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6 16: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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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相結合”工作方針,以食品藥品市場整治為中心,把握機遇,深化改革,創新思路,狠抓落實,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保障體系、責任體系和領導體系不斷健全,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和“兩網”建設取得初步成效,食品藥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有效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近年來。推動了全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
縣食品藥品安全形勢是好的基本上是安全的也是放心的但我必須清醒的看到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仍然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總體來看。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和挑戰。從全國形勢看,剛剛閉幕的兩會上,食品藥品安全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最強烈、提案最集中的問題之一;全國質量萬里行去年統計的一萬多件消費者投訴中,食品藥品投訴占1277件,排第一位。特別是安徽“阜陽奶粉”遼寧“海城豆奶”河北“紅心鴨蛋”黑龍江“欣弗”劣藥等事件震驚全國,教訓十分深刻。從我縣情況看,種植養殖農產品濫用農藥獸藥、不當使用化肥和飼料添加劑等問題比較普遍,食品生產加工源頭污染還未得到根本治理;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非法行醫經營藥品、餐飲衛生不達標及虛假食品、藥品、保健品廣告等突出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有效解決;不法分子制售假劣食品藥品花樣翻新,屢禁不止、屢查不絕;一些鄉鎮和部門思想認識不高,重視程度不夠,工作落實不到位,進展不平衡;部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淡薄,廣大群眾識辨假劣食品藥品、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欠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良好社會氛圍還沒有完全形成。如此等等,都對我縣食品藥品安全形勢構成了嚴重的威脅,需要下大力氣解決。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問題的嚴重性和危險性,充分認識監管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攻堅破難,奮發有為,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完善監管機制,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加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樹立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點。全面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全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要按照“保安全、強監管、促發展”總體思路,年。堅持“疏堵結合、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則,以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為重點,以推進食品藥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為主線,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以信用體系建設為保障,著力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努力開創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新局面。具體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四個方面:
加大專項整治力度,1突出源頭治理。深入整頓和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秩序。一要堅決打擊無證非法生產(加工)經營食品藥品行為。要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食品藥品生產(加工)經營小作坊、流動食品攤點,嚴厲查處非法批發、超范圍經營、以贈藥為名非法銷售藥品、用保健品冒充藥品、非法虛假廣告等坑害群眾的違法行為。二要嚴肅查處制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種植養殖環節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違禁藥物濫用的整治,不斷加強對濫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違禁藥物、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的監管,有效打擊在食品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為。要切實加大對餐飲行業食品衛生和餐具消毒的監管,嚴格落實餐具消毒管理制度,有效改善食品衛生狀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三要著力解決食品藥品虛假廣告問題。近年來,縣內外有關媒體上的食品藥品廣告過多過濫,群眾和社會輿論反映強烈。工商、廣電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從嚴、從快查處一批違法刊播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和形式的廣告的行為。
深入推進農村“食品藥品兩網”建設,2抓住重點環節。切實加強農村食品藥品監管。農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是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農村食品藥品監管網絡和供應網絡建設的意見》要求,以消除農村食品藥品監管盲區和死角為目標,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和創建“無假劣食品藥品鄉鎮”活動,積極探索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融入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加快建立以食品藥品社會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為主的三級藥品監管網絡。同時,要圍繞“一縱一橫”兩條主線,構建規范的農村食品藥品供應網絡。縱線抓創建,著重發展零售連鎖和配送中心的經營模式,暢通農村食品藥品供應渠道;橫線抓規范,著重對鄉村小賣部、餐館、診所進行整頓規范,有效凈化農村食品藥品市場終端。縣政府將在5月中旬對此項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迅速行動,切實把農村“食品藥品兩網”建設抓在手上,確保取得實實在效果。
提高監管效率和水平,3嚴格履行職責。著力構建食品藥品安全保障體系。各鄉鎮、各職能部門要充分履行執法主體職責,實行經常性、主動性、動態性的日常監管和現場監管,切實做到對本轄區、本職能范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心中有數。屬職責范圍的該取締的要堅決取締,該查處的要依法查處,該規范的要徹底規范,確保每一個監管環節的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特別是列入“一票否決項”工作,更要高度重視,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任何問題。對職責不明確、責任不落實、工作滯后,影響全縣整體工作的鄉鎮或單位,以及對食品藥品監管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引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鄉(鎮)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在全縣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食藥監、質監、工商等職能部門要堅持“實際、實用”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基礎,積極拓寬渠道,不斷加大對食品藥品管理執法人員隊伍的培訓力度,加大對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儀器設備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改進檢驗檢測設備和手段,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同時,要及時總結食品藥品管理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從創新體制、完善制度入手,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實現監督關口前移,最大程度地發揮監管執法效能,推動全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運行。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4積極引導幫促。努力促進食品藥品產業健康發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規范管理的前提下,進一步轉變觀念、改善服務、提高效率,切實把工作重點轉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要把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與扶持我縣食品藥品產業發展相結合,積極落實各項扶持措施,完成“大黃”核桃”品牌認證,加快核桃、藥材規范化種植基地建設步伐,建成東華、西華、安口、策底4個蔬菜基地和黎明川千畝優質蔬菜示范園,啟動宏源肉牛屠宰加工、安豐核桃精包裝生產線及中藥材深加工等項目,不斷延伸特色產業鏈條,提高農業品的附加值,大力推進全縣農產品、食品藥品生產加工等優勢產業的發展。要積極保護合法經營,有效落實各項規范化管理措施,嚴格按標準篩選質量有保證、誠實守信、服務良好、經營規模較大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或市場作為“食品藥品安全規范示范點”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影響帶動其他經營者提升經營層次和管理水平,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實質性進展,真正讓人民放心、群眾滿意。
