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匯總十篇

時間:2023-05-29 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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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篇(1)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建筑領域中,合同管理是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的內容成為開展建筑活動的主要依據,如何有效的預防和消除各種風險,在企業決策和市場環境相結合的同時,經營風險要降到最低,合同管理是關鍵。

一、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以及他的衍生管理總承包經營模式已經完全占據現今建筑市場,以其業主傾向、資源配置、綜合效益和發展趨勢等諸多優勢,逐漸成為工程發包的主流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成本等向業主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依法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

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必須對整個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沒有合同意識,則工程項目整體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喪失殆盡。沒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則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項目管理,當然就不可能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加強合同管理使爭取企業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以及投資結構的多元化,使得即使是施工工藝復雜的高層建筑工程,建設合同利潤也微乎其微,而合同風險卻增大了,合同條件日趨苛刻。不正確認識這些客觀條件的變化,放松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難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虧損。

二、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小結

1、合同公正性欠缺,權益過多的傾向于發包單位

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和發包控制價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承包控制價缺乏市場評估和論證。承包商以爭取中標為目標,降低了自我保護意識和索賠意識,導致合同履約過程中承包商多發違約和虧損。另,簽訂合同的同時在工程價款和工程量等細節方面的約定比較模糊,也造成工程結算中這兩方面的爭議大,結算價款遲遲不能定論。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總承包企業,在進行項目管理的過程中,組建和總結一些實際的管理方案和隊伍建設,但是真正的管理中還是有些方面比較薄弱或者是管理中的力度不強,著重注意和業主以及關系的發展,犧牲了企業的部分利益和職工利益。而且一些建筑施工企業始終未能形成一整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及操作流程,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管理的監督考核全過程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分包管理經驗相當薄弱。

3、缺乏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涉及內容面廣、專業性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很高。目前建筑施工企業項目部合同管理人員往往身兼數職,而且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意識淡薄和學習能力差,導致合同管理僅是一個管理職責行為,很難提高到一個較高的綜合水平。

施工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缺乏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在崗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處理過程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對施工企業的信譽打擊很大。人才建設和培養,對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著重要作用。

三、高層建筑項目總承包施工合同管理

1、加強合同談判技巧和能力

合同談判的過程就是具體內容達成一致的過程。作為施工企業目的在爭取中標和合理價格的同時,也爭取改善合同條款有利于我們實現合同履約的成功。通過仔細分析招標文件,資料收集,分析高層建筑施工具體人材機狀況以及發包方是否具備誠信等。談判中,因為各方的利益不同,在相關條款的較量時,會產生較大分歧,施工單位作為利益集中的一方,掌握會議進程和引導會談多方進入具有共識的議題。這個需要施工談判代表能有效的控制會議形成一個緩和氣氛,又能縮小多方差距,推進談判進程。同時,會議談判人還要注意懂得分配談判時間,不用過多拘泥于細節性問題。這樣可以縮短談判時間,降低交易的成本,有時為了緩解壓力,采取像自助式飯桌談判的方式,也不失為一個事半功倍的選擇。

2、建立和健全完善的總、分包合同管理體系

工程自中標到竣工完成,這個階段是施工單位合同管理工作內容集中的時間段,能否有效的建立一個好的合同管理制度,選定好的負責的管理人員,對項目能順利履約影響深遠,還可以實現企業的價值目標。

總承包合同管理包括內容繁多,主要在于選定合適的分包施工單位和業主方主合同的控制和索賠兩方面的工作,分包合同管理主控措施包含合同評審和合同交底兩個大的程序。

分包合同管理從項目管理角度來講,合同管理是典型的兩個層級需要分工清楚的一項工作,因主合同的訂立是施工企業層次面簽訂的,前期風險和成本盈虧測算基本確定。而到了合同的履行階段,具體的施工現場負責合同管理的是項目經理部,經理部的主要權限是負責對分包管理的合同成本控制和風險分擔,以及在施工過程中充分利用設計變更、工藝改變并結合市場成本變化,為項目部爭取適當的經濟利益。所以企業和項目部兩者的權限、界面一定要有清楚的界定。合同管理體系要進行動態控制,及時調整,不斷完善。

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在高層、超高層房屋建筑工程這樣工藝復雜、管理層面多變的項目體系中,合同管理者不但要有比較扎實的施工經驗,更要有較強的協調管理能力。 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和交流,結合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學習,同時必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其責、權、利,建立相應的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通過以上途徑,全面提升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協調管理和業務能力。

四、不同階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

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過程合同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序: 合同評審、合同訂立、合同實施計劃、合同實施控制、合同綜合評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

1、合同評審

合同評審是合同決策的重要基礎,合同評審應在合同簽訂之前進行,主要是對招標文件和合同條件進行審查、認定和評價。包括下列內容:

1)招標內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尤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項目,一定要清楚該項目的手續是否齊全。

2)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和完備性審查。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對待,可以通過現場考查、對發包人提出咨詢、要求發包人對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加以澄清等。

3)合同雙方責任、權益和項目范圍認定。

4)與產品或過程有關要求的評審。

5)合同風險評估。綜合以上內容,最終要做出一個決定: 是否參加投標。

2、合同訂立

簽訂合同須特別注意的幾點:

1) 工程名稱,有時甲方會變更工程名稱,但是合同中的工程名稱一定要與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上工程名稱保持一致;

2) 承包范圍,如為清單招標工程,承包范圍應為“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中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總承包”,而不是“施工圖紙范圍內包括的全部工程”;

3) 開工日期,由于合同簽訂時,施工現場往往不具備開工條件,因此要注明合同中約定的開工日期為“計劃開工日期,準確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4) 保修金的支付時間,一般建設單位都要扣留3%的保修金,待一定期限后再支付。但我們要特別注意,有保修期有保修責任,并不意味著一定要有保修金,尤其是 2008 年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因此更不能把保修期與保修金完全對等起來,等保修期滿后再支付保修金;

5) 分包配合費,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確,如發包人有分包項目,總承包人計取配合費的費率,以免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分包時,總承包人應有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3、合同實施計劃

