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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管理層保持謹慎的執業態度,是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的根本出發點。首先,管理層應形成統一的思想認識,制定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用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文化氛圍來約束和激勵事務所員工,把事務所定位為具有良好信譽的專業機構。事務所管理層對審計風險的認識直接關系到事務所承接客戶的風險水平、出具報告的風險控制程度。如有的事務所認為誠實正直的客戶其風險水平相對較低,而有的事務所認為所有的審計業務都有較高的風險,關鍵在于事務所如何控制風險。可見,不同的執業態度將產生不同的審計風險。其次,事務所應制定統一的執業質量控制措施,從承接業務、風險評估、制定計劃、督導審計外勤工作、復核工作底稿、出具報告等方面都要有嚴格的控制程序和措施。政策的制定和有效執行是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的制度保障。在政策制定中,應盡量考慮到制度的可行性和針對性,如業務承接過程中如何篩選客戶,可以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考慮,從客戶管理當局的經營管理理念、資產負債率、持續經營等方面要有統一的確認標準,否則難以控制審計風險。
二、確定適當的重要性水平
確定適當的審計重要性水平是控制審計風險的重要措施。但是如何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如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各行業的平均利潤率等,因此,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客戶制定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對客戶的審計風險從會計報表層次、賬戶層次和會計分錄層次進行全面控制。審計重要性水平應隨經濟形勢、客戶的發展趨勢而不斷加以調整。
不同層次的審計重要性水平一般可以客戶的資產總額、利潤總額或凈利潤等數額為依據來確定。由于利潤指標是對企業經營成果的全面衡量,因此,事務所經常以利潤總額為依據來確定重要性水平。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PM)一般為企業利潤總額的3%-5%,賬戶層次即可容忍差錯(TE)一般為PM的50%,分錄層次即未調整差異(SAD)一般為TE的10%。通過對分錄、賬戶和報表三個層次的控制,可對報表整體的審計風險有了詳細的測試和評估標準,從而為履行審計程序和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準確的依據。
三、履行嚴格的審計程序
履行嚴格的審計程序是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的關鍵。目前,有的事務所沿用傳統的審計理念和方法,對客戶的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進行詳細審計,以控制審計風險,但相應增加了很多工作量;有的事務所采取風險審計的理念和方法,對可能引起風險的項目加大審計力度和增加審計程序,同時將客戶的財務會計風險同客戶的業務流程和經營風險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實施詳細的控制測試,對客戶業務流程和財務控制的薄弱環節予以分析,并增加審計程序。這兩種審計方法都對風險進行了有效控制,但從長遠發展的趨勢來看,單從財務風險的防范已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瞬息變化的要求,只有將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緊密結合加以防范和控制,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序中,要嚴格按照制定的審計程序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在進行控制穿行測試時,應對客戶的業務流程如銷售與收款、采購與付款、投資與融資、固定資產與在建工程等流程要進行詳細測試,并用圖表或語言進行描述,同時對客戶每個流程的控制措施和薄弱環節進行分析評價,作為客戶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可以信賴的依據和實質性測試過程中樣本采集量大小的標準。
在實質性測試中,應通過對控制測試的評價,調整具體項目的重要性水平,增加對控制薄弱環節的審計程序,如增加抽取的樣本量、擴大函證的范圍、實施相應的替代審計程序等。通過對客戶的會計資料進行大量的核對、分析、抽查憑證,同時對銀行存款、應收應付賬款實施函證程序,通過回函情況確定是否要實施替代審計程序,分析企業壞賬準備是否足額提取;對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項目要實施監盤程序,確定其是否存在、狀態如何,是否提取相應減值準備、折舊是否足額提取等。通過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可以從總體上把握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風險。
四、強化審計過程的督導
事務所在承接業務并實施審計程序過程中,必須由管理層對項目組進行統一的質量控制、業務督導和信息溝通。事務所可以通過網絡技術、內部組織架構、經費預算等形式對審計項目實施有效督導。如有的事務所通過確定審計項目編碼方法,對審計過程進行實時控制。審計項目編碼內容包括客戶類別、審計年度、審計內容、承接業務部門等,通過項目編碼控制每個項目組的工作時間、核算審計費用、復核工作底稿、審計實時狀態等。
獨立審計是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產物,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提出意見,做出結論,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無時無刻都處在潛在的職業風險之中,尤其是在這個“訴訟爆炸”的時代,頻頻發生的審計訴訟,使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必須承擔“深口袋”和“風險社會化”的責任。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
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表述一般認為:審計風險是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共同作用的結果。固有風險是在假定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內部控制時錯報、漏報財務信息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內部控制未能防止、糾正錯報、漏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進行實質性測試未能發現錯報、漏報的可能性。一般的審計模型將四者的關系表述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其中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是由被審計單位造成的,審計人員只能評估它們的水平,并不能消除這類風險。審計人員要想控制審計總風險水平,只能通過控制檢查風險的水平來進行。
二、審計風險的成因