三、強化措施。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行業領域廣,食品藥品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經營范圍寬,工作任務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營造氛圍。要采取多種形式,一要強化宣傳。廣泛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法規和科學合理飲食用藥常識的普及宣傳教育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進工地“四進”活動,大力普及科學飲食用藥習慣,不斷提高廣大群眾食品藥品安全意識和依法維權的自我保護能力。要切實加強正面引導,曝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大力宣傳重視質量、守法經營的先進典型,增強群眾消費信心,努力營造人人關注、廣泛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精心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要從立黨為公,二要加強領導。執政為民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作為當前工作重點,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各自工作性質,制定可行方案,切實做到機構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力求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決杜絕走過場、搞形式、不負責任、應付差使的現象發生。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有機結合,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獎懲,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車輛管理,教育干部職工自覺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規,不斷提高全系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質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建立責任明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礎和源頭管控工作;廣泛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各類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識,在城市道路規劃中將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形成齊抓共管、規范有序、安全和諧的良好局面。
具體目標:
1、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長期規劃。
2、在城市道路規劃中將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
3、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以上責任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成立市規劃局系統“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交通處,汪路兼辦公室主任,常文軍、袁亞東任副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各直屬單位,各區規劃分局,機關各處室要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運行機制。
(二)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開展本單位干部、職工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三)加快推進編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長期規劃。
(四)在城市道路規劃中將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
(五)積極配合交警支隊做好智能交通系統總體規劃,以及各類智能交通設施的布點規劃。
(六)積極出臺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管理辦法,爭取在規劃階段就能預見未來的交通影響,從而就能有效地避免建設項目帶來的負面影響,正面的引導城市建設和發展,構建和諧的交通環境。促進城市與交通協調發展。。
五、工作制度
(一)聯系會議制度
1、全體成員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研究、部署本系統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
2、定期通報各單位的排查和整治情況,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項檢查工作。
(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1、各單位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及排查整治情況。
2、各單位要及時報告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3、各單位要及時報告交辦、督辦等工作的完成情況。
4、各單位認為需要向局領導小組報告的其它情況應一并報告。
(三)考核獎懲制度
局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實行百分制考核,落實責任,兌現獎懲。由局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領導小組每年年終對各單位進行考評。對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年終考核不合格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發生交通事故的,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實行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創建"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今后一個時期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本系統各單位必須充分認識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實行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抓緊、抓好、抓落實。
本學期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要求是:認真貫徹區、市、鎮三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加強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努力杜絕一切因學校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消除學校的安全隱患,使教師有一個祥和的工作環境,學生有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環境。
二、工作要點
1、教育教學安全
(1)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建立校長安全報告制,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做到落實到人,工作職責、宣傳、計劃三落實,學校要設立安全管理宣傳專(兼)職教師,專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學校的廣播、宣傳欄、黑板報和班隊會等形式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各學校要進行至少兩次安全避險預防意外事故應急演練。
(2)各科任課教師要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學生,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由中心小學組織的大型活動,各校都要周密考慮,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各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來,不能有絲毫的大意。
(4)各校領導要切實加強學生平時到校,兩放學、兩操、兩自習、三活動(課間、大課間、課外)的組織與管理工作,力求做到領導檢查要求到位,教師跟班管理護到位,學生自律,預防到位,家長配合接送到位。
(5)加強對各校的用電管理,不準亂拉電線,亂接開關,對因破損老化的電路要及時更換,教師宿舍均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6)體育課及其它室外游戲,教師應全程監督學生的活動。活動量較大的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7)要切實加強學生集體活動的組織,特別是上下樓管理,樓道護欄,大型戶外設施的檢查等措施到位。
2、交通安全
(1)公路沿線各小學要不斷提高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在校門要懸掛交通宣傳橫幅,刷寫永久性標語或警示語,設置交通警示牌,教育學生養成遵守交通法則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不斷提高小學生的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強對學校租用車輛以及師生員工駕、乘摩車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教育師生拒乘超載車輛,農用車輛,無證無牌車輛,教職工的摩托車要辦理入戶、辦證手續,乘騎摩托車一定要戴安全頭盔。
(3)各校要充分發揮已配發的安全警示標志,“讓”字牌、值勤袖章、交通安全指揮旗、學生小黃帽的作用,嚴格實行放學路隊制、教師護送制、路隊長負責制。各校領導親自抓、親自管,真正把責任落實到每位教師,把任務分解到每位組織者,從嚴從實把此項工作抓出實效來,嚴防交通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小學要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校園、進課堂活動,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聯系,積極開展交通安全主題講座和“三個一”活動,即組織學生觀看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掛圖、展板或交通安全宣傳主題片;舉辦一次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或交通安全宣傳主題作文比賽;編發一期交通安全專刊或辦一期交通安全宣傳主題黑板報,以提高宣傳工作的實效性。
(5)加強門衛的工作責任,校門口不得亂停車輛,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校園要辦理登記手續。
3、飲食飲水衛生
(1)各校應按衛生部門的規定辦好食堂,做到證照齊全。制定好各項衛生制度,嚴格按照程序操作。食堂工作人員定期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2)各種食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進貨,嚴禁購買不潔、變質食品。
(3)切實做好食堂的保潔工作,除滅“四害”,創建文明食堂。
(4)要教育學生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習慣。做好學前入各年級的晨檢記錄,發現有異常反應和病例及時向學校報告,預防傳染病發生。
4、防冬季煤氣中毒
做好宣傳,提高認識使學生掌握防火煤氣的一般知識,開窗通風,勤檢查爐具是否漏煙,并及時補救,做到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相結合。
5、校產校舍安全
(1)各校要定期組織對校舍安全檢查,一學期不少于兩次,特殊天氣隨時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匯報排除。
1 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和道路交通的飛速發展,我國已進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發期。交通事故多發,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頻頻發生,嚴重危害了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給社會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由此也被稱為“無休止的交通戰爭”。當前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我國各級政府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正在積極探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機制、新思路和新技術。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國家法律明確了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問題,從而為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道路交通安全法總則第四條明文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該條文不僅為各級人民政府規定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項職責,并且從法律的高度強調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的重要性。
