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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人事行政管理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1、專業人員香港律所人事管理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律師后備力量的招募及培訓。每年的畢業季,各個律所都會招募應屆的法律專業大學畢業生作為”TraineeSolicitor”,也可稱之為“見習律師”。以本所香港辦公室為例,每年新進的見習律師數量在3-5人之間,對申請成為見習律師的畢業生進行面試、篩選,是合伙人的一項重要工作。事務所會為每一名實習律師指派一位“師傅”作為指導老師,但一般來說,在2年實習期里,見習律師往往會輾轉各個部門以全面熟悉律師實務以及確定自身的專業發展方向。“師傅”并不是全程跟隨指導的老師,而是在每一個部門都有一位真正的“老師”(一般為主管合伙人)指導實習律師的工作。“師傅”一項重要的使命就是在實習律師實習期滿,完成實習可以“畢業”的時候,“師傅”要在高等法院大法官面前發表陳述,向大法官表示自己的學生已經完成“學業”,可以畢業成為專業律師。并非每一見習律師在實習期滿后都可以獲聘為本所的執業律師,本所會根據每位見習律師在兩年實習期間的工作表現而考慮是否聘請其為執業律師。不獲聘用的見習律師便需要另行尋覓愿意向其提供執業律師崗位的律所。
2、非執業的專業輔助人員我們還會有一些專業輔助人員,俗稱“師爺”的LegalExecutives。這些專業輔助人員根據他們的專業經驗不同,分別供職于本所的訴訟部門、房產部門、保險部門、繼承部門、知識產權部門等,除了不可以在法庭上發言及簽署專業法律意見外,他們從事的業務與執業律師并無太大差別。有些“師爺”的專業經驗是新手律師無法比擬的,但是就整體水平而言,他們與執業律師的薪水差別是很大的,因此香港律師公會對聘用“師爺”的數量是有限制規定的。
3、行政輔助人員行政輔助人員通常包括秘書、信使、財務及清潔茶水接待等人員。
二、雇員人事管理
除專業業務外,所有這些人員的管理事務由辦公室行政經理負責。律所制訂了各項措施規范人事管理。
1、培訓
(1)常規培訓我們在香港及北京設有辦公室,兩間辦公室同事之間均安排有固定的互訪培訓制度。香港實習律師入職就要排期安排到北京代表處進行法律事務培訓,主要目的是熟悉內地司法體制及與香港法律不同的基本概念,了解北京同事的工作流程以便日后合作得融洽。北京辦公室所有職位的新入職員工都要到香港總部進行為期2周的入職培訓,以熟悉香港同事、了解香港辦公室工作流程,與自身崗位相對應的香港同事的了解磨合等。
(2)專業培訓香港總部定期安排專業培訓,參加人員除律師外,還包括專業輔助人員。與內地業務相關的事務,或內地員工在工作中有可能遇到的法律事務,北京代表處的相關同事也會參加。
被告臨沂市羅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第三人山東省臨沂市西高都煤礦。
原告述稱,原告退休前系西高都煤礦合同工人,于1970年6月參加工作,長期在礦下從事掘進工作,多次體檢診斷,原告患塵肺病,煤礦依法應給原告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工傷,并依職業病防治等規定為原告辦理退休手續,但煤礦1996年1月給原告辦理了病退手續。原告要求工傷待遇,經多次上訪,煤礦認可原告工傷并對原告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支付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因原告患職業病非病退,所以在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認定后才能為原告辦理工傷退休。原告和宿自振等五人于2005年8月8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被告工作人員稱交一份就可以,不讓原告交申請材料,原告信其言就未交。后與宿自振一起到法院方得知應先到被告處申請,遂于2006年5月9日提出申請,被告以超申請時效為由不予受理,復議后被區政府維持。原告的工傷問題最后落實是在2005年1月25日,原告在2005年12月13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被告工作人員沒讓交,所以根本不存在過期問題。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判令被告對原告的工傷依法作出認定。
被告臨沂市羅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辯稱:原告已于1996年1月經臨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退休,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原告已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不能進行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原告1987年3月查出二期矽肺,到2006年5月9日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已超出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一年時效。原告訴稱的被告工作人員沒讓交申請材料的事實是沒有依據的,原告2005年12月13日只是到被告處領取申請表,直到2006年5月9日才遞交。據此,被告對原告2006年5月16日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于當日送達給原告。被告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三人山東省臨沂市西高都煤礦述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原告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已過申請期限,被告對原告作出的《工傷認定不予受理通知書》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當予以維持。原告在第三人處工作期間,第三人已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為原告落實了工傷待遇,1996年1月,第三人也按照法律規定,為原告辦理了退休,第三人已經盡到了應盡的義務。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查明事實]
原告平永力于1970年6月份起在第三人山東省臨沂市西高都煤礦參加工作,長期從事礦下掘進工作,1987年被授予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在此之前,原告已身患二期塵肺病。1996年1月經臨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退休。2005年1月25日,經臨沂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原告達到《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序鑒定》標準四級,護理依賴程度為無護理依賴。原告曾多次上訪要求落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問題,后經訴訟得以解決。2006年5月9日,原告向被告羅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要求對其于1987年被鑒定為二期塵肺進行工傷認定,被告于2006年5月16日以原告超過申請時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原告不服,向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羅莊區人民政府作出羅行復決字「2006008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被告的不予受理決定。
[法院審理]
原告平永力不服被告臨沂市羅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06年5月16日作出的《工傷認定不予受理通知書》,于2006年7月12日向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受理后報請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由郯城縣人民法院管轄。郯城縣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30日作出(2006)郯行初字第54號判決書,認為,《工傷保險條例》于2004年1月1日施行,2004年1月1日前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應按照《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來確定工傷認定申請時限,但該辦法對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沒有規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據此,對于在《工傷保險條例》施行前,患有職業病的職工或其所在單位等已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工傷認定的,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認定;若2004年1月1日前還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其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則要受《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限制,即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三十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疇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其中“一年”的起算點應為2004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施行之日。
本案當事人雖然沒有提供原告被診斷為職業病的鑒定結論時間的證據,但從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臨沂市先模人物簡況表可以證明,原告在1987年被授予勞動獎章之前就已被鑒定為二期塵肺病,故其應在自2004年1月1日起的一年內,即2005年1月1日前申請工傷認定,但原告直到2006年5月9日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且未提供任何因不可抗力而耽誤了申請時限的證據,故原告的申請顯然已超申請時限。原告提出的其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時間是2005年1月25日,申請工傷認定應以此時間為起算點的觀點于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提出的其于2005年8月8日即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但因被告的原因未被接受的觀點,因原告沒有相應證據予以佐證,本院不予采信,且即使原告在2005年8月8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也已超過了申請期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駁回原告平永力要求撤銷被告臨沂市羅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06年5月16日對原告作出的《工傷認定不予受理通知書》及要求被告對其作出工傷認定的訴訟請求。
[分歧]
圍繞本案的審理重點,有幾種不同意見:
一、認為不適用1年的時效。理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發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而以前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并未對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問題作出規定。
二、認為適用1年的時效,但起算點應當自2004年1月1日起算。理由:《工傷保險條例》新增加規定的時效,應從法律生效之日起計算,對于職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發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只要從2004年1月1日起,在不超過1年的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部門就應受理。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本案的焦點是涉及到《工傷保險條例》中1年期限的適用問題。
首先對于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應當適用1年的申請時效,即自事故傷害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計算。爭議的情形往往產生在:2004年1月1日前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但并未于2004年1月1日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一、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本身
1、矛盾心理:在城市管理中,執法人員一面對違章行為的厭惡,另一方面又同情于其生活的艱辛,所以感情用事,或象征性的扣沒經營工具,或處以低限度的處罰,或對違章現象視而不見,久而久之容易讓人產生“違章合法化”的認識,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極為不利。
2、急噪心理:執法人員在處理有關違章行為時,先入為主,未經調查分析,憑主觀臆斷下結論,草率處理,這種心理源于對工作缺乏認真負責的態度以及對執法為民的道理缺乏深層次理解。
3、消極心理:這種心理是執法人員因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未能被群眾和媒體的認可,甚至遭到非議、誤解、批評和無端的指責時所產生的。辛辛苦苦工作反而要受到責罵。他們感到委屈和不解,從而產生多一事還不如少一事、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心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喪失了上進心、責任心和集體榮譽感,整天抱著無所謂態度,平時大事不犯、小事不斷。這種現象很容易影響到其他隊員,削弱隊伍的戰斗力和凝聚力。
4、自卑心理:這是執法隊員因自己的身份沒有被尊重、取得的工作成績沒有被社會或單位領導所肯定而產生的心態。比起工商、稅務、公安等執法人員來,辛苦有余、收入不足,生活沒有優越感,而產生自卑感。
5、膽怯心理: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量大、易變性強、執勤時間不固定,有一定風險,所管理對象文化水平和素質偏低、成分復雜,尤其是流動攤販,有些甚至是“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無賴,有的是少數民族(主要是新疆、藏民),他們或糾集同伴,或用自身攜帶的刀具相威脅,或“一哭、二鬧、三躺倒”,或惡人先告狀歪曲事實,甚至暴力抗法。個別執法隊員因擔心少數違章者蠻性難改,而不敢對其實施教育和處罰,怕遭到打擊和報復,尤其是曾有類似經歷的隊員,他們的心理負擔就更為明顯了。這種心理不僅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同時也助長了違章者的囂張氣焰和抗法行為。久而久之當其他執法隊員前往管理時,便容易導致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
二、目睹我們執法的群眾的人員構成及普遍心態
1、小學生,微乎其微,他們心志還不成熟,跟社會接觸少。
2、中學生,極少,他們學習任務重,涉世未深,僅僅是旁觀者。
3、大學生,雙休日,假期較多。如果原來沒有接觸過城管執法,那么文明執法給他們的好印象,及粗暴執法差印象都會影響他們以后的判斷。如果通過網絡或其他媒體接觸過城管執法的文章,如果我們做的好,會給他們一個印象,我們這里的城管跟其他地方不一樣;做的差,果然,跟網上說得一樣,留著一個印象到大學畢業后再說吧。
4、青年工作者,較少,忙忙碌碌工作持家,外面的事只要對自己的利益沒有影響,就很少關注,對城管也有一定的了解和理解。城管管的好,應該,管不好,對自己也沒什么影響。除了一部分憤青,會到網上發些言論,引人注目,城管執法是其中一個很好的話題。
5、中年人,最多,普遍經歷過市容管理、城建監察等階段,由于原來對“城管”隊伍的約束很少,給老百姓的印象不是很好。我們執法的文明程度會給他們一個直觀的印象:現在的城管就是跟原來的不一樣了;相反的情況,城管在什么時候,改成什么名字都一個德行!
