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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緒論
工程檢測公司以出售工程檢測服務收取相關費用為主,針對相關工程項目成立相應的工程檢測項目部。檢測公司的盈利主要來源于各檢測項目部的盈利。項目部因地域跨度大、項目各具特色,公司很難統一管理。目前,工程管理公司檢測項目部主要收入為出售工程檢測服務收取的報酬。而檢測項目部主要成本為檢測人員的工資、檢測設備的折舊、修建(或租賃)檢測場所(項目部)的開支等。檢測人員一般由公司委派,檢測設備一般由公司代購,成本控制較為直接、明確。項目部出售工程檢測服務收取的報酬、修建(或租賃)檢測場所(項目部)的開支,人為因素影響較大,不容易把控。
2項目管理過程中的風險
2.1行為責任風險。檢測機構人員未能正確地履行檢測合同中規定的檢測活動應盡的職責,在工作中發生失職行為。比如,對某些該實行檢測(驗)的參數未進行相應的檢測(驗),或者雖然進行了檢測(驗),本應發現卻未能發現工程所用材料或實體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含設計標準)的要求,由此造成質量事故或工程損失的,檢測機構及人員同樣要對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2.2工作技能風險。由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是基于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鑒證類技術服務,因此,盡管檢測機構人員基本履行檢測合同中規定委托的工作職責,但由于檢測人員本身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限制,對檢測方法的適用或評價標準理解的程度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應有效果。比如,檢測人員對需要專門進行檢測的關鍵環節或部位按規定進行了相應檢測,檢測程序和方法也基本符合規定要求,并未發現本應該發現的問題或隱患。原因可能是檢測人員掌握的工程建設知識有限,也可能是相關的實踐經驗不足。檢測人員主觀并不希望發生這樣的過錯,但并不能免除責任。當今的工程建設技術日新月異,新材料新工藝層出不窮,并不是每一位檢測人員都能及時、準確掌握相關的知識和技能,因此,工作技能方面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2.3技術資源風險。即使檢測機構人員在工作中無行為上的過錯,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術、資源和環境而帶來風險。比如,檢測人員對在建的混凝土結構工程實體檢測,按照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要求和建議,對某項部位采用回彈法推定混凝土抗壓強度,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法,對檢測數據進行推定并未發現隱患,但施工過程中有可能留有隱患如某些部位強度達不到要求,由于沒有發現,竣工后的一段時間內也沒有發現,檢測機構也需要承擔技術、合同帶來的風險。現有的技術手段和科學方法,需要懂技術、懂管理、有工程建設經驗的人員操作,否則不可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缺陷和隱患都能夠被及時發現。
綜上所述,工程檢測公司所面臨的合同風險是十分復雜和巨大的。因此工程檢測公司應當根據自身的條件與特點,設計規范的項目合同管理流程,明確各階段的權責義務,合理恰當的防范合同風險。合同管理分為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事前控制主要在于“防”,事中控制主要在于“審”,而事后控制主要在于“履約”。每個階段的重點不同,風險控制的目標和手段也不盡相同。下圖將重點闡述全過程合同風險控制的整個過程。3.1事前控制。事前控制在于“防”,而防的手段是通過核算和規劃等手段。核算是在明確目標成本的基礎上,按照合同模板的要求進行合約規劃。3.2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核心是“審”,工程檢測公司在合約規劃后填寫合同模板,然后進行合同電子版預審,預審通過后通過ARP系統或微信正式審核,與此同時,預審后的電子版合同也將提供給管理中樞,通過后蓋上合同用章(影像租賃),ARP審核和管理中樞審核同時通過后,加蓋智能印章,并蓋上合同用章。最后一步就是合同登記,需要通過AI智能技術對比管理中樞和合同登記結果。3.3事后控制。事后控制的重點是“履約”,合同正式登記后,合同的履約并成為工程檢測公司最重要的訴求,而履約需要完成預結算、計量結算、資金支付等系列重要工作,這期間,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隨時存在著變更的可能性,一旦出現合同變更,簽證結束后需要重新進行計量結算,并進行資金支付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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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84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36-017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36.084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項涉及范圍較廣、建設流程復雜的工程建設,為保證工程施工順利,保證施工過程有效監督以及工程質量合格,離不開有效的工程項目合同的簽訂和管理。作為承包商與發包商之間關鍵的法律文件,工程項目合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諸多環節的重要依據,因此,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對工程順利開展有著直接作用。基于工程項目開進程中存在諸多風險因素,若合同管理不當或由于風險因素影響合同管理實效,將直接給合同雙方帶來重大損失。因此,為有效加強工程管理,建立科學、高效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風險評估至關重要。
1 工程項目合同風險形式
1.1 客觀的合同風險
客觀的合同風險主要是由國際慣例、法律法規以及合同條件所規定的,這種風險責任一般都是人們主觀愿望以及努力所不能控制的,往往是合同雙方有所配比的,比方說合同規定的承包商應該承擔的風險,像變更風險、市場價格風險以及時效風險等。
1.2 主觀方面產生的合同風險
工程項目合同風險除了客觀合同風險因素之外,還包括主觀合同風險因素。其主要產生是人為造成的,通常情況下主要是指在人為因素影響下形成的一種合同風險因素。這個過程中業主也會因為自身條件性因素的影響,對合同制定相對嚴苛,并將這種類型的合同條件納入到工程合同中。同時承包商承攬工程項目的過程中將側重點放在價格以及工程期限中,這樣一來,會造成對工程合同的審核不足,簽訂合同也就會顯得較為盲目與隨意,這樣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承包商法律約束角度受業主的牽制。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業主因此也就會占據絕對的主導地位,因此合同中的平等性就無法體現出來。
2 合同管理風險評估方法
基于工程項目建設涉及范圍以及因素眾多,若能夠對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實現有效評估和加強,就能夠對工程項目中的風險因素進行有效控制,通過合理有效的方式避免風險因素對工程建設任一環節造成影響。有效的合同管理評估方法能夠一定程度上避免風險因素的影響,合同管理風險評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
2.1 模糊評估法
模糊評估法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風險評估的重要方法,主要以模糊集理論對工程項目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展開評估,具體的度量工程風險的模擬方法主要是蒙特卡洛模擬法以及三角模擬法,通過參數的調整改變,多次進行工程項目風險模擬。根據模擬仿真風險數據進行結果統計和分析,進而對項目風險結果進行有效度量和控制。
2.2 綜合評估法
綜合評估法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屬于全面型風險評估方法,通過評估專家對工程項目合同出現的風險事件進行評估,并得出具體風險水平。將風險評估結果與整體風險水平結合并進行有次序的排列對比,進而實現合同管理風險度量。這種方法對從全局角度總結風險系數有著直接作用。
2.3 外推法
外推法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屬于較為常用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類型不同,包括前推、后推、旁推等不同形式。基于這三種類型,旁推主要是通過對類似項目數據的總結、分析與運用,以實現項目合同風險的評估。前推主要根據歷史實踐經驗以及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風險評估積累,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推測和判斷,并對風險出現的概率進行準確判斷。后推法主要是針對不存在的歷史數據,結合項目合同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定義,對可能出現的初始風險事件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進而對合同管理進行有效的風險評估與控制。
3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控
建筑工程合同是項目管理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法律性文件,但是同時也是項目風險管理過程中至關重要的內容。在簽訂了合同的過程中還需要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的責任意識。需要對合同中產生的每一項問題進行仔細研究,對履行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明確。
3.1 對合同簽訂主體進行資格與權限范圍的認定與審核
在針對合同進行簽訂的過程中需要對簽訂主體部分進行資格與權限范圍上的審核,杜絕出現無權或者是中介的情況發生。合同簽訂人應當與投標書中一致。另外,針對合同簽訂主體的資格審核要嚴格按照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相關法律及規定進行程序性審核,通過專業人員審核后保障合同簽訂具有公平性,以更有效保障合同簽訂雙方利益,避免后續因合同風險造成任意方出現損失。
3.2 提升風險管理責任意識
這個過程中還應當提升風險管理的責任意識水平,充分分析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的內容:
3.2.1 合同中應當對行業操作管理內容進行強調。合同款項需要明確,為此操作性需要增強。當前階段我國的許多工程施工項目中,承辦方通過使用向對自己更加有力的條款內容使發包方受到自身權利的控制。這個過程中需要對合同進行較為仔細的審核。
3.2.2 加強在合同中形成控制性條款的內容。在制定合同的過程中,應當注重訂立有關控制與防范雙方的過程性條款。因為工程項目建設的操作性相對較強,為此風險性也將更大,這就造成了施工總合同中對相關材料與設備等的質量需要被有效控制。
3.2.3 合同中保修金條款制定。工程項目建設合同風險主要包括材料供應以及安裝與調試,另外就是承建單位的違約。除了上述的相關合同條款內容以及工期計劃等內容之外,在進行目標設置的過程中還需要形成具有控制性的條款內容。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履約保函或者是履約保證金的形式降低風險產生效果。
