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金融專業匯總十篇

時間:2023-06-11 09: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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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金融專業

篇(1)

1 現代社會中電子金融發展的意義

1.1 全面、直接的電子金融服務可提高工作效率

隨著社會的發展,電子金融的重要性越來越高,對傳統金融的沖擊也越來越大,網上支付消費逐漸成為主流。網上交易把人對人的方式轉變為人對軟件的方式,而配套的軟件需要滿足功能全面、安全快捷和高保密性的特性。網上交易對于客戶來說比傳統交易更便捷,不是只有到柜臺才能得到服務,而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滿足需求。這樣一來,便捷的電子金融就可以使金融服務質量得到有效提升。

1.2 電子金融可以使交易成本降低

傳統的金融機構需要固定的營業網點及大量的工作人員,不同的地點都要設有網點,這往往需要很高的成本,而電子金融則節約了網店建設和維護成本及人力成本。據調查報告顯示,開辦網絡銀行需要的費用與傳統銀行的比例為1:20。

1.3 電子金融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享受跨國金融服務

當今社會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快,軟件可以不受語言的束縛,為不同國家之間的金融業務提供便利,這使得網絡銀行的服務人群更加廣泛。不需要在不同的地區設立網點就可以實現服務范圍的擴大,實現規模經濟。

1.4 電子金融將使不同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之間的界限趨于模糊

以往的金融服務都是由專業的金融機構提供,電子金融的誕生打破了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的界限,非金融機構也可以提供好的金融服務。電子金融包含的業務有很多,涉及銀行、保險、期貨、證券、結算、支付等領域。隨著經濟的發展,電子金融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同時也會遇到區別于傳統金融的風險和問題,為了經濟和社會的穩步發展,必須認識到電子金融的風險和問題,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將風險降到最低。

2 電子金融的特點和問題

電子金融顛覆了傳統的金融模式,主要體現在業務辦理和金融管理上,可彌補傳統金融的不足,讓金融服務更便捷、更全面、更人性化,不僅使經營成本大大降低,還實現了業務辦理的高效化。

事物都具有兩面性,有利就有弊,電子金融同樣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不同的國家因為經濟水平的差異導致電子金融的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經濟發達的國家往往很早就開始發展電子金融,而經濟相對落后的國家就相對晚一些,二者之間的差距很大。電子金融的發展極為不協調。其次,電子金融是一種網絡經濟活動,需要的硬件是計算機,軟件是網絡,而國家對于網絡的管理辦法還不是很完善,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跨國交易的信息危機問題就是一個特別大的風險潛在因素。再次,關于電子金融的相關法律比較陳舊,電子金融的管理制度沒有形成系統,存在很多缺陷,對于主管部門的責任模糊不清,很有可能導致交易不合法、不合規。除了上面的幾點問題,電子金融還存在服務質量良莠不齊、專業技術不熟練、客戶權益不安全等問題。

3 關于加強電子金融監管的方法與建議

上文中對電子金融的特點和現狀進行了闡述,電子金融確實變革了全球的金融經濟,但也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和風險。而電子金融監管需要一些方法,下面就對這些方法進行闡述。

3.1 共同發展電子金融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個國家之間的經濟密不可分。經濟發達國家在電子金融的發展上會占優勢,可以幫助經濟相對落后的國家發展電子金融,在資金、技術等方面加以援助,探索出一套全面的電子金融體系,達到共同發展的目的。各國聯合發展電子金融,使發展水平整體提高,在全球范圍內搭建更好的平臺進行交易,建立嚴格的監管制度,有利于促進各國的經濟發展。

3.2 建立一套全面的電子金融監管制度

一套全面的電子金融監管制度,是針對實施者和被實施者兩者的。各國設立的電子金融監管制度要有創新,拋棄陳舊思想和硬性規則,做到基礎設施建設更完備、信息溝通更徹底、服務更優質。而被實施者要多了解相關的政策,把風險降到最低,同時發揮能動性和創造力,推動經濟發展。除此之外,監管還要從機構的內部和外部兩方面入手,打造牢固的金融風險預防圍墻。舉個例子,作為電子金融發展較快的國家,英國電子銀行的監管分為內部和外部兩方面來進行。內部監管主要負責對銀行自身的系統進行監管,外部監管則是在整體上進行監管。內部和外部的相互配合,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地控制風險。

3.3 完善電子金融的法律法規

為了使電子金融實現更規范地發展,防范電子金融產生的危險,保障客戶的切身利益,促進電子金融的良性發展,必須健全和完善電子金融的法律法規。以中國為例,電子金融的發展越來越快,現有的法律要推陳出新,追趕發展的步伐,制定出一套全新的法律,讓電子金融的交易活動有法可依。對于以往法律中存在的立法空白,要及時填補。我國有專門的機構對不同行業進行監管,比如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等。電子金融業也應該效仿這種形式,把電子支付、電子保險和電子銀行分別交于相關部門進行監管。

最后,如果電子金融想更好地發展,還需要采取一些措施:第一,加強服務質量的管理;第二,創新和改進信息技術;第三,樹立始終把保護消費權益放在第一位的理念。通過各種措施的實施,使電子金融的發展更健康。

篇(2)

電子金融宏觀風險

電子金融的出現給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規模和其獨立性帶來了威脅,同時也削弱了中央銀行的控制力,其存在的基礎也受到動搖。電子貨幣的出現促使很多金融機構加入電子貨幣發行的行列,這對央行的鑄幣稅收造成嚴重的影響。使得央行依靠壟斷錢幣發行的收入受到影響,從而影響到央行的對立性和控制力。此外電子金融的出現也在不斷改變貨幣供應量的定義,使貨幣的供給和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機制發生變化,從而降低了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因電子金融的產生減少了人們因交易動機產生的交易成本,貨幣的需求量下降。同時電子貨幣和信息通訊技術的發展也加速了貨幣的流通速度。不難看出,電子金融特別是電子貨幣給貨幣帶來了嚴峻的挑戰,電子金融不僅削弱中央銀行的地位,還給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帶來困難。

電子金融風險的防范策略

篇(3)

一、我國電子金融業務工作的現狀問題

(一)電子金融市場發展不平衡

電子金融市場發展不平衡是我國金融業務工作的現狀突出的問題之一。其業務創新以四個大型國有銀行作為導向和發展業務的主體,在以滿足國有企業融資需求為目的的情況下推出其產品,其業務又有所不同,很難團結協作。從全國范圍來說其電子業務金融中心集中在北京、上海、香港等特大重要城市當中,地區發展不平衡。

(二)業務設計評審機制不足,體現不出區域差異與品牌效應

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一直是圍繞金融行業人士推進電子金融業務發展值得深入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而在現實中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存在著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導致其發展不平衡的原因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經濟發展東部發達,西部落后,沿海地區發達,內陸地區落后;這就決定了我國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從銀行行業來說,我國的銀行采取總分行制的金融業務制度,其產品與服務是從上到下分級推廣,業務開展較為復雜,在經濟發達地區推廣起來比較容易,但是對于經濟落后的地區其就要沖破許多發展障礙。產品服務的創新發展雖然在傳統金融產品服務的發展模式繼承的基礎之上,對傳統的業務發展模式有所創新,但是仍然沒有完全沖破傳統業務發展模式的牢籠,作為傳統金融產品的輔助品,沒有體現出創新發展的宗旨,區域化和品牌效應沒有體現出來[1]。

