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5: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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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銀行調整貸款的特點
調整貸款是世界銀行(簡稱“世行”)設立的一種政策性非項目貸款,其目的是幫助借款國克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宏觀經濟和國際收支失衡。其具體做法是:向借款國提供一筆快速支付的貸款,用于支持該國宏觀或部門經濟結構調整。調整貸款可分為結構調整貸款和部門調整貸款。結構調整貸款是世行在20世紀80年代初設立的,最初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解決國際收支困難而進行的經濟調整,并促進其宏觀或部門經濟政策的調整和機構改革,重點是支持國民經濟宏觀結構調整。結構調整貸款有雙重目的:向借款國提供一筆快速支付的資金,幫助其緩沖來自外部的沖擊;以貸款為杠桿,促進借款國實行政策和結構改革,從根本上建立一種有效的經濟運行機制。上世紀80年代中期,針對一些國家不愿或沒有能力推行涉及面較大的結構調整計劃,世行引入了部門調整貸款,著重支持一個或幾個特定部門的政策調整與機構改革。部門調整貸款的實施擴大了調整貸款的范圍,其只涉及單個部門,操作比較簡單,政治上更易于接受,部門政策和機構改革通常可為解決宏觀經濟問題和提高部門效率提供潛在的指導。部門調整貸款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某一具體部門的全面政策和體制改革。如果借款國執行貸款項目的能力不強,總的經濟管理水平或國民經濟的規模尚不允許進行結構調整時,可選用部門調整貸款。隨著形勢的發展,平衡國際收支已不再是調整貸款的首要目標,當前其重點是促進借款國推行以市場經濟為方向的機構改革。
世行的貸款條件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改革強調通過財政政策(包括減少財政赤字、抑制通貨膨脹)實現宏觀經濟穩定。第二階段改革增加了一項新的結構改革,特別是實行開放的貿易體制和農業自由化。第三階段改革強調私有化(尤其是銀行和電力部門的私有化)和政府改革。2000年以來,在世行貸款中,調整貸款的數額與項目數量有一定的波動,但一直占據重要地位(見表1)。
與項目貸款相比,調整貸款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政策性強。調整貸款不是用于建設特定項目,提高產出水平,而是直接以政策調整和機構改革為目標。使用調整貸款必須滿足特定的宏觀或部門經濟政策要求,使用結構調整貸款的國家必須制定世行認可的結構調整計劃,就貿易政策、價格政策、財稅政策、投資計劃、資金動員、機構改革等方面的調整作出承諾。具體的政策要求包括實行國有經濟私有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含利率和匯率)自由化、放開價格、取消財政補貼、壓縮公共部門投資、改革稅制和機構改革等。第二,支付速度快。項目貸款評估一般需1~2年,而調整貸款的準備過程較短,只需6個月甚至3個月。第三,使用靈活。項目貸款需專款專用,各項貸款必須符合評估報告中規定的用途。而調整貸款的目的是為借款國提供一種緩沖,使之能緩解因實施調整計劃而帶來的經濟與社會沖擊。借款國在貸款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由度。結構調整貸款可由借款國自行安排使用,部門調整貸款也可在-定范圍內安排使用。
二、世行調整貸款的政策性附加條件
獲得世行結構調整貸款的條件比較苛刻:第一,借款國必須是由于經濟結構等原因陷入或面臨巨大的國際收支逆差,財政赤字劇增且一時難以扭轉。第二,借款國必須與世行進行對話,承諾并制定結構調整計劃,修改國家投資政策,并要說明長期目標和短期措施,以及可能取得的積極成果等。最初,與調整貸款的目的相應對,世行對借款國提出的政策要求是:必須實施緊縮性的短期穩定政策,通過有秩序地減少支出,對國內需求水平進行調整;必須實施結構調整,理順商品的相對價格,改革各種規章制度,使經濟運行更有效率、更有彈性,以達到資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使經濟恢復到持續穩定增長的道路上來。在20世紀80年代實踐經驗的基礎上,90年代以來,世行逐步確立了以“華盛頓共識”為調整貸款的條件。其核心是借款國必須實現經濟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場化的政策。
調整貸款自實施以來,在世行內外,一直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爭議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關于政策性附加條件;關于調整貸款的效益;關于調整與貧困階層。其中爭議的焦點是關于政策性附加條件是否必要以及執行效果。政策性附加條件是調整貸款的前提條件之一和執行的關鍵。從世行統計看,使用調整貸款的國家執行附加條件的情況并不令人樂觀。各國執行附加條件的情況差異很大,有的幾乎全部執行,有的則基本沒有執行。借款國在申請貸款時為能得到貸款,往往承諾接受各種政策條件,但在實際執行時往往由于各種實際困難而大打折扣。有些專家指出,在調整貸款作為快速支付手段和作為政策杠桿這兩種職能之間,能真正實行的往往只是前者,后者則十分有限。
世行的貸款條件更多的是受到來自許多借款國的指責。有的認為,這種附加條件是以貸款為誘餌,將世行的主張強加于人,帶有明顯干涉他國內政的色彩,政治上難以接受。更多的觀點是對附加條件本身的科學性產生質疑。有人指出,不發達是發展中國家的普遍特征,但各個國家不發達的原因卻各不相同。而世行開出的藥方往往從概念出發,脫離借款國的實際情況。如,在附加條件中,世行強調調整和收縮公共部門投資,鼓勵私人投資。而研究表明,在低收入國家收縮公共部門投資的結果往往不是私人投資的增加,而是減少。因為在這些國家,弱小的私人部門的發展需要公共部門的帶動和依托,削減公共部門投資往往犧牲了必要的支持性活動,如基礎設施等。有學者認為,全球化被金融機構和跨國公司所控制,而世行是全球化的工具;世行貸款的條件損害了窮人的利益。梅茨爾委員會(theMeltzerCommis-sion)的觀點是,世行貸款擠出了中等收入國家的私人借貸,也縱容了受援國政府的腐敗和浪費。世行經濟學家的分析報告也顯示,世行的結構調整貸款常常未能起到培育經濟增長或減少貧困的作用,貸款條件已經損害了國有產權改革,并且許多世行投資項目幾乎未能產生經濟回報。但也有的觀點認為,世行設定貸款條件是為了確保貸款償還,從本質上說,是為保持世行的運轉。對于IBRD來說,既要維持龐大的運行費用,又要對IDA提供資金支持,確保貸款的正常償還和合理的收益(盡管世行貸款并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應該是一個基本要求。因此,設立附加條件是必要的。
三、世行調整貸款實施的趨勢與中國的應對策略
調整貸款至今依然是探索中的貸款方式,它的產生與發展既適應了發展中國家經濟調整、改革的客觀要求,也反映了世行業務重點向政策導向傾斜的傾向。可以預見,世行調整貸款將繼續在世行貸款中占據重要地位。不管在這方面存在怎樣的爭論,但世行是不會放棄政策附加條件的做法,仍會將其置于重要地位。梅茨爾委員會認為,試圖說服世行放棄這種有害的貸款附加條件是無效的,因為這種條件深深根植于這些機構之中。不過,世行也認為有必要減少貸款的附加條件。最近,世行發現其現行政策不夠靈活,因而減少了一些附屬貸款條件,特別是在貿易自由化和私有化方面的要求。世行承諾將定期評價其政策條件的實施情況,但并沒有計劃去重新公開討論那些政策本身。通過總結多年的經驗教訓,世行已認識到,只有當改革的措施真正成為借款國政府自己的主張時,這些措施才能得到更好的執行。因此,世行在制定條件時,將更多地強調借款國政府的參與,并盡可能使政策條件簡化,集中于最核心的部分,建立在現實基礎上。因此,可以預期,世行將會繼續實施調整貸款,并以項目貸款來補充調整貸款的作用。但在提供貸款時,將會強調改善商業環境的政策改革;重視公共部門的投資政策和私人部門的發展;在設計調整計劃時兼顧促進增長和減少貧困問題。
中國目確立改革開放方針以來,國際投資活動十分活躍。到2000年,中國的外資流入占到世界份額的5%以上,成為世界上利用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對外投資占世界份額的0.6%,成為世界第資本輸出國。中國在國際投資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已越來越重要。與此同時,經過16年的不懈努力,中國加入了世貿組織。這意味著中國即將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融入到世界經濟的主流中去,中國的國際投資也將會更加活躍、更加擴大。對此,我們必須適時地對我國的國際投資稅收政策進行調整修訂,以適應入世后中國的國際投資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
一、對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選擇