3.2.4 加強語言以及承諾的類型分析。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還需要將雙方商討的結果以及決定性內容納入到合同中來。
3.3 加強對合同擬簽訂階段的評估
需要形成重大合同的相關評估制度。通常情況下建設工程項目產生的合同都應當交由相關成本的單位、法律、財務、計劃以及審計監督單位等多個部門,通過專業性領域的綜合評估,這是有效控制與預防風險產生的重要環節與步驟。
4 合同履行階段環境中的風險防控
4.1 合同需要及時交底
合同形成與履行的過程中需要進行及時交底,這是責任義務得以明確的重要步驟。工程合同在設計與形成的過程中已經明確了工程項目的總體目標,同時又有較為詳細的分階段性的目標內容。為此,工程合同管理十分重要,即明確合同的權利主體責任、權利與義務的重要內容。強化技術工程交底有助于制定具有適應性的方案策略。
4.2 強化動態監管合同履行工作
形成動態性的技術監管,加強對合同管理的履行。工程項目總目標在施工的過程中被分解,這個過程中項目監督與管理需要對合同條款進行負責。也就是工程項目在履行的過程中應當與管理之間掛鉤,并針對合同形成狀況跟蹤與信息采集等工作。
合同動態監督管理過程中不僅需要提交書面形式的報告內容,還應當針對現場進行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檢查。在組織內部結構中也應當進行及時的溝通與了解,針對相關數據資料內容進行整理與收集,目的是為了能夠盡可能地掌握發包單位是否真正意義上對自身的義務進行履行。
5 合同履行后產生的風險防控
在進行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應當將整個階段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考慮,并在此基礎上能夠真實了解項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這樣一來,就需要進一步強化合同履行之后階段資料的綜合管理工作。這是實現合同管理的效率與規范化的重要內容,更是進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措施以及形成系統性的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機制建設。
6 結語
綜上所述,工程項目管理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工程建筑領域發展形勢越來越好,工程項目建設的規模也越來越大,這就要求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更加規范、科學、高效。從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因素來看,要采取有效的規范措施和風險控制措施。一旦出現合同管理風險,將直接給工程建設造成阻礙影響,給承包方和發包方都造成嚴重的經濟影響。為有效構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風險評估模式,要應用合理的風險評估方式,并不斷提升風險意識,完善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全面、規范實施合同管理,加強合同管理人才培養。高效的工程合同管理能夠為企業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提升提供有效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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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風險的具體表現形式
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質,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等。
1.1 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等級劃分,合同管理風險可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是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通過實施規范化的流程管理,進行信用風險評價、履約風險評估、合同爭議解決、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規避或降低風險。不可控風險是指由于受宏觀經濟環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因素影響,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簽訂、履行。
1.2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
合同管理的主觀風險受內部和外部主觀因素的影響,很多是可以規避的。內部管理風險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人員素質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解除過程中存在風險,這種風險可導致企業經營決策失誤或帶來巨大損失。外部環境風險是由于合同對方信用等級較低、不正當競爭以及財務狀況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詐或違約導致合同管理風險。
1.3 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
合同管理的風險可分為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直接管理風險是企業自身在直接參與合同管理全過程中,由于在合同評審、履約、變更或轉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規范、制度機制不健全、監督不到位等因素,給合同管理帶來的直接風險。
間接管理風險是企業自身在間接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聯合體成員、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約、變更或轉移、終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風險。
2合同管理風險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等各個環節。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原因可分為以下方面:
2.1 外部環境方面
外部環境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客觀因素,主要涉及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整、自然災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經濟環境變化因素受國際經濟全球一體化、市場經濟發展和政治、社會形勢等影響較大,只能提前進行預測和進行必要的風險規避。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整因素主要是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對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現行法律法規的適當調整,調整的內容、時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圍內搜集和預測,相對經濟環境變化風險可控程度高。自然災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較強,很難提前進行預測,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可通過風險轉嫁等進行分擔。
2.2 風險防范與控制方面
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觀因素,主要涉及對合同的風險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等因素。風險意識因素是對合同隱含的風險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缺少必要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經常出現責權利不平衡,罰責不對等的情況,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質量、付款、索賠等方面的諸多風險。法律意識因素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全過程中,對現行的法律法規掌握不深,重視程度不夠,對合同條款未做仔細推敲,未按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簽訂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規避合同法律風險。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開工后再補簽合同,存在較大風險。責任意識因素是對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的認識程度不高、責任意識淡薄,造成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失靈,給合同管理帶來風險。
2.3合同管理制度方面
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關鍵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評審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結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評審制度因素是各部門在合同評審中未按評審程序、內容、標準、時限等進行評審,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簽訂或存在履約風險。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進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經營風險。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單位未按合同條件支付工程款或隨意挪用工程款,對各類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導致合同履行存在風險。結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結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時對已竣工項目進行結算;對以往項目不能及時進行清理、核查數據;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導致結算不能順利進行,合同履約不能圓滿完成。
2.4人員素質方面