獨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2.1審計方法固有的局限性和審計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審計抽樣的確存在抽樣誤差,不論抽樣的規模有多大,只要不是全面審查,這種誤差就不會消失,同時根據部分樣本的特征來推斷總體的特征時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可靠。同時由于審計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更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濟事項及財務收支都進行查實、核對,因此注冊會計師不能保證審計結果絕對真實、可靠。
2.2審計人員的經驗不足,不履行職業道德。
審計人員面對迅速變化的客觀環境和復雜的審計業務,再加上自身審計技術水平不高,經驗有限,造成對審計業務不能全面把握而產生審計風險。當然有些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講人情、收受好處、不履行審計職業道德,遺漏重要的審計程序,提供虛假報審計告等同樣也會形成的審計風險。
2.3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薄弱。
有時經理層為了粉飾財務報表,達到上市、借款等目的,借助于高科技虛增收入,減少費用,弄虛作假。同時,公司的管理者們為了不讓審計人員查出自己的問題,通常也不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他們要么不提供注冊會計師審計所需要的資料,要么不提供必要的條件,這些無疑都會給審計工作帶來風險。
2.4審計機構內部管理欠完善。
目前我國相當多的事務所沒有建立或健全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導致發生錯弊和過失,知法犯法。也有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質量控制不力,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底稿的三級復核控制制度形同虛設。
2.5相關法律的缺失,懲罰機制不夠嚴厲。
由于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時間較短,許多法律、法規都不是很健全,它們對注冊會計師的約束能力都較小。許多法律規范只是吊銷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責任以及當該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時產生的刑事責任,這些法律法規中大量存在原則性、抽象性條款,卻忽視受害人的補償方式是欠妥的。從總體來看,我國的法律法規尚不配套,條文規定不很明確,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
三、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3.1審計方法的選取。現代審計方法與審計風險有十分密切的關系,審計人員要運用現代科學的方法和技術,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審計方法,同時還應該逐步提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水平,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的風險。
3.2慎重選擇被審計單位。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客戶的經營成果和經營行為,因此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了解客戶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是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另外,對于風險過大的業務不予承接。客戶甄選并非只是針對新客戶進行的,當現有的客戶出現更換管理層,陷入財務困境等影響審計風險的事項時,需要重新評估其風險,考慮是否繼續接受委托。
3.3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審計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注重實踐經驗的積累,努力提高執業人員的執業水平,同時在執業過程中始終保持負責的態度,謹慎做出職業判斷。更重要的是不斷強化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制定職業道德的裁決指南,成立相應的執行機構,在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現象時,既要有裁決的執行部門,又要有相應的執行依據,使職業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3.4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為了防止審計風險化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或投保責任保險是非常有效的措施。在西方國家投保充分的責任保險是會計師事務所一項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盡管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訴訟,但能防止和減少訴訟失敗是會計師事務所發生的財務損失。我國也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按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3.5加強審計機構內部管理。要保證審計質量,除了審計人員應嚴格執行審計準則和執業道德外,審計機構還應建立、健全審計內部控制機構,保證每位審計人員都始終按照專業標準的要求執業,保證審計的質量。
3.6加強法制建設,加大懲處力度。首先修改和完善現有法律,將違法違紀行為與相應的責任進一步細化,進一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同時,完善審計訴訟制度,制定統一的、可操作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法律責任的認定程序,使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民事賠償責任得到落實,提高法律責任對注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約束剛性。
3.7加強外部監管,提高社會的關注度。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相關法規和準則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監督注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能力。同時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將注冊會計師的弄虛作假行為曝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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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基礎審計作為現代審計方法,在發達國家的審計實踐中得到日益普遍的應用,方法本身也隨之不斷地完善。在我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也提出了運用風險基礎審計方法的要求。風險基礎審計是指審計人員以風險的分析、評價和控制為基礎,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技術、收集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的一種審計方法。風險基礎審計的基本模型為: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內控風險X檢查風險
