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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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防治信息

篇(1)

中圖分類號:TU2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2)26-0057-03

1 工程概況

無錫新區金融服務區工程建設項目位于無錫市新區中央商務區。建筑用地南北長約430米,東西寬約120米,場地平坦,地理位置與自然條件較為有利于工程建設。該項目由8幢9~18層的商業辦公樓建筑群構成(圖1),總建筑面積約24.6萬m2。地下工程由南北兩個地塊組成,地塊之間有一條人工景觀河分隔,三層地下室建筑面積約8萬m2。

圖1 無錫新區金融服務區效果圖

本項目為創建“江蘇省揚子杯獎”工程,由同濟大學上海科瑞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實行項目管理。

2 大廚房燃氣噪聲控制項目管理

2.1 工程項目管理策劃的內涵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內涵是項目開始至項目完成,通過項目策劃和項目管理控制,以使項目的費用目標、進度目標和質量目標得以實現,由此可見建設工程的項目策劃與實施過程的有效管理是項目建設成功的前提。

2.2 項目管理的復雜性

2.2.1 員工群體行為的復雜性。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們生活條件不斷提高,由此人的追求發生根本的變化,由原來物質的溫飽型追求逐步轉向精神享受型追求,各行業盡管用人制度不斷改革創新,但是用人并非易事。目前社會招工行情表明:人的物質一旦獲得部分滿足,追求精神層面的需求也就比較多了,員工除對工資待遇標準要求高外,對環境保護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尤其是對大廚房噪聲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是打工難,招收好員工更難。

2.2.2 經銷商行為的復雜性。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經濟競爭意識不斷增強,社會道德意識在工程建設領域普遍淡漠,尤其是當代商品經濟下道德顯得突出:經銷商通過各種渠道承接各種設備材料供應業務,唯利是圖往往是他們的本性,“利潤最大化”是他們追求的終極目標,假冒偽劣產品不斷打入市場進入工地,尤其是食堂廚具弄虛作假,直接影響職工就餐質量。

2.3 項目管理的難度

影響工程建設的因素很多,除了技術因素等硬性的因素以外,還包括權力關系、利益關系、人力及工程資源等各種社會軟環境因素,這些突出問題的產生和顯現,暴露出社會建筑工程的復雜性與矛盾性,直接影響工程建設目標控制的實現,增加了項目管理難度。

2.4 工程項目管理人性化

2.4.1 企業是家園,員工是主人。企業是員工賴以生存的家園,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如何使每個員工都能夠明白這個道理,關鍵在于企業能否讓員工感覺到企業的溫暖、企業在員工心目中的地位,這些問題都是人性化管理研究的重點。企業要想留住老員工、吸引新人才,達到穩固的員工梯隊目的,是目前工程項目管理需要解決的迫在眉睫的問題。工程項目管理應從員工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求出發,實施人性化的管理。只有盡可能了解員工的特點,關注員工的需求,才能開發員工的潛能;只有對員工注入人文關懷,在感情的互動中企業才會收到良好成效;只有善待員工,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才能團結和凝聚隊伍。

2.4.2 工程設計人性化。隨著廚房設備智能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廚房設備結構也更趨復雜,操作技術水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加上研制這些設備時沒有充分考慮到廚房的實際工作環境和人體的因素,使得操作時,大廚房燃氣噪聲對人的身體健康帶來傷害。這就迫切需要在廚房設備設計中認真研究,從聲學的角度出發,對廚房設備進行合理的技術改進以提升產品質量,使廚房設備更加人性化,同時改善廚房工作環境,使大廚房工作人員處于最佳的工作狀態,以減少大廚房燃氣噪聲對人體的傷害,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使這種理念在廚房工程設計中得到應用。

2.5 大廚房噪聲控制動態管理的探索

工程項目管理通俗地講就是“管人、管事”,管人的重點首先要管好工程項目各個層面的責任人,用制度來約束權力,最大限度地杜絕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現象。工程項目動態管理中,把人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把人性化與制度化融合起來,把精細化與創新融合起來,才能更全面地利用人、管好人、辦好事,項目管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

的效果。

3 無錫金融服務區廚房燃氣噪聲控制措施

3.1 工作間噪聲的危害

有研究表明,長時間、高強度的噪聲能讓人心煩意亂,使人急躁、易怒。因音量過強而危害人體健康,使人在不同的情況下聽力喪失,影響心臟血管的健康,妨礙人們正常工作。

3.2 廚房主要設施的描述

3.2.1 燃氣設施:組合燃氣灶具、燃氣蒸飯柜、燃氣炒鍋(圖3)。

3.2.2 配套設施:燃氣自動報警器、控制柜、油煙機(圖4)及不銹鋼工作臺。

3.3 燃氣事業發展中的隱患

隨著我國燃氣事業的發展,各地的燃氣供氣規模、氣源類型、各種燃氣設施都在不斷增加,具有多種燃氣源成分及比例不斷變化,燃氣設備工作時產生較強噪聲。廚房間燃氣設備長時間工作,大容量密閉燃氣設備會產生較大的燃燒噪聲及燃燒振蕩,加上其他金屬設備工作時發出的噪聲和振蕩,給工作人員造成很大的心理負擔和精神壓力。因此,廚房燃氣設備及其他金屬設備在設計上對噪聲與振蕩問題應予改造,減少噪聲與噪聲之間、設備與設備之間產生共震現象,并保證燃氣輸出流量與整機系統相匹配,從根本上消除噪聲對人體健康

的影響。

圖4

3.4 廚房間主要噪聲源的產生

噪聲是由不同頻率、不同強度的聲音無規律地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

機械噪聲是由風機轉動時葉輪、殼體產生振動引起的;當流動氣體(燃氣、空氣、煙氣)中出現渦流,壓力產生突變,流動切面或方向產生突變而引起氣流擾動(產生壓力波),均會產生空氣動力性噪聲;水在加熱過程中若局部汽化出現相變,使流動狀態發生振動性變化會引發熱交換噪聲;振蕩燃燒所引起的噪聲影響最大,它是由于燃燒放熱引起激振而產生的;廚房內油煙排風機噪聲均大;普通金屬工作臺多人同時工作時,噪聲較大;鋁合金門窗安裝質量差、材質剛度不夠,廚房內噪聲過大就產生振蕩而發出噪聲;廚房間硬質隔墻、樓板等硬質材料回音大,加大噪聲;廚房內其他金屬設備質量差,金屬板太薄,結構不合理,容易產生共震現象,加大噪聲。

3.5 廚房間主要噪聲的消除和控制

提高風機裝配的精確度,消除不平衡性運轉;改變噴嘴形狀,減少噪聲的產生;減少燃燒器熱負荷,合理選擇燃燒器數目,使燃燒器穩定工作,可以降低噪聲功率;噴嘴設計加工合理,噴嘴的徑長比一般取1∶2、噴嘴收縮角度取60度,加工時保證加工精度及光潔度,將大大減少噪聲;合理設計配氣管,保證氣流通暢,不會引發因氣流擾動而產生噪聲;廚房工作臺必須達到食品級要求,結構合理、穩定,噪聲最小;鋁合金門窗材質剛度符合設計要求,加工、安裝質量要達到規定標準,防止噪聲過大引起振蕩;廚房間裝飾應選用松軟、吸音力強的材料,控制噪聲增大;廚房內其他金屬設備嚴格控制質量,金屬板的厚度要達到設計要求,結構要合理,不容易產生共震現象;燃氣炒鍋應移位到廚房的邊側,用聲屏障(一般由隔聲材料和吸聲材料組合而成)將燃氣炒鍋與廚房主要燃氣設備分離開,遮擋噪聲的傳播。

篇(2)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0-0118-02

一、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現狀

(一)命令—控制制度執行無保障

命令—控制手段是世界公認的、比較有效的、且應用最廣泛的污染控制手段。這種模式強化行政監管機構的權力和執行手段,賦予行政機構強有力的執行權和處罰權,主要通過設定綜合性或單行的環境標準、制定環境規劃、高效的行政處罰、多樣化的行政強制執行手段、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檢查和限期治理、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預案等方法實施。

中國在采用命令—控制手段防治大氣污染時,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該制度的執行上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環保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不夠。中國環保機關在財政和人事安排上都受制于地方政府,而各地空氣污染大戶往往也是地方政府的利稅大戶,有些本身就是國有企業,實施處罰的主體和被處罰的對象都歸屬于政府,這使得環保行政機關在嚴格執行空氣質量標準上處于兩難境地;二是環保行政機關處罰所依據的環境標準不能滿足環境質量的要求。與國際標準相比,中國目前有不少環境質量標準比較滯后。以空氣質量標準為例,中國在新制定的空氣環境質量標準中增加了PM2.5的數據,但是與其配套的監測方法標準、規范卻無法滿足需要,由于缺乏儀器適用性檢測技術要求,中國在規范PM2.5的監測工作方面存在很大的紕漏。目前中國還沒有針對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的相關標準[1] ;三是缺乏對環境行政機關的監督制度。大氣污染防治涉及到企業、政府和公眾的利益博弈,作為監管者同樣具有“經濟人”的特性,同樣會“權力尋租”或為“機構俘獲”,需要建立廣泛的環境行政監督制約制度,在環境行政機關怠于履行職責時,由監督機關督促其履行職責。中國的環境行政機關一方面權力配置不夠,影響了其職責的發揮,另一方面,也有行政不作為。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例,中國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第5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大氣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大氣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這里并沒有明確將政府機關列為監督的對象 [2]。

(二)市場誘導制度不夠健全

命令控制手段作為一種最早和應用最廣泛的防治手段,在長期的適用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弊端。最典型的是由于其強制性,無法激發出被監管者的積極性,不考慮污染防治成本的個體差異,實行統一的環境標準,造成防治成本高的污染者盡量逃避監管,與監管者“躲貓貓”,而對防治成本低的污染者也缺乏激勵。尤其是在中國以GDP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模式中,對環境與經濟的博弈,政府傾向于經濟優先,但環境污染又不得不治理,折中的結果是實行較低的環境標準,污染成本要遠遠小于預防成本,造成企事業單位寧可繳納排污費和罰款,也不進行環境預防治理。

