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治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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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法治論文

篇(1)

(一)

國務院于今年3月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并于近期修訂了《國務院工作規則》,規范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行政許可法》也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這些都是堅持執政為民、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大系統工程。那么何謂法治政府?一般認為至少應具備如下6個要件:一是行政權力受到有效約束,建立起權力有限政府;二是能夠保障市場自由,建立起法制統一政府;三是政務公開、規范,建立起透明廉潔政府;四是遵循法定程序和正當程序辦事,建立起公正誠信政府;五是堅持便民、高效的現代管理原則,建立起服務型政府;六是不斷完善監督與救濟機制,建立起責任政府。這六個要件是相輔相成、互系互動、有機構成的。

(二)

通過政治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起法治政府,這是很有意義的。在建設法治政府這一宏大系統工程中,需要制度創新,但首先需要觀念更新。如果沒有正確的思想觀念指導,既不可能推出我國行政法治發展進程所要求的制度創新,而且有了科學適用的行政法律制度也不可能得到正確實施。歷史經驗表明:不同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對于客觀事物會有不同的認識,會有不同的法律實施效果。

例如1995年舉國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活動中,在四川省夾江縣曾發生轟動一時的打假案:一個涉嫌制假的私有印刷企業受到查處后,對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不服,認為技術監督機關越權執法且違反法定程序,于是到人民法院,沒想到引起軒然大波:一些機關、媒體甚至部分人大代表予以干涉,紛紛指責當地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保護制假者,致使該案審理工作難以進行下去。記得當時有些媒體就嚴厲批評道:“制假者竟敢把打假者告上法庭成為被告,夾江的地方保護主義何其嚴重!”該案的爭議在于:是否只要打假則無論誰來打、怎么打都行?制假嫌疑人把打假者送上被告席是否大逆不道?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是否地方保護主義?實際上,“制假者告打假者”正是《行政訴訟法》作出的一種制度安排,否則這項“民告官”的法律制度就無須存在了。該案的制假嫌疑人狀告打假機關,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加以審查,正是依法行使《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和第三條分別賦予的訴訟權利和審判職權,乃是天經地義的做法和依法辦事的表現,豈能視為“制假者猖狂”和“地方保護主義嚴重”?何況行政原告的訴求是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最終還需要生效判決出來后才知道。之所以《行政訴訟法》實施5年后還會發生這種荒唐事,主要原因就在于許多人還缺乏現代行政法治觀念,不了解《行政訴訟法》的基本精神,不習慣“當被告”,不容忍“民告官”。[①]

(三)

俗話說:人們的觀念就是人們的眼鏡,戴怎樣的眼鏡就看到怎樣的世界。所以大力推動法文化革新,讓全社會特別是行政公務人員牢固樹立起現代行政法治的新觀念,就成為建設法治政府的要義。這主要包括:

1.憲法至上的觀念。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在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等各種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憲法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一切法律規范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凡與憲法抵觸則無效(參見示意圖)。行政公務人員應做遵守憲法、實施憲法、維護憲法的模范。

我國法律規范體系的寶塔型結構(另有相應位階的法律解釋、軍事法律規范及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

1.憲法

2.法律

3.行政法規

4.地方性法規(含自單條例、特行區法律)

5.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2.尊重人權的觀念。今年3月我國現行憲法第4次修改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突出地強調了保障公民權利、規范國家權力(重點是規范行政權力)這一現代憲法的核心價值理念,突出地宣示了我國憲法的人權關懷。這就要求行政公務人員增強人權觀念,在行政管理過程中自覺尊重和依法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平等權利、政治權利、精神與文化活動的自由、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社會經濟權利以及獲得救濟的權利,盡量避免發生此前曾在安徽蕪湖、湖南嘉禾、陜西延安等地出現的行政機關隨意侵害公民平等權、財產權、人身權的典型案件。特別是去年在廣東發生的孫志剛被收容后遭毆打致死案,去年媒體披露的廣西農民黃某被莫須有地在看守所單獨關押28年的超期羈押案,都是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典型案件,其深刻教訓值得人們深刻反思。[②]

3.行政權限的觀念。行政權力是一種能夠支配大量社會資源的公權力,具有無限擴張、易于濫用的特性。這就要求行政公務人員必須具備權力界限的意識,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注意上下左右不越界。曾有個別地方黨委和政府超越職權出臺包含“赦免民營企業家原罪”內容的紅頭文件,一些地方政府首長責令當地人民法院采取不予立案、強迫原告撤訴等措施來配合政府搞土地開發、強制拆遷,許多地方出現的假借公共利益之名壓價征用、變相剝奪農民土地以及由行政首長個人直接批讓土地,這些做法就擺錯了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的位置,弄錯了行政首長與行政機關的關系,嚴重侵害了公民權益,大大損害了政府形象,而這主要就是缺乏法治主義觀念特別是權力界限意識所致。

4.行政民主的觀念。行政民主是一種世界性潮流,它呼喚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良性互動,要求為行政相對人參與行政管理過程提供更多機會。在我國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諸環節已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行政民主的要求和規范,例如行政立法過程中的座談會、論證會,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聽證會和當事人陳述事實、申辯理由,行政相對人評議行政機關與行政首長,采取具有協商性和可選擇性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導等柔軟靈活的方式實施行政管理等等。行政公務人員對此應當充分了解并積極推行。

5.行政服務的觀念。在傳統計劃經濟時代,政府儼然是企業、市場、社會的主宰者,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是不平等關系,全然以行政計劃、行政審批、行政強制等單方意志和手段來實施行政管理、維持行政秩序,成為行政管理的基本模式。隨著市場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成為完善行政管理、健全行政法制的重大課題。行政公務人員應當樹立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順應由管理行政、秩序行政、指令行政轉向服務行政、發展行政、指導行政這一時代潮流,積極向行政相對人提供信息、政策、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指導幫助以及各種公共服務。

6.行政程序的觀念。改革開放以來在逐步克服法律虛無主義之后,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問題逐漸凸現出來,行政程序違法的典型案例很多,社會影響惡劣,教訓非常深刻。故須增強程序法治意識,依照法定的(含正當的)方式、步驟、順序、期限等方面的行政程序來實施行政管理。按照現代行政法治的要求,行政管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都必須依靠證據鏈條來支撐法律事實和權利主張,因此行政公務人員還應當增強行政證據觀念。而且按照現代行政法治的要求,行政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以保密為例外,故行政公務人員還須增強行政公開觀念,尊重并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這既是行政法治的要求,也是WTO透明度原則與規則的要求和我國加入WTO的承諾。

7.政府誠信的觀念。政府不是社會上的無賴,而應是最講誠信的正式組織機構,政府機關的行為應有連續性和可預期性,不能朝秦暮楚、隨意改變;即便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考慮需要征用財產、調整政策、改變行為,例如收回政府機關頒發的許可證照,也應按照信賴利益保護原則,給予權益受到影響的行政相對人給予公平補償。因為行政相對人出于對政府機關的信任,按照政府機關的意愿去行動,難免付出一定代價,而且會形成一種信賴利益,這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

8.監督責任的觀念。有效監督是防止權力腐敗的關鍵;責任機制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行政權力在行使過程中具有擴張和濫用的頑強傾向,必須加以有效監督和約束。行政機關和行政公務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外部監督,以及上級監督、監察監督、審計監督等內部監督,通過監督來判明責任,包括法律責任、政治責任和道義責任。不久前中石油公司總經理、北京市密云縣縣長、吉林市市長因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引咎辭職,就是官員問責的典型案例,是努力建設責任政府的具體表現。不言而喻,行政機關和行政公務人員還必須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依法糾正市場主體的違法行為,努力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9.權利救濟的觀念。行政管理工作難免對行政相對人造成損害,有損害必有救濟,這是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利受到損害后的救濟渠道,包括行政申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因而拓展和完善救濟渠道、樹立權利救濟和善待行政原告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權利救濟的實踐來看,去年6月國務院頒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后,仍有一位名叫孫文流的農民工被受雇企業老板毆打致殘后未能得到及時的社會救助(其只身從河南爬行半年回山東家鄉的沿途也一直未能得到應有的救助),而且此類典型案例一再發生,表明我國的社會救助機制仍然存在不容忽視的缺陷和實施不到位的問題。行政公務人員對此應有正確認識和積極態度。

10.法治漸進的觀念。中國用10年時間能夠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在21世紀能夠建立起法治國家嗎?這猶如“能否不依靠粘附、靠壁等外力幫助而在平整的桌面上將雞蛋完好地豎立起來”的問題一樣,應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作出回答,否則極易犯主觀、片面、簡單化的毛病。[③]筆者對此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在科學認識的基礎上抱持“雞蛋具有豎立起來的基本條件、人們具有將雞蛋豎立起來的調控能力”的堅定信念并作出不懈努力,就能將雞蛋豎立起來,最終取得成功。能否建立起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當作如是觀。這也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我們對于實現目標、行政法治目標,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問題,猶如改革開放初期提出的市場導向改革能否成功的問題一樣,應當有信心。樹立在科學認識基礎上的堅定信心和不懈努力,不但對于解決上述問題,而且對于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切實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問題,對于諸如此類的歷史任務和難題,都有啟發意義和推動作用。

綜上,要依法行政,就必須牢固樹立現代法治觀念,以新的眼光來觀察社會和認識自己,這是擺在政府機關和行政公務人員面前的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篇(2)

完整、圓熟的法律傳統和思想體系

在世紀之交、千年更迭的特殊時刻,回顧數千年來積淀在中華文化中的法律傳統,回望過去的百年中國法制在現代化過程中的蹣跚步履,總會讓人有太多的思緒和感慨。

在幾千年的發展遞嬗過程中,中華傳統文化一直保持著發展的連續性和主體的純潔性,成為東方文化的主流,與西方文明并存于當世。在我們的文化傳承中,習法、尚法、重法的精神也占有重要的位置。自古以來,“刑德”就被當作經國治民的“二柄”,以刑法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部分,成為傳統價值體系的重要載體。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無論在精神旨趣還是在制度、技術層面,都是環環相扣,具有明顯而密切的聯系性,故而后人一般都將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概括地稱為“中國法律傳統”。這是一套經過幾千年的積累和回旋,從簡單幼稚的法律幼苗發展而成的體系完整、內容全面、義理精深、風格特異的龐大法律系統,是一套以“天道”觀念和陰陽學說為哲學基礎、以儒家學派的主流思想為理論根據、以農業生產方式和血緣家庭家族為社會土壤、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完整而圓熟的法律傳統和法律體制。

