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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2. 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簽訂的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意義上最高優先地位的合法文件,是為實現建設目標,明確相互權利、責任、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合理控制工程造價,保證建設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工程施工階段經濟關系的集中體現。透徹理解并認真簽訂合同,可以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有效控制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
3. 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3.1 把好合同簽訂關。
(1)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2)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3)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3.2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企業應重視合同的實施和跟進。企業應根據雙方協商簽訂的合同條款,正確履行、管理項目,保證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證企業的形象和信譽。合同的實施和跟進要求企業內部人員具有較高的素質,能理解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條款辦事,認真履行合同,并且隨時跟蹤工程的滿足性,及時解決問題。
3.3 重視合同后評估。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4. 加強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可以采取的措施
4.1 合同管理精細化。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2 加強建設合同管理隊伍 培養合同管理人才。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
4.3 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1)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2)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4.4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 合同管理中常用的幾種合同形式
合同總價的確定目前在建安工程方面大至存在以下幾種形式。
5.1 據實結算的合同類型。該類型的合同,合同總造價以雙方最終核對確認的工程預算為準,施工單位風險最小,幾乎所有市場風險全部由發包方承擔。
5.1.1 缺點是:
(1)在招標時發包方的選擇范圍小、往往最終確定的造價比較偏高。
(2)由于在前期雙方很難對工程總造價取得共識,可能因此影響工程款的支付,工程進展步履維艱。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一旦出現信用危機,對總造價的核對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5.1.2 此類合同的優點:招標程序簡單迅速,雙方僅約定一個優惠幅度,既可進場組織施工。非常適于工期緊、工序簡單、總金額小、雙方以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礎的施工項目,應用范圍包括區內道路、管網等配套工程。
5.2 合同造價一次包死的類型。
5.2.1 一般情況下,該合同造價以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為合同總造價,工程結算時除工程量變動外其余均不調整。此類合同的缺點:
(1)施工單位承擔的風險很大,合同在施工單位的潛意識中是一個不平等條約,雙方很難建立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關系。往往發包方的每一個工程都必須進行招標才能選定施工隊。
(2)在市場價波動較大時,施工單位有可能承受不了市場的沖擊,而致使工程擱淺,最終造成承發包雙方兩敗俱傷。
5.2.2 此類合同的優點是:雙方對合同總造價都有了一個十分明確的目標,給工程款支付及最終結算帶來了最大的便利。該類型合同比較適合工期較短的項目。
5.3 除雙方約定的材料品種據實調差外,總造價基本包死。這種模式為第二種模式的合理補充。
此類合同的優點是:
(1)在招標時,由于施工單位風險的部分化解,能在施工單位中間加大競爭,比較有利于降低造價。
(2)這種合同模式下雙方風險共擔,有利與雙方合作關系的建立。對一些較大型的項目比較適用,如多層住宅樓、小高層住宅樓等,可采用鋼材、水泥據實調差,其余材料不調差的模式。
6. 結束語
總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熟練掌握現行法律、法規,并進一步深化和改進管理辦法,才能使施工合同管理在合理地控制工程造價的過程中發揮最大優勢。
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甲乙雙方的契約,貫穿整個工程建設的始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充分理解合同對建筑工程的重要意義,要在實際工作中對合同管理進行探索研究,不斷對本單位的規范合同樣本進行升級,全面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加強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糾紛
工程建設項目一般都有較長的建設周期,巨大的建設資金投入以及嚴格的質量和工期要求。但當前我國部分建筑施工項目的發包方與承包方比較欠缺誠信意識和法律意識,部分承包建設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保質完成建設任務,而部分發包方則利用部分合同條款不規范或者不明確的內容來增加質量或者工期的要求,延緩付款的速度,給建設工程項目帶來了很多合同糾紛,不利于我國建設工程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完善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解決合同糾紛,督促承包方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和工期組織工程建設施工,確保發包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相關的工程建設款項,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工期,促進我國工程建設項目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1.2 加強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是我國建筑企業進入海外市場的前提
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業開始了開拓海外市場的進程,海外市場的開拓對企業合同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我國國內環境相比,海外市場更加注重合同的嚴謹性,合同會涉及到匯率變化、國家外交政策調整以及國際環境局勢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業已經因為合同管理不善的原因在海外市場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因此,我國建筑企業要想開拓海外市場,首先需要強化合同管理的能力,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善導致的大規模虧損事件的發生。
1.3 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是提高國家投資效率的需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改善了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還刺激了經濟的發展。在大量投資建設的背景之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至關重要。在投資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工程建設成本過高、工程工期不能保證以及工程質量太差,這些問題都嚴重的影響了國家投資的效率,不利于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只有提高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水平,利用嚴格規范的合同來引導和督促工程施工企業的施工行為,才能保證國家投資目的的實現,提高國家投資的效率。
2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職能缺位
在合同管理方面,職能缺位是一個重要問題:第一,在部分施工企業內部管理合同的機構還不夠完善,直接導致職能缺失。第二,沒有能夠有效落實合同管理的配套規則以及相關制度等。以上問題直接導致了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出現條款不全面以及內容不嚴謹等問題。
2.2 合同簽訂不規范
標準合同文本是有其特定的樣式和藍本的,但是在實際的合同簽署過程中,有部分業主從自身的經濟利益出發,為了逃脫國家的管理,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往往要求與施工單位既簽署符合規定的假合同(陽合同),同時又私自簽署實際執行的合同(陰合同),這種陰陽合同致使合同管理市場一片混亂。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處理工作難以進行,各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標準合同文本應該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在實際的合同簽署過程中,施工單位為了能夠迎合業主的口味,進而實現競標成功,組織建設的目的,對投資方要求的部分不合理條款有退讓,合同簽訂的條款不規范,甚至出現了極為不公平的現象,這樣,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失去了自身的嚴肅性,同時也違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3 施工企業改進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分析
3.1 明確規定管理職能
目前,在一些施工單位當中,管理合同的部門為其他管理部門的附屬部門,為了改善這一不良現象,則需要將管理合同的部門獨立出來,形成一個專業化的合同管理部門。此外,不管施工企業的規模是大型還是小型或是中型,都應在其內部設立管理合同的專門機構,如果企業具備相應條件,則可以在其內部建立起自下而上以及相對完善的系統用于合同的管理。為了進一步確保管理合同的部門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則應在企業內部設立專業法律顧問機構。
3.2 規范化管理合同流程,應用合同范本
施工企業要在合同范本的基礎上針對實際工程情況進行補充。總結既往的經驗,對合同中容易發生糾紛的環節進行詳盡的研究和周密的補充,最大程度的完善合同內容,并以此為基礎,總結出使用與本單位的合同范本供后續使用,從本質上加強合同管理水平。在簽訂附屬或補充合同時,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流程進行,不能對原合同中的實質性條款進行更改,導致兩份合同、兩種約定的情況發生。
