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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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使國際經濟立法和其相關領域的立法形成更加緊密的聯系不斷加強的全球化趨勢促使各經濟領域的國際法在功能方面實現了有效的整合,并且,國際經濟立法和其相關領域的立法形成更加緊密的聯系。其聯系主要表現為兩種:策略性聯系和規范性聯系。所謂的規范性聯系主要是指不同領域的國際法在對法律原則本身以及各自的對象進行調整時會促使其相互牽連。那么策略性聯系主要指的是部分國家或者是國家集團,在交換投票權的過程中因為考慮到談判結果而促使各國經濟法產生聯系[3]。比如,在某個領域當中,與其他國家相比較而言,一個國家具有優勢,這個國家希望能夠在這個領域內簽訂對其有幫助的國際協議;然而別的國家雖然在這個領域不具備優勢,但有可能在別的領域就具備相對的優勢,所以,如果談判雙方的出發點都是本國的利益,那么可能永遠都達不到一種雙贏的談判結果。如果能夠將兩個領域中互有優勢的兩國有機結合起來并且進行打包談判,那么就會有較大的可能性出現雙贏的結果,這樣一來,在這種互有優勢的領域中,兩國簽訂的協議以及條款就可以在國際組織制定的協議體系中順利成章地出現,從而促使國際經濟法與相關立法形成更加緊密的聯系。
(三)促使國際經濟法和國內經濟法實現更加深入的融合國際交往的日益頻繁,導致國際法和國內法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國際條例一般情況下都是在主要的幾個國家或者是國際集團進行談判的基礎上形成的。所以,只要哪個國家或者國家集團擁有越高的談判技巧以及越強的綜合實力,那么其國內的法律就會對國際法產生越大的影響,另一方面,一旦國際法成型,那么其就會反作用與成員國的國內法。在不斷總結各國的經濟法之后得出了一種清晰度越來越高的規律,即國際法和國內法之間界限的模糊度已經越來越高,國內和國際經濟法之間的融合度正呈現出上升的趨勢。
李嘉圖的相對優勢理論回答了斯密絕對優勢理論無法回答的問題,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各國在生產不同產品上的比較成本差別呢?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俄林的要素稟賦理論(簡稱H—O理論)對此作出了解釋。該理論認為,在不同國家同種商品之生產函數相同的條件下,比較優勢產生的根源在于各國或區域生產要素相對稟賦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產在要素使用密集型式上的差別。因此,各國應當生產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國相對充裕要素的產品,而進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國相對稀缺要素的產品。這一邏輯得以成立的前提假定是各國之間單位生產要素的生產效率都是相同的,即各國的生產函數都是相同的。與此不同,李嘉圖的理論則認為各國比較成本的差異是由各國生產要素的生產效率之差別造成的,也即各國的生產函數是不同的,而且一定時期內這類不同性保持不變。在斯密和李嘉圖的貿易理論中,勞動是唯一的生產要素,生產技術是給定的外生變量,生產規模報酬不變,市場結構為完全競爭。作為古典經濟學理論體系的一部分,這兩個理論被稱為“古典貿易理論”。在H—O理論中,勞動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產規模報酬仍然不變,市場結構仍為完全競爭。H—O理論被稱為“新古典貿易理論”。
無論是“古典”的,還是“新古典”的貿易理論(我們不妨將這兩者合稱為傳統貿易理論),所強調的比較利益結構都是建立在一國產業之比較優勢的基礎之上的。通常的情況是,發展中國家缺資本和技術,而有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豐富便宜的優勢。發達國家則具有資本和技術方面的優勢。因此,比較優勢的貿易格局一般表現為:發達國家進口勞動密集型或自然資源密集型產品,出口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產品。發展中國家則進口后者,出口前者。應該說,上述理論在解釋現實中的某些貿易格局上是相當成功的,并曾在相當長時期內構成了國際分工與貿易理論的主流,但它們終究存在著局限性。
無論是以勞動生產率差異為基礎的相對優勢理論,還是以生產要素供給為基礎的資源稟賦理論,其比較利益產生的前提是各國的供給、生產條件不可改變,資源和生產要素不能在國際間流動,這種傳統比較優勢具有靜態的特征。但處于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生產要素、資源可以在國際間流動;自然資源通過技術進步可以被改良、人工合成或被新材料所替代,人力資源可以通過人力資本投資而以“質量”上的優勢彌補“數量”上的劣勢。這表明,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所具有的靜態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并不一定具有動態的競爭優勢。
新貿易理論的形成與不足
由于傳統貿易理論是以“生產規模報酬不變”和“完全競爭”為基本假定的,故很難解釋二戰到1975年間出現的大量新現象:國際貿易的壟斷競爭、新技術保護主義、產業內貿易等。事實上,這些現象都可以用“規模經濟”、“產品差異”、“不完全競爭”予以概括。
瑞典經濟學家林德爾于1962年提出,即使不同地域之間要素稟賦條件及生產函數并無不同,但由于需求偏好的區際差異也可引致互利的貿易。他指出,許多國家相互出口的往往是種類相同、但品牌不同的產品。它們從國際貿易中獲得的利益在多數情況下表現為消費者由于買到了所希望的特定品牌的工業品而獲得了效用。故產業內貿易可以得到解釋。在這類貿易中,產品差異化具有重要作用。所謂產品差異化是指在同類商品或服務中,廠商通過質量、功能、款式、品牌、廣告、售后服務等環節上的努力使自己經營的一種具有某種特色。它與不完全競爭,尤其是壟斷競爭相聯系。在壟斷競爭的市場中,產品之間的類似性會使它們互相替代的可能性增大,從而導致競爭;而產品之間的差別性則導致一定程度的壟斷。產品差異程度越高,產品的可替代性越小,產品的需求價格彈性越低,其結果是廠商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產品的價格。而這是以完全競爭為假設前提的傳統貿易理論所無法解釋的。針對傳統貿易理論的不足,以不完全競爭為假設前提的新貿易理論應運而生。除了產品差異化以外,該理論中最重要的一個核心概念就是規模經濟。即指企業在不完全競爭條件下因參與國際貿易導致市場擴大從而使長期平均成本隨著產量的增加而下降。與傳統貿易理論相比,新貿易理論大量運用產業組織、市場結構、不完全競爭、規模經濟、產品差異等概念和思想來構建新的理論模型,使國際貿易理論取得了新的重大進展。然而,直到上世紀80年代初期,建立在規模經濟基礎之上的新貿易理論仍然沒有兼容傳統的比較優勢,故其對貿易現實的解釋能力仍然沒有一般化。1985年,赫爾普曼和克魯格曼的《市場結構和對外貿易》一書的出版,標志著新貿易理論趨于成熟。該書綜合了各種新的貿易理論,提出了一個系統的分析框架,從而把新貿易理論提升到基礎理論的高度,使其適用性進一步增強。該書提出的一個貿易模型不僅導入了規模經濟、產品差異因素,符合壟斷競爭假設的條件,而且還兼容了傳統比較優勢,從而使新貿易理論更一般化,解釋力更強。該模型表明,第一,產業間貿易是建立在比較優勢和要素稟賦基礎之上的,勞動力資源豐富國之所以成為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凈出口國和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凈進口國,起決定作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比較優勢。第二,產業內貿易則是建立在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基礎上的,即使兩國具有同等的技術水平和相同的資本—勞動比率,兩國同產業的廠商仍將生產異質產品,消費者對外國差異制成品的需求仍將引致產業內貿易。由于對規模經濟的追求,貿易雙方一般只能生產種類有限的產品,然后通過產業內貿易來增進雙方的社會福利。第三,以比較優勢為基礎的產業間貿易和以規模經濟、產品差異為基礎的產業內貿易是可以共生并存的。
新貿易理論的上述改進使其成為當今的主流貿易理論。但由于該理論是產生于市場經濟相對發達國家的背景之下的,故其并沒有從發展中國家的“視角”來看問題。對一些可能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發展對外貿易的線索也沒有進一步研究。例如(1)新貿易理論假定各國市場制度基本健全,以一般均衡為基本理論分析框架,從成熟的市場經濟運行之角度考察國際經濟和貿易,因而對正處于經濟轉型的中國來說,缺乏針對性和適用性。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國內資源的優化配置是由產權清晰的企業和市場機制自動實現的,國內貿易機會假設已完全被利用故不再予以考慮。(2)新貿易理論揭示了技術對貿易之間的正面促進作用,但對后起發展國家如何利用技術因素實現“趕超”沒有深入探討。(3)新貿易理論并沒有為發展中國家如何才能跳出“比較利益陷阱”指明方向。
比較優勢內涵的三個層次
中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顯然,中國經濟要迎接經濟全球化及加入WTO帶來的嚴峻挑戰就必須更好地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但是我們認為,要避免落人“比較利益陷阱”,這種比較優勢的內涵不可局限于傳統的狹義的層次,而應突破現有理論的窠臼,拓展為以下三個層次。
1.比較優勢I:資源稟賦與比較成本
任何一國對外貿易的發展都會受到其國內資源稟賦和比較成本的制約,這是無可爭議的。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尚處于“初級階段”。從中國當前的經濟發展狀況來看,按照傳統比較優勢進行生產和貿易還不能過早地放棄,在今后相當一段時期內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改革開放以來,利益驅動觀念普遍增強,市場機制將經濟資源更多地配置到能體現和發揮中國勞動要素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并通過這些產業之產品的出口,實現了大規模的“資源轉換”,即以本國的低位資源換取國外的高位資源,從而有力地推動了中國的工業化。當前及今后中國仍需繼續充分利用傳統的比較優勢,其理由有:
(1)當前全力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的產品出口尚受到要素投入的約束。
中國作為一個后起的發展中國家,若目前全力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的產品出口,將面臨嚴重的要素投入約束,這些要素包括資本、技術、人才等。繼續發揮傳統的以要素稟賦和比較成本為核心的比較優勢可以為新興的、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產業積累資金、技術,培養企業家才能,從而為技術創新、突破生產要素的投入瓶頸和促使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步升級打下基礎。
(2)繼續發揮傳統的比較優勢有利于中國提高資源在宏觀層次上的配置效率。
宏觀經濟學的原理表明,宏觀層次上的資源利用不足和利用過度都是經濟缺乏效率的表現。居高不下的非自愿失業(不論其是隱性的還是顯性的)意味著實際GDP低于潛在的水平。目前我國農村有數以億計的剩余勞動力亟待轉移。與世界上多數國家相比,中國的資金、技術相對稀缺,成本較高,勞動力相對充裕,成本較低,而一國經濟競爭力與它提供的商品和勞務的成本高低緊密相關,過早地放棄傳統的比較優勢,只會導致欲速則不達。
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地區發展不平衡,勞動力成本相對較低的優勢將至少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得到保持。我們應充分利用發達國家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機會,將其技術相對先進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或生產環節轉移過來。為此,要破除認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就一定是技術落后產業,以及認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就不能利用我們低勞動力成本優勢的舊觀念。隨著現代技術,如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等向越來越多的產業滲透,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技術含量也會大大提高。同時,我們還要看到,在資金技術密集型的產業中,包括高新技術產業中也有勞動密集型的生產環節。故發展技術含量較高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生產環節是發揮中國經濟比較優勢的努力方向之一。此外,我國企業在任何一種產品的生產中,都應重視在更重要的生產經營環節中積累,形成自己的比較優勢。例如,在紡織品生產中,我國企業已經在加工環節具有比較優勢,但在高質量面料及輔料、設計等生產環節尚不具有優勢。再如,增加出口產品的附加值,既取決于生產環節,也取決于流通環節,有時后者的附加值更高。在這種情況下,努力開拓自己的國際營銷渠道就更為重要。
2.比較優勢Ⅱ:外部經濟與后發優勢
從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中國現有的建立在資源稟賦與比較成本基礎上的比較優勢將逐步減弱。一方面,中國人均占有資源數量本來不豐裕,經濟的高速增長使國內資源消耗顯著上升,導致國內不少資源性產品(包括農產品)的價格已接近或甚至已超過國際市場。另一方面,經濟發展過程中勞動力工資水平必然會不斷上升。可以預料,國內市場化進程愈快,生產要素相對價格的改變也愈快,轉換出口商品結構的要求愈迫切。同時,資源、勞動密集型產品的收入彈性低,隨著中國外貿規模的迅速擴大,外部市場需求的約束力顯著上升。低檔、初級產品的貿易條件從長期來看呈不斷惡化的趨勢。以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的出口格局在今后不會有很大的增長空間。因此,中國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的選擇必須著眼于享有貿易促進技術進步的動態利益。
一般而言,技術變動的源泉有二:一種是經過專門研究開發而產生的,這種技術變動是一種革新(1nnovation),它一般是R&D的結果。另一種則是通過貿易等經濟行為接受“技術外溢”(Spillovers)而學來的,稱為“干中學”(Learningbydoing)。這里所說的技術不光是生產技術,還包括管理知識。在大多數情況下,所謂技術進步并非都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新發明,而只是通過接受“技術外溢”學到了別人已有的先進技術。作為先進技術的擁有者,有時也并非有意轉讓他們的技術,而是在貿易或其他經濟行為中自然地輸出了技術。不管什么技術,都有一個外溢的過程。“干中學”式的技術進步大部分是從技術外溢中獲得的。國際貿易具有重要的“技術外溢”效應和“干中學”效應。通過貿易活動可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先進經營理念,并將其“外溢”到國內產業。實際上,貿易是與企業家及技術專家的進進出出相關的。由于他們的進出,信息流更快地形成了,技術穿過國界得到了更有效的轉移。此外,出口商品必須了解國外的市場需求,外國買主的訂單往往涉及需求商品的設計、款式、生產工藝、用料,成本等多種有價值的信息。這類“外部經濟”與“后發優勢”可構成中國經濟廣義比較優勢的又一重要組成部分。所謂后發優勢是指在世界上存在眾多發達國家的條件下,較落后的國家可以從發達國家已走過的經濟發展道路(或軌跡中)吸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或教訓),結合本國的實際情況,作出更明智的發展戰略選擇,從而避免走“先發”國家已走過的“彎路”,以更短的“捷徑”、更快的速度縮短自己與發達國家之間經濟水平上的距離。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僅僅依靠從內部演化出現代經濟結構的過程是極其緩慢的,恐怕等不到演化成功之日就已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出局了。因此,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結合自己的國情,更好地利用外部經濟與后發優勢是發揮中國原有比較優勢的重要舉措。為此,中國今后在發展經濟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重視國內的區際貿易。
中國地域遼闊、區際間資源稟賦差異顯著,國內貿易發展尚有很大潛力,國內區際分工和貿易可以降低中國出口產品的成本,成為其國際競爭力的一個來源。為了加快國內統一商品與生產要素大市場的形成,提高資源在空間上的配置效率,應大力發展全國區際交易網絡,允許企業跨地區發展和兼并,切實推行政企分開以使地方政府失去保護本地企業的利益沖動,從而降低自然及人為原因引起的區際交易成本。
(2)重視擴大開放,積極與國際上的跨國公司建立長期合作的關系。
我國已連續多年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東道國。這實際上是國際經濟社會對我國政治穩定、經濟健康發展的肯定。我們要利用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從產業結構調整角度出發,把利用外資與國內經濟結構升級緊密聯系起來,以此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效益。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推動力是跨國公司,特別是大的跨國公司。在“入世”、外資跨國公司大量進入情況下,我國企業與外資跨國公司的相互關系,既有激烈競爭的一面,又有密切合作的一面,外資企業的當地化戰略往往需要尋求中國當地企業作為合資合作伙伴。在合資、股權多元化的前提下,我國企業有可能通過股權紐帶與外資跨國公司形成某種“激勵兼容”機制,從而加快我國企業進入國際銷售網絡的步伐和創新進程。
(3)重視用現代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高技術是一個動態、相對的概念,對于傳統產業,應該利用現代適用技術,技術創新是以市場需求為出發點和試金石的,它不僅是高新技術產業的主要特征,也是傳統產業增強競爭力的必由之路。技術成果在技術上最優并不自動等于經濟上也是最優。如果某項成果實施成本過高或難以產業化,就只能處于“樣品”階段。在產業內貿易量趨于增加的背景下,一個國家或地區生產與出口什么產品已不是最重要的事,更重要的是要看運用什么技術和方法來生產這種產品。例如,同是生產谷物,既可以用刀耕火種的方法生產,也可用機械甚至生物基因工程技術去生產。欲將我國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的比較優勢轉化為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有兩條途徑。其一,通過技術創新,將高新技術,包括從國外引進后消化、吸收的技術與我國的勞動力結合,生產在市場上有競爭力的產品,這時的比較優勢就在于同是高技術產品,但在我國生產的成本更低,因而具有價格競爭優勢。其二,通過技術創新,對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品進行深加工、細加工,提高其附加值,形成易被市場接受的產品差異特性。這時的比較優勢就在于同是勞動密集型產品,但我國企業生產的更具特色,因而具有非價格競爭優勢。這兩條途徑也可兼而用之。
3.比較優勢Ⅲ:競爭優勢與制度創新
在不完全競爭的當代世界經濟中,國際貿易是按包括了競爭優勢在內的廣義比較優勢進行的。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建構在完全競爭的世界里,而競爭優勢則建構于不完全競爭的基礎之上,這是傳統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的區別所在。在現實世界中,傳統比較優勢僅僅表明了價格競爭的一種潛在可能性。事實上,比較利益的獲得是要以產品實現價值為前提的。在完全競爭的世界里,不存在規模經濟與公司活動,產品是同質的,不存在非價格競爭,故比較優勢直接體現為價格競爭優勢。因而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是完全一致的。但在不完全競爭的世界里,價格競爭優勢不但來源于比較優勢,還可能來自于規模經濟、產品差異等因素。我們認為將競爭優勢概念納入到廣義的比較優勢體系中去,有利于從理論上更好地指導今后中國經濟的發展。
