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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壁壘的新發展
(一)非產品相關的PPM
PPM的全稱是processesandproductionmethods,指產品的生產過程和生產方法應符合特定的技術要求或標準。OECD根據產品對于環境的影響把PPM分為兩類:如果一種生產過程和生產方法會影響到產品的最終屬性,并且使得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則被稱為產品相關的PPM;如果一種生產方法本身對環境造成了損害,但是并未影響產品的最終性能,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仍然是環保的,則被稱為非產品相關的PPM。
在1993年的美墨“金槍魚”一案中,WTO對于非產品相關的PPM持明確的排斥態度。但是僅僅5年之后,在與其相似的“蝦與海龜”一案中,美國對來自泰國等國的蝦及蝦制品采取禁止進口措施,其理由是:用細密的拖網來捕撈蝦的過程可能會誤傷美國所保護的海龜。從而影響到了海龜這一國際瀕危物種的生存。而上訴機構對該理由并未提出異議,反而認為美國的貿易限制措施符合GATT所規定的例外情況。
(二)動物福利法案
動物福利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動物,或者以維護動物福利為由,制定一系列動物保護或者維護動物福利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絕外國貨物進口,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
近年來,動物福利得到了西方政府的普遍認可,歐美等國家都相繼制定了動物福利法,將動物福利引入國際貿易領域,以此作為進口農產品的一個重要標準。2003年2月,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委員會提出的《農業談判關于未來承諾模式的草案》,將“動物福利支付”列入“綠箱政策”中,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動物福利在貿易中的地位,為一些西方國家進一步提出某些國際農產品貿易的動物福利規則創造條件。
(三)企業責任
所謂“企業社會責任”,是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責任除了追求利潤外,也應該考慮相關利益人。其中,雇員利益是企業社會責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內容。SA8000是全球第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認證要求企業不使用童工、不強迫勞動、不干涉員工信仰和風俗習慣、至多每周工作48小時等。
2004年,歐美國家把企業社會責任與國際貿易掛鉤,在5月強行對中國出口企業推行國際企業社會責任標準(SA8000)認證,對中國出口企業造成了一定影響。
新形式貿易壁壘帶來的影響
相對于傳統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而言,上述三種新形式的貿易壁壘在性質上已經發生了變化。也就是說,發達國家現在并不僅僅是以產品在本國的消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為理由予以實施貿易限制,也開始努力地試圖對于出口國如何組織和實施生產擁有一定的話語權。
(一)對于WTO可能產生的影響
WTO的非歧視原則是多邊貿易體制的基石,非歧視原則主要由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條款具體地體現出來。最惠國待遇意味著各成員在貿易上擁有平等的地位,規定給予其他成員產品的待遇不得低于給予任意成員方相似產品的待遇。國民待遇則要求對進口和國內生產的相似產品給予相同待遇。
非歧視原則是以“相同產品”作為適用對象的。兩種產品只要是被認定為“相同產品”,那么就可以使用以上這些原則,一國就無權對其中任意一種產品施以數量限制、禁止進口等歧視性的待遇。如果非產品相關的PPM、動物福利問題、社會責任問題逐漸被應用到貿易限制中來,WTO的“相同產品”概念將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貿易限制措施的泛濫將不可避免。
(二)對于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影響
如今,傳統的要素稟賦理論已經擴展到以技術為基礎的成本優勢、區位優勢、政府政策導向優勢等領域。諸如污染的消納能力,天氣氣候的不同等環境差異、勞動力成本以及動物福利等都與比較優勢密切相關。
一國應該有權利決定如何安排生產,只要這種生產方法上的差異沒有明顯的負外部性。在非產品相關的PPM、動物福利、社會責任這三個問題中,最易產生負外部性的無疑是第一個。環境污染往往會產生很強的負外部性,損害人類的共同利益。但并非所有的環境問題都是如此。
例如,農業生產方法在水資源充足的國家和干旱的國家可能大不相同,工業生產過程的污染控制級別則取決于該國工業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資源獲取的具體方法取決于該國的自然資源稟賦情況,產品循環利用的水平取決于主要資源和可回收的次要資源的供給數量。因此,一國采取何種PPM,環境管制的嚴厲程度應取決于一國的環境資源稟賦,進口國無權要求出口國的產品遵守進口方境內的所有PPM標準。
同樣,在生產過程中能夠在多大程度上體現對動物的保護,能夠為員工提供多少福利,應該由各個國家根據各自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予以確定。在經濟水平較為低下,對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都難以保證的前提下,要求發展中國家將過多的資源放在關注動物福利上是不現實,也是無效率的。
(三)對于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從基于“產品”的貿易限制到基于“過程”的限制,對于中國的對外貿易無疑將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因為我國與外國在生產工藝等各方面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在“生產過程”中,差異更大、所涉及的環節更多,更加防不勝防。我國的中藥單就產品的品質而言,其優勢和競爭力是無與倫比的,但現在許多中藥的制藥方法卻遭到批評和抵制,中藥的療效世人皆知,但中藥的出口卻屢屢碰壁,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動物的福利沒有得到保障。另外,企業責任對于大多數國內企業而言是個新名詞,如果不及時調整,這足以讓這些企業舉步維艱。珠江三角洲的很多企業已經因為SA8000認證不合格而導致其出口產品遭到外商拒絕。
新形勢下我國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的對策
(一)必須以WTO為依托
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該由出口國權衡眼前的經濟利益同未來的長期利益后根據具體國情作出選擇。動物福利等問題是值得關注的,但是貧窮就是合意的嗎?在這些問題上,每一個國家都有權利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制定一個靈活的時間表。
同時,發達國家在經濟發展初期,并沒有也不可能去過多地關注這些問題,虐待童工、污染環境等做法在這些國家進行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中可謂屢見不鮮。在這些國家通過這些手段獲得了經濟的繁榮和國力的大大增強之后,他們逐漸開始產生了對于環境等社會問題的新的訴求。在此時,以更為嚴格的要求去約束經濟上處于起步階段的發展中國家,是不合適的,而且也是不公平的,發達國家理應為此擔負更大的責任。
(二)必須調整戰略布局
出現這些問題,說明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存在著巨大的差距。這種差距本來就是存在的,只不過原來這些差距不會在貿易過程中得以體現。在生產過程中的各種細節,我國必須努力地向國際標準看齊。
從我國目前的比較優勢而言,仍然是以低廉的勞動力成本為依托,技術含量過低。低價競爭依然是我們的核心思路,這意味著當出現各種限制,無法從低廉的勞動力,低廉的生產成本上發掘更多的比較優勢時,我們開始覺得有些力不從心,捉襟見肘。因此,積極的戰略調整,產品的高附加值才是應對這一系列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
從當前來看,要引導企業有效地規避近期出現的這些風險,還需政府部門發揮更大的職能,為企業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指導,以便企業能夠順利地完成生產方式的轉變,更好地應對新的貿易壁壘。
參考文獻:
隨著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已成為國際趨勢,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使關稅的貿易保護作用變得極其有限,傳統的非關稅政策也僅能在特定條件下使用。于是,因技術體制、經濟技術水平差異等產生的技術性措施以其“合法性”、隱蔽和靈活性演變成貿易壁壘,這種技術性貿易壁壘(TBT,TechnicalBarrierstoTrade)將成為貿易自由化背景下國際貿易壁壘的主體,而“保護我們共同的地球,維持可持續發展”這一全球共同目標使得以環保標準支撐的GBT成為了TBT的核心。
近年來,歐盟了一系列與環保相關的“綠色指令”,包括:PPW指令,《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DirectiveonPackagingandPackagingWaste);WEEE指令,《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Directiveon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RoHS指令,《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Directiveon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ELV指令,《關于報廢汽車的技術指令》(End-ofLifeVehicle);REACH法規,《化學品登記,評估及授權法規》(RegulationCoveringtheRegistration,EvaluationandAuthorizationofChemicals);EuP指令,《用能產品生態設計框架指令》(DirectiveonEnergy-usingProductDesign),這些指令構成了EU整合性產品政策的基礎,對外形成了GBT。
一、歐盟系列綠色指令的動機
1、利用WTO協議綠色規則缺口構筑貿易壁壘
WTO有關環境問題的內容主要體現在其一系列的相關協定中,雖然這些協定規定“不得妨礙正常國際貿易”,但另一方面卻肯定各國的“環保例外權”,而在行使此種權力時,WTO有關環境貿易規范一般都比較概括和抽象,含混其詞、模棱兩可,缺乏有效和明確的約束性,導致了GBT在世界范圍內盛行。
EU正是利用這點,制定出一系列嚴格、繁多、苛刻的綠色環保標準,構筑起“綠色貿易壁壘”,名正言順地達到既有利于EU商品出口,又有利于限制別國商品進口的目的。
2、出于產業保護,培養競爭力的考慮
EU現有25個成員國,人口超過4.5億,是極具吸引力而有價值的市場。EU擔心中國這樣的新興市場力量出口迅速增長,連年對其巨額貿易順差,2006年高達916.6億美元,會擠占了其市場并對當地經濟產生沖擊。而EU東擴后,新進成員競爭力還很弱,加之近年EU經濟增長乏力,為保護對國民經濟、國際貿易、就業綜合影響大的相關產業,培養和提升競爭力,需要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TBT。如REACH法規的立論之一就是為了提高EU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化學工業是eU的三大產業之一,直接雇工超170萬人,年產值約5000億歐元(高全德,2003),顯然EU要極力保護這個重點產業和市場,保持自己在該行業的優勢地位。
3、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
環境問題已是當今人們關注的熱點,EU等發達國家的環保組織、消費者尤其關注同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與人身安全、環境保護、動植物健康等相關的產品質量與性能。
二、歐盟最新系列綠色指令解析及影響
1.EU最新綠色系列指令內容概要
