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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5年12月15日,國家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1](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一開始就提到“財務和預算管理是公立醫院經濟工作的核心”,然后提到了加強管理的總體要求和原則,接著詳細列出加強管理的主要任務和措施,最后要求各省市相關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前提交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導意見》中提出的要求比較多,側面反應了國家政府對于全國大部分的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現狀并不滿意。而《指導意見》中明確列出的任務和措施的具體程度,也體現了國家對于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改革的重大決心。
二、文件解讀
(一)該指導意見的對象是公立醫院,而非全部醫院
我們都知道的事實是我國的醫療機構,是分成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的。這次《指導意見》的對象是公立醫院,而非全部醫院,是有以下幾個原因的。
1.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機構的主體部分,它承擔著我國大部分的醫療任務,同時也享受著國家大部分的醫療補助。因此公立醫院的財務和預算管理是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的嚴格管控的。而非公立醫院,大部分都是基于市場經濟,自負盈虧,因此它們的財務和預算管理,并沒有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過多法規上的管控。
2.公立醫院,作為一個非營利性部門,它所面對的是我國絕大部分的病人和患者,而公立醫院的一舉一動,實際上就是國家政府部門運作的縮影。它所代表的,不是一個醫生,也不是一座普通的醫療機構,而是代表著國家行政部門。這意味著,哪怕是醫院稍有不當的操作,最終受影響的是國家政府!因此,國家相關部門必須制定具體的法律法規,對公立醫院的財政和預算管理進行深化改革和嚴格管控。
3.這次《指導意見》的,不是第一次,也肯定不會是最后一次。國家政府部門的目標必然不會僅僅滿足于公立醫院,而是將目標定為所有的醫療機構。這次的《指導意見》,起到的最大作用是殺雞儆猴。國家既然要求公立醫院進行改革,那么其他非公立醫院的改革還會遠嗎?它最大的意義是通過借助這次關于公立醫院的加強管理,繼續推行醫療體制的改革,將改革的要求從大方向的指導轉移到詳細要求和任務,解決部分制度上或者操作上的問題,為以后繼續推行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指導意見》明確多項總體要求,而非單一要求
《指導意見》中提及“推行全面預算管理,規范公立醫院收支運行,強化預算約束,提高公共資源利用效益。加強成本核算和控制,強化績效考核,合理控制醫院運行成本。建立財務報告制度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強化內部控制,完善醫院內部控制體系。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提高醫院財務運行透明度。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強化醫院財務管理責任,規范醫院經濟活動。”總體要求之多,在過往所的文件中,實屬罕見。要求之多,也間接表明了國家相關的部門對于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現狀很不滿意。政府也意識到,如果任由這種情況自由發展,那將是對國家政府執政的一場毀滅性災害。因此要求多,也是相關部門的挽救自身形象的對策。
總體要求看上去很多,但實際上也就解決三大方面的問題。第一,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比較松散。“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表明了之前公立醫院并沒有推行全面預算管理,預算約束的作用性不太奏效;第二,公立醫院的財務運行有較大問題。“規范公立醫院收支運行,提高公共資源利用效益”,“加強成本核算和控制,強化績效考核,合理控制醫院運行成本”,表明了公立醫院在成本問題上,在收支問題上都存在著較大的問題。第三,公立醫院的財務的監管問題。“建立財務報告制度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強化內部控制,完善醫院內部控制體系。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提高醫院財務運行透明度。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強化醫院財務管理責任,規范醫院經濟活動。”這部分提到了公立醫院財務不夠透明,同時內部監督體系不完善,外部監督沒有落實到位。以上種種問題,也促使國家向公立醫院提出如此多的“要求”。
(三)《指б餳》列出多項主要任務和措施,而非改革大方向
由于我國國情復雜,各地醫療狀況存在差異,因此過往多次的指導意見也是給予相關的改革大方向或者是比較簡單的任務。而這次《指導意見》詳細列出五項主要任務,并明確多項改革措施,為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改革指明了具體的改革方向,提供了足夠多的改革意見,甚至還制定了相當高的改革標準。這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相關部門如此詳細的條文呢?
1.我國醫療體制的改革難度大。我國人口眾多,地域遼闊,各地的發展水平不一,醫療狀況更是千差萬別。每個地方的醫療改革必然存在不一樣的問題。而這次《指導意見》詳細列出主要任務,必然是進行了多方面和長時間的考察調研,得出的務必首要完成的任務。只要解決了這些主要任務,找到了問題的突破口,那就會為以后的改革掃清了障礙。而列出多項的措施,是為了地方政府和公立醫院進行改革時碰到難題時給予的具體的幫助。如果讓地方政府或者公立醫院自己構思執行,可能還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和核查,浪費時間和資源。因此列出多項主要任務和措施,意義深遠。
2.杜絕了推遲改革的借口。列出多項的主要任務,那就是必須要認真解決問題,不能馬虎對待或者以其他的借口推遲改革時間。列出多項的措施,實際上是為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問題的改革制定了標準,必須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達到標準。于此同時,多項的措施,也杜絕了地方政府部門和公立醫院的由于改革難度大而推遲執行的借口,減少源于亂改革和不改革而出現的問題。
三、結論
凡符合條件的本市居民均可在本市從事非公有制經濟,申辦公司制企業、合伙企業、私營獨資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凡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均可作為投資主體,在本市依法設立非公有制企業。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通過吸引國外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組建中外合資、合作企業;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以資本為紐帶,組建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企業集團。
鼓勵外省市的非公有制企業到本市創辦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參與本市企業資產重組,所涉及戶口、子女就讀、公用配套等問題,由公安、教育、建設等部門按有關鼓勵政策予以解決。同時,支持本市非公有制企業到外省市投資,開拓市場。
二、實行規范一致的經營范圍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外,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范圍與其他不同所有制企業一樣不受限制。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投資和經營高科技、農業產業化、城市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大中型企業生產配套等項目。
對須經資質評定才能進入的行業,市有關部門要按照同等標準對非公有制企業與公有制企業進行資質評定,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進入,不得變相限制非公有制企業的經營范圍。
除國家法律、法規或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明文規定的外,本市任何部門不得專門針對非公有制企業設定專項審批或者許可,并將其作為登記發照的前置條件。
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審批事項,要根據實際情況,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對本市設定的審批事項,要進行梳理,凡不符合本文精神的應予以取消。
三、暢通融資渠道,公平稅費負擔
銀行要在嚴格按照《商業銀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發放貸款的同時,對非公有制企業與公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并重點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有信用的非公有制企業。
除公司制之外的合伙企業、私營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可憑營業執照正本到銀行開設帳戶。對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銀行給予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及其它便捷的結算業務。
積極探索建立貸款擔保機構,為包括非公有制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服務。
市有關部門要以產業導向為主要標準,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逐步取消所有制差別待遇。
完善稅收征管方式,允許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依法領取和使用增值稅發票。