眾所周知,WTO規則是針對其成員國的產品貿易、服務貿易及與服務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交易進行約束規范的,而對各國間的跨國投資并無直接的要求,但它的透明度原則對各國選擇制定國際投資稅收政策卻是有約束力的,尤其是各國依據OECD范本和聯合國范本所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對各國的跨國投資稅收政策有許多具體的規定要求。在所有的國際稅收協定中,都有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這與WTO協議中的國民待遇原則精神是一致的。稅收無差別待遇是締約各方向對方提出的稅收待遇要求,它要求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所享受的稅收待遇不能比后一國的國民相同條件下享受的待遇差,具體包括:(1)國籍無差別;(2)常設機構無差別;(3)支付無差別;(4)資本無差別。在此條款的約束下,各國可以對外商投資提供與本國資本相同的稅收待遇或優于本國資本的稅收待遇,卻不能使外商投資承受比本國資本重的稅收負擔,否則,會被視為稅收歧視,影響國家間的對外投資關系。
(一)對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反思
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是依據涉外稅收全面優惠原則制定的,其核心內容是對跨國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分別制定兩套完全不同的稅法,給予前者以全面的、綜合的稅收優惠,使跨國外國納稅人的整個稅負明顯低于本國納稅人。顯然我國的政策選擇并未與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無差別待遇相違背,而且對外商投資者提供了遠優于本國資本的“超國民待遇”。這種選擇在國際上是少有的,甚至是獨一無二的。這樣做當然有利于加速吸引外資,但作為資本輸入國,卻往往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價。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一直實行這一政策,其間有過一些調整,但兩套稅制、稅負外輕內重的基本格局始終沒有改變。隨著國內外投資環境的變化,這種多層次、多環節、全方位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的積極作用正日漸消減,而其所帶來的各種弊端卻在日益增多。
1.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平等,木利于公平競爭。近年來我國一直投資乏力,內需不足。而外輕內重的稅收優惠政策使外資的投資回報率大大高于內資的投資回報率,本國資本明顯受到歧視,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內資企業的投資積極性。入世后,國內市場準入政策將大大放寬,外資企業會長驅直入。如繼續執行這種政策,勢必會使內資企業處于更加不利的劣勢地位,難以與外資企業公平競爭。
2.造成嚴重的稅收流失。有研究資料表明,中國對外資的稅收減讓及由此造成的稅收逃漏(大量的涉外稅收優惠刺激了假外資企業的衍生)每年不下一千億,這說明我國的引資政策成本相當高。
3.造成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我國自改革以來,對外商投資逐步形成了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內地城市等的差別稅收待遇格局。這種地區導向上的偏差,一方面扭曲了外資的地區選擇,使整體投資環境原本就優越的沿海省份在吸引外資時具備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另一方面又使中西部地區有限的資金,因競相追逐稅收優惠也紛紛流向東南沿海地區,更加劇了中西部地區的資金匱乏,擴大了東部沿海與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
(二)對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合理取向
入世前,我國在對外商投資實行全面優惠的同時,尚有一些能夠對內資企業予以照顧保護的稅收、行政措施。一旦入世,那些照顧保護措施很快會被取消,國門洞開,外資將大量涌入。屆時,內資企業將面臨與外資企業激烈競爭的局面。如果不改變現行的全面優惠政策,內資企業將處于更加不平等的劣勢地位,難以生存發展。因此,盡快調整改革現行政策已是勢在必行。而政策調整的合理取向應是涉外稅收平等原則,即對跨國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在稅收上實行無差別待遇,一律平等對待,按照同一套稅法規定的相同征收范圍和稅率征稅。這樣調整的合理性在于:
1.可以兼顧吸引外資和保護民族產業兩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差距,這決定了我們需要大量吸引外資以加快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另一方面,我國的工業化程度還不夠高,亟需鼓勵本國的民間投資,以發展壯大本國的民族經濟。在內資和外資都需要鼓勵的情況下,選擇平等原則恰可兼顧這兩方面的需要。
2.客觀認識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改革開放的實踐已使我們認識到,稅收優惠政策雖是大量吸引外資必不可少的條件,但它并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對外商投資者而言,一國的市場潛力、經濟政策的穩定性、勞動力的價格和素質起著更為重要的導向作用。
3.統一稅收優惠,規范稅收制度,有利于增強稅收政策的透明度。我國現行的涉外稅收政策體系,涉及面廣、層次多,紛繁復雜,缺乏政策透明度,往往使外國投資者不得要領,這種做法雖然與WTO的國民待遇原則、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無差別待遇不相抵觸,但木符合WTO規則中的透明度原則。將現行的涉外稅收全面優惠原則改為平等原則,統一對內、對外的稅制、優惠,可使稅收政策透明規范,會更有利于吸引外資。
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競爭、公平稅負,按照涉外稅收平等原則設計外商投資稅收政策,就可以為中外投資者營造出一個公平、有效的稅收環境。因此,調整改革我國現行稅收政策的思路應當是:
第一,統一地方稅。按照涉外稅收平等原則統一內、外資企業分別適用的不同地方稅,將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房地產稅,改按評估值為計稅依據,以實現與國際接軌;將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車船使用稅,同時調整稅額,改進計征方法;將城市維護建設稅進行合理修訂,使其對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統一適用。
第二,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1)合理確定納稅人。改變目前內資企業以實行獨立核算的單位作為納稅人,按國際通行做法以法人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自然人劃歸個人所得稅。(2)統一稅率。鑒于國際上公司所得稅稅率多在20%-35%之間及周邊國家對外開放吸引外資的情況,我國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可實行25%的比例稅率,另設20%和15%兩檔低稅率,以對我國眾多小企業提供一定的稅收保護。(3)統一稅基。兩稅合一后,應在工資福利開支、交際應酬費列支、捐贈扣除、壞賬處理、固定資產折舊、殘值估價等方面實現統一。
第三,統一稅收優惠。(1)按照平等原則,統一設計優惠政策,對鼓勵投資的行業和地區,不論是內資還是外資一律給予相同的稅收優惠待遇,以鼓勵公平競爭。(2)統一的稅收優惠應以產業政策為導向。今后對國家鼓勵投資的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農業、交通運輸業等,應使內資與外資享受相同的稅收優惠待遇,徹底消除優惠外資、歧視內資的不合理現狀。(3)對在西部地區舉辦的符合國家鼓勵的產業,也應不分內外資實行相同的稅收優惠,以實現國內市場對內、對外的統一開放,從而誘導國內外資金向西部的轉移流動。
在實行涉外稅收平等原則的同時,為使我國現行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具有連續性、穩定性,也為了在國際大環境的對比中,使我國的投資環境更具有吸引力,我國可借鑒周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制訂單獨的《引資法》,即根據我國經濟發展規劃、階段發展目標將利用外資的投資規模、項目的各種投資優惠政策,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這樣,一方面可給投資者以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又可遏制各地區的優惠攀比,從而保證稅收政策在全國的統一性。
