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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不健全由于績效考核對象不一樣,不同級別考核對象的考核標準存在的很大的差異性,以致于績效考核體系并不完整,缺乏具備科學性及完整性的系統化績效考核指標。在商業銀行的績效審計工作中,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報酬激勵。職位高的工作人員與普通工作人員的酬勞差距較大,相關工作人員將工作的重心放在升職上,這種畸形的激勵機制并不利于銀行內部審計管理,以職位的高低決定其酬勞使得工作人員過于注重職位升遷,績效審計的有效開展存在很大的難度。
二、完善商業銀行績效審計的有效措施
1.加強績效理念的宣傳商業銀行傳統的內部審計大多是停留在查賬階段,以致于相關管理人員片面地認為主要不違規操作就行了,并不注重對管理階層做出的決策所導致的經濟損失進行審查。管理人員的傳統觀念限制了商業銀行的發展,使得績效審計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績效審計有效開展的前提是提高管理人員對績效審計的正確認識,需從思想方面著手,從思想觀念層面進一步加強管理人員對現代內部審計模式的實施。通過進一步宣傳績效觀念,使銀行相關審計工作人員從根本上認識績效考核對銀行及自身發展的重要性,提高自身工作的積極性,為績效審計的有效開展提供基礎。
2.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銀行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對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及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加強審計人員是績效審計重要性認識的同時應定期對其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優化銀行內部審計隊伍。使審計人員掌握專業知識的同時還要求其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經濟財務知識及計算機知識等,同時還要培養其管理能力。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首先應從觀念方面加強其對績效審計的正確認識;其次應加強對審計人員績效審計方法及審計技術的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績效審計能力及經驗;最后應培養審計人員的預見性,培養其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整體上提高審計人員隊伍的綜合素質對績效審計的開展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是績效審計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前提。
3.完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制度商業銀行的審計部門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內部審計經驗,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系統化的績效審計制度。實施有效的內部審計績效評價制度,從而建立并健全符合銀行內部管理制度的績效審計準則及制度,進一步明確并統一績效評價標準,以促進績效審計的有效進行,促進銀行的發展。
4.建立并完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開展績效審計工作時,建立并完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不同級別的審計人員實施統一的績效考核評價標準,以免審計人員的績效與發生沖突,避免績效審計工作出現不公平現象。審計方法及技術對績效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有重要的影響,在傳統審計模式的基礎上應注重績效的考核,加強對銀行經濟運轉狀況及管理決策的績效考核,確保績效審計結果的真實性。
1.1通過理念的創新
實現商業銀行內審的增值銀行應樹立由“財務型審計”向“增值型審計”轉變的與時俱進的內審理念;銀行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也應在合規性、真實性審計的基礎上向效益、風險審計發展;財務收支審計也要向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轉變;由原來的事后審計轉變為全方位、多層次的動態審計,要在銀行管理整個過程中都看到內部審計的影子,充分認識到內部審計在風險管控中的評價和促進作用,實現內審的增值目標。
1.2通過創新內審體制
為銀行增加價值內審機構的設置應注重總行內審機構的陣容,總行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按業務品種或分布區域劃分設立,或交叉運用業務與區域兩種模式設立內審機構,下設機構直接向總部內審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各分行、支行少設或不設立內審機構,由總行統一處置管理,使內部審計更加獨立、權威和科學。由于減少了冗余的各分行或支行的內審機構,在內審資源的配置問題上會更加有效合理,審計范圍、重點、時間和頻率的確定也會更加規范和統一。
1.3通過創新內審方法和手段
為銀行增加價值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方法和手段也應日趨多樣化。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要充分利用計算機和網絡資源,不斷發展和完善電子化、網絡化、實時化和規范化的內部審計手段。商業銀行通過內部審計資料庫的建立以及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手段替代傳統的手工操作的辦法,再加上計算機網絡的運用,會極大地提高內部審計的工作效率,也使內部審計的功效不斷增強,同時也能促進內部審計增值目標的實現。
2我國商業銀行外部審計制度和模式的創新
我國商業銀行外部審計的環境發生了變化,以國家審計為主體的金融審計制度已明顯不能滿足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銀行的發展和實現國家金融監管目標的需要。因此,商業銀行的外部審計制度和模式都要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創新。
2.1我國商業銀行外部審計制度創新
首先,我們要對傳統的商業銀行法進行適當的修改和調整,用社會獨立審計的內容取代國家審計條款,使商業銀行外部審計的核心向社會獨立審計轉移。同時,賦予國家審計機關監督職能,評價商業銀行的績效情況。其次,執行商業銀行外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由監管機構頒發資格認證證書,同時受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監督和指導。最后要重新界定社會審計和國家審計的目標。社會審計方面注重金融企業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國家審計應注重從金融宏觀管理的角度展開相關工作,比如對社會審計的業務質量檢查。
2.2我國商業銀行外部審計模式創新
我國商業銀行外部審計目標的重新界定也要求審計模式方面做出相應的調整。在國家審計中,商業銀行審計模式應在制度審計模式基礎上輔以賬項基礎審計,并引進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和方法。而在社會審計中應將風險基礎審計當成重點,輔以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但社會審計中風險基礎審計模式必須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通過其強大的運算能力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還應不斷提高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能力。
(二)評價對象商業銀行具有分支機構發達、業務多元的特征,特殊的管理架構與經營模式決定了其內控評價對象應涵蓋機構單元與業務單元兩個方面:從機構單元來看,審計對象可以是某一級經營機構,如總行(一級法人)、一級分行、二級分行等不同層級的機構,層級不同,管理權限、經營范圍均有不同;從業務單元來看,業務分類為公司類存款、個人存款、中間業務、銀行卡業務、電子渠道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管理、綜合管理等。
(三)評價方式通過查閱規章制度、政策文件、具體實施細則機構系統圖解,訪談相關人員,查閱前期審計結論等途徑,按業務規模適當抽取樣本,初步了解判斷被審計機構內部控制體系的基本運行情況以及效果。
(四)評價工具以審計對象機構單元和業務單元為評價對象,以測試表的方式搭建量化評價模型,開展內部控制初評。1.對業務單元逐一評價以公司類貸款業務單元為例,假定內控五要素的評分權重如表2。長,內部制衡關系復雜,對內部控制措施設計的要求較高,故對內部控制措施要素設定最高權重。假設內部控制措施先按滿分100分設計控制要點,所得分值按照60%的權重進行折算得分,再與其余四要素評分求和,評價公式為:Yi=Ai+Bi+Ci+Di+Zi*60%。Y為某業務單元內控評分;A、B、C、D分別為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信息交流與反饋、監督評價與糾正四要素的分項評分;Z為內部控制措施要素分項評分。其中:Max(Ai+Bi+Ci+Di)=40;Max(Zi)=100;Max(Yi)=100。參考內控五要素權重及其所包含的內容,結合所評價業務單元的經營特點,可以考慮按表3格式設計測試表。2.對機構單元的匯總評價機構單元評價建立在業務單元評價的基礎上,以某一種特定的量化計分形成對審計對象(機構單元)內部控制的整體評價。假定開展的是一項綜合性審計,針對審計對象的所有業務,鑒于當前商業銀行業務均衡發展的整體思路,可以考慮以算術平均的方式確定審計對象最終的內部控制得分。3.確定評價等級參考銀監會制定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對內控狀況進行等級分類,從高到低分為五級,不同等級按百分制對應一定分值。基于量化評價模型對審計事項和審計對象內部控制的評分最終可以轉換為對內部控制的定性描述,幫助審計人員合理判斷內控水平,從而考慮如何選擇后續審計策略。
二、基于內控量化評價的商業銀行內審增值策略選擇
