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8 10:44:0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市場經濟問題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非市場經濟”(英文簡稱NME)問題,舊稱“統制經濟”問題,起源于冷戰時期西方國家貿易法中處理諸如基本貿易待遇和反傾銷問題時,對社會主義國家采取的一種歧視性做法。
1.關于非市場經濟問題的規定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第六條及《關于實施〈關貿總協定1994〉第六條的協定》(又稱《反傾銷協定》),并沒有對“非市場經濟國家”作出任何指導性的界定,也沒有對涉及到這些國家的傾銷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僅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附件9的注釋和補充規定中解釋說,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價格不具有可比性。對于這些貿易完全由國家壟斷或實質上由國家壟斷的進口產品來說,將進口價格與國內價格作比較是不合適的。由此可見,這一注解所指的非市場經濟國家是(實質上)完全貿易壟斷和全面的價格固定的國家,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與國內的產品價格作嚴格的比較是不合適的。而事實上,就目前全球經濟發展的現況來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經濟是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或完全由國家控制的計劃經濟。即使是在自稱是典型的自由市場經濟的美國,其農產品包括谷物、棉花等的價格和產量也是受政府計劃和控制的;而在所謂的非市場經濟國家,企業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根據市場供求決定產品價格和產量的自由。由此可見,對非市場經濟地位的規定是模糊的和不科學的,這造成了各國在對非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上的隨意性。
歐共體理事會1994年第519號規則和歐盟反傾銷法雖然對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進口產品如何計算正常價值作了特殊規定,但其既沒有對“非市場經濟”這一概念作出界定,也沒有提供判定的標準,而是簡單地在條例的附錄中列舉了一些非市場經濟國家。被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有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阿塞拜疆、中國、格魯吉亞、哈薩克斯坦、朝鮮、吉爾吉斯斯坦、摩爾達維亞、蒙古、俄羅斯、塔吉克斯坦、土庫曼、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越南。1998年4月30日,歐盟理事會通過了一個對反傾銷法的重要修正案,總體上承認了中國和俄羅斯為“市場經濟國家”,但仍然認為中國、俄羅斯兩國還處在一個市場機制轉型的過渡時期。很明顯這是隨著歐盟對華反傾銷政策上的變化而改變,帶有很強的主觀性和隨意性。
與歐盟不同,美國在關稅法中規定了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定義:商務部認定的任何國家,凡不以成本或價格結構的市場原則運轉的、商品的國內銷售價格不反映商品的公平價值的任何國家均屬非市場經濟國家。美國商務部在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屬于非市場經濟國家時考慮的因素有六個方面,一是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的可兌換程度;二是該國工人與政府在工資問題上自由談判的程度;三是外國公司舉辦合營企業或作其它投資被允許的程度;四是政府對生產資料所有或控制的程度;五是政府對資源分配以及企業在價格、產量決定權上的控制程度;六是主管當局認為適當的其他因素。
與歐共體主觀武斷地采取列名單的方式來認定非市場經濟國家相比較,美國的上述規定似乎較客觀些,但實際上,凡是被歐共體列入名單的國家,一般也被美國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幾乎沒有例外。所以,從實際效果來看,倒是美國的辦法更富于彈性,主管當局的自由裁量權更大。從認定過程看,美國關于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確定因素仍然是非常抽象和模糊的。
總之,對非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有很大的隨意性――由誰認定、以什么標準認定都沒有規則可尋、也沒有透明性可言。世貿組織規則中實際上沒有專門針對非市場經濟的條款。因此,根據申請加入的程序以及世貿組織的決策機制,這種認定往往由一些世貿組織主要締約方或成員操縱,成為限制申請方的一種手段。
2.關于替代國制度的規定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附件9的注釋和補充規定中解釋說,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價格不具有可比性,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進口產品的價格與國內價格作比較時存在潛在的困難,但是這一注解并沒有建議以其他的標準來作為計算正常價值的基礎。然而正是這一規定在歐盟和美國的反傾銷政策中被用來作為排除許多國家特別是中國適用通常正常價值規則的理論根據。按照歐盟、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反傾銷法的規定,對于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正常價格的確定一般采用所謂的替代國制度,也就是選擇一個經濟發展水平與該國相類似的屬于市場經濟體制的第三國生產的相似產品的成本或出售價格作為基礎,來計算正常價值。并且同時也規定:在一個反傾銷案件中,如果符合替代條件的國家不止一個,選擇哪一個國家作為替代國,完全由進口國決定。顯然這種規定具有很大的靈活度和不合理性。實際上根本不存在經濟發展水平完全相同的兩個國家。因此,任何的所謂替代國都是不合適的。替代國價格是在反傾銷投訴時,進口國主管當局用來確定非市場經濟國家出口產品的正常價值的。因此,被控傾銷的生產商和出口商在案件發生前甚至在立案過程中也無法預知究竟把出口價格定在何種水平上才不存在傾銷。這種替代國國家的人為確定及確定時間的滯后,造成了被控傾銷的生產商出口商確定出口價格時無所適從。另外,由于保密,進口國主管當局不會將資料透露給出口國的生產廠家,因此,生產商或出口商無法核實依靠這些資料得出的正常價值的真實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傾銷幅度是怎樣計算出來的,只能被動地接受進口國主管當局確定的替代國價格,顯然是極不公平的。
3.我國“非市場經濟國家”之辯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兩國就中國入世達成協議。中國在市場經濟國家地位問題上作了重大讓步,同意在入世后15年內美國可以把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但這只是一半,在協議中還有很重要的后一半,即:如中國根據該WTO進口成員國的國內法證實一特定產業或部門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非市場經濟條款不得再對該產業或部門適用。到目前為止,我國已有95%的產品價格由市場決定,非國有經濟已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整個非國有工業增加值的增量占全國新增工業增加值的2/3以上,經濟體制改革正在圍繞市場經濟的建立向深層次發展。 經過十余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建立,指令性計劃已全部取消,指導性計劃的范圍也大為減少,中國已早就不是單一的計劃經濟國家。一個國家是否是市場經濟,關鍵要看企業的運行機制。我國的企業無論是國有的還是民營的,早已是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機制在運營,并非由國家來控制。盡管我國的市場經濟還不夠完善,但基本上具備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基本要素和條件。因此,西方國家不顧客觀事實,宥于僵化的傳統觀念,認為我國屬非市場經濟國家,進而采用不公平的,歧視性的“替代國”價格來確定正常價值,顯然是不合適的。
