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0 1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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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的出口貿易實踐中,最常用的貿易術語有FOB、CIF、CFR。選用不同的貿易術語,買賣雙方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各有不同。究竟使用哪種貿易術語對出口更為有利,并不能一言以蔽之,每個出口企業都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以及國外進口商的信譽狀況來慎重選擇。但是,近些年來在出口貿易中由于使用FOB貿易術語,而使出口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略有上升的趨勢,在此有必要論述一下在出口時使用FOB貿易術語的弊端,以向廣大的出口企業提供一些有益的參考與借鑒。貿易術語選擇得恰當與否,將會對貿易雙方當事人產生極大的影響,因為它關系到貿易當事人的切身利益。
一、FOB貿易術語的本質
FOB貿易術語原意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英文為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買方從該時起承擔有關貨物的一切風險及費用。在FOB貿易術語項下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主要責任、風險和費用概括如下: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單證;自付費用辦理出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貨物出口手續,繳納出口稅費;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承擔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和費用。
買方必須支付貨款并接受賣方提供的交貨憑證;自付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并辦理進口手續;自費租船訂艙并將船名、交貨港口及時間,及時地通知賣方;承擔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和費用。
FOB貿易術語的使用有著悠久的歷史,它的產生距今約有180余年之久。它僅適用于以船舷作為風險分界線的海上運輸及內河運輸方式。近年來,隨著國際運輸業的蓬勃發展,集裝箱運輸和多式聯運方式已成為國際貿易運輸的主流,FOB貿易術語已不適應現代的運輸方式。為此國際商會(ICC)反復強調如果當事人不打算將貨物越過船舷交付,應使用FCA術語。盡管如此,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的貿易商,仍然執著地使用FOB貿易術語,可見FOB貿易術語在實物界人士心目中根深蒂固的程度。
FOB本質上是在裝運港船上實際交貨的一種貿易術語,其結匯時間本應該是以交貨付款為原則。但在國際貿易中由于買賣雙方相距甚遠,難于完成在賣方交貨的同時買方支付貨款的“實際付”操作,更多的是通過運輸單據進行“象征付”,即賣方將包括海運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通過銀行交到買方時,買方相應地對其付款贖單。在實際業務中,FOB貿易術語項下也常常采用這種信用證支付方式。
出口貿易采用FOB貿易術語時,由于買方負責租船訂艙,使得賣方不能有效地控制象征貨物的運輸提單,這便給賣方留下了風險隱患。
二、出口貿易中使用FOB貿易術語的風險類型
1.賣方面臨市場行情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一單出口業務一經簽訂,直到履行完畢,不僅要經過許許多多的操作環節,還要受市場行情變化因素的影響。買賣雙方如有一方不恪守信譽,就會給對方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出口時采用FOB貿易術語,賣方更容易受市場行情的左右。現舉一實例說明。
2002年江西T進出口公司向韓國Y公司出口3000匹手工夏布,以每匹FOB深圳28美金價簽訂,交貨期為4月15日之前,付款條件為即期信用證。賣方在4月10日把貨物運至深圳的筍崗倉庫,等候買方的裝船通知。可是臨近裝運期,買方卻遲遲不來裝運通知,賣方多次致電催促,但直至信用證裝運有效期逾期,買方也無任何反應。據了解由于當時韓國市場行情不好,此商品價格一落千丈,買方便打了退堂鼓。因為夏布是季節性較強的商品,賣方唯恐積壓,迫不得已地將貨物降價轉售他人,使其蒙受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從此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租船訂艙的裝運主動權掌握在買方手中,一旦市場行情有變化,買方就可以種種理由拖遲裝運,直至信用證過期,有的甚至反過來逼迫賣方降價出售。當然這種情況純屬買方違約,根據合同可以向買方索賠,但此類買方本身就無信譽可言,即使要向他們索賠,通過友好協商大多是無濟于事的,只有通過國際法律機構來解決。但是,我國一般的貿易公司覺得打索賠官司即費人力又費物力,大部分只好自認倒霉。
2.賣方面臨無法結匯風險
采用FOB出口時,由于買方負責簽訂運輸合同,所以往往要求在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注明買方的名頭,這種情況如果是在買方付清貨款的條件下未嘗不可。但如前所述,國際貿易很難實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實際交貨”方式,只有通過遞交代表貨物物權的包括海運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完成“象征貨”。如果在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注明買方的名頭,那么在整個提單中找不到賣方與貨物有任何關系。這樣的提單一旦簽發,賣方的風險之大不言而喻。
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賣方不能接受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注明買方名頭的要求。賣方持有此類提單去結匯,要承擔巨大的風險。要求在提單的托運人欄里打上自己名頭的買方本身不值得信賴,帶有這種條款的合同及信用證不能接受。
3.賣方面臨欺詐風險
采用FOB出口時,由買方指定的船務公司或其的資信狀況良好與否,直接影響著賣方的利益。近年來大量采用FOB出口的合同,買方往往不指定船務公司接貨,而是指定境外貨代公司在裝運港接貨。一些境外貨代公司在國內設立辦事處,不僅不具備實際裝運能力,有些甚至根本未經注冊。此類貨代公司為了賺取費,根本不恪守海上運輸法規以及履行承運人的職責,這樣就給不法買方以可乘之機。
當賣方將貨物交給買方所指定的貨代時,貨代簽發給賣方的運輸單據是貨代提單(HOUSEB/L),這種貨代提單并不具備海運提單“物權憑證”的性質;由于貨代公司沒有實際運輸貨物的能力,而為了運輸貨物,只能再與具有運輸能力的船務公司簽訂實際的運輸合同,此時貨代所獲得的這張單據才是真正的海運提單。按理說,貨代應把此提單交給賣方,但是有些貨代并不按規則操作。這樣,在運輸一筆貨物時,就會產生兩套運輸提單。買方委托此類船代,目的就是為了從船代手中套取貨物的提單。買方在開立信用證時,又往往增加一些苛刻條款,使得賣方制單時稍有不慎便無法結匯。賣方雖然掌握貨代提單,但由于貨代提單并不具備海運提單“物權憑證”的性質,這樣實際上已經貨款兩空。事發后,當賣方追究貨代責任時,往往已是人去樓空。因此,以FOB出口時,為防范此類情況的發生,賣方應堅決杜絕接受貨代提單,以確保貨款的安全回攏。
4.賣方面臨貨船銜接不順風險
在出口貨物時,船舶經常會受臺風等天氣狀況的影響,而不能如期到港。當買方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臨近,而買方所指定的船舶又未如期到港時,賣方要承擔貨物在啟運港的倉儲費以及在此期間貨物滅失損壞的風險,直到貨物上船為止。如果船舶能在信用證裝運有效期內到達還算萬幸,假如船舶逾期到達,那么賣方不僅要與買方磋商修改信用證裝期及有效期等事宜,而且還要承擔更長一段時間的貨物在啟運港的倉儲費,以及在此期間貨物滅失損壞的風險。這樣會大大地影響賣方的資金周轉,在市場行情不佳時,還有可能造成貨物的積壓。
在出口貿易中使用FOB貿易術語的弊端,不僅限于上述四種,在此不一一枚舉。出口貿易中應盡量避免使用FOB貿易術語。
第二,應從規避貿易風險的角度謹慎選用國際貿易術語。在進行大宗貨物的進口貿易時,如果是采用租船的方式,就應該盡量選用FOB等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的術語。通過我方自行的租船,充分考察船方的信譽,避免賣方和船方的惡意勾結,在象征貨的情況下,以偽造的提單來騙取貨款,使我方蒙受付了款卻收不到貨的風險。在簽訂出口合同時,應盡量選擇CIF、CFR等由賣方聯系租船業務的術語,而對FOB等由買方聯系租船業務的術語進行避免,從而最大程度地規避收匯風險。因為,在FOB條件下,我方必須把貨物裝至買方指派的船舶上。如果買方在簽訂合同后,因國際市場貨物價格下跌等原因不愿履行付款收貨的義務,可能會故意不派船或者延遲派船,這就讓我方的貨物不能按時裝船,從而無法獲得提單等相關單據,也就無法向銀行交單結匯。同時,貨物擱置在港口,必然產生額外的倉儲和保管費用,貨物還有可能遭遇意外事故而滅失或損壞,這無疑是對我方非常不利的。另外,貿易詐騙事件也是我方在對外貿易中需要重視和防范的。少數不良買家可能不按照正常程序向銀行付款贖單,而是與承運人相勾結,在無單的情況下自行提貨,然后宣告破產或者逃逸,造成我方財貨兩空的局面。
第三,在選用國際貿易術語時應考慮貿易港口的裝卸條件和習慣。在貿易實踐中,應該在確定具體的術語之前對貿易港口的實際裝卸條件和港口的習慣做法進行充分調查。對買方而言,在涉及裝卸條件比較差、裝卸費用相對較高,或者在習慣上需要買方承擔裝船費用、賣方承擔卸貨費用的港口時,要力爭選取貿易術語FOBStowed、FOBTrimmed或者FOBST。對賣方而言,在開展出口貿易時候要選擇貿易術語CIFExShip''''sHold或者CFRExShip''''sHold。《2010通則》取消了船舷的概念,風險轉移點改為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即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裝上船后的一切風險。按照這種解釋,當貨物在裝船時因吊鉤不牢等原因跌落碼頭或者落入海中,損失都是由賣方進行承擔。所以,在術語FOB條件下,賣方在指定交貨的地點將貨物交予承運人保管,其風險仍然存在。在如果簽訂了基于FOB術語成交的貿易合同,賣方對裝運期和裝運港要慎重規定,對船舶的運營情況和港口配套設施的運轉能力要仔細考量。在與承運人訂約之后,雙方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從而保證船貨的有效銜接,順利完成賣方的風險轉移。
第四,靈活選用貿易術語以增加我國的外匯收入。從宏觀層面來分析,為了促進我國對外運輸事業和保險行業的發展,增加在貨運和保險上的外匯收入,出口企業首選術語CIF,在本國辦理運輸和保險,在對外貿易中獲取利潤的同時,在運費和保險費上也獲得一定利潤。其次,可選用貿易術語CFR。最后,再考慮貿易術語FOB。反之,如果是進口企業,則應該以FOB、CFR、CIF的順序來選擇。但是,如果在出口業務中,國外買方為了在運價和保險費上得到優惠,要求使用貿易術語FOB,自行租船訂艙和投買保險,或者有些國家為了扶持自身保險事業的發展,規定其進口貿易必須在當地投保,不能使用CIF,在此背景下,我國作為賣方也可酌情同意,以促成貿易的達成,避免談判破裂。
第五,對國際貿易術語的選用應明確其版本。在國際上,定義貿易術語的版本不盡相同,實際參照和應用情況還沒有得到有效的統一。《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修訂本》和《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術語FOB的解釋有很大出入,《2010通則》較《2000通則》在貿易術語數量、分類、風險界限和內外貿適應性等方面都有所變化。因為國際貿易慣例本身并不同于國際法,只是得到經常遵守的慣常做法,它對貿易當事人沒有強制力和約束性,貿易雙方可以明確適用或者排除。國際貿易慣例在適用的時間效力上也不存在“新法取代舊法”的說法。所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貿易術語的混用、誤用現象仍然存在。這就需要貿易伙伴在交易磋商和訂立合同時對貿易術語的適用版本進行說明和討論,以達成一致意見,不給日后的履約留下隱患。
比較成本理論與要素稟賦理論。此后,雷布津斯基、薩繆爾森等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補充,形成了我們所熟知的流行的國際貿易理論的內容。