通過對內控五要素的量化評價,可以直觀了解審計對象或某一類、一項業務的內部控制狀況,找到內控的薄弱環節,有利于循著內控缺陷分析的方向選擇審計策略。
(一)根據內控初評結果選擇測試路徑內部控制初步評分與等級的初步劃分,能幫助審計人員形成內控可信賴程度的基本判斷,參考“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的原理,有利于合理選擇審計測試方案。(1)高信賴程度,內控評級90分以上(一級以上),以符合性測試為主。內控可高度信任,說明審計對象具有健全、合理的內部控制,并且均能有效發揮作用,業務循環過程和會計記錄發生錯弊的可能性很小。此時審計組對審計對象制定的制度、辦法、流程、對其提供的財務報表、業務臺賬、檔案資料以及業務基礎數據均采取信任態度。審計人員基于一定的審計風險控制標準,可以用統計抽樣的方式繼續確定少量樣本,進一步判斷是否存在控制設計不夠合理或執行不夠嚴謹的可能,以促進內控體系優化與運行效率的提高。(2)中等信賴程度,內控評級70-89分(二、三級),有重點地開展實質性測試。中等信賴說明內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或薄弱環節,或內部控制較為健全合理,但實際執行不力,影響了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此時,審計人員可根據內控評價模型的量化評價結果,重點針對低分單元與低分環節開展實質性測試;同時應避免對審計對象提供資料的過度依賴,要合理利用第三方信息形成證據的相互印證,敏銳捕捉薄弱控制環節下隱藏的違規或風險,通過推動內控促進潛在風險的化解。(3)低信賴程度,內控評級69分以下(四級及以下),更加全面的實質性測試。低水平的內部控制,說明審計對象的內部控制設計不合理,且多數執行無效,造成大部分業務管理失控,會計記錄差錯頻繁。審計人員應擴大抽樣,通過對多數業務、多數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將審計風險控制在一定水平。要參考舞弊審計的思路,參照第三方標準與最佳操作范例,盡可能揭示低控制水平下的高風險,督促審計對象調整經營管理策略,從環境建設的角度啟動內控重建。
二、影響因素和問題所在
1.內部審計職能的履行和發揮
內部審計職能的履行與發揮程度將直接決定內部審計質量與效率的高低。當前,審計履職主要以對業務事項的檢查為主,而對公司治理效果、全面風險管控體系、資源配給及績效管理、戰略督導等方面涉足不多,評價和驗證不足,面向全行提供審計咨詢服務不夠,審計的深度、廣度和高度還有一定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導致內部審計層次不高、影響力有限、信息傳導與反饋缺漏,這些都影響到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
2.審計隊伍的穩定發展
內部審計隊伍的穩定發展又是影響內部審計職能履行和發揮的關鍵因素。近幾年商業銀行雖然已建立了董事會下垂直管理的審計體系,重新組建和培養了一批較為專業的審計隊伍。但是,作為派駐性質的管理模式、組織形態和從職的穩定性,以及目前涉及審計人員的職業規劃與發展、歸屬感等,都一定程度上使得內部審計人員人心不穩,糾結于機構與職業長期穩定性的擔憂。種種這些因素難免影響到審計履職的發揮和對審計事項的客觀評價,進而對審計質量和效率產生負面影響。
3.內部審計方法的創新和改進
現行的審計項目在由傳統的現場審計為主、非現場審計為輔逐步向現場審計和非現場審計相結合轉變,內部審計在組織形式、審計系統升級、審計技術和方法創新等方面都進行了有益探索,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隨著內部系統升級和數據集中,新業務、新產品的快速發展,金融市場的瞬息萬變,內部審計要有所作為,創新發展是關鍵。特別是在激活機制、引入和吸納內審工作先進理念、掌握和應用科技手段、改進和創新審計方法等方面,更應多途徑地推進創新發展,為不斷提升審計質量和效率創造條件。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和完善
目前審計過程中仍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內審人員主要是從銀行內部其他崗位轉崗而來,缺乏審計專業知識,對于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工具掌握不夠,審計時較少地運用先進的風險審計模型;二是大部分審計人員缺乏對審計方法的提煉總結,審計人員之間經驗、方法分享不夠;三是受各種生產系統和信息資源共享約束,審計分析維度不夠,造成審計分析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
5.內部審計成果的轉化和利用
近年來,通過實施一系列審計項目和推導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活動,內部審計在促進本行穩健發展的作用越顯突出,審計成果得到較好的體現。但由于受傳統審計慣性思維束縛、審計環境影響和審計力量不足等因素限制,審計發力點仍主要停留在以檢查挖掘問題和風險為主,對審計成果的轉化利用不夠,審計成果難以轉化為生產力,經營行同類同質問題屢查屢犯,后續整改不能解決根源性問題,不能真正起到舉一反三地利用審計成果的作用。
三、解決方案和對策建議
1.從體制建設方面保證審計隊伍長期穩定
黨的十三中全會作出了深化改革的決定,商業銀行必將在不斷改革中發展,而內部審計也將面臨新的挑戰,審計人員作為承載主體,需要建設一支能打硬仗,能啃硬骨頭,且能與時俱進的精英審計團隊,既保持在一定穩定從業環境下的長期歷練,也具有良好職業發展前景和通道的成長機制,使人生出彩與本行事業相輔相成,促進公司與團隊、個人的價值積聚。
2.從制度健全方面保證審計工作有序開展
要使審計質量管理有章可循,建立審計質量管理的常態化機制,必須進一步健全審計的管理、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一套系統詳盡的審計工作質量評價標準,既為開展審計工作提供遵循,也為工作評價提供標準,為各項成果認定和審計責任追究提供依據,同時將質量控制結果與績效考評掛鉤,促進審計人員提高審計質量的主動性和工作熱情,降低審計風險發生概率,提升審計工作質量效率。
3.從業務創新方面保證審計工作有效推進
一是鼓勵內部審計方法創新鼓勵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方法的總結創新,注重用各種分析方法來考察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和變動規律,將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對各項業務和產品經風險評估后,有的放矢地進行數據分析、編寫審計方法、完善風險分析模型,以發現更深層次的問題。二是加強非現場日常監測。將非現場審計監測作為一項常態化的工作來實施,由原來以單一的、靜態的、不連續的審計監督,逐步轉變為多方位、動態的、持續的審計監督,集中力量對本行重點業務、重大風險進行日常監控,防范系統性風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
4.從素質提升方面保證審計工作高效運作
一是建立學習型審計組織。要充分發揮內審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之能夠自覺地持續進行職業培訓和專業學習,不斷豐富業務知識和專業見識,切實提高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強審計人員日常培訓。要充分利用審計項目間隙,開展業務培訓和交流,實現審計經驗的交流分享。有針對性地邀請業務專家指導授課,快速儲備新的業務知識,提供審計人員階段性在各層級業務崗位的實踐學習機會,定向培養審計人員專業化水平,促進審計專業能力的提升。
二、大數據視角下的人民銀行內部審計模型
根據人民銀行業務實際和大數據處理要求,構建了由數據獲取、數據整理、數據挖掘和審計應用四階段構成的人民銀行大數據審計模型。
(一)數據獲取
人民銀行內審部門應結合轄區業務實際,積極開展風險評估工作,確定各業務風險排序,擬定審計主題,針對特定的審計目標和審計內容進行廣泛而深入的審前調查,掌握審計的范圍、審計的內容、審計所需的信息。根據審前調查情況,審計人員有目的性的收集和整理與審計相關的數據,服務于審計項目。該階段審計人員在保證不影響被審計單位業務系統的平穩、持續運行前提下,采取諸如MicrosoftSQLServer2000等數據轉換工具,獲取、更新和維護審計相關數據。
(二)數據整理
該階段審計人員在充分分析數據質量的情況下,運用數據庫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剔除垃圾數據,清理、轉換、載入和驗證提取的數據,建立審計數據庫××,數據庫中的審計數據是集成的、一致的、高質量的,便于后續審計工作的開展。數據庫是面向特定審計主題的,不同被審計單位的審計主題不同,因此審計人員要為不同審計對象設計不同的數據庫××,設計數據庫××包括數據庫××模型設計及數據處理設計,是一個循環往復、不斷優化的過程,需要不斷地反饋和不斷地完善。該階段審計人員主要任務是為采集到的審計數據建立一個獨立與被審計單位數據庫的數據庫××,提供適合聯機分析處理和數據挖掘的數據存儲環境。
(三)數據挖掘
該階段審計人員可以使用簡單分析和多維分析工具對數據庫××進行數據分析,如:采用聯機分析處理的切塊、切片、旋轉和鉆取等技術,對審計數據進行比較分析、比率分析、趨勢分析等。但在海量數據情況下,審計人員必須采用諸如統計分析、決策樹、人工神經網絡和關聯規則等數據挖掘算法,對數據庫××進行數據挖掘。
1.選擇數據挖掘算法
不同數據挖掘算法的思路、步驟、功能和應用領域不盡相同,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主題選擇挖掘方法,以得到對審計有指導意義的知識。
2.建立數據挖掘模型
選擇數據挖掘算法后,從分析數據入手,從數據庫××中提取主要變量,剔除無關變量,建立適合該算法的數據挖掘模型。
3.驗證數據挖掘模型
從數據庫××中選取多個樣本數據,對挖掘模型進行驗證,確保數據挖掘模型實現既定審計目的。
4.運行數據挖掘模型
挖掘模型的運行由專業計算機工具完成,審計人員要認真評估挖掘結果,判定挖掘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保證挖掘結果得出正確審計結論。評估結果可能導致退回到之前的階段,重新選擇數據集合、數據挖掘算法或調整挖掘算法參數。
5.構造審計知識庫
數據挖掘模型運行后,會呈現隱藏在數據庫××中的一些規律或者展示異常審計數據,這些規律或者異常稱之為審計知識,不同的審計知識存儲在一起即構成了審計知識庫,審計人員利用審計知識提取審計線索或違規及風險情況。
6.循環利用審計知識庫
在以后開展審計項目時,審計人員首先查看審計知識庫,采用可以直接使用的審計知識,否則按照上述步驟構造適合本次審計的挖掘模型,并將新的審計知識存入審計知識庫。審計知識庫的循環使用提高了審計的效率,實現了資源共享,提高了審計質量。
(四)審計應用
審計人員利用掌握的審計證據,對提取的審計線索、審計違規及風險狀況進行解釋和驗證,評估形成的審計結論,對審計結論進行一致性和效用性處理。主審人組織獲得的審計結論,以事實確認書的形式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最終形成審計報告。
