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電子商務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28 14:55:25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國際電子商務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國際電子商務論文

篇(1)

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有賴于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發達國家憑借資金和技術優勢以及完備的信息基礎設施,在電子商務競爭中占據了先機。發展中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進程落后于發達國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貿易的門檻,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處于不對等的地位。此外全球電子商務統一的框架、協議或標準已由發達國家制定,他們在新的國際貿易競爭中搶占了制高點,很容易利用電子商務構筑新的貿易壁壘,加劇了國際貿易中的“馬太效應”。

2.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存在安全隱患

(1)電子商務這種新興的貿易手段和活動,目前還沒有成熟完善的法律和規范,導致在電子商務的活動中缺乏完善的法律保護,這讓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存在很多的法律空子。電子商務還存在很多安全隱患,包括在電子商務過程中的資金、流通、物流等相關問題。

(2)電子商務是一種虛擬的商務活動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買賣雙方的信譽程度。在電子商務交易中,有關電子付款、電子版權管理系統等相關標準的缺失,使電子商務在交易中還存在著被欺騙和被網絡盜取等問題。

3.造成國際貿易中稅款流失

與傳統貿易方式相比,電子商務打破了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為企業國際避稅提供了便利。由于貿易雙方的經營地點、國籍、收入來源地和課稅對象不易確定,增大了稅務機關獲取稅收證據的難度,也難以確定國際稅收管轄權,易造成國際間的稅收沖突,國際避稅、騙取出口退稅的現象時有發生。稅收征管手段的改進明顯滯后于電子商務的發展速度,出現了稅收征管的缺位,導致應征的稅款大量流失。稅款的流失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盡管世界各國已經意識到該問題的嚴重性,但真正解決貿易電子化產生的稅款流失問題卻非常困難。它不僅有賴于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海關、外匯管理和銀行等部門無縫銜接,還要加強國際間稅收立法、征管和稽查等方面的合作,難度可想而知。

4.對策

(1)完善立法,健全監管機制。不斷完善電子商務、交易規則、電子交易、電子合同的訂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立法。積極參與國際性的電子商務交流,接軌國際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同時加強對國內外相關違法案例的研究,在發展中完善,在實踐中健全相關的法律和標準。重拳打擊國內外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國內良好的電子貿易秩序。

(2)加強計算機及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我國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迅速,但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投入明顯不足,網絡帶寬和速度仍存在相當大的差距。而電子商務是網絡技術高速發展的產物,因而完備的網絡基礎設施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運用。上網費用高、網速慢以及計算機軟件的開發滯后等問題制約電子商務的發展。因而加強我國計算機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對電子商務條件下的國際貿易發展尤為重要。

(3)加強相關人才培養。電子商務是一種集商務管理與技術于一體的新型模式,因而需要培養掌握現代信息技術和熟知現代商務理論與實務的復合型人才。國家應該加強電子商務教育資源的投入和政策扶持。高校應該與企業聯合,培養企業急需的既懂電子商務技術又懂運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同時,企業應該加強對現有員工業務技能和計算機技能的培訓,以便適應電子商務時代的國際貿易發展。

篇(2)

1電子商務概述

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即通過電信網絡進行的生產、營銷和流通活動,它不僅指基于因特網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電子信息技術來解決擴大宣傳、降低成本、增加價值和創造商機的商務活動,包括通過網絡實現從原材料查詢、采購、產品展示、訂購到生產、儲運以及電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貿易活動。電子商務主要含概了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府貿易管理的電子化,即采用網絡技術實現數據和資料的處理、傳遞和儲存;二是企業級電子商務,即企業間利用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實現和供貨商、用戶之間的商務活動;三是電子購物,即企業通過網絡為個人提供的服務及商業行為。按照這種思想,電子商務可以分成兩大類:一類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toB),另一類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BtoC)。后者亦即我們所說的網上購物或在線購物。

電子商務具有全球化、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選擇性強等優點,因此,發展十分迅速。據美國《商業周刊》估計,1998年美國在線購物達到48億美圓,2000年,這一數字將上升到200億美圓,比1998年增加23%。商業機構間的網絡貿易將會從1998年的156億美圓上升至2000年的1750美圓。據世界貿易組織(WTO)今年初對電子商務發展所作的報告預測,到2002年,電子商務交易總值將達到3000億美圓。

各個發達國家政府對電子商務的發展都比較重視。日本于1996年投入3.2億美圓推行電子商務有關計劃;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一號"項目,目前有31家機構與政府簽約開展電子商務活動,每年可得到2-3億美圓的經費支持以研究和發展各種應用;1997年4月,歐盟提出了《歐盟電子商務行動方案》;1997年7月,美國提出了《全球電子商務框架》。在美國總統的倡議下,世界貿易組織132個成員國決定使INTERNET成為自由貿易區,期限至少為一年。我國電子商務剛剛起步,人們對電子商務的巨大潛力深信不疑;我國政府積極支持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先后批準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作為我國電子商務的試點城市,并開始計劃制定一系列相應的政策、法規等等。但是應當看到,我國還存在一些"瓶頸"問題,嚴重地阻礙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本文擬對我國電子商務環境作一分析,并簡要探討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模式與策略。

2我國電子商務環境分析

2.1政策與法律環境

總的說來,我國的信息化政策還不夠完善,尤其體現在電子商務方面,有關的政策不夠明朗,相應的法律、法規,相關的標準還都沒有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協調存在較大問題。因為參與電子商務的不僅僅是交易雙方,更重要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海關、保險、財稅、銀行等眾多部門和不同地區、不同國家,這就需要有統一的法律、政策框架,以及跨部門、跨地區的強有力的綜合協調組織,才能促進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

例如,如何解決稅收是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又一大難題。在INTERNET環境下,交易實體是無形的,交易與匿名的支付系統聯結,沒有有型的合同,其過程和結果不會留下痕跡作為審計的線索,沒有明確的納稅人或交易數字,很難保證其服從稅法,避稅和反避稅的斗爭在電子商務中變得更加激烈。1998年5月14日,幾經修改的Internet免稅法案在美國參議院商業委員會以41票對0票的優勢通過,為美國本土企業鋪平了電子商務的發展道路。同年5月20日,美國又促使132個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部長們達成一致意見,通過了In?ternet零關稅狀態至少一年的協議,使通過Internet進行國際交易的企業能夠順利地越過本國國界,在其它國家搶占市場。

在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上海代表團提出了《關于急需加緊制定中國電子商務法的議案》并被列為1號提案。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的各項政策、法律與法規、各種標準正在加緊制定當中。估計關于稅收、安全、認證等法規與標準將會在本年度出臺。這也是我國為加入WTO進行的積極準備。

2.2企業信息化建設

企業作為電子商務的主體,其信息化程度是電子商務運行的基礎。目前,我國企業大多處于轉型階段,現代企業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企業信息化的進展并不令人滿意。目前我國已經上網的企業不到企業總數的1%。,在1,5000家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大約只有10%實現了企業信息化或運用信息手段比較好。大約有70%左右的企業擁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著手向實現企業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約20%的企業只有少量的計算機,而且只從事單機工作。在1000余萬家中小企業中,只有極少的一部分擁有現代化的信息手段。

目前,許多網站建立了電子商務平臺,為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用戶之間提供了各種交易的途徑。企業只要具備了一定的信息化手段(如企業內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后臺數據庫等),就可以利用這些平臺進行電子商務運作。這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機遇,它們可以用自己靈活、簡便、低成本的優勢與大企業展開競爭。企業領導需要在內心深處真正意識到企業信息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和良好的效益,要認真研究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信息化的方面最需要做什么,立即投入實際行動,充分運用信息手段,在運用中進一步了解和掌握它,不斷收到實際效益,進而增強推進信息化的信心,政府要為企業信息化做好組織工作,制定好發展規劃。

