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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產業組織政策環境分析
(一)國內環境分析
1.中國企業的規模普遍偏小,產業集中度低,產業國際競爭力弱。
從工業特別是制造業的發展來看,我國工業企業普遍規模較小。產業集中度低,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缺乏,產業國際競爭力弱。我國主要行業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遠低于主要發達國家20世紀60年代以來的水平。我國對外技術依存度高達50%,而美國、日本僅為5%左右,國內企業僅萬分之三有核心技術,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缺乏,產業發展受制于人,產業國際競爭力弱。
2.跨國公司利用其地理優勢地位,控制市場、克制競爭的傾向初現出來。
在國內包裝企業訴利樂案中,利樂倚賴其在無菌包裝機方面的壟斷地位。在包裝耗材上實行了不正當的限制性商業策略,控制了絕大部分包裝市場,并且使利樂紙的平均價格在2003到2005年的兩年時間內上漲了大約2倍。
3.國內行政性壟斷問題嚴重,行政性壟斷產業的改革任重道遠。
我國的行政性壟斷產業主要包括鐵路、港口、民航、電力、電信、城市公用事業、石油天然氣、有色金屬、特殊行業、郵政、城市公交、煙草食鹽糧食藥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軍工、鑄幣、銀行保險等金融業,產業部門涉及面廣。行政性壟斷造成了雙重惡果:
一方面,壟斷地位使得這些產業內的企業一方面攫取了遠高于其他行業平均利潤率的利潤,排斥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內部約束機制不健全和發展動力的缺乏,長期以來.使這些產業成本居高不下,產業經營績效低下。行業的特殊性加上國有企業的身份,使得這些產業的改革舉步維艱。
(二)國際環境分析
1.跨國兼并成為主體。
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世界范圍內掀起第五次企業兼并浪潮,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數量急劇增多。二是單項兼并交易金額世界記錄屢創新高,兼并規模日趨擴大。三是跨國并購發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圍廣。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經濟全球化條件下。世界范圍內經濟競爭加劇的結果,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圍內整合資源以取得競爭優勢,同行業的領頭企業紛紛走向聯合。同時,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現并沒有緩和競爭。它使得世界范圍內經濟競爭更趨激烈,通過此次兼并,在某些產業,只剩下實力超群、為數不多的幾家巨型企業,為了爭奪世界市場,這些企業欲置對方于死地而后快,競爭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波音和空客的競爭為我們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2.西方發達國家紛紛調整競爭政策,放松規制和提升本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已經成為國際潮流。
以微電子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的興起和市場需求的擴大改變了傳統自然壟斷產業的性質。競爭政策調整的另一個動向是從對反壟斷的強調轉向扶助本國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當前,發達國家的反壟斷政策對壟斷的認定已從結構標準轉向行為標準。并且還要考察壟斷行為的市場績效,“一事一議”已經成為通行的原則,對橫向兼并等過去嚴格限制的行為已基本放任自流。
3.網絡經濟的興起,對世界各國的反壟斷提出了新的挑戰。
網絡經濟是以計算機網絡業為中心以及由這個產業派生出的若干相關產業。網絡產品固有的規模經濟性、網絡外部性(正反饋效應)、技術的市場不相容性和網絡產品技術標準造成了網絡產品的鎖定效應和先行者優勢。從而使得壟斷成為網絡產品市場上的一種必然而普遍的現象。在結構和行為上顯然構成壟斷的廠商,在績效上卻無可指責,結構、行為和績效的脫節將政府的反壟斷政策推入了十分尷尬的境地:反壟斷,意味著績效損失;不反壟斷,從道義上又說不過去。網絡經濟領域的壟斷問題對各國政府的反壟斷政策提出嚴峻的挑戰。從1997年開始的微軟壟斷案,2002年最終以和解的方式解決,和解協議中,微軟并沒有做出多少讓步。
二、我國調節外匯儲備對中國產業調整的舉動
2008年12月以來,計有美國、歐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了超過10起貿易救濟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國出口的政策也屢屢出臺。在這樣的環境下,中國出口保持增長的前景更加難測。印度提高了部分鋼鐵產品的關稅;南共市成員試圖將外部共同關稅提高5%,但未獲其首腦會議通過。
2008年中國進出口總額為2.55萬億美元,貿易順差為2900億美元,吸引國外投資900億美元。2008年底我國外匯儲備余額達1.95萬億美元。我國已連續15年對外貿易保持順差,國外直接投資始終處于凈流人,目前是全球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因此這兩方面的凈流入使近幾年我國外匯儲備數量劇增。其規模已遠遠超出理論界提出的外匯儲備應維持在其外債總額的40%左右的水平上。擺脫“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鎖,是我國政府和學術界急需破解的難題。
(一)擴大內需。加快產業調整步伐。降低對外依存度
以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增長,降低以凈出口和投資拉動經濟的依賴,這是減少巨額的外匯儲備的根本方法。中國儲蓄率高,除歷史文化傳統等因素外,很大的緣由是居民有許多后顧之憂而不敢消費和沒有能力消費。實施擴大內需政策,政府應加大在就業、教育、養老、醫療、環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國內居民的消費成為經濟增長的引擎。同時,調整產業結構,加大對以內需為主的產業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減少對出口外向型經濟增長模式的依賴,尤其是限制初級原料加工出口的企業。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及資源性原料進口,從而減少國際貿易順差,降低巨額的外匯儲備。
(二)謹慎地購買美元資產,逐步加大黃金購買量,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在現行的國際貨幣體系下,購買美元資產是擁有外匯儲備國家不得不的選擇。美國國債因其良好的信用、穩定的收益及流動性,是各國政府首選的投資對象。但近幾年美元貶值的狂潮也令各國憂心匆匆,外匯儲備多樣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風險。同時。除了購買美國國債,還可以考慮購買美國通貨膨脹保值債券以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發行的債券等。
截止到2009年4月,中國已擁有黃金儲備1054噸,在世界各國排名第五。2000年以來,中國調整過兩次黃金儲備,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別從394噸調整到500噸和600噸。但目前中國的黃金儲備價值約占全部外匯儲備資產的1.6%,該比例遠低于超過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黃金在中國總儲備的比重實際上自2003年以來一直在下降。中國黃金儲備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至少應達到10%左右的國際水平。
但人民幣國際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亞洲國家簽署了《清邁協議》,開辟區域貨幣合作新篇章。2009年3月中國已經與俄羅斯、韓國、馬來西亞、阿根廷等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達6000億人民幣,與此同時,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也在香港和內地沿海城市開展,這種“貿易結算+貨幣互換”的模式,是兩國規避美元匯率風險,擴大雙邊貿易的新探索,它對中國政府加快人民幣區域自由化進程,增加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提供幫助,為中國外匯儲備擺脫美元體系的束縛提供了新途徑。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稅政策對中國產業的影響
(一)技術密集型的高新技術產業
高新技術產業歷來是國家重點的關注行業。根據商務部的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的高新技術出口商品共分為十類。在這十類中,出口的主要是計算機類、通訊技術類和電子技術類相關產品,而生物技術和航空航天技術產品的出口相對薄弱。在進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電子技術和計算機類。可見,信息技術類商品在高新技術貿易方面占據主導地位。
世界范圍國際貿易政策演變一般分為5個階段:
(1)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重商主義思想是當時保護主義的理論基礎。
(2)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自由貿易政策占主導地位,但是同一時期后起的德國和美國,則在漢密爾頓和李斯特的保護貿易思想影響下,基于他們特定的對外競爭條件,主張運用貿易政策保護國內的幼稚產業,特別是制造業的發展。
(3)壟斷資本主義時期1929年爆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成為超保護貿易政策的催化劑。
(4)戰后世界貿易自由化傾向時期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掀起了一股貿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戰后的貿易自由化傾向與自由競爭時期的貿易自由主義有所不同,并不強調全面的貿易自由,而是一種有保留的貿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貿易保護政策。
(5)關貿總協定(GATT)條件下新保護主義時期1973年的能源危機、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高失業率,給發達國家經濟以沉重的打擊,使各國貿易政策開始脫離過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轉向以管理為主要手段的貿易保護主義,引發了全球性的保護貿易浪潮。
從歷史上國際貿易政策演變的幾個階段不難看出,國家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主要4點:一是在GATT前的各國貿易政策無多邊貿易協議的束縛,各國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完全依據本國利益,這樣極易產生貿易保護的做法;二是歷史上盡管若干次保護貿易政策和自由貿易政策相互交替,但保護性的貿易政策在時間上占主導地位;三是保護性是貫穿國際貿易政策歷史演變的一條“紅線”,即使歷史上自由化占主導的時期也仍然有貿易保護的影子;四是20世紀50年代倡導自由貿易,并訂立了關稅和貿易總協定(GATT),以約束各國的保護措施,但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沒有因為貿易政策的國際協調而改變。2002年3月,美國對鋼鐵啟動201條款,對來自歐盟、日本、韓國、俄羅斯、中國的鋼材進口征收關稅最高達30%,就是典型的例子。
2對保護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解釋
2.1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
徐建斌、尹翔碩在“貿易條件惡化與比較優勢戰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持續惡化和自由貿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得人們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較優勢的貿易戰略的有效性。并用擴展后的李嘉圖模型,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現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雖然確實對貿易雙方都有好處,但貿易雙方因自由貿易得到的好處是不均等的。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在與發展中國家的自由貿易中,發達國家得到的好處比發展中國家得到的好處要多。這樣,發展中國家想追趕發達國家,實現本國復興的愿望就很難實現。于是,國家之間在對貿易利益的爭奪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保護貿易政策的實行[1]。而且歷史證明,沒有一個國家是一直極力鼓吹貿易自由化的國家,在實現工業化之前也采取了高關稅的保護政策。GATT對發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糾正貿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說明了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但是,為什么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了新貿易保護主義呢?