【正文】
從本世紀70年代開始,曾經主導西方公共行政領域近一個世紀之久,并被譽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傳統或稱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環境的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層體制愈來愈不能適應迅速變化的信息和知識密集型社會和經濟生活,其賴以建立的兩大理論基礎——威爾遜和古德諾的政治—行政二分論和韋伯科層管理論均無法回答和解決政府所面對的日益嚴重的問題和困難:政府財政危機,社會福利政策難以為繼,政府機構日趨龐大臃腫,效率低下,公眾對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敗”論開始占主導地位。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一種新的公共行政理論、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兩國應運而生,并迅速擴展到西方各國。與以往傳統的公共行政框架內進行的變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對現存行政管理體制和方式進行某種程度的局部調整,或僅僅是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減少行政費用開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對傳統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種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論基礎
如果說傳統的公共行政以威爾遜、古德諾的政治—行政二分論和韋伯的科層制論為其理論支撐點的話,新公共管理則以現代經濟學和私營企業管理理論和方法作為自己的理論基礎。首先,新公共管理從現代經濟學中獲得諸多理論依據,如從“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獲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獲得績效管理的依據;從公共選擇和交易成本理論中獲得政府應以市場或顧客為導向,提高服務效率、質量和有效性的依據;從成本—效益分析中獲得對政府績效目標進行界定、測量和評估的依據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從私營管理方法中汲取營養。新公共行政管理認為,私營部門許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為公共部門所借用。如私營部門的組織形式能靈活地適應環境,而不是韋伯所說的僵化的科層制;對產出和結果的高度重視(對私營部門來說,產出就意味著利潤,而在高度競爭的市場環境中,要獲取利潤就必須給顧客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同時盡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產出;人事管理上實現靈活的合同雇傭制和績效工資制,而不是一經錄用,永久任職,等等。總之,新公共管理認為,那些已經和正在為私營部門所成功地運用著的管理方法,如績效管理、目標管理、組織發展、人力資源開發等并非為私營部門所獨有,它們完全可以運用到公有部門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個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種試圖取代傳統公共行政學的管理理論,又指一種新的公共行政模式,還指在當代西方公共行政領域持續進行的改革運動。其名稱在西方各國也不盡相同,如在英國叫“管理主義”,在美國則稱為“企業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國家又稱為“市場導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們都具有大體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變了傳統公共模式下的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重新對政府職能及其與社會的關系進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務”的官僚機構,政府公務人員應該是負責任的“企業經理和管理人員”,社會公眾則是提供政府稅收的“納稅人”和享受政府服務作為回報的“顧客”或“客戶”,政府服務應以顧客為導向,應增強對社會公眾需要的響應力。近年來,英、德、荷蘭等國政府采取的簡化服務手續、制訂并公布服務標準、在某一級行政區域和某些部門或行業開辦“一站商店”服務等,就是在這種新的政府—社會關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體措施。
其次,與傳統公共行政只計投入,不計產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和結果,即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由此而重視賦予“一線經理和管理人員”(即中低級文官)以職、權、責,如在計劃和預算上,重視組織的戰略目標和長期計劃,強調對預算的“總量”控制,給一線經理在資源配置、人員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適應變化不定的外部環境和公眾不斷變化的需求。
第三,與上一點緊密相聯,新公共管理反對傳統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規,輕績效測定和評估的做法,主張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制(即主要通過法規、制度控制),而實現嚴明的績效目標控制,即確定組織、個人的具體目標,并根據績效示標(performanceindicator)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測量和評估,由此歸檔:公共管理論文推薦度:收藏本文日期:2006-3-612:22:00新公共管理:當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趨勢字體大小:小大新公共管理:當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趨勢
而產生了所謂的三E,即經濟(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變量。
第四,與傳統公共行政排斥私營部門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強調政府廣泛采用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質量管理、目標管理等)和競爭機制,取消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如“政府業務合同出租”、“競爭性招標”等,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的主要職能固然是向社會提供服務,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公共服務都應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應根據服務內容和性質的不同,采取相應的供給方式。如圖所示:
市場狀況/憲法職責模式
附圖
1、此項服務活動是由憲法明文規定的屬政府職責范圍之內,同時也沒有其他競爭者,如國防,應由政府承擔。
2、雖屬憲法規定的政府職責,但同時有其他競爭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門也在從事此項活動,如醫院,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并非一定要親自提供此項服務,而大可通過招標、合同出租等形式,將其出租給其他公營或私營部門,政府只要對其績效目標進行測定和評估,并提供相應的報酬,便不失為一種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徑。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書的作者奧斯本和蓋布勒所說的政府應該“掌舵而不是劃槳”。
3、憲法沒有規定是政府的職責,而又存在著市場競爭者,如影視業,這時政府就完全可以不從事此項活動,而完全由私營部門承擔。
4、憲法既沒有規定是政府的職責,同時又沒有或缺乏從事此項活動的競爭者,如高等院校,這時政府就應積極培育市場,鼓勵人們參與此項活動,以提高此項服務的效率、質量和有效性。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種公共服務類型,在現實中,更多是介于這四種之間的混合型服務領域,因此,政府應根據具體情況,而決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圍、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與政務官的關系上,新公共管理與傳統公共行政存在著明顯的分野。傳統公共行政強調政治與行政的分離,強調文官(包括高級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則;新公共管理則正視行政所具有的濃厚的政治色彩,強調文官與政務官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互動和滲透關系,特別是對部分高級文官應實行政治任命,讓他們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保持他們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應將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開。事實上傳統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現實中也根本行不通,因為國會、總統等政治機構及政務官對于政策問題往往只是提出原則性目標,而具體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機構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實的,這本身就是一個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即政治決策的過程,其間不可避免地摻雜著文官的個人信仰和價值觀。當文官對政務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慮甚至不滿時,他們甚至會蓄意阻撓執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擁有的五大優勢決定了文官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支配政務官的決策,一是任期優勢,事務有的任期長,而政務官隨政府更換任期短(美國政務官平均任期僅22個月)。二是專業知識優勢,這是事務官長期在一個部門任職而政務官調動頻繁的必然結果。三是信息優勢。送達政務官的信息由事務官篩選加工,而篩選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時間優勢。事務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內工作上,而政務官主要精力放在應付議會質詢、內閣會議、聯系選民等事務上。五是人數現模優勢,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比例嚴重失調,美國聯邦政府現有文官250萬,而政務官僅4000人左右,這使得“兩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務官基本上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門。如英國衛生和社會保險部的七位政務官實際上根本無法控制他們的96850名文官。在這種情況下,若硬性規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會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對公眾要求的響應力,只有正視行政機構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們的自覺意識,即除了盡職盡責地執行政策外,更以主動的態度設計政策議程,并善用裁量權發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決社會問題。
第六,與傳統公共行政熱衷于擴展政府干預,擴大公共部門規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張對某些公營部門實行私有化,讓更多的私營部門參與公共服務的供給,即通過擴大對私人市場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門。需要說明的是,許多新公共管理的擁護、支持者也認為,公營部門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與傳統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體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視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在人員錄用、任期、工資及其他人事管理環節上的靈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實行不以固定職位而以工作實績為依據的績效工資制等等。
三、對新公共管理的批評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國日趨流行的同時,也遭受到許多批評和指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新公共管理無視公營部門與私營部門的根本差別,盲目采用私營部門的管理方法,但兩者在根本目標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務,后者則以利潤為最終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經濟學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務的供給,這是不適當的,把政府與公眾的關系完全等同于供方與顧客的市場關系,實際上是把前者簡單化。因為相對于政府來說,公眾具有彼此沖突的雙重角色,他們既是享受政府服務的“顧客”,又是作為政府稅收來源的納稅人。一方面,他們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務,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稅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強調對產出或績效目標進行精確的界定、測量和評估,但政府的許多服務項目,其產出、成本以及績效都是難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難以準確測量和評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張公營部門私有化,實際上是放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逃避提供社會福利的責任。
