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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風險的含義
1.1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
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為并購融資或因兼并背負債務,而使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從風險結果看,這的確概括了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最核心部分,即“由融資決策引起的償債風險”。但從風險來源來看,融資決策并不是引起財務風險的惟一原因,因為,在企業并購活動中,與財務結果有關的決策行為還包括定價決策和支付決策。
(1)企業并購是一種投資行為,然后才是一種融資行為,投資和融資決策共同影響著并購后的企業財務狀況。
(2)企業并購是一種特殊的投資行為,從策劃設計到交易完成,各種價值因素并不能馬上在短期財務指標上得到體現,而必須經過一定的整合和運營期,才能實現價值目標。
(3)企業并購的價值目標下限也決不僅僅是保證沒有債務上的風險,而是要獲取一種遠遠超過債務范疇的價值預期目標,實現價值增值。
1.2引起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
(I)不確定性。
企業并購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很多。從宏觀上看,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經濟周期性的波動、通貨膨脹、利率匯率變動;從微觀上看,有并購方的經營環境、籌資和資金狀況的變化,也有被收購方反收購和收購價格的變化等。這些變化都會影響企業并購的各種預期與結果發生偏離。同時,企業并購所涉及的領域比較寬:法律、財務、專有技術、環境等。這些領域都可能形成導致并購財務風險的不確定性原因。
不確定性因素通過由收益決定的誘惑效應和由成本決定的約束效應機制而導致企業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偏離。一方面,不確定性因素具有價值增值的特點,這就給決策人員帶來了價值誘惑力,強化了控制負偏離追求正偏離的目標和動機;另一方面,不確定性因素又客觀存在著導致成本膨脹的可能性,各種外部和內部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不能排除可能帶來的損失,這又給決策人員帶來一定的約束力。這種價值誘惑力和成本約束力的雙重作用形成了誘惑效應——約束效應機制。當誘惑效應大于約束效應時,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正偏離,取得并購成功;當誘惑效應小于約束效應時,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負偏離,造成財務風險。
(2)信息不對稱性。
在企業并購過程中,信息不對稱性也普遍存在。例如,當目標企業是缺乏信息披露機制的非上市公司時,并購方往往對其負債多少、財務報表是否真實、資產抵押擔保等情況估計不足,無法準確地判斷目標企業的資產價值和盈利能力,從而導致價值風險。即使目標企業是上市公司,也會因對其資產可利用價值、富余人員、產品市場占有率等情況了解不夠,導致并購后的整合難度大,致使整合失敗。而當收購方采取要約收購時,目標企業的高管人員為了達到私人目的則會有意隱瞞事實,讓收購方無法了解企業盈虧、或有負債、技術專利等無形資產的真實價值等,使收購方的決策人基于錯誤的信息、錯誤的估價而做出錯誤的決策,致使并購成本增加,最終導致并購失敗。
2財務風險的種類
2.1定價風險
(1)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風險。在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并購價格,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但目標企業可能故意隱瞞損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并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并購后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風險。
(2)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風險。并購時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2.2融資風險
融資安排是企業并購計劃中的重要一環,在并購鏈條中處于重要的地位。融資超前會造成利息損失,融資滯后則直接影響并購計劃的順利實施,甚至導致并購失敗。
2.3支付風險
(1)現金支付產生的資金流動性風險以及由此最終導致的債務風險。現金支付工具自身的缺陷,會給并購帶來一定的風險。首先,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項巨大的即時現金負擔,公司所承受的現金壓力比較大;其次,使用現金支付工具,交易規模常會受到獲現能力的限制;再者,從被并購者的角度來看,會因無法推遲資本利得的確認和轉移實現的資本增益,從而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以及不能擁有新公司的股東權益等原因,而不歡迎現金方式,這會影響并購的成功機會,帶來相關的風險。
(2)股權支付的股權稀釋風險。如香港玉郎國際漫畫制作出版公司并購案,其領導層通過多次售股、配股集資,進行證券投資和兼并收購,這一方面稀釋原有股權,另一方面也為其資本運營帶來風險,最終導致玉郎國際被收購。(3)杠桿支付的債務風險。2O世紀8O年代末,美國垃圾債券泛濫一時,其間11.4的并購屬于杠桿收購行為。進入20世紀9O年代后,美國的經濟陷入了衰退,銀行呆賬堆積,各類金融機構大舉緊縮信貸,金融監督當局也嚴辭苛責杠桿交易,并責令銀行將杠桿交易類的貸款分揀出來,以供監督。各方面的壓力和證券市場的持續低迷使垃圾債券無處推銷,垃圾債券市場幾近崩潰,杠桿交易也頻頻告吹。不同支付方式選擇帶來的支付風險最終表現為支付結構不合理、現金支付過多從而使得整合運營期間的資金壓力過大。
3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防范對策研究
3.1收集信息降低企業估價風險
由于并購雙方信息不對稱狀況是產生目標企業價值評估風險的根本原因,因此并購企業應盡量避免惡意收購,在并購前對目標公司進行詳盡的審查和評價。并購方可以聘請投資銀行根據企業的發展戰略進行全面策劃,審定目標企業并且對目標企業的產業環境、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全面分析,從而對目標企業的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做出合理預測,在此基礎之上的估價較接近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
另外,采用不同的價值評估方法對同一目標企業進行評估,可能會得到不同的并購價格。企業價值的估價方法有貼現現金流量法、賬面價值法、市盈率法、同業市值比較法、市場價格法和清算價值法,并購公司可根據并購動機、并購后目標公司是否繼續存在以及掌握的資料信息充分與否等因素來決定目標公司的合理評估方法,合理評估企業價值。
3.2統籌安排降低融資風險
并購企業在確定了并購資金需要量以后,就應著手籌措資金。統籌安排資金的籌措方式及數量大小,這些問題與并購方采用的支付方式相關,而并購支付方式又是由并購企業的融資能力所決定的。并購的支付方式有現金支付、股票支付和混合支付三種,其中現金支付方式資金籌措,壓力最大。
并購企業可以結合自身能獲得的流動性資源、每股收益攤薄、股價的不確定性、股權結構的變動、目標企業的稅收籌措情況,對并購支付方式進行結構設計,將支付方式安排成現金、債務與股權方式的各種組合,以滿足收購雙方的需要來取長補短。
3.3加強營運資金管理降低流動性風險
由于流動性風險是一種資產負債結構性的風險,必須通過調整資產負債匹配,加強營運資金的管理來降低。但若降低流動性風險,則流動性降低,同時其收益也會隨之降低,為解決這一矛盾,建立流動資產組合是途徑之一,使流動性與收益性同時兼顧,滿足并購企業流動性資金需要的同時也降低流動性風險。
3.4增強財務杠桿降低財務風險
杠桿收購的特征決定了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是整合目標企業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在杠桿效應下,高風險、高收益的資本結構能否真正給企業帶來高額利潤取決于此。高額債務的存在需要穩定的未來自由現金流量來償付,而增強未來現金流量的穩定性必須:(1)有理想財務狀況的目標公司,才能保證有穩定的現金流量。(2)審慎評估目標企業價值。(3)在整合目標企業過程中,創造最優資本結構,增加企業價值。只有未來存在穩定的自由現金流量,才能保證杠桿收購的成功,避免出現不能按時償債而帶來的技術性破產。
3.S通過法律保護降低財務風險
【關鍵詞】
企業;并購融資;融資方式
1 企業并購融資的含義和方式
1.1 企業并購融資的含義
(1)企業并購的含義
企業并購包含兼并(Merger)和收購(Acquisition)兩個層面。兼并一般指一家企業獲得另一家企業的控制權,從而組合成統一的整體來經營。收購指一家企業為了獲得另一家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實際控制權,以現金或者有價證券是方式來購買另一家企業股票或資產的行為。
(2)企業融資的含義
企業融資指的是公司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情況和財務狀況,以及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的需求,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采用一定的方式,通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1.2 企業并購融資的方式
(1)內部融資方式
內部融資一般指以企業內部資金作為來源渠道,通過并購企業自身的留存利潤來籌集資金。
第一,自有資金。這一部分資金是通過經營積累起來的,可以自由支配使用的資金,它是所有資金來源中最有保障的部分。
第二,應收賬款。這一融資方式是指企業利用應收賬款進行抵押擔保,獲得銀行貸款或者出售應收賬款來獲得資金。作為一種短期籌資方式,它不會給企業長期經營發展帶來巨大影響。
第三,專項資金。這一部分資金有一定的使用條件,專項資金只有在未使用和分配前才能作為內部融資的一個來源,一旦使用或分配,必須及時現款支付。
(2)外部融資方式
外部融資一般指以企業外部資金作為來源渠道,通過并購企業以外的經濟主體來籌集資金。
第一,債務型融資。企業一般通過向銀行貸款或者發行公司債券來開展債務型融資,這一融資方式的好處在于利息的減稅作用。
第二,權益型融資。企業以發行股票的方式來籌資金就稱作權益型融資,其中企業在并購融資過程中通常以新股發行和換股并購兩種主要方式開展。