3.3 強化管理合同文件
施工單位在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的過程中,應盡量確保合同文件與標準化的施工合同條款相符合,以便將合同當中的有關義務方以及權力方的職責規定下來,以預防出現過度承擔責任風險;如若不然,導致風險成為現實,將可能帶來嚴重損失。對此,工程的承包方應對合同文件進行仔細研究,并評價可能存在的合同風險,盡量避免在履行工程合同的過程中,簽訂雙方可能發生嚴重風險糾紛的合同。同時,強化管理合同文件也能夠降低出現額外成本的幾率,使合同雙方的關系變得相互融洽,避免了權責不明的爭端。
3.4 完善評審合同以及監督合同履行的管理機制
在評審合同方面,應建立相應的制度,以規范工作程序。在評審合同時,應采用會議的形式;會議應由企業當中的高層領導負責組織以及主持,技術、財務、供應等相關部門應參加。在對工程進行投標時,負責管理合同的部門應及時與財務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以便對招標文件進行全面化的評審,將投標企業確定下來;當中標之后,應對合同中的難點以及風險進行研究,研究之后將書面材料交給企業領導以及相關部門確認簽字。在合同的簽署階段,應對合同文本進行再次評審,在此階段,應對合同中的條文進行仔細推敲,以便及早將問題找出來,使之得到有效解決。在履行合同的階段,管理工程的部門應連同管理合同的部門不定期或定期對項目進行評審,以便當出現問題時能夠及時加以糾正,進而確保順利履行工程合同。
3.5 當工程合同出現變更以及索賠糾紛時,應重視管理
在我國的工程建設行業當中,合同發生變更是普遍現象,特別是一些建設環境較為復雜、建設質量的要求較高以及施工建設投資較大的工程項目。對于發生變更的合同應重視管理變更過程,關注各方權力以及義務發生變化的問題,確保施工進度。此外,還應在工程合同中明確相關索賠問題,以免在發生糾紛時,使自身處于虧損狀態。投標時,量力而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過程中,不得疏忽一絲一毫。施工企業還應將自身的索賠意識提高,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仔細閱讀相關索賠條款,以便在出現糾紛時索賠工作具有充足依據
4 結語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作屬于施工建設企業的核心業務之一。本文所探討的問題以及所給出的解決辦法都是針對當前施工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以及具體的解決措施,但問題的根源在于企業的高層管理者對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忽視,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施工建筑企業在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還需要施工建筑企業高層管理者充分意識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相關的制度建設和人才培養,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來管理本企業的工程建設合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電力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與外界進行大量的經濟往來,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開展的有力保障,如何加強供用電合同管理,避免經濟糾紛或損失,杜絕經濟違法違紀行為,是深化完善供用電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供用電合同管理。
1 供用電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都對供用電合同做了明確和具體的闡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27條規定:“電力供應與使用雙方應當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按照國務院制定的電力供應與使用辦法簽訂供用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32條至35條對供用電合同簽訂的時間、應具備的條款、雙方應履行的權利義務做了明確規定。《供電營業規則》第90條至94條對簽訂供用電合同做了明確規定。在《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中都明確指出了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在正式供電前根據用戶需要和供電企業的供電能力簽訂供用電合同。因此,供用電合同是以書面形式簽訂的供用電雙方在電力供應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也是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書。
供用電合同的內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供用電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供電方式、供用電質量和供電時間;用電容量和用電地址、用電性質;計量方式和電價、電費結算方式;供電設施維護責任的劃分;合同的有效期限;違約責任;雙方共同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供電營業規則》第93條規定:“供用電合同書面形式可分為標準格式和非標準格式兩類。標準格式合同適用于供電方式簡單,一般用電需求的用戶;非標準格式合同適用于供電方式特殊的用戶。”“省電力經營企業可根據用電類別、用電容量、電壓等級不同,分類制定出適應不同類型用戶需要的標準格式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的實際需要,供電企業與各類電力用戶簽供用電合同文本最常見的有六種:高壓供用電合同(供電企業與10千伏及以上的電力用戶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低壓供用電合同(供電企業與10千伏以下的電力用戶簽訂的供用電合同);躉購電合同(供電企業與農電系統簽訂的供用電合同);轉供用電合同(供電企業與轉供電和被轉供電三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臨時供用電合同(供電企業與基建工地等短期、臨時用電用戶簽訂的合同)。以上五種合同為標準格式文本。第六種是居民用電須知(供電企業告之居民用戶有關供用電相互責任義務的背書式合同)。
此外,還有用戶自備電廠并網電量購銷合同、非供電企業所屬電廠供用電合同(與電力系統外的地方小水電、小火電廠簽訂的合同)、《電費交納協議》及《調度管理協議》等。
2 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實行規范化管理的前提
實行規范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制度人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制定的統一的供用電合同格式化文本進行規范管理,內容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供電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可控狀態,對供用電合同實行微機化管理,從而通過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簽訂率和使用率,以實現供用電關系法制化管理。
3 合同審核制度的制定執行是杜絕錯漏保障
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社會經濟活動日益活躍,各種擾亂經濟活動的不利因素如商業信用缺失等也隨之出現,同時,供電公司內部諸多不完善因素也同樣困撓著企業。因此,完善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十分重要。要完善供用電合同的管理,審核制是一個重要環節,如何防范問題,發現問題,填塞漏洞,審核就是重點。嚴把審核關,使簽訂中存在的問題被提前發現并化解,保證企業和用戶合法利益不受損害。供用電合同履行審核制度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綜合性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制度的保證作用,需要加大對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
4 完善合同履行監督體制,加強綜合監督
借助監督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供電合同的履行情況,從而及時找出與合同履行有關的影響因素,以便于及時地反饋將障礙排除,杜絕違約現象的出現,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監督合同的執行力度呢?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這是由于規章制度不僅是對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延展,也是約束企業員工規范自身行為的準則,通過不斷的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能確保規章制度貫穿于整個合同履行之中,在預防出現死角的同時還為合同的順利履行提供了強大的安全支持。尤其在建立監督體制時必須對監督的形式、程序以及手段等進行量化規定,確保操作性強,以更加具體形象的監督工作促進合同的履行。二是,必須確保維護制度具備嚴肅性,在監督過程中不僅要注重實際效果,還應強化監督職能,確保監督氛圍的和諧性、監督網絡的有效性。三是,對于監督主體不同這一情況,應加上它們的協調,確保監督協調一致才能形成監督的有效合理化的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效率,并在此基礎上著力改善因關系難以明確化而導致的監督主體的缺位,確保監督工作順利有效的進行,但需要指出的是,這需要確保監督主體能自覺接受監督,而自覺監督離不開制度的約束,但是制度的晚上必須建立在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學化的基礎之上,才能更好的加強監督,確保供電合同能夠得以順利的實施;四是監督網絡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體員工廣泛參與企業管理,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防止權力的濫用和權、利交易,引導全員監督工作步入良性軌道。
5 加強對責任人員的培訓、教育
加強對合同管理相關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通過學習提高他們的業務技能是提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環。普及知識需要培訓,更新知識更需要培訓,持續不斷的培訓學習,是開發員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徑,能進一步加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正確認識,穩定其對自身工作的情感,從而能鞏固原先良好的思維定式,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
引言:目前,我國面臨電力建設的任務比較繁重,這要求我們不斷加強管理,提高電力建設水平,努力降低電力工程造價,才能使我國電力工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更具競爭力。本文針對電力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和解決措施進行了闡述,旨在提高電力工程建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目前電力建設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特點