企業并購審計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審計領域,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都在認真思索的問題,充分重視并積極介入并購企業的并購過程,則是減少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中之一。
二、企業并購過程中的審計風險分析
審計人員的職責是協助企業管理人員認識和評估并購風險,并且運用會計、審計、稅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來判斷并購過程為審計人員帶來哪些審計風險,以努力消除和化解這些風險,努力將并購的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并購過程中的審計風險領域包括以下方面:
1、并購環境引發的審計風險。
企業并購行為與國際、國內的經濟宏觀運行狀態密切相關,同時敢與經濟發展周期、行業和產品的生命周期密不可分;從微觀上去考察,企業的經驗是否豐富、組織文化是否成熟、資本結構是否合理也對企業并購戰略的確定產生重大影響。一般而言,在經濟處于上升期開展并購活動,并選擇那些與本企業產品關聯度高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可以減少并購風險。
2、并購雙方的優劣分析。
要確定合理的并購策略,主并購企業必須首先正確衡量自身的優勢和劣勢,然后全面分析目標企業的優勢和不足,認真評價并購雙方經濟資源的互補性、關聯性以及互補、關聯的程度,并要研究主并購企業的優勢資源能否將目標企業具有盈利潛力的資源利用潛能充分發掘出來等。無論主并購企業擁有多少優勢資源,也無論目標企業具有多大的盈利潛力,如果并購雙方的資源缺乏互補性、關聯性,就不可能通過并購產生協同效應。
一是對主并方的分析。分析內容與相應審計風險包括:①經濟實力。審查的主要內容有獎金實力、業務水平、市場上本企業主導產品占有率、盈利能力、公眾形象和信用級別、市盈率等。②發展戰略。主并方未來發展戰略是確定并購對象、選擇并購類型基礎,若目標企業與主并企業的戰略方向吻合程度不高,甚至相反,則并購風險加大,相應的審計風險加大。
二是對目標企業的分析。分析內容與相應審計風險包括:①目標企業面臨的行業環境、國內競爭狀況;②目標企業的市場份額與實力強弱;③目標企業的利潤水平與發展前景;④目標企業的所有制性質、隸屬關系,以及政府對該企業或該企業所處的行業現狀與所處行業與發展前景的態度;⑤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⑥目標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以及管理人員整體素質水平;⑦目標企業產品市場狀況。
三是企業并購的聯合風險。①資源互補性。資源互補程度越強,雙方并購后的效益增長就越明顯,在流動資金、固定資產、利潤分配各方面都能夠取長補短。資源互補性差的企業進行并購有較高的審計風險。②產品關聯性。產品關聯度高的企業,經營上的緊密程度強,能夠很快實現一體化。產品關聯度低,則并購容易失敗。③股權結構。股權結構決定了公司的控制權分配,直接影響到分司的高層對并購的態度和采取的措施。④員工狀況。員工的素質、結構直接影響并購后的成本與效益。⑤無形資產狀況。無形資產的遞延效應能夠覆蓋并購后的新企業。⑥未決訴訟。未決訴訟對并購是很大的威脅。⑦抵押擔保。抵押擔保常常形成潛在或有負債或未決訴訟。
三、企業并購中的審計風險的防范
1、恰當的確定并購的換股比例。
為了節省現金,很多企業采用換股方式進行合并。在企業采用換股合并的情況下,正確確定換股比例是決定企業合并能否成功的關鍵一環。確定換股比例有多種方法:每股市場之比、每股收益之比、每股凈資產之比等。這些方法各有優劣,適用范圍也各不相同。正確確定換股比例應合理選擇目標企業,綜合考慮合并雙方的賬面價值、市場價值、發展機會、未來成長性、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合并雙方的互補性、協同性等因素,全面評估雙方企業的實際價值。
2、恰當的選擇并購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方法。
價值評估方法包括:收益現值法、市盈率法、清算價格法、重置成本法。由于企業并購的并不是目標企業的現有資產價值,而是目標企業資產的使用價值以及所能帶來的收益能力,也就是目標企業的未來價值。因此,并購方實際上是在選擇與并購目標和動機相應的估價方法。當企業并購的目的是利用目標企業的資源進行長期經營,則適合使用收益現值法;當證券市場功能健全、上市公司的市價比較公允時,可以采用市盈率法;當企業并購的動機是為了將目標企業分拆出售,則適應使用清算價格法;如果企業作為單一資產的獨立組合,則可以使用重置成本法。
審計人員在選擇評估方法時期,要注意區分不同的方法的特征與適用性。一般而言,貼現價格法把企業未來收益或現金流量反映到當前的決策時點,能夠反映目標企業現有的資源的未來盈利潛力,理論上的合理性易于為并購雙方所接受,但是預測未來收益的主觀性太強,有時難以保證公平。貼現價格法需要估計由并購引起的期望的增量現金流量和貼現率(或獎金成本),即企業進行新投資,市場所要求的最低的可接受的報酬率,程序包括預測自由現金流量、估計貼現率或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以及計算現金流量現值、估計購買價格,主觀判斷的因素很強。市盈率法操作簡便,但需要以發達、成熟和有效的證券市場為前提,而且涉及大量的職業判斷和會計選擇,比如應用市盈率法對目標企業估值時,需要選擇、計算目標企業估價收益指標,重置成本沒有對企業進行全盤統一考慮,不適用于企業無形資產規模較大或品牌資源豐富的情況。
3、適當選擇并購會計處理方法。
吸收合并的會計處理有兩種方法:購買合并通常用購買法,換股合并通常采用權益聯營法。采用權益聯營法編制的合并會計報表,被并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均按原賬面價值人賬,股東權益總額不變,被并公司本年度實現的利潤全部并入主并公司當年的合并利潤表,而不論換股合并在年初還是年末完成。與購買法相比,權益聯營法容易導致較高的凈資產收益率,進而有可能對公司的配股申請產生有利影響。另外,主并公司還可以將被并公司再度出售,只要售價高于賬面價值,就可獲得一筆可觀的投資收益或營業外收益。而購買法由于主并公司要按照評估后的公允價值而非賬面價值紀錄被并公司的資產與負債,評估價值又通常因通貨膨脹等周素而高于賬面價值,因此,購買法將產生較低的凈資產收益率很難獲得再出售收益因此,審計人員必須留心并購公司是否利用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利潤操縱。
4、對企業并購過程進行監控,全面降低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表現形式與動因
廣義的內部審計風險包括審計職業風險和審計工作風險。后者是內部審計主體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審計時,由于不確定因素影響或者由于審計人員能力所限,作出不恰當的審計判斷或是對存在的錯弊未予揭示,從而造成企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這部分風險是不可控的。而前者是指對內部審計職業界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與環境總和。影響內部審計風險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國家審計有《審計法》,社會審計有《注冊會計師法》,而內部審計僅有審計署出臺的內部審計規定,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層次明顯偏低,權威性不足,從根本上導致了內部審計從業風險。組織對內部審計不夠重視。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不盡合理,部分單位將內部審計設在財務部門或將其與經委、監察合并,沒有把它有機地融入到企業的管理體系中,加大了內部審計風險。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我國內部審計是在政府的推動下發展起來的,其行政性太強,審計人員與被審單位的各種利益密切相關,使得內審機構及其人員獨立性不強。內部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增加了審計職業風險。內審人員總體素質不高,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相適應,直接影響到內審工作開展的深度和廣度。內部審計對象的復雜化和業務范圍的擴展增加了審計職業風險。現代企業由于經營規模的擴大,經營業務的日趨復雜,使得內審對象逐步擴展,為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風險。企業經營風險導致的審計職業風險。企業改制,外資引入,收購、重組、租賃、關聯交易等新問題不斷涌現,經營風險加大必然導致內部審計職業風險的增加。