影響一國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因素是由美國經濟學家M·波特提出來的。他認為一國的產業國際競爭力取決于四個基本因素:即生產要素需求、相關支撐產業、企業的經營戰略、組織結構與競爭方式。除此之外,還有兩個輔助因素,即機遇和政府作用。
波特提出的有關競爭優勢的上述決定因素對于一國提高其產業國際競爭力有重要的借鑒作用,同時也對廣義比較優勢概念內涵的拓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但是,波特競爭優勢理論的局限性在于視制度因素為給定的前提而沒有予以關注。我們認為,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可以由制度創新來推動。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其構成了中國經濟廣義比較優勢內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1)制度創新有利于人力資本的積累,從而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與有形資本一旦形成后可重復地產生收益相類似,人們通過教育和培訓投資后,一旦擁有了熟練的技術,也可憑借技術不斷獲取較高的收入,故可把勞動技能視為一種資本,即人力資本。克魯格曼在闡述新貿易理論的論著中多處引用“人力資本”的概念,但他基本上將人力資本視為某種“存量”。經濟理論中的另一概念“學習曲線”也內含著人力資本的積累可導致動態生產效率提高的觀點,但這一概念沒有把技術進展與科研支出及教育或培訓方面的投資聯系起來。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國的制度因素制約了該國人力資本的積累,那么該國的社會發展和財富積累就會受到嚴重影響。反之,則可能形成某種良性循環,即一國的制度創新可更多地激勵社會對人力資本積累的投入,由此導致該國經濟競爭力的增強和財富的增多,能使它有更強的能力增加對人力資本積累的投入。因此,由制度創新所致的人力資本增多可以構成一國經濟增長和外貿發展的“內生變量”。
在企業層次,人力資本對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突出地表現在企業家作用的發揮上。在國際商務領域,交易比國內商務更加復雜,履約保障也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因而,交易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企業家才能。新貿易理論將規模經濟視為貿易發展的一個主要動因,而企業的規模實際上是企業家能力的函數。企業家能力的發揮是企業規模發展的基本前提之一。可見規模經濟的重要來源之一是企業家的人力資本。因此,若一國的制度因素能對企業家擁有的特殊人力資本形成提供足夠的激勵,就可以更快地產生一大批熟諳國際貿易和海外市場的企業家,從而直接影響該國國際貿易的發展,促進其原有比較優勢的發揮。
經濟史表明,在有利于人力資本積累的各種制度安排中,產權明晰界定且可得到明確保障是最有效的。薩伊曾指出:“安穩地享用自己的土地,資本和勞動的果實乃是誘使人們把這些生產要素投入生產用途的最有力動機。”從理性預期的角度來看,產權明晰的制度可為人們進行人力資本自我投資和積累提供確切的預期,故可對一國具有國際水準之企業家群的產生提供可持續的有力激勵。歐洲諸國早年大批具有國際水準的企業家的涌現及由此導致的海外商貿的發達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筆者認為,在當前中國國有企業的體制改革中,注意用創新的制度將貨幣收入、股權、住房、福利等一攬子綜合經濟利益與企業員工(尤其是企業家)的貢獻業績緊密聯系起來并予以保障是極為重要的。對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的中國來說,既應看到相當一部分人口素質差、就業人口文化程度低這個嚴峻事實,也要看到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可塑性。通過制度創新加強全社會對人力資本的投資,更加重視教育和職業培訓,無疑是培育中國經濟競爭優勢的戰略舉措。
(2)制度創新有利于改善企業的組織結構,從而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要提高國際貿易的效益,必須改善中國企業的組織結構,由單純的買賣觀念轉變為全面市場介入的現代國際營銷觀念,建立信息來源準確、渠道通暢、反映靈敏的國際營銷網絡,從原來只能把產品賣給中間商、轉口商,轉變為把產品直接賣給進口商、批發商,甚至大型超級市場和連鎖店,努力提高單位出口額的利潤。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提高國際競爭力為目的的企業組織結構演進需要遵循兩條原則。其一是產權明晰的原則。企業組織結構自我演進得以進行的根本條件和邏輯起點是允許并鼓勵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對自身利益的正當合法的追求,并通過制度對人們以貢獻性努力而得到的正當利益予以維護。舍此,經濟主體就會失去追求降低交易費用的動力,企業組織結構自我演進的活力源泉就會被堵塞。產權明晰有助于中國企業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而不斷探索建立一種更能節約交易費用、生產費用和組織費用的新的組織結構。其二是資產重組的效率導向原則。在市場經濟中,無論是托拉斯還是康采恩,其形成的主要動因就是人們對提高經濟效率的追求。對于參與國際經貿的大批中小企業而言,可以股權或契約等方式將自己的產銷活動納入大企業(集團)的經營體系,還可以通過商會、行業協會等機構建立相互支持、補充、服務的橫向聯系,以形成某種“群效應”(clustering),從而大大降低參與國際商務的交易成本與風險,增強自身的國際競爭力。
(3)制度創新有利于政府更好地發揮引導作用,從而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戰后50余年的經濟史表明,政府不再是斯密意義的“守夜人”。劉易斯曾指出“沒有一個國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積極刺激下取得進步的。”對于中國而言,通過制度創新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從而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是可以大有作為的。
第一,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總體上經濟欠發達,但從局部看,仍有經濟上較為發達的地區。只要政府積極予以引導和扶持,可以使這些地區率先成為對發達國家高新技術具有強大吸引力的地區。這些地區可以利用發達國家出口高技術產品和轉移技術的機會,加快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和適用技術并加以吸收、消化和創新,結合本國的資源優勢,進行規模經營,降低成本,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以爭取更大的比較利益。
第二,政府可通過加大經濟對外開放的力度提高本國已經擁有之要素的品質。例如,外貿的發展不僅可以更多地引進及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而且能使本國企業由此掌握國際市場上更多的經貿信息,更多地了解國外的技術、生產和市場需求態勢,感受國際市場競爭的壓力,激勵技術創新的增多。這在高新技術變化與更新速度快、產品生命周期短的現代背景下顯得尤為重要。
1.國際貿易爭端領域的新特點
在上世紀80年代之前,最容易發生國際貿易爭端的領域為貨物貿易領域,但是在上世紀80年代之后,爭端領域發生了變化,由單一的貿易領域擴展到服務貿易領域、知識產權領域、投資領域。服務貿易領域之所以會得到快速的發展,是因為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服務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而且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專業化分工的程度越來越深,由此促進了服務貿易的發展,所以服務貿易領域的爭端就逐漸的多了起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交易不再是單純的貨物,非貨物也變為交易的對象,由此爭端就擴展到了知識產權領域。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逐漸增強,促進了間接投資和直接投資的發展。基于此,國際貿易爭端的領域發生了新的變化,體現出了新的特點。
2.國際貿易爭端內容的新特點
在上世紀80年代之前,爭端的內容主要是削減關稅壁壘,而在經濟全球化之后,爭端的內容變為拆除非關稅壁壘。國際貿易在八十年代之前,受到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經濟平穩發展的影響,一直呈現出貿易自由化,因此爭端就主要集中于關稅壁壘上。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在國際貿易中,出現了非經貿領域的問題,使得國際貿易爭端的內容呈現了新的特點。
3.國際貿易爭端主體的新特點
在過去,發生國際貿易爭端的主體多為發達國家,但是隨著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壯大,在爭端主體中,出現了大量的發展中國家。一般來說,貿易主體之間的貿易量越多,那么發生爭端的頻率越大,反之則頻率越小。在上世紀80年代前期,主要是在發達國家之間進行國際貿易,因此發生爭端之后,解決爭端的規則也是由發達國家來決定,但是隨著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其經濟實力得到了大大地提高,在國際貿易中逐漸出現了發展中國家的身影,當發生國際貿易爭端時,發展中國家會利用已有的爭端機制來保護自身的合理利益。由于主體的變化,導致國際貿易的格局發生了新的變化。
4.國際貿易爭端原因的新特點
各國在發展的過程中,經濟水平各不相同,這種差異性導致在國際貿易中會會發生爭端。以農業為例,美國和歐盟的農業都比較發達,但是美國的農業發展水平要高于歐盟,在美國與歐盟爭奪世界農產品市場時,歐盟為了取得爭奪的勝利,就制定了一系列出口補貼政策,這樣一來,美國與歐盟之間就發生了爭端。除了經濟水平的差異之外,各國之間的政策、國內法、國際法之間都存在著差異性,在國際貿易中都會形成爭端。
二、WTO解決爭端機制的完善
1.引進“否定協商一致”原則
在解決爭端的過程中,會遇到程序性或者實體性方面的問題,對于這類問題的解決辦法,如果出席會議的成員國沒有一致的反對,那么該問題的決定予以通過。這樣一來,爭端解決得到了有效的保證,不會因一方的阻止而終止或者拖延。