三、相關工作建議
(一)積極構建大數據審計模型
2012年,人民銀行計算機輔助審計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在國庫和貨幣發行業務審計領域取得了顯著成效;2013年,總行內審司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計算機輔助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推進輔助審計工作。要進一步把握大數據環境下內部審計發展趨勢,引入適應大數據要求的數據分析工具,積極構建、優化大數據審計模型,大力開展海量數據持續和深層次分析,引導各分支機構逐步轉變審計模式。
(二)著力搭建溝通協調機制
為確保大數據審計模式得到有效推廣,各級內審部門要根據本轄區業務實際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明確權責。技術部門要按照權限提供相關業務系統的系統需求、數據庫設計和數據字典等信息,并在系統研究、數據采集和數據挖掘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相關業務部門要積極提供內審部門開展各類審計所需數據資料,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或踢皮球;內審部門要不斷探索應用數據挖掘技術的方法和路徑。
(三)全力培養專業審計人才
各級內審部門要推廣大數據審計模型,亟需具備數據挖掘和信息技術創新應用能力的“數據分析師”和負責業務知識研究及分析思路構建的“業務分析師”兩種專業審計人才。要全力加強人才培養和人員培訓,統籌專業分析人才與數據分析人才、普通應用人才與高層次人才全面發展,鍛造一支理論水平高、實踐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隊伍,推進數據挖掘技術在人民銀行內部審計中的廣泛應用。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其目的是為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為使內部審計能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涵義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內部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是指為合理保證審計項目的實施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與方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項目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審計立項、審計準備、審計測試、審計報告、審計追蹤、項目評價等完整審計程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活動進行控制的自律行為,它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各個環節。
二、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推動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而審計項目質量則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靈魂。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必然給內部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有為才能有位”,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容易得到領導的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尊重,樹立內審的良好形象,為以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了理想的環境;其次是有利于審計隊伍素質的提高,通過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使審計人員對素質要求有了新的標準和認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業務發展對內部審計的需要。可以說,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完善是在不斷提高其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的,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2.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需要加強項目質量控制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重點表現為“三重三輕”:即“重審計實施、輕審計準備”,審計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兩張皮”,造成審計目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影響項目質量;“重審計問題、輕審計規范”,審計取證不齊全,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定性不準確;“重審計報告、輕整改落實”,使審計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便對以上控制缺陷“糾偏”和其他控制環節“防患于未然”。
3.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必存在內部審計風險。在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現階段,決定內部審計風險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二者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內部審計項目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核心在于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只有加強對審計項目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工作行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4.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科學的理論來源于科學的實踐,在不斷強化項目質量控制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規律,將為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立項、準備、實施、報告、后續等各環節。以下則是審計項目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具體措施。
1.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高度重視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首先,內部審計立項應以本組織風險評估為基礎,以幫助組織實現目標,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時刻跟上組織前進的步伐,配合組織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尤其關鍵的是內部審計項目的立項要能體現組織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需求。其次,為保證項目主題明確、重點突出,就需要適當控制和縮小審計范圍。根據以往審計經驗,在沒有特定需要情況下,適宜采用“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戰術,一次審計只針對某一個管理環節或一個業務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審計,盡量減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審計。有利于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審計的風險。因此,項目立項把握的好,在總體不斷拓展審計范圍和影響的同時細化審計項目分類,在每個審計項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會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礎。