規范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程序,堅決制止對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企業的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企業對“三亂”有權抵制,并可向有關部門舉報、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四、鼓勵參與公有制經濟的結構調整
市和區、縣有關部門要結合產業、行業特點,制定具體規劃,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公有制經濟的產業結構、組織結構調整。
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公有制經濟的調整,可以通過收購、兼并、參股等改變產權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租賃、承包、托管等改變經營權的方式進行。
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公有制經濟的調整,涉及資產抵扣、稅收征收、產權交易費用、收益處理等方面的政策,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個體工商戶、非公有制企業吸納下崗職工再就業,按照市勞動、財稅部門的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鼓勵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持有效下崗證明的本市下崗人員,可申辦個體工商戶或非公有制企業,并可依法擔任該企業的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其與原企業的勞動關系,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按照市勞動、財稅部門的規定,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五、鼓勵參與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鼓勵和支持出國留學人員、具有一定技術職稱的在職人員以及其他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非公有制企業。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在本市創辦或聯辦高科技企業、企業集團以及科技風險投資公司。
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與大專院校、研究院所聯合進行技術研究、開發、應用,促進科技進步,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步伐。
非公有制企業或個人可將其擁有的專利、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通過評估后作價投資。
非公有制企業在承擔科研項目、申請科研成果鑒定、參與政府評獎、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等方面,與公有制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非公有制企業在獲得科技貸款和技術改造項目貸款、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取得財政稅收支持、開展進出口業務、引進人才等方面,與公有制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六、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服務、引導
各區、縣要將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納入本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市有關部門要研究落實個體工商戶和非公有制企業的車輛牌照發放、進出口經營權、出國審批、人事檔案管理、住房公積金繳納、職稱評定等事項,更好地為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服務。
工商聯要進一步加強與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和人士的聯系,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和管理、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作用。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要發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
新聞單位要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為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非公有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自覺執行國家有關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社會保障等法律、法規,遵守市場規則,依法納稅,公平競爭。同時,要加強內部經營管理,提高經營者的素質。
淘汰落后產能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部署,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轉變;實現界定標準由主要依靠裝備規模、工藝技術標準,向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轉變;建立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健全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強化市場競爭機制和倒逼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優化供給結構,促進優勝劣汰。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強化企業責任意識。
――堅持政府推動、依法依規。強化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加強政策引導,完善體制機制,保障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堅持統籌協調、突出重點。以建設市場化和法治化落后產能退出機制為重點,加強部門協同,創新方式方法,推動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率先突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三)工作目標。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以上即為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通過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務
(四)能耗方面。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負責)
(五)環保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
(六)質量方面。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負責)
(七)安全方面。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安全生產監管主管部門及其他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八)技術方面。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在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地條鋼”行為,依法全面拆除生產建筑用鋼的工頻爐、中頻爐等裝備。(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能源、煤炭、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產能退出。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政策措施
(十)加大資金扶持。充分利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差別電價加價收入和省級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獎勵資金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安置、轉產轉型等予以支持。(財政主管部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價格等主管部門配合)
(十一)加大技術扶持。加強規劃引導和行業準入(規范)管理,通過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降低產能改造成本,提高運營效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負責)
(十二)執行價格政策。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以及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價格主管部門負責)
(十三)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予以信貸支持。對未按期退出落后產能的企業,嚴控新增授信,壓縮退出存量貸款。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局負責)
(十四)做好職工安置。要把職工安置作為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制定好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幫扶困難人員就業等各項政策,做好社保關系接續和轉移,按規定落實好社會保障待遇。加強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負責)
(十五)盤活土地資源。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后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退出后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可用于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其中轉產為生產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國土資源、財政主管部門負責)