人員素質方面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員的知識結構、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識結構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由于知識結構單一或對經濟社會變化的敏銳性不強,缺乏對國際國內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等的準確分析、預測,造成合同在簽訂和履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未能發現合同中條款不合理的風險;發現問題,但未提出合理性改進意見的風險;起草合同人員未采納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的風險等,致使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風險。
3合同風險管理與具體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實踐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可分為合同流程管理體系、合同文本體系、信用評價體系、風險預警體系、信息化管理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等內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體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調研、策劃、談判、擬定合同文本、審核、簽訂、履行、變更或轉讓、終止、存檔等環節構成。明確流程管理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確保每個環節有制度、有落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實施對合同的全過程監管,就要在合同的準備階段、簽署階段、履行階段和履行后管理階段,指定專人進行監管,開展綜合評價,以確保簽約合同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實、條款完備、表述規范、簽訂手續和形式完備,能有效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實現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體系
合同文本風險是指合同條款不合理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合同條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嚴密;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等方面。控制風險的主要方法是嚴格執行評審制度。因此,要根據國家規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綜合考慮合同的類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單位的合同標準文本體系。并密切關注國內外有關合同文本的發展變化,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同時,拓展思路,及時補充完善合同文本體系,力求與生產實際緊密結合,使合同管理與投標報價、成本核定和結算管理有機結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
3.3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是使合同雙方增強互信、加強合作、確保合同簽訂和履行順利進行的平臺。為此,應建立并完善分級信用等級制度,對合同當事人的組織機構、經營現狀、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劃分等級,建立合同對象的商業信用檔案等,并納入日常動態管理。在合同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對于信用良好的單位可給予優先考慮,反之,則從嚴掌握。
3.4 建立健全風險預警體系
實施合同管理全過程風險預警是降低合同風險的有效途徑。為此,應建立并完善風險評估制度,通過對合同對象的信用等級進行分析,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等全過程分階段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實行分級分類預警,果斷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要建立信息會商制度,通過對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評估,對發現的風險隱患,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集體會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實踐中,對各單位合同中潛在的風險、條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況進行認真負責的評判,特別是對所報收益過低、甚至是虧損的項目,應要求其找出問題的根源和風險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并上報詳細的報告,對如何化解風險進行詳細說明,以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風險。要建立風險跟蹤制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實時跟蹤、反饋和預警,努力降低合同風險。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風險、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體系可包括業主信息管理、總(分)包合同管理、項目制造成本核定管理、項目施工預算管理、項目結算管理、項目成本風險管理等內容,可通過互聯網或單位內部局域網實現各單位的互聯互通,實現數據的實時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體系的推廣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執行力差、管理人為因素大的問題,能夠有效實現過程管理控制,適時反映合同管理狀況,最終達到對合同管理過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 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體系
工程項目建設是個工期長、技術含量高及投資數量大的復雜工程,尤其是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工程項目建設規模不斷增大,工程項目建設過程存在諸多不確定的模糊風險因素,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進度、質量與投資控制的基本依據,合同管理受社會自然環境、規模與投資數量等因素影響較大,存在不確定風險,加強合同管理風險的防范,可有效保障工程項目經濟效益。
一、合同風險形式
1.客觀合同風險
客觀合同風險一般是法律法規、國際慣例與合同條件所規定的,這種風險責任一般是合同雙方所回避,而人的主觀努力通常無法控制的,諸如合同所規定承包商應該承擔的變更風險、時效風險與市場價格風險等。工程變更在15%合同金額內,而承包商無法得到任何補償,此時即為工程的變更風險;當索賠事件出現后,在28d內承包商應該提出索賠的意向通知,否則索賠就會失效,這種風險發生便是時效風險;市場價格風險則是指合同價格規定不允許調整差價,在市場價格上漲后,承包商就要承擔全部的風險。
2.主觀合同風險
此種合同風險是由人為因素所引起,不過也可通過人為因素控制。在國內的許多施工合同里,業主運用自身有利條件,將苛刻條件隱含于工程合同條款之中,而有些承包商為承攬工程,制定工程項目合同時,對有利自身權利的理據不敢抗爭,或者合同判斷僅重視工期與價格,對于其他條款注意不夠,在合同簽訂上存在較大隨意性與盲目性,此時便會受制于業主,很容易被業主占據主導地位,合同平等性就很難體現,進而增加合同風險性。還有些承包商很容易輕信業主的許諾,草率簽訂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當業主因資金不足出現工程拖款情況時,承包商自身經濟利益就會受到影響。
二、合同管理風險評估方法
風險評估是指在風險識別后,采取合理科學方法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辨別量化,然后按照權重大小進行排序,綜合考慮工程項目風險事件可能發生的概率與損失大小。項目風險權重不同,重視程度就應該不同,風險評估是合同管理風險中的重要組成,是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必不可少的工作。在工程項目中,風險是必然存在的,加強合同風險評估,可有效控制不利風險因素,避免為工程項目建設帶來影響,風險評估常用方法有下列幾種。
1.模糊評估法
模糊評估法是指運用模糊集的理論對工程項目的風險給予評價,運用三角模擬或者蒙特卡洛等模擬方法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度量,通過改變參數,可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多次模擬,并運用模擬仿真的統計結果度量項目風險結果。
2.綜合評估法
綜合評估法是邀請評估專家,評估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與風險水平,并依據整體風險水平進行排序,以次來度量合同管理中的風險。
3.外推法
此類評估方法是最常見的,可分成旁推、前推與后推等類型,旁推是運用類似的項目數據對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給予分析評估,前推是依據歷史經驗數據對未來事件可能出現的后果與概率進行判斷,而后推是沒有歷史數據狀況下,將項目合同未來存在風險事件歸結為有數據可查的初始風險事件上,從而對項目合同管理風險進行分析評估的一種方法。
在風險評估方法中,除了以上三種評估法外,還有故障樹法、層次分析法等,在風險評估中,亦應考慮因資料不全及環境復雜等因素而使風險評估存在一定偏差的可能性。
三、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風險意識,加強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對項目風險的管理具有保障作用。承包商應有很強的風險意識,尤其是合同風險意識,依據企業原有項目所遇風險問題,對其整理歸類,并對其風險出現與影響范圍給予分析評價。在新項目合同簽訂與條約履行中,對每個細節與條款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讓所有參與者都要參與,在思想上加強參與者的合同風險意識,在項目建設中,構建施工與企業經營不同層面風險的管理體系,完善合同風險的全過程分析與防范,并采取一定處理機制解除風險,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2.完善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的環節較多,主要包含合同洽談草擬、評估簽訂、交底學習、履行跟蹤與變更終止等,工程企業應不斷規范本企業合同管理,將本企業經濟利益在合同中盡量最大化體現,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并保障企業社會經濟效益的獲得,這就需要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責任分解、合同交底、審查批準與每日工作報送等,其中,責任分解制度是指合同管理者把各合同責任落實到每個工作小組,并明確其工作范圍與責任,經過合同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人員,然后積極配合協調工程合同的履行;當合同簽訂后,相關管理人員應對各項目管理者與工作負責人實施合同交底,解釋并說明合同主要內容,以形成工程項目的合同交底制度;為避免索賠費用不能及時納入月付款要求的狀況,并便于管理者審核進度款,可建立進度款的審查批準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所指的是每個職能部門把本部門工作狀況與未來一周計劃送到工程合同管理部門,讓合同管理者及時了解項目信息,以便作出準確決策。