2.準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準備階段是整個項目的基礎,在項目前期做好各項質量控制,不僅能從開始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而且可以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前準備的質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內部審計部門在配備相應的項目成員時應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職業客觀”。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部門負責人不應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沖突或偏見的審計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審計,以保證審計人員公正客觀、不偏不倚。二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專業勝任的要求。《職業道德規范》中同時要求,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時,應具備專業能力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作為內部審計項目組人員的組成,需要基本的勝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證項目質量。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凡是審計效果比較突出、審計質量比較高的審計項目,都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審計調查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內控狀況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統的主要變化。調查結束后,審計組應執行分析性程序,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明確潛在的關鍵控制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的情況,對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作出合理評估,初步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龍頭”。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應具備三個特征。第一,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項目的方向,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實施項目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它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好的實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使現場實施有的放矢,審計報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項目質量保證的核心。因此,必須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以保證項目質量,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現場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關鍵在于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規范業務操作,重點把握好兩方面的質量控制。其一,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審計證據為內部審計人員作出審計結論和建議提供了依據,是項目質量的核心。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包括三點:一是要明確審計取證的范圍。審計證據要足以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中揭示的問題。二是要規范審計取證的方法。為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應根據取證的要求不同,對取證方法有所側重,以規范審計取證行為。三是要恰當處理和評價審計證據。內審人員應要求證據的提供者進行簽名或蓋章,確認其來源真實,證據有效。無法獲取簽名蓋章的證據,應當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評價審計證據時,應當考慮證據之間的相互印證及證據來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審計底稿的質量控制。審計底稿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和道德風險的一個關鍵環節。編制工作底稿時,應遵循工作底稿的質量要求,做到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客觀反映項目計劃與審計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并包括與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保證認定事實客觀存在、問題性質判斷準確、審計建議合理專業。
4.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是實施審計后,對審計項目做出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要想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是非常必要的。審計報告應當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原則。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是復核審定和最終審定控制。審核重點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審計底稿為基礎,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對審計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審計報告、但必須在報告中揭示的情況,責成審計組繼續深入檢查,將工作底稿補充完整。二是審計報告是否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引用法規條文是否有效、準確。三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問題定性是否正確,評價是否到位。四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幫、促為出發點,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對被審計單位目前或未來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具有指導意義。五是審計報告結構是否合理,報告的層次是否按問題的重要性排列,用詞是否恰當,審計報告作為專業文書,應切忌用華麗辭藻或修飾的方法等。
5.審計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
做好以下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對于提升以后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1)認真開展項目總結。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后,項目組長要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總結,提出本次項目開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類似項目中應注意的事項。審計總結是內部審計部門的寶貴財富,對今后的審計工作有極強的借鑒和指導意義,有利于不斷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2)后續審計質量控制。后續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用以確認管理層針對已報告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采取的行動是否適當、有效和及時的過程。為保證后續審計的質量得到控制,首先,應將后續審計的責任在內部審計部門的書面章程中得到明確。其次,在后續審計中,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審計發現問題的風險是否得到控制,加強審計人員對風險接受程度的準確判斷,以規避審計風險,保證項目質量。
6.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審計項目督導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內審項目質量的高低。針對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由于受人員、機構編制等因素的制約,審計項目的督導缺乏實質內容,僅僅是對審計方案和審計報告做象征性復核,在深度和廣度上還不能達到項目質量控制得要求。因此,應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明確審計項目的督導工作應貫穿于項目的始終,保證對項目各環節督導的質量控制。
(2)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績效考評的目的本身是獎勤罰懶,但在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實際運行的情況看,由于內部審計部門基本采用矩陣式組織方式,一個審計項目中的審計人員受本科室和項目組的雙重領導,而這雙重領導出于各自利益出發,可能會將不具備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選入項目組,這勢必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加大審計風險。因此,內審部門應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只有不斷提高項目質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整體提升,從而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2005年5月.
全面風險管理是從戰略目標制定到目標實現的全過程風險管理,隨著現代商業銀行所承擔風險的增加,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關注的重點也逐漸轉移到風險管理上來,當今風險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理念,成為備受人們關注的熱點。與其說銀行是在經營貨幣的企業,不如說銀行是經營風險,從風險管理中獲取收益的企業。商業銀行一直在利潤與風險之間做著謹慎和僥幸的選擇,防范和控制經營中的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戰略,是商業銀行面臨的現實而緊迫的任務。作為現代商業銀行的審計部門,如何由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向風險預警和防范為目標的風險審計轉變,合理配置有限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與效益,有效發揮審計監督在防范和控制風險中的積極作用,已成為現代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面臨的焦點課題。