2.2國家內部各行業因自由貿易帶來貿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貿易保護的又一壓力
為了解釋這個現象,以美國的鋼鐵產業為例。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在自由貿易中其得到的利益應該要大于發展中國家得到的貿易利益。那么為什么美國布什政府還要揮舞201條款的大棒,不惜引發一場世界性的鋼鐵大戰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美國各行業在自由貿易體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門是負的利益。資料顯示,由于在自由貿易下的國際鋼鐵供應商的競爭,1990~1999年,美國鋼鐵制造工業每年有大約5000人失去工作;1999~2001年,美國總共有18家鋼鐵公司破產,有23500多工人失業[2]。按照國際貿易的比較成本說和要素稟賦論,像美國之類資本量較多的國家,應生產資本密集型產品然后進行交換,以獲取國際分工的好處。現在的問題出在美國出于國內政治和社會的考慮,既要生產并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又要維持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使這些產品的生產已經失去了比較優勢,熊掌與魚都要。畢竟美國的鋼鐵業曾經是他的支柱產業,并有60萬的鋼鐵工人,將他們轉變到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去就業,是需要時間、非常困難的。出于國內政治壓力,布什政府權衡各方利弊,最終決定啟用201條款提高關稅。可見貿易利益對國內各行業的不同影響也會導致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
2.3貿易政策國際協調不能改變貿易政策的保護性質
貿易政策的國際協調,促進了貿易政策的國際趨同化。自二戰以來,雙邊貿易政策的協調,區域性的政策協調,尤其是致力于國際貿易體制的多邊貿易政策的協調,使各國貿易政策趨于統一,體現了全球經濟關系的秩序化,給各參加國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但無論是哪種協調,貿易政策的本質始終具有保護性,即貿易政策的目的——保護本國市場,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市場,促進本國產業結構的改善,積累資本或資金,維護本國對外的經濟、政治關系,沒有根本改變。就拿WTO這一多邊貿易的最高成就來說,仍然改變不了各個國家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
(1)自由貿易是個謊言WTO規則的制定,形式上是通過多邊貿易談判回合(MTN)的協商產生,實質上依據國家貿易實力決定分量,由于歷史原因和貿易實力,基本上是美國一手把持。貿易談判(貿易自由化)只是攫取利益的手段,使國家利益最大化(貿易保護)才是貿易談判的實質。
(2)WTO的例外條款和規則,為國家的保護貿易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可能和依據由于貿易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利己的,即在最大范圍內保護本國利益,同時最大程度地攫取他國利益。因此,國家貿易政策的目的(在沒有一個足夠有約束力的國際組織的約束條件下),決定了這種例外條款和規則就會必然成為貿易保護的依據。
(3)在WTO下仍有一些公開的高度保護的行業農業、紡織業,便是各主要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公開的保護產業。但這些產業恰恰是發展中國家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是發達國家中相對比較劣勢的產業。
3WTO條件下國家貿易政策保護性的表現
3.1“公開型”的貿易保護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是指在關貿總協定和WTO下的貿易,以及投資自由化的談判過程中還未涉及的領域,或是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議的談判的領域,再加上談判達成協議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以及協議中的一些規則的例外而引起的保護措施。還未涉及的領域,指某些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暫時把某些行業的自由化擱置起來不予談判;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議的談判的領域,是指某些“敏感行業”,國家的比較優勢相差懸殊,如果完全放開會導致本國產業的“嚴重損害”,故在多邊談判中暫時將這些行業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談判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指根據承諾減讓表現在還未兌現的部分;談判達成的協議規則的例外,是指協議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規定的,但無論哪項協議,都是由一些規則和規則的例外拼湊起來的,這些規則的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這些方面的適當保護。這些保護都是公開的,這實際上也是國際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實力較量的結果。
一般認為,在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中的“敏感行業”,是自由化較緩慢和最不徹底的行業。如農業、紡織業、服務貿易領域,一直是各主要發達國家“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的領域。
在WTO條件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公開型”貿易保護的手段有兩種:一是運用高關稅限制進口;二是利用各種各樣的非關稅壁壘。國內的價格支持就是常見的公開型保護措施之一。國內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國內補貼、價格管理、出口補貼和綠箱(GreenBox)政策等等。
3.2“隱蔽型”的貿易保護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開型”貿易保護外,還有十分重要的“隱蔽型”貿易保護。“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是與“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相對應的,以“反傾銷壁壘”為代表,還包括“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這類壁壘的特點是它們往往本著人類的共同利益的原則制定出來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則”、“保護生態和人類健康”等原則,這些原則本意確實是好的,但現實情況則是它往往會成為某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保護貿易政策的依據。事實上這種“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措施,現在已經成了發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的主要工具。
“隱蔽型”的貿易保護的手段包括兩類:一是征收高額關稅,如加征高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二是禁止進口甚至就地銷毀,這主要是不符合國家的檢驗檢疫標準、環保標準等而采取的措施。
4構建中國符合WTO規則的保護性貿易政策措施
4.1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的必然性
中國是個發展中國家,國際分工處于不利的地位,貿易利益相對較小。無論是過去還是在現在的WTO條件下,各國的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不能幻想WTO會真正無私地給中國一個穩定的、自由的貿易環境。WTO下的保護更具進攻性、系統化、法律化,更加難以對付。
加入WTO后的中國,首先,在保護國內市場方面應該好好地向發達國家學習,制定出中國的一套有利于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對中國國內各產業來講,加入WTO對它們的影響也是各不相同的。作為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協調好各個階級、階層的利益,維護社會的穩定比什么都重要。如果我們一味地強調入世承諾,而忽視各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協調,必將產生嚴重的政治后果。而要協調入世對各行業帶來的利益不對等也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制定相應的行政法律措施,在WTO框架下采取適當保護措施,而且這也是各個國家普遍采取的對策。
4.2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政策體系的可能性
首先,WTO規則的例外給各個國家制定國家的貿易保護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據。因此中國加入WTO后,是有可能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保護貿易政策的。
其次,WTO中的很多協議和規則并不十分嚴密,存在漏洞。這使得國家可以根據這些存在漏洞的協議制定本國的很容易成為保護措施的貿易法律,如反傾銷協議的模糊性漏洞,就成為各個國家貿易保護的工具。中國也可以利用這些協議的不完善來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法規。
第三,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如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標準、綠色壁壘、技術標準壁壘等),我們的技術水平差并不意味著就不能利用技術手段,也可以利用別的優勢建立起中國特有的壁壘。前些年中國肉雞產業受到外國的極大沖擊,當時就有人提出要對肉雞的進口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可以根據規定每只肉雞的雞毛渣平均不能多于500根,因為中國采用的是人工拔毛,剩下的雞毛渣比美國等發達國家用機器拔毛后剩下的雞毛渣要少,這樣的規定對我們是有利的。
總之,WTO不是一個貿易自由化的天堂,相反,它允許“合法”地保護,而且它使貿易保護更加系統化、法律化。
4.3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在WTO條件下,關稅手段和“傳統”的非關稅保護措施,是要受到限制并最終要取消的,于是各國紛紛轉向“新型”(“隱蔽型”)的非關稅壁壘。加入WTO后的中國也必須順應這一趨勢,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1)以加強和提高反傾銷、反補貼的能力建設的核心在利用“新型”的非關稅壁壘(NTB)作為保護措施方面,發達國家早已具有相當高的水平,側重點早已轉向以反傾銷為代表的“新型”的、隱蔽性強的NTB。根據中國加入WTO法律文件,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和進口招標這3種傳統NTB的大部分已在中國正式加入WTO之日取消,剩余部分也將在2004或2005年1月1日取消。因此,在利用NTB方面應以加強反傾銷能力建設為核心。從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對反傾銷的規定,到199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再到最近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應該說,中國在反傾銷立法方面的工作已經初見成效。但是,中國的反傾銷隊伍還有待加強。