二、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選擇
對外投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參與國際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
長期以來,由于受對外投資規模的限制,我國的涉外稅收政策研究一直限于我國境內的外資企業和個人方面,而對我國法人居民和自然人居民對外投資所涉及的國際稅收政策關注較少。相應地,這方面的稅收制度與稅收政策也不夠系統完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的對外投資發展。我國加入WTO之后,對外開放的角度將進一步擴大,發展海外投資,對外輸出勞務的項目會越來越多,因此我們必須抓緊制定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鼓勵我國有資金、有技術的企業在海外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帶動設備和零部件出口,發展工程承包和勞務輸出,以促進跨國資本的雙向流動。
我國經濟經過20年的調整改革,已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并積累了相當的經濟基礎和經濟實力。到2000年底,我國城鄉居民的儲蓄存款余額已超過64300億元人民幣,外匯儲備超過1656億美元,國內生產總值超過89404億元人民幣。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居民的對外投資能力已大大增強。但與此同時,充分利用國內外資金,加快實現我國的工業化、現代化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發展要求以及國際稅收規范的要求,從稅收上來講,我們應對海外投資實施一種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的政策,而按照資本出口中性原則來設計稅收政策恰能符合這種要求。從理論上講,所謂資本出口中性原則,是指對本國納稅人的國外所得與國內所得適用相同的稅率,使其投資地點的選擇不受稅收因素的影響,從而使稀缺資源能夠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最有效的配置。
依據這一原則,我們可對我國的對外投資稅收政策做出如下的安排設計:
1.對國外繳稅實行限額抵免。純粹的資本出口中性,要求對本國居民的國外繳稅給予全部抵免,但這樣有可能侵占資本輸出國的稅收利益。因此,各國在采用抵免法時,都實行了限額抵免,我國也是如此。在我國現行的兩個企業所得稅法中均規定: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款,準予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扣除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所得依據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外國稅率高,本國稅率低,投資者會有一部分超限額稅款得不到抵免,重復征稅將無法徹底消除,從而對資本輸出中性會有所偏離。不過采用超限額結轉抵免,可使這一問題基本化解。目前,美國、日本及中國等國都采用了這一做法,使資本出口中性得以保持。在今后的稅法調整改革中,我國應保留這一規定。
工程項目名稱
合同初始收入①
開工時間
總工程量
完工時間
開工以來合同收入變動情況
項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金額合計
變更
甲方批復的時間
——
批復的金額
索賠
甲方批復的時間
——
批復的金額
獎勵
甲方批復的時間
——
批復的金額
開工以來合同收入累計變動增加金額②
開工以來甲方驗工計價情況
次數
時間
金額
已結轉工程結算成本情況
時間
金額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累計已驗工計價金額③
累計已結轉金額④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計算
2003年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額⑤
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⑥
建造合同預計總成本⑦=④+⑤+⑥
完工百分比⑧=(④+⑤)÷⑦
新賬各科目調整增加期初余額數
科目名稱
計算公式
金額性質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④
調增借方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①+②-⑦)×⑧
正數調增借方,負數貸方
工程結算
③
調增貸方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①+②-⑦)×⑧-(③-④)
負數調增借方,正數貸方
待處理財產損溢
(⑦-①-②)×(1-⑧)
正數調增借方,負數不調
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⑦-①-②)×(1-⑧)
正數調增貸方,負數不調
注意事項:1.“合同初始收入”指合同中確定的合同總金額,扣除其他計入合同金額但由業主掌握使用部分后的金額;2.若自行估價收入已計入以前各期“工程結算收入”賬戶,應直接調減“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相關科目期初余額。
表格設計原理
1.首先,將老賬中“工程施工”科目余額轉入新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做如下賬項調整: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老賬余額)
貸:工程施工(老賬余額)
2.預計合同總收入大于預計合同總成本時,做如下賬項調整:
恢復工程施工成本、確認工程施工毛利和工程結算金額,并調整期初損益: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據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分析確定)
—合同毛利(計算確認的全部已完成工程合同毛利)
貸:工程結算(按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確定)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合同總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
3.預計合同總收入小于預計合同總成本時,做如下賬項調整:
⑴恢復工程施工成本、確認工程施工毛利和工程結算金額,并調整期初損益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據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分析確定)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合同預計總成本—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
貸: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計算確認的全部已完成工程合同毛利)
工程結算(按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確定)
⑵確定未完施工預計合同損失,計提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第一,經濟全球化帶來了巨大的競爭壓力。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金融領域本已淡漠的業務界限變得更加含糊不清,各國金融機構通過兼并、建立控股公司、附屬公司、組建金融集團、合資等形式經營本領域外的產品已非常普遍。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商業銀行運用其龐大的經營網絡優勢,大舉進攻保險領域尤其是壽險領域,搶奪市場份額。
第二,人口老齡化不僅孕育了巨大的潛在保險市場,而且對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科技進步帶來了金融商品的不斷創新。90年代以來,以電子通訊技術、計算機和因特網技術為代表的高新科技的迅猛發展,不僅降低了交易成本,節省了時間,而且擴大了綜合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潛在可能性,使金融機構將傳統的本行業金融服務與其他的金融服務結合起來,提供一攬子服務成為可能,為金融產品創新創造了條件。
第四,自然環境的惡化和巨災風險顯著增加。由于人類活動的過度擴張,對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發,使人類的生存環境不斷惡化。各種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和嚴重程度不斷上升,水土流失、氣候變暖、地震、洪水、風暴等問題越來越嚴重。