2.3網民的結構比例

根據中國INTERNET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資料,1999年中國的INTERNET用戶有8,900,000個,占將近中國人口的1%。相對而言,這一比例是比較低的,而且網民中對電子商務感興趣的比例更要低一些。但從絕對數量來講,近1000萬的網民是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對電子商務感興趣的人士大約占到網民總數的10%以上,而且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比較穩定。目前,我國的上網人數仍在飛速增長,人們對電子商務的認識也在進一步加深,可以說,我國的電子商務蘊藏著巨大的潛力。

2.4金融電子化建設

金融體系是商務活動的基礎保證。電子商務的支付與結算需要電子化金融體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國金融服務極其電子化水平比較落后,跨區域、跨銀行的電子支付系統還未建立,網上支付、結算等問題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進程。例如,上海新華書店在互聯網上了圖書信息,收到大量國外的訂單,但是由于國內的電子支付手段沒有建立,生意無法成交,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加快建立銀行間、銀行與企業間資金清算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統,使企業和個人能夠隨時隨地方便地使用電子支付,實時完成電子交易已經是勢在必行。各國的貨幣體系區別很大,而且存在匯率問題,因此,有必要努力將各種不同的支付方式統一起來,真正實現"一卡走世界"。我國的人民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這一任務的主要承擔者;目前正在積極地進行試點與協調,估計在年內將出臺一個較為具體的初步方案。對于支付各方(如買者、賣者、銀行、中介機構等)的權利與義務也要有相應的法律予以確認。

2.5安全保證系統

由于電子數據具有無形化的特征,電子商務的運作,涉及多方面的安全問題,如資金安全、信息安全、貨物安全、商業秘密等。它要求電子商務比傳統的有紙貿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網上安全技術及其認證機制均不完善,這也是普通消費者對電子商務持觀望態度的重要原因。雖然計算機專家在網上銀行的安全問題上下了很大功夫,采用了多種措施,然而,網絡黑客的攻擊仍然使專家們心疼不已。安全問題仍舊是電子商務活動中的關鍵。這個問題直接關系到電子交易各方的利益,由于種種風險的存在,各方當事人對INTENET上從事電子交易總是不免心存疑慮。同時,網上交易所能帶來的巨大機遇和豐厚利潤也無時無刻不在吸引著那些喜歡冒險的網絡入侵者,買方、賣方、銀行都必須承擔來自外部的風險。電子商務中的信息安全與一般情況下所說的信息安全有一定的區別。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義外,還具有金融業和商業信息的特征。所以,必須高度重視電子商務中的安全問題。

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不僅涉及技術問題,同時也涉及管理問題和法律問題。我國目前還不能生產自己的網絡防火墻,許多銀行現有的技術防范措施顯然不能適應大規模電子交易的需要。電子商務的管理標準尚未系統確定,法律對于電子商務違法交易行為的認定還處于摸索階段。

政府應當從三方面入手,構建電子商務安全運作的綜合保障體系。其一,組織力量,篩選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商務安全技術。目前我國使用的網絡安全產品基本上是"舶來品",開發我國自己的網絡安全產品已成為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二,強化電子商務安全管理,規范買賣雙方和中介方的交易行為。目前,應抓緊制定規范的電子商務標準。同時,應盡快有關管理標準。其三,盡快完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明確交易各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交易行為。這些問題有些是國際性問題,應由全世界共同面對并加以解決。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創建一個獨立的國際實體,負責用一種可被全世界接受的統一的程序來管理與協調。

2.6人力資源

電子商務實現的關鍵最終仍然是人。眼下各大企業缺乏的正是精通計算機與網絡技術的商業人才。人才的匱乏是電子商務發展的又一難題。中國社會事務所在對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數千名公眾的電話調查中了解到,能熟練使用電腦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中很多人能夠使用電腦但不懂上網等比較復雜操作。而對于家用電腦的用途,作文字處理與娛樂的比較多,上互聯網的極少。

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使知識型人才缺乏,有待補充。關于這方面情況,目前我國尚未見到具體統計數字。據美國的統計,其國內缺少數十萬名工程師、系統分析員和程序設計師。一些外國公司紛紛到中國招募軟件工程師。日本、加拿大、英國、新加坡等國都在中國的各大城市開始了行動,特別是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武漢等人才集中的城市。

電子商務是信息現代化與商務的有機結合,需要大量的掌握現代信息技術的現代商貿理論與實務的復合型人才。而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能否培養出大批這樣的復合人才,就成為該國、該地區發展電子商務的最關鍵因素。國家應該鼓勵教育部門向學生普及網絡知識,在有條件的學校,特別是一些大專院校經濟、貿易、計算機等專業院系開設電子商務等選修課程,甚至可以考慮開設電子商務專業,培養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以適應社會的需要。

2.7我國電子商務與WTO

首先,中國加入WTO將打開國外直接在INTERNET方面投資的大門。根據中美雙邊WTO協議,國外服務提供者將能夠涉及到INTERNET服務的所有方面。在經過同意的情況下,外方可以在合資企業中保持30%的股份,一年以后可達49%二年后達50%。中國同意按照競爭管理原則承擔WTO文件中規定的所有義務。其次WTO將會使中國的法律制度增加透明度。服務貿易總協議(GATS)要求政府出版所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并迅速或至少按年度地將新法律法規或方針告知服務貿易理事會。第三,中國將與WTO成員國進行更加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能與全球貿易伙伴互相影響,以便對電子商務形成一種統一的方法。

3發展我國電子商務的模式與策略

篇(3)

2兩種商務模式的比較

盡管在某種程度上兩種商務模式從商務流通環節上并沒有很大區別,但在相關環節所進行的方式上卻有了根本的不同,在電子商務模式下,所有環節變得更加方便,節約更多的時間,極大程度的使得商務活動變得更加精簡、高效。

2.1貿易實務比較

在這個方面的比較主要針對于交易進行之前的環節,其中有貿易準備,還有貿易磋商,不僅如此還有簽訂以及執行合同,除此之外也包含支付環節。(1)貿易準備:在這一環節主要是圍繞商業信息而展開的,經過對信息的以及查詢,還有匹配的環節,使交易雙方做到最基本的了解。在傳統模式下,這些環節是在古老的方式下進行的,具體來講,一般是查詢紙質的資料以及檔案來進行了解的,但是在電子商務中,這一環節變得更加簡潔與高效,只需要通過官方網站就能夠將需要的材料盡收眼底,極大的精簡了這一環節的勞動量;(2)貿易磋商:這一過程是在相互了解的基礎上進行的,在這時對產品以及企業背景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便可以進行接下來的磋商與洽談。在傳統模式下,貿易磋商的環節基本是通過語言與數據資料的形式進行,通過電話或者傳真的方式來達到溝通與交流的目的。在電子商務中,利用電子信息技術就能夠完成交流與磋商,通過互聯網進行相關的資料傳輸,在這種情況下,貿易雙方溝通的密度以及交流的信息量都大大增加,使得磋商變得更加有效果;(3)簽訂以及執行合同:在傳統方式下,交易雙方需要在天各一方的情況下,不遠萬里的聚集到一起,才能夠完成與合同相關的事宜,使合同能夠生效。在電子商務模式下,這一過程能夠通過互聯網來完成,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僅如此,電子合同還能夠直接避免紙質合同因損毀而造成的影響;(4)支付環節:在原有模式中,這一環節都是以實物票據作為資金結算的基本工具,結算方式也是以信用證為主,托收以及匯付為輔的方式進行資金計算。電子商務則是將這一過程轉移動網絡上,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以電子化的方式完成資金結算[3]。

2.2優缺點比較

電子商務通過互聯網平臺直接將供需雙方連接在一起,省去了商品流通環節所造成的成本疊加,將雙方的運營成本都極大縮減。不僅如此,用戶的選擇空間也更大,只需要通過互聯網就能夠在多家店面進行商品選購。除此之外,整個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為供需雙方都都節約了成本投入,在這一模式集成化運作中,對資源進行了最大化利用,避免了資源閑置與浪費。

