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問題與對策匯總十篇

時間:2023-06-11 0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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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問題與對策

篇(1)

1引言

電子商務的出現使人們在信息獲取手段和方法上突破了時空限制,從多方面影響到傳統企業的經營和營銷理論,改變了企業外部經營和購銷的操作模式,讓傳統倉儲業、批發業面臨挑戰。生產企業按照網上收到的訂單組織生產,由第三方物流企業從生產線末端包裝開始,終端延伸到消費者家中的售后服務。物流成為電子商務活動的一個關鍵環節,物流也是電子商務重要的組成部分。在電子商務改變著傳統產業結構的同時,物流業也受到深遠影響,得到有益發展。在網絡環境和大數據環境中,電子商務基于一定技術基礎推行B2B和B2C的運營模式,讓消費者增加大量的購買行為,產生更多物流需求。隨著網站數量的增加和在線交易額的上升,電子商務更依靠物流配送。物流配送的不足,則需要及時發現,準確了解,并加以改善。利用科學合理的方式解決問題,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建立科學合理的現代物流配送體系,加強對物流的現代化管理,適應和滿足電子商務的需求,成為電子商務企業及機構的焦點問題。

2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存在的問題

2.1配送模式問題

在自營配送模式下,企業不當管控與低配送效率導致惡性循環。企業采取自營配送模式即從事不熟悉的業務活動,管理人員需投入時間、精力和資源。自營配送不僅成本高,而且關鍵業務受到消極因素影響,難以發揮核心作用。第三方配送模式下,企業不能直接控制物流。當與第三方產生分歧時,企業不能控制商品的物流配送,造成客戶服務水平和效率下降。企業內部出現問題時,可能推卸責任給外部服務商,使企業運行效率降低。在物流聯盟配送模式下,配送貨物復雜繁多,難以實現統一管理。在規模、類型和經營意識上,各企業存在很大差異,使共同配送難以協調組織。貨主對貨物的配送時間、地點、安全和數量都有不同的規定,很難實現規范和統一,總體效率受到極大影響。

2.2配送成本高

導致物流配送成本高的主要原因在于運輸成本。物流運輸中收費項目過多,存在亂收費、多收費和高收費等現象。此外,還包括道路的收費、管理的收費和辦理各種證件的收費,等等。原油價格不斷上漲,造成運輸過程中的燃油費用增加。部分地方物流設施落后,信息化水平低,造成配送不便和效率低下。

2.3配送中心設置不合理

配送取得成功和實效的關鍵在于靈活高效的配送體系,具有密集程度較高的特點,有一定數量的配送點時,物流供應才有效果。中國國土遼闊,在各個地區配置及時配送點難度大。要實施密集建店策略根本無法完成,在物流發展前期會帶來較高的運營成本,影響跨區域開設速度。物流無法支撐大規模配送中心運營,造成配送中心數量不合理問題[2]。

3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的優化對策

3.1優化物流配送模式

選擇經濟的配送模式,物流配送模式的選擇需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相匹配。企業結合所處行業、經營業態和資金能力,針對性地改善自身配送模式的劣勢,做到經濟合理、科學發展。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說,一般選擇第三方配送模式,同時,不斷提高管理和監控能力,規避外包風險。對于大型連鎖企業來說,采取自營配送模式,同時,需提升企業信息系統匹配度和物流管理的專業化程度,確保高標準運作,為顧客提供滿意的配送服務。加強配送中心保障設施建設。根據不同需求和類型門店,充分考慮配送成本和效率,選擇最合適的配送模式。在合適的配送模式下,完善和加強配送中心保障設施建設,讓配送中心向多元化方向發展。中心城市配送,做到“一日達”,降低因貨物短缺而導致的銷售損失成本。社區配置高效配送中心,根據情況實現分銷模式的多樣化。考慮到盡可能少設立物流配送中心,在配送中心建設之前,應該對配置所需相關因素進行統籌,其需要分析以下內容:設置位置和數量、具體分布、配送物資類別、庫存所需標準、所需規模情況、貨物配送流程、配套具體信息和周邊道路環境等信息。在具體項目實施中,要掌握貨物的特點,如種類、重量、規格和形狀、不同批次貨物特征、日采購交付具體數量、訂單完成時間、供應所需時間和客戶服務質量等。只有對配送中心進行全面考慮,才能充分發揮其功能作用。

3.2降低配送成本

提高實際載貨率。充分利用我國公路、水路和鐵路交通便利的優勢,提高配送效率。配送中心采用約定時間方法提高時間利用率。采用廉價且便捷的交通工具,達到節省物流成本的目的。改善入庫作業系統,合理且有效利用倉庫空間。加強信息化管理和庫存管理,實時掌控入庫貨物的數據信息,有利于進行精準查詢。物流企業和電子商務企業要依托互聯網技術,搭建智慧配送信息平臺,實現合作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利用平臺進行信息收集與深度處理。改善庫存管理作業系統。煩瑣的出入庫流程導致整庫存運作效率低下。倉庫管理人員應合理有效利用倉庫空間,做到合理有序、流程規整,讓倉庫工作人員高效快速找到貨物位置。產品數量、名稱、型號和貨物單號等資料都需要記錄完整。倉庫管理員需要仔細核對數量,且需與貨物信息相符,全流程檢查貨物情況。

3.3科學設置配送中心

目前,我國東西部發展水平有較大差距。因此,要在各個地區開設配送中心,必須先攻克我國的中西部地區難關。例如,配送中心不能只建在深圳這種只能覆蓋珠三角地區的城市,要將配送中心覆蓋全國各地。新增配送中心相當于對倉庫進行集中與整合,使整個供應鏈成本下降。在配送中心建設過程中,只有選擇不同地區的樞紐城市,才能達到合理調整配送中心的目的,最終促進電子商務和物流的發展[3]。

3.4完善終端配送

在開展社區合作時,掌握精準信息為企業成功的關鍵,終端物流中的社區環節擁有客戶信息。建立物流社區,配送人員通過手機終端和通信手段,可以獲得貨源信息,從而精準高效地送貨。小區貨站和超市代存業務,既滿足業主需求,又避免快遞人員和車輛頻繁進出小區。將社區周邊商業網點和報亭等改建為快遞周轉點,盡量讓物流配送與末端入戶送貨分開為兩段。

4結語

我國電子商務物流應該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互聯網+物流”,借鑒物流企業發展經驗,以嚴謹態度看待自身的問題。大膽探索與拓展,努力拓寬市場領域,重視電子商務與物流綜合型人才培養,建設服務型物流體系,優化配送環節,提高客戶滿意度,提高物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促進物流事業的新業態和新經濟的發展,逐步打造屬于我國的特色電子商務物流體系。電子商務有著強大潛能,促使傳統物流向現代物流轉變。而物流配送作為一種充滿活力的系統,能使商品物流實現信息化、現代化、智能化和系統化等。它能利用信息的優勢,通過大數據分析處理,準確地了解客戶需求,有利于減少生產企業的庫存,加速企業資金周轉,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配送成本,進而滿足社會的需求,有利于對社會資源的宏觀調控,提高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石春連.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模式的影響因素及決策評價方法[J].商業經濟研究,2017(15):79-81.