以上述變動為背景,國際保險業加速了結構性調整。
(一)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進一步加速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業日益加劇的競爭壓力下,保險業一方面通過行業內的兼并收購,擴大生產和經營規模,有效降低和控制生產經營成本,使企業集中優勢。另一方面通過和其他金融服務業如銀行、資產管理業、證券業的融合,增強競爭實力,對消費者提供包括建立附屬公司,收購和兼并,進行合資經營,組建金融集團,組建持股公司,簽訂聯營協議等在內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隨著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保險業的服務范圍得到極大的拓展。目前大型保險集團都在朝著“金融超市”方向發展,它們既經營壽險業務,又經營非壽險業務,還可經營再保險業務,同時還能提供資產管理、信用卡、證券承銷、證券經紀等服務。可以說除了存款業務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外,壽險公司已經涉獵了所有的銀行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中,政府對分業經營管制的放松是重要的政策因素。出于維護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保證充分競爭和確保金融系統的穩定等考慮,傳統金融監管的基本框架是實行銀行、證券和保險業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然而自70年代開始,上述嚴格分業的金融監管模式出現了松動。近年來隨著事實上各種形式兼業經營的不斷發展,政策層面分業監管的原則正在瓦解,一些國家的政府已經著手調整監管框架。如日本金融業嚴格分業的原則在新的金融法案中被修改。美國則已經通過新法案明確允許銀行、保險和證券業在彼此的市場上進行競爭。可以肯定,在新的監管框架下,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融合的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二)保險產品不斷創新,險種結構調整加快
由于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創新發展迅速,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等新的金融工具以其靈活性和預期高收益吸引了廣大的個人投資者。與新的金融產品相比,缺乏彈性的傳統壽險產品大為遜色。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增強與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降低壽險經營的利率風險,壽險公司紛紛著手開發新險種,創造新的保險商品。這類壽險產品創新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增加了壽險產品的彈性。改變了傳統壽險的期限特點,使結束壽險合約更為容易;改變了傳統保費支付的固定、定期的特點,使保費支付更具靈活性。二是新產品突出儲蓄性和盈利性,對壽險投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產品凸現壽險的儲蓄性,強調壽險保單的儲蓄(金融)因素,使壽險保單更具投資價值。新產品通過更加有效的投資,使壽險保單更具盈利性。三是保險和儲蓄的分離。傳統壽險產品中的儲蓄因素被認為是繳納衡平保費的副產品,儲蓄和保險在一個保險契約中是不可分開的。而新產品中的儲蓄因素通常被認為是保單更獨立的一部分,儲蓄收益直接和保費與投資收益相關,投資收益率越高,保費“儲蓄利率”越高。
由于非壽險產品期限較短,不像壽險產品具有儲蓄性,創新受到了客觀限制。非壽險公司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產品價格和服務品質上,而不是體現在產品差別上。但是隨著巨災風險的增加和隨著科技進步伴隨而來的新風險的出現,仍然有一些新的保險產品面世,如世界杯足球賽保險、瘋牛病死亡保險、互聯網保險等。
(三)保險組織形式的調整
目前國外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調整突出表現在相互保險公司的股份化方面。保險公司股份化的一個重要動因是借此獲得權益資本與其他的融資渠道,如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證、優先股等。隨著金融服務業的加速整合,保險公司資本成長和資本投資的需求日益增長。保險公司權益資本增長的主要來源是保留盈余,在保留盈余不夠時,必須從資本市場融入資本,相互公司可以通過舉債取得資金,但要獲得權益資本受到很大的限制。而股份公司擁有所有公開市場的融資選擇,相互公司股份化后到資本市場融資就便利了許多。保險公司非相互化的另一個重要動因是股份公司結構的彈性優勢。通過采用控股公司的結構,保險公司可以繞過保險管理當局對保險公司經營非保險業務的限制;可以在不降低法定盈余的情況下,進行行業內購并。
(四)保險經營和管理方式的調整
由于高新技術在保險業中的應用,大大提高了保險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管理效率;同時,對保險市場的結構和傳統的保險經營管理方式造成強烈的沖擊。在保險營銷方面,隨著家庭電腦的普及以及消費者對保險服務效率的重視,電話直銷、網絡銷售等新型營銷方式發展迅速。美國獨立保險人協會在“21世紀的保險動向與預測”調查報告中提及,新技術特別是互聯網將把保險業的經營引向新的具有革命性的發展進程,今后10年內保險企業經營的企業保險31%和個人保險37%的保單銷售將通過互聯網進行。
保險營銷方面另一個變化就是銀行銷售保險的大量增加。在保險業新的分銷方式中,銀行保險即通過銀行銷售保單的方式在歐美保險業發達國家中非常成功。在法國、西班牙、瑞典等國通過銀行銷售保險實現的保費占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的60%,占非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的5-10%。保險公司通過和銀行合作利用銀行強大的分銷網絡銷售一般的保險產品,還可以將保險和銀行貸款捆綁銷售,將保險和信用卡業務捆綁銷售,從而達到一舉多得的效果。
在保險公司管理方面,高新技術的進步也帶來了很大的變化。計算機網絡為保險公司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經營和協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1994年,倫敦保險市場開始應用電子分保系統(ESP),大大提高了保險交易的運轉速度。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率先建立的電腦增值服務網(PINET),促進了全球再保險交易的自動化。在內部管理方面,保險公司一般都實現了內部管理的計算機化和內部聯系的網絡化。從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文檔和數據的處理到各個部門之間信息的傳遞,從企業決策到承保、理賠等各個環節,從保險營銷到資金運用中的自動化處理,都離不開計算機系統的應用。可以說,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已經覆蓋了保險公司內部管理的方方面面。
國際保險業經營管理方式的變化,還表現在由于巨災風險增加而帶來的風險管理方式的創新。80年代以來,世界上損失額超過500萬美元的重大災害頻頻發生,對經營財產保險的保險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失,巨災風險越來越成為保險業關注的重要問題。在巨災風險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除了繼續采用增加資本金、增加準備金提取和增加再保險比例等一般的分散風險手段外,還采用了包括風險證券化、巨災期貨等在內的新型風險管理方式。
二、對發展我國保險業的幾點思考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尚處于發展初期,上述結構性調整在我國保險業發展中有的剛剛出現,有的還未見端倪。但是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日益臨近,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步伐將不斷加大,國際保險業的上述調整必將對我國保險業發展構成沖擊,所以,當務之急是加快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迎接挑戰。
(一)放松管制,強化國內市場競爭