5、新公共管理強調目標管理、績效管理,實際上是一種“新泰勒主義”。
6、新公共管理主張對高級文官實行政治任命,以加強對他們的政治控制,破壞了傳統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政治上的腐敗和。
7、新公共管理強調的所謂“顧客導向”、長期計劃和預算總量控制很難付諸實施。
盡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種指責和批評,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領域,已成為一種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80年代以來西方許多國家開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從美國的“重塑政府”運動到英國的“運動”,以及其他西方國家普遍實行的市場導向和顧客導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實踐著新公共管理,體現出新公共管理的諸般特征。歸檔:公共管理論文推薦度:
、幾點啟示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會、政治、經濟條件的產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現出公共行政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因而對我國行政管理的理論和實踐具有一些可供借鑒之處。
第一,新公共管理調整政府與社會、市場之間的關系,將競爭機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務領域,如實行“政府業務合同出租”、“競爭性招標”,鼓勵私人投資和經營公共服務行業,打破政府的壟斷,提高了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同時也緩解了政府財政困難。我國在公共服務領域特別是基礎設施行業長期存在著因資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礎瓶頸”的狀況,嚴重制約了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和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因此,可以借鑒西方的做法,在加強“產業管制”的同時,在一定范圍內允許和鼓勵非國有產權進入這些領域與國有產權合作或單獨投資和經營,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務供給的競爭機制和壓力結構,提高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規章制度,向注重實際工作績效,特別是顧客(社會公眾)的滿意程度方向發展。這應被視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為成熟的一種標志。當然,在我國現階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當務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規和人事法規(如制訂《國家公務員法》),并保證這些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實現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們是否也應該思考這樣的問題:我們的政府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實施法律法規時,應始終以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取向,始終貼近社會現實,貼近公眾需求。[NextPage]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學的企業管理方法,如目標管理、績效評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領域,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進作用的。盡管公共行政管理與企業管理,公有部門與私有部門,在各自的目的、對象和方法上均有種種差異,完全采用企業管理特別是私營的管理方法來實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業管理特別是私營企業管理重視效率,重視產出,重視管理的科學性,重視市場需求和顧客的反饋,這些方面則可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國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鑒。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為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歐美各國,由于歷史條件、文化傳統等方面的不同,其實行新公共管理的進程、速度、重點及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均各有特點。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借鑒他們的做法和經驗時,更應立足國情,走“內生化發展的道路”,簡單地照抄照搬,無益于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公共行政管理體制和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參考文獻】
主要參閱書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內涵是關于事物的本質屬性。揭示事物的內涵是認識事物和處理問題的基礎和前提。然而,我國關于公共管理問題的討論與爭鳴雖早已開鑼,但對其內涵卻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見不一。有鑒于此,筆者不揣淺陋,將管見和盤托出,就教于行家、學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與類型辨析
(-)關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與教育正在華夏大地興起,專家學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論文頗為可觀。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問題上,可謂見仁見智。不說中國,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國家也有類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學者認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難以確定。在此,本人擬作一次把復雜問題簡單化的嘗試,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為: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社會活動。具體說來,是公共管理主體為了解決公共問題,實現公共利益,運用公共權力對公共事務施加管理的社會活動。
作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運作等方面,有許多共同之處。但作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對象及其特點上,又與其他管理有明顯區別。以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對象是國家、政府與社會公共組織的公共事務及其管理過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對象是工商企業及其經營過程。兩者的具體差異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謀求社會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謀求組織利潤;二是管理性質不同,傳統的公共管理具有壟斷性,工商管理則具有競爭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傳統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經濟手段;工商管理以經濟手段為主,輔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們既要把握二者的聯結點,更要著力找出二者的差異處,以求對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認識。
(二)關于公共管理類型
為了加深對公共管理概念的認識,我們須進一步對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該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務。為了對“一切”有概括性認識,我們又要對它們作“類型”求解。筆者認為,就宏觀而論,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務可分為三類:一是國家公共事務二是政府公共事務,三是社會公共事務。
1.國家公共事務。據英國《大眾百科全書》對國家作出如下定義:“由政治單位在其管轄的范圍內制定規則和進行資源分配的機構。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執行、行政管理。”這是廣義的政府(國家)觀。應當指出,這里所指的國家是特指狹義的國家,即廣義國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這種國家公共事務主要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制定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等,側重于與國體、政體方面有關的,關乎整體職能把握的宏觀控制和影響類型的公共事務。
2.政府公共事務。《美國百科全書》指出:“政府一詞適應于管理團體和國家的機構及其活動。通常它指的是諸如英國或日本這些民族國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組織機構及法定程序,就這一方面而言,政府對已經確認為某一民族國家中成員的事務進行管理。由此可見,政府就是一個國家或社會的治理機構。”應當指出,這是狹義的政府,它專指一個國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這種政府公共事務包括政治選舉、行政區劃與國家禮儀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務、國家安全公共事務、對外關系公共事務、人事行政公共事務、財務行政公共事務以及機關內部的公共事務。
3.社會公共事務。這里的“社會”并非“人類社會”的廣義“社會”涵義,而是專指“政府管理社會”中的中觀的“社會”,這里的“社會”,即將社會管理與政治、經濟管理職能并列的一個領域,它主要涉及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聯系的社會公共事務。這種社會公共事務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醫藥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社會服務、社會公用事業以及維持社會秩序的公共事務等。這種類型的公共事務與全體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聯系最緊密,同時這部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是直接以全體社會成員為實施對象,因此,它所顯示的社會公共性也最強。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組織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由于紛繁復雜的公共事務可以歸納為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三大類,因此,我們也應該把種種公共管理歸結為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正是這“三足鼎立”共同構成了一個有機統一的龐大的公共管理體系。我們既要從個性去分清它們的差異,又要從共性去歸納它們的統一,用共性與個性相聯結的辯證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諦。
二、社會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內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公共管理構成的,因此,“國家”、“政府”、“社會”都分別是公共管理的內涵之一,然而,比較而言,只有“社會”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內涵。對此,可以從如下幾方面闡述:
(一)公共管理主體的社會性內涵
公共管理的主體是國家、政府和社會公共組織。下面分別闡釋它們的社會職能特征。
1.國家的社會職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只有到了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方面,這些經濟利益相互沖突的階級,不致于在無謂的斗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沖突,把沖突保持在“秩序”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相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因此,國家來自社會,國家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社會內部矛盾發展的結果。