合同實施計劃包括合同實施總體安排、分包策劃以及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建立等內容。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應與其他管理體系協調一致,須建立合同文件溝通方式、編碼系統和文檔系統。承包人應對其同時承接的合同做總體協調安排。承包人所簽訂的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責任的分配,應能涵蓋主合同的總體責任,在價格、進度、組織等方面符合主合同的要求。

4、合同實施控制

計劃與實際執行總是會有一些偏差的,而控制的任務就是要不斷的糾正這種偏差、減少偏差。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蹤與診斷、合同變更管理和索賠管理工作。在合同實施前,合同談判人員應進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應包括合同的主要內容、合同實施的主要風險、合同簽訂過程中的特殊問題、合同實施計劃和合同實施責任分配等內容。管理層應監督項目經理部的合同執行行為,并協調各分包人的合同實施工作。根據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不管是質量方面還是安全方面,所以項目經理部要加強對分包合同的管理。

總結

總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工程投標、發標開始直至質保期滿收到最后的質量保證金為止,貫穿于整個工程。它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總承包企業必須認真抓好這項工作。

參考文獻

[1] 宋春巖,付向慶.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篇(2)

中圖分類號:F54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最近幾年,我國鐵路建設的規模空間擴大,從此也給總承包單位帶來了新的挑戰,同時也給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加了很大壓力。所有的合同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確保合同管理所采取的原則都合法化,科學化,合理化,效益最大化。所謂的施工總承包指的是建筑單位將所有施工任務發包給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總承包單位。

一、鐵路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定義

我國實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時間較晚,建設部的文件指出:工程總承包就是一種組織模式,其以投標或議標為主要形式,受業主委托,以合同規定為依據,對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所有施工過程進行承包,并負全部責任。我國鐵路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鐵道部在2006年頒布了《鐵路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其對工程總承包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規定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因此,工程總承包模式包含了設計施工圖的設計、物資采購、整體施工過程,雖然有效的減輕了建設單位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但同時也增加了承包風險和管理工作內容。與此同時,鐵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變化也很大,所以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分析與研究,從而可以更加明確工程建設中各單位的責任,對合同風險也能起到分擔作用,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完成。

二、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首先、在施工總承包合同確立簽訂后,施工方所承擔的風險相對于其他參建方的風險要大。其次、合同對于各方參與者如發包人、承包人在對合同事務的處理能力上要求較高。第三、在明確了承包人承擔風險范圍時,工程變更的等級如果沒有達到I類,那么其風險報酬可以通過風險包干費體現出來,并不會另行計量。第四、業主可以對投資進行更方便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業主的工作量,但同時也有對施工方在各個層面的管理水平及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五、履行合同時,采取獨立計量方式,通常只與工程量清單密切相連。此外,由于合同價款的固定性,因此只要變更未達到I類,就合同價款就是結算價格。

三、施工總承包合同下施工方合同管理的特點

目前,鐵路建設項目都存在單個標段管段長、技術含量高、合同管理復雜的特點,因此鐵路工程施工方合同管理也具有鮮明的特點,其表現如下:

第一、合同管理的連續性不間斷性。由于鐵路工程的施工時間長,整體施工方合同都是連續不斷的,一直到合同終止。第二、施工方的合同管理存在動態性。鐵路工程建設的規模大,過程復雜,對工程影響的因素也極其復雜,因此就使得合同可能隨時發生變化。施工方的合同管理也就會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做出相應的調整,不能一成不變。第三、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通常都比較復雜。項目繁多,合同的文件、條款都非常多,履行過程也很復雜,管理任務繁瑣。第四、不確定性。鐵路工程建設所涉及的方面多,工期也較長,因此受其影響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風險。第五、涉及面廣闊。

四、鐵路施工總承包合同存在的潛在風險及預防措施

(一)鐵路施工總承包合同存在的潛在風險

總承包合同的作用是約束業主和總承包商之間責任、權利及義務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受其直接影響。但是由于鐵路建設項目的規模大、工期長、受自然環境的影響較大等特點,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潛在性風險。主要表現以下幾點:1)法律法規變化風險。由于鐵路工程項目的地域跨度較大,時常會出現設計階段同履行合同階段之間出現法律條文不符的情況,特別是計價體系的變化,合同中也不會做出明確的展示,這種風險的發生幾率較大。2)設計深度變化的風險。鐵路工程項目經常會發生設計階段的設計深度與實際施工不符的現象,特別是地質變化引起的差異,一般情況下這種增加的費用得不到相應的調整。3)同時還存在價格因素變化風險,工程量變化風險,計價方式的審計風險等等諸多潛在風險,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二)施工方控制潛在風險的措施及加強合同管理的方法

首先、對潛在風險的防范主要從三面著手,即:加強投標前的風險預估、多與業主進行溝通,避免不必要的風險發生、加強對合同風險的控制力度。在合同簽訂前或者簽訂的初期組織一個相對專業的團隊對合同的不利因素及風險進行預估;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與業主方進行溝通,通過據理據實的溝通得到業主的充分理解,從而平衡雙方的責任與權力,合理的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規避;工作人員要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做好風險管理的預案、理解、剖析等,利用合法合規的條款辦理索賠事宜等,將風險降到最低;必須要不斷的提高企業素質、增強管理能力;提倡全程的合同管理,強化全員配合,做好驗證資料避免經濟損失。其次、加強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案。主要從兩個方面抓起,勞務分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合同管理對企業的經營作用尤為重要:1)完善管理制度;2)加強監督;3)嚴格執行合同范本內容;4)審批要嚴格。專業分包合同的管理有:健全管理體系;嚴格按照合同執行;加強合同風險的超前管理。

【結束語】

綜合以上敘述可知,鐵路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常見的合同形式不同,存在很大的風險,因此就必須對合同的特點、風險進行深入的分析,通過加強法制觀念,減少履行合同中發生的法律糾紛,從而有利于工程的順利完成,同時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提高,增強企業競爭力。

【參考文獻】

篇(3)

【 abstract 】 this paper firs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inciples of simply analysis, and then introduced the current contract of the specific management mode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s under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tc., based o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n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discussion, to believe tha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practice.