(十六)嚴格執法監管。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全面調點行業能源消耗情況,嚴格依法處置主要工序或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不達標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負責)
強化環保執法,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
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執法,全面調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對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注銷生產許可證。(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負責)
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組織檢點行業安全生產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安全生產監管主管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十七)強化懲戒約束。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在“信用中國”網站等平臺公布,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債券發行、融資授信、政府采購、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發展改革主管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四、組織實施
(十八)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要求,發揮好省級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要履行牽頭職責,強化綜合協調,把握時間節點,統籌推進工作。各參與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執法監督,完善配套政策,主動開展工作。(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分別牽頭,各參與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十九)抓好工作落實。每年3月底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牽頭,聯合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管等主管部門,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行業為重點(各地可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擴大行業范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每年12月底前,各地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a監管主管部門將當年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函告同級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計入當年落后產能退出情況。
次年1月底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將上年度落后產能退出情況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抄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管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十)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工作進展,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對進展較慢的地區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督辦。(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管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十一)強化信息公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要在網站公告年度落后產能退出企業名單、設備(生產線)和產能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管主管部門,要定期公布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黃牌”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依法關閉的企業名單(“紅牌”名單)。各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定期公布超標排放企業名單,以及超標排放情節嚴重的企業名單。(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管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十二)加強行業自律。各相關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熟悉行業的優勢,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引導企業做好自律,自覺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相關行業協會落實)
(二十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總結好的經驗和有效做法,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進行宣傳,加強示范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工業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落實去產能任務、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指導,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適時組織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農業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
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文章編號:ISSN1006―656X(2013)06 -0132-01
近5年來湖南高校工商管理專業的招生、就業的調研結果顯示,全省共約80所高校開設有工商管理專業,但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一直在75%以下,而且對口就業流失率也在65%以上,這就是說,工商管理專業的大學生畢業三年后留在工商企業工作的不到10%。主要通病是缺乏職業意識、專業能力,眼高手低,不愿意從基層做起,而學生到企業去實習,時間長達半年,但多數學生只能在個別部門從事臨時工作,對這個行業缺乏全面的實踐把握,這種情況也降低了畢業生就業的熱情。因此,培養新型的專業人才是高校面臨的共同問題。為此,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和湖南工學院與企業聯姻,積極探索職業經理人培養新模式。。
一、構建以職業經理人為目標導向的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
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構建的核心內容是以職業經理人為目標導向,以“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為載體,兼顧理論教育有先進性和產業實踐的創新性,培養符合現代產業發展需要的、具有一定的職業素養和人文精神、具有必備的管理意識、實踐應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畢業后能直接進入管理崗位的經營管理人才和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它區別于中職的技能型定位,也不同于本科的知識型定位,也就是說在應用型高校工商管理專業教育層次上,將工商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從“理論型”學者變成“實用型”專家,通過我們的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的運行機制,把在校學生“催熟”成為一個“具有責任心、專業性,具有管理能力及職業精神”的“準職業經理人”。這些內容的最終落著點是培養現代企業的職業經理人。
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實施過程中達到一個目標:即實現學校、學生、企業三贏的目標。通過校企合作,能進一步擴大并加強地方高校與各地企業的合作,真正做到“雙需、雙贏、互動”,共同發展。企業為學校提供實訓條件,為畢業學生提供就業機會。實訓結束后,全面評估考核每個學生的實踐技能及工作表現,并從用人單位的角度提出期望目標。學校結合實訓指導教師的意見及學生的自我評估調整培養方案,做到因材施教。對在實訓過程中出現的帶有共性的問題,則通過調整教學內容、改革教學計劃來解決。同時學校成立專業指導委員會,聘請產業和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及現代企業的管理專家對教學改革與建設提出意見并直接參與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及專業教學改革。學校為企業培訓員工,提供管理咨詢,幫助企業開展市場調研,共同開發新產品等。此外,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有計劃地向地方高校提出研究課題,這些研究課題可以包括不同的層次:一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二是企業根據對市場的分析提出的對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三是為了保持產業可持續發展而需要的前沿性研究課題。
二、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構建所解決的主要問題