第三,混合型融資。這種融資模式同時具備權益型和債務型的特征,例如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是兩種常見的表現方式。
2 企業并購融資存在的問題
2.1 并購融資渠道單一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為了提高自身競爭力,往往會選擇并購來實現短期的利益。就當前情況來看,企業為了并購而進行的內部融資,盡管可以減少企業成本、降低企業風險,但是國內的企業普遍處于資金短缺的情況,在經濟效益不佳的情況下,能夠進行融資的數量很少。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和發行企業債券這三種外部融資渠道也存在諸多限制。
2.2 中介機構未充分發揮作用
由于企業并購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因此需要中介機構參與其中。參與其中的中介機構同樣需要財務顧問、管理顧問,為并購提供可行的參考意見。還需要具備能夠在短期內獲得資金的能力。同時專業會計,審計人員,法律顧問等等也都要包括其中。不過我國很多企業包括一部分上市公司在內往往都忽視了中介機構的重要性。并且由于我國企業并購發展的時間不長,投資銀行的資金和技術都不完善,因此專門為企業并購融資服務的專業性中介機構較少,水平也參差不齊。
2.3 企業并購存在盲目性,致使融資具有盲目性
從我國近幾年并購融資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國內的企業對并購融資大都缺乏經驗,企業管理高層對并購交易過程以及并購后的融資管理方面經驗較少。很多企業僅僅注重是否能夠順利簽訂并購協議,往往忽視了并購之后應該對企業進行的工作,這就很容易導致盲目性并購。比如盲目追求規模巨大化,盲目追求金錢的增多,忽視了企業整體的業務結構等等。
2.4 融資立法的限制
(1)貸款融資。我國的相關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銀行可以為企業并購提供貸款。相反,《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卻明確規定,任何金融機構不得為股票交易提供貸款,《證券法》也有相關規定,禁止股票違規流入股市。股票交易的范圍包括了股權并購。這就使得銀行無法向涉及股權交易的并購的企業提供貸款。
(2)股票融資。我國現階段發行的股票有實施額度的限制,并且在地方和行業上也會有所限制,因此若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那么解決并購后新增資金的上市問題就會成為順利并購的一大障礙。
(3)債券融資。其實,債券融資在立法方面,與股票融資存在著類似的限制。首先,企業債券的發行也存在著一定的額度限制,甚至,債券融資的審批過程更加繁雜,冗長,會拖長并購的時間,對企業也會在成一定的損失。并且,企業的債券在收益、安全和流動性方面都表現不佳,不利于企業債券的售出。
2.5 企業并購融資中存在大量的不規范操作
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騰飛,很多企業在客觀上需要并購來擴大經營,但是由于我國的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市場監管機制的疏漏,很多企業就不從正規途徑并購,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3 解決企業并購融資問題的對策
3.1 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創建公平的競爭環境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國內很多企業都走出國門,邁向了全球化,推動企業國際化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并購,然而由于我國國際化并購還在發展初期,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這就需要通過相關的融資制度和融資方式來改善,適當的放寬對一些融資方式的限制,增強國內企業的并購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3.2 提高中介機構的參與程度
在并購融資中,雙方信息不一致的現象普遍存在,雙方都會顧忌自身利益,因此中介機構的介入是非常重要的。我國的投資銀行目前還未能充分發揮其功用,因此證券公司可以開展并購業務,進一步提高財務顧問的服務水平,使其具備提供短期并購資金的能力。
3.3 促進金融產品創新,豐富和完善融資方式
通常情況下,由于不同的企業并購支付方式中存在著不同的財務問題,因此,結合企業并購支付方式進行有關財務問題的總結分析,以找出有效的解決對策,是保證企業并購順利完成,實現企業并購預期收益回報的有效措施。結合企業并購實際情況,企業并購中容易實現財務策略確定的企業并購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支付和換股支付兩種形式,而債務支付形式作為一種企業并購支付方式,最終仍是以現金支付或股權交換支付形式實現,因此,債務支付并非一種獨立的企業并購財務策略。針對這種情況,在進行企業并購支付方式以及財務問題的研究分析中,重點是進行現金支付和股權交換支付財務問題與解決策略的分析研究。
二、企業并購的現金支付方式與財務問題分析
通常情況下,在以現金作為支付方式的企業并購行為中,主要存在著估價和融資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估價就是對于企業并購價值的確定,以為企業并購過程中雙方議價定價提供基點依據;通常情況下,企業并購中進行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是以企業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作為評估內容,它需要在對于企業評估資產范圍確定基礎上,結合目標企業的具體特征進行不同估價方法的確定。比較常見的企業價值評估方法主要有現金流量貼現法與非現金流量貼現法。其次,是融資,是指為實現企業并購支付進行現金籌集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在應用現金流量貼現法與非現金流量貼現法實現目標企業價值評估中,現金流量貼現法是實現企業價值估算的基本方法,在企業投資項目以及證券估價評估上應用比較多,但是這種方法在進行企業價值評估中,帶有一定的主觀性,需要估算企業未來各期相應的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等系列假設實現企業價值評估;其次,非現金流量貼現法包括市場價值法以及資產評估法、市場溢價法三種方式,其中市場價值法是其他兩種方法評估實現的基礎。
三、企業并購的換股支付方式與財務問題分析
結合企業并購實際情況,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體制結構不夠完善,再加上企業股票發行規模以及方式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因此,企業并購中對于換股支付方式的應用相對較少,對于企業并購中換股支付的財務問題分析研究也比較少。需要注意的是,換股支付方式下的企業并購財務問題主要以換股比率的確定為主要問題,同時也是企業換股并購支付財務問題的關鍵性因素。通常情況下,以換股支付方式實現企業并購過程中,主并購企業進行目標企業定價的關鍵就是對于目標企業換股比例的確定,而換股比例是指為換取一股目標公司股份所需要付出的兼并公司的股份數量。結合企業換股并購實施的具體情況,對于企業并購中換股比例起決定性的方法主要有雙方公司目前收益、預期收益以及股票市場價格等。針對這種情況,在以換股支付方式進行的企業合并中,對于換股比例的確定,既可以通過企業每股稅后利潤實現換股比例的確定,同時還可以通過企業將來的預期收益實現換股比例的確定,最后還可以通過市場價格實現企業合并中換股比例的確定。其中,通過企業將來預期收益實現換股比例確定中,由于通過企業每股稅后利潤實現換股比例確定的方式,需要確保企業合并中不存在協同效應,并且參與合并的兩公司具有相同的盈利增長速度及大體相似的利潤實現風險,以上情況很難同時滿足,因此采用預期收益實現企業合并換股比例確定更為合理。
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最終目標,企業并購作為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和經營方式存在著較大的財務風險,因此加強對企業并購中財務風險的控制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必然要求。加強企業并購財務風險控制有利于確保企業并購目標的實現,提高企業并購收益,控制企業并購風險連鎖反應,從而降低企業并購風險,提高企業收益。
二、企業并購時產生財務風險的原因
(一)因為企業信息不對稱性
企業間的并購活動是一項復雜而又系統的經營活動,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企業在并購時信息不對稱,往往會造成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出現失誤,給企業并購帶來一定的財務風險。對目標企業各類經營信息的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并加以分析是所有企業并購前必須完成的任務,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如果目標企業是非上市公司時,或者目標企業與收購方存在不友好時,對于目標企業的信息調查的難度和真實度就會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且,目前我國企業間并購還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評估指標體系,在并購的過程中,人的主觀因素對評估結果的影響還比較大。
(二)企業并購時存在很多不確定性變化
在企業并購的過程中,不確定的因素普遍存在。企業并購的不確定性是指對于企業未來一段時間內宏觀、微觀以及自身情況的不確定或者改變給企業并購帶來的財務風險。例如:在宏觀方面,國家出臺新的經濟政策、通貨膨脹、銀行利率以及匯率的調整等不確定因素;在微觀方面,不確定因素有并購方突然的經濟環境改變、籌資情況變化、資金情況變化以及被收購方進行反收購、收購價格變動等;另外,還有企業內外部環境的改變;這些不確定的因素都會導致企業并購出現財務風險。
三、企業并購時應如何加強財務管理以控制和防范財務風險
(一)提高獲取目標企業信息的質量,改善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方法