篇(2)

關鍵詞:

保險公司;保險電子商務;營銷;對策;問題;客戶

一、保險電子商務營銷的定義

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傳統的保險營銷模式因其成本相對較高、銷售成果不理想等原因,而逐漸被新的營銷模式———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所取代,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成為主要的銷售、管理方式。所謂的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是指保險公司及其中介機構運用網絡和電子商務技術來開展保險的銷售、經營管理的一種經濟行為。狹義上講,保險電子商務營銷就是保險經營機構通過網絡為客戶提供相關險種的介紹、購買和賠付等服務。廣義而言,保險電子商務營銷也為保險機構員工、領導提供保險業務培訓,同時也是保險機構高層領導、稅務、保險監管、工商管理等之間的信息交流平臺。

二、遇到的問題

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作為一種新的管理經營模式,它不僅降低了保險公司的投入成本,還大大提高了保險的銷售效率。同時,對于參與保險的客戶而言,通過網絡可以了解到險種及保險的最低價格,在不受時間限制的情況下,隨時隨地的享受到網上保險的便捷。保險電子商務營銷已經成為保險行業銷售和管理的主要營銷方式,但是這種營銷模式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

(一)存在網絡安全隱患

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是以網絡等現代高科技為主要平臺進行銷售和管理的,這也致使網絡保險業容易遭受到網絡內部和外部的數字攻擊。雖然在網絡保險系統中有眾多的安全系統設置,但對于保險電子商務來說依然是最為薄弱的部分。目前由于互聯網技術的不完善,往往會出現黑客攻擊、兼容問題和設計缺陷等問題,保險公司的客戶信息、服務程序都面臨著一定的風險,保險電子商務亟待一個更加安全可靠的載體和平臺去支撐,以此來有效保障保險公司的數據安全和保險客戶的信息、財產安全。

(二)保險產品設計缺乏新意

車險、家財險和短意險是當前保險電子商務營銷的主要險種,絕大部分保險公司所銷售的險種都是大同小異的,部分壽險公司所銷售的險種品種單一,如某保險公司網上銷售的一款長期壽險品種,無論是設計費率還是產品條款,甚至連產品名稱都存在抄襲現象。大部分保險公司對險種的開發和創新上缺乏新意,沒有自己公司的保險特色。

(三)缺乏專業的保險人才

保險電子商務網站的建設和管理涉及計算機應用、網絡維護、銷售、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當前,依然還存在部分保險從業人員能夠熟練掌握保險業務知識,但是對計算機網絡技術卻不能很好掌握;還有一部分人員是只掌握網站管理和維護等技術知識,但對保險知識卻缺少深度的了解和掌握。對于當前的保險業而言,亟需既精通保險業務,又熟練掌握網站電子商務技術的保險專業人才來開展保險電子商務的管理和銷售。

(四)對保險電子商務認識不夠

當前,部分保險公司和客戶還對保險電子商務有抵觸情緒、不能對其有全面的認識和了解,這也對保險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制約作用。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開展電子商務運營模式,首先要考慮成本和回報率,并沒有從長遠角度和戰略高度上進行考慮。對于保險公司的員工而言,由于保險電子商務營銷大大節省了人力資源,導致保險公司出現人力資源過剩、甚至裁員的情況,這也導致公司員工對保險電子商務產生嚴重的抵觸情緒。另外,對于保險客戶而言,他們較為習慣傳統人推薦或介紹保險產品的營銷模式,對當下的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持冷漠和懷疑的態度。有部分保險客戶,無法很快地適應網上購買保險,他們常常是在網上咨詢后實地面對面交流、購買保險。

三、解決對策

(一)建立安全的網絡系統

保險公司及其機構要實行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必須建立起安全的網絡管理和營銷系統。這就需要公司網站或銷售系統要及時地推出網上服務的保險品種,也要有嚴密的金融電子技術設計。同時,根據保險電子商務營銷的操作風險和系統風險,制定相關安全和防御措施,如:對保險銷售和管理數據進行備份;對公司網站和網絡銷售系統進行全天候動態式安全監控,一旦出現問題,相關人員應及時維護;對網上的保險交易要進行實時監控,保證保險公司及客戶的利益安全。

(二)研發符合客戶需求的保險產品

隨著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新模式的開展,保險品種的價格越來越透明,客戶可以任意改變自己對保險的選擇,這就需要保險公司要根據客戶的需求進行險種的研發,并及時在公司網站或銷售系統上推出讓客戶滿意的新險種。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的發展,才能更好地贏得更多的客戶。同時,在公司網站或銷售系統中,可以設立QQ、BBS等互動平臺,讓客戶根據保險產品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讓客戶真正地參與到保險產品的設計中來。

(三)培養業務和管理并重的保險人才

隨著我國保險業與世界的接軌,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的廣泛運用,我國保險業已經逐漸向國際化、市場化、規范化、開發化的道路邁進,保險公司及其機構的所屬員工必須緊跟時代步伐,積極、主動提高自己的網絡、網站管理水平和保險業務銷售水平。同時,作為保險公司及其機構,要積極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工作水平,要將員工培養成保險業務和網站管理并重的專業保險人才。

(四)轉變營銷觀念

保險電子商務營銷給當前的保險客戶帶來了更多選擇,也讓客戶感受到保險價格更加透明。隨著電子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進步,作為保險公司及其機構,誰能更好地針對客戶的需求制定和推出相關險種,誰就能掙得市場需求的高份額,誰就能贏得更多的客戶,并很好地發展下去。因此,我們不難看出,根據市場發展和廣大客戶的需求去研發和推出相應的險種和服務,才是保險電子商務營銷發展下去的王道!

四、結語

總之,為了更好地適應當前的市場發展和客戶需求,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的開展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保險電子商務營銷模式的廣泛運用,才能讓我國保險業更好、更快地與國際保險業接軌,才能更好地提高保險公司及其機構的盈利,才能更好地為廣大保險客戶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保險服務。

參考文獻:

[1]楊琦.淺談我國保險電子商務面臨的挑戰及對策[J].上海保險,2012(06).

篇(3)

    移動電子商務是傳統互聯網電子商務在移動領域的延伸和發展,是指通過手機、PDA、筆記本電腦等移動通信設備與因特網結合進行信息查詢、商務交易及對信息、服務和商品的價值交換等電子商務活動的過程和行為。隨著移動通信技術、互聯網技術和信息處理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們已經不再滿足于傳統的商務活動,而是希望隨時隨地進行收發電郵、移動支付、定購各種商品等商務活動,所以移動電子商務成為人們關注和研究的熱點。與傳統通過臺式電腦平臺開展的電子商務相比,移動電子商務擁有更為廣泛的用戶基礎,因此,也具有更為廣闊的應用前景,特別是在當前3G背景下,移動電子商務正逐漸憑借技術和應用上的優越性,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一、中國移動電子商務現狀

    迄今為止,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以短訊為基礎的技術;第二個階段的移動電子商務采用基于WAP技術的方式;第三個階段是以2009年發放牌照為標志、能夠實現無縫漫游和移動寬帶的3G時代。3G背景下,無線通信產品能夠為人們提供速度高達2Mb/s的寬帶多媒體業務,支持高質量的語音分組交換數據多媒體業務和多用戶速率通信。

    (一)移動客戶群龐大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手機終端的數量已經達到7.74億,接近上網用戶數量的3倍,而來自CNNIC的數據顯示,2009年底中國手機網民的數量已突破2.33億,手機網民規模呈現迅速增長的勢頭。這表明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具有巨大的潛力。艾瑞咨詢預計,2011年移動電子商務營收規模將達到1.7億元。

    (二)國家政策支持

    包括移動電子商務在內的電子商務被列入了2006年3月頒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2007年6月,發改委與原國務院信息辦又專門出臺了《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其中移動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作為六大重點引導工程之一。規劃中明確指出“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發展小額支付服務、便民服務和商務信息服務,探索面向不同層次消費者的新型服務模式”,并確定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帶動戰略產業發展的三大目標,三大目標正在逐步實現,初步顯現了移動電子商務巨大的效益和潛力。

    (三)無線基礎設施建設迅速

    近年來,政府加大了對電信基礎建設的投資力度,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三大電信運營商在2009年8月前完成了其3G網絡的第一階段部署工作。基于CDMA的3G服務,即中國電信的CDMA2000和中國聯通的WCDMA,發展迅速。相比之下,中國移動的TD-SCDMA3G技術的商業化進程比預期緩慢。在網絡部署方面,中國電信在3G領域方面動作最快,預計它將發動價格戰以吸引更多的用戶。3G網絡的鋪設,加速了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

    二、目前中國移動電子商務所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一)理論研究欠缺

篇(4)