1.1由于電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長,受外界影響大,使得合同管理周期長、跨度大,受外界各種因素影響大,同時合同本身常常隱藏著許多難以預測的風險。
1.2由于電力建設投資大,合同金額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顯著,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承受較大的經濟損失。據相關資料統計,對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壞對經濟效益影響達8%的工程造價。
1.3由于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到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各種復雜關系,處理好各方關系極為重要,同時也很復雜和困難,稍有疏忽就會導致經濟損失。
1.4由于合同內外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須是動態的,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變更管理顯得極為重要。
2.目前電力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主要問題
施工階段的特點是可控周期長,控制面廣、費用支付劃分點多等特點,它的復雜性決定了合同管理的難度。目前電力工程合同管理還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2.1合同文本不正規
業主方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往往具有更多的發言權。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轉嫁工程風險,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2合同條款制訂不規范
由于合同語言和表述不盡詳細謹慎,合同條款漏洞眾多,很容易造成簽訂方對合同內容的誤解或產生歧義,進而引發糾紛和爭議。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約定不清,在費用預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會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矛盾。
2.3施工合同管理并沒有跟工程招投標管理密切聯系
工程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有著千絲萬縷的重要關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節奏、工程質量和資金投入的法律基礎。在實際工作中,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標中的標書編制工作及管理體制分屬企業內部不同職能部門和團隊。承包方中標后一旦簽訂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為例行文件傳達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終造成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與招投標管理的脫節。
2.4施工合同與招投標文件和投標書背離
招標文件是發包方對施工單位的要求,發包方的中標通知書是對中標單位的書面承諾,發包方與中標單位以此為基礎簽訂合同,而且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因而,招投標書是簽訂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業主憑借在市場上的買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將對其不利的部分條款從合同中刪除,要么要求施工企業不計風險全部包干,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內容,給中標單位帶來隱性經濟損失。
2.5合同索賠舉步維艱
我國施工合同索賠案發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實際上,經常遇到業主不按合同辦理簽證,給承包商增加了額外工程造價,減少了利潤,增加了經營風險的情況隨處可見。盡管如此,不少施工單位因害怕破壞與業主關系,為了保持持續合作,承包方往往選擇放棄依據合同進行索賠的權利。雖然在《招標投標法》、《合同法》上對我國電力建設市場作了相關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也對一定數額以上的建設項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規定辦理。但是,仍存在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的違規行為和情況。導致當前電力建設工程市場存在不少諸如要求承包商墊資施工、工程工期、造價壓減等不良現象。
3.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下面就如何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提出了幾點措施。
3.1加強合同管理
一是領導要從思想上給予高度重視,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業的計劃管理、生產管理、組織管理并列來抓;二是從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把合同責任制落實到具體的工程和人員;三是要配備專人管理,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風險進行全面分折;四是健全合同文檔管理系統,除施工合同外還要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變更、會議紀要、雙方信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工程保險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存檔。
3.2提高資質審查門檻,維護建設市場的供求平衡
通過提高資質審查門檻,嚴格實施承包商準入制, 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設隊伍的施工水平,為工程質量提供堅實保證;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單位的數量,解決目前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的問題,保證合同雙方在市場中的平等地位,從根本上杜絕壓價壓級行為。
3.3清楚施工合同與招投標管理的關系,以正確的態度對待
建議施工方和發包方企業內部成立合同專業化管理團隊,科學合理地設置機構、定崗定責,打造高素質隊伍保障合同管理質量;創建起嚴格審查機制,實行嚴格的合同評審紀律, 確保每份合同簽訂前都能經過嚴格、細致和全面的評審程序;認真執行各項風險防范措施, 最大程度上規避潛在的失誤和風險,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違約情況。
3.4.加強法律知識培訓
公司要特別注重有關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培訓。近幾年來,由于國家對合同管理的重視,在公司可以舉行對管財、管物人員的培訓,從根本上提高經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使每人都了解合同的每一條款的含義,明白自己的職責范圍、索賠時機、索賠條件、索賠期限、索賠費用計算等問題。
3.5 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中索賠意識
開展索賠工作是承包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范合同風險的重要方法,是施工企業進入市場必須具備的市場觀念和行為。首先,要敢于索賠,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其次,要學會索賠,要認真研究和合理運用合同中的索賠條款,建立有關索賠的詳細檔案,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向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報送索賠文件。
4.結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電力企業市場化運作的基礎,對施工合同進行有效管理則是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不斷創新,學習更先進的科學管理經驗,才能在電力建設市場中站穩腳跟,贏得更大的商機和發展機會,共同促進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是為了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具體的執行者是項目部人員。項目部從項目經理、項目班子成員、項目中層到項目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該認真學習合同各條款,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項目經理、主管經理要向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風險作出解釋和說明,項目各部門負責人要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較詳細的“合同交底”,實行目標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以及法律責任。在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中,人們往往十分注重“圖紙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少出偏差。
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個方面關系,使總承包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制度,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應訂立工作程序,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使管理人員有章可循,也就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第三,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這些工作非常繁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資料都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產生的,是由業主、分包商及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的。建立這些文檔與對這些文檔進行管理對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四,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這些內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實施報告,如每月的工作量報表;在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理的書面文件,如工程環境的突然變化、不可預測的地質條件以及其他情況等等,這些都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及總承包方的簽署和認可。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二、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合同實施控制是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實行控制的重要環節。
