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20 16:07:3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海關監管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海關監管論文

篇(1)

1總體發展不平衡

從總體上看,各地社區災害風險管理開展程度不一,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的整體發展水平不平衡。主要表現在:①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與東部發達地區相比,社區災害風險管理人力、物力和財力都較落后;②農村社區和城市社區相比,農村社區的減災能力建設依然十分薄弱。

2社會化參與程度不高

社區災害風險管理社會化參與程度不高。首先,表現在社區居民還未真正參與災害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如風險評估、應急預案編制等活動很少吸收當地居民參與;社區民居參與群測群防、疏散演練的積極性不高,減災的責任感不強,需要落實經費補助。其次,當前我國主要致力于減災救災的民間組織發展緩慢。究其原因:①自身內部制度不完善,如財務、監督和培訓制度[35];②有利于民間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還不完善,民間組織面臨體制約束、社會資源不足、社會資本匱乏、制度性支持缺乏和公益捐贈不足等局面[35-36]。此外,企業支持社區減災工作存在問題和局限。中小學在社區減災能力建設中的作用也發揮不夠。

3缺乏有效的社區減災綜合協調機制

從當前中國的現實看,社區減災工作基本都是依托社區村(居)委會來組織落實,社區干部基本處于疲于應付的狀態,社區干部缺乏防災減災知識,臨災應急處置的專業水平不足,難以有效地承擔起社區減災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一方面,社區減災還沒有列入部分村(居)委會重要日程;另一方面,社區村(居)委會對增加社區社會資本(社區網絡)的重視不夠,社區成員間信任度不高等。這些都不利于社區綜合減災工作的開展,特別是難以形成政府、組織及成員之間的互動和配合。社區缺乏有效的綜合減災協調機制對防災減災效果有很大影響。例如,群測群防在具體操作層面運行難度較大,存在組織、監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網點建設運行不規范、信息報送不暢通、重監測輕預防、經費不足等問題[30]。徐玖平等[24,26]研究了NGO參與災后援助聯動和重建的綜合集成模式,對NGO開展社區減災工作具有指導意義。但在當前社區減災工作中,企業、NGO、政府、專家及社區民眾之間怎么有效協調有待進一步探索。

4社區缺乏有效的防災規劃和應急預案

近年來我國“一案三制”的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大多數社區的防災規劃和應急預案缺乏針對性,有的社區預案只是模仿上級部門的預案內容,應急預案沒有充分體現社區的特殊性、資源的整合、部門之間的合作、協調等[37]。防災規劃、應急預案的編制大多靠政府完成,公眾參與度不高,且大多數預案沒有經過演練和實踐的考驗,公眾對防災規劃和預案的知曉率較低。Pearce[38]認為公眾參與社區災害管理規劃是可持續減災的重要保證。Brenda等[39]認為制定社區災害管理規劃必須了解其中高危人群的社會和經濟現實,要充分重視弱勢群體的作用。

5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力度不夠

部分政府和社區公眾對災害風險存在僥幸心理,對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重視程度不夠,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缺乏制度化保障[40],尤其在中小學校、農村社區和企業施工單位,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力度不夠,針對性不強,缺乏長期性。由于防災教育的不足,公眾災害防范意識普遍薄弱,自我安全防護知識匱乏、參與減災的主動性不高,即便是城市社區也還沒有形成成熟的社區應急文化體系[41],如上海市有近91.4%的被調查者認為自己“缺乏防災減災相關知識技能,希望更多地了解、掌握”[42]。災害風險意識不足一方面導致人們過度開發和利用資源,如砍柴取薪、濫墾土地、隨意建房、施工、開礦等,為安全隱患埋下伏筆;另一方面導致災害應急能力不強,如2012年“6•28”寧南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共造成白鶴灘水電站施工人員20人失蹤,20人遇難[43]。從近年來的災情統計看,工礦企業發生群死群傷的概率較多。印度尼西亞政府在反思印度洋海嘯的教訓后指出,最大的教訓是沒有建立早期預警系統和缺乏對居民的災害教育培訓[12]。Srinivasa&Nakagawa[44]認為人們應樹立危機意識,以印度洋海嘯為契機,學會更好地為未來的災難做準備。因此應高度重視防災減災宣傳教育。

6社區防災減災資源缺乏有效整合

由于缺乏有效的綜合減災協調機制,社區防災減災資源缺乏有效地整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災害預警預報精度不高;②缺乏統一的應急隊伍,參與社區防災減災的志愿者呈老齡化;③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物資管理及維護權責不明;④減災資金有限且有限的減災資金沒有得到有效使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垂直層級分配資金,社區層面資金往往不足[45]。設立社區防災減災的專項資金,并納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預算,是可持續減災的重要保證[46]。然而,當前中央財政并沒有明確支持社區減災工作的經費預算,地方政府對社區減災的投入也受制于地方經濟的發展水平。此外,災害風險分散機制和經濟補償機制滯后,造成融資渠道不暢[47],從而加重了政府應對災害的財政負擔,在片面政績觀驅使下當地政府很難保證將有限資金用于災前防御,這個問題在貧困地區尤為突出。此外,由于缺乏有效協調機制,各涉災部門資金分散使用且不注重資金使用的績效評估,減災效果不顯著。

我國社區災害風險管理的展望

根據國內外社區災害風險管理的實踐經驗,針對目前社區災害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我國社區災害風險管理需要加強的方面。

1促進社區災害管理立法

我國針對社區層面沒有出臺相應的減災法規,因而社區很難在防災減災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未來我國應在社區災害風險管理實踐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社區減災的法規建設,在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層面不斷完善社區防災減災的相關條款,如通過法律形式,明確各級政府、企業、社會和公民的減災職責和協調機制,合理分擔各地及各級政府財政投入比例,完善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規范等,并實現“預防文化”宣傳教育的制度化。