風險審計的涵義
風險審計,也稱風險基礎審計或者風險導向審計,它是在傳統的賬項基礎和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在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的風險狀況及其風險程度,從而把有限的審計資源集中到高風險的審計領域,針對不同風險程度采取相應的審計對策,重點對高風險點進行實質性測試,從而伎內部審計的剩余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最低水平。與賬項基礎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相比,風險審計關注點在于對被審單位的風險評估,其審計重心向風險評估轉移,更加關注的是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一一是否建立清晰的風險管理戰略、完善的管理架構、全面的風險管理過程和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最終實現風險管理效率和價值的最大化,不但可以保證充分的審計覆蓋面,而且對每一個領域都會根據其風險評價結果有不同的審計頻率與深度,增強了對風險的預防控制作用,風險審計方法的重點是識另q、預防與控制風險。因此,風險審計理論的核心是從分析審計風險入手,通過建立科學的審計風險分析模型,采取定性定量分析方法,量化確定固有保證程度系數,并控制保證程度系數,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以確保審計質量。
商業銀行實施風險審計方法的壩實重要牲
格林斯潘曾經說過:“銀行的基本職能是預測、承擔和管理風險。”風險審計的本質和根本目標是促進和保障商業銀行業務的穩健發展,促進商業銀行樹立全面的風險管理理念,堅持發展與防范風險并重;適應市場和業務需要,不斷完善風險管理手段,健全風險管理體制,培育風險管理文化,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促進業務發展,目標是優化資源配置,將風險控制在商業銀行可以承擔的范圍內,實現風險調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一)風險審計的理念和方法是商業銀行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現實選擇,進一步提升了內部審計的增值服務?風險是商業銀行與生俱來的產物,存在于商業銀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當中,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的過程也是承擔和控制風險的過程,因此,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永恒的主題。在現代金融領域中,能建立良好的風險管理架構和體系,對風險進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并以良好的風險定價策略實現價值增長,是影響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實施風險審計的必然要求。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要在提高全面風險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保持持續的價值創造能力。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和美國反舞弊財務報告委員會的發起組織委員會fCOSO)的《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將全面風險管理概括為對商業銀行各個層次的業務單位和各種類型的風險進行統籌管理,這種管理要求將包含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其他風險的各種金融資產與資產組合,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管理體系中,對各類風險依據統一的標準進行測量并加總,依據全部業務的相關性對風險進行全程的控制和管理。風險審計正是以全面評估風險為基礎,從重要風險點上人手,在深入分析判斷不同層面和業務單位風險狀況的基礎上,確定審計重點,對風險高的業務集中資源重點審計,通過評估銀行風險識別的充分性、風險衡量的恰當性及風險防范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建議,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經營戰略的制定,確保商業銀行實現業務發展、風險控制和效益增長的有機統一
(二)采用風險審計的理論和技術、是現代商業銀行審計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實現增值型審計轉型需要:當前國際內審發展已進入一個以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為標志的新的發展階段,西方的絕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內部審計均采用了風險審計的理論和技術。國際審計師協會主席捷奎林?瓦格娜曾提出:“環境的變化給內部審計師帶來增加價值的機會最多的領域是風險管理的公司治理。”2003年國際內部審計協會對2001年新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修改后,在內容上也自始至終都貫穿著風險審計的主導思想。
一是在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中要求內部審計采用一種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管過程進行評價進而提高它的效率,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二是內部審計的目標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三是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四是標準對審計計劃、審計測試、審計結果、后續審計各個方面都作了和風險相關的明確規范。五是關于剩余風險,《標準》做出了在審計執行主管認為高級管理層接受的剩余風險水平對于機構來說是無法接受時就報告董事會加以解決的規定。這些規定和要求將內部審計的范圍延伸到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所以風險管理已經成為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隨著風險管理導向內部控制時代的來臨,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也發行了變化,現代內部審計突破了傳統的監督、鑒證、評價職能的范圍,更多地介入商業銀行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領域。
風瞼審計在項代商業銀行風瞼管理中的作用
(一)風險審計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風險文化建設。風險基礎審計主動發現和控制各項風險,通過對商業銀行業務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并按照次序排列風險,集中高風險的項目優先審計。前者試圖阻止不期望的行為發生,這種事先的控制有助于阻止損失的發生;后者試圖檢查出不期望發生的行為,檢查性的控帶l目的是提供損失發生的證據。這兩種類型的控制都是必要的內部控制系統,使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完善、管用。同時,風險審計關注的重點是業務過程中的每一個風險點,涉及所有員工和管理者,這樣有助于形成商業銀行風險文化,從而提高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水平。
(二)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事件的識別風險審計采用通用風險分析模板及方法,識別商業銀行業務過程的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風險審計人員運用某些分析方法,創造性地進行分析,判斷管理層是否完全識別了企業的所有風險,若有遺漏
的風險要提醒管理層加以考慮。
(三)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的反應和控制。在風險反應活動中,商業銀行要根據不同的風險決定要采取的策略和方法,決定是避免風險、接受風險、還是降低風險。如對有相對的風險回報的風險,商業銀行可以考慮接受,但要采取控制措施,才能將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獲得希望的回報。對于這部分風險,商業銀行會采取減少風險、轉移風險或分擔風險的辦法以降低商業銀行承受的風險。風險審計人員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評價風險回報的合理性、減少風險的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接受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擔的那一方的風險。
(四)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信息溝通和風險管理系統的監控。在風險信息溝通活動中,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要將風險及時有效地傳遞給內部相關人員,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風險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評價報告系統證明風險信息被準確、及時地傳遞到相關人員,內部審計報告可以向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傳遞風險是否得到有效管理的信息。在監控活動中,商業銀行要對風險管理進行持續監控,通過對內部控制系統的運行的監控和對定期檢查結果及意外事項的處理結果的評價,保證商業銀行對風險管理是一直有效的。風險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分析環境和風險變化,檢查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已更新,是否能控制新的風險。還可以通過后續審計管理層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對意外事項的處理情況,檢查新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將分析結果和建議提供給管理層以便改進控制措施。