一、引言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各國之間的聯系比以往的任何時侯都更為緊密。人們通過貿易,互利互惠、協調發展,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國際貿易單證貫穿了國際貿易的始終,是國際貿易合同履行的基礎,國際結算的基本工具,重要的涉外法律文件,實現企業利益的重要保障。因此能否正確地理解國際貿易單證所涉及的各種術語、表達方式關系到國際貿易過程的順利進行。
國際貿易單證的種類繁多,可以分為三大類,即貨物托運單證(如出口貨物明細單、場站收據等)、議付結匯單證(如商業發票、裝箱單、海運提單等)和后續管理工作單證(退稅申請表等)。國際貿易單證中專業術語比較多,而且語言表達簡練。之前有很多學者討論過國際貿易單證翻譯。翟步習(2003)對信用證的結構、風格、語言和翻譯方法等作了全面分析和論述,并重點剖析了這種文體在用詞造句等方面與其他文體的區別,突出了在翻譯方面所應注意的問題。陳海彬指出作為譯者不但需要有一定的翻譯技能還要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同時需要深入研究單證的語言特點和翻譯要求,遵循商務單證規定,才能減少失誤,順利完成翻譯任務(陳海彬,2010:225)。在翻譯單證的過程中,譯者應注重專業知識的積累,以保證在翻譯時理解得正確全面,表達專業,符合國際慣例。結匯單證的翻譯要求專業名稱和概念表述準確、規范;時間、金額、數量等要明確、具體應避免照搬原文行文、照字直譯;全套單證譯文應嚴謹、統一(劉玉丹,2012:90)。由此可知,他們只是提出了一些國際貿易單證翻譯的問題,而很少從理論的視角下對其進行系統的研究。本文將采用賴斯的文本類型理論來分析國際貿易單證翻譯,試圖提出國際貿易單證翻譯的策略。
二、賴斯文本類型理論
卡恩琳娜·賴斯是德國功能翻譯學派的先導人物,她在1971年出版的《翻譯批評的可能性與局限性》中將文本功能列為翻譯批評的一個標準,即原文與功能類別之間的關系來評價譯文,提出了功能類別說。根據賴斯的分類,語言文本可以分為以下四類:(一)表達功能文本(expressive):強調文本的創造性構建和語言的美學層面,突出文本作者及文本本身。認為這種功能的文本主要是純文學文本或者藝術性較高的文學作品如自傳、私人信件、小說、詩歌、戲劇等抒發個人感情的作品。(二)信息功能文本(informative):凡是旨在傳遞信息、知識、意見等事實的文本,屬于信息功能文本,文本的重心在其內容和主題(content and topic)。(三)感召功能(operative):文本旨在通過說服文本讀者或者接受者采取某種行為。從行為上對文本作出反應,其語言特點是對話式的,文本的重點在于感召。(四)視聽性文本(audio-visual):這類文本重在視覺的或者聽覺的意象,如電影、廣告或者音樂,是對其它三種文本的補充。這類文本由于跟前三種文本有一定的重復,所以往往被理論界忽略。
賴斯認為文本類型理論幫助譯者確定翻譯目的所需的合適的對等程度,實際上指的是原文與譯文的功能對等(仲偉合、錢鈺,1999)。國際商務單證的信息功能是其主要作用,為交易者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因此在涉及翻譯國際貿易單證的術語、縮略詞時,語言表達需要準確、簡練。另外國際商務單證還具有感召功能,即通過單證上所傳達的信息指使交易人按照單證所要求的內容去進行貿易活動,翻譯時需要慎重選詞。
三、翻譯策略
賴斯認為,翻譯的理論探索總要區分文本的類型,而目前不存在適用于所有文本的翻譯理論,要根據不同的文本類型制定具體的翻譯策略。“在這種正常的情況下,文本類型決定譯者的翻譯方法;文本類型是影響譯者選擇適當翻譯方法的首要因素”。(Reiss & Vermeer 1984:175)信息功能占主要作用的單證主要強調語言外部的真實性,感召功能主要強調感召性。下文以這兩個功能為切入點,討論國際商務單證的詞匯和句子的翻譯策略。
(一)詞匯的信息功能
國際貿易單證的信息功能體現在單證的詞匯和句子上。因此若想準確地傳達信息,就要對這些詞匯和句子進行正確的翻譯,以免引起貿易中不必要的誤解。經貿英語的詞匯翻譯包括專業詞匯翻譯、縮略詞翻譯、近義詞匯翻譯、法律詞匯翻譯(陳建平,2006)。針對不同的詞匯類型,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譯策略。將以縮略詞翻譯為例,說明縮略詞的構詞規則推理策略。國際貿易單證中大量的縮略詞存在,如貿易術語FOB、CPT、FCA等,都采用了首字母縮略的形式。FOB即“Free on board”,CPT即“CARRIAGE PAID TO”,FCA即“FREE CARRIER”。對于這種首字母縮略的詞匯可以采用意譯法。先把縮略詞還原成完整的詞匯,再通過意譯來表達詞匯的意思。FOB即(裝運港)船上交貨,CPT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而FCA是指貨交承運人。當然,首字母縮略的形式不僅僅出現在貿易術語中,還出現在貨物托運單證中,如D/R(Dock receipt),也出現在議付結匯單證中,如B/L(Bill of lading)、L/C(Letter of Credit)、CO(Certificate of origin)。這些都可以使用意譯法。除了首字母縮略形式,國際貿易中還存在大量的截短詞,如CTN、PC、Means、G.W.、N.W.等,對于這類截短詞,可以采用直譯的方法,把它們恢復成原詞,再直譯出來。CTN即CARTON、PC即Pieces、G.W.即GROSS WEIGHT、N.W.即NET WEIGHT。通過直譯,分別翻譯成紙箱、件數、毛重、凈重。
(二)句子的信息功能
國際貿易單證的信息功能通常通過使用長句、復合句以及慣用句型等來表現。在翻譯這些句子的時候,可以根據需要,采用增譯法、轉譯法、歸化策略等。
(1)AT____DAYS SIGHT OF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SECOND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____THE SUM OF____.
原譯文:見第一張匯票(第二張不付)后____天按照____的命令付___。
例(1)是匯票中的一句話。原譯文沒有指出主語和謂語,信息表述不完整。可以判斷出譯者并沒有真正地了解這句話所要傳達的真實信息。正確翻譯該句話的前提是了解匯票的含義。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同時,譯者需要確定該匯票是托收支付方式還是信用證支付方式。其次,譯者需要正確理解“AT____DAYS SIGHT OF”“THIS FIRST BILL OF EXHANGE(SECOND BEING UNPAID)”“TO THE ORDER OF”等詞組。最后,譯者須采用增譯法,將信息完整化。
改譯為:憑____的指示,受票人見票后____天付____(付一不付二)。
(2)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 ]to order/to the order of [ ] and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 ]to collect showing freight amount”notify the[ ]/ applicant[ ].
原譯文:整套干凈提單,提單標明憑指示/憑[ ]的指示,空白批注,標明運費是[ ] 預付、顯示運費金額并收取,通知申請人或 [ ]。
例(2)來源于信用證開證申請書。原譯文中不但誤譯了專用詞匯,而且譯文信息凌亂,導致讀者閱讀后一頭霧水。正確地理解信用證申請書的條款事關重大。進口商填寫銀行統一印制的信用證開證申請書,是進口商申請開立信用證過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它是開證銀行對外開立信用證的基礎和依據。進口商填寫開證申請書時,必須按合同條款規定,寫明對信用證的各項要求,內容須明確、完整,無詞意不清的記載。該例中“clean on board”“blank endorsed”都是國際貿易單證的專用詞匯,而“freight collect”則容易引起歧義。在對例(2)的翻譯中,可以增加某些信息,即采用增譯法。
改譯為:賣方提供整套已裝船清潔提單,提單抬頭為憑指示、或憑[ ]的指示,空白背書。并在提單上顯示運費預付或到付(注明運費金額)及通知信用證申請人(買方)。
(3)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ransport documents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credit.
原譯文:運輸單據簽發后15天內,文件必須在被提供。但在信用證有效期內。
例(3)選自信用證申請書。它的譯文和原文一樣采用了被動語態,讀起來非常別扭。在此類貿易單證中,有許多被動語態的句子,應考慮中西思維的差異。漢語以“萬物皆備與我”的思維方式為主導,注重主體思維,傾向于從自我來敘述客觀事物或者敘述人及其行為或狀態,其主語為“有靈主語”;而英語喜歡讓事物以客觀的口氣呈現,不用人稱敘述,其主語為“無靈主語”。因此在翻譯這種被動句時應該譯成主動句,即采取歸化策略。歸化策略是指以目標語國家的文化為中心。歸化翻譯的倡導者是美國結構主義翻譯學家奈達。他指出“所謂翻譯是譯語中用最貼近的對等語再現源語的信息。首先是意義其次是文體”。另外原譯文中沒有很好地處理時間狀語,把出現的第一個時間狀語前置,疏離了與第二個時間狀語之間的關系。應該采取“主語——時間狀語——謂語”的翻譯結構。翻譯時,可以采取轉譯法。
改譯為:賣方必須在運輸單據簽發后的15天內,同時在信用證失效前提供給買方所有的資料。
(三)句子的感召功能
國際貿易中句子的感召功能通常是通過一些慣用的句型來表達的。這些句型通常會有“Hereby、hereunder、therein、shall、should be、may ”等詞。
(4)In the event of accident whereby loss or damage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applying for survey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④
原譯文:一旦發生條款下的損失或者事故應該注意必須立刻把調查申請交給下面提到的公司。
例(4)是源于保險單的一個句子。保險單簡稱為保單,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國際貿易單證感召功能的句子的目的是通過說服文本讀者或者接受者采取某種行為。保險單的讀者是賣方或者買方,投保的目的是減少貨物運輸途中因各種不可控制力或者戰爭等因素引起的產品毀壞。因此在翻譯保單的條款時,必須避免歧義。例(4)中沒有標點符號,因此可以采用拆分法,拆分出句中的主謂賓和狀語,這樣就可以避免把“notice”翻譯成“注意”,而正確地理解為“通知”的意思。而句中提及的“loss or damage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則交代了保險單具有法律效應的條件,原文中采用了“may”,表明一種可能性。但在翻譯中,可以直接翻譯成“本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明確地指示出當貨物發生的意外屬于保險范圍時時,投保人可以直接索賠。
改譯為:所保貨物,如發生本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人查勘。
(5)賣方需要在貨物抵達目港之前給我司傳真所有資料。
原譯文:The seller should telefax all the documents to our company before the goods arrive in the destination port.
例(5)中的譯文在“需要”一詞上的翻譯,選詞不佳。從法律角度而言,“should”表明的內容為“提倡性規范”即當事人最好如此。如果不能,最多也就受到道義上譴責并不構成違約。而“shall”具有強制規范性,即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就是違約(陳建平,2003:32)。在貿易單證翻譯時,要注意使用翻譯的選詞技巧。
改譯為:The seller shall telefax all the documents to our company before the goods arrive in the destination port.