2 規劃的層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點及規劃范圍和規劃側重點的不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一般可細分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戰略規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行動規劃和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規劃。在同一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行動規劃應服從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戰略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規劃應服從于更高層次的兩類規劃。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需要,單獨編制某個層次的規劃,或者將各個層次的規劃融合在一起(即根據不同的規劃期著重對應不同層次的規劃需求)。
2.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戰略規劃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戰略規劃的期限一般為5年或10年,其主要任務是:通過深入的調查、必要的實地勘測和科學的定量定性分析,在剖析、評價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現狀、揭示其內在矛盾及預測、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提出規劃區域規劃期的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目標,提出確保實現規劃目標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戰略及相應的實施行動。
2.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行動規劃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行動規劃的期限一般為3至5年,其主要任務是:通過調查分析,確定區域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存在問題,預測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確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標,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行動的內容,列出分期實施優先順序,提出在具體實施時存在的問題和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3 編制原則與路線
3.1 編制原則
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的編制應遵循如下原則。
3.1.1 依法規劃。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必須與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城市用地規劃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劃相匹配。
3.1.2 以人為本。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任何環節中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貫徹“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宗旨。
3.2 工作路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的制定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遵循相應的原則,按照有關的政策、規定和標準、規范進行編制,并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充分論證,集思廣益,避免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出臺的盲目性、隨意性。規劃編成后需通過評審,經補充修改后報批,此后方可組織實施。為增加規劃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道路交通建設等有關情況及規劃的實踐和反饋,按照規定的程序定期修訂規劃,經原審批部門審查批準后調整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編制的工作路線如圖1所示。
4 規劃的主要內容
鑒于道路交通系統和交通安全問題的復雜性,編制道路交通安全規劃需要全面掌握規劃區域內道路交通安全的現狀,系統分析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癥結,深刻認識交通安全問題演變的內在規律,科學預測道路交通安全的發展趨勢,明確道路交通安全的發展目標,從而去設計、評價和優化為實現該目標而制定的具體規劃方案,用以指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走向科學化、現代化、規范化和社會化。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規劃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部分。
4.1 道路交通安全現狀調查及分析
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面概述規劃區域的社會經濟和道路交通狀況;統計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各項指標的分布特征與變化特點,揭示造成規劃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客觀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各個環節(包括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車輛和駕駛員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等)的基本情況及其發展特點;綜合評價規劃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指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應注意研究的重大變化。
4.2 社會經濟和道路交通安全發展預測
科學分析社會、經濟和道路交通發展的特點和趨勢,預測規劃期內社會、經濟和道路交通發展水平;全面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道路交通發展和交通安全管理的關系,考慮國家現有或未來可能采取的政策對未來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為依據,通過多種方法(包括專家法和模型法等)科學地預測未來道路交通安全的發展趨勢。
4.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方案設計
在全面掌握規劃區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現狀、科學預測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明確近中遠期的道路交通安全發展目標之后,從人、車、路、環境、管理等環節綜合入手,根據交通事故“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管理手段“軟硬兼施”,安全隱患“標本兼治”的原則,集成法規、行政、技術和工程手段,設計兼備科學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方案,并細化為分期實施行動和專項整治計劃,安排近期實施重點和實施順序,概算所需資金并提出相應的保障措施。規劃方案主要涉及以下環節。
4.3.1 交通安全管理體制與政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綜合協調機構;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報和公告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察制度等。
4.3.2 交通事故統計分析。規范交通事故統計分析工作;提高事故黑點判斷能力;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數據庫;開發交通事故決策支持系統等。
4.3.3 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加強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和機動車輛管理;增強車輛的安全性能。
4.3.4 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交通規劃的部署,加強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并盡可能改善和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完善道路標志、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等。
4.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方案評價
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方案進行綜合評價,包括技術、經濟評價以及規劃方案實施后可能產生的社會效益評價,提出評價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并反饋于方案制定環節。
4.5 實施規劃的對策與措施
主要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中,有關規劃實施管理體制、資金和人才的政策問題,以及有待進一步研究、論證的重大技術問題和需要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對策與措施。
5 結語
道路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正常運轉的前提條件,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條件,是在城市交通層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本文詳細說明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對于改進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圖分類號:TP39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3044(2010)10-2337-03
Planning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ISO27001
LIU Xia
(Depar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1804, China)
Abstract: As the increasing dependence on urban rail transport system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tegrated information network, we must take into account the destruction of man-made impact on the system. Now, heterogeneous transport information network composed of various information systems will be pared with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issues of the past closed system, large-scale heterogeneous network security issues become more important. So,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il transport information systems as soon as possible. Based on the standards ISO27001, this thesis gives a primary planning for the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il transport information systems.