長期以來,歐美等國一直視我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忽視我國向市場經濟過渡的事實,在反傾銷調查中,單方面采用第三國的同類產品的生產成本來計算我國出口產品的正常價值,并沿用以往對計劃經濟國家的慣例,對我國出口同類產品的企業不分實際出口價格的高低一律實行單一的反傾銷稅率。應該說正是國外對我國實行的這種歧視性的貿易政策導致我國產品屢屢遭受反傾銷的指控。
我國應對的策略
針對國外的對華反傾銷,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反傾銷不僅是國家用來維護公平貿易和保護國內案例的合法手段,而且是一種在政治、經濟關系上的策略。其實傾銷與反傾銷的過程也是雙方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過程,在遇到反傾銷指控時,應主動參與到反傾銷訴訟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爭取我國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證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具體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通過政府間談判,盡快擺脫非市場經濟國家地位。
改革開放20多年,我國已基本上實現了大部分行業的市場化運營,然而有些國家卻無視客觀現實,妄加臆斷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以不確定的“替代國”標準對中國提起反傾銷訴訟。因此,中國政府應利用國內外媒體加強宣傳攻勢,大力宣傳我國市場化進程,并可以委托國內外有關專家或權威機構對我國市場經濟轉軌程度進行鑒定,增強說服力,避免歧視性待遇。另一方面,我國政府應盡可能發揮發展中大國的作用,通過政府間的談判,闡述我國的市場經濟制度和改革開放的成果、改變我國現有的不公正待遇。盡管歐盟在取消中國的非市場經濟地位的同時,對中國企業設立了“市場經濟5條標準”和“分別裁決的8條標準”,但是開始對我出口企業實行“個別對待”原則,這已是一個不小的勝利。
2.借助世貿組織規則,有力回擊反傾銷的濫用
當前,一些國家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掀起對華反傾銷浪潮。一方面,我國應充分利用貿易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積極訴諸世貿組織。另一方面,可以適當時機拿起反傾銷武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隨著關稅的進一步降低,逐步取消對進出口的限制,國外商品必然會以更大數量和速度進入我國。在這些商品中,有些確實是以正常的貿易方式和適當的價格出現在國人面前,但是也有可能會有一些國外公司出于占領市場的目的對我國進行低價傾銷,損害我國相關產業。這就需要國內企業和有關部門,依據國際貿易規則,及時拿起反傾銷武器對付這些不正當的國際貿易競爭手段。
3.企業積極應訴,積極抗爭市場經濟地位,爭得應得的利益
外國對我國企業的出產品實施反傾銷,不僅意味著我國產品在該國的市場份額萎縮甚至丟失,甚至還有可能導致別國進行反傾銷調查的連鎖反應,在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中,約有50%的案件無企業應訴,這樣,對方即可采用“最佳可獲得信息原則”,利用對其更有利的數據判定我國反傾銷成立,迫使我國產品退出該市場。
因此,在遭受反傾銷指控時,首先要積極提出有關“市場經濟條件”的抗辯,避免替代國制度的適用。我國企業必須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運作的,才可能獲得公平的待遇。根據歐盟給予市場經濟待遇的五條標準,我國企業必須能夠證實自己已經完成了轉制,實行了股份制或責任有限制,產品銷售和原材料的采購已不受政府干預,公司財務根據國際會計準則記賬并經過審計等,才有可能得到市場經濟待遇。其次,一旦被戴上非市場經濟的帽子就要慎重選擇替代國進行抗辯,選擇什么樣的國家作為替代國對案件的結果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歐盟和美國經常選擇經濟發展水平高于我國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國家作為我國出口產品的“替代國”。因此,我國應訴企業要選擇與應訴產品情況最相類似的國家作為候選“替代國”依法進行抗辯。并積極提供該國有關價格和成本的資料以證明:生產規模和生產技術的相似性;由于替代國國內市場存在著有效的競爭或價格機制,其國內價格水平并無不合理之處;替代國對國內工業的保護水平較低,原告所提出的替代國的資料并不充分;等等。
4.加強與外國企業的聯系與合作
例1某商品的進價是120元,銷售價是150元,則此商品的利潤率是 .
解析:設此商品的利潤率為x,因為商品利潤=商品售價-商品進價,商品利潤=商品進價×商品利潤率,所以120x=150解得x=25%.
二、存(貸)款利息問題
例2某企業存入銀行甲、乙兩種不同性質用途的存款20萬元,甲種存款年利率為2.5%,乙種存款年利率為2.25%.
(1)該企業一年可獲利息收入4850元,求甲、乙兩種存款各是多少萬元?
(2)若該企業在繳納20%的利息稅后收入3880元,求甲、乙兩種存款各是多少萬元?
解析:(1)設甲種存款為x萬元,則乙種存款為(20-x)萬元,甲種存款利息為2.5%x萬元,乙種存款利息為2.25%(20-x)萬元,由題意得,
2.5%x+2.25%(20-x)=0.485
解得x=14
20-x=6(萬元)
所以甲、乙兩種存款分別為14萬元和6萬元.
(2)設甲種存款為x萬元,則乙種存款為(20-x)萬元,甲種存款利息為2.5%x萬元,乙種存款利息為2.25%(20-x)萬元,由題意得,
【2.5%x+2.25%(20-x)】×(1-20%)=0.388
解得x=14
20-x=6(萬元)
注:利息=本金×利率×期數.
本息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數.
若需要扣除利息稅,則利息=本金×利率×期數×(1-利息稅).
三、物價漲降問題
例3某件商品提價25%后售價為250元,現要按原價銷售,應降價百分之幾?這件商品的原銷售價是多少?
解析:設商品的原價為x元,則有:
x(1+25/100 )=250,解得x=200
又設按原價銷售應降價的百分數為y,則有250(1-y)=200,解得y=20%
即應降價20%,原銷售價是200元.
注意:商品提價25%后售價比原價要高,如果降低提價后售價的25%顯然其售價要低于原價,因此不能錯誤地認為提價25%后要恢復原價,就需要降價25%.
四、讓利銷售問題
例4某商品的進價是1000元,標價是1350元,商店要求以利潤不低于8%的售價打折出售,問售貨員最低可以打幾折出售此商品?
解析:設售貨員最低可以打x折(即降價x%)出售此商品,由題意得,
1350x=1000+1000×8%
解得x=0.8=80%
即售貨員最低可以打8折出售價此商品.
五、商品定價問題
例5某商品的定價是1530元,按商品標價的9折出售時,利潤率是15%,商品的標價是多少元?
解析:設商品的標價是x元,由9折后商品的利潤=商品的利潤率x商品進價,有:
90% x-1530=15%×1530
解得x=1955
故商品的標價是1955元.
六、盈利虧本問題
例6某個商販在一次買賣中同時賣出兩件上衣,每件都以135元的價格出售,若按成本計算,其中的一件盈利25%,另一件虧本25%,則在這次買賣中,商販().
(A)不賺不賠 (B)賺9元
(C)賺18元 (D)賠18元
解析:設兩件上衣的成本分別為x元和y元,則有
x(1+25%)=135,
解得x=108
y(1-25%)=135,
解得y=180
135+135-x-y=-18(元)
應選D.
七、繳納稅款問題
例7國家規定個人發表文章,出版圖書獲得稿費的納稅計算方法是:(1)稿費不高于800元的不納稅;(2)稿費高于800元又不高于4000元的應繳納超過800元的那一部分稿費的14%的稅;(3)稿費高于4000元的,應繳納全部稿費的11%的稅,今知周老師獲得一筆稿費,并繳納了個人所得稅434元,則周老師的這筆稿費是元.
解析:設周老師的這筆稿費是x元,因所繳納稅款為434元
(x-800)×14%=434
解得x=3900,即稿費是3900元.
八、最優方案問題
例8某校校長暑假將帶領該校市級“三好學生”去北京旅游,甲旅行社說:“如果校長買全票一張,則其余學生可享受半價優待”;乙旅行社說:“包括校長在內全部按全票價的6折優惠”(即按全票價的60%收費),若全票價為240元.
(1)設學生數為x人,甲旅行社收費為y甲元,乙旅行社收費為y乙元,請分別計算兩家旅行社的收費(用含x的式子表示y甲、
y乙);
(2)當學生數是多少時,兩家旅行社的收費一樣?
(3)就學生數x討論哪家旅行社更優惠。
解析:(1)由題意易求得y甲、y乙的表達式:y甲=120x+240,
y乙=(1+x)×240×60%=144x+144
(2)當120x+240=144x+144時,解得x=4,即當學生數為4人時,兩家旅行社收費一樣多.
