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政管理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17 17: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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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政管理論文

篇(1)

(二)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經驗模式研究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立法程序,通過有效的財政稅收監督機制優化,提高財政稅收的監督管理水平,為財政稅收的監督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優化的過程中需要不斷進行財政監督模式創新,通過有效的監督管理完善立法程序,通過對財政監督的管理方法優化,積極穩妥的實現經驗模式創新,提高財政稅收的財政監督法律規范化水平。比如美國在財政稅收立法監督管理的過程中非常完善,需要從不同的法律法規中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全方位管理。財政稅收監督優化管理的過程中要從預算編制管理的思路出發,通過有效的專項監督、日常監督、個案監督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全方位管理,保證財政稅收能夠在日常經濟管理中發揮重要的作用。財政稅收監督權力要在綜合管理的過程中進行創新優化,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專項監督管理,提高財政稅收的綜合創新管理水平。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通過有效的措施保證財政監督權力的有效平衡,保證財政稅收在監督權力實施的過程中形成完善的程序,積極穩妥的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確保財政稅收資源配置能夠符合綜合性財政管理的要求。

二、財政稅收監督管理體制的完善

(一)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提高到立法層次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優化管理的過程中必須要從立法層次出發,積極穩妥的推進財政稅收的立法性管理,為財政稅收的綜合性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從當前的情況看,我國財政稅收監督管理屬于行為范疇,必須要從行為管理的總體戰略出發,積極穩妥的推進立法機制建設,為財政稅收綜合性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的立法管理必須要從內部監督色彩控制出發,確保財政稅收資金預算能夠符合資源配置管理的要求,推動財政稅收的全面性控制管理,為財政稅收的創新型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兩個方面入手,積極穩妥的實現財政稅收的有效性監督,保證財政稅收的預算管理與執行管理能夠符合監督機制的要求,確保財政稅收能夠進行有效的管理創新。財政稅收實施的過程中要加強政府的監督管理作用,通過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可以科學合理的編制財政稅收預算。通過對財政稅收的立法層次分析,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內部有效性監督管理,為財政稅收監督模式創新營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立法預算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執行模式出發,對各種制約模式進行綜合性分析,確保各種監督平衡機制能夠全面的實現,通過有效的財政稅收控制管理確保各種模式能夠得到優化,提高財政稅收的優化監督管理水平。財政稅收內部控制模式優化的過程中要把各種監督模式結合在一起,形成有效的財政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機制,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從效率模式建設出發,確保各種監督效率能夠順利實現。財政稅收事前監督管理的過程中要對問題進行分析和修正,通過有效的事后監督管理模式優化,確保各種監督主體和客體能夠符合經濟活動管理的要求。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多層次控制管理思路出發,確保財政、稅收、審計等工作能夠符合財政稅收控制管理的要求。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實現有效的信息資源共享,確保各種監督能夠全面協作協調處理,健全財政監督法律體系可以有效的推動財政稅收管理,確保財政稅收能夠得到有效的管理,為財政稅收相互促進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在健全各項機制的過程中,需要從制度模式管理的總體思路出發,推動各項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模式創新,實現財政稅收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和相互促進,為財政稅收的優化模式管理營造良好的氛圍。

篇(2)

水資源問題用系統的觀點來看,可以分為工程體系問題和行政管理體系問題。水資源的工程體系問題包括水源、水調度、水土保持、水污染治理、防洪排澇等工程的規模是否適度、布局是否合理、利用效率是否高效等;水資源的行政管理體系問題包括行政管理體制是否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管理職能的確定是否符合科學合理和適應性的要求、管理手段是否先進有效、管理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等。本文將著重對水資源行政管理問題進行討論。

1問題的分析

1.1管理觀念問題首先對管理落后的認識不足。嚴格來講,我國目前仍然處于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時期,尤其在水資源管理方面。其次對人與自然的辨證關系認識不足。我們一直把人放在自然的對立面,對自然無休止地索取,人也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懲罰。如為解決糧食問題,不加控制地超采地下水而出現地下漏斗;為防洪排澇,一味加高堤防。

1.2行政體制問題由于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縱向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權益,橫向涉及水利、農業、建設和環保等部門的權益,重復管理現象嚴重,責任不明,“政出多門”,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減弱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統籌兼顧、優化配置、節約保護和高效利用,違背了水的自然規律,尤其在流域管理和城市水務管理問題上矛盾更為突出。

1.3管理職能問題管理上仍然存在嚴重的“越位”和“缺位”現象?!霸轿弧敝饕冈撚墒袌鰜斫鉀Q的問題仍由政府來承擔。如水資源合理配置問題,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國北方缺水地區水資源分配問題?!叭蔽弧敝饕负暧^調控不到位。如政策、法規的透明度、統一性和預見性較差;水資源監測、評價水平偏低;政策引導、信息服務跟不上等。

2改革的分析

2.1改革目標的分析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必須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為基本原則,以建立水市場為中心,把行政管理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作為重點,以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最終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包括:①加快水法、節水法等水法規體系的建設;②在明確水權的基礎上,建立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機構;結合城市供水及水處理市場的對外開放形勢,積極推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③以水價政策改革為契機,建立和完善水市場規制體系;④啟動水利資產管理運行機制,提高水利建設融資和水利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能力。

2.2改革動力與阻力的分析

2.2.1改革的動力。改革的動力一方面是利益的驅動,另一方面是現實的需要。

①客觀形式的需要。所謂客觀形勢主要是指:我國水資源所面臨的危機已經嚴重制約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水利部門的改革顯然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需要進一步開放水務市場等。

②履行職責的需要。供水價格偏低,造成水資源浪費嚴重;眾多供水企業以及相關水管單位經營失敗、普遍虧損等等。問題的解決取決于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度和進程,因此,履行職責的需要也是改革的推動力之一。

2.2.2改革的阻力。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既得利益者,另一方面來自傳統觀念的束縛和習慣勢力的制約。

只注重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而忽視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由于人們對水資源危機的認識不足,同時又由于改革的道路是艱難而曲折的,需要社會以及個人付出一定代價,因此,舊觀念的束縛對改革是一種無形障礙。同時,習慣勢力的影響也對改革形成阻礙。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人們通常認為水利是福利事業,理應由國家投資和無償用水和排污。在這樣一種思維定式下,要想確立新的水資源觀念、水市場觀念,其難度是顯而易見的。

3改革的構想

3.1行政體制改革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以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為突破口,構建現代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以保證政府職能系統效益最佳,保證中央、地方以及社會組織對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的積極性的發揮。

3.1.1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設立流域管理委員會,其成員由中央政府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專家代表;委員會主席由選舉產生;流域委員會依法擁有對流域水資源的分配權,依法對流域水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實現流域水資源的優化配置。

3.1.2城市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對供水企業、水處理企業實行出租或轉讓;對經營性水務工程實行資產管理;將用水許可與排污許可有機結合起來,推進城市節水。

3.2建立水市場

3.2.1水權管理改革。水權管理的核心是產權的明晰和確定。將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開,是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是建立水市場的基礎。

建議通過法律的形式,首先確定以占有優先權原則為主、河岸優先權及慣例水權原則為輔的優先權原則,再結合水資源現狀,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第二,設定總量控制、保障生活用水和環境用水,旱情調度預案、水污染防治的事權劃分等限制條件。第三,實行以水資源規劃為先導,有計劃、分類分批地進行水資源使用權登記并公告社會。第四,建立水資源使用權招投標、使用權拍賣等管理機制。通過以上努力,逐步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水權制度。

3.2.2水價政策改革。改革現行的水價制定方法,按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即由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供水企業以及有資質的獨立審計事務所共同協商確定水價;水價應計入資源水價、工程成本、利潤;資源水價應在政府統一評估基礎上允許在合理的范圍內浮動;利潤不再以工程成本及運行成本加成的方式計算,而是以國家的社會平均利潤率和資本金來計算;水價的確定要兼顧公眾承受能力和政府的財政能力。

3.3改革管理模式

3.3.1資產管理。要盡快調整政府及水利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中的定位。水務企業完成企業自我發展的公司制經營實體,經營性、科研性、開發性的事業單位要逐步轉制為企業。依據不同的情況和條件,對原有的水利工程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管理。

3.3.2節約用水。在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下,水價是調節供需方矛盾最敏感的經濟杠桿。國外研究表明,水價提高10%,將使家庭用水減少3%~7%,同時如果水費沒有占到市民收入的1%以上,人們就不會注意節水問題。

篇(3)

追根溯源,國際稅收競爭的研究始于戴蒙德和米爾利斯(DiamondandMirrlees,1971)對“優化稅制理論”的研究。根據優化稅制理論的基本觀點,稅制優化首先要符合稅收效率原則的要求,其次稅制設置在滿足效率原則的同時,還要兼顧稅收公平原則的實現;而一個能夠實現效率與公平兩大目標的稅制,將能夠較好地解決對經濟行為主體的刺激問題。但是,這一優化稅制目標能否實現、如何實現以及實現的方式等,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對實現這一優化稅制所需的信息的獲取程度;現代優化稅制理論的最大特點,在于它能夠從稅制優化與信息需求這對矛盾統一體的相互關系入手,將在充分的、完全的、對稱的信息獲取條件下的優化稅制形態作為一種理想化的參照系,來探討現實中不充分的、不完全的、不對稱的信息獲取條件下的優化稅制設置問題,探討在這一過程中稅制對經濟行為主體的刺激作用。