(三)公眾無法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制度嚴重不足

在環境治理領域中,既可能出現政府失靈,也可能出現市場失靈。市場經濟人利益最大化的本性會造成監管者為被監管者“俘獲”,出現權力尋租,而環境污染的形成本身就是市場失靈造成的,因此,對污染治理,需要獨立于政府、市場的第三方參與。第三方主體因其公益性、獨立性、草根性而避免了政府的權力尋租,因其特定的維護環境公益的宗旨和目標、成員的專業性和敬業精神避免了市場的盲目性和自利性。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公眾參與的典型規定是“任何人和單位”都有權對污染大氣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但卻沒有具體的法律規范規制檢舉和控告的對象、程序等實施條款,導致該條規定成為無法實施的空中樓閣。比如,公眾參與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是獲得充分的環境信息,但在實踐中,政府不公布甚至拒絕公布環境信息很常見。2012年11月,北京市志愿者由于無法獲得廣州市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境信息而廣州市環保局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3]。

二、歐美發達國家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一)實行嚴刑峻法

歐美大氣污染防治法最典型的特征是對大氣污染防治實行嚴格的管制措施。以PM2.5為例,中國的是年均35μg/m3,美國原執行的是年均15μg/m3,但美國聯邦環保局在2012年12月,進一步降低該標準為 12μg/m3。美國還不斷修訂工業鍋爐、焚化爐和水泥窯等污染設施需要達到的清潔空氣標準,以及工業鍋爐最大可行控制技術標準等,以切實實現空氣質量標準。在執法上,歐美對大氣污染實行刑事處罰、禁令、高額罰金等制度,處罰對象極其廣泛,被懲罰的對象小到個人,大到巨型跨國公司,乃至市縣、州政府甚至聯邦政府,都可能受到美國環保部門或者司法部門的巨額罰款。如2011年3月,根據《清潔空氣法》、《資源保護和回收法》以及《綜合環境反應法》等,美國政府向通用汽車公司罰款5 100萬美元。而中國的大氣污染事故很少有受到重罰的,以2009年福建仙游血鉛污染案造成多達203人血鉛超標的情況下,罰金總額也才2 750萬元人民幣[4]。

(二)采取多種市場手段

美國的排污權交易制度最早就是在空氣污染防治領域實施的。20世紀70年代美國為控制酸雨、降低空氣污染又不影響發展經濟,首創了泡泡政策、容量結余、銀行儲備、排放抵銷等,取得了良好的制度績效,成為各國爭相借鑒的典范。排污權交易可以提高污染防治資源的使用效率,給由于技術改進等方法而超量減排的廠商以出售剩余的排污權的激勵,而治理污染成本較高的企業,也可以通過從市場上購買排污權指標達到降低污染排放的目標。歐盟為減緩全球氣候變暖而實行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是另一個經實踐證明比較成功的環境經濟法律制度,該制度的原理正是借鑒了排污權交易制度。除此以外,歐美還廣泛實行種類繁多、功能各異的空氣污染稅,通過市場價格杠桿控制污染的排放。

(三)公眾普遍能夠參與大氣污染防治

首先,歐美立法賦予公眾有大氣環境治理的參與權,如美國《清潔空氣法》建立了“公民訴訟”制度,賦予任何公民可以就空氣污染向任何“人”,包括廠商、州縣、聯邦政府等的權利;歐盟制定的《奧爾胡斯公約》(《在環境問題上獲得信息、公眾參與和訴諸法律的公約》)明確賦予各國民眾與NGO團體對未履行公約的政府機構可提出控訴;其次,實行廣泛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以保證公眾能夠獲得環境監管所需要的信息。美國有《信息公開法》、《國家環境政策法》、《行政程序法》等;歐盟頒布了《情報開放指令》、德國有《環境信息法》、英國有《信息公開法》等。再次,歐美國家政府支持和發展了數量龐大的環境NGO,這些環境團體以其專業性強、組織周密、財力雄厚等優勢,成為公眾參與的主力軍。

三、完善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建議

(一)完善中國大氣污染防治的行政監管手段

在中國這樣一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市場程度差異很大的發展中國家,對大氣污染的基本防治手段仍然是行政監管,應該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監管制度和方法,實行大氣污染防治的嚴刑峻法。一是加重大氣污染的處罰力度。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對污染者實行重罰,迫使污染者不敢違法,從思想上主動杜絕靠污染轉嫁和降低成本的苗頭;二是實行多樣化的行政監管方法。不斷完善現場檢查、限期治理、環境標準、行政指導、環境監測、突發性大氣污染應急處理等命令—控制手段,不斷優化和提高監管指標水平,完善監管配套技術法規;三是加大監督力度。把負有大氣污染防治職責官員的履責情況同其職位變動掛鉤,實行嚴格的環境行政監管問責制,對行政不作為和不當作為的官員要依法追究其瀆職等法律責任。

(二)注重構建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的市場誘導手段

市場誘導手段是大氣污染防治行政監管的重要補充,要不斷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市場機制,引誘大氣污染企事業單位主動積極地預防和治理大氣污染。一是構建廣泛的大氣污染稅費制度,逐步建立主要污染氣體稅收制度,如二氧化硫稅,二氧化碳稅等;二是不斷完善大氣污染排污收費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在大氣污染總量控制的基礎上,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大氣污染產權市場交易制度;三是構建和完善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綠色信貸制度、綠色消費制度、環境保險制度、綠色產品制度、綠色證券制度等。

(三)強化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制度建設

一是強化空氣環境信息公開。應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可采取在環保部門網站主動公示,接受公民申請告知,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公布等多種方式環境信息。除了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外,相關環境信息都應該依法公開;二是支持和促進環境NGO的設立和發展。特別是降低和簡化環境草根社團登記的條件和程序,完善環境NGO的組織建設,形成民主決策的體制和機制,強化其公益性、專業性;三是構建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中國已經在2012年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中宣告建立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但對于哪些組織和機關享有環境公益訴權還沒有明確,需要相應的配套制度予以完善。

參考文獻:

[1] 郄建榮.PM2.5監測方法標準規范欠缺 環保部擬發6項新標[EB/OL].http:///fzdt/newshtml/fzjd/20121112125311.

htm,2012-11-12.

篇(3)

我國工業發展速度非常快,工業的發展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積極作用方面主要促進了我國社會經濟的增長,消極作用方面主要使大氣造成了極大的污染。因此,我國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國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比如資金投入不足、能源消費結構不具合理性等。鑒于此,本課題對“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進行分析與探究具有較為深遠的意義。

一、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分析

現狀下,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還存在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大方面:其一為資金投入不足;其二為能源消費結構不具合理性;其三為監督管理力度不足。具體表現為:

1.資金投入不足

大氣污染防治絕對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需要有充足的資金投入作為防治工作的保障依據。然而,現狀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所存在的問題卻是資金投入不足。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方面,沒有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相關的規范制定加以構建,從而使該項工作無據可依。另一方面,在環境保護方面投入不足,沒有充足的資金作保障,便無法購置該項工作所需的設施設備,進一步弱化了防治工作的作用價值。

2.能源消費結構不具合理性

現狀下,我國工業在能源消費結構方面呈現不具合理性的問題。與發達國家比較起來,在能源利用率方面,我國水平還是較低的。并且在煤炭消費方面存在浪費的現象,煤炭消費不合理現象非常嚴重。在煤炭消費量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情況下,便會大氣污染程度加大,進一步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困難程度。

3.監督管理力度不足

要想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強化,做好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顯得極為重要。然而現狀下,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卻存在監督管理力度不足的情況。主要表現為監督管理手段較為單一,技術不能與時俱進,沒有有效的應急監測能力,從而導致在污染糾紛以及污染事故的處理方面表現的較為薄弱,所作出的決策也不具規范性及科學性。

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有效對策探究

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所存在的問題,便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對策。只有在充分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所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才能夠順利開展,并使該項工作的價值作用充分有效地發揮出來。筆者認為,需要從多方面進行完善,具體內容如下:

1.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投入充足的資金

大氣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化的工作,要想使這些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便需要制定相關的工作規范,與此同時購置充足的能夠滿足防治工作的設施設備等。滿足以上條件均離不開資金的投入。因此,相關部門便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投入充足的資金,以此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能夠得到順利開展。

2.重點防治工業污染,做好清潔生產工作

大氣污染主要的發源地為工業生產,因此為了大氣污染能夠得到有效防止,便需要做好工業污染的重點防治工作,做到節能減排,合理控制煤炭等工業所需品的排放量。與此同時,做好清潔生產方面的工作,增強清潔工人環境保護意識,改善工人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進一步發揮出清潔生產工作模式的作用。

3.做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做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有利于改善城市大氣環境的質量。因此,便需要針對城市的現狀及特點,開展區域性污染防治工作,規范污染物排放指標,制定污染物總量控制的有效方法,使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實現最大限度的降低。與此同時,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工程方面的建設工作,以此為我國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提升提供保障依據。

4.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

一方面,需要對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以此使該項工作的開展能夠有據可依。現狀下,對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但是這些法律法規體系的監管力度還不夠充足。因此,在另一方面,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提高管理人員整體素質,使管理人員從根本上認識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全身性投入監督管理工作中,并剛才去全過程總量控制的策略對大氣污染源進行檢測,以此使區域大氣環境的總量以及容量均符合相關標準。除此之外,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當中,還需要對合理、科學的經濟手段加以利用。基于大氣資源有償使用的條件下,對大氣環境容量核定工作進行強化,以此使排污許可證制度能夠實現有效推行。并且,需要以有償使用的環境容量為依據,做好排污費用的征收工作;以治理成本為依據,對排污費的征收價格標準加以明確,進一步使污染制造業主體部門能夠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節能減排。

三、結語

通過本課題的探究,認識到現狀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還面臨諸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的存在,便需要采取及時有效的解決對策,比如投入充足的資金、做好清潔生產工作、做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并對監督管理進行強化等。除此之外,筆者認為,還應該實事求是,結合城市所在地的大氣污染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策略,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進一步為生態環境的保護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黃兆勝.杜高新.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1,04:49-52.

