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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價值哲學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勞動價值論的對象限制
理論就是對研究對象的一種應答。研究對象包括對象之間的范圍、內在的關系和邏輯可能性空間。法國著名的結構主義的者路易·阿爾都塞,將其稱之為“問題框架”,它指由一系列問題結合起來構成的特定的問題結構或問題體系。阿爾都塞認為任何“文本”都是雙重的或雙層的結構。第一層是表面的文字結構,即“可見的話語”,表現為概念、句子之間的邏輯聯系等。第二層是深層的、潛藏在無意識層次中的語言結構。他把潛藏在“文本”深處的結構稱之為“問題框架”。“正是問題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內部揭示了由該思想的各個論題組成的一個客觀的內在聯系體系,也就是決定該思想對問題作何答復的問題體系。”認為脫離“文本”的“問題框架”,從字面行文來對原著和思想進行閱讀和理解,極易造成誤斷和歪曲。
經濟理論只不過是用來說明和解釋某一研究對象的簡單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經濟理論也就構成對不同研究對象的回答。所以必須梳理價值論發展的內在邏輯,把握勞動價值論的深層結構。勞動價值論要解決的問題及其內在聯系,就構成其特定的研究對象或“問題框架”。對古典政治經濟學價值理論中的邏輯矛盾或悖論的發現,事實上成為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研究的起點。古典政治經濟學價值論概念的歧義性,導致價值論的混亂和不徹底性。古典政治經濟學在價值論方面存在的邏輯矛盾和顯示出的演進方向,就成為作為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批判者和繼承者——馬克思研究勞動價值論既定的研究對象和理論前提,并決定勞動價值論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點的選擇。
亞當·斯密認為生產商品時所耗費的勞動和商品交換中所購買的或支配的勞動,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變的。以“勞動的價值永遠不會變動”為前提得出了勞動決定價值和收入決定價值二元價值論。馬克思在批判“馬爾薩斯片面發展了斯密價值論錯誤”時,明確指出:把“勞動量和勞動的價值這兩個用語等同起來”,“純粹是同義反復”,“直接同工資相交換的不是勞動,而是勞動能力,正是這個混淆造成了謬誤”,“但決不能從上述反復中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定的勞動量等于工資中或者說構成工資的貨幣或商品中包含的價值量。……也不能說,工資的價值等于代表(同工資相交換的)勞動的產品的價值,……因此,代表所能買到勞動的價值所包含的勞動的那些商品價值和用來購買或支配這一定勞動量的那些商品的價值,是不大相同的。”斯密有時把商品的價值量歸結為勞動時間,主張“客觀價值論”;也有時把形成價值的勞動看作勞動者對“安樂、自由與幸福”的犧牲,而不是把勞動看作是“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這樣對勞動價值論做出了主觀主義的解釋。斯密價值論多元性是造成價值論在不同的方向發展的根源。
李嘉圖混淆了作為勞動產品的商品之間的交換與資本與勞動(力)本身商品的交換的區別,價值論從商品之間交換向勞動力商品轉移時,出現了價值規律的例外和反常。“因為他(李嘉圖)始終是以在資本家和工人間分配的成品為前提,卻不去考查導致這一分配的中介過程——交換。”“李嘉圖對表現在使用價值上的勞動和表現在交換價值上的勞動沒有加以應有的區別。……李嘉圖那里,到處都把表現在使用價值上的勞動同表現交換價值的勞動混淆起來。”其他經濟學家,混淆使用價值與價值的區別,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區別,價值與其獨立形式貨幣的區別,價值量與價值實體的區別,形成了這樣或那樣的錯誤認識。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馬克思把價值理論邏輯上的矛盾或認識上的錯誤的根源,同時指向了“商品的價值和商品特殊形式——勞動力價值的關系問題”,從深層次上發現:古典政治經濟學價值理論的混亂、不徹底、庸俗化等都與無法正確把握“商品的價值和勞動力的價值”這一“共性與個性”的關系相關。商品價值與勞動力價值問題相互依托、相互參照,成為同一問題兩個方面,成為勞動價值論的內在結構。因此,馬克思從商品價值的共性和勞動力商品價值個性的辯證統一中,建立了勞動價值一元論,實現了勞動價值論的一場革命。只有從這一特定結構出發,才能理解勞動價值論的精髓。
二、勞動價值論的“概念”限制
價值概念的多義性和使用中的混亂,直接影響了價值理論的相互溝通,成為深入研究價值理論的最大障礙。勞動價值論首先要清除對價值概念的誤解,明確價值概念的內涵,設定其適用條件和范圍。
第一,價值是社會關系范疇,而不是物自身的不變的“實體”范疇或“屬性”范疇。馬克思明確反對把價值看作是絕對東西,看作物的屬性的作法。把”價值變成某種絕對的東西,變成‘物的屬性’,而不是把它看作僅僅看成某種相對的東西,看成物和社會勞動的關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換為基礎的社會勞動的關系,在這種社會勞動中,物不是作為獨立的東西,而只是作為社會生產的表現被規定的。”馬克思強調價值是不同于使用價值的另一種相對的社會存在,勞動價值論是為了說明:“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以“商品交換”為媒介的社會中,如何實現“普遍的社會物質交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體系”的問題。簡單地說,就是揭示在什么利益關系或生產關系條件下才能使私人勞動變成社會勞動,而這與個人具體勞動的特點沒有任何關系。
第二,價值是社會勞動,而不是具體勞動或私人勞動。價值必須通過交換環節而實現私人勞動向社會勞動轉移。用來自己消費的勞動,無法社會化的具體勞動或使用價值都不是價值。勞動交換和勞動社會化是價值的本質。馬克思強調“商品作為價值是社會的量,因而和他們作為‘物’的‘屬性’是絕對不同的。商品作為價值只是代表人們在其生產活動中的關系。價值確實包含交換,但是這種交換是人們之間物的交換;這種交換同物本身是絕對無關的。……‘價值’的概念的確是以產品的‘交換’為前提的。產品作為商品的交換,是勞動的交換以及每個人的勞動對其他人的勞動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會勞動或者說社會生產的一定方式。…直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自然科學家發現,鼻煙和油畫由于什么自然屬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為‘等價物’。”
第三,價值是衡量社會勞動的尺度,只是財富的一種形式,而不是財富本身。配弟在《租稅論》中也講到,“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財富是自然物品本身固有的和人類勞動創造的所有使用價值的總和,價值只是衡量社會勞動的一種形式,這種形式隨著人類必要勞動耗費的減少,社會生產力、自然生產力的極大提高而變得沒有意義,終究要退出歷史舞臺。“隨著大工業的發展,現實財富的創造,較少地取決于勞動時間和已消耗的勞動量,較多地取決于在勞動時間內所運用的動因的力量,而這種動因自身——它們的巨大效率——又和生產它們所耗費的直接勞動時間不成比例,相反地卻取決于一般的科學水平和技術的進步,或者說取決于科學在生產上的應用”。又說:“一旦直接形式的勞動不再是財富的巨大源泉,勞動時間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財富的尺度。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評“勞動是財富的惟一源泉”,“勞動是一切財富的源泉”的說法。價值作為財富的一種暫時的歷史的形式,并不是對所有使用價值的衡量,只是對商品交換過程中的勞動耗費的比較和核算。商品交換的雙方要計較各自為生產商品花費了多少勞動,計算和比較二者是否相等,是否可以相互補償,如果可以,就成交。吃虧的事是誰也不愿意干的。這里加以計較和要求補償的勞動耗費就是價值。
第四,價值既是一種矛盾關系,又是解決矛盾的中介手段。商品生產中包含的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的關系是價值產生的內在根源。商品在物物交換過程遇到的困難是這些矛盾的直觀表現。一般等價物的形成,即價值從觀念形式發展到獨立的貨幣形式,為解決這一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中介和手段。人們在進行勞動耗費的計算和補償時,抽象掉各種不同的具體勞動的特點,把它們一律當作人類一般勞動的消耗,即同質的抽象勞動的消耗。簡單地說,“價值就是為生產商品所耗費的一般的人類勞動,這種勞動耗費由于要計算和補償,所以被當成價值。商品的價值量由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時間,只是一種理論抽象,事實上它是商品生產者不同生產條件下競爭的產物。不同商品生產者的社會生產條件在事實上是永遠不會相同的,并處于不停的變化之中。同一商品勞動耗費的不同,表明生產條件、技術條件、勞動經驗和勞動強度的不同。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的價值量,生產者在生產之前是不能預見和預期的。生產者只能千方百計降低個別必要勞動時間,而實現在商品交換中不虧本或盈利。
第五,勞動力的價值是商品價值的特殊形式,與商品價值是個性和共性的關系。古典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正是脫離勞動力價值論這一特殊形式,所以根本無法理解勞動者的工資、資本利潤的實質,無法解釋剩余價值對于價值規律的反常或背離。“李嘉圖實際上卻沒有闡明,按價值規律(按商品中所包含的勞動時問)進行的商品交換中,如何產生了資本和活勞動之間的、一定量的積累勞動和一定量的直接勞動之問的不平等交換,也就是沒有說明剩余價值的起源(因為在李嘉圖那里資本是直接和勞動相交換,而不是和勞動能力相交換)。”只有理解了勞動力的價值問題,才能深刻理解使用價值與價值區別對于科學理解商品價值的重大意義,才能擺脫使用價值對于價值的各種“糾纏”。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分析的落腳點和出發點就是要說明商品價值與使用價值是截然不同的,只有把商品使用價值與價值相區分,才能把勞動力商品中勞動力的使用價值與價值區分開來。兩者互為條件、互為前提。可見勞動力的價值問題才是馬克思批判和發展勞動價值論的突破口和切入點。
三、勞動價值論的方向限制
“近一段時期,關于堅持和發展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討論不斷深入,理論工作者提出了許多有見地和有新意的觀點。但也出現了一些忽視馬克思勞動價值論自身‘容納’限度,把邏輯性矛盾的或馬克思明確反對的觀點,通過‘拼湊’和‘嫁接’等外科手術的形式,實現勞動價值論的新‘融合’或新‘發展’,客觀上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理解帶來混亂,造成混淆視聽的不良影響。”發展馬克思勞動價值論不能脫離原有理論限制條件,要在原有的理論空間中,探索正確的發展方向。而不能從相反的方向使勞動價值論走向庸俗和倒退。
第一,馬克思勞動價值論是商品交換的理論,不能作為財富分配的惟一的理論依據。因為物質財富分配的具體方式有不同的制約條件。比如財富的分配除了生產條件的決定作用,還有非經濟的因素如政治權力、社會暴力、道德理念、宗教思想等起著十分重要作用,這些超經濟的權力可能凌駕于經濟之上成為分配的有形的“指揮棒”,進而掩蓋經濟活動的本質。馬克思雖然創立了科學的勞動價值論,但他并沒有以此作為分配的根據。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價值論,是用以揭示資本主義內在的經濟關系的,并不意味著只有參與價值的創造,才有參與分配的權利。要把價值的創造與價值的分配區分開來。馬克思認為利潤、利息、地租是資本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資本、土地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根據是對資本、土地等要素的經濟所有權,體現了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平等的地位,并不是因為創造了價值。所以把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與社會主義實行按勞分配的理論聯系起來,認為按勞分配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是一種理論誤解。因為馬克思設想未來的社會主義制度,是商品生產消亡,價值不再作為衡量勞動的尺度,按勞分配是個人消費的實物分配,不再存在價值分配。可見,馬克思認為勞動價值論只能說明商品交換中的勞動耗費問題,在非商品的未來社會已失去其存在的社會經濟基礎,也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論意義。因此,馬克思從來沒有用勞動價值論來說明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即使社會主義國家事實上存在商品經濟和價值關系,也應把價值的生產與價值的分配區分開來。至于我國現階段存在多種分配方式,允許和鼓勵各種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存在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方式,并不意味著對勞動價值論的否定。因為勞動價值論是實現勞動社會化的一種最有利生產方式,不是生產方式內容的全部,只適用于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歷史條件。
第二,資本、土地以及機器設備等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的問題。我們必須明確價值的概念。如果把“價值等同于物質財富或使用價值”,這里毫無疑問,自然資源、自然工具、人造工具都是人在勞動中創造新的使用價值的輔助條件,是財富的源泉。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也強調“自然界”同勞動一樣也是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源泉,并指出“自然界”也是“一切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的第一源泉”。雖然這些物化勞動可以商品化,但他們本身不是價值,不是價值的實體,更不是價值的源泉。因為它們都是“實體”性要素,是作為“物”的絕對不變的屬性而存在。不反映商品交換者的相對的社會關系,它們只是作為社會生產條件的重要因素,使社會生產條件不斷進步。它們是社會生產條件本身,而不是這種社會條件下的社會生產關系。這些物化勞動作為影響個別必要勞動時間決定性因素,凸現了個別必要勞動時間和平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存在的競爭關系。對這些物化勞動的不同占有和使用權,反映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不同的生產地位、生產條件等歷史現狀。另外需澄清的概念是“勞動”和“創造”,“勞動創造價值”與“勞動創造財富”這兩句話中“勞動”和“創造”的涵義是不同的。在勞動價值論的語義框架內,勞動創造價值指勞動在商品生產中進行了勞動的耗費即消耗的體力、腦力的支出,為了商品交換的順利進行就必須以價值形式進行比較或給以補償,這里的“勞動”是抽象勞動,“創造”是一般勞動的“凝結”,在這個意義上勞動是價值的惟一源泉。勞動創造財富,是說勞動者運用生產資料對某些物體進行改造,改變它們的原有狀態,造出某種適合人需要的新使用價值,這里的“勞動”指具體勞動,“創造”是改變物理狀態。“物化勞動”(資本、土地、機器設備等)只是作為具體勞動的形式或條件,在改變勞動對象原有狀態過程中起作用。“物化勞動”實現商品化也要進行一般勞動的“抽象”,放棄在具體勞動中的一切“外觀”和“重要性”。人們之所以會產生物化勞動能創造價值的誤解,主要由于生產條件不同,個別必要勞動時間少于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時間,結果按平均必要勞動時間為同一尺度,帶來了盈利,用較少的勞動支配了較多的勞動,形成勞動創造的財富在社會的不平等、不均勻占有。馬克思勞動價值論正是為了揭示和批判這種經濟關系的局限性。不能把批判“對象”偷換成批判“工具”,使“工具”喪失它的批判功能和批判使命。