2.對風險的揭示更精確外部監管一般是針對銀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開展檢查,較少能夠深入涉及銀行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這與其對銀行的管理環境及管理方式不了解有較大關系,而內部審計生在銀行長在銀行,對銀行的管理方式和運作流程了如指掌,有非常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快速捕捉到風險所在,促進銀行對風險的防范和把控。通過以上作用,內部審計最終起到增加銀行價值的作用,增加價值會體現在顯性增值和隱性增值兩大方面:顯性增值主要表現為內部審計直接挽回的損失;隱性增值是審計增加價值的主要形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為管理層提供管理建議,助其把握發展方向,二是通過優化制度和流程,使內控制度更加完善,執行力更高,監督力度更強,三是通過審計報告提出審計發現問題和管理建議,預防和減少損失。
二、內部審計如何控制操作風險
1.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2014年修訂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已經明確,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參與的,通過完善制度、流程和方法并確保執行,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目標是保證國家有關法律及規章貫徹執行,保證商業銀行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保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保證商業銀行所有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內控體系,明確內控職責,完善內控措施,強化內控保障,持續開展內控評價和監督。管理層要認識到經營發展與內控管理是一對相輔相成的共同體,內控管理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越發展越需要內控管理,同時工作中要勤勉盡責,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將合規發展貫穿到聯社各項業務發展的每個環節。增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基本保證,所謂獨立性即內審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能夠不受非職業因素影響和干擾,誠信行事,客觀公正地下達審計結論。這就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必須獨立設置,同時由其向高級管理層直接負責。
2.提高內審人員素質雖然國際內部審計資格考試已實施了多年,但該考試并未成為審計人員的必備資格考試。銀行管理層應該意識到內部審計對企業增加價值的作用,選配有資質能勝任審計工作的人員充實到審計崗位上來,要完善內審人員的結構,要引進熟知財務會計、信貸、計算機、電子銀行、資金營運、外匯等全能型人才,滿員內部審計工作的需求。在人員的培養上,應大力關注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促使其知識結構的更新和能力水平與時俱進。事實上,審計人員能夠參與專業培訓的機會少之又少,各業務職能部門在做培訓計劃時常常忽略了對審計人員培訓,但在管理監督上又指望審計替代自律監管,這往往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合理界定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對于強化會計核算,防范審計職業風險,促進市場經濟發展,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責任,它們是通過受托經濟責任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會計責任是指企業對其應編制的會計報表負責,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其中包括選擇和運用適當的會計處理方法,建立健全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及資產的安全性。審計責任是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及出具審計報告等應負的責任。它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應履行的審計職責;二是因未履行審計職責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其目的是評價企業所作出的選擇是否恰當,從而評價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
在實施審計中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非常重要。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法等有關法規,在審計報告中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或對報告反映內容進行限制,以避免被轉嫁的審計風險。可以說會計責任的適當履行在某種程度上對審計責任的有效履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會計責任。只有責任分清,才能避免審計中帶來不必要的風險。目前在審計實務中,界定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比較可行的方法有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和實行會計資料承諾制,還可以通過強化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和加強社會監督力量及注冊會計師行業自律,盡可能地明確各自責任,避免對注冊會計師的訴訟。只有責任分清,才能避免審計中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二、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規避和降低審計風險。