西方資產階級政治理論從天賦人權的自然法理論出發,認為國家的產生是社會契約的結果。該學說認為,在國家產生之前,人類處于一種自然狀態之下。在這種狀態下,每個人都有運用上天賦予他自己的價值和趨利避害的權利。然而,每個人在運用上天給予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價值的時候,產生了人與人之間的沖突。為了不致于使人與人之間的沖突將自己和整個社會歸于毀滅,于是人們運用理性來解決沖突。即人們坐下來協商,將上天賦予他們實現自己價值的權利部分或全部地轉讓給“者”,權利讓渡的過程就是國家產生的過程,而這個“者”就是國家。這種以天賦人權的自然法理論為核。動的社會契約學說,把人們契約的原因歸結為人與人之間的沖突,把國家說成是人們契約的結果,從而否認了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這固然不對,但是,它肯定了消除沖突,維護社會秩序的社會契約內容。因此,社會契約理論雖然否認了國家是社會矛盾運動發展的必然結果,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但表達了國家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家來自于“社會契約”的觀點。國家的產生和存在表明國家和社會是不可分的。國家不是從外部強加給社會的力量,是社會矛盾運動的結果,社會是國家產生、存在的基礎。這清楚地表明了國家的社會性特征。還有,國家不僅不是從來就有的,而且也不會永遠存在下去。當社會發展到具備消滅階級的條件時,國家就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這也是國家依賴社會的表現。此外,國家根據社會發展的不同,對社會也發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說,國家對社會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就整體發展趨勢和規律而言,社會越向前發展,社會自我管理、自我調節的能力越強,國家對社會發生作用的領域就越小,作用的強度也越弱。由此,國家對社會的作用呈現出這樣一種發展趨勢:在政治統治職能不變的同時,國家的經濟職能、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和科技文化職能不斷擴展;政治性。統治性職能越來越依賴于管理性、服務性職能作用的發揮。總之,國家存在于社會之中,以社會的存在為基礎,我們不能離開社會來談國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會服務作用。作為國家伴生物的政府,與國家一樣,僅僅同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相聯系,既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要永遠存在下去。政府作為國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其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其對社會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職能,也是以社會的發展需要為基礎的。當代政府與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異,都是因為社會的發展在政府的各個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時代社會的具體發展要求和時代特征所使然。還有,歷史上政府行使權力的方式和對社會發生作用的范圍不同,并不取決于統治者個人的意志,而是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對統治者的要求。如果一個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納、代表和反映社會對它的要求,如果一個政府對社會的要求沒有任何回應能力,那么,這個政府就是一個沒有能力的政府。因此,從某種意義上我們完全可以說,政府的生命力來自于它的社會服務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強調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其行為導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規定的規則為行為導向,其目的就是為了增強政府適應社會、服務社會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從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來的有效舉措。
3.社會公共組織的社會性特征。至于社會事務的管理者——各種社會性組織,它們本身就是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只不過在階級社會,各種社會組織是依附于國家和政府組織的,是作為國家和政府組織的附屬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階級的烙印,有著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自我管理、自我調節、自我服務能力的增強,這些社會組織必然要逐漸擺脫這種依附的地位而成為獨立主體。在國家、政府消亡了的情況下,整個社會就將依靠這些社會性組織來進行自我管理,規劃和實現社會發展。只不過到那時它們已經完全喪失掉了階級性、政治性。因為,在對人的統治與管理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的時候,這些組織就變成了純粹的管理性的組織。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各種社會組織還不能真正成為獨立的組織,社會仍然將處于國家組織、政府組織與這些社會組織同時管理、雙軌運行的局面。但我們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們的社會性。隨著我國政府公共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與完善,隨著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政府承擔的大量社會職能將更多地由社會組織去承擔。我們應當順應社會歷史潮流,不斷擴大社會組織的社會自主性,擴大這些組織的社會性成分,向著它們成為真正的社會組織遠大目標邁進。
(二)公共管理對象的社會性公共管理的對象,即公共管理客體,就是社會(這是廣義的“社會”)公共事務。根據各自性質的不同,社會公共事務又可分為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在這里,可以說,公共事務的公共性和社會性是同義語。因而,我們研究公共管理對象的社會性,也就轉換到研究以公共管理為對象的公共特性上來。
“公共”的對立面是“贏利的”、“私人的”和“企業的”。公共事務的公共性,可以大略從以下幾個側面去分析。
1.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于公共事務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門或公共服務機構,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組織。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論述的,公共事務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體,就是國家、政府以及社會各種公共組織。
2.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了公共管理活動的性質和目的,在于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務。
正如所揭示的,國家的本質特征“是和人民大眾分離的公共權力”,是統治階級用來進行政治統治的工具。但即使這樣,在有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的社會之中,運用公共權力所進行的政治統治,也必須是以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為基礎,以執行社會性職能為基礎。因為這是國家、政府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指出:“一切政治權力起先總是以某種經濟的社會職能為基礎的”、“政治統治只有在它執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持續下去。”他還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興起和衰落的專制政府有多少,它們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總經營者。”這些論斷表明,理論作為有鮮明階級性的革命的理論,也從來沒有忽視政治統治的社會性基礎。相反,而是把社會性提到了政治統治得以維持的基礎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
馬克思、恩格斯在對資本主義政治、經濟進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礎上,揭示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指出:“現代的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這一著名論斷不僅揭示了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而且說明了管理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是資產階級國家的主要特征。只不過,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個別資本家或工廠主管理工廠、企業的方式,它主要是通過立法形式進行管理并具有強制的性質。因此,國家、政府的公共性(社會性)特征,主要的表現在于,它是整個社會的正式代表,是社會在一個有形的組織中的集中表現。它體現的正是表面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因而它總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會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還要認識到,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性質和目的,也在于為了維護和實現公共利益,有時甚至實現個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務,如向貧窮者提供社會救濟等。當代西方國家的政府改革運動,主張以社會公眾的偏向和需要作為政府行為導向,強調顧客意識,樹立服務對象為上帝的觀念,正是在這種公共事務的社會性要求壓力下,采用新的統治手段與方法,從而也使西方國家政治統治進一步鞏固,實現其自身的利益。
應當指出,這里講的“公共”、“社會”是抽象的范疇,現實的“公共”、“社會”卻是十分具體的,是依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的,因此,資產階級要做到真正凌駕于社會、代表整個“社會”是不現實的,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來表述,是很確切的。但其社會性是顯而易見的,我們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動和過程的社會性
1.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了公共管理活動的社會責任和績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動的績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對績效決不能簡單地用利潤或效率標準來進行衡量,而是必須用服務效果、質量和公眾滿意的程度等多種尺度作標準。20世紀70年代興起的新公共行政學理論,基于對傳統行政學以經濟和效率為基本目標,忽視了公共行政所應肩負的廣泛的社會責任,其結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經濟發展時代,長期存在著普遍失業、貧窮、疾病、無知和絕望,構成對現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脅的批判,從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應將“效率至上”轉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組織設計方案應遵循的兩個基本目標:其一是顧客導向的行政組織形態,即以公眾——公共行政服務的顧客的需求作為行政組織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其二是應變靈活的組織形態,即加大組織結構的彈性,以便能夠對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應。將社會公平和廣泛的社會責任提高到作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價值目標,倡導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學理論的主要貢獻。為此,這一理論也成為了西方國家政府改革運動所依據的一項重要理論。這種強調政府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行為導向,納稅人以政府實際的工作結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過程為納稅尺度的理論,有效地推動了政府提高為社會公眾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務和活動的公共性。這種公共性體現了社會公眾對公共管理活動和公共產品供給的廣泛參與,以及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社會公眾對公共管理活動的廣泛參與,主要表現在社會公眾對政府決策的影響,通過立法、司法機構對政府行為的約束,以及通過各種渠道對政府活動的輿論監督等,從自身利益的關。心和實現角度,影響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在部分公共產品的供給方面,由政府的壟斷供給轉變為通過合同出租和非國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攬提供公共產品的單一化轉變為民營化,將其投放市場,由各個競爭主體和社會公眾自己來提供;對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會的公共產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競爭招標手段,交給社會公眾承擔。在實現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方面,也由原來的“黑箱”操作,變為“金魚缸里生活”,讓社會公眾知曉,讓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新聞媒介和公眾了解活動內容,隨時可以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電子政務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進一步增強。上述種種公開性、參與性及其非國有化等關于公共管理過程的環節和變化,實際上都是公共管理社會性的體現。
總之,無論是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還是社會公共事務,都是公共事務的有機組成部分;無論是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還是社會公共事務,社會性都是它們的共同性內涵、基礎性內涵。我們應從最普遍、最基本的意義上去準確把握這種社會性特征的內涵,并以其為一個重要依據,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建設,包括構建嚴謹的公共管理學學科體系。
三、應當注意的兩個問題上面集中闡述了公共管理的社會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蓋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內涵。國家是階級壓迫的工具,一定階級的國家機器(包括政府)是實現該階級政治統治的政治組織。因此,歷來國家、政府都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政治性,這已是常識性的問題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義上的社會公共管理組織,也或多或少具有階級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會政治團體,不可能沒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講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講政治”的。因此,這里就有一個正確把握社會性與政治性的關系問題。