(3)當y甲>y乙時,
即120x+240>144x+144,
解得x
當y甲
即120x+240
“依法治國”是我國現代化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方針,主席曾提出:“只有在法律背景下,我國現代化各項事業才能取得理想的全新的成果。”在經濟全球化發展大背景,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小背景下,不斷調整完善法律體系是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
一、市場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對早期的經濟政策作出了進一步優化調整。但由于國內外經濟體制之間的差異,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經濟還是顯現出了諸多問題,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背景下,這些問題更加突出,成為了阻礙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1.法律殘缺。經濟利潤是經濟機構追尋的主要目標,很多領導者將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經濟利益上,而很少能夠顧及到管理體制的制定問題。法律制度上的缺失必將造成資金非法運作,出現資金浪費、不明流失等等,這些對于我國可持續發展是一種巨大的阻礙。
2.利益失衡。企業內部的利益分配問題也是法律管理失效的重要表現。而在企業進行利益劃分的過程中,其存在著各種形式的不公平現象,個人主義、極端主義、拜金主義等現象導致的利益劃分嚴重失衡,這對于我國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很不利。
3.資金失調。建筑、貿易等是當前經濟事業的重點項目,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各項事業的資金調控并沒有完全結合,綜合經營模式還沒有達到理想狀況。若市場經濟出現異常變動,則會導致經濟一時無法正常協調運行。
4.觀念落后。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與發展,很多企業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經濟發展策略。但仍然存在相當部分企業不能跟著現代市場走,依舊保留著傳統的經濟觀念,對于企業風險、經濟價值、成本預算等實用的理念尚未形成深刻的認識。
二、經濟法促進經濟效益增收
經濟發展影響著我國國民經濟收入中的重要來源,其發展趨勢對于我國未來社會主義經濟結構有著很大的影響。結合市場經濟體制制定科學的法律體系,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有助于社會經濟發展,“經濟法”對整個社會主義經濟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具體表現在:
1.經濟效益增收。經濟法律是現代社會主義經濟增長的重要保證,其發展狀況受到了國家、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視。由于經濟法律涉及到了各種經濟行業的規章準則,管轄范圍十分廣泛。經濟法律體系為社會經濟增長創造了穩定的發展環境,促進了國民經濟增長。
2.優化體制改革。經濟是一個國家長久生存的物質保證,而法律則是整個經濟行業改革的重要準則。隨著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只有在經濟法律的指引下才能對內部經濟實施改革調整,確保了我國三大產業結構的有效調整,有助于實現產業優化升級。
3.提高國際地位。除了國內積極重視經濟法律體系完善外,國外很多發達國家也將經濟法律建設作為日常事務的重要內容。經濟全球化必然會帶動經濟發律的全球化,對于中國社會主義經濟而言,完善法律體系是一次重要的發展機遇,為中國經濟在世界市場競爭中創造了有利條件。
4.維護經濟秩序。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工程的深入開展,為我國構建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藍圖提供了幫助。但在現代化工程中,必須要國家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調整法律政策,這樣就能為現代社會經濟提供律法保證,讓市場經濟能在法律準則下健康發展。
三、完善經濟法律體系的策略
經濟立法工作是市場經濟的核心部分,國家及政府必須深刻認識到經濟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利用現有的管理資源,充分發揮出經濟立法對于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為實現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完善市場法律體系是保證經濟健康發展。
1.加強日常監督。在進行經濟立法工作的同時必須要制定相應的監督計劃,促使經濟立法走向“規范化、合理化、實際化”道路,以保證法律發揮作用積極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立法機關在制定新的法律政策時,應該做好企業調查情況,在弄清實際情況下編制法律條例。
2.運用網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革新使其運用功能得到了顯著的擴大,其運用領域也逐漸深入到了我國的立法工作中。在經濟立法過程中合理運用信息技術能夠積極法律編制的工作效率,避免了人為因素造成立法工作失誤,確保法律體系的科學性。
3.轉變管理策略。管理只是一種方式,而制定管理法律策略才是保證市場經濟發展的根本途徑。立法機關應該根據當前市場經濟的運營情況來及時更新經濟立法策略,對于內部資金的收支實行嚴格的控制,為市場經濟發展創造出更多有利條件。
4.制定法律目標。經濟立法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在我國完善調整法律體系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制定一個科學的法律目標,這樣才能實現經濟法律的價值,提高法律的管理效果,真正構建出完整的經濟法律體系,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朝著理想的模式發展。
經濟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保證,我們在制定市場經濟發展策略時必須要把完善法律體系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進行。相信,只有在法律的保證下,我國經濟才會經久不衰。
參考文獻:
[1]翁佳霞.論經濟全球化趨勢下的中國經濟法律問題.經濟問題.2009.20(10).
“非市場經濟地位”是中國入世遺留的最后關鍵性問題,其發展演變不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更多夾著復雜的政治和經濟因素。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15年保護期內,歐美等發達國家反復使用非市場經濟手段肆無忌憚地對華提起反傾銷調查,導致中國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一直處于劣勢地位。按照《入世協議書》第15條的規定,所謂中國“非市場經濟”的條款將于2016年底自動終止,美歐大國是否履行自己的承諾,國際社會正拭目相看。本文主要針對2016年后的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進行預判與評析。
一、“WTO15年保護期”內容與實質
(一)“WTO15年保護期”內容
中國的非市場經濟問題最初源自于《中美入世協議》,其中規定對華發起反傾銷調查時,美國可以在中國入世15年之內,對中國出口產品采用替代國價格來計算產品傾銷幅度。然而,這項不平等單邊義務在中國正式加入WTO時被多邊化。按照《入世議定書》第15條―關于判定補貼與傾銷價格可比性問題的規定,中國產品遭受反傾銷調查時,不采用WTO《反傾銷協定》所規定的3種計算方法計算產品正常價值,而是依據單獨對華有效的所謂“非市場經濟”條款,即如果被調查的中國企業能夠明確證明該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產品方面滿足市場經濟條件,則WTO成員國依據受調查中國產品的國內價格或成本判定傾銷;如果不能明確證明,則依據第三國替代價格判定傾銷。
簡而言之,判定商品構成傾銷與否需比較產品的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由出口國國內市場價格決定)。如果中國企業的產品符合市場經濟條件,那么進口方以中國國內市場價格作為正常價值計算傾銷幅度;反之,則不考慮中國產品的價格或成本,直接選擇第三國價格(替代國價格)作為正常價值計算傾銷幅度。但是,該條款的期限為15年,也就是說至2016年年底即中國加入WTO15年,即使一些成員國在反傾銷領域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以替代國價格方法計算傾銷幅度將不再適用于中國,法律上中國會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
(二)“非市場經濟地位”違背了WTO的非歧視原則