這套法律傳統,不僅以國家強制的方式積極而有效地統治著傳統社會、傳承著歷代祖先的生活智慧和中華文明,而且也曾對封建時代的日本、朝鮮、越南及西域諸國法律文化產生過“決定性”的影響,形成了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獨樹一幟的著名“中華法系”。對于今人而言,這是一筆無比豐厚的法律遺產,也是一筆精華與糟粕雜糅、讓人愛恨交織的法律財富。

重視法律的作用。自秦漢至明清兩千余年間,各個主要政權,在立國之初都要制定一部大而全的律典,作為國家法制的基礎,并作為“祖宗成憲”垂范后世。除基本法典外,歷史上還先后出現過令、科、比、格、式、典、敕、條例、指揮、故事等名目繁多、功能各有側重的法律形式,作為成文律典的重要補充。這些法律法規,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其規定之詳細、思慮之縝密,在世界古代立法史上都是首屈一指的。唐朝代表性法典《唐律疏議》以其高超的立法技術、詳備而完整的體系、豐富而有特色的內容,在世界上享有極為廣泛的聲譽,其中許多制度的設計,在千余年后的今天,讀來仍是讓人贊嘆。清朝的傳世法典《大清律例》中,就包含律文436條,條例近2000條,有效法律條文約40萬字。如此規模的成文法律,足以批駁那種“中國古代是人治社會,根本沒有法律可言”的論調。

強調法律、刑罰與道德教化的相互為用。“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這是中國古代社會對道德教化與法律刑罰之間關系的典型概括。儒家的政治學說是以人性性善論為基礎的。孔子曾說:“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所以只要通過適當的禮義教化,則“人皆可為堯舜”、“天下為公”的理想社會就不難實現。法律刑罰的功能是相對有限的,所謂“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仁,能殺人而不能使人廉”,所以“刑罰為盛世所不能廢”,亦“為盛世所不尚”。因此,治理國家應該是“導之以禮,齊之以刑”,應該“德主刑輔”。意思是治理國家、統治民眾應以發揚德政、宣傳教化為主要的手段和根本目的,而不能像法家主張的那樣本末倒置。同時,制定法律、實施刑罰也應反映、適應禮義教化的要求,使法律成為道德仁義、綱常名教的最好載體。所以,儒家不僅主張實行“仁政”,也強調執法要“仁恕”,要審慎,要“恤刑”。過于強調道德教化的作用,在實踐當然容易導致泛道德主義泛濫,容易使法律淪為政治和道德的附庸和工具,這是其消極的一面。但這種理論注意到從更寬泛的角度,多方面看待和處理社會問題,無疑又有其值得參考借鑒價值。

注重家族倫理,注重維護家庭的和睦和親情。我們的祖先認為,家庭的生命是一脈相承的整體,個人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延續,子女的生命又是個人生命的延續。所以我們把家庭親情稱為“骨肉之親”,兄弟關系稱為“手足之情”。在這種情形之下,一遇到與親情倫理有關的問題,考慮的、注重的東西,就和常人大不相同了。傳統法律制度,很自然地被深深地烙上了這種印痕,“依倫理而輕重其刑”的倫理特性也就成為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最為鮮明的特征。在各朝法律特別儒家化以后的法律中,有關處理親屬、家族成員間殺傷、侵犯、奸盜、婚姻、田宅及子孫不孝、違反教令等倫理性條款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而處理這些親屬間糾紛的原則,向來是儒家所宣揚的尊卑、親疏觀念,完全是一套不同于常人的評判標準。這些倫理性規則中,充斥著相當濃厚的尊卑、親疏、名分等色彩,含有明顯的父子、夫妻、尊卑長幼間不平等的成分,但是其中也包含有維護家庭和睦、強調家庭成員間相互扶助,特別子孫對父祖、卑幼對尊長的尊敬、撫養的義務。這些正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重要表現。

注重調解、調處,強調息訟、和息紛爭。“和諧”是中國社會的悠久而珍貴的思想傳統和價值追求,包含了我們祖先關于社會和人生的高超智慧,對傳統社會司法訴訟、解決紛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孔子強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直接提出“無訟”的理想,就是主張每個人都應該盡量克制自己的欲望,大家相互忍讓、體諒,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去過自己應該過的生活,就不會發生爭訟;即使有了爭訟,也可以相互妥協,和睦相處。在漫長的傳統社會里,“無訟”被士大夫階層視為一種終極的理想和目標,逐漸設計和形成了一套關于“賤訟”、“息訟”、調解和調處的特殊制度。這些制度的消極面在于過于強調“息訟”而忽視了當事人的權利和利益,但對緩和社會矛盾、降低社會成本、消除濫訟現象、達成社會的整體和諧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畢竟是在農耕社會條件下形成的一套觀念和體制,其中天然地存在著一些根本性的、結構性的缺陷。由于這些缺失是根本性的和結構性的,所以在社會進步的歷史洪流中,必然會逐漸成為社會進步的精神羈絆。

從傳統到現代法制的轉換

以來,在內憂外患之中,中國法律制度一直處在傳統與現代之間的艱難轉換過程中。傳統法律中的許多有益的營養成分,已經潛移默化地存在于現代社會。而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消極落后的觀念與現代法治理念間的沖突,越來越明顯地顯現出來。傳統法律中的身份觀念、等級觀念,與現代社會的平等觀念、權利觀念相沖突。中國的傳統法律強調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貴賤、尊卑、親疏之間的不平等的關系,各朝法律無一例外地規定了臣民、子孫等“卑幼”對于君父、官貴等“尊長”的絕對服從的義務,絕少涉及現代社會所關注的個人的基本尊嚴和基本權利。現代法治的精髓在于,法律應以大多數人的意志為依歸,應該是造福天下蒼生的“公器”,而不應是少數人強權的工具;法律應以保障每個社會成員的平等權利為原則,而不應因種族、身份、階級或經濟地位的不同而差別對待;法律應該以促進大多數人的幸福、促進社會進步為宗旨,而不應以限制個人的權利與自由為目的。經過一個世紀的社會革命,我們已經從制度上鏟除了不平等的封建專制體制,在保障公民個人的平等和權利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們在今天的社會中,國家為推進現代法治的種種努力,仍然經常被傳統阻力消減。

篇(3)

一、法制傳統與現代法治關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傳統的內涵

法律傳統作為一種社會事實,存在其客觀的歷史必然性,它與傳統法律既相區別又相聯系。法律傳統體現了從過去沿襲傳承到今天還在發揮作用的某種法律精神與法律文化,作為具有深遠影響的精神性因素,它經久不衰,成為現代人們法律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但傳統法律卻是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所建構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規范,是過去特定時間限度內客觀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現代條件下它作為一個整體已經不復存在。

(二)法律傳統的深遠影響

隨著社會的不斷演進變化,法律傳統逐漸形成為一種歷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眾的法律意識、心理、觀念習慣和行為方式之中,成為社會成員信仰和認同的載體。所以,法律傳統不僅構成了新社會法律發展的歷史起點,影響著當下社會法律發展的各個領域,而且制約著一個社會法律文化的長期發展進程,有形或無形地左右著該社會法律的未來走向。

(三)對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從法律的可移植性來看,在法律文明包含著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義的要素,從法律文明的共通性來看,法律制度作為人類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間進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應忽視不同法律文化之間的差異,也要關注它們基于人類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類文化的差異中尋求各種可能的互補,最終經由理解和化解而達于會通。法制現代化是以現代法治社會為價值取向的過程,反映了現代法治價值不斷擴展的趨勢。

二、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諧價值取向下的糾紛調解機制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學基礎上,在傳統中國人的世界觀中,人的領域和自然界領域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古人對自然的總認識便是和諧。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中。對于民事案件、輕微的刑事案件,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實踐,均傾向于調解解決。由于調解機制可以為當事人節約糾紛解決的成本,減輕當事人以及司法部門的訟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和人際關系的和諧。關系作為一種文化現象,能夠產生出對商業交易尤為重要的信任感和減少風險的作用,因而成為在經濟發展中起著積極作用的“社會資本”的寶貴部分。當代中國所獨創的人民調解制度甚至還在世界上贏得了很高的聲譽,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甚至在1980年9月擬定了《調解規則》草案,中國人獨創的人民調解方式已被聯合國法律組織接受為綜合治理的指導原則之一。

(二)通過加強人權的保障。實現現代法治與傳統法律文化的融合

篇(4)