(一)公共管理的社會性與政治性是相輔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會性是政治性的基礎,政治性寓于社會性之中,沒有社會性就沒有政治性。我們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時,一定要明確社會性的這種基礎地位與作用,堅持以是否推動社會進步,是否符合社會發展方向作為先進的與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標準。
2.政治性是社會性的保證,社會性以政治性為指導。在階級社會和存在著階級與階級斗爭的社會里,沒有政治性也就很難或者無法體現社會性,實際上,沒有全面地體現社會性,在階級社會里,不靠國家、政府把社會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內,社會難以存在,更不用說進步與發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堅持用先進的、科學的政治去保護和發展社會。
(二)積極創造條件,不斷向最高(終)目標邁進
公共管理的社會性與政治性的關系是相互依存、對立統一的關系,從徹底的唯物辯證的宇宙觀來看,從時間論,社會性比政治性更長久。因為國家、政府產生之前就有人類社會了,國家、政府還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而社會將長期(不是永遠)存在著。再者,從空間論,廣義的“社會”是指人類社會,包括國家、政府以及社會上的一切存在,而國家、政府則是人類社會系統中的一個或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簡言之,社會性要比政治性寬泛的多。從時間論,政治性存在于社會歷史長河中的一個漫長的階段,社會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長久得多。作為一個徹底的辯證唯物論者,“路就在腳下”,應該著眼長遠,著手當前,正確地做好當前所承擔的每一項公共管理工作,為實現無階級、無國家、無政府的,我們的先賢所謂的“世界大同”的目標而奉獻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熱和光。公共管理的社會化改革也稱得上是朝著這個遠大方向努力的一個工程!
四、根據公共管理的客觀屬性構建公共管理的學科體系
學科體系問題是學科建設的基礎和重點。公共管理研究在這方面雖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說已經完全解決問題了。事實上,尚有不少問題需要深入地研討。其中,一個帶有根本意義的問題,就是公共管理學科體系的構建問題。
內涵是關于事物的本質屬性。揭示事物的內涵是認識事物和處理問題的基礎和前提。然而,我國關于公共管理問題的討論與爭鳴雖早已開鑼,但對其內涵卻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見不一。有鑒于此,筆者不揣淺陋,將管見和盤托出,就教于行家、學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與類型辨析
(一)關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與教育正在華夏大地興起,專家學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論文頗為可觀。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問題上,可謂見仁見智。不說中國,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國家也有類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學者認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難以確定。在此,本人擬作一次把復雜問題簡單化的嘗試,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為: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社會活動。具體說來,是公共管理主體為了解決公共問題,實現公共利益,運用公共權力對公共事務施加管理的社會活動。
作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運作等方面,有許多共同之處。但作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對象及其特點上,又與其他管理有明顯區別。以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對象是國家、政府與社會公共組織的公共事務及其管理過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對象是工商企業及其經營過程。兩者的具體差異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謀求社會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謀求組織利潤;二是管理性質不同,傳統的公共管理具有壟斷性,工商管理則具有競爭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傳統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經濟手段;工商管理以經濟手段為主,輔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們既要把握二者的聯結點,更要著力找出二者的差異處,以求對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認識。
(二)關于公共管理類型
為了加深對公共管理概念的認識,我們須進一步對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該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務。為了對“一切”有概括性認識,我們又要對它們作“類型”求解。筆者認為,就宏觀而論,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務可分為三類:一是國家公共事務二是政府公共事務,三是社會公共事務。
1.國家公共事務。據英國《大眾百科全書》對國家作出如下定義:“由政治單位在其管轄的范圍內制定規則和進行資源分配的機構。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執行、行政管理。”這是廣義的政府(國家)觀。應當指出,這里所指的國家是特指狹義的國家,即廣義國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這種國家公共事務主要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制定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等,側重于與國體、政體方面有關的,關乎整體職能把握的宏觀控制和影響類型的公共事務。
2.政府公共事務。《美國百科全書》指出:“政府一詞適應于管理團體和國家的機構及其活動。通常它指的是諸如英國或日本這些民族國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組織機構及法定程序,就這一方面而言,政府對已經確認為某一民族國家中成員的事務進行管理。由此可見,政府就是一個國家或社會的治理機構。”應當指出,這是狹義的政府,它專指一個國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這種政府公共事務包括政治選舉、行政區劃與國家禮儀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務、國家安全公共事務、對外關系公共事務、人事行政公共事務、財務行政公共事務以及機關內部的公共事務。
3.社會公共事務。這里的“社會”并非“人類社會”的廣義“社會”涵義,而是專指“政府管理社會”中的中觀的“社會”,這里的“社會”,即將社會管理與政治、經濟管理職能并列的一個領域,它主要涉及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聯系的社會公共事務。這種社會公共事務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醫藥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社會服務、社會公用事業以及維持社會秩序的公共事務等。這種類型的公共事務與全體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聯系最緊密,同時這部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是直接以全體社會成員為實施對象,因此,它所顯示的社會公共性也最強。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組織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由于紛繁復雜的公共事務可以歸納為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三大類,因此,我們也應該把種種公共管理歸結為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正是這“三足鼎立”共同構成了一個有機統一的龐大的公共管理體系。我們既要從個性去分清它們的差異,又要從共性去歸納它們的統一,用共性與個性相聯結的辯證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諦。
二、社會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內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公共管理構成的,因此,“國家”、“政府”、“社會”都分別是公共管理的內涵之一,然而,比較而言,只有“社會”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內涵。對此,可以從如下幾方面闡述:
(一)公共管理主體的社會性內涵
公共管理的主體是國家、政府和社會公共組織。下面分別闡釋它們的社會職能特征。
1.國家的社會職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只有到了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方面,這些經濟利益相互沖突的階級,不致于在無謂的斗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沖突,把沖突保持在“秩序”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相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因此,國家來自社會,國家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社會內部矛盾發展的結果。
西方資產階級政治理論從天賦人權的自然法理論出發,認為國家的產生是社會契約的結果。該學說認為,在國家產生之前,人類處于一種自然狀態之下。在這種狀態下,每個人都有運用上天賦予他自己的價值和趨利避害的權利。然而,每個人在運用上天給予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價值的時候,產生了人與人之間的沖突。為了不致于使人與人之間的沖突將自己和整個社會歸于毀滅,于是人們運用理性來解決沖突。即人們坐下來協商,將上天賦予他們實現自己價值的權利部分或全部地轉讓給“者”,權利讓渡的過程就是國家產生的過程,而這個“者”就是國家。這種以天賦人權的自然法理論為核。動的社會契約學說,把人們契約的原因歸結為人與人之間的沖突,把國家說成是人們契約的結果,從而否認了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這固然不對,但是,它肯定了消除沖突,維護社會秩序的社會契約內容。因此,社會契約理論雖然否認了國家是社會矛盾運動發展的必然結果,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但表達了國家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家來自于“社會契約”的觀點。國家的產生和存在表明國家和社會是不可分的。國家不是從外部強加給社會的力量,是社會矛盾運動的結果,社會是國家產生、存在的基礎。這清楚地表明了國家的社會性特征。還有,國家不僅不是從來就有的,而且也不會永遠存在下去。當社會發展到具備消滅階級的條件時,國家就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這也是國家依賴社會的表現。此外,國家根據社會發展的不同,對社會也發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說,國家對社會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就整體發展趨勢和規律而言,社會越向前發展,社會自我管理、自我調節的能力越強,國家對社會發生作用的領域就越小,作用的強度也越弱。由此,國家對社會的作用呈現出這樣一種發展趨勢:在政治統治職能不變的同時,國家的經濟職能、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和科技文化職能不斷擴展;政治性。統治性職能越來越依賴于管理性、服務性職能作用的發揮。總之,國家存在于社會之中,以社會的存在為基礎,我們不能離開社會來談國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會服務作用。作為國家伴生物的政府,與國家一樣,僅僅同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相聯系,既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要永遠存在下去。政府作為國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其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其對社會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職能,也是以社會的發展需要為基礎的。當代政府與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異,都是因為社會的發展在政府的各個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時代社會的具體發展要求和時代特征所使然。還有,歷史上政府行使權力的方式和對社會發生作用的范圍不同,并不取決于統治者個人的意志,而是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對統治者的要求。如果一個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納、代表和反映社會對它的要求,如果一個政府對社會的要求沒有任何回應能力,那么,這個政府就是一個沒有能力的政府。因此,從某種意義上我們完全可以說,政府的生命力來自于它的社會服務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強調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其行為導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規定的規則為行為導向,其目的就是為了增強政府適應社會、服務社會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從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來的有效舉措。