2.建立統一的爭端解決程序,設立專門的爭端解決機構
在關貿總協定中,國際貿易爭端解決由理事會負責,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之后,對這種狀態做出了改變,爭端解決不在由理事會負責,而是設立了專門的解決機構———DSB。爭端解決的規則及程序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DSB負責執行,另外,在協定中磋商和爭端解決條款也由DSB來負責。
3.引入自動程序
國際貿易爭端解決由多個階段組成,各個階段都有具體的工作時限,這在諒解及附件中做出了明確的固定,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磋商出結果或者不理會磋商,那么在進行第二次爭端解決申訴時,就會自動成立有關的專家組。專家組成立之后,會向DSB提出報告,DSB要在60日內通過該報告,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阻止其中一方當事人有意上訴。報告通過之后,如果沒有“否定一致同意”的情況,那么就會引入自動程序。通過自動程序,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干預,進而促使爭端得到有效的解決。
4.引入交叉報復
對于中止和減讓的問題,專家組在進行審理時,要與專家組處于相同的部門中,然而,在同一個部門中,中止和減讓比較難以實現,因此,當事人就會用其他的辦法將另一有關協議項下的減讓中止,這就是交叉報復。通過這個做法的引入,可以更好地執行裁決結果。
三、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我國國際貿易爭端的應對對策
1.中國要積極地加入國際貿易中
近年來,國際貿易爭端的數量急劇增加,并且情況變得越來越復雜,我國加入國際貿易后,會產生一定的風險,但是我國不能因此就拒絕加入,反而要積極地加入到國際貿易中。對外開放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為了提高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提高我國的實力,就需要大力推行對外開放,加強與世界各國之間的經濟、科技、文化的合作與交流,并積極地吸收先進的東西。不過,在對外開放的過程中,切忌盲目樂觀,要對國際貿易爭端有一個清晰地認識。
2.加強與發展中國家、亞洲國家的合作
實際上,國際貿易爭端的本質為利益之爭,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達成協作、協同利益。我國也屬于發展中國家,在與一些發展中國家開展國際貿易時,由于分工定位趨同導致爭端的發生,對于這類型的國際貿易爭端,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實行產業升級,或者進行地區間的合作,進而有效的減少爭端。
3.發揮行業協會在避免和解決爭端中的作用
所謂行業協會,是指一種特殊的中介組織,介于政府和企業之間,屬于民間組織,WTO規則無法直接管轄行業協會。在解決國際貿易爭端時,行業協會可以直接或間接代表會員企業參與其中,利用其自身的優勢促進爭端解決。
4.完善我國的產業救濟體系
在WTO中倡導貿易自由,但這并不能說明其一概排斥貿易保護,在法律框架中,設定了許多的例外,主要目的在于允許成員國實施國內產業救濟。有些國家為了在國際貿易競爭中勝出,會采取不恰當的傾銷、補貼措施等,通過法律框架中例外條例,成員國就可以采取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等。完善的產業救濟體系,可以保證我國的國際貿易,并形成公平競爭的環境。
5.培養國際貿易人才
作為國際貿易人才,不僅需要懂得相關的國際貿易知識,還需要掌握國際貿易法律法規、規則,同時還要精通外語,通過國際貿易人才,可以促進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我國應建立嚴格的國際貿易人才上崗制度,避免非專業人士上崗,讓其在國際貿易中發揮成分發揮自身的技能。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必然會帶動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和規范。我們通常所說的國際經濟法不僅僅只是指國際經濟關系,其中還包括了國際法規范和國內法規范。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和規范勢必也會使國際經濟法中的際法規范與國內法規范之間的關系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首先,經濟全球化的一大標志就是“WTO”組織的建立,WTO的建立讓一些原本屬于國內控制與管理的經濟活動歸置于WTO的管理之下,國際經濟法的應用更為廣泛。其次,經濟全球化要求經濟發展與規范盡量能夠保持一致,其中就要求國際法規范與國內法規范盡量的能夠達到基本一體化,努力使全球的經濟法都處在步調一致、目標一致的要求上,使全球的經濟發展也趨同化,從而能夠使經濟全球化做到更好。第三,國際經濟法規范的范圍變得更加廣泛,目前,經濟全球化得到了各國的大力支持與發展,WTO的建立也使得經濟全球化有了保障,因此,隨著經濟全球化與WTO的不斷發展,國際經濟法規范的范圍也變得更加廣泛。
(二)國際經濟法各部門間的聯系也更為密切
經濟全球化之所以受到了關注與支持,正是因為經濟全球化提倡經濟自由化,促進了各國各種經濟交易與活動相互融合、作用、甚至相互促進,從而有效的刺激了經濟增長。經濟全球化為各種形式的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廣泛的、自由的交流平臺。在這樣的平臺之上,國際經濟法也必須順應發展,相互部門之間的聯系也更為緊密,以確保各類經濟的融合與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貿易與投資措施之間的關系更為密切。貿易與投資措施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投資作為向市場提供貨物與服務的主要途徑,能夠有效的影響著貿易的規模以及構成,還能夠決定著貿易的發展方向。同時,貿易的發展也能夠反過來影響投資的規模與方向等。其次,金融服務、服務貿易與投資之間的關系更為密切。目前,金融業的發展已經逐步成為了經濟發展的核心,金融服務作為服務貿易當中的一種,是金融業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方向,金融服務涉及的領域較廣,例如銀行、保險、證券等等,這些領域都與投資貿易有著緊密的關系,金融服務采取的相關措施與政策和投資貿易的發展往往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第三,投資貿易與環境之間的關系也變得更為密切。環境問題已經逐漸發展成為了國際性的問題,現如今,人們無論做什么都要考慮到環境問題,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務必要考慮到其對環境的影響。目前,環境問題已經與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綁在了一起,WTO也將環境問題作為了討論的一大重要議題。貿易的發展可以促進全球經濟的發展,但是也可能由于其發展導致資源開發過度或資源濫用加速而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因此,投資貿易與環境問題的關系越來越緊密,如何讓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互協調是目前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所面臨的一個問題。
二、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執行機制
在經濟全球化之前,國際經濟法中的國際法規范往往缺乏強有力的執行機制,但是經濟全球化使得全球的經濟格局發生了變化,國際經濟法的作用越來越具有實踐意義,這就要求國際經濟法要有相應的機制來保證有關規則的實施。
(一)WTO規則的實施方式
WTO組織的建立對于協調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的之間的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其規定的一些規則就可見一斑,特別是WTO對其規則的實施方式,WTO要求各國的經濟法措施不得與其規則相沖突,以此來保證其他國家的利益。同時,WTO要求也必須秉承“統一、公正、合適”的原則來實施其規則。
(二)WTO爭端解決機制
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要實現不同國家的經濟交流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不同的國家法律不同、信仰不同、習慣不同,這些差異通常容易使各國在經濟貿易的過程中產生爭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WTO建立了強有力的解決爭端機制。這個解決爭端機制的建立是國際經濟法發展當中的一個重大突破。在解決爭端機制的監督之下,那些違反國際經濟法的國家無疑會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從而使其經濟發展受到影響,還有可能會受到相應的經濟制裁。
2我國外匯風險管理中暴露的諸多問題