【 key words 】 general contract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當代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房地產企業的數量不斷地擴大,工程的施工面積也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勢,當然,對電氣和管線系統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高層建筑群等規模較大的建筑等在城市里不斷涌現,這些工程呈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施工面積大、工期短。在具體的施工中,一項工程往往會被分包給多個施工單位分別進行施工,交叉作業,總承包管理便是由此而產生的。大型施工企業利用自身健全的管理體系等優勢,對大型工程實行總承包,然后成立總承包管理部,對分包的工程進行管理。因此,提高總承包方的管理能力成為了現代企業所面臨并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一、簡析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原則

在總承包管理中,施工總承包商對工程中出現的所有問題負責。無論是對分包商的選擇,還是對材料的選擇,都是由總承包商做出選擇的。在選擇中要以工程和業主的利益為重,不論是自己選定的還是業主指定的分包商都要公正的對待,在施工過程中,要以確保整個工程能夠順利完成為中心,避輕就重。在總承包管理中一如既往的堅持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的原則對待每個工程。由于總承包管理涉及眾多環節,很多工作很難直接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以,對此要保持嚴謹的態度,用先進、科學的手段進行協調管理,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達到預期的效果,并體現出管理的水平和質量。科學的管理方法可以合理的避開不足的方面,并調配好優勢力量,才能充分有力的發揮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就工程的施工全過程而言,分包商應該被納入一個統一的管理體系,只有通過總承包商的統一管理,才能夠互相協調,更好的運作。為安全、高效的完成工程奠定基礎。在對工程的協調管理中,總承包商將發揮權威性。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以及質量安全等方面進行有效的控制[1]。另外總承包商還需要配備比較專業的監督協調工程施工的工程師,對分包商進行日常監督;及時深入現場,結合合同內容,對施工過程進行控制,最終達到確保合同條款得到履行。

二、總承包的具體管理模式

首先,總承包商需要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目標,這個目標不是空穴來風,而是要經過分包商確認可以最終實現的目標。在管理學的目標管理中,對目標的確定性與可完成性進行強調,并通過簽署合同的方式最終確定,對各方予以約束。在總承包商對項目進行目標管理的過程中,應該采取跟蹤管理的方法,以此作為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可以滿足相關要求。總承包商一定要在分包商進行施工的過程中對進度、質量、安全等各個方面進行多方的跟蹤檢查,問題一經發現,立馬通知分包商進行整改,如此之外,也要對一發現問題進行復檢。對工程中所碰到的問題要建立完整的資料。作為工程施工總承包的管理方,如果全部行使管理權,將會出現力不能及的現象,只有將管理權部分進行分撥,才能夠更好地行使管理的職能。近年來,從大量國內外的總承包實踐中,我們在授權管理運作方面積累了大量而豐富的經驗。我們要根據具體的工程項目情況和要求進行授權,并通過合理科學的權限界定,對工程進行分包。因此,充分調動各個部門及分包單位的積極性能動性,提高員工的工作激情,最終確保總承包項目各項管理目標實現。

三、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在施工總承包的模式下,合同管理主要由工程變更、計量支付等方面構成。總包和監理工程師依據這些特點對工作制定詳細成程序和細則。盡量使合同可以實現規范化和程序化,降低由合同而引起爭端的可能,加快對此類問題的解決速率。

(一)、工程變更的管理

工程的變更可以分為:變更單價、變更管理程序。具體為:

1、如何確定單價的變更

(1)總承包商要以最終結算的工程費為準,根據《施工總承包補充協議》的有關規定作為執行依據,在施工中進行的支付要以暫定清單上所列單價為準,如果暫定清單中沒有相同或類似項目單價,便可以套用變更工程單價,具體價格由總包商、監理、和業務三方通過協商共同敲定。

(2)總承包對承包人的變更單價則要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有關條款加以確定。變更估計的原則具體為:如果在中標工程量清單中可以找到相同或類似的項目單價,可以套用此單價;如果在清單中不存在相同或類似項目單價,或者雖能找到卻無法套用,則需要由承包商制定單價列表,由其同總包商、監理三方共同商議決定。如不能達成一致,則采用暫定單價,其最終要依據合同條款確定。

2、變更管理的程序

(1)、當變更出現時,需要由承包人或者總包商提出變更申請,在通過實地調查后提出變更方案,最終由業主和監理工程師考察現場后確定,監理工程師此時要下達變更令[3]。

(2)、由業主或監理提出的變更,則不需要申請,由監理直接下達變更通知。

(二)、計量支付的管理

在總承包的管理模式中,對計量支付的管理辦法需要進行分階段實施,具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1、承包人以經建立簽認后的質量檢驗單為依據來簽訂“工程中聞計量單”,再向總包商申請計量,總包商派員對申請計量進行通過諸如圖紙、原始憑證等核查,最終根據承包人提供的信息確定工程的質量和數量情況。

2、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對月進度進行編制報表,經簡歷前人后,送總包方進行匯總審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總包商依據已經批復的月支付憑證對承包人進行付款。

四、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目的

隨著建筑在工程上的逐漸完善,建筑工程施工也正在細化發展,建筑方通常將復雜的工程交給一個總包商,與之簽訂總包協議,再由總包商確定分包商并合其簽署合同。工程總包商再此處于一種相對特殊的地位,起到協調業主和分包商關系的作用。由此可見,總包商的制度是否嚴密關系到一項工程是否可以順利完成。各方應該充分認識到承包商在合同中的關系及權利義務。由分包商行為而導致后果都由總包商負責。總包商在對分包商進行選擇時,一般都樂于選擇和自己存在長期合作關系的伙伴。

五、總結

總而言之,對施工實行總承包管理及合同管理是為了安全、及時完成工程的需要,也是未來建筑業發展的趨勢。在建筑中結合實際不斷地對總承包管理接合同管理提出創新,才能更好地適應建筑業的發展。在此過程中也要深化設計,加強培訓和教育的力度。

【參考文獻】

[1]淺談大型住宅小區施工總承包管理-中國科技信息-2009(19).