2儒家人本哲學的現代意義和價值
2.1儒家人本哲學的人性觀與現代人類醫學
人具有運動性語言中樞和知覺性語言中樞的特殊結構,人是以語言擁有世界的動物,人們通過語言的交流,可以引感、開放內心世界;同時,人也是唯一可以被語言符號傷害以及患語言疾病的動物,而且,人還是唯一可以通過語言符號醫治的動物[8]。人的疾病與健康,不僅僅涉及到生理、心理或社會某一個單一層面,而是他們的整合,且三者密切聯系,相互影響。根據現代衛生組織對健康的定義,只有當三者是一種和諧統一的良好狀態時才是現代意義上的健康。而某一方面的疾患都會牽涉和影響到其他方面,如心理或生理疾病所致社會功能損害和缺失,還有社會關系引發的心理和生理問題等。所以,與動物醫學不同,人類醫學除了自然科學性外,還具有人文性質。醫生在給患者看病時,不僅要看到患者的生理層面,而且要看到其社會層面和心理層面。隨著現代社會和醫學的發展,人們已逐漸認識到這一點,現代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提出就是很好的例證。
2.2“仁”的人本哲學與現代醫學人文關懷
“仁”是儒家人本哲學的核心概念,孔子在《論語》中使用了109次“仁”。《論語•顏淵》:“樊遲問仁,子日愛人。”孟子也說,仁者愛人。就是要關心和愛護他人,不是弄虛作假,虛情假意,也不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教養,而是從“與人為善”的本心出發,真誠地愛護他人。怎么樣才能做到“仁”呢,《論語•陽貨》中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為仁矣。”這五者就是“恭、寬、信、敏、惠”。謙遜恭敬、寬容大度、誠實守信、行事聰敏、恩惠于人,待人處事做到以上幾點就是“仁”了。而具體來說,仁的施行,在于推己及人,也即“忠恕”之道。“仁”的實踐包含了為人著想的思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換句話說就是“己之所欲,施之于人。”盡己為人謂之忠[9]。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恕”。這兩方面合起來就是“忠恕之道”。孔子認為這就是把“仁”付諸實踐的途徑[9]。人文關懷是對人的主體地位,對符合人性的需求,以及人的生存狀態、生活條件及保障的關注,對人的尊嚴、人格的肯定[10]。醫學人文關懷主張的是以人為中心的醫學價值觀,醫學人文關懷就是對病人不僅要提供必須的醫療技術服務,同時要為病人提供精神的文化的情感的服務[11]。這就要求醫護人員對患者要有仁愛之心。作為專業人員,在患者面前更要謙遜恭敬,把患者當做自己的服務對象,以平等觀念和服務意識去面對患者。由于信息的不對稱,面對患者對專業知識的無知以及作為疾患承受者的一些不當言行,醫護人員要給與寬容和理解,并給與必要的解釋和指導。醫護人員還要誠信待人,不弄虛作假,欺騙患者。在醫療護理中,醫護人員要嚴格按照科學的操作程序,思維敏捷,行為果斷,不因自己的失責和大意而給患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醫護人員還應根據安全性、實用性等特點以及患者的實際情況包括體質、家庭經濟等因素為患者選擇適當安全的治療方法、藥物等。醫生救死扶傷,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神圣的職業,醫生是給人們恩惠的,應該以利于患者和惠于患者為出發點。用孔子的話說,就是要推己及人,遵循“忠恕之道”。其實這與現代心理學中的“換位思考”和“黃金法則”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醫護人員和患者首先學會換位思考,然后以自己調換角色后希望對方對待自己的方式去作為。醫護人員以如果自己是患者希望醫護人員怎么對待自己去對待患者,而患者以如果自己是醫護人員希望患者怎么樣對待自己去對待醫護人員。這樣通過為別人著想,不僅很好的體現醫護人員對患者的仁愛之心,而且能夠構建良好和諧的醫患關系。
2.3儒家人本哲學的“修齊治平”與現代醫學人文管理
有學者認為,“修齊治平”體現了儒家人本思想中“修己安人”的待人之道。在現代醫學中,醫生作為服務者,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服務質量和水平,一方面是提高自己的醫療水平和技能,另一方面是要提高自己的醫學人文技能,提高自己對患者心理的了解和認識,提高與患者溝通的能力以及與患者建構良好和諧醫患關系的技能,還要提高自己的理論和認識水平,對人類疾病和健康以及相關影響因素的認識。這都需要醫護人員不斷的學習新知識、新理論,跟上科學發展的步伐。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全面素質。這樣才能更好地醫治和解除患者的病痛。不僅如此,醫生的內在素養和專業技能會通過其一言一行表現出來,而患者就據此對醫生形成信任或懷疑、鎮靜或不安、安全或不安全、敬仰或怨恨、對疾病的良好的預后充滿信心或失去信心等心理。具有良好內在素養和高水平專業技能的醫生其言行往往就能夠很好的安撫患者心理,使患者產生信任、安全、鎮靜、對所患疾病的康復充滿信心和希望等積極向上的心理。而且這樣的醫生也會得到患者的敬仰。這也就是“修己安人”的過程。特別在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中,心理醫生的內在素養和人格魅力是安撫來訪者不安焦慮情緒以及影響來訪者做出改變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儒家人本哲學中“修齊治平”,也就是“修己安人”的思想在現代醫學人文管理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和指導作用。
研究目的及意義:施蒂納是青年黑格爾派的重要人物和邏輯終結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費爾巴哈甚至是啟蒙思想以來的古典人本主義邏輯,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現代性的語境中第一個自覺地消解形而上學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響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在傳統的思想史教學中,施蒂納被貶為一個小丑式的淺薄理論家,雖然國內目前有個別學者深刻地認識到了施蒂納的重要意義并作了簡要的分析,但這種不受理論界重視的情況仍未完全改變。我的研究試圖對施蒂納的代表作的理論特色及其思想對費爾巴哈、馬克思等當時各種哲學的巨大影響進行闡述分析以及對其思想與克爾凱郭爾、尼采、阿多諾甚至當代后現代思想的理論相似性進行淺要發掘。
研究計劃:立足現有資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納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內容與理論邏輯,同時參照早年和現有學者對施蒂納的研究成果(如張一兵《回到馬克思》中對施蒂納的研究),然后進一步尋找分析施蒂納反對形而上類本質思想的當世影響,以及他的思想與克爾凱郭爾、尼采、阿多諾及后現代思想的理論相似性。
章節目錄
一.施蒂納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紹
(1) 施蒂納其人及其所處的歷史環境。
(2) 施蒂納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納的理論觀點及對其分析。
二. 論施蒂納的當世影響與沖擊
(1) 施蒂納思想對當時各種哲學(重點是費爾巴哈哲學)的批判。
(2) 施蒂納對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響。
三.施蒂納思想的后世意義:分析施蒂納的思想與克爾凱郭爾、尼采、阿多諾甚至后現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納與克爾凱郭爾
2. 施蒂納與尼采
3. 施蒂納與阿多諾
4. 施蒂納與后現代思想
四.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施蒂納《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務館89年版
張一兵《回到馬克思》,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孫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張鳳陽《現代性的譜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凱爾納《后現代轉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張一兵《無調式的辯證想象》,三聯書店2001年版。
羅素《西方哲學史》商務館1982年版
尼采《論道德的譜系》商務館1992年版
尼采《權力意志》商務館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黃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學史》商務館2000年版
趙敦華《西方現代哲學新編》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劉放桐《現代西方哲學》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以法律價值扭合與法商復合理念為考量長久以來,之于經濟法作為部門法的爭議不斷,在政府工作報告給予官方認可之后,學界爭議暫時擱息。但之于經濟法理念價值的思辨,法學學者仍然力求日新。2根據漆多俊教授的觀點,經濟法的價值亦不外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義”。’其指出,“以上各項價值及他們間的層次關系,無論對于法或對于其他社會規范,是一致的,這是它們共同的價值體系(價值鏈)”;“經濟法是法體系中的一個部門法,同一般法的價值一樣,它也具有秩序、效率、公平、正義等價值,它的價值鏈的中心環節也是效率與公平”。筆者認為,這并非是法價值的簡單堆砌,而是相互關聯、有機聯系。真正被累加的要死,形成法價值凈效應的合攏。之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義”的價值體系,不妨視為某種程度的締結與扭合;從另一方面觀察,“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義”的價值體系完成經濟法乃法之一部的有效證成,使其與政策規范相區分。筆者贊同漆多俊教授的觀點,還落于其與法商復合理念的契合。筆者將法商復合理念分解,“法”對應制度與規范,“商”對應經濟與管理。則探求制度、規范、經濟、管理背后的價值關懷,仍可得出正義、公平、效率、秩序的結論。而漆多俊教授強凋的中心價值鏈“效率一公平”,恰與“經濟一規范”中的“效率一公平”吻合,使之(“經濟一規范”)與經濟法又存在某種冥合。鑒于法商復合理念的提出,仍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漆多俊所提的法價值已然包括四項內容,何以法商復合理念之“法”只有兩項內容。筆者認為,不應簡單囿于所謂廣義與狹義的文字之辯,尚應另覓佳徑。具體而言,包括兩點:其一為法制與法治的區別,法商復合理念之“法”強調法制(靜態居多),與“商”對應;漆多俊教授所提的法價值由應然角度出發,發端于法治的思考,故而內涵不同。其二為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映經濟基礎,對照經濟基礎,法(規范)同步體現的價值便只得后退。
(二)主導價值
以人本觀念與社會本位為考量之于經濟法的特殊性,其主導價值不應簡單落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義”。根據一些學者的觀點,人本觀念與社會本位所烘托的價值可以視作其經濟法的主導價值。筆者認為,人是社會性群居動物,“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人的社會”,人本觀念與社會本位僅就概念而言固然存在字面差異,但究其實質,探其邏輯,則應屬連貫一致無疑,并無相悖之處。強調經濟法的主導價值,作用有三:第一,符合一般社會科學的研究邏輯。科學本身是人的一種理性思維運動,與人性有著天然的聯系。休謨指出,因其潛在地受制于人們的認識范圍且要由其的權力與能力來判斷,所有各種科學均或多或少地與人類本性有關,也均在某種程度上依賴于關于人的科學。西方古典人文與近現代人文主義的實踐已經證實:人性問題是一切社會科學的研究起點。第二,勾連“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政策。筆者認為,社會本位是異于(但不介于)個人本位與國家本位的“第三條道路”。經濟法價值由人本觀念主導并不意味著其政策性有所削弱,經濟法所帶有的隱性公法色彩業已基本得到學界的公認。與以主體法律地位平等為前提假設的民事法律不同,經濟法與政策的關系要緊密得多。所幸的是,當下政策同樣倡導“以人為本”的和諧,使得經濟法所受政策影響間接成為經濟法主導價值的佐證。另一方面,“以人為本”的價值內涵,在不同時代的側重各有不同,當下經濟法理念中“以人為本”的訴求突出對可持續發展觀念的表彰。“第三,厘清與法經濟學的關系。12自上世紀90年代后期伊始至今,影響最盛的當數法經濟學思潮。除了在分析方法上為經濟法的正當性提供了一種間接證明外,它成為一種研究方法的變革,一定程度上支撐經濟法存在與發展。然而,法經濟學有其固有特性——在法經濟學領域,一切法律制度作為一種被經濟效益(成本與效率)衡量的對象以及衡量經濟效益的一種尺度。有學者從“道義價值”、“功利價值”、“實證價值”來論證經濟法學與法經濟學的關系,固然為兩者區分提供有效依據,但筆者認為人本觀念的架構,除了夯實民法之外經濟法的特殊地位,也進一步明確“經濟法學理念”與“法經濟學工具”的關系。
(三)輻射還是反映