依據“非市場經濟”條款,WTO成員國在反傾銷調查中經常忽視中國產品的成本數據,而去尋找同類產品的第三國價格(替代國價格)確定傾銷。如此,相關調查機構一定會找比中國成本高的第三國,這與正常的用出口國國內價作比較不同,會使得中國產品極容易判定為傾銷,傾銷價格也被人為提高,它是一種完全不合理的歧視條款。所以,“15年保護期”不是保護中國企業,而是針對中國企業及其產品的歧視性規定。
依據WTO非歧視原則的最惠國待遇條款,WTO成員國在進出口方面以相等的方式普遍適用于其他成員國,但是,“15年保護期”并不適用于WTO其他成員國之間,只單獨特定適用于中國,這本身就違反WTO的非歧視原則。同時,根據15條的規定,WTO協議下的市場經濟地位是指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不是指國家的市場經濟地位,其適用范圍非常具體,并非公眾所理解的經濟制度概念,更不是對中國整個政治制度的認知,可實踐中“非市場經濟” 條款的利用更多的夾帶著政治因素。
(三)“非市場經濟地位”保護了西方企業的利益
“WTO15年保護期”是判定中國產品是否構成補貼和傾銷的條款,入世談判時,將其作為重點談判,因為當時以歐美為代表的一些成員國,害怕中國企業利用WTO規則,濫用補貼和傾銷,從而擔心中國的出口產品會沖擊其本國企業,他們特別希望有保護年限以達到在一定的期限內限制中國產品出口規模的目的。因此,這些成員國就以中國市場經濟體制尚未真正建立,產品價格不能如實的反映成本,政府濫用補貼鼓勵企業出口為借口,制定了15年期限的“非市場經濟”條款。
事實上,大量進入國際市場并與中國出口產品爭奪國際市場的企業,主要是西方發達國家的企業,所以,這15年實質上是保護了西方企業,保護WTO成員國在反傾銷調查中歧視性對待中國企業的權利。入世以來,歐美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經常無視中國的實際成本數據,直接濫用“非市場經濟”條款對華產品發起反傾銷。
二、“WTO 15年保護期”的影響
(一)中國成為反傾銷第一涉案大國
客觀來說,是否會遭受“反傾銷”,與是否具有市場經濟地位本身并無直接關聯,但由于針對非市場經濟國家不能使用本國國內市場價格作為“正常價值”,而只能任由反傾銷調查發起國選用替代國價格作為正常價值,由此必然導致“非市場經濟地位”國家的出口產品事實上更高概率被發起反傾銷調查,并被征收高額懲罰性關稅。因為中國企業擁有勞動力資源優勢與自然資源優勢,其產品的生產成本相對較低,與大多數國家相比都幾乎夠得上低價傾銷。
目前,濫用“非市場經濟”條款已成為一些發達國家甚至發展中國家發起反傾銷調查的主要手段。頻繁的反傾銷調查與高額的反傾銷稅,使得中國企業屢屢受挫,不得不退出當地市場,這嚴重限制了中國產品出口。2012-2015年國外對華啟動的貿易救濟措施情況(見表1)表明,在所有的對華貿易救濟措施中,反傾銷最為常見,占比最高。2015年,共有23個經濟體對華啟動98起貿易救濟調查,反傾銷72起,占比達到73.5%。中國已經連續21年成為世界上被發起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
第二,向WTO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訴。當前,WTO依舊是制定全球貿易規則與解決貿易爭端的重要平臺,而且WTO規定給予發展中國家較快的爭端解決程序以及特別的法律援助。 所以,“15年保護期”結束后,如果一些成員國依舊頻繁對華適用“非市場經濟地位”條款,那么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除了向WTO爭端解決機構提起申訴外,還需要向對方采取強硬的制裁措施。同時,中國企業面對國外機關反傾銷調查時,應該積極舉證,證明其生產經營符合市場經濟條件,積極抗辯。如果中國企業自身能夠主動證明其符合市場經濟條件或者其證明力明顯強于發起調查方的證據,則在具體的爭端中將處于有利地位。
第三,推進貿易伙伴多元化。根據海關統計,2015年中國的出口貿易依存度為21.86%(出口總額占GDP百分比),出口貿易市場主要集中于發達國家(地區)以及港澳臺地區,其中美國多年來一直都是我國的第一大出口國,對其貿易依賴程度比較高,這無疑降低中國產品的出口安全。因此,為實現我國出口貿易的穩定發展,就要建立多元化的貿易出口市場,增強在新興市場國家的滲透。比如,建立亞太自由貿易區,增加與東盟各國出口貿易額度,以降低對歐美出口依賴程度,這都是有利于分散風險,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發展。具體來講,實現貿易伙伴多元化就應該深耕美、歐、日等傳統市場;拓展俄羅斯與東歐市場;穩定東南亞市場;增加與非洲、拉美等新興市場國家的合作。
第一,促進經濟社會科學可持續發展。二十一世紀初,“可持續發展觀”被納入科學發展觀的理論體系中,成為指導中國社會發展的基本原則之一。“可持續發展”的本質是指在保持自然資源的質量以及各種社會服務的前提下,使經濟利益最大限度地被實現。除了經濟取得快速增長以外,可持續發展的幾大核心目標是環境保護、消除貧困、驅除疾病、抵御自然災害等,力爭實現人類美好的生活愿望。我國社會團體的發展,事實上關涉到全國人民甚至是全人類的福祉,社會團體的自愿性、自治性、利益性理所當然也追求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社會團體在構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與共進促方面、在抗震救災方面、在為非洲難民進行扶貧和各類捐贈等方面都承擔非常重要的功能和發揮了重大作用,社會團體的發展事實上一方面是整個人類的偉大事業,另一方面也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
第二,為構建內生主動型經濟發展模式貢獻力量。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發展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有研究表明,中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主要是外生型模式,即最主要的貢獻并非自身內生增長——資本內部積累和技術內生發展的結果,而是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依靠引進外資等外生增長的結果。事實上中國過去的經濟增長更多是由于西方跨國公司將資本和技術轉移到中國進行生產所推進的,這是一種被動發展模式。當然,我國原先的經濟基礎較差、人民的發展意識較為薄弱、市場發展的制度環境,被動性外生型發展模式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在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國家的今天,中國急需轉變經濟增長模式,逐漸由外生型向內生型轉變。內生主動型模式經濟發展是指由其公民積極的發展意識以及社會生活的自然演變推動的,概言之是社會自發形成的,是一種內源性的發展模式。這種內源性的經濟發展模式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的是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都能夠實現創新,而創新的艱巨性和風險性單靠個體力量很難實現,而政府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和運行的規律,也難在創新方面投入足夠的人財物資源。而社會團體可發揮團體的力量和智慧,相對于個體來抗風險能力更強,能夠引進、研發、運用先進技術,培養群眾的可持續發展意識,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理念。因此,社會團體的發展在推動中國經濟模式由被動型向主動型轉變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未來其作用將更加突出。
第三,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我國的公益事業根據無法完全依靠政府調控機制,政府撥付的資金額與公益事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額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社會團體能夠為公益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籌資平臺。具體來說可引進多元投資主體、拓寬多籌集資金來源渠道。《2012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表明,全國各類社會組織2012年接收捐款470.8億元。填補了公益事業發展發展資金需求的部分缺口,為公益型社會團體的資金來源和經費提供強有力支持。
二、推動經濟組織多元化發展
現代市場經濟是多元化經濟,健康活躍的市場呼喚著多元化的經濟組織的參與與發展。隨著社會團體的持續發展以及相關政策法律的逐步完善,社會團體的公益性與經濟組織以產生利潤為目的的營利性結合到一起,產生了新興經濟組織——慈善商店。慈善商店的概念于19世紀最早在英國出現,美國1902年建立了慈善超市。2001年在上海誕生了我國第一家慈善商超市,2004年民政部《關于在大中型城市推廣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向全國推廣慈善超市,我國的“慈善超市”名稱多而不統一,如有陽光超市、愛心超市、扶貧超市等不同的叫法,是面向低保戶和低收入家庭低價銷售或免費發放社會捐贈物品的救助點。慈善超市在我國屬于新生事務,在經濟近十年來的蓬勃發展之后,慈善商店這一慈善運作模式已經隨著公益理念傳遍大漠南北,在各個省市開花結果,但總的運營效果并不理想,到2012年全國雖已有8000余家慈善超市,絕大部分運營并不算成功,運營得比較成功的在上海和廣州。慈善商店的出現,一方面為社會資源的循環再利用以及公益理念的傳播起到了積極的宣傳作用,另一方面它以一種嶄新的經濟組織形式為人們呈現出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新力量。