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的最大特點是邏輯嚴密,形式完美。但這也是它的弱點所在。因為現實的世界畢竟不如它想象的完美。事實上,傳統國際貿易理論自它誕生之日起,就不斷遭到嚴峻的挑戰。里昂惕夫之迷,首先通過實證研究對它關于國際貿易商品和要素模式的預測提出了疑問。戰后,尤其是60年代以后,國際貿易領域出現了許多新的現象。發達國家間(即要素稟賦相似國家間)的貿易以及相似產品之間(即生產所需要素比例相似的產品之間)的貿易等。對此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一籌莫展。80年代以來,許多西方經濟學家致力于利用產業組織理論和市場結構理論來解釋國際貿易現象,用不完全競爭、規模報酬遞增和相異產品等概念及思想來構造新的貿易理論模型。以斯蒂格利、克魯格曼、格羅斯曼以及赫爾普曼為主要代表的一批經濟學家創建了一個新的分析框架,吸取了以往諸多貿易理論的合理因素,發展出自己的理論。這一理論因其理論的新穎、分析方法的獨到和解釋現實的能力逐步為大家所贊同,其地位已遠遠超過了傳統國際貿易理論。格羅斯曼、克魯格曼為此先后獲得了克拉克獎。該理論也被稱為“新貿易理論Neo—tradetheory”。
二、新貿易理論的特點
(一)全新的理論假設前提
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是古典經濟學的產物,其理論的假設前提很多,最主要有以下幾點:(1)規模收益不變;(2)各國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不變;(3)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都是完全競爭的;(4)兩個國家、兩種要素、兩種商品,即通常所稱的2×2×2模型。這些假設前提與自由市場經濟學的前提是一致的,在當時也是符合社會經濟生活主流的。然而,時過境遷,面對客觀現實,新貿易理論者意識到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的假設前提已與當今社會經濟生活相去甚遠。他們認為:
1.規模收益不再是不變的。現實世界中的許多商品是以遞增規模報酬生產的,并且這些行業(如汽車業、半導體業、計算機業等)構成了國民經濟的支柱。商品生產的規模經濟可分為外部規模經濟效應和內部規模經濟效應兩個部分。外部規模經濟效應指公司水平上的規模報酬不變,而社會的遞增性報酬以外部經濟的形式出現的情況。這種外部效應原則上可以來自任何經濟活動。比如說,日本電腦公司的生產率多半依賴于美國電腦業的大小——國際間的外部效應、日本半導體業的大小——產業間的效應以及日本本國電腦業的規模——國內產業的產出效應。但這些對公司間的經濟行為影響并不大,因為各公司都同時和同等程度地享受這種外部經濟效應帶來的益處,公司間的競爭行為并不因此而受到影響。重要的是公司的內部效應,即公司水平上的規模經濟。例如,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個較大的公司能夠更好地克服生產的不可分割性使生產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或者說,它能使用更專業化而更有效率的設備;同時,由于某些一般管理費用并不隨著生產規模而變化,因此其每單位成本會隨著生產增加而下降;甚至一些物理現象就為大的規模提供優勢。例如,體積和表面積不成比例增長的關系刺激著加工工業中的管道、儲藏柜以及其他器具做得更可能大。內部規模經濟之所以重要,關鍵問題是,如果規模經濟持續存在,則平均成本總大于邊際成本,如果以邊際成本定價就意味著損失。因此,內部規模經濟不可避免地與競爭均衡發生了矛盾。也就是說,它必然與一個允許價格超過邊際成本的市場結構相聯系。這就引出了新貿易理論與傳統理論的第二個不同假設前提。
2.市場不可能是完全競爭的。公司水平上的規模經濟的存在意味著價格受行為(即邊際成本定價行為)與非負的利潤不一致。因而市場不可能是完全競爭的。然而,對于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西方經濟學迄今沒有一個一般性的理論。這涉及到兩個難點:一是具有市場力量的公司以合作的方式還是以不合作的方式行事。現實的回答是兩者都有。二是即使假定參與者之間是不合作的,一產業競爭的結果仍依賴于兩種因素進行不合作游戲的戰略變量及進入和退出該產業的條件。理論上游戲的戰略變量有兩個;一是產出——古諾假定,二是價格——伯蘭特假定。所有這些都造成了理論一致的困難。新貿易理論分析了以下可能的三種市場結構:(1)可競爭市場(伯蘭特假定與無代價的無限制地進入和退出相結合);(2)古諾寡占(分進入限制使賺得利潤以及自由進入使利潤為零兩種情況);(3)壟斷競爭(伯特蘭假定與相異產品相結合,并分進入限制利潤存在以及自由進入利潤為零兩種情況),并指出,在各種不同的市場結構下,在實證和規范兩個方面有關貿易的一些重要結論都有效,這也表明,即使沒有一個關于不完全競爭市場的一般理論,形成一種存在規范經濟的貿易理論也是可行的。
3.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的2×2×2的模型雖然形式簡潔明了,但卻把事實過分簡單化了,以至忽視了一些重要而可能的情況。新貿易理論則如實地把經濟世界劃分為J個國家、N個商品、M種要素(以后我們稱J×N×M模型),并指出在J×N×M模型下,可能出現商品的生產模式和貿易模式不確定的情況。
至此,我們知道,新貿易理論建立在一系列幾乎全新的假設前提之上。更重要的是這些理論前提更貼切于當今的現實。
(二)全新的結論
1.國際貿易形成的根本原因。傳統的貿易理論認為:需求偏好和生產要素的所有權分配決定了對最終產品的需求,由此導出了對要素的派生需求。對要素的派生需求和要素的供給決定了要素價格。要素價格和生產技術決定了商品價格。商品價格差異則是貿易產生的最直接的原因。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假定了兩國需求偏好與生產技術是相同的,得出兩國間相對要素稟賦的差異決定了兩國相對要素報酬的差異,又直接導出了兩國相對商品價格的差異、相對要素報酬差異和相對商品價格三者在解釋貿易原因的功能上是等效的。相對要素稟賦的差異是根本的原因。反過來,如果兩國間不存在相對要素稟賦差異,則兩國間的貿易不存在。新貿易理論則認為由于規模經濟的存在,兩國相對商品價格的差異就不能由要素價格差異直接得出,必須加入生產技術的因素。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兩國經濟規模的不同就會導致生產成本的不同,也就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商品相對價格差異決定的軌跡為,相對要素稟賦的差異決定了相對要素價格差異,相對要素價格的差異和國家間的經濟規模差異(具體地說是產出水平的差異)共同決定商品相對價格的差異。因此,相對要素稟賦差異與相對要素價格差異是等價的,但兩者與相對商品價格差異不再等價。相對要素稟賦差異與國家大小決定的經濟規模的差異共同作用的結果是貿易的根本原因。反過來說,即使兩國間沒有要素稟賦的差異,由于經濟規模的不同也會出現貿易。這就解釋了傳統貿易理論面臨的發達國家間存在大量貿易這一難題。
2.貿易的商品模式。傳統的貿易理論根據2×2×2模型得出:一個國家將出口的商品是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該國相對豐饒和便宜要素的產品,而進口的商品是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相對稀缺和昂貴要素的產品。簡言之,這里存在著一種必然性,勞動相對豐裕的國家出口勞動相對密集型商品而進口資本相對密集型商品,另一國則相反。新貿易理論突破了2×2×2模型的限制,指出,當貿易商品數量大于要素數目時,兩國商品生產和商品貿易中存在著不確定性。一國在一個生產模式下可以出口一種商品,在另一個生產模式下則可能進口該商品。而生產模式卻可能是由一些偶然的歷史原因決定的,如政府計劃等。下面我們假定存在兩個國家(甲、乙),兩種要素(K和L),3種商品(X、Y、Z),解釋這種可能情況。
設全世界總資源為K=7,L=9。X、Y、Z的生產函數分別為:X=1K+3L;Y=2K+2L;Z=3K+1L。考慮:(1)資源集中于一國,則可生產X=2,Y=1,Z=1,經濟達到充分就業均衡;(2)資源分布于兩國甲國為K=3,L=5,乙國為K=4,L=4,則以下兩種生產模式:①甲國(X,Y,Z)=(1,0,1),乙國(X,Y,Z)=(1,0,1);②甲國(X,Y,Z)=(1.5,0,0.5),乙國(X,Y,Z)=(0.5,1,0.5)都能使兩國達到充分就業均衡,即生產模式是不確定的。并且在第一種情況下,甲國出口Y商品到乙國,第二種生產模式下,甲國從乙國進口Y商品。對一國而言,Y商品既可能是出口商品也可能是進口商品。即貿易的商品模式也是不確定的。
3.貿易的要素模式。傳統貿易理論的貿易要素模式很簡單,貿易中要素的凈流動方向為:一國出口本國相對豐富的要素,進口本國相對稀缺的要素。新貿易理論則指出,即使兩國的貿易是平衡的,一國也可能是所有要素的凈流入國。原因是:由于規模經濟的存在,公司不可能遵循邊際成本定價原則。同時,如果由于規模、政府管制或是其他原因使進入受到限制,則規模報酬遞增的行為中存在著壟斷利潤(經濟租),當這些產業的商品出口到國外時,壟斷利潤將從國外獲得。而兩國獲得的壟斷利潤的幅度(即壟斷利潤率)由于管理程度不同而不等時,一國就可以利用獲得的壟斷利潤購買另一國商品,甚至可能達到進口所有要素的狀況。這部分解釋了當前世界貿易中初級產品生產國貿易條件不斷惡化的現象。發達國家的產業一般具有強大的規模經濟和壟斷程度,以美國為例,在原鋁、電話電報器材、機動車、合成纖維等行業中,前四大公司的工業產量均占全行業的90%以上。而1987年,埃克森公司、通用汽車公司、福特汽車公司、莫比爾石油公司銷售額竟超過了挪威、希臘、芬蘭等中等發達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憑借這些強大的壟斷的優勢,發達國家的工業制成品在世界市場上以高價出售,獲得了巨額的壟斷利潤,而從初級產品生產國獲得廉價的原料、燃料、間接地占有了這些國家的資源。隨著這種壟斷趨勢的加強,初級產品生產國的貿易條件不斷惡化。
4.貿易構成和貿易量。傳統的貿易理論認為,一國必然出口相對豐富要素密集型產品而進口本國相對稀缺要素密集型產品。兩國間只存在產業間貿易,產業內貿易(要素密集度相似的產品的貿易)不可能存在。并且在一定范圍內,兩國要素稟賦相對差異越大,貿易量越大。當兩國要素稟賦無相對差異時,不存在相互貿易。現實情況卻不然,不僅許多產業內(如小汽車、機械、電子)等存在著大量貿易;而且戰后世界貿易量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經濟增長速度。更有甚者,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增長更快,這些都是傳統貿易理論無法作出解釋的。
新貿易理論則引入了相異產品的概念來建立貿易模型。所謂相異產品是:我們確定了商品部門結構后,屬于這一商品部門的不同種類的產品。譬如說,我們確定“石英表”為一商品部門,則精工牌、北極星牌、海達牌等市場上可以買到的各種品牌的石英表均為“石英表”這一商品的相異產品(也稱“變體”),不僅如此,有更多的變體可以潛在地生產出來,例如,一年后可能會出現“夢想牌”、“虛構牌”石英表,這些都屬于新貿易理論相異產品的范疇。尤其重要的是,各種相異產品都能因其自身有價值(市場上總有一些人喜好這種變體)而存在,并且,相異產品各類越多,消費者可選擇余地越大,社會福利越高。然而在一國自給自足的情況下,由于規模的限制。變體的種類不可能很多,因為變體的數目越多,則生產規模越小,規模越小,規模經濟效益受到限制。變體種類將保持在與規模經濟權衡的水平上。開展貿易后,兩國市場合一,兩國分別生產幾種變體,互不重合,但總數目大于貿易前任一國的數目。在需求方面,由于可消費變體數目的增加將提高福利,兩國互相進口對方的變體。于是,產業內貿易產生。并且,就貿易量而言,存在相異產品的世界經濟與傳統的貿易理論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此時,國家相對規模對貿易量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國家大小越相似,產業內貿易量越大。就總的貿易量而言,要素稟賦的相對差異(決定產業間貿易量)和國家相對規模(決定產業內貿易量)共同決定了貿易量。
5.貿易利益。傳統的貿易理論認為:不考慮貿易產生的動態利益,當存在著要素稟賦相對差異的兩國分別進行不完全專業化生產,各自發揮比較優勢,然后進行貿易,則雙方都能獲利。這種靜態的貿易利益來自專業化生產的生產效率的提高。新貿易理論則指出,在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下,經濟不可能達到完全競爭市場下的資源最佳配置狀態,只能在一種次優狀態下運行。但相比于各國自給自足的情況,開展貿易后,全世界的總體福利水平提高。這不僅得自于傳統的比較優勢利益,而且由于存在以下的潛在得益:(1)生產效率效益。貿易使報酬遞增的產業由于市場的擴大而擴大,規模經濟增加,提高了生產率。(2)生產集中。貿易使報酬遞增的產業,集中于世界上效率最高的國家生產,使商品價格下降。(3)生產的合理化。貿易的開展的增加了不完全的競爭產業的競爭,減少了壟斷利潤,緩和了價格扭曲,資源配置優化。(4)產品多樣性。貿易使世界市場遠大于國內市場,可選擇的變體增多,福利增加。但新貿易理論也指出,對一國而言,也存在著貿易受損的可能性。當貿易使得本國以遞增規模生產的行業和高度壟斷的行業收縮,(這是因為本國生產效率低于國外,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失敗),而貿易帶來的其他利益不足以補償這種收縮帶來的規模經濟損失和壟斷利潤損失(此時壟斷利潤由外國獲得)時,貿易使本國受損,當然這種可能性不大。所要重視的是貿易利益分配不公的問題。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新貿易理論幾乎在國際貿易的所有理論問題上修正了傳統貿易理論得出的結論,較好地解釋了現實世界中出現的各種新的貿易現象,稱其為“新”并不為過。