雖然優化稅制理論并未直接探討國際稅收競爭問題,但其在討論效率與公平原則并存性時,始終將稅制對經濟行為主體決策的刺激作用列為首要研究問題,進而論證在不充分信息條件下對經濟行為主體決策過程提供刺激的方法、目標和約束條件,這種分析思路為研究國際稅收競爭奠定了理論起點。尤其是優化稅制理論摒棄了孤立、封閉地看待一國稅制設置的研究思路,而現實性地將經濟的開放作為外部約束引入一國的最優稅制分析,這正是國際稅收競爭理論模型的一個最基本的假設前提。戴蒙德和米爾利斯在1971年撰文分析了開放經濟的小國在資本可以自由跨國流動從而追求世界資本市場收益率的約束條件下,如何制定最優資本所得稅的問題,并認為對于開放經濟的小國,原則上應該放棄按收入來源地原則對資本所得從源征稅,而應采取居民管轄權原則對資本所得采取從人征稅。這樣,稅收不會干擾國內投資與國外投資之間的選擇,從而實現資本的有效配置。進而,當本國無法充分獲得其居民在國外的收入的充分信息、以至不能實施監控時。開放經濟的小國此時最優的選擇是對資本所得不征稅。

正是在優化稅制理論的研究思路以及分析方法的基礎上,西方經濟學者在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以來建立了一些重要的國際稅收競爭模型,這些模型研究的內容主要包括3個方面:一是關于所得課稅國際協調原則的研究;二是關于生產要素流動和稅負分布的研究;三是關于國際稅收合作的研究。

二、關于所得課稅協調原則的研究

這一方面的研究試圖對所得兩種基本課稅原則及所得稅國際協調具體原則進行優劣比較。戈登(Gordon,1992)在《CanCapitalIncomeTaxesSurviveinOpenEconomies?》一文中,對戴蒙德和米爾利斯的結論的假設前提進行了全面的重新審視,認為優化稅制理論得出的結論——出于效率考慮應采取從人征稅原則和開放經濟的小國應放棄對資本所得征稅,其理論假設前提應受到質疑。例如,當國家規模相對于世界資本市場較大,或者如果國家經濟是不完全開放的,那么上述結論是否仍然成立?如果這些理論假設被,那么優化稅制理論得出的結論就站不住腳。戈登在此文中著重分析了一些國家規模相對于世界資本市場較大的情況,認為這些國家如果能通過其擁有的市場力量對借貸進行限制從而影響利率使自身獲利,那么資本輸出國和資本進口國在稅制的設定上就應該有很大的差異,這顯然不同于優化稅制理論所推導出的標準稅收模式。事實上,優化稅制理論無法解釋很多國家的資本所得稅收現狀。在現實中,幾乎所有國家都對其境內發生的公司和個人所得征稅,同時在許多國家的稅制結構中,存在著一個實際上普遍存在的特征:即對本國資本在外國發生收入的雙重稅收管轄權。這種慣例通過賦予本國居民將其在外國產生收入的已納稅收在本國應納稅收中進行抵免的權利,從而可以避免該筆收入的雙重征稅。

戈登對此現象進行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國家之間存在這種協定,則無法導致納什均衡(Nashequilibrium)稅率的出現,但是當存在著主導市場的資本輸出者時,會出現斯坦克爾伯格均衡(Stackelbergequilibrium)的結果。如果資本輸出國采取雙重稅收管轄權的慣例,就會激勵資本進口國采用資本輸出國的所得稅率對進口資本征稅。因為跨國投資人可以將這一稅負在母國應納稅收中抵免,所以這種從源課稅不僅不會阻礙國外投資,而且會達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結果。這樣,資本輸出國通過采取雙重稅收管轄權,可以使自己制定的國內資本所得稅率在世界范圍內設定。同時,資本輸出國誘使資本進口國采取它制定的稅率從源征稅,也減少了其居民通過海外投資逃避國內稅收的動機。但是,如果資本進口國成為斯坦克爾伯格主導者時,資本輸出者將不會采取雙重稅收管轄權,在這種情況下無法得出對資本所得課稅的均衡結果。這一理論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戰后美國作為主導資本輸出國對其他國家稅收政策的影響。但隨著世界經濟的變化,世界資本市場結構愈加復雜,已沒有一個單獨的國家可以在世界資本市場上占據主導地位。因此戈登認為,資本所得課稅是否在未來仍然存在或將發生怎樣的變化,還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采取雙重稅收管轄權,并利用稅收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是國際上對資本所得征稅最普遍的做法。然而,利用稅收扣除法來消除雙重征稅也仍然在一些國家得到使用。財稅理論界對這兩者的優劣爭論已久。就目前而言,主流觀點認為抵免法優于扣除法,因為抵免法可以徹底消除雙重征稅,并可以實現資本的有效配置,而扣除法由于不能徹底消除雙重征稅,會產生阻礙資本流動的結果。但邦德和薩繆爾森(BondandSamuelson,1989)的研究認為,之所以得出抵免法優于扣除法的結論,是因為這一結論是在稅率和資本流向固定的假設前提下得出的靜態均衡結果。實際上,如果采取兩國博弈分析,并假定國家可以區分屬于國內居民的資本和屬于國外居民的資本,則在稅收抵免法和扣除法的不同規則之下,國家在博弈中將采取不同的戰略行為。在稅收抵免法下,兩國采取的戰略行為將導致國家間資本流動的消除。其原因是:東道國將試圖設定和母國稅率一樣高的稅率,以試圖獲得最大的稅收收入,而母國則會試圖使自己的稅率設定得比東道國更高,以從限制資本的流動中獲取最大收益。這種稅收競爭的納什均衡的最終結果是:稅率設定太高以至限制了資本的跨國流動。相對于稅收抵免法,稅收扣除法下得出的均衡結果表明:扣除法將不會阻礙兩國間的資本流動,均衡產出在國家福利上也優于抵免法。和傳統上達成共識的觀點相反,這一分析結論表明,恰恰是稅收抵免法而不是扣除法阻礙了資本的國際間流動,同時,采取扣除法對資本進口國和資本出口國都有好處。

三、關于生產要素流動與稅負分布的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主要涉及國際稅收競爭對流動程度不同的要素所承擔稅負的不同效應及其對公共物品提供的影響。由于現實中資本跨國流動頻繁,國家間稅收政策缺乏交流和協調,因此,母國往往對本國居民的國外收入缺乏有效監控或因成本太高而使監控實際上成為不可能。這樣,居民管轄權原則實施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政府出于財政收入的需要,從源征稅就不可避免,同時,為了吸引稀缺資本而大大降低資本所得稅率。國際稅收競爭模型對此所持的主導觀點是:一方面,稅收競爭將導致資本所得課稅的低稅率,導致公共物品提供的不足(Wilson,1986);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地實行居民管轄權原則,政府的最優選擇是應免除對流動資本的課稅,而代之以對國內非流動性要素如土地和勞動征稅,這樣就可以有效地滿足公共物品提供的需要,對開放經濟的小國而言尤其是這樣(RasinandSadka,1991)。

然而,布克維斯基和威爾遜(BucovetskyandWilson,1991)的國際稅收競爭模型,針對上述觀點卻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們首先假定政府在給定一組稅收工具的條件下,除了對資本所得從源征稅以外,僅僅對工資收入征稅。其得出的結果是:在不實施居民管轄權的情況下,政府對公共物品的提供依舊不足,對資本所得課征的稅率仍然很低且缺乏效率,并且低于對工資所得課征的稅率。然后,他們假定一國相對于世界市場足夠小,從而政府放棄對資本所得的從源征稅而僅僅依靠對工資征稅的收入提供公共物品,結果還是得出了工資所得課稅缺乏效率、稅率過低導致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結論。這個結論和“開放經濟的小國可以通過放棄對流動資本征稅而代之以對國內非流動要素征稅以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結論顯然是相左的。布克維斯基和威爾遜認為,兩種觀點沖突的根源在于后者模型的假設前提是兩個小國面對的是外生的、固定的世界資本市場利率,而他們的模型則假定世界上每個國家的稅收政策都是內生決定的。為了尋找能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稅收工具組合,他們最后考慮了政府同時采用收入來源地和居民管轄權對資本所得征稅、并放棄對工資所得征稅的組合,結果證明政府的均衡行為將有效地利用這兩種征稅方法,而使公共物品需求水平得到有效滿足??梢钥闯?,實際上其最終結論為:是放棄了對資本所得課稅的居民管轄權。而不是缺少對勞動等非流動要素的課稅,才導致了對公共物品提供的不足。這種結論和優化稅制理論也是有區別的,因為優化稅制理論所推崇的最優稅制中通常包括對勞動的征稅。

四、關于國際稅收合作的研究

眾多國際稅收競爭模型都試圖論證在各國經濟存在異質性的條件下,國際稅收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采取的方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是近期由萊斯穆森(Rasmussen,1999)提出的。他認為,既然國際稅收競爭將導致無效產出,那么就為國際稅收合作提供了實施空間。國際稅收合作應是兩國間稅制的全方面的合作,包括稅收信息的交流、稅收管轄權和稅率的選擇以及是否采取資本流動限制等。作為一種參與約束,國際稅收合作的前提是:每一個參與國際稅收合作國家的合作均衡產出必須比非合作狀態下的均衡產出更好。這樣,國際稅收合作的可能性就取決于非合作均衡的結果。