EU是最先意識到國際貿易中的TBT問題,早在1985年就批準實施了《關于技術協調和標準化的新方法》,將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擴大到技術領域,強化了對其他國家產品進入EU市場的限制,進入EU市場的產品必須:(1)符合歐洲標準EN,取得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認證;(2)與人身安全有關的產品要取得EU安全認證標志CE;(3)進入EU市場的產品廠商,要取得ISO9000合格證書。同時,EU還明確要求進入EU市場的產品凡涉及EU指令的,必須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過一定的認證,才允許在EU市場流通。EU對產品的環境標準尤其嚴格,近年了一系列環保指令,并將今后的立法重點放在強化監管上,特別是加強安全、環保、質量、綠色生態等方面的監管。要應對這些綠色壁壘,就必須對這些“綠色指令”有所了解,下表對系列指令的內容進行了概括:
以這些指令形成的環保壁壘正在或將對我國機電、石化、紡織、制藥等眾多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對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
2.我國對歐盟貿易所受的影響
TBT對貿易影響的作用機制,主要是對進口產品形成數量和價格控制。
(1)數量控制作用
進口國通過對進口商品是否達到其規定的“綠色”技術法規、指令、標準進行合格評定,符合要求的產品允許進口,不符合的禁止進口,從而對進口產品產生數量上的控制。
據商務部2006年12月25日的《2005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對外貿易影響》調查報告指出:2005年我國出口因TBT而導致的直接損失達691億美元和貿易機會損失達1470億美元,分別約占2005年全年出口額的9%和19.29%。
自2004年以來,EU一直是我國的第一大出口地,對EU出口穩定在占總貿易額的15%左右,EU東擴后我對EU貿易急增,2004年貿易順差達370.4億美元,同比增長48.5%,2005年分別為701.1億美元和42.7%,2006年雖然順差總量有增加為916.6億美元,但是環比從47.2%下降到23.5%,顯示出EU新壁壘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
(2)對我國產品競爭力的影響
當進口商品達不到技術要求而受到市場準入限制時,為維持出口機會、獲得利潤,出口方必然努力設法跨越EBT/GBT以進入進口國市場。而跨越EBT/GBT,就要按進口國的技術要求改進產品質量,提高技術水平,這需要人力、財力、物力的大量投入,導致成本與價格提高,出口競爭力降低,于是通過價格限制起到了限制進口的壁壘作用。
據歐洲家電協會測算,EU的WEEE系統的整個WEEE管理費中,WEEE的運輸和處理費占75%,注冊費占5%,行政管理費20%,廢棄成本每公斤0.41歐元。而RollS指令雖然是自愿性的,只需提供符合性自我聲明,但企業也需支出一些費用:如部件組份材料定性、定量分析的經費;替代品的開發及技術引進的經費、試用和檢測費;生產設備改進的經費;合格評定與認證的經費;環保培訓、環保產品開發、生產和市場調查分析及廣告宣傳的經費等。REACH則將EU市場上3萬多種化工產品和其下游的輕紡、制藥等500多萬種制成品全部納入注冊、評估、許可三個管理監控系統。涉及的成本費用甚為昂貴。完成注冊所需的評估測試,一項既有化學品的基礎配套測試就需8.5萬歐元。EU市場現有的3萬多種化學品僅完成注冊的直接費用就達約26億歐元。
EuP指令則比WEEE和RollS的要求更多。要求企業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都要依照規定參數評估相關環境因素,使得產品在前期獲取信息階段、設計階段、制作階段、后期認證階段都要承擔不少的額外費用,大大增加了產品輸往EU的成本。
本來我國打開EU市場靠的就是價格優勢,而這些指令使我國出口到EU的產品成本普遍上漲6%~20%,加之人民幣升值的影響,將使我國出口EU的產品競爭力大大降低,如不采取相應對策,我國許多相關企業將會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甚至退出EU市場。三、積極應對歐盟GBT
應對EU的GBT需要充分熟悉EU市場的規則、加大綠色系列指令的宣傳,同時,需要政府、行業協會、企業與研究機構聯合行動,從標準國際化、信息交換、市場通行等多方面入手。
1.制定中國的標準化戰略,推行中國標準國際化
美、歐、日發達國家的標準化戰略的共同特點:強化各自標準化的作用,爭取對國際標準化產生更大的影響,財力上大力支持IS活動,更多地參與承擔ISO、IEC等的技術秘書處工作,從而爭取國際貿易的主動權。
例如,按承擔ISO技術秘書處工作數量和資助額計算,各國在ISO中的貢獻率:德國為(DIN)19%,英國(SBI)為17%,美國(ANSI)為15%,法國(AFNOR)為12%,EU總計50%以上(占正軍,2005:P225)。而我國僅承擔一個技術秘書處和五個分技術委員工作,截至2005年1月,僅國際標準5項,且都是非關鍵標準,顯然缺乏明確的戰略目標和國際參與交流。
中國要有自己的標準化戰略,并積極推行中國標準國際化,這需要政府、企業、研究機構的共同努力,國家要為改革現有標準創造體制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
首先,人才是關鍵。要培養熟練掌握外語、又熟知ISO/IEC國際標準審議規則并具有專業知識和國際標準化的專家。
其次,企業要和研究機構形成合力,積極以生態設計理念研發技術、開發產品,及時申請專利保護并實現產業化,注意與現有國際標準的兼容,在創造標準的過程中塑造品牌。例如,高通公司,作為一家出售知識產權的公司,他們將自己1400多項技術全部申請專利,然后將這一套解決方案申請為國際標準,通過標準許可費用、產品專利費用、芯片等多種形式獲得巨額利潤。
再次,開展GLP實驗室認證,改革和完善我國的檢測檢驗體系,形成權威性的檢驗機構。
目前,我國建立的10個國家級檢測實驗室,尚未取得GLP標準認證,所出具的檢測結果EU不予承認,往往被要求重新提供通過GLP認證的實驗室報告,這大大增加了我國產品在EU登記注冊的費用。我國應當盡快組建符合GLP標準的實驗室,并做好與其他國家實驗數據的互認工作。
2.互動信息交換機制
很多企業感到應對EU系列指令的主要障礙之一就是信息滯后不靈通。應該建立產品生產使用物料中心數據庫,形成企業(廠)集團產業協會專門的國家信息中心一條龍符合性物料的數據中心,讓上下游產品公司分享使用,并及時環保符合物料,為企業節省重復檢測認證成本;及時相關環保法規的動態進展、企業通報出口中所遇到的壁壘困境,通過互動溝通與創新突破GBT。
3.主動獲得市場通行證——“綠色護照”
綠色消費已經成為現代人衡量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出口EU的企業應自始至終本著生態、環保的觀念,在技術創新與進步的前提下,主動獲得相應的“綠色認證”,即獲得通行EU市場的綠色護照,以表明產品符合EU規定的環保標準,是EU認可和鼓勵消費者購買的“綠色產品”。獲得EU市場的綠色通行證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1)獲得ISO14001或EMAS認證
環境管理體系質量認證或EU生態管理及審計體系認證,要求組織通過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來達到支持環境保護、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的目的,并可通過取得和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形式,向外界證明其環境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環境管理水平。
例如,上海ABB躍進電機有限公司通過技術創新使其各類電機噪聲指標降低到34分貝,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獲得ISO14001認證后,順利進入歐美市場,外銷產品的比重由35%,猛增到60%。
(2)獲得ELAS(Eco-labelAwardScheme)歐盟生態標簽體系認證
EU通過EEC880/92、1980/2000條例出臺了生態標簽體系,對除食品、藥品外的所有消費品進行該體系認證,并于2005年9月進一步完善。獲得生態標簽的產品可貼上一朵綠色小花,常被稱為“貼花產品”,EU的消費者能夠識別官方認可的“綠花產品”,如今“貼花產品”在EU市場享有很高的聲譽。
一、TBT概述
技術性貿易壁壘(簡稱TBT)由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三部分組成,是指一國政府或非政府機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與動植物安全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以及保證食品安全與產品質量等為由采取的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限制措施或法規,在主觀或客觀上成為外國商品自由進入的障礙。WTO關于的TBT文件有兩個,分別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開始執行。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
目前,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經成為發達國家實行農業保護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經直接使我國的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與其他貿易限制措施不同,技術性貿易壁壘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隱蔽性,一旦出現,影響巨大,而且損失難以避免。那么我國農產品出口為什么容易遭遇國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我們可以從國內各個方面進行分析。
1、中國農產品自身標準的落后性 中國農產品領域目前的質量標準和檢驗檢疫標準與國際標準和進口國標準還有差距,不具備參與國際競爭的內在優勢。而且中國標準體系混亂,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專業標準及企業標準,數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業產品出口不暢。
2、中國農產品市場秩序沒有理順,農業管理體制落后 中國農產品流通市場的內部壁壘嚴重,全國統一的大市場沒有形成局部領域的農產品市場秩序相當混亂,假冒偽劣產品對出口市場造成一定負面影響,此外,中國農產品生產管理和市場監管的力度不夠,存在著政出多門,多頭管理,職能交叉等問題,對產品質量監管力度不夠,流于形式。中國目前尚沒有一部完備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對農產品出口貿易的雙重影響
1、負面影響
(1)使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量急劇下降。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影響,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產品出口占對外貿易的比重不斷下降,受影響的農產品企業日益增加,造成的損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國農產品出口出現負增長,出口額為88,5億美元,同比下降0.77%,農產品出口總額占全國出口總額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國農產品的市場準入的難度。發達國家憑借其在科技和經濟方面的優勢,通過立法或其他手段對進口產品制定苛刻的技術法規或標準來限制農產品的進口,我國的農產品一時難以達到其要求而無法獲得市場準入。并且這種情況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明顯加劇。
2、正面影響
(1)提高國內農產品檢測技術。TBT在給我國農產品帶來負面效應的同時,也給我國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響。過去長期以來,我國在農業生產上較多追求農產品數量增加,對農產品質量問題重視不夠,農業標準體系、農產品評價體系與國際標準不接軌,農業監測體系建設滯后,使得農產品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同時,由于國內檢測技術及監督力量薄弱,許多質量問題未顯露出來。這就促使我國農產品出口行業對現有農產品生產體系、管理體系進行反思。
(2)加大對農產品標準化、質量安全等的建設、管理和監督。我國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農產品標準化等的建設。例如廣東省河源市建立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重視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和發展;廣東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督網絡的同時,還注意做好養殖基地建設,抓好加工環節質量監控,防止產品在加工過程中發生二次污染。