以現代國家和個人及其所組成的社會的關系為大背景,行政機關與相對一方的地位和作用可謂基本了然。現代行政權是國家得以直接、能動地影響個人權利和義務、利益和負擔的最有效的一支公共力量,社會需要行政權主動地發揮其維持秩序、保護相對一方權利、增進公共利益和福利的積極作用。順應社會的需要,國家必須通過法律規范的制定授予行政機關各種管理權能及相應的輔手段,從而保證行政機關及時、有效地處理形形關涉公共利益的問題。秩序行政到服務行政、給會行政的演進是對行政權積極作用的有力肯定,亦是行政法在法律上確認這種肯定的很好例證。當前,法律主要規定了行政機關兩大類行為范式:一是具有直接對相對一方權利義務的配置和實現產生影響的法律效力的行為,包括賦予相對一方權利或解除相對一方義務與剝奪相對一方權利或課加相對一方義務的行為,其集中體現了行政權的強制力、支配力的特性;二是對相對一方權利的行使和義務的承擔施予指示性的、不產生法律效力的影響的行為,如行政機關就國民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以及提供社會服務等作出的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決策、宏觀調控等行為,其特點是缺乏法律強制力,自由裁量性和政治性強,在當今政府施政中占較大比重。對上述行為范式的規定確立了行政權在現代行政管理過程中主導性的法律地位。然而,行政權的操作者畢竟是同具人類弱點的普通平凡的人而非天使。使普遍抽象的法律規定有機地與具體個案情形結合起來的過程實際上是人的認識過程,行政公務人員既需準確地把握法律規范之意義及規范背后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之內蘊,亦需通過各方面的信息對具體事件的全部情形有清醒、理智的了解。這其中,或者由于客觀復雜因素的影響,或者由于公務人員才智和認識能力的局限,或者更嚴重地,由于公務人員職業德行和品性上的缺陷,行政權行使的失誤或權力的故意濫用都在所難免。這些與人們對行政權積極作用的合理期望相悖的情形是行政權的消極一面。行政法與身俱來的控權、制權理念就是對行政權潛在的負值效應的反證。當然,鑒于上述兩類行政行為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行政權受到法律制約、控制的程度和受監督的形式也就不同。由于前一類行為一旦違法,就會直接損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損害公共利益,故其主體資格、權限、法律法規依據、程序等受到法律嚴格限定,其特點是權力受法律規定細密、自由裁量有限、受監督的形式具體。一般稱之為“消極行政”,其行為準則是不得為法律沒有規定的行為,即“沒有法律規范就沒有行政”。它不僅要受到行政系統自身的監督和權力機關的監督,在一定范圍內,還要接受司法審查。行政機關對這類行為的違法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而法律對后一類行為往往只規定行為模式和實現行政的目的,不設定法律效果,希望通過利益機制和激勵機制來調動相對方的積極性,靠政府的威信和政府內部的行政紀律來實現行政目的。行政機關只要在其權限范圍內,又不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盡可以充分發揮其能動的積極作用,通常稱之為“積極行政”。只是這類行政行為一旦失誤,給社會帶來的破壞會十分巨大,因而,其仍須受到行政系統自身的監督和權力機關的監督,行政機關要為行為后果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和政治責任。

作為行政權的相對一方——個人和組織的權利與自由(以下概稱公民權)的行使亦因主觀、客觀的原因而具積極和消極的作用。確認公民權利、充分保障公民權利的行使是社會文明與進步的表現,而社會文明和進步又是在公民權不斷得到確認和保障、人閃認識社會和改造社會的能力得以盡可能施展的基礎上逐步完成的。公民在經濟、政治及其他領域內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是公民個人追求自己在社會中諸般正當需要的滿足的行動基礎和保證,個人和組織根據良心和理智自由地行使這些權利,可以不受阻礙地參與社會生產和交往,建立良善健康的社會關系并在其中獲得自身利益的實現,而社會共同體亦在整體上邁向更高的文明境界。本世紀以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由于人民的斗爭和經濟、社會的發展,許多國家的公民權范圍日益擴大,法律對權利的規定越愈細密,形成有機的權利體系。與此同時,世界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加速發展。我國,尤其是在近十幾年來,在確認和保障公民權利方面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人們的創造性、積極性得到空前的發揮,經濟成就已是世人公認的事實。公民權的積極作用可見一斑。然而,公民權利和自由的行使,不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它要受到法律的制約。法律對公民權限制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公民權的行使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這恰恰是基于對公民個人行使權利和自由可能帶來的消極作用的考慮而作出的限制。每個公民都是社會中的人,他在進行社會交往中必然與其他公民或組織形成一定的社會關系,法律確認和保障其權利和自由旨在幫助其相對自由地實現自己的意志而不為社會關系中的其他人所阻礙。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公民個人超越法律規定的權利范圍或濫用其權利的情形在所難免,這又往往要導致法律欲意保護的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權益受到損害。尤其是我國在改革開放、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法律調整尚未完善的條例下,由于各種思潮的沖擊,利益格局的變化、拜金主義的影響、自律機制的削弱等原因,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人違法行為或濫用權利,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因此,法律要求公共權力(包括行政權力)對公民權可能或已經違法行使或濫用的情形予以預防、控制和懲戒。另外,由于法律規定的錯綜復雜性,即使公民個人或組織有合法理由地行使各自的權利和自由,有些情形下,也會造成矛盾和沖突,這種對抗的結果同樣是社會無法容忍的社會關系一定程度的無序,同樣需要公共權力進行調節。

綜上所述,行政權和公民權的行使都具有兩面的可能作用,行政法努力的方向應該是調動兩者的積極因素,最大可能地抑制其各自的消極因素。

二、行政法關系的展開

法律的使命是面向未來的,既然行政權和公民權的行使可能導致的積極效應或消極效應不可預測,法律就不能完全放任任何一方自主地、無節制地行使權力或權利。這似乎同民商和法既規定民事權利又設制民事義務的原則并無二致。但是,行政法規范和調整的法律關系畢竟與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有性質上的巨大差異,行政權和公民權潛在的雙重效應促使行政機關與相對一方的法律關系更具復雜性。行政法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有:(1)行政管理關系,即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行使職權而與相對一方發生的關系。它又包括行政實體關系和行政程序關系;(2)監督行政關系,即有權對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的國家機關、團體和個人在監督行政過程中發生的關系。由于團體、個人的監督權利必須通過國家權威真正得以實現,監督行政關系可

主要指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對行政的監督,尤其是后者更為行政法所重視。那么,行政法是如何針對行政權和公民權作用的復雜性具體安排行政機關與相對一方在上述關系中的權利義務結構的呢?

首先,在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法律期待的是行政權積極作用的發揮,以抑制公民權的消極作用。因為,在這里,社會首要關心的問題在于如何設置或啟動行政權以處理下列幾種情形:(1)社會中權利義務的合理分配由于某些事物的出現而遭到破壞(比如經濟壟斷、股票黑市),國家立法者因種種緣由無法及時出臺法律,需要行政機關制定法規或規章進行普遍的調整;(2)具體個人和組織行使公民權時超越法律限制的可能性要求行政機關經常地對他們予以監督和檢查;(3)具體個人和組織已違法行使公民權而給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帶來損害,社會要求行政機關及時予以控制和懲戒;(4)社會中某些資源或機會的利用雖然可促進社會福利,但或者由于資源或機會本身極其有限,或者由于資源或機會的給予必須依公共利益受限制,只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個人和組織才能獲得,社會要求行政機關審核申請的個人和組織的條件并負責授益于合格者;(5)大部分具體個人和組織在行使公民權時普遍持有趨利避害的心態,對其他人的福利或需要高昂代價予以運營的公益事業較少關心,社會要求行政機關能在這些方面有所作為。對于這些社會自治機制無能妥善處理的情形,個人、組織有一種依賴和信任公共力量的自然傾向,而依賴和信任的基礎是公共力量擁有他們自身不具備的社會控制力和強制力。無論是秩序行政,還是服務行政、給付行政,行政行為一旦作出,在有關機構判定其無效并予以撤銷之前,不僅相對一方,而且國家機關、一般第三者都必須承認其為有效,并服從之。如果行政行為沒有這種被稱為公定力(推定有效)的效力,與私人行為無異,個人和組織又怎么會為把自己面臨的困難委托與自身類似的軟弱的行政機關去解決呢?〔1〕即使個人、組織因行政權潛在的消極后果而對行政機關是否有能力公正處置公共利益問題表示懷疑,他們亦必須等待行政權啟動并最后作出行政行為之后通過其他公共權威進行評判,否則,行政權積極作用會被扼殺。因而,在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行政法在設定行政機關管理權能的同時往往賦予其效力優先性,相對一方于此只能履行服從的義務。行政機關的主導性地位和相對一方的服從地位是這里的主要特征。

然而,如果等待行政機關憑借公務人員的獨立判斷作出與公共利益相悖的行政行為之后再考慮其合法性、合理性問題,由于行政行為的公定力和執行力,它的破壞性后果已經造成,而這種后果在很多情形下是難以通過事后救濟制度進行充分補救的。于是,在行政程序法律關系中,法律對行政權懷有既信任又警惕的兩難情結,既期望通過公民權利的適當使用來最大限度地遏止行政機關可能作出的“離經叛道”行為,又謹防繁瑣、拖拉的程序阻礙行政積極效應的實現。有關國家在制定行政程序法時考慮最多的就是如何保持公平和效率之間的平衡,〔2〕即應給予相對一方多大的參與行政決定過程的權利。無論權利范圍如何,不可否認,保證個人、組織參與行政過程是行政程序法的初衷和核心內容,亦是現代民主精神的制度化。〔3〕因此,程序性的法律規定傾向于賦予公民權利,相對行政機關而言,就是其在行使實體權力時必須擔負相當的程序性義務。

問題是:如果行政機關完全履行程序性義務,其作出的行政決定就具有實質的合法性了嗎?美國現代新公法理論就此批判了流行于四、五十年代的法律程序理論,指出“政府的合法性主要取決于其代表的價值,而不取決于其程序體系”;作為新公法理論來源之一的批判法學流派亦攻擊法律程序理論只會導致虛幻的而非現實的社會正義。〔4〕人類社會有許多經驗是共通的。雖然有不少國家在程序立法上費盡心機,但大家都把監督行政的機構尤其是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作為抵制行政權消極作用的最后的亦是最堅固的一道防線,其中,既有實質問題的審查,也有程序問題的審查。這是因為,盡管行政程序法律傾向于規定公民權利,但行政程序性質上畢竟是行政權運作的形式,法律既不允許個人和組織取代行政機關直接作出決定,亦不容許其在此違背公定力要求而反抗行政機關違反實體和程序要求的行為。那么,在監督行政法律關系中,法律關注的又是什么呢?行政機關和相對一方的權利義務又是一個什么結構?以我國的《行政訴訟法》為分析對象,我們認為,在監督行政法律關系中,法律使相對一方相較行政機關處于權利優勢地位。相對一方享有權而行政機關無反訴權、法院判決只針對行政機關而不針對相對一方都可以恰當地表明法律在這里的焦點。而且,不妨假定,法律關于行政機關負擔舉證責任的規定有如下隱喻:在行政訴訟中,法院未作出最終有效判決之前,行政行為推定可撤銷。如果行政機關不舉證或舉證不充分,這種推定就告成立,無需相對一方費力說服法院否定該行政行為的有效性。這與行政實體法律關系中行政行為推定有效恰成相反。