三、新貿易理論的理論和政策意義評價
新貿易理論的核心部分是壟斷競爭與產品種類內生化的模型。這種研究方法的創始人是迪克西特·克魯格曼則把它應用到國際貿易理論中。但這一模型的意義不僅僅局限于此,它甚至影響到了發展理論和宏觀經濟學。
在這一模型中,有一對規模經濟和產品多樣化之間的沖突,如生產很多種產品,則生產規模小,生產率低,反之亦然。市場競爭會調和這對沖突,找到一個均衡的產品種類數和每種產品的生產規模。如果一個國家的經濟規模很大,則人們有更大的余地來平衡這對沖突。這一理論的直觀意義是:美國經濟規模比澳洲大,所以增長的潛力更大,以高速公路和電視臺兩個規模報酬遞增行業為例,美國2億多人共用三四個全國電視網,而澳大利亞2000萬人共用4個電視網,結果澳洲平均每人負擔的電視臺固定費用要高得多。將此引申,由于國際貿易會使世界市場的總規模擴大,所以國際貿易會使生產率和產品種類數同時增加。而且會減少規模經濟帶來的壟斷性,因而減少不可避免的壟斷造成的信息歪曲。澳洲平均每人負擔的高速公路費用也比美國高得多。而且根據這一理論,在保持國家的情況下,建立歐共體那樣的生產要素較自由流動的經濟共同體,就能一定程度上減緩規模經濟和品種多樣化這一對矛盾,促進各國共同的經濟發展。這似乎為區域經濟一體化找到了一個不損人利已的正當理由。
在貿易政策方面,新貿易理論提出了所謂的對策貿易政策理論,即以著名的“波音一空中客車”的例子為模型所引出的貿易政策。這種理論把政府的政策加進了傳統的納什對策問題,其政策意義是反當前自由化潮流的,也與臺灣、香港的成功的非對策自由化貿易政策的經驗相沖突。連這種理論的創立者克魯格曼也承認,對策貿易實際上是不可能的,硬要推行,一定弊大于利。
相反,新貿易理論中關于商品生產模式和貿易模式的不確定性問題以及國際商品中存在“經濟租”(即壟斷利潤)的問題的提出能給我們一些借鑒意義,尤其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政策具有指導價值。
由于商品生產模式和貿易模式是不確定的,一國政府就能夠根據自己的經濟目標,通過適當的干預,較靈活地調整生產要素的組合,使生產模式向所期望的方向發展,從而達到調整產業結構,保護幼稚產業的目的。以我國的汽車工業為例。汽車工業是資本密集型產業,而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資本要素相對匱乏。根據傳統的貿易理論,我國不應該大規模進行汽車工業的生產,而應根據比較優勢的原則,專業化生產勞動密集型產品,如紡織、輕工業品等。但現實的情況是,我國的汽車市場潛力很大,在今后不長的時間內汽車工業將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如果大部分依賴進口,則會喪失國民經濟的自。因而,保護是不容置疑的。傳統的理論上的依賴的幼稚產業保護論。但它有兩個致命的弱點:一是幼稚產業如何選擇;二是采取何種保護措施。因此,這一理論的可操作性不強。根據新貿易理論,我們則可以很好地克服這兩個弱點。首先,幼稚產業的選擇不再成為問題,因為我們可以靈活地調整生產模式,使我們期望的保護對象得到充分發展。其次,要對這一對象進行保護,就不能單純地采取傳統高額關稅的辦法(實踐證明這種方法更多地是造成價格信息扭曲和低效率),而必須采取政府管制的措施,使這一產業相對對集中,形成規模經濟。我國12億人口,汽車工業市場潛力很大,發揮規模經濟的潛力也很大。因此,政府管制引導產業向規模經濟方向發展應是我國保護和發展汽車工業的主導措施。
“經濟租”存在的問題以上已有過一些理論上討論,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其政策意義。當沒有對外貿易時,一國的“經濟租”是生產者向消費者獲得的超額利潤,只是財富在一國不同的集團間的重新分配。而一旦加入了國際貿易行列,則牽涉到財富在不同國家間的分配問題。由于各國都是國家,有權利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然而一味地保護和封閉又不利于世界經濟的發展。根據新貿易理論,發達國家通過規模經濟優勢和壟斷優勢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超額壟斷利潤,而這種規模經濟和壟斷優勢主要源自國家的大小和經濟規模。根據平等的國際政治關系的原則,國家大小不應成為一國侵占別國利益的依據。因此,在國際貿易談判中,發展中國有理由要求適當程度的關稅保護,使發達國家的超額利益部分回流到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也不得以自由貿易為借口,限制發展中國的權利。
四、新貿易理論的地位和一點缺憾
首先,我們認為,新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貿易理論的發展而不是全盤否定,傳統貿易理論的完全競爭,規模報酬不變下的2×2×2模型不過是新貿易理論J×N×M模型的一個特例,事實上,傳統的貿易理論仍能夠解釋一部分貿易現象。即使在規模報酬遞增和不完全競爭的條件下,新貿易理論指出,只要作出一些必要的假定,如將規模經濟和壟斷產生的壟斷利潤,看成是“企業家才能”這種虛擬要素的報酬(這種假設不盡合理),那么貿易商品所體現的要素凈含正確量仍反映了國家間的相對要素稟賦差異。也就是說,新貿易理論兼容了傳統貿易的正確結論,并有新的發展,從本質上說,是將傳統貿易理論的相對要素稟賦原理修正為相對要素稟賦和規模經濟優勢原理。
隨著在WTO范圍內關稅的削減和一般非關稅壁壘的逐步規范,技術性貿易壁壘成為影響國際貿易的重要壁壘。在RTA中,TBT相關條款也成為各國關注的重要內容,不僅發達國家關注TBT等問題,發展中國家也越來越重視TBT相關問題,紛紛在其簽署的RTA中對TBT、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SPS)、環境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在實現保護人類、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保障國家基本安全的同時,有效實現市場準入,減少各種可能偽裝的貿易壁壘。
近年來,我國加快了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步伐,目前已與東盟、智利等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如何利用TBT相關條款擴大對外貿易,避免可能的損失,爭取更多利益是值得研究的問題。智利作為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較多的發展中國家,在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方面經驗比較豐富,其中關于TBT相關條款的設定也有很多值得我國借鑒的地方,本文比較分析了歐盟、美國、中國與智利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TBT相關條款(包括TBT、SPS和環境條款等)的內容,以期對我國今后簽署區域性貿易協定時在TBT相關條款的安排方面提供參考。
歐盟—智利自由貿易協定中的TBT相關條款
2002年5月17日,由15個成員國組成的歐盟與智利政府正式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包含內容廣泛,并將人權等政治和社會問題包括在內,協定明確規定雙方將推動包括尊重人權和個人自由等在內的民主價值觀的實施;充分考慮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歐盟—智利自由貿易協定涵蓋政治、貿易、經濟和金融、科學、技術、社會、文化和合作等領域,經雙方同意也可以擴展到其他領域。
該協定在第四部分具體貿易及貿易相關內容部分,第83-88條規定了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方面的內容,第89條規定了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方面的內容。
(一)TBT條款
歐盟—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的TBT條款聲明其目標是在考慮成員國的立法目標和非歧視原則下,通過削減和防止不必要的貿易壁壘來便利和擴大貨物貿易。條款涉及TBT協定下的貨物貿易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SPS問題和政府采購問題不在此列。TBT協定附件1所列定義及有關國際標準、指南的TBT委員會決議也適用于本協定。簽約雙方應確保在TBT協定下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作及其他措施來加強對TBT協定的執行。
在具體措施方面,成員方應加強在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方面的雙邊合作,以通過增強共識、理解以及相關體系的兼容來促進相互的市場準入;在合作中應注意識別哪些機制最適合特定問題或部門,這些機制包括法規合作方面、技術法規和標準的一致性或等效性、向國際標準看齊、依靠供應商的符合性聲明以及使用合格評定機構認可和互認協議等;根據雙邊合作進展,成員方應就采取何種具體安排來執行所選擇的機制達成一致。為此,成員國應就良好的做法達成共識,包括:準備、采納和實施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的透明度;以國際標準作為技術法規的基礎,除非這些國際標準對實現立法目標無效或不合適;技術法規的執行和市場監管行為等。為此,成員國間應加強合作,對于度量衡、規格、檢測、認證和認可等達成共識,以更好的支持技術法規;通過交換信息、經驗和數據等來加強法規合作;促進和鼓勵雙邊機構、公共及私人部門之間的TBT合作;充分參加國際標準化機構的標準制定;增強雙方在相關國際機構和論壇中關于TBT的合作。
此外,成員國間還成立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特別委員會,來實現本部分的目標,并應就下列問題負責:監督和評價本部分的執行和管理;為成員國間討論和交換有關TBT體系的信息提供平臺;為成員國間解決不必要的貿易壁壘提供磋商和解決問題的平臺;鼓勵、促進并方便成員國的機構、公共和私人部門之間在TBT方面的合作;提高成員國的市場準入度。
(二)SPS條款
歐盟—智利自由貿易協定SPS條款的目標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在通過充分執行WTO的SPS協定來保障公眾、動物和植物健康的同時,通過SPS立法來便利貿易;另一個重要的目標是考慮動物福利標準。
當處理SPS問題時,聯盟委員會應由雙方負責SPS的代表組成,并成立SPS措施聯合管理委員會(JointManagementCommitteeforSanitaryandPhytosanitaryMatters),其職能在附件4第16條列明。
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中的TBT相關條款
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是在遵循《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1994第24條以及《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5條規定的前提下達成的,主要由前言、24章基本內容和3個附件構成,涵蓋了協定總則、名詞釋義、國民待遇與貨物方面的市場準入、海關管理、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措施、政府采購、投資、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電信、商務人員臨時入境、電子商務、競爭政策與國營企業、知識產權、勞工、環境、透明度、協定管理、爭端解決、例外條款等項內容。
在協定的前言中規定了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簽署的主要目的,即加強美國與智利之間特殊朋友關系和密切合作,共同促進世界貿易發展以及國際經濟合作,為雙方的商品和服務進入對方市場提供一個穩定安全的市場環境,避免雙方之間的貿易扭曲,促進雙方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培育雙方企業的創新精神,在勞工方面加強雙邊合作,保護環境和勞工的合法權利,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等。
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6章是專門的SPS條款,其中對SPS的范圍、一般條款、衛生與植物衛生事務委員會、有關定義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第7章是專門的TBT條款,內容涵蓋TBT的范圍、對WTO《TBT協定》的確認、國際標準等內容。第19章是環境條款。
(一)SPS條款