受我國外匯政策限制和金融市場的一系列影響,在外匯風險管理的實際發展中還是不可避免地凸顯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2.1企業面臨外部環境的制約首先,企業不可避免地受到外匯政策的限制,眾所周知,中國金融市場資本項目本身沒有徹底開放。恰當地說,我國外匯市場目前的發展十分不成熟,與西方發達完善的資本主義外匯市場還有一定的差距,并不能稱之為完全市場條件下的金融性外匯市場,資金流通就受到必然程度上的限制;并且,我國外匯經營實行較為嚴格的管制,滯后了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加之人民幣不允許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兌換,外匯市場以幾家國有銀行為主體,也毋庸置疑地造成了外匯市場的壟斷性和排他性,偏離了國際化完善外匯市場的發展方向。其次,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金融服務設施不配套,外匯風險規避工具品種單一、結構也相對有限,自然在企業遭受外匯風險的摧殘時,不能為企業外匯風險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立法機關至今也沒有正式出臺一部十分完善的關于涉外企業國際經營的風險管理法律或條例,這無疑加劇了企業在海外市場拓寬國際經營時所面臨的外匯風險,法律的缺失不僅僅限制了企業的發展,更給國家相關部門的執法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2.2企業對外匯風險管理的認識有待提高在外匯風險管理中,國家毫無疑問應該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給企業提供良好的避險環境,而企業作為外匯風險承擔者的主體,更應在外匯風險管理中一馬當先,但是目前企業對外匯風險管理的認識水平及成本支出都不容樂觀。由于長期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處于一個單方面上漲的穩定態勢,且我國的涉外企業、外貿公司長期在計劃經濟體制的庇護下運行,在國家政策幫扶下成長,缺乏自負盈虧的經營理念與文化管理氛圍,因此企業規避外匯風險的意識比較淡薄,不愿意在外匯風險治理上投資,普遍缺乏外匯風險管理的積極性和強烈的危機感,因此提高企業風險管理意識可作為企業風險防治的一道突破口。同時我國風險管理的教育起步較晚,在應對實際的外匯風險問題時,必然缺乏一些能夠從戰略制高點出發應對外匯風險的管理人才,從而導致外匯風險防范達到的效果常常不能盡人如意。此外,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在外匯風險防范中,企業總體對匯率工具不夠了解,企業對金融衍生工具的認知也存在誤解和偏差,簡單地把衍生工具等同于炒匯工具,企圖在匯率的波動中投機獲利,一味盲目操作,并不把風險管理放在第一位,結果是便導致更大程度上的虧損。企業只有牢固樹立起風險防范意識,才能積極主動管理外匯風險,而不是將匯率風險完全歸咎于一些政策性因素,以及一些非人為因素,從而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3外匯風險管理的應對策略
3.1強化企業外匯風險管理的意識企業只有充分認識到外匯風險所帶來的重大影響,才能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在實際業務中積極主動地應對可能出現的匯率損失,這也是應對外匯風險的根本所在。為此,要加大匯率風險防范的宣傳力度,大力普及國際金融知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讓企業廣大員工理解匯率風險,明白企業不是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投機分子,不能在盲目押賭中承受匯率波動所帶來的收益或損失,想要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更好地利用外資,提升我國涉外企業競爭能力,就要腳踏實地搞經營,通過產品盈利,為我國企業開辟更為廣闊的成長空間。
3.2企業發展中禮聘高級外匯管理人才準確地預測匯率變化趨勢是有效防范外匯風險的前提條件,而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投資自由化的升級,使得匯率更加復雜多變,準確地預測匯率趨勢無疑是一項高技術含量的業務活動。這就更需要外匯管理人才熟練掌握各類金融衍生品的使用方法,具有淵博的國際金融知識、敏銳的政治感知能力、專業化的財務分析能力,能夠及時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采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技術性人才是國家發展的動力源泉,是一個國家最優質的生產力,積極培養尖端外匯風險管理人才是防范外匯風險的重中之重。因此,聘請以及培養高級外匯管理人才對于匯率風險的防治研究工作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3.3調整企業內部結構,設立風險防范部門我國絕大部分中小型涉外企業雖然面臨著嚴峻的外匯風險問題,但是由于風險意識的薄弱、外匯技術人才的稀缺,都沒有設立起相應的外匯風險管理部門以及匯率波動預警機構。正是由于內部風險管理機制的不健全,才致使外向型企業在面臨外匯風險時不能及時采取合理的方案措施加以補救,增加了外匯風險管理的難度。所以企業內部應當建立健全外匯風險管理機構,有效規避外匯風險在企業內部的發生,之前國內企業在經營發展中并未重視這一方面的問題,今后的發展計劃中應將這一方案措施提上日程。
3.4加強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聯系,實現互利共贏外匯風險管理是一場持久戰,需要企業源源不斷地投入大量財力物力與智力,如果只是企業單打獨斗,勢必會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黯然失色。而金融機構有著得天獨厚的政策優勢和專業優勢,對匯率波動風險的實際掌控能力較強,所以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內金融機構的優勢,在實際經營發展中,與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友好合作關系,利用金融機構推出多樣化的外匯管理及服務項目,輔之以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避險工具,如此定能在外匯風險管理的道路上有所收獲。同時合作關系的建立,可以給企業提供借鑒金融機構風險防范經驗、策略的機會,從而進一步增強企業的風險管理能力,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全球化以其廣泛性,接近經濟一體化的理想狀態,但恰恰由于全球化這種一體化方式涉及范圍太廣,各個國家政治制度和經濟發展的水平差異性使各國對一體化的基本考慮往往難以形成共識,無法實現生產要素在全世界范圍內的自由流動。而區域化以其多樣性蓬勃發展,卓有成效地推動經濟一體化在局部地區的發展。
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全部實踐已經充分證明了以比較優勢基礎的國際格局是當代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和必然趨勢。比較利益的普遍存在,是傳統國際貿易的基礎,也是后興起的跨國投資的基礎。
全球化和區域化的影響
1、推動了新一輪科技革命的進程,并為世界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了物質技術基礎。
全球化和區域化都從不同領域和范圍推動了上一世紀已經興起的科技革命進程、全球范圍的電子信息技術應用和區域安排內的科技開發分工。具體表現有三個方面,一是信息技術產業在世界高新技術發展中已成為關鍵;二是全球化和區域化安排實現了高新技術從發達國家向全世界的擴散和轉移;三是以信息技術、生命科學和材料科學為主的新技術將逐步與傳統工農業結合,形成新的產業增長周期。
2、全球和地區的產業結構、經濟結構發生變化。
全球化和區域化在相關領域引起了革命性變化,實現了產業的重組,并購企業跨越國界、洲界和產業界限,各種虛擬的經濟形式如雨后春筍,使經濟的二元特性具有了新的涵義,以萬億美元計數的虛擬經濟使機械化大工業變得如此渺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計。從GATT到WTO,從APEC清邁宣言的相互貨幣支持到歐元啟動,世界已經創造出了130多種全球性和區域性的經濟一體化方式。全球化和區域化從不同的角度和側面正在從根本上改變世界的產業結構和經濟運行結構。
3、對世界經濟秩序產生深刻的影響。
各國、各地區間經濟存在巨大差異的現實狀況使全球化的進程只能是次優安排附加一系列例外。區域化方式雖然基本上解決了體制內的最優安排,但由于它嚴格的排它特征,使之與非成員之間又形成了新的貿易與投資壁壘。但從總體上和發展進程上,經濟區域化恰恰是經濟全球化的階段性補充,而且在結果上,區域化最終將促進全球化,已有的區域化實踐已經證明,區域化關稅壁壘與非關稅壁壘的逐步消除,擴大了成員間的貿易,其進一步的結果是隨著相互間市場的開放,資本、技術、人力資源等生產要素實現了利潤最大化和最優效率,促進了經濟增長。而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經濟的持續增長,必然增加對區域外產品和生產的需求,到這時,區域內經濟就需要跨越區域界限與區域外經濟交流,或者是擴大區域化的范圍以實現經濟進一步發展。
隨國際貿易和投資的發展而進一步發展國際貿易的規模、數量將在區域內和全球范圍內同時增長.由于生產的跨國特征與全球經營,使全球經濟增長和區域經濟增長將更大面程度地依賴于貿易。
貿易與投資相互促進,二者又與全球化和區域化相互促進。為追求貿易與投資便利化,出現了各種區域化與全球化方式,區域化與全球化的不斷發展為貿易與投資提供了相對良好的經濟環境和秩序,從而進一步推動了貿易與投資的發展。隨著全球化與區域化的不斷完善,貿易與投資的相互促進將表現得更為充分。
區域化和全球化要求金融自由化,也將導致金融風險加劇。為滿足和適應生產與貿易一體化發展的要求,各國普遍在金融領域逐步放松管制,開放市場。金融自由化進一步加速了經濟全球化和區域化。隨著經濟金融化的不斷演進,國際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金融活動為生產與貿易帶來便利的同時,國際金融的風險也同步增長。相對于軟弱無力的國際金融監管,如果國際金融體制改革不能取得突破性進展,金融危機再次發生極有可能。
區域化通過區內優惠安排實現了區內較為充分的合作,但卻造成區域之間的激烈競爭,競爭不僅表現在生產領域和市場范圍,而且還表現在優惠安排的攀比與競賽,這最終必然導致區域組織間差別的縮小,競爭的結果使其中一些組織消亡,而另一些組織則在不斷壯大,作為一個自發的過程而更接近全球化。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多次磋商,烏拉圭回合、GATT向WTO的轉變,雖然有種種不盡人意之處,但還是完成了向一攬子貿易自由化的過渡,這構成了本世紀全球化進程的堅定基礎。
經濟的不均衡性將會隨著全球化與區域化的發展而更加突出。在全球化與區域化中發揮核心作用的發達國家及其跨國企業,以其明顯的競爭優勢,通過資源配置和生產要素重組,將獲得越來越多的利潤和超額利潤,由于貿易自由化、投資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以及新技術革命的深化,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和完善生產國際化,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的戰略選擇與回旋余地極為有限。并且,廣大發展中國家普遍未能在經濟全球化中獲益,不平等的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體制則進一步加大了南北差距,世界經濟的不均衡性將更加突出。