2建立社會參與的長效激勵機制

關注社區的潛力和需求是社會恢復和災害管理的重要原則[48]。應充分考慮到各利益相關者的需求、關注點、經濟狀況,社區的資源狀況與社會背景,效益與效率等原則,探討各利益群體的參與激勵機制。主要考慮的內容有:制訂扶持政策,建立伙伴合作機制,為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志愿者提供寬松的活動平臺,針對不同需求開展有效的培訓等。社區災害風險管理的挑戰之一是保持社區層面防災減災的持久化[49]。因此,如何建立長效的社會參與激勵機制,營造全民自覺參與社區災害風險管理全過程的文化氛圍,是值得進一步探索的重要課題。

3健全參與式社區減災機制

加強各利益相關者在災害風險管理各個階段的協調性和參與性尤為重要[49]。我國社區減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建立健全參與式社區減災機制,確保社區減災工作高效實施。今后應該探索的內容主要有:建立社區減災委員會,健全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分工協作的防災減災決策和運行模式,建立健全社區資金優化、信息共享(如預警預報等方面)、風險分擔(如災害保險)、人才培養、應急保障、群測群防、績效評估、監督反饋(監控災害防治工程、建筑施工及應急預案執行等工作)等減災機制,保障社區減災工作有效實施。

4加強社區防災減災綜合能力建設

在了解社區災害應急能力的基本狀況和綜合水平基礎上,通過宣傳、培訓、教育、演練等方式,提高公眾災害風險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50]?!澳銣蕚浜昧藛帷忻駷暮蕚渲改稀币欢ǔ潭壬弦呀洺蔀槊绹畬ι鐓^居民進行災害教育的范本[51]。該指南為家庭提供了如何針對各種災害的具體指導,實踐意義很強。我國的《震后貧困村恢復重建過程中環境風險規避指南》[52],在指導人們識別和減少環境風險上具有積極作用,但目前尚未在社區普及,且該指南對使用人員的知識基礎要求較高。因此,一方面應進一步做好推廣工作,另一方面需要結合廣大社區實際,針對不同災種設計編制通俗易懂又具體翔實的實手冊和掛圖[53]。同時,還需要鼓勵人們廣泛參與社區災害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重視全民尤其中小學的防災減災教育,加強社區應急物資儲備、人才隊伍建設,健全交通、通訊以及防災減災基礎設施等,樹立預防文化觀念,以提高社區防災減災綜合能力。

5加強社區災害資源化利用

篇(2)

從國內幾家從事海洋生物醫藥研究的科研院所了解到,所涉及的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幾乎都以養殖、捕撈作為產品原料來源,而且原料多數為常見、成本低廉的海洋生物及衍生物。例如,中科院海洋所以蝦、蟹殼為原料提取殼聚糖,制成海洋生物保健品,主要用來提高機體免疫力;提取水母毒素用以研究水母蜇傷;從海帶、紅藻、綠藻、褐藻中提取藻類多糖用來治療慢性腎衰;從卡拉膠藻中提取卡拉膠,主要功效是抗腫瘤。而單獨申請某一片海域作為原料供給的案例很少,從調研情況來看,只了解到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為提取海馬體內生物活性物質和養殖螺旋藻而申請海域。

由于海洋生物醫藥產業的原料來源幾乎都取自海水養殖和捕撈,備擇性相對較大,對用海要求也就相對較低。從某種意義上說,能夠進行海水養殖和捕撈的海域也就都能夠滿足相關海洋生物醫藥的原料供給。海洋環境因素對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影響主要是水體中重金屬的含量對生物資源的影響。海洋水體中重金屬含量超標,會影響海洋生物個體生長,從而影響到體內生物活性物質的生成。例如,卡拉膠藻的生長會受重金屬影響,但可以在富含氮和磷的水環境中生長,和魚類、貝類混養會吸收水體中的氮、磷元素,防止水體富營養化,而且釋放能夠殺死致病弧菌的物質。但通過一定的化學方法可以將重金屬從活性物質中分離,從而得到含量較純的活性物質。

海洋生物醫藥產業用海應參考海水養殖、捕撈用海的管理政策,保證該海域的海洋環境質量,要禁止圍填海等嚴重影響海洋生態環境的開發活動,濱海城鎮的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污水排放口位置要嚴格論證,保持海洋生物物種豐富,生態結構穩定。

此外,也要加強養殖用海自身廢水排放的監督、控制和管理。某些海洋生物活性物質在提取、合成和制備過程中會對附近海域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例如,從蝦、蟹殼中提取甲殼素,其生產過程中會產生污染物排入海洋。

針對此類情況,應該要求這種生產過程嚴格執行相應的污水排放標準,達標排放,做到對海域環境影響最小。在開發和利用海洋生物資源時,要充分考慮海洋環境的承載能力,堅持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理念。海洋生物活性物質大多含量甚微,如果大規模提取、純化進行商品化生產,有可能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生態平衡,以至于對環境造成不可逆的惡性影響。

罕見基因種質資源獲取用海

某些海洋生物活性物質的提取和研發要應用一些特定海洋生物的基因資源和特殊活性物質,而這些海洋生物只生存在某一特定環境下的海域,這些海域往往是海洋自然保護區或特殊海洋環境類型的海域。對于這種用海,除了應考慮保證周邊海域海洋環境質量,還應該考慮與省級海洋功能區劃的結合,將該海域設定為海洋保護區或保留區,海洋保護區需嚴格執行保護區的相關管理規定,嚴格執行Ⅰ類海水水質標準。

有計劃地對重要經濟魚蝦越冬、產卵場投放人工魚礁,嚴格控制陸源污染物超標向近海水域排放,對重要魚蝦產卵場的水質要嚴格檢測,保護魚蝦類的正常繁殖生長,保護該海域的特殊基因種質資源。

篇(3)

所以除了看電視、玩電動游戲、上網以外,還可以讓孩子有豐富多樣的休閑活動,例如閱讀、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和做運動等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都十分重要。

這里介紹一些實際的方法可以使你孩子面對熒屏的時間更加充實。

健康地看電視

控制好看電視的時間:

1.將你的電視和其他大量的不用接觸熒屏的娛樂活動放在一個房間,例如書本、兒童雜志、玩具、拼圖、棋類等等,從而達到鼓勵孩子去做其它而不是光對著電視。

2.讓電視遠離孩子的睡房。

3.吃飯的時候要關電視。

4.孩子做作業的時候不能看電視。

5.將看電視當成是孩子必須要自己爭取的特權,而不是應得的權利。告訴他們只能在完成功課和雜務之后才能看電視。

周一至周五實施電視禁令。在平時學校的功課,運動還有繁重的工作很難使一家人充分享受天倫之樂。所以把周一到周五的節目錄下來周末看或者把看電視的時間省下來,你就可以在平時忙碌的時候有更多的時間與家人在一起吃飯,玩游戲,做運動或者看書。

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自己也要控制好看電視的時間。

看電視節目表和節目預告。尋找一些合家歡的節目,例如有教育意義的和不含暴力成分的節目。美國兒科學會也建議家長選擇一些可以激發孩子愛好和學習興趣的節目,如關于讀書、科學等。

預覽節目。在孩子觀看之前確保電視節目適合他們。

利用節目分類標志?,F在一些節目分類的標志會在報紙的節目表或者節目開始前的十五秒標識出來。

利用電視工具?,F在許多新式的電視機都有內置的防暴力節目的工具,可以阻止你的孩子觀看不宜的節目和電影。

設一個看電視的時間表。選擇一些大家都滿意的節目和時間,然后把時間表張貼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可以讓每個人都知道什么節目什么時候可以觀看。保證時間表上的節目一結束就關電視,不要再轉臺而引起孩子的興趣。

與孩子一起看電視。如果你不能保證看完整個節目的話,起碼也要在節目開始的幾分鐘與孩子一起看,然后節目過程中不時過去看一下。

跟孩子討論電視的內容以及跟他分享你自己的信仰和觀念。如果你覺得有些電視鏡頭不適合孩子觀看,你可以關掉電視,然后用這個機會問他一些深刻的問題,如“你覺得這些人參加這場打斗對嗎?他們還會做些什么呢?如果換作是你,你會怎樣做?”或者“你覺得這些年輕人在聚會里做得怎么樣?他們哪里做錯了?”如果有些角色在戲中受到歧視或者不公平對待,你可以跟他說無論別人有什么不同都要平等待人。你也可以利用節目的內容去解釋一些令人困惑的狀況或者發表一下關于一些敏感話題(如性、愛、、酗酒、抽煙、工作、行為和家庭)的看法。

尋求更多關于看電視的意見。向其他家長、醫生還有老師咨詢一下關于管教孩子看電視的方法或者他們推薦的兒童節目。

提供其它的娛樂方式。如果你的孩子想看電視你又不想他看的話,你可以跟他一起下棋、捉迷藏、進行戶外活動、讀書、做模型或者唱歌跳舞。除了電視,其他的娛樂方式還有很多,所以關掉電視,盡情享受與孩子在一起的黃金時間吧。

玩電子游戲或者電視游戲的健康習慣

看一下游戲的分類標志。如果電子游戲涉及暴力、不當語言和性的主題或者其它兒童不的內容時都會標識出來。娛樂軟件審核委員會所設的游戲級別包括由兒童(三歲或以上的均合適)到成人(涉及暴力和性細節描寫內容的只適合成人的)的級別。

預覽游戲。即使有級別分類,預覽游戲或者先玩仍十分重要。游戲的分類不一定跟你心目中的分類相符。

使孩子對游戲有正確的看法。密切留意游戲如何影響孩子。如果發現孩子玩了某個游戲后變得很好斗的話,你需要跟他討論一下這個游戲,讓他明白游戲描述的暴力跟發生在現實世界的暴力是不同的。通過這種方式,孩子可以減少崇拜暴力的角色,減低電子游戲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網絡安全

學習電腦知識。學習如何阻擋不良信息。

將電腦放在公共地方。將電腦放在一個你可以看到的地方以便觀察你的孩子。盡量不要將電腦放在孩子的臥室。

與小孩共用一個電子郵箱賬戶。這樣的話,你可以知道你的孩子跟誰在通郵。

收藏孩子喜歡的網頁。這樣孩子可以更加容易進入而且盡可能避免輸入錯誤而進入不適合他的網頁。

篇(4)

從《民法通則》對訴訟時效規定上看,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以下稱治安民事賠償案件)訴訟時效有兩種情況,一種涉及到財產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另一種涉及到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對訴訟時效期間計算本身而言筆者沒有異議,但是在訴訟時效發生中斷時,應如何計算和確認訴訟時效中斷期間,正是筆者要提出來探討的問題。司法實踐中,由于各種原因,公安機關對治安案件涉及賠償部分常常久調不結,也不宣告調解終結,或者沒有做出裁決。在這種情況,當事人往往又向人民法院。造成法院難以確定其行為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74條的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保護民事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處達不成協助議,訴訟時效期間即重新起算,”。這就明確規定了訴訟時效中斷起算時間,既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保護民事權利請求時,訴訟時效開始中斷;但是,對訴訟時效中斷的終止時間的規定,就相當含糊了,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可以是第一次,也可以是多次之后,從該規定上看,無法確定調處達不成協議具體時間。因而,在審理治安民事賠償案件中,給法院計算和確認訴訟時效中斷時間帶來因難。實踐中,不易于操作。由于《治安處罰條例》對公安機關調處治安民事賠償案件的期限沒有做出規定,其他法律、法規對公安機關多次調解達不成協議,如何計算訴訟時效也未做出明確規定,這就必然造成了法院在具體操作中無從認定訴訟時效重新起算的起始時間問題。從適應審判需要出發,有關部門對此應早日作為規定,為法院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提供法律依據。因此,筆者建議,公安機關應當比照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對治安賠償案件進行調處。即公安機關對治安民事賠償案件在立案之日起45日內進行調處,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必須在規定結案期內做出裁決或者宣告調解終結,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的訴訟期限。這樣可以解決訴訟時效中斷期間計算和確認問題,不影響法院對訴訟時效的認定。