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中SPS條款涵蓋一國所采取的所有直接或間接影響成員間貿易的SPS措施,該條款不影響其在《SPS協定》中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規定任何成員不得因本協定中SPS條款所產生的問題而求助爭端解決機構。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特別成立SPS事務委員會,由雙方負責SPS事務的代表組成,目的在于促進成員國《SPS協定》的執行,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加強雙方在SPS領域的磋商與合作,便利成員間貿易。協定規定SPS事務委員會應為下列事務提供論壇或平臺:增強相互間對SPS措施及相關立法的理解;對一國發展或者采取的、已經影響或可能影響貿易的SPS措施進行磋商;對WTO的SPS委員會、各種法典委員會、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及其他關于食品安全和人類、動植物保護的國際或區域公約的議題、日程等進行磋商;加強SPS方面的技術合作;提高關于執行SPS協定的雙邊理解;總結回顧成員方SPS措施的進展。
(二)TBT條款
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中的TBT條款涵蓋所有直接或間接影響成員間貨物貿易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但僅適用于中央政府機構,且不包括政府采購和SPS部分內容。TBT條款的目的在于通過改善執行《TBT協定》便利貿易,減少不必要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擴大雙邊合作。為此目的,雙方應在技術法規和標準的一致性或等同性方面開展合作,以國際標準為準繩,依靠供貨商的符合性聲明,對合格評定機構進行認可以及互認合作。
在技術法規方面,如果一成員方接受另一方的技術法規與其本國技術法規等同,而另一方不接受,則應提供拒絕接受的理由。
在合格評定方面,成員方認識到可以通過下列機制方便合格評定結果的接受:進口方依賴供貨商的符合性聲明;成員方境內合格評定機構之間的自愿性安排;相互接受對方境內機構依據具體法規采取的合格評定程序結果的協議;對合格評定機構的認可程序;政府指定合格評定機構;認可另一成員方境內的合格評定結果。如果一成員方不接受另一方的合格評定結果,應對方要求需解釋原因。任一成員方在認可方面應給予另一方合格評定機構不低于本國合格評定機構的待遇,如果拒絕認可應解釋理由。
此外,任一成員方應允許其他成員方的人員參與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并且不能低于給本國人員的待遇。
在TBT通報方面,一成員方在依據TBT協定通報其采取的TBT措施時,應同時將相關的TBT措施電傳給另一方,并給予至少60天的評議期。應另一方要求,一成員方應提供其采取或即將采取的標準、技術法規或合格評定程序的目標、理由等相關信息。本條款應在協定生效后5年內執行。
本條款還對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TBT委員會的職能進行了規定,如監督本條款的執行和管理,加強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方面的合作,便利政府和非政府間合格評定機構的部門合作,交換關于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的非政府、地區或國際論壇信息,應成員國要求就本章所涉及的內容進行磋商,根據TBT協定的發展重新修訂本章內容等。
(三)環境條款
美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19章環境條款規定,本章的目的在于促進貿易與環境政策的相互支持,促進資源的最優使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同時加強成員國貿易與環境政策的聯系,通過加強非歧視措施、避免隱蔽的貿易壁壘、減少貿易扭曲等方法,實現本協定擴大貿易的目標。
本章內容豐富,包括保護程度、環境法的實施、建立環境事務理事會、公眾參與機會、環境合作、環境咨詢、環境備注、程序規定、與環境協議的關系、共同工作的原則以及定義等11個方面的內容。
協定規定,各成員國有權確立其本國環保水平、環境發展政策和優先權,有權采用或修改環境法,各成員國應確保其環境法能提供高水平的環境保護,并應不斷完善這些法律。在執行環境法方面,不應為鼓勵貿易或投資而減弱國內環境保護水平。同時,協定規定一成員國當局無權在另一成員國境內實施環境法執行行為。
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中的TBT相關條款
經過5輪磋商,2005年11月18日,中國和智利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協定除規定關稅減讓、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爭端解決等內容外,還對TBT和SPS內容進行了規定。協定第7章是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條款,第8章為技術性貿易壁壘條款。
(一)SPS條款
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7章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條款規定,本章的目的是促進和便利雙方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貿易,同時保護公眾健康和動植物健康;促進雙方履行SPS協定;為處理雙邊的SPS措施提供相應論壇,解決由此產生的貿易問題,并擴大貿易機會;建立交流與合作機制,迅速高效地解決衛生和植物衛生問題。
本條款強調雙方在SPS協定下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一締約方應確保其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不在本國領土和另一締約方領土之間構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視;締約雙方將盡可能協調其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這些措施必須有科學依據,可以采用國際標準,或者通過風險評估;這些措施應適應地區條件;且這些措施應以透明形式制定,并適時通報,在生效前應給予適當時間的適應期,但SPS協定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本條款也強調了成員國在國內立法方面的權利,規定在符合SPS協定的前提下,締約雙方有權以國內法形式制定或維持其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以保護人類、動物和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給予進口方對動物、植物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核查另一締約方的認證程序、控制和生產工序等機會。
在透明度方面,規定締約雙方應致力于信息交換,包括需采取的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的制定程序,以及不符合進口方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的情況,并不得有不合理的遲延。締約雙方應及時交流本國境內的衛生與植物衛生狀況信息,并提供進行風險評估和等效性進程的必要信息。在締約雙方依照SPS協定建立的衛生與植物衛生咨詢點間設立雙邊機制增進溝通和透明度,一締約方根據請求應向另一締約方提供通報的法規全文副本,并給予對方至少60日評議期。
此外,本條款還規定成立衛生和植物衛生事務委員會,推動締約雙方負責衛生和植物衛生事務的主管部門之間現有的或將來的關系發展,確保本章所述目標的實現。同時,委員會還應提供論壇,以便于增進對締約雙方彼此間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的了解,包括相應的管理程序;對于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雙邊貿易的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的制定和實施進行磋商;對于SPS委員會,各類法典委員會(包括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及其他國際或區域性食品安全、人類、動物和植物健康的論壇會議的議題、立場和日程安排,進行磋商;協調衛生和植物衛生領域的技術合作計劃;增進對SPS協定具體執行問題的相互了解;審議締約雙方主管部門之間處理衛生和植物衛生問題的進展狀況;并且就涉及衛生與植物衛生事務的爭端進行磋商,且此磋商構成本協定第82條的磋商。
(二)TBT條款
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第8章SPS條款規定,本章目標是通過締約雙方更好地履行TBT協定,消除不必要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增進雙邊合作來促進和便利雙邊貿易,并實現本協定的目標。具體內容包括TBT涉及的領域和范圍、國際標準、貿易便利化、技術法規的等效性、合格評定、透明度、技術合作、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及信息交流等方面。
本章規定,締約雙方應以國際標準或其相關部分作為制定國內技術法規和相關合格評定程序的基礎,除國際標準或其相關部分對于締約雙方實現合法目標來說是無效的或不合適的之外。締約雙方應在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領域增進合作,以便利雙方的市場準入;尤其應當首先針對具體問題、在具體領域開展雙邊合作。
關于技術法規的等效性問題,雙方應積極考慮彼此將對方的技術法規作為等效法規加以接受,即使這些法規不同于其國內技術法規,只要締約雙方確信這些技術法規足以實現與各自國內法規相同的目標。如果未將對方技術法規作為等效法規,應對方要求需解釋原因。在合格評定方面,締約雙方應保證在要求進行符合強制性合格評定時,一締約方對原產于另一締約方的產品適用下列條款:締約雙方同意自本協定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啟動互認協定(MRA)可行性研究,并在任何可能情況下參考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框架;公布或經要求向申請人通報每一強制性合格評定程序的標準或預期完成時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另一締約方通報強制性合格評定產品清單。通報使用英文并附帶八位或八位以上海關編碼(HS編碼);對于原產于一締約方的產品,在進行由政府機構實施的強制性合格評定程序所征收的費用上,不得高于對同類的任何非成員方產品所進行的由政府機構實施的強制性合格評定程序所征收的費用,且上述費用應限制在服務的近似成本內。對進入另一締約方領土前需授權程序的產品,特別是已被拒絕的,締約雙方應及時交換信息。為便利合格評定程序和結果的接受,可以采取如下機制:締約雙方領土內的合格評定機構間達成的自愿性安排;針對具體法規,達成協議,相互承認對方領土內的機構實施合格評定程序的結果;對于在一締約方領土內實施的合格評定程序的結果,另一締約方予以承認;對合格評定機構的認可程序,并促進在國際互認安排下對認證認可機構的承認;以及官方指定合格評定機構。
在透明度方面,除有關TBT通報的規定外,對于向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信息中心通報的“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計劃”,締約雙方應推動各自的標準化機構向對方提供。此外,雙方還應相互提供各自主管部門的最新信息,并相互通報各自主管部門結構、組織、內設部門的重大變化。
在技術合作方面,一締約方應另一締約方要求,應當按照締約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向另一締約方提供技術性的建議、信息和援助,以提高另一締約方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以及相關活動、程序和體系的水平;向另一締約方提供標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等締約雙方感興趣的領域的技術合作計劃。此外,還要對自愿性和強制性認證之間的聯系進行可行性研究,并加強這方面的交流,以便利市場準入,特別考慮諸如ISO9000、14000體系等國際標準及風險分析。