篇(4)

近年來,全縣上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開展生態縣建設,先后實施兩輪“811”環境保護行動,認真落實節能減排各項政策措施,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過嚴格環境準入制度、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強化環境監督管理等措施,取得明顯成效。在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總量劇增的情況下,全縣二氧化硫減排已基本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十一五”減排目標,大氣環境常規因子質量狀況穩定,SO2、NO2、PM10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縣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階段,“十二五”期間SO2、NOx、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增量和能耗增長較快。此外,機動車保有量迅速增長,機動車尾氣污染日益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城鄉餐飲油煙、建筑施工揚塵也都不斷地向大氣排放各類污染物。

上述這些問題影響群眾的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及時開展清潔空氣行動,全面整治大氣環境污染,讓人民群眾呼吸到清潔的空氣,是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群眾健康的迫切需要,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適應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加快推進全縣環境質量改善的必然選擇。必須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清潔空氣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明確要求,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力爭盡早取得成效,努力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一三四八”戰略,以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為目的,以全面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為抓手,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為保障,以健全大氣復合污染監測與預警體系為支撐,全面加強聯防聯控,全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區域協同控制轉變,為建設生態文明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方針

——統籌協調,聯防聯控。著力增強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合力,加快建立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統籌考慮城區和農村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治理固定源和移動源、高架源和低架源,聯合控制常規污染因子和特種污染因子;充分調動公共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積極性,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根據實際情況,分清主次矛盾,緊緊抓住重點,先主要后次要,先重點后一般,分階段推進竹木加工、玩具制造、造紙、醫藥制造、食品加工等行業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統分結合,梯度推進。堅持屬地管理與區域聯運相結合,先行試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按照全縣統一要求和統一部署,發揮各鄉鎮(管理區)各有關部門的主觀能動性,全力推進大氣污染整治各項工作。考慮到各行業的大氣污染現狀、行業企業規模大小的異同,對各類大氣污染源采取各自相應的治理對策,準確把握梯度推進的方式和節奏。

三、主要目標和實施階段

(一)主要目標

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力爭到2015年,區域大氣環境管理機制基本形成,全縣大氣污染防治能力明顯增強,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所下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全面完成國家及省、市下達的“十二五”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竹木加工、玩具制造、造紙、醫藥制造、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實現排氣口與廠界雙達標。

——建成覆蓋全縣的機動車尾氣監測監管體系,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城區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50%以上。

——城區餐飲業油煙規范達標排放,并建立監督管理制度;城區所有施工工地現場(包括建筑工地、房屋拆遷工地、土地整理工地等)達到揚塵控制要求。

——基本杜絕沿路沿河沿庫區秸稈野外焚燒現象;確保全縣新增“煙塵控制區”面積劃定科學合理,與城市化擴建同步進行;確保80%以上礦山創建綠色礦山。

——全縣森林覆蓋率穩定在77%以上,林木蓄積量達到760萬立方米以上,力爭林木綠化率達到79%以上。

——全縣大氣復合污染監測和預警體系建成投運,環境空氣質量評價體系逐步完善。

——全縣空氣質量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縣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保持現有良好大氣狀況。

(二)實施階段

清潔空氣行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去年為啟動階段。初步建立區域大氣環境管理與協調機制;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調查研究,確定重點整治目標,編制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明年為推進階段。全面開展工業、交通物流、城市、農村等領域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啟動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監測體系建設,逐步完善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到今年,全縣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進一步健全,大氣環境污染防治能力進一步增強,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現有優良水平。

第三階段:明年—2015年為深化階段。鞏固和深化工業、交通物流、城市、農村等領域的污染治理成果,確保到2015年全面完成國家及省、市下達的“十二五”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縣重點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區域保持在現有良好水平,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提高,充分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群眾身體健康。

四、主要任務

(一)實施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1.充分結合“飛地”麗景民族工業園建設規劃,合理優化城區工業布局。加強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結合“飛地”建設發展,通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合理布局,提升縣域大氣環境質量。對城區大氣污染嚴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高污染企業加大整治和淘汰力度。同時,嚴格限制在城區及其近郊建設各類廢氣高排放企業。

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排放標準,在城區及其近郊工業爐窯及其他工業煙塵污染源宣傳推廣采用布袋除塵等高效除塵技術,提高除塵效率。

2.加強閥門、不銹鋼等行業大氣污染整治。今年底前鋼鐵(含冷軋、鍛造、鑄造)企業全面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并投運。鼓勵企業采用清潔能源,到2015年,使企業生產設備排放的粉塵及無組織排放的粉塵達到相應國家標準。

3.推進有機廢氣污染控制。有機廢氣排放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減少有機溶劑使用量,加快竹木加工等行業水性樹脂、水性漆的推廣應用;加強對有機廢氣的收集,增強廢氣凈化效果,做到排氣筒排放濃度和廠界濃度雙達標。

4.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及省、市各級要求按期淘汰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落后設備。關閉石灰窯土窯和不符合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采石生產企業,嚴格限制工藝落后的生產稀釋劑、涂料、黏合劑等的小化工企業和污染嚴重的鑄造沖天爐、單段煤氣發生爐的生產工藝及設備準入。

(二)實施綠色交通物流工程

1.實施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各地要繼續按照環境保護部《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規定》,實施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并逐步對“黃標車”實行區域限行,加速“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淘汰進程。

2.加快建設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的檢測方法及時間要求,建設完善機動車排氣檢測制度。各檢測機構應依法取得委托證書和計量認證資質,并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與檢測方法進行檢測,我縣環保部門依法對檢測機構實行日常監督管理。

3.加快油氣回收工作進程。遵循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對縣域內現有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開展油氣綜合治理,新建加油站、儲油庫必須按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建設。全縣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排放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4.構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統。在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建設以城區為核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統,完善區域交通網絡。推進交通管理現代化建設,合理分配交通流,保障道路安全暢通,減少因道路擁堵造成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鼓勵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汽車。

5.發展“綠色”物流。加強對物流貨物裝卸、物料堆場、化工原料儲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關的粉塵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強化對低速貨車和非道路機械的環境管理,督促物流企業建立符合綠色環保標準要求的貨物運輸車隊,規范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制度,努力減少因交通運輸及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

(三)實施城市“藍天工程”

1.推行清潔能源。全面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在城區大力推行以清潔能源替代燃煤鍋爐,逐步淘汰效率低下的燃煤小鍋爐和爐灶。到2015年,城區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50%以上。

2.防治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規定。確保城區所有施工工地現場(包括建筑工地、房屋拆遷工地、土地整理工地等)達到揚塵控制要求。

3.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城區餐飲業油煙規范達標排放,并建立監督管理制度,確保餐飲業油煙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

4.整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廢氣。采取適當方式對工業企業污水治理設施和城鎮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惡臭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鼓勵回收利用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沼氣,禁止直接排空。逐步開展垃圾填埋場廢氣治理,采取氣體導排、處理、利用和除臭等措施,實現達標排放。加強垃圾焚燒設施的廢氣治理設施建設,確保廢氣治理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5.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揚塵。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提高綠化水平,減少城區和城鄉結合部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改造的投入,逐步改造低質材料路面,減少城市道路揚塵。對綠化帶高于路面的道路,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沖刷泥土流入路面,造成路面揚塵。積極推行城鄉一體的道路路面保潔制度,有效控制道路揚塵。

(四)實施農村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1.鼓勵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現秸稈的資源化、商品化,促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農民增收。力爭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稈還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基本杜絕沿路沿河沿庫區秸稈野外焚燒現象。

2.加強煙塵控制。繼續開展“煙塵控制區”建設,城郊結合部,高速公路以及國道、省道兩側至第一山脊處范圍內的區域全面創建“煙塵控制區”。各類爐窯灶排放的煙塵、粉塵和林格曼黑度均應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到2015年,確保新增“煙塵控制區”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同步進行,合理部署。

3.防治礦山開采污染。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程,努力減輕礦山開發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嚴格控制礦山開采、加工作業、廢棄物堆放、礦石裝運過程中的粉塵排放。粉塵無組織排放濃度應符合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相關要求。到2015年,全縣符合創建條件的生產礦山80%以上要建成綠色礦山。

4.大力實施森林碳匯工程。加快綠化造林,大力開展中幼林撫育,實施闊葉化改造和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加快村莊綠化步伐,著力提高森林質量,不斷增強森林碳匯功能。到2015年,全縣森林覆蓋率穩定在77%以上,林木蓄積量達到760萬立方米以上,城市林木綠化率達到79%以上。

(五)建設大氣復合污染監測與評價體系

1.建設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網絡。按照合理布局、科學配置、統一規范、資源共享的原則,在現有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和氣象監測系統的基礎上,優化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位,選擇性增加大氣臭氧、細顆粒物、一氧化碳、有機污染物、大氣能見度和灰霾等監測設備。到2015年,按要求完成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監測體系建設,監測信息實現互通和共享。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監測水平。加強對大氣特殊污染因子的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掌握大氣污染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等特殊污染因子,為污染治理、事故處置及制定恢復措施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利用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網絡,深入研究區域大氣復合污染及其傳輸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把臭氧、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毒有害廢氣等因子逐步納入城市空氣質量評價范圍,使空氣質量評價結果能夠更加客觀地反映大氣環境質量狀況。

4.逐步開展低能見度和灰霾等天氣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建立區域大氣能見度、灰霾天氣監測、預報、預警體系,依托大氣環境質量、氣象信息等系統有關信息,服務廣大公眾。逐步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動態調控不利氣象條件生成區域的社會生產和區域交通等活動,盡可能降低低能見度和灰霾天氣的危害性。防范突發性大氣污染事件,對突發性大氣污染事件實行統一指導、分級響應,協調處理突發大氣環境應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創新機制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自治縣清潔空氣行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實施全縣清潔空氣行動,與周邊縣市共同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設。環保、發改、經貿、科技、公安、財政、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農業、林業、衛生、工商、質監、氣象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實責任,強化考核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明確任務,完善措施,抓好落實。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健全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

強化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根據國家及省、市要求,“十二五”適時增加總量控制指標,拓展總量控制范圍。根據國家和省、市的總量控制要求,結合我縣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和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制定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并通過排污許可證將總量控制指標分解下達到轄區內排污單位。排污單位必須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和其他排放條件排放污染物。有大氣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的排污單位,必須按期完成減排任務。

(四)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控制

從空間環境準入、總量環境準入、項目環境準入入手,完善環境準入的決策評價機制,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嚴格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管理,加強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督,從源頭預防大氣污染。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建設。加強高耗能、重污染項目的審批管理。

(五)嚴格執行相關法規標準,強化環境執法監管

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相關大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進一步強化重點污染源的日常監管,加強大氣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提高大氣污染重點企業在飛行監測中的比重和頻次。繼續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責任制,并將處罰信息納入信用評價體系,作為企業資信評價的重要依據。鼓勵社會各界依法有序參與和監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六)加快推廣污染防治先進技術

篇(5)