第一,對工程目標進行強有力的控制。總承包合同定義整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這個目標經分解后落實到各個分包商等,這樣就形成了目標體系。分解后的目標是圍繞總目標進行的,分解后的目標實現與否及其落實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總目標的實現與否及其質量,這就是它們的辯證關系。控制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工程實施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費用控制。
合同控制有著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點是動態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是呈波動狀向合同目標靠攏,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斷變化,絕對不變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電源建設工程這種龐大而復雜的工程。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與總承包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盡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這之間關系變得尤為重要。
第二,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和監督。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這就需要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要不斷找出偏差,調整合同實施。
作為總承包商對分包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的實施要進行有效的控制,要對其進行跟蹤和監督,以保證總承包合同的實施。此外,作為總承包商有責任對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以保證總目標的實現。
第三,對合同實施過程加強信息管理。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難度與質量要求不斷提高,而利潤含量卻不斷降低,工程管理的復雜程度和難度也越來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度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對信息的處理還基于紙介質進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對總承包商來說,一方面這是由于項目自身的管理水準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響。
因此,要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三是加強對業主、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時處理。 三、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合同的特點之一。一般是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變更。分包合同的變更比總承包合同變更更頻繁。這是因為總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分包合同采用的形式多樣,有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等等。如電源工程建設中,總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聯系單是數百上千。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變更都可以作為合同變更的。如我項目部承建的某電廠合同中明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國家規定的動態造價指數上漲……則對項目的投資總額進行調整”:“對于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響,甲方和乙方將協商確定對工程價款和合同工期的調整”;對合同范圍的變更,更是有專門的章節描述,對范圍變更的定義、范圍變更程序、價格的支付等等問題都有明確的條款。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這些變更最終都是通過各分包商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四、合同實施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更是契約經濟,企業對外開展各類業務活動的基本載體就是合同,換句話說,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對于規范企業合同行為、減少合同失誤、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決定著企業經營管理的勝負成敗。筆者結合自身在建筑施工企業多年從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經驗,從從思想觀念、管理制度、組織機構、管理手段、人員素質等方面就建筑施工企業做好合同管理進行分析研究。
一、轉變思想觀念,重視合同管理
當今的建筑施工企業,受到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的影響,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開拓市場、承攬更多的工程項目上,甚至為了拿到工程項目不惜遷就發包人苛刻的合同條件,草率簽訂施工合同,為日后生產施工、經營管理埋下隱患。施工項目到手后,又將合同束之高閣,對合同的履行過程漠不關心,最后帶給企業的可能是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轉變建筑施工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思想觀念,加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作用及重要性的認識,是開展一切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條件。
二、制定管理制度,保證落實到位
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就要從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入手,依據《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建筑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層次
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次都應有各自的合同管理制度。總部要從
整體管控的角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則應根據自身具體工作的需要補充更為詳細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
在實際工作中,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制度;合同資信調查制度;合同評審、審批、會簽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資料管理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情況登記、上報制度;履約風險排查制度;合同糾紛處理制度;合同定期考核檢查制度;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合同管理獎懲制度等。
通過明確合同管理制度的層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能夠建立一整套規范、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還應抓好落實,保證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做到合同管理層次清楚、內容完善、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三、健全組織機構,明確管理任務
建筑施工企業要自上而下地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明確各機構的合同管理任務,使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在合同管理中,應建立分級管理與歸口管理縱橫交錯的立體組織機構,將合同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與各業務部門、各項目經理部分口管理有機的結合起來。
分級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業總部應設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簽約主體資信調查、合同評審、出具法律意見書、履約監督檢查、法律咨詢、糾紛處理等整體合同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應設合同管理負責人,由項目經營經理或商務經理擔任,負責履約過程管理、履約情況的登記上報、履約風險排查等具體合同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是指各業務部門(主要有材料管理、人力資源、設備管理、技術質量等部門)作為建筑施工企業一級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評審部門及二級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材料采購合同、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合同、設備采購及租賃合同、技術質量檢測合同等)的主控部門,與合同管理部門共同審查、監督合同簽訂和履行。
成功的企業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由各業務部門和基層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可以說,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子系統、分系統共同配合。
四、強化過程管控,完善管理手段
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對合同自始至終的全過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據合同的訂立、履行、結束的時間順序,合同管理可以分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應對三個階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應對為輔的合同管理方式,真正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一)事前防范