二、關于違法治安管理行為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法院受理條件問題。

由于民間糾紛引發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可以對治安部分依照程度上進行處罰,尚能容易做到。但對損失或傷害賠償部分常有久調不結現象,表現在人為地將案子長時間擱淺一邊,不告知當事人向法院的權利,或者雖有告知,也不規范,而且該類案件當事人又不愿向法院,這就造成了給當事人認為,案件已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只有找公安機關解決的假象。實踐中,受害人欲尋求民事訴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存在舉證困難,法院即使受理了,也較難打贏官司。所以,當事人只好長時間找公安機關要求解決問題,直至最后向法院為止,才獲新的認識。同時,法院對這類案件的事實查清、責任認定也存在困難,這就造成法院不愿意受理此類案件,出現了法院與公安機關相互推諉現象發生,導致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產生該弊端其實質原因在于:

1、公安機關執法程序上不規范,對外履行法律手續不完備。公安機關對治安、賠償雙重性質案件的調處與交通警察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存在著程序上差別,前者程序上不規范,沒有統一規定,執法隨意性較強,其對外履行法律手續也不完備,主要體現在公安機關久調不結,不受期限限制,沒有宣告調解終結或者宣告調解終結不規范,不告知當事人在限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權利等。后者在執法程序上已經形成規范,履行法律手續也較完備,實踐中,可操作性較強。

2、立案管轄界限不明確,導致法院和公安機關相互推諉。公安機關在盡了調處努力后,一般都將該類案件推給法院,而法院又不愿意受理此類案件,又將之推回給公安機關,造成相互推諉現象?,F實中,存在這種現象,在案件發案后,受害人首先向公安機關報告要求處理,而公安機關則要求受害人先作法醫鑒定,法醫鑒定結論作出以后,對于構成輕微傷或輕傷的案件,公安機關難予調處時,便將案件推給法院。而法院對此類案件審理難度大,便借公安機關在程序上做法不規范弊端,又推回公安。雙方就立案管轄界限發生爭執。從而,導致失去有利的取證條件,使本來可以順利解決的案件變得復雜化起來。

3、該類案件處理難度較大。由于這類案件往往事發民間糾紛,處理不好,會帶來不好的社會效果。同時,這類案件的受害人和致害人雙方之間對立情緒很大,在司法機關處理時,一方或者雙方往往找關系,托人情,甚至出偽證,為處理案件設置障礙,使調查取證十分困難,容易導致錯案的發生,辦案人員大多不愿受理此類案件,更不愿意承擔錯案的責任。

因而,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公安機關應當比照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進行調處。首先對打架斗毆或即損害他人財物現場進行處理,然后查明事實,認定責任,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進行治安處罰,最后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應在立案之后45日內宣告調解終結,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訴訟期限。只有規定公安機關對該類案件調處比照交警調處程序做法,才能給法院審理該類案件時提供事實依據,避免錯案發生。因此,當事人就該類案件向人民法院,除提供訴狀外,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制作的調解書、調解終結書或無法認定該糾紛為哪一方過錯責任的結論。人民法院對于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條件應予受理。除此之外,法院可以不予受理。這樣法院可以對事實不清的案件不進行審理,從一定程序上,可以避免了錯案發生。因此,法院限制對治安民事賠償案件的受理是必要的、確實的、可行的。

三、關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責任認定問題。

在解決和規范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造成損失或傷害案件調處程序做法時,法院就不難對治安民事賠償案件責任進行認定,其主要依據是以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為前提,通過開庭審理,進一步查明造成損失或傷害的事實、原因。然后,根據當事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與造成損失或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以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造成損失或傷害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所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受理該類案件后,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定案依據。它可以不受公安機關對責任認定的限制。

在審理治安民事賠償案件中,我們可以把責任認定,劃分為四種,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當事人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其行為與造成損失或傷害結果有因果關系,應采用過錯歸責原則,責令其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雖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但其行為與損害結果,無因果關系,則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鑒于上述的因果關系,我們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應區別對待以下三種情況:

1、一方當事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造成損失或傷害的,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一方應當負全部賠償責任;其他方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雖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但其行為與結果無因果關系,則不應負賠償責任。

2、兩方當事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均造成對方損失或傷害,給損害結果造成嚴重的一方,應負主要責任,反之,另一方則負次要責任。

3、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造成損失或傷害中,結果相同,作用相當,兩方負同等責任。

在遵守上述責任認定原則同時,還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情況:

1、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共同造成損失或傷害的,應根據各自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造成或傷害作用大小、損害結果,來劃分責任。

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打架斗毆造成損失或傷害現場,毀滅證據,使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篇(5)

美國、日本等世界海洋強國都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海洋資源管理的政策支撐體系。相比之下,目前我國還缺乏統一、完整、清晰的可指導海洋事業各方面協調發展的國家海洋總體政策,缺乏從整體上對我國海洋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的能力[8]。因此,應樹立全局觀念,考慮長遠利益和整體綜合利益,協調各利益者之間的關系,提出完整的海洋資源管理的政策方針,促進我國海洋資源科學、合理地使用。

完善海洋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海洋立法是世界海洋國家促進海洋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基本保障[9],也是海洋資源管理體系的形成、鞏固和完善的條件[8]。目前,美國、日本、加拿大海洋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較為完善,韓國、越南、英國也十分重視利用法律法規手段加強對海洋資源的管理。我國已先后制定了一批專項海洋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取得了可喜成就[10]。建議我國在現有專項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該法規體系。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活動,建立與國際公約對接的法律。制定《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島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配套制度。出臺與國家相配套的地方管理的法律法規,并不斷修訂已經公布、執行的相關法規。

構建完備的海洋資源管理規劃體系

海洋規劃是海洋資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對于保障海洋資源開發活動有序有度進行、促進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美國、日本、加拿大、韓國、越南等世界主要海洋國家在不同時期制定相應的海洋資源開發規劃。在我國有關海洋資源的規劃中,中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結構性問題突出,且相互間存在著不匹配的矛盾。因此,我國各級海洋政府應在制定相關海洋資源規劃中,盡早解決該問題,構建完備的海洋資源管理規劃體系,更好地服務于我國海洋經濟的發展。

篇(6)