四、結語
本文結合賴斯文本類型理論,分析了國際貿易單證的詞匯和句子翻譯策略。針對實現信息功能的詞匯,可以采用直譯和意譯法;而對信息功能的句子而言,可以采用增譯法、轉譯法以及歸化法。在對實現單證的感召功能的句子翻譯時,可以采用翻譯的選詞技巧、拆分法等。賴斯的文本類型理論給貿易單證翻譯提供了理論指導,對促進貿易單證翻譯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注釋:
①②③④均來自陳建平《國際商法與國際金融》課堂教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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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eiss Katherina & Vermeer Hanss J.General Foundations of Translation Theory[M].Tubingen: Niemeyer,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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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情是指通過合法渠道獲取競爭性的商業情報,然后通過專業的數據整理和加工、科學的分析,成為指導企業決策的依據。根據scip(競爭情報專家協會)的定義,商情是一種監視市場環境的持續過程,在此過程中人們用合乎職業倫理的方式。收集有關市場環境、競爭對手的信息,并根據客觀事實對信息進行整理和分析.最后將具有可操作性的情報及時傳遞給企業決策者,為其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就國際貿易領域而言,商情就是把分散的有關國際貿易交易信息轉化為相互聯系的、準確的、可作為決策依據的分析過程,使決策者清楚了解自己所關心產品或行業的國際交易狀況。以及有關競爭對手的地位、績效、能力和動機。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當代國際貿易已進入商情貿易時代。
一、商情時代國際貿易的來源
一是經濟全球化的推動。經濟全球化使得國際市場競爭程度更為激烈。進行競爭分析最直接的目標是更好地理解自己所處的行業和競爭者的情況,以便做出決策和制定一個合適的戰略,使企業獲得競爭優勢、超過競爭對手。競爭分析所形成的結果能夠成為企業未來的行動指南,能幫助企業決策者制定更好的競爭戰略,能比競爭對手更好的認清形勢,并且找出目前和未來的競爭者的計劃和戰略。如果你掌握的競爭情報,比競爭對手快一步,就得搶得時間的優勢,在競爭對手采取行動之前占領國際市場。
二是國際競爭的壓力。過去.國家或企業為了獲得競爭優勢,設置各種各樣的貿易壁壘來阻止競爭對手。隨著通信技術取得了重大進步,貿易政策、進入壁壘、交易規則等的障礙逐漸降低或已經被取消。在這些障礙消除的地方,新的競爭者就迅速出現。這些競爭者可能會以新的方式和原來的企業展開競爭,競爭的形成看上去可能不太符合邏輯、也很難預測或者沒有道德可言,但它仍然是合法的。企業不能再期望競爭對手會利用過時的競爭策略與自己競爭。因此,透徹地理解競爭對手和業務環境的變化變得越來越重要。
三是稀缺資源的變化。當前,以實物商品為特征的有形貿易逐漸降到次要的地位,而以知識產品為特征的無形貿易已上升為主導地位。以知識為特征的資源逐漸成為企業獲得國際競爭優勢的稀缺資源。企業為了維持競爭優勢要求企業通過各種數據和信息.從復雜和混亂的狀態中理出頭緒。在獲得更多的專業知識的同時,占領更多的稀缺資源。
四是維持優勢的需要。創新是企業獲得競爭優勢的源泉,但是當代國際競爭的主要特點就是模仿增多.競爭對手通過各種手段獲得新產品的資料。然后進行模仿復制。因而,企業一方面要抵制競爭對手模仿自己的產品,另一方面要想方設法模仿競爭對手的產品。所以,及時了解競爭對手的動向,是維持競爭優勢的主要方法。
二、不同貿易方式的比較
國際貿易方式從最初以貨易貨的交易方式,演變到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方式,然后演變到電子商務時代貿易方式,再到當今的商情時代貿易方式。這三次貿易方式的大變革,將國際貿易發展推向歷史的新。
其一,傳統貿易方式。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中,買賣雙方通過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的廣告、商品交易會和貿易中間商等途徑,依慣用的電話、傳真、面對面的貿易磋商、看樣定貨的交易方式。來探究進行貿易的可能性。但是,在商品日益豐富,市場日益細分化、資訊日益發達的今天,如何為消費者提供有效的商品和服務,是供應商、分銷商、零售商面臨的重大問題。因此,傳統貿易的障礙在于:信息的不對稱嚴重阻礙了貿易的發展。在國際貿易中,如果缺乏必要的情報和利益機制.則難以抑制企業紛紛采取不合理的競爭手段,做“一錘子買賣”,以及由此引起的惡性價格競爭和市場秩序紊亂口]。我國出口產品屢遭國外反傾銷和其他貿易壁壘就是與我國有些外貿企業仍然采用傳統貿易方式有關。但人類科技的進步,國際貿易迎來了電子商務時代貿易方式的變革。
其二,電子商務時代的貿易方式。電子商務交易有著顯著的優勢: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擴大交易范圍,并為有遠見卓識的商家帶來全球性的商業機會。電子商務突破了貿易的時空界限,它所體現出的開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內在特征,在符合商業經濟內在要求的同時,還使其超越了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其最明顯的標志就是增加了貿易機會、降低貿易成本,提高貿易效益。與傳統的交易模式相比。商對商式(b2b)的網上交易其實沒有改變交易的規則,所改變的只是交易的方法。它所顯示出來的突破性的飛躍.是可以讓一個不出門戶的商家通過互聯網完善的功能.在全球范圍內建立起一個內容豐富的供應鏈,而這個供應鏈不再受到地理等因素的限制。當電子商務時代的貿易方式將傳統貿易方式的“信息不對稱”加以改善并向前跨了一大步的同時,其自身仍然存在著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例如,電子商務的可信度、電子商務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網站的可見度、流動性、售后服務服務、企業的商業秘密等,這些都與電子商務平臺所提供信息的質量有關,也導致電子商務貿易不能適應所有商品的貿易。目前,單純的電子商務平臺的應用不再是外貿企業的競爭優勢,而是成了企業生存的戰略必需品,不能緊跟信息技術應用發展的企業被拋在后面。
其三,商情時代的貿易方式。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使市場壁壘逐漸減弱,國際市場變得更富有效率。企業面臨的競爭更加激烈,要生存發展就要對未來的變化做出迅速反應,就要求戰略比以往更具有前瞻性和彈性。競爭情報能幫助決策者認清形勢洞察未來,使企業資源與變化的環境,尤其是市場、消費者或客戶相匹配,以便達到決策者預期希望。在國際貿易中,企業將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和影響,對競爭情報的需求更加迫切。
在產品越來越同質化的今天,企業面臨的競爭已不僅僅是產品、價格的競爭,全面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特別是提高情報競爭力,已經成為當前外貿企業需要面對,必須面對的課題。正如《未來時速》一書中所說的:將你的公司和你的競爭對手區別開來的最有意義的方法,能使你的公司領先于眾多公司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情報來干最好的工作。你怎樣收集、管理和使用情報將決定你的輸贏。
當今世界上三大貿易方式的發展趨勢,將成為不可抵擋的潮流。只有順應這個潮流,企業個體的貿易,國際的整體貿易.才會贏得利潤和進步。
三、商情時代的國際貿易決策過程
國際貿易商情或國際貿易情報(trade intelligence簡稱t-intelligence)是信息和洞察力的綜合,是隨著戰略管理理論、決策論和博弈論的發展而產生的,并且在這些理論的基礎上演變成為企業的一項獨立的職能。因此,正確認識商情在國際貿易戰略中的地位和對戰略的影響至關重要,在瞬息萬變的時代,制定一個準確、靈活、富有彈性的戰略對企業的生存發展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雖然戰略和規劃能夠告訴企業開始行動的方向和目標,但是情報卻能識別并告知企業暴風雨即將來臨,并使經營決策者選擇出最好的方案,情報的準確與否經常會決定著決策的成敗。商情時代國際貿易決策過程是一個系統過程,包括收集、分析有關競爭者的信息、競爭者經營環節和業務發展趨勢,掌握競爭對手的其他情況,識別國際市場的變化,制定出更為有效的戰略決策。
面對節奏快、變化快的競爭世界,按部就班的戰略規劃將會阻礙動態的、創新型的可執行決策的產生,也會阻礙企業采取市場行動的步伐。電子商務時代的貿易方式,已經滿足不了時代進步的要求。外貿企業決策者們必須用“全新的眼光”看世界.依靠商情來進行科學決策,否則,就會出現這種情況,企業還在制定自己的戰略規劃時,他們的競爭對手正在執行著可以贏得市場的戰略。外貿商情已成為企業決策者們特別需要的東西了,正如哈佛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商情已成為繼技術、人才、資金之后的第四大競爭力。全球國際貿易已從“e-commerce(電子商務)時代”進入“t-intelligence(貿易商情)時代”。
四、案例分析
實際上,利用商情打擊競爭對手很早就有,但沒有得到人們重視。早在信息流通還處于相對閉塞的17世紀,美國已經認識到提高貿易情報的重要性,他們通過選擇性的公開海關數據,讓激烈的市場競爭有序化,有利于國家的利益。于是美國開世界之先河.首次在全世界范圍內將海關數據公開。當時,進口貨物到岸后,通常的做法是以在報紙上刊登消息的方式通知買家提貨。有一家名叫joc的報館,與刊登消息的出口商有業務往來,他們逐漸發現了貿易情報對出口商的潛在價值。于是他們開始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這些初期的商業資訊來幫助出口商進行業務往來。
日本企業對商情的研究和應用也是較早的,這是其迅速發展成為全球貿易強國的重要手段之一。日本公司從六七十年代開始大舉進入美國市場。曾一度使大量的美國企業陷人困境。像摩托羅拉公司這樣的美國公司才在日本競爭者的猛烈進攻下業績迅速下滑。正是日本企業成功地運用了競爭情報這一手段,保持了在許多行業中的領先地位.在全球競爭中獲得了成功。進入21世紀以來,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全球貿易的高速增長意味著商業環境變化的節奏要比過去快得多。企業的決策者已不可能依靠直覺和本能來做商業上的戰略決策,完善的競爭情報收集和分析系統變得至關重要。
印度企業也利用商情獲得巨大成功。伴隨著印度軟件和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其國內出口商已經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可以靈活應用貿易情報:包括隨時隨地查詢到美國任意買家的全球供應商分布狀況.自中國乃至全球采購產品的詳細描述、交易數量,甚至包裝信息、運輸信息等;全球競爭對手的出口狀況,買家的詳細資料,以及交易次數,頻次等深度情報信息。通過一系列的貿易情報應用,企業可以據此分析國際買家的采購行為,供應商分布狀況和穩定程度,監控競爭對手和買家。從而一方面避免自己買家的流失、開拓全新的市場;另一方面依據大量市場數據.進行科學的企業決策。
世界重量級公司利用商情獲勝的實例并不罕見,ibm跟隨蘋果電腦進入市場,而最終改變ibm業務;微軟公司36小時內做出掌上電腦的促銷決策而給palm致命一擊。伴隨著網絡和計算機技術的應用,貿易情報得到了飛速發展,大多數美國公司在使用貿易情報。據統計,美國《幸福》雜志全球500強企業的前loo名企業和美國90%的公司均擁有自己專門的部門負責競爭情報的搜集。情報滲透于公司每個分支機構。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如今的商情利用已經成為各國企業國際貿易最普及的工具.成為戰略成敗的關鍵所在。
五、對策建議
中國商情服務起步較晚。最近幾年中國才開始出現貿易情報服務的初級模式,但因為應用理念、技術差異、經驗局限等,再加之缺少專業組織機構的加以推廣,造成部分中國企業對這項服務產生誤解。可以說.商業情報競爭力薄弱也是導致我國外貿國際競爭力差的重要原因。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大量企業都將必然參與到“全球大市場”中的競爭.而貿易透明化的步伐加快,將直接帶來中國外貿企業面臨著越來越嚴重信息不對稱問題。