篇(4)

關鍵詞: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不僅有越來越多的工程被建立,而在建筑面積上也在不斷地擴大。為了工程可以保質保量的被完成,會進行多個施工單位帶來的交叉作業,就出現了承包管理。所謂的總承包單位,就是在目前我國社會經濟下可以自主經營、自主發展、自負盈虧的境內及實體。對工程的技術、質量、計劃要進行多方位的管理,在這些過程中,要與合作伙伴和承包人進行多個合同的簽署。所以,將合同進行嚴格的管理是至關重要的。

一、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一般的工程施工中,總承包模式中的合同管理都會有計劃控制與進度、計量支付、工程的變更以及延期索賠等幾個方面。要圍繞這幾個部分的需要,總承包與監理工程師在設計工作程序與細則時應該按照項目的特點進行制定,將合同的管理工作盡可能的程序化與規范化,讓合同管理中的爭端降到最低,處理合通問題的速度加快,也能讓工程的進度得到保證。

1.1對于計量支付的管理

1.1.1關于計量支付的方法和原則

第一,在計量和支付方面必須要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實行;第二,要對工程置清單里的各支付項目里所有的工作內容進行了解。如果工程量清單里沒有的支付項目被當成包含在與其相鄰的項目中,不需要單獨計量;第三,在計量中,必須是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和公開檢驗合格后的工程才能被記錄;第四,對變更的管理要進行加強,將工程的變更程序進行完善的制定;第五,要對計量支付建立相對健全的臺賬,來防止漏計和重計。

1.1.2在計量支付中的程序

在進行總承包的管理模式時,要對兩個階段的計量支付管理方法進行嚴格實施:第一,承包人可根據監理完成簽認的間質量檢驗單填對“工程中間計量單”進行填寫,給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提出申請計量,然后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就會對分包人申請計量的項目開始檢查,其中所包含的內容有各種記錄、圖紙查閱、實地調查以及原始憑證的調查。對于承包人,將提供相關資料來對申請計量的項目情況(質量和數量)進行情況證明;第二,承包人要按照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所簽認的工程計量單以及中間檢驗單,按規定進行月進度支付報表的編制,在經過駐地監理的簽認審查后再把項目報給總承包項目部進行審核與匯總。第三,總承包要把所有匯總的月支付報表和所有的原始資料送到業主與監理處審查,監理進行支付證書的簽發,最后業主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總承包人進行付款;第四,總承包也要按照被批復的月支付證書來對承包人的支付證書進行編制,也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承包人進行付款;第五,計量的支付臺賬。總承包人和承包人應該將計算機的計量支付進行數據庫建立,以便對計量進行管理,來防止漏計和重計的情況發生。

1.2對工程變更的處理原則

在工程的變更中,應該把優化設計、對原設計的使用要求不予降低、對工程成本盡量降低作為基本原則。在變更工程中主要是工程數量增減、新增工程項目以及結構尺寸改變等等。

1.3對管理程序的變更

1.3.1應由總承包或者承包人對變更提出申請,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應該在調查現場之后對變更方案進行提出,業主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考察然后確立方案,最后監理工程師按照審查后的工程數量,再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3.2應由監理或者業主提出變更要求,再由監理對變更通知進行下發,要附帶變更工程設計圖。然后,承包人再按照設計圖進行施工,將現場復稠計算的工程數量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后,按照權限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4對計劃進度的管理

在工程中,工程進度是其三大目標之一。總承包人要對計劃進度進行兩個方面的控制:對常保人工程計劃進行審查和落實與監督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1.4.1對施工計劃進行審查批復要考慮對施工進度的審查:工期時間安排是否合理、在動員階段施工準備方面是否可靠、施工能力和計劃目標能否相適應。再詳細具體的對調整過程、備種計劃上報時間以及編制辦法進行安排,給工程提供一個有計劃、有組織的保障。

1.4.2對工程進度進行有計劃的管理

第一,要對進度控制人員進行落實,任命專人負責,再對任務進行具體細化,明確責任,對工程的進度進行隨時的了解;第二,對進度協調組織進行建立,其中要包括業主、總承包人、監理、承包人以及當地政府的代表,將施工的協調工作做好;第三,設立明確的獎懲措施。

1.4.3對延期索賠的處理

在處理延期索賠的這件事情上,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在處理延期索賠的事件出現后,應該對現場進行及時的調查,將事件的發生原因做詳細的了解,對事件性質定性后,再進行風險的歸屬;第二,在事件發生時,要和關各方積極協調配合,對引起理延期索賠的原因進行解決,將損失降到最低;第三,事件發生過程中,要對承包人對細節的記錄進行監督,再由駐地工程師進行簽認;第四,要按照合同上的有關規定進行索賠,積極的和業主、監理進行溝通協商,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

二、在總承包模式的管理下的合同風險

在程總承包管理模式中,合同風險包括:施工風險、設計風險、物價風險、意外風險以及工程變更等。

2.1施工的風險。

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基礎工程和軟基處理都是對于投資突破來說的主要項目;如果實際的地形和設計不符,就會造成樁基的變化、軟基處理上設計的厚度與范圍不能被滿足等情況發生,這些問題即使是很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一定料到的。

2.2設計風險。

在設計風險中包括的的內容有很多,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重大變更允許與總價調整之外,在設計文件上的錯漏、設計不周與失誤都要又總承包單位進行負責,其中設計和施工的年限差距以及設計單位資質信譽都是設計風險的主要因素。

2.3物價風險。

為保證施工的質量,業主要向總承包人與承包人提供組要的材料。比如,水泥、瀝青、鋼筋等,這時物價的不確定上漲因素就會出現,不過早我國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下,此類情況越來越少。

2.4工程的而變更。

在地方遠期的發展要求上看,地方政府會積極的對新增工程項目進行引進,或者對單項工程標準進行提高,這方面的增加費用就要根據合同上的約定分別給予承擔。在施工的總承包模式中,合同文件就是處理問題的基本準則,對于合同中的規范性必須要進行規范;如果發生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事實與依據為主,調查之后進行及時解決;總承包也要經常與各個方面進行溝通,保證工程順利的進行。

總結:

綜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中對總承包管理進行利用就是為了能夠讓工程可以更快、更安全的進行,來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的需求。所以,總承包管理制度也是未來建筑行業的一大發展趨勢。在實行總承包模式的同時,也要結合建筑工程,不斷地對合同管理進行總結和探究,提出新的創新模式適應建筑行業為的現代化發展,也為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一些新鮮的血液。

作者:王偉麗 單位:中交路橋技術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篇(5)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總承包合同管理應當具有全過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總體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參考文獻:

[1]鮑玉婷,劉賢才.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電技術,201647(8):85-88.