萊斯穆森假定在非合作的稅收競爭中,由于采用居民管轄權原則對國外資本所得課稅需要東道國提供充分的稅收信息,政府只能采取收入來源地的原則,這樣在一個兩國的稅收競爭模型中,對資本跨國流動進行限制就成為緩解稅收競爭不利后果的重要政策工具。同時,他分析了兩國存在經濟異質性的3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兩國完全相同。分析結果表明,稅收競爭會導致缺乏效率的產出而使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但此時對資本跨國流動進行完全限制將會導致有效率的產出結果。進一步分析表明,國際稅收合作均衡的產出等同于對資本跨國流動完全限制的非合作均衡的產出。也就是說,在國家經濟同質性的假定下,完全限制資本流動和采取國際稅收合作的政策是可以相互替代的。第二種情形是:兩國僅僅在經濟規模上存在不同,一個是大國,一個是小國。分析結果表明,國際稅收競爭將是缺乏效率的,小國將會利用稅率的差異作為稅收競爭的工具,最終導致小國國內的過度投資和大國國內的投資不足。此時大國將會對資本跨國流動進行限制,從而會對小國產生不利影響。但就總產出而言,大國對資本跨國流動進行限制,其結果將是有效率的。分析結果同時表明,在產出水平上,雖然進行國際稅收合作將無法替代資本流動的跨國限制,然而大國以對資本跨國流動限制的威脅將通過影響雙方非合作均衡的產出,從而最終影響雙方合作均衡的產出。因為如果在合作無法達成時,大國將會運用資本跨國流動限制,小國不合作利益則會受到損害,而大國則至少會獲得有效資本跨國限制帶來的利益。這時,大國限制資本流動的威脅就是可置信的,它不僅改變了國際稅收競爭中大國與小國討價還價的地位,也為國際稅收合作提供了可能性。第三種情形是:兩國資本稟賦上存在不同,一個是富國,一個是窮國。在這種情形下,所有的非合作均衡的產出結果都是無效率的,甚至引入資本跨國流動限制也不能產生有效率的結果。當兩個國家具有足夠大的資本稟賦差異時,他們都會傾向于讓資本自由流動和進行國際稅收合作,使雙方的福利獲得改善,即使這種國際稅收合作不一定會產生有效率的產出結果。

以上是對一些重要的國際稅收競爭模型的介紹和評述??傮w而言,雖然這些模型的假設前提有較大的差別,其得出的結論也有所不同,但它們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產出市場完全競爭的基礎之上的。同時,這些模型假定政府作為博奔的參與者,通過稅收政策的制定來實現國家福利最大化。雖然政府擁有市場力量,但這些模型將政府利用稅制操縱貿易條件的可能性限制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

五、戰略性國際稅收競爭模型

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中,國家間貿易利益的沖突已成為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政府作為經濟的管理者,總是試圖通過政策工具來操縱貿易條件,進而對產出市場產生影響。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發展起來的新國際貿易理論——戰略性貿易理論(EatonandGrossman,1986;HelpmanandKrugman,1989)正好為政府這種干預經濟貿易的行為提供了理論支持。標準的戰略性貿易模型是建立在以下基本假定基礎之上的:一是產出市場是不完全競爭的;二是存在規模收益遞增的效應。不難理解,一且這兩個理論假設前提成立,就為政府介入廠商貿易行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戰略性貿易理論一個很重要的結論是,政府應該對國內企業進行稅收補貼,以提高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從而獲取最大的福利效果。同時,兩國的戰略性貿易模型的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假定前提是,廠商通常是不可移動的,它們只能在國內生產,產品在第三國消費。那么,一個引人深思的問題就被提出來了:當轉移成本為零,廠商可以自由跨國移動到國外進行生產時,對廠商的稅收補貼是否會加劇稅收競爭,或者這種補貼最終是否有效率?

賈尼巴(Janeba,1998)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不完全競爭市場中的稅收競爭模型。他通過給國際稅收競爭模型增加不完全競爭的假定,并將廠商流動性假設賦予戰略性貿易模型,從而將這兩種模型結合在自己的分析之中。其結論是:不完全競爭和廠商流動性并不會產生相互增強效應以至加劇稅收補貼競爭。相反,當政府無法或不可能對外國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時,會使政府放棄補貼采取不干預的態度。在這個模型中,廠商可自由選擇在兩國進行生產,但消費在第三國進行,同時假定政府對所得從源征稅并使凈剩余最大化。這一模型得出的結論是一個多階段博弈均衡的結果:由于對國內生產進行補貼時無法排除外國企業,那么過度補貼將是一種浪費。在稅收競爭博弈的最后階段,每個國家都希望自己的廠商在對方國家生產,以享用對方給予的過度補貼的好處,其結果是大家都放棄補貼而不去干預貿易。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賈尼巴的結論是建立在一系列假定基礎之上的,其結論在很大程度上還存在著爭議,但他創見性地將國際經濟學和國際稅收學的研究成果和分析思路交叉結合在一起來研究國際稅收競爭,無疑是具有相當重大的理論意義的。

六、國際稅收競爭的政治經濟學

現行對國際稅收競爭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一般均衡分析和博弈均衡分析的結合,這種分析方法也代表了這一研究領域的主流分析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經濟學者開始從政治經濟學角度來研究國際稅收競爭。雖然這些對國際稅收競爭的研究方法并不是主流研究方法,但從這樣一個新的角度探討國際稅收競爭,不僅對主流研究產生了重要影響,而且對經濟全球化下的國家稅收制度設計有一定的理論啟發性。

篇(4)

目立項前進行水資源論證,不僅保證建設項目在建設和運行期有安全可靠的水量和水質,確保建設項目經濟和社會目標的實現,而且可以促使水資

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通過論證,使建設項目在規劃設計階段就考慮處理好與公共資源——水的關系,同時處理好與其他競爭性用水戶的關系,這樣,不僅可以使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即使今后出現水事糾紛,由于有各方的承諾和相應的補償方案,也可以迅速解決。對于公共資源管理部門,通過論證評審工作可以使建設項目用水需求控制在流域或區域水資源統一規劃的范圍內,保證公共資源——水、生態和環境不受大的影響,使人與自然保持和諧相處。所以,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對于用水單位和國家都十分重要,是保證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環節。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提出論證的階段不一致,導致論證內容的深度不一致

水利部和國家發改委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只規定了要在上報項目可行性報告前進行水資源論證,沒有明確項目必須達到何種深度才可以進行水資源論證,所以,不少項目業主在項目預可行性研究階段或僅有地方發改委同意建設項目的文件時,就開始進行水資源論證。由于項目設計的深度不夠,連項目位置尚未確定或僅初步確定幾個廠址,沒有具體取排水口位置,也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環評的前期預備工作,就開始進行水資源論證,將水資源論證作為項目立項的“第一道關”。在這種情況下開展論證工作,缺乏基本資料,論證的工作量相當大,論證的深度往往不夠,很難達到論證的效果。

2.論證河段范圍沒有統一規定,論證的深度也不一致

由于沒有統一的論證范圍,評價河段或項目影響河段的范圍由幾公里到幾十公里,甚至到幾百公里。這樣對當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論證的深度往往不夠。如果沒有一定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綜合分析,僅限于項目是否有可靠的水源,這只解決了建設項目的問題,沒有解決公共水資源是否安全的問題,而后者對于項目及周邊用水產對區域水資源累計影響和水環境累計影響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論證工作。

3.用水定額和用水平衡

各省用水定額不一致或項目用水工藝不一致,論證單位對用水項目用水定額審核深度不夠。認為只要滿足地方用水定額就可以,取水量就高不就低,使申請水量可能偏高。比如,電廠冷卻水冬季和夏季用水差距較大,一些項目取最大用水量進行論證,造成審批水量大于實際用水量。

4.溫排水對水生生物影響論證深度不夠

業主和一些論證單位對于評價河段水生生物特性不熟悉或沒有深入調研,論證報告對水生生物的論述普遍深度不夠。一些項目對溫排水影響范圍沒有進行計算或物理模型實驗,只用簡單的估算和用類比的方法來說明溫排水對水生生物沒有影響或影響很小。這樣,建設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價深度不夠。

5.對其他用水產的認識不一致

一般認為自來水廠等工礦企業是用水戶,而沒有將農業、漁業、航運、河道管理、防汛、旅游業和農民用水等作為用水產或利益相關者。相當多的報告書僅以當地發改委、規劃土地局的文件作為論證報告書的主要支撐附件,沒有提供或很少提供附近用水戶對建設項目的意見書。即使提供了意見書,也都是正面意見。建設項目業主尚未認識到這些意見書或承諾書對項目建設、運行和今后水事糾紛的解決有重要作用,害怕不利意見影響項目立項,往往回避敏感問題。

6.對節水和水資源保護措施不具體

南方水資源相對豐富,尤其在長江干流取水,水量和水質一般都可以滿足建設項目的取水要求,大多數報告書對節水措施和節水潛力分析深度不夠,沒有提出具體措施。同樣,認為火電廠大部分退水是溫排水,廢污水也大部分經過處理循環使用,排放的少量廢污水也能達標排放,所以,水資源保護措施往往較籠統,沒有實質內容,沒有結合當地水功能區管理目標進行排污總量控制。而實際上長江中下游地區水環境問題突出,環境容量和水體納污能力很有限,應該盡快啟動按水功能區管理目標進行節水和水資源保護。

7.一些結論過滿,沒有留有余地

目前一些項目論證工作深度不夠,論據不充分,而一些報告書論證結論過滿,如“沒有影響”“基本沒有影響”“影響很小”等詞語用得較多,沒有留有余地。同時,相當多的論證報告書給項目或項目業主提的建議較少,實質性建議較少。這樣的論證對于項目的科學實施、水資源高效利用和保護作用不大,僅僅為了項目能夠立項是不夠的。

8.項目業主和論證單位對論證工作的認識有待深化

目前相當多的業主對水資源論證的認識還比較膚淺,認為論證僅僅是立項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想盡快完成,給論證單位論證和編寫報告書的時間一般比較短,使論證工作難以達到應有的深度。

另一方面,對于論證單位和論證專業技術人員得到論證合同后,不僅應為業主負責,更應該站在國家公共利益的立場上,為公共資源——水的高效利用、科學管理和有效保護負責,為公共的水資源和生態環境服務。論證工作要認真、仔細、客觀和公正,堅持原則,不能完全站在企業的立場上,避重就輕,使公共資源受到不必要的損失。在論證報告書中應明確提出建設項目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三、幾點建議