應對之策
經濟全球化和區域化以其深刻的影響作用于各國經濟,那麼,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們該如何作為,是必須考慮的問題。
首先,應積極參加經濟全球化與區域化,進一步提高我國經濟的對外依存度,包括貿易依存度和投資開放度,提高參與國際分工的能力,為微觀經濟主體進入國際市場創造宏觀環境。
其次,推進我國經濟法制改革,促進市場機制的完善,盡快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宏觀調控和管理體系。
第三,努力提高企業的經營能力,降低生產成本,改進技術和管理,擴大產品和服務的市場進入能力和占有份額。
第四,建立風險防范意識和機制。全球化和區域化進程,使各成員的管理機制和發展模式都受到挑戰,面對較為頻繁的外部制度的影響,內部制度沖突的機率與風險不斷加大,存在著管理環境和經營環境的不確定性,這在短時期內是必然的,要注意形勢研究及時提出對策。
從世界范圍來看,150多年前,現代保險監管模式誕生便選擇了嚴格的保險監管模式,并一直朝著正向強化的方向發展。然而,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西方保險監管出現了改革勢頭,逐步放松了對保險業的管制,其保險監管模式逐步由嚴格向寬松轉化,主要表現為集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監管于一體,成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部門,使保險監管受益于銀行、證券監管的技術和信息優勢;放寬對保險資金投資領域的管制,支持保險企業上市和兼并,推動金融混業經營;放松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以保險人的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集保險業的監管與服務于一體。
西方保險監管模式的轉換與經濟全球化下保險監管的約束函數和目標函數的變化有著密切的關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第五次并購浪潮在全球范圍內席卷而來,以銀行業、保險業為主導的現代金融產業是這次全球并購潮中的重中之重。外部競爭環境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這種外部約束條件的變化誘導了西方金融業的金融創新,導致金融業務的相互交叉,使得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三者的行業邊界逐步淡化。但遭到了建立在唯一的穩定性目標之上的嚴格的監管模式(即銀行、保險、證券業分業經營,保險企業內部壽險、產險不得同時經營以及三者分業獨立監管)的強約束限制。西方發達國家保險監管機構不得不重新審視持續近一個半世紀的保險監管的穩定性目標函數,并對保險監管目標函數加以修正,由一維的穩定性目標轉為多維的目標函數,即穩定性目標、效率目標(改善本國保險競爭環境,推動本國保險業的新一輪發展)和擴張性目標(在全球范圍內開拓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保險市場,并為發達國家組成更為強大的金融保險跨國公司進行新一輪兼并創造條件)以及其他目標。其中,效率目標是第一性的,它是實現保險體系的長期穩定性目標和長遠擴張性目標的前提條件。因此,放松保險管制,建立密切配合的保險監管模式成為西方發達國家各保險監管機構的必然選擇和努力方向。
二、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的特點、假定前提及其效用分析與西方現行的寬松的保險監管模式相比,中國現階段保險監管從整體上仍然屬于較為嚴格的監管模式,其獨特性表現為:(1)單一的分業監管機構。1998年成立的中國保監會為全國商業保險的主管機關,獨立行使保險市場的監管職能。(2)直接的實體監管方式。著力于對單一保險企業的直接監管,即通過一系列法規條文嚴格規定了保險企業的經營準則,如保險企業的創設制度以及業務監督、財務監督、人事監督制度等等,并由保險監督機構(保監會)貫徹執行。而對保險業整體的間接的中介監管指標-償付能力要求不高,采用單純的固定最低資本額模式,監管力度不夠。(3)嚴格的監管內容。對保險企業的監管內容不僅涉及范圍廣,并且限制性很強。突出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對保險企業的組織監管,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我國《保險法》規定內資保險企業創設的開業資本最低限額為2億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這一規定不僅大大超過了發達國家的相關要求(如英國為10萬英鎊,日本為3000萬日元,法國為500萬法郎),也遠遠超出了我國對一般股份有限公司開業資本100萬人民幣的要求。對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則規定了更為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而對保險企業的組織形式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第二,對保險企業經營活動也作了嚴格的限制。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在經營范圍上不能兼業兼營;商業保險的主要險種的基本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由保監會制定,其他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監管機構備案;保險人的資金運用,僅限于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券方面。
中國現行嚴格的保險監管模式,當且僅當在下述假定前提條件下發揮效用:(1)完全封閉經濟或次級封閉經濟環境,即在一國經濟下,假定不存在外部保險力量的競爭或外部保險力量薄弱,對內資保險企業的競爭性影響可以忽略不計;(2)內部保險市場的不完全性。包括保險市場主體不完全、保險市場客體不完全,尤其是保險市場結構呈現出強壟斷性,即一國國內保險市場結構為完全壟斷型或寡頭壟斷市場模型,并且保險市場容量很大,保險需求量強大于保險供給量;(3)計劃機制在一國保險資源的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市場機制存在嚴重缺陷,在保險市場中基本上不發揮作用,即便發揮作用,效果也不明顯;(4)保險業為一國的幼稚產業,其保險密度與保險深度與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遠,保險業處于一國的初級發展階段;(5)資本市場不成熟,資本市場自身的投機性風險很大;(6)保險監管體系處于初級形成階段,包括保險法規體系不健全、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自律組織不成熟;(7)保險市場缺乏信息傳導機制,信息不對稱現象尤為嚴重;(8)保險監管技術落后。對保險業的監管尚未形成一套科學有效的指標體系,更難以建立起以償付能力為中心的全國性保險監督預警系統;(9)社會宏觀經濟穩定,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地增長,并且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有利于保險業的發展;(10)國民整體文化素質較低,缺乏必要的保險知識和保險識別能力。
根據上述假定前提條件,我們將中國保險業步入經濟全球化之前的保險監管模式劃分為兩個階段分別分析其適用條件和效用狀況。其中,第一階段為1980-1991年期間。這一時期先后僅有英、美和日本的16家保險公司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和聯絡機構,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幾乎處于完全封閉的經濟環境之下;而中國保險市場上僅有四家保險公司,截至1991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占當年全國保費收入的98%,中國保險市場近乎處于完全壟斷市場模型;1991年保費收入僅為239.7億元,保險深度為1.11%,保險密度為20.93元。①保險業是中國新興的幼稚產業,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保險資源完全通過計劃機制配置;資本市場幾乎不存在;保險監管體系尚未形成,保險監管機構為中國人民銀行非銀行機構管理局的保險處,并僅有一部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性的保險法規,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對保險企業的設立及其經營、財務等方面均無具體規定,法律效力不明,保險監管乏力;保險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壟斷,缺乏透明度;宏觀經濟盡管出現過兩次較大的經濟波動,但實際GDP年均增長率仍為8.7%.②上述現實條件與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條件基本吻合。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在這一時期的效用較大。主要表現為:保險體系的穩定性強,保險企業經營性風險很小。然而,由于存在對保險企業的過度保護,保險管制費率過高,保險企業獲得巨額壟斷利潤,使得保險供給量難以達到社會最優需求量,壟斷勢力造成的無謂損失大。從整個社會效用來看,這一時期保險體系穩定性大于效率,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政府失靈。相對而言,其監管模式使這一時期的政府有效高于政府無效。