(1)提高了工商管理專業定位的準確性。(2)促進了工商管理專業教學內容的改革。工商企業既有屬于生產型行業的企業,也有屬于服務型行業的企業,從業人員跟一般的公務員、教師、醫生等第三產業的從業人員的行業素質要求不一樣,從業人員不僅必須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熟練的行業基本技能,而且需要具備較強的組織、預測、交際、表達等能力,并保持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因此,高職工商管理實踐教學內容應立足市場和社會,要根據市場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來調整實踐教學內容。(3)促進了工商管理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的改革。工商管理專業是一個應用性較強的專業,實踐教學理念和模式將直接影響學生的專業素質,進而影響就業情況。目前用人單位對地方高校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生的需求主要仍是專科層次,大多數國有單位對本科教育的有效需求不足,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生很多都不能立即適應職業的需求,往往需要經過半年以上的適應和摸索以后才能慢慢進入狀態,因此,高職工商管理專業的教學計劃應充分考慮到其學科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實踐教學計劃的調整。(4)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為學生提供真實的戰場。建設校外實習基地,為學生和企業架起了一座共同發展的橋梁。學生在實習單位掛牌頂崗。一方面,學生精力充沛,敢想敢干,給他們提供了施展才華的場所;另一方面,學生的到來給企業帶來了無限的生機和活力,為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為企業解決路線開發、生產管理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供了條件,同時企業也能從中發現和選拔人才。
三、以職業經理人為目標導向的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建立的思路和對策
1.在工學結合實踐教學模式的具體內容上圍繞職業經理人培養這一條主線,成立由專業教師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行業高級行政管理參加的專業指導委員會參與工商管理專業的教學計劃制定、專業建設、課程設置、教學管理等人才培養的全過程。
2.建立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緊扣職業經理人培養目標,以“合作共建”思路創新實踐教學。實踐教學基地的優勢,是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所要追求的目標。因為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的水平高,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形成專業優勢和特色,為此,湖南工學院以“合作共建”基地的形式建設了衡陽地球村文化咨詢策劃公司、好運來旅行社等控股型基地;桂竹景區(省級現代生態農業示范點)、耒陽市蔡倫竹海風景區和耒陽大皮江生態山莊等合作共建基地;深圳康佳、聯想等多家大型企業等實踐教學基地。如桂竹生態山莊是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和桂竹旅游有限公司共建的基地,根據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和桂竹旅游有限公司共同建設桂竹生態山莊,公司將負責山莊的硬件設施開發、建設等方面,院校將參與規劃、管理、營銷、服務培訓等軟件建設。這種“合作共建”基地的形式在湖南尚屬首例。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為了正確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1、人民法院在審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一、二審糾紛案件時,對于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均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二款關于合同解除權行使期限的規定。但對方當事人確實已無法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情形除外。
前款所引述的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屬于除斥期間,不存在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情形。對方當事人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的一年內進行催告的,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自催告之日起計算三個月。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出賣人只有在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買受人不能在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情形下,才需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因此,出賣人能舉證證明其已在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辦證期限內之合理時間將有關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資料交給政府主管部門并已具備辦證條件的,可不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3、在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情形下,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低于所造成的損失為由要求減少或增加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4、在審理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要注意正確區分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合同關系的法律性質。在此類案件中,一般存在兩份合同書,即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和買受人、擔保權人及出賣人簽訂的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書。在后一份合同書中,一般存在三個法律關系,即買受人與擔保權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買受人與擔保權人之間的以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關系、出賣人與擔保權人之間以保證或回購等具體條款加以確定的保證合同關系。
5、在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抵押合同與保證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借款合同無效的,抵押合同、保證合同也無效。但抵押合同、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借款合同不存在主從合同的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借款合同不因此而無效。但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借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借款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因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或出賣人要求買受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而發生的糾紛,一般不應通知擔保權人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但買受人以逾期付款是因為擔保權人的違約行為造成為由,申請人民法院追加擔保權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出賣人或買受人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撤銷、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前告知擔保權人可以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若擔保權人就借款合同和抵押、保證合同另行起訴的,人民法院一般應將該案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借款合同也被解除的,人民法院可判決出賣人將買受人所欠擔保權人借款本息直接支付給擔保權人,其余款項支付給買受人。
若擔保權人不參加訴訟的,法院僅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出賣人應將收受的購房款(包括買受人已實際支付的款項和向擔保權人所借款項)本息返還買受人,違約責任按雙方約定和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出賣人與買受人達成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由出賣人代替買受人清償其所欠擔保權人全部債務,其余款項則返還給買受人的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8、買受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還款,擔保權人以執行回購條款為由請求出賣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償還買受人所欠貸款本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9、出賣人與買受人惡意串通,為騙取借款而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而無效,擔保權人可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借款合同行使撤銷權。