篇(6)

0引言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施工的模式與項目承包管理方式得到進一步發展。由于承包合同管理是整個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工作人員應及時做好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從而提高工程項目的建設水平。文章將結合實際情況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作進一步分析并提出有效意見,以期為后續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可靠依據。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企業通過書面方式對施工過程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對總承包合同進行管理的主要目的,這其中包括簽訂履行、解除變更、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因此,相關的工程管理人員應根據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與條款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相關負責人的工作與行為進行全面監測和審查,同時對項目建設中的具體細節進行控制,使得工程建設可以穩定進行。對總承包合同進行管理時應做到全過程、系統、動態管理,同時相關的工作人員也應該重視合同生效后各個階段的管理并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相關負責人的工作進行調查,充分了解并掌握總承包合同中各個階段的發展狀況,以避免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違反合同規定對工程建設造成嚴重影響的不良后果。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我國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的實際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著嚴重影響承包合同管理目標實現的問題與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問題,隨著工程招標設計、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有序進行,工程建設設計方案不斷優化完善,而在這個過程中極其容易產生一系列變更事項,一旦變更管理無法跟上工程建設的變化,就會使工程建設設計方案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態,對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直接造成嚴重影響,甚至會增加投資的風險性。第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缺乏科學合理的分包管理。在執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過程中,相關條例及其他書面文字的錯漏可直接影響后期施工質量,使得施工過程缺乏可靠依據,導致施工現場出現工程糾紛或其他危險事件等現象,同時也對接下來開展相關工作產生消極影響。第三,甲乙雙方對總承包合同內規定的雙方職責執行較差,使得雙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極其容易出現事故糾紛。第四,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體制上存在漏洞。各方負責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的過程中過于注重對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了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基于這種現象,施工方在進行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受業主方影響導致承包工期延誤或增加成本,從而增加了工程建設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需要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來保證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順利展開,從而保證工程各方在有關合同中規定職能的執行方面受到一定約束和控制,以實現總承包合同中的建設目標。相關工作人員在健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時應主要注意以下幾點內容:第一,項目的相關負責人員應在總承包簽訂生效后積極履行己方職能,項目經理、管理層的工作人員、班組成員等有關人員應充分了解、掌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對合同中的內容以及將要達成的目標做全面分析。項目經理應在相關會議上同企業內部各個部門負責人進行交底工作,對合同的主要內容以及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詳細說明,同時各部門負責人也要對本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合交底工作,建立目標管理機制,使管理人員對承包合同的相關內容、管理程序做進一步分析,充分了解己方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所要履行的各方面責任以及工程建設的范圍。此外,項目部門的各方管理人員及員工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與條例開展施工工作,盡可能減少合同執行過程中的誤差。第二,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程序進行規范。實施總承包合同涉及大量管理任務,相關工作人員應對雙方關系進行協調,在實現合同實施程序化、規范化的同時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制,從而保證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可以順利展開并完成指定目標。這樣既可以將協調制度應用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還可以針對合同中所要執行的日常事務制定相關的規范化工作程序,以保證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在執行各項任務時有據可依。第三,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開展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相關工作時,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監理方以及分包商在內的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項目建設的溝通交流,以符合工程管理的實際需求。報告行文應涵蓋工程中各個階段的書面報告,如工程環境變化、工程質量定期報告、工程地質條件等內容。在相關報告完成后要及時交給業主方、監理方負責人進行簽字復核工作,這些書面報告將作為各方在執行工程合同時所有協商意見的工作依據,以避免各方因口頭達成協定而未履行相應職能產生的各種糾紛。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執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過程中,需要相關工作人員對工程目標進行嚴格管理,同時應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各個階段的跟蹤監督工作,充分落實承包總合同中的各項有關條例。在對合同實施過程進行控制時主要應注意以下兩點內容:第一,管理人員應及時對工程實施進行跟蹤與監測。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會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使得合同的執行情況與預期規劃出現偏差。為有效解決以上問題,管理人員應加強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監管控制力度,及時發現產生偏差的原因并適當調整合同實施的過程,尤其是采購合同及分包合同。在跟蹤合同執行動態時應注意及時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整理并如實反映給上級部門,以保證合同實施有效進行。第二,對工程目標進行有效管理。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會直接反映出工程建設的總體目標及方向,通過層層分解最終落實到各個分包商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分包商對目標的執行情況會直接影響到總承包合同的執行,因此合同控制的內容不僅包括總承包商與業主之間的合同及其他與項目相關的合同,還包括對這些合同之間的協調控制工作。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在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執行會受到各種客觀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進行現場索賠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各方負責人應及時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變更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得以體現。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總承包商不僅需要依據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變化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施工過程中遭受的損失,還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相關條例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對于由于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重大經濟損失、質量問題等事件,應及時進行反索賠[1]。

4結語

綜上所述,承包合同在整個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時也是項目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在保證項目施工順利進行的同時,還可以為工程總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各自職能提供有力保障,有效避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利益糾紛及業務矛盾,從而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完成。

篇(7)

1.1.1含義。平行承發包又稱分別承發包,是指發包方根據建設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項目的進展情況和控制目標和要求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按一定的原則分解,將其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圖設計完成——施工招投標——施工——完工驗收。一般情況下,發包人在選擇施工承包單位時通常根據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招標,即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每個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實行總價合同。

1.1.3平行承發包的合同管理

(1)業主要負責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2)業主要負責對多個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工作量較大。

1.2施工總承包

1.2.1含義。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施工總承包單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務。當然,經發包人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業主只需要進行一次招標,與一個施工總承包單位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減少,對業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實踐中,業主為了早日開工,在未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情況下就進行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所謂的“費率招標”,實際上是開工合同,對業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資管制不利。