風險審計在捕國商業銀行規劃與存在問題
(一)風險基礎審計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道路還很漫長。一是商業銀行內部制度調整工作量大,相關業務制度和操作流程也要進行相應調整;二是支持系統建設難度大,因長期需要具備相應功能的電子化系統作支持,要求商業銀行改進現有業務系統,并開發建設風險評估系統,風險評估系統的建設包括業務流程、歷史數據收集、參數選擇等需要大量投資和時間準備。三是短期內風險審計人員素質難以提高。風險審計人員需要精通包括審計、會計財務、法律、邏輯學、信息學、系統論、管理學等專業知識,懂得運用經濟、數理、計算機等專用分析手段來預知和減少風險,每位風險審計人員達到運用自如的水準尚需時日。
(二)審計證據的較高要求增加風險審計取證的難度風險基礎審計必須獲取充足的、可靠的相關的證據以判斷,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基礎審計缺少可供遵循的標準和程序,且審計取證的渠道和方式多樣,因此,審計人員一般都需要提高調查樣本代表性和增大調查樣本的方法,以增強對總體風險推斷的準確性。
(三)風險審計技術手段落后,難以適應工作需要。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信貸管理系統的廣泛應用和發展,大大增強了審計的及時性,事后審計;逐步被實時審計所代替,這與針對經營全過程的風險基礎審計不謀而合。在我國,商業銀行審計人員大多數對計算機輔助審計不太熟悉,許多還停留在傳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在新技術面前還有些無所適從.審計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效率低、準確差,嚴重影響了審計作用的發揮,無法滿足商業銀行風險基礎審計工作的需要
(四)協調配臺欠缺,降低了審計結果的運用日常審計中很少利用紀檢、人事及其他部門掌握的信息,審計結束后,除個別項目外一般也不與這些部門交換,致使審計成果在干部考核、任用、獎懲等方面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相應削弱了審計的威懾力。
我國商業銀行發展和完善風險審計的對策
(一)正確認識風險基礎審計在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作用,為風險審計的發展刨造良好的環境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是委托人(股東、投資者、管理者)如何激勵和約束人(經理層)、積極有效地完成受托經營管理責任,以確保股東或投資者財富最大化。顯然僅僅通過財務審計,委托人難以全面了解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責任,而風險基礎審計有利于減少信息不對稱性,較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關經營管理活動方面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風險”的發生,增強了經營管理的透明度,從而達到控制和抑制“內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時,通過風險審計可以有效地判斷人的業績和能力,評價人對受托人責任履行情況,促進人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因此,風險審計是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四大基石”之一。
(二)抓緊制定風瞼基蒯{計;,立則盡快完善評價標:停體系要吸收借鑒美國、英國、典等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抓緊研究制定我國的風險基礎審計準則,這是開展風險審計的當務之急。風險基礎審計準則的制定要遵循“銜接”、“配套”、“務實”的原則,注意解決好前瞻與現實的矛盾,接軌與國情的矛盾。逐步探索和完善風險審計的評價標準體系,量化評價指標,為不同項目之間的比較提供依據
二、轉型環境下提高基層人民銀行信息系統審計水平的對策
(一)創新審計流程,強化信息系統事前和事中審計。信息系統審計是以保證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平穩運行,有效控制風險為目標的,如果僅從合規性的角度進行信息系統審計,無法達到上述目標,因此,開展信息系統審計的目的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有效防范已暴露的風險,更要分析化解潛在的風險,以提高審計效果。這就要求我們要創新審計流程,改變傳統審計方法,采用“參與式”的審計方式,加強與科技等部門的溝通交流,重視事前與事中審計。一要完善溝通機制。科技與系統應用部門應及時將制定的有關制度、操作規程、系統運行中的事故情況、解決措施、處理結果發送給內審部門;內審部門應就審計系統時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科技和系統應用部門進行通報和反饋,并與他們定期或不定期地磋商、交流,了解各業務系統運行情況,更好地發揮信息系統審計的作用。二要組織審計人員參與新系統的開發、評估,并設計滿足審計業務需要的功能,真正做到對信息系統的事前和事中審計。三是在審計過程中采用“參與式”審計方法,參與信息系統審計目標、內容、計劃的制訂,參與審計中發現問題的分析、討論,參與信息系統風險的評估及改進措施的制訂等。
Abstract:Improvingtheinternalauditsystemisacrucialcomponenttothereformof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Certainsuccesshasbeenachievedinthereformofinternalauditsystemof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butquiteafewproblemsstillexistinbuildingandimprovingofaverticalandindependentinternalauditsystemanditsoperatingmechanism.AccordingtothenationalconditionsofChinaandthemanagementsituationofcommercialbanks,itisbeneficialtopromotethereformoftheinternalauditsystemof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throughanalyzinganddiscussingtheexistingproblemsbasedonthecorporategovernancetheory.
Keywords:state-ownedcommercialbank;internalaudit;corporategovernance
商業銀行是金融市場的重要主體之一,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著股東和金融客戶的利益,對金融秩序也有著直接的影響。有專家稱90%的銀行壞賬損失可以通過加強內部審計來規避[1]。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出現的金融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層銀行,這跟銀行內部審計體制的缺陷有很直接的關系。加強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強化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是我國銀行業改革的重要內容。
一、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改革的最新進展
(一)取得的成效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是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關鍵,而獨立、有效的內部審計,是改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外部監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徑。國有商業銀行相繼進行了內部審計體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相對獨立和垂直管理的內部審計組織體系,審計整體合力逐漸形成。一是公司治理架構已經建立。國有商業銀行都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在內的“三會一層”的組織架構,作為公司治理運作的依托。二是運作更加規范。改制后的國有商業銀行,董事會都設立了包括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在內的組織機構,使董事會的職能進一步明晰和落實。三是內部監督加強。銀行的內部審計部門由原來對經營管理層負責改為對董事會負責,跨地區垂直管理的內部審計框架初步建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得到進一步加強,審計的質量和有效性得到提高。
(二)暴露的新問題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正朝著董事會領導下的一級內部審計體制努力,朝著與國際接軌的方向轉變。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也暴露了不少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建立及完善垂直、獨立的一級內部審計組織體系和完善內部審計自身的運行機制兩方面。
1.建立和完善垂直、獨立的一級內部審計組織體系面臨著三大約束