借款合同被撤銷后,由買受人承擔還款責任,出賣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擔保權人與買受人、出賣人簽訂預售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后,因登記部門的原因致使其未辦理預售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備案登記或抵押登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預售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關系有效,但不得對抗第三人。
11、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中關于“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時和何種原因,亦不論何人過失,均由買受人負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的條款,加重了買受人的責任,導致當事人利益的失衡,人民法院在當事人請求時可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以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加重對方責任為由,認定該條款無效。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如果抵押房產已經買了保險的,保險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12、對于因建設工程“爛尾”而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后,擔保權人要求買受人返還款項時,買受人以出賣人的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違反《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法定監管義務而造成其損失為由,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擔保權人同時是出賣人的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人民法院應對買受人的主張一并審理;如果擔保權人不是出賣人的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的,人民法院應告知買受人另行起訴。
13、對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中關于買受人不得將抵押房產出租、轉讓的條款,人民法院可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以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為由,認定該條款無效。
14、買受人未經擔保權人同意將抵押房產出租的,可認定租賃合同有效,但擔保權人在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的租賃權不具有優先于抵押權的效力。
全省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就業訓練基地以及工、青、婦等社會團體開辦的培訓中心,都要利用現有設施,積極開展再就業培訓,承擔相應的社會義務。轉業轉崗訓練實行減半收費或免費。
二、勞動服務公司等就業服務企業,要最大限度地吸納安置下崗職工。國有企業可按分流人數,將安置補助費或等量價值的資產由勞動服務企業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的性質不變,也可將等量價值資產租賃給勞動服務企業,3-5年內免收租賃費;如愿意一次性購買的,經評估確認可給予優惠。
三、國有企業對保留勞動關系自謀職業的下崗職工,可簽訂《下崗職工留職協議》,保留勞動關系兩年,并承擔原由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50%,其余50%和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負擔。期滿后,可續簽留職協議或解除勞動合同,但社會保險費全部由個人負擔。
企業對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自謀職業的下崗職工,可簽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留職協議,并承擔原由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50%,其余50%和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負擔。
四、國有企業對解除勞動自謀職業的下崗職工,可根據其實際工齡,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低于500元按500元計)的經濟補償金,并由當地勞動部門一次性支付失業救濟金。本人1991年12月31日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凡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1992年1月1日以后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享受與國有企業職工同樣的退休待遇。這部分下崗職工,今后再到國有企業就業,不再重復享受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待遇。
五、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到非國有企業就業和自謀職業,按國家規定繼續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的,與國有企業職工享受同樣的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不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部門要監察糾正,工商部門不予年檢,稅務部門不發給稅票。
國有企業不得因下崗職工到非國有企業就業或自謀職業,而收回原分配給職工的住房。下崗職工已購買全部產權的,住房歸個人;已購買部分產權或現在愿意購買產權的,可按原定優惠政策購買;不愿購買的,可繼續租用,租金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鼓勵非國有企業吸納下崗職工。非國有企業每安置一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且簽訂勞動合同在三年以上的,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或原企業給予2000元安置費。
七、各級政府要為下崗職工提供經營場地,興辦“新崗”連鎖店,統一商品價格、統一商品質量、統一店名標識。三年內除稅收外,免交其它各種管理費。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或原企業給予2000元安置金;
(二)下崗職工從事小餐飲、小修理、小商品和家庭工廠、手工作坊以及開發“四荒”的,可向原企業開戶銀行申請不超過3000元的小額貸款,政府從同級解困與再就業資金中給予一年期的貼息;
(三)愿意購買閑置的國有資產,經評估確認后,可給予優惠;
(四)凡進入政府投資興辦的集貿市場經營的,憑《山西省企業職工下崗待工證》,在半年內免交攤位費和管理費;
(五)稅務部門優先辦理審批手續,免收登記費用;工商部門優先辦理營業執照,兩年內免收工商管理費;勞動部門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免費辦理存檔手續。
八、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勞動密集型項目,要劃出一定規模的工程項目,由再就業服務中心組織下崗職工集體承包勞務。勞動部門職業介紹機構要廣泛搜集用工信息,為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省和六個省轄市以及有條件的地、市、縣職業介紹機構,每月18日要統一舉辦“下崗職工再就業交流洽談會”,免費為用人單位和下崗職工提供中介服務。所有地區的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要免費經勞動部門核準的用工信息。用人單位和再就業職工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勞動執法監察,切實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
中圖分類號: TV8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20-89-1
1 農村河道存在的一些問題
水域面積逐年減少。在舊村改造等一些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缺乏必要的水域保護和治理規劃,不少村中的小河溝、小渠塘,被人為的縮窄、廢棄甚至填埋,造成農村水域面積不斷減少,使美麗鄉村缺少“水”的靈氣,嚴重的還直接破壞了水系構成,造成水系連通不暢,一遇雨水天氣就受澇成災。
水環境逐年變差。受上游水土流失影響,農村河道普遍存在泥沙淤塞,河道萎縮等現象,加之農田生產、鄉鎮企業、畜禽養殖業等生產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農業面源污染擴大的影響,使農村河道水體污染進一步加重,造成生態退化、水環境變差,使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下降,直接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管理薄弱,管護責任劃分不清。農村河道分布廣,上下游涉河各村難以協調,多數處于“無管護主體、無管護制度、無管護人員、無管護經費”的“四無”狀態。一些群眾管護意識不強,將生活垃圾直接丟棄在河道之中,類似塑料袋等一些無法降解的垃圾直接懸浮在河面上,情形觸目驚心。
專業人才缺少,治理手段單一。隨著河道治理中生態、植物措施以及水景觀工程的融入,河道治理已成為集水利、環境、生物、園林等多學科為一體的綜合性工程,而縣內相關專業設計、施工、管理的機構和人才相對缺少。在以往的河道治理過程中,更多河道被人為的渠化、硬化,使河道失去了原有的蜿蜒、柔美、生態的特性。
資金投入不足。由于農村地廣村稀,加之歷史原因很多地方都要改善,用于農村河道整治的資金投入十分有限,一些村僅有的一點資金,只能解決最基本的防洪防沖問題,無力顧及河道的管理,很難在水景觀、生態等方面進一步提升。
2 農村河道整治的一些成功經驗
近年來,從事河道治理工作的人們開始逐步轉變觀念,在實踐中總結出很多寶貴的經驗,可以借鑒參考。
2.1 河道形態的治理
河道的開挖、清淤治理要盡量保留河道的原始走向、原始地形、地貌,對河道中原有灘地、沙洲都要加以保護,以營造受人類影響極小的生態“孤島”。切不可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意愿,為追求防洪的安全,去“改造自然”,甚至“截彎取直”、將河道人為線性化、渠道化。
2.2 河道斷面的治理