1、大力推行合同規范文本,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二級合同規范文本。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全面、準確、嚴謹的特點,有很強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文本,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應盡可能采用示范文本。
二級合同主要包括材料采購合同、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合同、設備采購及租賃合同、技術質量檢測合同等,建筑施工企業可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分類制定本企業的合同規范文本,合同規范文本對于規范合同條款,降低履約風險大有裨益。
2、詳細調查簽約主體的資信情況
簽約前,對簽約主體的資信調查非常重要,了解簽約主體的從業資格、商業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和償債能力等,是事前防范的一項重要工作。資信調查應對簽約主體提供的各類執照、資格證、許可證、債權債務狀況、涉訴狀況及財務報表等進行仔細的審查,有條件還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核實該企業的年檢注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到稅務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拖延繳納稅費或者是否還有稅費沒有及時上繳情況等。資信調查盡可能采取實地考察,或者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
3、認真做好合同評審及會簽
建筑施工企業可建立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重大二級合同進行合同評審的相應制度。合同評審應由企業主管工程項目的領導主持,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相關業務部門共同參加,以會議形式進行,要形成書面的評審材料,經過參會的各部門會簽,相應領導簽批認可。
在投標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會同市場投標、工程管理、物資設備、安全監管、技術質量、人力資源、財務等各業務部門,對招標文件進行全面評審,以決定是否投標,分析中標后的合同風險和難點,防止為中標而掩蓋真實情況,留下隱患。
在合同簽署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會同上述各部門,再次對合同文本進行評審。重點是圍繞合同文本反復推敲,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論證,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全面衡量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權利義務是否均衡;合同是否顯失公平;發包人是否隱瞞了與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企業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達到合同目的。
在合同履行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會同工程管理、安全監管、技術質量、物資設備、財務等部門,根據施工進展或單位、單元工程、節點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進行評審,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保證全面履行合同。
4、加強企業公章及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根據我國當前對企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規定,企業的公章和合同專章具有法定的效力。在合同中,即便沒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的簽字,只要加蓋了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該合同對企業也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對于企業公章及合同專用章的管理要特別重視,一方面應安排專人專柜管理;另一方面加蓋印章應履行嚴格的用印審批制度。
(二)事中控制
1、建立合同臺賬,跟蹤履約情況
建立合同管理臺賬,可以根據合同標的不同,建立總臺賬和分類臺賬。對合同號、對方名稱、標的物、數量、計價方式、價款或酬金、已支付情況、未支付情況等與合同有關的信息進行登記匯總,做到準確、及時、完整,以便隨時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掌控。
2、落實評審意見
在投標、合同簽署、合同履行三個階段提出的合同評審意見,應分別視情況予以落實,需要在投標、合同簽署前澄清的問題,應與招標人、合同對方及時溝通澄清,避免因理解的偏差造成不利后果;需要在投標、合同簽署前修改的合同條款,應積極與招標人、合同對方進行磋商,最大限度爭取對企業有利的合同條件;需要在合同履行中予以注意的問題,應對項目經理部及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做好交底工作,履約過程中隨時予以關注。
3、合同變更及時調整
發生合同條款變更,如價格條款、計價條款、支付條款、質量條款、工期條款、違約責任等條款變更,應采取書面形式,如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及程序,及時履行洽商、變更、索賠手續,避免因為手續不齊全、辦理不及時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定期履約風險排查
定期的履約風險排查工作,是合同履約階段防范法律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關鍵,具體可分為債權、債務、洽商變更情況的風險排查。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制定風險排查報表,由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定期上報總部合同管理部門,上報內容應是在合同臺賬的基礎上重點反映債權、債務、洽商變更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總部合同管理部門可對風險的防范提出指導意見,協助項目及時化解風險,避免糾紛的發生。
5、履約資料的整理、保管
妥善保管合同的原件以及雙方履約中往來的全部書面記錄是至關重要的,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條件,更是索賠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證據。企業應設立專人整理、保管履約資料,一份合同一個編號,不要重復或遺露。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雙方變更、修改合同的協議或往來傳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一旦發生糾紛,這些都是最有力的原始證據。合同訂立再好,如果這些原始證據保管不善,也會陷企業于被動。
6、定期考核檢查,獎懲與考核掛鉤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應對履約情況定期組織考核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項目整改。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基層單位,定期考核檢查,可以幫助項目嚴把履約的第一道關,真正做到合同管理重心下移。此外,企業可以建立獎懲制度,將獎懲與考核檢查的結果掛鉤,最大限度地激發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三)事后應對
合同管理的事后應對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現問題、發生糾紛的應對處理,可視情況采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事后應對處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沒有奏效的情況下,為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因此,合同管理的重點不應放在事后應對,而應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做到關口前移,合同過程管控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五、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可采用自己培養、外部聘用或與專業合同管理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等方式,如組織企業中高層領導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輪訓、定期組織合同管理經驗交流會、邀請合同管理專家講學、定向培養合同管理專業人員、從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才市場引入合同管理人才、與咨詢單位合作進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導實踐。同時,選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質的管理人員進入領導層,在企業范圍內營造重視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圍,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環境。