三、提供就業崗位及培訓,擴大就業渠道
社會團體在擴大就業方面的作用越發受到重視,聯合國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就開始強調社會團體對經濟的貢獻,并建議各國將社會團體的就業、經濟規模納入本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無論在西方國家還是在我國,社會團體都吸納一定比例的就業人口,例如在美國為9.8%、德國為5.9%、日本為4.2%,發達國家平均為7.4%。上述數據說明,社會團體的發展和完善有助于拓寬增加就業渠道,吸納就業人員,緩解社會矛盾。隨著中國社會團體的快速發展,社會團體在擴大勞動力就業渠道、吸納就業人員方面的作用越發凸顯。具體來說,主要分為直接和間接兩種方式,直接方式主要是指社會團體的管理與運行需要一定數量的專職人員,這就直接吸納勞動力就業,間接方式則是指社會團體通過提供各種培訓、講座、平臺等,提供各類招聘信息及提高待就業人員技能和素質等方式對解決就業問題起到“催化劑”的作用。在直接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由于中國社會團體中很大部分尚未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注冊,有學者指出,在中國范圍內開展或互益活動的社會團體大概有300萬家,其中真正按現行法規登記注冊的只有十分之一。因此,社會團體的對于社會的就業貢獻難以準確統計,而且往往被低估。
城市公交是城市經濟發展的動脈,它不僅維系著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而且對社會經濟發展帶有全局性的影響。但由于歷史的原因,中國的城市公交行業,歷年來一直屬于“政策性虧損”行業,公交企業的經營和發展也受到多種環境因素的影響和內部條件的制約,特別是隨著近年來我國城市的不斷擴大和經濟的持續增長,城市公交企業改革的緊迫性日益突出。
目前我國的公交企業在市場化進程中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而其中經濟問題是城市公交企業面臨的最主要問題之一,因此對公交企業市場化進程中的經濟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方法,對指導公交企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公交企業的特性
(1)公益性。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任務是:以營運為中心,組織和經營城市公共交通業務,努力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迅速、準點、舒適的乘車條件。因此按照公共經濟學的理論,城市公交是一種準公共產品,公交企業承擔了政府在城市客運中為社會服務的功能,這就決定了城市公交企業是一個公益性企業,公益性是它的根本特性。公交企業必須首先保障社會效益,不能以盈利最大化為企業的目標。
(2)市場性。作為一個營運組織,城市公交企業也有一般企業經營的特點。但由于公交企業具有特殊性,因此企業實際上進行的并非真正的市場競爭,而是非完全的市場經營。不以盈利為目的并不是要求企業不能追求經濟效益,而是要在必須優先保證社會效益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適當地尋求經濟性,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發生沖突時,企業必須犧牲經濟效益。
(3)壟斷性。從城市的總體政府管理角度出發,不可能允許許多的企業進入到公交客運中去,因此就造成了城市公交客運線路面向服務對象具有一定壟斷性。這種壟斷性主要體現在當政府管理部門批準了某一家公交企業經營管理某一條客運線路時,就不可能再批準其他企業去運營完全同一條線路。
2、我國公交企業普遍存在的經濟問題
當前,我國很多的公交企業在市場化進程中都存在嚴重的經濟問題,這一問題已經成為公交企業改革和發展的瓶頸問題,嚴重地影響了城市的綜合發展。
(1)為促進公交的優先發展就必須有大量的投入,但受公共產品特性的約束,這種投入不可能在短期內通過票價收入加以彌補,其中所形成的虧損,必須由政府買單。但是目前,政府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的管理者,對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片面強調推向市場,給予公交企業的補貼較少,很多企業入不敷出,負擔較重。
(2)很多公交企業經營資金不足,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的比例失調,車輛設施、設備老化,企業更新改造任務艱巨,急需大量資金投入。
(3)公交企業的人力資本管理跟不上時代經濟的發展,公交員工工作辛苦報酬低,已嚴重阻礙公交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另外,由于歷史原因,多數企業社會負擔重,富余人員多,歷史包袱沉重。
(4)城市公交價格與成本嚴重背離,公交票價嚴重違背市場原則,企業資金和發展后勁不足,使企業長期處于虧損狀態下經營,企業經營困難。
3、提高公交企業經濟效益的建議
(1)轉變政府職能,改革公共交通規制體制。作為政府部門,要切實做到政企分開,實現“三種職能”,即政府社會經濟管理職能、公交企業所有者職能和公交企業經營者職能的分離,政府部門要一方面強化自身的監管職能,完善監管機制,切實維護公共交通市場秩序,保證公共交通的有效供給,另一方面,也要調整公交市場結構,促進合理有序競爭,通過實施公交線路的特許專營制度,保障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改革當前的公交價格規制體制,在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企業經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并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公交價格管理的法律體系;同時,政府要加強對公交企業提供財政支持,對基礎設施的配制、更新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2)健全內部資金管理制度,加強企業資金管理。公交企業要強化固定資金管理,做好固定資產投資的預測和決策,應監督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無損,提高固定資產使用率,正確核定固定資金需要量;加強企業流動資金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資金調控中心,核定流動資金需要量,加強流動資金的預算管理,明確資金責任,加強物資周轉,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周轉速度,堅持事前控制,及時調整庫存結構,合理使用資金;在加強資金控制和審核的同時,財務部門要盡量減少企業資金的滯留,最大限度地利用資金,使每筆閑置資金都能獲取最大的收益,從而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3)減員增效,通過科學的薪酬管理系統強化管理。要一方面以降低管理成本為中心,根據精干、高效、協調,有利于促進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原則,結合企業實際,合理設置企業黨政機構及人員。選擇以精官簡政為切入點,實行競爭上崗、擇優上崗,裁減臃腫和不必要的職能部門,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高效精干的職能機構。同時,另一方面,要通過改革和完善薪酬制度,要建立科學的、合理的激勵機制,從而發揮薪酬的最佳激勵效果。通過建立現代公司制度,推行員工持股,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調動員工關心企業發展的積極性,激勵員工高效工作,以造就一支高效、穩定的員工隊伍,從而實現公交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4)依靠科技進步,降低運營成本。要通過采取經濟、技術等方法,降低公共交通的運營成本,提高車輛利用率。政府可以鼓勵公交公司采用新的技術促進公交智能化,提高公交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如實施無人售票制電子收費、運行智能運調系統實現公交區域調度、研究試用天然氣動力系統、在公交車輛上普遍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等等。
4、結語
城市公交企業進入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趨勢,同時也是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內容。公交企業通過進行市場化改革,在保證公益性的同時實現自身的經濟性,對于公交企業的發展以及城市的綜合建設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二)經費來源實施階梯按需分配的設想需要政府大量的資金投入。若通過加稅來實現,一是會加重企業和個人負擔,抑制經濟活力;二是可能引起各方反對力量借勢攻擊此方案。現實途徑是國有企業變現。前文公有制部分已經論及其自身難以解決的定位問題,沒有再存在的必要。實際上,我們已經實行了多年國有企業上市要劃撥部分股份給全國社保基金的制度。現在應擴大劃撥比例。對無上市計劃的國企另作安排。