Key words: asset; risk;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大型異構網的建立帶來了許多新的安全需求和安全問題,例如Nawa[1]提出了許多數字安全化信息領域的潛在安全問題,Connell[2]等人也提出了許多安全需求,并且隨著網絡規模的擴大,網絡的薄弱環節受到攻擊的可能性會增加,安全管理問題也變得更加重要。組成軌道交通綜合信息網的系統的復雜性使得網絡面臨更嚴重的安全威脅 [3]。本文立足于現有的安全技術和管理體系,建立了符合國際標準的安全管理體系。
1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規劃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M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是組織在整體或特定范圍內建立的信息安全方針和目標,以及完成這些目標所用的方法和體系,它是直接管理活動的結果,表示為方針、原則、方法、計劃、活動、程序、過程和資源的集合[4]。目前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有基于BS-7799[5]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基于SSE-CMM[6]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和基于等級保護[7]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等。
其中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共有信息安全方針、信息安全組織、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安全、物理與環境安全、通信和操作管理、訪問控制、信息系統的獲取、開發與維護、信息安全事故管理、業務持續性管理和法律符合性11個要項組成,考慮到了信息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但也只是給出了大概的規則,本文參照ISO27001標準將資產管理、通信和操作管理、訪問控制三個要項做了細化。
1.1 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主要是對資產進行分類和采取保護措施。對于信息系統中的重要資產,應進行分類管理,為了更加快捷的定位于資產,建立了一個資產索引,命名為:Asset+”_”+序號。采用這種方法建立了一個資產清單。
為了更有效地進行資產管理,首先進行合理的資產評估,不僅要考慮到資產的安全特性(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還要考慮資產對業務的重要程度。
1)安全特性的衡量:通過保障安全特性,就能實現資產安全的保障,這也是風險評估的基本原則之一。
2)業務價值的衡量:資產的重要程度的量化主要體現在業務量上。相關工作人員可根據經驗得出各資產的重要性等級,為了與安全特性統一起見,也采用1-5五個等級來劃分,資產的重要性用P表示。
在對資產安全特性和重要性進行量化的基礎上,可以對資產進行評估。假設某信息資源管理系統S由硬件設備管理系統S1、軟件設備管理系統S2和信息管理系統S3組成(n=3)。
3)風險發生概率的計算:鑒于計算中的指標要求,相關人員參考表1中各資產賦值情況,本風險發生概率受威脅、脆弱性、保護手段有效性等風險因素的影響,參照表1,轉化為所需要的屬性賦值,如表2所示。
由5位專家(q=5)對數據庫服務器、核心交換機、總工作站等資產(u=3)就威脅、脆弱性、保護手段有效性評估因素(v=3)進行評判,結果如表2所示。以下是子系統S1的風險發生概率的計算[8]:
根據專家的相關經驗評估的數據得到模糊評判矩陣:
,
去模糊化的矩陣為:,
將其歸一化后,得到矩陣:。
得到各資產的熵系數向量M2=(e1,e2,e3)=(0.964,0.973,0.973)。
歸一化后得w2=(0.33,0.34,0.33)。
最后得評估矩陣H2=?A2.R"2=(0.28,0.35,0.37)。
子系統S1的風險發生概率R=1-(1-0.28)(1-0.35)(1-0.37)=0.7。
同理可得,子系統S2和S3的風險發生概率分別為0.4和0.55。
結合專家對三個子系統的重要性、系統間相互作用和系統復雜性對風險發生概率的影響的估計,可得系統S的風險發生概率R=0.65。
4) 風險產生影響的計算:改進后的風險影響的計算方法中包括資產綜合值、資產損失、能力損失、修復費用等影響因素。改進后的計算方法對影響區間進行了更細的劃分,表3是專家對各資產的影響主觀評估情況。
對某種類型的影響,基本參數是在各個區間上的取值的概率,對marginal和critical兩種情況來說,附加參數是選擇某個取值區間的概率。
對數據庫服務器、核心交換機、總工作站風險影響的計算采用表3和表4中的數據得到影響值0.68。
A-F表示對風險影響嚴重程度劃分的連續區間:minor->A:[0,0.15),marginal->B:[0.15,0.3) C:[0.3,0.5),critical->D:[0.5,0.7) E:[0.7,0.85),catastrophic->F:[0.85,1.0),表3中的數據表示每個區間所取的基準值。
將以上計算得到的風險發生概率和風險影響值相乘,可以獲得系統的風險嚴重程度R?0.44。因此,這是一個中等風險的信息系統。
2.2 通信和操作管理
2.2.1 設備操作
1) 普通設備:對信息處理設備嚴格按照文件化設備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對不同的操作人員限制不同的權限,并定期工作人員進行培;提供主要網絡設備(核心路由器、核心服務器)、通信線路和數據處理系統的硬件冗余,骨干線路也應該有冗余線路;提供本地數據備份與恢復功能,完全數據備份至少每天一次,備份介質場外存放,提供異地數據備份。
2) 介質:介質應存放在介質庫或申通各部門指定的地方,由專人妥善保存在安全環境中,保證有較少的人接觸,對介質的使用必須遵循各介質的使用權限,并適時的做必要的備份;對介質在物理傳輸過程中的人員選擇、打包、交付等情況進行控制,對介質歸檔和查詢等進行登記記錄,并根據存檔介質的目錄清單定期盤點。
2.2.2 通信
1) 通信線路:通信線路是實現數據傳輸的物理線路,包括網線、光纖等。應符合以下要求:通信線路采用鋪設或租用專線方式建設;遠離強電磁場輻射源,埋于地下或采用金屬套管;定期測試信號強度,以確定是否有非法裝置接入線路。
2) 網絡和基礎支持結構:條件許可時,將網絡操作和計算機操作的責任分離,建立對遠程設備的管理責任,采用防火墻技術增強申通內網和外網通信的安全性,建立認證、跟蹤、日志記錄和用戶監控機制,以滿足網絡事件的監控管理要求,如可在數據中心安裝接入認證(LDAP、AAA、Radius)服務器等。
2.3 訪問控制
1) 對信息的訪問:對信息的訪問控制主要是保證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通過加密等技術保證信息在傳輸過程中不被破壞為;在一些公用段的應用服務器機房,采用備份或冗余設備對重要信息進行及時的備份;對進出網絡的信息內容進行過濾,實現對應用層HTTP、FTP、TELNET、SMTP、POP3等協議命令級的控制。
2) 對系統和設備的訪問:在關鍵的物理設備處,應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電磁干擾;根據安全策略對操作系統、數據庫和文件等根據訪問人員角色的不同分配不同的訪問權限,對普通用戶訪問權限建議半年檢查一次,對特殊訪問權建議3個月檢查一次。
3 結論
本文對ISO27001安全管理體系的幾個要項有針對性做了一些細化,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其中在對資產的管理要項中以對資產的風險評估為根據對資產進行管理,但所建立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還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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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P393.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599 (2011) 18-0000-01
Computer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Design and Planning
Chen Guo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chool of Business Information,Chongqing 400054,China)
Abstract: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more and more attention has been paid,in particular,to do computer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which is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one of the important issues facing, must be scientific analysis and layout,to safeguard the security of information systems.In this paper,computer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comb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security-related issues that exist in the effectiv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and to mak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Information security;Security management;System;Planning and design
計算機信息系統是一個較為復雜管理系統,在它的日常管理過程中,特別是保證其安全運行面臨著一系列問題的。計算機的管理是涉及到多個方面的問題,不僅包括硬件和軟件上的管理,與此同時在運行環境以及計算機病毒防止、計算機的安全響應上都要進行有效的維護,包括通訊故障或者是病毒干擾和感染上都需要采取一些列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而科學而有效的保障計算機的信息技術安全。我們知道,信息安全技術已經發展了長達二十多年,在這個過程中已經在不斷的完善,逐漸的形成了一個多學科的綜合性管理問題,在保障信息技術安全的進程中我們一定要注重綜合全局考慮。而針對于計算機的信息安全保障問題,我們一定要一個有效的安全保障機制,從涉及安全威脅的方方面面出發進行布局和規劃,進而建立起安全的保障體系。筆者將結合相關的問題在如下幾個方面對其進行有效的分析和探討。
一、計算機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問題分析
(一)計算機信息安全維護過程中,保證網絡協議的安全性是其安全管理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之一。在計算機的一些協議中,例如TCP/IP協議,這些協議和構架一般也都是互聯網上進行信息共享的,這樣一來其中就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和安全漏洞。這是當前計算機信息安全威脅的一個重要的來源,他對于計算機系統的破壞也是可想而知的,因此,開展計算機的信息系統維護一定要注意對其的防止,加強網絡上不明信息以及協議的安全管理,保障信息傳輸的安全性和科學性,始終以維護信息系統的安全為出發點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
(二)在計算機工作和運行的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問題,也就是工作環境中所存在的安全漏洞。在現有的操作系統以及數據庫系統等典型的企業用戶工作環境中,其自身一般都會存在許多的安全漏洞,這是計算機安全的隱患之一,其主要包括了自身體系結構的建設問題,以及系統錯誤和混亂所帶來的漏洞,而這些底層的安全漏洞往往是不確定的,如果使用不當就會造成整個信息系統的崩潰。
(三)計算機系統產品自身的安全問題。一般來說網絡用戶大多已經采用了網絡以及相關的信息安全產品。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其安全漏洞或錯誤,那么就會導致用戶內部網絡安全防范機制的失效。與此同時,計算機的安全隱患也不僅僅是安全產品自身的問題,即使安全產品自身不存在安全方面的隱患和漏洞,但計算機用戶在對產品進行實際的使用過程中,也會由于用戶的配置或使用不當從而造成對產品安全性能的破壞,使其自身性能大大的降低或者是喪失。