1.明確論證的階段或前提條件,保證論證內容都能夠達到必要的深度

最好在項目初步設計以后或環境影響評價以后進行水資源論證,這樣基本資料比較齊全,論證內容與環境評價各有側重,論證內容深度能夠一致。如果做不到,則至少要按照報告書的全部內容進行論證,特別強調以下幾條論證的前提條件:①確定的項目用水量和用水工藝流程,②確定的廠址及取排水口位置,③客觀全面的河勢分析,④廢污水退水影響要有一定深度的分析(包括溫排水計算或試驗),⑤水生生物現狀及影響分析,⑥附近用水戶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等。否則,不予論證。

2.確定三層次評價區間或范圍

應該根據論證內容的要求制定統一的評價范圍,建議設定三個層次評價區間或范圍,即水文評價區間、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態評價區間和建設項目

與其他用戶相互影響區間,分別作為水文評價、取水評價和排水評價范圍。三個層次評價區間為:

水文評價區間。在評價河段的上游,從具有較長系列水文資料(建議最少25年以上)的水文站到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區間。

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態評價區間。分析項目所在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況及區域用水累積影響。如果項目所在流域或區域已經有水量統一分配或調度方案,則應該按統一分水方案進行取水評價。如果尚沒有建立流域或區域水量統一分配方案,建議以建設項目為中心,上下游各取一個水資源三級分區或上下游各100km左右范圍作為用水參考評價區間。

建設項目與其他用戶相互影響區。建議以建設項目水功能二級區為中心,上下游各取一個二級區或上下游取10km范圍作為水環境和退水影響評價區間。

3.對項目及報告書應逐步建立起可量化的評價指標體系

為了評判建設項目用水排水合理性和論證報告書是否合格,應該逐步建立起可量化的評價指標體系,或像環境評價那樣,根據各環節的論證要點,建立表格化的打分檢查表,優良率達到一定要求,論證報告書才能通過。這樣可以將目前“咨詢性”的評審會,逐步變成項目立項能否成立或過關的評審會。這就要求評審專家有統一的評審標準。另一方面,為了督促和提高論證報告書編寫質量和水平,對論證報告書也可以建立一套考核標準,對不合格的論證報告書,應該重新修改再審。建議對于主要建設項目逐步建立檢查表,使整個論證評審工作逐步走向標準化。

篇(5)

1、財政聯邦主義的財政分權理論在聯邦體制國家中,多級政府形成多級財政體制,同級政府擁有同等權利且具有各自獨立的經濟利益。如前所述,基于自身利益的驅使,地方政府會憑借自己的權利爭奪經濟資源和稅收資源,從而在聯邦體制國家中產生了地方政府間的稅收競爭。財政分權理論從經濟學角度來解釋這一現象,即稅收競爭是地方政府作為“經濟人”的自利行為。

2、公共選擇學派的市場決策理論20世紀70年代中期,西方出現了公共選擇學派,它把主流經濟學對市場競爭中人類行為的分析范式引入到政治制度中對政府行為進行分析,說明在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地方政府間競爭類似于市場競爭。在這個“準市場”的作用機制下,人們可以通過“以足投票”來選擇能夠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居住,因此,地方政府必須具有競爭意識,謀求本地區經濟發展,滿足本地區居民的需求,從而得到選民的支持。稅收競爭作為地方政府間競爭的主要手段,在提高地方政府競爭力上具有一定的優勢,人們都會選擇交最少的稅,而享受最好的公共產品的地方居住。

3、演進主義的制度競爭理論演進主義認為,競爭可以實現變化、進步和創新,社會活動主體間不斷的相互競爭產生了各種活動規則。哈耶克曾提出“競爭有利于制度創新”的觀點。而政府間競爭主要表現為制度競爭。所以,政府間的稅收競爭是高效率稅收制度的發現者和維護者,它構成了誘致性制度變遷或中間擴散性制度變遷的重要動因,可以更容易的實現轉型期的制度選擇,從而構成財政分權制度完善的外在條件。

二、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理論研究的發展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理論在半個世紀的發展過程中,人們對其經濟效應作了深入地研究。但是,理論界對他的態度仍不一致,有人認為適度的稅收競爭可以帶來正效應;但也有人認為稅收競爭的存在就會影響經濟的正常發展,損失社會福利。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國外理論界廣泛運用實證方法,對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效應進行了分析。國內學者在國外學者研究的基礎上也對地方政府競爭理論進行了一定的論述,并針對中國實際進行了一些實證分析。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理論的研究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1、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與公共品的提供國際上,一般認為對國內稅收競爭問題的研究始于蒂布特的政府間稅收競爭模型。他在1956年發表的《地方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一文中,明確提出“財政分權下的地方轄區政府間競爭有利于地方公共產品提供效率”這一觀點。他在新古典框架下證明了:如果存在足夠多的地方政府,均衡時公共產品的提供能夠達到帕累托最優。這是一種“類市場的理論”,他運用市場競爭理論分析聯邦制下地方轄區政府間稅收競爭具有效率。但是由于蒂布特的國內稅收競爭有效理論存在很多太過理想化的假設條件,所以遭到了很多學者的質疑,但是它開辟了國內稅收競爭問題研究的先河。目前,西方學者在“稅收競爭會導致公共支出水平下降,尤其是主要服務于勞動力的公共產品提供不足”這一問題上的看法基本一致。Oates(1972)指出由于各地政府為了吸引資本,競相降低相應的稅收,使得地方支出處于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最優水平之下,從而政府無法為最優的公共服務產出籌集足夠的資金。

特別是對于那些對當地經濟無法提供直接收益的投資項目上。所以,他擔心稅收競爭會使地方公共服務的產出達不到最優水平。另外,他還提出了國內橫向稅收競爭的“外部性”,即一地方政府采取的公共政策會影響另一或另幾個地方政府管轄的居民的福利水平以及其稅收收入。在前人理論模型的基礎上,Keen和Marchand(1997)提出了另外一種公共產品提供的無效理論:地方政府吸引資本流入的競爭,將驅使地方政府更為關注公共投入,從而導致公共投入提供過度,而過度的公共投入必然會擠占為本地居民提供服務的公共產品數量,從而使供公共產品數量過低,過度的公共投入和不足的公共產品都是缺乏效率的。后來Matsumoto又假設勞動力可以自由流動,并且資本和勞動力在生產中是互補的,得到的結論是,增加公共產品的投入將吸引更多的勞動力尤其是有技能勞動力的流入,勞動力的增加可以鼓勵投資。這種效應會在很大程度上減弱地方政府提供過度公共投入而偏向使資本獲利的動機,但稅收競爭下公共支出的總體水平依然是處于缺乏效率的低水平狀態。Huber(1999)的分析則表明,如果稅收競爭扣動政府間機動稅“競爭到底”的扳機,會降低稅收收入,當稅收下降,政府被迫或者減少支出,或者提高其他稅收。如果政府支出對居民產生效用或產品收益,或替代稅收不好尋找,那么財政償付能力的下降會導致地區福利的降低。

2、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與經濟增長德國學者何夢筆(1999)把西方政府競爭理論運用到中國,他在《政府競爭:大國體制轉型理論的分析范式》一文中,著重分析了俄羅斯和中國兩個國家的經濟政治轉型過程,強調政府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競爭或體制競爭。他認為:中國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在中國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過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周業安(2003)通過博弈的方法研究了地方政府競爭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他認為,經濟分權導致地方政府圍繞經濟資源展開競爭,但這種競爭受到政治體制的限制,導致地方政府在選擇競爭策略上的扭曲,(進取,進取)的均衡策略組合實際上無法實現,而得到其他策略組合,導致經濟資源的浪費。

3、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與要素流動稅收競爭就是要爭奪經濟資源或擴大稅收資源,所以很多學者致力于研究稅收如何影響FDI。Dunning(1981)提出的國際生產折衷理論被廣泛接受。他認為,作為尋求最大化收益的跨國公司,如果其擁有所有權特定優勢、區位特定優勢和內部化優勢,那么該跨國公司就會愿意并有能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

其中,區位優勢又包括自然稟賦優勢和投資環境優勢,稅收制度屬于投資環境優勢的一個組成部分。ZodrowandMiesz-kowski(1986)通過四個假設分析認為,資本的流動性導致對資本的低稅率;資本流動性與資本課稅稅率負相關;如果資本是可以自由流動的,對資本稅率做微小的下調能導致帕累托改進。Wei(1997)發現稅率和和外資流入呈顯著的負相關關系。Hines(1997,1999)研究認為:調高l個百分點的稅率會引致0.5至0.6個百分點的FDI內流的下降,稅率已經對跨國公司的決策行為產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JanK.Brueckner在《政府是否加入了不動產稅的戰略競爭?》一文中以財產稅為研究對象,運用空間滯后經濟模型(spatiallageconomicmodel),收集了美國波士頓主要地區的截面數據,建立當地

財產稅率與競爭地區不動產稅率的函數關系,證明財產的流動與稅率之間存在非零的斜率關系,即投資選擇對稅率具有應變能力。而且這一斜率的正負還取決于其他參數。陽舉謀、曾令鶴(2005)運用MacDougall———Kemp模型,采用Janeba(1995)的分析框架,結合我國稅制特點,分析地區間稅收競爭對資本流動的影響。