第二階段為1992-1996年,這一時期是中國保險業迅速成長的時期,保險市場開始實質性地對外開放,自1992年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在上海成立分公司開始,這一時期出現了12家外資保險公司,1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但外資保險力量未能構成對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威脅,可以說中國保險業仍處于次級封閉的經濟環境之中;中國保險市場由四大家保險公司擴大到9家保險公司,但四大保險公司壟斷著中國保險市場,尤其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占絕對壟斷優勢,中國保險市場處于寡頭壟斷甚至完全壟斷階段;由于外資保險力量的介入和國內新生的保險供給主體的加入,這一時期保費收入由1991年的239.2億元增加到1996年的776億元,年均增長率為27.72%,保險深度由1.11%上升為1.14%,保險密度由20.93元增加到110.65元,③在中國保險領域驗證了“供給創造需求”的薩伊定理。盡管如此,整體上講,中國保險業仍然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保險資源仍主要依靠計劃機制配置,市場機制開始引入保險市場,但存在嚴重的缺陷;保險監管體系處于初步形成階段,1995年中國第一部正式的保險法規《保險法》頒布,保險監管機構由原中國人民銀行保險處升格為保險司,專門負責保險市場的監管。這些均為保險監管的法制化、正規化鋪平了道路;中國資本市場初步形成,但市場發育程度很低,其運行缺乏公開性、公平性、公正性,投機性很強;保險市場存在著嚴重的信息阻隔,信息傳導機制尚未形成;宏觀經濟雖出現過建國以來最為嚴重的通貨膨脹,但實際GDP年均增長率仍高達11.58%.④因此,這一時期的現實條件基本符合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的假定條件。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在這一時期的邊際效用和總效用均較大,一方面體現為存在著較高的相對效率,中國保險業在這一時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發展,保險企業獲得了遠遠高于世界保險平均利潤率的報酬。另一方面,保險體系的穩定性并沒有因保險業的快速發展而受到影響。主要是因為:一是這一時期保險企業數量不多,市場競爭程度不高,保險公司能獲得高額的利潤,因而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未受到保險業高速發展的沖擊;二是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實際GDP年均增長率高達11.58%)有力地支持了中國保險業的穩定、發展;三是這一時期較高的通貨膨脹率⑤不僅沒有對中國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反而產生了較強的正面效應。與此同時,這一時期也存在著較嚴重的效率損失,具體表現為:第一,中國保險市場引入競爭機制的同時,現行保險監管模式未能及時有效地引入規范的市場機制,導致中國保險市場無序競爭的開始,規范中國保險市場競爭行為的監管目標幾乎化為烏有,為后來低效的保險監管留下了“后遺癥”。第二,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管制,使得保險費率仍大大高于邊際成本,投保人的一部分消費者剩余為保險人侵占。第三,1993-1995年嚴重的通貨膨脹使得投保戶保單的現金價值貶值,既嚴重侵蝕了投保戶的經濟利益,又影響了保單的保障性。整體來看,這一時期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的正面效應大于其負面效應,政府監管相對有效。
綜上所述,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在1980-1996年間取得了預期的監管目標,即實現了保險體系的穩定、微觀層面豐厚的利潤以及宏觀層面民族保險業的高速發展,這主要是由于這一時期中國保險業所處的現實環境與其監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條件基本吻合所致。
三、經濟全球化下中國保險監管模式的兩難選擇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中國保險監管面臨的現實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突出表現為中國保險業的封閉經濟環境已為中國保險市場較大規模的對外開放所打破。截至2000年6月,外資保險公司的分公司有11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10家,1家外資保險公司正在籌建,有17個國家和地區的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的代表處有202個,其中一百多家外資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等候進入中國保險市場。伴隨著中國加入WTO的日益臨近,近5年內中國保險市場將對外資保險公司全面開放,中國保險業即將置于開放經濟環境之下,國內保險市場的國際競爭程度將趨于白熱化。與此同時,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做出了重大的調整,自1996年以來,央行連續7次銀行利率大幅降息,年利率由調整前的10.28%降為現在的2.25%.在這樣的現實狀態下,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必將受到嚴峻的挑戰:一方面,計劃機制配置保險資源在實際運行中遇到障礙。經濟全球化給中國保險市場帶來前所未有的激烈競爭,而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計劃管制,誘使保險企業通過提高保險傭金和變相回扣提高市場競爭力,長此下去,其結果是保險成本不斷攀升,加之資產運用手段單一,資產收益得不到保證,經濟效益急劇下降。保險企業的實際費率已到了危險的邊界,最終會導致某些保險公司破產,投保人的利益也無從保護。另一方面,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也使得中國保險體系呈現出嚴重的危機。中國現行保險期限結構的不對稱,我國保險公司多以長期負債為主,資產運用卻以短期的銀行存款、國債為主,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狹窄,央行的七次降息,導致壽險公司的資金盈利能力日趨不足,出現嚴重的利差損失。加之1992-1996年中國保險業盲目的數量擴張,年均保費增長率29.6%,使得中國保險業在現行保險監管模式下,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償付能力壓力,中國現行保險體系存在著嚴重的危機。
通過上述分析可見,經濟全球化下中國保險市場的全面開放,國內外競爭的加劇,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導致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的某些重大的假定條件不能有效地得到滿足。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不僅效率目標難以實現(保險企業盈利逐年下降,保險業發展速度逐年放慢),而且初始目標—穩定性也無法達到(內資保險企業的長期償付能力和國內保險體系的穩定性均遭到嚴重威脅)。實踐證明,中國現行保險監管模式至少是不完全適用的。
然而,經濟全球化下,也存在著現行保險監管模式適用的其他諸多假定條件。主要有:(1)內部保險市場的不完全性。一是保險市場結構的高度壟斷性,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和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兩家的市場份額仍高達70%.二是保險市場主體的不完全性,不僅表現為現有保險主體資格存在問題,而且保險市場中介主體殘缺不全,保險公估人缺位。三是保險市場客體的不完全性,表現為97%的再保險市場為國外再保險公司把持;(2)計劃機制在保險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作用,嚴格的產品報批制度使保險公司缺乏充分的產品設計、開發自,保險公司未能成為保險市場的經濟主體;(3)保險市場缺乏信息的獲取、加工、披露、反饋的良性循環機制,導致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加劇了保險市場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
顯然,中國保險市場的微觀基礎仍很不健全,存在較嚴重的無序化競爭行為;資本市場盡管有較大的發展,但尚不規范成熟,其投機性風險仍很大;中國保險業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盡管近20年來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速度較快,但據有關資料統計,1999年的保險深度僅為1.7%,保險密度為110.65元,而1998年世界平均保險密度為271美元,瑞士則高達4654.3美元,保險業發達國家宣揚保險深度都在10%左右⑥;中國現行保險監管體系不完善,尤其是保險法規不健全,保監會1998年才成立,保險行業自律組織極不完善;保險監管技術落后,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指標體系,全國性保險監管預警系統更難以設立;國民文化素質仍然較低,尤其是保險知識普遍缺乏,保險判斷能力很差。這些現實條件仍然適用于現行嚴格的保險監管模式而不適應于寬松的保險監管模式。因此,從近期來看,不能完全放棄現行保險監管模式,經濟全球化下發生的亞洲金融危機,也使得中國保險監管機構不敢輕易放松對保險企業的管制。
顯然,經濟全球化下中國保險監管模式的兩難選擇既取決于目標函數的難以確定,同樣也取決于時間維度的考慮。某一階段的保險監管模式的具體選擇在于經濟全球化帶來的長期均衡和可能導致的短期失衡之間的權衡,其監管的具體模式必然處于上述兩種模式的邊界之內。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從長期來看,經濟全球化下中國保險監管模式應逐步向國際通行的寬松的保險監管模式過渡,其前提是必須改變不符合寬松保險監管模式的現實約束條件,并隨著其約束條件的變更,對現行保險監管模式進行漸次的邊際調整,以避免短期嚴重的失衡,最終形成完善的寬松的保險監管模式,以實現保險監管的穩定性、效率以及適度保護民族保險業的目標。為此,中國保險監管應致力于下述幾個方面:
1、理順國內保險市場的微觀基礎,如明晰保險公司的產權,健全保險市場的主、客體,建立和完善保險市場的信息傳導機制,逐步放開保險費率的管制,引進規范的市場競爭機制,確保保險市場的穩定有序的競爭環境,以達到當前規范性監管的目標。
2、進一步規范中國資本市場,變短期的投機性市場為長期的投資性市場,從而為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建立穩健的投資環境創造條件。