提倡緩坡,對直立的鋼筋水泥防護,一般只在有特殊要求的河段構筑,盡可能的采用緩坡,為此河床原有內外連通的質地。也就要求在河岸護坡材料的選擇上,盡量選擇多孔的生態材料,目前,采用較多的是干砌塊石、卵石的做法。
2.3 生態植物措施的應用
隨著建設生態河道理念的興起,生態、植物措施河道工程得到應用。出現了不少如生態砼、格檳擋墻、生態植物袋等新型的建筑材料,也有采用純植物護坡的設計和實踐,在一些區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2.4 親水及景觀建筑物融入
通過筑堰抬水,形成湖面,增設親水設施,同時在堤防建設中景觀建筑物已經成為一種潮流,它可以進一步拓展堤防功能,使用防洪工程由單一防洪的功能向休閑、旅游等綜合功能轉變。
3 河道綜合整治的建議
3.1 關于項目管理方面的建議
要成立統一的機構。整合水利、農辦、國土、建設、環保等涉及農村水利、農村環境各部門,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截污治污、環境衛生以及河道治理方面進行統一規劃,形成的資金、技術合力,綜合治理;落實河道長效管理。建立農村河道長效保潔工作的新機制和新舉措,強化河道長效保潔管理,并加大河道保潔的監管力度,達到河面無雜草、無漂浮物、河中無障礙、河岸無垃圾的保潔目標;加大宣傳。加大宣傳項目建設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建設的積極性,提高環境意識,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維護河道整潔,為未來項目建成鞏固成果先打好基礎。
3.2 具體整治措施方面的建議
3.2.1 要清淤疏浚保證河道暢通 通過清淤疏浚不僅加大河道行洪能力,也可清理淤泥、垃圾,從而改善河道水環境。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像疏浚渠道,一味追求河流通暢。要盡量保留河道原有的蜿蜒性,對河道中原有灘地、沙洲要加以保護,以營造生態小島。
3.2.2 岸坡整治工程 在整治岸坡進行護岸設計的時候,要根據不同河段的特點,因地制宜的選擇合理的斷面設計。主要可以用以下幾種備選的斷面:
斜坡式漿砌石生態護岸。主要用于山溪性河道,坡降大,流速快,同時有一定建設空間的河段;斜坡式鵝卵石生態護岸。下部結構采用當地鵝卵石砌筑,上部結構進行植物防護,主要分布河道流速相對較緩,與當地的旅游業相結合;直立式漿砌石護岸。主要適用防洪、防沖要求相對較高,受地形限制;自然植被護岸。主要分布在農田等生產區以及對護岸要求不高的河段,遵循“故道治河”原則,以河岸整坡為主,保持河道彎曲、平順、生態、自然形態。
中圖分類號:TU74文獻標識碼: A
我國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直接推動了工業經濟的發展,在發展的同時,工業經濟對河道的污染,導致生態環境受到破壞,同時自然災害對河道的沖刷,也造成了河道在一定程度上的損害。因此,不斷提高河道施工技術,加強河道治理以及施工質量就顯得非常重要,所以,在進行河道施工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強河道施工的管理,加強質量技術監督,創新技術思路和方法,針對具體問題找出具體的措施,才能夠不斷推進河道施工技術的改善,提高河道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
一、河道治理存在的問題
(一)防澇能力低
在我國河道建設中,很多河道都是修一次管很長時間,這樣導致河道總體防洪能力低。很多河道水利工程都遭受到不同程度損毀,整體防洪防災能力比較差,一旦出現險情,就威脅到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所以在河道施工與治理的過程中要針對不同的地段進行不同的施工與治理。
(二)砂石開采管理不到位
河道治理不僅要加強施工技術的提高,而且要不斷加強非法開采河道里面的砂石。因為河道中的砂石本來是可以對防洪有一定的效果,保持河勢的穩定,也可以給單位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是過渡的開采就會影響到河道的安全,由于一些非法份子在利益的誘惑下,不管國家的法律法規,過渡開采砂石,嚴重影響了河道的安全運行。加強我國水利過程管理人員本身就比較少,使河道管理力不從心。
(三)河道堵塞嚴重
首先,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傾倒在河道中的現象非常嚴重,這樣就嚴重影響了河道的正常運行,而且,隨著土地資源的不斷緊張,很多單位或者個人擠占河道的現象也非常嚴重,如果出現連續的降水,就嚴重影響河道泄洪的能力,而且隨著河道長期沒有維護與修理,也導致了河床變淺,嚴重影響到河道的泄洪。
(四)河道生態環境受到破壞
生態環境的治理在河道治理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隨著開采砂石的情況越來越多,使原有的河床遭到了破壞,而且城市工業污水也相繼流入河道,導致河道的生態環境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因此,要注重河道的生態環境建設,把生態文明與河道治理相互結合起來,達到工程質量與美化環境的雙重效果。
二、加強河道施工管理的建議
(一)合理開挖土方
河道施工就必須要進行堤體填筑工程,這是河道施工過程中一項重要的任務。因此,要先開采一定的土方,要按照施工技術和要求進行施工,而且要按照不同的地段進行不同的施工,而且在施工的過程中對混凝土的質量要進行仔細的研究和檢驗,比如含水量、壓縮系數、天然容量等。同時,要根據地形和施工的性質,采取平面開挖還是立體開挖,這樣能夠為施工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而且在開挖的過程中對河道周圍的雜物進行徹底的清理,這樣才能夠保證土方開挖的順利進行,這是提高河道施工效率的前提。
(二)加強土方填筑技術
河道施工的過程還要加強土方的填筑工作,這是加強河道施工或者維修必不可少的環節。在進行填筑施工之前要鋪設一層50cm的細石料層,而且數量和質量都要符合相關的標準和參數,每層填筑都要把上面的雜物清理干凈,這樣,層層之間就能夠緊密的結合。而且,在填筑的過程中要采取大面積填筑,這樣就不會產生縫隙,能夠保證良好的結構。在填筑的過程中,要維護整體建筑物的完整性,避免對其它部分造成損害,這也是河道施工過程中重要原則。而且對施工中的填料水分以及質量要進行全程監控,保證施工質量達到河道施工的要求。在填筑土方之前,要把河道的泄洪管道或者排污管道鋪設好,鋪設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和施工,管道一般選擇水泥管道與聚乙烯排水管,加設PE排水管道基礎設施。在埋設河底管線時,五級以上航道,在規劃河底標高2m以下處埋設河底管線,六級以下航道,河底管線埋設位置在河底標高1m以下位置。
(三)加強河道疏通
河道疏通技術在河道維修以及泄洪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要認真對河道的深度進行探測,對淺灘部分要進行開挖,這樣能夠提高河道的泄洪和防洪能力。目前,在我國的河道疏通中有很多成熟的技術,如挖深疏通、爆破疏通等多種疏通方式。隨著環境保護意識的不斷提高,環保疏通技術在河道疏通過程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也運用的越來越廣泛。在疏通之前,要認真估算河道的水流速度以及過水能力,小于設計斷面70%的河道深度被定為淤積河道,河道的淤積量必須在疏通前進行計算。加強河道的疏通主要是因為人為或者自然沉積使河道變小或變淺,影響河道正常功能的發揮,所以要加強河道的疏通,確保河道功能的正常發揮。
(四)加強監督管理
在河道施工過程中,技術雖然比較重要,但是加強監督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通航的河道建設過程中,更要加強監督管理和做好檢測工作,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和施工。必要時,要通知航道管理部門參與河道的監督管理,這樣既能保證施工質量的提高,也能夠加強河道的管理。在加強施工管理的過程中,要加強河道水土的監督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因為河道的水土流失也會對河道的治理與監管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要對水土流失的情況進行實時的監測,對情況及時的分析。
結語:
河道施工管理是一個長期復雜的過程,因此,在加強河道治理與施工的過程中要不斷提高施工水平,在施工的各個環節都要按照嚴格的標準進行施工,不斷加強施工過程在技術和質量的監督管理。嚴格加強工程質量和施工標準的建設,使施工過程不斷規范化、合理化以及標準化,而且加強河道的管理和建設可以減少自然災害的發生,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提高河道治理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工作效率,進一步促進水利建設以及我國水利事業的進步,進而,推動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李同戰.關于我國水利工程管理的思考[J].現代農業,2011(8).
引 言
在小浪底水庫投入運用后,黃河下游花園口站百年一遇洪水為15700m3/s。即使發生1958年型22300m3/s的洪水,經小浪底水庫調節后花園口站洪峰流量也會小于10000m3/s[1]。小浪底水庫投入運用不僅削減了洪峰,同時也使進入下游的水沙條件發生較大變化。在運用初期3~5年內水庫將下泄清水[2][3],高村以上河段將產生大量沖刷,河道的泄洪能力將逐漸增大。在以后的相機排沙運用期,平、枯水年水庫仍將蓄水攔沙運用,只有在中游產生大洪水時才有排沙機會。因此小水挾沙過多對下游河槽造成嚴重淤積問題在這一時期基本上不會出現。洪峰流量的減小和水沙搭配條件的變化,為游蕩性河道整治創造了新的條件,水庫的調水調沙運用需要游蕩性河道整治配合,從而充分發揮小浪底水庫調水調沙的作用,進一步把高村以上河段治理好。
游蕩性河槽的整治寬度受多方面控制,即泄洪輸沙的需求與控導河勢的要求。其中輸沙的需求與控導河勢要求大體上是一致的。過寬雖然利于排洪,但輸沙與控導河勢的能力較差,因此,必須綜合考慮泄洪、排沙與控導河勢不同需求,確定合理的整治寬度。
一、不同歷史時期對游蕩性河槽整治寬度的建議
早在1922年美國水利工程師費禮門[4]認為黃河下游堤距過寬是治理困難的主要原因,他根據京杭運河與黃河匯口石洼、位山、姜溝三處洪水期,洪峰流量8000~10000m3/s,最大含沙量9%~10%,實測河道斷面自行刷深的情況,提出整治河寬為1/3英里(約為538m)的設想。
1946年在嚴愷院士主持下制定了黃河下游治理初步規劃[5],下游河道整治寬度定為500m,其主要理由是,黃河山東河道雖然比降小,河寬小,但水深大。認為比降1的窄河段的過洪寬度,在比降2 的游蕩性河道足夠用,建議采用對口丁壩為主的工程措施縮窄游蕩性河段,并作了全下游河道整治規劃圖。
葛羅同、薩丹奇、雷巴特[4]對上述治理黃河下游河道初步報告中提出的整治河寬500m表示贊同,認為河寬500m,深5m,盡可能取直的河道具有能輸送含沙量達20%河水的能力。
50年代后期[6],認為三門峽水庫建成后下游防洪問題基本解決,今后的主要任務就是興利,是在下游梯級開發修建攔河樞紐控制縱向的沖刷和整治河道,以利于引水航運。設計流量為6000m3/s,位山以上河道的整治槽寬定為600m,位山以下定為400~450m。由于三門峽水庫改建和下游攔河樞紐破壩,河道整治工程未能實現。
1966年張瑞瑾先生提出把黃河下游河道治理成“寬灘窄槽”的設想,并詳細的論述這個方針的合理性、實用性。利用窄槽輸水輸沙,利用寬灘滯洪滯沙,久而久之形成高灘深槽。