管窺部門法反映經濟法理念的“悖論”之于部門法反映經濟法理念,似乎存在悖論:部門法既然反映經濟法理念,其何以不是經濟法之一支?筆者認為,解釋這一“悖論”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個:第一,部門法的劃分與現行法的制定并未完全吻合。“部門法”的提法,或濫觴于中國法理學界的理論劃分,多對應于應然體系;現行法的制定則是依據現實生活所需,由政策或習慣轉化而來,多受命于實然需要。例如,關于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的部門法歸屬,似乎存在納入商事法與金融法兩可的情況,甚而一些金融法領域的學者根據現實需要與國際潮流,將民法中擔保法亦納入金融法研究范疇,力圖使之體系日臻完整。之于經濟法所周延的對象,一直處于變化之中,僅競爭法的歸入在學界尚無較大爭議。“部門法”既是動態變化的,用靜態的形式邏輯進行判斷或者實現類似民法上的“涵攝”,多少存在困難。有學者提出經濟法“時空性”的特點,意在驗證經濟法的發展與融合、逡巡至圓熟,筆者簡陋,僅假借“時空性”特點作為部門法變化演繹的理論依據,以證與現行法不存在全然的“對號入座”。第二,基于程序事項的需要。以婚姻登記與物權登記為例,登記本身具有行政色彩,婚姻登記與物權登記確屬行政程序無疑,但僅就常識而言,亦能斷定婚姻法與物權法不屬行政法之流。究其立法的原因背后,乃基于程序事項的需要,以表彰或確認相應法律關系或權屬關系。第三,基于解釋學的技術。以刑法醉酒駕駛入刑為例,刑法學的解釋借助社會危害性、可非難性等價值判斷、犯罪構成要件等工具,而筆者以法經濟學之外部性解釋,似乎亦能自圓其說。法律規范的犬牙交錯與成文形式,為解釋學的活躍提供了空間,基于各部門法的理念對法律規范的解釋,為法律規范的“良法證成”與修葺完善提供條件。但是筆者認為,(其他)部門法反映經濟法(作為部門法)理念的表述或存瑕疵。考慮到法律的消極性,使用“反映”一詞或有不妥。筆者認為,應當是經濟法理念的輻射效應,對其他部門個別或些許法律規范的深入。以侵權責任法為例,2009年《侵權責任法》第一次明確在法律中使用了“懲罰性賠償”的概念:“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這與大陸法系的一般民法理論——以填補為要旨,多有不符。但衡酌其立法時間與立法背景,《侵權責任法》此一立法規定受經濟法理念影響(輻射)的頗深痕跡顯而易見,但若言其旨在反映經濟法理念或難成立。法律在其消極性之外,作為固有制度的存在,其推定力與拘束力對社會正向的有效效應,成為其他立法的有益借鑒。對于經濟法理念的輻射,理宜亦然。
二、經濟法的價值回應:經濟法主體的觀念革新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能涵蓋之殤
經濟法主體的觀念革新同一主體(不論自然人或法人)由于不同法律部門調整對象與調整任務的不同,以不同的身份成為不同法律部門的主體,對該“身份”的概括與類型化即是對不同部門法主體的提煉。“經濟法是否存在自己的獨特主體制度,關鍵就在于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調整任務是否具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對于其主體產生什么特殊要求,賦予了何種權利義務,從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部門法的主體特色。”李友根教授認為,經濟法的主體可概括為經營者、消費者與政府。”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概念已經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使用,且法律對其亦有明確定義,是市場規制法保護或規制的對象。在確定經濟法的主體為消費者、經營者與管理者之后,以何者為中心,三者的利益如何衡量就成為一個重要問題。筆者贊同徐孟洲教授的觀點,應以消費者為中心構建經濟法的主體體系。根據徐孟洲教授的觀點,“‘以人為本’的理念要求‘以消費者為本”’、“從經濟學的理論出發,消費者也應該得到優先保護”、“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應該給予特殊保護”。20除此之外,筆者認為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理由還有如下兩點:第一,消費者的保護需要建立并完善各種措施與制度,并非消費者保護的單行法所能解決。在現代社會,消費者的法律保護除了依靠基本的民法外,必須依靠經濟法,發揮政府與消費者組織的作用,運用經濟法理念與調整手段,體現政府的管理與參與。相關法律或者直接為消費者的保護而制定,或者將消費者的保護作為主要目標之一,是消費者保護的專門制度,體現以消費者為本的觀念。第二,國家政府保護消費者的理念較之國家政府有限干預的理論更為直接。“市場失靈”、“無形之手”的缺陷構成經濟法宏觀調控的理論依據。筆者認同這一觀點,但筆者認為國家政府有限干預的界限較難廓清,因其建立于“否定”之上的理論,伴隨固有的間接性。不妨以國家政府保護消費者的理念奠定經濟法的主體體系,畢竟政府何時干預、如何干預都是依賴于對消費者行為反饋后的決策,而消費者保護是貫穿始終的,具有直接性。國家政府保護消費者的理念與國家政府有限干預的理論,窺其實質是一物兩面,但以消費者為本的理念可有“橫看成嶺側成峰”之效。此外,強調經濟法之法律關系主體一方恒為國家,易與行政法混淆,經濟法的社會性色彩消褪。就此而言,關注以消費者為本的理念,實踐經濟法主體的觀念革新亦頗有必要。
(二)回應經濟法價值
以消費者為中心的輻射效應經濟法屬于由公權力合理敢于(市場)經濟的法律,通過綜合的調整手段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體現了經濟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的價值取向,同時也是經濟法法益目標的深入與具體化,使得經濟法在立法的價值取向上更具針對性。。以消費者保護為中心構造經濟法的體系,就是以市場規制法為主體構造經濟法的體系。因為市場規制法有著共同的主體(消費者、經營者與管理者),其調整市場的競爭關系與交易關系,以消費者的保護為基本價值追求設計經濟法的規范與體系,可以增強經濟法的體系性和不同制度之間的內在一致性,提升消費者保護的力度。具體而言,其能體現其與民事法、商事法、金融法、社會法的內在聯系,甚而有效發揮經濟法理念的輻射效應。依徐孟洲教授所言,“概言之,以消費者保護為中心構建經濟法的體系是現階段中國消費者保護現狀的需要;是‘以人為本’理念在經濟法中予以落實的需要;是推進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體系化的需要;也是促進經濟法內在體系和諧的需要。”
三、經濟法的價值表彰:揚棄部門法理論的對峙與融合
(一)實踐需求
經濟法的發展進路政府主導經濟發展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的主旋律,改革開放最強烈、最直觀的呈現無疑是一種滲透于經濟、政治與社會各個領域的轉型。強烈而直觀的社會轉型過去存在,現在正在發生,將來也會出現,如此的社會轉型孕育著巨大的法律調整需求,實踐需求催逼經濟法的醞釀與成型,勾勒經濟法的發展進路。轉型脈絡抑或清晰可陳,但經濟現象浩如煙海,筆者僅枚舉幾例典型并試做如下概述:之于“三農問題”,中國農村已由熟人社會轉向半熟人社會,民間糾紛的解決機制逐步規范,市場運作的發展機制逐步滲透,農村金融的形成機制逐步發育。解決“三農問題”,既要運用市場機制鼓勵農民參與市場交易、投資設立鄉村企業,又要通過糧食補貼、小額信貸扶持等公共管理機制予以扶助,兩者的交叉運用屬于經濟法的調整范籌。而當農民逐步成為消費者時,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經濟法理念將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之于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既要考慮民商法層面的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還要考慮國有資產法意義上的國有金融資產監管。國有金融資產監管本身屬于經濟法的調整范籌當無異議,就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而言,涉及上市公司對金融}肖費者的投資保護問題,貫穿以消費者(保護)為重點的宗旨,依然反映了經濟法的理念輻射。之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27,構建法人治理結構是其類型化治理的核心。與一般的營利性機構不同,事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決定了其在適用“利益相關者”理論(StakeholderTheory)時勢必涉及社會公眾,且事業單位理事會構建也遵循吸收外部理事的做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主要目的即落于減政放權,對于公益類事業單位完全適用行政法顯然已無法滿足時展的需求,基于教育醫療的服務對象實屬消費者無疑,其部分法律關系由經濟法調整是更優選擇。上述問題是當下中國社會、經濟面臨轉型問題的縮影,亦由此可見,除了政府主導之外,中國現代市場經濟的鮮明特征還包括“體制轉型”與“進程壓縮”。所謂“體制轉型”,意指中國的現代市場經濟是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而來,由于缺乏發育成熟的市場機制以及配套的制度設置,這種轉型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都不牢固,盡管推動這一轉型的力量理論上會越來越增強。所謂“進程壓縮”,意指中國用短短二十多年時間走完了西方國家二百多年走過的路,邁進了現代市場經濟的門檻,這種跳躍式的速成發展誠然給國人帶來了莫大的欣喜,也引起了世界各國巨大的驚呼,但同時由于過分強調速度而忽視質量也遺留了無數的問題。“體制轉型”與“進程壓縮”的經濟實踐導致眾多經濟與社會問題以一種“疊加式”或“復合式”的形態存在,為經濟法的發展進路明確方向。
作品不同的價值。貶謫文學蘊含著深刻的文化精神與豐富的審美價值,其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價值,發掘其中的審美價值也能
對高中學生起到啟發作用。本文從貶謫文學的概念著手,分析了高中語文教材中的貶謫文學作品的內容,進而對高中語文教材中的貶謫
文學作品的審美價值做出了分析。
關鍵詞:高中語文教材;貶謫文學;審美價值;
貶謫文學是遭受貶謫的文人在被貶謫到異地他鄉時,所創作的以反映貶謫生活體驗和思想感情為主的文學作品。這些貶謫文學作品因為創作背景的不同而具有與其他文學作品不同的價值。探討貶謫文學能夠對作家主體的審美心理進行深入的了解。中國文學史中不少作家、詩人,都有過遭貶受謫的經歷,而且遭貶受謫期間往往創作甚豐,作品的思想內容和藝術成就都有相當價值。高中語文教材中收錄了很多貶謫文學作品,對這些貶謫文學作品的審美價值進行解讀,能夠發揮這些貶謫文學作品的教育意義,也能夠完善高中語文教材的編排工作,適應高教改版的需求,使更多貶謫文學能夠被收錄進高中語文教材,對學生起到激勵作用。
一、貶謫文學的概念的界定
盡管文學界已經對貶謫文學進行過深入的研究,但一直以來卻沒有對貶謫文學的概念達成共識。貶謫文學的概念與貶謫文學的研究對象有關,貶謫文學的概念不確定極易造成貶謫文學研究對象的不一致。所以本文在寫作之初,有必要對貶謫文學的概念加以明確,為日后貶謫文學的更深入研究打好基礎。在概念的界定過程中,需要明確以下三個問題:一是貶謫文學的作者;二是貶謫文學創作的特定時期;三是貶謫文學的作品的特征。在筆者看來,貶謫文學的作者應為被貶謫之人。只有親身經歷過這種過程,才會有切身的感受,作品才能如實表達作者的被貶謫情感。被貶謫之人包含兩層意思:一種是身經貶謫者,而不論被貶謫是因為無罪還是罪有應得。
二、高中語文教材中貶謫文學的主要內容
在高中語文教材中,收錄了很多貶謫文學作品,既包括時期文人創作的貶謫文章,也包含唐代宋代遭受貶謫之人創作的作品。北宋坡的很多作品也被收錄在高中語文教材中,如《赤壁賦》和《赤壁懷古》等。唐代以白居易、柳宗元和韓愈以及劉禹錫的作品為主,白居易的《琵琶行》、劉禹錫的《堤上行三首》等作品都收錄在高中語文教材中,柳宗元的《江雪》更是高中語文教材中比較出名的作品: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每一個時期的貶謫文學都具有不同的特點,同一時期的貶謫文人創作的作品都因為時代背景相同而具有相同的群體性特質,不同的貶謫作品也具有不同的審美價值。
三、高中語文教材中貶謫文學的審美價值
高中語文教材中收錄的貶謫作品,大多通俗易懂,其中很多文章具有較強的勵志意義,對于高中學生心理素質的培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具體來講,高中語文教材中的貶謫文學作品具有以下審美價值。
(一) 高中語文教材中貶謫文學體現了對理想的執著精神
高中語文教材中部分貶謫文學作品還體現出了作者對于理想的執著追求。柳宗元是唐代貶謫文人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位,其很多作品都被收錄在高中語文教材中。柳宗元個性很傲慢倔強,不肯輕易屈服于權勢,從不愿意與那些達官貴人同流合污,對自己的追求非常執著。柳宗元在被貶期間,抱定決心“雖萬受擯棄,不更乎其虎”。柳宗元在被貶謫之后非常孤獨寂寞,為了發泄壓抑在心頭的沉重的孤獨感,柳宗元借用詩歌來抒發了自己的情感。如在《捕蛇者說》中,他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來對當時的苛政進行無情的抨擊。這反映出了他心懷蒼生為政信念的使命感和崇高追求。柳宗元對民生的關注,并不只是停留在情感層面,在他出任地方官時,為當地百姓做了許多的實事。
(二)高中語文教材中貶謫文學體現出曠達情懷
選入高中語文教材中的貶謫文學,大多表現出了被貶謫之人淡泊閑吟的曠達情懷,他們通過不同方式來抒感和調整心態。他們不以外物所蔽,不因處境的困難而自暴自棄,曠達必須無心,就是將被貶謫的壓抑進行審美化,隨遇而安,在苦境中找到自己的快樂,把抵牾情緒轉化為欣然接受,坦然面對一切人事,不因處境困難而自暴自棄,即使遇到不滿意的事也能安之若泰。陶淵明在被貶謫期間,很多作品都反映出了他的曠達心態,他的《歸園田居》便是代表,“誤落塵網中,一去三十年;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這些詩句都反映了陶淵明的曠達情懷。陶淵明的這種安土忘懷并非沒一個人都能做到。發哀怨,就是陶冶性情,在心理上追求一種“適”的境界。“文人的遭際,無非是‘窮’和‘達’,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文學,或者是‘兼濟’的舟楫,或者是‘獨善’的伴侶。”。貶謫詩人正是以文學為伴侶,以消解他內心的孤寂和落寞之感。坡說自己“某平生無快意事,唯作文章,意之所到,則筆力曲折無不盡意,自謂世間樂事,無逾此者。”
上述貶謫文學作品都表現出被貶謫之人自適曠達的心境,對于中學生心理素質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這種良好心態能夠促使高中學生在面對困難時隨遇而安,這也是貶謫文學作品所具有的審美價值之一。
高中教材中收錄的上述貶謫文學作品,能讓讀者逐漸體會到作者所表達的感情,或許是作者的樂觀心態,或者是作者的執著追求,這都對高中學生審美能力的培養具有啟發意義。貶謫是我國古代常用的一種對官吏的行政處罰,其對于仕途中的文人學士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他們在遭受貶謫的時候所創作的詩文反映了個人的悲憤苦悶及才略不得施展的抑郁,以及一種堅貞的精神操守。可以說,貶謫文學不僅是反映貶謫文人生活體驗和思想感情的文學作品,更是一種歷史精神的言說與延展,其在中國古代文學發展史中所具有的特殊性與重要性是不可忽視的。高中語文教材中的貶謫文學作品,具有較強的審美價值,對于高中學生心理素質的培養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現階段高中語文教材由于篇幅有限,對于貶謫文學作品還不是非常重視,收錄的貶謫文學作品數量也非常有限。隨著新課改的進行,高中語文教材中應更加重視貶謫文學作品的勵志作用,使其審美價值能夠得以充分發揮,使高中學生在學習這些作品后能夠提高自身修養。
參考文獻:
[1]余秋雨.《文化苦旅·柳侯祠》,東方出版中心,2006.
[2]熊國華.《中國放逐詩學初探》,《中國韻文學刊》,2003(1).