概而言之,在與行政管理有關的任何一種具體法律關系的權利義務結構都具有某種不對等性。但是,這些不對等性并非指向同一方向,而是錯綜復雜,彼此相抵。其中,除了行政實體法律關系和行政程序法律關系的不對等性是同時存在、密不可分的以外,其他法律關系中的不對等性是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中發生存在的,它們在既密切聯系又相對獨立的條件下形成彼此抗衡。而且,雖然行政實體法律關系和行政程序法律關系的不對等結構同時并存、后者又從屬于前者,然而,不可否認,兩種不對等結構發揮著不同的、相反的功能。也正是由于行政法在調整與行政權有關的具體社會關系時的關注點始終存在傾斜,致使行政機關與相對一方權利義務關系在具體條件下總體現出不平衡的動向,為了保證絕對的不平衡狀態不至于因內在力量的變化而過于失衡,行政法應設置總體權利義務的平衡結構以發揮其約束這種失衡可能性的功能。就此意義而言,平衡不僅意味著行政法及由其調整形成的行政法關系在總體結構上的平衡以及由此結構必然體現出的平衡功能,而且隱喻著與行政管理有關的具體法律關系中的不對等和不平衡的絕對存在。這同馬克思在談及建立資本主義不同生產領域之間必要的平衡和相互聯系時所述的原理是一致的,“平衡總是以有什么東西要平衡為前提,就是說,協調始終只是消除現存不協調的那個運動的結果”。〔5〕當然,從行政法的發展史來看,雖然有不斷趨近這種總體結構和功能的平衡的去勢,但這種平衡也是相對的,它總是為總體結構和功能上的不平衡所打破,繼而再走向平衡。總體結構和功能的平衡與不平衡在運動之中互相交織在一起。

三、行政法律制度的構筑

行政管理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經過細密、成熟、相對完善的行政法律原則和規則調整以后,各個關系主體,包括行政機關、立法機關、法院、行政相對一方,就生活在一個依據這些原則和規則而自我運行的、內部有某種邏輯安排的有機體中,這個有機體我們稱之為“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又是由一個個次層級的法律制度組成的,如行政立法制度、行政執法制度、行政程序制度、行政賠償制度等(以下稱“亞行政法律制度”)。建立在不同的理論基礎之上的行政法律制度具有不同的構筑和運行邏輯。我們在下文將闡述以“平衡論”為指導的行政法律制度的邏輯安排,其中蘊涵現代

各國行政法律制度的構建對我們的啟示。

法治原則以及依法行政原則是行政法律制度構建的首要、普遍的原則。“法治”的確切含義至今尚未定論,但有一點基本要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則是公認的。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在保證法律具有實質正義(良法)的前提下:(1)任何人(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對于國家機關而言,除了法律允許的以外,無權進行任何活動;對于社會組織和個人而言,除了法律禁止的以外,可以從事任何事業和活動;(2)任何人違反法律規定都必須受到懲罰,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不容許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權。國家機關違法,由其他國家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社會組織和個人違法,由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予以懲戒。可見,雖然“法治”是相對于“人治”而提出的,有限制權力的重要意義,但是,法治原則的內在要求是對任何人的任何行為給予不偏不倚的保護或制裁。法治原則貫徹到行政法領域,即意味著行政機關與相對一方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法律既同等地保護行政機關和相對一方的合法行為,又同等地追究行政機關和相對一方的違法行為。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相對一方,只要違法,就必須承擔一定的行政法律責任。在我國,大部分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在“法律責任”這一章下既規定了行政機關違法所應承擔的責任形式,又規定了相對一方違法所應承擔的責任形式。〔6〕依法行政原則是法治原則對行政機關的要求,其基本涵義歷時變遷。現代意義的依法行政原則也是圍繞既保障行政權、公民權的積極作用又抑制行政權、公民權的消極作用這一內在邏輯確立的。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行政法發韌之初,依法行政原則是消極的、機械的公法學原理,基本內涵是:(1)議會制定的法律至上,一切違法行政都不發生效力;(2)對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必須由議會以法律規定之,行政規章、命令僅是內部行政規范,不具有對外約束力;(3)無法律即無行政,沒有議會法律明確授意,行政不得自主行為。于是,“行政遂成從屬而不獨立之國家作用”。〔7〕此后,國家目的觀和行政作用論逐漸換新,舊日依法行政內涵已不能滿足“行政之自我肯定與其主動、積極及彈性化之要求”,〔8〕依法行政原則即經脫胎換骨而形成現代的意義。前后的主要區別在于:(1)“依法”不僅指依據議會制定的法律,而且意味著依據行政法規規章、法的一般原理、公共利益和社會正義,即行政遵從實質的法治主義;(2)行政不必以法律明確授意為絕對前提,除法律明文禁止外,可“基于行政之自動性及給付行政或助長行政之本質”自主行為〔9〕。由此,該原則在保留原有制權的精要的基礎上放松了對行政權的束縛,意在促使行政積極作用,以抵制過濫的個人自由的不利影響并助長社會公共福利的增進。

行政法律制度自我運行所依據的各項原則和規則實際上是法治原則和依法行政原則的具體化。同時針對行政權和公民權的保障和抑制是現代行政法律制度必要的兩支旋律,而且,這兩支旋律在各亞行政法律制度中交錯出現,互相輝映,難以截然分開。為表述便利,我們姑且取巧把行政法律制度分為兩大類:保障行政權有效行使的制度(Ⅰ類)和抑制行政權違法行使、濫用的制度(Ⅱ類)。

Ⅰ類制度應包括行政立法制度、行政裁判制度、行政檢查制度、行政處罰制度、行政強制執行制度、行政許可制度、行政合同制度和行政指導制度等。其中:(1)行政立法、裁判制度是授權行政機關行使部分立法和司法職能的制度。其初創之時,曾在英美等國遭到嚴格提倡“控權”的傳統思想的強烈反對,但終因時代的需要而被人們普遍接受;〔10〕(2)傳統的行政檢查、處罰、強制執行和許可的范圍在日益擴大,行政權行使代表的公共利益名義已從治安延展到市場秩序、食品衛生、環境、醫療保健、失業救濟、殘疾補助等等,單一模式的消極秩序行政已成歷史;(3)行政合同、行政指導是現代行政機關不完全利用強制手段,期待個人、組織的真誠合作以共同完成公共利益目標的新型權力,其權力色彩有所淡化,但由于它們的主旨在于公共利益,法律仍然授權行政機關在特定情況下行使一定的強制手段;〔11〕(4)在這些亞行政法律制度中,包含著對行政相對一方違法責任追究制度。這是法治原則的普遍要求,任何個人、組織的違法行為必須承擔相當的責任。在行政法領域,行政機關獲權成為國家追究相對一方違法行為的機構。

Ⅱ類制度應包括行政程序制度、行政公開制度、行政主體責任制度、行政賠償和補償制度、行政訴訟制度、立法機關監督制度(如有些國家的議會監察專員制度)等。(1)行政程序制度與Ⅰ類制度緊密交錯,故其在賦予相對一方程序權利以實現民主、公正價值的同時,必須考慮行政效率的需要,公正、效率是行政程序制度兩個主要原則;(2)行政公開制度是二戰后行政法的新發展,該制度賦予個人或組織獲得行政機關掌握的檔案材料和其他信息的權利,是公民了解權的制度化。行政機關則可以國家安全、行政效率、個人隱私、業秘密等為由限制了解權。“公眾的了解權和對了解權的限制構成行政公開的主要內容”,“行政公開是主要的矛盾,起主導作用……免除公開起制約和平衡作用”;〔12〕(3)行政主體責任制度是法治原則對行政機關的平等要求的制度化。行政賠償和補償制度則是受到行政行為違法或合法侵害的相對一方尋求利益彌補的制度,其原理是個別利益損失必須由社會公平負擔以獲得某種平衡(國家賠償和補償金額實來源于社會,這與私人賠償有實質不同);(4)行政訴訟制度和立法機關監督制度賦予個人、組織較多的監督程序上的權利,行政機關承擔較多的義務。但這并不意味著個人或組織的個別意見在實質上一定合理,就如同權并不意味勝訴權。結果既可能是保障個人、組織的合法主張,亦可能是維護合法的行政行為。

行政法律制度是開放的,順應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變遷,亞行政法律制度的數量增減和內涵演變實在情理之中。然而,只要人類社會尚需國家實體的存在,“保障—抑制”這一制度構筑邏輯作為現代人們對自身及自身所處社會比較理智的認識結果必將在時間上延展其生命力。

四、“平衡論”的意義

任何一種希冀揭示人類生活某一方面客觀規律的真理性認識或理論,都是建立在關注現實建構和反思歷史的艱難歷程之上的。我國目前正在經歷一場人人皆已感知的大規模解構和建構運動,這一場運動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廣度和震撼力令世人矚目。然而,嚴峻的現實問題以簡單明了的方式表述出來了:怎么做?于是,哲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倫理學、法學等各類學科都試圖在自己的專攻領域提出基于嚴肅、認真的歷史反思的新的建構理論。“平衡論”就是在這樣的廣闊背景中誕生的。

“平衡論”關注現實并希望對我國制度和理論建設具有現實意義,這在前作《現代行政法的理論基礎》中已作詳述,現扼而言之,即:(1)依據“平衡論”基本原理,準確把握立法、執法、司法三個法制環節各自的重心和平衡及各法制環節之間的制約和平衡,可保證行政法制健康、協調地發展,擺脫行政機關與相對一方權利義務配置不平衡的法制現狀;(2)依據“平衡論”,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型“政府——企業”互動模式