一是管理和成本約束。國有商業銀行融跨國銀行和社區銀行功能于一體,經營規模大,分支機構多,分布地域廣,服務層次龐雜,導致內部審計任務繁重,審計業務量大。單就審計人員數量而言,五家國有商業銀行(2007年銀監會將交通銀行從股份制銀行范疇劃分出去并入國有商業銀行稱為五大行)目前各自擁有一支數量龐大且監管部門仍認為數量不足的審計隊伍。按審計人員占員工總數的2%計算,每家銀行內審人員平均有7000人左右,有的已超過1萬人。如果將這支隊伍直接交由總行內審部門管理,只考慮如何讓他們在行際間調度、專業分工和審計任務分配等活動安排就是一個巨大的問題。而國外銀行如花旗銀行的內審隊伍僅有900人左右,大概只有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八分之一。
二是組織架構約束。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層次多,委托——鏈條長,很多分支行行長集人、委托人和管理人身份于一身。一級審計體制很難與縱深的機構層次配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和管理技術進步推動了組織機構的扁平化,但扁平化是有限度的,要受管理者素質等因素制約,并不是扁平化程度越高越好[2]。另外,以一級分行為例,一級分行要管理二級分行、縣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三到四個層次,這使一級分行行長實際上需要一支轄內的內審隊伍,客觀上限制了一級內審體制的建立。
三是權力配置約束。國外銀行大多實行“大總行、大部門、小分行”的架構,總行集權程度很高,許多業務集中在總行職能部門,分行權限較小,職能單一,分行只是一個營銷中心,分行行長主要負責協調工作。如花旗銀行內部審計人員900人當中總部內部審計人員的配備就占有575人。相反,國有商業銀行采用“塊塊強、條條弱”的權力配置模式,分支行權限都較大,分支行作為成本、利潤、風險控制和資源配置中心,是事實上的經營主體。因此,審計資源必然要向這些單位配置,審計對象和審計任務必然要集中在這些分支行及其業務部門。根據資料顯示商業銀行發生的金融案件也主要集中在分支行,目前國有商業銀行80%的審計人員集中于二級分行。
2.內部審計自身的運行機制存在四方面問題
一是內部審計如何在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內部審計定位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組成部分是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由管理層領導內部審計的模式向董事會領導內部審計的模式轉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內部審計如何面對管理層和董事會的雙重領導,如何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相關職能對接。在董事會的決策程序中,內部審計(審計委員會)究竟處于何種地位,是作為董事會的咨詢機構還是可以獨立對銀行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是簡單地作為董事會決策的前置環節還是可以做出最終決策,這些都直接影響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與業務發展。
二是內部審計如何在強化獨立性的過程中保持執行力。目前國有商業銀行都實行由總行審計部門垂直領導的條線管理模式,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空前加強。但是分支行的審計機構從分支行分離出來后,基本上脫離了分支行的管理約束,總行審計部門限于空間距離也無暇顧及其日常管理,而分支行的審計機構在人事關系、業務利益等方面仍與分支行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面對這種情況,如何保證分支行的審計機構盡職盡責、嚴格按照決策層和審計總部的要求開展工作。此外,分行審計權力上收到總行后,審計部門對分行審計還比較容易,但是對于同級部門的審計,比如對總行業務部門的審計如何進行[3]。
三是內部審計的服務質量與效率如何適應銀行業務的發展與創新。商業銀行股改上市,產權制度改變帶來了新的資本風險問題;信息披露按國際規范更加及時、全面和公開,社會關注程度顯著提高;市場變化與競爭加劇導致銀行業務創新層出不窮,信息化進程與數據集中不斷提速等都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內部審計如何在與業務部門保持獨立的同時,不斷提升業務能力,適應銀行業務發展的節奏。
四是如何在充分發揮內審職能的同時實現對內部審計的有效約束。經過近幾年的內審體制改革,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得到加強,審計權威得到逐步建立,審計監督職能發揮比較充分,在部分領域評價結果也被業務考核體系所采納。但是,任何權力都必須有監督和制約,誰來監管監督者,怎樣實現對內部審計的監督制約。
二、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問題成因探析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大都規定內部審計主要負責人由董事會任免,內部審計部門及其負責人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這實質上是一種委托關系:即審計負責人代表內審部門,接受董事會的委托,在系統內組織開展審計工作。借鑒公司治理相關機制把內部審計對應公司治理的主體進行分析,我們發現國有商業銀行存在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某些治理結構缺陷。
(一)委托層級過多,內部約束逐級遞減
國有商業銀行在董事會內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部門除向董事會負責外,“并應向行長、監事會匯報工作”[4]。內部審計面對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形成了第一層級的委托關系;從審計部門內部組織架構來看,國有商業銀行的內審機構設置仍然對應于業務管理層級,內部呈現多級委托關系,審計工作的開展和結果的報告仍然受到相應層級管理者的很大影響。眾多的層級造成委托人監督約束的強度不斷減弱,從而使處于鏈條終端的者不能得到有效約束,基層分支行容易出現金融案件也正源于此。
(二)權力制衡力量不均,影響審計職能發揮
良好的治理機制需要以合理的權力制衡架構為基礎,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權分立、相互制約的局面。體現在內部審計系統,就是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擁有審計工作的決策權,審計部門受托行使執行權,監事會對審計決策與執行進行監督。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基本上都是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行使對內部審計決策權的同時,直接對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監督,而監事會只進行指導。實際運行中,銀行經營管理層對審計系統的權力制衡體系影響極大。銀行經營管理層是內審的服務對象之一,在治理機制中屬于來自審計外部的一種影響力,正如客戶之于銀行,應該以客戶為中心,但卻不能受其控制。而現在恰恰是這一客戶——經營管理層,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內部審計自身的人、財、物管理,這必然使得內部審計約束機制軟化,相應職能難以充分發揮。
(三)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風險管理有待加強
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它主要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監督等幾個要素。”(美國COSO委員會的定義)借鑒內部控制要素對內部審計系統進行分析,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自身控制至少存在以下不足:(1)風險識別與評估手段操作性不強。比如對審計業務風險沒有設計合理的識別和計量方法,盡管理論上已經有審計風險模型,但還沒有針對具體項目的參數設置與實證運用;對審計操作風險進行分析研究仍遠遠不夠,更談不上評估和有效控制[5]。(2)流程控制與標準化管理仍不到位。對審計項目實施的過程控制不夠,過于注重問題數量與審計報告等明顯的結果,忽視了在審計過程中將高層的導向和質量意識滲透傳導到審計環節;對審計項目沒有進行合理歸類,流程的標準化設計與優化仍顯不夠。(3)信息屏蔽現象依然存在。一方面是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信息,限于層級之間的復雜關系,局部仍存在下級機構對上級機構的選擇性屏蔽;另一方面是業務信息在機構之間缺乏合適的交流平臺,也存在相互之間被動屏蔽的盲區,大量信息無法實現共享。(4)沒有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不論是審計委員會,還是監事會和總審計師,對各級審計機構的評價都只能使用模糊評價方法,沒有建立一個客觀、可比的評價體系。即使是對具體項目質量的考核,就結果的比較而言也會因評判時目標取向的不同而出現很大的彈性。(四)激勵約束不力,激勵手段滯后
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的搭配有四種情況:一是激勵和約束都不足;二是激勵不足,約束充分;三是激勵充分,約束不足;四是激勵和約束都很充分。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都存在不足。約束機制方面,審計人員來自制度約束、契約約束與市場約束三方面的限制都十分有限。現實中,因為約束成本、充分發揮人主動性等因素,委托人對人的約束不能過嚴。但關鍵是內部審計系統在激勵方面也明顯不足:首先,與外部對比,內部審計系統的收入受制于管理層,同檔次員工平均收入低于其他業務員工,與內審所需要的地位極不相稱;其次,在內部比較,審計人員的收入沒有根據工作具體情況拉開檔次而是實行平均主義,導致對低層次員工激勵過度和對高層次員工激勵不足;第三,激勵手段單一,物質激勵基本限于短期激勵,長期激勵方式如職工持股計劃基本沒有,而物質激勵也主要與行政職務升遷直接掛鉤,偏離了業務導向。
三、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的建議
(一)不斷完善垂直、獨立、有效的一級內部審計體制的建設