(三)金融創新的監管制度體系不夠完善

我國電子金融創新的監管制度體系較于發達國家還是不夠完善,發達國家其金融業務以嚴格規范的法律制度體系來做保障,嚴厲打擊金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發展環境較為我國和諧有序。我國還是應該效仿發達國家的監督制度體系建設,在這方面還應該不斷完善。由于電子金融行業涉及國家經濟機密,其工作環境也是十分周密,需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但是就是有圖謀不軌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做出賄賂私吞錢款的違法犯罪行為,使金融法制建設,金融業的發展受到重創。

(四)業務創新戰略規劃不足,資源安排與配套運行機制還應該完善加強

有些金融行業的部門組織對于業務創新戰略規劃還是認識不足,對于創新目標與發展策略還是不夠了解,從新產品與業務的規劃方面考慮,沒有結合總行業務創新戰略,以創新戰略作為基礎開展業務創新。在業務管理方面,其分行部門組織進行業務管理時,組織架構不夠完善,認識不到其職能,負責的業務范圍,上下級的協調工作不能夠有序銜接,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信息傳達與反饋機制還不夠規范。資源分配不合理,服務不能滿足客戶的要求,員工激勵機制相對落后,有些電子金融企業的薪資待遇相對較低,產品精細化管理不足,導致業務開展難以繼續進行[2]。

二、我國電子金融業務與世界整體金融業務情況進行比較

就當下我國的電子金融業務能力進行評估,與世界整體的電子金融業務水平進行對比,還存在許多問題。就整體的業務能力來觀察,西方國家的電子金融行業發展較快,能夠充分的進行電子金融的業務創新工作,這也是近些年來國家上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發展進步的主要陣地。因為西方發達國家的電子金融發展水平較高,對世界的電子金融發展起到了非常深遠的引導作用。高科技的金融事業走向,也帶動了國際的科技水平騰飛。電子金融業務的拓展,是對傳統金融行業的沖擊和改革,在金融行業改革體系結構上奠定了良好的科技基礎。伴隨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時代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雖然存在電子金融業務能力上的弊端,但是依然不能阻止行業拓展的腳步。因為有廣闊的市場環境,以及良好的發展空間,只要我國進行電子金融行業在技術方面的改革,并且能夠充分的拓展服務的方向,就能夠實現電子金融行業發展質量的飛躍。為了能夠及時的與世界水平相平衡,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必須正視出現的問題,在此,本文就針對我國與西方國家相比較后出現的差異進行分析[3]。

(一)促使改革的因素存在不同

我國目前的發展形勢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的進步存在制約性,首先存在的問題是對于電子金融業務能力的推動力不夠,在計劃設定和分析處理方面的力度不完善。對于當下的金融方式進行改革,主要是為了實現經濟價值的更高創收,再者就是對市場經濟管控下的環境進行合理調控放松,以此滿足發展運營的需求。因此,進行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實現電子金融的業務規劃。我國當下的改革創新局面就是單純的推廣電子金融業務,卻忽視了未來的經濟收益能力,以及市場經濟的整體秩序。

(二)改革的社會環境問題

面對目前的形式,進行必要的電子金融行業改革,需要具有良好的社會環境。要求能夠有法治的社會以及政治環境最為基礎,加上高科技的電子金融職業技術進行扶持,在充分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下進行電子金融業務操作。我國的電子金融業務改革需要有良好的監管制度進行監督,這是為了在市場經濟競爭中有穩定公平的競爭環境,還有就是對于未來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進行良好的管控和促進,保證有能夠提升和進步的空間。對于未來我國電子金融的發展,社會還是十分看好了,能夠實現長足的計劃和籌謀,就需要有社會環境的幫助,一旦管制的手段過于嚴格,或者是干擾的因素太多,就會造成發展受到制約的局面,影響未來計劃的實施。我國電子金融行業存在改革環境不足的主要因素,就是源于社會管控的專制型,這促使行業的發展被壟斷,造成發展的不足。再者就是我國社會相比較于西方國家存在制度上的制約性,沒有自由的發揮空間,很難實現改革。 (三)改革內容不一致

在我國電子金融業務發展的過程中,存在改革內容的不一致性,主要源于我國涉獵電子金融行業較晚,起步的能力較低。在這個環節上與西方國家存在著差距,應該積極的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電子金融發展方式,進行從簡單到困難的計劃實施。我國社會要在電子金融業務上進行改革,就不能夠單一的、盲目的推行銀行卡的互動,應該拓展當下的投資理財局勢,進行功能性的技術含量提升。

電子金融業務的主要改革內容是進行資本的收集和植入,進行信用消費貸款,或者是進行投資理財的職能實施,再者就是進行網絡銀行的執行出售,但是能夠實施的面積并不大,因此也沒有得到特別良好的收益狀況。壓制我國電子金融發展改革的主要環節還是電子金融技術的缺失,實現技術的提升又需要極度的

財政投入,目前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現狀還不足以支持這樣的改革內容[4]。 (四)改革后的影響差異

我國的電子金融行業存在一定的制約性,還是因為對于改革創新的業務職能過于看重,忽視了實際的電子金融銷售市場。電子金融的實際項目存在很高的科技性,關于電子金融生產后出現的實際產品,只有專業的設計人員才了解其中的主要功能,還有少部分的改革參與人員能夠了解產品的大概體系,但是關于產品的細節內容,銷售人員很難能夠充分的掌握,因此出現了銷售的困境。因為客戶不了解產品的功能,因此會出現對于產品的不信任,進而導致電子金融業務推廣的困局。

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進行分析,不難看出運營的矛盾性。因為電子金融業務的推廣存在缺失問題,過度的廣告效應很可能會出現市場反感情況,并且出現金融產品的使用功能遭受信譽值損失。

(五)改革后的管理水平不同

我國實施針對電子金融的改革創新之后,存在與國際電子金融業務監管上的差異,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的管理工作應該是嚴密監督的。有適當的監管手段才能保證工作的穩定進行,電子金融操作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疏忽都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迫使企業、公司和個人的經濟受損,也會導致國家和社會的金融市場出現不平衡的局面。西方發達國家進行監督管控的過程中,非常重視一開始對電子金融的業務細節操作,因為奠定良好的基礎就是發展生產的關鍵。金融企業的發展基本就是實現高標準、嚴格要求的重要制度,無論什么樣的企業,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國與國際標準相對比,存在的疏漏就是今后工作的重點環節。