通過他們分析表明,我國地區間的稅收競爭是基于有效稅率的競爭,競爭會導致有效稅率降低和資本的非效率配置;如果地區間能夠進行合作,資本可以實現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4、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與政府策略選擇Wildasin(1988)認為,當參與稅收競爭的政府個數比較少時,以公共產品的水平作為決策變量得到的均衡解不同于以稅率作為決策變量時的均衡解。它證明了當各地方具有相同的偏好和技術水平時,用前者作為決策變量時得到的均衡稅和均衡公共產品投入水平要低于后者作為決策變量時的均衡水平。ucovetsky和wilson(1991)分析了“大地區”和“小地區”之間“不對稱資本稅稅收競爭”情況。結果是:大地區的稅率相對較高,小地區的稅率則較低。所以,在地區大不對稱的情況下發生的不完全資本稅競爭中,小地區占據一定的優勢。DepaterandMyers(1994)發現,地區間在規模、生產技術以及消費者偏好上的差異有可能會得一地區把資本輸出到其他地區,資本輸入地區就會具有這些輸入的動機,從而得規定的資本稅后利潤率下降。這些地區具有提高稅率以獲得有利的“貿易條件效應”的額外激勵。他們稱這些貿易條件效應為金融外部性,正是這種金融外部性存在導致了資本輸入地區的公共產品過度提供,同時又使得資本輸出地區公共產提供嚴重不足。

沈坤榮和付文林(2006)通過運用空間滯后模型對我國省際間截面數據進行回歸,發現中國的財政分權改革激發了地方政府推進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積極性,但不恰當的分權路徑也加劇了地區間的稅收競爭。省際間稅收競爭反應函數斜率為負,說明省際間在稅收競爭中采取的是差異化競爭策略;同時也意味著地方政府目前對公共產品的偏好較低。而對省際間稅收競爭增長績效的格蘭杰因果檢驗則顯示,公共服務水平對地區經濟增長率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并且地方政府的征稅努力與其財政充裕狀況直接相關。殷華方和魯明泓(2004)將中國外商直接投資政策分為中央政府政策和地方政府政策,運用1979—2000年的資料,研究和分析了中國外商直接投資政策的有效性。得出了中央政府政策對外商直接投資具有顯著的影響力,而地方政府政策則較少或沒有影響。超級秘書網

因此,地方政府之間為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競相提出過于優惠的條件是無效的。因而,地方政府沒必要在政策優惠上相互惡性競爭,真正要做的是大力發展當地經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企業經營環境。綜上所述,不同學派從各自的角度對稅收競爭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理論學者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融入了自身的理解,從而推動了稅收競爭理論的不斷前行。關于稅收競爭的利弊,學者的討論主要集中在這一形式與效率間的關系。我國國內橫向稅收競爭研究中觀點認為:稅收競爭可以形成強有力的約束機制,借助這一形式,可以實現公共產品和服務提供的帕累托最優,而無需政府對經濟的強制性干預。對企業而言,政府間良性的稅收競爭帶來最直接的收益就是稅收負擔的減輕作為該地區的成員之一,企業同時可以享受那些提高了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最后,還可以借助經濟力量維護自身的權利,如用資本、人員的自由流動迫使當地政府做出有利于企業生產的一些決策。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制定過低的稅率,可能會吸引更多的投資,但政府收入水平與支出水平之間的差距會進一步加大,使得政府“吝嗇”于公共支出項目,從而降低了公共產品的總體支出,降低了公共產品的水平。一方面,損害了國家利益,人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應有的提高;另一方面,投資企業可能獲得了暫時的經濟利益,但從長期看,投資“硬”環境的制約必將最終影響到整個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是一種效率的損失。無論誰是誰非,稅收競爭的范圍從最初的一國內部延伸到了全球,本身就說明其強大的生命力。從最初的稅率減低,到避稅港的出現,稅收競爭的手段可謂層出不窮。人們之所以不遺余力地致力于稅收競爭的沿用,事實上正是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這一政府工具的實用性。那么對于稅收競爭的運用,我們只能更多地本著趨利避害的原則,創建一個公平的競爭秩序,在這樣一種秩序下尋求獲得制度收益。

參考文獻

[1]陳曉,肖星,王永勝.稅收競爭及其在我國資本市場中的表現.稅務研究,2003(6),18一23

[2]周業安.地方政府競爭與經濟增長.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3(l),97一102

篇(6)

在我國小水電定義為電力裝機50MW及以下的水電站。小水電是一門比較成熟的發電技術。它的主要特點是:

1)資源豐富。我國小水電可開發量為8700萬kW(80年代水能資源普查結果),占全國水電資源可開發總量的23%,位居世界首位。

2)分布廣泛??砷_發的小水電資源廣泛分布在全國1573個縣(市)。西部地區為5828萬kW,占全國可開發量的67%;中東部地區為2872萬kW,占33%。小水電資源分布較之煤炭、油氣等其它能源資源分布更具普遍性,尤其對西部地方經濟有更好的可及性和親和性。

3)開發靈活。小水電可以分散開發、就地成網、分布供電。開發容量根據需要,從幾個、幾十個、幾百個千瓦到上萬千瓦。能為戶、村、鄉(鎮)及縣(市)提供所需電力,具有極強的適用性和輻射性。此外,小水電規模小,資金量也相對少,開發技術成熟,工期短,見效快,維護方便,運行費用低。經濟貧困地區開發小水電較之開發大中型水火電更具技術經濟上的可行性。應該說,在國家集中資金開發大型發電工程時,地方政府最適于組織小水電的開發。

由于小水電在解決農村能源供應、改善生態環境、扶貧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使其在我國獲得了長足發展。自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農村水電供電區逐步發展,迄今已接近全國近1/2的地域,擁有全國1/4的人口,建成小水電站4萬多座,裝機容量達到2626萬kW,年發電量900多億kW·h,占全國農村電力市場總用電量30%左右的份額。

開發利用小水電資源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目前小水電已成為中西部山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它以電氣化帶動城鎮化和工業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隨著當地經濟的繁榮和不斷發展,加快了脫貧步伐,解決了農村用能,增強了民族團結,促進了邊疆地區的穩定。

尤其在為邊遠地區無電人口提供基本電力公共服務方面,小水電具有明顯經濟優勢,一直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七五”、“八五”和“九五”653個農村水電初級電氣化縣建設,不僅解決了1.2億無電人口用電問題,而且普遍大幅度的提高了當地農村用電水平。目前全國尚有3000多萬無電人口,約一半以上分布在小水電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這些地區地理位置極為偏遠,負荷少而分散,用電網延伸來解決供電問題是不現實的。因此,小水電將繼續在我國最終解決無電人口的攻堅戰中發揮重要作用。

小水電還具有良好的生態效益。目前我國小水電年發電量約合3000萬t標準煤,其生態效果相當于免除7000萬t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及大量煙塵污水的排放。開發小水電為農民生活用能和農業生產以電代柴提供了基本條件。以電代柴減少了小水電供電區內自然林砍伐,封山育林和退耕還林效果十分顯著,森林覆蓋率與年遞增。涵養了水源,防止了水土流失,生態環境正迅速得到恢復和改善。

2小水電政策環境現狀分析

與可開發小水電資源總量相比,我國小水電開發率較低,只有30%左右。小水電發展緩慢是由于自身存在的弱點及外部經濟政策環境等多種原因造成的。應該指出的是:

我國現有的能源宏觀經濟政策環境并不利于小水電的發展。小水電歷經坎坷發展到今天的規模,動力主要源于地方政府發展地方經濟的利益驅動。它表現出良好的外部經濟性,但內部經濟性及自身利益卻難以保障,缺乏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為了促進小水電事業的發展,在小水電發展的不同時期,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按種類劃分可分為行政強制型、經濟激勵型和創建市場型。屬行政強制型的政策是《電力法》中關于小水電的規定。

屬創建市場型的政策是國家關于農村小水電“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針。屬經濟激勵型的政策包括:1)“以電養電”政策;2)國家扶貧資金可用于農村小水電建設的政策;3)小水電交納6%增值稅政策;4)小水電建設專項貸款政策(已取消)。

這些現行政策是以基于計劃經濟的經濟激勵政策為主,而很少涉及市場經濟的基本要素即價格和供需關系,市場機制的作用基本沒有體現出來。行政強制型政策中也沒有對小水電作定性和定量的規定,尤其是在上網權、電量方面缺乏具體配套政策和操作性。創建市場型政策雖然出臺較早,涉及到了產權問題,但很不完善,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諸多復雜因素下難以執行。在經濟激勵型政策中側重于利用稅收和補貼的調節作用,而沒有充分利用價格這一市場要素對資源的配置作用。由于取消了專項貸款、財政補貼的有限性和6%增值稅政策在大部分地區沒有得到執行,具有公益性質的小水電實際上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隨波逐流。如不及時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在“廠網分開、競價上網”的電力體制改革中,小水電將會遭受更大的沖擊??傊?,脫離了政府政策扶持,是我國小水電在電力市場競爭中步履艱辛、發展遲緩的重要原因。當前小水電發展急需立足于市場經濟條件的新型激勵政策。

3小水電市場化運作中存在的問題

小水電自身存在著生產規模小、工程造價持續增加、豐枯矛盾、技術裝備和運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內部不利因素;同時也存在電力輸出困難、電價機制不順、市場發展緩慢、公益性制約等外部影響。在諸多矛盾中電力生產規模小、輸出困難、豐枯矛盾、電價機制不順及公益性制約最為突出,直接影響到小水電的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導致投資回報率偏低,融資困難,缺乏良性循環滾動發展的能力。

1)電力生產規模小??稍偕茉丛谏虡I化運作中面臨的共性問題是:可再生能源市場相對狹小,小規模的生產造成較高的工程設備投資成本,低產量的能源生產又會造成較高的能源生產成本。小水電也不例外。在現行的能源宏觀經濟政策環境中,裝機容量大部分在千瓦以下的小水電企業與裝機容量幾十萬乃至幾百萬千瓦的大型常規能源發電企業競爭無疑處于弱勢地位。