【關鍵詞】 魏晉玄學/言意之辨/經典文本/終極價值
魏晉時期是中國哲學史上的“言意之辨”的鼎盛時期,而魏晉“言意之辨”的概念,則是由湯用彤先生于1942年首先提出來的[1] (P. 240)。按照湯用彤先生的觀點,魏晉“言意之辨實亦起于漢魏間之名學”,而“名理之學源于評論人物”,“故言意之辨蓋起于識鑒”[2] (P. 24)。然而,進一步的研究表明,中國哲學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國哲學原創建構的先秦時期,既是中國哲學或哲學史的中心論題,同時也是中國哲學原創建構的理論和方法。它既不是玄學家發現的“新眼光”,也不是玄學家用于本體論哲學體系建構的“新方法”。魏晉“言意之辨”以經典文本的意義追尋和終極價值的哲學建構為旨歸,既是對兩漢經學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兩大基石——“言盡意”論和“象盡意”論——及其經典詮釋方法的解構和顛覆,同時也是對先秦時期“言意之辨”的理論和方法的繼承和發展。“言意之辨”在魏晉時期的重新興起,以“言(象)外之意”的發現和“言(象)不盡意論”的重新提出為濫觴,不是“言意之辨蓋起于識鑒”,而是人物“識鑒”有賴于“言意之辨”。
一
從現代哲學的視域看,中國哲學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國哲學原創性建構的先秦時期或中國“哲學的突破”期,以“天人合一”的“文化生態模式”為背景,以社會治亂和終極關切為旨歸,既緣起于“所行之道”或“生生之道”,向著為形上本體之“道”的理性升華及其語言的表達,又緣起于《易傳》作者對《周易》文本的哲學解釋,并集中體現在兩個問題上:其一是人類語言能否完全表達體認主體對本體存在之“道”的體認以及究竟應當如何表達主體對本體之“道”的理解和認識的問題;其二是《周易》文本中的“言”、“象”、“數”符號系統是否完全表達了圣人之意,通過《周易》“言”、“象”、“數”符號系統能否可以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的問題。可以說,這兩個問題既是中國哲學的初始問題,也是中國哲學的中心論題和先秦諸子的“言意之辨”經過“兩漢諸儒的宗經正緯”在魏晉時期重新興起的思想基礎、理論來源和深層原因。
“道”是老子哲學乃至中國哲學的最高本體范疇。而如果說中國“哲學的突破”以“道”作為哲學本體論范疇的提出為標志的話,那么老子則不僅是“道”本體論哲學的創立者或中國哲學的開創者,而且同時也是從“道”的形而上的層面上“非言”的第一人。而當老子作為本體存在之“道”的體認主體和言說主體同時出現時,即在他不得不提出和表達自己對“道”的體認時,首當其沖的問題便是,能否言說和究竟應當如何言說的問題。而當他試圖對“道”進行言說時,便發現了這樣一個基本事實:在本體存在之“道”與人類語言之間,實際上存在著難以逾越的鴻溝,這就是著名的“言道悖論”。
《老子》開宗明義便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二十五章)在老子看來,“道”雖“可道”,但言說出來的“道”已不是心中的那個“道”或本來意義上的“道”;“道”雖可名之為“道”,但可名的“道”也已不是心中的那個“道”或本來意義上的“道”。而“道”之所以不可言說,不可以名之,首先是因為“道”是天地萬物存在的根據、本質和本體。其次是因為,“名”是相對于“實”而言的,“道”既非“有”,又非“實”,當然,不可以“名”舉之。而依照“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的命名標準,故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說法和“尋尋呵,不可名也”的感嘆。
當然,這并不是要放棄一切形式的言說。事實上,當老子在說“道可道,非常道”時,本身就是在言說那本不可言說的“道”。不過,在老子看來,言說出來的“道”,已經不是心目中的“道”,或本然“存在”的“道”了。“道出言,淡無味,視不可見,聽不足聞,用不可既。”(《老子》三十五章)可見,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要不要言說和能不能言說,而在于究竟應當以何種方式言說才能使其得以本然的呈現的問題。
綜觀《老子》文本,其所推崇的言道方式主要有二:其一是“行”的方式。其作為最高境界的言說方式,就在于它凝聚了體認主體對“道”的全部體悟和理解。“是故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四十章)其二是“反”的方式。老子說:“正言若反。”(《老子》七十八章)“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老子》二十五章)所謂“反”,就是“復命”、“歸根”、“復歸于樸”(《老子》二十八章)。只有“反”才能超越外物的遮蔽和語言的界限,回歸本然、本真之“道”,以實現對本然、本真、本體之“道”的整體性把握。而如果要歸結到一點,那就是“不言”。而“不言”的實質,就是要以“行”為“言”,以“反”代“知”,超越外物和語言對“道”的遮蔽,以達到對本然、本真、本體之“道”的整體性的表達、理解和把握的思維境界。
正是從“言道悖論”這一中國哲學的初始問題和理論難題出發,而有莊子“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的宏論和“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的“言不盡意”論的提出,以及“得意忘言”的方法論對“言道悖論”的超越和對以儒、墨、名、法諸家為代表的知識論和邏輯學理論和方法——“言盡意論”的解構和顛覆。
就此而論,莊子的理論貢獻主要有二:一是從本體論的理論視角對“道”與“物”關系作了明確地區分,并設定了人類知識的界限。他說:“道,物之極,言默不足以載。非言非默,議有所極。”(《莊子·則陽》)而“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莊子·應帝王》)而“物物者,非物。”“物物者與物無際,而物有際者,所謂物際者也。”(《莊子·知北游》)所以,在莊子看來,“道”,不僅不是一個言說的對象,而且正是它構成了人類知識的界限。二是從經典詮釋學的理論視角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得意忘言”的理論和方法。“得意忘言”以“言不盡意”為基礎,既是對“言道悖論”的理性超越,更是對以名實關系的概念論為基礎的“言盡意論”的解構和顛覆。
正是以老子、莊子及其道家的“道論”和“言不盡意論”立論,《易傳》作者則不僅明確提出了“言不盡意”和“圣人立象以盡意”的思想和命題,而且造就了中國哲學特有的注重類比和義理性的“意象”思維的哲學傳統。《易傳·系辭上》云:“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圣人之意其不可見乎?是故圣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系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也就是說,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就是因為“言不盡意”,而“言”之所以不能“盡意”,就是因為,這里所謂的“意”,既是圣人之“意”,也是天地之意,是天地之理,是“天人合一”之“意”,是人合于天之“意”,人文創造之“意”,是意義生成之“意”,是理想境界之“意”,是文化創造的原動力,是元文化之源。如此無限延伸、生生不已的天人之理,非語言文字所能容納和承載。而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盡意”,在《易傳》作者看來,除“言不盡意”的原因外,最根本的就是因為,“象”具有無限大的容量,可以容納和承載那說不完道不盡的“道”和“意”;就是因為它源于“自然”、模擬“自然”,是那生氣勃勃的“自然”之“象”[3]。
《系辭上》云:“圣人有以見天下之,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系辭下》云:“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系辭下》又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此者也。”所以,“象”是萬物之“象”,是人文之“象”,是整體之“象”,是系統之“象”,是運動變化之“象”,是萬物和諧存在之“象”,是圣人之“意”的表達,也是“天地之道”的詩意表達。但需要指出的是,“立象以盡意”與“象盡意”有別。“象盡意”強調的是“象”與“意”之間的完全對應關系,而“立象以盡意”以“言不盡意”為基礎,其作為《易傳》作者對《易經》“言”、“象”、“意”之關系的一種解釋,則主要強調的是圣人“立象”的目的是為了“盡意”,至于“象”能否盡“意”,《易傳》的作者并沒有說。沒有說,當然并不等于沒有問題。
問題就在于,它不僅蘊含了“言”、“象”與“意”之間的關系問題,而且以“言不盡意”為基礎,同時蘊含了三種可能的理解和方向。其一是“象(言)盡意”論;其二是“象(言)不盡意”論;其三是“得意忘言(象)”論。如果說,以“象(言)盡意”論為基礎,而有兩漢經學及其方法論的產生和發展,那么,“象(言)不盡意”在漢魏之際的重新發現、提出和討論,則正是魏晉“言意之辨”之所以發生的深層原因。
二
魏晉“言意之辨”肇端于漢魏之際,以經典文本的意義追尋和終極價值的哲學建構為旨歸,而以“言(象)不盡意”在漢魏之際的重新發現、提出和討論為濫觴,既是對先期“言意之辨”的繼承和發展,同時又是對兩漢經學賴以存在和發展的“言(象)盡意”論的理論和方法的解構和顛覆。
先秦以后,經學繁盛,故有漢代經學中的“章句之學”和“象數之學”的興起。“章句之學”源于荀學,亦可追溯自墨家經學,以名實關系的概念論或“形名之學”的“言盡意論”為基礎,所以最重“師法”。“師之所傳,弟之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師說即不用。”[4] (P. 136)以后逐漸演化為一種繁瑣哲學。不僅繁瑣、荒誕,而且遮蔽了儒家關于“性與天道”問題的形上學思考。正如此,王弼所說:“夫立言垂教,將以通性,而弊至于湮。寄旨傳辭,將以正邪,而勢至于繁。既求道中,不可勝御,是以修本廢言,則天而行化。”不僅深刻揭示了圣人“立言垂教,將以通性”的根本目的,而且針對經學舍本逐末“而勢至于繁”的弊端,從而明確提出了“修本廢言,則天下行化”的主張,不僅振聾發聵,而且直接引發了魏晉時期的“言意之辨”。
而晉人張韓則作《不用舌論》,并引“天何言哉”為論據,亦述重“意”輕“言”和“不言”之說而趨向于整體把握和直覺體認。他說:“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徒知無舌之通心,未盡有舌之必(疑本“不”字)通心也。仲尼云:‘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可以說,“性與天道”問題的重新提出和在這個問題上的“言意之辨”,既是對儒家經典的神圣性的顛覆和經學方法的解構,也是魏晉“言意之辨”重新興起的重要原因。
而兩漢“象數之學”以《易傳》之“立象盡意”論立論,主要以孟喜、京房,及《易緯》為代表。關于解釋《周易》的原則與方法,孟、京提出了兩個觀點:一是主張以奇偶之數和八卦所象征的物象來解釋《周易》經傳;二是主張以“卦氣說”解釋《周易》原理。前者反映出漢代易學的根本特點是采用了“象數學”的研究方法。后者詮釋原則的提出則與漢代流行的“陰陽五行說”及“今文經學”有關。“陰陽五行說”強調陰陽二氣的運行及五行生克對社會人事的影響;“今文經學”則在天人之間作牽強附會的溝通,而當時易學中的“卦氣說”恰恰是在八卦、八十四卦的原理與陰陽二氣的運行及五行生克之道之間劃了等號,這使西漢易學同樣打上了時代烙印而與《周易》本義有很大距離。至東漢時,這種“象數學”與“卦氣說”相結合的詮釋方法演變為一種數字游戲并最終引出了玄學家的否定[5] 和漢魏之際以《周易》為核心的“言”、“象”、“意”關系問題的提出和討論。
需要指出的是,兩漢經學以“言盡意論”和“立象盡意論”立論,固然具有其思想的合理性和深刻的社會歷史原因,然而,其“究心”于“系表之言”和“象”內之“意”,只在語言文字上討意度,而忽視對“性與天道”或“道”一類抽象本體的形上追思,實際上是對先秦“言意之辨”的思想主題和內在精神的嚴重背離。而這種背離的嚴重性正在于它從根本上導致了終極價值的缺失和社會秩序的失范,而這也正是玄學家倚重“道”、“玄”而“究心抽象原理”的深層原因。而當玄學家以價值重建為己任而“究心”于終極價值——“性與天道”或“道”——一類的抽象本體的哲學建構之時,故有經典文本的意義追尋和價值重建以及先秦“言意之辨”的重新繼起。而魏晉“言意之辨”的興起,則既是對先秦“言意之辨”的承繼和發展,又是對兩漢經學賴以立論的“言(象)盡意”論的理論和方法的解構和顛覆。而兩漢經學及其方法的極端化發展,則不僅為“言意之辨”在魏晉時期的重新討論和再度展開提供了直接而深刻的學術背景,而且為“言意之辨”在魏晉時期的重新討論和再度展開提供了一個強大的動力機制。可以說,魏晉“言意之辨”的發生、發展,正是兩漢經學及其方法的極端化發展的必然產物。
魏晉“言意之辨”肇端于漢魏之際,既以兩漢經學及其方法的極端化發展為基礎,又以“言(象)不盡意”論的重新提出為濫觴。而魏晉時期“言不盡意”論的首倡者,正是“獨好言道”的魏人荀粲。可以說,“以儒術論議”的荀氏家族,因對經典文本的理解不同而有“言意之辨”,其作為魏晉“言意之辨”發生的一個縮影,無疑為我們進一步深刻揭示魏晉“言意之辨”緣起之謎提供了具體的分析路徑和重要的思想史信息。
據《三國志·魏書·荀彧傳》,裴松之注引《晉陽秋》載何劭《荀粲傳》云:“粲諸兄并以儒術論議,而粲獨好言道,常以為子貢稱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然則六籍雖存,固圣人之糠秕。粲兄俁難曰:‘《易》亦云圣人立象以盡意,系辭焉以盡言,則微言胡為不可得而聞見哉?’粲答曰:‘蓋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舉也。今稱立象以盡意,此非通于意(象)外者也;系辭焉以盡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則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蘊而不出矣。’及當時能言者不能屈也。”從現有文獻資料來看,荀氏家族的“言意之辨”是先秦以后和魏晉以前有關“言意之辨”的最早和最集中的記錄。而從這段記述性文字的思想內容來看,其所討論的問題依然是主體、語言(包括“象”)和存在即“性與天道”和“圣人之意”的關系問題,并具體體現在對前述儒家兩個經典性元命題的理解上。其一是對“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的理解問題;其二是對《易傳》“言不盡意”和“立象以盡意”兩個命題及其關系的理解問題。以粲兄俁為代表的傳統觀點認為,《易傳·系辭上》所言“立象以盡意”,即“立象”能夠“盡意”。
正如王夫之所說:“天下無象外之道,何也?有外則相與為兩,即甚親而亦如父之于子也。無外則相與為一,雖有異名,而亦若耳目之于聰明也。”(《周易外傳》卷六)強調的是“言”、“象”與“意”之間的對應關系,而這也正是“言盡意”論者的思想特點和理論根據。然而,在荀粲看來,既然“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所以“六籍雖存,固圣人之糠秕”。《易》之“意”是即“圣人之意”,是圣人對“天地之道”的感悟和體驗;而《易》之“象”,則為“物象”,而“物象”是所無法容納和承載“圣人之意”的。所以通過《易》之“言”、“象”符號系統也是無法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的。因此,“立象以盡意”只能盡“象”內之“意”,而不能盡“象外之意”。