一要加強政府對國際貿易商情服務的支持。目前,中國外貿高速增長,但情報跟不上成為貿易發展最大的障礙。國際市場瞬息萬變,多邊貿易規則和各國對外貿易政策不斷調整,進口檢驗檢疫要求和技術性貿易壁壘持續增加,國際貿易風險加大,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能否方便快捷地獲取各國各地區產品生產、貿易等方面的信息,已成為各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的先決條件。為解決企業在貿易中遇到的情報缺乏問題,為企業創造良好的貿易環境,及時提供情報服務就是一項重要的支持措施,發達國家一般都建立起完善的信息體系。我國外貿企業經營規模小,信息渠道不暢,抗風險能力不強,特別需要政府和行為組織提供信息幫助。幫助掌握各種情報資源。及時準確提供國際市場競爭的情報,解決企業在對外貿易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為企業提供決策的依據。使企業更積極主動地開展對外貿易活動。
為了實現行政管理人才的培養目標,上海金融學院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在“十二五”期間應實現三個轉變:
1由缺乏特色到金融特色鮮明轉變
隨著就業形勢的變化,雖然國內絕大部分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在人才培養方面仍無突破性變化,但已經有部分高校進行了非常務實的探索。例如,大連海事大學的行政管理專業,注明為“港航行政管理方向”,突出航運特色,旨在培養滿足航運企事業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2]。浙江海洋學院公共管理學院的全永波提出,海洋類大學行政管理專業課程體系的完善可以將海洋行政管理人才培養作為一個重要方向,開設海洋科技概論、海洋管理學、海洋法律、海商法等課程,體現海洋特色[3]。東北林業大學的劉百惠提出,農林院校行政管理專業應突出農林公共管理特色,應與農業、林業緊密結合,依托農林學科優勢,以農村事務管理為主要發展方向,培養具有農林特色的行政管理人才[1]。上海對外貿易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也與“國際貿易”密切相關,開設的相關課程有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WTO與行政體制、比較政治制度、涉外經濟法、國際商貿制度、國際政治學等,充分體現了學校特色[4]。金陵科技學院的行政管理專業設有“行政法”和“高級秘書”兩個方向。根據上海金融學院校情,按照錯位競爭的要求,應打造金融特色鮮明的行政管理專業。目前,我們已經在課程設置、論文選題、科學研究等方面邁出了步伐,今后還需在師資力量、教材建設、科研方向等方面進行探索。
2由重理論知識學習到重實踐能力培養轉變
我國高校的人才培養強調學生對宏觀理論和專業知識的學習,忽視實踐能力的鍛煉,“用非所學”現象比較突出,人才培養與社會需要相脫節,行政管理專業也存在這一共性問題。目前,上海市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要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具體到行政管理專業,根據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及用人單位對人才素質的要求,實踐能力包括溝通能力、執行能力、組織能力和領導能力。其中,溝通能力(包括書面寫作和口頭表達)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能力;創新能力是對學生的最高要求,而學習能力貫穿在溝通能力、執行能力、組織能力、領導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之中//圖1。
3由以公共行政管理人才培養為主向以企業行政管理人才培養為主轉變
從社會需要出發,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應當從行業和職業對人才素質的要求著眼,行政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不能囿于公共行政管理的需要,而應當放眼于社會對文員、行政助理、商務秘書和人事行政等管理類人才的需要。從專業發展來看,行政管理的英文名稱叫PublicAdministration,即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管理和企業行政管理原本就具有共同的淵源。管理大師德魯克認為,“管理”最初并不是應用在企業上,而是應用在非營利組織和政府機構里;經理人(manager)這個名詞……最初也不是應用在企業里,最早被稱為經理人的職業是城市經理人。但是在美國大蕭條時期之后,因為對企業的敵視和對企業主管的不滿,管理與企業管理才開始有所區分。為了不與企業界掛鉤,公共部門的管理開始自稱為“公共行政”,主張不同的原則———在大學里自成科系,有自己的用詞、自己的升遷方式[5]。隨著20世紀末新公共管理運動的發展,由于管理本身具有相通性,西方國家在行政改革實踐中廣泛引進企業管理的方法,并用企業管理的理念來重塑公共部門的組織文化,把源于私人部門管理實踐的項目預算、績效評估、戰略管理、顧客至上、人力資源開發等融合到公共部門管理中去。在這一背景下,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不斷強調打通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的界限,已經突破了一般意義上的“PublicAdministration”(公共行政)。例如,山東經濟學院的行政管理專業偏重企業行政管理,主要特色是在政府管理與企業管理之間架起一座橋梁,既研究政府的“企業化管理”,又研究企業的行政管理[6]。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把行政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定位為:掌握扎實的現代行政管理理論知識、具備較高職業素養及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和較強英語應用能力、熟悉商務運作規則和法律規則的外向型和復合型企業行政管理人才[4]。有學者也提出,“我國的財經類大學可以側重于企業行政管理”[7]。這樣的轉型也符合1998年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提出的能在“企事業單位……從事管理以及科研工作的管理人才”的培養目標。在實現“三個轉變”的過程中,要處理好“學科”與“專業”的關系。“學科”與科研密切相關,“專業”與教學和人才培養密切相關。因此,不應當以學科淵源來要求行政管理專業的學生系統掌握公共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等學科理論,不應當以它們的學科體系來架構行政管理本科專業的課程體系[8]。當然,根據“復合型”人才的要求,行政管理專業的學生就業方向也不能囿于行政管理方面的崗位。
實現金融特色鮮明的應用型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轉型的措施
人才培養模式從根本上規定著人才特征,它不僅直接反映著教育思想、辦學理念和工作思路,決定著專業發展和就業方向,而且關系著學校辦學特色的形成。實現金融特色鮮明的應用型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轉型,需要在課程體系、實踐教學、師資隊伍、教學方法、教材建設和科學研究等方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1完善課程體系
為適應社會變化和人才培養的需要,上海金融學院行政管理專業2010年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在課程體系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等綜合性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沿襲了傳統的課程設置,課程的“公共”色彩(或“政治學”色彩)明顯,如當代中國政治制度(或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西方政治制度、行政法學等課程都屬于專業必修課,而我校把這些課程設置為專業選修課。相比而言,我校行政管理專業課程設置的“行政”色彩(或“管理學”色彩)突出。目前我校開設了公共管理學(雙語)、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和公共部門項目管理等打通公私界限的公共管理類課程,并開設了公共關系學(雙語)、組織行為學、領導科學與藝術和管理溝通等跨越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一般管理類課程,同時也開設了秘書學、行政文書寫作、社會統計與社會調查方法、公關禮儀、檔案管理學等實務技能類課程,以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在體現金融特色方面,開設了財政學、財務管理學、金融學、投資學、金融法學、金融行政管理和金融市場學等課程。在未來的課程設置上,要注重引進企業實訓課程、職業資格證書課程和國外的課程。同時,要緊盯學科發展前沿,及時更新、補充、優化教學內容。
2突出實踐教學
為了充分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動手能力強的應用型行政管理人才,我們已經形成了“以實踐能力培養為核心目標,以課內實踐和校內實驗為基礎,以社會實踐和第二課堂為重點,以公民教育和創新創業教育為特色”的全過程、全覆蓋的實踐教學體系//圖2。目前,校內實驗室開設有辦公自動化與電子政務、人力資源管理實務、SPSS和ERP沙盤課程。在社會實踐方面,組織大一、大二的學生深入社區進行調查,到福利院、民工子弟小學進行志愿服務,讓學生有機會將理論應用到實踐。大三結束后的暑假,我們積極為學生聯系暑期專業實踐。進入大四后,安排學生進行畢業實習。此外,根據專業的特點,我們成立了瞻遠行政人協會,以協會為平臺,開展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活動,包括演講比賽、策論大賽、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大賽、公益創業計劃大賽、瞻遠論壇和社會調查等,同時鼓勵學生參加學校和其他學院組織的第二課堂活動,注重培養學生的溝通能力、執行能力、組織能力、領導能力、創新能力和學習能力。
3優化師資隊伍
沒有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就沒有高質量的教育,高素質的師資隊伍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保證。目前,行政管理專業的師資隊伍雖然學緣結構、專業結構比較好,學歷層次比較高(全部為博士),但還存在結構性短缺的問題:一是缺乏高職稱、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二是缺乏“雙師型”的教師,這給整個專業的發展和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帶來了挑戰。今后,一方面可利用各種進修、培訓、見習和掛職鍛煉的機會,提升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另一方面教師也可積極做好科研和教學工作,爭取多拿課題,多出成果,為職稱評定和團隊建設打造奠定堅實基礎。在做好“內部提升”的同時,也需要做好“外部招募”的工作,一方面可以聘請實務部門人員做兼職教師,為學生開展專題講座;另一方面也爭取引進高職稱、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優化職稱結構。