重要性在會計和審計中的運用十分廣泛,對于簡化核算工作、提高會計工作效率,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審計意見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第八條指出:“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的反向關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也就是說,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是反向關系,即審計風險越高,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反之,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把握這種反向關系可使審計人員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在接受審計任務時,一方面要考慮審計工作量及成本的大小,另一方面考慮審計風險及影響的高低,合理的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以期達到規避和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呼喚著人的法律意識的迅速提高,注冊會計師受到的懲罰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公眾的注意力越來越多的注意到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越來越多的注冊會計師深刻體會到審計風險壓力。注冊會計師執業本身具有的特點和面臨的審計風險,決定了我們需要對這一風險進行研究,仔細分析其原因,然后探討一些風險防范措施和辦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問題的存在,影響會計師審計的聲譽,阻礙了國家發展和審計行業的崛起。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職業道德風險
在注冊會計師的執業過程中,不僅要履行經濟監督職責,也要服務被審計單位,以獲得經濟報酬。追求利益和職責履行本身就是矛盾,必然會導致一些欺詐行為,也是一些造假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注冊會計師由于利益的驅使而失去了獨立。企業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屬性,追求經濟利益是它必然的要求。由此說來,在生存和追求利益的雙重壓力下,很可能會讓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失去獨立,為了吸引客戶,取得不當利益,和被審計單位合伙弄虛作假。
(二)被審計單位本身存在風險
首先,現代企業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不斷增加,而風險高的企業審計的審計風險必然增加。雖然經營失敗不等于審計失敗,但往往難以逃脫對注冊會計師的訴訟。其次,信息系統和網絡技術的發展,使得企業內部控制的重點從財務領域朝電子數據處理部門發展,交易時會計直接監督減少,未授權的訪問、存取、修改數據可能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減少手工勞動的工作會導致發現錯誤和舞弊低,但可以修改應用程序或系統軟件可能使已發生的錯誤和舞弊不被發現而長期存在。再次,財務舞弊是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已成為風險的首要原因。
(三)注冊會計師缺乏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水平
技術性很強的審計活動,要求參與人員有較深厚的會計、審計、稅務和法律知識基礎和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強有力的分析和判斷能力。否則,就很難對會計信息反映的經濟活動進行準確的判斷,風險將不可避免。我國的審計事業從建立到現在不過一、二十年時間,取得資格考試門檻不高,許多審計人員缺乏經濟理論、基礎設施項目、現代信息技術的專業知識,這些和對審計人員的要求高不相適應,從而產生風險。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和質量控制體系
首先,加強審計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從思想上認識到審計風險可能產生的危害;其次對審計風險進行預測,注重審計風險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制定有效的方案,以控制風險。進行審計風險評估,并采取適當和有效的控制手段。最后,審計對象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審計條件不具備,可以拒絕接受委托,讓它完成完整建賬以后,開展審計工作。
(二) 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
行業協會應定期開展法制教育和法律講座,讓審計人員明白和遵守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內使用法律,排除審計工作面臨的所有主、客觀因素,使審計活動符合法定程序,審計評價合乎依據和規章,審計得出客觀、公正的結論。會計師事務所也應常常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制度規范,從行為上約束審計人員,以有效防止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
(三)謹慎選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
承接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只是一味接單。我們必須了解客戶,對他們進行綜合行業分析,對他們的經營特色,管理人員過去的信用記錄等因素都要進行綜合分析后才能來決定是否承接審計邀約。優質的客戶舞弊的可能性不太大,造成了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相應的低,反之亦然。
良好的溝通是對已經接受邀約的客戶一個重要方法,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各種形式的咨詢服務,幫助他們及時的消化和解決財務和經營風險,既解決了客戶的實際困難,也在事實上控制了審計的風險。
(四)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
用風險評估來選擇客戶,更好地降低審計風險的第一道關卡。簽署約定的質量可以決定是否審核到會計差錯和更正假賬,簽署風險直接對注冊會計師執業整體風險有影響。簽訂之前,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被審計單位進行一些了解,進行風險評估,選擇客戶慎之又慎;并通過風險評估經驗的積累,完善風險評估體系,逐步完善合同簽訂、簽訂規范風險評估的行為,以確保簽約風險制度上最小化。
通過注冊會計師對重要項目的標準化的專業判斷,以盡量減少由于個人喜好所產生的風險。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為不同情況下選擇標準的專業判斷做出具體的規定,以便使單位內專業判斷的趨同,形成自己的執業風格,減少由于個人喜好產生的審計風險。
嚴格推行復核的三級制的實施,加強執業質量控制(針對現行的三級審查形式和一些專業判斷屈從于其他現象的壓力,有必要重申嚴格執行三級復核制度)。消除人為因素對審計結果干擾,并確保三級復核實現目標。
審計風險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還是一個實踐問題。因此,審計風險控制措施既包括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也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在許多情況下,審計風險因素的評估,審計證據和收集主要依靠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收集審計證據的方法的數量,具有很強的主觀性。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審計風險研究,分析審計風險模型,對審計工作的指導意義指導極大。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3月22日
黨的十以來,深化改革的步伐已邁入到社會各領域的各個層面。高校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適應新形勢應作出及時調整和改進,其工作已進入攻堅階段,要用現念來解決它。
一、審計模式演化歷程