二、進行計算機信息安全體系的規劃和建設
(一)加強信息管理,設計加密系統進行保護。在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的今天,人們利用網絡進行信息的收集以及處理也越來越多,由此也會出現相關的信息安全問題,如果不多加防護,就會造成信息的泄露或者是文件的破壞等。針對這一問題,我們開展計算機的信息安全維護和系統建設一定要注意最基礎的信息加密體系建設。而信息的加密是為了更好的保護網內的數據、文件以及相關口令和控制信息。這樣一來,在網上進行數據的傳輸也就更加的具有針對性。而在加密管理的過程中一般有鏈路加密、端點加密和節點加密三種。一個加密網絡,不僅可以防止非授權用戶的搭線竊聽和入網,而且也是對付惡意軟件的有效方法。
(二)計算機信息安全審計系統的規劃和建設。我們知道,計算機系統在長期的運行過程中一般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如果不對其進行長期有效的檢查和維護的話,潛在的安全威脅就會趁虛而入。所以,加強計算機的信息安全維護一定要注意加強安全審計管理體系的建設,其主要內容就是針對系統中的所有資源和行為進行審計,其中包括數據庫、主機等。通過有效的審計,并對審計結果所作的記錄、得出的數據進行有效的分析,進而能更好的開展網絡安全防范和維護工作,一旦出現問題就可以及時有效、快速的找出原因進行妥善的解決。
(三)計算機信息安全的系統軟件系統建設。通常來說計算機所使用的各種版本的操作系統都存在一定不安全的因素,所以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安全系統的管理,對其中的數據庫軟件以及操作系統進行很好的維護。而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法就要從系統終端的操作系統上進行相應的準備,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采用統一的、相匹配的版本,這樣一來也可以從軟件系統的角度更好的進行維護和管理。
(四)計算機的物理環境安全防護體系建設。這一體系建設主要的就是針對于計算機所處的外部環境,也就是物理環境,包括對機房的監控系統維護、計算機所處的溫度等,甚至是漏水和電源情況等時刻進行監控。同時還需要考慮服務器的管理問題,保證外部的電源以及環境的溫濕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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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凡在本省內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包括禮花彈)的單位和個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煙花爆竹。
第四條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由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企業,必須制定煙花爆竹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并教育職工嚴格遵守。
第五條公安機關依照本辦法規定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章生產管理
第六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主管部門,對煙花爆竹的生產,應嚴格管理,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有計劃、有控制地組織生產。勞動部門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勞動安全實施監察。
第七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建在遠離城鎮的地方,禁止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進行煙花爆竹生產。
廠房、庫房與周圍的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隧道、橋梁、高壓輸電線路、通訊線路、輸油(氣)管道等重要設施和居民區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的規定,并設置相應的通風、降溫、防潮、防火、防爆、避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
生產區與生活區的距離必須在五十米以上并有圍墻隔離;有藥工房之間距離以及有藥工房與一般工房的距離均應在三十米以上。
藥庫與生產區、生活區的距離:含有氯酸鉀的爆響藥的藥庫,庫存量少于一噸的距離必須在五百米以上,超過一噸的距離必須在一千米以上;不含氯酸鉀的煙火劑、黑火藥及其原料的藥庫,按上述規定的距離減半;成品庫與生產區、生活區的距離按所含藥量參照上述藥庫距離減半。
筑有防爆土堤的,上述距離均可減半。
第八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安全生產負有領導責任。企業必須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本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抵制企業領導違反安全制度的生產部署,有權停止違章作業,有權向公安機關和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揭發有關違章人員與違章事實。
第九條開辦生產煙花爆竹企業,必須按照隸屬關系,報省主管部門批準,屬季節性生產煙花爆竹的,報所在地市、地主管部門批準,憑批準文件和設計圖紙,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經審查具備本辦法有關規定條件的,方準開工建設;竣工后,經檢查驗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由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發給《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憑生產許可證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方準生產。
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進行擴建、改建時,必須按原批準程序報批,經批準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生產。
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不準將有藥工序承包到戶或廠外加工。
第十條煙花爆竹的藥物和配伍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煙花中不得使用氯酸鉀作氧化劑。
(二)單發裝藥量大于0.05克的爆竹不得使用氯酸鉀做爆響藥劑。單發裝藥量小于0.05克的爆竹,如使用氯酸鉀做爆響藥劑時,須經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省公安廳批準,配方比例一般控制在20%,最高不得超過28.6%。
(三)爆竹藥中禁止使用雄黃與氯酸鉀或硫化銻與氯酸鉀的配伍,一律不得使用赤磷。
(四)嚴禁使用受熱五秒鐘內低于200℃即可爆燃的任何配方生產煙花爆竹。
(五)禁止使用毒性大的原料或燃燒產生有毒氣體的原料。
需用氯酸鉀配制文藝、體育、外貿出口等特需的煙花爆竹產品時,須經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省公安廳批準,指定專門企業定量生產。
未經批準,嚴禁生產拉炮、摔炮、砸炮、發令紙等經撞擊、擠壓、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產品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危險產品。
第十一條經批準使用氯酸鉀生產爆竹的工廠,需要購買氯酸鉀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辦理購買、運輸手續。
嚴禁非法買賣氯酸鉀。
第十二條有藥車間,操作人員應固定工序,固定人員,嚴格控制藥物存放數量,嚴禁混雜工序、超員生產和超量存放。
第十三條生產和管理人員,必須熟悉產品性能,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新錄用的人員,必須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
聘用技術人員,應聘人必須持有常住地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考核的證明,未經考核不得聘用。
第十四條盲、聾、啞和肢體有殘疾等不適合火工產品生產的人員,不得從事煙花爆竹有藥工序的生產和煙花爆竹藥物、成品、半成品的儲運工作。
第十五條凡接觸藥物的工序,嚴禁使用鐵質、搪瓷、陶瓷、塑料、化纖材料制成的工具、器皿;嚴禁使用石磨、石滾等設備碾軋混和藥物;嚴禁使用碾槽、舂臼等在干燥狀態下混和藥物。所有進入生產區的人員,不準穿戴化纖衣帽,不準穿釘鞋、硬底鞋,不準帶進火具、火種。
第十六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嚴格的藥物管理制度。性質相抵觸的藥物必須分庫存放。嚴禁成品、半成品、引線、藥物混存。
第十七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產品或小包裝上須有廠名、廠址、出廠日期、產品檢驗合格證,并注明燃放方法和注意事項。
第三章儲存管理
第十八條企業必須設專用倉庫儲存煙花爆竹,并設專人管理,設立煙花爆竹專用倉庫,須經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準,發給《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方準使用。
儲存煙花爆竹的倉庫,應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
第十九條儲存煙花爆竹的倉庫,必須建立保管、領發和出入庫登記制度。庫房內儲存的煙花爆竹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
第四章運輸管理
第二十條運輸煙花爆竹,由購買單位憑《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訂貨合同向運往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后,方準起運。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購買單位應當在《爆炸物品運輸證》上簽注物品到達情況,將證交回原發證機關。
在本縣、市內短途運輸煙花爆竹,可以免辦《爆炸物品運輸證》,但必須事先通知縣、市公安局,按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
第二十一條運輸煙花爆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鐵路、公路、航運安全運輸規則。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應有明顯標志,不準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停留。
第二十二條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飛機。嚴禁在托運、寄存和郵寄的行李、包裹、郵件內夾帶煙花爆竹。
第五章銷售管理
第二十三條煙花爆竹的收購和批發業務,由各級供銷合作社或縣、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部門負責統一經營。任何經營單位不準收購未經批準的企業生產的產品。
銷售煙花爆竹的門市部、供應點,由供銷、商業部門和公安機關協商定點,由縣、市公安機關發給《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季節性銷售點,發給《煙花爆竹臨時銷售許可證》,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方準銷售。
在農村集市銷售煙花爆竹時,必須設專門的煙花爆竹市場,并遠離集市其它攤位。嚴禁在城市、農村走街串巷叫賣煙花爆竹和亂設攤位。