二、階梯按需分配對當今幾個熱點難點經濟問題的化解
(一)最低工資問題由政府設定最低工資標準,并不能真正保護勞動者利益,還會對經濟健康發展帶來種種危害。對此一些學者早有論述。簡單地說,工資價格只能由市場決定。試想,某地政府把最低工資價格定位每月1000元,而當地一些企業有一些工作崗位的工資只有低于800才對企業有利,同時也有人愿意以低于800元做這些工作。若政府不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政策,就會削弱法律權威。同時選擇性執法必然帶來權力尋租與腐敗。若政府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政策,那么企業就面臨兩種選擇。要么提高這些崗位的工資———結果是有的企業盈利減少,發展受限,有的企業可能面臨滅頂之災而就此關門。要么為避免上述不利局面而寧可不招人———結果是既剝奪了企業發展機會又剝奪了人們通過勞動自食其力的機會。無論如何都會妨礙企業發展,而這會使勞動崗位相對求職者進一步稀缺,勞動者的長遠利益也要受損,政府的稅收也會減少。實際上是資方、勞方和政府的三輸局面。最近經濟界較多地在談論德國經濟在2008年的全球危機后在西方國家中一枝獨秀的現象。原因是危機前幾年施羅德政府就改革了僵化的勞動制度,推動靈活就業。當然,現代文明社會不能坐視勞動者付出勞動卻難以糊口養家的不人道現象。這就需要政府通過階梯按需分配制度來解決這一矛盾。保障人民生活,維護社會公平是政府的天然職責。實行最低工資制度是把政府責任轉嫁給企業的一種推卸責任、避重就輕、角色錯位的錯誤安排。現在,我國一些人出于各種原因呼吁加強最低工資制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政府一旦采納這種建議,貽害無窮。同時,也只有盡快公布實行、不斷完善階梯按需分配制度才能對這種建議釜底抽薪。
(二)養老金問題我國的養老金雙軌制受到越來越多地批評。實際上我國的養老金制度是四軌制,即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高養老金、企業職工的中等養老金、新農保農民的低養老金、一些城鄉居民的零養老金。現在,企業職工要求向公務員事業單位養老金標準并軌的呼聲很強。即使這二者并軌了,我國的養老金制度的不公平仍然存在,甚至和后兩種人的差距更大了。若我們能實行上述階梯按需分配的設想,可以實行全民養老金大并軌,統一按照低標準發放。以現在的物價來看,每月不需超過500元。有人會爭論說雖然這里省下來資金了,但實行上述設想也增加了開支,總開支不是一樣么?實際上是不一樣的。養老金的支出是剛性的,每人都得發放。教育、醫療的支出是有很大彈性的,即不是每個人都要上大學、生大病。
(三)價格補貼問題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壟斷行業的價格除非在緊急狀態下不應該有政府干預、管制。現在我國的難題在于一些產品、服務價格若放開管制,短期內會上升,給低收入階層造成壓力。但不放開價格管制,不取消對生產者的補貼,就不可能擺脫生產要素價格體系的紊亂和政企不分的頑癥。有了完善的階梯按需分配制度作為保底支撐,我們就可放開價格管制,取消對生產者的補貼,健全理順市場經濟體系。讓人欣慰的是我國有越來越多的地方開始向消費者發放價格補貼。2012年春節前,為確保城鄉困難居民安心過年,成都啟動了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向城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補貼,補貼金額共計4.87億元,補貼對象除成都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重點優撫對象、市屬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三無人員”之外,還擴大到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未達到低保標準但收入較低的其他困難群眾。2011年以來,成都積極運用價格調節基金,補貼城鄉困難群眾,充分發揮了價調基金服務民生的作用。2011年全年成都共發放價格補貼金額總計近6億元,約220萬人次受益。[4]2014年5月,三亞市財政計劃將2.2億多元的資金作為物價補貼發放給全市約64萬名市民,被稱為“全民紅包”。“紅包”的發放對象為具有三亞本地戶籍的城鄉居民,以及交足6個月醫保的非本地戶籍在職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上半年一次性360元。[5]受外來旅游者和購房者影響,三亞市場價格居高不下,而這不是本地政府能控制得了的,發放價格補貼可謂一舉兩得。幾年前,蘭州市面對拉面成本上漲引起的拉面價格上漲,拉面大中小碗的限價。兩相對比,高下立判。
(四)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問題城鎮化是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我國現在城鎮化程度明顯偏低,其中一個原因是很多農民工無法完全轉為市民。若有了完善的階梯按需分配制度作為保底支撐,進城農民工沒了后顧之憂,就可以完全轉為市民。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就可以放心轉讓出去,農村耕地就會加快流轉到種糧大戶或專業合作社,加快農業現代化。
二、建立完善機制,促進體育適應市場經濟活動
為促進體育適應市場經濟活動的機制,要在發展體育事業的過程中增強全面意識,為體育發展注入新的動力,主要包括市場意識的提高、經濟意識的建立、創新意識和競爭意識的加入,全面增強體育長遠發展意識,有效促進體育事業為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市場經濟活動下,體育組織要建立自身發展機制,包括對經濟機制、人才機制和信息機制的建立,從體育事業發展內部進行完善。
(一)增強全面意識
體育事業的發展要具備全面的意識,更好的適應市場經濟的運行環境,結合市場經濟的理念,加快體育活動參與,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謀得一席之地提供基本保障。體育組織要全面提高自身意識主要包括市場意識的提高、經濟意識的建立、創新意識和競爭意識的加入。
1.增強市場意識。增強市場意識是體育事業在市場經濟機制背景下發展的首要原則。體育作為社會生活中重要的構成部分,與市場發展有著重要聯系,增強市場意識即在體育組織中融入市場機制,使體育事業的發展與經濟市場的發展形成相似對比。在市場意識的指引下,體育發展具有優勝劣汰的標準,例如在羽毛球項目的發展中,以科學訓練為前提,對人才進行嚴格選擇,最后實現優質羽毛球人才的培養,如林丹、張寧、鮑春來、李雪芮、諶龍等,促進了體育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2.增強經濟意識。體育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部分,在推進經濟前進中起到了有效的作用,因此體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增強經濟意識,需要對體育帶來的經濟效益引起高度重視。例如,在《2013—2018年中國體育產業前景預測及投資咨詢報告》中顯示,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推進了體育相關產業的迅速發展。根據2013年的數據統計情況來看,目前全國各地的體育場館和體育相關產業出現了供需不平衡現象。如此說明,為促進體育在市場中謀得更好的發展前景,需不斷增強經濟意識。
3.增強創新意識。創新意識是體育在適應市場經濟機制中的能動性意識。創新意識在各行業領域的發展中都能夠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只有不斷增強創新意識,才能跟上市場經濟的變幻莫測,在體育事業發展中拔得頭籌。在創新意識的指導下,促進我國體育運動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中,我國女子10米氣步槍運動員易思玲以優異的成績拿下金牌,女子400米個人混合泳、女子200米蝶泳等多個項目也拿到讓人滿意的成績。可見,在發展迅速的經濟社會中,增強創新意識至關重要。
4.增強競爭意識。體育事業的發展與市場經濟活動一樣,以優勝劣汰為生存原則,因此要不斷增強體育組織的競爭意識,保證在激烈的競爭中謀得一席之地。例如,我國的足球運動,要在全球激烈的競爭環境下,提高自身的競爭意識和長遠意識,在戰略戰術上加強研究,將攻防有效結合,有效提高足球運動的整體實力。
(二)建立發展機制
市場經濟活動下,體育組織要建立自身發展機制,包括對經濟機制、人才機制和信息機制的建立,從體育事業發展內部進行完善。經濟機制是體育事業在市場經濟影響下建立的首要動力機制。換言之,為良好的發展體育事業,必須要有充足的經濟支持。通過經濟條件的保障,才能滿足體育運動中所需要的硬件設備或軟實力的提供,通過體育相關產業的發展,為體育組織的進步打好良好的經濟保障;人才機制是關鍵機制,“一切競爭都是人才的競爭”,在任何行業的發展中,人才培養都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在體育事業發展中也要增強人才競爭意識,利用一切能夠利用的資源,培養更多優秀的體育專業人才,如姚明、劉翔、林丹等運動員,代表我國體育組織走出國門,提高了國際競爭力;信息機制的建立,主要是根據現代經濟發展的特點制定的合理機制。現代社會是高速發展的信息化社會,市場經濟活動中處處體現著信息化技術的應用,為適應這種發展形勢,體育也要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信息機制,即通過全面的信息搜集,建立專門網絡,為體育組織提供國內國際的體育信息和發展形勢,為體育發展方向指明道路,促進體育事業長遠意識的建立。
三、建立體育市場體系
為促進體育事業發展與市場經濟活動有效結合,可以通過建立體育市場體系的方式,促進現代體育的進一步發展。