從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來看,放松管制已成為主流。放松管制首先表現在保險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其次表現在保險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的放寬,上文談到的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就反映了這種監管的變化;再次表現在國際保險監管的核心已從全面監管轉為償付能力的監管,多數國家都在逐漸實現保險費率的自由化。這種國際性的放松管制意味著全球保險市場將更加開放,保險市場的一體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
放松管制的指導思想是鼓勵和推進競爭。從我國情況來看,由于過去對保險領域管制過嚴,造成保險企業數量過少,經營領域過于狹窄,經營手段欠缺,企業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過低。長此以往,我國保險業勢必難以面對對外開放的挑戰。為了提高我國保險業的競爭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對市場準入、經營范圍和保險商品的管制,鼓勵保險商品的創新,在保證市場秩序前提下。積極鼓勵和推動保險企業的競爭。
(二)提高保險監管水平,在監管方式方法上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由于我國保險業發展較晚,1995年頒布的《保險法》尚有待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尚未完全制定,保監會成立不久,監管經驗不足,保險行業自律正在建立等原因,目前保險監管還處于較低水平。保險監管的主要內容是條款和費率的監管,國際上流行的償付能力監管在我國還基本上是空白。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指日可待,兼營壽險、非壽險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跨國保險公司的進入將進一步增加我國保險監管的難度。所以,當前應該盡快加強和完善我國的保險監管體制。首先要建立以償付能力為核心的保險監管機制,建立一套償付能力的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其次要加強對境內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嚴格審批,并通過國際聯合,對其償付能力進行有效的監管。
(三)加快投資業務的發展,努力提高保險投資效率。
受傳統保險思想的影響,我國保險理論和實踐界長期片面注重保險的保障功能,忽視保險的金融功能,造成保險業長期靠保險業務“一條腿”走路,保險投資發展相當落后。具體表現在保險投資規模小,保險資金運用率低;保險投資結構不合理,保險投資方式受限制;保險投資管理欠科學,投資效率不高;保險投資監管限制太多,缺乏靈活性等幾個方面。我國保險投資目前這種發展狀況非常不適應于國際保險業的發展趨勢。隨著保險業務競爭的加劇,保險邊際利潤已微乎其微,保險投資將成為保險業利潤的主要來源。保險投資又是保險產品創新的基礎。如果沒有投資,開發變額壽險、萬能壽險等新產品根本不可能進行。面對來自投資經驗豐富的跨國保險集團的競爭壓力,必須加快我國保險投資的發展。為此,首先應該盡量拓寬保險投資渠道。在保險公司內控機制基本完善的情況下,逐步放開保險投資方式準入的限制,讓保險公司參與金融市場上所有投資工具。其次在投資監管方面,采取比較靈活富有彈性的監管機制,一方面為防止保險公司投資過分集中對不同投資方式和單項投資進行比例限制;另一方面對比例限制保留一定的彈性,可以規定一定的自由投資比例,這樣以便于資本充足的保險公司進行更加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再次,保險公司應該加強投資管理,對保險投資進行國際上流行的資產負債管理。
(四)鼓勵兼并重組,支持經營機制完善、經營和管理技術先進的大保險公司、保險集團成長
一個國家的保險實力、在國際保險市場的競爭能力主要體現在大型保險公司和保險集團的實力上。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也是抗衡國外跨國保險公司的主要力量。為了培育中國的保險業,有必要通過政策引導,鼓勵保險企業依據市場機制進行兼并重組和完善機制。
核心競爭力又稱為核心能力,是由美國著名管理專家克拉克.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加利.哈默(Gary—Hamet)于1990年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的“企業核心競爭能力”一文中首先提出的概念。從本質上講,企業核心競爭力是存在于人、組織、環境、資產、設備等不同的載體之中的企業特有的知識和資源,企業通過這些特有的知識和資源,形成其他企業無法取代的特殊專長,開發出具有獨特競爭力的產品或者服務。
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企業在長期經營積累沉積過程中,逐步升華優化逐步形成的。主要包括核心技術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對外影響能力和應變能力,其本質內涵是讓消費者得到真正好于、高于競爭對手的不可替代的價值、產品、服務和文化。
從管理學理論角度來看,國內外的研究者對企業核心競爭力存在著不同的理解。國外以沃納菲爾特和潘羅斯為主要代表的學者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一種企業以獨特方式運用和配置資源的特殊資源;以羅斯比和克里斯蒂森為代表的學者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一系列能力的綜合,能力的差異是企業持續競爭優勢的源泉;以巴頓為代表的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使企業獨具特色并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它隨時間積累而不易為其他企業所摹仿;等等。國內以丁開盛、周星和柳御林等為代表的學者分別撰文認為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就是企業具有開發獨特產品、發展獨特技術和獨特營銷的能力;陳清泰認為,核心競爭力是指一個企業不斷創造新產品和提供新服務以適應市場的能力,不斷創新管理的能力,不斷創新營銷手段的能力;張瑞敏也有類似的觀點,其認為“創新是海爾文化的價值觀,也是真正的核心競爭力,因為其不易或無法被競爭對手模仿”;等等。縱觀國內外有關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論述與研究,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站的角度不同,其側重點也不同,的確還處在一種較為模糊的狀態。但無論持何種觀點,都強調了核心競爭力的獨特性、價值性和延展性。
在企業核心競爭力構成要素上,不少研究者也存在許多分歧。以王秉安為代表的國內學者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由硬核心競爭力和軟核心競爭力兩類競爭力組成;以等為代表的認為,企業核心能力是由能力及能力構架與層次組成的一個兩維知識系統;以周卉萍為代表的認為,核心競爭力由領先于競爭對手的三要素構成;等等。從這些觀點可以發現,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構成要素中與組織資本、社會資本和智力資本具有密切的關系,而人的素質高低是影響這些構成要素的決定因素,為企業從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角度提升核心競爭能力,獲得企業持續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撐。
二、基于核心能力的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對策
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是人的全面發展的漫長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由于國家、地區、企業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社會和文化背景不同,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重點各異。區域性微觀調查發現,中國民營企業要在管理創新中求發展,同樣應高度重視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根據變化了的新形勢及時在內部管理對策上作出調整,解決好導致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落后環節上的主要問題。