三、我國電子金融業務未來工作發展建議

(一)建立協調統一的電子金融服務體系

建立協調統統要的電子金融服務體系是解決電子金融業務發展存在的電子市場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這需要政府和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嘗試,積極探索深入研究。建立服務體系需要建立的統一操作平臺和數據庫,其平臺和數據庫的建立需要金融機構開發新業務程序,滿足縱橫業務發展的需要。這里的縱向業務需要對其業務程序進行推廣,使其便于操作,為可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推廣橫向業務,就是減少信息共享的中間環節,減少系統沖突,加強系統之間的協調合作,還應對服務系統進行協調和改造,在數據共享的中間環節連接接口,實現信息數據相互間共享。電子金融業務是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發展而來的,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因此為了規避風險,需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拿商業銀行來說,建立協調統一的風險防范機制,規避資本風險管理,使其資本充足率保證為8%,通過加強資本金的管理,實施市場化的監管等措施對策規避風險[5]。

(二)遵循國際通行慣例和基本原則

關于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我國還遠不如其他發達國家,在這方面也有國際通行慣例和基本原則。為了促進我國電子金融業務的發展,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遵循國際通行慣例和基本原則。其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堅持公平競爭原則,堅持合法合規原則,認真遵守職業道德標準和專業操守,堅持知識產權保護原則,堅持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風險可控的原則。

(三)加快法規制度建設

加快法規制度建設,應該根據我國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要求,完善結算清算信息系統,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電子商務發展方式。今后在開展新金融業務種類采取的模式是從建立試點再到規范,然后進行推廣,為了緩解制度的落后制定關于金融方面的計算機安全規章。召集金融行業的著名專家人士,計算機專家對行業的存在的法規問題予以指導,充分吸收國外發達國家金融電子化發展的經驗。針對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狀況,分階段不斷深入法規制度的完善和修改工作,確立金融電子化的地位,使其沿著法制化的軌道發展[6]。

(四)培育良好的外部環境

篇(4)

本文主要是指狹義上的金融創新。③顯然,金融創新影響了貨幣的流通速度,穩定名義GNP的增長變得更為困難。假定貨幣存量完全為貨幣當局的控制(且貨幣控制不受金融創新影響),從公式M1+v(z)=P+y=GNP中可看出,只有在貨幣當局能預測且沖銷流通速度v(z)變化的情況下,才能實現既定的GNP目標增長率。金融創新不僅改變M1收入流通速度的水平,還改變其增長率,流通速度在任何時間范圍對貨幣政策的穩定名義GNP增長來說,難以發揮作用。金融創新降低名義GNP或M1作為一種中間政策目標的有用性,還增加金融市場控制的難度與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

網絡信息時代的金融創新風險分析

1電子金融運行的特殊載體和渠道加劇了金融風險

一方面,電子信息和網絡的虛擬性使電子金融機構面臨更高的信用風險。金融業賴以生存的基礎是信用,只有準確獲知客戶的信用狀況,才能保證金融機構的安全。然而,電子信息和網絡的虛擬性卻加大了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信息不對稱,極易造成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增加信用風險。另一方面,電子通訊的快捷便利性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電子金融產生以前,信息傳播速度緩慢制約了客戶帥選各種金融產品速度,同時實際分銷渠道與地理又限制客戶發展,因此金融機構的客戶群相對穩定。而電子金融的出現突破了該種限制,信息優勢因此轉向客戶,金融產品價格的比較更加容易,產品選擇范圍更加廣泛,地理限制被解除,客戶可以在全球范圍內來挑選自己最滿意的電子金融服務。因此,電子金融趨勢使得客戶的流動性增強,很容易使得金融機構資產與負債的大幅波動,這為金融機構對資金來源與市場情況做出準確的判斷增加了難度,稍有不慎將陷入流動性不足的困境。

2電子金融經營的業務形態引發金融環境和市場格局的動蕩

首先,電子金融擴大混業經營的需求,增大金融業的不穩定性。金融機構間競爭日益加劇,立法落后與監管當局管制的放松,電子金融活動出現混業經營的趨勢,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不斷增加。在一國國內,金融業先前可以通過分業、設置市場屏障或特許等方式將風險隔離于一個相對獨立的領域內,分而化之。而在電子金融混業經營的條件下,此種隔離風險的手段已經失效,一旦一種金融業務的運營出現風險,將對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造成威脅。其次,電子金融使得金融市場證券化與“脫媒”趨勢加強。電子金融加劇了金融市場上的競爭,許多信譽較高的大企業傾向于通過金融市場直接融資,而那些信譽較低、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只能溝通間接融資,增加了銀行的資產風險。電子金融是一種新興事物,公眾對其安全性普遍持有懷疑態度,一旦出現電子金融的不利傳言,將容易導致恐慌性的“羊群行為”,進行擠兌、資金外逃等。電子金融可以使得客戶通過互聯網進行快速轉賬等業務的交易,增大了電子金融機構的信譽風險,有可能短時間內面臨虧損與破產境地。⑤

網絡信息時代的金融創新風險規避的建議

關于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原因,眾說紛紜,但有一個較一致的認識:隨著金融自由化理論的發展,美國逐漸放松金融管制,從而導致其金融衍生工具過度創新,同時又無相應的監管制度,因此導致了這次金融危機。必須明確的是,此次金融危機既沒有完全否定金融創新,也沒有完全否定金融自由化,只是金融監管的缺失與缺位。因此有必要恰當地把握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既要使金融業充滿生命力,不斷發展,同時又要有相應的風險監管制度來適應創新,以此推動金融創新不斷前進。

1構建電子金融的雙層監控機制

作為監控主體與金融系統之間的關系來講,監控主體施加給金融系統的指令很多,一部分是不良的控制指令;從信息渠道來說,監控主體獲取的信息渠道單一,且受本國大環境影響較大,采取措施時卻無能為力。因此,金融業必須使得電子金融監控更科學、信息渠道更順暢。就微觀層面而言,金融業應該洞察市場信息,及時調整經營活動,有效控制資金流動和各個金融機構間的互通與平衡;在宏觀層次上,監控主體應該擴大信息收集渠道并進行有效處理,從而給金融系統發出正確合理的指令。金融控制效果的好壞還應由金融控制目標來衡量,因此應運用反饋機制逐步縮小監控目標差,最終達到監控目標,并根據金融形同和環境的不斷變化,不斷調整指令,以適應新的形勢。一方面,金融業應建立電子金融的內部監控機制。內部監管主要有風險部、合規部、內審部及軟件風險控制。風險部主要負責制定銀行的整體風險政策、風險控制方案及手段;合規部主要負責監控銀行的業務操作是否符合銀行的各種法律、法規、條例及內部規定,并監督上述法規的貫徹與執行;內審部的職能主要是稽核、軟件程序風險控制。⑥另一方面,金融業也應建立電子金融的外部監控機制。外部監控機構主要包括:監控機構、外部作用機構(如社會資信咨詢公司,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個人和公司的信息資料,對信用歷史、消費習慣、地址、評級等進行加工整理,向社會提供服務)及其他監管機構。

篇(5)