第二十四條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必須做到專庫存放、專柜銷售、專人售貨,銷售員應熟悉所售產品性能和安全常識。
第二十五條煙花爆竹的出口銷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口轉內銷的煙花爆竹必須在小包裝上附加中文燃放說明。
第六章燃放管理
第二十六條燃放煙花爆竹,不能影響單位和其它居民的生產、工作、學習和休息。除農歷除夕之夜外,城鎮在二十二點至次日六點,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十七條下列地點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一)車站、碼頭、機場;
(二)樓頂、陽臺、室內;
(三)醫院、公共文體娛樂游覽場所;
(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工地、高壓輸電線路、通訊線路、輸油(氣)管道、名勝古跡、農村場院、山林、苗圃二百米以內的地區;
(五)縣、市以上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其它地區。
第二十八條舉辦焰火晚會或大型慶祝活動,需要燃放焰火或煙花爆竹時,由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縣、市公安局同意審查后,方可舉行。
第二十九條嚴禁在人口稠密區和公共場所拋甩點燃的煙花爆竹。嚴禁利用煙花爆竹滋事、傷害他人或毀壞公私財物。
第七章處罰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中存在事故隱患,經指出仍不整改的,公安機關可責令限期停業整頓。對屢教不改的,縣、市公安局可吊銷其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時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應立即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中,發生爆炸、火災或其它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燃放煙花爆竹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條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燃放,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第三條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證制度。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第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
第五條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六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和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煙花爆竹安全工作負責。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和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應當加強對本系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七條國家鼓勵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業整體水平的新工藝、新配方和新技術。
第二章生產安全
第八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當地產業結構規劃;
(二)基本建設項目經過批準;
(三)選址符合城鄉規劃,并與周邊建筑、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四)廠房和倉庫的設計、結構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
(五)生產設備、工藝符合安全標準;
(六)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八)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九)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十)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在投入生產前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安全審查申請,并提交能夠證明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內提出安全審查初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日內進行安全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為擴大生產能力進行基本建設或者技術改造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活動。
第十一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的產品種類進行生產,生產工序和生產作業應當執行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十二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對生產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對從事藥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筑藥、壓藥、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從事危險工序的作業人員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三條生產煙花爆竹使用的原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生產煙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國家標準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過規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國家標準規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質生產煙花爆竹。
第十四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在煙花爆竹產品上標注燃放說明,并在煙花爆竹包裝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
第十五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對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建立購買、領用、銷售登記制度,防止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丟失的,企業應當立即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
第三章經營安全
第十六條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禁止在城市市區布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城市市區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應當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合理布設。
第十七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條件;
(二)經營場所與周邊建筑、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四)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五)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柜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九條申請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受理申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受理申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負責人、經營場所地址、經營期限、煙花爆竹種類和限制存放量。
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零售經營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二十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向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不得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企業,不得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和引火線。
第四章運輸安全
第二十二條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當經公安部門許可。
經由鐵路、水路、航空運輸煙花爆竹的,依照鐵路、水路、航空運輸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托運人應當向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一)承運人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證明;
(二)駕駛員、押運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格證明;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明;
(四)托運人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資質證明;
(五)煙花爆竹的購銷合同及運輸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數量;
(六)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和包裝合格證明;
(七)運輸車輛牌號、運輸時間、起始地點、行駛路線、經停地點。
第二十四條受理申請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應當載明托運人、承運人、一次性運輸有效期限、起始地點、行駛路線、經停地點、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
第二十五條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車攜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
(二)不得違反運輸許可事項;
(三)運輸車輛懸掛或者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
(四)煙花爆竹的裝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
(五)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不得載人;
(六)運輸車輛限速行駛,途中經停必須有專人看守;
(七)出現危險情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第二十六條煙花爆竹運達目的地后,收貨人應當在3日內將《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核銷。