1.3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義。業主與某個具有豐富經驗的單位或者由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或合作體簽訂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不參與具體工程的施工,而具體工程的施工需要再進行分包單位的招標與發包。

1.3.2合同關系。施工總承包的合同關系有兩種,即業主與分包單位直接簽訂合同或者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1.3.3合同價格。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確定總承包管理費,而不需要事先確定建安工程總造價,這是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標可以不依賴于設計圖紙出齊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價,由于是在該部分施工圖出齊后再進行分包的招標,因此采用實價,即單價或總價合同。

1.3.4合同管理一般情況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工作由業主負責,業主方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對分包單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為總價承包管理單位支付和業主直接支付兩種形式。前者對于加大總承包管理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合同類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體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發包的責任與義務。

2.1.2進度控制的主要條款與內容。有合同工期的約定;進度計劃;工程師對進度計劃的檢查和監督;暫停施工

(1)工程師要求暫停施工。

(2)因發包人違約導致承包人主動暫停施工。

(3)意外事件導致的暫停施工;竣工驗收。

2.1.3質量控制。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要隨時接受工程師對材料、設備、中間部件、隱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質量檢查,驗收和監督。

2.1.4費用控制。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變更價款的確定、竣工結算,質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資采購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

2.2.1建材采購。

(1)標的;

(2)數量;

(3)包裝;

(4)交付及運輸方式;

(5)驗收;

(6)交貨期限;

(7)價格

(8)結算;

(9)違約責任。

2.2.2設備采購:

(1)設備價格與支付;

(2)設備數量;

(3)技術標準;

(4)現場服務;

(5)驗收和保修。

2.3施工單價合同、總價合同與成本加酬金合同。單價合同特點:單價優先,可分為固定單價和變動單價合同兩種;總價合同特點:總價優先,最終按總價結算。可分為固定總價和變動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3)成本加獎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3.施工合同執行過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方和承包方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和標準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都有應盡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簽訂以后,當事人必須認真分析合同條款,向參與項目實施的有關責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跟蹤和控制,并加強合同的變更管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4.施工合同的索賠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賠,承包商也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即合同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時,被索賠方應采取適當的反駁應對和防范措施,這稱為反索賠。

索賠過程中必須要注意:

(1)索賠成立的依據;

(2)證據;

(3)條件。

反索賠包括兩個方面內容:

(1)防止對方提出索賠;

(2)反擊或反駁對方的索賠要求。

5.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還是薄弱環節

5.1.1不少項目簽訂的合同十分簡單,不符合標準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簽訂合同,仍是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

5.1.2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5.1.3合同產生糾紛時,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決,而大多數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上述種種情況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難的原因,為了加強合同管理,我建議:

5.2.1轉變觀念,樹立市場經濟思想,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招投標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價管理納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軌道。

5.2.2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實施合同管理和監控,從編制項目建議書階段就要進行招標,通過競爭選擇優秀工程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在可研階段就把基礎工作做扎實,使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和合同標價建立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上。

篇(8)

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一、EPC總承包合同的概念

工程總承包合同是指業主與總承包商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總承包企業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對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工作艱巨而重要。

二、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1、復雜性

國際工程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涉及項目的設計、施工、采購和試運行等各方面。作為項目實施的總組織者和具體管理者,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同時扮演著雙重角色,一方面必須面對項目的業主,管理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關系,落實業主對工程整體構想;另一方面又需要管理與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各方的分包合同,從而對工程進行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總承包方合同管理的紐帶地位決定了其合同管理的影響因素多、合同接口多,也決定了其無可避免地成為了各方矛盾的集中點。

2、風險性

大多數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是由總承包方對設計和施工負大部分或全部責任,總承包方要對設計基礎資料的準確性負責、對工程投資的準確性負責、對建造工期負責,甚至要承擔項目所在國的政治風險,因此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承擔著巨大的風險。

3、國際性

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參與方一般來自多個國家,因此總承包合同管理避免不了要受到與合同參與方有關的各國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制約。由于整個工程建設與相關物資流動常常需要跨越國境,相應的人員、資金和信息也隨著工程的實施進行著跨境流動。因此對合同管理人員也提出了國際化的要求,需要掌握國際化的習俗文化、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語言水平知識。

4、系統性

合同管理的系統性體現在全階段合同管理和全員參與合同管理兩個方面。國內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往往只重視后期的合同履行以及變更索賠等方面,忽視了項目前期的合同管理。實際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的絕大部分問題是在投標階段和合同談判階段產生的,因此,作為國際工程總承包方,合同管理應當貫穿整個工程的全階段。除此之外,目前工程項目的管理者也常常有這樣一個誤區,認為合同管理僅僅是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實際上,合同是工程項目參與各方權責利和工程技術在法律上的綜合體現,合同管理的對象并非合同本身,而是合同所描述的具體事務,所以合同管理需要項目管理各部門、各機構全員參與,任何人都要責無旁貸地參與到合同管理工作中。

三、EPC總承包合同管理

1、合同前期工作

國際總承包工程復雜,情況瞬息萬變,因此在簽訂總承包合同前,需要針對合同條件進行詳盡的調查,同時還有工程投標,選擇合作伙伴等大量準備工作。下面將介紹幾個方面的合同前期工作。

2、建立完善的文件與信息管理系統

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結構復雜、關系眾多,對外信函、會議紀要等書面材料往來密切,特別是由于國際工程的復雜性和在工程中對書面文件的強調,相比國內工程,對總承包方的文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總承包項目部應當從投標開始建立起有效的文件管理制度,注意在工程中留下對己方有利的書面證據為將來變更索賠提供依據。在信息管理系統方面,中國企業需要引人國際先進的信息管理理念,應用國際先進信息管理軟件系統,對信息的流動進行流程再造,改變目前信息流動途徑過長,信息流動不暢的現狀。