(1)起步階段:我國電子金融會計最早開始與上個實際70年代末,在1980年左右開始初步發展。在起步期間,大多數電子技術應用在會計報表的制作和會計核算業務方面。這時期由于計算機的限制,電子金融會計的系統大多數在DOS的計算機平臺上運行,電子軟件針對的是模擬手工核算,是為了減少會計工作的工作量與勞動強度,但這期間的電子金融會計缺乏較為完善的操作規范和管理制度。

(2)發展階段:在上個是個80年代的中后期,電子金融受到了各行各業的重視,特別是銀行業系統,開始制定適合本銀行的電子發展計劃。為了促進銀行業的電子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還制定了整個金融也的電子發展計劃。這一時期,銀行出現了城市通存通兌、同城清算網絡等新的電子金融業務。

(3)規范階段:到了上世紀90年代,電子金融會計得到了規范化的再發展。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金融系統的會計核算系統。金融電子逐漸向網絡銀行、電話銀行轉變。

二、電子金融會計對傳統會計的沖擊

1.傳統會計的概述

過去傳統的會計結算方式是物物交換、貨幣支付和銀行轉賬支付三種結算方式。目前,生活中最常見的結算方式是銀行轉賬支付的方式,它包括銀行支付結算、支票支付結算、電子資金轉賬、資金匯兌等方式。

2.對傳統會計的沖擊

(1)沖擊的優勢:

①方便快捷、效率高、成本低。首先,電子金融會計改變了傳統的結算支付方式,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以前,跨地區跨銀行的匯款非常麻煩,特別是經濟欠發達的地區,銀行較少,人們的轉賬變得更加困難。自電子金融業務發展起來之后,匯款轉賬變得十分的方便快捷,只要有計算機與網絡,什么經濟業務都可以辦理。其次,電子金融會計提高了結算的效率。

②促進會計工作的電子化與信息化。電子金融會計的發展,為會計結算方式注入了一股新氣象,會計結算開始走向無紙化的操作,大大地提高了結算的操作水平與操作速度,進入了電子化與信息化的時代。在網絡電子的前提下,網絡交易的票據和憑證賬簿等變成了電子形式,代替了手工記賬,賬務處理自動完成。電子金融會計突破了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將結算服務拓寬到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而且,隨著電子技術特別是網絡技術的發展,電子金融呈現出了強大的生命力,網絡匯兌的方式使得會計結算瞬間即可完成,會計的電子化與信息化時代已經到來。

(1)沖擊的劣勢:

①電子憑證真實性的確定。無論是企業單位還是個人,在辦理經濟業務時,必須要填制一些原始的憑證。在電子金融環境下,形成的原始憑證一定是電子憑證。原始憑證是會計處理的源頭,因此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就顯得非常重要。在電子金融會計時,人們使用的是電子簽名。在我國的《電子簽名法》中,承認了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即承認了有電子簽名的原始數據的效力。但是在我國的會計法律法規中,還沒有關于電子原始憑證的法條說明與解釋,而且人眼對于電子簽名的識別遠比分辨紙質簽名的難度要高的多,這就給電子原始憑證真實性的確認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②高級會計人才的缺乏。現在,我國金融發展的環境變得越來越復雜,對于會計人才的需要也越來越多。雖然我國目前有很多的會計人員,但是有些會計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培訓,只具備一般的會計水平,無法滿足現在金融機構的高層次人才的需要。因此,對于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如何挑選合適的會計人才,培養有潛力的會計人才,留住高層次會計人才是現今的金融機構需要深層次考慮的問題

三、電子金融會計的發展新展望

1.加強電子商務的風險意識

在外部環境復雜的前提下,電子金融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因此,要加強電子商務的風險意識。首先,要加強操作的風險意識。操作的風險意識主要來源于銀行的內部,在電子金融的日常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會導致風險的發生。因此,應在銀行等金融機構內部建立完善的電子信息系統,規范會計人員的操作步驟,嚴格建立內部管理機制,遵守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原則。其次,要防范信用風險。在銀行等金融機構中,信用風險有著不同的等級分類方法。銀行要善加利用信用等級的分類制度,根據企業或個人的具體情況,嚴格信貸借用制度。在金融系統內建立全國范圍內的客戶信用管理系統,根據客戶的過往信息,嚴格信用制度。在完善信息管理系統的基礎上,統一銀行的信用監督規范制度,強化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加強顧客的信用信息管理,在整個行業內形成信息共享,及時獲取客戶的信息分類信息,在客戶源頭上防范信用風險的發生。

2.完善信息化建設,確保電子交易的安全性

電子金融會計的發展必然對我國的電子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國的電子信息建設的軟件與硬件方面都較為落后。因此,金融機構必將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在信息化建設方面,盡量減少網絡交易的漏洞,保證電子交易的安全性。電子商務和遠程交易的特性必然要求金融會計系統要進一步開放與更多的數據信息共享,這樣就增加了數據信息不不安全性。開放的網絡增加了控制的難度。在金融機構的現代化建設中,信息的安全、交易的安全、資金的安全都會成為金融機構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的威脅來自很多方面,比如網絡黑客、競爭對手、社會上的不法分子等等,這些復雜的原因都對金融機構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產生了更大的挑戰。金融機構要針對網絡集成化管理的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安全管理機制。不同的職能部門、不同職位的員工要根據相應的權限閱讀會計信息,保證機密的會計信息不外露,嚴格保守金融機構的秘密。如果外部的人員要借閱本機構的會計信息,一定要經過金融機構領導者的批準與授權,不能直接借閱會計數據信息。對于網絡犯罪,金融機構就要借助較為高端的技術手段,減少軟件漏洞,增強網絡交易的安全性。總之,金融機構要摒棄過去傳統的管理模式與管理制度,建立各種現代化的安全控制手段與制度,以便更高程度的確保電子金融會計的安全性。

篇(6)

電子金融是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通信技術在因特網上開展的金融活動,有網上銀行、電子保險、網上證券交易、專業金融信息提供服務等多種形式。電子金融能為客戶帶來便利,為應用商開辟市場、提高效率、降低經營成本、使資本飛速流動,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電子金融呈現爆炸性的發展。隨著世界范圍內電子金融業務急劇增加,一個國家網上金融業務的整體發展水平將直接影響到其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和國家的經濟發展。

一、我國電子金融領域信息安全的現狀

我國金融電子信息化的發展歷經了這么幾個階段:初期網絡建設、數據庫建設、網絡軟件基礎設施建設和體系化信息安全管理等四個階段。在當前階段,對于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已是金融電子信息化進一步發展的刻不容緩、迫不及待的要求,以抵御和化解風險,統一處理安全問題的規范性程序,提高金融電子安全系統的整體防御能力,從而促使金融企業信息系統的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

伴隨著《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出臺,金融電子信息安全系統法制建設取得初步成效。金融電子安全系統已經成為投資-產出過程中的風險防范首要位置,而且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大范圍的安全普查。全國相關的金融機構陸續成立了專門的安全防范機構,并重點加強對系統需求設計、投產、推廣和軟件開發等重點程序的監管和保護以及風險防范;在系統設計開發、防火墻選用、認證密碼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但是,當前的金融電子行業仍然存在著一些隱患,具體是傳遞信息的安全隱患和業務系統維護的風險防范隱患。