3.社會公共組織的社會性特征。至于社會事務的管理者——各種社會性組織,它們本身就是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只不過在階級社會,各種社會組織是依附于國家和政府組織的,是作為國家和政府組織的附屬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階級的烙印,有著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自我管理、自我調節、自我服務能力的增強,這些社會組織必然要逐漸擺脫這種依附的地位而成為獨立主體。在國家、政府消亡了的情況下,整個社會就將依靠這些社會性組織來進行自我管理,規劃和實現社會發展。只不過到那時它們已經完全喪失掉了階級性、政治性。因為,在對人的統治與管理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的時候,這些組織就變成了純粹的管理性的組織。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各種社會組織還不能真正成為獨立的組織,社會仍然將處于國家組織、政府組織與這些社會組織同時管理、雙軌運行的局面。但我們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們的社會性。隨著我國政府公共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與完善,隨著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政府承擔的大量社會職能將更多地由社會組織去承擔。我們應當順應社會歷史潮流,不斷擴大社會組織的社會自主性,擴大這些組織的社會性成分,向著它們成為真正的社會組織遠大目標邁進。
(二)公共管理對象的社會性公共管理的對象,即公共管理客體,就是社會(這是廣義的“社會”)公共事務。根據各自性質的不同,社會公共事務又可分為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在這里,可以說,公共事務的公共性和社會性是同義語。因而,我們研究公共管理對象的社會性,也就轉換到研究以公共管理為對象的公共特性上來。
“公共”的對立面是“贏利的”、“私人的”和“企業的”。公共事務的公共性,可以大略從以下幾個側面去分析。
1.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于公共事務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門或公共服務機構,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組織。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論述的,公共事務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體,就是國家、政府以及社會各種公共組織。
2.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了公共管理活動的性質和目的,在于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務。
正如所揭示的,國家的本質特征“是和人民大眾分離的公共權力”,是統治階級用來進行政治統治的工具。但即使這樣,在有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的社會之中,運用公共權力所進行的政治統治,也必須是以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為基礎,以執行社會性職能為基礎。因為這是國家、政府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指出:“一切政治權力起先總是以某種經濟的社會職能為基礎的”、“政治統治只有在它執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持續下去。”他還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興起和衰落的專制政府有多少,它們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總經營者。”這些論斷表明,理論作為有鮮明階級性的革命的理論,也從來沒有忽視政治統治的社會性基礎。相反,而是把社會性提到了政治統治得以維持的基礎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
馬克思、恩格斯在對資本主義政治、經濟進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礎上,揭示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指出:“現代的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這一著名論斷不僅揭示了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而且說明了管理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是資產階級國家的主要特征。只不過,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個別資本家或工廠主管理工廠、企業的方式,它主要是通過立法形式進行管理并具有強制的性質。因此,國家、政府的公共性(社會性)特征,主要的表現在于,它是整個社會的正式代表,是社會在一個有形的組織中的集中表現。它體現的正是表面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因而它總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會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還要認識到,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性質和目的,也在于為了維護和實現公共利益,有時甚至實現個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務,如向貧窮者提供社會救濟等。當代西方國家的政府改革運動,主張以社會公眾的偏向和需要作為政府行為導向,強調顧客意識,樹立服務對象為上帝的觀念,正是在這種公共事務的社會性要求壓力下,采用新的統治手段與方法,從而也使西方國家政治統治進一步鞏固,實現其自身的利益。
應當指出,這里講的“公共”、“社會”是抽象的范疇,現實的“公共”、“社會”卻是十分具體的,是依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的,因此,資產階級要做到真正凌駕于社會、代表整個“社會”是不現實的,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來表述,是很確切的。但其社會性是顯而易見的,我們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動和過程的社會性
1.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了公共管理活動的社會責任和績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動的績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對績效決不能簡單地用利潤或效率標準來進行衡量,而是必須用服務效果、質量和公眾滿意的程度等多種尺度作標準。20世紀70年代興起的新公共行政學理論,基于對傳統行政學以經濟和效率為基本目標,忽視了公共行政所應肩負的廣泛的社會責任,其結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經濟發展時代,長期存在著普遍失業、貧窮、疾病、無知和絕望,構成對現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脅的批判,從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應將“效率至上”轉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組織設計方案應遵循的兩個基本目標:其一是顧客導向的行政組織形態,即以公眾——公共行政服務的顧客的需求作為行政組織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其二是應變靈活的組織形態,即加大組織結構的彈性,以便能夠對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應。將社會公平和廣泛的社會責任提高到作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價值目標,倡導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學理論的主要貢獻。為此,這一理論也成為了西方國家政府改革運動所依據的一項重要理論。這種強調政府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行為導向,納稅人以政府實際的工作結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過程為納稅尺度的理論,有效地推動了政府提高為社會公眾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務和活動的公共性。這種公共性體現了社會公眾對公共管理活動和公共產品供給的廣泛參與,以及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社會公眾對公共管理活動的廣泛參與,主要表現在社會公眾對政府決策的影響,通過立法、司法機構對政府行為的約束,以及通過各種渠道對政府活動的輿論監督等,從自身利益的關。心和實現角度,影響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在部分公共產品的供給方面,由政府的壟斷供給轉變為通過合同出租和非國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攬提供公共產品的單一化轉變為民營化,將其投放市場,由各個競爭主體和社會公眾自己來提供;對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會的公共產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競爭招標手段,交給社會公眾承擔。在實現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方面,也由原來的“黑箱”操作,變為“金魚缸里生活”,讓社會公眾知曉,讓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新聞媒介和公眾了解活動內容,隨時可以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電子政務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進一步增強。上述種種公開性、參與性及其非國有化等關于公共管理過程的環節和變化,實際上都是公共管理社會性的體現。
總之,無論是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還是社會公共事務,都是公共事務的有機組成部分;無論是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還是社會公共事務,社會性都是它們的共同性內涵、基礎性內涵。我們應從最普遍、最基本的意義上去準確把握這種社會性特征的內涵,并以其為一個重要依據,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建設,包括構建嚴謹的公共管理學學科體系。
三、應當注意的兩個問題上面集中闡述了公共管理的社會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蓋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內涵。國家是階級壓迫的工具,一定階級的國家機器(包括政府)是實現該階級政治統治的政治組織。因此,歷來國家、政府都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政治性,這已是常識性的問題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義上的社會公共管理組織,也或多或少具有階級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會政治團體,不可能沒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講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講政治”的。因此,這里就有一個正確把握社會性與政治性的關系問題。
(一)公共管理的社會性與政治性是相輔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會性是政治性的基礎,政治性寓于社會性之中,沒有社會性就沒有政治性。我們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時,一定要明確社會性的這種基礎地位與作用,堅持以是否推動社會進步,是否符合社會發展方向作為先進的與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標準。
2.政治性是社會性的保證,社會性以政治性為指導。在階級社會和存在著階級與階級斗爭的社會里,沒有政治性也就很難或者無法體現社會性,實際上,沒有全面地體現社會性,在階級社會里,不靠國家、政府把社會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內,社會難以存在,更不用說進步與發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堅持用先進的、科學的政治去保護和發展社會。
(二)積極創造條件,不斷向最高(終)目標邁進
公共管理的社會性與政治性的關系是相互依存、對立統一的關系,從徹底的唯物辯證的宇宙觀來看,從時間論,社會性比政治性更長久。因為國家、政府產生之前就有人類社會了,國家、政府還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而社會將長期(不是永遠)存在著。再者,從空間論,廣義的“社會”是指人類社會,包括國家、政府以及社會上的一切存在,而國家、政府則是人類社會系統中的一個或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簡言之,社會性要比政治性寬泛的多。從時間論,政治性存在于社會歷史長河中的一個漫長的階段,社會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長久得多。作為一個徹底的辯證唯物論者,“路就在腳下”,應該著眼長遠,著手當前,正確地做好當前所承擔的每一項公共管理工作,為實現無階級、無國家、無政府的,我們的先賢所謂的“世界大同”的目標而奉獻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熱和光。公共管理的社會化改革也稱得上是朝著這個遠大方向努力的一個工程!