總之,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管理的核心,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 合同管理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綜合性的科學管理,因此,建筑施工企業要在高度重視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歸納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簽約主體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張文顯. 法理學[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of their own work experience,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role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are discuss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specific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是一個系統而又繁雜的管理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要求,依據勘察、設計的有關資料、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安裝的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確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目標(質量、成本、進度)實現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對于項目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1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設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履約時間長、施工項目多、工序相互交叉、影響因素多等特點。氣候、交通、供水、供電、水文地質條件的變化、設計變更、業主或監理的指令等都會造成合同履行的變化,這些都給合同管理帶來不便,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是經常遇到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欠缺或不妥都會給建設方或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施工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依據工程施工合同來進行。企業依據合同包含的各項指標,分解與落實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沒有施工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這就使得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完整、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設管理過程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1 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2.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
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兔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3目前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簽訂不規范。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規范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行為,維護建筑行業正常的經濟秩序。但是,目前工程建設缺乏所必須的法制觀念,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承發包雙方認為是多年的承發包關系,礙于面子,合同簽訂不規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法》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不能得到體現。
3.2未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合同價格的確定不合理。《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造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有些建設單位對項目的發包未嚴格按招投標程序執行。施工圖拿到后,讓一家施工單位編制一份施工圖預算,然后在該預算價的基礎上簡單予以打折后便形成了工程合同價,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該價為一次性包干價”,實際上未經過審核的預算可能與實際情況差距甚遠。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建設施工合同是指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因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十分重要。然則,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和風險,需要采取有效對策,強化合同管理,確保實現工程目標。
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者素質有待提高
首先,建筑施工合同涵蓋的內容多。施工合同內容包括《合同法》規定的工程范圍、工期、質量、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以及撥款和結算、驗收、質量保修、質量保證期等諸多內容,還包括現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的很多具體內容,如標的物的規模、結構特征、圖紙、保密要求、施工進度計劃和延誤工期的責任、不可抗力、監理單位等等。其次,建筑施工合同涉及面廣。施工合同除涉及《合同法》、《民法通則》、《招投標法》,還可能涉及的《公證暫行條件》、《標準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這就更需要合同管理者要具有豐富的合同知識,具有豐富的合同管理經驗,對合同內容深入了解,能夠應對各種突發的事情。但是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合同管理者的合同素養欠缺,對于合同的內容和涉及范圍不熟悉,甚至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竣工結算后都沒有認真細致的了解合同內容,如此給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結算等帶來嚴重的影響。
(二)合同主體細節有待規范和完善
承包商不具備與工程相應的資質和法人資格,填寫時,真正承包商將自己的上級單位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填為承包商,往往工程質量保證不了。如果不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就倉促貿然地簽訂合同,很容易與一些信譽不好、履約能力差的承包商發生經濟關系,甚至會上當受騙,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業主的正常運轉,有時還會引發業主的全面虧損和破產。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為了回避業主義務,在簽訂合同時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籠統、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三)風險合同與無效合同現象嚴重
對于承包商來說,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正常風險總是存在的。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的管理,且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上風,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約,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迫于生計,急于承攬工程,或久未承包到工程怕喪失承包機會,只能委曲求全,無條件地接受苛刻條件,簽訂一份風險合同。這樣就造成雙方在法律和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關系, 給今后的合同管理帶來隱患和爭端。違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風險合同與無效合同現象嚴重。
(四)索賠管理意識單薄。索賠是指未按合同約定而造成損失,受損方向責任方賠償的行為, 是正當的,合法的。不平等合同條約等問題, 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 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受損傷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綜合素質
合同管理者的綜合技能對于促進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強大的能動作用,因此說需要采取措施提升合同管理者的綜合技能,尤其是要提升項目經理和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技能。首先需要加強學習,抓好對管理者的合同知識和相關建筑管理知識的培訓工作。一是采取多種形式,如布置學習任務,增加實際管理的機會,增強管理經驗;二是邀請經驗豐富的合同管理者授課等,提升管理者合同管理技能。其次,培養能夠適應國內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的專業人才。我國建筑市場面臨著進一步的對外開放,,建筑市場將逐步走向國際化,目前,我國施工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的行為也越來越多。在國際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賠貫穿在整個工程管理之中,是全局的、系統的、高智力的,同時又是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管理工作,索賠已成為許多國際承包商的經濟策略之一。要保證我國的施工承包企業有較大的發展后勁和競爭能力,有更高的經濟效益,就必須注重和盡早培養一批從事合同管理和索賠的專家。
(二)完善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細節
細節決定成敗。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開展的過程中,由于管理者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雙重影響,導致一些管理中的細節處理不到位,影響到了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能夠充分的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加強管理。其一,加強對合同變更的管理,提高對工期索賠的認識。在施工的過程中,合同變更的情況時有發生,但是變更必然會帶來索賠,這樣往往會對工期造成一定的影響,作為管理者,一定要及時更新合同變更消息,提高對工期索賠的認識,以維護施工企業的效益。其二,重視工期索賠,能夠讓業主要求加速施工確保工程按期完成,承包商還能夠從中獲取經濟補償和獎勵,達到一舉兩得的效果。同時,還需要注重對簽證問題的管理,這是發生糾紛時最好的證據。其三,還需要加強會議紀要發放時間和實效的管理,為合同的動態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管理者還需要充分的行使自身的權利,為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三)加強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雙向擔保制度
現階段都是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不僅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同時要求發包人也要提供擔保,這樣,可以從很大程度上對那些資信程度不高、實力不足的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從根本上控制工程風險。
雙向擔保以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為例:合同約定這個關鍵詞,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招標文件在合同主要條款中應約定。約定的內容分二部分:
1、約定原有工程量清單中有項目和投標單價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沒有項目合投標單價的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發包人確認時,可依照類似項目和類似投標單價為鑒。
2、約定調整幅度,即工程量增減引起的造價變更占合同價的比例,在約定幅度以內的工程量增減項目的綜合單價,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在約定幅度以外的工程量增減項目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以達到工程雙向擔保。
(四)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既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雙方認真履約的約束手段。要使索賠獲得成功,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管理:
1、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明確雙方的權利,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
2、要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時搜集相關資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結語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一、簡介公路工程合同風險
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合同的簽訂、變更、轉移、履行和終止都存在合同管理的風險,產生合同管理風險的因素可分為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客觀因素是包含由國家法律政策的調整、市場經濟環境的變化和自然災害等外界環境因素,風險防范和控制意識薄弱是產生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觀因素。此外,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素質不高以及合同風險管理體制不健全是產生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因素。按合同風險的表現形式和產生原因,可將其分成技術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業主資信風險、合同條款風險、工程管理風險。
二、公路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意義
1.對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進行預測和分析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現今的工程項目主要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工程投資額較大、施工時間較長、項目實施內容細致且繁雜、項目涉及范圍廣、市場競爭慘烈。簡單的說,工程項目是一個系統、復雜的工程。從而決定了,在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政治、經濟、技術、市場等因素的改變,工程項目將出現不同種類和程度的風險。這需要工作人員對風險進行正確的預測和分析,從而合理的管理風險,規避風險。風險的預測和分析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根據過往的項目實施中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應急發生的時間、階段來分析風險發生的規律;分析風險發生對項目施工、工程成本及施工時間等方面造成的影響;依據以往的工程項目風險的案例,分析并找出各類風險間的內部關系和發生條件。
2.有效預防和控制風險
風險具有不確定性,這也是它的本質屬性,但是人們可以采取有效地措施來管理風險。風險的管理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風險未發生時,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預防,包括采取正確、合理的防范措施防止風險的出現,利用有效的方法降低風險對建設項目造成的不利影響,為可能出現的風險做預防和準備工作。第二階段,對已經發生的風險進行有效地控制,降低風險造成的損失。對于已經發生的風險,如果只由一方來承擔損失,這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快速的解決風險。如果運用合理的方法對風險進行有效地轉移,讓專門機構或造成風險產生的多方(發包人、承包商等)來共同承擔損失,這將很大程度上降低風險的危害,減輕自身的損失。盡管工程施工已經發生風險,但是施工人員仍需采取措施來控制工程施工進度和質量,安全地進行工程建設。
3.化風險為機遇,創造更高的盈利
風險離不開盈利,承包商是因為想要獲得更高的利潤,才會承擔風險;盈利也離不開風險,風險越大,盈利越高。運用哲學的觀點來說,風險和盈利是矛盾和對立的統一體。如果承包商能在項目招投標以及施工過程中,勤于分析風險因素,合理分析可能出現風險的大小和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失,學會化風險為機遇,將獲得更高的盈利。
三、當前我國公路合同管理存在哪些風險
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不容樂觀,還存在著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合同風險管理的意識淡薄、合同風險管理信息漏缺、合同風險管理人員的職業素質不高、合同風險管理的體制不健全四個方面,其具體內容如下:
1.合同風險管理的意識淡薄
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之一就是風險管理的意識淡薄。有始以來,我國的合同管理受到了傳統管理模式的束縛,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忽視了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僅僅局限于質量的控制與施工進度等方面,沒有系統的、明確的風險管理目標以及具體的風險管理方案。
2.合同風險管理信息漏缺
合同風險管理信息漏洞是合同管理的瓶頸。由于公路合同管理的漏洞引起的糾紛,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比比皆是。而合同風險管理更是合同管理的薄弱環節,公路企業沒有給予合同管理足夠的重視,對于對方的違約行為后知后覺,缺乏索賠意識,從客觀上增加了公路企業自身的經營風險,有充分發揮合同在轉移風險和再分配風險方面的重要作用。
3.合同風險管理人員的職業素質不高
在進行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管理人員自身職業素質是否良好是影響工作的基礎因素,所以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素質是當前的首要的問題。從事合同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是督察合同履行行為的主體,而現實工作過程中從建設單位到作業人員的風險意識都不高,沒有辦法及時地認識到合同管理內容的變化和新要求,從而很難及時的察覺到風險并給予足夠的重視。
4.合同風險管理體制不健全
合同管理體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合同管理。公路工程管理過程中,很多企業的風險管理并沒有建立系統化、制度化的風險管理體系。公路企業沒有重視風險管理,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主要依據少數有經驗的人員的個人經驗,具有盲目性,不能減少企業經營的風險。
四、如何降低風險
為了提高合同風險的整體管理水平,針對上述當前我國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問題,防范合同管理風險的對策,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闡述具體的降低風險的方法:
1.加強合同風險管理意識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意識是防范合同管理風險的關鍵。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系統的、明確的指明風險管理的目標,施工之前針對風險管理的目標制定明確的風險管理方案;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防范合同風險,首先應樹立良好的轉移風險和再分配風險的意識。對于行政部門應當加大對合同風險管理的宣傳力度;對于企業來說,不僅提高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和進度意識,更應該在強化人員的安全等方面的意識。
2.完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信息時代不斷深入,公路企業實施信息化的進程也在不斷深入,迫切地完善風險信息系統是至關重要的。對于合同管理而言,在投標決策的過程中,企業可以通過完善風險信息系統,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預測和調查,通過調查找出對工程項目影響較大、引發較大損失的主要風險因素,針對每一類因素制定相應地措施和策略來應對。在項目建設的初期,通過合同以規范化的文字和條例的形式約束下來,達到風險轉移和風險再分配的目的,并建立系統的、明確的風險管理方案,降低風險。
3.提高風險管理人員的職業素質
當前的市場經濟是以人為本的市場經濟,我們應當清楚的認識到合同管理人員職業素質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首先,作為企業管理人員應當嚴格的把握人才招聘第一關;其次,在后期在職人員的培訓過程中,根據個人的能力,挑選出具備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的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工作;最后,在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下,為了順應潮流發展,應當定期的組織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加強道德建設。
4.健全合同管理機制
公路風險管理機制是降低風險的重要環節,做好監督和完善制度是風險管理的。監督易出現風險的施工環節:勞務使用管理、資金使用管理、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對著三大環節進行重點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仲裁制度,它是適合解決爭議的唯一方法;建立完整的公路索賠制度,學會科學的索賠,達到轉移風險和風險再分配的動態管理目的。
五、結語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單位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不斷被熱化,建設單位要想獲得最大化的利潤得以生存下去,必須應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來控制每個環節的收入和支出,從而降低風險,確保公路項目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劉毅盼.我國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單位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2.