二、信息安全防護措施

(一)行業自律

行業或是客戶自身的信息包括最敏感機密部分對金融機構而言往往是公開的,金融機構可以輕松的獲取這部分信息,其中有部分信息具有相當的經濟價值。對信息保護,行業的自律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政府的監管只是被動的行為,防患于未然更多的在于金融結構的自律行為。

電子金融行業需制定一個有效的行業自律規范,從行業內部規范從事人員的行為總則,

爭取將非法信息來源斬斷。國外大多數國家在立法上對行業自律機制給予較高的肯定,我國其實也可以借鑒,進一步發揮行業自律在信息安全上的作用。

(二)金融信息監管

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規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基礎。我國在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已經做了很多工作,如今與信息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三個層面。但是,我國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規仍然不夠完善,管理機構存在多頭管理,要求從金融信息監督開始為信息安全做好第一步。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對網上銀行業務的監管尚處于起步階段,應在《人民銀行法》等相關法規中將網上銀行明確納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監管的對象。其次,金融服務業消費者安全保障的投訴與受理機制欠缺,監管機構中缺乏專門負責金融消費者安全保障方面事務的部門,對于投訴問題沒有從自律或者強制性法律機制角度進行規范。建議在我國因成立一個獨立的電子金融監管機構,它獨立于各個行政體系,采用直接負責制,這是由于電子金融領域如出現信息安全事故,它所牽扯的相關行政部門較多,地域范圍較廣,現有職能部門無法對它進行有效的監管,該機構應對電子金融機構信息可審查,可回溯并構建一個評價體系,將其評價結果對外公示,對于那些信息安全保護不當的機構應給予懲罰,改變我國對信息泄露或是保護不當的金融機構只罰不懲的局面。

(三)信息安全體系

電子金融主要的運行手段是基于計算機網絡或是通信網絡,必須要技術層面上保護其安全,傳統的金融交易手段是基于柜臺式、盤點式,早期電子金融只是較為粗獷的將原有的業務照搬于網絡環境中,又由于網絡是個開放的平臺,所以造成了較多的信息安全事故,在近幾年的發展中有了迅猛的進步,但還存在諸多問題:用戶認證手段單一、支付手段繁雜、內網權限過大、設備更新過于頻繁、客戶端保護不夠、異常行為監管不到位、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現應構建一個統一標準網絡信息安全體系。

將用戶權限分割,將用戶不常用或是對其信息保護有隱患的功能部分需轉為傳統的柜臺辦理,用戶可對其權限進行縮減,提供用戶常用功能及其權限。

用戶認證需多層次的,一般的安全層次認證簡單快捷,高層次需提供較多有效憑證方可使用。

網絡模型要做到有效的內外分離,對外網要設置多層安全防范,不能以單一的防火墻形式存在,應具有動態更新、行為分析、危害恢復等功能。對內網必須將權限分割,無單一權限,在很多核心內容上應采用多人協同開啟權限功能,防止某一個體權限過大造成過多損失等。

客戶端應該附加對客戶端安全的監察,如發現客戶端存在隱患則盡到提醒義務,保護客戶信息安全。

篇(7)

【關鍵詞】

國際貿易;國際金融;電子商務

一、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領域電子商務應用現狀

(一)技術發展成熟形式多樣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成功應用,使得世界范圍內的消費者不再受到地域、貨幣形式等傳統因素的限制,可以通過網絡在全球范圍內挑選自己喜歡的商品。通過網絡實現商品銷售與購買是電子商務對貿易的最大突破,使得傳統生產經營及營銷模式發生了深刻變革。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國際金融全球化聯系越來越緊密,主要表現為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其中金融與電子商務的融合表現最為明顯。從狹義范圍來看,主要表現為電子金融活動的形式突破傳統限制,越來越多樣化。比如電子貨幣、支付寶、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移動支付等形式多樣的電子支付手段。從廣義角度看,以電子信息技術為載體與技術支撐,來實現全球范圍資金流動的金融活動。

(二)網絡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電子商務依托全球互聯網的發展,實現電子化在線交易。因此,網絡信息傳輸能力及實體經濟中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完善。隨著科技帶動生產力提高的效果日益顯現,世界各國都加大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主要表現為傳送信息光纜的鋪設、電腦設備的推廣普及、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的日益完善、手機上網及隨時隨地移動互聯等功能的實現。只有網絡設備的完備才能從根本上為跨境的貿易與金融奠定良好的物質設備支持。

(三)創新發展方式隨著互聯網的大力發展與使用,國際貿易領域依托互聯網進行跨境、跨區域的信息商品及資源的咨詢、交換、采購、付費、通關等,在結算時無需動用現實貨幣,只需通過虛擬形式及網絡賬戶實現資金的劃轉。在這一過程中,所有的交易參與者包括進口方、出口方、海關、商檢、保險、運輸方、金融機構或銀行均實現了利用互聯網進行實時實際操作,創新了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的發展方式。

二、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領域電子商務存在問題

(一)政策及法律法規匱乏作為國際貿易中新興且方興未艾的交易方式,與電子商務相關的貿易法律及規則明顯落后于現實業務的發展速度。同時,電子商務中涉及的合同及法律效力問題,如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商務認證及留痕、網上知識產權、電子商務業務維權等一系列問題的法律法規尚未全面出臺。電子金融法律制度對國際金融的發展十分重要。電子金融法律制度既是電子金融活動的行為準則與規范,又是國金金融電子化發展進行監管的制度依據。目前,電子金融法律法規不健全,使得電子金融交易不規范,經常會在存貸款、同業拆借、電子資金劃撥、證券交易、金融信托的交易活動中各方主體的違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經濟糾紛,無法通過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決。

(二)人才匱乏互聯網時代背景下電子商務應用于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領域,其與傳統行業相比,對人才能力的要求更加嚴苛。從事國際貿易及國際金融電子商務應用的人才,至少需要精通計算機知識、經濟知識、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專業知識、法律知識,要至少精通一門外語,了解相關行業術語。因此,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中電子商務應用人才缺口比較大,據相關部門統計,未來四年經濟周期內,我國對從事國際貿易及國際金融電子商務方面的人才缺口為400萬左右。

(三)風險隱患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國際貿易業務與國際金融結算,關鍵依托互聯網及網絡技術。網絡信息技術雖然實現了海量信息的存儲,但不可否認的是,網絡安全問題一直困擾著各國網絡技術的發展。黑客及病毒程序經常入侵互聯網絡,網絡安全問題一直是各國防范風險的重點。依托網絡進行國際貿易及國際金融結算的業務時刻面臨著風險,一旦遭遇黑客或病毒襲擊,數據信息會泄露,商業機密及大額資金均存在安全隱患。