“綠色貿易壁壘”是指發達國家為保護環境和保障人身安全,通過立法或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不符合其生態環保標準的國外產品進口[1]。自奧地利1990年率先制定了環保紡織品標準后,經濟發達國家陸續制定了一系列“綠色標準”。近年來,質量技術壁壘已逐漸成為國際貿易中主要的非關稅貿易壁壘,特別是隨著人們對生態和環境問題關注程度的加深,“清潔生產”、“綠色產品”、“生態紡織品”等概念也大范圍地進入了國際紡織品和服裝貿易領域,人們對紡織品和服裝在穿著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問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國、歐盟等一些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紛紛出臺了一系列與此相關的嚴格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如,目前歐盟有關國家通過的OKO-TES100紡織品環保標準,已對進口服裝的甲醛、重金屬、防腐劑等100多種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制,歐盟已禁止進口服裝紡織品使用含鎳在0.5mg以上與人體接觸的輔料和附件,如鈕扣、拉鏈、服飾等金屬物等。這些規定,已經對中國服裝出口形成了新的技術貿易壁壘。
綠色貿易壁壘作為國際貿易中非關稅貿易壁壘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國際貿易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生態紡織品及其消費將主導國際紡織品貿易的新潮流,發達國家有關法令規定,銷售和進口紡織品需通過有害物質檢測,這給紡織品輸出國帶來了很大的沖擊。
隨著國際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的重大問題,而環境保護則是各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此同時,環境保護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所產生的影響也日益突出。以服裝為例,過去對中國出口產生重大影響的紡織品配額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將不再成為貿易歧視、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礙,取而代之的則是以產品質量的環境指標和安全認證等綠色貿易壁壘。
在紡織品服裝領域,主要存在著兩類技術壁壘:一類是針對紡織品服裝從設計生產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所設置的壁壘,主要指要求企業建立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及對產品實施環境標志和聲明;另一類壁壘則是由于產品本身對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影響所引發的,即要求紡織品和服裝不能對消費者的健康產生影響,如生態紡織品的生產。有些經濟發達國家專門立法,規定進入本國市場的紡織品服裝必須實施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0體系認證)和產品安全認證。
綜觀各國制定的要求,有一個共同點,即服裝中不得含有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有毒有害的物質,不得存在潛在的、可能對人體或其他物體造成傷害的因素。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全球環保意識的提高,“產品對環境無害”的概念已成為指導生產和消費的主流趨勢。由于環保意識的提高和綠色消費的普及,使這種技術標準和環境貿易政策在名義上更具合理性,形式上更具合法性。出口到發達國家的服裝和紡織品,如果達不到環保要求,將會被禁止進口。
3生態紡織品認證的方式
目前,在各個國家和國際貿易中對綠色貿易壁壘的沖破,主要采用生態紡織品的認定方法。各國主要采取下面3種方式[2]:
(1)申請使用某種標簽的方式。國際上的一些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地區性民間組織、大型生產或流通企業、消費者組織或第三方公證檢測機構根據各自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各種符合性評定程序,紛紛推出了各種與生態紡織品有關的標簽和相應的檢測標準及授權使用該標簽的審核程序,如:德國Scotdic染料公司的Eco-Tex、消費者和環保紡織品協會的MUT等。其中Oeko-Tex標準100由于較好地兼顧了市場與生產者的要求,且所包含的內容較為全面,已成為歐洲較具影響力的被采用較多的生態紡織品標簽。紡織品生態標簽的使用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和評定程序,由經授權的專業檢驗機構,按照確定的檢測項目和指標對申請者提交的樣品進行檢測,并可能按附加的要求對生產環境和生產過程進行評估后才能授權在其申請的某種產品上使用該標簽。
(2)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公證檢驗機構按照國際通行或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對提交的樣品進行檢測,并提供國際認可的檢測認定報告。
(3)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公證檢驗機構按照買家(進口商)指定的檢測項目或自定的標準對由賣家或供應商提交的樣品進行檢測,并出具國際認可的檢測認定報告。
選擇使用生態紡織品標簽進行生態紡織品的認定,其對象為申請者的最終產品。相對而言,其手續繁雜嚴格、過程長、花費多,且使用標簽只能局限于申請的某一產品或某一類產品,而不是有些人誤認的獲得某一產品使用標簽的授權就可以在其所有產品上使用該標簽。另外,授權使用某種標簽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即將過去時,必須經過一個簡易的復審程序才能繼續使用該標簽。而在標簽使用的有效期內,一旦原材料、工藝、使用的染化料和生產環境發生變化,必須進行申報并經過評估后才能繼續使用該標簽。因此,此類標簽認證方式的實際應用受到一定的局限。實際上,絕大部分買家(進口商或經銷商)會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或進口國(地區)的法律法規來確定自己的驗收標準,不僅對檢測項目會有所增刪,對限定指標也會有所變化。其中有些監控項目因尚無成熟的檢測方法而要求供應商簽署承諾書,保證在其產品中不含或不使用其規定禁用的化學品和原材料。采用這類方法進行生態紡織品的檢測認定,在目前的生態紡織品檢測認定中占據了絕大部分,不僅省時、省錢,而且同樣能夠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中國服裝行業現狀及主要問題
就中國龐大的紡織服裝企業而言,在環保建設方面存在的差距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
首先,環保意識和觀念淡薄。據國際環保紡織協會駐中國代表機構TES-TEX瑞士紡織檢定有限公司統計,截至2001年6月30日,該公司上海辦事處共在中國頒發約180張證書。在這180張證書中,占相當比例的是外貿出口企業及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而紡織行業中的上游企業——原料商、面料商、印染制造商、輔料商等卻少有積極申請生態紡織品認證的。在中國七萬多家服裝企業中,也只有知名品牌“杉杉”、“波司登”、“銅牛”等18家企業24種產品獲得綠色認證。這一現象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這反映出中國紡織品服裝企業面對席卷世界的綠色消費浪潮缺乏敏銳性,對于生態紡織品的標準和概念還處于被動接受狀態,還沒有意識到環保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其次,環保法規和標準不完善。目前中國的紡織品檢測標準與國外有很大差別,尤其是對產品有害物質的檢測還沒有形成規定。如2001年1月至10月在張家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紡織品實驗室所受理的321批出口紡織品服裝中,共有201批產品因國外要求指標高于中國國家標準而被退回。
第三,是環保技術和措施不健全?,F在中國紡織品從原料到制成品的整個生產過程及廢棄物的處理,沒有考慮對周邊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特別是印染行業的設備和技術落后,導致環境污染更為嚴重[3]。
中國加入WTO以后,雖然困擾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多年的關稅、配額等貿易障礙有望消除,但支撐中國紡織業大國的勞動力優勢將有所減弱。特別是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憑借其在技術方面的優勢,通過立法或制定嚴格的標準等手段,設置的一系列綠色壁壘障礙限制產品進口。因此,中國服裝企業應重新認識生態紡織品的重要性,重新考慮在勞動力優勢減弱的情況下如何繼續保持紡織大國出口的優勢。
有人預言,今后“綠色壁壘”將成為發展中國家產品出口的最大非關稅貿易壁壘。綠色消費的浪潮將對中國服裝業提出更嚴峻的挑戰。
5擴大中國服裝出口應采取的措施
面對國際紡織品服裝貿易領域不斷出現和增多的綠色貿易壁壘,中國的紡織品生產企業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抓住機遇,鞏固和提高中國作為全球紡織品的生產和出口大國的地位。
首先,綠色貿易壁壘雖然具有阻礙全球貿易自由化發展進程、制約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阻礙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的消極一面,但更有利于全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積極的一面。綠色貿易壁壘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消費趨向和產品的生產商、經銷商對正在全球掀起的“綠色浪潮”的積極回應。因此,在WTO的游戲規則中,他是受到保護和鼓勵的。
其次,要通過立法、制訂與國際接軌的各類標準和建立各種規范化運作的符合性評定程序以建立中國自己的“綠色”保障機制。在全面提升自身競爭能力的同時,為消費者提供全面的“綠色”安全保障。
第三,要加強國內和國際間的合作,積極研究應對各種綠色貿易壁壘的措施,包括積極開發和采用各種“綠色”原料、改進生產工藝、擴大信息渠道和提高信息技術水平、加強檢測技術的研究和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和監督體系。近年來,國際環保紡織協會陸續在中國的香港和上海、日本、韓國設立辦事處,以幫助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紡織業更快地加入到生態紡織品標簽計劃中來。
第四,近年來的發展表明,綠色貿易壁壘是動態的。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們生態、環境、安全、健康意識的不斷加強乃至國際貿易環境的變化,綠色貿易壁壘不僅不會消失,而且會不斷地變化和加強。資料表明,由于有綠色標志的產品日益博得消費者青睞,目前世界綠色消費的總量已達2500億美元以上。在一些發達國家,綠色生態服飾已開始成為消費的首選,喜歡購買綠色產品的人超過50%
一、綠色貿易壁壘理論
1、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
從廣義講,綠色貿易壁壘指的是一個國家以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為理由和目標,為限制外國商品進口所設置的貿易障礙。從狹義上說,綠色貿易壁壘實際上是一種市場準入的障礙,是指進口方通過制訂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復雜的衛生檢疫制度或采用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國商品的進口。
2、綠色貿易壁壘的基本類型
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比較廣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種類型:
(1)綠色技術標準。綠色技術標準是通過立法手段制訂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國外不符合環保技術標準的產品進口,對貿易實施限制。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水平和技術水平制訂的,對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因而勢必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拒在發達國家之外。