3.實施全過程的全面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應該將合同作為主線來實施規范標準的制度化管理,制定與合同有關的工作規定,尤其是合同管理程序、組織、談判、起草、簽訂與檢查等工作環節,均要作出明確的規定。工程項目合同整體的實施過程中,每項工作均要嚴格按規定管理和執行,合同資料要記錄收集齊全,尤其是索賠資料的收集。工程項目建設中,難免出現一些不確定風險,一旦發包商不能依照合同來履行責任,承包商就會因合同價款影響延誤工期,這時承包商就應依法進行索賠,而索賠成功性主要取決于索賠強有力的證據與解釋,加強合同資料收集,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確保企業應得利益。
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培養
工程合同管理者應是高素質的綜合人才,不僅要有良好的工程技術素質,熟知相關法律法規與合同業務,還要勝任合同的擬稿、談判、修改與解釋,對工程的合同管理、索賠管理、工程造價與財會賬務等也要非常熟悉。同時,合同管理者還要配備精通合同管理與熟悉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士,以應對有些業主為避免承包商索賠,進而聘請專業工程技術顧問與法律專家來起草項目合同的情況,此類合同條款編制質量較高,隱含許多對承包商不利成份,承包商對業主的這些不利條款要避免盲目接受,應善于轉移與限制合同風險,使風險在雙方間合理分配。
總結: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工程項目規模、工期與投資數量均不斷增加,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合同管理風險一旦發生,將會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采取一定風險防范策略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可有效保障工程企業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并獲得最大經濟與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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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簽署、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以及合同可能產生的爭議和合同索賠問題。隨著建筑工程行業轉為買方市場,簽訂合同時,處于強勢地位的一方往往提出一系列苛刻的合同條款,同時由于合同文本不規范,合同風險意識防范較差、忽視合同履行中資料的收集等原因,引發了大量的工程合同糾紛案件。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與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的控制和預防大體上就是合同簽訂前、合同履行和合同履行后三個階段,在這三個階段應該根據不同的階段制定不同的有針對性的防范策略。
1.1 重視合同的策劃和成本分析
合同前期的策劃,包括成本的對比分析、施工方案的經濟分析、分包合同的管理、合同風險的策劃以及資金的統籌和合同中各種關系的協調。
首先,合同策劃要明確公司和項目的發展目標,根據實際情況編寫有操作指導意義的策劃。通過對合同預算收入和投標預算、目標責任成本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合同中存在的虧損點,指定相應的措施,保證合同的盈利性。
其次,將投標方案與實際技術方案進行對比,找出合適的施工方案,明確施工過程中的分包,對勞務、指定的分包等進行分包管理,避免產生違法分包。
最后,結合具體的施工方案,進行資金的配置,根據各個崗位的工作性質和需要,進行分工合作,將合同存在的風險進行分解,指定相應的負責人,建立全方位的合同履行方案。
1.2 重視合同簽訂前審查、評估
在建筑工程合同簽訂前要建立企業內部的風險評估機制,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如何補救等等。
(1)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和分析
在合同采用的文本上,要盡可能采用國家建設部統一的合同規范性范本或者是公司經過專業的法務人員反復評審、論證的合同文本。合同簽訂之前要根據合同的內容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完善并進行系統化的評審。
(2)重視合同談判人員的專業性
一般來說,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會講究談判的策略性,不僅可以有效抵御合同向對方的利益誘惑而且可以在合同條款上進行專業的分析和談判,在公司利益和項目施工技術等條件等綜合考慮下有效降低合同帶來的風險。
(3)重視對擬簽訂合同的評審
待簽訂的合同,一般來說,合同要經過市場部、商務部、法務部、審計部等部門從不同專業領域逐一評審才可以達到最大程度上預防和控制風險。
1)確定是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招標,確定合同方與招投標中選定的是否一致,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確定合同雙方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2)對合同中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和預防。進行分析尋找潛在風險的工作需要有公司的法務人員或者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對擬定的合同進行合法性分析和風險預防分析。通過一系列的分析使待定合同具有預見性,明確合同訂立的時間、對合同中的歧義性條款從法律角度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法律意見。
1.3 提高合同簽署階段的風險管理意識
合同簽署階段最大的風險是對合同簽署時對合同方相關權限的審查。首先,避免無權和表見的出現。其次,注重審查待簽訂合同公司提供的資質材料,明確合同簽署人與招標文件中是否一致,涉及合同的生效時間、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可能引起的糾紛方面進行進一步的確定。
1.4 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管理、監管
合同的履行階段是合同管理的關鍵環節,為了有效的進行合同管理,采取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工作報送制度、進度款審查審批制度以及動態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及時合同交底、明確責任分解
簽署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如在合同履約風險方面,由法務人員或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合同管理人員分解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中的責任和風險,從法律角度結合施工的實際情況提出具有操作性的預防措施或解決辦法。
(2)合同履行中的工作報送制度
合同履行中工作中,要采用多種形式,將項目施工情況進行及時的報送,如采取工程周報、月報的形式,及時將工程進度以及存在的問題對相關部門進行報送。在物資、設備、勞務、工程進度方面的各項進展和變化要符合合同規定的相關情形。
(3)建立動態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參照合同交底,分析項目工程的特殊性,進行動態的、靈活的管理。可以利用補充合同,來往函件等多種形式彌補簽訂合同時的不足,改善不利的條件。
1)在合同交底之后,確定合同中責任的分解,要結合合同進一步完善責任分解表,明確各個環節的管理人員。并且根據合同履行中出現的變化及時的更新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2)建立動態合同管理臺賬,規范資料的收集和整理。項目合同管理要講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貫穿于整個合同履行當中,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使合同履約、來往函件、結算付款等形成一條專業化、程序化。
1.5 完善合同履行后的管理、評價
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項目工作始終,真實、客觀的反映項目上工作的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對合同履行后各種資料的分類、整理、編號、裝訂、歸檔等工作,實現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加強合同管理后的資料管理,避免出現資料的丟失、泄密,關鍵是對合同簽訂時至合同履行完畢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進行客觀評價,總結經驗和教訓,找出其中的不足,完善合同管理措施。另外,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進一步培訓,完善合同管理,逐漸建立完善的、系統的項目合同管理機制。
2 結語
總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在項目所有工作中處于重要的地位。合同的管理不能采取單調的程序式的管理,要建立動態的、靈活的管理,建立系統的、完備的管理體制。此外,在實踐中要不斷地總結方法、改進管理技巧, 重視合同履約后的總結與工作改進,實現科學管理,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用完善的合同管理帶動項目各項工作的日益規范化、系統化,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盈利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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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水利工程成為我國支柱性產業之一,建筑領域競爭日益激烈。工程管理也越來越趨向于精細化,工程合同管理作為建筑工程最為重要的管理內容,逐漸引起建筑企業的重視,工程合同的風險防范成為企業的研究課題。
一、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1、合同簽訂不規范
合同的簽訂包括合同的談判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同時也必須是雙方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國際上制訂了FIDIC合同條件,也是為了使國際工程承包實踐過程能夠更加規范化操作。但有時往往存在這樣的情況:某些工程承發包當事人,只考慮以往雙方關系較好,認為不必適用規范的合同書,因而只用簡單的協議書,造成后來不必要的麻煩。許多企業在經濟交往中,也注意簽訂相關的合同,但卻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這樣的結果往往是對合同標的約定不明確,合同條款不完善,責權利表述不明確,意思表達模糊,這樣的合同極容易陷入欺詐圈套,引發大量合同糾紛。格式合同一般是在總結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基礎上起草的,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比較平衡,因此建議盡可能選用規范的格式合同來處理雙方的經濟往來。