四、根據公共管理的客觀屬性構建公共管理的學科體系
學科體系問題是學科建設的基礎和重點。公共管理研究在這方面雖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說已經完全解決問題了。事實上,尚有不少問題需要深入地研討。其中,一個帶有根本意義的問題,就是公共管理學科體系的構建問題。
內涵是關于事物的本質屬性。揭示事物的內涵是認識事物和處理問題的基礎和前提。然而,我國關于公共管理問題的討論與爭鳴雖早已開鑼,但對其內涵卻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見不一。有鑒于此,筆者不揣淺陋,將管見和盤托出,就教于行家、學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與類型辨析
(-)關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與教育正在華夏大地興起,專家學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論文頗為可觀。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問題上,可謂見仁見智。不說中國,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國家也有類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學者認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難以確定。在此,本人擬作一次把復雜問題簡單化的嘗試,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為: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社會活動。具體說來,是公共管理主體為了解決公共問題,實現公共利益,運用公共權力對公共事務施加管理的社會活動。
作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運作等方面,有許多共同之處。但作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對象及其特點上,又與其他管理有明顯區別。以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對象是國家、政府與社會公共組織的公共事務及其管理過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對象是工商企業及其經營過程。兩者的具體差異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謀求社會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謀求組織利潤;二是管理性質不同,傳統的公共管理具有壟斷性,工商管理則具有競爭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傳統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經濟手段;工商管理以經濟手段為主,輔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們既要把握二者的聯結點,更要著力找出二者的差異處,以求對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認識。
(二)關于公共管理類型
為了加深對公共管理概念的認識,我們須進一步對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該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務。為了對“一切”有概括性認識,我們又要對它們作“類型”求解。筆者認為,就宏觀而論,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務可分為三類:一是國家公共事務二是政府公共事務,三是社會公共事務。
1.國家公共事務。據英國《大眾百科全書》對國家作出如下定義:“由政治單位在其管轄的范圍內制定規則和進行資源分配的機構。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執行、行政管理。”這是廣義的政府(國家)觀。應當指出,這里所指的國家是特指狹義的國家,即廣義國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這種國家公共事務主要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制定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等,側重于與國體、政體方面有關的,關乎整體職能把握的宏觀控制和影響類型的公共事務。
2.政府公共事務。《美國百科全書》指出:“政府一詞適應于管理團體和國家的機構及其活動。通常它指的是諸如英國或日本這些民族國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組織機構及法定程序,就這一方面而言,政府對已經確認為某一民族國家中成員的事務進行管理。由此可見,政府就是一個國家或社會的治理機構。”應當指出,這是狹義的政府,它專指一個國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這種政府公共事務包括政治選舉、行政區劃與國家禮儀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務、國家安全公共事務、對外關系公共事務、人事行政公共事務、財務行政公共事務以及機關內部的公共事務。
3.社會公共事務。這里的“社會”并非“人類社會”的廣義“社會”涵義,而是專指“政府管理社會”中的中觀的“社會”,這里的“社會”,即將社會管理與政治、經濟管理職能并列的一個領域,它主要涉及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聯系的社會公共事務。這種社會公共事務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醫藥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社會服務、社會公用事業以及維持社會秩序的公共事務等。這種類型的公共事務與全體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聯系最緊密,同時這部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是直接以全體社會成員為實施對象,因此,它所顯示的社會公共性也最強。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組織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由于紛繁復雜的公共事務可以歸納為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三大類,因此,我們也應該把種種公共管理歸結為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正是這“三足鼎立”共同構成了一個有機統一的龐大的公共管理體系。我們既要從個性去分清它們的差異,又要從共性去歸納它們的統一,用共性與個性相聯結的辯證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諦。
二、社會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內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國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公共管理構成的,因此,“國家”、“政府”、“社會”都分別是公共管理的內涵之一,然而,比較而言,只有“社會”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內涵。對此,可以從如下幾方面闡述:
(一)公共管理主體的社會性內涵
公共管理的主體是國家、政府和社會公共組織。下面分別闡釋它們的社會職能特征。
1.國家的社會職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只有到了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方面,這些經濟利益相互沖突的階級,不致于在無謂的斗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沖突,把沖突保持在“秩序”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相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因此,國家來自社會,國家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社會內部矛盾發展的結果。
西方資產階級政治理論從天賦**的自然法理論出發,認為國家的產生是社會契約的結果。該學說認為,在國家產生之前,人類處于一種自然狀態之下。在這種狀態下,每個人都有運用上天賦予他自己的價值和趨利避害的權利。然而,每個人在運用上天給予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價值的時候,產生了人與人之間的沖突。為了不致于使人與人之間的沖突將自己和整個社會歸于毀滅,于是人們運用理性來解決沖突。即人們坐下來協商,將上天賦予他們實現自己價值的權利部分或全部地轉讓給“者”,權利讓渡的過程就是國家產生的過程,而這個“者”就是國家。這種以天賦**的自然法理論為核。動的社會契約學說,把人們契約的原因歸結為人與人之間的沖突,把國家說成是人們契約的結果,從而否認了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這固然不對,但是,它肯定了消除沖突,維護社會秩序的社會契約內容。因此,社會契約理論雖然否認了國家是社會矛盾運動發展的必然結果,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但表達了國家的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家來自于“社會契約”的觀點。國家的產生和存在表明國家和社會是不可分的。國家不是從外部強加給社會的力量,是社會矛盾運動的結果,社會是國家產生、存在的基礎。這清楚地表明了國家的社會性特征。還有,國家不僅不是從來就有的,而且也不會永遠存在下去。當社會發展到具備消滅階級的條件時,國家就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這也是國家依賴社會的表現。此外,國家根據社會發展的不同,對社會也發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說,國家對社會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就整體發展趨勢和規律而言,社會越向前發展,社會自我管理、自我調節的能力越強,國家對社會發生作用的領域就越小,作用的強度也越弱。由此,國家對社會的作用呈現出這樣一種發展趨勢:在政治統治職能不變的同時,國家的經濟職能、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和科技文化職能不斷擴展;政治性。統治性職能越來越依賴于管理性、服務性職能作用的發揮。總之,國家存在于社會之中,以社會的存在為基礎,我們不能離開社會來談國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會服務作用。作為國家伴生物的政府,與國家一樣,僅僅同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相聯系,既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要永遠存在下去。政府作為國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其產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其對社會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職能,也是以社會的發展需要為基礎的。當代政府與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異,都是因為社會的發展在政府的各個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時代社會的具體發展要求和時代特征所使然。還有,歷史上政府行使權力的方式和對社會發生作用的范圍不同,并不取決于統治者個人的意志,而是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對統治者的要求。如果一個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納、代表和反映社會對它的要求,如果一個政府對社會的要求沒有任何回應能力,那么,這個政府就是一個沒有能力的政府。因此,從某種意義上我們完全可以說,政府的生命力來自于它的社會服務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強調以社會公眾的需求為其行為導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規定的規則為行為導向,其目的就是為了增強政府適應社會、服務社會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從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來的有效舉措。