(一)賬項導向審計模式。賬項導向審計模式是審計發展最初期的一種傳統模式,業內人士稱之為“賬項基礎審計”,它是將審計業務建立在對被審計對象的具體賬目上并進行細致檢查之后才完成的。它的功能和最終目的在于對被審計單位的賬目查找錯誤以防止舞弊,其后給出是否發表舞弊意見的報告。因此,在這種模式下,審計工作不會考慮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直接對其賬戶余額進行詳細、全面的審查。伴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逐漸擴大,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分工管理制度的科學化、新型化,賬項導向審計已無法滿足審計的需要,審計工作者為了適應審計市場領域的需要,將審計的重點也轉向了以內部控制制度為中心的制度導向模式。
(二)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制度導向審計首先從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入手進行研究,并以此為基礎尋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之后有針對性地對發現的薄弱環節進行深入檢查,也就是說制度導向審計模式摒棄傳統賬項導向審計模式的漫無目的的全面審查,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查方面,由此為基礎實施抽樣側重審查。但是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在減輕工作量、提高效率的同時也存在著弊端,顯而易見,這種模式的實施是需要前提條件的,那就是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必須是真實的、有效的,只有這樣才能將抽樣審查的結果作為樣本總體的代表。倘若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者形同虛設,在執行過程中沒有得到充分的落實,則會導致這種審計模式無法達到預期的理想效果,甚至是相反的審計結論,這會給審計帶來巨大的風險,不利于審計的實施、防范和控制。
(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最初階段是傳統型的,它是伴隨著企業風險管理思想的萌芽而在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掀起的一種將審計風險模型納入準則體系的模式,但后期隨著審計環境的轉變和技術的革新,它的弊端和不足逐漸顯露,業內人士對其M行了重新改良和修訂,最終形成了一種以戰略觀和系統觀為理論支撐、以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基礎同時兼顧企業經營風險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內涵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啟蒙。現代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力的不斷下降、經營業務出現滑坡等一系列問題導致經營者的利益嚴重受損;與此同時,在政府監管、投資人、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各方壓力下,企業的經營管理層很可能會產生想要粉飾財務報告的動機,至此,要求審計人員發揮職業判斷素養,找尋產生舞弊根源的各種可能性,從被審單位的全局和整體出發,并對被審單位所處行業的環境、經營環節分析等入手,通過綜合評價經營風險以確定實質性審計的范圍、時間和程序,將財務報告的錯報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風險模式。審計風險的種類或要素及其關系是審計風險模式研究的內容,因此要研究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勢必要從其審計風險模型的研究入手。新修訂審計準則最大的亮點就在于提出了以一種全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為核心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該模型的出現對審計人員在實操中提出了相當高、相當嚴格的要求。“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而其又包括財務報表整體和認定兩個方面的風險,前者與會計報表項目沒有直接關系,是指與企業所處宏觀環境有關的戰略風險和經營風險;后者恰恰與會計報表項目有關,如各種業務交易、賬戶類別及余額、信息披露。“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經過一定的審計程序后仍未能發現有重大錯報的財務報告而造成的風險。在這個模型中,如果將“審計風險”固定不變,那么“檢查風險”則與“重大錯報風險”成反比關系,“重大錯報風險”由被審計單位決定,審計人員只能對其水平進行評估,通過評估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然后著手下一步的審計程序。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特點。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無論在審計理念、程序還是方法上,都要優于其他審計模式。其特點表現在:審計重心向前移動,從以審計測試為中心轉移到以風險評估為中心;充分運用多種取證方法,將管理方法運用到分析性程序之中;針對不同審計對象,采用個性化審計測試程序;強調“從上往下”與“從下往上”相結合。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高校內部審計風險防范
(一)深化高校內審人員業務能力和道德水平建設。在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今天,高校內審隊伍的綜合素質有待提升,無論是從業務水平、政策水平還是理論水平都要適應新形勢下的需求,始終樹立“從工作中摸索學習的方向,在學習中融入工作的需要”的理念,讓高校內審人員的正能量始終發揮作用。
(二)實行高校內部審計公開制度,營造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內部審計公開制度”作為校務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推行勢在必行。該制度向全校公開審計紀律、審計計劃、審計程序、審計結果、審計處理決定和反饋意見等內容,目的是增強內部審計工作的透明度,擴大內部審計的威懾力。其中,“審計紀律公開”是把雙刃劍,既要把應遵守的紀律向被審計部門交代清楚,同時也要接受被審計部門的監督;“審計計劃公開”不僅是將此次審計的計劃提前讓被審計部門知曉,也是將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家審計機關交辦或者委托的事項進行落實;“審計程序公開”要求內審部門有義務告知被審部門,要求對方在充分了解程序的基礎上積極配合開展工作,如提前將所需的材料等準備好,這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體現;“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公開”一方面是接受公眾的監督,讓公眾有知情權,另一方面也是起到威懾的作用;“反饋意見公開”主要是針對被審計部門而言的,按照審計的結果和處理決定由被審計部門進行整改,這個環節可以反映出被審計部門的態度和決心。
(三)建立和完善審計質量量化考評體系。不言而喻,審計質量的高低可以直接反映出內審部門的工作業績。它如同人的生命線,反映出不同時期的晴雨表。如果能對內審質量做出科學的、客觀的、及時的評價,對其做出全面量化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各類評優相結合,則會給內審人員帶來巨大的驅動力,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從而讓內審工作朝著良性方向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張新華.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問題研究[J].中國內部審計,2015.9.