三、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領域電子商務未來應用與解決對策

(一)加快法律創建,提供良好法律支持根據電子商務技術在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領域的發展實際,適時制定完備的具有普適性的商務運行操作法則。同時,為解決電子商務合同、電子簽名及電子留痕管理、國際結算等環節存在爭端的問題,要制定細化的問題解決對策,及時制定出臺新的貿易及金融電子商務法規。

(二)加強人才培養,擴充人力資源高等院校要積極承擔起培養電子商務應用于國際貿易及國際金融領域的復合型人才,通過開設相關專業,加強理論知識的培養。同時,從事和具體開展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電子商務的企業或公司要積極培養人才,做好人才培養的梯隊建設,為未來發展奠定良好的人力人才基礎。

(三)建立安全控制中心,保證交易網絡安全充分保重網絡安全,要積極建立國家級安全控制中心系統,保證網絡信息、網絡交易的安全。積極研發安全保護系統,包括安全鏟平的測試與認證、病毒檢測與防治、系統防攻擊、密鑰管理等。

(四)其他方面加強電子商務參與主體間的交流合作。通過共同參與主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實現關鍵技術的快速研發。包括業務主體與金融機構、稅務、海關、外匯等部門和產品行業供應者之間建立外貿專用信息網、國際結算專用通道等。積極建立電子商務征信等級平臺。對參與電子商務的貿易主體、結算主體,建立類似于人民銀行的征信體系,積極建立電子商務征信等級平臺,通過信用等級來實現對各方參與主體的考察與制約。綜上,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使得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活動突破了傳統商務活動在時空上的限制。電子商務在國貿與國際金融領域的應用,使得業務發展更加靈活。同時,我們也要面對這一主流發展趨勢下存在的問題,只有積極解決好問題才能更加健康、穩定、持久的發展電子商務技術。

參考文獻

篇(8)

一、引言

近年來,國外并購風潮已然在國際金融行業刮起了一股颶風,其中對于金融服務行業的沖擊尤為明顯,華爾街的巨星隕落證實了金融風暴對于行業的毀滅性傷害。銀行業的輝煌曾經已不復存在,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進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業相關條例的逐步完善,國內銀行如今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是故,為了增加銀行的競爭優勢,提升企業價值,在國內市場占據一席之地,企業除了應健全管理體制,更應積極推動金融創新。伴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電子商務的興起,傳統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和服務方式早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金融產品的推成出新為銀行帶來了新的生機。隨著國內外移動通訊技術的不斷發展成熟,移動交易技術的革新為銀行帶來的巨大利潤已日益受到各界關注。而隨著如何抓住機遇,跟隨行業腳步,引領金融創新,將會在未來幾年內受到更多業者的關注。

二、加強金融產品創新,關注手機銀行發展

移動銀行(Mobile Banking Service)也可稱為手機銀行,是利用移動通信網絡及終端辦理相關銀行業務的簡稱。作為一種結合了貨幣電子化與移動通信的嶄新服務,移動銀行業務不僅可以使人們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處理多種金融業務,而且極大地豐富了銀行服務的內涵,使銀行能以便利、高效而又較為安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傳統和創新的服務,而移動終端所獨具的貼身特性,使之成為繼ATM、互聯網、POS之后銀行開展業務的強有力工具,越來越受到國際銀行業者的關注。如何突破業務現有發展瓶頸,增強客戶的認知度和使用率成為移動銀行業務產業鏈各方關注的焦點,智能手機已然成為下一波投資理財的新渠道。目前的手機銀行客戶端基本具備以下幾個功能:

第一,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務,如賬戶余額查詢,明細查詢,外匯查詢,利率查詢,利息計算,轉賬交易,繳稅繳費,金融理財資訊,信用卡賬務查詢等服務,銀行也可透過手機移動銀行通知客戶信用卡還款,貸款還款或其他異常訊息通知。

第二,智能手機銀行還可結合智能手機的GPS定位功能,除了找尋離自己最近的ATM及分行網點等功能,亦可主動提供客戶所在地區的特約商戶資訊、最新優惠活動等貼心服務,以達到隨時提供查詢促銷、優惠信息的掌中行銷效益。

第三,智能手機移動銀行可與超市、網上商城、影城等策略合作,提供用戶手機上網購物或購票優惠,搭配快速取票或快遞配送服務,達到隨時移動購物的快速與便利生活。手機銀行的主要特點是靈活、簡單、方便。它能完全根據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和喜好定制,設備的選擇以及提供服務與信息的方式完全由用戶自己控制。通過手機銀行,用戶可隨時隨地獲取所需的服務、應用、信息和娛樂。手機銀行的應用范圍很廣,可從電子訂票、自動售貨機支付,到通過無線設備實現的各種商品和服務的在線選購和支付,以及金融交易和其他銀行業務等。手機銀行是能夠為人們生活帶來變革的新型商務,與傳統電子商務相比,它具有明顯優勢。

三、立足國內發展現狀,剖析發展潛在問題

我國的手機銀行業務始于1999年。2000年,中國移動聯合多家商業銀行推出了手機銀行業務,提供賬戶查詢、轉賬、繳費和證券信息等服務。以2004年作為手機銀行發展的分水點。2004年開始,各大銀行紛紛推出的新一代手機銀行業務可以進行現金存取以外的大部分銀行業務,如2004年8月,民生銀行與中國移動合作推出手機銀行服務。2005年初,我國電子銀行發展問題研究交通銀行推出了WAP通信方式的手機銀行服務,可以說是國內第一家“真正”的手機銀行。2006年,我國手機用戶已突破10億。2006年,建設銀行推出國內首個WAP手機銀行等。經過近5年的發展,手機銀行用戶數量飛速增長,并逐漸從短信模式過渡到功能更為豐富的WAP模式,用戶數從2004年的666萬增加到2008年的13920萬。

隨著我國手機銀行業務的逐步開展,中國的手機銀行市場規模出了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據業內統計,就中國銀行而言,從2008年至今,手機銀行交易額年均增長率一度達到了329.2%。截至2012年末,手機銀行交易總額達到1159.6億。我國手機銀行經過短短10年的發展,初步具備了一定的規模和效應,但是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顯著的不足。國內銀行力求通過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的創新畫出一幅嶄新的藍圖,然而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銀行業者必須認清發展形勢,重視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切不可只圖當下發展帶來的效益而忽視其可能帶來的損失,忽略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對于銀行業而言,其造成的損失將是覆水難收的。從當前現狀出發,國內銀行現面臨著五方面的考驗:

(一)快速發展,存在差距

我國手機銀行快速發展,短短10年來由增長了1.5億用戶,呈高速發展態勢。但是規模和占比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對于11億移動電話用戶,手機銀行用戶僅有1.5億戶;僅占我國人口的11%,與發達國家具有較大差距。