一、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問題

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致使稅務管理部門來不及研究相應的征管對策,更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約束企業的電子商務行為,出現了稅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導致應征的稅款白白流失。從理論上分析,從互聯網上流失電子商務的稅收主要有關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據測算,美國的函購公司搬遷到互聯網之后,政府每年大約損失各種稅收約30億美元。由于電子商務可以規避稅收義務,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因此,一些企業紛紛通過上網規避稅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稅收的同時,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電子商務給現行稅收帶來的主要問題涉及多個方面。

1、常設機構的判斷問題

(1)納稅人身份及企業性質的判定問題

納稅人身份判定的問題,就是稅務機關應能正確判定其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及交易活動,這種判定是以實際的物理存在為基礎,因此,在傳統交易活動中,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上并不存在問題。但在互聯網的環境下,互聯網上的商店不是一個實體的市場,而是一個虛擬的市場,網上的任何一種產品都是觸摸不到的。在這樣的市場中,看不到傳統概念中的商場、店面、銷售人員,就連涉及商品的手續,包括合同、單證,甚至資金等,都以虛擬方式出現;而且,互聯網的使用者具有隱匿性、流動性,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的雙方,可以隱匿姓名、居住地等,企業可以輕而易舉地改變經營地點,從一個高稅率國家移至低稅率國家。所有這些,都造成了在對納稅人身份判定上的難度。

大多數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注冊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術園區,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其營業執照上限定的營業范圍并沒有明確提及電子商務業務。有些企業營業執照上注明從事系統集成和軟件開發銷售、出口,但實際上主要從事電子商務業務。這類企業是屬于所得稅意義上的先進技術企業和出口型企業,還是屬于生產制造企業、商業企業還是服務企業,因判定性質不同將導致企業享受的稅收待遇有所不同。從事電子商務服務的電訊企業按3%稅率繳納營業稅,而從事電子商務的普通企業則需繳納5%的營業稅。那么,被定性為什么樣的企業就成為關鍵問題。

(2)客戶身份難以確定

按照現行稅制,判斷一種商業行為是否應課稅及課稅數量與客戶身份密切相關。比如我國目前實行的出口退稅和對進口商品征收關稅的政策,這些活動都必須查明客戶的身份。如果將現有的稅收原則不加修改地應用于電子商務稅收,本來有納稅義務的企業很可能冒充自己向國外供貨并以此騙取出口退稅,或是通過隱瞞商品的真實消費從而逃避進口關稅。雖然科技在發展,但是從技術角度看,無論是追蹤付款過程還是供貨過程,都難以查清供貨目的國或是買方身份,從而無法確認應征稅的貿易究竟是國內還是國際貿易,使傳統的稅制在應用過程中遇到了極大困難。

2、稅收征管體制問題

(1)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

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簡單地說就是在確定了納稅主體后,是否有足夠的依據收到應收的稅,證據是否足夠、是否可查。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還處于初級階段,網上CA和網上支付體系正在建設中,在線的電子商務交易數額還是較少。商家之間的電子商務主要是商談、合同和訂單處理,還基本上沒有進入電子支付階段。所以,在間接的電子商務階段,商務交易過程電子化,而送貨或電子成份更高的間接電子商務擴大或普及時,考慮到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虛擬性,相關交易環節的具體情況有賴于交易的如實申報,所以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會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過程中。

(2)電子商務過程的稅務稽查問題

在具備稅收管轄權,交易過程可追溯的前提下,電子商務稽查就成為保障電子商務稅收的重要一環,即是否能定額征收的問題。在互聯網這個獨特的環境中,由于訂購、支付,甚至數字化產品的交付都可通過網上進行,使得無紙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訂單、買賣雙方的合同,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且電子憑證又可被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線索、痕跡,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審計失去了基礎;并且,互聯網貿易的發展刺激了支付系統的完善,聯機銀行與數字現金的出現,加大了稅務機關通過銀行的支付交易進行監管的難度;還有,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網上征稅的又一大難題。

3、課稅對象認定問題

(1)數字產品性質的認定

電子商務將原先以有形財產提供的商品轉變為以數字形式提供,使得網上商品購銷和服務的界限變得模糊。對這種以數字形式提供的數據和信息應視為提供服務所得還是銷售商品所得,目前稅法

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縱觀各種形式與產品的電子商務,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不僅具有一般形態的電子商務所具有的商流與信息流的虛擬性,更因其產品形態的特殊性,數字產品電子商務又具備物流的虛擬性的特點,這一特點使其在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中、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上與稅務稽查上有效實現的難度都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說,如果一個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的經營者不如實地履行各項納稅申報,那么對于稅務機關,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什么有效的方法與途徑去追查其交易商品、資金的各項細節。這一問題已引起世界各國普遍關注,歐洲有些國家曾提出按勞務征收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稅的設想,但總體來看,至今還沒有太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難題。

(2)印花稅的繳納問題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實現了無紙化操作,且交易雙方常常“隱蔽”進行。使得印花稅的計稅依據難以確定。網上訂單是否具有紙基合同的性質和作用,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目前也不明確。

4、稅收管轄權問題

(1)雙重征稅問題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如果你是一個中國公民,在馬來西亞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并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泰國,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你將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居民稅收管轄權征稅辦法,中國政府將有權向你征收所得稅;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征稅的話,泰國政府也有權向你征收流轉稅;而馬來西亞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有權向你征稅。對同一筆稅源,由于稅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導致重復征稅。

(2)納稅人避稅問題

電子商務的便捷性與高流動性為跨國公司操縱利潤、規避稅收提供了便利。跨國公司通過互聯網,只要按幾下鼠標就可以輕松地將其在高稅區的利潤轉到低稅區或避稅港。

篇(5)

一、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問題

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致使稅務管理部門來不及研究相應的征管對策,更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約束企業的電子商務行為,出現了稅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導致應征的稅款白白流失。從理論上分析,從互聯網上流失電子商務的稅收主要有關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據測算,美國的函購公司搬遷到互聯網之后,政府每年大約損失各種稅收約30億美元。由于電子商務可以規避稅收義務,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因此,一些企業紛紛通過上網規避稅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稅收的同時,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電子商務給現行稅收帶來的主要問題涉及多個方面。

1、常設機構的判斷問題

(1)納稅人身份及企業性質的判定問題

納稅人身份判定的問題,就是稅務機關應能正確判定其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及交易活動,這種判定是以實際的物理存在為基礎,因此,在傳統交易活動中,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上并不存在問題。但在互聯網的環境下,互聯網上的商店不是一個實體的市場,而是一個虛擬的市場,網上的任何一種產品都是觸摸不到的。在這樣的市場中,看不到傳統概念中的商場、店面、銷售人員,就連涉及商品的手續,包括合同、單證,甚至資金等,都以虛擬方式出現;而且,互聯網的使用者具有隱匿性、流動性,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的雙方,可以隱匿姓名、居住地等,企業可以輕而易舉地改變經營地點,從一個高稅率國家移至低稅率國家。所有這些,都造成了在對納稅人身份判定上的難度。

大多數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注冊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術園區,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其營業執照上限定的營業范圍并沒有明確提及電子商務業務。有些企業營業執照上注明從事系統集成和軟件開發銷售、出口,但實際上主要從事電子商務業務。這類企業是屬于所得稅意義上的先進技術企業和出口型企業,還是屬于生產制造企業、商業企業還是服務企業,因判定性質不同將導致企業享受的稅收待遇有所不同。從事電子商務服務的電訊企業按3%稅率繳納營業稅,而從事電子商務的普通企業則需繳納5%的營業稅。那么,被定性為什么樣的企業就成為關鍵問題。

(2)客戶身份難以確定

按照現行稅制,判斷一種商業行為是否應課稅及課稅數量與客戶身份密切相關。比如我國目前實行的出口退稅和對進口商品征收關稅的政策,這些活動都必須查明客戶的身份。如果將現有的稅收原則不加修改地應用于電子商務稅收,本來有納稅義務的企業很可能冒充自己向國外供貨并以此騙取出口退稅,或是通過隱瞞商品的真實消費從而逃避進口關稅。雖然科技在發展,但是從技術角度看,無論是追蹤付款過程還是供貨過程,都難以查清供貨目的國或是買方身份,從而無法確認應征稅的貿易究竟是國內還是國際貿易,使傳統的稅制在應用過程中遇到了極大困難。