隨著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及企業國際化水平的提高,對企業內部審計的重視程度也日益提高。由于企業面臨的社會環境以及內部人員具有復雜性和不確定性,這就增加了審計的難度和風險,如何保證企業審計工作的質量,防范審計風險也成為企業當前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
1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企業內部審計風險主要來源于主觀和客觀因素。
客觀方面因素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薄弱帶來的風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經營狀況是否穩定是實施審計監督工作的基礎,如果沒有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或者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力,都會直接導致控制風險難度加大。再者,企業經營方式越復雜,內部管理層次越復雜,意味著對其審計的難度也越大,審計工作面臨失誤與差錯的概率也會相應增大.其審計風險也會越來越大。
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夠。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單位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如社會審計,在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制約。內審人員面臨的是與單位領導層之間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以及與各科室、部門之間的同事關系,所涉及的人不是領導就是同事,非直接有關也是間接相關,審計過程及結論必然涉及到具體的個人利益,因而審計過程難免受到各類人員千擾。
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和不斷變化的法律環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法律體系是保障審計人員合法權益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法律保障,然而由于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使得審計工作處在不斷變化的法律環境之下,我國法律法規制定的時滯性使得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缺乏相應法律法規的保護,法律法規的不合理性和缺乏操作性也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難度,相應地增加了審計風險。
企業審計業務復雜化和審計范圍不斷擴大。企業在迅速擴張的同時,被審計的經營業務也變得日趨復雜,為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一個企業已經不再是單一經營,可能涉及到多個行業,其經營業務也千差萬別,再加上企業所使用的金融衍生工具越來越多,這就容易導致企業的會計信息系統比原來更加復雜,使得會計記錄中出現錯記、漏記的可能性隨之加大,為企業的審計工作帶來了困難。同時企業的審計范圍也再不多的擴大,不僅包括對財務上的審計也包括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評價等工作,審計人員通過對財務上的檢查發表正確全面的審計意見難度比較大,因此,增加了審計風險的產生。
主觀方面因素
內審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是決定審計風險大小的主要因素。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從事審計需要的政策法規水平、專業知識、經驗、技能、審計職業道德和工作責任。審計經驗是審計人員應有的一種重要技能,審計經驗需要實踐的積累。我國的內部審計人員中不少人僅熟悉財務會計業務,一些審計人員不了解本單位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審計經驗有限。另外,內部審計人員工作責任和職業道德也是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由于我國內審準則工作規范和職業道德標準方面還有一些空白.許多內審機構和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規范的約束和指導。總之,目前我國內審人員總體素質偏低,直接影響到內審工作開展的深度和廣度。面對當今內審對象的復雜和內容的拓展,內審人員勢單力簿.這將直接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內部審計的局限性與審計手段的缺陷帶來的風險。一是在我國企業經營管理中,內部審計人員既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主體,又是實施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客體,一方面要維護國家利益。另一方面要按照經營者的意志來維護企業利益,當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有的審計人員往往選擇后者,這自然違反了審計原則,增大了審計風險。二是審計技術從過去人工審查發展到現在的電子計算機輔助審計,大大提高了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但是審計技術和審計手段仍然存在不足和缺陷,從目前企業內部審計應技術效果來看,并沒有達到審計最佳效果,因此,審計局限性與手段滯后必然導致審計風險的發生。
輕視審計帶來的風險。審計工作的發展是一個不斷探索的過程。近年來,由于企業轉型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了公司治理結構,內部審計越來越得到重視。但在實際工作中,不少管理者對審計的作用仍然缺乏必要的認識,只把審計當作是一種核實財務數據的程序,未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有的甚至對此加以回避,致使審計在管理上缺乏相應的地位,很大程度降低了審計的地位和作用,不僅不能與審汁的“獨立性、權威性”相匹配,而且容易使審計工作流于形式。
2企業內部審計風險防范對策
綜合考慮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主觀及客觀因素,為了將企業審計風險有效降低,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防范。
2.1保證審計機構的獨立性
獨立性可以使內部審計人員提出公正的和不偏不倚的專業判斷,這對審計工作的恰當開展是必不可少的。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內涵應主要表現為形式上的獨立和實質上的獨立兩方面。形式上的獨立要求內部審計在企業內具有較高的組織地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應能夠獲得企業領導的支持,股份公司是我國重要的企業組織形式,按股份公司設置的特點,應賦予內部審計“董事會之下,所有部門之上”的地位。實質上的獨立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精神上必須保持必要的獨立,應以公正的態度,避免利益沖突.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時,保持誠實的信念,遵守職業道德準則.在整個審計過程中不做出重大的妥協。
2.2加強法制建設
這是治理和防范審計風險發生的重要措施。審計法律是執行審計工作行為的準繩,在審計法律的制定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審計法律的科學性、可操作性,特別是利益相關者對審計結果的影響。另外,在會計法律法規的制定方面,也要不斷予以規范,特別是在會計法律中確認會計信息的主要責任者,應考慮重點集中在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利益獲得者身上,從根源上防止有關人員通過虛假會計信息謀取利益,減少審計工作中違法亂紀行為的數量,降低審計風險。此外,在制定違反審計會計法律法規的法律責任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是充分發揮審計會計法律法規作用的關鍵。審計法制的健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范審計人員的行為,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
2.3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提高自身素質
隨著人們對審計期望值的越來越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和風險也越來越大,如何采取有效的審計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審計成本的同時,高質量地完成審計任務,并有效地避免審計風險及其損失成為當前審計工作較難開展的一個突出問題。由于公司的審計人員數量不多且層次不高,再加上在企業養成了一種墨守成規的工作態度,造成了審計工作質量的低下,加大了審計風險。因此,審計人員要從思想上、觀念上深入理解審計風險,并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尋求積極有效的方法控制風險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應遵循的行為規范,包括在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方面應達到的職業標準。首先應當樹立和強化風險意識,保持較高的職業道德水準。其次,要形成嚴謹踏實的工作作風,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項審計業務,嚴格依照獨立審計準則進行審計,以確保業務質量其三,要主動學習和掌握與審計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分析、判斷、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審計人員一定要理解和掌握這些標準,并在執業時嚴格遵守,這樣才有可能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減少審計風險。審計的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報表的可靠性發表審計意見。這說明審計的結果是要作出判斷。這種判斷能力來自于審計人員的經驗積累和專業能力,判斷貫穿于審計過程的始終。因此,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執業所需的會計、審計、法律、稅務、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知識,還需具備實務操作能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參考文獻
[1]張慧清.如何有效控制與防范內部審計風險[J].會計之友,2008(10).