3.社會公共組織的社會性特征。至于社會事務的管理者——各種社會性組織,它們本身就是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只不過在階級社會,各種社會組織是依附于國家和政府組織的,是作為國家和政府組織的附屬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階級的烙印,有著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自我管理、自我調節、自我服務能力的增強,這些社會組織必然要逐漸擺脫這種依附的地位而成為獨立主體。在國家、政府消亡了的情況下,整個社會就將依靠這些社會性組織來進行自我管理,規劃和實現社會發展。只不過到那時它們已經完全喪失掉了階級性、政治性。因為,在對人的統治與管理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的時候,這些組織就變成了純粹的管理性的組織。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各種社會組織還不能真正成為獨立的組織,社會仍然將處于國家組織、政府組織與這些社會組織同時管理、雙軌運行的局面。但我們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們的社會性。隨著我國政府公共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與完善,隨著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政府承擔的大量社會職能將更多地由社會組織去?械!n頤?nbsp;應當順應社會歷史潮流,不斷擴大社會組織的社會自主性,擴大這些組織的社會性成分,向著它們成為真正的社會組織遠大目標邁進。
(二)公共管理對象的社會性公共管理的對象,即公共管理客體,就是社會(這是廣義的“社會”)公共事務。根據各自性質的不同,社會公共事務又可分為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在這里,可以說,公共事務的公共性和社會性是同義語。因而,我們研究公共管理對象的社會性,也就轉換到研究以公共管理為對象的公共特性上來。
“公共”的對立面是“贏利的”、“私人的”和“企業的”。公共事務的公共性,可以大略從以下幾個側面去分析。
1.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于公共事務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門或公共服務機構,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組織。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論述的,公共事務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體,就是國家、政府以及社會各種公共組織。
2.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了公共管理活動的性質和目的,在于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務。
正如所揭示的,國家的本質特征“是和人民大眾分離的公共權力”,是統治階級用來進行政治統治的工具。但即使這樣,在有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的社會之中,運用公共權力所進行的政治統治,也必須是以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為基礎,以執行社會性職能為基礎。因為這是國家、政府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指出:“一切政治權力起先總是以某種經濟的社會職能為基礎的”、“政治統治只有在它執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持續下去。”他還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興起和衰落的專制政府有多少,它們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總經營者。”這些論斷表明,理論作為有鮮明階級性的革命的理論,也從來沒有忽視政治統治的社會性基礎。相反,而是把社會性提到了政治統治得以維持的基礎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
馬克思、恩格斯在對資本主義政治、經濟進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礎上,揭示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指出:“現代的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這一著名論斷不僅揭示了資產階級國家的本質,而且說明了管理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是資產階級國家的主要特征。只不過,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個別資本家或工廠主管理工廠、企業的方式,它主要是通過立法形式進行管理并具有強制的性質。因此,國家、政府的公共性(社會性)特征,主要的表現在于,它是整個社會的正式代表,是社會在一個有形的組織中的集中表現。它體現的正是表面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因而它總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會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還要認識到,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性質和目的,也在于為了維護和實現公共利益,有時甚至實現個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務,如向貧窮者提供社會救濟等。當代西方國家的政府改革運動,主張以社會公眾的偏向和需要作為政府行為導向,強調顧客意識,樹立服務對象為上帝的觀念,正是在這種公共事務的社會性要求壓力下,采用新的統治手段與方法,從而也使西方國家政治統治進一步鞏固,實現其自身的利益。
應當指出,這里講的“公共”、“社會”是抽象的范疇,現實的“公共”、“社會”卻是十分具體的,是依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的,因此,資產階級要做到真正凌駕于社會、代表整個“社會”是不現實的,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來表述,是很確切的。但其社會性是顯而易見的,我們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動和過程的社會性
1.公共事務的公共性體現了公共管理活動的社會責任和績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動的績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對績效決不能簡單地用利潤或效率標準來進行衡量,而是必須用服務效果、質量和公眾滿意的程度等多種尺度作標準。20世紀70年代興起的新公共行政學理論,基于對傳統行政學以經濟和效率為基本目標,忽視了公共行政所應肩負的廣泛的社會責任,其結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經濟發展時代,長期存在著普遍失業、貧窮、疾病、無知和絕望,構成對現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脅的批判,從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應將“效率至上”轉為“公平至上”,建立**行政模型。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組織設計方案應遵循的兩個基本目標:其一是顧客導向的行政組織形態,即以公眾——公共行政服務的顧客的需求作為行政組織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其二是應變靈活的組織形態,即加大組織結構的彈性,以便能夠對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應。將社會公平和廣泛的社會責任提高到作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價值目標,倡導**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學理論的主要貢獻。為此,這一理論也成為了西方國家政府改革運動所依據的一項重要理論。這種強調政府以社會公眾的需求?形枷潁?nbsp;稅人以政府實際的工作結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過程為納稅尺度的理論,有效地推動了政府提高為社會公眾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務和活動的公共性。這種公共性體現了社會公眾對公共管理活動和公共產品供給的廣泛參與,以及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社會公眾對公共管理活動的廣泛參與,主要表現在社會公眾對政府決策的影響,通過立法、司法機構對政府行為的約束,以及通過各種渠道對政府活動的輿論監督等,從自身利益的關。心和實現角度,影響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在部分公共產品的供給方面,由政府的壟斷供給轉變為通過合同出租和非國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攬提供公共產品的單一化轉變為民營化,將其投放市場,由各個競爭主體和社會公眾自己來提供;對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會的公共產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競爭招標手段,交給社會公眾承擔。在實現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方面,也由原來的“黑箱”操作,變為“金魚缸里生活”,讓社會公眾知曉,讓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新聞媒介和公眾了解活動內容,隨時可以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電子政務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動的公開性進一步增強。上述種種公開性、參與性及其非國有化等關于公共管理過程的環節和變化,實際上都是公共管理社會性的體現。
總之,無論是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還是社會公共事務,都是公共事務的有機組成部分;無論是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還是社會公共事務,社會性都是它們的共同性內涵、基礎性內涵。我們應從最普遍、最基本的意義上去準確把握這種社會性特征的內涵,并以其為一個重要依據,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建設,包括構建嚴謹的公共管理學學科體系。
三、應當注意的兩個問題上面集中闡述了公共管理的社會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蓋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內涵。國家是階級壓迫的工具,一定階級的國家機器(包括政府)是實現該階級政治統治的政治組織。因此,歷來國家、政府都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政治性,這已是常識性的問題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義上的社會公共管理組織,也或多或少具有階級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會政治團體,不可能沒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講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講政治”的。因此,這里就有一個正確把握社會性與政治性的關系問題。
(一)公共管理的社會性與政治性是相輔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會性是政治性的基礎,政治性寓于社會性之中,沒有社會性就沒有政治性。我們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時,一定要明確社會性的這種基礎地位與作用,堅持以是否推動社會進步,是否符合社會發展方向作為先進的與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標準。
2.政治性是社會性的保證,社會性以政治性為指導。在階級社會和存在著階級與階級斗爭的社會里,沒有政治性也就很難或者無法體現社會性,實際上,沒有全面地體現社會性,在階級社會里,不靠國家、政府把社會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內,社會難以存在,更不用說進步與發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堅持用先進的、科學的政治去保護和發展社會。
(二)積極創造條件,不斷向最高(終)目標邁進
公共管理的社會性與政治性的關系是相互依存、對立統一的關系,從徹底的唯物辯證的宇宙觀來看,從時間論,社會性比政治性更長久。因為國家、政府產生之前就有人類社會了,國家、政府還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而社會將長期(不是永遠)存在著。再者,從空間論,廣義的“社會”是指人類社會,包括國家、政府以及社會上的一切存在,而國家、政府則是人類社會系統中的一個或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簡言之,社會性要比政治性寬泛的多。從時間論,政治性存在于社會歷史長河中的一個漫長的階段,社會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長久得多。作為一個徹底的辯證唯物論者,“路就在腳下”,應該著眼長遠,著手當前,正確地做好當前所承擔的每一項公共管理工作,為實現無階級、無國家、無政府的,我們的先賢所謂的“世界大同”的目標而奉獻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熱和光。公共管理的社會化改革也稱得上是朝著這個遠大方向努力的一個工程!
四、根據公共管理的客觀屬性構建公共管理的學科體系
學科體系問題是學科建設的基礎和重點。公共管理研究在這方面雖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說已經完全解決問題了。事實上,尚有不少問題需要深入地研討。其中,一個帶有根本意義的問題,就是公共管理學科體系的構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