2)電力輸出困難。由于國家電網和小水電的所屬關系不同,長期以來小水電發電上網問題不能很好解決,要么不能上網,要么上網電價很低,使得小水電成本增加,投資風險增大。

3)豐枯矛盾。我國小水電大部分是徑流式電站,缺乏調節能力,在豐水期往往造成系統電力有余,小水電大量棄水;而枯水期造成電網缺電。這也是使小水電成本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4)電價機制不順。小水電電價形成缺少規范化的政策法規。電價制定與調整,往往是根據決策者自身對工作經驗、企業現狀和國家政策未來走向的理解進行決策,帶有較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科學性不足。此外,在小水電價格構成中沒有包含其外部經濟性應得的合理報酬。小水電現行電價水平既背離價值規律,又不能反映供求關系。不利于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嚴重影響了小水電企業的生存、鞏固和發展。

5)公益性制約。相當多的小水電是依附于水利工程而建,除了發電,還兼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綜合功能。汛期棄水、灌溉和供水用水都會影響到發電用水。為了防御洪水災害,小水電要提前泄洪騰空庫容。為了確保工農業和城鎮用水,小水電經常反季節提高水位,錯過發電機會;或是長期在低水頭運行,機組出力下降,經濟效益隨之受損。梯級開發的電站這方面的損失則更大。

4小水電激勵政策設計思路

小水電激勵政策設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設計政策框架時既要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背景,對其內、外部經濟性進行綜合分析評價,找出影響其發展的主要因素。同時也要注意吸取國外成功經驗,將市場機制引入小水電激勵政策體系。此外,小水電具有清潔能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特性,制定政策時應與環境經濟政策結合起來。以保證與有關部門政策的融合性,達到提高經濟體系整體效益的目的。

我國目前常規能源大型火電平均單位千瓦造價為4000元/kW~5000元/kW;小水電平均單位千瓦造價為6000元/kW~8000元/kW;風力發電平均單位千瓦造價為9000元/kW~12000元/kW。常規能源大型火電平均單位電能成本為0.20元/kW·h~0.30元/kW·h;小水電平均單位成本為0.30元/kW·h~0.40元/kW·h;風力發電平均單位成本為0.40元/kW·h~0.50元/kW·h。小水電的經濟性與風力發電比具有一定優勢,但與常規能源大型火電比則缺乏競爭力。

小水電站經濟性典型調查分析結果表明,在諸多影響小水電效益和發展的原因中,發電量是重要的制約因素。小水電發供電收益普遍達不到對項目設計進行財務評價時的預期值。小水電實際發電量是決定小水電單位電能造價及生產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我國小水電年發電利用小時數明顯偏低,實際發電量大大低于設計電量,也明顯低于折減后的有效電量。影響發電利用小時數的原因與上述小水電自身及外部存在問題有密切關系,除了電力輸出困難、豐枯矛盾和公益性制約等因素外,還有氣候變化導致的徑流年際與年內變化、峰谷矛盾、負荷特性限制及機組檢修事故停機等因素也是影響發電利用小時數的原因。所有這些因素使小水電實際年發電量比設計年發電量要少30%左右,有的則高達50%以上。

小水電的折舊和利息是決定小水電單位電能造價及成本高低的另一重要因素。調查結果表明,折舊和利息兩者分別占小水電單位平均成本的19.6%、31%。原因是小水電大部分建在經濟落后的偏遠山區,當地財力十分有限,因此小水電的負債率一般較高,大部分都在80%左右,有的高達90%以上。

小水電運行成本占單位平均成本的26.6%,用于維修及人員工資福利的比重較大。這一方面說明小水電的技術設備和管理營運水平亟待提高,另一方面也表明小水電的利潤率低,企業沒有足夠的財力搞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把握住實際發電量及生產成本中其它影響小水電效益的因素這條主線,將激勵政策的出發點建立在市場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運用行政命令、經濟激勵、創建市場等多種宏觀調控手段,突出行政強制性政策和電價的作用,幫助小水電克服發展中的種種來自其內部和外部的障礙與困難,應是我們構筑小水電激勵政策框架時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5小水電激勵政策框架設計

1)強化行政強制型政策。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在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對能源工業中的弱勢產業可再生能源,應更多運用行政強制型政策促進其發展。這類政策包括配額制及各級政府的有關法規。政策制定重點應明確和量化小水電市場份額和發展目標,規定在地方電力建設中可再生能源發電需占有一定比例。確保小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優先上網權及電網收購全部電量。這有利于消除影響小水電發供電效益的來自體制上的不利因素。

配額制在許多發達國家已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可再生能源激勵政策,建議加快組織實施。同時要爭取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農村小水電發展的法規,推動地方政府法規的制定。如廣東省1996年出臺的《關于加快農村小水電建設的決議》,這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地方法規,對小水電優先開發、優先上網、優先收購、電價機制、財政補貼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陜西省也在制定小水電生產配額及對小水電實行電價優惠方面做出了規定。這些地方政府法規均有力地推動了當地小水電的發展。

2)突出電價配置資源的作用。我國電價體系就環境成本而言依然存在嚴重扭曲現象。突出表現在高污染的火電生產原料價格偏低,由污染造成的環境成本沒有計入生產成本,環境空間被無償使用。今后在確定電價機制時,應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使電價準確反映電力與環境的真實價值。最終建立起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價格機制。

建議在實行廠網分開,競價上網后,政府對小水電上網實行市場價格保護,不直接參與同常規能源競爭。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小水電上網限價制度。既要對小水電上網實行電價保護,對由公益性制約和外部經濟性增加的生產成本進行補償,使其獲得合理利潤,又要促使小水電不斷降低成本,提高小水電的競爭力。這一制度的核心是:政府為小水電制定上網的最高限價,只要小水電企業的報價低于限價水平,電網只能收購不能拒收。而高于這一價格的小水電企業則會被淘汰出局。

小水電競價上網限價的確定,可以參考英國等市場經濟國家比較成熟的公用事業價格規制模型。由此小水電上網限價的初始定價模型可以設計為:P=C×(1+R)+T+V(其中:P為政府規定的上網最高限價;C為小水電企業的平均社會生產成本;R為成本利潤率;T為法定稅金;V為考慮供求、政策等因素的調整額度。)小水電上網限價的調整模型為:P′=P×[1+(ROI-X)](其中:P′為調整價格;ROI為消費物價指數;X是小水電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幅度)。這種定價方法與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定價原則相符合,能夠有效的反映對小水電外部經濟性的回報及對由公益性制約引起成本增加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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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作為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重要形式。在政府收支管理、特別是基層政府收支管理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是構建公共財政體制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時也是整頓和規范財經秩序,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舉措。但改革至今,尚未形成一套規范化的管理體制,文章擬結合工作實踐,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出粗淺見解。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歷史沿革和特點

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必須對政府非稅收入本身的歷史和特點進行研究。只有掌握了政府非稅收入的發展規律、特點和管理要求,才能正確地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歷史沿革

政府非稅收入的概念和范圍在《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中已經有了明確界定,這里不再贅述。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源起于預算外資金概念,預算外資金最初泛指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項收人、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因為管理較為松散,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甚至未納入財政管理,故名之“預算外資金”。隨著改革的推進,管理的加強,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了預算管理。捐贈收入、彩票公益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等也涵蓋納入財政管理的范圍。預算外資金的概念漸漸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政府非稅收入概念應運而生。政府非稅收人概念及其范疇的提出,是深化改革的結果。標志著我國在建立公共財政體系、規范政府收人機制上向其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政府非稅收入與預算外資金相比,不簡單是范圍的擴展,管理方式的改變,而是一個質的飛躍。政府非稅收入與稅收并列,這樣從理論上就把政府非稅收入擺到了與稅收同等的高度,提高了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性。

(二)政府非稅收入的特點

政府非稅收人是指除稅收以外,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相對于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來說,政府非稅收入具有靈活性、補償性、專用性、不穩定性、非普遍性和自主性等特點。

靈活性:靈活性是指政府非稅收入在實現政府財政職能上具有方便、靈活的特點。補償性:按照公共財政理論,社會需要分為純公共需要和準公共需要,純公共需要由政府通過稅收全部滿足,社會準公共需要則只能由政府稅收部分滿足,不足的部分則要收取一定補償費用,這就是政府非稅收入的由來。專用性: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取得的收入,帶有一定的補償性。不穩定性:稅收具有固定的稅率、征收范圍,調整變動一般較小。非普遍性:政府非稅收入的普遍性,是指征收政府非稅收入不帶有普遍性,只是向需要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的人群征收政府非稅收入,而不需要政府提供準公共服務的人群則不需要繳納政府非稅收入。自主性:府非稅收入的自主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設立的自主性;二是繳納的自主性。

由于政府非稅收入內容廣泛,性質不完全相同,歸納的特點,對于政府非稅收入主體是適用的,但不一定完全適用于每一項政府非稅收入。充分認識和深刻領會政府非稅收人的特點,對于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高政府非稅收入使用效益,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進展情況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是對預算外資金管理改革的深化和拓展,同時也對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年,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正式吹響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號角?!锻ㄖ返南掳l,對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確定了大的指導方針。從地方到中央,對于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加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對于強化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一是很多地方財政部門都陸續成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專職管理機構,為加強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二是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法規和文件,為全國性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三是將政府非稅收人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通過編制綜合財政預算,實現了財政收入的統籌安排。四是建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年度稽查制度,加大了政府非稅收人的監督管理。五是強化征管措施,加強了征收管理。實行了收繳分離制度,有效地杜絕了執收環節截留坐支行為的發生。改革推行幾年來,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現為,改革尚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沒有統一同定的管理模式,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水平參差不齊,認識不一,很多地方還停留在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觀念和模式上。離規范化、科學化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結合管理實踐,筆者認為,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法律依據不足。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缺乏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在實踐中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依據執行,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經常要到處尋找法律依據,出現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二是機構職能不明。政府非稅收入改革起源于地方,很多地方為加強管理成立了專職管理機構。地方成立機構本無可厚非,但財政體制基本是垂直對口管理,由于在機構設置上,地方設置在前,導致下級和上級機構設置不統一.上下級不對口,造成管理關系不順暢。三是管理體制落后。目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各個環節包括設立管理、征收管理、資金管理、支出管理等仍然基本沿襲原來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模式和體制,沒有隨著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提升麗完善,存在分散、脫節現象。