2、工程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脫節
工程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部聯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和施工資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施工企業招投標中“經濟標”、“技術標”編制及管理與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屬公司內不同職能部門及工程項目組。一旦工程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終使得工程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3、合同履約率不理想導致合同履約情況不理想
企業中經營人員素質不高、文化水平偏低和法律知識貧乏,往往在合同簽訂前不調查對方資信情況,落入對方設下的“合同騙局”,是比較主要的原因。例如,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業主,主要表現在“質量等級”要求提高;“工程進度”要求縮短;“工程造價”要求讓利,最終或違反自然的建設規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質量無法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低。另外,確有一些施工企業在承接工程后放松管理,不能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或材料和機械資源從不同項目工地互相拆借,或資金投入不足,或部分資金轉移,拆了東墻補西墻,使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工期拖延。因此企業一定要注重培養一支懂法律和懂合同的經營隊伍,提高信用觀念,規范營銷行為,才能使企業得到穩定的發展。
4、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風險的因素控制不到位
主要表現在企業的實際的工作行為是脫離了合同的約定的,完全憑借經驗做事,不考慮合同所簽訂的內容;在項目工程中,忽視了工程合同風險,例如企業所涉及的工程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健全;合同變更是較為常見的,由于合同管理人員的動態管理能力不高,對變更的記錄、收集等工作都不能實施良性的管理等上述因素都會給企業造成風險損失。
二、加強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的措施
1、規范合同擬定
重視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具體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對外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使用建設部示范文本,詳盡填寫。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在擬定合同文本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對所擬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
2、建立健全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
3、對水利工程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索賠制度,施工索賠是法律和合同賦予損失者的權利,施工索賠要以合同為基礎,要以事實證據說話,索賠的證據包括投標文件、會議紀要、來往信函、通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記錄、工程照片、氣象資料、各種驗收報告、有關原始憑證及國家的相關規定和有效信息等。
(2)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訂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
(3)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4)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5)嚴格執行工程量清單規范及定額規定,對于定額未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三、合同執行階段的風險控制
1、加強變更管理。
按照合同的變化情況來講,業主的變更有兩種,分別是工程量的變更、工程范圍的變更[3]。例如添加工程施工量、改變技術條件、變更工程施工的順序以及變更服務的內容與范圍等。工程變更的通知必須具有正式的書面文件為依托,并且要附帶變更的圖紙以及技術文件等。此外,必須在工程開始之前就提出。承包單位必須處理好工期簽證,從未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害。
2、索賠問題
在所簽訂的合同條款下,覺得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一方,可以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賠。在工程項目中,索賠是一種雙向行為,承包商不但要做好向業主的索賠準備,還必須做好避免業主進行反索賠的準備。在工程項目的執行過程中,與原有的合同進行比較,對于已經產生的在合同規定以外的費用支出以及工期的損害,必須獲得一定的證據,從而說明并非承包商的錯誤或者必須是承包商擔負起風險,并且要在事件出現之后的一段時間內向對方提出索賠的書面通知報告,報告中必須將工期的影響情況分析以及索賠信息分析介紹清楚。
3、加強對變更與索賠依據的重視力度
應該重視工程過程中出現一些文件,例如工程招標與投標文件、在合同簽訂之前的各種往來文件、工程總的進度計劃以及更新計劃文件、雙方往來的信件、雙方的談話記錄以及會議記錄以及工程項目的報表等等。還必須重視各種公布的資料,例如天氣變化報告、官方物價指數、銀行匯率變化、工程出現停水停電的證明與記錄以及工程照片等等。對于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重大事件,也必須加以記錄,并對事件的時間、地點、具體內容、過程等進行詳細的記錄。
結束語
合同管理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管理。企業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盡量降低合同的風險,完善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措施,對合同的風險防范措施進行研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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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著科技創新的迅速發展,建設市場的日益完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不斷地被應用到建筑領域 ,使得現代工程的規模越來越大 ,使用功能高且多樣化,工程各參與方面臨的風險也日益增加,隨,與此同時。合同風險管理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本文根據目前建筑市場上的現狀,說明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在市場競爭條件下,承攬工程的重要管理環節,加 強合同的風險管理是保障企事業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施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是降低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競爭力的關鍵環節,需要在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風險防范與控制。本文首先對我國目前工程項目管理的現狀進行了簡單的分析,然后就當前施工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對策,是降低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
二.工程合同風險的概念與特性
工程項目的構思、目標設計、可行性研究、設計和計劃都是建立在正常的、理想的技術、管理和組織及對將來情況政治、經濟、社會、自然等預測基礎上的。而在項目實施及運行過程中這些因素都有可能會產生變化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些變化會使得原定的計劃、方案受到干擾使原定的目標不能實現。這些事先不能確定的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因素人們將它們稱之為風險。風險是項目系統中的不可靠因素。 工程中常見的風險有外界環境的風險環境風險是工程項目中的其他風險的根源工程的技術和實施方法等方面的風險項目組織成員資信和能力風險管理過程風險其中含有合同管理的風險。 合同風險是是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確定性。工程合同風險可能有如下幾種
1.由合同種類所定義的風險。合同風險首先與所簽訂的合同的類型有關。如果簽訂的是固定總價合同則承包商承擔全部物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而對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對常見的單價合同風險由雙方共同承擔。
2.合同中明確規定的應由一方承擔的風險。 即對上述列舉的工程項目中的幾類風險通過合同定義和分配明確規定或隱含的風險承擔者則成為合同風險。
(一)工程承包合同明確規定業主風險如工程變更的范圍、承包商的索賠、業主風險和不可抗力等條款。
(二)承包商風險。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承包商的風險的規定比較具體
3.合同缺陷導致的風險。
(一)條文不全面不完整沒有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沒有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導致合同過程中的激烈爭執最終導致損失。
(二)合同表達不清晰、不細致、不嚴密、有錯誤、矛盾、二義性。
(三)合同簽訂、合同實施控制中的問題。對合同內容理解錯誤不完善的溝通和不適宜的合同管理等導致的損失。 招標文件的語言表達方式、表達能力、承包商的外語水平、專業理解能力或工作細致程度以及做標期和評標期的長短等原因都可能導致合同風險。
3.合同風險的特性。 合同風險事件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但一經發生就會給業主或承包商帶來損失給工程的實施帶來影響。每個風險事件發生都有相關連且不可避免的費用這些費用必須在過程中由某一方承擔。風險的對立面是機會它會帶來收益。
合同風險是相對的可以通過合同條文定義風險及其承擔者。在工程中如果風險成為現實則由承擔者主要負責風險控制并承擔相應損失責任。
三.工程程合同風險分配
1.合同風險分配的重要性