篇(4)

電子商務是一種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基礎,以Internet作為網絡交易平成一系列以商品貿易為中心的各種經濟事務活動的交易方式。它不僅僅作為交易的方式,也是一種傳播商業信息的媒介。電子商務充分體現了高效性、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等特點,突破了傳統經濟貿易方式的缺點,尤其對國際經濟貿易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2.現代電子商務的特點。

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是現代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的基礎,計算機信息技術為現代電子商務提供了多方面的技術支撐,包括信息的處理和存儲等硬件技術服務,還包括軟件網絡貿易程序設計、信息傳輸及網絡維護等。計算機信息技術的發展成為衡量企業電子商務經濟水平的重要因素,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才能獲得不斷地發展和完善。電子商務中應用最先進的計算機網絡技術,擁有最先進的技術和知識,能夠為經營者提供智能化的貿易管理和交流平臺,充分體現了貿易活動的智能化。智能化還體現在國際貿易中不再只是以產品的數量作為貿易活動的重點,而更多的體現在對知識和技術的擁有作為分配財富的關鍵點。電子商務中的貿易更多的向智能化方向發展。

3.現代電子商務的應用體現了網絡貿易的優勢。

以計算機網絡技術作為媒介的網絡貿易能夠大大降低貿易雙方的貿易成本。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網絡技術的優點得到了充分體現。經濟貿易雙方均可通過網絡資源獲得有利的信息資源,找到適合交易的對象,并通過網絡媒介進行網上信息的交流和商業洽談,大大降低成本。網絡的高效性得到充分體現。在現代電子商務環境下,網絡辦公實現了客戶間文件的傳輸以及訂單的辦理訂購、洽談、簽約等各項貿易手續,帶動了商業活動各個環節的高效率完成,大大提高了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實現在一定時間內獲得更大程度的經濟效益。

二、現代電子商務在我國國際貿易經濟發展的應用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問題

1.在我國國際貿易領域中,電子商務應用的外部因素。

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是企業應用電子商務的法律保障,然而在我國由于電子商務的相關立法比較滯后,導致電子商務的應用程度相對較低。企業在進行電子商務活動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指導性文件,沒有統一的規范,對于交易雙方都存在著貿易的風險,并且容易引起貿易糾紛。從全球范圍來看,國際上對于電子商務的管理也去缺乏統一的法律規定,這樣在各國及國與國之間進行貿易活動的過程中便存在了屏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將成為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電子商務的應用存在著物流不暢的問題,阻礙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現階段我國物流行業的管理較為分散和多元化,缺乏統一的管理,由于體制的不完善,物流行業的功能不能很好地體現,容易造成物流的不暢。此外,物流行業的硬件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無法順應電子商務信息化的潮流。

2.我國國際貿易中外貿企業本身在應用電子商務方面所存在的問題。

外貿企業國際貿易信息化基礎較為薄弱,網絡規模較小。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是電子商務應用的一個重要前提,而我國的外貿企業中計算機基礎設施相對滯后且掌握相關專業知識的人才任然有限,這些使得外貿企業信息化基礎較發達國家相差甚遠。電子商務應用的范圍狹窄,程度低。我國的企業中應用電子商務的企業電子商務發展水平較低,應用水平較低。外貿企業中建立電子商務體系并廣泛開展業務活動的企業更是少之又少。

三、現代電子商務環境下我國促進國際貿易經濟發展的對策

1.針對電子商務外部環境問題對應的政策。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是電子商務廣泛應用的基本保障,同時法律法規的建立需要與國際接軌,便于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明確的法律規定可以為貿易參與者統一的行為規定便于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此外,健全的法制法規可以為現代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國際貿易營造更好地貿易秩序,讓貿易活動能夠更加順利的進行和完成。建立完善的信用保證體系,為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提供信用保障。信用體系的建立需要商務部門、工商部門等相關政府部門的協商,同時需要銀行等機構進行完善的資金流動記錄及企業信用狀況的監督和記錄,各部門協調統一制定信用度評定標準,及時對各企業進行統一化的信用度評定,并對各企業的貿易行為及時監督,對其信用度進行及時的更新和認定。

2.投資企業網絡信息化基礎建設,擴充人力資源,提高電子商務的利用率。

外貿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是電子商務應用的基礎,加快基礎建設,提高信息化水平,推進電子商務的利用。企業本身需引進相關的硬件設施,聘用并培養合格的網絡信息技術人才和商務人才。學習和借鑒應用現代電子商務進行貿易活動的企業成功案例,并結合企業自身管理特點和貿易主題不斷地提高和發展,充分的發揮電子商務的優勢,降低企業運行成本,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3.抓住國際合作的機遇,積極參與國際合作交流以及國際貿易新規則的制定。

電子商務的應用進一步推進了經濟全球化,跨越了國家和地獄的界限,但是也產生了稅務、知識產權保護等一系列問題,需要各國有關部門加強對話合作解決。同時加強國際企業之間的合作和經驗技術等的交流,學習國外先進的商務技術,引進國外的先進設施,不斷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經濟中的應用和完善。國際間的交流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對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國際貿易規則的制定起到了影響作用。

篇(5)

新經濟時代,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于Internet上的電子商務活動,國際貿易也出現了網絡化趨勢。與傳統貿易方式相比,電子商務具有無紙化交易、成本低、快速、便捷等優勢,已經成為國際貿易的一種重要貿易方式。世界各國、WTO和世界其它一些經濟組織對電子商務的發展都極為關注,因此探索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運用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電子商務是新時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從廣義上講,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簡稱EC)可定義為:電子工具在商務活動中的應用:從狹義上講,電子商務可定義為:在技術、經濟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里,掌握信息技術和商務規則的人,系統化的運用電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從事以上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各種活動的總稱。與傳統的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優勢在于消除了商務伙伴之間的時空差距,將各個企業獨立存在的信息以最便捷的方式連結在一起,從而真正建立起一種貫穿于企業之間的協作,以此獲取利潤和市場份額的最大化。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有以下幾點:

一、電子商務促進了國際貿易運行機制的革新

電子商務創造了一個以信息交換為媒介的網上虛擬市場,形成新的國際貿易運行機制。

1、電子商務中,產品和服務的表現都是數字信號,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的界限變得模糊,同時電子商務超越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解除了傳統貿易活動中物質、時間、空間對交易雙方的限制,改變了偏遠地區的公司在傳統國際貿易運行機制下難以克服的區位劣勢和競爭劣勢。

2、世界市場上的信息充分性進一步增強,因不完全信息或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世界市場壟斷進一步削弱,市場機制將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發揮作用,為世界市場中資源的有效配置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務,促進在全球范圍內實現動態的資源優化配置;電子商務下快捷的信息流動,減少了國際貿易交易的不確定性,校正世界市場發展的盲目性,為減少國際貿易決策的時滯和失誤創造了條件。

二、電子商務促進國際貿易方式的轉變

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1、電子商務是一種以信息網絡為載體的新的國際貿易運作模式。在國際電子商務中,交易各方以電子方式而不是以通過直接面談方式或當面交換方式來達成和進行國際貿易交易。電子商務采用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國際貿易活動,是一種創新的國際貿易方式,它將成為21世紀國際貿易的重要方式之一。

2、電子商務的發展和應用也將進一步促進國際貿易方式創新,實現對以紙質貿易單據的流轉為主體的傳統國際貿易流程和交易方式的改革,形成新的國際貿易方式。與國內貿易相比,國際貿易的單證數量繁多,處理費用高昂。通過電子商務進行國際貿易,既可節省大約90%左右的文件處理費用,又可縮短交單結匯的時間,加快資金周轉,還可節省利息開支,成本優勢十分顯著。紙質文件的處理工作帶來的問題是:錯漏多、效率低、費用大。電子貿易恰好可以克服這一障礙,為企業節省開支。可見,電子商務的確可以幫助國際貿易企業改革國際貿易流程,實現國際貿易管理的數據的電子化、信息的實時化和效益的規模化,提高國際貿易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形成新的國際貿易管理模式,促進國際貿易發展。三、電子商務促進了國際貿易營銷