《條例(草案)》說明中提到,現行《北京市辦法》(簡稱《實施辦法》),自2001年實施以來,為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本市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口數量快速增長的情況下,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不斷下降,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但居高不下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及不利的地理氣象條件、周邊地區區域傳輸等,使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2013年國家實施了新的空氣質量標準,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與新標準相比,本市有5項污染物超過標準,其中PM2.5超標一倍多,與國家首都、宜居城市的地位存在很大差距。采取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已成各界共識。特別是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十條”),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要求,本市也及時制定了《北京市2013年—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以更大力度推動大氣治理工作。

《條例(草案)》說明中指出,目前,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了以治理PM2.5為重點的新階段,在人口和機動車數量持續高位增長、工地開復工面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大氣污染治理難度不斷增加,并已成制約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現行《實施辦法》的相關制度措施卻難以滿足新階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產業結構調整尚未與大氣污染防治有效結合、機動車污染防治制度滯后等。因此,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完善上述制度。

另一方面,《實施辦法》所依據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訂中,短期內不能出臺,且國家法針對的是全國情況。鑒于此,本市迫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對獨立的地方大氣污染防治立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問題。所以,有必要制定新的地方法規《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替代現行的《北京市實施辦法》。

立法的主要思路

《條例(草案)》說明中指出,要著重構建政府主導、排污單位具體實施、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在制度構建上,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為主線,以控制PM2.5污染為重點,將大氣污染防治同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機結合,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頭治理轉變,由濃度控制為主向濃度與總量控制并重轉變,由注重企業治理向企業治理與區域、行業治理并重轉變。特別是近期“國十條”的出臺,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制定,涉及許多新的政策措施。在立法條款的設計上,《條例(草案)》充分考慮了與國家相關政策措施的對接,力求使本市的大氣條例更具操作性,為大氣環境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次立法過程中,《條例(草案) 》著重從可操作性上把握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把握大氣污染的形成原因、對應措施、治理目標的關系;二是理清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政府、企業、民眾、第三方機構之間的法律關系:三是注意對相關制度進行綜合考量,爭取做到目標科學、結構合理、內容適當、效果可控;四是理清社會關系和技術手段的關系,通過規范社會關系,促進技術手段的進步和使用。

立法的重點和亮點

《條例(草案)》共八章96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構建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體系,明確了政府、企業、社會主體相互關系。政府負總責,制定環境質量和污染減排的目標、政策和標準,明確不同部門的管理職責,對企業行為進行監管。企業和社會主體承擔減排主體責任,負有減排義務,采取各種污染減排措施,落實減排任務。社會主體有義務保護大氣環境,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減少向大氣排放污染物。

二是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條例(草案)》明確提出對主要污染物實行總量控制,并規定了總量控制的主要制度和措施。一是確定總量控制的基本內容和原則。對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和機動車數量實施總量控制。二是核定企業排放總量,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三是明確總量指標來源渠道,確定排污交易制度。規定已建成項目通過環保部門核定取得,新建項目可通過市場購買或企業自身減排取得。四是實施建設項目總量控制前置審批制度。規定新建項目的總量指標取得辦法由環保部門制定,改建、擴建項目的總量指標必須在環評審批前取得。同時規定環保部門審批環評文件時,必須遵循減量替代原則,即企業取得的指標量大于實際排放量。五是實施區域限批制度。對未完成總量控制任務的區域和行業暫停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三是針對不同污染物來源,設定相對應的控制措施。針對固定污染源的特點,規定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工業布局。一是工業企業集中治理。《條例(草案)》規定,新建工業項目應按照規劃進入相應的工業園區。二是控制燃煤總量,消減燃煤總量。繼續規定對燃煤實行總量控制,通過劃定和嚴格管理禁止使用燃煤區,調整優化能源結構等手段控制燃煤增量,減少現有燃煤存量。三是逐步淘汰高污染企業。規定制定高污染行業調整、工藝和設備淘汰名錄時,應綜合考慮城市功能定位和本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

針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特征,加強對使用行為的監管。一是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二是對石化和加油站等企業和單位,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和揮發。三是著重強調了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輔材料的使用情況的記錄。

針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特點,實行從生產到報廢全過程監管。一是把好新車準入關,明確汽車生產廠商對新車的質量保證責任。規定了汽車生產廠家在本市銷售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新車準入的環境保護標準,并保證在規定的耐久性期限內穩定達標,對不能達標的,取消其在本市的銷售資格。二是確保在用車達標排放,規范定期檢測等行為。明確了機動車檢測機構、機動車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定期檢測中應承擔的義務、遵守的規范。三是減少高排放車輛,淘汰老舊機動車。規定對超標排放、不符合在用車強制性規定的車輛,應當依法強制報廢。四是增加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規定。規定了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控制制度。

針對揚塵污染特征,實施行為控制。一是明確揚塵控制范圍,將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河道整治及建筑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運輸等活動均納入控制范圍。二是細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來源,分別明確了各類產生揚塵的活動應當采取的措施。三是明確建設單位在防治揚塵污染中的責任,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工程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防治揚塵污染的責任。

四是完善監測技術體系。環保部門負責統一監測、大氣環境質量狀況。排污企業必須自行監測,排放量大的企業還必須安裝在線監測并自行污染物監測信息。環保部門組織監測網絡進行監測,并公開監督監測的數據信息。

《條例(草案)》分三種情況分別加大處罰力度;一是針對現行規定罰款額度過低的問題,對上位法沒有規定的行為,提高了罰款額度,最高可罰50萬。二是對需要立即停止排污的,規定了查封排污設施的措施。三是對屢犯不改的情形,規定了加倍處罰制度。

《條例(草案)》說明中說,《條例(草案)》與現行實施辦法相比,理念有所轉變,制度有所創新,更加符合本市新階段大氣污染防治的實際需要:一是針對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的現狀,設置總量控制專章,明確了對機動車數量和燃煤總量進行控制。二是針對顆粒物污染突出的實際,細化機動車污染防治規定,增加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的防治內容,專章設置“污染物揚塵污染”。三是針對違法成本普遍偏低的現實情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處罰額度,增加加倍處罰、查封等措施。

市人大常委會提出

十方面意見和建議

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認為,《條例(草案)》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為主線,將大氣污染防治同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機結合,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頭治理轉變,重點規定了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并針對燃煤、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工地揚塵等不同污染源,設定了相應控制措施。《條例(草案)》基本成熟,突出了首都特色,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見和建議:

一是關于基本原則。市人大常委會認為,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必須兩者兼顧,如不能兼顧,應明確環境保護優先的發展原則。此外,部分專家提出,應當增加“污染者擔責”和“公眾參與”的原則。在防治方法上,應對污染物排放實施從源頭到末端全過程控制。

二是關于政府職責。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本市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老舊機動車淘汰等,均需要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加大財政投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應當在法規中增加保障財政投入的內容。

三是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使環評制度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切實發揮作用,確保建設項目符合本市大氣環境要求,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明確環境影響評價作為其他行政許可前置條件的法律地位,增強其制度剛性。

四是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了保護居民身體健康,應對重污染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本市應加強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制定應急預案,增加土石方作業和露天停工等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完善應急預警和應急管理相關內容。

五是關于總量控制。市人大常委會認為,要對主要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是本市實現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應對相關內容予以完善,增強可操作性。在調研中,部分專家學者提出,應明確實施總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種類。有專家學者還提出,總量控制制度作為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基本制度,其具體目標、要求和排放總量指標取得途徑,應向社會公開,并應明確逐年減少排放總量的要求。

六是關于防治固定源產生的大氣污染。建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制度是本市調整能源結構、減少燃煤總量的重要措施。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1-2015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等規定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可通過法規予以進一步規范和固化。《條例(草案)》規定了本市綜合考慮城市功能定位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對高污染行業進行調整。市政府相關部門建議,調整的高污染行業范圍應與國務院有關文件相協調,增加禁止新增煉焦和有色金屬冶煉項目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對產生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大氣環境的原料和產品進行源頭控制,可降低末端監管的成本,有利于促進企業達標排放,應充實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的相關內容。

七是關于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調研中有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專家提出,《條例(草案)》規定的機動車數量調控政策,應當單列一條。同時,調研中還發現,本市目前仍有1.9萬輛在用高排放黃標車。據測算,每輛黃標車的排放量相當于14輛達到國IV排放標準機動車的排污總和。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落實國務院統一部署,應在條例中明確本市將限制高排放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規定。

篇(6)

一.問題的引入

近年來,由于空氣質量惡化,武漢市霧霾現象頻頻發生,整座城市煙霧繚繞,灰蒙蒙一片,已經到了“不戴口罩不敢出門”的地步,人們調侃稱其為“人間的天堂”。這種霧霾主要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這三項組成,前兩者為氣態污染物,最后一項顆粒物才是加重霧霾天氣污染的罪魁禍首,它們與霧氣結合在一起,讓天空瞬間變得陰沉灰暗。顆粒物的英文縮寫為PM,人們常說的PM2.5監測指標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吸入肺顆粒物,這種粒徑在2.5微米以下的細微顆粒物,直徑相當于人類頭發的十分之一大小,不易被阻擋,被吸入人體后會直接進入支氣管,干擾肺部的氣體交換,引發包括哮喘、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1]。氣象專家和醫學專家認為,由細顆粒物造成的陰霾天氣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比沙塵暴更甚,PM2.5由于能夠直接通過支氣管進入肺部,因此嚴重威脅人類身心健康。由武漢市霧霾天氣可見,城市大氣污染已經日漸加劇,當前城市大氣問題已經成為一個不可逃避的問題,并成為各級政府社會管理的首要任務。因此保護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污染,是政府面臨的重中之重的任務。為了解決大氣污染問題人們必須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而諸措施中法律規制則尤為重要,因為法律是規范人行為最強有力的保證。因此本文旨在探討如何從法律制度為防治大氣污染構建一個合理的框架,希望能為解決大氣污染提供一些幫助。

二.我國“霧霾天氣”的現實狀況分析

2013年年初,我國中東部的大部分地區被霧霾籠罩。截至14日零時,在全國74個監測城市中,有33個城市的部分監測站點,檢測數據都超過了300,這意味著這些城市的空氣質量,已經達到了嚴重污染。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較高水平;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總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趨勢;全國形成華中、西南、華東、華南多個酸雨區,以華中酸雨區為重。現今我國的霧霾天似乎已經成了一種“常態”,2013年2月28日,北京出現霧霾沙塵天氣,并伴有大風,空氣質量下降,污染嚴重。北京市環保局官方微博:沙塵暴已全面影響北京,首要污染物為PM10。2013年11月6日,介于杭州市霧霾天氣持續不散,杭州市氣象局、杭州市環保局共同舉辦了媒體見面會,了兩組數據:今年1-10月,共有304天,但是霧霾天數占到了209天,霧霾天數數值超過了總天數的三分之二;根據新的空氣質量標準,1-10月,杭州空氣達到合格線的,只有198天,超過三分之一的天數不合格。2013年12月5日,上海黃浦江兩岸大霧彌漫,當日上海市氣象臺今年入冬以來首個大霧橙色預警。此時針對這場波及幾乎整個中東部地區,覆蓋了我國人口最密集地區的大霧霾,中央氣象臺已經連著7天了霧和霾的雙預警了。包括最近幾天武漢市出現的連續霧霾天氣,已經引發了各種咳喘類疾病。可見霧霾天在我國已經屢見不鮮并給人體帶來極大傷害,如今中國半壁江山罩霧霾,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霧霾天氣頻發呢?