2、稅收征管體制問題

(1)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

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簡單地說就是在確定了納稅主體后,是否有足夠的依據收到應收的稅,證據是否足夠、是否可查。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還處于初級階段,網上CA和網上支付體系正在建設中,在線的電子商務交易數額還是較少。商家之間的電子商務主要是商談、合同和訂單處理,還基本上沒有進入電子支付階段。所以,在間接的電子商務階段,商務交易過程電子化,而送貨或電子成份更高的間接電子商務擴大或普及時,考慮到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虛擬性,相關交易環節的具體情況有賴于交易的如實申報,所以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會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過程中。

(2)電子商務過程的稅務稽查問題

在具備稅收管轄權,交易過程可追溯的前提下,電子商務稽查就成為保障電子商務稅收的重要一環,即是否能定額征收的問題。在互聯網這個獨特的環境中,由于訂購、支付,甚至數字化產品的交付都可通過網上進行,使得無紙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訂單、買賣雙方的合同,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且電子憑證又可被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線索、痕跡,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審計失去了基礎;并且,互聯網貿易的發展刺激了支付系統的完善,聯機銀行與數字現金的出現,加大了稅務機關通過銀行的支付交易進行監管的難度;還有,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網上征稅的又一大難題。

3、課稅對象認定問題

(1)數字產品性質的認定

電子商務將原先以有形財產提供的商品轉變為以數字形式提供,使得網上商品購銷和服務的界限變得模糊。對這種以數字形式提供的數據和信息應視為提供服務所得還是銷售商品所得,目前稅法

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縱觀各種形式與產品的電子商務,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不僅具有一般形態的電子商務所具有的商流與信息流的虛擬性,更因其產品形態的特殊性,數字產品電子商務又具備物流的虛擬性的特點,這一特點使其在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中、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上與稅務稽查上有效實現的難度都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說,如果一個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的經營者不如實地履行各項納稅申報,那么對于稅務機關,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什么有效的方法與途徑去追查其交易商品、資金的各項細節。這一問題已引起世界各國普遍關注,歐洲有些國家曾提出按勞務征收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稅的設想,但總體來看,至今還沒有太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難題。

(2)印花稅的繳納問題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實現了無紙化操作,且交易雙方常常“隱蔽”進行。使得印花稅的計稅依據難以確定。網上訂單是否具有紙基合同的性質和作用,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目前也不明確。

4、稅收管轄權問題

(1)雙重征稅問題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如果你是一個中國公民,在馬來西亞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并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泰國,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你將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居民稅收管轄權征稅辦法,中國政府將有權向你征收所得稅;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征稅的話,泰國政府也有權向你征收流轉稅;而馬來西亞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有權向你征稅。對同一筆稅源,由于稅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導致重復征稅。

(2)納稅人避稅問題

電子商務的便捷性與高流動性為跨國公司操縱利潤、規避稅收提供了便利。跨國公司通過互聯網,只要按幾下鼠標就可以輕松地將其在高稅區的利潤轉到低稅區或避稅港。

二、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對策

1、在指導思想上應引起重視

我國目前的電子商務尚處于萌芽階段,但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勢不可擋的歷史趨勢和時代潮流,在認識和對待我國電子商務和稅收的關系上,應本著“積極面對、加強研究、互促互動”的指導思想來加以處理。所謂“積極面對”就是面對全球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我們應采取一種積極面對的態度,樹立超前意識,更新傳統觀念,以順應和迎接新的時代。所謂“加強研究”就是面對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制度、稅收政策和現行國際稅收安排所提出的挑戰,我們首先必須通過加強研究來弄清情況,掌握國際電子商務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明白其對我國現行稅制、稅收、涉外稅收等的影響之所在,從而緊密結合中國具體國情并參照世界稅制、稅則變動最新情況提出我們的應對舉措和方略。所謂“互促互動”,就是說,一方面我們的稅制、稅則和稅收政策,要立足于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方面,現行稅收的安排,又要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實踐中去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以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

2、我國電子商務的征稅原則

(1)稅收中性原則

它是指征稅不應影響企業在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之間的經濟選擇,不應該對高新技術的發展構成阻力。以我國目前的國情而論,在我國信息產業還處于稚嫩時期,網址資源已相當緊張,加上我國企業經營方式落后、機制僵化、信息不靈,因而急需上網經營。如果我國稅收政策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不僅會妨礙了企業的經營發展,而且使稅收也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2)公平稅負原則

從長遠來看,應保持傳統貿易與電子商務的稅負一致。希望各國政府要彼此合作,而且還希望同納稅人合作,以求做到對電子商務的征稅會公平臺理。

(3)適當優惠原則

即對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暫時采取適當輕稅的稅收政策,以促進電子商務在我國的迅猛發展,開辟新的稅收來源。對于這一嶄新、具有重大意義及強滲透性的產業,在其發展初期,國家從政策優惠的角度對電子商務給予一定程度的支持還是非常必要的。

3、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和法律

我國應改革和完善現行稅法政策和法規,重新修訂和解釋一些傳統的稅收概念,補充有關電子商務所適用的稅收條款,對電子商務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備要素給予明確界定,以使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有法可依。

(1)擴大增值稅征稅范圍

電子商務交易的產品(數字化產品)是種無形商品,現行稅制對其納稅存在一定困難。為了減少稅收對電子商務的負面影響,可適當擴大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對通過網絡進行交易的數字產品征收增值稅,使其與傳統有形產品的稅收待遇相同,從而保持稅收中性的原則,這是法律應盡快予以明確的。在稅法上將電子商務納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明確納稅義務,劃清征管權限。為了平衡地域間的稅源分布,將消費者居住地確定為電子商務的征稅地,即通過互聯網進行商品銷售和提供勞務,無論商品和勞務是在線交易還是離線交易都由消費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征一道增值稅,而消費地已繳納稅款可作為公司已納稅金予以抵扣。這樣: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消費地已納稅額

這樣不僅有助于消除重復課稅的弊端,而且有助于加強服務貿易的流動性,并可防止出于財政利益考慮對網上貿易的干擾。

(2)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

每次通過電子商務達成交易后,必須開具專用發票,并將開具的專用發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往銀行,才能進行電子賬號的款項結算。同時,納稅人在銀行設立的電子賬戶必須在稅務機關登記,并使用真實的居民身份證以便稅收征管。

(3)采用獨立固定的稅率和統一稅票

考慮電子商務在線交易商品和提供勞務特殊性,及目前傳統交易此類商品的稅負情況,利潤按獨立公平的原則在消費者居住地進行分配,消費者居住地采用獨立固定的稅率征收,消費地當期應納稅額:銷售額X固定稅率,固定稅率不宜過高,一般以1%一2%為宜。這樣既可以平衡地區利益;另一方面抵扣時又不會出現退稅。由于電子商務跨地域性,銷售地稅務機關與消費者居住地稅務機關都有征稅,而且消費地稅務機關征的稅可以用作抵扣,從征管角度出發要求使用統一的稅票,并逐步使用無紙票據,以及采取電子化的增值稅納稅申報。這樣也便于稅務機關通過本身局域網展開交叉稽查,防止逃騙稅發生。

4、深化征管改革,實現稅收電子化

(1)制定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實現電子申報

納稅人在辦理上網交易手續后,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首先由納稅人申請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填報《申請電子商務登記的報告書》,并提供網絡的有關資料,特別是計一淮南工業學院學報社科版算機超級密碼的鑰匙的備份。其次,稅務機關要對納稅人填報的有關事項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并要注意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最好是建立一個鑰匙管理系統。同時,稅務系統也應做好電子商務用戶專門稅務登記,并與銀行、網絡技術服務部門密切交易,以便深入了解納稅人信息,使稅收監管更加有力。該制度要求采用國家標準對電子商務納稅人設立唯一的納稅識別碼。