財務會計報表是被收購企業所提供信息的核心部分,因此在收購活動前要充分獲得目標企業財務信息,同時對于目標企業的友好或是敵意態度進行分析,以增加企業信息收集的真實性,減少信息不對稱對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時,合理科學的價值評估方法也有利于提高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準確性,常用的價值評估方法有:資產價值基礎法、市場估價法、現金流折現法,其中資產價值基礎法包括賬面價值法、市場價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價值法。每一種價值評估方法所需要的會計信息不同,并帶有一定人為因素在里面。因此,在企業并購時并購方應當結合所擁有的目標企業會計信息選取合理的價值評估方法,提高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準確性。
(二)控制融資風險,降低并購成本
企業并購融資對于并購后企業的資本結構、公司的運營結構以及未來經營前景都有著深遠的影響,而且并購融資往往數額比較大,融資渠道比較多,融資方式也比較廣,所以企業很有必要找到合理的融資方式以減少財務風險。在企業并購融資過程中,要利用不同的融資渠道,注意企業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之間的比例,合理配置債務中的長期債務與短期債務之間的比例關系,將償還債務的現金流出和企業收益的現金流入相配合,預防企業在未來經營中出現現金流動不足的現象,降低企業財務風險。
(三)選擇合理支付方式,控制并購支付風險
在市場競爭中,公司的成敗興衰往往相伴發生,社會資源的閑置與不足,優勝劣汰的機制得以使那些發展迅速、急需擴大生產規模的公司通過兼并和收購經營困難公司的閑置生產要素。我國目前部分企業經營不善,缺乏競爭力,有的幾乎破產,客觀上給企業并購提供了可能。同時,與國外發達國家100多年的并購發展史相比較,并購在我國的發展只有短短的十多年,無論在規模上還是質量上都存在很大差距。規模上的差距主要是由于我國企業規模普遍較小;在質量上的差距則主要是由于我國企業對并購的有關問題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并購效果不理想。隨著我國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意識的日益加強,國內外企業戰略性并購重組頻繁發生,并購的數量、規模也逐步擴大,有效的財務活動可使并購效率得到提高,使我國相當一部分企業通過并購提高經濟效益,得以長足發展。
一、并購的含義與動機
并購是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的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的經濟目標的一種經濟行為,它包含了合并和收購兩重含義。就是說并購是發生在兩家公司之間。企業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現金、債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通過收購債權、直接出資、控股及其他多種手段,購買其他企業的股票或資產,取得其他企業資產的實際控制權,使其失去法人資格或對其擁有控制權的行為。就其實質而言,是企業之間權益重新分配和組合的過程。從財務的角度來看,企業的并購行為是一種投資行為。并購的財務問題就是對從投資決策開始到投資回報的檢驗為止這一投資行為過程進行財務意義上的控制。企業并購的直接目的是并購方為了獲取被并購企業一定數量的產權和主要控制權,或全部產權和完全控制權。企業并購是市場競爭的結果,是企業資本運營的重要方式,是實現企業資源的優化,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山西省大張旗鼓開展的國有大型煤礦對地方小煤礦的資源整合就是通過并購整合地方小煤礦的資源,確保山西省國有大型煤礦健康有序、可持續地發展。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是全面提升山西省資源整體開發水平、煤炭企業產業集中度和安全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徑,對煤炭資源全面實行有償使用或資本化管理,是礦產資源國家所有的重要法律體現。
二、企業井購的成本分析
在企業并購過程中,并購成本包括:并購實施前的準備成本、對目標公司的購買成本和并購后的整合成本。購買成本只是并購成本的一部分,多數企業并購的準備成本、購買成本看起來很低,但總成本實際上卻很高。在企業并購中導致一些企業并購失敗的原因主要是這些企業過多關注并購前的準備成本和購買成本而對并購后的整合成本認識不足。
(一)并購實施前的準備成本
指企業在進行并購前,首先對并購企業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對其生產、經營、管理、技術、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論證,對并購中的成本、收益、風險、定價進行研究,以確定并購行為是否可行。在這一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直接和間接費用,包括開辦費、研發支出、咨詢費等相關費用。準備成本是企業并購成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購買成本
指企業在確定并購目標后,并購企業向目標企業股東以現金、股票等支付方式以獲得其控制權,包括支付給目標企業原股東的成本和對目標企業債務的承擔。考慮購買成本的同時要充分考慮企業的并購效益。
(三)整合成本
也被稱作并購協調成本,是指并購企業為使被并購企業按計劃啟動、發展生產所需的各項投資。在得到目標企業的控制權后,并購企業還要考慮為實現目標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而需支付的整合和經營成本。對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進行全面、系統的整合,整合過程是否成功直接關系到整個并購的成敗。當并購完成后,由于并購企業與被并購企業作為兩個不同的企業,在業務經營、管理模式、企業文化等方面都會存在顯著的差異。要使它們成為一家企業,在整合過程中,必須不斷調整企業的各類資源和組成要素,以使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能夠融為一體。在整合過程結束后,還需向新企業注入資金,為新企業經營發展準備廣告宣傳費、服務費等。在企業并購過程中,還有兩種成本需要考慮:一個是退出成本,另一個是機會成本。退出成本主要是指企業通過并購實施擴張而出現擴張不成功必須退出,或當企業所處的競爭環境出現了不利變化,需要部分或全部解除并購所發生的成本。一般來說,并購力度越大,可能發生的退出成本就越高。這項成本是一種或有成本,并不一定發生,但企業應該考慮到這項成本,以便在并購過程中對并購策略做出更合適的安排或調整。整合成本比例是否合理,對企業并購的成敗具有重要意義。
三、企業并購的效益分析
企業并購作為一項重要的資本經營活動,其目的就是要追求資本最大增值和減少競爭的壓力。由于成本和收益是密切相關的,所以對企業并購成本分析的同時要對并購可能帶來的收益進行綜合分析。企業在做出并購決策時,必須對其可能產生的效益進行全面、充分地估計,對企業并購的成本與收益的正確決策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的興衰成敗。
(一)獲得規模經濟收益
企業并購可以獲得企業所需要的產權及資產,實行一體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取得大集團效益。這里的規模經濟包括生產規模經濟和企業規模經濟兩個層次,規模經濟是由于某種不可分性而存在的。通過企業并購,企業原有的有形資產可在更大的范圍內共享,降低成本;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營銷費用等投人也可分攤到大量的產出上,這樣有助于大幅度的節約資源,充分發揮生產資料及活勞動的價值,降低單位成本,增大單位投入的收益,實現專業化分工與協作,提高企業整體效益。
(二)獲取納稅效應
我國稅法包含虧損遞延條款,允許虧損企業免交當年所得稅,且其虧損可向后遞延,可以抵消以后年度盈余。同時,稅法中規定,不同的資產產生的收益適用不同的稅率,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營業收益、資本收益的稅率也各不相同。企業可以利用這些規定,通過并購行為相應的財務處理合理避稅。如果企業在一年中出現了嚴重虧損,或者企業連續幾年不盈利,企業擁有相當數量的累計虧損時,這家企業往往會被考慮為并購對象,或者該企業考慮并購盈利企業,以充分利它在納稅方面的優勢。新晨
(三)獲取融資渠道的收益
獲取融資渠道的收益。一些公司之所以并購上市公司或金融企業,主要在于為自己尋求一條比較方便的融資渠道。非上市公司通過證券市場收購已掛牌上市的公司,再以反向收購的方法注入自己的有關業務和資產,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優勢企業通過“買殼上市”可以利用“殼”企業的配股和增發新股較為便利地募集資金。另外,企業也可以利用整合并購后的大集團優勢進行信用擔保,從有關金融機構借貸資金,促進企業強有力地發展。
(四)形成企業內部資源互補
企業通過購并,不但獲得了原有企業的資產還可以分享原有企業的管理人才與先進經驗,形成有利的競爭優勢。另外,企業通過并購還可以在技術、市場、產品、管理,甚至在企業文化方面取長補短,實現互補效應。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9-0084-02
1引言
企業并購一直是美國乃至全球經濟的熱點。自19世紀末以來,全球歷史上經歷了5次兼并浪潮,尤以美國的兼并特點最為顯著。于是國內外學者開始了熱衷于對并購的相關研究。各種集團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將協同效應作為并購決策的核心內容,決定著并購是否達成,雖然國內外學者在研究企業并購的過程中將并購效應作為重要的研究內容,但是由于各種學者持有不同意見,企業并購的協同效應理論并沒有達成一致。尤其在協同效應的計量方面,學術界尚沒有取得一致性的計量方法。本文闡述了國內外學者對于協同效應計量的研究成果,并以此為基礎結合我國國內的實際情況,提出一種新的計量企業并購中協同效應的定量模型。
2并購協同效應的含義
2.1企業并購的定義
企業并購即企業兼并和收購。兼并通常是指某一企業以貨幣資金、股票、債券或其他形式(如債務承擔、利潤返還等)進行投資取得企業的產權,使得其他企業喪失了對另一家企業的法人資格或改變了另一家企業的法人實體,并取得對另一家企業經營決策控制權的一種投資行為。收購是指某一企業用貨幣資金、股票、債券等購買另一家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股權,以獲得該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的一種投資行為。
2.2協同效應的含義
協同效應是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金融經濟學家用來解釋公司并購的合理性、收益性的著名理論。目前為止,國內外對協同效應的定義有兩種不同的理解,即靜態協同效應和動態協同效應。
(1)靜態協同效應。
在靜態協同效應理論中,企業并購中的協同效應就是“2+2>5”的那種效應,即通過企業并購,并購后企業的效益總和大于并購前兩公司的效益之和。
假設A公司并購B公司,并購前A公司的價值為Va,B公司的價值為Vb,并購后形成的新公司的價值為Vab,則協同效應S為:
S=Vab-(Va+Vb)
仔細研究此公式就會發現,這一定義有失偏頗,因為根據這一公式計算的協同效應不僅包括了由于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還包括了并購前的雙方企業本身就具有的增長潛力,也就是說企業并購后表現出來的業績增長能力,所以協同效應被高估了。
(2)動態協同效應。
動態協同效應的概念最先是由美國并購問題專家馬克L·賽羅沃提出的。他認為企業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是合并后公司的經營業績應當比并購前兩家公司獨立存在時所產生的經營業績和預期經營增長能力的水平高;他還指出,在企業并購后出現的業績改進,如果這些業績改進是并購前兩家企業獨立存在時已經預期到的,就稱不上是企業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
假設把超過原先預期經營業績水平的想法引入到每股收益(EPS)的背景中來,可以把協同效應表述為如下公式:
并購后未來的每股收益=并購前的每股收益+并購前的每股收益×預期增長+協同效應
從以上公式中,可以看出,并購前的股價已經在預期的未來經營業績的增長和盈利提高中得到體現。而公式中加上的協同效應,即為并購后要創造出的并購前不存在、也不在預期之列的價值。只有創造出不在預期之列的價值,才是真正實現了協同效應。
通過兩種定義的對比,可以看出馬克L·賽羅沃對并購協同效應的動態協同效應的解釋考慮到了并購前雙方原有的增長潛力,比通過靜態協同效應對并購協同效應的解釋更為合理。
3協同效應的計量
3.1異常收益的基礎上計算協同效應
由布雷德利等人提出的在異常收益的基礎上計算企業并購的協同效應,并購協同效應可以理解為被并購公司股東與并購公司股東所擁有的財富變化總額,用公式可以表述為:
ΔΠ=ΔWT+ΔWA
其中,ΔΠ為并購協同效應;ΔWT為被并購公司股東財富變化總額;ΔWA為并購公司股東財富變化總額。
首先,基于市場模型法估算出企業收購產生所異常收益以及累計異常收益;然后,分別計算被并購公司和并購公司的股東收益:
ΔWTi=WTi×CARTi
其中,ΔWTi為被并購公司股東擁有財富的變化總額;WTi為第一個出價公司宣布收購被并購公司的公告日前6天被并購公司的股票市場價值;CARTi為第一個出價公司宣布日前5天到成功并購公司宣布交易成功之日后5天累計的被并購公司異常收益
ΔWAi=WAi×CARAi
其中,ΔWAi為并購公司股東擁有財富的變化總額;WAi為并購公司宣布日前6天并購公司的股票市場價值;CARAi為并購公司宣布日前5天到宣布并購成功之日后5天并購公司的累計異常收益
首先,假設并購協同效應收益以百分比表示,協同效應的收益CARC是CART和CARA的加權平均值;然后,計算CARC,可以構造了一個價值權重的投資組合,以被并購公司和并購公司的公司價值為權重,即上述公式中的WTi和WAi;最后,本次并購的協同效應ΔΠ就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ΔΠi=(WTi+WAi)×CARCi
此后,許多學者在異常收益基礎上對協同效應的計量中,進行了一些研究和方法的改進。不過,這些改進只是集中在如何定量計量異常收益的方面,并沒有涉及到該方法主要的計量模式。
3.2業績改變基礎上計量協同效應
由保羅·亨利等人提出的在業績改變基礎上計量協同效應的理念,首先,比較并購前和并購后公司主要財務數據,比如現金流量、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的變化,了解公司并購前和并購后經營業績是否發生變化,這是計量并購效應的基本方法;然后,定量計量協同效應,基于以上基礎,將預期增長的因素代入協同效應的計量考慮。其主要計算公式如下:
并購后公司經行業調整后的現金流=α+β×并購前公司經行業調整后的現金流+η
其中,α為由并購引起的并購前后現金流的異常變化;β為公司行業調整后現金流的長期變化。由于基于業績改變基礎計量的協同效應考慮到了現金流變化的長期性因素,此方法優于只比較并購前后現金流數量變化的模型。
同時,在比較公司并購產生的其他數據變化時,也可以利用如上計量現金流變化的思路進行回歸,在除去各種財務數據的長期變化的影響因素之后,也考慮并購是否引起財務數據異常的變化。
利用業績改變思想計量并購協同效應,財務數據的長期變化是并購前預期的變化,根據對動態協同效應的定義,財務數據除去由長期變化帶來的異常變化后就是并購引起的協同效應。
3.3內部計算模型
根據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的來源,協同效應是由四個數據變化帶來的,即營業收入的變化、產品成本的變化、稅收的變化和資本需求的變化。由以上敘述可知,由并購協同效應引起的現金流變化用公式表示為:
ΔCF=ΔR+ΔC0+ΔT+ΔCN
其中,ΔCF為協同效應的現金流變化;ΔR為營業收入的變化;ΔC0為產品成本的變化;ΔT為稅收的變化;ΔCN為資本需求的變化。
對于協同效應產生的凈現金流量變化值,首先,估計出并購后企業的存續期和存續期內各年的凈現金流變化值;然后,選取適當的折現率r,將存續期內的凈現金流量變化值進行折現并相加,即可得到以凈現金流的現值計算出的協同效應值。
4對三種模型的評價
異常收益基礎上計量協同效應,主要適用于上市公司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定量計量,不適用于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并購。其不足之處在于,首先,用異常收益法計量協同效應,必須存在一個前提,即資本市場必須是強式有效市場,并且市場股票價格可以充分反映公司的內在價值;然而,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屬于弱勢有效市場,大多數公司股票價格沒有準確的反映公司的真實價值。其次,企業并購后對于股票價格的影響是不斷變化的,高低反復不能再短期內評價企業價值,由于并購所創造的價值變化可能需要長期觀察才能確定,而異常收益法只考慮考慮了短期內并購前后幾天股票價格變化,所以不能充分的評價并購的成敗,更不能準確的計量協同效應產生的價值。
業績改變基礎上計量協同效應的方法雖然克服了異常收益法計量模型僅限于上市公司的局限性,但在我國國內仍然不適用。首先,2006年2月頒布的新會計準則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會計上的國際趨同,但是相應的會計法律法規依然不夠健全,采用業績改變法對我國國內企業并購產生的產生同效應的研究效果的準確性并不明顯。其次,由于樣本的選擇存在缺陷,比如樣本覆蓋年份不夠長、時間過于老化、數量不夠大等原因,使得對于樣本分析作統計顯著性檢驗,不利于實證研究,因此業績改變法也難以推廣。
內部計算模型雖然適用于我國國內市場的特點,但不足之處依然存在,此方法在計算過程中須要大量的預測數據,如果對這些數據的預測不夠準確或者對人為導致的重大誤差不能進行進行合理的處理,那么內部計算模型也難以為并購協同效應的準確計量提供適當的計量方法。
總的來說,以上三種模型都或多或少存在著一些共同的問題,即大量數據須要依據過去的并購經驗作出估計,而市場是不斷變化,并存在一些難以預計的異常變化,這些適合過去的計量方法對于能否在未來計量并購效應的結果并不能得到確定。此外,這些模型都需要對公司并購后的現金流及增長速度進行預測,這些預測的客觀性、合理性難以定論。再者,這三種模型都是對并購行為產生后或者說并購決策之后計量并購的協同效應,也就是說偏重于并購事后的測評,然而并購的協同效應更應該在并購前計量出才有利于并購決策的作出以及并購的順利進行,所以以上三種方法都不太適用于事前的管理與預算,也不能為公司并購決策的制定和并購行為的順利進行起一定的推動作用。
5結束語
由于協同效應的計算本身涉及內容眾多、存在各種不確定因素以及參數值確定的難度較大等,所以現今的這些計算方法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某些缺陷,這也是迄今為止還沒有一種協同效應的計算方法或模型能被人們普遍認可的原因。所以,在對并購協同效應計量在未來的研究中,應該更加關注其對其內容的整合、重大影響因素的確定、參數的準確估計,才能對并購事前進行指導作用。只有更好的做好事前的預測,了解此項并購協同效應的大小,理解此項并購的協同效應的收益屬于正收益、微弱正收益還是負收益,才能決定并購的執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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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我國的政策環境越來越支持企業的并購,國家也陸續了一些優化企業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在企業并購的浪潮愈演愈烈的背景下,關注并購過程中的風險至關重要。
一、并購的含義及動因
1.并購的含義
并購一般分為兼并和收購。兼并又稱吸收合并,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或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購是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2.并購的動因
企業從事并購交易,可能出于不同的動機。企業并購的動因,分為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企業發展動機。企業發展的動機包括擴張和突破企業規模、應對外部環境的變化、占領市場份額、迅速實現多元化經營、降低投資組合風險或獲取被低估公司實現短期盈利。二是發揮協同效應。發揮協同效應就是實現企業經營、管理、財務三方面的協同,即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能降低費用、提高運營效率、降低企業風險、償債能力及實現合理避稅等。
二、企業并購風險分析
企業并購是一項極其復雜的運作過程,不同性質企業間并購操作也不盡相同。企業并購風險廣義上是指并購后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造成的未來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之間的偏差;狹義的并購風險是指企業在實施并購行為時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現實中主要是指狹義的并購風險。分析并購過程中各個階段存在的風險對企業的后續操作會有相當大的意義。下面就從3個方面來分析存在的風險:
1.并購前的風險
公司在制定并購戰略目標時,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導向、行業發展情況;是否從企業自身的情況出發,在市場中準確定位。如果不遵循大環境趨勢或者企業自身的實力,貿然并購不僅達不到并購的成效,也會發生無可避免的營運風險。
并購企業對標的公司信息掌握是否對稱、充分;有無做好并購信息保密等防范工作。如果企業對標的公司的信息掌握不全面,有可能會影響企業對標的公司系統化的篩選及評判,甚至對項目做出錯誤的決定。而在企業準備階段,如果信息外流,將會導致比如股價異常波動、企業被迫停牌等狀況,這樣可能有好的項目也難以實施,對企業也有負面的影響或需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2.并購中的風險