(二)業務覆蓋范圍廣,實際使用率低

我國手機銀行能為用戶提供全方位的在線服務,但實際使用率低。手機銀行業務大致可分為三類:查繳費業務,包括賬戶查詢、余額查詢、賬戶的明細、轉賬、銀行代收的水電費、電話費等;購物業務,指客戶將手機信息與銀行系統綁定后,通過手機銀行平臺進行購買商品;理財業務,包括炒股、炒匯等。但我國手機銀行實際使用率較低。雖然銀行不斷提升金融產品與業務的創新,提出豐富的手機銀行業務以滿足用戶需求,方便用戶交易,然而實際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用戶對于核心業務的使用率仍舊保持低落。大多數用戶仍舊停留在服務查詢與簡單的轉匯款操作上。

(三)銀行主動營銷多,客戶主動辦理少

目前,手機銀行業務的拓展基本上是對客戶辦理網上銀行或其他電子銀行業務的同時綁定辦理,客戶主動要求辦理的情況很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大部分客戶不了解手機銀行產品,銀行的宣傳力度也不夠。大多數年輕客戶能夠接受網上銀行,但他們對手機銀行的安全性仍有一定的顧慮。

(四)我國手機銀行發展新趨勢

互聯網帶動各行各業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蓬勃發展,對金融產業而言,金融產品電子化更是必然的趨勢及方向。隨著無線網絡的普及覆蓋,上網的速度大幅提升,智能手機和3G手機網絡在國內市場推行,手機的功能不再只是通信工具,其逐漸成為集上網、消費、支付、交友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百寶箱”。著眼于智能手機的熱潮及移動商務發展的前景商機,各商業銀行均陸續投入資源,逐步發展以智能手機為平臺的手機移動銀行服務,期望利用這樣一個創新模式的電子金融服務平臺,不斷開發新型業務而獲得大量忠實客戶及其業務收入,為行業業務發展創造出另一波的移動生活革命。讓客戶不受時地限制的使用銀行金融服務,獲得金融資訊。對銀行而言,可降低日常的營運成本,加強本身競爭優勢,增加客戶往來的忠誠度與認同感,提升銀行本身價值。我國手機銀行市場潛力巨大。今后,手機銀行一定會成為商業銀行的一個嶄新的服務渠道和盈利增長點。

(五)我國手機銀行面臨新威脅

手機銀行面臨著新兩大新威脅。第一,手機銀行網絡機構存在安全隱患,客戶的權益可能會受到侵損甚至導致國家金融經濟結構癱瘓。雖然,手機銀行伴隨智能手機熱潮高速發展,但由于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手機短信欺詐、消費者賬戶和密碼可被植入木馬、病毒、假網頁等技術手段被竊取進行操作、直接威脅用戶的資金賬戶等屢屢見諸報端的負面消息影響,使客戶在接受手機銀行時心存疑慮。據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調查,58.5%的受訪用戶表示安全性是其選擇手機銀行品牌時核心的考慮因素。換句話說,目前阻礙客戶選擇手機銀行的最大因素是其對手機銀行安全性的擔憂。第二,法律環境及監管不到位。手機銀行屬于新生事物,大多數國家還沒有配套的法律法規與之相適應,因此,銀行在開展手機銀行業務時基本上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客戶通過電子媒介達成協議的有效性還不確定性,在客戶信息披露和隱私權保護方面,客戶的權利和義務還不明確。信息傳輸不安全、病毒感染、手機上網速度慢、手機丟失、功能不足、遺忘密碼、操作不便等因素影響我國用戶使用手機銀行的信心。

四、把握金融創新機遇,發展手機銀行策略

隨著政府金融政策的開放,金融機構大幅增加,產業環境面臨強大的競爭壓力,加上銀行業同質性高,金融市場過度競爭日益嚴重,以致銀行獲利降低,風險增高,所以要如何降低經營成本,提升銀行競爭力,透過發展電子金融創新機遇已成為各銀行主要的策略。電子金融為銀行重要的服務通道,而移動銀行后續發展的潛力將更為驚人,電子金融市場中的客戶,不再以銀行柜臺作為主要服務通道,所以各商業銀行在通道策略和資源配置上應重新定位。對于發展智能手機移動銀行應成為銀行經營策略的研究重心,如何避免同質化,基于前文對國內手機銀行的發展現狀,提出以下六點發展性策略:

(一)改變管理者態度,發展電子金融

企業的管理者對于企業文化及發展影響甚巨,以銀行業來看,存貸款業務為銀行的主要核心業務,雖然發展電子金融對于經營績效顯現上,無法如貸款或理財等業務對銀行經營績效的優劣可立即呈現,因此,部分金融業管理者對銀行業務的經營策略上,往往偏向用傳統模式為主要經營方式。以發展智能手機移動銀行來論,發展電子金融,將有可能創造更多的商機與龐大的市場,因此銀行管理者認同并全力支持積極發展各種電子金融服務對于銀行經營策略是非常重要。

(二)運用產品擴張策略,滿足客戶需求

要想在本國銀行過度競爭的市場環境中,強化自身優勢,以及提高銷售量或占有率,唯有不斷地研發與創新電子金融產品,提供新一代或是相關的產品給現有客戶,進而運用產品擴張策略,采取產品延伸的策略,擴大現有產品的深度和廣度,滿足客戶多元及便利的需求服務,搶占客戶使用市場占有率。同時,要發展企業客戶,擴大創利空間。現行發展的智能手機移動銀行主要定位是以個人客戶為主,對于企業客戶在操作權限控制的需求上,目前尚不能滿足,所以思考如何將網上銀行的企業操作權限模式套用于移動銀行,來滿足企業客戶對于移動金融及內部安全控制的需求,將非常有利于移動手機銀行的發展。

(三)注重用戶體驗,關懷用戶成長

幫助用戶解決實際問題應成為手機銀行業務發展的著眼點。智能手機銀行業務作為新生事物多數人并不了解,“與用戶在學習中分享手機銀行的方便快捷”應成為較好的營銷主題。我國的手機銀行業務還處于起步階段,發展任重而道遠,牢固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滿足用戶的切實需要,提供使用便利和更高的安全標準是手機銀行業務發展的關鍵。

(四)提供增值服務,提升產品價值

在經營策略上,發展智能手機移動銀行,除了基本的金融服務功能外,還要善于利用智能手機的功能特性,提供各種附加值的服務,突破過去的銷售模式,通過智能手機和移動網絡結合創造新形態的網絡媒體,發展更多貼近消費生活的服務,讓消費者享受移動銀行的便利外,跟提升產品的價值。

(五)加強合作,推動綜合

一方面要加強銀行間合作。鼓勵各銀行進行業務合作和業務整合,推動銀行間的通信連接和數據文換,以及前后臺系統的資源共享與合作,逐步加快金融服務的一體化進程,以減少成本,提升服務內容和質量,更大限度的滿足客戶特求。另一方面,要加強與移動運營商合作。資費問題是制約手機銀行發展的一大因素。制定易于用戶接受的收費機制,有利于推動手機銀行的發展,各銀行可以考慮與移動運營商合作,制定數據套餐式收費辦法,有一方統一收取,最后二者再進行利益分成。