(2)綠色環境標志。綠色環境標志是一種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圖形,是由一國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按照一定的環境標準頒發的,用來表明該產品不但質量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不危害人體健康,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導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從而引導企業自覺調整產品結構采用清潔的工藝。
(3)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也稱環境之友包裝或生態包裝。綠色包裝一般是指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無害,能循環復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包裝。
(4)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是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上的。各種檢疫措施不僅極為嚴格,而且繁瑣復雜。基于保護環境和生態資源,確保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訂了嚴格的環境與技術標準。由于各國環境和技術標準的指標水平和檢驗方法不同,以及對檢驗指標設計的任意性,而使環境和技術標準可能成為綠色貿易壁壘。
(5)綠色補貼。它是指一種將資源環境費用內在化以降低外部經濟效果使成本與效益盡可能在生產和經營者身上得到統一的一種手段。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還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使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綠色貿易壁壘的特點及實施條件
(1)綠色貿易壁壘的特點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其他非關稅壁壘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現內容上具有合理性。貿易保護主義者抓住消費者的心理,以保護人類、動物的生命或保護環境與資源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歷史潮流,也迎合了綠色消費的需要,以達到其貿易保護主義的目的。
第二,保護對象上具有廣泛性。綠色貿易壁壘具有廣泛的保護傾向,不僅對產品本身的質量,而且對產品從生產前的設計一直到消費后的最終處理都有限制。近年來還從產品貿易擴展到服務貿易、技術貿易等領域,呈現出無所不包的態勢。
第三,保護方式上具有隱蔽性。一些國家對某些商品質量、規格、性能和安全等規定了極為嚴格、繁瑣和特殊的標準,檢驗手續繁瑣復雜,而且經常變化,使外國商品難以對付和適應。其目的是利用環保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使出口方難以預見其內容及變化而難以對付和適應,但又不易產生貿易摩擦。
第四,制訂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數非關稅壁壘不是通過公開立法來加以規定和實施,而國際貿易中的綠色貿易壁壘則有相應的法律為依據,如1994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簡稱TBT協議)和《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簡稱SPS協議),同時,各國還制訂有本國關注的一些法規,如1989年美國實施的609條款。
第五,動態性。發達國家所制訂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會隨著其貿易伙伴經濟和技術水平的進步而調整,從而使得綠色貿易壁壘出現不斷提高的趨勢。如近年來,日本對進口大米檢驗的量化指標已經從1993年的20多項增加到2000年的104項。有些國家規定,當某種具有綠色標志的產品在其市場的占有率超過2096時,該國對其環境標志的要求就會做出提高的調整。
(2)綠色貿易壁壘的實施條件
綠色貿易壁壘這種貿易保護措施,雖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但并不是所有國家都具有實施壁壘的條件。到目前為止,實施壁壘的主要是發達國家如歐盟、日本、美國,而受影響的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如中國。這主要是因為:
①綠色貿易壁壘主要是通過規定高藥殘標準來提高農產品的市場準入門檻,如歐盟對氯霉素殘留量的標準規定為0.2——0.3ug/kg,這個標準不僅是我國就是歐盟本身也很難達到標準。
②實施綠色貿易壁壘要具有完善的檢測體系。僅有高藥殘標準是不夠的,必須輔以先進的檢測設備、檢測技術以及高素質的檢測人員。具有先進的檢測技術、設備可以增加應檢農藥的種類,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標準,這樣就可以對低檢測水平的國家形成壁壘。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1、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農業生產國,我國己經具備相當的農產品競爭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產品、水產品、茶葉等方面具有較大的比較優勢。我國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條件為我國擴大出口、發展開放型經濟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陽光燦爛,作為我國具有相對優勢的農產品出口首當其沖,頻頻受挫。近年來雖然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額一年比一年高,但農產品出口增長速度一直低于出口總增長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國出口的農產品主要是初級產品、產品附加值低以外,農產品出口屢遭國外綠色貿易壁壘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自1996年8月起,歐盟成員國相繼停止從我國進口禽肉和部分水產。我國有關部門和企業按歐盟法規進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歐盟獸醫代表團的考察。代表團考察報告對我國的相關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但歐盟只做出了恢復從我國3家工廠進口兔肉的決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歐盟獸醫代表團先后三次來華考察。2000年5月,歐方公布決議,認可我國山東、上??梢詫ζ涑隹谇萑猓磁鷾饰覈庸S注冊。2001年歐方專家來華考察我國動物及動物源性產品殘留物質監控體系,隨后向歐委會提交了一份關于我國殘留監控體系的片面的、不切實際的考察報告,導致我國凍雞出口下降了41%,保鮮蔬菜和暫時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別下降了20%和29%。
近年來,許多進口國更是加大了對我國出口農產品的檢測、檢疫力度,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國農產品出口的難度。2002年日本對我國青島的肉雞產品檢疫項目增加了10個指標,對蔬菜農藥殘留化驗檢測項目,由入世前的4項增加到46項;韓國對我國出口蔬菜的檢測僅農藥殘留的檢測指標最高時就達200多項;歐盟對我國茶葉的檢測項目從過去的6種農藥殘留檢測增加到62種;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美國以擔心輸入病蟲害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進口中國的人造圣誕樹等人工木制裝飾品,僅此一項禁令將會影響中國對美國上億美元的出口。
2、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原因分析
使我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浪費、環境污染、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異常嚴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農產品的生產環境,同時由于各種衛生、農藥標準也因耕作方式不當而常常不合格,從而使中國成為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大國。
(1)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國內原因分析
①我國環保意識淡薄,缺乏綠色經濟觀念。我國在向現代農業轉化的進程中,盡管農作物的產量不斷提高,但由于我國環保意識淡薄,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致使農業的污染也日趨嚴重。工農業造成的19各種污染,通過周圍的環境(土壤、水等)作用于農作物,使農產品受到污染,導致“問題蔬菜、問題糧食”的產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裝、儲運等環節設施落后,導致食品后續污染問題嚴重,造成食品生產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續污染依然存在的狀況。然而,目前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都已建立了環境標志制度,國際標準化組織也推出ISO14000標準認證,其環境管理體系成為世界各國企業跨越綠色貿易壁壘的重要跳板,但我國企業并沒有作出積極的反應。
②我國環境標準過低,農業生產企業認證能力薄弱。環境標準是有關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的各種標準的總稱。在我國已有的國家標準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不足50%,高新技術標準嚴重缺乏。此外,國外標準在產品研發階段就已開始制定,而我國的標準制定卻相對滯后,周期也長,沒有嚴格的標準制約嚴重影響了我國農產品的品質。另一方面,我國農產品要進入國外市場,就需要獲得國際上公認的和特定進口國家的綠色認證,一些企業擔心認證會降低價格競爭能力,造成認證不積極,普遍存在僥幸的心理。如在綠色標志認證方面,我國外貿企業要獲取國外認可的綠色標志,不僅要支付大量的檢驗、測試、評估等費用,還要支付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的使用年費,使一些企業望而生畏。
③農產品檢疫系統不健全。從中國近年來發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園劣質月餅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蘇丹紅一號”等事件,“蘇丹紅一號”在十年前就已經被禁了,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國家關注食品安全之際,我國的衛生檢疫系統卻還形同虛設,更為可氣的是,還有一部分官員在開綠燈,使中國農產品生產者對其產品本身的質量要求不高而導致農產品受阻國外的綠色貿易壁壘,因此中國的檢疫系統建設勢在必行。
④環保法律規范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正是由于我國法律中有關農產品各種標準的規范不健全,才使發達國家常常鉆我國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國引進外資、進口等環節中的環境條款還不完善,對國外進口產品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環境保護要求不嚴,對外國產品和污染密集型企業的進入管制較為寬松。且在事實上,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2)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國際原因分析
①國際社會對保護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的關注日益強烈。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態價值觀被廣泛接受,人們對自己的生存環境和衛生食品安全日益關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識也越來越強,對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嚴格,“綠色”成為了一種時尚,一種健康的代言。這促使發達國家政府通過立法滿足國內居民的綠色需求,保護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力。為此,發達國家政府便在國內推行綠色生產、綠色營銷和綠色消費,實施綠色管理,通過制定相關法律與政策,約束和限制國外未達到本國或國際環境標準的農產品進入本國市場。