以上建議由于受歷史條件的限制,在當時無法實現,現在小浪底水庫建成后,為實施這些建議提供了可能。
二、對現行河道整治寬度的評價及窄深河槽過洪能力
1. 現行設計整治槽寬數值偏大
現行黃河下游河道整治規劃[8],系根據洪水期主槽平均單寬流量為10m3/s-m,泄量22000m3/s確定的,過洪寬度為2.5~3km
若采用實測平均值,則計算出的B也為實測平均值,在游蕩性河段,同一流量的水面寬變化很大,反映河床的不穩定。由于游蕩性河道的比降陡,河槽極不穩定,不同來水來沙條件塑造了不同的水面寬,且經常處于變化中,如高含沙洪水塑造的河寬窄,低含沙洪水形成的河寬大,隨著水沙條件的變化,河槽寬度經常變化。其二,由于河槽極為寬淺,水深在斷面上分布極不均勻,漫灘后水面寬會迅速增加。因此形成游蕩性河段,流量與水面寬關系散亂是必然的,不作具體分析采用平均值,確定的整治河寬不盡合理。游蕩性河道整治的目的是縮窄河寬、規順河勢,故其寬度應小于自然條件形成的平均水面寬,應是主槽寬度。東壩頭以上1200m,東壩頭至高村1000m明顯偏大。
2. 窄深河槽具有極大的過洪能力
從公式可知,Q與R高次方有關,在B、n、J不變的情況下,水深增大對河道的過洪能力影響最大。
表1給出艾山站、濼口站1958年、1976年、1982年實測窄槽的過流能力表明,艾山站在1958年7月21日、22日,在河寬476m、468m,平均水深8.9m和10.6m的條件下,分別宣泄12300m3/s和12500m3/s洪水;濼口水文站在1958年7月22日、23日主槽寬295m,平均水深10.6m和13.1m的條件下,通過的洪峰流分別為10100m3/s和11100m3/s。
3. 游蕩性河道的洪水主要通過主槽排泄
同樣由可知,在河寬、水深,n值相同的條件下,比降由1增加到2,河槽的過流能力增加40%;若泄量控制不變,則水深可減少23%。但由于比降陡的游蕩性河道,同流量水面寬遠大于窄河道,因此窄深河槽的過洪能力常不引人注意。在寬達幾公里的水面中主流帶的寬度常只有幾百米。表2給出花園口站1958年,主槽寬600m、1000m過流量可達到10000m3/s以上,最大達15022m3/s。占過流總量的70~90%,甚至達到98%。
江恩惠等對游蕩性河道主槽進行詳細研究,認為目前所用河寬偏大[9]。文獻[9]給出的流量與水面寬的關系圖1表明,平均水面寬隨流量的增加而增寬,但水面寬的下限值,隨著流量的增大幾乎不變,均為500~600m。這表明主槽的寬度不隨流量變化。
從圖2給出的單寬流量沿河寬的變化情況可知,主槽的單寬流量可達20m3/s-m以上,灘地雖很寬但過流能力很小,單寬流量一般不足1m3/s-m。水流在寬淺河道上總是在一定寬度的主槽內集中輸送(詳見圖3)。尤其是高含沙洪水通過后,灘地大量淤積,主槽強烈沖刷,塑造出的窄深河槽同樣具有極強的輸水能力,表3為花園口站實測主槽的過流能力[10],表明,在1977年經過7月和8月兩場高含沙洪水塑造,在8月8日花園口站實測的主槽寬467、483m,相應水深為5.4、5.3m,平均流速3.85、3.73m/s。過流量達到8980m3/s和9540m3/s,由此可見,主槽的過流能力很大。只要能保持較大的水深,泄洪要求的河寬并不是很大。
4. 窄深河槽泄洪機理
從圖4給出的花園口、濼口兩站洪水期,水沙過程與河床平均河底高程與最低點高程的變化可知,黃河窄深河槽在洪水期的輸水能力大的主要原因,是在漲水過程中主河槽不斷沖刷,最大洪峰稍后河床高程到達最低,水深達最大。1958年花園口站水位流量關系(見圖5-1)表明,流量從5000m3/s漲到15000m3/s,水位只升1m,而平均水深卻由1.99m增加到4.82m,增長2.81m(詳見表2),水深增長的幅度遠大于水位的增幅。由于,泄量與水深的1.67次成正比,因此使得河槽的泄流能力迅速增大。洪峰前后5000m3/s水位下降2m(見圖5-1),主槽河底高程下降近3m(見圖5-3)。
從圖5-2和表1可知,洛口水文站的流量與河床高程的變化,隨著洪峰流量的增大,平均和最低點高程不斷降低,最大洪峰后達到最低。流量從5000m3/s增長10000m3/s,水位升高2.95m,但平均水深由6.70m增加到13.1m,增加了6.4m,也遠大于水位的升高值。最大水深由8.9m增至18.1m,增加了9.2m。水深增大幅度遠大于水位升幅。水深迅速增加是河槽過流能力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利用對口丁壩整治游蕩性河道
目前黃河下游整治是采用單岸修建工程的彎曲性河道整治方案,取得了很多的成就。小浪底水庫投入運用后,下游水沙條件將發生很大變化,河道整治也將面臨新的問題。在目前已建整治工程的基礎上,在某些河段采用對口丁壩方案整治,效果可能更好[11][12][13]。其依據就在于該方法在利用窄深河槽滿足泄洪輸沙要求的情況下,還能更充分有效地控導河勢,這是其它方案所難以做到的。
在無小浪底水庫的條件下,由于小水挾沙過多,河槽嚴重淤積,游蕩性河段若按幾百米進行整治。主槽將迅速淤高,形成槽高灘低的不利局面,如目前的二級懸河。河道無法長期穩定。但在小浪底水庫投入運用后,來水來沙條件發生很大變化,初期下泄清水河床發生沖刷,水庫若是造峰沖刷下游河道,塌灘會更嚴重。根據三門峽水庫1960年9月~1964年10月下泄清水期高村以上斷面實測資料分析,游蕩性河道在主槽不斷的擺動中下切,造成灘地的塌灘、河道展寬。目前只在單岸修建工程,主流仍有一定的擺動范圍,有些工程常不能適應,尤其是中水整治、小水運行,矛盾突出,河勢會有較大變化,灘地坍塌不可避免。采用對口丁壩雙岸同時控制,無論大中小水主槽都能限制在較窄范圍,河勢會更穩定,可防止塌灘,使沖刷向縱深方面發展。在相機排沙運用期,平水、枯水年下泄清水與初期一樣,河槽也會發生沖刷,不會淤積抬高。水庫排沙期的流量均大于3000m3/s,整治后的河槽不應產生淤積,甚至還應發生些沖刷,對于漫灘洪水造成灘地淤積,則有利于高灘深槽的形成。
四、卡口槽寬為600、800、1000m時對洪水位的影響
實測資料分析表明,在洪峰上漲的過程中河床不斷沖深,在最大洪峰流量出現時間稍后河床高程達到最低,河槽的過洪能力達到最大。河寬的縮窄會影響過流范圍引起水位抬高,但主流的集中則使河槽沖刷加劇,兩者綜合作用,引起洪水位抬升。根據1958年花園口站實測資料,600、1000m河寬水位,泄量變化規律(詳見圖6),推求河寬整治成600、800、1000m時,流量由5000m3/s漲到10000、15000m3/s時的水位壅高值,并與1999年防洪預報值進行了比較[15]。
從表4給出的計算結果表明,隨著河槽整治寬度減小,流量由5000m3/s升至10000,15000m3/s的水位壅高值DH,在相同流量變幅的情況下,逐漸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大,整治河寬由1000m減少至600m,DH值僅增0.1~0.2m左右。由5000m3/s漲至10000m3/s,與由5000m3/s漲至15000m3/s相比,DH值只相差0.5m至0.6m。由此可見河槽整治寬度在600~1000m變化時,對水位升高的影響并不突出。
由表4給出的DH值還表明,河槽縮窄后對洪水位的影響與天然情況下相比,在流量由5000m3/s漲至10000m3/s時,各級整治槽寬的DH值與1999年相應流量變幅的預報值的河段平均僅差0.2~0.3m。相應流量由5000m3/s漲至15000m3/s時,整治與不整治的水位壅高值DH僅差0.3~0.4m。由此可見,河槽整治寬度縮窄到600~1000m時,對洪水位影響有限,不會對防洪造成重大影響。
五、關于對口丁壩的布置形式
據阿姆河下游游蕩性河道整治經驗[13],和我們對黃河游蕩性河道按微彎布置整治工程的分析,采用對口丁壩進一步整治河槽可能更有效。關于整治工程的高度,從有利于排洪考慮,以目前黃河下游河道整治工程超高標準為依據,修建對口丁壩后對泄洪影響不大,河道保持天然河道泄洪特性,工程的興建只起護灘作用,隨著河槽的沖刷,槽深的增加,河槽的過洪能力增加,深槽會自然形成。從施工防守方便上考慮,筑壩基較為有利。
若兩岸對口丁壩口門較寬,水流不經常靠壩頭,搶險只能以陸上為主,為了使河道在洪水期仍能漫灘,滯洪滯沙,丁壩間不修聯壩,壩間的交通只用道路聯結,路面可與當地二灘高出0.5m,若為防止大洪水河勢出現較大擺動,工程的高程可按10000m3/s洪水位齊平設計,若考慮百年一遇洪水,應按15000m3/s洪水位齊平設計壩頂高程。當平灘流量為5000m3/s時,堤高為1.3~1.4m。隨著平灘流量的增大,同樣的設防標準,堤高會逐漸減小。從以上分析可知,河槽縮窄后對排洪影響不大。
綜上所述,應根據不同河段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布置形式,以滿足防洪生產等方面的要求。關于河槽的整治寬度在順直河段可以按600~800m設計,從有利于泄洪考慮,對彎曲段可按800~1000m槽寬整治河道。關于對口丁壩的間距,根據阿姆河實踐經驗,為800~2150m,合1.3~3.6倍的卡口寬度。
阿姆河年徑流量190~770億m3,年沙量2.46億t,Qmax=8000~9000m3/s,洪水期S=16~20kg/m3,4~8月洪水期沙量2.12億t,常見洪水流量3000~4000 m3/s,枯水流量為400~900m3/s,河道比降為0.00016~0.00026,最大流速3~4m/s,河槽在3~5km范圍內擺動。按照土雅姆水利樞紐下游200km河段整治規劃,需要填筑255道橫堤,總長度250km,河道整治寬度600m,對口丁壩間距800~2150m,規劃的255道橫堤中在1986年報道中已建成130道,總長度達105km,在30道橫堤上完成了拋石。120km的河段已部分地得到了整治,整治工程修建后,在大洪水期間仍可漫灘。詳見圖7。
應根據黃河下游不同河段河勢可能的變化情況,緊密結合現有的河道整治工程,因地制宜的確定對口丁壩工程的間距和護岸的長度。
六 關于選擇試驗河段的建議
中圖分類號:U492文獻標識碼: A 引言隨著大江大河治理已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小河流防洪問題顯得十分突出,由于防洪基礎設施不足、規劃滯后、河道管理缺位,近些年,其洪災損失已超過大江大河,成為主要表現形式,對此,中央高度關注,2008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要求從2008年開始在全國開展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治理規劃編制工作。水利部高度重視,將其列入了當年的重要工作內容。2008年9月9日,規計司會同水規總院在長沙召開全國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治理規劃編制工作會議,布置全國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治理規劃編制工作。同時,石柱縣納入第一批試點縣開展工作。十二五期間,我縣規劃治理中小河流項目共12條,規劃治理河道長度43公里,已實施完工4條。
一、目前我縣中小河流普遍存在的問題1、河流規劃和前期工作不足
多數中小河流規劃階段基本情況不明,缺乏系統全面的分析,治理目標和任務不明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小城鎮建設步伐的加快,人口增加,社會財富日益聚集,都對防洪保安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前期規劃治理目標和任務已不能滿足河流現實治理和管理的需要。