電子申報是指納稅人利用各自的報稅工具,通過電話網、分組交換網、Internet等通訊網絡系統,直接將申報資料發給稅務局,完成納稅申報。電子繳稅是指稅務局、銀行、國庫建立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稅款結算,劃解的過程。該環節完成了納稅人、稅務局、銀行和國庫間電子資金的交換,實現了稅款收付的無紙化。

(2)開發電子征稅軟件

稅務機關應與銀行、網絡技術部門合作,共同研制開發適用于網絡貿易的具有自動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該軟件可存儲在稅務網絡服務器上,以備納稅人下載自行計稅,并可通過國際互聯網自動向發生網絡貿易納稅義務的網址發出納稅通知。當技術成熟后,還可以在企業的智能服務器上設置有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在每筆交易進行時自動按交易類別和金額計稅、入庫,從而完成針對電子商務的無紙稅收工作。

(3)建立電子稽查制度

該制度要求稅務機關將自身網絡與國際互聯網及財政、銀行、海關、國庫、網上商業用戶的全面聯接,實現各項業務的網上操作,達到網上監控與稽查的目的,堵塞網上交易的稅收漏洞。

此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的稅務稽查電子系統,基于稅務系統的廣域網,實施辦公自動化與征管、稅務稽查、大面專用發票防偽系統、出口退稅專用票證系統、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報警系統、電子郵件等系統的系統集成,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之間的涉稅信息的快速傳遞,發票函件調查和相互協凋。

5、加強國際間的稅收協調

要防止網上貿易所造成的稅收流失,應加強我國與世界各國稅務機關的密切合作,運用國際互聯網等先進技術,加強國際情報交流,深入了解納稅人的信息,使稅務征管、稽查有更充分的依據。在國際情報交流中,尤其應注意有關企業在避稅地開設網址及通過該網址進行交易的情報交流,防止企業利用國際互聯網貿易進行避稅。對于發展中國家,可采取居民管轄權與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并存的方案,并逐步向居民管轄權傾斜。隨著電子貿易快速發展,收入來源地管轄權越來越難以適應國際稅收的要求,但從保護本國利益出發,發展中國家一時很難接受居民管轄權原則。為了與本國稅收的接軌,防止國際互聯網貿易中的雙重征稅問題,發展中國家應逐步接受居民管轄權原則,積極與發達國家進行磋商、協調、爭取更多的利益。

篇(6)

一、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問題

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致使稅務管理部門來不及研究相應的征管對策,更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約束企業的電子商務行為,出現了稅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導致應征的稅款白白流失。從理論上分析,從互聯網上流失電子商務的稅收主要有關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據測算,美國的函購公司搬遷到互聯網之后,政府每年大約損失各種稅收約30億美元。由于電子商務可以規避稅收義務,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因此,一些企業紛紛通過上網規避稅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稅收的同時,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電子商務給現行稅收帶來的主要問題涉及多個方面。

1、常設機構的判斷問題

(1)納稅人身份及企業性質的判定問題

納稅人身份判定的問題,就是稅務機關應能正確判定其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及交易活動,這種判定是以實際的物理存在為基礎,因此,在傳統交易活動中,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上并不存在問題。但在互聯網的環境下,互聯網上的商店不是一個實體的市場,而是一個虛擬的市場,網上的任何一種產品都是觸摸不到的。在這樣的市場中,看不到傳統概念中的商場、店面、銷售人員,就連涉及商品的手續,包括合同、單證,甚至資金等,都以虛擬方式出現;而且,互聯網的使用者具有隱匿性、流動性,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的雙方,可以隱匿姓名、居住地等,企業可以輕而易舉地改變經營地點,從一個高稅率國家移至低稅率國家。所有這些,都造成了在對納稅人身份判定上的難度。

大多數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注冊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術園區,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其營業執照上限定的營業范圍并沒有明確提及電子商務業務。有些企業營業執照上注明從事系統集成和軟件開發銷售、出口,但實際上主要從事電子商務業務。這類企業是屬于所得稅意義上的先進技術企業和出口型企業,還是屬于生產制造企業、商業企業還是服務企業,因判定性質不同將導致企業享受的稅收待遇有所不同。從事電子商務服務的電訊企業按3%稅率繳納營業稅,而從事電子商務的普通企業則需繳納5%的營業稅。那么,被定性為什么樣的企業就成為關鍵問題。

(2)客戶身份難以確定

按照現行稅制,判斷一種商業行為是否應課稅及課稅數量與客戶身份密切相關。比如我國目前實行的出口退稅和對進口商品征收關稅的政策,這些活動都必須查明客戶的身份。如果將現有的稅收原則不加修改地應用于電子商務稅收,本來有納稅義務的企業很可能冒充自己向國外供貨并以此騙取出口退稅,或是通過隱瞞商品的真實消費從而逃避進口關稅。雖然科技在發展,但是從技術角度看,無論是追蹤付款過程還是供貨過程,都難以查清供貨目的國或是買方身份,從而無法確認應征稅的貿易究竟是國內還是國際貿易,使傳統的稅制在應用過程中遇到了極大困難。

2、稅收征管體制問題

(1)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

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簡單地說就是在確定了納稅主體后,是否有足夠的依據收到應收的稅,證據是否足夠、是否可查。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還處于初級階段,網上CA和網上支付體系正在建設中,在線的電子商務交易數額還是較少。商家之間的電子商務主要是商談、合同和訂單處理,還基本上沒有進入電子支付階段。所以,在間接的電子商務階段,商務交易過程電子化,而送貨或電子成份更高的間接電子商務擴大或普及時,考慮到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虛擬性,相關交易環節的具體情況有賴于交易的如實申報,所以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問題會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過程中。

(2)電子商務過程的稅務稽查問題

在具備稅收管轄權,交易過程可追溯的前提下,電子商務稽查就成為保障電子商務稅收的重要一環,即是否能定額征收的問題。在互聯網這個獨特的環境中,由于訂購、支付,甚至數字化產品的交付都可通過網上進行,使得無紙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訂單、買賣雙方的合同,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且電子憑證又可被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線索、痕跡,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審計失去了基礎;并且,互聯網貿易的發展刺激了支付系統的完善,聯機銀行與數字現金的出現,加大了稅務機關通過銀行的支付交易進行監管的難度;還有,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網上征稅的又一大難題。

3、課稅對象認定問題

(1)數字產品性質的認定

電子商務將原先以有形財產提供的商品轉變為以數字形式提供,使得網上商品購銷和服務的界限變得模糊。對這種以數字形式提供的數據和信息應視為提供服務所得還是銷售商品所得,目前稅法

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縱觀各種形式與產品的電子商務,數字產品的電子商務不僅具有一般形態的電子商務所具有的商流與信息流的虛擬性,更因其產品形態的特殊性,數字產品電子商務又具備物流的虛擬性的特點,這一特點使其在納稅人身份的判定中、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上與稅務稽查上有效實現的難度都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說,如果一個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的經營者不如實地履行各項納稅申報,那么對于稅務機關,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什么有效的方法與途徑去追查其交易商品、資金的各項細節。這一問題已引起世界各國普遍關注,歐洲有些國家曾提出按勞務征收數字產品電子商務稅的設想,但總體來看,至今還沒有太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難題。

(2)印花稅的繳納問題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實現了無紙化操作,且交易雙方常常“隱蔽”進行。使得印花稅的計稅依據難以確定。網上訂單是否具有紙基合同的性質和作用,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目前也不明確。

4、稅收管轄權問題

(1)雙重征稅問題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如果你是一個中國公民,在馬來西亞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并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泰國,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你將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居民稅收管轄權征稅辦法,中國政府將有權向你征收所得稅;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征稅的話,泰國政府也有權向你征收流轉稅;而馬來西亞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有權向你征稅。對同一筆稅源,由于稅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導致重復征稅。