正如管輅所說:“夫物(按:即物象),不精不為神,數不妙不為術,故精者神之所合,妙者智之所遇。合之幾微,可以性通,難以言論……孔子曰:‘書不盡言’,言之細也;‘言不盡意’,意之微也。斯皆神妙之謂也。”(《魏志·方技傳》注引《輅別傳》)而這也正是荀粲以“六籍”為“圣人之糠秕”,而主張“言(象)不盡意”的理論根據。所以,綜觀荀氏家族的辯論,以“言(象)不盡意論”的重新提出為濫觴,以經典文本的意義,即“圣人之意”的形上追尋為旨歸,既是對先秦“言意之辨”的繼承和發展,也是對兩漢經學賴以存在和發展的“言盡意”的理論和方法的顛覆和解構。因而這里主要涉及兩個問題:其一,“六籍”是否完全表達了圣人關于“性與天道”的思想,通過“六籍”能否完全把握圣人關于“言性與天道”的思想;其二,“立象”能否“盡意”,通過“觀象”能否完全把握“圣人之意”。而依據各自對這兩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故有最初的“盡意”與“不盡意”之說和“言意之辨”。然而,這兩個問題的進一步討論又必然涉及兩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其一是基于“盡意”和“不盡意”的內在矛盾,而有如何對待圣人之“言”和《周易》之“象”的問題;其二是“道”與“有”、“無”的關系問題。如果說前者涉及兩漢經學及其方法論的合法性問題,那么后者則是荀氏兄弟留給后世哲學的根本性問題。而這兩個問題的最終解決,顯然有賴于老莊道家言意思想的引入,而這也正是道家思想之所以能夠成為玄學家用于解構經學和創建玄學本體論哲學體系的理論和方法的深層原因。而站在儒家的立場對這兩個問題作出全面系統論述的正是“正始玄風”的開創者何晏和王弼。
何晏廣集兩漢“論語學”諸家之大成,以“無”釋“道”,繼往開來,不僅凸顯了《論語》的形上學意義,而且創立了一種自然、生命的本體論,而這個本體就是“無”。而如果說何晏以道家思想詮釋儒家思想,開創了玄學化的新經學的話,那么作為“正始玄學最強音”的王弼,則更主張“以無為本”,“執一統眾”,從而不僅實現了儒道思想的會通,而且將儒學真正推向了玄學本體論哲學建構的新階段。正是從“無”的本體論出發,他不僅在《老子指略》中對“言不盡意”進行了具體而深入的論證,而且在《周易略例》中對莊子“得意忘言”的理論和方法作了全面而系統的闡發。何晏、王弼主張“以無為本”,而郭象“崇有”,則主張“獨化”于“玄冥之境”。而所謂玄冥之境,正是由魏晉“言意之辨”所開出的生命境界和思維境界。
三
應當承認,魏晉“言意之辨”的興起,以荀粲“言(象)不盡意”論的重新提出為濫觴,有其深刻的社會歷史原因。漢魏之際“人物多擬偽”也是不爭的事實。但這并不意味著“品評人物”和“名理之學”的興起就是魏晉“言意之辨”發生的直接誘因。事實上,無論是先秦時期的“言意之辨”還是魏晉時期的“言意之辨”的興起都是以“言不盡意”論的提出為標志,而后有“言盡意論”對“言不盡意論”的詰難和主體、語言和存在關系問題上的“言意之辨”。不是“言意之辨蓋起于識鑒”,而是人物“識鑒”有賴于“言意之辨”,而這恰恰也正是魏晉“言意之辨”的實質、意義和價值所在。
魏晉“言意之辨”的興起,以荀粲“言不盡意”論的提出為濫觴,首先是被視為異端而存在的。而異端相對于傳統、正統而言,其主要是“言盡意”的觀點。所以“言盡意”論者又有“違眾先生”之稱。而荀氏兄弟之間的“言意之辨”作為魏晉“言意之辯”的最早記錄,從時間上看當在漢魏之際的太和年間。而這一時期也正是兩漢經學轉向魏晉玄學的重要時期。其中一個重要的特點是因談論“才性”和“品評人物”而有“名理之學”的興起。因為“識鑒”和“品評”人物要有一定的名目和準則,而這些名目和準則,在當時就叫做“名理”。魏晉“名理”,分“才性之名理”和“志識之名理”。就其思想理論淵源而言,多與儒家的“正名”理論和“心性之學”乃至法家的“形(刑)名之學”的概念論有著較為密切的關系。然而,從思想內容上看,“名理之學”“源于評論人物”,多以“形名之學”的概念論為基礎,不僅主要體現在“察舉”取士和人物“才性”方面,而且多與“言盡意論”相聯系,雖然最終要涉及“自然”與“名教”的關系問題,即理想人格和終極價值問題,但從“言意之辨”的起源來看,則多以名實關系的概念論為基礎,而與“言不盡意論”的提出并無直接的關聯。而“名理之學”以先秦以來的“形名之學”的概念論為基礎,多與“言盡意論”相聯系,不僅不是“言不盡意論”的理論根據,相反正是“言盡意論”反對“言不盡意論”的強大思想武器。所以,說魏晉“言意之辨”緣起于“人物識鑒”,顯然是缺乏根據的。
關于這一點,還可以從荀粲等人談論的內容和語境中得到進一步證明。據《世說新語·文學》載:“傅嘏善言虛盛,荀粲談尚玄遠。每至共語,有爭而不相喻。裴冀州(徽)釋二家之義,通彼我之情,常使兩情相得,彼此俱暢。”“是時何晏以才辯顯于貴戚之間。鄧飆好變通,和徒黨,名于閭閻。而夏侯玄以責臣子,少有重名,為之宗主。求交于嘏,而不納也。嘏友人荀粲,有清識遠心,然猶怪之。謂嘏曰:夏侯泰初一世之杰,虛心交子,合則好成,不合則怨至。二賢不能,非國之利。”另據《三國志·魏書·荀彧傳》注引何劭《荀粲傳》云,荀粲在家與諸兄論辯之后,于太和初年(227年)到京邑與傅嘏談。而《三國志·魏書·傅嘏傳》謂:“嘏常論才性同異,鐘會集而論之。”《藝文類聚》十九載晉歐陽建《言盡意論》說:“世之論者以為‘言不盡意’,由來尚矣。至乎通才達識咸以為然。若夫蔣公之論眸子,鐘、傅之言才性,莫不引為談證。”以至于主張“言盡意”的歐陽建,在論證“言盡意”的過程中,同樣也透露出了“言不盡意”的思想。其文曰:“夫天不言而四時行焉,圣人不言鑒識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圓已著,色不俟稱而黑白已彰。然則名之于物無施者也,言之于理無為者也。”可見,鐘、傅所引“言不盡意”的觀點,當來自荀粲的影響。《鐘會傳》載:“中護軍蔣濟著論,謂‘觀其子,足以知人’。”據《蔣濟傳》載,濟任中護軍,約在太和二年(228年)冬以后,著論當更在其后。其引“言不盡意”也在荀粲之后。《荀粲傳》載:荀粲“所交皆一時俊杰。至葬夕,赴者裁十余人,皆同時知名士也。”可見,其在當時的影響[6] (P. 112)。
因此,從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視角來看,先有“言不盡意”論的重新提出,而后有“人物鑒識”問題的提出和“名理之學”的產生。“名理之學”緣起于“人物識鑒”,以“人物偽似者多”為背景,而無論是儒家的“正名”還是法家的“刑名”或“形名”理論,不僅失去了原有的價值,而且面臨著嚴重的危機。而這種危機既是方法的危機、標準的危機,更是價值和信仰的危機。這表明儒家傳統“名教”思想受到了嚴重的挑戰。因此,如何確定“名理”,即給某個人物以一定的名目時,是根據外在的儀表舉止,還是根據內在的精神氣質?便成為人們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7]。而這個問題的最終解決,固然,既有賴于圣人之意即經典文本的意義追尋,又有賴于終極價值的形上追思和哲學建構,但并不是“言不盡意論”提出的直接原因。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不是“言意之辨蓋起于人物鑒識”,而是“人物鑒識”有賴于“言意之辨”。而這恰恰也正是魏晉“言意之辨”的實質、意義和價值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言盡意論”以“形名之學”的概念論、名實之間的對應關系為基礎(如歐陽建),而主張“辨名析理”(如郭向等),其所“析”之“理”,不過是形下之“理”,而并非形上本體之“理”。其作為傳統的思想和方法,既是“言不盡意論”解構的對象,又多發生在“言不盡意論”提出并成為主流思潮之后,所以,以“言盡意論”的提出“引起言不盡意之說,而歸宗于無名無形”為魏晉“言意之辨”的起源,顯然是不符合事實的。也就是說,魏晉“言意之辨”的興起,以“言不盡意論”的重新提出為濫觴,而有“言盡意論”的提出和詰難,不是“言意之辨蓋起于識鑒”,而是人物“識鑒”有賴于“言意之辨”。從這個意義上說,魏晉“言意之辨”發生、發展的過程,既是先秦“言意之辨”的主題思想、內在精神和基本方法的價值回歸過程,也是兩漢經學及其詮釋方法的解構過程;既是天地之理和圣人之意——經典文本的意義(言外之意、象外之意)——的追尋過程,也是玄學本體論哲學體系——終極價值的建構過程。可以說,這既是玄學本體論哲學的顯著特征,也是玄學之為玄學的內在根據和深層原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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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哲認為,矛盾既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源泉,也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動力。這就啟示人們,論文寫作作為一個針對社會生活中存在的矛盾或問題而試圖對其給出科學認識或合理解決問題的活動,無疑須將“及時發現問題、深刻揭示問題和完美解決問題”視為寫作者應該確立的寫作理念。該理念表明,論文寫作既要正視和分析問題,更應探索問題的妥善解決方式,因為任何不能在及時發現和揭示問題的基礎上去完美解決問題的論文寫作,即使它創造性地揭示了問題的本質及規律,但如果此寫作活動只是片面地追求合規律性的科技價值而不追求合目的性的人文價值,該寫作活動就會因背離了“在發現和解決問題中促進人類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這一寫作的真實追求,而難以成為人們普遍認可和欣賞的高質量論文。
(二)提供必要的論文寫作方法
論文寫作方法是為完成論文寫作目標所采用的方式或程序。在論文寫作中,盡管寫作者會采用一些具體的寫作方法譬如分析與綜合、想象等,但由于一些作者受形而上學思維的影響,這些方法在寫作中的運用往往呈現出單一化或固定化的傾向。而馬哲思維強調用整體、聯系、系統和變化發展的視野來對待寫作,可以為寫作者提供必要的寫作方法。
(三)指明具體的論文寫作路徑
首先,馬哲的唯實思維和辯證思維為論文寫作指明了寫作的前提和基礎──實事求是,也指明了寫作的根本方法——辯證思維方法。唯實思維提醒人們,論文寫作只有在尊重論文創作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才能得以順利展開。辯證思維則告訴人們,論文寫作只有運用辯證思維,突破單一性,實現多樣性,突破孤立性,實現整體性,才能達到寫作目的。其次,馬哲的實踐思維為人們標識出了一條“在寫作實踐與寫作計劃辯證關系的展開中完成寫作”的路徑。論文寫作是一個“寫作實踐—寫作計劃—寫作實踐”多次反復的過程,人們只有沿著這一寫作路徑,才能逐漸接近寫作目標。
(四)激發積極的論文寫作精神
首先,馬哲的實踐思維和唯實思維,能夠讓論文寫作者在尊重實踐的基礎上擁有求真務實、實事求是的寫作精神,使寫作者避免陷入不切實際的空想和臆想之中。其次,馬哲的矛盾思維能讓論文寫作者在承認、分析和解決矛盾的過程中擁有尋根究底、勇對困難的開拓精神,使寫作者能夠把那些人們不大追究的問題作為“問題”進行大膽的懷疑和追問,為設計新的寫作方案找到突破口。最后,馬哲的批判思維和反思思維能讓寫作者擁有對其寫作的前提、基礎、方法、過程或結論等進行批判和反思的精神,而這種精神正是寫作者以獨立思考取代人云亦云、以自主建構取代依葫蘆畫瓢所必需的。
(五)促成有獨創的論文寫作成果
馬哲本質上是一種創新哲學,其思維特征與致力于形成獨創性學術理論成果的論文寫作,在尊重實踐、注重批判及反思等方面是一致的,這使得馬哲思維一旦融入論文寫作中,就會讓寫作者在立足實踐的同時,一方面能夠展現自覺進取的意識和追求卓越的價值取向,將自己置于寫作主體的地位,另一方面能夠以實事求是、批判反思的態度去盡力發揮其作為寫作主體的創新能動性,使論文寫作目標由可能變為現實。這對于提升論文寫作者的能動性并促其形成富有獨創性的論文成果,無疑具有現實的積極影響。
大學生論文寫作中的哲學思維缺失狀況分析
為了解大學生在論文寫作中的馬哲思維運用狀況,筆者經過對湖南理工學院365名大學生的論文分析及問卷調查,發現大學生在論文寫作中存在“馬哲思維貧困”的現象,馬哲思維的缺失狀況令人擔憂。
(一)大學生論文寫作中馬哲思維的缺失種類較多、缺失程度較大
實踐思維、唯實思維、辯證思維、批判思維和反思思維是五種常見的馬哲思維。為測定大學生在論文寫作中運用這五種思維的程度,筆者將它們被運用的程度設定為四個可參考的項,即“運用很充分”“運用比較充分”“運用不大充分”“運用毫不充分”,并分別記4、3、2、1分。按照這種方法對大學生論文進行分析,結果表明,這五種馬哲思維在論文中運用程度的平均數值分別為2.89、2.90、3.08、1.10、1.00,其均值大多處于1分至3分之間。這說明大學生論文寫作中馬哲思維的缺失種類較多,而且馬哲思維的運用程度都欠充分。
(二)大學生論文寫作中馬哲思維缺失的根本原因是缺少有效的馬哲思維教育
筆者在問卷調查中給每一個影響馬哲思維教育的因素子項列出了四個可選答的項“很認可”“比較認可”“有點認可”“不認可”,并分別記4、3、2、1分。調查結果顯示,影響馬哲思維有效教育的因素按程度大小排列,依次體現為:(1)教師因素,包括馬哲思維教育內容缺乏,馬哲思維教育方法不當,馬哲思維教育與論文寫作教育脫節等,影響均值為3.54分;(2)學生因素,包括學習馬哲思維無興趣,不用心把握馬哲思維,不主動在論文寫作中運用馬哲思維等,影響均值為3.52分;(3)學校因素,如不重視馬哲思維教育在論文寫作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影響均值為3.39分。如果各因素分值在3分以上的為影響大,4分以上的為影響很大,那么可以看出,這三大影響因素的均值都處于影響大和影響很大之間,說明教師、學生、學校都是影響馬哲思維教育有效性的重要因素。這就告訴我們,如果馬哲教師只是一味強化其教育的德育功能而疏忽其論文寫作的教育功能,或者大學生學習馬哲思維態度不積極,或者高校不善于處理馬哲思維教育與論文寫作教育之間的關系,那么都將極大削弱馬哲思維教育培養大學生論文寫作能力的功效。
以提升大學生論文寫作能力為導向的培養對策
上述調查結果表明,培養大學生的馬哲思維以提升其論文寫作能力,對于高校來說,已迫在眉睫。恩格斯曾經告誡人們:“哲學思維必須加以發展和鍛煉,而為了這種鍛煉,除了學習以往的哲學,直到現在還沒有別的手段。”[2]465問題是,我們在加強馬哲思維教學的同時,切忌泛泛而談,而須在培養內容和培養方法上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
(一)有針對性地安排馬哲思維培養內容
答:謝謝你的褒獎,其實我對自己的評價沒有你的評價高。談到我對于教育問題的關注時間,大概是在1985年春天。在那個春天,作為師范生,我和我的同學們進入安徽省壽縣城北小學實習,每天有許多的工作,從聽課、備課、上課到組織學生活動、輔導學生學習、召開主題班會等。就是在這樣豐富而忙亂的實習活動中,我漸漸地對教育產生了興趣,發現一些有意思的問題,如有的學生學得快,有的學生學得慢;有的課學生喜歡,有的課學生則不喜歡。這些最初的也是最真實的教育問題引發了我濃厚的興趣,并促使我作為一個教育或學習的旁觀者開始最初的教育觀察與思考。也是這一年秋天,中國迎來第一個教師節,而我成為一名小學教師,走上講臺體味教書育人的艱辛與快樂、枯燥與精彩。實習階段碰到的那些困擾每時每刻都能碰到,并且作為一種緊迫的任務呈現在我的面前。我不得不思考,不得不解決,盡管很多時候思考得不深,解決起來也不那么容易。不知道你是如何看待“教育研究”這個概念的,如果把“教育研究”簡單地看作是一種對于教育實踐中出現問題的自覺思考或理性反思的話,那么,我的教育研究生涯應該從1985年那個時候開始,至今已有近30年的歷史了吧!
不過,那個時候我在觀念上還不知道何謂“教育研究”,更談不上形成“堅決走教育研究這條道路”的志向。真正從內心里把從事教育研究作為自己畢生后的職業理想應該要從1990年開始算起。當時,我在安徽師范大學教育系讀本科三年級。這一年的春節期間,我讀了《陶行知教育文集》四卷本,對我影響很大,可以說我的內心深受震動。陶先生對現代中國教育和中國社會現代化的一片癡情深深地、重重地觸動了我,沐浴著他高尚的人格光輝,當時我思想上的苦悶、浮躁、迷茫、自卑等不良現象一散而光。那個時候,我比較清晰地形成了一個觀念:教育在中國社會的經濟發展、政治民主化、文化建設以及科學發展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無可替代的。也是從那個時候起,我開始真正有了從事教育研究的志向,決心把自己有限的一生奉獻給教育學事業,以一名教育學人的身份服務于國家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問:有人認為您的成名不在于對某個熱點問題進行研究,而在于引領甚至制造了很多學術熱點問題,從教育學文化屬性的分析到知識轉型背景下教育改革的反思,從中國教育學研究中本質主義的審視到中小學校價值教育的大力提倡,從對教育實踐邏輯的重新闡釋到對“狼來了”道德故事型價值邏輯的深度批判等,引發了許多的討論甚至爭論。您如何敏感地抓住這些問題并決定對它們進行研究的?