企業并購中的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風險。企業對標的公司企業價值評估擴大化的風險、以及對價支付方式引起的債務承擔風險。不同的價值評估方法對同一目標企業的評估結果不同,并購價格也有所不同。而每種支付方式對企業的現金流量及對未來企業融資能力的影響不盡相同,如果企業不能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選擇并購方式和支付方式,就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
3.并購后的風險
并購后的風險主要是企業并購后整合過程中的風險。對企業并購后的風險有無充分認識,特別是在跨行業并購企業的整合風險,有無做好對策,這些方面直接影響企業后續的持續性發展及盈利。因此在企業的并購重組中,盈利預測及補償也是一個需重點考慮的環節。
三、企業并購風險的防范措施
1.并購前風險的防范措施
(1)明確自身企業需求及目標
結合國家政策及行業導向,明確企業并購的需求及目標。在選擇并購行業時,一方面,對行業的結構進行分析、增長情況及競爭狀況進行分析,如近幾年的業務是否存在重大變化;另一方面,從政府、法律對行業的影響及制約情況分析,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業務模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2)對目標企業進行考察
企業應考察目標企業的運營效率、負債狀況等財務狀況;對核心技術的周期性、替代性、研發能力的創新等進行關注;目標企業的文化、管理人員能力及治理結構進行衡量;在行業中的地位,如主要客戶和供應商進行系統分析,對應客戶群體的穩定性、延展性。
(3)保密條款的確定
從企業的并購戰略,確定對目標企業并購的是資產還是股權,以及具體的標的數量。在發出并購意向書時,對目標企業需做一些條款規定,如保密條款以防信息外泄,特別要求并購企業提供齊全的資料和信息,尤其是不公開的信息;沒有經過并購企業同意,目標企業不得與其他方進行并購接觸及談判等。
(4)對目標企業的盡職調查
請專業中介機構對目標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可以從目標企業的章程、契約、法律等方面進行調查;對目標企業的資產真實性、公允性進行調查;有無未列示的負債;有無隱示的法律訴訟案件等都需做詳盡的調查。
2.并購中風險的防范措施
(1)企業價值的評估
交易價格是并購企業與標的企業博弈的核心環節。并購企業要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對企并購可行性進行分析決策。并購企業的價值評估分為:并購企業價值、被并購企業價值、并購后整體企業價值、并購凈收益。只有并購凈收益>0時,項目是可行的。一般資產評估機構會采用收益法、市場法或成本法對目標企業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需并購雙方協商確認并經有關機構的認可。
(2)并購融資方式的確定
企業需對不同融資渠道的優缺點進行充分認識和評估,考慮融資成本及對企業控制權是否會有分散等各種風險,進而確定進行內部融資、外部融資或者其他融資方式。并購活動一般所需的資金額巨大,而企業內部資金有限,利用內部資金進行并購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內部融資一般不能作為企業并購融資的主要方式。
(3)支付方式的選擇
企業應以效益最大化為宗旨,對各種支付方式充分認識,結合考慮自身的經濟實力、融資渠道、融資成本和被并購企業的實際情況等各種因素,合理選擇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支付、股份支付、混合支付。細分則有:自有資金支付、金融機構信貸支付、發行證券支付(發行優先股、普通股、非公開發行股份等方式)。比如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資平臺,在并購活動中用股份支付對價的情況很多,這就需要對股權結構進行測算,做好對控制權的保證。
3.并購后風險的防范措施
(1)經營整合
企業收購完成后,取得了被并購企業的控制權,這只是實現了企業經營目標的一半。只有根據并購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外部大環境,沿著企業發展的規劃和安排,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使其與企業的整體戰略、經營目標協調一致,才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和協同效應。
(2)管理整合
各個企業的經營理念、制度或組織、活動各有其特點。并購后,企業要系統思考影響管理效果的各個因素,進行整合。融合并購雙方的管理差異和理念,用現代化的管理方法,整合管理活動。并購企業可以制定規范完整的制度或法規,建立完整的運行體制,優化管理水平的提升。盡可能在被并購企業內部推行自己的管理模式。
(3)財務整合
并購企業要對被并購企業的財務制度、會計政策和會計核算體系進行統一的管理和監控。對財務管理目標應統一、明確、清晰。其中,對目標企業的資金控制,實現一體化的資金運作是并購后的重要任務。并購企業可以針對被并購企業建立一套業績評價考核制度,在保證對子公司的控制權上,明確企業的財權關系,對財務組織機構調整,會計人員的委任方面都需有強效的措施。涉及員工的考核制度、薪資福利等方面需進行廣泛細致的宣傳說服,以取得大部分員工的接受和支持。
(4)人員整合
在人員整合上,需以穩定為人力資源政策,提高企業績效為導向。認識雙方企業文化的異同點,確定企業文化的理想發展模式,在溝通、繼承、融合的基礎上創新。并購后要進行必要的人事整頓,在保證降低人力成本的基礎上,充分調動被并購企業各種人才的積極性和穩定性。
(5)補償條款
企業進行并購或重組,企業后續發展的盈利是一個重點考量的指標。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就有規定“交易對方應與上市公司就相關資產盈利數不足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簽訂明確可行的補償協議。”對于盈利預測,企業在并購時可以規定補償條款,在雙方認可的條件下,從根本上保障并購業績的實現。
四、結束語
并購是一項高技術內涵的系統工程,它會涉及各種政策并要符合政策才能執行。企業并購操作得當,所獲得的收益是十分巨大的,但企業并購過程并不是一帆風順的,處處充滿風險。企業對出現的各種風險不僅要正確地認識,還需加以職業判斷,進行謹慎防范。這樣在并購活動的各個環節,才能化險為夷,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最終實現并購成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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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并購協同效應的含義
1.協同效應的一般含義協同效應是系統學中的一個概念,是指企業在戰略管理的支配下,企業內部各個部門的功能耦合而成的企業整體超出企業各部門的功能之和盡管協同效應在企業并購中是個廣泛運用的概念,但是,協同效應的準確含義并不明確最有代表性的解釋為馬克•L•賽羅沃(MarkLSirower,1999)在《協同陷阱:并購游戲輸在哪里》一書中給出的,他認為“協同效應”必須放到競爭環境中去考慮,是并購后公司整體效益的增長超過市場對目標公司及收購公司作為獨立企業已有預期之和的部分,即:協同效應是兩家公司并購后的效益比兩家獨立公司所期望取得效益之和的增加部分
2.協同效應含義的進一步分析雖然協同效應在并購前并沒有實際發生,而只是并購方企業預期的兩者整合后目標企業給并購方企業帶來的戰略上的協同,但是在并購過程中評估目標企業價值時,必須將這部分潛在價值考慮進去,否則會造成目標企業投資價值(而非公平市值)被嚴重低估
(1)協同效應與投資價值投資價值是指并購方在特定環境與投資要求下的價值,這種價值包括了戰略收購者期望由收購創造的協同效應或其他益處同樣的目標企業對不同的戰略收購者有不同的投資價值,因為收購者可能得到的協同效應不同;公平市值在美國國家稅務局的收入準則中被定義為:“在買賣雙方完全自愿.無強迫易,并且雙方對相關事實合理知曉的情況下,財產的轉移價格”可見,公平市值是買賣雙方完全自愿,并且沒有考慮協同效應益處的價值公平市值概念下的買方是“財務”意義上的買方,而不是“戰略”意義上的買方因此,并購方關注的是基于協同效應的目標企業投資價值
(2)協同效應與控制權并購成功的關鍵在于獲得目標企業實際控制權,只有掌握了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才能夠實現各種協同效應收購溢價(控制權溢價)是交易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收購方感覺到交易的協同效應時,才會支付溢價影響收購溢價高低的因素主要有目標企業的被收購態度.存在多方并購時的競價溢價.目標企業的相對收益和規模.股權分散程度.行業相關度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收購溢價的支付是為了取得并購所創造的協同效應,因此,收購溢價主要是由協同效應而不是控制權所產生的,控制權只是激發協同效應的必要權力
(3)協同效應的創造者——并購方(買方)還是目標企業(賣方)企業并購中,究竟是買方還是賣方創造了協同效應?首先買方和賣方對協同效應的產生都有貢獻因為在并購中,企業競爭優勢的轉移是雙向的,即可以是買方的競爭優勢或核心能力要素向賣方轉移,從而促進賣方競爭力的提高和競爭優勢的形成;也可以是賣方的競爭優勢向買方轉移,從而促進買方企業的競爭優勢的形成或增強其次,協同效應一般來說主要由買方創造因為,競爭優勢主要為買方所擁有,買方增強了并購后企業的競爭優勢,比獨立企業提高了收入.降低了成本或改進了技術與買方企業相比,賣方企業多數處于競爭劣勢,因此并購中的競爭優勢轉移主要表現為從買方企業向賣方企業的轉移因此協同效應通常由買方創造但是,當賣方企業具有一種獨特的技術或知識產權,買方可以將其應用在更多的客戶中,這中“反彈”協同效應主要由賣方創造
(4)協同效應的動態特性美國學者安索夫于20世紀60年代第一個提出了協同的概念,“協同被認為是公司與被收購企業之間匹配關系的理想狀態,協同常被表述為‘2+2=5’,其含義是指一家公司通過收購另一家公司,使得公司的整體業績好于兩個公司原來的業績總和”這種表述簡明.形象,易于理解但它只是一個靜態的表述,沒有考慮并購雙方原有的增長潛力,在用于協同效應評估時,易將并購雙方原有的增長潛力歸于協同效應的貢獻,從而高估協同效應
馬克•L•賽羅沃(MarkLSirower,1999)在《協同陷阱:并購游戲輸在哪里》一書中的定義改進了對協同效應的解釋,他認為“協同效應”必須放到競爭環境中去考慮,它應該是合并后公司整體效益的增長超過市場對目標公司及收購公司作為獨立企業已有預期之和的部分并認為影響協同效應的關鍵因素是并購時支付的溢價,如果收購方在收購目標企業后,可以取得期望收益,則收購戰略的凈現值(NPV)可以用下式表示:
NPV=協同效應-并購支付的溢價
協同效應=NPV+并購支付的溢價
上述公式中,由于運用了凈現值的概念,使協同效應的定義具有動態特性;定義中將并購雙方公司各自的原有增長潛力扣除后計算協同效應,區分了并購的協同效應和不發生并購本來可能有的增長,推進了協同效應的理論解釋