(2)納稅人避稅問題

電子商務的便捷性與高流動性為跨國公司操縱利潤、規避稅收提供了便利。跨國公司通過互聯網,只要按幾下鼠標就可以輕松地將其在高稅區的利潤轉到低稅區或避稅港。

二、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對策

1、在指導思想上應引起重視

我國目前的電子商務尚處于萌芽階段,但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勢不可擋的歷史趨勢和時代潮流,在認識和對待我國電子商務和稅收的關系上,應本著“積極面對、加強研究、互促互動”的指導思想來加以處理。所謂“積極面對”就是面對全球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我們應采取一種積極面對的態度,樹立超前意識,更新傳統觀念,以順應和迎接新的時代。所謂“加強研究”就是面對電子商務對傳統稅收制度、稅收政策和現行國際稅收安排所提出的挑戰,我們首先必須通過加強研究來弄清情況,掌握國際電子商務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明白其對我國現行稅制、稅收、涉外稅收等的影響之所在,從而緊密結合中國具體國情并參照世界稅制、稅則變動最新情況提出我們的應對舉措和方略。所謂“互促互動”,就是說,一方面我們的稅制、稅則和稅收政策,要立足于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方面,現行稅收的安排,又要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實踐中去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以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

2、我國電子商務的征稅原則

(1)稅收中性原則

它是指征稅不應影響企業在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之間的經濟選擇,不應該對高新技術的發展構成阻力。以我國目前的國情而論,在我國信息產業還處于稚嫩時期,網址資源已相當緊張,加上我國企業經營方式落后、機制僵化、信息不靈,因而急需上網經營。如果我國稅收政策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不僅會妨礙了企業的經營發展,而且使稅收也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2)公平稅負原則

從長遠來看,應保持傳統貿易與電子商務的稅負一致。希望各國政府要彼此合作,而且還希望同納稅人合作,以求做到對電子商務的征稅會公平臺理。

(3)適當優惠原則

即對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暫時采取適當輕稅的稅收政策,以促進電子商務在我國的迅猛發展,開辟新的稅收來源。對于這一嶄新、具有重大意義及強滲透性的產業,在其發展初期,國家從政策優惠的角度對電子商務給予一定程度的支持還是非常必要的。

3、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和法律

我國應改革和完善現行稅法政策和法規,重新修訂和解釋一些傳統的稅收概念,補充有關電子商務所適用的稅收條款,對電子商務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備要素給予明確界定,以使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有法可依。

轉貼于 (1)擴大增值稅征稅范圍 電子商務交易的產品(數字化產品)是種無形商品,現行稅制對其納稅存在一定困難。為了減少稅收對電子商務的負面影響,可適當擴大增值稅的課稅范圍,對通過網絡進行交易的數字產品征收增值稅,使其與傳統有形產品的稅收待遇相同,從而保持稅收中性的原則,這是法律應盡快予以明確的。在稅法上將電子商務納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明確納稅義務,劃清征管權限。為了平衡地域間的稅源分布,將消費者居住地確定為電子商務的征稅地,即通過互聯網進行商品銷售和提供勞務,無論商品和勞務是在線交易還是離線交易都由消費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征一道增值稅,而消費地已繳納稅款可作為公司已納稅金予以抵扣。這樣: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消費地已納稅額

這樣不僅有助于消除重復課稅的弊端,而且有助于加強服務貿易的流動性,并可防止出于財政利益考慮對網上貿易的干擾。

(2)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

每次通過電子商務達成交易后,必須開具專用發票,并將開具的專用發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往銀行,才能進行電子賬號的款項結算。同時,納稅人在銀行設立的電子賬戶必須在稅務機關登記,并使用真實的居民身份證以便稅收征管。

(3)采用獨立固定的稅率和統一稅票

考慮電子商務在線交易商品和提供勞務特殊性,及目前傳統交易此類商品的稅負情況,利潤按獨立公平的原則在消費者居住地進行分配,消費者居住地采用獨立固定的稅率征收,消費地當期應納稅額:銷售額X固定稅率,固定稅率不宜過高,一般以1%一2%為宜。這樣既可以平衡地區利益;另一方面抵扣時又不會出現退稅。由于電子商務跨地域性,銷售地稅務機關與消費者居住地稅務機關都有征稅,而且消費地稅務機關征的稅可以用作抵扣,從征管角度出發要求使用統一的稅票,并逐步使用無紙票據,以及采取電子化的增值稅納稅申報。這樣也便于稅務機關通過本身局域網展開交叉稽查,防止逃騙稅發生。

4、深化征管改革,實現稅收電子化

(1)制定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實現電子申報

納稅人在辦理上網交易手續后,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首先由納稅人申請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填報《申請電子商務登記的報告書》,并提供網絡的有關資料,特別是計一淮南工業學院學報社科版算機超級密碼的鑰匙的備份。其次,稅務機關要對納稅人填報的有關事項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并要注意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最好是建立一個鑰匙管理系統。同時,稅務系統也應做好電子商務用戶專門稅務登記,并與銀行、網絡技術服務部門密切交易,以便深入了解納稅人信息,使稅收監管更加有力。該制度要求采用國家標準對電子商務納稅人設立唯一的納稅識別碼。

電子申報是指納稅人利用各自的報稅工具,通過電話網、分組交換網、Internet等通訊網絡系統,直接將申報資料發給稅務局,完成納稅申報。電子繳稅是指稅務局、銀行、國庫建立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稅款結算,劃解的過程。該環節完成了納稅人、稅務局、銀行和國庫間電子資金的交換,實現了稅款收付的無紙化。

(2)開發電子征稅軟件

稅務機關應與銀行、網絡技術部門合作,共同研制開發適用于網絡貿易的具有自動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該軟件可存儲在稅務網絡服務器上,以備納稅人下載自行計稅,并可通過國際互聯網自動向發生網絡貿易納稅義務的網址發出納稅通知。當技術成熟后,還可以在企業的智能服務器上設置有追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在每筆交易進行時自動按交易類別和金額計稅、入庫,從而完成針對電子商務的無紙稅收工作。

(3)建立電子稽查制度

該制度要求稅務機關將自身網絡與國際互聯網及財政、銀行、海關、國庫、網上商業用戶的全面聯接,實現各項業務的網上操作,達到網上監控與稽查的目的,堵塞網上交易的稅收漏洞。

此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的稅務稽查電子系統,基于稅務系統的廣域網,實施辦公自動化與征管、稅務稽查、大面專用發票防偽系統、出口退稅專用票證系統、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報警系統、電子郵件等系統的系統集成,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之間的涉稅信息的快速傳遞,發票函件調查和相互協凋。

5、加強國際間的稅收協調

要防止網上貿易所造成的稅收流失,應加強我國與世界各國稅務機關的密切合作,運用國際互聯網等先進技術,加強國際情報交流,深入了解納稅人的信息,使稅務征管、稽查有更充分的依據。在國際情報交流中,尤其應注意有關企業在避稅地開設網址及通過該網址進行交易的情報交流,防止企業利用國際互聯網貿易進行避稅。對于發展中國家,可采取居民管轄權與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并存的方案,并逐步向居民管轄權傾斜。隨著電子貿易快速發展,收入來源地管轄權越來越難以適應國際稅收的要求,但從保護本國利益出發,發展中國家一時很難接受居民管轄權原則。為了與本國稅收的接軌,防止國際互聯網貿易中的雙重征稅問題,發展中國家應逐步接受居民管轄權原則,積極與發達國家進行磋商、協調、爭取更多的利益。

篇(7)

迄今為止,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以短訊為基礎的技術;第二個階段的移動電子商務采用基于WAP技術的方式;第三個階段是以2009年發放牌照為標志、能夠實現無縫漫游和移動寬帶的3G時代。3G背景下,無線通信產品能夠為人們提供速度高達2Mb/s的寬帶多媒體業務,支持高質量的語音分組交換數據多媒體業務和多用戶速率通信。