三.“霧霾”的產生原因分析

首先,氣象原因。秋冬季的氣象條件是造成最近霧霾天氣頻發的主要原因。每到秋冬特別是入冬以后,我國中東部地區時常出現霧霾天氣,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這些地區近地面空氣相對濕度比較大;二是沒有明顯冷空氣活動,風力較小,大氣層比較穩定;三是天空晴朗少云,有利于夜間的輻射降溫,使得近地面原本濕度比較高的空氣飽和凝結形成霧[2]。其次,人為原因。環境空氣中總量相對穩定的大氣污染物,是形成霧霾天氣的重要決定性內在因素。環境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及其前體污染物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

第一,工業企業能源的消耗和燃料燃燒的廢氣排放。比如煤和石油燃燒后,形成的最主要成分為水汽和二氧化碳,使得城市上空空氣不易擴散,導致空氣質量的下降,而燃燒不充分的煤和石油等將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煙塵、粉塵等并排放到空氣中,導致空氣污染濃度加重,形成霧霾的主體[3]。霧霾天氣一旦形成,具有腐蝕性的重度污染氣體,重金屬等污染物將因得不到很好的擴散而長期滯留在大氣中,使得霧霾加重。

第二,城市交通汽車尾氣廢氣排放。一個城市的汽車密度越高,因汽車尾氣排放導致的空氣污染越嚴重,尤其是汽車尾氣含量構成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碳氫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煙塵微粒如某些重金屬化合物、鉛化合物、黑煙及油霧、甲醛等均是構成霧霾天氣的主體。據統計,每千輛汽車每天排出一氧化碳約3000kg,碳氫化合物200~400kg,氮氧化合物50~150kg。由此看來城市交通擁堵,汽車尾氣廢氣排放是造成霧霾天氣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城市主要生活污染廢氣排放。大城市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人口密集必然導致城市生活污染的加重。尤其是嚴寒的冬季,人們大多需要使用采暖鍋爐和生活鍋爐燃燒大量的煤炭來維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然而煤的燃燒必然導致二氧化硫和其他煙塵、粉塵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城市主要生活污染廢氣排放,尤其是采暖期的冬季大量燃料燃燒更是加重霧霾天氣的重要因素。

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現狀分析

由此看來,不利的自然天氣條件和嚴重的大氣污染,導致霧霾天氣持續出現。然而人類對大氣造成的污染卻是“罪魁禍首”,它是霧霾天氣形成的推動力,為霧霾天氣的出現提供了根本條件和保證。因此大氣污染是人們要解決的首要問題。針對大氣污染,我國不僅采用經濟手段、技術手段對其進行防治,同時也重視采用法律手段來防治。200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是我國現行專門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它同《環境保護法》中的相關條款共同構成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體系。這些法律法規,分別從不同法律視角對防治大氣污染進行了相關規定:

(一)“大氣污染”環境保護法規定分析

首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目前環境管理界對于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的通常定義為:將某一控制區域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要求采取措施將排入這一區域內的污染物總量,在一定時間段,控制在一定的數量之內,以滿足區域內環境質量或環境管理要求的管理手段;這個一定的時間段,現在一般都是以一年為單位。《環境保護法》中,關于總量控制制度的規定如下:“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并負責治理。”、“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重新安裝使用,并處罰款。”實踐中,這些規定對控制大氣污染排放總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稱得上是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較為完善的制度。

其次,環境監督管理制度。環境監督管理體制是指有關環境監督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權責劃分。一國的環境監督管理體制的設置是否合理關系到該國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敗與否。我國《環境保護法》第二章對我國的環境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了規定,包括設置環境質量標準、公開透明的環境監測制度和建設項目的批準制度,這些規定對大氣污染的防范也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最后,環境污染防治制度。環境保護法對產生環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也做了相關規定,強調更新設備和技術,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排放量,并對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設置了相關措施和處罰。這項制度對減少工業造成的大氣污染不僅提供了方法指導,也保證了執行強制力。

(二)“大氣污染”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分析

《大氣污染防治法》是我國防治大氣污染的主要法律,從1987年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法》到之后連續的修改,說明了其在中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是具有重要意義的,人們越來越重視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氣污染中的作用,也說明在現實中人們需要進一步強化對大氣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

一.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許可證制度

前面本文說到了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的定義,而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則是指對特定的某個區域內,某種氣體允許排放的總量控制。在《大氣污染防治法》中首先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有計劃地控制或者逐步削減各地方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規劃,采取措施,使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同時規定,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尚未達到規定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區域和國務院批準劃定的酸雨控制區、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可以劃定為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區。并且進一步明確,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污染物排放超標違法制度

該法對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制定、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作出了規定,同時該法率先于其他環境污染防治法律明確了“達標排放、超標違法”的法律地位,規定: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濃度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超標排放的,應限期治理,并被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排污收費制度

《大氣污染防治法》中作出了如下一些規定:1.國家實行按照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征收排污費的制度,這是從法律上確立了這項制度。2.根據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的經濟、技術條件合理制定排污費的征收標準。3.征收排污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標準,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4.征收的排污費一律上繳財政,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用于大氣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審計機關依法實施審計監督。

四.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

如上所述,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已經在我國確立,更有部分制度已具有較高效力的法律確認和準確的法律依據,實踐中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因多方面原因,這些制度仍舊無法盡善盡美,從而導致實施效力不盡如人意,乃至現在霧霾天氣頻發。筆者就如上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在實踐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概括我國法律規定中的主要不足之處:

首先,無論是環境保護法中的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還是大氣污染防治法中的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都是僅僅設立了總量控制指標,卻沒有將該指標量化、細化、標準化。看似以控制指標的方式進行逐步地、有計劃地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但實際上,這個計劃可操作性不強,從而導致法律責任不明缺乏法律保障。

其次,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公眾參與不足。目前,有關部門的大氣污染監測活動多是對周邊大氣環境進行監測,并公眾。但實際上,公眾更為關注的是對那些影響大氣環境因素的監督,而這些信息,往往是排污企業、單位隱藏最深的,公眾有權了解并對這些嚴重影響大氣環境的活動進行監督。更有甚者,某些地方部門為了維護當地的形象,安撫公眾的情緒,經常對某些重大的環境事故做虛假公告誤導公眾,嚴重侵害了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并威脅公眾的身體健康。

再次,大氣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法律責任不明,處罰力度不夠。許可證的申請要求是“事前申報”,實踐中很多企業都是事后申請同意和確認。此外,在申報過程中,排污企業為避免更多責任,隱瞞排污信息的真實情況,沒有如實申報,而環保單位為避免投入相當力量進行數據審核,對企業申報的保護指標大多沒有進行實質性審查。一旦出現問題,雙方推諉責任,導致法律責任不明。

為了有效地預防并治理我國大氣污染問題,就一定要進一步修改并完善我國相應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針對以上法律規定的不足,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完善污染物總量控制立法。

首先, 在《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中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并對控制指標量進行細化、標準化。其次,制定《總量控制計劃程序條例》,規范政府具體實施總量控制制度的行為。主要是完善政府計劃的確定程序、執行程序、變更程序、救濟措施等。

二.完善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公眾參與。

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在總則第5條對公眾參與作了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大氣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大氣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客觀地評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這個規定是十分原則的,在實踐中根本無法操作。為此,一些地方性行政規章可以進行一些具體的有益的探索:第一,明確規定有關宣傳部門加大對大氣污染危害嚴重的宣傳,提高公眾對大氣污染危害嚴重性的認識,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第二,明確規定對公眾自覺參與有益于大氣污染防治的行為予以鼓勵。第三,明確規定環境保護部門或者其他大氣監測部門如實公布各項環境數據,并對虛假公布信息的部門給予處罰。

三.制定排污許可證條例,完善配套的有關規定。

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由國務院規定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條件和程序,因此國務院有責任盡快制定排污許可證條例,就排污許可事項做出全面規定,以保證排污許可證的依法施行。排污許可證條例應對立法目的、立法原則和實施主體,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條件、時間和受理方式,排污許可證的審批與頒發,排污許可證的監督檢查及法律責任等進行規定。

四.懲罰力度應更嚴格、更具特點。

首先,《大氣污染防治法》中的超標排污責任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這種限期治理制度應該進一步完善。應當將限期治理制度的范圍擴大至流域性、行業性、產業性的污染源,以排放標準為衡量依據,凡是超標的整個行業、產業皆在限期治理的范圍內,這樣就避免了行業面源污染源形成。其次,完善排污收費制度。一方面,提高排污收費的標準,進一步建立和健全行業收費辦法,擴大征收面。另一方面,在環境保護立法中強化追究環保部門違法排污收費行政責任的硬性規定,對擠占挪用者、不按標收費者、腐敗收費者、造成環保資金流失者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同時強化排污收費的程序性立法,制定明了的排污收費程序或圖解并將其公之于眾,使執法者依法行政,排污者依法繳費,程序公開,為民便民。