三.企業并購協同效應評估應考慮的關鍵因素分析
1.協同效應的大小協同效應的大小是通過對凈現金流的預測來加以量化的根據協同效應的來源,協同效應的產生主要由四部分變化導致:營業收入的增加,產品成本的降低,稅收的減少和資金成本的降低預測的每個組成部分,尤其是每個組成部分的增加和改善,都應該嚴格地進行評估然而,長期而言,協同效應的關鍵因素在于營業收入的增加和產品成本的降低
2.取得協同效應的可能性企業并購預期會產生多項協同效應,有些很可能成功,另一些則不然例如,與目標企業董事會有關的管理成本,其被削減的可能性幾乎是100%;而在激烈的競爭中達到一定的銷售目標是很難確定的因為收入提升具有不可預見性,某些企業甚至不將其列入產生協同價值的因素,也有些企業將其作為“有彈性的協同效應”,在計算其協同價值時采用較高的貼現率來貼現
3.取得協同效應的時間雖然并購只是一場交易,協同效應的取得卻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并購的價值和并購是否成功,與能否根據預期時間表取得現金流的增長密切相關任何整合措施的延遲都可能推遲現金流的取得,從而降低并購的凈現值同時也要避免急切地縮短提高收入或降低成本的時間,因為取得協同效應的時間與取得的數量一樣,依賴于對條件的假設
四.企業并購協同效應評估分析
評估并購中的協同效應價值是以對將來的預測為基礎,含有主觀和不確定因素,在實際中很難估算,需要更為豐富和完善的輔助方法對于不同類型企業,價值評估方法也多種多樣,其中以貼現現金流量法較為成熟本文依據這一方法及合理的假設條件對企業并購協同效應進行預測,并對模型中關鍵變量的選取進行詳細定性分析,以期對指導企業并購有所借鑒
1.價值的衡量標準——凈現金流量凈現金流量,也稱自由現金流量,是指公司產生的在滿足了再投資(資本性支出和營運資本增加)需要之后剩余的現金流量,這部分現金流量是在不影響公司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分配給公司全部資本提供者(包括債權人和股東)的最大現金額
凈現金流量能最準確地衡量企業價值,因為價值創造最終可被定義為提供給資本方的經過風險調整的凈現金流;凈現金流量決定企業的價值創造能力,企業只有擁有足夠的現金才能從市場上獲取各種生產要素,為價值創造提供必要的前提,而衡量企業的價值創造能力正是進行價值投資的基礎,價值必然可追溯到現金流,這也是在價值評估里經常用到“現金流”的原因而且,凈現金流量在美國和歐洲的價值評估和資產管理領域已經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大量的投資銀行.財務咨詢.信用評級等機構十分關注公司的凈現金流量,美國上市公司年報中常常披露凈現金流量故本文選取凈現金流作為對協同效應預測的基礎
2.模型預測的重要假設前提
(1)企業并購為戰略并購根據并購的目的是創造價值還是轉移價值,可以將企業并購分成兩大類:戰略并購和財務并購羅賓遜和彼德森(Robinson.Peterson,1995)從傳統的競爭戰略出發,將戰略并購定義為“主要目的是通過加強公司在細分市場上的競爭地位創造企業價值的并購”可見財務并購的主要目的是轉移價值,而戰略并購的主要目的是創造價值因此,戰略并購是以實現協同效應.創造價值為目標的,符合協同效應研究的目的
(2)并購雙方企業均是持續經營的假設并購雙方企業均是持續經營的,如果不符合這一條件,出現企業清算或長期衰退,對其估值需要另外的假設和評估程序
(3)雙方企業在并購整合一段時期后收益持續穩定地增長
并購決策是企業的一種戰略投資,一般涉及大量的貨幣資金,對買賣雙方造成長期影響,只有在企業整合后有很穩定的收益和持續增長的情況下,才適用貼現現金流量法
3.模型參數的確定本文貼現現金流量法采用多期折現法,基本思路是把預測時間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對并購后前幾年的凈現金流分別進行預測,第二階段是對第一階段以后的現金流的終值進行預測基本公式如下:
其中:PV——并購后企業現值;
dn——并購后企業第n年的凈現金流;
i——貼現率;
m——第一階段預測期;
g——并購后第二階段企業的長期可持續增長率
(1)第一階段預測期m的確定第一階段預測期m應該足夠長,以便反映并購對企業現金流的影響對成熟行業的已成立企業,一般可以相對準確地預測7年到10年的經營情況,10年后現金流的變化對現值的影響相對較小因此,m根據具體并購雙方行業情況可取7年~10年
(2)貼現率i的確定貼現率i,即資本成本或要求的投資回報率,反映的是投資風險,由市場決定,通常為市場利率但是根據市場利率的期限結構理論,市場利率有即期利率和遠期利率之分,能用于貼現的應該是0時刻的即期利率;而由于購買力風險的存在,不同期限的即期利率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隨著期限變長,即期利率會增大,但在預期未來會出現通貨緊縮時,即期利率也可能是隨期限變長而變小的由于貼現率i是一個預期或前瞻性的概念,投資者在選取貼現率時有很大的主觀性和伸縮性,只能參照某個市場利率和未來的并購對象的具體風險來確定
貼現率i也可以選用并購企業的加權資金成本,即使并購資金是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債務資金,也應為并購方的加權資金成本,而不應是債務的利息其原因如下:①雖然企業的加權資金成本隨負債的增加而降低,但企業的借債能力也隨之下降②企業應被視為“持續經營”,企業的負債能力是有限的當負債比例過高時,銀行會拒絕給企業貸款,此時為了投資,企業只能增加權益資金,從而使加權資金成本上升由此可見,以負債投資也應考慮企業的加權資金成本,而不能僅考慮其債務利息,這樣才能提高企業整體投資效益
(3)長期可持續增長率g的確定根據模型假設(3):雙方企業在并購整合一段時期后收益持續穩定地增長,所以長期可持續增長率g的選取對并購后企業現值PV會有重要影響為了合理確定增長率g,必須考慮下列因素影響:①總體經濟環境;②企業所處行業的成長性,包括企業的客戶所處行業的成長性;③并購可能帶來的協同效應;④企業的歷史成長率;⑤在一定的競爭條件下,包括技術.產品線.市場.定價和市場營銷方面,管理者對未來發展的預期
一、我國投資銀行并購業務現狀
通常意義上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ing)有雙重含義:其一,作為一種業務,投資銀行是指,區別于商業銀行的存貸款等間接金融業務的、用以實現資本市場上資本總量增加以及存量調整的一系列收取費用的金融中介業務,例如:證券的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并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資產證券化;其二,投資銀行是一類機構的總稱,是指以上述投資銀行業務為主要業務的金融中介企業。在我國,投資銀行發源自上世紀80年代初成立的信托投資公司,目前,我國投資銀行業在二十多年的發展中已經形成了以信托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多種類金融機構并存經營、分工協作的格局,其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
企業成長的方式包括內部擴張與外部擴張兩種,企業并購(M&A,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企業實現外部擴張的主要方式,企業通過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生產要素的占用、支配和使用效率來達到此目的。
投資銀行并購業務是投資銀行除證券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具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充當并購活動的中介人,為并購交易主體提供策劃、顧問及有關融資服務;另一類是同時充當并購活動中介人及活動主體,通過購入目標企業全部或部分產權,再整體轉讓、分拆賣出、重組經營、包裝上市后拋售股權套現,目的是從中賺取買賣差價。
在國家加速產業結構調整及政策鼓勵并購重組激勵下,我國的并購市場持續爆發性增長,并購活躍度不斷攀升(如圖1、圖2);同時,中國企業也開始加快自身的海外擴張步伐,跨境并購交易數量呈現增長態勢(如圖3)。中國并購市場交易規模和金額規模大幅增長,也在一定程度上給我國投資銀行并購業務帶來了更多的機遇。
圖1 2006-2011(1—11月)中國并購市場發展趨勢
數據來源:清科數據庫 2011.12
數據來源:清科數據庫 2011.12
數據來源:清科數據庫 2011.12
二、我國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中的作用分析
1.投資銀行對企業并購中的收購方和被收購方存在積極作用
在企業并購活動中,投資銀行可同時充當收購方或目標企業的代表和資產重組顧問兩種角色。作為收購方的顧問,投資銀行的業務包含從籌備階段到并購結束后整合的全部內容,在這個過程中,投資銀行的作用體現在幫助收購方以最優的方式收購最合適的目標企業,實現自身的最優發展;作為目標公司的顧問,投資銀行的業務主要集中在以最佳的價格出讓股權或者以最低的成本實施反收購,維護股東權益不受或少受損失。
2.投資銀行能夠減少并購交易成本、提高并購完成效率
企業并購活動過程復雜,涉及雙邊甚至多邊的經濟利益協調,囊括并購的形式、程序、談判、方式優劣比較、所涉法律、法規、政府行為對并購活動的影響等專業知識,由于大部分企業并無具備此類專業知識的人才,使得并購活動在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下信息成本較高,而投資銀行財務顧問及專家則通常能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其次,投資銀行通過介入并購活動,直接與并購雙方談判,有效避免了并購雙方直接談判而產生的摩擦,因此,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對并購交易進行全面策劃,能提高企業并購的完成率。另外,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及專家具備大量并購策劃實戰經驗,運用資產評估、賬務處理、并購法律等方面服務于參與并購的雙方,促使并購活動更有效率地完成。
3.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能夠有效降低并購風險
企業并購充滿風險,從并購前的調研活動開始,到并購結束后對目標企業的整合,各種各樣的風險因素貫穿其中,其風險因素主要有:政治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及整合風險。投資銀行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在整個并購過程中,能依據企業實際情況,對并購的市場環境、資產評估、財務處理及后續整合經營工作進行全面策劃及服務,能夠利用自身經驗和專業知識對并購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防范。
4.投資銀行能為企業并購開辟多種融資渠道