答:我很熱衷于研究熱點的教育問題嗎?不是,我不是那樣的人。我是能夠引領甚至制造學術熱點問題的人嗎?恐怕也很難說是,我甚至對“制造”學術熱點問題有些反感(當然,我對“制造”這個詞的理解可能與你的理解不一樣)。至于說我的一些研究引發一些同行的興趣、討論乃至爭論,這倒部分是事實。你提到的那幾項研究,其核心觀點幾乎都有人引用、討論、爭論,至今未絕。可能由于這些原因,它們被你或其他人稱為“熱點問題”。其實,在我研究這些問題的時候,它們根本算不上什么熱點問題,一點兒也不熱,甚至冷清得很。
要說清楚我是如何“抓住”這些問題的,還真不容易。可細細想來,卻又不復雜。其實,我就是在平常的閱讀、思考、觀察、學習以及與朋友們的交流過程中遇到它們、抓住它們或被它們抓住的。比如,有關教育學文化性格的研究,是在我閱讀了很多教育學教材和論文之后才想到的。通過這些教材和論文的閱讀,我一方面知道了歷代教育學者在為教育學的“科學化”而努力,另一方面教育學又總是逃脫不了學科內外“不科學”的責難。基于這樣的閱讀,我在想:自赫爾巴特時代以來的教育學科學化運動是否是走錯了路?也許教育學的研究從其性質上說根本就不會是一種純粹經驗的或理性的科學?正是帶著這些閱讀時產生的困惑,我逐漸地將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題目定為《教育學的學科性質研究》,“教育學的文化性格”是對于這個研究結果的一個表述。再舉一個例子,知識轉型與教育改革關系的研究,竟然是肇始于1998年中國教育學會中青年教育理論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如今改稱為分會)一次會議期間與友人的交流。這個故事已經記錄在《知識轉型與教育改革》一書的后記中,詳細的情況你們可以去看。教育實踐領域中,教育問題很多,至于選擇哪些問題做研究,完全視研究者的個人興趣而定,沒有什么一般的規則。如果說有什么條件的話,那么我看就是對教育事業的熱愛、責任和擔當。具備了這樣的條件,一個人就能隨時隨地發現有價值的教育問題。
問:我們知道您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之一的《教育學的文化性格》是在您的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該論文獲得了首屆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獎,該書時隔十幾年后讀起來還是讓我們感到其中思考的深度,這一研究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答:是有一些讀者和我這么說過,我也認為這本書值得教育學領域的同學們一讀。這并不是因為它獲得了什么全國百優論文獎,而是因為它所研究的問題以及所進行的系統思考值得關注。它所要分析的主要問題就是上面所說的教育學的學科性質。教育學作為人類一個獨立的知識領域,既具有人們一般性知識的特點,也具有教育知識自身的特點。那么這種屬于教育學自身的特點究竟是什么呢?論文對此進行了多方面的分析。今天看來,這些分析有些粗糙了,但是在十多年前,其材料的豐富性、分析的系統性、結構的嚴謹性以及觀點的新穎性都是很強的。我的分析提出了一些比較獨特的學術觀點:教育學是一類文化科學或價值科學,因而具有文化性或價值性;教育學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的文化傳統孕育了不同的教育學傳統;教育理論是一種文化理論,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的關系是內在的而非外在的;21世紀教育學的文化轉向,等等。這些觀點的提出,有助于解釋教育學界很早以前就有的“教育學不科學”“教育學不嚴謹”以及“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的脫離”等問題,并意在提出新型的教育學文化和教育學者生活方式。十多年過去了,這個研究所針對的問題依然存在,它所提出的理論主張盡管已經引起不少的討論和批評,但是我覺得它并未得到教育學術界足夠認真的對待。無論別人如何看,老實說,它是奠定我自己教育學觀和教育學信念的一項工作。
問:長期以來,您對教育學的學科獨立性或教育學的學科立場有獨到的思考,想請您談談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答:是的,博士畢業以來,我就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原因何在?你看,學界常說,沒有人隨便說自己懂數學,懂哲學,懂天文學,但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說自己懂教育,都可以對教育事業評頭論足,發表高論。他們的這些意見甚至可以左右教育政策和實踐,比較起來,教育學者的聲音倒是變得無足輕重了。這真是中國教育學和中國教育的悲哀。發出這樣的感慨,不是主張教育學者壟斷教育的意見或知識,而是對整個社會輕視教育學研究的不滿。但是,反躬自問,相較于別的學科的人或大眾對于教育的意見來說,教育學者或教育學研究又能夠為教育實踐和決策提供什么樣獨到的、基于研究的見解呢?一個經年累月在某一領域開展教育研究的專家對某一問題的看法與一個社會學者、經濟學者對該問題的看法究竟有何不同呢?這就提出了教育學的學科獨立性或學科立場問題。比如,對于目前比較突出的大中小學并校、擴招、辦分校等問題,如果從政治學角度來說,可能擴大優質教育的資源,讓更多的人享受優質教育的機會,應該是個好事情;如果從經濟學角度來說,有利于提高規模效益,也不錯。但是,若從教育學角度來說,伴隨著學校規模的擴大、多校區辦學的出現、管理層級的增加,必然減少教師與學生之間、校長與教師之間、學校與社區之間交流和交往的機會,不利于建立良好的教育關系,對教育質量的保障和提升、對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以及對豐富的教育內在價值的實現都是不利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教育學科的立場就是教育的立場,教育學科的獨特性就是由教育活動的獨特性所賦予的。我目前正在寫作有關的論文,期望能夠早日完成,請大家批評。
問:當下中國社會問題,尤其是人們普遍的道德感的缺失和價值失序是您近年來一直深入思考的問題,并從教育學立場做出了很多具有見地的思考,其中之一就是價值教育。價值教育在國內是一個新鮮事物,在國外也是教育研究的前沿領域,想聽聽您對價值教育的理解、主張。
答:是的,當前中國社會存在著不容忽視的道德滑坡與價值混亂問題,波及各個社會領域,也侵入到個人的生活當中。這個問題應該引發學界高度的重視,并加以系統研究。作為一個教育學者,四五年前我就將自己的研究目光投向價值教育領域,力圖從理論上清理和解釋價值概念的內涵,分析價值與行為的關系,并探討價值的來源、價值秩序、價值理性、共同價值建設以及與此相關的價值教育問題。我的思考得到了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資助項目的支持,已經開展了近5年的時間。四五年來,盡管我有非常繁重的教學、管理和人才培養的任務,但是我依然拿出了許多的時間閱讀文獻、深入學校、觀察社會,在價值教育研究方面積累了一些素材、思考和經驗。我發起成立了一個中國價值教育聯盟學校,是由一些對價值教育感興趣的中小學校自愿組成的,類似于價值教育的共同體,開展校長價值領導力提升、教師價值品質建設以及中小學生價值教育等工作。這個項目每年召開一次工作總結會,交流經驗,探討問題,分享收獲,還是得到了大家的認可。這兩年,又有一些對價值教育感興趣的觀察校進來,大家懷著共同的使命和責任開展工作,我從中也很受鼓舞。有關價值教育的理論成果和實踐成果今后幾年會陸續出來,到時候也請大家批評指正,希望能對我國基礎教育的變革產生一些積極的影響,并成為一個國際中小學價值教育的窗口。
問:您的專著《教育哲學》(原為《教育哲學導論》)被認為是近年來對這一學科所做出的不同尋常的努力,從理論架構到觀點都體現出這種努力,想聽聽您對國內教育哲學研究現狀的看法,對未來教育哲學研究的愿景。
答:我的專業方向是教育哲學,畢業工作后一直在這個領域從事教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教育哲學導論》出版于2002年,2007年再版,增加“公正與教育”一章,改名為《教育哲學》。在我的寫作計劃中,該書還有幾章沒有完成,如“價值與教育”“幸福與教育”等,我希望剩下的工作能夠在最近兩三年內完成。這本書的體系和觀點確實比較新,更多地借鑒了國際上教育哲學的體例,當然在結構安排、主題闡述、學術觀點、分析材料等方面,也都有我基于中國社會和教育實踐的觀察與思考,希望能夠為讀者提供一個可讀性強的教育哲學入門讀物。
探討國內教育哲學研究的現狀,我總的評價還是不錯的。在老一輩教育哲學家如黃濟先生、陸有銓先生的指導下,中國教育哲學在改革開放30多年后,取得了比較豐富的成果,對于教育學術的繁榮和教育變革起到了應有的作用。教育哲學思考的領域非常寬廣,教育哲學的出版或發表也日益增多,國際教育哲學交流比較活躍,不斷深入,一些中青年教育哲學人才的成長也彌補了改革開放初期教育哲學隊伍規模偏小的問題。當然,教育哲學研究也存在許多問題,如哲學性和實踐性兩個方面都還亟須加強,國際化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教育哲學人才隊伍素質還不能很好地勝任研究的要求等。這些都是需要中國教育哲學界進一步努力的。我對未來中國教育哲學的前景充滿信心,我覺得基于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偉大實踐,沐浴在中國傳統哲學思想當中,借鑒國際上教育哲學豐富的思想資源,中國的教育哲學研究一定會越來越好,一定會與其他的教育學科一起,為教育科學的繁榮和教育實踐改革提供豐富的理論資源和思想啟迪。未來在于年輕人,我也希望有更多的年輕人能夠不斷地加入到教育哲學的研究隊伍中來,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為中國和世界的教育哲學作出新的貢獻。
問:您治學非常嚴謹,思維的邏輯性和縝密性在學界是很有特色的,您能否談一下這種特色與所受的學術訓練有什么樣的關系?您知道,青年學生一般在為一個觀點作辯護或者回應一個觀點時,這一方面做得非常欠缺。
答:呵呵,我確實比較嚴謹,這導致我對學生特別是我自己的學生要求比較嚴格,可能給同學們帶來一些心理壓力,請大家理解或諒解。我比較重視思維的嚴謹性和表達的清晰性,我甚至說過,清晰的表達是學者的美德。這種思維品質和文字表述方式是如何形成的,我也不是很能說得清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與我的恩師黃濟先生的影響有直接關系。黃先生的文章和著作不知道你們讀過沒有,非常清晰、樸素、通暢,沒有或很少用一些生僻的概念,更沒有拗口的句子,不夸張,不矯情,不危言聳聽。黃先生著作的這個特點,我在本科階段學習他的《教育哲學》時,就有深刻的印象。我說不上什么刻意地追求什么文風,但是確實喜歡那種清晰、簡單、樸素但又深刻雋永的思想和文字。現代年輕人在為一個觀點辯護時,會出現不夠清晰的問題,有的還喜歡用一些生僻的名詞或概念,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文字功底不好,有的是沒有想明白,有的則可能是想顯示自己的博學,不一而足。當然,每個人的思想和文字都有自己的特點,不能強求一律。說到學術訓練,我覺得多讀經典、多提問題、多寫論文、多參加會議(向高人學習)、多反思自己的學術立場等,可能都是學術訓練的不同形式。
問:您作為學者所具有的魅力,一方面來自學術,另一方面來自做人。無論做什么,您對自己都嚴格要求,對工作認真負責。從學生的視角看,您作為教師的魅力還來自于課堂教學,每堂課都那么有啟發性,那么有吸引力,這一點是如何做到的?
答:評價有點高了,因為教育學部比我上課上得好的老師大有人在。如果說我的課還能夠被同學們接納的話,我想有幾點原因:第一,我在自己所教授的主題上都有些研究,因而可能有點深度;第二,我認真備課,每次上課前一天都要備課,不然上課心里沒有底;第三,我還比較注重與學生的交流,愿意傾聽學生對于教學的意見和建議;第四,在教學中努力將理論主題的學習與現實教育問題的分析結合起來,引導學生對現實問題進行理性的思考,可能他們會覺得有啟發。教學是教師的基本工作,我從做小學教師時起,就不敢懈怠。博士畢業留校工作后,導師又教導我要好好教學、鉆研教學,把講臺站穩。
問:聽說近幾年中國教育學界很多同行表示,您擔任行政職務對教育學研究來說是一種損失,您怎么看待“學術”和“為官”之間的關系?作為新任的教育學部部長,想請您談談您的“學術”和“為官”理想?
答:呵呵,有朋友當面表達過這種擔憂和惋惜。怎么說呢,一般地說,大學教師確實應該以教學為本、以學術為基,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教學和研究中去。但是,大學里總得有人去做教學和學術管理,為老師們、同學們服務,否則大學就不成其為大學。這種教學和學術管理工作不是什么行政工作,因此從事這種教學和學術管理的人也很難說是“為官”。大學里的管理職位從性質上說都是這樣的,具有很強的教育性、專業性或學術性。我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社會上或大學內部將這種管理工作的性質看成是行政性的,并且將從事這種管理工作的老師稱為“官”。這真是混淆了大學管理與行政管理的性質!我不知道大學里的教學和學術管理者有誰將自己看作是“官”,反正我不這么看待自己,從來沒有,將來也不會。管理崗位對我提出的要求是:我不僅要自己教學,還要研究如何整體地提高教育學部的教學質量;我不僅自己要搞研究,更要思考如何創造一種更加良好的科研環境,提高教育學科研究的水平和質量。這恐怕就是我與其他教師不同的地方吧!我在教育學系系主任的位置上工作了3年,在教育學院副院長的位置上工作了3年,在研究生院副院長的位置上工作上了5年,現在又回到學部工作,觀察了大學管理的不同層級,更深刻地理解了大學是如何運轉的。我的《論教育實踐的邏輯》一文就是對我所觀察到的教育實踐邏輯的理論表達。談到學術和管理的理想,學術理想就是希望自己的思考能夠啟迪更多人的思考,管理的理想就是按照大學精神來建設教育學部,使得北師大教育學科能夠不斷地進步,為中國教育事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問:謝謝石老師在百忙之中接受我們的采訪,對我們提出的問題耐心地作了回答。相信這些回答有助于年輕學子更進一步地了解您的學術思想、治學精神和管理理念,并激發他們奮勇向前,成為卓越的教育科學人才!