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雕塑,是指在本市道路、廣場、車站、碼頭、機場、體育場(館)、公共綠地、公園等公共場所以及居住區、開發區內塑造的獨立形象雕刻作品。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和城鎮范圍內城市雕塑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第四條(基本原則)

城市雕塑建設應當遵循合理布局、確保藝術質量、與城市整體環境相協調的原則。

第五條(管理機構)

上海市城市雕塑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城雕委)負責本市城市雕塑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市城雕委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城市雕塑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相關的管理工作。

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區、縣范圍內城市雕塑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相關的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文化、園林、公安、市政等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實施本辦法。

第六條(規劃的制定)

市城雕委應當根據本市城市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協同市規劃管理部門編制城市雕塑規劃,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綜合平衡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城市雕塑規劃應當包括下列雕塑項目:

(一)國家級、市級和區、縣級紀念性城市雕塑項目;

(二)市城雕委和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商定的城市雕塑項目;

(三)社會團體和群眾倡議的城市雕塑項目。

第七條(組織實施的分工)

城市雕塑建設應當根據城市雕塑規劃,按照下列規定分別組織實施:

(一)國家級、市級紀念性城市雕塑項目以及市級機關所在地、車站、碼頭、機場、紀念場所和市容景觀道路的城市雕塑項目,由市城雕委辦公室負責;

(二)區、縣級紀念性城市雕塑項目和本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公共場所的城市雕塑項目,由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負責;

(三)新建居住區、開發區等大型建設項目內的城市雕塑項目,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八條(建設資金的籌集)

本市城市雕塑建設的資金,可以通過下列方式籌集:

(一)市和區、縣的專項撥款;

(二)建設單位自籌;

(三)企業、事業單位資助;

(四)社會捐款和捐助。

本辦法第七條第(三)項所列城市雕塑項目的建設資金,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的總預算。

第九條(設計人員、制作單位或者個人的資質要求)

凡在本市從事城市雕塑設計的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審核頒發的《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證書》。

凡在本市從事城市雕塑制作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持有市城雕委辦公室審核頒發的《上海市城市雕塑制作許可證》。

第十條(選址的確定)

規劃管理部門編制或者修訂詳細規劃時,應當根據本市城市雕塑規劃,擬訂城市雕塑項目的選址意向,并由市城雕委會同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和規劃管理部門組織評審。

城市雕塑項目的選址經評審確定后,方可由規劃管理部門將該詳細規劃按照規定的程序報批。

經規劃確定的城市雕塑項目選址,未經市城雕委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其規劃用途。

第十一條(設計方案的確定)

城市雕塑項目的選址確定后,市城雕委辦公室,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標或者其他方式選擇項目的設計方案,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評審后確定:

(一)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所列城市雕塑項目的設計方案,由市城雕委組織評審;

(二)本辦法第七條第(二)、(三)項所列城市雕塑項目的設計方案,由項目所在地的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組織評審,并向市城雕委備案。

第十二條(制作單位或者個人的確定)

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

城市雕塑項目的設計方案經評審確定后,市城雕委辦公室,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標或者其他方式確定項目的制作單位或者個人。

建設單位按照前款規定,確定本辦法第七條第(三)項所列城市雕塑項目的制作單位或者個人后,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規劃許可)

城市雕塑項目的制作單位或者個人在制作城市雕塑前,應當會同項目設計人員按照城市規劃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四條(制作過程的要求)

城市雕塑項目的制作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應當按照項目設計方案和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城市雕塑的制作,保證制作質量,并接受市城雕委辦公室或者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城市雕塑制作過程中需對項目設計方案作變更的,制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會同項目設計人員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項目建成后的驗收)

城市雕塑項目建成后,應當由市城雕委辦公室或者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會同規劃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的,方可揭幕。

城市雕塑項目經驗收合格的,制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將城市雕塑的有關照片、圖紙和文字資料等報送城市建設檔案機構存檔,并向市城雕委辦公室備案。

第十六條(日常維護和保養)

城市雕塑項目建成后,應當加強日常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整潔。

城市雕塑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組織實施:

(一)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項所列的城市雕塑項目,由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單位負責;

(二)本辦法第七條第(三)項所列的城市雕塑項目,由建設單位或者所屬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遷移或者拆除)

除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移或者拆除按照本辦法規定建造的城市雕塑。因特殊情況確需遷移或者拆除的,應當征得市城雕委辦公室或者區、縣城市雕塑管理機構的同意,并由遷移或者拆除單位負責補償。

第十八條(處罰)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造城市雕塑的,由規劃管理部門按照城市規劃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故意損毀城市雕塑,在城市雕塑上涂寫、刻劃或者擅自懸掛、張貼宣傳品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相關的法規、規章給予處罰。

第十九條(內部雕塑的建設管理)

篇(7)

首先,現代物流的重要特征就是整合。快速、及時是現代生產和流通對物流提出的要求。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使得物流公司必須采取“門到門”物流、聯合一貫運輸等模式。為節約外包成本,部分大型物流公司利用自身資金優勢通過買斷、參股等形式對報關企業進行收購,使報關企業成為物流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喪失法人身份,成為物流企業的一個內部部門。從總體上看,專業化和整合是報關企業,尤其是中小報關企業發展的主旋律。報關的市場份額變得更加不確定,在物流產業中的地位和聲音日漸微弱。物流產業的形成并不代表著整體物流環境的改善。相反,我國報關企業發展總體規模偏小、經營過于分散、經濟結構雷同、經營范圍相近、經營資金短缺、管理水平低、盈利模式單一,使其成為了被整合的對象。

其次,多年來報關市場惡性價格競爭的災難性后果已經開始顯現。隨著物流企業不斷涌現并快速發展,多元化的物流服務形式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報關逐步成為物流環節中的一項附屬增值服務項目。報關費用低廉,甚至有的具有報關服務權的物流企業不收報關費,將成本轉移到其他物流環節。多數中小報關企業的競爭力已經受到嚴重挑戰。即使是開展報關服務多年,具有一定規模的報關企業在市場上也沒有優勢地位。報關企業因缺乏穩定客戶的有力支撐,只能在價格底線上苦苦掙扎,低價比拼成為市場競爭的主要手段。受價格戰困擾的報關企業不得不通過“包稅”、“墊付進口貨物的相關費用”等方式來維持生計,部分企業不得不將報關業務予以分包以降低報關成本。