電子商務引起市場營銷的巨變,促進國際貿易營銷創新,產生新的市場營銷形式一一網絡營銷。與傳統的國際營銷方式比較,國際貿易網絡營銷的主要特點是:

1、網絡互動式營銷。電子營銷幫助企業同時考慮客戶需求和企業利潤,尋找能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和滿足客戶需求最大化的營銷決策。網絡互動的特性使客戶真正參與國際貿易營銷過程中來成為可能,客戶在整個國際貿易營銷中的地位得到提高,客戶的參與選擇主動性得到加強。在電子商務中,企業和客戶之間的關系變得非常緊密,甚至牢不可破,這就形成了一對一的營銷關系,這種營銷關系無疑是高效的。

2、網絡定制營銷。隨著企業和客戶相互了解的增多,銷售信息將變得更加定制。電子營銷的發展趨勢是將大量銷售轉向定制銷售。一些大跨國公司通過建立企業內部網絡提供這一服務,比如戴爾公司的網絡銷售無疑是成功的。

3、網絡營銷與工業化時代的營銷有顯著區別,傳統營銷中最常用的是兩種促銷手段:傳統廣告與人員推銷。網絡營銷一個根本區別就在于:網絡營銷的主動方是客戶而傳統營銷的主動方是企業。網絡營銷的特征主要體現在遵守“網絡禮儀”的同時通過對網絡利益的巧妙運用從而獲得一種微妙的營銷效果。

四、電子商務下的國際貿易宏觀管理

電子商務的發展必將給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國際貿易的管理帶來新的要求。根據已有實踐,運用電子商務進行的國際貿易管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出口商品配額實行電子招標。實行出口招標,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等可在最短的時間里完成對企業投標資格的確定;可以及時檢查、跟蹤、反饋、調整招標商品使用情況,有效提高國際貿易管理效率;可以實行對招標商品配額的動態管理,解決配額使用不高的問題;可以實行網上抽查,取消違規企業投標資,使同等數量的商品的賣價和出口額增加,規范貿易秩序,凈化經營環境。

2、實行網上申領發放進出口許可證。這將是在提高效率的基礎上使政府行政管理上一個新的檔次,有利于排除人為因素的干擾,增強透明度,減少腐敗。電子商務在進出口許可管理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可以幫助實行全面的進出口許可證核查,這樣可大大減少不必要的中間環節,提高效率,節省費用。

3、海關管理的電子化和企業電子報關。對于我國海關來說,開展電子商務的作用主要有兩個:一是提高自身的管理效率,二是提高進出口企業的辦事效率,給企業提供方便,同時杜絕逃稅現象。

4、電子商務與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管理。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是國際貿易中某些商品進出口時的必須環節(法檢、廢物進口等),它與外貿經營單位、運輸部門、銀行、保險、出口商品生產企業以及國內外其他檢驗機構有著密切的業務聯系。檢驗檢疫的信息化管理也提高了管理效率,為企業節省了寶貴的通關時間。

5、實現外貿企業全過程管理的電子化。電子商務的核心內容是信息的互相溝通和交流。國際電子商務的交易前期是交易雙方通過因特網進行交流,洽談確立,交易后期是電子付款和貨物運輸及跟蹤。

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遠遠不止這些,電子商務的出現已經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可以預見,電子商務將逐漸成為國際貿易業務運作的主要方式。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完善,其在推動世界經濟交流中所起的作用也會越來越大,錯過了電子商務的運用就等于放棄了未來。

參考文獻:

篇(6)

一、電子商務的概念意義

IT(INFORMATIONTECHNOLOGY信息技術)給全球工業化帶來了飛躍性發展,網絡建設已給全球企業帶來了無可比擬的巨大推動力,它使企業產品的各項信息24小時不間斷地向全球,使全球各個角落的人們通過INTERNET互聯網絡均可及時準確地獲取信息,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方便。目前世界各地,特別是歐美地區發達國家的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等紛紛建起的網站,并已進入了電子商務階段,使傳統的商業經營模式迅速轉變為全球性網絡化的電子商業經營模式。在我國,大部分企事業單位及政府機構也建起了網站,然而,這些網站大多是在網上一下產品信息、政府消息而已,而能在網上實現在線即時交易、在線支付、在線海關申報、貨物保險等的網站還為數甚少,距離網絡化商業經營方式——“電子商務”這一更高水準的目標還相去甚遠。

電子商務作為行業最先進的經營模式,將為企業大大的節約金錢、時間和資源,并將對整個行業的商業運作產生重要的影響。據初步統計,電子商務的經營模式比傳統的商業經營模式所能節省的資金大約是營業總額的5%~7%以上,國際貿易的電子商務甚至能超過15%。

交易費用降低:電子商務免去了一切煩瑣的手續,所有的商務活動均在網上一氣呵成,諸如海關、商檢、外貿、外匯、工商、稅務、銀行、保險、貨運方式、費用、貨物保險、合同簽署等都能在網上完成,節省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和時間,為企業減少了大量的費用,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更重要的是與國際接軌。電子商務正在掀起國際貿易領域里的一場新的革命。

二、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首先,國際貿易市場交易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出現了“虛擬市場”。電子商務通過網上“虛擬”的信息交換,開辟了一個嶄新的開放、多維、立體的市場空間,突破了傳統市場必須以一定的地域存在為前提的條件,全球以信息網絡為紐帶連成一個統一的“大市場”,促進了世界經濟全球市場化的形成。信息流動帶來的資本、商品、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全球加速流動,促進了全球“網絡經濟”的迅速發展。在這種網絡貿易的環境下各國間的經貿聯系與合作得以大大加強。

其次,國際貿易經營主體發生了重大變化,出現了“虛擬公司”。現代信息通訊技術通過單個公司在各自的專業領域擁有的核心技術,把眾多公司相互聯接為公司群體網絡,完成一個公司不能承擔的市場功能,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場提供商品和服務。這種新型的企業組織形式,在資本關系上不具有強制各個公司發生聯系的權力,而是由于承擔了一定的信息搜集處理和傳遞功能似乎具有某種實體性。跨國公司戰略聯盟便是這種“虛擬公司”的主要表現形式,通過開放系統的動態網絡組合尋找資源和聯盟,實現“虛擬經營”以適應瞬息萬變的經濟競爭環境和消費需求向個性化、多樣化方向發展的趨勢,給跨國公司帶來分工合作、優勢互補、資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處。

再次,國際貿易經營管理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電子商務提供的交互式網絡運行機制,為國際貿易提供了一種信息較為完備的市場環境,通過國際貿易這一世界經濟運行的紐帶達到跨國界資源和生產要素的最優配置,使市場機制在全球范圍內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這種貿易方式突破了傳統貿易以單向物流為主的運作格局,實現了“四流一體”,即以物流為依托,資金流為形式,信息流為核心,商流為主體的全新經營管理模式,這種經營方式通過信息網絡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的互動式的商貿服務。

三、電子商務帶來網絡貿易的優勢

網絡貿易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網絡貿易將會大大降低買賣雙方的交易成本。買賣雙方通過網絡直接接觸,無需貿易中介的參與,減少了交易的中間環節;參與交易的各方只需支付較低的網絡通信和管理費用就可存儲、交換和處理信息,節省了資金,降低了成本;由于Internet是全球性開放網絡,有利于交易雙方獲得“完整信息”,降低了市場上的搜尋成本,減少了交易的不確定性;在網上直接傳遞電子單證,既節約了紙單證的制作費用,又可縮短交單結匯時間,加快資金周轉,節省利息開支。