道德責任是倫理學中具有特殊意義的范疇。在西方倫理思想發展史上,古希臘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伊壁鳩魯等人,雖從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一些道德范疇,但他們都是把道德范疇從屬于哲學范疇體系的。直到近代,康德才第一次從倫理學意義上對道德范疇作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和選擇,他除了使用善惡、幸福和德性等傳統范疇外,還特別強調“責任”范疇,并以“責任”范疇為線索,把理性主義原則、善良意志、道德規律、定言命令、意志自律、意志自由等有機聯系和統一起來,構建了康德道德范疇體系。它不僅成為后來資產階級倫理學所公認的道德范疇體系,而且影響著中國和前蘇聯倫理學界對道德范疇體系的建立和闡釋。因此康德“責任”范疇的研究既是打開康德倫理學思想的鑰匙,也是理解近現代倫理學思想的關鍵。
國內康德倫理學的學術史,包括原著翻譯、配套研究資料與學術論著三大類。翻譯應該準確、可靠,讓人充分信得過;配套研究資料除了對原著章節闡釋之權威論著之外,最有實用價值者是“逐字逐句”的注釋串解,這是康德自己的要求,亦是康德研究者之共識。學術論著則是學者們對康德倫理學的解讀,有質疑有辯護。
首先就原著翻譯而言, 藍公武、苗力田、關文運、等人可說是先驅。近些年來,鄧曉芒、李秋零把對康德著作的翻譯推向新的階段。苗力田先生譯作的《道德形而上學原理》對責任的必要性、約束性及其相關的責任原理作了較為全面的介紹。鄧曉芒、楊祖陶譯的《實踐理性批判》以及李秋零主譯的《康德全集》均直接譯自德文,臺灣的著名學者牟宗三先生的三大批判譯自英文。這些譯著各具優勢、互相補充,是研究康德道德范疇的重要文獻資料。
其次康德倫理學的配套研究資料也是始于翻譯:有韋卓民譯的《康德哲學原著選讀》、《康德哲學講解》,李秋零譯注《實踐理性批判(注釋本)》等。隨著國內學者對康德倫理學研究的日漸深入,也出版了一些配套論著。例如鄧曉芒《康德的句讀》(上、下)(2012年出版),從頭到尾逐字逐句對康德原著進行通讀,對一些康德倫理學中基礎性、前提性的范疇做了詳細的解釋和闡述,可稱康德“責任”范疇研究的關鍵入門資料。
再看學術論著方面,包括出版的著作與學術期刊論文兩部分。
第一部分:對康德倫理學的研究,李蜀人出版了《道德王國的重建》,張志偉寫了《康德的道德世界觀》,鄧曉芒寫了《康德哲學諸問題》、《康德哲學講演錄》等等,這些著作均以康德倫理學的整體性為研究點,康德責任范疇的論述就只能是散見其中,難成體系。
第二部分:關于康德責任范疇的研究成果更多的是見于期刊論文,整體上呈現的特點是在責任論的體系背景下展開對“責任”與道德善關系的質疑與辯護。
“只有出于責任的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①康德提出的道德第一個命題,被定義為唯動機論者。有兩種不同程度的質疑:一種是極端的觀點,完全排斥康德的“責任”。例如王海明先生就以功利主義的現實性來對抗責任論的抽象性,代表文章有《功利主義與義務論辯難》,認為“義務論的道德標準,是給予每個人的害與利的比值最大的道德。……而功利主義是給予每個人害與利比值最小的道德。”②在《論道德終極標準》中直接提出道德評判的終極標準是“功利”而非“責任”。王先生用心良苦,將“功利”改造成了既能滿足個人自由又能促進社會全體利益的道德范疇。針對此類質疑,辯護聲音要提的是張傳友《關于康德義務論倫理學的幾點思考》認為康德的義務并不拒斥目的,康德義務是以義務自身為目的。任丑《目的論還是義務論——倫理學的困境與出路》深刻解讀了康德義務層次以及義務和自由的關系,得出“貌似對立的目的論和義務論都是通向自由的必要環節,它們內在的邏輯聯系彰顯了倫理學的內在邏輯進程:善—正當—自由,這就確證了倫理學是自由之學。”③此類辯護毋寧說是以自由為橋梁,試圖調和康德責任的價值目標和功利目的。
還有一種質疑源于對康德出于責任行為是形而上的擔憂。有學者以康的階級立場為靶,“將其責任論的唯心性歸結于階級軟弱性和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④任丑《康德的義務論辨正——兼論倫理學的自由本質》、《略談康德倫理學的幾個問題——兼與寧新昌、許平二位先生商榷》兩文中就明確指出對康德責任的形式性質疑是源于對康德倫理學的曲解,康德“責任”范疇內含的規律是意志自由,責任論的本質是自由,這與倫理學是一致,無謂階級之爭。
另有文章《康德道德哲學的核心一一責任概念》、《康德的責任概念及其責任倫理觀》等,則認為因康德的責任范疇是純粹的,完全排除了經驗的干擾,故質疑其出于純粹責任的道德行為不具有入世的現實意義,而且現實中德福不一致正說明了康德該理論的抽象性。同時,辯護的文章《道德學的凈化——從康德學說論道德學的義務論本質》、《康德道德律對人性的拷問》等,依次從倫理學的本質以及人性的角度提出康德責任的形而上是有必要的。陳思坤《出于責任的行為具有道德價值——康德責任倫理觀的邏輯基點》一文中更是直接論述了出于責任行為的可能性和公民責任行為的實踐價值。這些文章顯然可作為研究康德“責任”實踐性的參考。
當然還有一些相對平和的解讀性研究:《論康德道德哲學的理性—善良意志與義務》、《康德道德哲學中的職責(Pflicht)概念》、《義務—自律與至善—康德倫理思想中的幾個重要范疇分析》、《康德關于責任的普遍命令》、《康德倫理學中的責任概念》、《康德道德哲學范疇比較》等,這些文章運用邏輯演繹的方法解讀康德倫理學體系,提出了善良意志、責任、絕對命令、普遍規律、自律、目的國王、自由等核心范疇。尤其是鄧曉芒先生的《對康德第 I 章中三條原理的分析》對責任范疇的三個命題之間的正、反、合關系進行了深入的剖析,獲益匪淺。
近年來,學界出版了一些專門研究康德倫理學的學位論文,包括《康德的道德世界觀》、《道德王國的重建》、《道德的信仰一康德的自由、自然和上帝理念批判》、《論康德道德哲學中的意志概念》、《對康德哲學道德準則和法則的解讀》、《康德倫理學的確立及責任、自由范疇探析》、《康德責任論探析》、《康德道德哲學中“義務”思想》等,這些學位論文都涉及到康德倫理學諸范疇之間的關系,可以說是國內研究康德“責任”范疇的主要成果。但學位論文畢竟只是作者求學期間的階段性成果,或有偏頗。
總之,國內學者研究現狀表明,對于康德“責任”范疇的研究雖有不少成果,但都只是散見各處,缺乏系統梳理。而且學者們多以責任論為切入點來研究責任范疇,思路難免局限。個人認為,若先將康德倫理學的責任論特點進行懸設,以考察責任范疇,或許會有不同發現。(作者單位:新疆師范大學法經學院)
參考文獻
[1]康德. 道德形而上學原理[M]. 苗力田 譯. 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12
中圖分類號:A8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CN61-1487-(2016)10-0005-05
“新唯物主義”是《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指稱自己所主張的與舊唯物主義相區別的唯物主義。正因如此,人們往往把1845年的《提綱》與時間上相差不遠的《德意志意識形態》視為馬克思新唯物主義建立的標志,認為馬克思是在吸收、借鑒和轉化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基礎上構建起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這種主流敘事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然而從馬克思的《博士論文》中就已經可以看到其新唯物主義思想的端倪,因此武斷地把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僅僅看作是對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移植是不夠嚴謹的。
《博士論文》是馬克思為數不多的以古希臘自然哲學史為主題的研究作品。馬克思的興趣顯然既不在哲學史實的考察,也不在自然哲學的論證,而是力圖通過對古希臘兩位原子論者唯物主義觀點的對比,發掘出足以沖破黑格爾觀念論藩籬的思想資源。這在唯心主義哲學大行其道的后黑格爾時代,無疑具有理論上的革命意義。
在馬克思的《博士論文》的研究上,人們往往把重點放在其第二部分(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物理學上的差異),特別是伊壁鳩魯原子偏斜的討論上。實際上正如馬克思在論文的題目中表明的那樣,他探討的是古希臘兩位哲學家自然哲學的差異,而原子論只是其中的一個部分。如果僅關注對原子論的討論,就會把《博士論文》矮化為自然哲學或哲學史方面的研究,實際上,馬克思在論文的序言中早已闡明,他的研究不是細節的研究,而是“為了喚起對于這些體系的歷史重要性的記憶。”[1]14換句話說,馬克思力圖通過對特殊問題的考察,探尋希臘哲學走向暗淡命運的普遍性原因,并借此達到挽救德國古典哲學的現實性目的。不以這一宏觀的眼光來審視《博士論文》,就很難明白這一作品對黑格爾哲學的批判意義,無法理解馬克思唯物史觀的整個發展歷程。
實際上在后黑格爾時代,批判和超越黑格爾的觀念論幾乎是一切有野心的哲學家所努力的方向,而馬克思《博士論文》所展現的批判也只是其中的一種。但是與其他人不同,《博士論文》對黑格爾的批判更多體現對一種尚未完善的唯物史觀方法的潛在運用。那么馬克思這種唯物史觀的武器來源于何處呢?長久以來,人們有這樣一種印象,即馬克思是借助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基本內核才得以打破黑格爾觀念論的桎梏的,這實際上是受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書的影響。可是必須指出,雖然恩格斯晚年的這部著作力圖闡明馬恩兩人對黑格爾和費爾巴哈的吸收和繼承,但是恩格斯更多地是回應兩人唯物史觀成熟時期的理論來源,其關注點并不在《博士論文》時期的馬克思。在序言部分,恩格斯明確提到,“在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舊稿找出來看了一遍。其中關于費爾巴哈的一章沒有寫完。已寫好的部分是闡述唯物主義歷史觀的;這種闡述只是表明我們在經濟史方面的知識還多么不夠。”[2]4就此來說,《博士論文》時的青年馬克思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費爾巴哈的影響恩格斯并未言明,故而是值得商榷的。
況且費爾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質》直到1841年才出版,此時馬克思《博士論文》已經完成。從其對唯心史觀所采取的批判方法來看,馬克思運用了歷史分析法,即回到歷代哲人對伊壁鳩魯討論的語境和細節展開分析,并以此來駁斥黑格爾以精神發展邏輯所推演的哲學史框架,這跟直接否定精神造神運動的費爾巴哈大異其趣,因此簡單地將其視為受費爾巴哈的影響是很難成立的。
那么青年馬克思這種的唯物史觀的萌芽會不會來源于時間上稍早一點的法國唯物主義者們呢?應該說,就唯物主義的某些自然觀念方面,馬克思可能受益于法國的唯物主義者,但是就唯物史觀的構造方面,法國的機械唯物主義則受自身局限性而難當重任。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說,“十八世紀上半葉的自然科學在知識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是這樣地高于希臘古代,它在觀念地掌握這些材料方面,在一般的自然觀上卻是這樣地低于希臘古代。”[3]9這倒不是說古希臘的唯物主義成就一定比近代的唯物主義要高,而是說在具有奠基性意義的元哲學的工作上,古希臘自然哲學規定了后來唯物主義者的看待世界的思維導向,在這一點上法國的唯物主義者并沒有實質上的超越。
因而馬克思的這種唯物史觀來源,很可能就是其主題所表達的,來源于古希臘的唯物主義。這里古希臘唯物主義既是他研究的內容,也為他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啟示。馬克思沒有借助近代的費爾巴哈或法國唯物主義者的方法來反對黑格爾,反倒是求助于古希臘的唯物主義的源頭,從活生生的歷史語境中和感性直觀來反思黑格爾唯心史觀所預定的“必然”邏輯。因而,其主題選擇比較伊壁鳩魯對德謨克利特的超越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方法論意義了。
伊壁鳩魯追求快樂主義的惡名及其與德謨克利特類似的原子論,往往令許多哲學家們武斷地認為其思想無非是對德謨克利特的抄襲;然而馬克思卻發現了伊壁鳩魯的獨到之處,并堅信如果能夠將伊壁鳩魯自然哲學的精華予以析取,進而將其優點引入唯物主義,就有可能克服當時觀念論哲學的困境并發展出真正的可以影響世界的的實踐哲學。而要進行這項工作,就要完成這樣幾個任務:首先就必須闡明伊壁鳩魯在哲學史中被誤解的原因,并通過這一過程揭示出唯心史觀固有的內在矛盾性;其次必須指出伊壁鳩魯不同于亞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臘唯物主義的理論優勢;最后,借助伊壁鳩魯的唯物主義來重構被唯心史觀一再歪曲的哲學發展史。遺憾的是《博士論文》最后一部分亡佚了,結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前兩個部分卻被完好地保存了下來,而從這一部分及相關的七個筆記中可以看到,馬克思此一哲學工作的步驟與我們所設想的邏輯基本符合。
一、馬克思對黑格爾以唯心史觀解讀伊壁鳩魯的批判
馬克思首先對歷代先哲們關于伊壁鳩魯的種種誤解進行了批判。這一批判工作實際上包含了兩個任務,一是從肯定方面看,要重新顯示出伊壁鳩魯哲學的價值;二是從否定方面看,要批判之前的哲學史中的錯誤看法。而在進行哲學史批判的過程中,馬克思實際上批判了三個對象:1.哲學史中對伊壁鳩魯產生誤解的哲學家們的具體觀點;2.哲學史中誤解伊壁鳩魯的一般性的唯心主義思想傾向;3.黑格爾所繼承并系統化的唯心史觀。
為什么要區分這三者呢,這是因為歸根到底馬克思的任務是指向對黑格爾唯心史觀的批判,但是為了論證的需要,這些不同層次的批判又必須被綜合起來。如果不能準確地區分,就有可能迷失于細節而忘記了馬克思的任務。
實際上,“哲學史”概念本身就是黑格爾的發明,正因為有了“哲學史”的視域,歷史上的哲學爭論才不致淪為偶然隨意和無目的的詭辯,而成為可以被系統化綜合看待的演進歷程。馬克思接受這一概念的積極因素,但是卻不認可其所謂絕對精神的神秘必然性。馬克思在論文中說,“希臘哲學看起來似乎遇到了一個好的悲劇不應遇到的結局,即暗淡的結局……說發生、繁榮和衰亡是每一個人事方面的事物所注定了必定要走一通的鐵環,這確是一個老生常談的真理……不過英雄的死亡與太陽的西落相似,而不像青蛙鼓脹了肚皮因而破裂致死那樣。”[1]13