本章規定雙方設立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監督本章的執行和管理,解決一締約方提出的涉及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采用、實施、執行等方面的任何問題;在指定和改進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方面加強合作;為加強締約雙方領土內的政府和非政府合格評定機構的具體領域合作提供便利;對于標準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領域內非官方、區域性和多邊論壇活動的進展情況,加強信息溝通;采取締約雙方認為有助于執行TBT協定和促進雙邊貨物貿易便利化的各項措施;應一締約方要求,就本章項下的任何問題進行磋商;從TBT協定的相關發展來審議本章內容,并以此來制定對本章內容的修改建議;就政府機構實施的強制性合格評定程序的收費標準和服務費用交換信息等。
此外,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還就雙方在各領域開展合作問題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包括經濟合作,科技研究合作,中小企業合作,教育文化合作,勞動、社會保障和環保合作,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等。
歐盟、美國、中國與智利自由貿易協定比較分析
歐盟、美國、中國與智利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都表示尊重成員國在WTO的TBT協定和SPS協定中的權利和義務,強調國際標準作為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制定基礎,重視合格評定方面的互認;在具體內容方面則各有特色。
歐盟—智利自由貿易協定非常重視雙方在各領域的合作,在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環境保護等方面,有關合作內容的規定比專門貿易條款的規定更多,內容更為充實。例如在SPS方面的合作包括:旨在加強衛生與植物衛生控制系統的技術援助,盡可能促進等效性和互認協議;在環境保護方面重視貧困與環境的關系及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關注土地使用管理問題,開展加強智利環境結構和政策的項目等;在消費者保護方面的合作包括使消費者立法更兼容,以避免貿易壁壘,對危險品建立和發展交互信息系統和早起預警系統,組織培訓和技術援助項目等。在TBT條款的規定方面,重視基本度量衡、規格、檢測等TBT基本問題,強調通過合作來實現在標準、合格評定等方面的互認。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歐盟—智利自由貿易協定將動物福利標準問題明確提出來,作為協定SPS條款的目標之一。
美國與智利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關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條款的規定比較詳細具體,涉及TBT和SPS的實施細節和規則,在TBT相關條款別強調了合格評定制度方面的內容,為各國間合格評定的互認和認可制定了詳細的規則。其環境條款規定的內容也比較多,特別對環境法的執行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要求成員國不斷提高環保標準,不得以降低環保水平來吸引投資或擴大貿易。此外,美國與智利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還特別把勞工標準列出來,具體規定了勞工法實施及有關勞工的各種制度,試圖以此加大貿易與勞工標準的聯系,通過貿易協定不斷提高勞工標準。
現代經濟學認為,商品生產不僅取決于各種傳統的生產要素(即勞動、資本、土地和企業家經營管理能力)的數量和成本,更重要的是取決于組合上述各種生產要素的技術。因為技術不僅可以節約稀缺的經濟資源,同時在給定的要素規模條件下可以實現更大的產出和生產更多樣化的產品。事實上,以李嘉圖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家早已肯定了技術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影響,只不過當時強調的是“技術”的績效——勞動生產率而已。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已經突破了以俄克歇爾-奧林-薩繆爾森(H-O-S)為代表的新古典要素稟賦模型,其中尤以“新要素稟賦理論”、“貿易技術論”、“市場結構論”和“動態比較優勢論”等為代表。
“新要素稟賦理論”與H-O-S模型的區別在于:其一,從“勞動”這一傳統生產要素中分離出熟練勞動(即人力資本)和非熟練勞動。其二,將知識也視為一國的稟賦之一。通過研究和開發(R&D)產生的知識,既可以體現在勞動力上,也可以體現在資本上。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其隱含了一國在動態意義上可以創造比較優勢的可能性。其三,將“技術”變量引入要素稟賦模型,如同傳統的勞動和資本一樣,強調創新對貿易模式的影響。技術變量主要借助研究人員的數量和質量、R&D支出水平和具體的創新數據來表示。“新要素稟賦理論”雖然通過增加人力資本和R&D支出等新要素比較成功地解釋了國際貿易的模式,但是沒有觸及要素稟賦理論的核心問題:首先,理論中沒有徹底解決“技術”的待遇問題。因為“新要素稟賦理論”雖然將“技術”視為要素之一,但是既沒有探討高低技術能力共存以及相應地對相對生產力和相對增長模式所造成的影響,同時也忽略了“技術”的動態特征。其次,“新要素稟賦理論”將生產要素看作是貿易流向的內生決定因素。事實上,資本、人力資本和知識等幾乎所有的要素都是在不斷變更著的,因此不能以靜態的眼光將要素看作是一國固定的“稟賦”。
“貿易技術論”將技術差異視作貿易的主要決定因素。在波斯納的“貿易技術差距模型”中,一國由于發現了某種新產品和新工序而獲得了暫時的比較優勢,直到其競爭對手具有了相應的創新模仿能力,創新國才會喪失這種比較優勢。但是,由于創新國在技術上的領先地位,可以不斷地通過新的創新取代被競爭對手模仿的舊創新,進而在各階段始終保持比較優勢。在海什和弗農的“產品周期理論”中,假定一國在創新生產上具有優勢,在商品生產的初期,生產需要較高的技術水平、商品價格較高、產量較低,加上接近市場有助于接受消費者的信息反饋和進行相關的服務,生產在創新國進行;隨著商品的成熟和標準化,價格下降、生產時間變長,商品生產可以轉移到其他具有成本優勢的國家;創新國繼而可以生產另一種新產品。可見,無論是“貿易技術差距模型”、還是“產品周期理論”都認為創新國會出口新產品;都強調在引進一種新技術對產品生產定位影響中的時間的重要性;都認為新產品的生產和R&D密集型產品的生產應該位于技術能力發達的國家。但是,“貿易技術差距模型”和“產品周期理論”忽略了以下兩個事實:其一是時間,時間會使產品趨于標準化,增加成本的重要性;其二是技術擴散,技術擴散會提高外國生產新產品和模仿現有產品的能力。
“市場結構論”又被稱之為“新貿易理論”,主要用以解釋產業內貿易現象。該理論不僅增加了對國際經濟的需求方面的考慮,同時將有關的理論研究置于不完全競爭框架之下,強調了壟斷力量、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性對貿易模式的影響、“市場結構論”對“技術”的處理有兩種方式:其一,將“技術”視作產品差異性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二,在布蘭德和斯班瑟的模型中,“技術”是一國攫取壟斷租金的一種策略性資源。
“動態比較優勢論”強調技術創新和技術積累(即知識)對比較優勢的影響。在格羅斯曼和海爾普曼的模型中,將比較優勢定義為R&D與制造相對效率的跨國差異。該模型的主要觀點是:通過研究經驗的積累促進R&D生產率的提高,從而獲得比較優勢,并借助規模收益遞增而提高一國的增長率。克魯格曼模型的結論也很相似:由于“邊干邊學”會增加知識的積累,因此比較優勢是建立在學習的差異的基礎之上的。
總之,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可以區分為三個主要的方面:其一是新古典論,將比較優勢置于一般均衡框架之中,對現有的貿易模式進行了要素稟賦上的解釋:“新要素稟賦論”拓寬了生產要素的范疇,最終考慮了內生技術的動態意義。其二,從產業經濟學中引申出來的國際貿易理論的“市場結構論”,將諸如壟斷力量和規模經濟等不完全競爭特征引入國際經濟學,而“市場結構論”和H-O-S模型從某種意義上看也不是必然矛盾的。其三,是那些既不能歸入新古典理論、也沒有被主流貿易理論吸收的學說。源于20世紀60年代的“新技術理論”認為“在出口績效與R&D之間總是存在著一定的聯系”,雖然“新技術理論”將“技術”置于核心位置,但是仍然難以將“技術”融入新古典模型之中;同時也忽略了作為“技術”核心特征的那些來自于壟斷力量和技術變化等的動態意義,堅持一國經濟的專業化模式仍然呈中性增長。為了解決上述這些問題,熊比特關于創新的觀點被結合到新貿易技術論之中:一方面,技術差距學說與技術進化論相結合,說明了技術差距對增長和專業化模式的動態含義;另一方面,技術的廠商特有性質和壟斷力量與成功的創新相結合,用來解釋外國直接投資中的廠商維持技術優勢的目的。
二、國際貿易對技術創新的一般影響
如上所述,當代的貿易理論認為,在從靜態意義上,技術創新是比較優勢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動態意義上,技術創新是維系動態比較優勢的關鍵。無論是對初始的貿易出口國、還是對初始的貿易進口國而言,都存在著這樣的事實:一方面,為了獲得或維系比較優勢,國際貿易成為國內技術創新的根本動力;另一方面,伴隨國際貿易的技術溢出、轉移或擴散,既能刺激初始創新國的再創新意識,也能削弱其比較優勢。
國際經濟學的有關理論表明,技術創新是國際貿易的主要基礎之一。因此,貿易出口國往往是某種技術領先的國家。國際貿易對于出口國,或現實世界中的技術發達國家的技術創新而言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影響:其一,在靜態意義上,只有技術創新,才可能有新產品和新工藝,才能具備出口的潛力;因此,一國只有進行充分有效的技術創新,才能保持相應的比較優勢,進而將這種創新優勢體現在相應產品的凈出口增長上。其二,如果信息對稱的話,國際貿易會借助進口國的市場反饋促進商品輸出國的技術改進,或帶來新一輪的技術創新活動。其三,在動態意義上,伴隨國際貿易的展開,商品輸出國的創新優勢會隨著各種技術擴散的發生逐漸消失。其效果無非是,要么放任自由,在特定技術創新逐漸消失的過程中喪失相應商品的凈出口地位;要么改進技術或從事新的技術創新活動,而后者往往會達到刺激初始出口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效果。其四,出口國通過初始出口所獲得的貿易利得也有助于增強其開展創新活動的能力,因此,初始技術領先國在某種意義上講,擁有一種“先發優勢”。這種優勢如果不被外界經濟事件打斷的話,對本國的技術創新而言,不僅能持續下去,有時極有可能出現加速發展的趨勢。其五,國際技術貿易雖然意味著技術創新的擴散,但是對于技術輸出國而言,其輸出的技術往往是次重要、次核心、次關鍵和次新的技術,其在本國的收益率已經明顯處于下降通道之中,因此適時地將其出售并獲得較好回報,對于新一輪的技術創新而言是一件好事。
倘若就技術落后國家而言,國際貿易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主要依賴于以下幾個渠道:其一,國際商品貿易將新產品輸入發展中國家的同時,給輸入國帶來了模仿生產的動機,而模仿生產的本質就是一種學習新技術、新工藝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技術溢出開始發生,輸入國的技術創新水平有所增強。其二,由于輸入商品的競爭力會影響到當地廠商的市場份額,國際貿易也會間接地刺激當地廠商的技術創新活動,以期達到抗衡的目的。其三,如果輸入商品本身擁有相當的技術含量或技術訣竅,往往伴隨國際貿易的是各種形式的技術指導,由此技術創新會在不同程度上擴散到輸入國。其四,在國際貿易的準備階段,為了便于進口方了解產品的性能,減少信息不對稱對商品認知的差異,輸出方會在一定限度內展示其產品的特性,由此導致技術創新的部分流失,一旦貿易談判破滅,這種擴散往往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其五,國際技術貿易是技術創新擴散最為直接的方式,它不僅會對技術引進國的技術存量具有積極有效的影響,同時由于引進國的市場需求狀況、人力資本、生產設備等等諸方面與輸出國存在著的較大差距,因此會刺激引進國的“二次創新”或適應性創新。總之,通過以上種種方式,最終會增強輸入國的整體技術創新能力。進一步而言,通過上述渠道積累的某種技術一旦達到一定的水平,原輸入國不僅能減少對由該技術生產的產品的進口依賴,而目。極有可能成為國際市場上相應的商品凈供給者。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貿易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不僅在靜態意義上提高了本國的技術存量水平,縮小了與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并改善了本國的技術能力,更為重要的是在動態意義上通過各種渠道和機制促使本國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創新機制的形成,為趕超發達國家提供了某種可能性。