②將同一標準使用在處于經濟與科技發展不同階段的國家。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同時有強大的經濟實力作后盾,它們制定了眾多的環保技術標準和環境標志,是想利用生產和銷售綠色產品,發展綠色科技和相關服務,控制未來的世界市場。而發展中國家面臨著極為迫切的經濟增長甚至是溫飽問題,在環保領域的缺口較大,它們既無雄厚的資金,又無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環保水平尚處于初始階段,在短期內缺乏實施同一環境標準的能力。而在兩個發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階段適用同一標準,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這就使發展中國家在環保上始終處于被動局面,導致發中國家的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之外,極大的制約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環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國應對農產品出口中的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1、強化國民綠色經濟意識,完善國內環保法規
(1)加大傳媒宣傳環保的力度。21世紀經濟的主旋律將是綠色經濟,政府應呼吁提高國民的可持續發展意識,開展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將環境意識化為公眾自覺的環境行為,因而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事業,使其知曉我國經濟的“綠化”是一項公益事業,受益的應是整個國家和每一個公民。同時,政府要注重發揮職能指導作用,提倡綠色生活方式,把綠色貿易、綠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們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過程,這既可從根本上沖破綠色貿易壁壘,又可保持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使之適應全球一體化浪潮,并與國際貿易體系接軌。
(2)制定和完善國內相應的環保法規。在國內立法方面,應加快我國環境保護法律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縮小與發達國加環保水平的距離。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國際社會在處理貿易與環境爭端案件時,與貿易有關的國際環境法和國內環境法往往倍受重視。從已處理的貿易與環境爭端的一些案例的裁決來看,只要引用的國內環保法律規定準確、有權威性,維護環境利益的一方往往勝訴,而對環境保護不利的一方則往往敗訴。因此,必須加速與貿易有關的環境立法。
2、改善我國農產品生產的外部環境
(1)整治農業環境,治理農業污染。主要是加強對農業環境、漁業水域、草原牧區、特別是土壤環境的監測。一是要定點、定期對主要農(畜)產品污染情況開展例行監測;二是開展對大中城市郊區、工礦企業周圍等重點區域土壤環境例行監測;三是定期對重要水源進行常規性監測。及時掌握農業環境受污染損失狀況,提出相應的治理對策,調整產業結構(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種植花草等),進行植物修復。
(2)控制農業水源污染,解決湖泊、大中型水庫的富營養化問題。首先要糾正或扭轉偏施、重施氮肥的習慣,推廣節氮施肥技術。調整肥料結構,實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發展多元高效肥,推廣專用復合肥,積極推行有機無機肥配套施肥體系,同時應加強改善生態環境的新技術的研究。其次,要推進有機肥工程,以減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種形式使秸稈還田,集中處理加工畜禽養殖基地的雞糞、豬糞等使之成為商品有機肥料。結合疏浚河道開發利用豐富的河泥資源,大力開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時實施河湖岸植樹,減少水土流失。
(3)加強對農業環境科學的研究。政府應增加農業環保科技的投入加強農業保護宣傳培訓,提高各級農業管理與技術人員及廣大農民群眾的農業環境保護意識,增加科技投入,引進國外先進的農業環境保護技術模式,引導農業結構合理化,逐步建立起農業經濟、生態環境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的農業結構體系,努力做到生產技術生態化,生產過程清潔化,農業產品無害化。
3、實施扶持綠色產業的政策措施
(1)制定綠色產業傾斜政策。一是要在稅收上給予優惠,在一定時期內,對綠色產業企業可以減征或免征增值稅,對企業新開發的綠色產品也可以緩征所得稅。二是要對綠色產業企業在貸款利率、貸款額度上實行優惠,鼓勵其上市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三是要在工商注冊上對綠色產業企業給予照顧,并賦予一些規模較大的綠色產業企業以出口經營自。
(2)建立農產品國際綠色貿易壁壘預警機制。大量事實表明,綠色貿易壁壘之所以能起到限制與障礙作用,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企業對進口國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不了解。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組成專門的機構,收集研究我國主要出口農產品可能在哪些國家遇到什么樣的綠色壁壘,提出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形成預警機制,以改變目前這種遇到壁壘就無所適從的狀況。
4、積極推行IS014000標準
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IS014000系列國際標準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該標準以改善全球環境、促進國際貿易為目標,涉及從原材料的開發生產到產品制造使用及報廢處理的所有環節和活動。對于任何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進口。因此,為了適應國際市場對出口產品環保標準的要求,我國應制定和實施與IS0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配套的國內法律法規以及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標志法律法規,通過立法程序把IS0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
5、大力發展綠色農業,開發綠色食品
面對綠色貿易壁壘,開發綠色農業、發展綠色食品將有益于我國農產品出口、提升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具體方法:
(1)實行專業化生產、規?;洜I。目前,我國出口的部分綠色農產品多為農戶零星生產,這種小規模分散經營阻礙了農業技術的改進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難以降低產品成本,參與國際競爭。要想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專業化生產、規?;洜I是必然選擇。只有企業聯合起來,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強實力、實現規模效益,從而擴大經營范圍,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力。應考慮扶持一批綠色農產品出口企業,實行貿工農一體化和企業集團化效益??刹扇 肮?農戶”的組織形式或者新的生產經營方式“公司+農場”,實現綠色農產品出口生產的規?;洜I。
(2)建立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我國具有生產綠色農產品的自然條件、技術條件和社會環境條件,可以建立一批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利用科技成果優勢,實現綠色農業加工增值。
6、積極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推廣綠色技術
農業標準化工作就是以農業科技和實踐經驗為基礎,按照簡化、統一、協調、選優的原則,把先進科技成果和綠色技術轉化為標準,并加以監測、實施,使業生產、加工、管理和服務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的活動。實施農業標準化,既可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推動我國農業增長方式轉變,又可以促進農產品優質化,增強我國農業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國要加強對國際農業標準的研究,而在這一過程中,就需要企業自主研究和引進先進的環保技術、生態技術,并將其大力推廣,使綠色技術上升為“農業標準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國根據農產品國際市場的需要,不斷更新農業標準,并使農產品品質標準與安全衛生、分級、包裝、運輸標準相配套,通過逐步完善,形成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從而為我國農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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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綠色貿易壁壘概述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環境
貿易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由于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自我表現再利用等整個過程均需符合環保要求。
其表現形式有:1.綠色關稅和市場準人。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對一些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的進口產品課以進口附加稅,或限制、禁止其進口,甚至實行貿易制裁。2.綠色技術標準。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他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于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3.綠色環境標志。環境標志也稱綠色標志、生態標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門或民間團體按照嚴格的程序和環境標準頒發給廠商,附印于產品及包裝上,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從研制、開發、生產到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個過程均符合生態和環境保護要求。4.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是減少廢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環境的包裝,流行于發達國家。5.綠色衛生檢疫制度?;诒Wo環境與生態資源,確保人類和動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等的影響,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了嚴格的環境與技術標準。6.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
我國之所以頻頻遭遇綠色貿易壁壘,既由于綠色壁壘所依存的國際法律依據本身的缺陷和發達國家利用這些缺陷給發展中國家在貿易出口中制造的障礙,又由于我國自身在促進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實際工作中存在不足,導致我國經常遭遇別國的綠色貿易壁壘,因此,應盡快出臺一系列應對措施。
二、我國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分析