,推動市場經濟的發育和成長;(3)依據“平衡論”,可真正實行民主價值和效率價值有機統一的政治制度和行政體制;(4)依據“平衡論”,可全面、準確地認識現代政法的本質和作用,從而可重構既符合世界行政法發展方向又具有民族特色的較成熟完善的行政法學體系。

“平衡論”至今尚屬理論萌芽時期,其自身亦需一個不斷的自我反思和建構過程才能漸臻完善的理論體系。我們在思考和構建“平衡論”體系時日益感受到,“平衡論”的提出對我們進行行政法學研究而言更具深遠的方法論意義:(1)“平衡論”雖然是一個部門法學的研究課題,但它不可避免地涉及哲學、倫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其他部門法學等廣泛領域,因而,如果要求得“平衡論”的更深發展,就必須打破部門法學之間以及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存在的學術隔離,既保持本部門法學強勁的身我發展勢頭,又不遺吸收其他部門法學和學科的思想精華,并向后者貢獻自身的成果;(2)“平衡論”必須借助對行政法及行政法學歷史的真實反思和積累,因而,我們必須打破我國行政法學研究只重視對制度的歷史性描述、輕視或忽視對行政法學基本理論歷史進程的關注的狀況;(3)“平衡論”作為一個部門法的理論基礎無法脫離具體文化環境,它若求進一步的完善,我們就應對法律制度的建設進行文化的闡釋和證明,尋找“平衡論”落根成長的本土基礎。

「注釋

〔1〕參見〔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第41—42頁,楊建順、周作彩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2〕參見王名揚:《英國行政法》第139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MargaretAllars,ManagerialisrwandAdministrativeLaw,CanberraBulletinofPublicAdministration,No16,October1991.

〔3〕美國學者塞繆爾·亨遷頓在其《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第83頁(王冠華等譯,三聯書店,1989年版)中指出:“現代政體區別于傳統政體的關鍵乃在其民眾政治意識和政治介入的幅度”。

〔4〕參見WilliamN.EskridgeandGaryPeller,TheNewPubl-icLawMovement:ModerationasaPostmodernCulturalForm,Mi-chiganLawReview,Feb1991.法律程序理論迷戀于程序正義,認為法院只需嚴格關注政府行為是否遵循程序而無需審查實質問題。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604頁,人民出版社1973年出版。

〔6〕在國內,關于“行政法律責任”概念主要有三種理解:(1)認為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相對一方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應承擔的責任;(2)認為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主體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應承擔的責任;(3)認為行政法律責任與民事、刑事法律責任并舉,是指任何人(包括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一方)違反行政法律規范都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我們以為第三種觀點更全面、更可取。

〔7〕〔8〕〔9〕參見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礎理論》中“論依法行政原理”,三民書局,1980年。城氏又言:“各國之運用該原理容或有所歧異,其精神應無二致,即使行政之作用有較為客觀之法規范可循,以防止行政權之濫用,實質確保人民之權利,同時亦避免消極束縛行政之反作用,務求保持相當之效率性,以符合現代行政之任務。”

篇(5)

二、大力實施民主管理和法制管理

教育管理的現代化進程,并不僅僅存在于表面,而是需要向著深層次不斷深入。教育管理體制如何,直接決定了最終教育管理現代化的進程能否實現。希望教育現代化進程更為快速,需要堅持教育管理民主化的方針,不斷深入教育體制改革,讓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更為順暢。對于教育管理來說,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越多,那么人力的治理在整個管理過程當中往往中超過法律治理的效果,如果人力治理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那么情感層面的判斷會超過理性的整體決策,最終造成判斷的偏差,讓整個教育決策出現失誤,對于新時代的教育管理者來說,需要更為理性地評價事物,不能夠僅僅從情感加以判斷,這樣無法獲得科學的決策。所有的高等職業院校,都應該堅持“精簡、高效、科學、民主”的原則,將學校內部的各種制度逐漸健全。傳統的教學管理,都是把管理者放在主導層面,教職工往往屬于被動狀態,只是服從命令的狀態,日常教學缺乏主動性。現代化的高等院校的管理,需要從理論層面而言,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管理當中,強化民主管理的作用。具體實踐,不應該形式單一,而是需要采取多個方式、手段。不管是教代會還是學術委員會,都是基本的組織形式,讓教職工積極性提升,融入院校的日常管理,讓整個民主決策的渠道保證一定的順暢。教師流動制度需要與人才市場有效銜接,讓學校能夠自主選擇教師,教師也可以在學校當中流動。讓分配和獎勵制度不斷改革變化,采取各種方式不斷提高教師的積極性。

三、提高管理者素質

教育管理與一般的企業管理是不一樣的,教育管理面向人展開,整個對象和活動的過程都是圍繞人的發展而開展。教育過程當中,教育者自身的教育熱情怎么樣,教育能力如何,院校的辦學質量好不好,各種因素都會受到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的影響,管理者素質的高低在整個過程當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樣狀態的出現,現代化的管理者,其堅持的管理的理念,不僅僅是整個學校進行管理的思想,也會成為學院人員行為開展的指引。不管以怎么樣的形式出現,無論是現代技術裝備還是規范條文,都與管理者的思維模式息息相關。如果學校的管理者無法有效改變較為傳統的思想,無法確定現代化的管理理念,如果還是用封閉的思維去進行管理,去開展日常的決策,那么再先進的設備也不能夠達到效果,無法促進日常管理工作的開展,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會影響師生之間的積極性,讓興趣全無。所以,教育管理當中的主體就是教育管理者,一定要改變自身的思維模式,讓知識的架構更為完善,讓整體的素質不斷提升,最終達到整個教育管理的需要。(本文來自于《職業教育》雜志。《職業教育》雜志簡介詳見.)

篇(6)

從立法角度看,我國市場法律體系尚不夠完善。從外因看,市場執法整頓環境也不盡如人意,主要體現在:社會上對工商機關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還缺乏共識,地方保護主義和人情風的干擾頗多,一些部門因小利益驅動造成整個布局失控,損害全局利益,嚴重影響市場秩序。從內因看,工商執法干部的總體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大市場監管要求。我國“入世”在即,新的經濟領域,新的經濟主體、客體、交易行為不斷出現,市場經濟不斷發展,這就對我們工商機關市場整頓執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標準,但當前工商干部隊伍綜合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對大市場的監管要求,有相當一部分人由于自身政治素質、文化知識的制約,缺乏應有的法律法規知識和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業務生疏、一知半解,工作拖沓、效率低下;對一些新領域中的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缺少敏感性、洞察力和判斷力,很難適應新形勢下市場經濟某些領域的監督和管理。同時,由于少數執法人員文化素質低,法律水平差,分析能力弱,監管辦法舊,也使得一些新領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得不到有力查處。有的甚至怕辦案(大案、新案),有怕辦錯案的顧慮,只圖得過且過,不求上進開拓。

在此次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我認為基層工商部門在措施和方法上應有所側重,以保證整頓效果。

(一)大力加強和提高工商干部的綜合素質

1.在整頓工作中,要著力提高工商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干部要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和敏銳的洞察力、鑒別力;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熱愛工商工作,有忠于職守的主人翁責任感;要有千辛萬苦不抱怨、千頭萬緒不迷亂、千難萬險不退卻的精神。

2.提高工商干部業務素質,豐富其專業知識。首先是結合工商干部自身實際,通過強化業務培訓,進行系統的、全方位的、多樣化的輔導、學習,在培訓過程中把理論和實際操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真正夯實工商干部的業務功底。其次是培養干部廣博的專業知識。面對豐富多彩的市場行為,面對各種新問題、新現象不斷出現,違法手段不斷更新、更加隱蔽等形勢,作為新世紀的工商干部除了要通曉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外,還應熟悉一些WTO的基本法律原則、國外市場監管的執法模式、國際經貿規則,更應掌握現代市場經濟知識、金融知識、財務知識、計算機知識,從而提高新形勢下工商干部對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能力。

(二)探索辦案新模式,努力提高工商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

此次整頓工作中,要使執法監管在深度和廣度上有所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工商干部的辦案模式和技能,因此在執法實踐中要不斷總結經驗。筆者認為,更新辦案方式和技能不失為拓展執法新領域、確保整頓效果的一條切實有效的途徑。

1.要有決心和細心。工商執法所面對的是那些不法生產經營者。正因為不合法,所以其經營行為就更具隱蔽性、迷惑性;也正因為是不合法,不法分子就會不擇手段逃避處罰。這就要求我們干部要有“進行到底”的辦案決心和韌性,要有尋根求源,追蹤到底,敢于硬碰硬的精神。特別是在找線索、查證據時,要十分細心,學會尋找蛛絲馬跡,煉就一雙火眼金睛,在現場檢查時要注意觀察當事人的秋毫表現,以辨其說話之真偽。同時,在辦案實踐過程中要不斷積累執法經驗,對涉及的一些新領域案件可以虛心向行家請教,以盡快找到突破口。

篇(7)

一、體育文化釋義

(一)體育文化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文化,廣義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體育是以身體活動為媒介,以謀求個體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為直接目的,并以培養完善的社會公民為終極目標的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或教育過程。[1]從文化和體育的概念我們可以得到體育文化的概念,大而言之,指體育運動本身所蘊含的圍繞體育運動所形成的一切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總和;小而言之,又可指體育運動某一方面的文明因素。因此,所謂體育文化,是一切體育現象和體育生活中展現出來的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就是說,人們在體育生活和體育實踐過程中,為謀求身心健康發展,通過競技性、娛樂性、教育性等手段,以身體形態變化和動作技能所表現出來的具有運動屬性的文化。體育文化是人類本身需求的特殊反映。它是人類在體育生活和體育實踐中創造出來的,并通過有形的身體形態、動作技能、運動器材、物質,以及無形的與社會屬性相關的意志、觀念、時代精神反映出來,顯現了各具特色的存在方式。