合同風險如何負擔是決定合同形式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實質上很大程度上是風險的分配問題。作為一份完備的公平合同不僅應對風險有全面的預測和定義而且應全面地落實風險責任在合同雙方之間公平合理地分配風險。
2.風險分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積極對待風險分配。合同文本要使風險歸屬清楚責任明確而不是躲避、推卸。明確索賠事件使承包商放心報價
(二)靈活進行風險分配以適應具體的情況
(三)合理進行風險分配鼓勵各方面積極地控制促使各方積極工作特別能使理性、誠實的和有能力的承包商易于中標通過努力獲得利潤不鼓勵投機和冒險
(四)注意保護雙方利益。不應該僅僅考慮保護業主的利益應該更多考慮如何使工程高效率、低成本的獲得成功。
(五)從工程整體效益的角度出發最大限度地發揮雙方的積極性 風險的分配必須按照有利于項目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分配。從項目整體來說風險承擔者的風險損失低于其他方的因風險的收益在收益方賠償損失方的損失后仍然獲利這樣的分配是合理的。
(六)公平合理責權利平衡 對工程合同而言風險分配必須符合公平原則。
(七)符合現代工程管理理念 在風險分配中要考慮現代工程管理理念和理論的應用如雙方伙伴關系、風險共擔、達到雙贏的目的等。
(八)符合工程慣例 風險分配應符合工程慣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處理方法一方面慣例一般比較公平合理較好反映雙方的要求另一方面合同雙方對慣例都很熟悉工程更容易順利實施。 按照慣例承包商承擔對招標文件理解環境調查的風險報價的完備性和正確性風險施工方案的安全性、正確性、完備性、效率的風險材料和設備采購風險自己的分包商、供應商、雇用的工作人員的風險工程進度和質量風險等。 業主應承擔的風險包括招標文件及所提供資料的正確性工程量變動、合同缺陷設計錯誤、圖紙修改、合同條款矛盾、二義性等風險國家法律變更風險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不能預測的情況風險不可抗力因素作用業主雇用的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承包商風險等。 而物價風險的分擔比較靈活可由一方承擔也可劃定范圍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工程建筑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其原因
1出現的問題
(一)投標階段的問題。首先是承包人對市場調查不夠,在可選擇的招標工程中,對某些工程的特點、性質、規模、業主資信狀況、市場狀況和競爭者狀況等了解不夠,不加選擇,有標就投。其次是未全面了解發包人對招標工程的難度、對承包人的資質要求以及中標后的合同風險等。再次是未對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進行認真分析、仔細審查。
(二)合同審查和簽訂階段的問題。我國《合同法》明文規定: 建設工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然而在實踐中存在許多先施工再補簽合同的情況,就使得這一法律規定流于形式,由于工程項目復雜,風險因素極多,為有效控制風險,這種情況應該堅決避免。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
(三) 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矛盾,應該積極與對方協調,力爭達成補充協議。而一旦無法協調成功,就應該通過索賠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工程索賠貫穿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重點在施工階段,涉及范圍相當廣泛。比如工程量變化、設計有誤、加速施工、施工圖變化、不利自然條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條件的變化和工期延誤等。對承包商而言,不善于工期索賠必然導致工期延誤的風險。不善于費用索賠必然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虧本。實踐證明:如果善于進行施工索賠,其索賠金額往往大于投標報價中的利潤部分,即將風險轉化為了利潤。
(四) 合同備案的問題。主要包括法律意識淡薄;對承發包主體資格的審查缺乏深度;管理措施不配套;缺乏依法查處和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權威性;部分企業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較低。
2. 合同管理中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 合同法律環境不好。我國建筑業合同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夠嚴謹,有漏洞可鉆;有法不依的現象十分嚴重、執法不嚴的問題時有發生;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薄弱,合同未依法訂立,導致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二) 不重視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訂立時缺乏預見性,缺少對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常常因為缺少某些重要的條款,雙方對某些條款的理解有差異或對合同風險預估不足等問題而發生爭執。
(三) 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匱乏,對索賠工作不重視。合同管理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缺乏自我保護、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意識。對具有上述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應不斷充實,以增強合同管理力量。
(四)合同管理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實際工作中,隨著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合同管理會不斷產生新的問題,提出新的要求。這就需要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
(五)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中總承包人和各專業分包人之間,及各分包人之間的合同界面不清,責、權、利不明確。
五.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與分析
1.經濟措施
(一)業主在投資預算中采取的措施 ①業主在投資預算中考慮可能的風險留有一定的風險準備金。②在單價合同中專門列“暫定金額”項。以考慮在本合同實施中可能有遺漏或不確定的工作的費用。
(二)承包商在報價中采用的措施 ①提高報價中的不可預見風險費。對風險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報價中的風險附加費為風險作資金準備以彌補風險發生所帶來的部分損失使合同價格與風險責任相平衡。②采取一些報價策略。許多承包商采用一些報價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轉移風險。如將工程中的一些風險大、花錢多的分項工程或工作拋開僅在報價單中注明由雙方再度商討決定。這樣大大降低總報價從而用低價吸引業主取得商談機會在議價談判和合同談判中逐漸提高報價。或在報價單中將一些花費大、風險大的分項工程按成本加酬 金的方式結算。③在法律和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書中使用保留條件、附加或補充說明這樣可以給合同談判和索賠留下伏筆。
2.合同措施
(一)合同中的保全措施。 業主除了通過合同嚴格規定承包商風險設置科學的管理程序以控制工程而且可以設置一些保全措施以防止承包商風險。如保留金承包商材料進場就作為業主的財產承包商不得再調出工程擔保等。
(二)通過談判完善合同。 合同雙方都希望簽訂一個有利的、風險較少的合同。但在工程過程中許多風險客觀存在問題是由誰來承擔。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承包合同談判的重點。合同雙方都希望推卸和轉嫁風險通過合同談判來完善合同條文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①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合同中予以詳細、具體的規定防止以外風險。所以合同談判的目標首先是對合同條文拾遺補缺使之完整。②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獨立承擔風險。③將一些風險較大的合同責任推給業主以減少風險。當然常常也相應地減少收益如管理費和利潤的收益機會。④通過合同談判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承包商權益的保護性條款。
3.工程保險。
工程保險是業主和承包商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當出現保險范圍內的風險造成財務損失時承包商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以獲得一定數量的賠償。 一般在合同文件中業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種類并在工程開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險做出審查和批準。通常承包工程保險有工程一切險、施工設備保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傷亡保險等。
4.技術和組織的措施。 在承包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采取技術的和組織的措施以提高應變能力和對風險的抵抗能力。
六.結束語
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發展,我國建筑施工企業已經越來越多地進入到工程承包這一大市場中建筑工程項目必須實施規范性的合同管理,加強合同管理中的風險管控,才能滿足項目管理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應當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可操作的業務流程,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才能具有強有力的執行力,才能維護好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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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1.EPC 合同內涵
EPC 合同也稱為交鑰匙合同,是近年來很多行業較為流行的項目管理模式。EPC 是一個源于美國工程界的固定短語,它是規劃設計(Engineering )- 采購
(Procurement)- 施工(Constructiong)合同的英文縮寫,是一種包括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和調試,直至竣工移交的總承包模式。