銀監會成立以來,高度重視銀行業的公司治理問題,進行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國有商業銀行要形成垂直、獨立、有效的一級內部審計體制并不是通過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努力所能解決的,其形成具有深刻的社會歷史根源,有些與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有關,短期內改變的可能性較小。如由“弱總行、強分行”轉向“強總行、弱分行”,從“塊塊”管理為主轉向“條條”管理為主,這種變化首先會對銀行內部穩定造成巨大沖擊。另外還要取決于各級政府職能轉換進程,因為銀行客戶和項目集中在政府手中,銀行不敢貿然削弱分行權力。一味追求與國際商業銀行接軌,沒有考慮約束條件,是要付出極高的接軌成本,還有可能事與愿違。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應隨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而不斷改革和完善,既要借鑒國際商業銀行的成功經驗,更要立足于國情、行情,循序漸進,對癥下藥。
(二)不斷完善內部審計自身的運行機制
1.平衡內部審計的制衡機制,壓縮委托層級
銀監會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中規定,“董事會對內部審計的適當性和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授權組織指導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應對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負責”,從制度上明確了銀行必須采用董事會領導內部審計的模式。這一模式明確了審計委員會代表董事會行使內部審計的決策權,賦予監事會對審計業務包括審計決策進行監督和指導的權力,從而形成均衡有效的制衡機制。
從機構設置和業務管理兩方面解決內部委托層級過多的問題。一是縮短委托鏈條,打破機構設置的層級對應關系,取消三級審計機構,在全國按區域設立審計執行機構,將內部審計的人、財、物管理獨立出來,建立起審計委員會對內部審計的檢查考核機制,增強委托約束力;二是建立跨層級、跨機構的專業化團隊,由總行審計部直接指導、管控,從業務上保證總審計師和審計總部的政策意圖能直接貫徹到一線業務骨干,避免多層委托導致目標的偏離[6]。
2.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強調過程控制,管理審計風險
一是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建設,突出規范化與標準化管理,根據業務實際不斷完善內部審計的具體業務準則,針對審計項目大類制定規范化業務要求和標準化業務流程。二是加強風險識別與量化技術研究,引入量化管理和模型化分析等國際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主動控制風險水平,將風險估值法引入審計風險管理領域,關注操作風險與小概率風險事件,建立相關應變機制。三是暢通報告路線,搭建信息共享平臺,縱向上保證審計發現與結果等信息在上下審計機構之間的充分溝通;橫向上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將內部管理、項目實施的組織、依據、經驗等各項信息集中歸納,供全系統共享和借鑒。四是充分發揮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的職能,加強內部檢查力度,包括審計業務檢查和基礎管理檢查,必要時引進外部審計,保證內審系統上下嚴格遵循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
同時要特別強調內部審計業務流程管理,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審計報告是前期審計過程中各項結果的集中反映,也是提供給委托人的“產品”。但從本質上說,審計報告并非最重要的“產品”,更重要的是形成報告過程中能給經營管理帶來怎樣的改善,在審計執行過程中要能夠促進內部控制的完善和經營業績的提升。
3.構建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協調改進內部審計系統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除了提高審計人員整體待遇外,內部審計系統可從以下方面強化自身的激勵約束機制。(1)加強人員準入與分流管理。目前內審人員配置主要是從銀行其他部門轉入,并不斷與其他業務系統進行交流。今后在交流過程中要提高準入門檻,多渠道吸收專業人才,同時打通輸出通道,實現定期交流,提高人員整體素質,加強隊伍建設。(2)設計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內審工作應服務于銀行的戰略和經營管理,確認服務和咨詢服務是現代內部審計的兩大服務領域,因此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既要重視審計過程、審計發現、審計報告以及基礎管理水平,還要考慮“客戶滿意度”,即銀行主業對內部審計在服務、增值等方面的評價。(3)激勵手段多樣化。一是合理使用行政激勵,雖然這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但由于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意識仍然很濃,而且越往高層物質激勵邊際效用越下降而行政激勵效用更明顯,關鍵是要將行政職務的晉升與考核結果明確掛鉤,增加透明度。二是加大激勵性薪酬比重。目前內部審計人員的薪酬管理基本上與業務考核沒有直接關聯,要加大激勵性薪酬的比例,拉開差距,增強各級審計人員薪酬績效的敏感性。三是深化業務技術等級管理,將審計人員基本工資與崗位等級系數掛鉤,使固定薪酬帶有心理激勵和一定的物質激勵意義,提升員工薪酬的激勵強度。(4)建立內部審計問責制度。審計委員會應建立專門制度,對未盡職導致重大問題未被發現,隱瞞不報或未如實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結論與事實嚴重不符,未按要求執行保密制度,以及其他有損銀行利益或聲譽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有充分證據表明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勤勉盡職地履行了職責的,也應有明細的免責條款。
4.重視外部治理力量,更新內審理念,服務主業價值創造
內部審計部門要逐步將工作從單純的監督制約轉向富有建設性的審計服務,把各級經營管理機構當作客戶,重視來自業務部門的外部治理力量,樹立服務意識,更新內審理念。一是要及時溝通審計發現的問題,強調解決問題比渲染問題更重要。內部審計策略應更多地采取參與合作的方式,對被審計單位抱著信任的態度,共同分析解決問題。二是要恰當認定審計差異,強調風險趨勢比歷史缺陷更重要。三是要重視運用先進技術,強調綜合分析比單個查證更重要。四是要注重發揮內審效果,強調價值創造比數據統計更重要[7]。
[參考文獻]
[1]劉明康.銀行業公司治理:機遇和挑戰[EB/OL].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2007-11-03)[2008-03-03]./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071103D2EDAFF7265F9C2CFF32A7252346BC00.
[2]尹毅飛.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制度[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6,(2):42-44.
[3]何世彥.我國大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系統治理問題初探[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8,(4):109-113.
[4]中國農業銀行湖北省分行審計處,湖北省內部審計師協會.加強銀行公司治理與農行內部審計創新[ER/OL].中國審計網,(2007-03-19)[2008-03-11]./hbiia/hbjyjl/200703/48379.html.
2.建立產品審計專家制度體系產品審計專家制度研究的內容和重點,主要包括商業銀行產品的的風險控制審計、合規性審計和效益審計。產品審計專家的基本職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研究職能。產品審計專家需要全面熟悉和掌握商業銀行產品的業務合作系統、操作流程以及內部管理制度。二是產品審計職能。產品審計專家要善于將產品審計研究的新成果用以促進產品的穩健發展。三是培訓職能。產品審計專家要不斷總結和完善產品審計方法,及時做好產品審計培訓工作。產品審計專家項目設立的基本原則是以審計人員職業發展為基礎,以審計事業發展為目標。在一定的程度上要明確產品審計專家任職資格,落實審計專家的考核評價等。
3.建立專業的審計監督責任體系建立專業的審計監督責任體系需要我們把審計監督責任制落實到位,充分實現審計價值的最大化。實現專業審計監督責任體系的建立主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建立專業化審計監督責任體制,需要建立審計責任文化支撐體系、審計責任文化建設平臺以及責任體制,仔細落實每個審計管理環節和個人。二是建立合理的審計責任鏈,主要是建立總行和分行審計部的審計監督體制,建立轄區里的專業化審計監督責任制以及建立現場的審計責任制。在進行責任制的過程中,要仔細落實相關專業審計監督職能,組織開展專業風險評估,做好對審計監督責任制的完善工作。三是完善審計責任考核評價體系。要實現審計責任考核評價體系的完善需要我們完善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和建立審議復議制度,確保審計監督體系的質量和效果的體現。
二、加強審計專業化管理的對策
1.落實風險導向審計原則風險導向審計原則主要針對的是審計環境的適應性、審計目標的變化以及彌補審計期望差距而提出的。商業銀行的風險導向審計主要包括財務風險導向和合規風險導向,風險導向審計使監督過程更加具有持續性和周期性的特點。
2.構建專業化的審計體系,實現信息審計專業化管理實現信息審計專業化管理是構建專業化審計體系的基礎。構建專業化的審計體系需要重點研究以下三個管理系統:第一,專業化審計信息管理系統。審計信息作為管理系統重要的審計資源,需要與審計信息數據庫有效的連接,并根據審計專業化管理的需要,建立審計信息庫,為審計專業化管理提供支撐;第二,專業化審計支撐系統。該系統作為重要的審計工具,具有強大的審計功能,運用該系統能夠增加專業信息產品的審計量,并以此提升專業化的審計水平;第三,專業化審計評價系統。加強專業化的審計評價系統建設是促進審計專業化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專業技術的檢測以及相關審計專家的評價和理論研討,提高對專業化審計技術與質量效果評價的準確性,要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鼓勵審計人員研究專業的審計技術,以提高風險識別和預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