體育文化和其他文化一樣反映了一個時代、一個國家或民族的特征,并規范著人們的體育行為,也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念。從體育文化的概念中可以看出體育文化具有以下特征:其一,體育文化總是與人的體育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其二,反映本民族的、傳統的體育特征,這些傳統的體育文化規范著本民族的體育行為,也影響著人們不同的體育價值觀念;其三,體育文化又總是和一個地域或民族的社會文明、物質文明,以及自身的發展產生具有互動發展的關系;其四,從科學分類看,體育文化是一門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相結合的綜合性科學,從文化學角度看,體育文化既是人類整體文化系統中的一個分支,又有著特有的個性,它的產生和發展有著自身的變化規律,因此它具有獨立性的一面。

(二)體育文化的產生

體育的歷史與人類歷史一樣悠久,在人類文明的歷史長河中,體育文化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是人類整個文化的重要組成內容。然而人類在與自然的斗爭中,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對體育文化的認識處在不知不覺之中。

歷史資料表明,真正感受到體育文化對人類社會發展產生直接影響,是在19世紀中葉的歐洲文藝復興之后。特別是20世紀中葉以來,隨著世界整體科學的發展,體育科技工作者得到不少新的啟示。從此,許多學者更多地從體育哲學、人文社會學角度開展了廣泛的研究,并逐步由感性認識向理性方面發展。

原始體育都產生于人類生產和勞動過程中,是有著相對獨立發展軌跡的社會文化現象。例如從出土文物和出土文獻中可知人類的舞蹈、音樂、戲曲、雜技等諸多文化自古就與體育活動相融合而不可分,它們在形式、內容和目的上都有許多相同之處,且相互聯系、相互滲透。原始舞蹈作為人類原始文化的一種基本形態,包含著武術、雜技和原始體育的成分,在體育活動的起源和發展過程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我國古代體育活動往往是以“舞”、“戲”、“藝”等形式出現,如“消腫舞”、“角抵戲”、“百戲”、“射藝”、“舞藝”等,原始的“舞”就是體育活動,是通過身體語言表達一定的思想感情以感染和渲染欣賞者,從而豐富體育活動的內容,滿足自身的美感要求,在體育運動中發揮著奇妙的作用,影響著我國古代體育的發展和繁榮。

(三)現代體育發展趨向

魯迅先生說:“越是民族的東西,越屬于世界。”[2]新時期我國體育文化與世界接軌,重新審視中國體育思想的價值所在,在保存好傳統體育項目的同時,弘揚其優秀的精華,把傳統體育中的互助友愛、包容和諧、自強不息、誠信禮讓等思想光大,做到古為今用。同時通過多種途徑,努力將中國傳統體育文化的精華融入到奧林匹克運動中,并逐漸將條件成熟的體育項目推向奧運會和職業化。參與構建多元一體的世界體育文化新體系,補充與豐富現代體育的內容,從而發展中國體育文化,為未來世界體育文化的發展作出更多的貢獻。新時期體育文化的多樣性是全球化時代世界體育文化發展的標志和表現,是世界各國民族體育文化形式維持其存在的主要表現;文化帝國主義使世界各國民族體育文化的發展與存在面臨嚴峻的挑戰;先進體育文化符合社會發展的未來方向,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遠大的前途,因而是體育文化發展共同追求的目標。

(四)現代體育文化的價值取向

現代體育文化生成的復雜背景,決定了體育文化價值取向上的復雜性和多元化。在全球文化相互激蕩的現代社會,現代體育文化的價值取向呈現出以人文體育觀為主導價值觀、多元體育價值觀并存的趨勢。體育文化價值觀念的更新,主要體現為要自覺樹立以下四種文明觀念:1.獨立個性意識。個性意識傾向性是人進行活動的基本動力,也是個性結構中最活躍的因素。它表現在對認識和活動對象的趨勢和選擇性上,主要包括需要、動機、興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觀等。獨立的個性是人全面發展的前提,要建設高度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就必須充分彰顯個體的自我意識,盡可能形成豐富、全面的自由人格和個性價值;2.公平競爭理念。在古希臘,“公平的競爭”理念體現在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古希臘偉大的詩人荷馬不斷地教導希臘人,要“永遠處于最佳狀態并超越其他人”。公平是運動競賽的靈魂和體育實踐的準則,也是和諧社會人的最基本的訴求;3.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法律是政治上的正義,是世所公認的公正不偏的權衡標準,是理性的體現,又是一個合同式的契約;4.文化開放視野。在全球范圍內不同文化的融合和沖突中,一國體育文化輻射力的強弱關系到這個國家能否以平等的地位、主動的姿態融入世界文化潮流,因此我們需要敞開胸懷,以兼收并蓄的心態廣泛吸取對自身有益的外來文化。

二、現代體育文化發展的價值意蘊

(一)現代體育文化在人全面發展中的價值

馬克思曾經說:“任何一種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關系還給人自己。”[3]生理學家巴甫洛夫說:“……我畢生熱愛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或許更多熱愛體力勞動,當手腦結合在一起的時候,我就感到特別愉快,我衷心希望青年們能沿著這條唯一能保證人類幸福的道路繼續前進。”巴甫洛夫所提出的“道路”,正是體力與智力結合,手腦結合,全面發展的成才之路。體育運動作為一種實踐活動的文化價值就在于人自身的價值,即人全面、自由、和諧地發展,是人的身心的完美展開和全面實現,是個體人格和社會人格的和諧與統一。大量實踐證明,校園體育文化的實施,能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的全面發展,強有力地體現了現代體育文化在人全面發展中的價值。

(二)現代體育文化的娛樂價值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開始有大量的空暇時間,這時人們不再滿足物質需要,開始轉向精神需要。在現代媒體的迅速發展,特別是新興的網絡傳媒,體育文化開始全方位包圍在人們的生活之中。體育文化業逐步形成了以娛樂性、觀賞性、互動性為主要內容的氛圍。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種族、不同的人們聚集在同一個地方以最簡單、最直觀易懂的身體運動進行著相互理解、相互溝通,它比語言、文字為表現形式的文化來說更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場上運動員向觀眾呈現他們最完美的動作,觀眾對運動員報以熱烈的掌聲,這種不需要語言、文字的互動交流是其它交流方式無法比擬的。

(三)現代體育文化的競爭價值

體育與人類的生存、發展緊密相連,人類創造了體育,也創造了體育文化。體育文化是一種競技運動文化。正是人類對這一種競技運動文化進行了改造,經濟、文化才不斷地獲得創新與發展。體育的魅力在于健與美的協調發展、激動人心的比賽、“更快、更高、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深藏于現代體育文化的底蘊之中,充實了人們的生活,滿足了人們的需要,實現了自我價值和開拓自我空間。競賽是體育的“杠桿”,是培養協作和團隊精神的最積極因素。通過競賽人們可以檢驗和證明自身能力、水平和價值,培養勇敢果斷、頑強拼搏、勇于挑戰的意志品質和工作作風,不斷攀登新的高峰。

(四)現代體育文化大眾化的價值

在人類文明的進程中,人類出于共同需要,對自身生存、發展、享受的追求和關注一刻也沒有停止過。現代體育文化在教育全球化的浪潮中的推動力最大,影響最為廣泛,也最為深刻。這是因為現代體育文化給人類帶來和美感,并給社會帶來健康和活力。

(五)現代體育文化的經濟價值

體育的發展大大刺激了經濟的發展,并且作為一個經濟增長點極大地提高了國民經濟的整體效益。體育已經逐步成為第三產業的主要增長點。體育文化雖然是在現實中不存在的,但卻擁有可觀的無形資產,如冠名權、電視轉播權、徽記、會歌等的專有權和使用權。體育文化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企業愿意出資收購無形資產,以獲得更大的廣告和銷售收益。在獲得物質利益的同時,體育文化也為宣傳國家形象,提高國家在國際中地位、升華國家凝聚力獲得了巨大的無形資產。可以說,在體育文化中,它所產生的經濟價值是不可估量的。

三、結語

現代體育文化作為人類文化的重要有機組成部分,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大的作用。為了更科學、更準確地了解現代體育文化發展的價值意蘊,從體育文化的內涵及特征、體育文化的產生、現代體育發展趨向、現代體育文化的價值取向和現代體育文化的價值意蘊五個方面探討是非常必要的,并對推動世界體育的發展,以及人類社會的進步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篇(8)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越來越多的制造企業開始將大量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入到先進的制造技術和先進的制造模式的研究和實施策略之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造科學技術有日新月異的變化和發展,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與先進的國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為了迎接新的挑戰,必須認清制造技術的發展趨勢,縮短與先進國家的差距,使我國的產品上質量、上效率、上品種和上水平,以增強市場競爭力,因此,對制造技術及制造模式的研究和實施是擺在我們面前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以實現我國機械制造業跨入世界先進行列。

一、機械制造業的發展趨勢

先進的制造業是將物料、能源、設備、資金、技術、信息和人力等制造資源通過先進的制造技術、先進的管理技術和先進的制造過程轉變成人類需求產品的行業。行業追求的目標是:高質量、高效率、高柔性、低成本、低勞動力、低消耗、品種多和規格全的產品,因此,21世紀的機械制造技術的發展趨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精密化

精密加工、特種加工、超精密加工技術、微型機械是現代化機械制造技術發展的方向之一。精密和超精密加工技術包括精密和超精密切削加工、磨削加工、研磨加工以及特種加工和復合加工(如機械化學研磨、超聲磨削和電解拋光等)三大領域。超精密加工技術己向納米(lnm=10-3μm)技術發展。納米技術己在納米機械學、納米電子學和納米材料技術得到了應用。因此,它促進了機械科學、光學科學、測量科學和電子科學的發展。