4探索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是連接教師和學生的“橋梁”,是教師把自己的知識“渡”給學生的“船”,是教師鍛造學生能力的“工具”。在教學的過程中,我們積極探索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教學組織形式,并積極采用案例教學、項目教學、情景教學等教學方法。近兩年,已經發表了《項目教學法在高校創新創業課程中的應用》《LBL—CBL—PBL—RBL四軌模式在管理教學實踐中的整合與運用》等教改論文,承擔了“高峰體驗理論在創業課程案例教學中的應用”、“人才培養創新考核方法研究”等教改課題。今后仍需對案例式、啟發式教學進行深入研究,并舉行教學研討,把各種教學方法純熟地運用于教學之中。
5抓好教材建設
“無賴原則”預設。在探討制度必要性和它的功能設計時,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大衛·休謨(DavidHumc)提出了一條著名的原則“無賴原則”。這條原則認為,人們在考慮制度安排時,必須持定“人人應當被假定為無賴”這樣一種假設。人必須被看成是“理性”的謀利動物。而制度設計要達到的目的是:不論他多么利欲熏心,通過完善的制度機制的鉗制功能,使人“規規矩矩”地服務于公益。休謨說:
政治作家們已經確立了這樣一條準則,即在設計任何政府制度和確定幾種憲法的制約和控制時,應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在他的全部行動中,除了謀求一己的私利外,別無其他目的(注:[美]斯蒂芬·L·埃爾金等編:《新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27~28頁。)。
制度設計必須達到以下效果:不僅要對“無賴”行徑實施有效的鉗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們萌發各種損公利己的“無賴”沖動。休謨認為,這一假設在作為描述性模式時是非真實的,而作為分析性模式時則又是真實的,可以得到事實的正當證明。這一預設表達了這樣一種自由主義的核心思想:既然所有的政治家和政治行動者在政治生活中,都可能成為“無賴”,那么必須有強大的制約機制在先,讓人們服從制度規則。這一點,詹姆斯·布坎南是這樣說的:
當人們的政治行為被認為一如他們其他方面行為一樣是追求私利之時,上的挑戰就成為這樣一種挑戰:構造和設計出能夠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剝削方式追求個人利益,并引導個人利益去促進整個社會利益制度和規章(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39頁。)。
普遍“無賴”的假定,構成了國家方法論上必需的思想前提:基于“最壞情形”亦即每個政治家都可能是無賴這一最壞情形為基本出發點,而不是寄托于人性的自我完善。旅行中的安全檢查就是這樣。為保證飛機運行的安全,所有乘飛機的旅行者和行李都被要求必須通過一道X光機的安全門。美國"911"事件后,世界各國尤為加強了安檢的力度。事實上這意味著,每個人都已被假定為潛在的可能違禁物品攜帶者乃至,盡管事實上,只有極少數人會這樣做。然而為確保安全,人們必須概莫能外地接受一套技術實施的安全檢查。
制度設計必須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地采取消極預防措施,“最佳情形”和“道德圣賢”的假設是不能作為制度設計基礎的。人們沒有更好的辦法保證“正義”成為政治家們長期的無條件的行動準則。在休謨看來,人們顯然不能靠改變人性來把人的罪惡動機變成善良的后果,人類社會在設定各種所需求的政治規則時,只能以消極的防御觀為基本依歸。這亦如杰斐遜所說:“在權力問題上,不要再侈談對人的信任,而是要用憲法的鎖鏈來約束他們不做壞事。”
休謨這一預設中,還蘊涵著這樣的邏輯結論:即政治規則設計者們也應當被認為是“無賴”,他們可能會操縱所發明制度的有關信息。規則設計的努力應當采取一種設計與選擇分開的辦法:即規則的采用應當由那些不參與設計制度的人們來擇定,以防止制度出現利益傾向性。這亦如哈林頓(JamesHarrington)提出的所謂“分餅”原則。哈林頓認為,“卓越的哲學家爭論不休而無法解決的問題,以至整個國家的奧秘”,“就在于均分和選擇”,為確保制度之“餅”的公正分配,只能是一部分人擁有“均分的自然權利”,而另一部分人擁有“選擇的自然權利”(注:[英]詹姆士·哈林頓著:《大洋國》,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23頁。)。
非“天使統治”預設。如果說英國學者休謨的“無賴原則”是以一種“是什么”的判斷方式,對人與制度的相關關系提供了邏輯結論的話,那么美國學家詹姆斯·麥迪遜(JamesMadison)則以一種“不是什么”的方式,從另一角度對人與制度的相關關系提供了邏輯結論。他在《聯邦黨人文集》一書中說: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在組織一個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困難在于必須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無疑問,依靠人民是對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經驗教導人們,必須有輔的預防措施(注:[美]漢密爾頓等著:《聯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64頁。)。
麥迪遜這一論斷包含著兩層假設:第一,人不是天使,正因為如此,所以需要政府。(美國資產階級啟蒙學家潘恩說:“政府是由我們的邪惡所產生的”,政府是一個“懲罰者”(注:[美]托馬斯·潘恩著:《潘恩選集》,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3頁。)。)麥迪遜指出:“用種種方法來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對人性的一種恥辱。但是政府若不是對人性的最大恥辱,又是什么呢?”(注:[美]漢密爾頓等著:《聯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64頁。)這也正如洛克指出的,政府起源是由于人性的先天不足所致,是一種“正當救濟辦法”,是人類理性的產物(注:[英]洛克著:《政府論》(下篇),第10頁。)。
第二,政府作為社會的人,其統治本質在任何意義上都絕不是一種“天使統治”,不可能只行善不行惡——在麥迪遜看來,純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為,人類做不到——正因為如此,需要對政府這個管理被統治者的統治者本身,實施外在的和內在的控制,尋求“輔的預防措施”——而這實際上一直是主義的持久話題。這種“控制”最根本的,就是國家權力體系內部有分權制衡機制;外有社會力量對“利維坦”的制約。這一目標乃是政治設計的“最大的困難”,需要高超的政治藝術與技巧。
人不是天使,由人組成的政府也不是天使;政府是由人組成的,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人必須有外在的制約,政府更必須有外在的控制。這就是這一預設的邏輯結論。
“局限存在物”預設。詹姆斯·麥迪遜關于政府非“天使統治”的論斷,由人的特質出發考察和判定公共權威的特點,那么回眸人類這個社會存在物,它的一般性特點是什么?這是政治學一切理論的原發點,也是各類政治設計的邏輯前提。
關于人類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存在,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法學家和哲學家孟德斯鳩在被伏爾泰譽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的著作《論法的精神》一書中,作了一個具有普遍性的理論預設:
人,作為一個“物理的存在物”來說,是和一切物體一樣,受不變的規律的支配。作為一個“智能的存在物”來說,……他是一個有局限性的存在物;他和一切“有局限性的智靈”一樣,不能免于無知與錯誤;他甚至于連自己微薄的知識也失掉了。作為有感覺的動物,他受到千百種的支配。……這樣一個存在物,就能夠隨時忘掉他自己;哲學家們通過道德的規律勸告了他。他生來就是要過社會生活的;但是他在社會里卻可能把其他的人忘掉;立法者通過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們盡他們的責任(注:[法]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3頁。)。
以前的思想家,都把人的自然屬性歸為人的本質(注:馬克思于1845年春,提出了一個超越一切關于人的舊理論的嶄新論斷:“人的本質并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3頁)。正是出現后,才從社會關系上真正揭示了人的本質。),孟德斯鳩這一論斷基本上仍是從自然屬性上界定人的。但是孟氏的這一論斷對人的特質已注入了社會性的內容,強調了人的“社會生活”的特征,并提出人需要“道德”和“法律”的規范,才能介入社會生活。
這一理論預設價值在于,首先揭示了人類具有的局限性這一重大事實:人類作為“物理的存在物”,受到客觀規律的制約;作為一個“智能的存在物”,人類是一個感性的存在,受到種種不定因素的影響,“無知與錯誤”是必然的。其次導示出“局限存在物”必然的邏輯結論——人類的這一缺陷,只有通過社會生活外在的東西——一是“道德”、二是“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予以補償和救濟(這兩種事物,按制度學派的定義,乃是“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人類制度的雙重性構成。)。特別醒目的是,人類只有“通過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們盡他們的責任”這一歷史性結論,必然使法律制度處于崇高的無可或缺的地位。人類設計和創制各種政治的和非政治的規則,便是理所當然的邏輯行為了。
權力無“休止界限”預設。孟德斯鳩還作過另一個經典性的、對人類政治生活具有重大揭示意義和認識價值的理論預設,這就是人們所熟知的他對權力的特質所作的一個著名的言簡意賅的判斷: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注: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154頁。)。
這就是權力或權力者的特質。由此,孟氏給出具有公理性的結論便是:
從事物的性質來說,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制約權力(注: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154頁。)。
這個命題業已成為檢閱人類社會權力現象的基本判準。“濫用權力”的基本“規則”是:權力載體——“即是以統治者的名義行事的人,當選的立法人員、法官、官僚以及在限制和規定公民自由的供選擇的條件中進行選擇的人”(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場和國家》,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頁。)在運用權力時,一定會把權力運用到他可以運用的一切“空間效力”和“時間效力”的最大范圍,實現權力效能的最大邊際化。
任何一個社會都存在著公共權力和私人權利這兩個領域,公共權力的原始命題是為了保障私人權利。進入階級社會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政治權力是從“控制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邏輯起點),“又是在這些階級的沖突中產生的”(歷史起點)(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頁。),為了“把沖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圍內”(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頁。),導致了政治權力的產生。由此,政治權力一經產生便具有了“公共”的性質和名義。孟氏這一理論預設蘊示:從權力的本性上說,它“總有著一種越出它自己的范圍而發展的本能傾向……和一種特殊誘惑。權力總是傾向于增加權力……它喜歡自己是一個目的而不是一個手段”(注:[法]J.馬里旦著:《人與國家》,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10頁。)。亦如公共選擇理論經濟學家詹姆斯·布坎南指出的:政治活動家們似乎有一種“天然的”傾向,去擴展政府行動的范圍與規模,去跨越任何可以觀察到的“公共性邊界”(注:參閱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第373頁。)。