結語

通過對“霧霾現象”現狀和產生原因的介紹,得知嚴重的大氣污染為其“罪魁禍首”。經過不同法律視角對大氣污染的規定進行分析后,本文認為:我國現存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配套法律法規和制度存在不足是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因此應盡快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律體系,使各項制度的實施更合法有據,提高執行力,從而真正得到落實。 (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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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全面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為手段,以機動車尾氣防治、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工業廢氣防治、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等為重點領域,構建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環境空氣問題,保障生態安全和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15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十二五”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火電、建材、化工、紡織等重點行業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揚塵和機動車尾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餐飲業全面配備油煙凈化裝置,基本杜絕秸稈焚燒現象,灰霾天氣逐步減少,縣城空氣質量穩定達到或好于國家二級標準,基本建立全縣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成效。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布局

繼續以深化改革開放、推進科技創新為動力,加大對“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項目的調控力度,把提升新特產業、轉變發展方式作為“十二五”時期發展的主線,擴大清潔生產覆蓋面,使得更多企業符合循環經濟的要求,并鼓勵現有企業通過技術、工藝的更新改造,鼓勵生產企業實施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切實解決污染問題。

2012年全面啟動統一能源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新、改、擴建火電機組必須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設施。加強脫硫設施運行在線監管,鼓勵調整能源結構,發展新型能源。

推進縣城和工業園區集中供熱、供氣工程建設,加強集中供熱鍋爐煙氣脫硫、脫硝和高效除塵綜合防治工作,對在用的工業鍋爐,必須符合排放要求。分步取締、關閉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以燃煤、雜物作燃料的小鍋爐。

(二)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限制高污染、高耗能機動車的銷售和使用,提高新車及外地轉入車輛上牌控制標準,力爭在2015年前全面實施國Ⅳ排放標準;所有在用汽車要定期進行排氣污染檢驗,對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不予辦理年檢等手續;進一步規范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和管理,對無綠色環保標志的車輛,嚴格執行區域限行規定;鼓勵使用環保型機動車,加快老舊車及“黃標車”淘汰進程,縣環衛、郵政、交通、旅游等部門要加強對機動車排放的自檢,保證上路行駛車輛達到國家要求的排放標準;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污染年檢工作的監督管理;開展對冒黑煙機動車的專項治理,鼓勵公眾舉報冒黑煙機動車;改善非機動車交通條件,優化公交線路,科學安排車次,提倡綠色出行。

(三)控制揚塵污染

加強綠化,防治地面的揚塵污染;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防治施工揚塵污染;提高城區道路水沖洗率和機械化吸掃率,規范環衛職工作業;加強對縣內生活垃圾和渣土臨時堆放點的管理,采取苫蓋、圍擋等措施,防止揚塵和異味污染;禁止未配裝密閉運輸裝置運輸散體物料(包括土、泥、水等)車輛在縣城道路上行駛。

(四)禁止垃圾露天燃燒、秸桿焚燒及其他露天焚燒污染大氣的行為

規范垃圾處置工作,要做到“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安全處置各類垃圾,嚴厲查處焚燒垃圾、樹葉及廢棄塑料、皮革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違章行為。

加大實時監測和執法力度,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大力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鼓勵利用秸稈發電、秸稈氣化(沼氣)、工業原料、草編織等技術,全面實施各類秸稈綜合利用工程,扶持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綜合利用項目,鼓勵、支持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各類科技研發,完善相關獎勵政策。

(五)其他大氣污染防治

加強縣區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調整和整治散亂的餐飲攤點燒烤時產生的油煙污染問題;對縣城下水道、排水溝進行整治,防止惡臭擾民;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制度,規定燃放時間,劃定燃放區域,規范燃放行為;逐步消減并最終淘汰制冷劑、發泡劑等消耗臭氧層物質;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溶劑,實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禁止將焚燒后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作為燃料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建設協調機制

建立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任召集人,縣監察、發改、經信、科技、商務、公安、財政、國土、住建、交通、農委、文廣、環保、城管、物價、工商、質監、氣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鎮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定期研究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縣政府成立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縣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要牽頭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加強對藍天工程年度目標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各鎮區正常開展工作。

(二)建立完善評估考核機制

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每年對“藍天工程”行動計劃落實等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對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等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納入縣政府對各鎮區、各部門環保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鎮區和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逾期未完成任務的鎮區和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三)改善經濟政策

加大縣財政在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編制、重點項目治理、空氣質量檢測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支持補助力度,并積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推行有利于改善空氣質量的經濟政策,加大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推行綠色信貸,建立支持污染減排的信貸投向分類機制,實施差別化的信貸政策。

(四)加強預警預報

篇(8)

1、繼續落實“藍天行動”,積極推動大氣污染防治,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提升。

為跟上2020年“藍天行動”的新形勢,我縣大氣辦在5月初出臺了《縣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詳細分解了具體工作任務并指定了責任單位,并制定了相關方案。按職責分工制訂大氣污染防治的工作臺賬,每月調度,督促落實。截止5月底,我縣月均空氣質量大幅好轉,PM10平均濃度55.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濃度43.6微克/立方米,分別同比下降1.4%和21.3%。

2、井然有序,燃煤鍋爐全部完成整治

燃煤鍋爐已全部完成整治,將繼續開展燃煤鍋爐的整治工作,實現常態化管理。

3、規范治理,VOCs污染治理工作進展順利

為減少VOCs污染排放,我縣對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行業進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結合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對排污不合規的企業實施了停產治理、責令整改等處罰,對其它治理設備落后的企業進行了約談,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更換治理設備,落實VOCs污染治理任務,目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假劣非標油品現象已全部消除。

4、源頭管控,餐飲油煙治理成效好

為鞏固提升文明創建成果,對餐飲油煙進行源頭管控,我縣繼續宣傳露天燒烤對大氣環境和身體的危害,確保商戶按要求使用無煙烤具。

5、網格管理,實現秸稈禁燒零火點

為做好2020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切實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全縣大氣環境質量,縣大氣辦及時制定了《關于開展2020年秸稈禁燒工作的通知》,代兩辦起草《關于印發縣2020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方案的通知》。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以堵促疏、標本兼治,扎實開展全年全域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確保全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健全禁燒工作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完善縣級、鄉鎮、村組三級聯動機制。全縣形成縣領導包鄉鎮、鄉鎮干部包村、村組負責人包地塊、黨員聯戶的“聯包”立體責任網絡,做到空間覆蓋無空白,責任落實無盲區,監督管理無縫隙,做好秸稈禁燒工作臺賬。截止到日前,衛星監測中我縣未發現一例秸稈焚燒點。

6、認真組織,環境統計進展順利

在環境統計工作中要科學、真實、客觀地反映工業企業的排污情況。我縣的環境統計工作從3月份中旬開始,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全縣重點企業進行了篩選,其中重點工業源企業有24家,日處理污水萬噸以上規模的城鎮污水處理廠2家,生活垃圾處理廠1家,鄉鎮污水處理站39家。對相關企業統計了廢水、廢氣和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并加強對相關數據的審核,使污染物排放情況和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緊密對應,實事求是的做好今年的環境統計填報工作。目前上報數據已通過生態環境部的“二審”,未發現問題,正在接受國家生態環境部的“三審”。

7、嚴格把關,排污許可證有序發放

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對規范企業排污行為有著重要意義。在發放排污許可證的過程中,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持證排污”和“總量控制”的原則,嚴格把關申領,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全面發放排污許可證,使得排污許可證有序發放。我縣創新宣教形式,以短信平臺通知相關企業的方式分批次辦理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許可證三千多條信息。截止到6月10日,我縣應發證企業共計1219家,目前已完成登記管理1061家,完成率達88.71%。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

1、大氣污染防治投入不足

揚塵整治、工業大氣污染防治、秸稈禁燒等方面的治理需要以充足的資金作為保障,然而政府及社會資金嚴重不足,國家補助沒有傾斜,便無法購置該項工作所需的設施設備,進一步弱化了防治工作的作用價值。

2、大氣污染防治監管力量不足

要想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強化,做好監管方面的工作顯得極為重要。然而依照目前現狀來看,我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卻存在監管力量不足的情況。主要表現為監管手段較為單一,技術不能與時俱進,沒有有效的應急監測能力,從而導致在大氣污染防治的處理方面表現的較為薄弱。

三、相關建議及對策

1、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中的資金投入

要想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便需要制定相關的工作規范,與此同時購置充足的能夠滿足防治工作的設施設備等。然而滿足以上條件均離不開充足的資金投入。

2、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中的監管力量

要想提高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管力度,就要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管力量,并采取全過程總量控制的策略對大氣污染源進行檢測,以此使我縣的大氣環境總量以及容量均符合相關標準。除此之外,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還需要合理、科學的經濟手段加以利用。基于目前大氣資源有償使用的條件下,還需對大氣環境容量核定工作進行強化。

四、下半年計劃

1、持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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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家莊大氣污染防控概述

2013年以來,我國中東部地區多次出現大范圍霧霾天氣,持續時間之長、影響范圍之廣,前所未有。據分析,我國70%左右的城市空氣質量達不到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霧霾天氣頻繁發生,市民就相當于“吸塵機”和“過濾器”。有時在石家莊,呼吸上新鮮空氣已經成為一種奢求。

(一)石家莊大氣污染主要來源

根據對主要大氣污染的分類統計分析,其主要來源可概括為三大方面:燃料燃燒、工業生產過程、交通運輸等。在直接燃料的燃燒中,燃燒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數量約占燃料燃燒排放總量的96%,其中燃煤排放的煙塵、SO2、NOX和CO的數量占燃料燃燒排放比例分別為99%、93%、81%和97%。各種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由于排放點比較集中濃度較高,所以對工礦區或局部的大氣污染較為嚴重。機動車等流動源在交通比較繁忙的街道,如裕華路、中山路等,可能造成空氣的嚴重污染。

(二)石家莊大氣污染主要原因

一是大氣污染防控體系不完整,發生霧霾天氣,在大氣污染防控體系中就暴漏出一些問題。二是大氣污染防控預警機制不健全,如方案不確定,聯防聯控難實施等。三是石家莊地理位置特殊,在大氣流經石家莊下降過程中,空氣溫度升高、濕度降低,尤其是冬季空氣流動性極差,污染物擴散不及時,極易形成大范圍的霧霾天氣。

二、預警機制概述

(一)預警概述

預警是指在災害或災難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險發生之前,根據以往的總結的規律或觀測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關部門發出緊急信號,報告危險情況,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準備不足的的情況下發生,從而最大程度的減低危害所造成的損失的行為。

預警的特點主要有:一是快速性,靈敏快速的信息進行搜集、信息傳遞、信息處理、信息識別和信息,失去了快速性,預警機制就失去了任何意義。二是準確性,即要對復雜多變的信息做出準確的判斷。三是公開性,即預警信息一經確認,就必須客觀、如實地向社會公開信息。