[2]曾.公路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研究[D].長安大學,2013.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 claim for compensation is content i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y ar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work key, according to the author's own experience,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contract claims, some techniques were discussed.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 techniques;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0 引言
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中極其重要的一項核心工作,也是控制建設項目成本,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另外,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促進建筑市場及工程建設水平的發展及完善。合同管理是圍繞合同而進行的一些管理措施,合同則是建設工程甲乙雙方的依法制定的有權責的協議,是雙方明確各方利益及分工合作的保證。由合同所引起的索賠稱之為合同索賠,合同索賠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規范和約束合同行為的重要措施,下面本文就如何加強合同管理及做好合同索賠技術進行一一探討。
1 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要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須始終以合同為依據,做好以下幾點:
1.1 做好合同簽訂及審查工作
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考察待建工程的特點,選取合適的價格調整及發包條件等,以該工程的相關文件及國家規定的合同標準來起草合同文本,合同內容應清晰,各條文條款應明確,擬定草稿后,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合同草稿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如下:對方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合同內容及條款是否完整,合同的格式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合同規定的雙方權責是否明確,并在合同條款中添加對于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的補救措施及對策,最后還要明確規定當項目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承受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措施。
1.2 樹立合同法律意識,規范合同管理
應組織相關技術及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了解合同的相關知識,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并依據合同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制定出適合于企業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合同管理條例,組織相應的管理機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對整個項目管理工作進行統一調度及指揮,設立各級合同管理部門,配置相關的合同管理技術人員,建立檢查,統計以及報告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趨于規范化,提高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
1.3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將合同管理工作做為管理工作的重點來抓,嚴把合同審查關,加大合同履約的管理力度,堅絕避免墊資,欠資施工現象,做好合同的實施管理工作,一方面以合同為依據及時解決項目造價等方面的問題,另一方面要積極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避免反索賠的發生。
2 索賠的內涵
工程索賠是指在工程合同的履行實施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另一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而遭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向合同另一方提出賠償的要求,合同索賠是合同雙方之間發生的正當的管理業務行為,也可以主是合同雙方互相交流合作的一種形式,它以合同為索賠的根本依據,是提高合同雙方素質及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工程索賠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常見的幾種分類如下:(1)按照合同的類型劃分,可分為總承包合同索賠,分包工程合同索賠以及合營合同索賠。(2)按照索賠的依據來劃分可分為合同索賠及道義索賠等非合同索賠。(3)按照索賠要求來劃分可分為工期索賠及費用索賠。
3 索賠的步驟
3.1 填寫及提交索賠意向書
工程索賠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起草索賠意向書,施工單位在承受相應事故損失,且該事故符合索賠條件時,可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索賠意向并起草索賠意向書,在確定索賠意向準確無誤后,確定索賠的種類及起止日期,并將正式的索賠意向書抄送至多個相關單位,在對索賠事故的索賠起止日期計算時,應針對不同的事故情況以不同方法進行計算:1)對于圖紙延期而造成的索賠事故,根據合同法規,建設單位在簽訂合同之后的二十八日內,應為相應的施工單位提供建設工程的相關設計圖紙,若施工單位因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圖紙而造成施工的損失時,可及時的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要求,起始日以簽訂合同的第二十九天為準,終止日為收到圖紙日為準。2)對于工程變動或是工程外界環境而造成的索賠事故,在工程項目確定以后,若建設單位對其進行變更(如層數改變及結構尺寸改變等),此時可提出工程變更索賠,起始日以收到變更通知日為準,終止日以完成變更日為準;對于因建設單位未做好安排而導致的外界環境而影響工程進度或增加建設花費的索賠事故,其起始日以施工被影響的第一日為準,終止日以該影響因素得到處理日為準。
3.2 做好索賠同期記錄及細節報告的及時提交
當索賠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對索賠事故的起因、經過及發展進行記錄,此記錄被稱之為同期記錄,同期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事故緣由,過程發展,現場情況,事故造成的損失,額外的工程開銷,增添的工程量等。要確保事故發生后每日的同期記錄,經現場監理人員簽字后生效,同時,在做好同期記錄時,還應對現場進行照片及錄象拍攝記錄。起草并提交索賠意向書后,在事故的延續過程中應每隔一段時間向相應的監理工程師提交事故的最新進展報告,其內容包括事故發展的各個細節,造成的新的損失費用及對工程的影響,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確保報告相關報告被抄送至相關單位。
3.3 提交最終索賠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