3、索賠管理

合同管理過程是動態的控制過程,一方面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呈波動狀向合同目標靠攏,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偏差,并加以調整;另一方面,隨著工程項目的進展,業主可能會有新的要求,合同本身在不斷變化,絕對不變的合同是不存在的;此外,三邊工程(邊設計、邊施工、邊修改)施工過程中的不可預見性、隨意性較大,引發的變更較多,也是合同管理的難點。根據法律及合同規定,對并非由于自己的過錯或疏忽,而屬于應由發包人或分包單位承擔責任的事情向監理工程師提出請求的要求即為索賠。索賠管理的重要任務是通過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計劃外事項,如工程變更、施工條件變更、施工干擾等,索取投標價格以外的、由于索賠事項引起的附加成本開支,以維護承包商的合理經濟利益。每項索賠的成功與否直接取決于索賠管理工作的優劣。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了如指掌,隨時注意業主和工程師的變更指令或口頭要求,一旦發現實際工程超出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時,及時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并精心準備索賠報告。同時,要做好施工階段的成本管理,通過定期的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進行成本控制,隨時發現成本超支的原因。如果發現哪一項直接費支出超出計劃成本時應立即分析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果發現是屬于計劃外的成本支出時,應找足證據提出索賠補償。總承包商還應盡量保證分包合同文件的嚴密性,保證設計質量,盡量減少設計變更,以減少被分包單位索賠的幾率。

4、風險管理

總承包商的風險貫穿了整個EPC合同的每個條款和每份附件,這就要求總承包商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階段認真審核合同正文條款及有關附件,不遺漏任何一個潛在的風險,盡可能地回避或減少風險的發生,將日后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降到最小程度。如審核合同文件是否規定了明確的工程范圍,注意承包商的責任范圍與業主的責任范圍之間的明確界限劃分;審核合同價款的構成及調整辦法;審核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注意業主資金的來源是否可靠,延期付款時審核業主對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樣的保證;審核法律適用條款和爭議解決條款。

在合同履行階段,總承包商可能會面臨業主資金不到位、支付能力差,分包商的工期拖延、質量不合格,規范變動、設計變更,工程范圍不明、各方責任義務不清,通貨膨脹以及不可預見等情況。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加強項目參與方的互相溝通、相互信任,提高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選擇合理回避風險還是積極采取風險預防措施。

5、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分包合同簽訂時,要按照項目的實際要求和當事人的能力制定有關的目標(如質量、費用、工期、人員要求等),過低的要求可能導致工程實施水平的下降,過高的要求可能導致達不到工程建設的要求或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增加工程管理的難度。合同談判過程中,涉及合同范圍、權利與義務、價格、接口管理、質量與進度控制等,各種因素錯綜復雜。雙方在盡可能保護自己的利益的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所謂合同不過是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相互妥協的產物,一方的利益和另一方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雙方同心協力,通力合作,優質如期地搞好項目的建設,才能為雙方帶來最大的利益。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評價工程的實際情況,不折不扣地執行合同的規定和標準,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合同的執行是按照各方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簽訂時的“合意”進行,保證合同執行的公平性。

6、采購合同管理

設備和材料采購應根據總進度計劃要求編制采購計劃,建立招標采購制度,引人市場競爭機制,降低采購成本。采購的范圍、合同條件及技術標準要明確且嚴密,避免出現模糊和矛盾的條款。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及時跟蹤設備產品的生產進度情況進行設備的催交,關鍵性的大型設備采購還應有設備監造人員。設備交貨時,應組織嚴格的驗收,保證采購產品質量合格。

結束語

近年來,雖然中國企業在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攬中表現突出,但中標之后的項目實施情況卻并不樂觀,其暴露出的合同管理能力已經成為制約中國工程企業發展的瓶頸,中國企業必須正視自身的不足,提升國際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能力,進而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才能夠實現在國際工程建設領域的成長與成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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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EPC工程總承包概念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是一份嚴密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可以有效優化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特點有:

第一,合同周期長,節點多。EPC項目包含了設計、采購和施工工作,周期更長,節點更多,對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在整個項目周期持續不間斷地進行。

第二,工程價值大,合同價格高,合同管理是否有效對項目經濟效益會產生較大影響。

第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條款及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多,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工程參與單位和協作單位多,合同實施環節多,資金來源渠道多,需要在管理過程中必須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

(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履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作為甲乙雙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最重要的基礎和依據,項目各參與方均是通過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來完成項目實施與管理的,全面有效的全過程合同管理對項目的造價、經濟效益、設計優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第一,合同作為項目實施重要契約,是體現承發包雙方責任和義務,實現經濟效益的法律依據,合同各方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

第二,強化合同管理,對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梳理并解決,能有效提高履約率。

第三,合同管理能有效協調合同各方在質量、經濟上的利益沖突。

第四,合同管理能對項目推進起到積極作用,避免各方相互推諉指責,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解決爭執。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但由于EPC模式還處于推進階段,各項管理制度還并不完備,市場也尚未形成公認一致的市場規范,加之我國并不完善的建設市場,造成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簽訂后,不論是項目建設方或項目承接方均一味地追求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而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導致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大量違約情形,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二,合同管理工作嚴重滯后。很多承包企業在中標后才啟動合同管理工作,導致在招標階段中能夠解決的一些合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很多承包企業均是由于這個原因損失掉了爭取有利合同條件的最有利時機。

第三,合同文本不規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我國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大力加強我國工程合同管理勢在必行。

第四,承發包雙方不重視合同也是現在工程管理領域較為突出的問題。在項目籌備和實施過程中,承發包雙方對合同違約、質量管理、工程周期分布等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大量糾紛現象。

第五,合同各方缺乏有效溝通。承包方在承接項目的時候通常只關注和經濟相關的條款,其他條款并與發包方未進行充分的溝通,也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大量的違約情形,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第六,違背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甚至違背合同進行項目建設的也不在少數,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第七,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因工程建設項目簽約過程中建設方更為主導,而承包方更為弱勢,故在合同中會出現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條件,給承包方索賠也造成很多阻礙和干擾。

第八,掛靠現象嚴重。承包人違法冒用其他工程企業名義承攬業務并簽訂合同,給工程質量帶來嚴重的隱患,也嚴重地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第九,專業人才的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強、知識面寬、法律法規意識要求高、需要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工作,但目前很多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多數是非專業出身,業務能力參差不齊。