1.加強體育市場組織管理,促進體育市場秩序和諧。目前我國的體育市場中存在較多的中介組織形式,主要進行體育市場的管理和生產消費活動,是進行體育信息傳播的重要途徑。為有效規范體育市場秩序,首先,要進一步完善具有協調、約束體育市場主體行為功能的自律性組織;其次,要加快建立為促進體育市場發育,降低體育市場交易成本的中介組織或機構;最后,要鼓勵成立可直接為體育產業部門服務的、具有橋梁作用的中介組織或機構。另外,要鼓勵成立可以保證體育市場公平交易、公平競爭的公證組織或機構,成立可為監督體育產業行為,維護正常體育市場秩序的檢查認證機構。
2.加強體育市場管理人才的培養。為提高體育市場管理效率,使其能更好的適應的市場經濟活動,就要從優質人才培養上入手。首先,以高校為依托,設置體育經營管理專業,發揮體育學科與社會經濟管理學科相結合的優勢,培養體育經營管理人才;其次,采用中短期培訓的方式,培養體育經營管理人才,同時通過開辦培訓班對現有的體育經營人才進行強化培訓。
3.加強體育消費,促進體育市場與經濟體制的有效結合。在建立體育市場體系中,要加強大眾體育傳播,促進大眾體育消費。可以通過加強大眾傳播媒介的宣傳,重視開展喜聞樂見的體育運動項目,建立不同類型的體育組織,提高民眾的參與程度。
4.促進體育產業的資源整合,進一步完善體育市場體系。從體育產業自身的優化開始,根據市場經濟活動特征對產業進行整合,通過激烈的行業競爭,制定科學的行業規劃,促進體育事業進一步發展。發展體育事業時,要使體育與其他產業有機融合,促進資源整合,形成互補,通過聯合的方式促進體育市場繁榮。
5.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從宏觀管理方面促進體育市場的規范。在市場經濟活動下,要對體育市場進行宏觀管理,即通過建立相對完善的市場發展政策,對體育市場中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控制和規范,切實維護消費者的自身權益。政府相關部門要根據市場經濟活動的變化情況,及時對體育市場進行調控,保證體育市場在良好的監督管理下協調發展。
經濟學在相當長的時間里認為物質產品是社會的真正財富,從事物質產品生產的勞動才是生產性勞動,不生產物質財富的非生產性勞動是服務于生產性勞動的。資本主義初期、即市場經濟初期的重農學派認為,作為實體經濟的農業部門才是真正的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他們認為只有農業生產才會使物質財富本身增加,即使用價值的增加。而在其它部門,例如加工業、服務業,只不過把已經存在的各種物質因素重新組合,組合成一種新的產品形態或使用價值形態,但并沒有使物質本身增加,并沒有創造財富。
古典經濟學同樣認為只有物質產品的生產才是社會經濟的基礎,生產物質產品的勞動才是生產性勞動。當英國古典學派的先驅威廉·配第指出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的時候,指的就是物質產品的生產。亞當·斯密更是區分了不同性質的勞動,認為生產物質產品的勞動才是生產性勞動,他舉例說:“制造業工人的勞動,可以固定并且實現在特殊商品或可賣商品上,可以經歷一些時候,不會隨生隨滅”。與此相反,“家仆的勞動,卻不固定亦不實現在特殊物品或可賣商品上。家仆的勞動隨生隨滅,要把它的價值保存起來,供日后雇傭等量勞動之用,是很困難的”。古典經濟學把財富的內容擴展到了制造業,但不包括服務業。
馬克思的《資本論》通篇研究的是實體經濟。馬克思開宗明義地指出,“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物質內容”。馬克思這里所講的使用價值是作為物質產品的商品的使用價值。由這樣的前提出發,馬克思認為,生產物質產品的勞動才是生產性勞動,其它的勞動都是非生產性勞動。馬克思經濟學中社會總產品的概念是與實體經濟相關聯的概念,具體指一個生產周期內兩大部類所生產的全部產品的總和。馬克思經濟學中的國民收入被嚴格限制在物質生產部門,即在總產品的價值中,扣除掉一年內消耗掉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后余下的那部分價值,亦即當年創造的新價值,可分為V+M兩個部分。其中作為V的部分是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為自己的消費創造的價值,作為M的部分是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價值,是要在社會所需要的非生產部門重新分配的。馬克思所研究的資本循環、資本周轉、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都是對實體經濟運行的探討。建國以后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們遵循馬克思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十分重視實體經濟,不僅國民經濟的核算體系由實體經濟出發,所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都向實體經濟傾斜,包括從事實體經濟的產業工人的工資都要高于服務行業人員的工資。
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大量的現代服務業的出現,人們對實體經濟的內容有了更符合經濟實踐和時代要求的認識。現在我們所講的實體經濟不僅包括農業、制造業,而且還包括現代服務業。一、二、三產業各自所占的比重取決于一國經濟的比較優勢、各個產業的勞動生產率、以及經濟發展的階段等。
當前的國際經濟對比更能說明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意義。此次由美國次貸引發的危機就是因為美國經濟過度虛擬化,且缺少有效的監管,以至成了霧里看花式的賭博。德國在此次危機中所以表現良好,是因為德國人一直致力于實體經濟,現代制造業十分發達,德國銀行一直立足于為實體經濟服務,對于過度虛擬的金融衍生品不感興趣。我國對危機中所以有積極地應對,也是因為我國經濟的著力點依然在實體經濟。雖然金融衍生產品也曾經被一些人看好,但還沒有來得及發展,就由美國次貸危機給了我們一次免費午餐,我們幸運地中止了發展金融衍生品的積極性。
二、用實體經濟的創新引領經濟的真正發展
真正的經濟發展是實實在在的,對社會有物質財富貢獻的經濟發展。真正的經濟增長是通過創新,誕生了一批新的產業和新的企業,引領了一個時期的經濟增長,并使得經濟增長呈現周期性。真正的經濟增長,是有質量的,甚至是高質量的經濟增長。真正的經濟增長不是靠“膨大劑”吹大的經濟增長。
三次工業革命是在實體經濟領域通過創新引領經濟發展的歷史證明。第一次工業革命發生在1760年到1840年,發生在英國。這次工業革命的劃時代的、有代表性的產品是蒸汽機,以及工場生產的棉織品、鐵器以及陶瓷等。第二次工業革命發生在1840到1950年,領導這次工業革命的有美國,英國以及歐洲的一些國家,特別是德國和法國。第二次工業革命中通信和交通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首先出現了電報和鐵路,接著又出現了電話、汽車、飛機等。生產越來越多地以電動機和內燃機為動力,公司制度得到了廣泛發展。第三次工業革命由美國、日本和歐洲領導,這一時期的主要特征是信息經濟或知識性工作的興起,計算機的廣泛應用,新興產業從業人員的增加等等。縱觀歷史,每一次工業革命都引領了經濟一個長的周期的發展,沒有三次工業革命所催生的新的產業,就沒有實體經濟的發展,也就沒有經濟的真正發展。20世紀末、21世紀初的世界性經濟增長,則來自于IT產業和網絡經濟。世界經濟這一輪經濟周期所以遲遲難以走出低谷,盡管原因很多,但沒有新的產業興奮點無疑是主要原因。當務之急是通過創新催生新的產業,而不是再一次使用膨大劑。
三、實體經濟的發展在于創新和變革
客觀地講,雖然實體經濟支撐了我國經濟的發展,使我國經濟在應對世界性的相對危機時較為主動,但我們實體經濟的發展還很不盡如人意。如果把實體經濟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即模仿的階段,有相當創新內容的階段,有世界馳名品牌的階段,那么我國大部分產業仍然處于第一階段,最多只處于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之間,與美國、德國、日本甚至韓國等國家的實體經濟發展還有相當的距離。我們必須在未來的發展階段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我國實體經濟的層次。
在當前不僅提升實體經濟的檔次需要創新,走出危機,尋求新的產業興奮點也需要創新。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并非不重視創新,而是創新還是停留在號召的層面,創新依然遲遲難以發生。我們應當研究的是創新在什么情況下才能成為現實。
1、創新來自于體制,市場經濟本身就是創新的機器
創新不同于發明,創新必須成為行之有效的產業。創新首先是一種體制的激勵。盡管在其它經濟類型中也有驚人的發明,但只有市場經濟才把創新變成了一種常態。市場經濟下的創新對企業是生死攸關的。按照馬克思的論述,在市場經濟下,商品生產者總是想獲得超額利潤,這來自于你死我活的競爭的外在壓力,是一場形同于“軍備競賽”的競爭。對競賽勝利者的獎勵就是超額利潤,而失敗者則往往被淘汰出局。
市場經濟下創新的主體是企業或企業家。經濟學家熊彼特認為企業家的天職就是創新。企業家所以成為市場經濟下創新的主體,原因在于他們要首當其沖地承擔市場的壓力。當然,他們也存在著征服的意志和事業成功的快樂。企業家通常具有冒險精神,創新者的思維通常表現為與傳統的不一致,甚至是“異端”,我們應當培育企業家精神或者說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文化。
我國人口問題研究觀點綜述