(二)主要原因分析

改革推行這么多年,依然存在上述問題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的推動力不足:改革的推動力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二是職能部門的工作;三是社會各界的輿論。三者中以黨委政府的推動力為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其次是職能部門的工作,再次是社會各界的輿論推動。三者之間既可以相互制約,也可以相互促進。改革的阻力主要來自一些既得利益部門的反對,任何一項改革都會引起利益的重新劃分。一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會想方設法阻撓改革的進行。推動力與阻力的對比程度決定著改革的進程。

四、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幾點建議

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的特點,結合政府非稅收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積極推進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改革要以輿論為導向,通過輿論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政府非稅收人管理重要性的認識,爭取得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統一思想,形成改革的合力,減少改革的阻力。

(二)加強機構建設,組建專業化管理隊伍

對政府非稅收入實施專門管理是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需要,也是社會化分工發展的客觀要求。按照整合資源、職能統一的原則,中央、省應組建政府非稅收入專職管理機構,整合各項管理職能,做到機構和職能相對應,并對下級管理機構提出明確要求。從而理順管理關系,強化管理職能。做到上下暢通,規范高效。

(三)加強法制建設。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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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已成為一個不可避免的話題。歐美發達國家在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規方面早已有所行動,而發展中國家如印度、新加坡也在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規方面做出了嘗試。美國國會于1998年通過了《互聯網免稅法案》,對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提供的網格接入服務暫不征銷售稅或使用稅;對在網上銷售而網下無等同物的商品與服務,如數字化產品及勞務,暫不征稅。此外,美國還力推將因特網宣布為免稅區,凡無形商品經由網絡進行交易的,無論是跨國交易或是在美國內部的跨州交易,均應一律免稅。歐盟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沒有美國成熟,主要致力于推行現行的增值稅。印度則于1999年一項規定,對在境外使用計算機系統,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國公司支付的款項,均視為來源于印度的特許權使用費并在印度征收預提稅。針對當前各國逐步規范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制度這一現象,已經參與全球經濟運作的中國也應考慮制定有利于我國經濟和電子商務行業發展的電子商務稅收法規,以使我國電子商務行業及電子商務法規能跟上其它國家的發展步伐。國家也已意識到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是勢在必行的。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出臺的《關于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稅費管理”。而國家發改委、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2007年6月25日聯合的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發展規劃——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也指出,相關部門需研究制定包括網上交易稅收征管在內的多方面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本文試圖對中國當前的電子商務相關稅收規定及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一定的探索,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中國現行電子商務稅收管理體

2007年7月,全國首例個人利用B2C網站交易逃稅案一審判決,被告張黎因偷逃稅款,被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這個簡單的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我國首例網上交易逃稅案,引起了全社會對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特別是稅收法規的關注及思考。雖然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處于比較模糊的狀態,也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法。但如果參照傳統的稅法,我國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并非無法可依。本文分以下三種電子商務征稅對象來考察當前的稅收征管辦法。

(一)電子商務企業賣家

根據電子媒介是作為傳遞商品或服務的媒介,還是僅用來處理訂單、廣告和提供輔助的媒介,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直接電子商務和間接電子商務兩種。間接電子商務是指涉及商品是有形貨物的電子訂貨。交易的商品需要通過傳統的渠道,如郵政業的服務和商業快遞服務來完成貨物運輸。直接電子商務是指涉及的商品是無形的貨物和服務。如計算機軟件、音像制品等的電子信息傳輸和交易。因為間接電子商務只是相當于利用了網絡手段來聯絡和達成交易,而貨物的運輸有時甚至包括貨款的支付仍需通過傳統的交易手段來完成。因此,一般認為,對于間接電子商務與傳統交易的稅收征管區別不大,進行間接電子商務的企業賣家仍需與傳統企業一樣繳納相關的稅收。我國首例網上交易逃稅案的審判結果也表明,這類電子商務企業賣家須按傳統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的稅收。對于直接電子商務企業賣家是否需和傳統企業一樣繳納相關稅收,我國稅法還未有明確規定。直接電子商務企業在銷售電子軟件、電子圖書等無形商品時,到底是把它歸為銷售貨物還是歸為提供服務也存在著爭議。

(二)電子商務個人賣家

特別地把C2C的個人賣家單列出來,是因為對于C2C是否應征稅及如果要征稅的話如何征稅等問題是目前學術界討論較多的話題之一。按照現有法規,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銷售全新的商品需要繳稅?,F行傳統個體商戶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不等。具體參照各個省市的規定,增值稅稅率為4%。如果參照這一標準,網上個體商戶月銷售額超過2000~5000元的也應繳納增值稅。2007年3月6日的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中,對于網上交易參與方作出如下規定:法律規定從事商品和服務交易須具備相應資質,應當經過工商管理機關和其他主管部門審。然而在目前的工商登記法規中,并沒有對”網上交易”這一領域進行規定,但原則上網上交易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既然從事網上交易需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營業執照,則電子商務個人賣家也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然而在現實中,由于對網上個體商戶的監管存在較大困難,監管成本較高,收益也不是很可觀,所以一般網上個體商戶都不會繳納稅收。

(三)電子商務服務提供企業論文

電子商務服務提供企業可分為平臺服務提供企業和輔助服務提供企業。后者包括為買賣雙方提供身份認證、信用評估、網絡廣告、網絡營銷、網上支付、物流配送、交易保險等輔助服務的企業。在我國,目前多數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都注冊于各地的高新技術園區。這些企業大都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其營業執照上限定的營業范圍很廣。這些企業被認定為生產制造企業、商業企業還是服務企業,將直接決定其稅負情況。在企業所得稅方面,高新技術企業、生產制造型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減免稅優惠。而服務性企業則通常適用營業稅。那么,被定性為什么樣的企業就成為關鍵問題。因此,電子商務企業在設立時,就可以通過擴充、縮減營業范圍,使自己被認定為理想的企業性質。

綜上可見,雖然中國當前沒有專門的電子商務稅法,但根據當前的法律規定,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傳統企業是一樣需繳納相關稅收的,而從事電子商務的個人賣家如果其完成的交易達到一定的數額,也應繳納相關稅收。至于為何大家都認為國家在對電子商務進行稅收優惠,其主要原因是我國沒有對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或者至少可以說是監管較松,致使大部分電子商務企業及個人利用電子商務無紙交易的特點進行偷漏稅,而這就是所謂的“稅收優惠”。也即,中國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優惠”并非來自于相關稅收政策,而是來自于監管的放松。稅務部門監管的放松減少了電子商務企業及個人的納稅。

二、中國當前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不存在專門針對電子商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當前法規本質上不存在任何針對電子商務企業的優惠,法規仍要求從事電子商務交易的企業與傳統企業繳納相同的稅收。而當前我國很多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可以不交稅或者少交稅。這不在于法律的規定,而在于稅務部門的放松管制。但畢竟管制的放松不等于稅收的優惠。另外,對于電子商務服務提供企業,除了部分企業可以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身份獲得一定的稅收優惠外,稅法并未給予電子商務服務提供企業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整體來看,我國還不存在專門針對電子商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稅收管制的放松不利于企業間的公平競爭,不利于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前文的分析,從事網上交易的企業和個人也應繳納相關的稅收。對于大型電子商務企業,其公司運營和管理都比較規范,一般也會與傳統企業一樣繳納稅收。而對于從事電子商務的中小型企業,因為國家對網上交易稅收管制較松,再加上電子交易的無紙化,他們很可能利用電子商務進行一定的逃避稅。而事實上也確實存在這樣的情況。首例網上交易逃稅案就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在這個逃稅案中牽涉到的黎依公司的偷稅行為并不是在稅務部門查稅時發現的,而是在警方偵查一起詐騙案時被意外發現。如果沒有這起詐騙案的話,黎依公司可能還在通過網上交易偷漏稅。這種對中小型電子商務企業較松的稅收管制,一方面,可以說是變相的“稅收優惠”,有利于鼓勵中小型企業積極參與電子商務,也有利于電子商務在一定程度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說是變相地鼓勵企業進行偷漏稅,不利于企業的公平競爭,也不利于營造一個秩序良好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和誠信體系,長期看不利于整個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法規的不健全不利于我國電子商務行業與國際接軌

2007年8月28日,我國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在香港宣布進軍海外市場。據介紹,支付寶將與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合作,代替賣家人民幣購得外幣,再結算給海外賣家,解決用戶在國外網站購物時貨幣不同的問題。此項業務將支持包括英鎊、港幣、美元等在內的十二種海外貨幣。無獨有偶,阿里巴巴在2007年9月17日召開的阿里巴巴第四屆網商大會上,也宣布了該公司進軍海外市場的計劃。其國際化路線圖為先中國香港、接著是中國臺灣、然后是日本。這一系列我國企業欲開拓國外市場的舉措,意味著我國電子商務企業開始走上國際化的道路。巨大的國外市場將給我國部分實力雄厚的電子商務企業更大的機遇。而我國國內不完善的管理體制及稅收體制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的國際化。電子商務行業的國際接軌也要求國內管理體制與稅收體制的國際接軌。另外,眾多國外電子商務巨頭也正計劃或已進人中國巨大的市場,如何對跨國電子商務進行稅收管理也是我國不能回避的一個問題。

三、中國的對策

雖然當前中國的電子商務行業發展還不成熟,對電子商務方面的一些概念也較難界定清楚,制定一部全面的電子商務基本法存在諸多困難。但這并不意味著不能在某些方面先對電子商務浮現出來的一些問題加以規范。特別是在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方面,筆者認為有以下問題亟需解決。