2、防洪基礎設施薄弱, 河道萎縮嚴重中小河流的特點是源短流急, 洪水暴漲暴落。由于多處中小河流, 特別是河流沿岸的縣城、重要集鎮和糧食生產基地的防洪設施少、標準低, 甚至很多處于不設防狀態, 遇到常遇洪水就可能造成較大洪澇災害。一些中小河流流域水土流失嚴重, 加之不合理的采砂以及攔河設障、向河道傾倒垃圾、違章建筑、亂搭亂建等侵占河道的現象日漸增多, 淤積嚴重,多年又未實施清淤, 致使河道萎縮嚴重, 行洪能力逐步降低, 對所在地區城鄉的防洪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3、分布比較偏遠,地質條件復雜中小河流大多分布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山區、城鎮,交通不便利,對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得不到充分的開展。經濟發展程度不高,治理中小河流的配套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再加上一些中小河流流域地質條件復雜,如泥石流、山體滑坡、喀什特地貌等都嚴重制約了我縣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開展。4、民眾的環保意識不強,河流人為污染嚴重由于現階段民眾受到受教育程度不高的限制,使得整體環保意識不強,民眾的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污水、生活和生產垃圾、農業生產中農藥化肥的使用都是對中小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從已實施完工的鄉鎮場鎮段,特別是集鎮范圍內河段,采用格賓網護腳護坡,一旦洪水過后,整個河段出現“五彩斑斕”的現象,沿河的塑料垃圾口袋全部掛在格賓網上,一片狼藉。5、技術力量薄弱,資金投入不足,管理機制落后長期以來, 中小河流治理缺乏投資機制和渠道, 治理資金嚴重不足, 特別是石柱縣屬國家級貧困縣,財力拮據,配套資金縣財政不能足額到位。后期管護經費和管護人員落實不到位。許多的水利設施的管理水平還是停留在上世紀80年代,水利專業技術力量薄弱,高水平的水利技術隊伍嚴重不足。
6、干支流綜合防洪能力亟待提高中小河流眾多, 控制面積較大。受局部地形氣候條件的影響, 部分地區突發性暴雨洪水產生的機率很高,干支流洪水遭遇概率較大。目前流域防洪體系的建設存在重干流輕支流、重骨干輕配套的問題, 骨干防洪工程若得不到有效保護, 長期受到中小支流的沖刷, 影響其防洪能力。只有在治理好中小河流, 通過控槽固灘, 控制河道主槽的擺動, 才能保證骨干防洪體系安全, 發揮其防洪能力。因此, 通過中小河流的治理, 對其洪水進行有效的控制, 使河流順暢,這不僅能夠起到滯洪、蓄洪的作用, 而且對干流洪水的不利遭遇起到部分減緩作用。7、建管結合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石柱縣屬典型山區縣,河床比降變化大,洪水陡漲陡落,大部分項目主要落在人口密集的集鎮,集鎮可用建設用地很少。結合生態功能,占地面積較大。從項目實施情況看,一是大部分項目征地拆遷賠青工作難度大、推進慢,嚴重影響中小河流治理進展。二是在加上拆遷培青費用需地方資金配套,該縣屬于國家級貧困縣,財政拮據,項目配套資金壓力大。三是治河理念有待進一步創新。工程設計中護岸標準不夠高,綜合防護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四是建設管理不夠規范。水利部門技術力量不足,管理能力薄弱,項目資金使用、質量與安全、檔案管理等還不夠規范。五是建后運行管理薄弱,中小河流日常管理嚴重滯后。同時,河道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內確權劃界難度大。
二、中小河流的治理建議
針對我縣中小河流項目存在的問題,建議:一要繼續抓好項目前期工作。切實搞好項目規劃設計,搞好河道治理與生態建設、城鄉建設、人文景觀等規劃的統籌銜接,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切實發揮中小河流治理的綜合效益。二要積極籌措資金。在加大對上爭引力度的同時,加強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和使用,切實加大地方財政投入,并積極搭建融資平臺,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三要強化建設管理。進一步落實“目標管理、節點控制、督導檢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切實強化節點管理,強化調度督導,強化整改落實,推動全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順利實施和規劃項目如期實現。
1、綜合治理, 統一規劃對于中小河流的治理必須科學論證, 全面規劃。根據防洪保護對象的重要程度, 按照相應規范標準, 給洪水足夠的通道, 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逐步治理最終根治洪澇災害。規劃要針對河流治理開發現狀及存在問題, 按照統一規劃, 綜合治理的原則, 從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 提出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則、任務、治理目標和規劃方案, 選定治理的總體方案及主要布局和實施程序。規劃過程中, 需要注意整體與局部, 上下游, 左右岸, 各地區、各部門的關系; 需要協調近期與遠期的關系;干支流治理、主體工程與配套工程的關系; 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的關系; 河流治理開發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等。必須加強實事求是, 強調重視河流的基本情況的搜集、整理、分析, 充分利用以往規劃治理的成功經驗, 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分批次、分重點地進行有序、有效的規劃治理。2、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結合中小河流防洪存在的主要問題,處理好理順河勢的關系。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從當地的防洪實際出發, 找準需要治理河流的重點河段、關鍵環節與薄弱部位, 采取經濟、適用、有效的措施, 優先解決最突出的問題, 講求治理效益。
3、因地制宜,生態結合
石柱縣屬典型山區縣,河床比降變化大,洪水陡漲陡落,集鎮可用建設用地不是很多。工程設計時考慮了生態功能,但占地面積較大,工程建設地點主要在縣城及重點集鎮,沿河已成建筑較多,征地、拆遷難度大,費用高,工程建設施工難度較大。建議設計單位因根據工程實地實際情況出發,在保證防洪達標的基礎之上,結合規劃適當增加生態景觀。
4、防洪生態,標本兼治
(1)、河堤整修為治標,興建控制性工程為治本,要標本兼治。如我縣的龍河、馬武河、官渡河這樣的山區河流,洪水具有突發性,來去較快。由于兩岸堤防多由砂土筑成,受流速較大洪水沖刷,堤腳極不穩定,堤身易失穩。如我縣剛完成的沙子場鎮河段治理工程中,堤腳設計全埋入設計河床內,護坡腳就被洪水沖毀,對于山區河流,建議堤腳應至少高于設計河床0.5-1.0米范圍內。
(2)、河道工程實行分類治理。擬分城鎮、鄉村兩類按不同模式的進行治理:a、城鎮類,注重人水和諧,以突出生態、親水、景觀為主,工程以植物和適當硬化相結合;b、鄉村類,結合村莊整治、新農村建設,以生態、實用、親水為主,工程以適當硬化和植物護坡相結合;特別是集鎮范圍內河段,采用格賓網護腳護坡,一旦洪水過后,整個河段出現“五彩斑斕”的現象,沿河的塑料垃圾口袋全部掛在格賓網上,一片狼藉。建議對集鎮段采用漿砌石護腳,砼框格生態護坡對山區河流較為實用,既達到美觀效果,又達到防洪作用。
(3)、努力實現生態河道建設與城鎮、新農村建設規劃的有機結合。要把河道工程作為城鎮、農村優美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來建設,要在新農村建設工程中注重生態問題,用科學的態度去實施生態河道建設,真正達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5、加強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建立高水平的水利技術隊伍積極主動的建立能吸引人才的用人機制,為水利科技人才施展才華創造寬松的環境和必要的條件。同時,大力弘揚“獻身、負責、求實”的行業精神,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加大水利專業知識的普及和培訓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水利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培養和選拔一支思想過硬、作風頑強、技術精湛的水利職工隊伍,以適應水利建設發展的需要。6、廣泛發動群眾,廣開投資渠道各級政府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環保意識,調動廣大群眾的參與積極性,組織群眾,遵循“誰受益,誰治理,誰投資”的原則,動員沿河單位和群眾按照統一規劃,對相關河段實施科學治理。廣開投資渠道,增加河道治理資金來源。
7、認真貫徹水利部印發的《中小河流治理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中小河流治理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頒布,對于深入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對于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力度,提升基建財務管理水平,規范中小河流項目的資金使用管理,切實保障中小河流治理項目資金的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促進水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結束語中小河流的治理, 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中小河流的防洪存在的突出問題, 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規劃。從當地的防洪實際出發, 以保護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沿岸城鎮和基礎設施、大中型灌區的防洪安全為目標, 要統籌銜接好中小河流治理與山洪災害防治的關系, 統籌兼顧中小河流治理與河道管理, 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防洪與排澇, 近期與長遠的關系;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既有效防御洪水, 又安排好洪水出路, 要統籌處理好中小河流治理與城鎮發展、河流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關系, 統籌協調好中小河流治理河段與河流下游防洪標準的關系。要因地制宜, 區分輕重緩急, 分期分段開展治理。
參考文獻
[1]、互聯網。探討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2]、邱發模淺談中小河流治理面臨的問題及對策城市建設理論研究 2012(12)
[3]、苑海馥;劉維艷淺談中小河流的綜合治理。吉林水利. 2010(10)
[4]、裘 濤、黃建超、黃邵軍 山區性河道生態型護的運用(中國科技信息2007(10)
[5]、王鵬,白海濱,蔡永鋼,城市河道生態化治理的設計方法《現代農業科技》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