EPC 合同模式與過去那種等設計圖紙全部完成之后再進行招標的傳統的連續建設模式不同,在主體設計方案確定后,隨著設計工作的進展,完成一部分分項工程的設計后,即對這一部分分項工程組織招標,進行施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將工程的風險劃分為業主的風險、承包商的風險、不可抗力風險。一般來說,在傳統合同模式下,業主的風險大致包括:政治風險(如戰爭、軍事等);社會風險(如罷工,內亂等);經濟風險(如物價上漲,匯率波動等);法律風險(如立法的變更);外界(包括自然)風險等,其余風險由承包商承擔,另外,出現不可抗力風險時,業主一般負擔承包商的直接損失。但在EPC 合同下,上述傳統合同模式中的外界(包括自然)風險,經濟風險一般都要求承包商來承擔,這樣,項目的風險大部分轉嫁給了承包商。
同時,EPC 合同的管理方式與傳統的采用咨詢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管理項目不同,業主對承包商的工作只應進行有限的控制,一般不進行干預,給予承包商較大的自。即使業主聘請了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主要處理的也只是工程進度與質量方面的問題,有時也授權其決定工期和費用的權利,但往往還要求得到業主的最終審查和批準。在監理工程師給出決定時,也不像要求咨詢工程師那樣,在合同中明文規定要“公正無偏”。
2.項目合同管理必須堅持的若干原則
2.1歸口管理的原則
合同管理應采取經營部統一歸口管理(物資采購合同物資部歸口管理),其他業務部門分口管理的模式。經營部作為項目合同的統一管理部門,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項目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作為項目合同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的合同簽訂和履行,并向經營部定期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這樣,項目和所屬各部門才能對合同的管理做到機構、人員、制度三落實,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
2.2主承辦人負責制的原則
由項目經理或授權人確定一主承辦人和一人或一人以上為副承辦人參與項目合同的談判工作。主承辦人對自談判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全過程負責。
2.3合同審核會簽的原則
合同簽訂前,主承辦人應提交合同草案、商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等證明材料、詢價單和采購活動報告單等資料,需用部門、經營部、財務部、分管經理按各自職責范圍順序審核。發現錯誤、遺漏或不妥時,應在審核意見書中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主承辦人修改后重新審核,交項目經理批準,項目經理或其授權委托人在合同書上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4合同備案的原則
主承辦人負責對合同進行登錄、統計、保管、例行報表。
2.5履約檢查的原則
通過將履行情況與合同約定相比較,找出兩者之間的差距,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3.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對策和經驗
項目合同管理過程中,有許多做法經過實踐驗證,是符合項目實際,并且高效和實用的,現歸納總結如下:
3.1建立項目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首先要建立項目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協調好各方面關系,使EPC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其次還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還要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3.2對分包商進行分類管理
根據對項目的重要性,將分包商分類為戰略分包商、優先分包商、待定分包商、消極淘汰分包商、積極淘汰分包商和身份不明分包商。戰略分包商和優先分包商是簽訂合同的重點對象。
3.3實行項目合同全過程管理
簽訂項目合同前要根據需要提出合同采購計劃和簽訂申請,批準后洽談、草簽合同,再提報上來進行審批,簽訂合同后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督促履行,合同履行后辦理結算手續,合同發生糾紛后,依法進行處理。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項目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
3.4嚴格進行項目合同交底
首先,應該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全面陳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目標、合同執行要點及特殊情況處理。其次,項目負責人向項目部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職能部門提出的問題,形成書面交底記錄。然后再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向其所屬執行人員進行合同交底,陳述合同基本情況、本部門的合同責任及執行要點、合同風險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屬人員提出的問題。最后,各部門將交底情況反饋給經營部合同管理人員,由其對合同執行計劃、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發各執行人員,指導其活動。
3.5加強項目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提高管理綜合素質,充實管理隊伍,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提高項目合同管理效果。
4項目合同管理常見的問題和建議
項目合同管理實踐中有一些常見問題,值得警惕和反思,卻也容易
讓人忽視,列舉如下:
4.1項目合同內容不夠嚴謹
如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等,容易發生岐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
最常見的合同缺陷是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合同中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應對建議:(1)盡量采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這樣起點就高,就順著自己公司的思路,有利于保護公司利益。(2)可由專人收集以前項目合同談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負責人、律師的意見,規定哪些條款變動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談判,哪些則絕對不能變動。在標準文本的基礎上,可加入與特定供應商有關的內容。
4.2項目合同索賠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由于管理粗放以及長期受計劃經濟影響,合同索賠尚未引起員工高度重視,成本意識有待提高。
應對建議:(1)加強對各層次合同管理人員項目索賠的宣傳、培訓和教育。(2)重點研究國際工程合同與索賠案例,使合同管理部門成員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3)實踐中,發揮有理、有利、有節的管理藝術,努力做到理解合同,活用契約,知可而為,持續改進,不留后患,尋求突破,爭取多贏。
4.3疏于驗收所致的質量問題,往往難以舉證以致索賠無果
項目實踐中,驗收環節往往非常薄弱,由此導致的質量問題爭議,項目方往
往難以舉證以致索賠無果。
引言
近幾年,由于經濟危機不斷加劇帶來的影響,能源行業低靡,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減少,全球的鋼材需求量急劇縮減,鋼材出口量減少,鋼材價格一路下滑,導致國內冶金行業的工程項目明顯減少。我國企業在合同的認識和管理上存在誤區,各種不可預見和不可控的因素導致合同風險在不斷增加,有限的利潤面臨著不斷增加的開支風險。
1 合同風險的表現形式
合同的全過程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訂立、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在每個階段都可能存在和隱藏著較多的風險,但通常在履行階段最為集中。依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合同的風險表現形式也存在差異。
(1)從風險防范控制的等級上劃分,合同風險分為可控與不可控風險兩類。可控風險即可以控制的風險,在合同運營管理中通過一定的手段可以規避的風險。不可控風險即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一般指由重大的政治或經濟因素,或自然氣候因素等造成的損失和風險。
(2)從風險防控的范圍上劃分,合同風險可分為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兩類。內部管理風險是指由于企業自身在合同的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健全或者流程不規范等原因造成的風險,為企業帶來損失與隱患。外部環境風險是指在合作過程中,由于對方使用不正當手段等導致合同變故而存在的風險。
(3)從風險防控責任上劃分,合同風險可分為直接風險管理和間接風險管理兩類。直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在直接參與合同運營的過程中直接造成的合同風險,原因一般是企業自身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健全等。間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在間接的運營合同過程中造成的合同管理風險,一般是由于合同中的分包方等第三方的原因。
2 影響冶金合同風險出現的因素
合同管理風險存在于合同從簽訂到終止的全部過程中,所以導致合同出現風險的原因自然也是分布在各個環節中,主要可以分為外部環境因素、主觀意識因素、制度因素和人員素質因素四個方面。
2.1 外部環境因素
外部環境因素是導致合冶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風險的不可控因素,主要是涉及到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政策的調整、法規的變化、自然災害事故等客觀因素導致的合同實施的外部環境發生了變化,帶來了一定的風險與損失。相比較而言,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測、防范的,而天災人禍是偶然性發生,是不可預測的、不可控制的。
2.2 主觀意識因素
主觀意識因素主要是導致冶金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的主觀原因,主要表現在企業內部相關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自身對于合同風險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等的忽視,也是不能正確認識和重視合同隱含的風險,缺少必要的防范措施導致的。這也表現在對于當前環境下與該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或經濟政治政策的調整方案不是很了解或者研究不透徹,導致合同運行中對于自身潛在可能存在的風險意識不夠。不能在影響合同運行的外界因素發生變化時及時的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的規避或者減少損失。