(二)自動化

自動化技術自20世紀初出現以后,經歷了由剛性自動化向柔性自動化的發展過程,自動化技術的成功應用,不但提高了效率,保證了產品質量,還可以代替人去完成危險場合的工作。對于批量較大的生產自動化,可通過機床自動化改裝、應用自動機床、專用組合機床、自動生產線來完成。小批量生產自動化可通過NC、MC、CAM、FMS、CIM、IMS等來完成。在未來的自動化技術實施過程中,將更加重視人在自動化系統中的作用。

(三)信息化

信息、物質和能量是制造系統的三要素。產品制造過程中的信息投入,己成為決定產品成本的主要因素。制造過程的實質是對制造過程中各種信息資源的采集、輸入、加工和處理過程,最終形成的產品可看作是信息的物質表現,因此可以把信息看作是一種產業,包括在制造之中。為此一些企業開始利用網絡技術、計算機聯網、信息高速公路、衛星傳遞數據等實現異地生產。使生產分散網絡化,以適應高柔性生產的需要。

(四)柔性化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促使產品更新換代的速度不斷加快,這就要求現代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柔性來滿足市場多變的需要。所謂柔性,是指一個制造系統適應各種生產條件變化的能力,它與系統方案、人員和設備有關。系統方案的柔性是指加工不同零件的自由度。人員柔性是指操作人員能保證加工任務,完成數量和時間要求的適應能力。設備柔性是指機床能在短期內適應新零件的加工能力。

(五)集成化

集成是綜合自動化的一個重要特征。集成的作用是將原來獨立運行的多個單元系統集成一個能協調工作的和功能更強的新系統。集成不是簡單的連接,是經過統一規劃設計,分析原單元系統的作用和相互關系并進行優化重組而實現的。集成化的目的是實現制造企業的功能集成,功能集成要借助現代管理技術、計算機技術、自動化技術和信息技術實現技術集成,同時還要強調人的集成,由于系統中不可能沒有人,系統運行的效果與企業經營思想、運行機制、管理模式都與人有關,因此在技術上集成的同時,還應強調管理與人的集成。

(六)智能化

智能化是制造技術的發展趨勢之一。智能制造技術(IMT)是將人工智能融入制造過程的各個環節,在整個制造過程中貫徹智力活動,使系統柔性的方式集成起來,通過模擬人類專家的智能活動,取代或延伸制造系統中的部分腦力勞動,在制造過程中系統能自動監測其運行狀態,在受到外界干擾或內部激勵能自動調整其參數,以達到最佳狀態和具備自組織能力。

二、先進的制造模式

機械制造業發展趨勢表明,只有采用先進的制造技術并能實施在相匹配的制造模式中才能符合上述的趨勢。制造模式是指企業體制、經營、管理、生產組織和技術系統的形態和運作模式。

(一)精良生產(LP)與獨立制造島(AMI)

20世紀90年代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提出精良生產(LP)概念。它的特征是:(1)重視客戶需求,以最快的速度和適宜的價格提供質量優良的適銷新產品去占領市場,并向客戶提供優質服務。(2)重視人的作用,強調一專多能,推行小組自治工作制,賦予每個工段有一定的獨立自,運行企業文化。(3)精簡一切生產中不創造價值的工作,減少管理層次,精簡組織結構,簡化產品開發過程和生產過程,減少非生產費用,強調一體化質量保證。(4)精益求精、持續不斷的改進生產、降低成本、零廢品、零庫存和產品品種多樣化。

獨立制造島是教授根據在引進先進技術的同時,必須改革生產組織的角度提出新的生產模式。獨立制造島的技術構思是:以GT為基礎,以NC機床為核心,強調信息流的自動化和以人為中心的生產模式,它的特征是:組織、人員和技術三者的有機集成,面向車間、權力下放、綜合治理,并以獲取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AMI是發展中國家走向工廠自動化的重要途徑,它的推廣對中國機械制造業轉向市場機制,參與國際競爭意義重大。

(二)敏捷制造與虛擬制造

美國通用汽車公司與里海大學于1988年提出了敏捷制造(AM),AM是在不可預測的持續變化的競爭環境中取得繁榮成長,并具有能對客戶需求的產品和服務驅動市場做出迅速響應的生產模式。AM的特征是:(1)制造資源的集成性,企業間聯作集成。充分發揮各企業的長處,針對限定市場的目標要求共同合作完成任務。(2)具有需求響應的快捷性和高度的制造柔性。制造柔性是指制造企業對市場要求迅速轉產和能實現產品多品種變批量的快速制造。(3)充分發揮人的作用,不斷提高企業職工素質和教育水平,優化人機功能分配。

虛擬制造(VM)是國際上提出的新概念。VM與AM聯系密切。VM的特征是:當市場新的機遇出現時,組織幾個有關公司聯作,把不同的公司,不同地點的工廠或車間重新組織協調工作。在運行之前必須分析組合是否最優,能否協調運行,以及投產后的效益和風險進行評估,這種聯作公司稱虛擬公司。虛擬公司在一定的環境和條件下通過虛擬制造系統運行,包括物理基礎、法律保障、社會環境和信息技術。因此研究開發虛擬制造技術(VMT)和虛擬制造系統(VMS)意義重大,美國稱AM為21世紀制造業發展戰略。

(三)集成制造與智能制造

美國哈林頓博士在“計算機和集成制造”一書中提出計算機和集成制造(CIM)的概念。集成制造的核心內容是:制造企業從市場預測、產品設計、加工制造、經營管理直至售后服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需要統籌考慮。整個制造過程的實質是信息采集、傳遞和加工過程,最終生產的產品可看作是信息的物質表現。集成是CIM的核心,這種集成不僅是物的集成,更主要的是以信息集成為特征的技術集成和功能集成,計算機是集成的工具,計算機和輔助各單元技術是集成的基礎,信息交換是橋梁,信息共享是關鍵。集成的目的在于制造企業組織結構和運行方式的合理化和最優化,以提高企業對市場變化的動態響應速度,并追求最高整體效益和長期效益。

智能制造(IM)是美國出版研究IM和IMS書籍中首先提出的。它的特征是:在制造工業的各個環節的高度柔性與高度集成的方式,通過計算機和模擬人類專家的智能活動,進行分析、判斷、推理、構思和決策,旨在取代或延伸制造環境中人的部分腦力勞動,并對人類專家的制造智能進行收集、存儲、完善、共享、繼承與發展。

三、存在差距和實施策略

改革開放以來,通過技術改造和引進國外先進制造技術,使我國的制造工業有了長足的進步,但和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表現在:技改投入相對不足,原有技術基礎和研究開發能力薄弱,制造業產品落后,技術水平低,信息含量少,更新換代慢,以及市場營銷、經營管理、人才素質相對落后,缺乏國際競爭能力。面對這樣形勢,發展先進制造技術、實施先進的制造模式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為了使我國的制造業站在世界先進行列,必須采取相適應的措施和策略。

(一)人才是關鍵。發展和推廣先進的制造技術、實施先進的制造模式人才是關鍵。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研究先進制造技術和先進的生產模式其根本目的是制造出有競爭力的產品去占領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科技人員必須強化市場意識,因此人才的培養要注意市場導向。要有產業觀念、企業觀念、信息觀念、競爭觀念和效益觀念。科技人員要懂得市場營銷、經營管理和經濟法。要拓寬學科領域,更新教育內容與方法,培養一支了解和掌握機械工程科學的前沿技術人才,加速先進制造技術的推廣和實施,為市場經濟服務。

(二)加強政策與法規建設,建立強有力的宏觀調控機制。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國家仍應制訂科學的制造產業規劃和制造技術進步的總體規劃,以及相應的法規政策。避免重復建設、重復生產和重復引進的事情發生,要盡可能減少和避免市場盲目競爭造成的損失。

(三)發展適應我國國情的生產模式。對于一些先進的制造技術和先進的制造模式,要根據我國現實存在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向前發展,避免盲目的追求目前實施有一定困難的理想的先進科學制造技術。目前要積極發展適應我國國情的制造模式。

(四)建立與發展我國自主的NC、MC、CAD、CAM、FMS、CAT、CIM、IMS等制造自動化單元技術,結合實際情況實現與現有成熟技術的有效結合。同時要有組織有計劃的引進先進制造技術進行消化和吸收。對于引進的并行工程(CE)、敏捷制造(AM)、精良生產(LP)、智能制造(IM)等先進制造模式要根據它們的技術構思和特征開發創新成適合我國國情的生產模式,(如獨立制造島)以使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

篇(9)

一、機械制造技術的發展

在現代制造系統中,數控技術是關鍵技術,它集微電子、計算機、信息處理、自動檢測、自動控制等高新技術于一體,具有高精度、高效率、柔性自動化等特點,對制造業實現柔性自動化、集成化、智能化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數控技術正在發生根本性變革,由專用型封閉式開環控制模式向通用型開放式實時動態全閉環控制模式發展。在集成化基礎上,數控系統實現了超薄型、超小型化;在智能化基礎上,綜合了計算機、多媒體、模糊控制、神經網絡等多學科技術,數控系統實現了高速、高精、高效控制,加工過程中可以自動修正、調節與補償各項參數,實現了在線診斷和智能化故障處理;在網絡化基礎上,CAD/CAM與數控系統集成為一體。機床聯網,實現了中央集中控制的群控加工。

二、智能化技術發展趨勢

2.1性能發展方向

(1)高速高精度高效化。

速度、精度和效率是機械制造技術的關鍵性能指標。由于采用了高速CPU芯片、RISC芯片、多CPU控制系統以及帶高分辨率絕對式檢測元件的交流數字伺服系統,同時采取了改善機床動態、靜態特性等有效措施,機床的高速高精高效化已大大提高。

(2)柔性化。

包含兩方面:數控系統本身的柔性,數控系統采用模塊化設計,功能覆蓋面大。可裁剪性強,便于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群拉系統的柔性,同一群控系統能依據不同生產流程的要求,使物料流和信息流自動進行動態調整,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群控系統的效能。