根據國家計生委的統計調查,自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中國婦女生育水平開始持續下降。總和生育率從1970年的5.81降到1980年的2.31,首次接近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普查數據顯示,中國總和生育率下降到1.30,達到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快速增長的勢頭得到基本控制。針對在低生育率水平下,我國21世紀人口問題的核心及人口政策的導向,成為近年來學術界關注的焦點問題。
關于未來人口戰略目標的不同觀點
就未來人口戰略目標而言,目前的主要爭論集中在:是否應以減少人口數量為戰略目標。對這一問題的探討,形成了以下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中國應以減少人口數量為戰略目標。持這種觀點的學者有葉文振(2002)、李小平(2004)等人,他們認為在新的百年里繼續有效地減少人口數量依然是我國人口政策必須考慮的主要矛盾和先于一切的大事。理由有三:其一,人均意識與人均資源劣勢要求減少人口總量;其二,資本有機構成的潛能,要求減少勞動力供給總量;其三,人均收入水平的加速提高,要求縮減人口總量。最后的結論認為,中國應以減少人口數量為戰略目標,在100年后將中國人口降到8-10億并力爭更低,200年后降到3-5億。與第一種觀點截然相反,另外一些學者認為,結構問題已經一躍成為21世紀中國人口問題的核心。宋健(2002)認為人口數量問題成為“籠中之虎”,盡管威猛,卻盡在掌握之中,中國人口轉變的獨特性,造就了中國人口結構問題的獨特性,隨著人口和社會經濟的發展,21世紀人口戰略目標應該由數量問題轉移到結構問題上。持此觀點的學者雖然不是很多,但這至少警示人們人口結構問題的嚴重性。第三種觀點認為,統一人口數量與結構、提高人口素質才應成為長期追求的目標。持這種觀點的學者們從人口與可持續發展的視角出發,多方位的尋求平衡發展。李建新(2001)駁斥了“一味追求人口數量減少的觀點”,認為在追求減少人口數量過程中所引起的加速年齡結構老化則必然會不利于可持續發展,他引用中國人口增長與社會經濟發展變遷的歷史事實,論證了“人口數量多少并不決定一個國家地區社會經濟發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命題。蔣正華等人(2000)認為根據中國的國情目前追求最優人口數量是不現實的,當前所做的是將總人口控制在人口最大容量內的前提下,實現人口結構、人口地區分布的合理布局,實現人口與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學術界在人口戰略目標上的激烈辯論,說明中國人口未來長遠發展目標的確定是一項異常復雜、困難的任務,需要慎之又慎。
關于有無必要進一步降低生育率的不同觀點
在人口總量壓力與人口結構壓力并存的情形下,能否進一步降低生育率,是學者們關注的另一熱點問題。對未來人口目標的不同觀點,體現在對于生育政策的走向問題上有不同的見解,歸納起來有三種意向:1)進一步降低生育率,將總和生育率降到1.5甚至1.0以下,并長期保持下去,從根本上解決中國人口過多與人均資源長期緊張的問題,這樣才可能在生活水平和生存環境上追趕發達國家;2)穩定目前低生育率,這是人口總量未來能否停止增長并轉向負增長,最終實現現代人口轉變的關鍵;3)提高生育率,穩定總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0左右,是實現人口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最優的穩定狀態。這些意向最終體現在對生育胎次政策的主張上:1)主張繼續推行一孩化,從而進一步擴大獨生子女家庭的比例(;葉文振,2002;李小平,2004);2)維持目前的生育胎次政策或穩定總和生育率于1.5~1.8左右(馬瀛通,林富德,2000);3)調整現行的胎次政策,擴大二胎比例或逐漸向二胎政策過度(李建新,2000,2001;于學軍2000),一方面,對生育率水平特別低的地區(如北京等地生育率已降到1.0以下),應采取措施,刺激生育率回升到更替水平;另一方面對生育率較高地區,通過生育政策把生育率控制在2.0左右的水平上,這樣既達到控制人口增長,又達到調控人口數量的目標。以上學者們對未來生育與政策調整問題基本上屬于理論探討,目前尚無嚴密的計算和論證,對這些調整可能帶來的后果也無系統的論述。
關于人口調控的不同觀點
從上述的討論中可看到,無論從我國目前人口數量問題還是結構問題上看,我國的人口是需要進行調控的。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并逐步完善,人口控制機制應如何確定,現行的管理體制有無存在的必要或應向什么方向發展,已倍受關注。在人口調控問題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觀點:第一,只能由政府計劃調控,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市場經濟對人口調節的時滯性,即使對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而言,政府對人口的宏觀調控也是必不可少;其二,人口的生產不同于物質資料的生產,通過對兩種生產的調節機制進行比較分析,認為人口生產并不受勞動力市場供求規律調節,因此人口控制不應該也不可能由市場調節,只能計劃生育。第二種觀點認為,今后的人口調控應主要通過競爭、勞動力市場等市場機制的作用引導家庭的生育行為、控制人口數量,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一方面,隨著生育率的下降,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邊際效應必然出現遞減的現象;另一方面,通過對20世紀最后20年來中國婦女生育水平變動的研究,認為近20年來人口發展主要由經濟等客觀因素所決定,當人口政策符合經濟規律的要求時才能起到顯著的作用,主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該轉變職能,把婚姻、生育之類的私權歸還于民。
我國人口問題研究觀點述評
我國學術界在上述三方面的人口問題研究中既存在不同的立場和視角,也存在差異顯著的推斷和論證邏輯。總體來看,各觀點均有其合理性與局限性,這主要是由于我國人口轉變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國人口問題的復雜性決定。
一方面,歷史上長時期人口快速增長,導致人口基數龐大。人口基數龐大、增加速度快,對中國資源環境能源形成嚴重的壓力。再加上人口運動的慣性和人口再生產自身規律的作用,人口與生態環境的矛盾還會進一步尖銳化,因此人口數量問題是理論界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
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及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近幾年中國人口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如果按照自然趨勢發展,中國現在及未來一段時間內會像許多發達國家一樣持續處于人口轉變的第二個階段,但是由于70年代開始實行了較為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人口發生了快速轉變,致使中國用了不到30年的時間就完成了發達國家上百年才完成的現代人口增長模式轉變過程。這就導致了我國人口結構問題日益突出,使得21世紀中國面臨著人口數量及結構的雙重壓力。
第三,中國人口轉變的經濟基礎不同于發達國家。中國的人口轉型是在經濟追求高速發展的時期出現的,與工業化幾乎同時發生,而歐洲是在工業化完成后的經濟高度發達的背景下才出現的。西方發達國家進入人口老齡化時,人均GDP一般在10000美元左右,而中國僅為1000美元,顯然,中國的人口的轉變缺乏經濟基礎。
總體而言,對前面提到的人口問題雖然存在不同的觀點,但各種觀點的爭論使人口問題的研究更加全面。具體而言:
在未來人口戰略目標上,學術界把人口目標與社會經濟和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聯系起來,并深刻認識到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是人口問題,找到了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研究的視角更加強調學科之間的交叉性:在確定人口的最大容量及適度人口方面將人口學、經濟學、資源環境學等結合起來,跨學科的特點突出;在分析人口結構問題時,選取了改進之后遞進式生育預測方法,這種預測方法更適合于中國人口發展的規律。在人口生育政策的導向及人口控制的調節機制上,對人口政策的探討不再僅限于關注人口數量,而是從多角度多層面去審視人口政策實施的條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對于這些方面的探討,可使未來的人口政策更符合實際,從而能盡可能的縮小負面效應,這是其合理的一面。其不足之處在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城市地區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技術條件與經濟條件已經完全成熟,因此全國的人口的生育率水平更多地取決于農村經濟的發展。
對我國未來人口研究及人口政策制定的啟示
上述針對人口問題的觀點,是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我國人口問題而提出的,這些觀點對我國未來制定人口政策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可以從中得到以下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