2.網絡貿易提高了工作效率。現有網絡技術實現了商業用戶間標準格式文件(如合同、提單、發票等)即時傳送和交換,買賣雙方足不出戶就可在網上直接辦理訂購、談判、簽約、報關、報檢、租船訂艙、繳稅、支付結算等各項外貿業務手續,大大縮短了交易時間,使整個交易非常快捷方便,從而帶動了金融、海關、運輸、保險等有關部門工作效率的提高。

3.網絡貿易有利于企業增強競爭地位。

公司和廠商可以申請注冊域名,在Internet網上建立自己的網站,通過網頁介紹產品、勞務和宣傳企業形象,有利于擴大企業知名度,開拓海外市場和提高國際競爭力。此外,網絡貿易無時間、地域的限制,受自然條件影響小,可以進行“全天候交易”,把產品推向全球,增加貿易機會,同時又有助于及時、準確地掌握市場動態,密切同客戶的業務聯系,提高其市場競爭地位。

總之,全球化的結果形成了地球村,而電子商務的發展加速了地球村各個不同成員間之信息交流與溝通。國際貿易為電子商務之驅動力量之一,而電子商務則為國際貿易提供了一個方便的交易與信息傳輸的平臺。電子商務的興起是國際貿易領域里的一場深刻的商業革命。在這場變革中,世界市場的重新構造,國際貿易方式創新的深化,對每一個國家都將產生深刻的影響。為了能夠更有效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夠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獲取更大的利益,我們應當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的發展態勢,認真研究和探索電子商務發展規律及其對國際貿易產生的影響,以便采取積極的對策措施,培育企業的創新機制和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使我國對外貿易在國際競爭中贏得優勢和主動,保持快速和健康的發展。

篇(7)

一、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問題

要想實現真正實時的網上交易,要求網絡有非常快的響應速度和較高的帶寬,這必須由硬件提供對高速網絡的支持。而我國由于經濟實力和技術方面的原因等,網絡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比較緩慢和滯后,已建成的網絡其質量離電子商務的要求相距甚遠。另一方面,上網用戶少,網絡利用率低,致使網絡資源大量閑置和浪費,投資效益低,嚴重制約著網絡的進一步發展。同時,與銀行、稅務等十幾個部門的聯網尚未實現。因此,如何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提高投資效益,改變網絡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應是促進電子商務應用普及的首要問題。

二、政府的角色定位問題

Internet是一個跨國界的網絡,建立在其上的電子商務活動必然也具有同樣的特點。如果各個國家按照自己的交易方式運作電子貿易,必然一事無成。所以必須建立一個全球性的標準和規則,以保證電子商務的順利實施。同時,政府對電子商務活動不應過多地干涉,而應遵循電子商務的國際準則,盡量放權于企業。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應是扶持和服務,而不是控制和干預。當然,當交易中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等現象時,政府應有及時、準確的行動。在我國,目前的電子商務應用普及面臨的社會環境是:政企不分,信用制度不完整,流通秩序比較混亂,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縱橫交錯而滋生出形形的保護主義,面對如此境況,政府如何管理才能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推進電子商務應用普及,值得好好思忖。

三、安全問題

安全問題是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最擔心的問題,而如何保障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將一直是電子商務的核心心研究領域。作為一個安全的電子商務系統,首先必須具有一個安全、可靠的通信網絡,以保證交易信息安全、迅速地傳遞;其次必須保證數據庫服務器絕對安全,防止黑客闖入網絡盜取信息。對于中國來說,網絡產品幾乎都是"舶來品",本身就隱藏著不安全隱患,加之受技術、人為等因素的影響,不安全因素更顯突出。目前,電子簽名和認證是網上比較成熟的安全手段,而在我國大多尚處在對SSL協議的應用上,在SET協議上的應用試驗剛剛成功,而要完全實現SET協議安全支付,就必須有一個CA認證中心,而目前在我國CA認證權的歸屬問題尚未確定,在信息安全保密體制上究竟誰來管理?怎么管理?采取什么有序的管理辦法?這些問題亟待解決。

四、網上支付問題

電子商務的核心內容是信息的互相溝通和交流,交易雙方通過Internet進行交流,洽談確認,最后才能發生交易。這時對于通過電子商務手段完成交易的雙方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介入是必須的,銀行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支持和服務,屬于商業行為。但從整個電子商務網絡的發展來看,將來要在網絡上直接進行交易,就需要通過銀行的信用卡等各種方式來完成交易,以及在國際貿易中通過與金融網絡的連接來支付和收費。而目前我國各個國有專業銀行網絡選用的通信平臺不統一,不利于各銀行間跨行業務的互聯、互通和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以及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標準不一樣,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實現網

五、電子商務法律問題

作生意就避免不了發生糾紛,而網上糾紛又有其獨特性。Internet是一個缺乏"警察"的信息公路,它缺少協作和管理,信息的跨地區和跨國界的傳輸又難以公證和仲裁,而如果沒有一個成熟的、統一的法律系統進行仲裁,糾紛就不可能解決。那么,這個法律系統究竟應該如何制定,由誰來制定,應遵循什么樣的原則,其效力如何保證?這些都是現在制定法律時應該考慮的問題。

1、企業計算機應用水平落后、網絡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絕大部分企業正忙于解決吃飯問題,信息部門設在總工程師辦公室,大部分企業缺乏計算機,少數企業擁有計算機也主要應用于文字處理和計算,產、供、銷、人、財、物等重要資源的管理,大多未實現電子化。信息加工和處理手段落后,信息處理能力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1%,且仍以提供單純的技術產品信息為主,不擅長動態信息的跟蹤和獲取。企業對電子商務的需求非常淡薄,12億人中僅有210萬網絡用戶,除去免費用戶外,真正交費上網者很少,企業用戶還沒大量出現。企業的信息化只是在理論界、信息產業界熱度很高,而在企業中熱度并不高,從而造成經營決策的被動局面。

2、企業管理水平落后、經營方式陳舊

篇(8)

積極影響是指對國際貿易起到正面的、積極的發展方面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

(1)簡化了國際貿易的業務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傳統的國際貿易具有一套較為復雜的業務流程,多個環節的業務交流和跟進,不但需要大量的人力,同時在業務的操作過程中也非常容易出現失誤。而自從國際貿易使用電子商務后,國際貿易方式產生了巨大的轉變,其中無紙貿易就是國際貿易和電子商務兩者結合的新興貿易方式,這種貿易方式主要是借助計算機以及互聯網等技術手段來進行有效的貿易活動,具有多方面的的優點,而且其發展非常迅速,很快就將傳統的國際貿易給取代了。

(2)對國際貿易的經營管理模式進行革新,電子商務通過網絡信息技術以及各項電子數據的傳輸大大的改善了國際貿易的經營管理模式,有以往傳統的國際貿易方式轉換為以單項物流為主體的的貿易方式,真正實現了四流一體的新興國際貿易經營管理模式,對我國的國際貿易經營管理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對國際貿易的持續發展有著較為深遠的意義。

(3)對服務貿易以及技術貿易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電子商務和國際貿易的結合將傳統的一些物質資源通過網絡信息技術轉換為了網絡信息資源,從而有效的減少了國際貿易當中的一些時空影響因素[2]。同時其生產要素也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優化和加快。另外,一種世界范圍內的全球化資源市場以及相關信息技術結合為基礎的全球電子信息市場也開始形成,并獲得了較為快速的發展。

(二)電子商務給國際貿易帶來的消極影響

給國際貿易帶來的消極影響主要有

(1)加大了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差異性,電子商務和國際貿易的結合能夠有效的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然而卻促使一些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差距開始拉大,同時也日漸加深。一些發達國家在憑借先進的技術、資金以及資源優勢的同時,也促成了最新一輪的全球化競爭,發達國際在這種競爭當中利用自身的經濟優勢以及領先地位將經濟牢牢的把控在自己的手中,而相應的一些發展中國家由于其電子商務的發展程度不夠高,本身的經濟條件也不如發達國際,因此難以形成較為明顯的優勢。