正是在唯心史觀的邏輯推演下,伊壁鳩魯的命運就被黑格爾裹挾到其絕對精神的運動系統中。在馬克思看來,這恰恰暗示了伊壁鳩魯不同于唯心史觀的真正價值,因為只有具備唯物主義價值的東西才會被黑格爾刻意整合并忽略。
同時,黑格爾對伊壁鳩魯的偏見也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歷史中唯心主義傳統的模仿和必然結果。即,正因為歷史上各個時代的哲學家都對伊壁鳩魯懷有偏見,認為其思想是亞里士多德之后的唯物主義的別子,才會有黑格爾對其的輕視。因此,馬克思要想駁倒黑格爾,就要先揭示出歷史上的唯心主義哲學家們對伊壁鳩魯的理解為什么是錯誤的。
(一)從形而上學的角度看
如果以亞里士多德(約公元前384―前322)作為古希臘哲學的最高峰,那么德謨克利特(約公元前460―前370年)和伊壁鳩魯(約公元前341―前270年)兩人恰恰處在分水嶺的兩邊。人們自然就會根據歷史順序,認為后者剽竊了前者,普魯塔克甚至把兩者的不一致解釋為伊壁鳩魯只吸收了錯誤的東西。
然而僅憑時間上的先后和學說上的相似這兩點就得出后者剽竊前者的結論就未免過于武斷了,因為不同之處也可能恰好是后者對前者的改進。馬克思發現,歷史上的確也曾經有人看到過這一點,但遺憾的是由于羅馬帝國和基督教意識形態的偏見,這種理解在歷史上被湮沒了。馬克思說,“當西塞羅說伊壁鳩魯把德謨克利特的學說弄壞了的時候,他至少還承認伊壁鳩魯有改進德謨克利特學問的意向,還想張開眼睛去看它的缺點;而當普魯塔克說它的思想不一貫,并說他對于壞的東西有一種天生的偏愛時,因而也就懷疑他的意向,那么萊布尼茨則甚至于連他善于摘錄德謨克利特的能力也都否定了。”[1]18這其實揭示出哲學史邏輯之外的問題,即歷史的和文化的現實環境對哲學思想的篩選。就此而言,并不存在真正超越歷史與階級之上的所謂價值中立的評價,某種思想能不能被尊重和接受,必然要受某時某地意識形態的影響,而這現象本身就是時代經濟生活的反映。
在歐洲主流的神學和哲學影響下,唯物主義的哲學非但不會被重視,而且無法逃脫被邊緣化的命運。且不說普通人不會關注其細節,即使飽學之士也往往會忽視不同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之間的內在差異,而把他們進行粗略的歸類。正是在這些原因的作用之下,伊壁鳩魯被當做對德謨克利特的粗略模仿才成為唯心主義哲學史上的共識。
(二)從知識論的角度看
伊壁鳩魯的哲學強調感性直觀能力,這對于以沉思為主要特征的西方哲學傳統來說必然屬于異端。對此黑格爾是心知肚明的,“伊壁鳩魯并不把存在看作一般的存在,而看作感覺到的東西,把以個體的形式出現的意識看作本質的東西……這樣也就很明顯,既然把感覺到的存在認作真實的東西,那么概念的必要性也就根本被取消了,一切便分崩離析而失去了思辨的意義,而是肯定了對于事物的一般流俗的觀點;這樣,事實上它并未超出一般普通人的常識,或者毋寧說是把一切降低到一般普通人的常識觀點”。[4]48黑格爾的諷刺,實際上代表了整個西方哲學傳統對伊壁鳩魯的否定,這并不難理解,特別是在康德之后,德國唯心論的發展已經越來越遠離感性直觀。然而,馬克思卻看到這種對伊壁鳩魯哲學狂妄自大的否定恰恰說明了西方哲學已經病入膏肓,哲學必須再一次從理性的天上走入感性的人間。
(三)從倫理學的角度看
伊壁鳩魯的哲學最容易被誤解為享樂主義,因為伊壁鳩魯把感性直觀作為一項原則,所以如果不仔細分析就難免就會演繹出這樣一種理論結果,即伊壁鳩魯承認肉體的歡愉就是幸福,所以在中世紀伊壁鳩魯的作品會被列為禁書。另一方面,歷史上的哲學家們雖然能夠比較公允地對待伊壁鳩魯的倫理學,黑格爾甚至說道德學是伊壁鳩魯哲學中最好的部分,但是卻總是力圖把這種倫理學變為自己唯心主義道德系統中的教條。馬克思諷刺天主教的伽桑狄時說他總是力圖“使他的良心和他的異教的知識相協調,使他的伊壁鳩魯和教會相適合,這當然是白費氣力的。這正如一個人想要在希臘名妓雷伊斯的皎潔美好的身體上披上一件基督教尼姑的道衣。”[1]9由此可見,歷史上對伊壁鳩魯倫理學的兩種極端態度,實際上都不可救藥地誤解了伊壁鳩魯。
對馬克思來說,這些誤解在另一個側面反倒證明了伊壁鳩魯的特殊價值。在形而上學上堅持原子論的唯物主義態度,必然會反對空洞的純粹思辨;在認識論上堅持感性直觀的原則,必然要求倫理學上對幸福目標的踐行。這就給予正在尋找突破黑格爾唯心主義困局的馬克思最為有力的武器,然而這一武器究竟能不能被運用,還需要被進一步檢驗和闡明。也就是說,馬克思必須證明伊壁鳩魯的哲學具有超越其他唯物主義的優勢,即他的原子論不能僅僅是某種突發奇想的先驗設定,而必須是能夠獲得合理證明的認識條件,這實際上就是馬克思《博士論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
二、兩種唯物主義自然哲學的差別
一提到兩位古希臘哲學家的差別,就難免讓人想到原子論;在繼續討論之前,這里有必要稍微對古希臘的原子概念進行一點澄清。在古希臘哲學中所運用的“原子”概念不同于近代物理學中的“原子”概念。近代物理學把原子假定為組成事物的最小顆粒,這就意味著借助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原子是可以被經驗到的。而古希臘的原子說到底是一種形而上學概念,它絕不在經驗之內,而毋寧說是保證經驗得以成立的某種理念。亞里士多德在談論德謨克利特時,也沒有把原子作為其哲學的核心概念來看待。他說,“留基伯與他的同門德謨克利特以“空”與“實”為元素,他們舉“實”為“是”,舉“空”為“無是”:他們并謂是即不離于無是,故當空不逾實,實不逾空。”[5]14亞里士多德的意思很清楚,即德謨克利特哲學的根本原則是“實”與“空”這一對相互對立統一之范疇,即使把此處的“實”定義為原子,這個“實”也不是經驗意義上的“實物”,而是先驗意義上的“是”。因此要理解馬克思對伊壁鳩魯自然哲學的評價,就必須清楚這一論證的關鍵并不在經驗領域,而是在形而上學領域。
《博士論文》第一部分第三節對兩者自然哲學的區分是一般性的區分,這不同于論文第二部分對兩種原子論具體細節的區分。這里就存在一個問題,既然一般性的區分是兩者的主要區別,那么為何篇幅只占用了一節,而原子論只是形而上學中的一個部分,為什么還要把它單獨拿出來并用一章的篇幅來討論呢?
馬克思的這一設計大概出于以下考慮,即原子論雖然只是形而上學的一個部分,但卻是最為關鍵的一個部分,因為它直接決定某種唯物主義的基礎是否牢固。如果絲毫沒有論證,只是憑空把原子和虛空作為自然哲學的基本原則,那么這種自然哲學即使是唯物主義的,也仍然是一種獨斷的迷信。在馬克思看來,伊壁鳩魯的唯物主義之所以能夠超越德謨克利特,最為核心的原因實際上就是他對原子的規定和說明,因此必須給予最大的篇幅。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一般性的區分不重要,恰恰相反,一般性的差異暗示了馬克思以伊壁鳩魯哲學為武器批判黑格爾唯心史觀的目的。
綜合考慮《博士論文》對兩種自然哲學的一般和具體的雙重論證,可以從以下三個角度來考察伊壁鳩魯對古希臘唯物主義的創新與超越。
(一)在真理問題上的分歧:兩者對現象與本體關系認識的差異
馬克思發現,兩位古希臘唯物主義哲學家的共同點在于兩者都承認“原子和虛空”的形而上學原則,但是德謨克利特在對這一原則的運用中卻出現了巨大的矛盾。
這個矛盾最先表現為“真”的問題。真理問題表面上看是屬于知識論問題,實際上涉及形而上學問題,因為知識論問題只關注認知的條件及過程,而真理問題卻關注認知的對象和前提,涉及對世界的設定。德謨克利特在這些問題的表述上的確粗糙,一方面由于他堅持現象與本質的差異,認為除了本體(或者說原子、實有)為真以外,其他一切現象都是主觀的因而是不可信的,這樣他就把真理存在的基礎給否定掉了。而另一方面他又發現現象顯然是被靈魂所把握的,而靈魂則是實有的本體,既然如此,那么被靈魂所把握的現象顯然也應該具有真理性,這樣他又把真理性的標準從認識論上樹立了起來。馬克思將這一情況稱為德謨克利特的“二律背反”。其實說到底,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就是德謨克利特在追求本體的同時不愿意承認感性所獲得的現象的真實性,這就等于在本體論上堅持唯物主義的同時,在認識論上卻堅持唯心主義,如此一來怎能不產生矛盾呢。
而伊壁鳩魯卻克服了這一矛盾,他堅持感性確定性的第一原則,認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報道者”,而概念必須以感性所獲得的現象為標準進行校正。這樣來看,伊壁鳩魯的原子理念就不是一種先驗設定的東西,而是借助經驗所推演出來的東西,當然由于并不具有更多文獻上的支持,馬克思也沒有就此繼續展開。
這卻給人們留下一個問題,一個如此重視感性確定性的人,為何沒有將這一經驗論原則貫徹到底,反倒還篤信原子論的形而上學,休謨不就是太強調經驗而最終成為了懷疑論者嗎?馬克思后文中的解釋一定程度上回答了這一疑問,實際上伊壁鳩魯區分了“始基的原子”與“元素的原子”,前者是質料性的,類似于近代物理學中的原子概念,而后者則是構成性的,具有形而上學原則的意味。因此不要小看伊壁鳩魯強調感性確定性的認識方式,這一認識方式本身其實就是他的原子論原理。馬克思說,“正如原子是他的原理一樣,同樣他的認識方式本身也是原子論。發展的每一環節,對于他,立即就轉變成一個固定的、仿佛通過空虛的空間從它們的聯系中分離開了的現實;一切規定性都采取了孤立的個體性的形態。”[1]45因此雖然表面上看,伊壁鳩魯可能有堅持感性確定性原則而放棄原子論的傾向,但是實際上他以另外一種動態的方式理解并承認了原子論。也就是說,他堅持的感性確定性本身實際上是“元素的原子”的實踐過程,而他借助這一行動所否定的原子,則是質料意義上的“始基的原子”。而這種放棄也不是徹底的放棄,最終它必然通過元素原子的運動重新被構建出來。
(二)尋求知識與追求幸福:兩種哲學目標的差異
由于德謨克利特在形而上學問題上堅決區分本體和現象,因此處于本體領域內的原則就不可能對現象界產生影響。但是同時由于他在認識論問題上,又堅決認為只能通過經驗才能達到本體的認識,所以他又必然廣泛地涉獵一切實證知識。“古代的軼事就算是一個傳聞吧,但也不失為一個真實的傳聞,因為它描述了德謨克利特的本質的矛盾。據說德謨克利特曾經自己弄瞎他的眼睛,以使感性的目光不致蒙蔽他理智的敏銳。正如西塞羅所說,這個自己弄瞎眼睛的人也就是那走遍了半個世界的同一個人。但是他沒有獲得他所尋求的東西。”[1]21
而伊壁鳩魯恰恰相反,盡管他一再強調感性直觀的重要性,但是他卻并不因此就毫無節制地汲取一切經驗。這是因為,伊壁鳩魯唯物主義的哲學目標不是為了獲取純粹的知識,不是那種把握本體,而是最終指向幸福的生活。因此伊壁鳩魯始終把他的哲學看做活生生的實踐哲學,具有倫理學意義上的現實關懷。“伊壁鳩魯在哲學里面感到幸福和滿足。他說,‘你必須為哲學服務,如是你才可以獲得真正的自由。一個人傾心降志以從事于哲學,他用不著等待;他立刻就會得到解放。因為服務于哲學本身就是自由’。”[1]22通過伊壁鳩魯,人們最終發現哲學最根本的任務不是“真”,而是“善”,這也是人們尋求知識的目的和真諦。如果知識無助于人們獲得生活的幸福,那么此類知識的價值何在。
通過這一比較,馬克思發現德謨克利特雖然是唯物主義,但是他在本體論和認識論上的內在矛盾性卻決定了他的唯物主義最終不但會走向懷疑論和不可知論,而且無論擁有多少知識,也只能在空洞的理念世界中徘徊。反觀伊壁鳩魯的哲學,則始終把感性直觀的現實作為判斷的基礎,把生活幸福的現實關懷作為實踐的原則,因而伊壁鳩魯的哲學是健康的實踐哲學,這才是馬克思努力尋找的打破唯心主義哲學的鑰匙。
(三)必然與偶然:現實的可能性是自由的條件
如果說實踐的原因是要把握本體,實踐的結果是要獲得幸福,那么德謨克利特哲學的內在矛盾就注定了他這種唯物主義的悲劇,即一方面無法追溯到實踐的原因,另一方面無法獲得實踐的結果。哲學家實踐的過程,實際上也是對世界和思想之間建立一般性關系的過程。而這一悲劇就造成了德謨克利特把必然性作為現實世界的反思形式。換句話說,德謨克利特對必然性的強烈要求實際出于他對待實踐問題上的絕望。
伊壁鳩魯不但避免了這一困難,而且更重要的是他進一步對必然性和偶然性進行了重新規范。在他看來,必然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意思是指必然性由于超出了人類經驗認知的范圍,因此必然性不是可以被直觀把握的概念,而是被推論出來的概念。也就是說,偶然性和主觀任性都是可以通過直觀被把握的,人們只有在觀察到偶然性和主觀隨意性之后,在掌握了經驗資料后才有可能推論出事物發展順序的規定和聯結,即必然性。因此,馬克思指出伊壁鳩魯的必然性是一種有條件的必然性,即“在有限的自然里,必然性表現為相對的必然性,表現為決定論。而相對的必然性只能從真實的可能性推演出來,這就是說,有一系列的條件、原因、根據等等,那種必然性是通過這些東西的中介的。真實的可能性就是必然性的顯現。”[1]24而偶然性對他來說則只是一種具有可能性價值的現實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則正是真實的可能性的反面。所以偶然性要么是被感性直觀直接捕捉到,要么則是通過理性自身的想象所獲得。以這樣一種視角來看待世界,當然不免有其消極意義,但是伊壁鳩魯的本意并不是否認一切聯系和原理,而是認為物理學中的定理恰恰不是第一重要的,說到底定理所規定的必然性的出現也是建立在人類構造的偶然性基礎上。因此,自由才第一次在真正意義上向人類敞開,人們通過實踐去追尋自由并獲得幸福,才是可能的和可以被期待的。對自由的規定才成為馬克思進一步來論述原子偏斜的目的。
三、結語
麥克萊倫在評論馬克思《博士論文》的動機和旨趣時寫道,“馬克思選擇這一題目是想通過考察希臘歷史上相似的時期來闡明當代的后黑格爾哲學境況……黑格爾哲學正是由于它的完整性和普遍性,從而具有非現實性,并且反對著這個繼續被分裂的世界……馬克思認為在這樣的時期會出現兩個可供選擇的替代:要么無力地模仿以前的東西;要么進行真正的徹底的變革。”[6]27的確,當唯心史觀成為新的宗教,絕對精神化身新上帝的時候,如何能夠打破這一悲劇的命運,重新發現一條自由之路,就成為后黑格爾時代哲學家的必然使命。
馬克思在為唯物史觀尋找出路的過程中,再次發現了古希臘唯物主義的豐富資源。與德謨克利特的內在矛盾相比,伊壁鳩魯對感性直觀的重視、對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對偶然性與自由辯證關系等問題的闡釋無不令人印象深刻,正是在此基礎上,馬克思看到了哲學中另一條隱蔽的林中小路。雖然青年馬克思此時還沒有投身于“改變世界”的革命實踐,但是他對伊壁鳩魯的哲學史意義上的辯護和他對伊壁鳩魯感性直觀的褒揚,已經迸發出了哲學革命的火種,就此而言《博士論文》在某種程度上應該算作唯物史觀的理論萌芽。正是在馬克思的重新詮釋下,由伊壁鳩魯開啟的具有樸素辯證意味的唯物主義實踐哲學最終為馬克思在20世紀重寫哲學史提供了銳利武器。
參考文獻:
[1]馬克思.馬克思博士論文[M].賀麟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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