(一)實施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
綠色貿易壁壘的出現體現了人類社會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要求,面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只能主動適應:一是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念,協調對外開放與環境保護兩項基本國策;二是樹立環境競爭力意識把提高環境質量作為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國家應實施扶持綠色產業的政策措施.給予綠色產業以優惠政策:四是企業應把開發綠色產品作為優化出13產品結構的重要舉措。
(二)建立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發展變化的動態特征,我們應密切注意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發展動向,搜集各國環境限制法規和環境標準,研究主要貿易伙伴的技術法規體系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同時.充分利用wT0規定的各國技術陛貿易壁壘信息通報與咨詢制度獲得有關信息。成功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關鍵在于能否獲得并利用相關的信息.而這又有賴于綠色貿易壁壘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結構調整
目前我國的產業結構缺乏競爭力導致我們屢遇綠色貿易壁壘。我國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與新材料.環境技術等高新技術為基礎.對傳統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并充分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提高經濟的環境友好水平。
(四)實施標準化戰略,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
國際標準反映了國際上普遍達到的先進的科學技術水平得到各國的同.是處理國際糾紛的重要基礎。目前.發達國家的國際標準采用率已達80%甚至90%以上,而我國國家標準只有4O%左右采用了國際標準.與發達國家之間有很大差距”。國際IS0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是企業進入國際市場和沖破綠色貿易壁壘的“綠色通行證”.通過國際認證的企業和產品.相當于獲得了進入別國市場的鑰匙。因此,我國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并積極開展國際認證工作.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健全環境管理體系。(五)改革環保管理體制,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
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是深化環境保護和針對貿易與環境新問題的重要措施。在經濟發展中可以采用經濟激勵手段為主的多樣化的環保調節手段.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變末端治理為前端預防.從而免受綠色貿易壁壘之限。在進出口貿易中.逐步建立禁止進口、征收環境稅補貼和反補貼等選擇性激勵機制,克服國
內外企業“搭便車”行為。
(六)實施多元化戰略.提高對市場環境的應變能力
發達國家對進口產品的綠色技術標準、包裝標簽、動植物的衛生檢疫、環保等方面的規定過于復雜苛刻.我們可以實施貿易對象國的轉移.以此避開綠色貿易壁壘。我國企業應在鞏固現有市場的基礎之上,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市場準入的限制。此外.我國出口企業還可以力爭在海外直接設廠.把投資的重點定位在經濟一體化的區域和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就地生產、就地銷售.實現直接跨越綠色貿易壁壘。
(七)利用貿易救濟措施抵制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對于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WTO/TBT或SPS等協議依據.建立綠色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借助法律技術.貿易等方面的專家力量進行調查取證.必要時申請商務部對進口成員方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進行立案調查。同時,要充分利用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機制和對發展中國家特殊照顧的規定.向有關國家和國際機構提出交涉或申訴,遏制環保例外權”被濫用,防止貿易保護主義者動輒實施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
(八)積極開展環境外交,力爭制定公平合理的貿易與環境新規則
我國應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強合作.使國際環境規則的制定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合理要求;應積極參與WTO關于環境方面的貿易規則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多邊協定中環境條款的談判.為我國企業開展國際經貿活動爭取主動權。
參考文獻: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國際貿易中的關稅壁壘正被逐步取消,傳統的非關稅壁壘活動空間也日益縮小,以人類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貌出現的技術性貿易保護主義逐漸抬頭。世界貿易組織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協議)也積極鼓勵協議的各參加國制訂技術法規和標準,并推行評審制度,來推動技術進步和產品質量的提高,從而出現了國際貿易中商品的進出由價格、關稅調節變成了由技術指標或技術指數或法律、法規來調節的趨向。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第九大出口貿易國,我國出口正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二、發達國家對我國出口商品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具體表現
我國目前對美國、日本、歐盟等國的出口占我出口總額的47.8%。由于這些國家科技發達、技術水平高,客觀上對我出口產品形成技術性貿易壁壘壓力。實際上,早在1980年,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就開始限制和禁止我國中草藥進口,而進入90年代后,發達國家對我出口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更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現為:
1.涉及出口商品品種多、范圍廣。
我國的出口商品中,不論是傳統的農產品、紡織品、玩具,還是新近開發的高新技術產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內容地面臨著技術性貿易壁壘,且技術性貿易壁壘已從原來的商品流通領域擴大到生產、加工領域。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家意識到,應從商品生產的全過程來控制質量,防止污染,有效利用資源,要加強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環境保護與認證工作,所以要求進口商品的生產加工方法也必須符合本國的有關法規和標準,以保護本國的相關產業。如歐盟多次就我國的肉類產品加工過程的環境與衛生問題進行檢驗,由此構成限制我肉類產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在綠色技術措施興起的今天,ISO14000所要求的清潔生產也成為許多國家限制我國產品準入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同時,由于受工業整體水平的限制,所遇技術性貿易壁壘問題還體現在外國對我產品的包裝、標簽要求、檢驗和檢疫規定、環保、電子商務等方面設置的限制,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阻礙我國出口貿易發展的首要非關稅壁壘。
2.涉及的金額越來越大,后果越來越嚴重。
1998.9.11,美國規定必須對所有來自中國的木質包裝物采取嚴厲的檢驗,確保所有純木材的包裝材料都經過高溫處理、熏蒸或防腐劑處理,否則,所有運來的貨物將一律被拒絕入關。這涉及每年從中國進口的大約100萬個集裝箱。按美國要求的方法對木質包裝進行處理,不僅耗費很長時間(一個40英尺貨柜消毒要用7-10天的時間),而且消毒費用也很高(900-1000美元),包裝成本將增加1/3,直接損失數億美元;我國出口產品尤其是機電產品廣泛采用了木質包裝,因此,該禁令至少間接影響到中國對美出口總額的1/3,約130億美元。1999.6.1,歐委會在未向中方做任何通報,也沒有任何磋商的情況下,以中國出口產品的木質包裝不合格為由,單方面決定對中國輸歐產品的木質包裝實行新的檢疫措施,而且該緊急措施的實施日期為6.10,幾乎沒有給中國出口商任何寬限時間,據統計,此舉影響中國60-70億美元的對歐出口。
3.標準高、多、且又復雜多變。
標準不斷提高。美國提出禁止進口未實施管理體系國家的水產品和肉、禽加工食品。日本也在2000年開始對進口蔬菜施行HACCP體系管理方案。日本、英國、加拿大等國規定花生中的黃曲霉素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二十;美國、加拿大規定日用瓷器中鉛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七;日本規定茶葉中農藥殘留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零點二至零點五。
標準和規范名目繁目。發達國家在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等方面標準和規范不但名目繁多,而且都是以國家的法律、法令形式公布的,其中美國有2.5萬個,英國有2.2萬個,德國有1.6萬個,日本僅在農殘限量方面的標準就多達6000多個。
標準復雜。美國常見的產品認證標準分別對計算機、玩具、無線電設備、電視、傳輸設備、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設備、紡織品等進行認證,進口商只有拿到相關許可證后,才允許通關放行。而日本除JIS、JAS兩個技術標準體系之外,具有日本特色的行業協會、專業團體也在行使自己的規格認證權力。
標準多變。發達國家經常對技術法規和標準進行修訂和補充,其它國家在信息不暢的情況下,按進口國的原先要求生產商品,在出口時就會遭遇“信息壁壘”。
4.一些技術性貿易壁壘帶有明顯的歧視性。
我國肉類生產居世界前列,但是目前對美國的肉類出口基本上還是空白,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美國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采用拖延等方式拒絕接受我國企業進行有關檢驗和審查的申請。美國還對我國出口水產品加工廠實施"HACCP"注冊制度,對我國出口罐頭的生產加工廠實行“低酸登記”。更有甚者,美國部分企業正在推行“社會責任管理系統”(SA8000)認證,把人權標準與進口貿易結合起來,其用意不是維護人權和社會責任,而是試圖抬高勞動力成本,削弱我國及其它發展中國家人力資源豐富的比較優勢。
美國和歐盟為了限制我紡織品對其出口,調整了原產地規則,輕而易舉地達到了限制的目的。由于大米市場的疲軟,日本對我國大米進行104項藥殘和農殘檢測,不但技術指數項目多,而且檢測手段也相當繁雜,而對其市場上國內生產部分卻沒有如此多項的檢測。
三、我國屢遭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的原因分析
我國出口產品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一種新的貿易保護主義工具。
借保護消費者之名,把技術法規和標準當作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是各國政府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制定主動權掌握在各國政府,不需要通過國際組織的批準,世界貿易組織對它的限制也很少,因此,與實施程序復雜,實施過程長的反傾銷相比,它具有可操作性和見效快的特點。越來越多的發達國家通過此手段,短期內即可達到限制進口,保護本國市場和相關產業的目的。