(2)導致國際貿易當中出現大量稅款的流失。隨著電子商務的廣泛利用,促使國際貿易的交易活動越來越無紙化、信息化以及虛擬化,使得國際貿易中的貿易主體其真實情況很難核定,像一些貿易主體的具體收入水平、具體收入來源、所要繳納的具體稅款以及其所經營的產品情況。

二、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當中的應用現狀

(一)許多國家電子商務發展所需的基礎設施水平落后

通常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水平較為落后,由于電子商務和國際貿易的結合需要具備一定的計算機網絡技術以及信息化技術等,同時還需加快和加強對電子商務發展所需的基礎設施的建設。由于企業是國際貿易發展的主體,所以也是電子商務的實際應用者,因此需要具備一定的信息化網絡水平和基礎,這是我國企業信息化發展的主要前提和基礎。所以這類建設主要體現在對計算機網絡建設以及對企業網絡信息化的建設[3]。

(二)金融電子化進程緩慢

國際貿易的進行必然涉及到大量資金的流動,所以應該加強我國金融電子化的工作,這樣才能優化電子商務應用的環境,從而降低相關的金融風險,第一,需要提高企業及其個人的資金使用率。第二,要有效的解決傳統自己運轉當中的時間以及空間的限制因素。第三,需要建立其金融保障體系,加強金融貿易的風險防范意識,這樣才能真正加快金融電子化的進程。

(三)對于電子商務的相關法律規范不夠完善

由于電子商務大多都是在網絡上進行,其風險性非常大。因此,需要對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同時還需明確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當中的規范應用以及具體的發展方向。這樣就能促使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快速發展,同時也能維護電子商務的安全可靠性。

篇(9)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商務模式和商務理念,不僅改變了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與管理,而且給傳統國際貿易帶來了重大影響。電子商務促進了貿易效率的提高,降低了貿易成本,簡化了交易過程,但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也對國際貿易提出了新的挑戰。

一、對傳統國際貿易理論的沖擊

1.1對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的沖擊。

傳統的比較優勢包括自然資源、資本、勞動力和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差異。而在電子商務時代,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信息流貫穿于電子商務活動的始終,信息是電子商務重要構成要素,信息已經成為了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資源,信息比較優勢正逐漸成為國際貿易的決定因素之一。信息比較優勢是指國與國之間對信息的生產、傳播、反饋與使用能力上的差異,信息技術因素已經成為企業競爭力和一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構成要素,國家或企業的信息處理效率成為其參與國際競爭的基礎和條件,信息基礎設施的發達程度和信息產業的規模比重都極大地影響了一國在國際貿易甚至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實力和競爭地位。這種情況也使發展中國家原來具有的自然資源及廉價勞力的比較優勢和重要性降低,在信息流動的自由貿易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不少好處的同時,機遇與挑戰并存。

1.2對赫———俄新古典理論的沖擊。

赫———俄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前提是各國的要素豐裕程度不同,從而產生要素價格的差異,結論是一國利用相對較低價格的要素生產產品并進行國際貿易就可以獲得比較利益。該理論主要側重從供給方面分析國際貿易的產生,發展和流向,忽略了分析需求對國際貿易的影響。電子商務的交易迅捷性和網絡互動性使需求成為一種主動創造性的行為,電子商務更加強調企業對客戶需求的滿足,企業的生產成為按需生產,定制生產,即可以根據網絡匯總的需求和市場信息的變化來迅速調整全球范圍內的生產,需求對國際貿易生產和流向起著越來越不可忽視的影響。因此,為修正傳統國際貿易理論在此方面的不足,以需求出發來分析國際貿易的產生和流向應當是現代國際貿易理論進一步完善和發展的需要。

二、數字鴻溝可能加劇國際貿易中的“馬太效應”

隨著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日益廣泛,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日益顯現出來,即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不斷加深的“數字鴻溝”。根據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文件,“數字鴻溝”是指由于信息和通信技術在全球的發展和應用,造成或拉大國與國之間以及國家內部群體之間的差距,這種差距尤其表現在掌握、應用信息技術(特別是數字技術)以及發展信息產業方面的差距。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全球收入最高的1/5的發達國家人口擁有全球GDP的86%和因特網用戶的93%,而收入最低的1/5的發展中國家人口擁有全球GDP的1%和因特網用戶的0.2%。從中我們很容易看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信息化領域的差距遠遠大于目前南北經濟總量的差距。

發達國家經濟實力強大,技術發達,電腦普及率高,企業人員素質高,而且信息化程度高,因此發達國家在電子商務方面具有先入為主的優勢,牢牢占據了信息革命和電子商務的制高點,也必將在國際貿易利益分配中占據有利的地位。而發展中國家目前大多尚處于工業化階段,部分國家處于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轉型時期,而在新一輪的電子商務競爭中,信息、人才、技術等成為生產函數中極為重要的內生變量,這客觀上弱化了發展中國家原有的普通勞動力、土地和資源優勢,降低了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競爭力,使得發展中國家在新的國際分工中處于相對劣勢的地位。

不僅如此,發展中國家要發展電子商務,在前期需要對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高投入,背負重債和財政困難的發展中國家無力承擔大規模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因此,發展中國家在與信息秩序和電子商務相關的規則制定中幾乎無發言權和影響力,在發達國家制定的電子商務和國際貿易的“游戲規則”中,發展國家容易被邊緣化,客觀上提高了他們參與國際貿易的門檻。

這對原本處于劣勢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很可能導致在新一輪的貿易利益分配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差距的拉大,加劇國際貿易中的“馬太效應”,擴大“南北差距”。

三、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影響

當前的有關國際貿易法律、法規大多是在傳統的國際貿易的基礎上制定的,而電子商務大多應用信息技術,以計算機網絡作為交易媒介,突破了傳統的有紙貿易,因此原有的法律法規很多已經與這種貿易方式不合拍,這必然對原有的法律、法規、國際慣例形成挑戰。

3.1電子合同的法律規范問題。

電子商務應用于國際貿易后,貿易合同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一是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是不見面的;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被數字簽名所代替;三是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合同形式的變化,給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的確定都出了一個難題,而且容易被改變和偽造。不僅如此,除了修改并完善現有合同法,適應新的國際貿易形式外,世界各國還面臨著制定電子合同法,對電子合同的要約與承諾、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電子合同履行的方式與地點、電子合同履行中的驗收、網上格式合同的法律規范等作出規定。

3.2電子商務中的管轄權問題。

管轄權是國家通過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對特定的人、物、事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權利。在電子商務參與國際貿易后,由于其具有跨地區、跨國界的特性,管轄權的沖突會更加普遍,如果管轄權得不到解決,會極大的影響訴訟效率。

3.3知識產權問題。

1994年GATT/WTO簽訂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對與電子商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有所涉及,但不十分完善。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很多新問題隨之出現。(1)版權問題。如何解決網上版權保護問題已經引起WTO的注意。(2)域名和商標的關系問題。(3)出版問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電子商務領域保護知識產權問題上作了不少努力。今后,WTO面臨的政策挑戰主要有:如何修訂TRIPS協議,使之能夠全面陳述電子商務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如何和WIPO合作,對電子商務所引起的新概念(如域名)、新問題進行統一的界定,并采取一致的、國際通行的準則來保護知識產權。

3.4其他問題。

電子貨幣與網上支付的法律問題、電子商務市場的法律規范問題、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等等都是電子商務應用于國際貿易后不容回避的問題,世界各國必須在這些方面加強立法,才能保證國際貿易的順利開展。

四、電子商務的興起對傳統稅收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戰

電子商務的興起對傳統稅收制度提出了重大挑戰,現行的稅收在很多方面都無法適應于這種新型的商務模式,尤其是電子商務應用到國際貿易領域之后,使得原本復雜的問題更加煩瑣,引發了現行稅收制度的一系列矛盾。