(一)建立健全與約束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管理約束機制相結合的激勵機制,是中國民營企業健康成長的客觀需要。戴爾?卡耐基說過:世界上惟一能夠影響對方的方法,就是給他所要的東西,而且告訴他,如何才能得到它,這就是激勵。作為企業主,建立正確的、明確的價值標準,并通過激勵手段的具體實施,明白無誤地表現出來,是領導企業發展的頭等大事。激勵是人力資源開發的有效手段,其功能主要是有利于挖掘員工的潛力,有利于員工素質的提高,有利于組織形成凝聚力。所謂激勵就是指個人在追求某種既定目標時的愿意程度。激勵可以劃分為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正激勵與負激勵、內激勵與外激勵三種類型。民營企業目前的激勵主要是政府獎勵和企業的結構工資制,表現為政策激勵、物質激勵、正激勵和內激勵。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還未重視精神激勵、負激勵和外激勵的功能作用。因此,確保民營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應高度重視企業文化建設,通過加強企業文化的建設,完善科學管理制度,發揚企業核心精神,弘揚社會主義道德主旋律,來有效地推動人力資源的開發。
(二)完善培訓體系,造就知識技能型員工隊伍
人力資源開發的基本內容是提高人的素質,使人具備有效的參與經濟運行所必備的體力、智能、技能、正確的行為模式、價值體系、勞動態度、人員激勵和人員培訓等。培訓是幫助公司實現戰略目標、提升員工個人競爭力的一種教育、培養方式,包括有形的培訓和無形的培訓兩種形式。有形的培訓是指有固定的時間、地點和講師的培訓。無形的培訓則是指主管、骨干員工在平時工作中對下屬、一般干部、員工的指導、培養。這種指導、培養的方式可以是開會,也可以是一對一的當面交流,甚至可以是批評勸導。在實際工作中,無形培訓對提高績效的作用更大,影響更深,成本也更低(幾乎沒有什么成本)。無形培訓體系的建設關鍵是要在企業內部形成一種開放的、愿意交流、愿意指導、愿意分享知識和經驗的文化。在實際工作當中,員工的成長和進步70%是通過無形培訓完成的。因此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有形的培訓體系,更要建立和完善無形的培訓體系。在培訓項目體系建設的過程中應按照先業務部門,后職能部門;先管理層,后員工的順序,重點放在業務部門和管理人員身上,這樣才能保證效果,保證容易獲得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建立培訓制度體系、人員組織體系、培訓信息體系。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全體員工培訓,提高企業員工整體素質與勞動技能。
[next]湖北八峰藥化(現為三江公司)是國家重點高新技術產業,是國家氨基酸國產化、產業化基地,成為恩施州出口創匯的骨干企業,其氨基酸原料藥和氨基酸口服液分別占全國市場份額的26%和80%左右。這與公司重視知識產權投入、重視智力資本的管理和人力資源的開發、重視人才培養是分不開的。公司成立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進中科院院士、武大博導、清華大學和上海醫科大專家,充分利用現有人才資源,結合市場需要自主投資加快成果轉化,承擔的湖北省“九五”重大攻關計劃成果水平達到國際領先地位,組氨酸和甘氨酸課題列入2004年湖北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公司每年投資達50萬元以上,采取多種方式開發人力資源。一是就地培訓:對500余名工人有計劃地安排在“八峰職業技術學校”培訓,實現了從農民到產業工人的轉變,從一般工人到技術人才的轉變。二是外送進修:將現有專業技術人才送入科研院所進修學習,取得大學、研究生學歷、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三是請進教師講課:先后在深圳大學、四川大學、恩施職業技術學院等聘請專家教授對營銷人員、財務人員培訓六期,受訓面達800人次以上,使在冊的800余名員工中540余人擁有專業技術職稱。四是委托辦班:與恩施職院簽訂合同聯合培養制藥技術、市場營銷、機電工程、工業自動化專業200余人,為明天的發展儲備人才。
(三)科學設計薪酬結構,實施以人為本的和諧管理
在企業內部,薪酬結構的設計和確定必須根據各個職類的勞動過程特征,設計相應的薪酬結構。企業內部的各個崗位角色,因為其對能力要求和工作過程的特點的不同,可以分為六大職類: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銷售業務類、辦公文員類、現場操作類和輔助服務類。每一個職類都必須對應其能力條件要求和工作過程特點,確定其薪酬結構。以湖北長友現代農業公司為例,其現行的薪資結構是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均工資比季節性工人年工資多出15200元,比一般管理人員多出12000元,比中層管理人員多出7000元。長友現代農業公司現有穩定的常年員工130人,因生產任務具有季節性吸納下崗職工和農村富裕人員再就業2000余人,雖然這支季節工隊伍與公司并不一定建立了長期的勞動合同關系,但他們的薪資狀況卻不容忽視。崗位員工都是從事具體的業務工作,工作內容相對單一。所以,在心理要求、責任要求、知識要求三個方面都不高。但對技能要求比較高,必須對自己所承擔的業務工作能夠熟練地操作。對體能要求最高,一般都有相當的勞動強度。工作環境也比較差,他們只能整天呆在操作現場,現場任何形式的噪音污染和空氣污染都無法逃避。他們的工作過程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不僅工作場地穩定,而且工作業績與他們的身體行為密切相關。長友現代農業公司應參照“現場操作類”薪酬結構的選擇確定方法,重新設計“基礎+獎勵工資”的薪酬結構。
(四)創新企業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方式
新型工業化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開發人才資源就是創造性地發掘人的潛能和提升人的素質與能力。在知識經濟時代里,新的機遇、新的挑戰、新的發展對民營企業人才資源開發創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人力資源開發要不斷地自我革新。人力資源是一種特殊的、具有創造力的資源。人力資源部門工作只有不斷地創新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二是人力資源部門要成為組織經營的戰略規劃合作伙伴。三是人力資源部門的從業人員應具備適應創新時代的能力。
現代人力資源開發是一系列立足創新的多元開發機制的總和,包括教育培訓開發、配置開發、使用開發、和激勵開發。教育培訓開發是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手段,通過教育培訓開發,提高人才素質,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多出人才,快出人才。要注重培訓需求的誘發、引導、注重培訓內容層次化、謀劃員工的終身教育。優化智能資源的配置是發揮人才力資源創新能力的重要一環。要求做到資源配置要市場化、崗位配置要合理化。用好人是一門管理藝術。人盡其才、人適其所,最大限度地調動人才的積極性,使人力資源變為人力資本。要知人善任,引入公平競爭機制,使人人機會均等,創造條件留住人才。針對各類人才的特點,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工作業績緊密聯系、鼓勵人才創新創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勵機制。
【參考文獻】
行政管理體系擔負著企業的管理工作;企業中除行政管理之外的工作,都是某個方面的"業務"。行政管理體系推動和保證著企業的技術(設計)、生產(施工)、資金(財務)、經營(銷售)、發展(開發)幾大塊業務的順利、有效進行和相互之間的協調。
一個較大企業的行政管理體系,其本身往往就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小企業。行政工作在其廣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都不同于企業各方面?quot;業務"。行政工作涉及到企業內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的溝通和協調。行政管理的廣度,涉及到一個企業的全部運作過程;行政管理的深度,又涉及到許多局外人難以想象的細微末節;行政管理的重要,是因為它是領導和各部門、眾員工之間的橋梁。
企業的行政管理如此重要,然而卻幾乎沒有人去研究它;這是現今企業普遍感到最頭痛的是行政管理,而改進它又不知如何下手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篇幅所限,這里僅就其中的二、三問題作一探討,期望引起討論。
一、企業行政管理的功能及其要求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說是千頭萬緒、紛繁復雜。企業行政人員每天都面臨著大量的、瑣碎的、不起眼的事務。但是,這些事務只不過是行政管理這棵大樹上的枝枝葉葉而已。概括起來說,行政管理在企業中主要有管理、協調、服務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協調是核心,服務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實質就是服務。