2.我國已成為世界貿易大國。
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對外貿易得到長足發展,進出口總額已從81年的400多億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4743億美元,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世界第九大出口國,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關注。
3.我國出口產品檔次低,結構單一。
我國出口商品種類主要集中于紡織、輕工和農副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由于生產條件較差,技術水平落后,造成出口商品質量不高,據專家估計,我國產品質量實際水平落后于發達國家10-20年,而隨著全球質量水平和檔次的迅速提高,國際標準不斷提高,我國產品出口的技術性門檻也隨之提高,出口商品技術性貿易壁壘增加。以紡織品和服裝為例:從1994年起,德國、法國、荷蘭和日本相繼頒布法規,禁止某種染料的服裝和紡織品進口,并對進口服裝附件進行了嚴格規定,使環境因素成為繼配額和原產地限制之后,我國紡織品和服裝出口的又一重要壁壘。
4.我國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宏觀管理也存在嚴重不足。
我國目前在國家標準中只有10%采用了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我國標準體系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標準多而雜,造成產品質量標準的多樣化,令人難以掌握。我國對國際通用的標準和技術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對主要對象國的技術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對我國出口企業在宏觀上加以指導。
此外,我國許多企業質量管理意識、衛生檢疫意識、環境意識淡薄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例如,養殖業已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但養殖戶為了實現飼養的高效率,大量用藥以控制疫病,而毫不顧及動物內藥物殘留對人類健康的威脅;為了促進動物生長,盲目使用激素類藥物,而不問其對人體的影響。
四、我國的對策思路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外國對華貿易中原有的配額等數量限制和其他限制性手段,將失去作用,迫于國內企業界和勞工組織等方面的壓力,外國政府必將采取其他符合國際規則和國際慣例的手段對國內某些產業、市場、就業等進行保護。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具有合法性、隱蔽性、可操作性等特點,必將成為重要的保護手段。為此,我們應積極探討對策并盡快加以落實,具體地講:
1.建立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
政府有關部門應盡快建立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方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下提供有關技術標準、法規的國家級咨詢點,我駐外經商參贊處等機構收集、跟蹤國外的技術壁壘和綠色壁壘措施,建立中國國家技術壁壘信息中心和數據庫,并及時地將信息反饋給有關部門和企業,讓他們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積極措施突破國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我們還應充分利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中有關發展中國家特殊和有區別的待遇這一原則,堅決反對發達國家提出也我國的經濟發展、資金和貿易等方面不相適應的標準。對于歧視性規定,我們要堅決予以反對,采取雙邊磋商,或在入世后訴諸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等方式,謀求非歧視性的貿易環境。
2.加強國際認證工作,建立與國外權威認證機構的相互認可機制。
認證是證明企業所生產的產品、管理體系符合某種標準、法規的合格評定程序。由于認證是依據國際慣例對產品進行評價和管理的一項工作,特別是依據國際認證制度開展的認證工作,得到了有關國際貿易和關稅組織的認可,并作為貿易各方接受進貨、簽定合同的重要條件之一。所以我們應廣泛深入宣傳、大力推廣ISO、IEC等一系列國際性標準的認證,進一步擴大生產企業認證覆蓋面,使我國更多產品獲得走向國際市場的通行證。我們要加強與更多國際權威認證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簽定認證協議,實現雙邊認證。對進口國需要通過有關認證的產品,檢驗檢疫部門要按照認證協議的要求和認證標準,幫助企業建立相關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減少貿易摩擦。我們要積極建立與國際和國外權威機構認證的相互認可機制,相互承認彼此的認證可以節省產品在重復認證中的巨額花費。按照國際標準的要求,加強對認證機構、實驗室的考核和管理,進一步提高認證水平和國際信譽,使我們更多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取得外國,特別是發達國家權威機構的認可和授權,為企業取得國際認證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如歐盟以外的認證機構可通過政府間、認證機構間相互承認合格評定的協議獲得歐盟授與的“被指定機構”的資格,從而使自己的產品在國內獲得認證后,即可順利進入歐洲統一市場。
3.制定與國際標準一致的國家標準。
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引入技術規定和技術標準,技術規定是指強制適用的標準,而技術標準則指自愿標準。技術規定應基于國際標準,世界貿易組織要求各成員國積極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及其它國際性標準組織。在執行自愿標準方面,要求各成員國以國際標準作為國家標準的基礎,在資源允許的限度內,參與產品的國際標準的制定,以在強制適用標準和自愿標準方面走國際接軌的道路。因此,我們應制定與國際標準一致的國家標準。同時,要廣泛宣傳推廣國際質量認證標準和發達國家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讓生產企業在掌握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去安排生產,以使產品符合進口國要求,這對擴大出口貿易,加快對外貿易的發展都有較大的幫助。
4.出口商品生產企業要完善質量標準體系,為質量管理國際接軌打好基礎。
一、綠色貿易壁壘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含義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環境貿易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由于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再利用等整個過程均需符合環保要求。這無疑會給廣大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及出口帶來很大的障礙。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以下兩點:一是綠色壁壘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各國采取的法規、政策與措施;二是綠色壁壘的性質,即以保護生態環境或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為由而采取的一種技術性貿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一種形式。如果進口國是以保護生態、人身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等社會進步為動機,制定與實施相應的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則被可稱之為善意綠色壁壘,是在貿易中應提倡和遵守的。如果進口國是以環境保護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目的在于利用其擁有的技術優勢阻止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本國市場的一種貿易壁壘措施,筆者認為這就是惡意綠色壁壘,是在貿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目前綠色壁壘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①強制性技術水平標準。發達國家依賴其科技和環境水平,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以將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拒之門外。②環境措施。由于我國出口的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品,受環保因素的影響較大,加之我國企業的環境意識不強,使我國越來越多的出口產品受發達地國家環保法規的影響。③認證制度。除了ISO14000系列認證外,發達國家還有各國的實驗認證以及某個行業的認證,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壓力越來越大。④綠色包裝和標簽制度。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國際貿易的影響
發達國家為維護其長期以來在經濟和資源上的霸主地位,一方面利用自己在經濟和科技方面的優越地位,設置環境壁壘措施,限制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出口,從而影響國際競爭,限制貿易自由;另一方面將被污染的廢棄有害物品和污染型產業越境轉移到發展中國家,造成對發展中國家生態資源的大肆掠奪和破壞,加劇全球環境惡化的同時,進一步削弱了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1、影響我國的出口市場。目前中國主要貿易伙伴有美國、日本、歐盟、韓國、東南亞以及中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與他們的貿易額占中國進出口總額的85%以上。而這些國家和地區大多數是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成員”,也是綠色貿易保護主義最為盛行的地區。由于我國長期忽視環保產業的發展,出口產品很難在短時間內達到發達國家制定的環境標準。如果發達國家憑借自身在環保方面的優勢,制定對發展中國家過于苛刻的環境標準,并通過世界貿易組織將貿易與環保緊密掛鉤,這將使我國的外貿出口市場面臨縮小的可能,對我國的外貿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
2、削弱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一些發達國家對我國出口貨物征收綠色關稅和反補貼稅,將使我國出口產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喪失競爭優勢。此外,綠色貿易壁壘的制定實施必然會涉及到產品從生產到銷售、使用乃至報廢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測。這樣,我國出口產品的各種中間費用和附加費用將大幅增加,使產品的出口成本大為增加,進而削弱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也使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的經濟效益下降。3、影響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引發貿易摩擦。近年來,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經常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制外國商品的進口,由此引發雙邊或多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多。當前世界經濟區域化和集團化趨勢的不斷加強,像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這一類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成員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家,他們的環保水平和環境標準大致接近,個別成員國存在的差距也在趨于協調一致。