4.1稅收管轄權的沖突加劇。

國家稅收管轄權的問題是國際稅收的核心問題之一,目前世界各國實行的稅收管轄權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大體有按照稅收控制要素即住所、機構、收入來源實行三種或兩種管轄權的,也有實行一種的。但不管實行怎樣的管轄權,大多堅持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優先的原則。但電子商務打破了傳統地域的界限,商業交易已經不存在地理界限,即使有也很難確定,大大加劇了跨國家、跨地區交易的發生。但是稅收還是必須由特定的國家主體來征收,而由于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實行收入來源地和住所來源稅收,因此會引發一些沖突,例如重復征稅的問題。假設一個中國公民在美國的電子商務網站上訂購貨物,而且要求將貨物發往法國,這樣做的結果可能是,該公民將同時得到三個國家的稅單。首先,按照住所稅收管轄權,中國政府將有權向該公民征收所得稅;按照收入來源地管轄權的話,法國政府也有權向其征收流轉稅;而美國政府有可能以交易發生地為依據,也可根據來源地,有權向其征稅。在傳統貿易中,可通過雙邊稅收協定來解決,而在電子商務中,由于來源地及交易者身份都難以判定,從而增加了解決國與國稅收沖突的難度。

4.2傳統貿易與網上貿易賦稅不公。

首先,電子商務是虛擬的網絡交易,網絡貿易與服務經營往往比較隱蔽,一般稅務機關很難得到交易信息,因此難以對網上交易進行稽查,導致以有形交易為基礎的現行稅制難以對網上交易征稅,使得從事網絡交易的企業可以輕易避稅。其次,有些國家比如美國等國家為了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在線交易免稅或者實行較低的稅率。上述情形導致即使相同性質的交易,由于采用不同的交易方式,最后承擔了輕重不同的賦稅,有悖稅收中性和平等原則。

4.3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轉移問題。

電子商務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進行商務活動的方式,原來由人進行的商業活動更多依賴于軟件、計算機和通信網絡來進行,這樣必然增強了商業的流動性,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稅國或低稅國的站點輕易避稅,從而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對高稅率的國家和地區的消費者而言,會促使他們通過互聯網,從低稅率的國家和地區購買商品,此外電子商務加速了跨國公司的一體化,鼠標一點即可將其在高稅收國家和地區的利潤轉到低稅區。綜上,電子商務對不少國家的稅收收入產生了影響,使得不少國家國際貿易稅款流失,電子商務導致的國際貿易中的稅收轉移問題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4.4國家之間尤其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稅收征免方面存在分歧。

由于電子商務能降低貿易成本,提高效率,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國際貿易的發展方向。而且美國等發達國家在信息技術、信息產業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已經在未來的電子商務領域占據了比較有利的位置。

為了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一直堅決主張電子商務免稅。而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對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免稅區存有戒心,因為這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意味著稅基的大幅縮小,稅收流失增加,財政實力大為削弱,從而南北經濟實力差距將進一步拉大。:

五、電子商務的安全性問題是國際貿易必須面對的新問題

隨著Internet的快速發展和普及,它所面臨的安全問題已經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熱點。尤其是近年來,在國際國內有關非法侵入計算機網絡的事件層出不窮,給各國的經濟造成了重大損失。在Internet上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一個首要問題就是要解決商務活動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任何電子商務系統必須在安全策略的指導下建立一個完整的綜合保障體系,來規避信息傳輸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和法律風險,滿足開展電子商務所需的機密性、認證性、完整性、可訪問性、防御性、不可否認性和合法性等安全性要求。

只要能滿足這些條件,電子商務活動才能順利開展,與此相關的貿易活動才得以順利展開,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周升起等著:《國際電子商務》[M].中國對外貿易出版社2002年版。

[2]婁策群,王偉軍著:《電子商務政策法規導論》[M].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3]劉剛著:《網上支付與電子銀行》[M].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4]齊玲:《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及國際貿易立法的影響》[J].《江漢論壇》2000年第12期。

篇(10)

(一)國際電子商務的含義

電子商務是指以互聯網為基礎,買賣雙方不謀面地完成銷售、購物、消費、支付等行為的一種新型商業運營模式。而國際電子商務的運營可以跨越國界,實現不同國家之間產品服務的交換和流通。隨著國家之間交往的不斷深入,國際電子商務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

(二)國際電子商務的特點

1.流程電子化和數字化國際電子商務主要是通過互聯網為依托進行貿易往來,貿易雙方通過協議進行數據信息的傳輸和貿易的自動化處理,簽訂合同和相關的交易文件也主要體現為電子單據。買賣雙方可使用標準化、電子化的合同、保險單等,改變了傳統的面對面交易及紙質文件交流的模式。交易流程更加趨向于電子化和數字化,在節約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縮短了單據傳輸的時間。隨著數字化平臺的構建,這種貿易方式更加適應世界信息時代的經濟發展趨勢。2.實時性和交互性電子商務是通過網絡來進行信息的傳輸和交互,通過實時數據連接實現貿易雙方對交易的有效控制和掌握,且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這種數據交換形式正在逐漸向著標準化方向發展。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傳輸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貿易雙方同供應鏈之間進行有效的協調,縮短交易時間,提高效率,通過網絡隨時跟進交易狀態。3.開放性和無地域性國際電子商務消除了傳統商務中地域和國家的界限,解決了部分跨境服務中存在的成本和效率問題。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人們借助網絡通過各種移動終端設備可以在世界各地尋找到適合自身的產品或客戶資源等,滿足購物和經濟貿易需求。國際貿易不再僅僅依賴于實體店鋪,商家和消費者能夠通過網絡進行及時的交流與溝通,反饋商品情況,做好售后服務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交易成本降低的同時促進了商家銷售范圍的擴大,這種貿易的無國界性也順應了消費者的需求。

二、國際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

隨著科技的進步,互聯網使用人數正呈現極速增長。2016年,全球的互聯網用戶已超過30億。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的數據顯示,到16年底我國的網民人數也已達7.31億,可謂是進入到了全民互聯網時代。在互聯網飛速發展的影響下,國際商業模式和支付方式也逐漸由線下轉為線上。從美國的Amazon、Ebay、PayPal,再到中國的淘寶、京東、支付寶,電子商務在全球范圍內迅速發展。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類型主要包括以淘寶為龍頭的C2C(客戶到客戶)模式,以京東為領航的B2C(企業到客戶)模式,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B2B(企業到企業)模式,以及近年來逐漸興起的通過線上購買帶動線下經營的O2O(離線消費)模式。消費者從國內外的電子網站上購買所需物品,也即是近些年興起的“海淘”。國際電子商務促進了我國國際貿易的發展。我國同外國的商戶通過互聯網溝通、談判、訂貨,利用電子數據文件進行商品的報關、商檢、保險、運輸、結匯等,減少了人力、物力和時間的消耗,節省了流通成本和交易費用。

三、國際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

(一)國際社會關于電子商務的立法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早在1996年就頒布了《電子商務示范法》,該法規定了電子商務的基本法律問題比如數據電文的適用及傳輸、運輸合同及電子單證的效力等,是世界上第一部電子商務方面的統一法規和法律范本;2001年又頒布了規范電子簽字適用范圍及相關行為的《電子簽字示范法》,從法律方面認可和明確了電子簽字的效力。此外,還有《電訊貿易資料交換實施統一規則》、《聯合國行政、商業、運輸電子資料交換規則》等,國際社會的立法為世界各國的電子商務立法提供了指導。

(二)美國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

美國是早期著手電子商務立法的國家,1999年在統一商法典的基礎上,由美國統一州法委員會通過了《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是美國第一部調整電子商務的法律規則,規范了信息權、網絡格式合同等內容。此后,又頒布了《電子簽名法》,該法適用于國際貿易中的電子簽名、合同和記錄,規定了同意條款,即在B2C模式電子簽名要在消費者同意的基礎上才具備法律效力。