3、健全保險監管體系,尤其要根據經濟全球化下中國保險業的現實環境變化適時地調整過時的保險法規,并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完善現行保險監管機構和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加強社會輿論的監督。
4、在全社會范圍內通過多層次的教育體系,借助各種宣傳手段,培育國民的保險知識水平和保險辨別能力。
5、根據中國保險業的國情,借鑒西方先進的監管技術,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償付能力指標體系,逐步將一年一度的年終檢查式的事后監管轉變為以信息傳導機制為基礎的日常監管,最終向風險監管模式過渡。
6、在當前堅持“分業經營”原則的同時,加強在某些金融產品經營和金融業務領域的交叉試點,盡快建立銀行、證券、保險三個監管部門的協調、對話制度,為最終混業經營、統一監管打下基礎。
注釋
①③⑥周駿、朱新蓉、李念齋主編:《2001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報告》,第208頁、213頁、212頁,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二)員工組成的多元化員工組成的多元化是每一個參與國際競爭的企業所面臨的必須問題。員工組成的多元化主要是由母國員工、外派員工、本地員工以及第三國員工構成的。這些員工來自于不同的國家,其自身的教育背景、文化構成以及價值取向各有差異,雖然這種方式可以實現企業在多種文化的相互影響下取長補短,增強企業活力,但是從另一角度來講,這種多元化結構會導致不同文化間發生沖突現象,給企業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因此,就需要企業在經濟全球化大背景下加大對這一層面的重視力度。
二、經濟全球化下的國企人力資源管理策略分析
從上述分析可以知道,經濟全球化對國有企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因此,對于國有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工作來說就要根據以下幾方面開展:
(一)立足全球,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戰略位置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企業經營思路和方針需要放長、放遠、放大,要有全球化的思維和理念,立足于全球來開展經營活動,這樣才可以保證管理思維的先進性,把人力資源管理以戰略性模式開展,作為企業經營目標和發展規劃制定的主要依據,提升人力資源在企業結構中的地位,對人力資源的結構構成要做到全面詳細的科學化分析,對企業現有人力資源政策與在全球范圍內吸引、激勵自己所需要的人才是否一致,對現有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能否促進企業的全球化經營戰略的實現進行探究。
(二)加大對優秀人才的管理人力資源雖然是企業的核心資源,但是僅僅擁有是完全不夠的,還需要對這些資源進行科學的管理,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的價值,激發出內在的創造性,可以采取人本管理的模式,人性化管理,充分尊重員工的個性,肯定員工在企業中占據的重要位置,為員工的工作環境創造良好舒適的條件,同時也要制定公正合理的獎懲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增強對企業的忠實度。
(三)采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經濟全球化雖然縮短了企業間的市場距離,但是并不代表采用國際化經營就必然會促進企業的發展,國家化的經營策略會導致市場分散、機構分散以及員工的分散,給管理和溝通帶來很大的不便,因此必須借助信息技術這一快捷手段,通過企業內部的構建,借助網絡技術可以把企業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機構有效的連接,給溝通和管理提供了極大的方便,使人力資源的管理信息傳遞更為及時高效,而且在一些專業性的軟件輔助下,可以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更加的規范有序,節省了時間,從而提高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效率。
2.增加產品的讓渡價值,降低企業成本。產品讓渡價值是指顧客感受產品或服務的性價比,是對總價值與總成本之間的差異主觀評價。讓渡價值是影響客戶購買與否的重要因素,提高服務產品的讓渡價值的途徑主要有以下三個:降低總成本,增加總價值,或者兩者同時進行。跨國酒店如果除了提供舒適潔凈的客房這一核心產品,還能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的個性化需求,從友善的服務態度、方便的交通、網上訂房和支付等附加產品方面提供差異化產品,降低顧客使用產品的成本,同時提升整個服務產品的價值。采購管理是降低成本的關鍵,可靠低廉的供應源能夠大幅度地降低酒店經營成本,為經營活動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跨國酒店經理人必須認真分析和強調目標客戶看重的產品屬性。服務產品傳遞方式和組合方式是與同行酒店區別開來的標志,也是提高服務產品市場競爭力的有效方法。
3.創新經營模式,擴大品牌效應。連鎖經營提高酒店的知名度的有效途徑。從國內外的酒店發展經驗來看,連鎖經營是跨國酒店實現快速擴張的必由之路。提高酒店的連鎖經營能力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向其他行業如快餐業、零售業等學習先進的連鎖管理經驗,做到國際化與本土化相結合,摸索出符合跨國酒店連鎖的發展道路。二是聘用當地具有豐富連鎖管理經驗的酒店高級管理人才,在遵循總店服務宗旨和運行模式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管理。另外,要想在當地樹立品牌效應,擴大酒店知名度,必須充分利用媒介通道,進行廣泛宣傳。了解當地的媒體形式,增加與客戶和媒體之間的溝通,獲得充分的信息。制定溝通目標,對傳遞內容、宣傳方式、溝通預算作出決策,選擇適當的媒體、時間段。宣傳不但要達到提高現有顧客對酒店的記憶強度的目的,而且還要使潛在的顧客能夠順利獲得關于本酒店的充分信息,達到廣而告之的效果。最后,加強酒店的產品服務質量是建立品牌的核心要素。在提高酒店知名度的同時,為客戶提供新穎、舒適的服務內容,長久地維持良好的客戶關系,從而擴大自身在行業中的影響力。
4.制定風險預警機制,提高酒店經營的靈活性。在當代經濟發展環境下,市場形勢變化多樣、復雜,酒店捕捉市場信息的能力和對危險信號的反應速度對于贏得超額回報及建立競爭優勢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跨國酒店風險主要包括物理風險、道德風險、和心理風險等。物理風險又稱為物質風險,是指酒店的建筑、設別、人員等引起的風險,尤其是火災事故,對酒店造成巨大的威脅。道德風險與人的道德修養有關,是指酒店遭受盜竊、搶劫和欺詐等事件的影響。酒店顧客多而復雜,人員流動性大,不僅涉及到衛生、安保、消費等服務內容,而且與社會安定有著密切的聯系,管理難度大。心理風險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其中,內部因素是由于企業自身經營不善、決策失誤和管理欠缺造成的風險。財務風險、股市風險、籌資風險、融資風險等是常見的內部風險,規避方法主要有確定適當的負債規模和合理的負債結構等,根據酒店的銷售狀況,適當增加資金凈現金流量。外部因素是指國家宏觀經濟、政治、文化、外交等。處理以上風險酒店需要制定風險控制體系,包括以下幾點:①制訂損前經濟目標、安全目標、社會責任目標,減少和避免風險形成,定期檢查檢修酒店設備設施,同時加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②制定損后處理措施。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時間,酒店應承擔社會責任,減輕事故對顧客、員工、債權人、供應商等帶來的傷害和損失,樹立良好的社會信譽;酒店負責人要盡快地對現有資產作出評估,預計酒店恢復運營所需要的資金和時間,減少生存危機;酒店管理人員還應在酒店重建的過程中,客觀估計客戶源損失,擬定新的盈利目標,加強營銷手段,做出連續經營策略。
(一)經濟全球化對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影響體現在可持續健康發展上。可持續發展是人類追求的長遠目標。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是一切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故要實現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就不能只顧眼前利益,所以國際經濟法要為這種可持續發展提供相應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國家經濟受到了削弱。在國際經濟活動中,各國的合作與發展都會多方平衡各國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需要。而發展中國家由于其發展的現實情況在某些時候往往所受到的限制比發達國家要多,發達國家在經濟資源,技術資源等各方面的優勢勢必會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造成一定的侵害。而且,現在不斷增加的國際經濟組織也使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受到影響。
(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加強了經濟的公平互利原則。法律與規則是促進公平的制度保障。在市場中,公平交易一直都是人類追求的目標,所以為實現全球經濟的共同繁榮發展,對貿易的公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經濟全球化對國際經濟合作與共同發展原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歷史的進程看國際合作的進程一般為多邊合作,這樣也提高了國際合作的效益,而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雙邊合作和區域地區的合作也逐漸成為了新形勢下的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