三、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措施和建議
1、依據原則,積極抗辯。我國在面對無理的綠色貿易壁壘時,應沉著應戰、據理力爭。我國可根據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所確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提出抗辯,充分利用環境條約協議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照顧原則,通過采取雙邊磋商、談判解決。
2、加強國際合作。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保持密切聯系,在國際事務中代表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3、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環保意識。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要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綠色經濟意識融入每一個人的生產、生活中。建立綠色貿易制度,把綠色貿易思想作為開展國際、國內貿易的一個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則,順應世界綠色潮流。
4、大力推行環境標準制度和環境認證制度。ISO14000體系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關于環境管理的標準體系,該體系由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專門機構—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TC207)負責起草制定。
5、嚴禁國外污染產品和產業流入我國。發達國家在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同時,正將污染產品和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我國對此應提高警惕,加強對進口產業的環境監測。
【參考文獻】
[1]李培良.中美綠色壁壘的法律比較[J].對外經貿實務,2004,(5).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基本情況: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征:
(1)廣泛性,從產品到生產過程,技術壁壘無處不在。從初級產品到制成品,從勞動密集型到資本密集性,進口國有嚴格的限制。這種限制正在逐步的擴大;從生產過程看,它含概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消費全過程。隨著技術的進步,技術壁壘即將擴展到國際貿易的各個領域。
(2)形式上的合法性,貿易壁壘大多以國內國際公開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國際上目前還沒有關于技術壁壘的統一立法,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大多由國內立法規定。這些法規是要求進口商強制遵守,這樣外國廠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3)保護方式的隱蔽性,發達國家設置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進行檢驗,使科技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難以適應。這種方式表面上是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不直接體現歧視性,但發展中國家廠商為了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不得不改進生產技術,調整原材料,增加了生產成本。降低了產品的競爭力。
TBT形式繁多大致可歸為五大類,即技術標準與法規,合格評定程序;商品檢疫檢驗措施;包裝標志和標簽要求;信息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
二技術壁壘產生的原因分析
WTO成員經常因衛生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發生爭端,歐盟,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美國,印度,阿根廷,墨西哥等已在WTO爭端解決機構中成為多起爭端的當事國。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主觀原因:有關成員的貿易保護主義思想依然存在,他們出于保護國內產業得到考慮,總是希望通過各種手段限制貨物的進口。(二)客觀原因:WTO貿易規則原則上禁止配額,許可證和高關稅等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但WTO并不禁止個成員國為了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或為了保護環境而對進口貨物規定原則上已禁止的配額高關稅等傳統貿易保護措施,而對進口貨物規定必要的衛生和技術要求,正因如此,有關成員為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必然會更加關注衛生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1]
三我國成為技術保護壁壘受害國的主要原因
1.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加強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實力迅速提高,對貿易飛速發展,對外貿易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我國外匯儲備逐年增加,2002年我國外匯儲備名列世界第二。隨著科技的發展,外貿產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來越高。為了維護競爭中的支配地位,發達國家不斷加大對我國實施 TBT的力度和密度,以達到限制我國出口,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的目的。
2.我國產品的相對弱質性
改革開放之前,由于國內國外兩方面的原因,我國長期處于封閉狀態,幾乎割斷了與外界的經濟聯系。由專家統計我國產品質量平均落后于發達國家10到20年。隨著全球質量水平的和檔次的不斷更新,國際標準的不斷提高。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也需要進一步提高。否則將難以在國際市場取得競爭優勢地位。
3對TBT認識和管理不夠
我國出口企業大多沒有認識到TBT的重要性,對產品質量沒用清醒地認識,不注重增加產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強調廉價勞動力和低成本的優勢。這必然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政府對技術貿易壁壘也缺乏做過的重視,政府內部沒有負責貿易壁壘的機構,對貿易對象的技術標準和技術管理措施了解很少,沒有給出口企業以宏觀上的指導,這不利于我國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優勢。
4.長期游離于多邊貿易體制之外
國際貿易已廣泛地將標準化作為貿易成交的依據。為了使產品能滿足險費者對產品質量和安全的要求,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紛紛制定技術標準,為企業生產提供指南。這種標準十分強制性的有企業和用戶自由采納,但凡涉及公共安全,健康衛生領域的基本要求,由國內法作強制性規定。
四技術標準化的機遇與挑戰
機遇:“對TBT的研究不能一味的強調它是一種壁壘,它也有其合理成分可以利用,但必須遵守國際規則?!盵2]技術貿易標準化是各國政府在對外貿易中出于保護健康安全環保方面的原因所作的一系列強制合法的對產品性能進行檢驗的技術標準和測試方法。目前,國際組織,各國紛紛建立產品質量體系,如ISO9000等。這些被廣泛接受的產品技術方法可以使生產上采取統一的設計生產,有利于形成規模效應,同時也保證了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技術性壁壘尤其是其中的綠色壁壘對人類的生存也產生深遠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有利于全球環境狀況的改觀,保護人們的身體健康,而且,有利于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F在世界各國人們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形成或正在形成綠色的消費觀。人們越來越看好綠色產品,如綠色冰箱,綠色輪胎,綠色汽車等等。有關資料表明,70%的美國人表示公司的環保信譽會影響其購買決定,40%的歐洲人更喜歡綠色食品而不是傳統食品。[3]
挑戰:隨著經濟,金融,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和國際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加快,運用TBT來維護合法利益和實施貿易保護必然成為一個大的趨勢。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的出口產品正在面臨越來越多的TBT的挑戰。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僅國外技術規定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就影響出口500億美元。受經濟發展水平低,出口商品結構檔次仍較為落后等原因,將成為本世紀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的巨大障礙。我國的進口除關稅壁壘外基本沒有采取系統有效的技術性措施。在本世紀進入關稅大幅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大量削減的情況下,若不建立有效,強有力的技術防范體系國內企業將面臨嚴重的挑戰。
五,我國應對TBT不利影響所應采取的對策
(一)消除TBT對我國出口的不利影響
首先,出口企業應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在提高生產力的同時,注意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這就要求企業注重環保節能,開發綠色產品,建立清潔生產機制。爭取取得環境質量認證。
其次,國家要為出口企業實施可持續發展提供條件。第一,加速我國相關技術標準法律法規的建設。我國政府一向很重視法律體系的建設,但是在環保、衛生等方面人很不完善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因此加快建立我國的相關法律體系十分必要的。第二,我國政府還需積極推國際標準的實施。首要的是ISO9000;2000標準和ISO14000標準,這兩套標準都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在總結了工業發達國家先進企業的質量管理實踐經驗統一制定的。ISO9000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接受,一旦取得就相當于獲得了多邊認證,為進入國際市場減輕了阻力。
第三,最好能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收集貿易伙伴的技術標準和相關立法的信息。這個機構可以為出口企業提供咨詢,也可以就相關國家利用技術壁壘為本國企業提供貿易保護的措施,提請我國政府注意。以便尋求外交途徑或者爭端解決機制消除其對我國出口企業的不利影響。
(二)利用TBT保護我國民族工業
傳統貿易壁壘主要是在商品價格數量上設置障礙,導致出口國商品價格上漲或出口數量變小,其中關稅壁壘為其主要代表,本文試以關稅壁壘為例進行博弈分析。
假設存在兩個國家,A國和B國。當A國對B國某項產品實施關稅時,B國也將實施報復,在這場博弈中,兩國的信息是對稱的。假設兩國在采取措施 之前收益各自為M、N;一方采取貿易保護措施,會使另一方損失比例的收益,則A國受保護后的收益為M-M,B國受保護的收益為N-N。如果一方采取 保護措施而另一方未做任何回應,這時雙方的利益分配呈現如下情況:如果A國采取保護措施,B國未做回應,則B國收益為N-A國收益方面,由于A國限 制B國產品的進口,國內產業收益增加,設為收益的比例,而國內消費者由于消費了價格更高,質量相對下降的產品而蒙受損失,設為收益的比例。同理,B國 收益中也存在生產商利益的增加和消費者利益的減少兩方面影響。其中: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