(一)移動客戶群龐大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手機終端的數量已經達到7.74億,接近上網用戶數量的3倍,而來自CNNIC的數據顯示,2009年底中國手機網民的數量已突破2.33億,手機網民規模呈現迅速增長的勢頭。這表明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具有巨大的潛力。艾瑞咨詢預計,2011年移動電子商務營收規模將達到1.7億元。

(二)國家政策支持

包括移動電子商務在內的電子商務被列入了2006年3月頒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2007年6月,發改委與原國務院信息辦又專門出臺了《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其中移動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作為六大重點引導工程之一。規劃中明確指出“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發展小額支付服務、便民服務和商務信息服務,探索面向不同層次消費者的新型服務模式”,并確定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帶動戰略產業發展的三大目標,三大目標正在逐步實現,初步顯現了移動電子商務巨大的效益和潛力。

(三)無線基礎設施建設迅速

近年來,政府加大了對電信基礎建設的投資力度,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三大電信運營商在2009年8月前完成了其3G網絡的第一階段部署工作。基于CDMA的3G服務,即中國電信的CDMA2000和中國聯通的WCDMA,發展迅速。相比之下,中國移動的TD-SCDMA3G技術的商業化進程比預期緩慢。在網絡部署方面,中國電信在3G領域方面動作最快,預計它將發動價格戰以吸引更多的用戶。3G網絡的鋪設,加速了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

二、目前中國移動電子商務所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一)理論研究欠缺

篇(8)

物流是連接賣方與買方的紐帶,是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非常關鍵的一個方面。跨境電子商務的特點是覆蓋范圍廣、空間距離遠、時間緯度大等。為此,為了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選用合理與科學的物流模式以及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模式顯得十分必要。

1.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存在的問題

1.1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基礎設施建設比較差

跨境物流存在非常多的程序與環節,這就需要跨境物流企業創建相應的配套設施,進而跟高效運行的跨境物流相適應,大大地節省了跨境物流成本以及提高物流輸送的速度。可是,對于應用第三方物流的電子商務物流輸送來講,EMS是主導的國際物流,如此的物流輸送方式缺少完善的基礎設施,從而會造成輸送成本高和輸送時間長的問題,這不利于電子商務的發展。

1.2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程序比較復雜,成本比較高

在新興的網購領域中,物流的成本可能會占到整體成本的四成左右,而跨境物流則占據更高的比重。因為相比較于國內物流程序,跨境物流更加繁雜,存在更大的風險,所以會投入遠遠高于國內物流的成本。特別是國際商檢與海關等都存在相應的操作難度與風險性。例如對于化妝品的電子商務物流來講,其存在非常獨特的質檢以及通關難度,因而使物流輸送的成本大大增加。

1.3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信息化水平比較低

能夠劃分跨境物流為境外物流與境內物流。盡管國內物流的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可是相比較于國際物流還存在相應的不足之處,客戶能夠非常便捷地查詢國內的物流信息,可是因為服務指標的不統一以及語言上的差異性,客戶難以查詢境外的物流輸送信息。如此的信息上存在的不足導致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難以進行實時和準確地跟蹤,難以實時地解決境外輸送當中面臨的突況。例如,對于選擇EMS國際物流的聚美優品來講,盡管也是國內郵政,可是缺少境外的服務,這造成更新的境外物流信息比較慢,并且在丟失貨物或者是出現貨損的時候,電子商務平臺較難得到相應的物流信息進行處理。

2.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對策

2.1細分跨境電子商務的物流市場

基于不斷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影響之下,我國的很多家快遞物流企業都開展了跨境業務,然而,跨境電子商務要求跟其相適應的跨境物流服務商,也就是要求具備三大服務作用的整合網絡,即攬收集貨、通關、海外落地配。跨境電子商務本身具備的特點是復雜化、多樣性,再者,海外市場存在不同之處,這就需要跨境物流服務商細分市場,這樣才可以將某個海外細分市場專門地搞好,才可以具備更加寬廣的發展空間。例如,2013年建設的跨境物流商俄速通,恰恰是由于專門地搞好俄語系市場,才實現了比較理想的效果。

2.2建設海外倉

為了建設有效完善的跨境物流系統,海外倉的建設非常有必要。海外倉指的是在國內的其他國家租用或者是建設海外倉,從而開展增值物流服務(像是配送、發貨、存儲的異國實現)。賣方國的貨物能夠以空運、海運的方式在買方國的倉庫存儲,賣家僅僅需要向海外倉下達指令就能夠使異國買方訂單倉配服務實現。由買方國家的倉庫發出貨物使輸送貨物的時間大大地減少,從而確保跨境電子商務跟國客戶的需要相滿足。對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來講,需要開展跨境物流合作,建設一個涵蓋很多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異國物流倉配中心,這樣實現合作的電子商務企業能夠在創建一致性海外倉儲中心的基礎上使異國之間的物流配貨有效地實現。

2.3建設倉配一體化模式

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是其配送的最后一公里,為了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商務部、郵政局、財政部等組織實施了物流快遞跟電子商務協調發展的一些試點。并且,對于物流快遞企業來講,需要積極地實現海外物流市場的一體化,進而將一體化的倉配與出口物流提供給電子商務客戶,借助大數據系統實現多倉近距離發貨以及分倉備貨。對于跨境電子商務,順豐正在為國內的一些品牌電子商務企業有效地復制多倉近距離發貨和國內分倉備貨的海外物流倉配一體化模式。例如,借助順豐國際小包物流服務,特步能夠向愛爾蘭、巴黎、俄羅斯等銷售商品,這使海外客戶的網購感受有效地提高。

2.4有效地整合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的供應鏈

應當以各種方式實現跨境電子商務與跨境物流的協調發展,像是跟供應商聯合與談判、協調戰略、垂直整合、共享資源等等。其中,借助電子商務平臺來整合供應鏈,跨境電子商務跟跨境物流能夠切實使立足于供應鏈源頭的進一步合作實現。跨境物流企業以及跨境電氣商務企業應當強化協作,從而使跨境電子商務和跨境物流的發展協同化。例如,對于整合跨境物流供應鏈的敦煌網來講,其在跨境物流當中體現了一個非常關鍵的整合跨境貿易的功能,其不但對國際的小、中、大物流企業(涵蓋DHL、UPS)的資源進行了有效地整合,確保僅僅需要一周至兩周的時間完成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最少需要三天的時間就能夠到達異國買家地,而且與一些具備很多優勢的國際供貨商進行了聯合。總之,敦煌網的成功經營帶動了其他電子商務企業整合跨境物流供應鏈。

結語

總之,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在發展過程中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因此,需要細化海外市場、建設海外倉、建設倉配一體化模式,以及整合電子商務供應鏈,從而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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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流配送企業用工難

城市最后一公里配送的人員難招,人員工作不穩定,員工頻繁跳槽換工作.由于工作的環境和時間特性,需要配送人員大部分時間都要自駕車送貨,勞動強度大,工資福利待遇不高,很多從業人員難以長時間堅持下來.從業的大都是80后、90后的年青一族,他們多數來自于農村,沒有從事過繁重體力勞動的經歷,且對于福利待遇的期望過高,因此造成了配送人員的流動性較大.

3配送人員的素質不高、服務意識淡薄

配送企業在貨物到達目的地的物流網點時,多數快遞企業沒有及時短信或者電話通知收貨人的具體收貨時間,而且送貨人員派送前也沒有提前通知到收貨人,造成送貨人到達目的地時收貨人不在的現象,多數配送人員派送貨物時,沒有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要查驗收貨人的相關證件,造成冒領、錯領的事件.在二、三級的中小城市的配送人員不能進行“門到門”配送,不給顧客送貨上門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服務質量較低.

4電子商務背景下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對策

1)電商企業和物流配送企業要切實增強對最后一公里配送的重視程度,提高快遞配送每個環節、每個階段的服務質量.合作企業間要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相互合作和扶持,解決企業經營遇到的各類物流配送問題,提高企業合作的利益共同點.