預警的作用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及時搜集和發現潛在危險或風險信息,對搜集到的信息進行快速分析處理,然后根據科學的信息判斷標準和信息確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作出預測和判斷。二是及時向公眾危險或風險可能爆發或即將爆發的信息,以引起有關人員或全社會的警惕。

(二)預警理論的內容

預警機制由預警分析與預控對策兩大任務體系構成:預警分析,是潛在的危機或風險的識別、分析與評價,并由此做出警示的管理活動;預控對策,是根據預警分析的活動結果,對現行狀況進行及時矯正與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應對變化。這樣就可以建立防范潛在危機或風險的有效機制,提前做好準備,防范風險。

1.預警分析

預警分析包括三個階段:監測、識別與診斷。監測是開展預警預控活動的基礎,即通過對潛在危機或風險的監測來察覺所處的狀態。識別是通過對潛在危機或風險的監測的辯識,來察覺所處環境的變化。判斷其為有利變化還是不利變化,為診斷提供預先對策打下基礎。診斷是對已識別的變化,分析此變化將產生影響的過程與成因分析,并提供應對的策略。

監測、識別與診斷這三個環節的預警活動,是前后順序的因果關系。監測活動是預警活動開展的前提,沒有明確和準確的監測信息,后兩個環節的活動就是盲目的;識別活動是至關重要的環節,有了對潛在危機或風險的判別,才能確立預警工作重點,也使診斷活動有明確的目標;診斷活動使采取預控對策有了科學的判識依據。

2.預控對策

預控對策的目標,是實現對各種不利變化的早期預防與控制,它包括組織準備、日常監控、危機管理三個階段。

組織準備指為開展預控對策行動的組織保障活動,是預警預控活動得以連續進行的保證,它包括對策制定與實施活動的制度、標準、規章,目的在于為預控對策活動提供有保障的組織環境。

日常監控主要有兩個主要任務:一是日常對策,二是危機模擬。日常對策通過診斷后,對不利變化采取的有效的措施;危機模擬,是在日常對策活動中難以有效控制,而對可能發生的危機或變化進行假設與模擬的活動。

危機管理指日常監控活動無法有效扭轉不利變化,陷入危機狀態時采取的一種特別管理活動。危機管理是一種“例外”性質的管理,即只有在特殊境況下才采用的特別管理方式,以特別的危機計劃、領導小組、應急措施,實行的管理過程。

三、構建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控預警機制

構建石家莊大氣污染防控預警機制,目的是要不斷提高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風險防控水平,降低嚴重大氣污染的發生頻次,營造安全健康的生產生活環境,減少對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財產的危害。

(一)石家莊大氣污染防控預警分析

1.石家莊大氣污染監測

要及時搜集和發現大氣污染危機信息,首先要對其進行監測。包括監視和預測兩項內容。監視是指對可能引起大氣污染危機的各種因素和征兆進行嚴密的觀察。預測是指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大氣污染危機類型及其危害程度作出估計。監視和預測是相輔相成的。監測是預警的前提條件,沒有對大氣污染的監測就不可能及時搜集和發現危急信息,更不可能發出大氣污染預警信號,當然也談不上進行預控和制定處理計劃。

(1)在大氣污染監測時,石家莊市的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共同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警的準確度,及時監測預警信息。同時環境監測機構要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加強環境監測全過程的質量控制,使監測結果具有完整的溯源性和正確性。

(2)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現環境監管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實行縣鄉村三級網絡的劃分原則及責任主體,分片負責。網格實行“五定”,即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

(3)形成環保部門統一建設、統一監管、統一使用的自動監控體系。應增加自動監測點位,拓展環境空氣中自動監測項目,同時開展PM2.5及其前體物質的遙感監測。完善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增加重金屬檢測,提升水環境監測管理水平。整合現有聲環境自動監測系統,形成超標區域圖,分析超標原因,并提出管理措施。

(4)監測點設置區分輕、重度污染區。霧霾高發的區域,各設立監測點。監測點選好后,專業人員將每月在各監測點進行空氣PM2.5采樣。監測人員每月在各監測點進行空氣PM2.5采樣,每次連續采樣7天,采樣時間為24小時,遇到霧霾每天連續采樣,監測PM2.5質量濃度,并分析PM2.5中重金屬和類金屬元素、多環芳烴、陰陽離子等的含量。

2.石家莊大氣污染識別診斷

根據石家莊市大氣中顆粒物來源解析研究成果,大氣中的PM2.5有45%來自于揚塵,包括建筑揚塵、道路塵、土壤塵、料場堆場塵等在內的揚塵源類是PM10最主要的貢獻源。“在以煤煙型污染為主的采暖期和以風沙塵為主的春季結束后,近期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應放在對建筑揚塵、道路揚塵、地面揚塵、農田揚塵、料場堆場揚塵等揚塵源類的治理上。

建立監測系統的主要目的是及時發現危機征兆,準確把握危機誘因、未來發展趨勢和演變規律。一要加強信息收集,該系統的任務是對大氣污染危機風險源和征兆等信息進行收集。二是信息加工,對收集來的信息進行整理和歸類、識別和轉化,以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三是決策,根據信息加工子系統的結果決定是否發出預警及預警的級別。四是發出預警,當監測結果顯示大氣污染危機的征兆時,立即發出明確無誤的預警信息。

(二)石家莊大氣污染防控預控對策

1.組織準備

(1)大氣污染預警指揮部。成立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根據空氣質量狀況,啟動、降級或解除空氣污染預警應急措施,并組成督查組對預警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全市范圍內聘請1000名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其有權利向相關部門反映環境污染問題,監督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各項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2)大氣污染信息平臺。空氣污染預警及時。預警工作程序為:市環保局會同市氣象局運用環境監測和氣象觀測資料,做好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編制空氣質量預測預警簡報以電子郵件報市空氣預警辦,并進行電話確認。當預警臨界值后,市環境監測中心將及時通過微博、網站和媒體等渠道預警信息,同時發送至各類短信平臺,由短信平臺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市民及公眾。

(3)環保警察。建立環境警察隊伍,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環境安全保衛總隊的作用。2013年10月10日,石家莊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正式成立,專打各類環境“黑手”。環保警察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偵辦全市范圍內環境保護領域犯罪案件;參與環境保護部門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分析、研究環境犯罪信息和規律,制定預防、打擊對策;查處違反國家規定運輸、處置有毒有害污染物;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日常巡查等長效機制。

(4)建立治霾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從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加強污染物排放社會控制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有關政府規章、能源結構調整、污染物排放資金收付、政府工作推動和資金支付機制等方面積極探索、加大力度,實現對大氣污染的防控和治理。

2.日常監控

市空氣預警辦根據簡報確定預警等級并制定相關應急措施,報領導批準后通知各單位立即執行。預警應急措施按預警期限到期自動解除。當AQI指數1天達到重度污染或嚴重污染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空氣預警辦當日向社會重度污染日或嚴重污染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預警應急措施。

當AQI指數1天達到極重污染(AQI指數≥500),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空氣預警辦當日向社會極重污染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預警應急措施。

為了更細致掌握石家莊的每日空氣質量狀況和變化,石家莊建立了“空氣質量昨日分析與今日預測”制度。每天晚上12點過后,根據前一天每小時的監測情況,分析前一天空氣質量狀況、影響因素,同時,根據石家莊市氣象局對未來的天氣預報,對第二天的空氣質量狀況進行預測,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這份分析預測內容,會報市政府,以便政府各部門及時采取對應措施,盡量減少污染。

3.危機管理

根據每日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指數),在全市范圍內三種空氣污染預警(不含沙塵暴天氣):重度污染日預警(200

應對空氣污染預警不力將通報批評。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本方案各項規定和要求,預警應急措施落實情況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時反饋至市空氣預警辦。市空氣預警辦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和新聞媒體不定時檢查有關單位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在新聞媒體公布單位名稱及主要負責人姓名。情節嚴重的,在年終考核時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由市監察局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問責。

四、結語

建立石家莊的大氣污染防控預警機制,需要不斷完善現有的信息公開制度和聯防聯控制度,充分發揮現代網絡的功能,建立網絡預警信息系統,使決策部門和公民都能夠同步得到原始信息、獲得更多的信息評價、進行多渠道的信息對比,為大氣污染的事件的處置提供有利條件。同時,應加強大氣污染防控預警的公眾參與,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公民的遭遇大氣嚴重污染時的減災自護能力。加強對大氣污染及其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大氣污染進行深入研究,發現其內在規律性,使得人民群眾在不利的大氣條件下獲得最佳生產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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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文/熊躍輝

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以細顆粒物(PM2.5)為標志的區域性大氣復合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大氣灰霾事件在我國許多地區頻繁出現。根據環境保護部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公告,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161個城市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9.7%,PM2.5濃度在21~150微克/立方米,平均為69微克/立方米。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年均值進行評價,僅有9個城市達標,城市空氣質量達標之路任重而道遠。

2013年9月,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國十條”)由國務院正式,要求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PM2.5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氣“國十條”明確了未來五年國家和地方政府在空氣質量改善方面的行動綱領,而如何細化落實“國十條”,實現空氣質量的切實改善,是當前空氣質量管理決策者最為關心的問題。在空氣質量管理決策支持技術體系中,構建準確、完整、更新及時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是識別污染源、科學有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制定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和中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和依據。目前,我國在大氣污染物清單體系建設上,遠遠落后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現有的國家環境統計體系僅覆蓋主要工業源和生活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量,無法形成完整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嚴重制約了我國空氣質量管理工作。

建立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是空氣質量管理的基礎

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指各種排放源在一定時間跨度和空間區域內向大氣排放的大氣污染物的量的集合。一套完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應當覆蓋化石燃料固定燃燒、工藝過程、移動源、溶劑使用、開放揚塵、生物質燃燒和農業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2)、一氧化碳(CO)、揮發性有機物(VOCs)、氨(NH3)、一次顆粒物(PM2.5和PM1o)和臭氧(03)等大氣污染物,并具備動態更新機制。準確、更新及時、高分辨率排放清單是識別污染來源、支撐模式模擬、分析解釋觀測結果和制定減排控制方案的重要基礎,無論對于大氣化學與氣候相互作用、大氣復合污染來源識別等科學問題探究,還是對于污染物總量減排、空氣質量達標等環境管理問題來說,都是極為關鍵的核心支撐。目前開展的PM2.5來源解析、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制訂及效果評估、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核算、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等工作無一不需要完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作為核心基礎數據支撐。由于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構成復雜、技術更新迅速且相關信息獲取困難,相應的管理機制尚未建立,導致目前沒有完整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成為當前制約我國空氣質量管理的瓶頸之一。