現代企業并購往往涉及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的重組,在這一過程中,企業并購活動通常所涉及金額較大,通常企業僅靠自有資金難以完成并購活動,而投資銀行一般具有豐富的融資經驗和廣泛的融資渠道,能夠利用自身渠道資源及運行機制,設計出如資產證券化、股權融資、債權轉股權等多種融資方式,將實物資產轉化為類似于股票、產權證的證券形態,突破目前融資環境的限制,開辟新的融資渠道,提高資本流動性,便于實物資產在并購活動中的買賣交易,以達到“金融杠桿”的效果。并購企業通過獲得投資銀行的融資支持,能夠有效籌措所需資金,設計合理的融資方案,促成并購活動的完成。
5.投資銀行能在企業并購中發揮橋梁作用,引導企業并購的方向,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
我國經濟部分產業結構性產能過剩,亟需進行行業整合和行業轉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能夠依據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導向,利用其業務的創新性和靈活性,以市場為主導,按市場原則解決企業并購業務中的問題,有助于構建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分工合理、責權明確的并購交易體系,提升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效率。
三、我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面臨的障礙
1.我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的外部環境不夠理想
(1)我國資本市場發育不夠完善
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不夠完善,規模較小,影響投資銀行并購業務的開展。首先,許多具有政府背景的上市公司使得資本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并購對象十分有限,給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帶來了額外困難;其次,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產權制度不明晰的問題,政府常以非經濟目標代替經濟目標,強制企業進行兼并,企業缺乏利益最大化的并購動機,或者即使并購動機存在,也無法采取實際行動,導致并購效率低下;第三,我國資本市場上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資銀行在對被并購方進行信息搜集時難度增加,參與企業并購的效率降低;第四,我國股市規模較小,多數企業的資本處于實物化狀態,資產證券化的缺位導致投資銀行難以合理衡量目標企業價值,使得并購交易成本增加;此外,我國股市的投機性及股價的波動程度大,股票價格與企業價值分離,并且,由于我國的資產定價制度難以制定合理公平的股權交易價格,加大了目標企業的市場價值的確定難度,也給投資銀行的并購業務增加了交易成本。
(2)投資銀行業及并購方面的法律法規缺乏
我國市場體系不發達,法律法規不完善,企業與投資銀行在并購業務中操作不規范、道德風險不同程度存在,使得相關管理部門嚴禁管控我國金融市場。我國在并購方面的法律法規較少,缺乏如國外資本市場中的《投資銀行法》、《并購法》,相關法律體系殘缺不全,而現有的《證券法》中也并未明確界定我國證券公司是否可以開展并購業務,這種情況對于國內投資銀行開展并購業務極其不利。
(3)政府過多介入我國企業并購,并購業務市場化程度低
政府在我國企業并購中仍起重要作用。我國現有體制下,各級政府常出于己方利益最大化的考慮,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預企業的并購活動,使得我國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資產重組面臨重重障礙,很難體現并購活動的市場價值。同時,受企業文化所限,國內一般企業在進行并購重組時,并未認識到聘請投資銀行進行資產評估、談判參與、策劃的重要性,并購活動中的實施人員大多從各部門臨時抽調而來,在需要技術與資金支持時,由于政府參與往往會使企業并購的交易成本降低、整體業務進行的阻力減小,從而使得企業在并購活動中更愿意依靠于政府與上級主管部門,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投資銀行并購業務發展的掣肘。據投中集團CVsource數據庫統計顯示,2009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全球披露涉及中國企業并購交易完成案例近1000起,其中,涉及總部位于中國大陸的本土投資銀行只有32家,占比不到4%。
(4)非投資銀行擠占投資銀行并購業務市場
分析資本市場上有中介機構參與的企業并購,一些投資咨詢公司及外資銀行,如上海華然、德意志銀行等,比投資銀行活躍得多。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第一,并購重組業務本身在規范方面欠缺,成功率低,業務收入又少,將并購重組作為業務重點對投資銀行缺乏吸引力;第二,并購中所對涉財務顧問的要求不高,無法體現投資銀行的人才優勢,由咨詢公司還是投資銀行充當這一角色并無太大區別;第三,投資銀行各部門之間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工作關系,不利于資源共享。
2.我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活動的內部條件面臨諸多障礙
(1)我國投資銀行資金規模較小,實力不足
投資銀行必須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才能承擔經營風險并進行金融創新。目前我國證券機構與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美林公司(Merril Lynch)這些國外超大型投資銀行相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規模小,資金實力弱(如表1),對未來整體業務的發展缺乏前瞻性,不夠重視并購業務,對其投入的資金也有限。現資銀行的很多業務都是以券商的自有資金為基礎的,資本金的不足加大了投資銀行的經營風險。
表1 2010年中外投資銀行總資產對比
單位:百萬美元
數據來源:各投資銀行2010年年報
注:匯率采用1美元=6.3002人民幣元
(2)專業人才與業務經驗均存在一定缺口
現資銀行的并購業務涉及金額巨大,市場價值估測難度高,交易程序手段復雜多樣,涉及稅收、法律、財務等多方知識,并購過程中精通這些知識的專業型人才必不可少。我國投資銀行發展歷程短,從事并購業務的專業人才存在較大缺口,并購方面的管理人才在應有的國際理念方面也有欠缺,投資銀行自身也缺乏相應的并購業務經驗,運作程序不規范,管理不科學。
(3)我國投資銀行對企業并購業務缺乏重視,并購業務占比低
投資銀行業務分為傳統業務、創新業務和引申業務三類。隨著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并購業作為一類新興業務,目前已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投資銀行業務占據重要地位,并購業務收入對投資銀行業務的貢獻已超過傳統承銷業務。然而,我國投資銀行的業務重點仍是一級市場的證券承銷,并購業務在投資銀行業務中所占比率很小。以高盛公司和中信證券為例,對比我國投資銀行與國外投資銀行業務收入比例,可以看出,高盛公司市場細分及業務差異化較明顯,并購顧問費單項收入對公司總收入的貢獻率在9%左右,而中信證券的業務支柱仍為傳統的經紀、承銷和自營業務(如圖4、圖5)。
四、基于高效發揮我國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作用的渠道分析
1.為我國投資銀行企業并購業務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1)完善產權制度,改善股權結構,培育一個有效運作的資本市場
解決我國資本市場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要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分離,政府不再直接干預企業并購,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決策的經營主體。我國資本市場尚不完善,由于發展歷程短,市場體系脆弱,在功能培育方面及金融的規模和種類方面,都與國際資本市場存在較大差距。近年來,國企并購成為中國本土市場并購的主力軍,在這種情況下,應進一步深化我國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加強資本市場主體建設,開拓新型金融產品,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此外,還應注意將資本市場發展周期模式和我國實際情況相結合,充分發揮資本市場資源配置與重組功能。
(2)健全與投資銀行發展企業并購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在公司并購方面立法相對落后,缺少企業并購的基本法,而現有政策法規對企業并購重組的規定也缺乏針對性,對近些年產生的一些新的并購方式和行為也未明確具體法律責任。這些現狀均導致與企業并購方面的相關法律存在很大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因此,為了規范企業并購行為,提升投資銀行企業并購業務的效率,政府有關部門有必要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出臺詳細法律規定:首先,盡快作一些法律上的明確規定,如投資銀行設立標準、業務范圍、經營規則、分立合并、監督管理等,并對投資銀行企業并購業務作針對性與引導性規定,對企業并購方式、并購程序、并購行為、并購整合作出明確界定,同時完善反壟斷方面的法律法規;其次,對現有法律法規加以適當修訂補充,去除法律法規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為企業并購的健康運行保駕護航;再次,對投資銀行的融資渠道作出法律上的明確規定,放寬對投資銀行資金管理的有關限定條件,完善企業并購融資渠道;第四,進一步完善涉及重大資產買賣的并購活動信息披露問題,適當拓寬證監部門對并購活動信息披露審核方面的管理權限,增加企業并購的透明度;最后,充分考慮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做到立法工作動態、靜態相結合,盡量掃清我國投資銀行發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礙。
(3)明確政府在企業并購中的角色,減少不必要政府干預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定價逐漸完善,政府應重新定位在企業并購中的角色,避免為了自身利益而對企業并購活動進行盲目干預,應把工作重點放到對投資銀行并購業務和企業行為的宏觀規劃引導上,對并購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有效監督和調節,對壟斷性、欺詐性、強迫性以及損害國家財產及權益的并購進行堅決干預,并在必要時予以行政處罰。此外,政府應加強對企業并購的服務和扶持工作,同時,加大力度規范證券交易市場,進一步增強國內投資銀行建設,此外,還要提高投資銀行參與企業并購活動的操作效率,并在企業并購后的債務重組、人員安置、稅收等方面給予支持,促進國內并購行業發展。