三、如何完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工期長、節點多、管理復雜繁瑣,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有利于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一,前期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在招標階段就應就合同中存在的風險提出預警,以及對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質疑,為合同的簽訂爭取有利條件。

第二,明確的合同范圍及內容,做好合約規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明確合同各方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節點、工作深度、費用劃分等都須明確清楚,避免現場協調困難,遺漏工作內容。

第三,明確進度控制要求。由于EPC 項目設計施工的交叉較多,故除了明確施工總工期外,還應對設計工期、采購節點、施工節點工期等重要節點的時間進行約定,這樣更有利于各方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把握工作進度,避免因工期延誤而相互推諉,在界定違約責任時更為明晰,也更有利于建設方對工程進度的把控。

第四,明確合同金額及價格調整范圍。合同中應明確約定采購、設計、施工各方的合同金額以及合同總金額,甚至暫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費等能夠明確的金額都應盡量在合同中注明,除此之外,還應對該合同范圍內可調價格范圍、價格調整方式、價格調整的計價依據以及變更范圍、變更方式等明確約定,規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的造價風險。

第五,細化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盡量細化違約責任及其處理方式,避免只求大的方向,違約責任約定的越細,執行時越容易。

第六,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提高其可操作性。合約簽訂時進一步對各項工作內容明確清楚,并應注意用詞的嚴謹,以免用語模糊給各方造成實施上的困難,以便于今后合同能夠得到很好的執行。

第七,合同交底應盡量詳細。對于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中未能解決的問題,如不利的履約條件、含糊的承包范圍、嚴苛的違約條款等,必須向合同執行團隊做好交底工作,且合同各執行方應盡量完善各遺留問題的解決方案及規避風險的方案。

第八,做好資料收集及歸檔,以便真實地反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且有利于合同款支付、竣工驗收、結算、索賠等。

第九,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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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2306-1499(2013)04-(頁碼)-頁數

1、引言

工程總承包(EPC)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接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以及竣工驗收等全過程實行的承包方式。

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等向業主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可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約定。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特點:(1)設計和施工深度交叉,工程造價低;(2)工程總承包是市場專業化分工的必然趨勢和業主規避風險的客觀要求;(3)工程總承包能有效地控制建設周期和工程質量。總之,正確使用EPC管理模式,能夠使工程項目建設達到質量優、速度快、造價低的效果。

2、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風險的產生分析

2、1EPC總承包項目風險產生過程

按照項目系統分類,環境系統風險、技術系統風險、行為主體系統風險、管理過程系統風險共同因素構成項目系統的風險因素,在一定的轉化條件和觸發條件下,它們會導致風險事件的發生,最終引起項目的目標系統風險,導致損失,從而產生項目風險。

2、2EPC總承包項目的系統風險

工程項目的風險可以按發生的概率、后果的嚴重程度、結果屬性(項目目標)、項目階段、風險因素(引發原因)、關聯程度、作用對象、項目系統等多種方法進行分類。其中最為主要的就是按照項目系統、風險因素(引發原因)、結果屬性(項目目標)和項目階段四種方法進行分類。(1)按項目系統可分類為:環境系統風險、技術系統風險、行為主體系統風險、目標系統風險、管理過程風險。(2)按照風險因素可分為:自然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社會風險、技術風險、管理風險、組織風險。(3)按照結果屬性可分為:質量風險、工期風險、成本風險、安全風險、生態風險。(4)按照項目階段可分為:決策風險、投標風險、設計風險、采購風險、施工風險、試運行風險。

2、3EPC總承包項目中風險增大的原因

(1)合同條款的變化。EPC總承包合同中風險的分擔發生了變化。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將工程的風險劃分為業主的風險、承包商的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有時是明示的規定,有時是隱含在合同條款中。在銀皮書的規定中,除政治風險、社會風險和不可抗力的直接損失仍由業主承擔外,承包商承擔的風險范圍明顯擴大,得到補償的機會卻大大減少。EPC總承包商主要承擔的擴大風險有:1)EPC總承包商承擔了全部“設計風險”和“外部自然力的風險”;2)EPC總承包商承擔了“經濟風險”。EPC合同條件的一般規定中刪去了因為物價上漲或匯率波動調整合同價格的規定,這就意味著一般情況下,承包商要承擔在新紅皮書和新黃皮書中由業主承擔的“經濟風險”;3)EPC總承包商承擔了所有不可預見的風險;4)EPC總承包商承擔了因為業主提供的現場數據不準確而帶來的風險。(2)工作內容的變化。1)工作范圍的擴大。EPC模式下,總承包商的工作范圍大大增加了,它包括設計、采購、施工三個過程。如果業主需要的話,還要介入可行性研究和試運行等階段。這么大的工作范圍中,常常會有一個或幾個環節總承包商不是很擅長。這些無疑增加了總承包商的工作難度,風險也隨之增加;2)工作難度的加大。EPC總承包模式給承包商所帶來的不是單純工作范圍的增加,工作的難度也會明顯增加。EPC項目本身的復雜性、總承包商管理跨度的增加需要總承包商具有更為快速、有效的管理。EPC模式需要項目管理向信息化、集成化方向發展。

3、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合同風險預測和防范的優化

3、1增強合同風險預測和防范意識

合同風險預測和防范意識是建筑施工企業市場經濟意識、法律意識、工程管理意識的綜合體現。一方面,加強項目管理團隊合同管理、風險預測和防范的教育和培訓。另一方面,認真研究FIDIC合同條件、發包方合同管理的方法與程序、研究合同管理的典型案例,使項目全員認識到合同風險防范的重要性。

3、2嚴格執行合同交底制度

專業合同管理人員組織,逐級進行合同交底,全面陳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目標、合同執行要點、合同風險防范及特殊情況處理。在整理相關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合同執行計劃、管理程序、管理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書面交底記錄,指導合同管理工作。

3、3加強變更合同管理

項目過程管理中,合同變更是工程索賠的重要依據。首先,要注重日常索賠資料的積累、整理和匯總,為項目索賠做好基礎工作;其次,施工過程工程數量增加、工期延長以及設計方案變更、施工組織優化等都必須得到監理和建設單位以及關聯方的及時簽認,為清概索賠工作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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