污染源“底數不清”嚴重制約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環境管理部門逐步建立了由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報、總量核查、重點源在線監測等組成的多源立體環境數據體系,實現了對工業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量的核算和動態更新,以及對機動車和生活源排放量的統計。經濟發達地區部分城市基于自身空氣質量管理需求,已經初步建立了相對完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少數城市還實現了清單的動態更新。在各類科研項目支持下,我國研究人員在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領域開展了大量工作,構建了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區域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共性技術體系,將排放系數本土化率由20%提高到70%以上,發展了多層嵌套高分辨率區域排放清單編制技術和方法學。其中,清華大學建立了包括10種污染物、700多種排放源的中國多尺度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MEIC)并通過網絡 (http:// meicmodel. org/)共享,為相關研究和管理工作提供了寶貴的數據資料。

然而,我國在排放清單技術體系建設和國家排放清單編制方面的進度仍遠遠落后于空氣質量管理決策的迫切需求,問題突出。一是現有環境統計體系覆蓋污染物和污染源少,僅包括主要工業源和生活源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量,無法支持控制PM2.5復合污染的決策制定;二是基于研究建立的區域排放清單多來源于宏觀能源經濟統計數據,在城市群或城市尺度應用時存在口徑差異、時空分辨率不足、不確定性大的問題;三是少數城市建立的城市綜合排放清單在源分類體系、源排放計算方法、活動水平和排放系數獲取方法等方面各有不同,質量參差不齊,可比性和可推廣性不足,而大部分城市至今沒有污染源覆蓋完整、基于統一數據來源和方法學編制的高分辨率城市排放清單。因此,決策者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時空分布、行業貢獻、減排潛力等信息掌握不足,“底數不清”的狀況是制約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瓶頸。

建立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勢在必行

從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歷史經驗來看,建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技術方法體系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國家排放清單基本與空氣污染治理工作同步進行。美國自20世紀70年代實施《清潔空氣法》以來,逐步建立了排放源分類標準和編碼、源測試規范和排放系數庫、各類復雜源排放計算模型以及與空氣質量模型對接的排放處理模式,形成了完備的排放清單技術體系和框架,在此基礎上開發了美國國家排放清單,建立了清單校驗和定期更新制度。美國國家排放清單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為其有效實施清潔空氣計劃打下了堅實的數據基礎。歐洲自20世紀80年代起開展排放清單編制工作,設計了適用歐洲國家的排放源分類體系,建立了一套排放計算方法和框架,編制了包含氣態污染物、顆粒物、重金屬等在內的歐洲歷史排放清單,為制定歐洲地區污染物排放控制計劃提供了科學依據。

目前,我國尚未從國家層面上建立完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嚴峻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倒逼空氣質量管理部門必須在短期內實現排放清單“從無到有”的突破。在這一情況下, 《清潔空氣研究計劃》將“高時空分辨率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及核算技術”研究作為核心主題之一,計劃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構建既具有科學前瞻性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方法體系,并依托這一體系建立基本規范、準確、實用且具備動態更新功能的中國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清單。

科學構建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的指導原則

強調規范性,建立標準通用的清單編制方法

標準規范的清單編制方法是確保排放清單質量的先決條件。現有排放量統計、區域和城市排放清單缺乏統一的清單編制框架,方法和數據來源不同,難以比較和融合,制約了清單的實際應用。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結合國內排放清單編制的實踐經驗和國外成熟的技術體系,提出了科學實用的排放清單編制方法學。逐一規范了排放源分類分級體系、排放量計算方法、活動水平和排放系數獲取途徑以及清單應用和校驗等技術流程,適用于指導在城市、城市群及區域尺度開展排放清單編制工作。

準確識別排放源是清單編制的首要環節,也是確定排放量計算方法、收集活動水平和選取排放系數的根本依據。排放清單編制指南梳理我國復雜排放源特征,建立涵蓋所有重點源的源分類體系,分析影響源排放特征的關鍵影響因素,在燃料、產品和工藝技術層面解析排放源組成,建立排放源垂直分級樹。針對每一具體排放源,指南均明確規定應采取的排放量計算方法和參數獲取途徑。指南建立了一套標準通用的清單編制方法學,各地區均可遵循這一方法建立本地排放清單,統一的方法學框架可使排放清單在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保持一致。

兼顧適用性,滿足不同工作基礎地區技術需求

排放清單指南在方法學設計上考慮了不同地區的工作基礎和技術需求。工作基礎一般的地區可在重點源排污設備活動水平調查基礎上輔以統計資料和指南提供的排放系數編制清單;工作基礎好、技術儲備充足的地區應盡量對所有工業污染源按照點源獲取活動水平,同時開展實地排放測試,獲取反映當地實際排放特征的排放系數。

指南在統一方法學框架下,兼顧了對不同地區的適用性。統一的方法學框架規范了清單編制流程,保證計算方法和參數的一致性,增強清單可比性。指南同時提供計算參數的高精度處理方法,指導具有實際需求和工作基礎的地區進一步提高排放清單精度。各地應根據空氣污染現狀、工作基礎和污染防治目標,結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與技術可行性,因地制宜與循序漸進地選擇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方法,逐步提高清單精度,滿足大氣環境質量管理需求。

突出實用性,方法一數據一工具多層次技術支撐

排放清單技術指南集成了我國清單編制實踐中經過廣泛應用和系統檢驗的方法學和數據庫,形成了實用的工作技術流程,可以指導各地環保技術人員開展本地化排放清單編制工作。以排放清單技術指南體系為開端,我國將逐步構建方法一數據一工具多層次技術支撐體系,推動國家排放清單建立。環境保護部通過實施《清潔空氣研究計劃》,支持排放清單編制軟件開發和排放系數數據庫建設,形成清單編制系列工具和產品,便于排放清單的快速編制和更新。

另外,通過各地科研產出的積累和清單編制的實踐經驗,將為不斷完善多層次技術支撐體系提供支持。各地在實施清單編制過程中,應加強針對性監測檢測和調查統計工作,注重數據積累和技術儲備,將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修正的參數及時反饋,完善清單數據基礎。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支撐體系建設進展

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構成復雜、技術更新迅速且相關信息獲取困難,如何準確估算我國人為源排放一直是一個難題。既需要突破排放定量表征方法建立、清單準確性檢驗等科學技術問題,也需要解決與現有環境統計數據體系相接軌、與環境業務部門實際能力相吻合等操作層面問題。因此,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工作作為環保部門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亟需加強科學研究。為此,環境保護部于2013年9月啟動實施了《清潔空氣研究計劃》。《清潔空氣研究計劃》重點圍繞大氣“國十條”實施過程中的“底數不清、機理不明、技術不足”等科技需求,擬在摸清我國大氣污染的時空分布特征及跨界傳輸規律基礎上,以改善區域、城市空氣質量和建立聯防聯控機制為核心目標,重點解決污染物動態排放清單、法規模型、監測預警、應急調控、達標策略和監督考核等關鍵問題,構建大氣污染源國家法規排放清單及減排支撐技術、空氣質量管理決策支持技術體系和大氣污染防控監管技術三大大氣污染防治技術體系,在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含港澳)等重點地區實施清潔空氣科技工程。《清潔空氣研究計劃>中,將“高時空分辨率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及核算技術”列為核心主題之一,要推動建立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支撐體系。

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支撐體系的核心就是要針對污染物和污染源管理需要形成系列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通過研究,初步提出了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的基本思路,即根據輕重緩急、由簡人繁、點面結合、局部先行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先按照污染物種類和污染源源類(行業部門)兩個方向分別出發,編制單項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待各方面對清單編制工作有一定認識和基礎后,將以城市和區域為網格單元。編制涵蓋全行業、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時空信息的源排放清單技術指南,為構建完整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提供基礎方法和工具。根據支撐未來國家大氣污染物清單建立需求,我國的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體系的大氣污染物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氨和一氧化碳等,主要污染源將覆蓋固定燃燒源、工藝過程源、移動源、溶劑使用源、揚塵源、生物質燃燒源、農業源和廢棄物處理源等重點排放源以及主要的人為活動排放源。

在《清潔空氣研究計劃》的支持下,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取得快速的發展。2014年8月,《大氣細顆粒物(PM2.5),一次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和《大氣氨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等第一批清單編制技術指南已正式;《大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一次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揚塵源顆粒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道路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非道路移動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和《生物質燃燒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等第二批技術指南已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公告2014年第92號)。第三批清單編制技術指南將面向未來城市或區域污染預報和空氣質量精細化管理需求,涵蓋全行業多污染物和污染源時空變化信息等,將由綜合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和高時空分辨率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構成,相關研究正在進行,待成熟后。

不斷完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的幾點要求

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是建立區域和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的重要基礎。污染物排放清單隨著污染源構成變化、控制技術發展、測試技術更新、校驗方法發展而動態變化,因此,清單編制將是一個長期的、不斷發展、持續更新的工作。構建完整的、精確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需要重視實踐運用指南并加強科學研究。

重視技術指南的實踐與應用

當前的技術指南不僅提供了清單編制的基本流程和技術方法,還提供了源分級分類方法以及在大尺度上具有一定可信度的參數。由于各地方在產業結構、污染物的控制技術、環境監管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從而導致排放系數具有較大不同。各地要想獲得準確真實的污染排放情況,必須開展實測工作,獲取本地化的參數。同時,各地應將實踐中獲得的精確數據反饋給環境保護部,以便于國家修訂相關參數。

加強清單編制科學研究

技術指南中介紹了多種排放量的技術方法以適應不同工作基礎的地方選用。各地應不斷加大科研投入,將清單研究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緊密結合,不斷改進、完善清單編制技術方法,補充、更新排放系數庫,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單數據庫。

加強清單編制能力建設

各地區應在排放清單編制實踐中,依托清單技術指南要求,加快人才培養、加強能力建設、開展技術交流和培訓,注重工作積累,重點提升排放清單編制水平和能力,加快構建高精度地區排放清單,完善清單數據庫建設。各地區排放清單經過質量保證和控制后匯總形成國家排放清單。

主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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