三、國際技術貿易對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影響及機制
國際技術貿易既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也是國際技術轉讓的主要形式之一。國際技術貿易的主要方式包括:許可證貿易、咨詢服務和技術服務、合作生產。二次世界大戰后,特別是近二十年來,國際技術貿易格局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呈現出許多新的發展趨勢:其一,國際技術貿易日趨活躍,規模不斷擴大。科技進步以及技術信息的傳播加快,促進了國際技術貿易的發展。其二,技術轉讓“軟化”。純知識或信息形態的軟件技術轉讓,如專利、專有技術、技術情報等等,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其三,國際技術貿易格局呈現多極化,但發展不平衡。由于技術水平的差異等原因,國際技術貿易主要在發達國家之間進行,發達國家在技術出口中一直處于壟斷地位。其四,跨國公司在國際技術貿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長期以來,跨國公司控制了相當份額的國際技術貿易;此外,跨國公司以技術輸出帶動資本輸出和商品輸出,改變了以往對發展中國家單純的資本輸出。
影響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主要因素包括發展中國家創新的技術能力以及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等。而國際技術貿易(技術引進)對提高發展中國的技術能力、改善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都有重要的作用,并最終影響到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能力和水平。
1、國際技術貿易與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能力
技術能力是一種存量,它是歷史積累的結果。技術能力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形的技術能力,表現為創新主體技術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隱含的技術能力,表現為創新主體的成員所擁有的知識、技術技能以及組織經驗等。就國家而言,常常表現為一國人力資本存量的多寡;就企業而言,具體表現為企業員工所擁有的技術技能以及組織經驗。
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技術貿易直接引進技術,能夠提高本國兩方面的技術能力,并最終影響到本國的技術創新能力。首先,通過國際技術貿易引進技術,無論引進的是成套生產設備等硬件,還是專利技術等軟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國的技術存量水平,從而也提高了該國有形的技術能力。其次,通過國際技術貿易引進技術也能提高發展中國家隱含的技術能力,因為技術的引進常常伴隨著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員工對新技術的學習、掌握的過程。比如,企業在引進技術項目時一般都要求附帶的現場指導和培訓計劃,企業員工可以通過接受培訓和技術應用的實踐消化吸收引進的技術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的技術能力。所有隱含在企業員工身上的技術能力的加總就等于一國隱含的技術能力,也就是說,技術引進通過促使企業員工學習、掌握新技術而增強了一國的技術能力。反過來,這些技術能力又為發展中國家以后的技術引進以及在此基礎上的二次技術創新奠定基礎。
2、國際技術貿易與發展中國家的創新誘導反應機制
國際技術貿易并非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或經濟活動,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融經濟、技術、科學文化、甚至政治為一體的復雜過程。譬如說,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屬于技術貿易的范疇)進入中國市場,它首先要從國家有關部門獲得市場準入的許可,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問題;它要尋找合作伙伴,考慮投資的成本收益問題,這是經濟方面的問題;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內在固有具有的企業文化、經營文化會影響到眾多的消費者的消費習慣,這是文化方面的問題;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新穎有效的特許經營方式被眾多的國內廠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國的連鎖經營熱潮,這是很重要的一種制度性創新。因此,國際技術貿易的影響是很復雜的,不僅僅是簡單的技術引進而已,換句話說,國際技術貿易具有很強的“外部效應”。從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角度而言,國際技術貿易的外部效應主要表現在它改變創新主體的內在意識,并改善創新主體內外部的制度環境,從而使得發展國家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更加靈敏,最終改善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機制和創新能力。
首先,國際技術貿易能夠改變發展中國家創新意識缺乏的狀況。很多發展中國家表現出一種維持傳統和穩定為主調的社會意識結構,普遍缺乏創新意識。借用結構主義的觀點,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常常會陷入“累積因果關系”的惡性循環之中,也就是說技術創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滯發展。而這種惡性循環是內在力量所無法克服的,這時候需要一種外在的推動力量,使其能夠跳出這種惡性循環,而國際技術貿易可以看作是這樣一種外在的力量,這種力量首先改變的是創新意識方面的問題。正像上述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的例子一樣,技術的引進帶來了消費者消費習慣的新變化,先進的經營模式所具有的明顯優勢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終導致整個行業經營模式的創新。顯然,在這一過程當中,企業和個人都經歷了一次思維方式的轉變,從認識、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情況進行二次創新,這種普遍性的思維方式的轉變意味著一個國家創新意識的興起。這對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機制形成和創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義,因為只有具備創新意識的國家,政府才會對技術創新給予充分的重視,并為技術創新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和環境;企業具有創新意識,才會留意技術創新的市場需求,并且投入充分的資源進行R&D活動,將潛在需求轉化為實際收益;消費者具有創新意識,才可能接受創新產品,進而形成潛在的技術創新需求。
其次,國際技術貿易能夠改善創新主體內外部的制度環境,促使發展中國家創新誘導反應機制的靈敏化。從引進技術的企業來說,為了充分利用引進的技術常常需要在企業的組織管理方面做出較大轉變和創新,也就要改變企業內部的制度環境,比如說企業為了利用維護一套價值昂貴的生產線,需要新建立專門的技術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維修和改進,同時加強企業對員工的技術培訓制度,這些制度性的轉變和創新都有利于企業進一步的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在國家層次,政府為了保證技術引進的順利實施,需要建立專門的技術金融制度以確保技術引進的配套資金。而且在國際通行的知識產權保護觀念下,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技術貿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專利制度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否則,就難以從國際市場上引進技術,即使能夠引進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為缺乏知識產權的保護將損害技術出讓方的利益。也就是說,國際技術貿易客觀上提出了對發展國家改善技術創新制度環境的要求,而這種要求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創新主體更好地對創新的市場需求作出正確的反應,最終有助于改善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機制,并提高其水平。
按照WTO的要求,國家質檢總局于2003年6月設立了中國WTO/TBT國家通報咨詢中心,建設了技術性貿易措施網(即中國WTO/TBT-SPS通報咨詢網),負責中國對外TBT-SPS通報、WTO的TBT-SPS通報,并提供在線評議和評議反饋。目前,主要省市都建立了WTO/TBT-SPS通報咨詢中心,建設了相關網站。很多省市為了節約成本和盡快啟動,將WTO/TBT通報咨詢網作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網站的一個子網建立和運行,如北京、天津、廣東、湖南、吉林、貴州等;有的依托標準化研究院網站建立,如上海、廣西、安徽、甘肅等省市;而有的則建立單獨網站,如廣東、河北、山東、福建等省。各級政府利用網上通報咨詢制度向本地企業提供WTO成員的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等方面的信息通報和技術咨詢服務,幫助企業了解貿易國準入政策及技術要求。
(二)部分省市建立了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
國內首個完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機制是廣東深圳于2004年5月正式推出并投入運行,之后,廣州、上海、北京、浙江、山東、江蘇等地陸續建立了預警信息網絡(見表1)。由于各地的進出口地區和商品結構不同,其預警系統也各具特色:深圳主要搜集歐盟和日本的標準,開發了自動預警信息平臺,可自動向相關企業發送預警信息;上海主要搜集歐美標準,建立了預警信息自動判斷系統,也實現了通報信息對企業自動發送;福建省主要針對歐盟REACH&EuP建立預警信息平臺;廣西重點搜集東盟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質量認證信息;廣州市建立了“技術性貿易壁壘聯合應對體系”,是第一個集政府、技術機構和企業力量的聯合應對體系,成為全國WTO/TBT網站的領先者。
我國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服務內容同質化,服務層次淺顯化。雖然各省市的預警系統名稱不一,但服務內容基本相似,都局限于信息通報、法律法規查詢和案例查詢,而分析、研究和咨詢功能薄弱,企業需要的有針對性的決策服務缺乏,工作停留在表面的粗淺階段。各地預警系統重復建設,不但造成資金巨大浪費,更造成資源分散,導致提供信息的深度不夠,針對性不高,服務層次低下。
2.信息格式不統一,資源共享困難。由于各自為政,缺乏協調溝通和統一管理,各地方預警系統信息格式不統一,缺乏規范,信息資源共享困難。每一套預警信息系統都有自己的數據結構,格式不一,名稱各異。許多語義相同的名詞在不同系統中有不同的表達方式,影響了不同平臺間的相互交流,而且容易引起歧義。
3.時效性不強,預警效果有限。首先是信息收集不及時。往往進口國的相關措施已經開始實施,并且對我國出口造成了損害,有關方面才開始收集信息,沒有起到預警作用。其次是信息傳遞不及時。由于政府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工作效率低下等原因,信息不能及時傳遞到企業,使企業失去了應對的寶貴時機。再次是企業對于信息的反應不夠迅速。企業缺乏對信息進行分析和判別的能力,存在某些顧慮,不能做出快速反應,導致預警效果有限。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管理體制不合理。這是造成預警系統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我國現行的預警系統以行政區劃為單位,沒有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系統統一的管理體制,使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制定、和管理主體呈現多元化,造成各地各部門各自為政的重復建設。例如,北京有兩套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一套隸屬于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另一套隸屬于北京市商務局。兩者的區別在于前者的預警系統以信息通報為主,而后者的預警系統在信息的基礎上借助行業專家加入分析、研究和咨詢的功能。實際上兩套系統有許多職能重疊的地方,不僅造成資源浪費,而且容易出現互相扯皮、企業無所適從的現象。