(六)采取移動銀行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

現行移動銀行交易采用SSL加密通信協議,確保數據全程加密,同時采取密碼控制、登陸超時控制、簽約機制、轉賬額度自主設置等措施提高交易安全性。若以上的安全措施可應用于企業客戶,讓企業客戶可以安全地交易,將使移動銀行能更加蓬勃的發展。

五、結語

銀行企業如何在殘酷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擺脫銀行業同質性的束縛,關鍵在于服務創新與業務水平的提升。盡管手機銀行存在很多不足,但因手機銀行能夠真正為客戶提供超越時空的“3A(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任何方式)”、更具個性化和更具安全性的服務。相信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移動終端設備智能化以及資費的平民化,必然催化手機高速上網人群的擴大,這種轉變將為潛伏已久的手機銀行帶來了巨大的發展契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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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安霞,陳昭旭,李曉彪.我國商業銀行金融產品創新現狀及對策研究[J].科學決策,2010

篇(9)

未授權支付是指在未經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明示或者暗示授權的情況下,他人發出支付指令,導致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賬戶資金減少或者發生預付卡透支的情況。在實踐中,往往可能出現盜用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密碼,支付工具丟失、被盜而被有權的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使用等情況,使得第三方侵權人得偽裝以付款人的身份,騙取資金劃撥。在這種情況下,在未找到最終責任人或者最終責任人無力賠償時,就發生了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的資金損失由自己還是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的問題。

針對電子支付中的非授權支付,我國《電子商務法》將會有所規定,但目前還在草案階段。在目前沒有法律條文規定下,在司法實務中在處理此類糾紛時,起初不得不適用傳統民法原理,采用《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責任原則,對于過錯的證明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是由于互聯網領域內的信息不對稱等,金融消費者處于非常不利的境地,這樣的司法判例不能真正體現公平原則,許多學者認為應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出發點,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由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舉證責任。固然,從法經濟原理的角度來看,將舉證責任由掌握大量數據和專業技術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來承擔更為合理和效率,能夠更好的提高交易安全,“無過錯責任原則”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金融消費者的利益,但筆者認為,法律的作用是調整社會人與人之間形成的社會關系,必須權衡雙方的利益。如果無邊界無區分地要求電子支付提供者承擔一切損失并承擔舉證責任,未免過于苛刻,有的情況下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是無法證明電子支付服務使用者有過錯的,同時,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可能會仗勢“無過錯責任原則”,主觀上故意或者過失疏于賬戶、密碼及其他安全的管理,放任資金損失發生,甚至存在騙取賠償及補償的道德風險。這樣條文就會淪為“惡法”,無法發揮其真正的約束力。

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中韓兩國同屬于大陸法系國家,韓國已經發展成為亞洲電子商務發展最快的國家,其之所以能夠在電子商務的發展上取得快速的發展,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重要原因之一。韓國的《電子金融交易法》第9條規定:1、金融公司或者電子金融從業者因下列所規定的任一事故造成使用者的損害時,須進行損害賠償:(1)接觸媒體的偽造或者變造引起的事故。(2)簽署協議或者在發送、處理交易命令過程中發生的事故。(3)通過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侵入電子金融交易的電子設備或者《促進使用電子通信網以及信息保護法》第2條第1款第1項中所稱的電子通信網中獲取接觸媒體。2、金融公司或者電子金融從業者符合下列其中任一情況時,由使用者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責任。(1)事先與使用者約定,因使用者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害由使用者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責任。(2)當使用者是法人時,金融公司或者電子金融從業者已盡到了合理的、充分的注意義務,如建立防止事故發生的保安措施,并嚴格遵守了有關內容。

筆者在對“非授權支付”研究中,也對比了英美法德等國家的相關法條,在本文中不再對歐美國家的詳細條文進行贅述。比較之下認為韓國的此條規定是比較合理具有借鑒意義的。既明確細化了了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的情形,也明確規定了免責的情形。而且整個條文梳理的很清晰,不過于繁雜,符合中國立法特點。

我國在立法時,可結合目前學術界的觀點,并借鑒韓國立法規定。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應當明確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的情形,以及與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雙方發現支付指令未授權時的止損義務,違反該義務應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最有動力也最有責任去發現未授權支付行為,一旦發現應立即通知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否則應當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反之,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遲延告知時也應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發生支付未授權或者存在欺詐風險時,應采取必要措施如凍結賬戶、拒絕交易、追回資金等防止損失擴大。

2、應明確設定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的條件。這樣的條件設置能提高使用者的注意義務,筆者認為可借鑒韓國的規定,主要考慮使用者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至于故意和重大過失的判定,可以用列舉的方式加以明確,比如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將自己的支付密碼告訴第三人,這明顯屬于故意的情形;又比如一個人故意將其密碼寫在手機中的備忘錄中,這可歸屬于重大過失,此時,一旦發生非授權支付全部由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舉證責任并承擔全部損失顯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應區分具體情況由使用者承擔部分責任。在韓國目前的司法判例中,如大法院的一個判決中,故意和重大過失的判斷是根據密碼偽造、黑客、木馬鏈接等事故發生的具體的情形,綜合考慮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的職業、金融經歷、教育程度等。這樣的司法判例判斷標準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這種標準也是值得商榷的,同樣的侵權構成要件就因為不同的教育背景、職業經歷而有不同的司法判決,這明顯也是不合理的。關于這點,筆者只是拋磚引玉,還需要深究。

3、應區分主體:個人與法人,應賦予法人更高的注意義務。通常,法人對電子支付的環節會比個人更加了解和謹慎。只要電子服務提供者采取了必要的安保措施以及合理的注意義務,發生非授權支付時可以默認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如果這樣規定,也會出現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上文筆者提出的觀點是在學術討論自由的背景下提出的一家之見,也可能漏洞百出。希望筆者疏淺有限的思考能對《電子商務法》的制定及中國司法審判有所助益。法律的制定就是要注意立法的平衡點,兼顧公平和效益。只期待未來的法律能在最大限度內平衡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和接受者的權益,既要保護金融消費者,也不能過度賦予提供者義務而阻礙新興行業的發展,實行“良法之治”,良好的法律要促進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讓法律關系雙方或多方實現共贏。(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1] 彭冰.銀行卡非授權交易中的損失分擔機制.社會科學,2013,11.

[2] 黎四奇.對釣魚欺詐中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或不作為法律問題的思考.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2,3.

篇(10)

1、電子商務專業需要學計算機網絡原理、電子商務概論、網絡營銷基礎與實踐、電子商務與國際貿易、電子商務信函寫作、電子商務營銷寫作實務、營銷策劃等課程。

2、專科課程:網絡學習指南、微積分、經濟學基礎,經濟法,市場營銷學、會計學基礎、貨幣金融、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概論、國際商務談判、互聯網軟件應用與開發、組織行為學、網站設計與管理等等。

3、本科課程:網絡學習指南、微積分、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公司財務管理、國際金融、管理學、運籌學、生產運作管理、網絡營銷、現代物流與供應鏈管理、電子金融與支付安全、戰略管理等。

(來源:文章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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