2.我國投資銀行應積極完善自身條件,拓展并購業務
(1)加強投資銀行之間并購重組,進行行業間整合優化,推進行業規模建設
我國投資銀行起步較晚,普遍存在規模較小、實力不足的問題,基本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目前,我國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金融主體主要有金融信托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這些主體數量多,規模小,資本實力不足,缺乏投資銀行所應具備的抗風險能力,投資銀行的形成是以資本市場上幾家現化代大型券商占主導地位、成為行業龍頭和支柱為標志的。我國投資銀行欲健康發展、提升行業競爭力,必須進行行業間并購重組,實現規模擴張。第一,通過并購重組,投資銀行之間得以優化自身結構,擴大經營網絡,提高行業集中度,并適當擴大融資規模,建立完善風險防控機制;第二,通過與國外投資銀行合作,引入國外資金、技術,充分利用其管理經營經驗,提高自身實力。
(2)培養、引進投資銀行方面的專門人才
投資銀行是智力密集型行業,并購業務更是一項需要具備高素質的行業。投資銀行從業人員需要具備搜集、分析信息能力以及金融創新能力,能夠預測國內國際宏觀經濟走向,洞察企業所需資源配置,而目前活躍在我國并購市場上的操作人員多為以前的證券發放人員,在操作和專業知識上都難以滿足企業并購業務尤其是近些年出現的跨行業、跨地區的大型并購的需要。因此,培養、引進與投行并購業務相關的專業人才就顯得極為重要。一方面,我國投資銀行應加強對并購業務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使其及時了解國內外行業動向,適應行業發展,提高其專業素質,同時,要積極與國外投資銀行進行交流學習,必要時引進熟悉企業并購業務的高級專門人才;另一方面,我國投資銀行要盡快建立起人才激勵與約束機制,實施如管理層持股、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等措施,降低人員流失率,并通過建立績效評估和流動機制,發揮員工潛能與創造性。
(3)我國投資銀行應進行業務結構調整,積極參與企業并購
在成熟資本市場上,并購業務以其低風險和高收益的特征成為各大券商和各大投資銀行的重點業務:一方面,投資銀行開展并購業務可以獲得高額顧問收入,另一方面,為客戶提供融資獲得的利息收入也可以使投資銀行利潤增大。相反,在我國,并購業務剛剛起步,尚未成為投資銀行的業務重點,各大投資銀行仍以三大傳統業務(即證券承銷、經紀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為主要收入來源,投資銀行傳統業務收入與資本市場波動存在緊密聯系,系統性風險大,使投資銀行經營的不穩定性隨之加大。我國投資銀行應向國外投資銀行學習其成功經驗,將企業并購業務作為促進自身發展的工作重點,要積極進行金融創新,開發各種并購支付方式,豐富并購融資工具的品種,解決并購融資渠道品種不豐富的問題;同時,我國投資銀行還應在努力開展企業并購業務的同時,注重品牌樹立,加強優良團隊的培養,為建立與企業長期合作,爭取并購業務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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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并購 財務風險 防范
1財務風險的含義
1.1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
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為并購融資或因兼并背負債務,而使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從風險結果看,這的確概括了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最核心部分,即“由融資決策引起的償債風險”。但從風險來源來看,融資決策并不是引起財務風險的惟一原因,因為,在企業并購活動中,與財務結果有關的決策行為還包括定價決策和支付決策。
(1)企業并購是一種投資行為,然后才是一種融資行為,投資和融資決策共同影響著并購后的企業財務狀況。
(2)企業并購是一種特殊的投資行為,從策劃設計到交易完成,各種價值因素并不能馬上在短期財務指標上得到體現,而必須經過一定的整合和運營期,才能實現價值目標。
(3)企業并購的價值目標下限也決不僅僅是保證沒有債務上的風險,而是要獲取一種遠遠超過債務范疇的價值預期目標,實現價值增值。
1.2引起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
(I)不確定性。
企業并購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很多。從宏觀上看,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經濟周期性的波動、通貨膨脹、利率匯率變動;從微觀上看,有并購方的經營環境、籌資和資金狀況的變化,也有被收購方反收購和收購價格的變化等。這些變化都會影響企業并購的各種預期與結果發生偏離。同時,企業并購所涉及的領域比較寬:法律、財務、專有技術、環境等。這些領域都可能形成導致并購財務風險的不確定性原因。
不確定性因素通過由收益決定的誘惑效應和由成本決定的約束效應機制而導致企業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偏離。一方面,不確定性因素具有價值增值的特點,這就給決策人員帶來了價值誘惑力,強化了控制負偏離追求正偏離的目標和動機;另一方面,不確定性因素又客觀存在著導致成本膨脹的可能性,各種外部和內部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不能排除可能帶來的損失,這又給決策人員帶來一定的約束力。這種價值誘惑力和成本約束力的雙重作用形成了誘惑效應——約束效應機制。當誘惑效應大于約束效應時,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正偏離,取得并購成功;當誘惑效應小于約束效應時,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負偏離,造成財務風險。
(2)信息不對稱性。
在企業并購過程中,信息不對稱性也普遍存在。例如,當目標企業是缺乏信息披露機制的非上市公司時,并購方往往對其負債多少、財務報表是否真實、資產抵押擔保等情況估計不足,無法準確地判斷目標企業的資產價值和盈利能力,從而導致價值風險。即使目標企業是上市公司,也會因對其資產可利用價值、富余人員、產品市場占有率等情況了解不夠,導致并購后的整合難度大,致使整合失敗。而當收購方采取要約收購時,目標企業的高管人員為了達到私人目的則會有意隱瞞事實,讓收購方無法了解企業盈虧、或有負債、技術專利等無形資產的真實價值等,使收購方的決策人基于錯誤的信息、錯誤的估價而做出錯誤的決策,致使并購成本增加,最終導致并購失敗。
2財務風險的種類
2.1定價風險
(1)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風險。在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并購價格,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但目標企業可能故意隱瞞損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并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并購后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風險。
(2)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風險。并購時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2.2融資風險
融資安排是企業并購計劃中的重要一環,在并購鏈條中處于重要的地位。融資超前會造成利息損失,融資滯后則直接影響并購計劃的順利實施,甚至導致并購失敗。
2.3支付風險
(1)現金支付產生的資金流動性風險以及由此最終導致的債務風險。現金支付工具自身的缺陷,會給并購帶來一定的風險。首先,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項巨大的即時現金負擔,公司所承受的現金壓力比較大;其次,使用現金支付工具,交易規模常會受到獲現能力的限制;再者,從被并購者的角度來看,會因無法推遲資本利得的確認和轉移實現的資本增益,從而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以及不能擁有新公司的股東權益等原因,而不歡迎現金方式,這會影響并購的成功機會,帶來相關的風險。
(2)股權支付的股權稀釋風險。如香港玉郎國際漫畫制作出版公司并購案,其領導層通過多次售股、配股集資,進行證券投資和兼并收購,這一方面稀釋原有股權,另一方面也為其資本運營帶來風險,最終導致玉郎國際被收購。(3)杠桿支付的債務風險。2O世紀8O年代末,美國垃圾債券泛濫一時,其間11.4的并購屬于杠桿收購行為。進入20世紀9O年代后,美國的經濟陷入了衰退,銀行呆賬堆積,各類金融機構大舉緊縮信貸,金融監督當局也嚴辭苛責杠桿交易,并責令銀行將杠桿交易類的貸款分揀出來,以供監督。各方面的壓力和證券市場的持續低迷使垃圾債券無處推銷,垃圾債券市場幾近崩潰,杠桿交易也頻頻告吹。不同支付方式選擇帶來的支付風險最終表現為支付結構不合理、現金支付過多從而使得整合運營期間的資金壓力過大。
3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防范對策研究
3.1收集信息降低企業估價風險
由于并購雙方信息不對稱狀況是產生目標企業價值評估風險的根本原因,因此并購企業應盡量避免惡意收購,在并購前對目標公司進行詳盡的審查和評價。并購方可以聘請投資銀行根據企業的發展戰略進行全面策劃,審定目標企業并且對目標企業的產業環境、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全面分析,從而對目標企業的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做出合理預測,在此基礎之上的估價較接近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
另外,采用不同的價值評估方法對同一目標企業進行評估,可能會得到不同的并購價格。企業價值的估價方法有貼現現金流量法、賬面價值法、市盈率法、同業市值比較法、市場價格法和清算價值法,并購公司可根據并購動機、并購后目標公司是否繼續存在以及掌握的資料信息充分與否等因素來決定目標公司的合理評估方法,合理評估企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