最后,我國多數傳統報關企業服務范圍局限于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中接單審單、制單、預錄入、申報放行、結單等簡單勞務。報關企業服務方式單一,核心競爭力有限,只停留在概念上,不具備獨立的增值服務能力。隨著物流產業的發展,行業分工被打破,傳統的報關企業由于不能提供一體化的服務,難以對相關環節進行集成化管理。其原有的核心業務既與上、下游環節沒有很好的溝通,也沒有統一的操作規范和標準,一旦出現問題報關企業和貨主之間相互推脫責任,不利于運作和管理,很難承受替代產品的競爭,對客戶的吸引力非常有限,很容易被貨主拋棄。

(北京/喬進明 劉洋)

富人消費,窮人買單?

今年3月21日,國家制定出臺了新的消費稅調整改革措施,從4月開始,凡是購買高爾夫球具、名貴手表等奢侈品的消費者需支付一筆從5%~20%不等的消費稅。

這一政策設計的本意是希望通過稅收杠桿,平均收入分配,從而減小貧富差距、弱化社會矛盾。然而,生活中的許多事情很少非黑即白,在實際運用中,立法者想要達到的“劫富濟貧”的善良愿望是否真的如想像中那樣簡單?

評價一項政策的真正效果,不但要看其對某一利益團體的影響,同時還要看其對所有利益團體的影響。因為公共政策改變了人們所面臨的成本和收益,從而會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選擇與行為,有時候甚至能產生意想不到的反面效果。

經濟學里的“稅收歸宿”原理告訴我們:任何新稅的負擔最終總是由消費者和生產者雙方共同承擔。因為新增加的稅收間接提高了產品的價格,對市場需求有抑制作用,由此生產企業也不得不以降低價格這一“痛苦方式”來適應變化,最終作為直接參與方的消費者和間接參與方的生產者都要為這一筆新增加的稅收買單。新稅的實施必將導致企業收益減少,行業發展速度下降,一些處于邊際利潤區的企業將被迫轉行甚至倒閉。

即便是能夠存活下來的企業,由于利潤的降低,也存在將這部分新增成本向工人進行轉嫁的利益驅動。這不但會使工人收入減少,還將提高該行業的壟斷程度并降低就業率,最終結果是使社會整體福利降低。美國在上世紀90年代也曾開征過奢侈品消費稅,最后卻是在不消費奢侈品的老百姓的抗議聲中取消了這項政策。有時,政府“幫助”的可怕程度與政府限制一樣槽糕。

退一步來講,即使生產者和消費者都對新稅進行了分擔,但兩者各自承擔的比例還是有很大差別的。總體而言生產者仍然處于不利地位,因為消費者掌握著主動權:高爾夫、名貴手表和游艇等奢侈品與糧食、汽油、食鹽等生活必需品不同,它們的消費富有彈性且存在眾多替代品。如果政府對游艇和高爾夫球征稅,富人們很容易將熱情與金錢投到別的領域,如私人飛機和網球,又或者珠寶收藏等。但生產這些奢侈品的企業是不能如此迅速地完成其生產結構調整與產品類型轉換的,這就導致生產者相對消費者來說面臨更大的稅收承擔壓力。結果本來主要是對奢侈品消費對象們征收的稅款,在經過生產企業的“乾坤大挪移”后,則極有可能被轉嫁到相關行業的勞動者身上。工人們收入減少或者干脆失去工作,原本應該得到幫助的人反而遭受了損失,這與制定新消費稅政策的初衷是相違背的。

(珠海/楊志勇 丁孝芹 李楊)

加貿轉型升級和海關論文

最近“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話題比較熱門,又與海關實際工作密切相關,所以參與討論的海關人士特別多。

聽的看的想的多了,有一種現象讓我如鯁在喉,不吐不快。那就是很多文章題目是關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但其內容都是圍繞著海關監管展開的,仿佛兩者就是一回事似的。文章精彩,立意清晰,雄辯有力,其中的觀點比如 “推行風險管理”、“實行聯網監管”,本人也深表贊同。只是我想,連海關總署都說“海關監管改革”是為了引導或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可見這兩者還不是一回事。

加工貿易屬于我國外向型經濟的類型之一,所以它的轉型升級應該算是“經濟基礎”的事。而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所以加工貿易海關監管應該算是“上層建筑”的事。根據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觀點,可知“當海關監管適應加工貿易發展的要求時,對轉型升級有促進作用,當海關監管不適應加工貿易發展的要求時,對轉型升級有阻礙作用”。

既然這樣,我們是否可以將關于加工貿易的理論研究分解成三塊。第一塊是“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就是加工貿易怎么發展的問題,算是經濟學領域的,那就讓經濟學家去鉆研吧!第二塊是“海關監管”,算是海關學領域的,這當然是中國海關的學者們當仁不讓的;第三塊是對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海關監管之間關系的研究,這個問題橫跨了經濟學和海關學領域,這就得有請從事海關研究的加工貿易專家或者從事加工貿易研究的海關專家!總之,“上什么山,唱什么歌”,起什么題目,寫什么文章,別把自己和讀者給搞糊涂了!