專門的行政管理部門(通常稱為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行政人事部之類)擔負著企業行政管理的組織實施、具體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部分、一個環節,是整個行政管理系統中的一個小系統。
行政部門應該兢兢業業、認真細致地做好種種行政事務工作,把領導和員工從繁重、瑣碎的行政事務和生活瑣事中解脫出來,可以集中精力、輕裝上陣,研究國內外市場形勢,考慮公司的發展戰略,探討公司的組織架構,任用公司的各級干部,實施公司的經營方針,解決公司所面臨的重大問題,以及專心做好每一筆重要業務等等。為了做好紛繁復雜的行政工作,行政部門的領導不能東一榔頭西一棒子,茫無頭緒地整天瞎忙;或是被領導一會兒支到東,一會兒支到西;結果村村起火,處處冒煙,吃力不討好,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忙了些什么。行政部門的領導應該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變"的定性,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見,能夠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做好安排,指揮若定。為了能達到這種境界,必須建立健全和認真執行行政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規范化表格、圖表等,從而建立起行政部門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出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行政人員隊伍;同時要搞好科學分工、管理層次和合理授權。一旦行政系統的一系列硬件(如辦公設施、生活設施)、軟件(如規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員隊伍、分工協作和管理層次等等建立健全起來,整個行政管理體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會象一部自動機器一樣運轉,只在較少的場合才需要部門領導和上級領導輔以"人治"。一個行政部門的的管理能夠做到這種程度,可以算是有一定水平了。
然而,行政部門如果僅僅滿足于這樣一種管理水平,那還是不夠的。行政部門還必須在"管理"、"協調"和"服務"三方面再上一個檔次,才算是一個合格的現代企業的行政管理者。
從"管理"方面來說,行政部門不能滿足于在日常事務的層次上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還必須在公司的經營理念、管理策略、企業精神、企業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問題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高屋建瓴地在實際工作中加以貫徹落實,成為領導不可缺少的"高參和臂膀"。這就要求行政部門的領導者不能滿足于做一個事務主義者,而是要做一個有思想、敢創新、有沖力的領導者;換句話說,他不能僅僅滿足于做好一個戰術家,還要努力做好一個戰略家。很顯然,也只有一個有思想、懂戰略、敢創新、有沖力的人,才能把行政工作做得更好,做得再上一個檔次。
從"協調"方面來說,行政管理者不能簡單地以傳達領導的命令、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為滿足;也不能憑借自己在企業的獨特地位對各個部門頤指氣使,以權壓人。行政部門應主動做好上與下、左與右、里與外的溝通,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做好協調。沒有充分溝通的協調不成為真正的協調。
從"服務"上說,行政部門要甘當幕后英雄的角色。因為行政服務干得再出色,畢竟是服務于企業的最終目的的。行政部門的工作,特別是后勤服務工作,永遠不要奢望成為企業關注的"中心"。不但不可能,而且不應該。因為如果一個企業的關注點不幸竟在于行政部門,那只能說明一點,即行政工作做得實在太糟糕,影響了企業各方面的工作,影響了企業最終目的的實現,以致于引起大家的關注。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應該是"潤物細無聲"。行政部門最忌諱處處顯示自己的存在,與其它部門搶鏡頭,爭榮譽。行政部門應該象一部自動化程度很高的機器,這頭原料(任務)進去,那頭成品(結果)出來;其中的許許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體系之內,切忌為自己評功擺好,四處張揚,浪費別人的時間、精力和感情。要反對利用自己對公司資源的支配權只顧為自己謀取私利或便利的行為,特別要反對把行政部門變成"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官府衙門。管理是要執行制度的;但執行制度也是一門藝術,并不一定要搞得劍拔弩張,刀光劍影。特別是在高素質人才集中的地方,更要注意對人的尊重。行政工作要做得有人情味。
管理"上做好協調",在"服務"上當好幕后英雄的境界,是行政工作的理想境界。由于各種因素,并不容易達到,我們只能是盡力而為之,努力趨近于這種境界。
二、企業行政管理的特點及其要求
經濟全球化給中國地方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國地方行政管理的模式是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這種行政管理的模式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中,就顯現出不適應的狀況。為適應經濟全球化進程的發展,我們不僅要對經濟全球化有清醒的認識,有正確的對策,必須對中國地方行政管理的模式進行變革。以認真的態度和充分的準備,積極應對,迎接挑戰。
1什么是經濟全球化
從生產力運動和發展的角度分析,經濟全球化是一個歷史過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圍內各國、各地區的經濟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相互融合成統一整體,即形成“全球統一市場”;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圍內建立了規范經濟行為的全球規則,并以此為基礎建立了經濟運行的全球機制。市場經濟一統天下,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經濟全球化就是指生產要素跨越國界,在全球范圍內自由流動,各國、各地區相互融合成整體的歷史過程。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革命為中心的高新技術迅猛發展,不僅沖破了國界,而且縮小了各國和各地的距離,使世界經濟越來越融為整體。
經濟全球化在推動全球生產力大發展,加速世界經濟增長,為少數發展中國家追趕發達國家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歷史機遇的同時,也加劇了國際競爭。增加了國際風險,并對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民族工業造成了嚴重沖擊。但是,經濟全球化已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任何一個國家既無法反對,也無法回避,唯一的辦法是如何去適應它,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只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實行正確得當的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揚長避短,迎接挑戰,才能變不利為有利,在參與經濟全球化中求得本國利益最大化,從而實現現代化。
2中國地方行政管理模式的弊端
當前我國地方行政管理模式還存在一些問題,有些問題只能逐步解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階段性與連續性相統一的進程,需要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一是地方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經過歷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職能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尚未完全轉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政府職能尚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管了很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行政審批事項仍然過多。在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在資源配置領域發揮主要作用,加之生產要素市場發育不充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還難以充分發揮。