2.3 管理制度因素
由于冶金工程項目是一種多方性的合作方式,涉及到土建施工方、設備安裝施工方及設備、材料供應方等等多方面的管理因素,所以說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導致合同風險的關鍵因素。合同的管理制度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合同評審、成本核算、費用支付等方面都需要制定嚴格的制度和流程。這些制度可以嚴格審核合同的合理性與準確性,防治合同出現錯誤或者是對企業自身不利的條款;可以更準確的核算項目成本,減少不必要的開支,控制產品成本在合理的范圍內;費用支付方面嚴格按著流程與制度進行管理,可以有效的防止不必要的麻煩或者防止欺騙的行為。
2.4 人員素質原因
人員素質因素是冶金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的重要因素,主要是涉及到合同以及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業務能力水平等因素。如果工作人員知識結構單一或對相關時事政治不敏感,則無法及時預測行業發展趨勢,不能及時抓住發展機遇或者不能及時規避行業風險,使得合同運營存在風險。如果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不足,則會導致不能及時發現合同中不合理的條款以及潛在的風險隱患,對于他人提出的意見合同是否有采納,工作人員也要有相關敏感性,確保合同的準確性、合理性,及時規避或者減少合同風險。
3 冶金項目合同管理與控制
針對冶金工程項目的自身特點以及企業現狀,降低合同風險需要制定合理有效的解決措施或者找準控制與管理合同風險的主要環節與相應形式。
3.1 注重合同的簽訂和審核
公司自身需要具備風險意識,嚴格審核合同的準確性,排除潛在風險。目前由于國際經濟形勢不樂觀,我們必須嚴格控制企業自身成本,減少不必要的開支與浪費。公司最好能設專人負責合同的審核,保證合同的準確性與合理性。公司也要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從各個環節嚴格控制并及時發現合同的不合理之處,及時發現潛在風險。由于冶金行業對安全、質量、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極高,極易造成在合同風險承擔上的不平等,公司只能從重視合同管理來降低風險、減少不必要的開支,所以需要在合同簽訂時嚴格把關主合同的簽訂,將風險截留在合同簽訂之前,以此來減少工程項目的風險,保障冶金工程項目為企業帶來合理的利潤。
3.2 注重過程風險控制
對于已經簽訂的或者正在運營的合同必須要嚴格控制每一個環節,要注重每個環節的管理與策劃,制定出可能存在的每種風險的對策方案,從每個環節上控制合同運營,將風險扼殺在每個環節的過程中。制定相應的風險預測與評估報告、成本預算報告等提交各部門嚴格審核,及時發現錯誤或不合理之處,及時更正減少損失、降低風險。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要嚴格把關,分解項目目標,將整個工程項目拆分到不同的部門、項目部、分包商等,降低自己的責任與風險。在整個過程中只需要抓好相應部門相應環節的的工作質量,保證整個項目的利潤不受損失。
3.3 注重分包商合同風險管控
冶金工程項目跟其他大型的工程項目一樣,都離不開分包商的合作。分包商的認定與選擇上必須建立完善的制度,以此來為企業選擇長久而又可靠信得過的分包商。選擇優秀的分包商也有利于公司分包合同風險控制水平,降低自身承擔的風險,利于提高整個項目的經營效果。對于大型的冶金工程項目必須采用嚴格合理的招投標制度,建立合理的招投標制度并且要堅定的執行,有利于為企業、為項目選擇優秀的合作伙伴,控制合同分包風險,保證企業的項目利潤。
4 結束語
目前,我國的企業與世界先進的管理技術相比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全球化競爭的加劇,我國冶金行業的發展受到嚴重的沖擊。冶金工程項目的企業在面臨各種壓力的同時需要明確合同風險的幾種表現形式,找準其風險出現的原因后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以此找到對合同風險進行管理與控制的方法與形式,合理控制合同風險,降低冶金工程項目的風險與損失,保證企業的利潤。
參考文獻:
建筑企業要追求效益,就必須識別自己所面臨的風險,特別是在施工項目投標和合同簽訂中,要制定和實施對企業最有利、最有效的風險控制方案。
一、施工項目風險因素分析
(一)施工項目投標風險因素分析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是大中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關鍵環節,在投標的全過程存在著的風險因素很多,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社會環境風險。從社會環境角度來看,投標過程風險可以分為宏觀環境非正常風險與其他風險,其中宏觀環境風險主要包括:政治風險、經濟風險、不可抗力風險。其他風險是指承包方在投標的承包過程中,由于其他相關部門或機構的行為模式、效率和相關規定給予承包商帶來的風險。
二是投標策略選擇行為風險。為了項目中標,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可以采取不平衡報價策略,多方案投標策略,突然降價策略,無利潤低成本策略。但是,不考慮工程項目基本要求和施工成本的低價策略可能在項目施工結束后形成巨大虧損。投標策略的選擇行為是否正確影響潛在風險的后果是十分明顯的。
三是技術能力與管理能力。風險投標人的技術能力涉及承包商對投標文件和有關資料規范的理解,對工程所處的自然環境條件的了解和分析能力等。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決定了建筑企業實中標的可能性以及項目實施是否能達到預期目標的可能性。
四是行為主體風險。投標與承包過程中的行為主體。包括:業主、承包商、承包聯合體等。行為主體的各自行為模式、行為效果的變化都會影響投標與承包活動的最終結果。業主信譽風險是典型的行為主體風險。
五是市場競爭風險。投標項目的競爭風險主要是競爭對手之間為獲得項目中標而對建筑市場僧多粥少的局面,使競爭越來越激烈,風險越來越大。
(二)施工項目合同風險因素分析
施工項目合同風險因素從大的方面講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工程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主要包括:由于項目工程一般規模較大,工程項目實施的工程中有許多不能夠確定的因素,使合同變更頻繁,從而延長施工期并增加成本,承包商承擔的風險增加;施工現場干擾因素多,且施工條件復雜,有時候存在特殊的自然環境,使施工難度有所增加,影響正常的施工進度,導致勞動力等的支出費用增加;承包商的技術力量、施工力量、裝備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標報價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失誤;承包商自己資金供應不足,周轉困難。
二是來自業主方面的風險。主要包括: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經濟狀況惡化,不能及時支付預付款或進度款;業主信譽差、不誠實、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對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賠要求不作答復,以種種理由推卸責任,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損失;業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難承包商,濫用權利,施行罰款或扣款,給承包商造成風險;現場條件與設計圖紙不符合,工程地質條件與合同規定不一致,出現異常情況等。
三是合同條款本身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合同條款的完整性方面的風險、合同條款的表述性方面的風險、合同權利義務界定方面的風險、承包單位責任劃分方面的風險、責權利不平衡合同條款的風險和對承包商苛刻要求方面的風險。
四是合同類型本身所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固定價格合同,指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價款不再調整的合同,該類合同使承包商承擔了施工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的風險;可調價格合同,指合同價款可以根據雙方的約定調整的合同,該類合同業主承擔了通貨膨脹的風險,而承包商承擔了其他的風險;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該類合同業主承擔工程成本上升的風險。
二、施工項目投標和合同的減避風險策略
由于建設項目投標文件的編制與遞交,合同談判、組織施工直至合同履約完畢的全過程中存在著不同形式、不同后果的風險,承包商要結合實際情況確定風險管理合理的自己的切實可行的策略。
(一)避減風險策略
風險的回避是指識別、了解風險損害和后果的情況下,采取預案與控制以回避風險的方法。避減風險的最主要措施,是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中寫進風險合同條款,可在一定程度上達到減小風險或避免風險的目的。承包商要根據風險的來源制定相應的對策,在合同文件形成的過程中,要利用專用條款、規定避減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轉移與分散風險策略
風險的分散與轉移是一種將風險向其他相關部門分散、轉移而減少風險的方法。這種方法按風險轉移的方向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將一部分不可抵抗的特殊風險,通過參加保險而向保險公司轉移。二是通過合同的條款,使各個子項目的分包商分擔風險,這是國際上承包商常用的風險轉移方法。分散風險還可以采用幾家分包或聯合承包的方式來分散造價風險。
(三)風險損失控制與補償風險策略
風險損失控制,是一種通過工程項目建設內部的經常管理對風險控制,來減少經濟損失的方法。這種方法主要是通過控制成本和提出索賠的策略來實現的。控制成本是將工程項目建設的各項費用控制在總成本計劃中。提出索賠是根據合同條款向工程項目的所有權單位、保險公司和子項目承包商要求經濟賠償的方式。
施工承包商要做好工程合同風險管理,還須采取以下措施:認真分析各種合同風險;通過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通過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采取有效的策略回避風險;通過購買保險,分散和轉移風險;創造條件充分合理利用風險;進行良好的工程索賠管理;為了防范施工合同風險,合同管理人員要全面認真研究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合同條件、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保價單,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同條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防范合同風險,減少損失,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面對當今施工項目規模大、結構復雜、技術性和綜合性強的特點,以及施工過程中不可預料事件的發生等因素,施工項目投標和合同的風險管理策略的研究,是建筑承包商必須考慮的問題。希望通過本文對施工項目投標和合同的風險管理展開的研究,能夠給承包商以啟發,盡量減少以后的施工項目投標和合同風險。
參考文獻
[1]范云.風險投資的風險控制[D].廈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