(廣州/李磊)

關稅保護背后的問題

自上個世紀90年代初,我國的平均關稅率逐年下降,關稅總水平逐步與國際接軌。但關稅結構上還不盡合理,仍存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進口關稅高于機械產品進口關稅的不合理現象。這種情況顯然有悖于關稅有效保護原則。

從關稅有效保護理論中可得出這樣的結論:首先,一國可以建立不斷升級的關稅結構,即對未經加工或只經過初步加工的產品征收較低的名義關稅或不征關稅。其次,要防止負的有效保護現象的出現。即如果對生產最終產品所需要的原材料征收的關稅較高,導致它不僅抵消了對進口的最終產品征收的關稅,而且中間成本的上升使得本國生產的最終產品價格高于進口的同類產品的價格。再次,一國降低關稅總水平,同樣可以增加對國內生產者的保護,即產業保護可在降低關稅的條件下實現。根據關稅有效保護理論,關稅的保護作用并不是單純以名義關稅率的高低來衡量,而必須與有效的關稅結構安排以及有效的產業結構安排為基礎。

依據這一原理,就可發現我國當前關稅保護政策中存在的問題。首先是關稅結構不盡合理。我國關稅在下調過程中其幅度有一定差別,機械產品(如汽車)、金屬制品的關稅下調幅度較大,而一些中間投入品(如原材料)的關稅下調幅度卻較小。這無疑使許多產品的有效保護程度降低,對國內某些產業的發展不利。在農產品貿易中,我國的農產品名義關稅率很高,但實際關稅率僅為15%左右,這也降低了一些農產品的有效保護率。此外,對進口最終產品征收較高的關稅以保護國內某些產業也有一個度的問題。我國曾經對進口小汽車征收近200%的高關稅,使國內汽車產業在較長時間內低水平發展,這不能不說是保護關稅起了負面效應。其次,關稅的有效保護與經濟發展變化的形勢不相適應。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發展中國家實施進口替代經濟發展戰略。進口替代可劃分為三個依次更替的階段:生產基本消費品的進口替代、生產耐用消費品的進口替代、以及生產機械產品的進口替代。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我國已進入到耐用消費品進口替代階段,并逐步走向生產機械產品的進口替代階段。從現實情況看,我國勞動力、土地等生產要素對經濟的貢獻度日益減小,而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對經濟的貢獻度日益增加。然而,我國的歷次關稅調整未能很好地使關稅結構與變化了的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

(天津/何云魁)

個體出口,一段傷心

2004年7月1日,新外貿法的實施使個體工商戶終于沖破了外貿經營權的束縛, 68戶個體工商戶小試牛刀,當年的外貿進出口額就達到420萬美元。時隔一年,從事外貿的個體工商戶數量增加到385戶,2005年的進出口額突破1億美元。今年前兩個月,我國個體工商戶的足跡已遍布世界109個國家和地區。外貿進出口額在連續8個月超過1000萬美元之后,1月單月進出口額更是越過2000萬美元大關,發展令世人矚目。

一系列的數字看似喜人,然而,個體工商戶做外貿,卻難免“一段傷心畫出難”。除非年經營額超過180萬元,個體企業大多與出口退稅無緣;糧食、植物油、食糖、煙草、原油、成品油、化肥、棉花等商品的進出口權是個體企業無法涉足的;在銀行貸款時,個體企業也容易遭遇更加苛刻的條款,更難享有出口退稅抵押貸款的優惠。

外貿業務涉及貨物的買賣、運輸、保險、國際結算和海關、檢驗檢疫等多個環節, 個體工商戶因為財力有限,每個環節的微小疏漏都有可能導致經營失敗。此外,相較于大型的國有外貿企業,個體工商戶在抵御外貿經營存在的風險能力方面弱,獲得政府援助的機會可能性也較小。

2005年2月24日,國務院出臺了令人欣慰的“非公經濟36條”,確立了兩條有利于非公經濟發展的基本原則。其一為“國民待遇”,即不同的市場主體,均享有平等競爭、一視同仁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其二為“非禁即入”,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的領域,任何市場主體都可以進入。非公經濟雖然取得了合法地位,但實際發展環境仍受到種種限制,政府出臺的政策還需進一步落實。眼下“非公經濟政策”的水已有了90℃,問題的關鍵不在政策法律的制定,法規條文的詳盡,而在于政策的貫徹落實,努力把水燒開,真正讓個體工商戶經營進出口從此不再“話到英雄失路,忽涼風索索”。

篇(8)

一、引言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快速發展,進境箱量顯著增長?!笆晃濉逼陂g,檢出攜帶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質箱數呈持續增長趨勢。僅2010年度,共受理進境集裝箱申報3699.06萬箱,同比增長14.04%,檢出攜帶疫情或有毒有害物質的43.66萬箱,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8.20%。進境檢出疫情箱數占查驗箱數的比例(即查驗檢出率)為3.26%,同比提高0.43個百分點。這反映出進境集裝箱攜帶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質情況十分普遍,進境集裝箱檢疫面臨形勢十分嚴峻。

目前,在進境集裝箱檢疫工作中主要采用以人工判斷為主的經驗式方法,效率比較低,工作量繁重,經驗知識傳承性差。但是在多年來的實踐過程中,我們已經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數據。通過數據挖掘技術在已有的數據中發現未知的模式和知識可以為入境集裝箱風險進行評估,并為檢疫業務決策提供輔助支持。

二、數據挖掘技術

數據挖掘(Data Mining)就是從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聲的、模糊的、隨機的實際應用數據中,提取隱含在其中的、人們事先不知道的、但又是潛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識的過程。簡而言之,數據挖掘其實是一類深層次的數據分析方法。數據挖掘已廣泛應用于生物醫學、金融、零售業、電信業、海關監管等領域,并產生了巨大的效益。數據挖掘技術同樣能夠將大量的檢疫數據提煉、轉化為可以理解和應用的模式和知識來指導檢疫業務。

數據分類(DataClassification)是數據挖掘技術的一個重要分支。從根本上說,數據分類就是通過對源數據的特點進行歸納和描述。要進行數據分類,必須使用特定的分類工具,方法主要包括:ID3算法、C4.5算法、SPRINT算法、SLIQ算法、EM算法、AQ算法、CN2算法等。數據分類是數據挖掘的基本功能、重要功能,目前在商業、工業、軍事、生活、海關監管上應用最多,具有非常高的使用價值。

三、數據概念模型

根據從進境集裝箱中檢出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質情況的不同,將檢出問題分為7類,分別是:①人類傳染病和動物傳染病病原體;②植物危性病、蟲、雜草以及其它有害生物;③嚙齒動物、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④土壤、動物尸體等禁止進境物;⑤動植物殘留物;⑥生活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⑦其他問題——7類問題,對應每一類問題需要建立一個可用于數據挖掘的數據概念模型,其主要包括:

(1)7大類問題集裝箱同諸如:①來源地;②箱主公司;③承運人;④貨運方式等特征數據存在哪些未知的、潛在有用的模式和知識,明確對每類問題集裝箱產生影響的特征數據,建立一套對應各類問題集裝箱的風險數據字典;

(2)CIQ數據庫中并不包含所有的特征數據,一些重要的特征數據需要通過與場站、貨運公司的比對才能獲得。同時,要對數據進行采集、清洗、轉換等步驟,建立可以用于數據挖掘的數據概念模型。

四、風險評估模型

對進境集裝箱進行風險評估主要用到數據挖掘中的重要分支——分類技術,建立和完善風險評估模型關系到風險評估系統研究的成敗,主要研究內容如下:

(1)分類技術有ID3算法、C4.5算法、SPRINT算法、SLIQ算法等,結合檢疫工作實際選擇合適的算法進行數據挖掘,并在實踐中對模型進行修正和完善;

(2)選擇和使用SAS公司提供的SAS/BASE、SAS/STAT、SAS/LAB等模塊化分析工具對7類問題集裝箱進行逐類數據挖掘、建模。

五、典型系統應用開發

基于上述的研究成果,設計實現一個基于數據挖掘技術的進境集裝箱風險評估管理系統,重點關注下面系統,如圖1所示:

(1)面向檢疫查驗人員設計并實現一個基于Web技術的軟件系統,通過此軟件,檢疫管理人員可以將已有風險評估模型軟件化,系統接收進境集裝箱特征數據,自動對風險進行預評估。同時,將用于風險評估的數據獨立于CIQ數據庫存在,為以后進一步完善風險評估模型提供數據庫支持。

(2)面向檢疫查驗人員設計并實現一個軟件終端,考慮到檢疫查驗一線人員工作環境分散、移動的特點,重點面向主流嵌入式系統(Apple、Angel、Symban、Windows-Mobile等)和移動終端(如手機、PDA、iPOD等)展開研發。

圖 基于數據挖掘技術的風險評估系統

六、結論

針對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在對進境集裝箱檢疫查驗中盲目性大、工作效率低等客觀實際,研究一個基于數據挖掘技術的進境集裝箱風險評估模型,并將其軟件化、實用化,通過軟件自動對進境集裝箱進行風險等級評估,指導日常檢疫查驗工作,降低檢驗查驗的盲目性,提升檢疫查驗人員的工作效率,提高把關成效。

參考文獻:

[1]舒軍生.數據挖掘技術在企業信用分類管理系統中的應用.安徽:安徽大學碩士論文.2010

篇(9)

[摘要]加工貿易稅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稅制度、出口退(免)稅制度和征稅制度。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有全額保稅、定額保稅和不予保稅之分。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方法雖然因具體貿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一般貿易相比更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加工貿易征稅制度則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來源料件、區內區外企業實行了區別的征稅待遇。

[關鍵詞]加工貿易保稅出口退稅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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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篇(10)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事情只有將之納入制度、規范的軌道,才能充分發揮其最大效率。為此,辦公室在建章立制,完善基礎工作上花了大力氣。一是在今年年初,對文件、傳真、印章、信息、文印管理、業務授權、業務電腦管理、辦公自動化、查驗陪同證管理等規定進行清理,制定和完善了相關的辦公室辦文、辦事操作規程,進一步理順與各業務科室的辦公綜合協調關系,規范和提高辦公綜合工作質量。二是明確人員分工,并設A、B角制,確保工作不脫節,保持工作連續性。三是規定工作時限承諾,自我加壓。要求文到即處理并發至相關科室;收到傳真30分鐘內送達有關科室;發送傳真半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印資料即來即辦;授權受理當天完成向通關管理處的申請;收到一般信息半個工作日完成,重要動態信息收到后馬上處理;未錄用的信息也要在次日告知。四是實行每月工作量自我評定制。即在每月召開的科例會上要求每個人詳細匯報本月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使大家對自己的辦事效率、工作完成優劣情況都有明確了解,也使科領導對個人的考核有了具體依據。這些規章制度的建立,使辦公室各項工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時、定規則,工作面貌煥然一新,辦文、辦事效率、質量大大提高。

二、改進作風,務實創新,參謀助手與協調服務職能并舉

(一)在信息、政研工作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一是變過去對上報信息作修改、編發為主為主動與信息員溝通,共同挖掘信息源編寫信息為主,上半年共編發動態信息84期,217條,綜合信息24篇。二是變過去下發信息上報、論文撰寫要點后由各科自行選題撰寫文章為主為加強現場調研,根據近期海關監管工作中的熱點和難點,為各科綜合信息、政研論文的撰寫擬定題目,指導寫作重點,提供相關資料。并將在下半年實行信息員例會制度,每周一上午召開,進一步加強雙向溝通,充分發揮信息員的作用,爭取實現信息工作量、質“雙贏”。

(二)在為業務部門配置科技裝備、業務授權工作中,主動積極。今年上半年H2000業務系統上馬是業務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期間我關又有一次人員調整,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主動到各業務科室了解計算機設備、印章印油、帳號授權的調整需求情況,及時聯系技術處、通關管理處等部門協調解決,不厭其煩地往返于幾個部門之間領文件、領設備、送表格,并在H2000設備安裝中,主動配合技術處做好設備領取協調、設備擺放位置確定、讀卡器發放登記等準備工作,確保H2000系統順利上馬和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在檔案管理、調閱工作中,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一是文件檔案,年初即將我關各部門上一年需歸檔的文件根據類別羅列清單,主動上門收集文件,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對上級來文的歸檔采取即收即歸的處理辦法,即收發收到紙面或電子的文件后,統一制作成電子文件后交歸檔人員歸檔。二是業務檔案,在每天1300-1900份單證整理、歸檔的大工作量下仍做到單證完整、歸檔細致。業務科室和外單位檔案調閱、復印工作認真按照檔案調閱規定操作,每天少到幾十份,多到上百份,檔案人員都熱情接待、認真辦理、嚴格把關,做到不弄錯一份單證,不缺少一份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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