(3)工藝復合性和多軸化。

以減少工序、輔助時間為主要目的的復合加工。正朝著多軸、多系列控制功能方向發展。數控機床的工藝復合化是指工件在一臺機床上一次裝夾后,通過自動換刀、旋轉主軸頭或轉臺等各種措施,完成多工序、多表面的復合加工。

(4)實時智能化。

早期的實時系統通常針對相對簡單的理想環境,其作用是如何調度任務,以確保任務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而人工智能則試圖用計算模型實現人類的各種智能行為。科學技術發展到今天,實時系統和人工智能相互結合,人工智能正向著具有實時響應的、更現實的領域發展,而實時系統也朝著具有智能行為的、更加復雜的應用發展。由此產生了實時智能控制這一新的領域。

2.2功能發展方向

(1)用戶界面圖形化。

用戶界面是數控系統與使用者之間的對話接口。由于不同用戶對界面的要求不同,因而開發用戶界面的工作量極大,用戶界面成為計算機軟件研制中最困難的部分之一。當前Internet、虛擬現實、科學計算可視化及多媒體等技術,也對用戶界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圖形用戶界面極大地方便了非專業用戶的使用。人們可以通過窗口和菜單進行操作,便于藍圖編程和快速編程、三維彩色立體動態圖形顯示、圖形模擬、圖形動態跟蹤和仿真、不同方向的視圖和局部顯示比例縮放功能的實現。

(2)科學計算可視化。

科學計算可視化可用于高效處理數據和解釋數據,使信息交流不再局限于用文字和語育表達,而可以直接使用圖形、圖像、動畫等可視信息。可視化技術與虛擬環境技術相結合,進一步拓寬了應用領域,如無圖紙設計、虛擬樣機技術等,這對縮短產品設計周期、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在數控技術領域,可視化技術可用于CAD/CAM,如自動編程設計、參數自動設定、刀具補償和刀具管理數據的動態處理和顯示以及加工過程的可視化仿真演示等。

(3)插補和補償方式多樣化。

多種插補方式如直線插補、圓弧插補、圓柱插補、空間橢圓曲面插補、螺紋插補、極坐標插補、2D+2螺旋插補、NANO插補、NURBS插補(非均勻有理B樣條插補)、多項式插補等。多種補償功能如間隙補償、垂直度補償、象限誤差補償、螺距和測量系統誤差補償、與速度相關的前饋補償、溫度補償、帶平滑接近和退出以及相反點計算的刀具半徑補償等。

(4)內裝高性能PLC。

數控系統內裝高性能PLC控制模塊,可直接用梯形圈或高級語言編程,具有直觀的在線調試和在線幫助功能,編程工具中包含用于車床銑床的標準PLC用戶程序實側,用戶可在標準PLC用戶程序基礎上進行編輯修改,從而方便地建立自己的應用程序。

(5)多媒體技術應用。

多媒體技術集計算機、聲像和通信技術于一體,使計算機具有綜合處理聲音、文字、圖像和視頻信息的能力。在數控技術領域。應用多媒體技術可以做到信息處理綜合化、智能化,在實時監控系統和生產現場設備的故障診斷、生產過程參數監測等方面有著重大的應用價值。

2.3體系結構的發展

(1)集成化。

采用高度集成化CPU,RISC芯片和大規模可編程集成電路FPGA、EPLD、CPLD以及專用集成電路ASIC芯片,可提高數控系統的集成度和軟硬件運行速度,應用LED平板顯示技術,可提高顯示器性能。平板顯示器具有科技含量高、重量輕、體積小、功耗低、便于攜帶等優點。可實現超大尺寸顯示。應用先進封裝和互連技術,將半導體和表面安裝技術融為一體。通過提高集成電路密度、減少互連長度和數量來降低產品價格,改進性能,減小組件尺寸,掘高系統的可靠性。

(2)模塊化

硬件模塊化易于實現數控系統的集成化和標準化,根據不同的功能需求,將基本模塊,如CPU、存儲器、位置伺服,PLC、輸入輸出接口、通訊等模塊,作成標準的系列化產品,通過積木方式進行功能裁剪和模塊數量的增減,構成不同檔次的數控系統。

(3)網絡化

篇(10)

現代工業企業產生于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現代工業企業在發達國家的許多領域成為最強大的企業機構。伴隨著現代工業企業的發展,產生了“金字塔”式的層級組織結構。在此后近一個世紀的時期里,這種組織結構成為世界各國現代工業企業普遍適用的組織慣例。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企業經營環境的巨大改變,“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顯現出了諸多的不適應性,現代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并正在經歷著新的發展演變。

一、“金字塔”式組織結構的歷史功績及局限

19世紀50年代以后,鐵路、電報、電話的發展,為人類社會提供了迅速、高效、安全和有保障的運輸通訊服務,開辟了前所未有的國內、國際市場,機敏的企業家意識到市場擴大帶來的商機,結合了大量生產與大量分配的現代工業企業由此而生。新的運輸通訊工具保證了進出企業的原材料和成品的穩定性,新的能源提供了不受自然條件限制的動力來源,連續作業的機器設備代替了生產過程中的手工操作,企業成為大批量生產的企業。大批量生產的企業面臨著新的銷售問題,如高效的、遍布國內甚至國際的銷售網絡,獨特的銷售技術,特殊的銷售服務——安裝、消費信貸、操作示范、維修等。傳統的批發商、自營商、人和零售商無法勝任這樣的銷售任務。大量生產的企業便向前結合進入銷售領域,建立起自己的、遍布國內和國際市場的銷售分支機構。為了保證生產的穩定性,原材料的供應是關鍵,大量生產的企業向后結合進入采購領域,建立了自己的采購分支機構。大量生產的企業在19世紀80年代通過縱向結合的戰略發展成為多功能、多單位的工業企業。一些由個人或家族控制的規模較小的企業,19世紀90年代在橫向合并的基礎上,實現了生產、財務、管理上的集中,并進一步通過縱向結合的戰略,發展成為現代工業企業。

現代工業企業通過一體化的戰略把生產一件產品所需要的采購、運輸、生產、銷售等活動集中于一個企業內,企業所包含的不同單位完成著空前繁雜的大量工作。欲使現代工業企業高效運轉,需要有設計良好的內部組織結構和管理程序,需要有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對不同單位進行協調和控制。在現代工業企業里,管理的任務落在了職業經理肩上,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他們制定企業的發展戰略,為企業未來的發展配置資源,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監督、評估;中層管理人員在現代工業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他們設計了協調流經企業不同單位之間高額物質流量的方法,改進了連續作業的機器設備。中層管理人員主要負責本單位的經營活動,對高層管理人員負責,現代工業企業形成了一體化多層次等級制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

二、現代工業企業組織結構的發展趨勢

“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雖然被證明與管理實踐的發展越來越不相適應,但是不可否認,事物的發展總是有其慣性,企業組織結構的發展同樣如此。盡管進入新世紀以來,有關企業組織結構變革的呼聲和行為越來越強烈,但是傳統組織結構的影響無所不在。現代工業企業尋求對于傳統的“金字塔”式的企業組織結構的突破,總是要在后者的基礎上,或者是在打破后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是一種具有傳承關系的繼續,而不是徹頭徹尾的革命。總體說來,現代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的發展趨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企業組織結構扁平化

企業結構的扁平化就是管理層次的減少和管理幅度的擴大,企業結構形態由標準的金字塔型向圓筒型轉化。經過長期的演變過程,傳統的“金字塔”式的層級組織之所以僵化失靈,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它的中層過于龐大。中層的膨脹部分是取決于在傳統技術條件下企業規模擴大的相應舉措,部分是由于企業各層次對增加下屬、擴大管理控制權的自身需要。層次繁多、部門林立、機構臃腫、人浮于事,這已成為傳統官僚組織普遍的弊病。20世紀90年代初期,出現了業務流程再造的潮流,其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要把原來的“金字塔型”式的組織結構扁平化,使企業的高層能夠更接近生產和銷售的現場,減少信息的失真,增加組織的靈活性。

(二)企業組織結構網絡化

現代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由緊密型轉向松散化,企業間網絡成為新的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組織結構的網絡化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以技術和資本為紐帶形成的企業集團化,通過組成一種新的利益共同體,使眾多企業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二是以契約和資本為紐帶形成的經營連鎖化。通過發展連鎖經營和商務等業務,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銷售網絡體系,使得企業的營銷組織網絡化;三是以契約和共同利益為紐帶形成的企業內部組織網狀化,內部網狀化是實現企業組織徹底扁平化的根本途徑;四是以因特網為紐帶形成的信息傳遞網絡化。全球網絡技術的蓬勃發展和計算機的廣泛應用極大地降低了企業間網絡的運作費用,推動了企業間網絡的發展。

(三)企業組織結構無邊界化

企業組織的無邊界化是指在組織結構上不設固定和正式的組織機構,代之以一些臨時性的任務為導向的柔性組織,如矩陣制、團隊組織等。組織更多的不是表現為一種有形的障礙,其界限越來越趨向于無形。企業再也不會用許多界限將人員、任務、工藝及地點分開,而是將精力集中于如何影響這些界限,以盡快地將信息、人才、獎勵及行動落實到最需要的地方。“無邊界化”并不是說企業就不需要邊界了,而是不需要僵硬的邊界,為使企業具有可滲透性和靈活性的邊界,以柔性組織結構模式替代剛性模式,以可持續變化的結構代替原先那種相對固定的組織結構。隨著經濟信息化網絡化全球化的日益發展,企業內外部信息共享、人才共用已成為主要特征。其優點是靈活機動、博采眾長、集合優勢,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而且能夠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的開發,并推動著企業組織結構的扁平化發展。

通用電氣公司的韋爾奇較早地提出了“無邊界企業”的概念,他認為一個無邊界組織“可以使人們專注于發現更好的方法、更好的思想,而無論其源頭是某個同事、通用電氣的另一個部門、街道那邊的另一家公司抑或地球另一端的某個公司,他們都會與我們分享其最好的思想和實踐。”韋爾奇在通用電氣進行了企業無邊界化的改革。

(四)企業組織結構精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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