第二十七條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第五章燃放安全
第二十八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開展社會宣傳活動,教育公民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條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第三十一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第三十二條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應當按照舉辦的時間、地點、環境、活動性質、規模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確定危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十三條申請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有關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時間、地點、環境、活動性質、規模;
(二)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數量;
(三)燃放作業方案;
(四)燃放作業單位、作業人員符合行業標準規定條件的證明。
受理申請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規程和經許可的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
第三十五條公安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等級較高的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的產品種類進行生產的;
(二)生產工序或者生產作業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三)雇傭未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從事危險工序作業的;
(四)生產煙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用量限制的;
(五)使用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質生產煙花爆竹的;
(六)未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在煙花爆竹產品上標注燃放說明,或者未在煙花爆竹的包裝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的。
第三十八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使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企業,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未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的,由公安部門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丟失的物品予以追繳。
第四十條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的;
(二)未隨車攜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
(三)運輸車輛沒有懸掛或者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的;
(四)煙花爆竹的裝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
(五)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載人的;
(六)超過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規定時速行駛的;
(七)運輸車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的;
(八)運達目的地后,未按規定時間將《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核銷的。
第四十一條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1、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安全規劃
工程項目管理規劃是對工程項目管理的各項工作進行的綜合性、完整、全面的總體計劃。分工程項目管理規劃大綱和工程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安全規劃,就是針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計劃、規范、控制的一系列方法。,工程建設。。
項目安全管理系統涵蓋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施工、消防保衛等諸多方面,具有整體性、目的性和開放性的特點,在具體實踐中必須把工程系統和環境系統及社會系統相結合,全過程、全方位的規劃、考量,制定并積極落實組織措施、管理措施、技術措施和經濟措施,確保安全工作目標的圓滿實現。
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規劃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劃、質量、環境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為基礎,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考慮安全工作系統的整體性、目的性、開放性、預防性和技術經濟性的特點,重點采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措施,合理調配安全資源投入,協調安全與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目標關系,它是為適應現階段安全工作重要地位和面臨的困境而提出的,以安全目標為主線,為項目管理目標的全面實現提供安全保障的實施性規劃。
依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相關規定精神,結合先進項目部安全工作的調研結果,項目安全管理規劃應包括:(1)項目安全工作概況和難點、重點;(2)項目安全目標和安全管理組織;(3)項目安全工作準備;(4)安全技術措施;(5)過程安全監控;(6)安全應急響應與準備預案;(7)項目控制目標的協調;(8)實施效果評價
2、工程項目管理中危險源辨識的實際意義
目前安全規劃工作面臨的主要難題是工程造價偏低、安全投入不足與日益提高的安全管理工作標準之間的矛盾。為低造價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之間找到一個良好的契合點是每一個施工企業必須破解的難題。在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危險源,是指建設施工現場的生產活動中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及物質損壞、環境破壞等意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管理者和作業人員等的不安全意識、情緒和行為;機具、材料、施工設施及輔助設施等的不安全狀態;環境、氣候、季節及地質條件等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這些因素間的相互影響和作用。鑒于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險源及影響因素諸多,危險源轉變為破壞力的機理復雜,傳統的經驗控制型及過程控制型方式已不適應現代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及管理的需要。
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及控制是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危險源的研究工作,有利于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有利于提高建筑企業安全、環境、健康管理水平,有利于改善建筑企業的形象,提高綜合效益,為政府提供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宏觀控制手段,為施工企業提供了安全施工的管理方法,對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具有重大的經濟、社會和政治意義。
3、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安全處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項目管理的“三控二管一協調”體制中居于核心地位。現階段,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多處于經驗型管理階段,安全工作水平波動較大,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的發展。項目安全管理規劃基于系統的理念,立足于事前、事中控制,綜合防范,考量項目安全工作所面對的各種不同因素,制訂切實可行的預控措施,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1關注過程控制
過程安全監控的對象包括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過程。安全管理體系包括項目目標、指標、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相關文件控制等諸多方面。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是安全工作能否得到有效實施的前提和保障,在項目管理規劃中必須高度重視對于安全管理體系的監督檢查、督促整改和持續改進。,工程建設。。體系的監督一定程度上需要來在項目外部的力量,但項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對于項目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起著外部力量不能替代的主導作用。項目經理必須肩負起對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監管的重要責任,對項目安全管理體系中不利于安全工作實施的部分進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安全目標的順利實現。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為安全工作提供技術保障,其實施的結果是形成項目的安全防護、臨水臨電設施、深基坑防護等安全工作外在的實體形象,并直接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發揮重要作用。本著安全規劃強調事中控制的原則,必須對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嚴格的監控,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得到全面落實,避免因瑕疵履行而形成安全隱患,或因瑕疵履行而重復拆改,造成成本浪費和工期拖延。安全技術措施監管工作應由項目生產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聯合實施,技術負責人積極配合。
3、2協調各方關系
項目安全管理規劃在關注安全工作的同時,注重協調安全工作與進度、成本、質量之間的關系。質量、進度、成本控制與安全工作的關系相當密切。項目安全工作耗費的工時多在非關鍵線路上,一般情況下對于進度的影響不明顯,但在工期緊、多單位同時開工、多工種穿插作業時,因安全防護、臨水臨電進度與關鍵線路上的工序沖突,將會對工期造成不良影響,并進而造成成本增加,對于必須連續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還可能對工程質量造成重大影響。所以,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同時必須關注進度、成本、質量等相關方面,協調安全與項目控制目標之間的關系,為項目綜合控制目標的實現保駕護航。