2.行業協會作用有限。同政府功能相比,行業協會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代表會員企業的利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解決國際貿易糾紛,同時它不接受WTO規則的直接管制。我國入世后企業遇到了日益頻繁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造成較大損失,相關行業協會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國的行業協會發展歷史較短、組織功能有缺陷、缺乏獨立的行為能力,不能與國外行業協會平等對話,在應對貿易壁壘過程中傳達信息不及時,不能有效協調、監督和約束企業的行為。
3.企業應對不積極。首先,企業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和發展趨勢缺乏明確的認識,不懂得利用WTO規則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其次,出于成本和風險因素考慮,中小企業存在“等、靠、搭便車”等消極思想,寄希望于政府、行業協會或大企業,出面應對不積極;再次,企業在應對貿易壁壘時單打獨斗,聯合應對的局面尚未形成,應對結果不令人滿意。
建設完善我國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的對策
(一)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現階段在預警系統建設初期,政府仍需發揮主導作用,搭建科學、合理的組織結構體系,理順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研究機構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實現預警機制運行市場化。
1.明確主管部門,形成多層次互動預警體系。主管部門是整個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的神經中樞,是改善預警系統運行機制的關鍵所在。商務部應該擔當起主管部門的職責,統一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負責組織、協調其它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工作,使各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研究機構在統一框架內協同工作,徹底改變目前各部門各行其是,多個部門職責、職能重復的現象。地方則由商務局聯合質監局負責預警機制的架構設計、方案規劃、資金籌措和人員管理。
預警系統要想取得良好效果,要將政府部門的主導、研究機構的支持、行業協會的協調和企業的參與有機結合,形成多層次互動預警體系,實現由被動應對到主動應對、直至戰略應對的目標。政府、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四個層面要明確分工,通力合作,形成良性互動、相輔相成的關系體系,共同推進預警機制的運轉和完善。
2.預警機制運作逐步市場化。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營,是預警系統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隨著預警機制運行步入正軌,政府應逐步退出具體管理,轉由中介機構負責管理,把中介機構提升為標準研究院,以便于更好地發揮其職能。網站運作則交給技術服務公司承擔,采用市場化運營方式,逐步向商業化、專業化網站轉變。要改變由國家財政單一投入的方式,通過改革,拓寬籌資渠道和來源,鼓勵地方、社會中介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投入資金,體現“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激發全社會建設預警系統的積極性。
(二)發揮行業協會的主體作用
行業協會作為主體建立預警系統的做法在發達國家非常普遍。首先,行業協會作為企業的代表,在收集信息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應該成為預警系統的信息傳導樞紐。其次,行業協會從技術和法律層面對國外貿易措施進行科學性和合法性評估,為政府應對貿易壁壘提供科學、合理化建議,協助政府解決貿易爭端。再次,行業協會應該與利益一致者(如進口商、消費者)建立同盟,向國外政府和機構闡述我國企業和產業的意見,建立共同交涉機制應對貿易壁壘。
(三)提高企業的應對能力
首先,企業要提高認識,積極應對國外貿易壁壘。企業要增強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克服“怕輸、怕難、怕花錢”的心理,當遭遇國外貿易壁壘時,及時向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投訴,并且積極參加應訴,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其次,實施技術創新策略,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要想從根本上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企業必須加強技術創新,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增強國際競爭力。
參考文獻:
1.藍公華.構建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蘭州學刊,2006(4)
2.孫敬水,殷寶慶.發達國家行業協會在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中的地位、作用及對我國的啟示.管理現代化,2004(1)
一、宏觀角度分析技術擴散對我國貿易競爭優勢影響
(一)國際技術擴散有利于改善貿易條件
指出貿易條件是指出口商品價格與進口商品價格之間的比率。同種產品在質量相同的情況下,價格越低其比較優勢就越大;反之,其比較優勢就越小。決定產品價格的因素很多,而產品的生產成本是其最基本的因素。企業的生產成本越低,其產品的價格才能相應制定的越低,產品的比較優勢也越大。而技術擴散則是企業提高勞動效率,實現規模生產,降低生產成本的根本途徑。因此,提高產品的技術水平,逐步增加對出口產品的技術投入,是改善貿易條件,促使一國國際貿易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國際技術擴散促使國際貿易規模的擴大和商品結構的優化
在國際貿易中,產品按加工程度的高低可分為初級產品和工業制成品。一般而言,加工程度與技術含量成正比,要提升產品結構就必須依靠國際技術擴散。通過國際技術擴散的積極效應可以增加出口商品的技術含量,從而增加出口需求。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對技術含量多的制成品的需求相對擴大,而對初級產品的需求相對縮小免費論文,因而國際技術擴散有助擴大貿易規模、改善貿易結構。通過有關國際貿易結構的數據可知,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在技術進步的推動下,我國進出口貿易產品結構均有所改善,特別是技術含量高的工業制成品的出口穩步增長。隨著我國外貿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和參與國際分工與貿易程度的加深,原先被計劃經濟時期所扭曲的貿易產品結構逐漸得到糾正,并向符合充分發揮要素稟賦比較優勢的方向發展。而且,隨經濟發展以及資本尤其是技術要素的積累,中國貿易產品結構特別是出口產品結構也隨之得到調整和改善。
(三)國際技術擴散有利于提高國際貿易經濟效益
國際技術擴散能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的利潤空間。技術含量高的產品往往具有單位產品資源消耗低、技術附加值高等特點,因而在生產成本方面有比較優勢。技術水平還影響著商品的價格和需求:技術水平越高,產品單價越高,需求彈性也越高。因此,高技術含量的產品需求收入彈性一般較大,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高技術含量產品的需求會隨之增加,高技術含量產品往往還具有規模效益特征,以規模生產滿足不斷擴大的需求,使成本不斷下降。因此,高技術含量的產品獲取利潤的空間大,經濟效益高。
(四)國際技術擴散提高一國產品國際競爭力
一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主要由它與貿易伙伴間的相對價格和產品優勢等因素決定,前者是由該國的要素稟賦及其使用效率所導致的出口產品價格低于其貿易對手所形成的競爭優勢,后者則是指一國出口產品能夠比其對手的相關產品更好的滿足消費者需求所形成的優勢,而決定一國出口競爭能力的相對價格和產品優勢都在不同程度上與技術擴散相聯系。在國際貿易中,無論是產品因新穎獨特、質量優良與技術含量高所引起的垂直差異,還是產品因品牌不同所引起的水平差異,都必須憑借技術擴散才能實現。
(五)國際技術擴散提高產業競爭力
產業結構表現為一定的生產技術結構,生產技術結構的進步與變動都能夠引起產業結構的相應變動,一旦技術發生變革,產業結構將會發生與之相適應的改變。因此,技術擴散對產業結構會產生重要的影響,從而奠定了對外貿易競爭優勢的堅實基礎。
技術擴散能夠刺激需求結構,促進產業結構的變化。國際技術擴散帶來的技術進步會大大降低產品成本,擴大市場范圍和市場容量,使得需求結構隨之會發生改變,最終促進產業結構的變化。例如免費論文,隨著新材料和新技術的在國際的擴散,特別是半導體材料和集成電路技術發展,快速地降低了電視機、冰箱、空調、微波爐、數碼照相機、數碼攝像機、電子計算機等家用電子類產品的生產成本和價格,使得這些原來被視為少數人才能消費得起的高檔奢侈品也進入了尋常百姓家。與此同時,也促進了相關產業的迅速崛起。
同時,技術進步能夠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產業結構的變化。技術擴散會不斷一國的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減少生產領域對勞動力的求,促使勞動力朝著其他產業部門移動(如從農業一加工業一服務業)。另一方面,產業對其他部門具有前向應、后向效應和旁側效應等“擴散效應”,并能通過這種“擴散效應”帶動各產業的發展,從而引起產業結構的變化。
(二)微觀角度分析國際技術擴散對我國貿易競爭優勢影響
就產品角度而言,通過國際技術擴散帶來的技術進步不僅可以改進和提高原有產品的性能、結構和質量,加速品的更新換代從而創造出全新產品,而且能夠有雄厚的實力創造名牌產品并確立和保持名牌品地位,使產品更具成本優勢與別具一格優勢。由此可見,國際技術擴散會對一國產品國際競爭力產生比較深遠的影響。
(一)技術擴散提升貿易產品競爭力
國際技術擴散是改進和更新原產品、設計和生產新產品,提升貿易產品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國際技術擴散可以使企業接觸先進的產品和最新的技術,從而帶動本企業的技術創新,使產品更有競爭力。通過國際技術擴散的途徑獲得技術進步建立產品差異型競爭優勢,使產品更具差異性。使企業向市場提供的產品或銷售產品過程中的條件與同行業的其他企業相比較,具有可以區別的特點。通過技術擴散獲得的先進技術特別是高新技術融入產品之中,不僅可以加大本企業產品與其他企業產品之間的差異性,使得產品擁有差異型競爭優。
(二)國際技術擴散可使貿易產品獲得低成本競爭優勢
當企業能以較低的成本競爭時,它比競爭者更能有效率地設計、生產和營銷產品,即若產品銷售價格相差不多時,成本越低也就表示利潤越高;而企業采取差異型競爭的目的則在于提供客戶獨特而優異的價值,經由產品的質量、專業功能或售后服務等方面表現出來。“低成本競爭優勢”主要依靠技術進步方式才能獲得。由于技術進步和創新是企業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營活動效率,實現規模生產,節約材料和能源,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數量和質量的根本途徑,所以,生產廠商在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利用國際技術擴散越多,所采用的技術越先進免費論文,其產品就越具有低成本競爭優勢。
(三)國際技術擴散可以使貿易產品獲得品牌競爭優勢