權力的這一內在特性,決定了外在制約的極端必要性。關于這一點,法國政治思想家夏爾·阿列克西·托克維爾指出:必然有一個高于其他一切權力的社會權力;但我又相信,當這個權力的面前沒有任何障礙可以阻止它前進和使它延遲前進時,自由就要遭到破壞。……無限權威是個壞而危險的東西。(注:[法]托克維爾著:《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289頁。)
孟德斯鳩這一理論預設歸納包蘊了人類政治生活中的歷史經驗:一是濫用權力是權力界的普遍邏輯,羅素將之表述為“權力嗜好”(theloveofpower)(注:鄒永賢等著:《現代西方國家學說》,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頁。)。權力運作者總有著一種不“休止”、乃至跨越公共“界限”去實現“權力意志”的內在沖動。二是對于“權力濫用”,最符合“事物的性質”的做法,就是以權力制約權力。權力是一種物質力量,對于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不能僅靠精神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而必須有相應的物質力量。人類發展到今天,制權一般有這樣幾種方法:一是“以法制權”、二是“以民制權”、三是“以德制權”、四是“以權制權”。“以權制權”才是最本質、最見效的方法。因此在制度設計中,對于權力邊界的設置,只能以另一個權力的存在為邏輯前提。
“必要的惡”預設。英國籍奧地利哲學家、政治思想家波普以“證偽主義”的科學哲學、“漸進的社會工程”的政治哲學、“三個世界”的本體論哲學形成了批判理性主義哲學體系。國家學說是其政治哲學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從“證偽主義”科學哲學觀點和批判理性主義哲學立場出發,波普反對本質主義的國家理論,注重探求“我們對國家的要求是什么?我們應當把什么作為國家活動的正當目的”(注:《開放社會和它的敵人》(TheOpenSocietyandItsEnemies)第1卷,倫敦羅特列杰與基根·保羅公司1952年版,第109頁。)諸如此類國家與社會的功能性問題。對“利維坦”這種政治存在物,波普作了這樣一個理論預設:“國家是一種必要的罪惡”(注:[英]卡爾·波普著:《猜想與反駁》,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頁。)。他說:
國家盡管是必要的,但卻必定是一種始終存在的危險或者(如我斗膽形容的)一種罪惡。因為,如果國家要履行它的職能,那它不管怎樣必定擁有比任何個別國民或公眾團體更大的力量;雖然我們可以設計各種制度以使這些權力被濫用的危險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我們決不可能根絕這種危險。(注:波普著:《猜想與反駁》,第499頁。美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潘恩(1737~1809)也表達了這一思想:“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情況下,也不過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在其最壞的情況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禍害;因為,當我們受苦的時候,當我們從一個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無政府的國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時,我們由于想到自己親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潘恩選集》第3、241頁,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盡管“利維坦”對于保護公民的自由是必要的,在許多思想家們看來,卻是一種危險的“罪惡”,“國家是手段,不是目的”(羅素著《西方哲學史》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292頁。)國家如果取代目的,成為目的本身,無限制地擴展,自由這一“目的”就必然喪失。關于這一點,歷史上思想大家們幾乎持定一致的論斷。)
如果說,孟德斯鳩關于權力“休止界限”的預設,是從權力個體著眼揭示權力的特質的話,那么,波普的這一理論預設,則是從權力的集體行動(collectiveaction)著眼揭示權力特質的。其基本判斷:一是國家“是必要的”、二是它“是一種始終存在的危險或者罪惡”,前者側重價值判斷;后者側重事實判斷。
“在現代世界里,由于國家權力過大所造成的罪惡很大,但卻很少被人認識到。”(注:羅素著:《社會改造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2頁。)波普認為,國家權力擴張與濫用的可能性是始終存在的,無論誰執掌權力,即便是民主選舉產生的統治者也不例外(注:美國法哲學家約翰·羅爾斯認為,即使是由選舉產生的政權,也容易成為非正義的。他認為“政治制度中非正義的影響比市場的不完善更為痛苦和持久。政治權力迅速地積累,并且成為不平等的利用國家和法律的強制力量”(羅爾斯著《正義論》(ATheoryofJustice)英文版,哈佛大學出版社1971年版,第226頁。)。因此,只要權力這種“罪惡”存在,無限擴張趨勢的可能性就存在。恩格斯曾精辟地揭示過現代國家權力擴張的必然趨勢:“生產和流通的物質條件不可避免地隨著大工業和大農業的發展而復雜化,并且趨向于日益擴大這種權威的范圍。”(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3頁。)
英國哲學家、政治思想家約翰·密爾(JohnStuartMill)在《論自由》一書中,對國家權力的非制度化增長作過這樣的假設:它不惜犧牲一切而求得機器的完善,由于它為求機器較易使用而寧愿撤去了機器的基本動力,結果將使它一無所用。(注:[英]約翰·密爾著:《論自由》,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125頁。)于是,德國籍近代著名政治思想家洪堡歸納的這樣“兩件事”,也就成為人類文明社會理所當然的抉擇了:
對于任何新的國家機構的設置,人們必須注意兩件事。其中任何一件被忽視都將會造成巨大的危害:一方面,界定在民族中進行統治和提供服務的那一部分人以及界定屬于真正的政府機構設置的一切東西;其次,政府一旦建立,界定它的活動的擴及和限制的范圍。(注:[德]威廉·馮·洪堡著:《論國家的作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頁。黑體為引者加。)
沒有國家的干預,自由就會死亡;國家過多干預,自由同樣也會死亡。這是“自由的悖論”(注:參閱波普著《開放社會和它的敵人》第11卷,第124、125頁。)。波普主張,重要的是要設計出合理有效的制度,對“利維坦”進行控制。為了防止“利維坦”對社會生活的威脅,波普提出了類似中世紀“奧卡姆剃刀”的“自由主義剃刀”。(注:波普著:《猜想與反駁》,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頁。)
英國政治理論家和現代分析哲學主要創始人伯特蘭·羅素認為,社會組織和權威一旦形成后,便具有一種獨立于人的、非人的意志所能駕馭的力量。一方面,組織和權威不可沒有,另一方面,又要對它加以限制。如何處理好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問題,應該成為一切政治科學的中心議題。而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尋找一個適當的比率”,則應當成為國家理論尤其是現代國家理論所要解決的主要任務。羅素呼吁:(像國家)這種巨大組織是現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要想廢除它們是不可能的……的確,它們使維護個性更加困難了,我們需要尋找一種使它們盡可能地與個人創造性結合起來的方式。(注:羅素著:《政治理想》,紐約世紀出版公司1917年版,第22頁。)
“有限理性”預設。政治和行政管理歸根結底是決策行為,決策具有對理性追求的傾向。按對理性作用的不同認識,決策理論分為三類:其一是絕對理性選擇論,基本要點是認為決策者擁有完全的知識、明確的價值序列,并能利用所掌握的知識取得期望的價值選擇。限制只在于外在的物質因素。其二是排斥理性的非理性決策,這種理論把焦點放在決策中的價值沖突上,認為所有的價值都是相對的,甚至是隨意擇取的,人們的決策并不以理性為旨歸。其三便是美國行政學家、管理學家和經濟學家西蒙(HerbertAlexanderSimon)為代表的有限理性決策論。認為人的理性具有局限性,決策理性充其量是一種“有限理性”。
西蒙在《管理決策新科學》一書中認為,傳統的“完全理性”的假設不符合人類行為的現實。他從人的意識、決策環境與人的能力等方面否定了“完全理性”的假設,提出了“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假設。關于理性,西蒙認為,“理性就是要用評價行為后果的某個價值體系,去選擇令人滿意的備選行為方案”(注:[美]西蒙著:《管理行為》,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74頁。)。“廣義而言,理性指一種行為方式,它第一,適合實現指定目標,第二,而且在給定條件下和約束的限度之內。”(注:西蒙著:《現代決策理論的基石》,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頁。)決策者是在有限理性中決策,因為決策者是在存在著無法控制的未知數和變化著的內外環境中決策。由于人的智能的局限,不可能搜集到和充分分析處理決策中所需要的大量信息,行政機構只能接受不圓滿的決策,而不可能實現最佳決策。西蒙對這一問題進一步表述說:
如果我們假定決策者的計算能力是不受限制的,那么就可以得出兩個重要的結果。第一,我們不必將真實世界與決策者對它們的認識區分開來:他或她對世界的看法與真實世界一樣。第二,我們可以預言,一個理性的決策者根據對現實世界的知識所作出的選擇,不需要有關決策者對感知或計算模式的知識。(當然我們確實得了解他或她的效用函數。)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接受決策者的知識和計算能力是受到嚴重限制的看法,那么我們就必須將現實世界同行動者對它的看法與理解區分開來。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決策過程的理論(并在理論上檢驗它)。我們的理論不僅要包括理解過程,而且還必須包括形成行動者對決策問題的主觀表述的過程。
在新古典經濟學中,理性人常常能根據給定的效用函數來達到有目的的或主觀的最好決策。認知心理學中的理性人則是根據可得知和計算方式而以程序上合理的方式來作出他或她的決策(注:轉引自[美]道格拉斯·C·諾斯著《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第31頁。)。
人的“有限理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環境是復雜的,在非個人交換形式中,由于參加者很多,同一項交易很少進行,所以人們面臨的是一個復雜的、不確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確定性越大,信息越不完全。二是人對環境的計算能力和認識能力是有限的。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制度通過設定一系列規則能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提高人們認識環境的能力并規范人自身的決策行為,從而提高決策的質量。
西蒙關于“有限理性”的預設表明,人擁有的知識能力和決策能力是有限的,不僅受到物質因素和環境不確定的影響與限制,還受到諸如記憶容量、判斷準確程度、計算能力有限性的限制。這一預設的邏輯結論是:必須通過制度設計與制度創制,來預防和彌補人理性的不足。