2)政府要合理規劃城市街道,取消貨車的通行證制度,在政策上積極扶持,還原物流行業的市場性.要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為核心,努力提升行業的整體實力,加強區域合作.經過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專家評估,指定相關的政策和法規,解決配送車輛進城難、停靠難、裝卸難等一系列問題,提高配送車輛的配送效率.

3)建立公共的社會配送管理體系,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配送企業間的聯系和合作,推行共同配送模式,降低配送成本.城市的區域配送要形成社會化、區域化、網絡化、集約化,使得每個快遞企業的配送資源能夠整合,減少浪費,提高配送質量.

4)提高配送企業的服務質量,完善一系列規章制度,必要時進行流程的改革,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在配送前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信息,并通過移動終端系統把信息發送到收貨人手機上,企業用戶要進行專人電話通知預計的送貨時間.配送企業要加強對最后一公里配送人員的績效考核,把服務質量、每天完成派件率等指標納入到績效考核內,盤活薪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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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的興起,對中國來說是挑戰大于機遇。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電子商務占了越來越大的比重,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遠比一般發達國家多得多,這些問題制約著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我國電子商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電子商務認識不足

目前不管是理論學術界還是商務應用領域,對電子商務的認識還存在一種“重技術、輕商務”現象。一些企業管理者把信息化建設僅僅理解為計算機操作,認為電子商務距離他們還比較遙遠,認為建立一個企業網站就算已經實現了企業信息化……這些錯誤認識制約了企業信息化的健康發展,致使不少企業投入產出比偏低,令許多還未參與其中的企業信心不足,懷疑電子商務的優越性,以致不愿涉足于此。

(二)電子商務基礎建設的問題

1.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問題。我國網絡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比較緩慢和滯后,已建成的網絡其質量與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另外上網用戶少,網絡利用率低,致使網絡資源大量閑置和浪費,投資效益低,嚴重制約著網絡的快速發展。因此,如何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高投資效益,改變網絡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應是促進電子商務應用普及的首要問題。

2.網絡安全問題。作為一個安全的電子商務系統,首先必須具有一個安全、可靠的通信網絡,以保證交易信息安全、迅速地傳遞;其次必須保證數據庫服務器絕對安全,防止黑客闖入網絡盜取信息。對于中國來說,網絡產品幾乎都是“舶來品”,本身就隱藏著不安全隱患,加之受技術、人為等因素的影響,不安全因素更顯突出。近年來,黑客使網絡的脆弱性暴露無遺。總的來說,我國還不能對客戶認定、貨幣支付和商業機密等方面的安全性、保密性提供充分的技術保障,也沒有系統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管理標準。因此,如何建立一個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系統,將成為電子商務研究的核心問題。

3.標準化問題。隨著電子商務應用的普及和深入,HTTP和TCP/IP技術的成熟,越來越多真正的電子商務人深刻地感受到:無論電子商務的概念或者模型怎么變化,技術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基礎,而技術的發展必須建立在標準統一的基礎之上。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標準的電子商務勢必造成國內乃至國際電子交易混亂和麻煩。因此加快電子商務技術統一標準的制定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迫在眉睫的、重中之重的事。

(三)電子商務應用方面的問題

1.法律政策問題。目前面臨的法律問題主要有:電子交易的安全性、認證、知識產權、隱私、管轄權和電子商務運營模式的法律保護、稅收等問題。做生意就避免不了發生糾紛,而網上糾紛又有其獨特性。要解決這些糾紛到法院無法律依據,通過仲裁解決又要制定協議。故沒有一個成熟的、統一的法律體系,糾紛就不可能解決。

2.商業誠信度的問題。造成信譽度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對稱。一是商家的信譽度,二是買家的忠誠度。目前中國的市場及其體系仍不健全、不規范,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止,虛假信息泛濫,通過網絡詐騙、以銷售之名行詐騙之實、違法開展經營活動、不及時送貨、不履行售后服務承諾、客戶隱私得不到保護、商品質量低劣等現象時有發生,市場行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嚴厲的社會監督。這也是制約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一個方面。

3.技術、人才與管理方面的問題。首先,數據傳輸的速度太慢;第二,沒有安全、可靠的在線支付方式;第三,IT技術的發展速度太快,商務模式的形成和人們使用習慣的養成都需要一定的時間;第四,難以及時處理用戶的有關問題;第五,在安全保障上,難以防范現在的網絡犯罪,特別是黑客的攻擊;第六,缺乏專業人才和能適應中國國情的市場管理技巧,這些都嚴重制約著電子商務的發展。

顯然,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有條件,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把上述問題都解決了,但我們也不可能等所有問題都解決了再來發展電子商務。發展電子商務是我國必須的、迫切的問題,因此我們只有在發展電子商務的過程中,積極促成這些問題的逐個解決。

二、解決目前電子商務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轉換思想,加快企業現代化進程。

“十一五”時期,我國應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用多種形式,轉換思想,更新觀點,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促進電子商務普及應用,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堅持按照“政府推進、市場引導、企業主體、行業突破、區域展開”的方針,為加快推進企業的信息化提供更加切實有力的宏觀指導、組織保證和政策支持。不斷引導企業自身強化信息化意識,以構建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為核心,以促進模式、管理和技術創新有機結合為著力點,以大力發展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為切入點,加快企業現代化進程,走有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二)政府推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政府在推動電子商務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角色。當前我們應以“電子商務十一五規劃”為指導性文件,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時制宜、注重實效地開展工作。搞好電子商務的關鍵是協調,盡管我國已組建了信息產業部,但部門分割、地區封閉,應加強政府推動,建立由主管副總理直接領導的包括政府、企業、消費者社團各方面人士組成的“中國EC促進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負責電子商務的業務、技術、政策、法律和國際合作等總體框架的協調和規劃的制定。大力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統一的電子商務應用和服務平臺,更好地發揮政府在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引導、保障作用和宏觀規劃、指導功能。

(三)健全法律,加強與國際接軌。

實踐證明,沒有宏觀的法律環境作支撐,電子商務只能是空中樓閣,根本不可能廣泛應用。純技術性的防范手段不能對各種惡意攻擊和網絡犯罪起永久性的制約作用,只有法律和技術的雙管齊下,才能維護和保障電子商務的穩健發展。我國應在《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指導下,充分借鑒和吸收國外電子商務立法的成功經驗,研究《電子商務示范法》尚未涉及的問題,對可能妨礙電子商務發展的現行法律法規不斷補充、修改和完善。另外面對世界經濟和貿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我們不能一味采取消極觀望的防守態度,而應認真研究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對策,積極參與電子商務問題的國際談判,提出對我有利的“游戲規則”。我們只有利用國內已有的優勢,盡早做好技術和立法方面的工作,爭取與國際立法接軌,才能參與全球性的經濟競爭。

(四)統一標準,提升網絡誠信度。

誠信問題成為影響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電子商務要快速持續發展,必須加快誠信問題的建設。(1)利用媒體與教育,倡導誠信觀念,弘揚社會主義“八榮八恥”觀,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2)統一標準,完善信用體系。一是依據《中國企業電子商務誠信基本規范》,著力規范企業在線交易。二是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行業協會等應充分發揮自己聯系政府和企業的紐帶作用,做好企業與政府部門的信息溝通,協助政府做好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統一的標準。三是加大監管力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對違法認證活動、對企業網站和企業的產品信息進行嚴格監管。(3)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做到網上業務與網下服務相結合,使用戶從信任產品到信任企業,從信任企業到信任整個電子商務,來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快速有序地發展。

(五)創造環境,加快電子商務發展。

一是保證安全。加強電子商務的安全,需要企業本身采取更為嚴格的管理措施,需要國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更需要有科學先進的安全技術。只有在全球范圍建立一套人們能充分信任的安全保障制度,才能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和保密性。電子商務在應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國家的監督監管作用,建立一個穩固、健全、可信的第三方認證系統,不斷完善訪問控制、數據加密技術、防火墻技術、HTTP和TCP/IP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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