一、內部審計概述
隨著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審計在維護市場秩序、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指部門或單位內部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程序和方法,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查明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建議和意見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告事實上存在重大錯報、漏報,或者企業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或內控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內部審計人員經過審計未能發現或失察,而提出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審計對象及其相關方面遭受損失或損害,并由此引起審計主體承擔責任的風險。為了有效地防范和避免審計風險,應對內部審計風險進行科學的分析和深入研究,從而保證內部審計事業健康發展。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內部審計的主觀風險
1、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如外部審計,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限制。內部審計的組織形式也反映出其獨立性的弱化,有的單位把審計機構設在財務部門中,有的把審計機構和監察部門合并在一起,有的單位由分管錢財物資及賬目的人員兼任審計崗位,有的單位領導既領導財會工作,又領導審計工作。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允的評價。
2、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能適應目前的工作需要。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業務技能素質、工作態度及心理素質,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像專業的審計人員那么高,很難客觀地做出公正和無偏見的判斷;另外,內部審計人員配備普遍不足,有的人員缺乏專業培訓,人數也難以滿足審計業務的需要。同時,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改革創新意識比較弱,審計理念還停留在傳統審計上,大局意識和風險意識不強。
3、內部審計程序和方法本身隱含的審計風險。許多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如審計機構缺少事前的審計計劃,事中的審計程序和報告前的審計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只記錄審計問題事項,而未記錄審計人員認為正確的審計事項,使得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控制無從入手,這都使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風險防范意識薄弱。
(二)內部審計的客觀風險
1、內部審計法律制度不健全。內部審計目前只有20世紀八十年代審計署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1989年制定,2003年修訂),法律級次明顯偏低,可操作性差,存在著滯后現象。這樣,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嚴重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和正確性,因而大大增加了審計風險。
2、審計對象的復雜及審計范圍的擴展,加大了內審風險。現代組織由于經營規模的擴大,經營業務的日趨復雜,使得內審對象的范圍逐步擴展,為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這里差錯和虛假的會計資料摻雜其中,失察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內部審計業務也已不再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還包括經濟責任審計、內審業務的拓展、使審計人員承擔更多責任和風險。
3、企業的外部環境導致的審計風險。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經濟全球化及國際化程度的加深,使企業經營環境變得日趨復雜,企業經營風險也大大增加。經營風險的存在往往引發更大的審計風險,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加嚴峻的挑戰,加劇審計風險的產生。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
現代內部審計不再是監督檢查式審計,而是參與式審計,審計人員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而且更要善于解決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改進措施,幫助經營管理人員加強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以完成所負經濟責任。要做好內部審計工作,應針對以上原因做好如下幾點:
(一)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增強其獨立性。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質量成敗的重要因素,企業在設置內審機構時應堅持兩條原則:一是獨立性原則。這是設立在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最重要的原則。在這個原則指導下,內審組織機構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等方面應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股東、總經理、其他職能部門和個人的干預,以體現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權威性原則。這是內審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另一個關鍵因素,主要體現在內審組織機構的地位和設置層次上。內審組織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
(二)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增強其風險意識。各內審部門要制定長遠的培訓計劃,加大培訓力度,培養內審人員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并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內審人員的審計查證能力、審計協調能力及表達能力,提高分析、判斷和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最后,還應強化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在審計工作中始終將審計風險作為確定審計項目、審計重點、審計程序、審計結論的判斷基礎。
(三)加快有關審計法規制度建設。國家應抓緊制定、頒布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以統一內部審計執業規范,降低審計風險。在中國經濟走向世界的同時,內部審計還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盡快同國際慣例接軌,以謀求長足的發展。
(四)建立健全審計組織自身的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