(一)與國際接軌,逐步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稅法和其它法規

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商務的貿易問題也被各國和一些國際組織如WTO所關注。電子商務的多邊貿易問題也被納入了WTO的多哈貿易談判中。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同時在考慮我國電子商務具體發展情況的基礎上制定相關的電子商務法規,有助于規范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有助于我國在將來的電子商務多邊貿易談判中處于有利地位。當然,在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尚不成熟的時候制定全面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困難。對此,我國可以就某些方面如電子商務企業賣家、跨國電子交易出臺部門法規,并在此基礎上逐步規范和完善電子商務稅收管理體制。

(二)加大對電子商務服務行業的政策扶持和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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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給排水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問題無外乎出現在使用材料和施工技術上,事實證明,也正是這兩方面引起工程的不足。目前,我國許多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材料是能省則省,而且盡量是采用價格低廉的。很多情況下,市政給排水工程中使用的管道大多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標準,有的質量不達標,管道壁厚不滿足要求,因此承重方面也差了很多;有的管道材料中摻雜了有害物質,使輸送的水被污染,對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產生了極大的危害性;有的提升泵站采用較小的泵,不能滿足市政管網的需求,故而泵長時間處于過載運行,因此產生安全隱患問題;有的管道使用的是其他地方退下來的老管道,內部已經嚴重老化,使用壽命也已到期,影響了管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在施工技術方面,更是不盡人意。由于現在的施工單位中的施工人員大多是農民工,沒有專業的知識儲備和專業素養,不管是從施工工序和施工技術上都存在較大的不足之處。有的施工單位為了節約勞務人員的成本,雇傭了很多已經超過工作年限的務工人員,這些工作人員由于年紀較大,各方面能力下降,在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錯誤,經常會出現施工不規范的現象。而且許多工地負責人大多是憑著自身的經驗施工,有的時候很難讀懂設計人員的施工圖,所以建設出來的工程難免會與設計人員的本意相悖,這也導致了市政給排水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工序和工藝是施工過程中的重中之重,如果這兩方面出現問題,那么施工的質量也就很難保證了。

1.2施工質量管理和控制意識不強

市政給排水施工是一種特殊的工程,因為一個城市的市政給排水工程是由國家相關部門出資進行建設的,所以部分施工單位雖然拿著國家的錢,但是為了省事就在基本無誤的基礎上疏忽了對施工安全的管理和控制,在施工建設的過程中,一些施工建設單位只為了自身利益著想,在施工建設中使用劣質的原材料并偷工減料來削減施工成本,以此撈取油水,這樣就影響到了給排水工程在施工質量方面的管理和控制。在施工質量的管理和控制中,施工單位自身有很多問題,這其中主要是管理的主要負責人不明確,部門的設置也很混亂,都不是那么的正規,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這些施工單位為了圖省事,而且這種工程項目畢竟是國家出資,只要不是出很大問題都沒關心,所以施工單位也就不那么負責盡心,因此,導致了施工單位對給排水工程施工的質量不能夠及時、準確的進行管理和控制。同時,由于施工單位自身可能并不具備能夠獨立完成該項施工工程的能力,所以施工單位大多會采用轉包和分包的形式進行項目的施工建設,這樣就無形上為施工過程中對施工質量的管理和控制增加了一道墻,畢竟一個工程可能由好幾家施工單位負責,各個單位各顧各的,甚至會相互推卸責任,這樣就無法進行施工質量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了。現在,我國針對施工過程中的管理監督問題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設立監督機制,進行施工過程中的驗收。但是,由于監督機制并不是那么嚴格,有許多疏漏的地方,很多時候,施工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和監督人員相互串通,影響了施工質量管理和控制的有效進行,這才導致這些年來,我國各地出現了那么多的豆腐渣工程,這些人為了一己之力,昧著良心,欺騙國家政府??偟膩碚f,我國關于施工質量的管理和控制制度還是不健全,有缺失。

2保障市政給排水施工質量的措施

針對上面談到的問題,接下來將對保障給排水工程施工質量提出一些措施。

2.1加強使用材料的質量監督

因為在施工過程中材料是最容易出現質量問題的,所以要加強對使用材料的管理和控制。這里要做的不僅是對施工過程中使用材料的抽樣檢查,而是要派相關負責人員對材料進行一項項的檢查,防止出現漏網之魚。凡是出現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能使用,監督人員定期進行質量匯報,堅決做好對材料質量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2.2做好工序和工藝嚴格把關

在施工之前,相關部門人員應該對施工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各方面的檢查,防止施工單位違法雇傭務工人員,首先要保障施工人員的質量。其次,要建立工序和工藝監督機構,委派相關專業的人員到工地現場監督施工工序和工藝,保障這個過程中不出現紕漏。再者設計人員要在相關規定時間內定期到工地視察,檢查施工工程是否與自己的設計規劃相符,如相符應該進行加強監督,如果不符則應該立即進行改造彌補。最后,施工單位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問題,應該及時停止施工聯系設計人員,讓其到場商議進行解決,不得獨自決定如何解決。

2.3對施工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教育

施工進行之前,應組織施工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有關市政給排水工程施工項目的相關教育。使其了解到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哪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應該采取何種應急方案,以及無法解決該問題時應主動、及時聯系設計人員等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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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制運行還不夠健全,有效控制也沒有很好地進行管理。財政稅收工作同時受到業務和行政的制約,在財政稅收管理進行過程中,這樣就會造成一定的弊端。部分管理工作者會目無法紀,為了自己的私利違背原則,做出影響財政稅收管理順利進行的事情。有些地方,稅收人員不斷削減,管理機構也在日益減少,使得管理力量單薄,而且缺少了組織的穩定性,工作人員缺少工作的激情,無法帶動先進的管理。

(二)、財政稅收的管理的監督監管不到位。稅收管理體之中缺乏有效可行的監督機制,這會造成一種無責任和危機意識的狀態,導致違法亂紀現象時有發生。

(三)、民主管理的形式在體制上只是空有口號并沒有完全落實。部分地區不能落實民主管理制度,無法做到真正意義上的政務公開,即便有形式上的民主小組形式,但是并無實際意義。選舉幾乎都是大領導內定,不能通過民主決定,造成管理人員不夠專業,無法以身正則,起不到任何監督監管作用。沒有很好地要求,財政稅收工作就不能很有序的運行。

(四)、在目前的稅收系統中資金效益并沒有得到完全的優化。即便在制度上將收入和支出分成兩個部分,但是實際還是混為一談,一起運行。而且在專項資金調用時需要層層過關,分批撥付,這就直接影響了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效益,從整體來看,各部門之間的權利、責任和利益沒有完全有序化,分工不夠明確,致使我國財政稅收管理資金效益得不到提高,造成嚴重的浪費現象,阻礙了我國財政稅收管理的快速發展和創新。

二、改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創新之舉

(一)、財政稅收的管理體制需要完善,必須要根據實際的需要整改體制。就目前狀況來說,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依然不夠健全完善,并且在這個體制的建設中始終循環著集權分權,而且影響深遠。在財政稅收的管理上,目前我們的狀態是很疏忽的,工作人員對于管理的認知觀念也是比較淡薄。要改變這一局面必須要加強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整改,并將此工作作為現行財政工作的最主要的任務。在這一過程中首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強化制度規范,加強法律權威;同時財政稅收管理秩序也要穩步的落實,做好財務管理機制的完善,對于債務管理要加之強化,避免出現不正常的債務現象,使得財政稅收管理關系處于健康、和諧的關系之中,能夠有效的促進其適應時代的發展。

(二)、財政稅收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執行者是工作人員,因此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并加強績效評估,深化體制整改的強度只管重要。稅收管理工作要想取得很大的成效就需要由綜合素質高的工作人員。人是管理運作的主要傳達方,因此為了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必須要加強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為此,我們必須要形成成文的規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定期的培訓以強化行動觀念。并且對于財政稅收的專業知識以及培訓材料,要加強規范創新,優化知識結構,使得管理服務與理論指導相統一,提升整體的協調能力和辦事效力,為大眾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要做到有效的精兵簡政,盡量減少繁冗機構,降低自身成本支出??冃гu估對于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有著良好的作用,因此在稅收管理工作也實行績效評估,會大大提升工作人員形象,提高工作積極性,提高財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收支是財政稅收的體現,收入和支出要有明確界定以避免出現混亂管理的現象。管理中會有很多的經濟措施,對于收支的管理要利用好可行措施,建立一整套可行方案和體系。在人員管理上要認真做好收支項目的分配,根據實際情況和市場需求,遵循一定的原則明確收支范圍的定義,科學確定稅負比例,并且合理配置各種稅收服務領域,推進區域公共服務均衡化的發展;還要明確財政稅收管理職責權限,進行相關的職責劃分,逐步把財政稅收管理歸入預算管理范圍之內,同時調整在稅源轉移以及跨區域分配過程中出現的不公現象,降低市場或者國家政策等因素對于財政稅收收入的影響。財政稅收工作要想穩步健康地發展,就必須要有一個長期的健康機制,因此我們要為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好稅收機制的運作。

(四)、資金作為財政稅收的體現,必須要提高使用效益。我國的財政稅收一般都是用在公共事業上,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們必須要提財政稅收資金的有效使用,使其發揮有利的效益。財政稅收管理部門要整合財政稅收資源,公開化、透明化財政稅收,加大對潛力事業的扶持,并為了信息的有效傳遞,為了資源的共享做好一個共享機制。在這個過程中,管理部門要適當的照顧基層發展,現在基層發展需求的扶持比較渴望,稅收資金在這一方面會有很高的效益體現。最重要整個資金的使用過程要有一個完善的監督機制的管理,以最大化資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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