(三)歐盟的電子商務立法

歐洲議會頒布的《電子簽名指令》和《電子商務指令》規范了電子商務的市場、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電子交易的內容等內容,是調整歐盟國家電子商務的基本法律,對所有歐盟成員國具有約束力。

(四)新加坡的電子商務立法

新加坡在1998年出臺了《電子商務法》,規定了電子簽名、電子合同的效力以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其中在電子簽名方面詳細地規定了電子簽名的技術、使用者以及認證機構的責任等。在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方面,也與國際社會類似,規定了網絡服務提供者不用承擔因第三方利用網絡系統傳播違法或侵權信息的責任。在電子簽名的認證方面,一方面規定了電子簽名的一般效力,適用于以任何技術為基礎的電子簽名;另一方面,又對以公共密匙技術為基礎的電子簽名作出了特別規定,并建立了配套認證機制。

(五)我國的立法現狀

目前我國還沒有頒布一部獨立的電子商務法,關于電子商務的相關立法首先體現在《合同法》的相關條款中,比如第十一條認定了數據電文是合同的有效形式之一;第十六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電子合同生效的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和合同成立的地點等。除此之外,我國在2004年通過了《電子簽名法》,明確了數據電文及電子簽名的含義、適用范圍、效力等內容。

四、國際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關于電子簽名

國際電子商務的特點之一就是流程電子化和數字化,交易雙方可以通過不謀面的方式進行合作和交易,傳統的紙質合同及簽名方式已不適用。因此,在電子商務中需要通過電子簽名來確認交易雙方的身份,明確要約與承諾以及合同的內容,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1.電子簽名的含義電子簽名又稱為電子印章,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數據電文中或邏輯上與數據電文相關,通過相關技術對電子文件進行電子形式的簽名,用于識別與數據電文相關的簽名人的身份,以及相關電子文件內容是否為當事人認可。電子簽名的類別大致分為圖像,密碼口令,生物技術三種。圖像形式指手寫簽名的數字化圖像,密碼口令主要指向簽名人發出證實身份的口令,生物技術則主要指采用特定生物技術識別工具對簽名人進行辨別。2.電子簽名的特點電子簽名作為一種新的簽名方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首先,電子簽名具有非直觀性,僅通過表現為特定代碼與特定人相聯系來反映簽字人的認可,并不是親筆簽名;其次,具有較強專業性,需要計算機系統通過數據來比較認定,鑒定相對復雜;除此之外,還具有風險性,開放的網絡容易受到黑客及病毒的攻擊,容易出現代碼信息被盜或泄露,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3.電子簽名的效力及認證我國目前調整規范電子簽名的法律依據主要是《電子簽名法》。該法第三條規定了“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第十四條明確了“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電子商務交易的當事人一旦以合法的方式簽署電子簽名,意味著承認自己是數據電子的發送人和文件的簽署人,認可并證實了數據電子的內容。在出現交易糾紛時,電子簽名可以做為法律證據。電子簽名是否認證,一般由當事人協商決定。如需認證,則由依法設立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提供認證服務。但認證機構作為電子簽名的認證主體存在的一定的問題,比如認證主體的資質,目前電子簽名的認證機構主要分為政府機關引導的省市認證機構、行業認證機構、商業認證機構這幾類,并不能明確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市場準入條件;其次,在可信度方面,認證機構是一種市場化的企業法人,具有一定的趨利性,這使其出具的鑒定意見在某種程度上缺乏客觀性和可靠性。為了防止認證機構對鑒定弄虛作假,《電子簽名法》規定了如果因認證機構的過錯未向認證申請方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時而給交易方造成損失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在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的審批上,《電子簽名法》中規定電子認證服務許可的實施機關為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并明確了從事電子簽名認證服務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關于第三方支付

1.第三方支付的含義指以電子設備及網絡為媒介所進行的,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機構提供的交易支付平臺。傳統支付模式一般即時性直接支付,是在合同訂立后交易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來同時履行,或者是按照雙方合同約定的履行順序進行支付。在電子商務中,雙方的交易過程是在虛擬的網絡下完成的,買賣雙方的身份都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在買賣雙方缺乏信任保障的情況下,出現了第三方支付平臺,由第三方提供交易安全服務。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獨立的第三方平臺提供的支付賬戶進行付款,并由第三方通知賣家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后驗收完畢,通知第三方將價款支付給賣方,從而完成交易;買方收到貨物后發現賣方違約,可以拒絕通知第三方進行付款。2.第三方支付的優勢首先,相對于普通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簡化付款流程,支付平臺與銀行合作,可以降低商家和銀行的運營成本;此外,第三方支付能夠對交易流程跟蹤記錄,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保障貨物質量、交易誠信、退換要求等環節。對于消費者而言,使用第三方支付進行付款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支付信用問題,促進了國際電子商務的發展。3.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問題(1)在第三方支付活動中,消費者在使用支付平臺時往往需要網上注冊個人信息與支付賬號綁定,注冊內容常常包含個人身份證件信息和銀行賬戶信息。由于互聯網本身的開放性,電子交易的信息在互聯網上容易被竊取、破壞和篡改,也會發生網絡病毒破壞計算機系統等情形,導致消費者個人或銀行賬戶信息被泄露和盜取。(2)在美國,PayPal被界定為是中介機構,而我國第三方支付企業的法律地位尚沒有明確,從事的業務介于網絡運營和金融服務之間,這樣會帶來一系列問題比如準入資質、業務范圍、部門監管等。需要通過立法明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法律性質。(3)在第三方支付平臺模式中,還涉及到資金安全和支付風險問題。交易的資金在過程中是存儲在第三方的銀行賬戶中,資金的龐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臺本身信用風險指數加大。支付平臺中有大量資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則可能引發支付風險。4.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法律監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我國出臺的文件主要有《支付清算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指引》等,同時明確由中國人民銀行對第三方支付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未經人民銀行審批所有機構和自然人都不得從事支付業務。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24條明確,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第26條規定,支付機構接受客戶備付金的,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存放備付金。這也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確沉淀資金的所有權屬于客戶,而非第三方支付機構。

五、國際電子商務發展的立法建議

一是立足于我國國情,與國際先進立法接軌。國際電子商務本身具有無國界性和全球性,立法上要多參照國際慣例。要隨時跟進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在電子商務立法的過程中不斷完善,聯合國從1984年開始著手有關電子商務立法,先后提出了“自動數據處理的法律問題”、“對利用電子方法訂立合同所涉法律問題的初步研究”、“電子數據交換所涉法律問題可能的統一規則提綱”等報告,最終出臺了《電子商務示范法》和《電子簽名統一規則》。二是我國雖然已制定了《電子簽名法》,但對于電子簽名認證機構的資質及相關問題的規定上還有所欠缺,應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配套法規等,指導司法實踐活動,使《電子簽名法》與整個行業的法律法規相互銜接,健全我國信用服務體系。三是在第三方支付平臺方面,由于當前人民銀行是第三方支付的監管方,大部分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也是由人民銀行起草,所以可以加強國際聯系如歐盟中央銀行、美國聯邦存款機構等。立法上可以從嚴格支付機構準入條件入手,對機構內控制度提出具體要求,彌補現行立法上的不足,建立完善的電子支付的規則,更多涵蓋電子支付的風險與安全問題,同時對支付合同中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條款等方面進行明文規定,保障消費者自身合法利益。

上一篇: 建筑歷史論文 下一篇: 通信論文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亚洲va在线va天堂va不卡 | 一级域名网站在线观看 | 亚洲人成中文字幕在线观看 | 伊人久久综在合线亚洲2019 | 中文字幕在线亚洲三区 | 天天爱天天做久久狠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