國際技術擴散可以使貿易產品獲得外貿競爭力的物質基礎——品牌競爭優勢。在利用國際技術擴散的過程中,可以接觸學習先進的品牌理念。作為產品注冊商標的品牌是一種產品的區分標志,可以將同類產品別開來,同時也是產品質量識別的重要媒介。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其產品的質就越值得消費者信賴。在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產品質量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消費者通過品牌了解和獲取產品質量的作用就更加明顯。品牌特別是著名品牌能夠滿足消費者的特殊偏好,也是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擁有品牌競爭優勢的產品,就能夠占有和保持更大的市場份額,并獲得強大貿易優勢。
(四)國際技術擴散可以提升企業對外貿易競爭優勢
在國際貿易競爭中,體現對外貿易競爭力的主體是是企業。一國對外貿易競爭力的強弱最終要由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的競爭力加以體現。企業競爭力的大小不僅在于能否有效利用己有的生產要素,更為重要的是能否通過技術進步和創新來提升生產要素的質量。
[摘要]本文從國際貿易術語著手,以商務實踐中的案例為切入點,對國際貿易中出現的貿易術語進行深入貼切的分析,闡明正確使用貿易術語對商務英語學習的重要意義。旨在使學生認識到準確術語的重要性,提高商務英語的運用能力。
[關鍵詞]術語商務英語準確重要性
一、引言
隨著我國加入WTO及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國際間交往日益頻繁,商務活動日新月異,商務英語專業人才成為人才市場眾多商家的搶手貨。商務英語成為商務活動中的日益重要的工具。商務英語教學的任務是不僅使學生了解一定的專業術語及國際慣例,更重要的是怎樣準確應用這些術語。因此,在商務英語教學中,培養學生準確應用英語進行交流,達到商務溝通的目的具有重要意義。僅僅掌握大量的專業詞匯是遠遠不夠的,專業術語往往是商務英語學習的障礙,但卻在商務交往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貿易術語
術語是應用語言的一個分支,它是某種學科的專門用語。貿易術語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是在長期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價格構成,明確雙方有關費用,風險、責任的劃分,并確定賣方交貨和買方接貨的權利和義務的專門術語。
說到貿易術語,不能不提到信用證。信用證(LetterofCredit)指由銀行(開證行)依據客戶(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前提下,憑規定的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或承兌和支款,或承兌和支付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作為一種支付方式,信用證之所以能夠被世界各國所接受成為國際最廣泛的支付工具,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銀行信用,不僅能使買方及時收到貨物也使賣方按時收回貨款。但要保證雙方都達到目的,必須正確理解信用證內容。否則會給雙方帶來嚴重的損失。小小一張信用證,專業術語占據大部分的篇幅。準確理解這些術語的具體含義,是旅行合同達到商務目的的關鍵。
三、正確使用貿易術語對商務英語學習的重要意義
在當今商務活動中,有關交易雙方責任權力義務的劃分是一個十分重要和敏感的問題。準確運用貿易術語對交易成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貿易術語有一個統一的解釋與規定,被世界各國所認可。對于交易雙方來說選擇適當的貿易術語能夠很好地履行合同,降低成本并有效解決爭端,由此,在商務英語學習中,準確理解和使用專業術語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提高信息清晰度減少含糊不清的信息;簡化內容的創建及本土化過程;增強語言產品質量;行業間的溝通更為簡練與準確;降低翻譯成本;良好的溝通可提高客戶滿意度及忠誠度。
四、案例分析
在商務英語學習過程中,專業術語成為學生學習的一大障礙,很多學生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并具備一定的商務英語詞匯,但論到專業術語卻是一知半解甚至一無所知。大多數學生僅僅能記住術語的名稱,對于術語含義卻是混淆不清。在使用中出現詞義混亂、自相矛盾、術語過度分散及術語的時效性不清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無疑增加了學生正確應用各種貿易術語的難度,影響商務溝通的效果。在國際商務中,必須正確理解貿易術語,否則勢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請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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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案例。
A廠于2000年年四月取得進口經營權,同年六月與印尼B商以CIF價簽定一筆出口空調合同,支付方式為即期L/C。簽約時B商提出CIF價為到貨合同就由買方在到貨后檢驗,在其認為合格后付款。聽了這番話后,A廠認為有道理,沒有提出異議。并且他們認為其產品質量一直比較穩定。所以雙方在合同上簽署了買方收貨并檢驗合格后付款的條款。A廠收到L/C后按時按質按量發運貨物并向中行交單議付,一周后不見開證行付款,開證行復電說:L/C規定由買方驗貨后付款,因買方未來檢驗,所以不能付款。
A廠立即與B商聯系,對方答復稱經權威機構檢驗發現部分貨物不合格要求退貨。雙方經多次洽商,又拖了一個多月,以A廠對所為不合格的部分商品做五折處理告終。A廠最終遭受了遲收貨款三個月利息及部分貨物打折的損失共記12萬美元。
綜觀該案可知損失完全由于A廠對于CIF術語性質沒有準確的理解所致。(CIF術語買賣雙方責任權利不再贅述)由于缺乏對專業術語的準確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案例不勝枚舉。在很多情況下,交易雙方都沒有違約,但對術語的理解有誤而造成嚴重后果。我們除了對因術語應用不當而遭受的損失表示惋惜外,對術語準確性在商務英語中的重要性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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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是商務英語專業的必修學科。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我國對外貿易愈發活躍,掌握國際貿易實務知識對于正確貫徹我國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和經營意圖至關重要。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進一步發展,外貿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對于商務英語專業學生來說學好(《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是當務之急。
自教育部提出鼓勵雙語教學的教育改革之后,各高校大力推廣雙語教學工作。雙語教學符合商務英語專業(《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講授要求,為培養復合型人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國際貿易實務))課程雙語教學目標
1.結合專業課程提高學生的英語應用能力。雙語教學要求在專業知識的講授上用英語進行教學,從而達到學生既學習專業知識又能加強英語技能的雙重目的。對于商務英語專業的學生來說,英語是基礎,外貿專業知識應在打好基本功之上進行學習。與其它專業學生相比,商務英語專業學生英語功底扎實,運用能力強,這為雙語教學的順利實施提供了保障。國際貿易實務是商務英語專業的必修課,課程所涵蓋的貿易規則的規定、貿易術語的運用、合約磋商以及合同條款的確立等專業知識對學生英語的要求都很高。通過雙語教學,學生能夠結合專業知識的學習進一步強化英語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WWw.lw881.com
2.確保專業知識的準確性。(國際貿易實務》課程具有較強的國際共通性,多數貿易規則、貿易術語都是直接從英文翻譯而來,外貿業務的各環節,如報盤、還盤等多用英文表述;確認書、合同、提單等文件也多以英文書寫,因此,開展雙語教學有利于增強教學內容的準確性。對專業知識的準確把握是學生以后順利進行實際工作必不可少的知識和技能準備。
二.雙語教學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中的實施
1.循序漸進進行雙語教學。商務英語專業的學生盡管英語功底扎實,但是,國際貿易中專業術語很多,有些專業術語表達的意思不同于普通英語單詞的解釋。比如“draft”,其基本意思為“草稿,草圖”,而在國際貿易中是“匯票”的意思。因此,在學生不知曉貿易術語解釋的情況下用大量英語直接進行傳授勢必影響課堂效果以及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筆者認為,在學習本課程初期,可適當減小英語運用力度,講課前可把學生不理解的術語、單詞和句子列舉出來,以便學生加深對術語的理解與記憶。有些教師建議學生在課下結合中文教材預習下節課要講內容,重點記憶英文專業術語,增加專業英語的詞匯量,上課時交替使用中英文,遇到重點難點用中文解釋。隨著對國際貿易的進一步接觸和貿易專業詞匯的積累,學生對英語教學的理解能力增強,此時,教師可以逐步加大使用英語的頻度,讓學生能夠用英文思考解決問題。循序漸進地進行雙語教學,能夠保證教學質量,實現教學目標。
2.雙語教學應強調師生互動。為了取得良好的雙語教學效果,教師與學生之間應注重溝通和交流。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注意所要傳授的內容及傳授方法;也應該注意學生的求知需求及學習方法,兼顧教與學兩方面,做好教學內容的組織以及教學過程的調控。師生互動的教學模式有以下幾種:
(1)教師充分備課、學生充分預習。雙語教學對教師的英語水平要求很高,教師應充分備課,保證用流暢、簡單易懂并且語速適中的英文進行知識的傳授。在專業知識方面,教師把課上要講的重點和學生不易理解的部分勾畫出來,上課時結合案例進行講解和分析,以便學生理解。
學生上課前做充分的準備,結合中文教材記憶下次上課將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和詞匯,把難點標記出來,等待老師講解。有些教師通過通訊方式與學生保持課下的聯系,確保學生在有疑問的情況下答疑解惑。
(2)利用多媒體教學。教師可以通過多媒體教學圖文并茂地講解專業知識,提高了學生學習積極性。譬如:筆者講到“價格談判”這一節時,先是在ppt上列舉出英文談判用語,如“whatabouttheprice?”,“whileweappreciateyourcooperation,weregrettosaythatwecan’treduceourpriceanyfurther.”接著,給學生放一段價格談判視頻,其中包含著所給例句,這樣,學生可以理解例句在情景中的使用,加深記憶,并在課下反復練習,提高口語能力。多媒體課件可復制,給學生提供了方便,利于課后的復習和練習。
(3)組織學生課上小組活動。在專業知識講解之后,教師可以有針對性地讓學生結合所講知識點進行案例分析,進行小組討論。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提高學生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教師也可以有選擇地在課上運用角色扮演法。譬如:在“信用證付款”這一章節,筆者先是讓學生預習信用證的當事人,運用圖解的方式講解信用證的收付程序。通過講解,學生對此程序有基本印象,但并不容易形成完整記憶。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讓小組各成員扮演信用證當事人進行整個程序的演練,使學生注意到每個細節,使繁瑣的過程簡單化。
利用模擬操作系統。國際貿易實務))是需要理論聯系實踐的學科,在學生完成專業理論學習之后,教師應為學生提供一個知識的運用平臺。目前,越來越多的高校利用外貿模擬操作系統進行實訓教學,訓練學生填制進出口貿易要求的各種單據、表格;訓練學生看懂各種英文條款;組織學生模擬談判和簽約。通過模擬操作,學生能夠鞏固所學知識,更好地熟悉進出口業務流程。
雙語教學中的問題與對策
1.教學材料不充分。為了使雙語教學充分發揮作用,教師在教材的選擇上都很慎重。全英文原版教材具有語言純正、邏輯性強、內容比較先進并且具有時代氣息的特點,但不易被剛剛接觸外貿專業知識的學生接受。翻譯教材是指把母語教材原原本本翻譯成外語的教材,或把外語教材翻譯成母語的教材。這類教材能夠滿足教學、升學要求,但翻譯的質量是關鍵,不符合原文的翻譯教材勢必影響教學效果。教學材料不充分直接關系到雙語教學目標的實現,因此,為了雙語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高校教師自編教材的任務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