3、3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應當編制詳細的名錄,應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施工現場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可能導致發生的事故類別。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處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
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應當分別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臺帳,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度。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工程,吊裝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構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根據專家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通過相關部門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后,方可組織實施。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應當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境和因素逐一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加強動態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制定本規定是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管道)生產安全事故的迫切需要。近年來,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如,2010年7月28日上午10時許,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邁皋橋街道萬壽村15號的原南京塑料四廠地塊拆除工地,個體拆除施工隊挖掘機將穿越該地塊的南京金陵塑膠化工有限公司地下直徑159 mm丙烯管道挖穿,導致丙烯泄漏并迅速擴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位于原南京塑料四廠南側邁堯路段的中華飯店明火后發生爆燃。事故最終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療。爆燃點周邊近2平方公里范圍內的部分建(構)筑物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784萬元。
制定本規定是依法加強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管理和監督的迫切需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十三條規定:“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并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進行可能危及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應當在開工7日前書面通知管道所屬單位,并與管道所屬單位共同制定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管道所屬單位應當指派專門人員到現場進行管道安全保護指導。”因此,為將行政法規的規定落到實處,有必要制定專門規章以規范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二、《規定》的主要內容
《規定》共7章、40條,包括總則、危險化學品管道的規劃、建設、運行、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緊緊圍繞危險化學品管道的規劃、建設、運行等全過程,《規定》提出了管道安全管理的措施,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管道單位、管道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等相關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規定》明確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范圍和要求。
三、準確理解《規定》
(一)明確了適用范圍
《規定》的適用范圍確定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廠區外公共區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管理。這是考慮到由于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內的管道有專門的管理部門和人員,而且一般情況下24小時有人在崗職守、巡檢、管理與維護,管道事故隱患易于發現和處理,而廠區外公共區域的管道是管理的薄弱點,公眾易于接近,事故多發,且一旦發生事故影響面較大。因此,《規定》將適用范圍限定于廠區外公共區域的危險化學品管道的管理。
《規定》不適用于原油、天然氣、煤層氣和城鎮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這是考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已將石油、天然氣管道的監管納入調整范圍,并規定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城鎮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由《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調整,并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二)規定了管道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管理,涉及企業自我管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等多個方面,但企業是管道運行安全管理的主體,是保障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因此,《規定》對管道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管道單位依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實施,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從規劃源頭上加強管理
《規定》第二章是對危險化學品管道規劃的規定,要求管道建設堅持安全第一、節約用地和經濟合理的原則,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科學規劃;禁止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嚴格控制氨、硫化氫等其他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選線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確實無法避開的,應當采取可靠的工程處理措施,確保不受地質災害影響;危險化學品管道與居民區、學校等公共場所以及建筑物、構筑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設施、通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作出這些規定,目的就是從源頭上加強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管理。
(四)嚴把準入關
《規定》第九條要求,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依法辦理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簡稱為安全審查)手續。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的要求,管道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由建設單位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級負責實施。未經安全審查或者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管道不得建設或投入使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項目的各個階段進行安全審查、嚴格把關,是實現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本質安全和運行安全的有力保障。
(五)強化運行安全管理
《規定》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關于管道與有關場所、建(構)筑物的距離要求,是為保護管道防腐層、保護管道使其免受近距離施工作業影響和損傷而規定的。這是考慮到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作出明確規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有關距離的規定,本《規定》作出了明確要求。在《規定》草案征求意見時,這些要求得到了有關單位和專家的認可。
(六)規定了安全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銜接
對于管道單位報告的問題,不屬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法定職責范圍的,《規定》對安全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銜接作出了規定,即《規定》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管道單位依照本規定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提交的有關報告后,應當及時依法予以協調、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組織處理”。
(七)明確了違法處罰機關,提高違法成本
《規定》第六章明確了不同違法行為的處罰機關。如,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項目未經安全條件審查、未對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或者未按照本規定對管道進行檢測、維護等違法行為的處罰機關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將管道建設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機關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實施危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等。
按照上位法的要求,對于某些違法行為的管道單位及相關人員,《規定》不僅給予嚴厲的行政處罰和高額的罰款處罰,而且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而加大了對危害管道安全運行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如,《規定》第三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項目未經安全條件審查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