政治是一個“社會中價值的權威分配”(注:[美]戴維·伊斯頓:《政治系統》(DavidEaston,ThePoliticalSystem),紐約艾爾弗雷德·A·克諾大出版公司1960年版,第113頁。)的決策領域。從本質上說,需要“完全理性”的支撐。然而“理性短缺”正是政治領域最常見的現象。英國政治學家格雷厄姆·沃拉斯(GrahamWallas)在《政治中的人性》一書中認為:國家政治首先必須克服“唯理智論”,傳統的政治理論大都強調“人是理性的”,而在政治中,人往往在感情和本能的驅動下行事,“大多數政治見解并非是受經驗檢驗和推理的結果,而是習慣所確定的無意識或半意識推理的結果”(注:格雷厄姆·沃拉斯著:《政治中的人性》,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66頁。)。任何組織都是人的組合,雖然擁有相當大的解決問題的權能,但是由于人的智力與理性是一種稀缺性資源,決策絕非是一種全知全能的完整理性體系。由于環境的不確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的認識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人們對環境反應所建立的主觀模型差異很大,從而導致人們選擇上的重大差異。人不但處于“有限理性”下行事決策,而且還常常處于“非理性”狀態下行事決策。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與人的理性的稀缺性,是政治制度需求與供給的一個深刻的內在原因。
“諾思悖論”預設。國家的目標是什么,國家的基本職能是什么,這是人類歷史上不斷被思想家們審視和論辨的一個重大課題。在新制度學派經濟學家諾斯看來:
國家提供的基本服務是博弈的基本規則。無論是無文字記載的習俗(在封建莊園中),還是用文字寫成的憲法演變,都有兩個目的:一是,界定形成產權結構的競爭與合作的基本規則(即在要素和產品市場上界定所有權結構),這能使統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個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費用以使社會產出最大,從而使國家稅收增加(注:[美]諾斯著:《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頁。)。
國家既要使統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費用以使社會產出最大化,從而增加國家稅收。是使統治者的租金最大化,還是使社會產出最大化,在許多情況下,這是一個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兩難選擇。“從歷史上看,在使統治者(和他的集團)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權結構與降低交易費用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有效率體制之間,存在著持久的沖突。這種基本矛盾是使社會不能實現持續經濟增長的根源”(注:[美]諾斯著:《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頁。)。
諾斯認為,由國家來界定和保護產權可以產生規模效益,但是國家并不是中立的,競爭與交易費用的雙重約束往往引導國家選擇無效或低效的產權結構。也就是說,國家權力是構成有效產權安排和經濟發展的一個必要條件。另一方面,國家權力介入產權安排和產權交易,又是對個人財產權利的限制和侵害,導致無效的產權安排和經濟的衰落。這就是著名的所謂“諾思悖論”。事實上,包括產權在內的各種制度安排,并不完全取決于效率的或經濟的原則,而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同規模、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團與統治者相互博弈以及各集團之間相互博弈的結果。這一“悖論”的實質,反映了國家行為存在的內在沖突:有效率的產權制度的確立與統治者的利益最大化之間的矛盾。按制度經濟學的觀點,國家是一種“制度”結構,其職能是生產和出售一種確定的社會“產品”,即公正與安全。國家提供的基本服務是博弈的基本規則。因此諾思認為:
無論如何取得效益最大化的行為準則對任何國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具有一個好的行為準則對一個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實際上要想取得交易成本低的經濟市場和有效的政治市場,也需要這種誠實的、合乎理性的、好的行為準則(注:《經濟學消息報》,1995年4月8日第4版。)。
由于“公共利益以國家的姿態而采取了一種和實際利益(不論是單個的還是共同的)脫離的獨立形式,也就是說采取了一種虛幻的共同體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頁。),國家作為一個“從社會中產生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頁。),不可能漠視自身的利益機制。國家的兩個目標,失卻其中任何一個都是不現實的。辦法只能以外在制約機制,促使國家行為的內在沖突減至最微限度,盡可能地確立公正的、合乎理性的社會準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緩這種沖突。“制度在一個社會中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建立一個人們相互作用的穩定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結構來減少不確定性。”(注:諾斯著:《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第7頁。)這是“諾思悖論”所蘊有的政治學啟示。
“政治創租”預設。公共選擇理論把市場經濟下私人選擇活動中適用的理性原則(注:在以個人為基本分析單位時,經濟學假定人在市場中的私人經濟活動是理性的。即經濟活動中的個人在決策之前要經過仔細計算,力求一個于己最有利的結果,以追求其希望實現的目標或有價值的東西。具體到消費者身上,理便是追求效用最大化;具體到生產者身上,理便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應用到政治領域的公共選擇活動中(注:丹尼斯·繆勒:《公共選擇》,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確立了國家人“經濟人”角色和“尋租”預設。
在政治環境中,國家人同樣扮演著“經濟人”角色。公共選擇理論認為,只要政治活動中的個人行為有一部分實際上受效用最大化動機驅使,只要個人與群體的一致達不到讓所有的個人效用函數相同的程度,那么政治活動中的經濟個人主義模型就具有價值,無論是個人還是政府利己主義行為都是正常的。問題在于,這種利己主義動機有一種與經濟租金(economicrent)因素相結合的動勢,由此便產生了“尋租活動”(rent-seekingactivities)。公共選擇學派的“尋租理論”(rent-seekingtheory)描述了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公共權力與經濟財富進行交換的過程,揭示了腐敗產生的現實經濟根源。
所謂“租金”(rent),是指某生產要素所有者獲得的收入中,超過這種要素的機會成本的那一部分剩余。(注:在早期的李嘉圖學派中,租金是指永遠沒有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的報酬,它誘使這種生產要素進入市場所必需的最小的額外收益(大衛·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商務印書館1983年中文版)。馬歇爾發展了租金的概念,認為租金還應包括被稱為準租金的暫時沒有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的報酬(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上、下卷,商務印書館1983年中文版。)。現代經濟學中的國際貿易理論和公共選擇理論發現,政府對經濟的政策干預和行政管制,由于抑制了競爭,擴大了供求差額,也能形成類似地租的超額收入。租金是由于政府行為(干預和管制)阻止了供給增加的結果。按照布坎南(JamesBuchanan)的解釋,所謂尋租活動,是指人們在某種制度環境下,憑借政府保護而進行尋求財富轉移的活動,這種努力的結果不是創造社會財富而是導的社會的大量浪費(注:Buchanan,J.M.,"RentSeekingandProfitSeeking",inBuchanan,Tollison,edc.,Towarda
TheoryoftheRentSeekingSociety,U.S.A.TexasA.&MUniversityPress,p3-15,1980.)。
租金的本質乃是在政府干預下,由于行政管制市場競爭而形成的級差收入,而一切利用行政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都是“尋租行為”。政府官員的尋租活動,一如塞繆爾·亨廷頓在《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的:“腐敗的基本形式就是政治權力與經濟財富的交換”(注:[美]塞繆爾·P·亨廷頓著《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華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頁。)。在尋租活動的過程中,政府官員一般不只僅僅扮演一個被動的、被利用的角色,而是“主動出擊”進行“政治創租”(politicalrentcreation)和“抽租”(rentextraction)。尋租活動與政府對市場過度干預緊密相關。沒有政府過度干預,沒有干預所提供的特殊壟斷地位,租金便無從尋求。既然政府干預和行政管制能夠創造租金,尋租活動便不可避免。
尋租理論闡明了腐敗的深層本質。只要公共權力的存在和經濟生活不停止運行,尋租活動很難根絕。一如詹姆斯·布坎南言:
純粹租金的因素從而權力因素,更容易在復雜交易而不是簡單交易中出現,從而更容易在群體關系而不是在兩人關系中,以及在政治協定中而不是在市場協定中出現,這應該是顯而易見的。因此,科學勞動的正確劃分要求“政治科學”學科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安排上,而要求經濟學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市場安排上(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40頁。)。
布坎南還指出:
政治家和官僚……的行為同經濟學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為沒有任何不同。對于這個簡單觀點的承認,以及由此對這個觀點在現代政治環境中的含義的實證分析,是進入必定推動立憲改革討論的更廣泛的比較分析的基本通道。正是因為現代官僚理論和規則理論的洞察力,人們才逐漸意識到新的制度約束的必要性(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場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第40頁。)。
腐敗作為“政治之癌”(注:何增科著:《政治之癌——發展中國家腐化問題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1995年版。),在空間上是全球性的,在時間上是歷史性的(注:恩格斯曾認為,在古代東方,掌握了政治權力的“社會公仆”正是在從事灌溉、治水等公共工程上升為“東方暴君或總督”的。(參見王滬寧主編《政治的邏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頁)。“所有權力都易腐化,絕對的權力則絕對地腐化。”(注[美]哈耶克著:《通往奴役之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29頁。關于權力腐敗,法國著名政治學家莫里斯·迪韋爾熱說過一段這樣的話:腐敗在“任何社會制度中都將如此。的缺點在于,它認為這種現象只存在于生產資料私有制的范疇內,只要消滅了私有制,這種現象就會隨之消失。然而,所有的官僚階層、領導階層、比較富裕或有地位的階層、特權集團和尖子人物都企圖讓后代子承父業。要想不讓他們得逞,就必須建立一些制度機制來阻止他們這樣做。但這些機制也難以實施,因為執行者通常正是這些機制所有限制的對象。由于相信階級會隨著資本主義的消失而消失,因而忽視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對這個問題予以足夠的重視并始終保持必不可少的警惕性。”(迪韋爾熱著《政治社會學》第157頁,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迪韋爾熱關于腐敗普遍存在于當今社會包括社會主義社會的判斷,是有警策意義的。但是認為把腐敗現象只劃定在私有制社會的論斷,顯然不符合事實。當然,迪韋爾熱關于以“制度機制”“阻止”腐敗的見解,是有參考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