二是地方行政機構設置不合理,層級過多,部門之間職責不清,協調不力。在機構設置、職權劃分、運行方式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三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在某些方面,既存在中央權威和統一性不夠,中央宏觀政策在有些地方實施受阻,地方保護主義比較嚴重的問題,也存在向地方下放權力不夠,發揮地方自主性和積極性不夠的問題。運用法律手段調整中央與地方關系還不夠,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較低,難以保證必要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四是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行政法制建設不相適應。長期以來,我們習慣于運用行政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導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和結果缺乏法律保障。現有的個別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缺乏詳細的責任條款。彈性過大的條文表述和國家法律、法規與地方法規之間的不協調,也增加了實施中的矛盾。
3為適應“經濟全球化”,中國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必須變革
中國地方行政管理模式的改革,要適應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以轉變地方各級政府職能為重點,著力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經濟法律制度,健全中國特色的行政管理模式。
3.1轉變政府職能是中國地方行政管理模式改革的關鍵
政府職能的范圍主要取決于市場和社會的需求。經濟和社會有序運行的關鍵,是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政府則主要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調控經濟、監管市場,做到政市分開,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
3.2設置規模適度、權責明確、結構優化的行政機構
政府規模與人員應當與其擔負的職能相匹配,盡可能做到規模適度。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界定不同層級的職能和權責,以加強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落腳點,建立一個規模適度的政府。
設置行政機構的關鍵在于理順職能關系,合理配置權力。明確權限職責。優化內部結構,調整機構內部分工,相對集中行政決策、執行和監督的權力。
3.3理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關系
政府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承擔好各項管理和服務職能,保持自身順暢、高效運作,就要理順內部關系、完善運轉機制。首先是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問題,要科學劃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事權與財權,確立規范的利益和激勵機制。其次是行政層級問題。發達國家的政府層級一般不超過三級,而我國是五級政府的體制,因此在政府運作效率上就產生很多問題。
3.4改革中國地方行政管理的模式
長期以來,有些行政機關沿襲了計劃經濟時期的行政管理模式,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經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必須進行改革:
首先,充分運用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后監督管理等手段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
其次,變剛性管理為柔性管理。現代行政更加強調政府的服務與合作關系,政府應當與相對人加強溝通與交流。
改革行政管理模式,要求我們更多地運用經濟和法律的手段進行管理,更好地體現依法行政的要求,通過民主、透明、高效的行政程序,解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
3.5加強行政法制建設
在加強行政法制建設中,要重視行政立法和經濟立法,用法律手段推動改革進程,保障改革成果。要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初步建立起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律體系。但目前更需重視執法和司法環節,為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如果法律得不到有效實施,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不滿意,會直接影響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效果。
耕地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農業資源,關系國家的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然而,我國各地亂占耕地現象非常嚴重,保護耕地、防止耕地資源流失是當前一項非常迫切的戰略任務。實施耕地資源核算,建立耕地資源核算制度,能夠加強對耕地的監控和管理,是防止耕地資源流失的有效措施。2007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不少于1.2億hm2這條“紅線”,實際上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占用耕地的各種因素不會減弱,反而有可能增強,守住這條“紅線”的前景并不樂觀。實施耕地資源核算,能夠從源頭上掌握耕地數量和質量變化情況,適時進行政策調控,有利于加強耕地資源的管理。
1實施耕地資源核算的意義
耕地資源核算是指對一定時刻一定空間范圍內的耕地資源,在充分調查、準確測量的基礎上進行實物量的核算,以及利用合理的價值評估方法,對其進行價值量的測算的過程。耕地資源核算的結果反映耕地數量和質量的存量狀況和動態變化情況。實施耕地資源核算具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意義:
1.1實施耕地資源核算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
《中國21世紀議程》中指出:農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可持續發展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證。在農業的各個要素中,耕地資源已成為評價和衡量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然而,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各地占用耕地的現象非常普遍。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22億hm2,而2000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28億hm2,我國耕地6年凈減少約666.67萬hm2。耕地數量的大幅減少必然會影響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最終影響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中國要想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防止耕地資源的進一步流失。當前我國耕地統計核算制度缺乏連續性和系統性,很難及時發現耕地的變化及變化的原因,這無法適應國家社會和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因此,必須建立更為科學有效的耕地資源核算制度,每年對耕地資源進行核算,發揮其“監控器”和“報警器”的功能,實現對耕地資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確保耕地絕對數量不減少。
1.2實施耕地資源核算是加強耕地管理的需要
由于人口增加、農民生計所迫和社會需求強烈等原因,掠奪式生產經營方式未得到根本改變,致使近年來耕地質量不斷下降,現在耕地中劣質耕地約占耕地總面積的35%—45%。然而,我們國家在耕地管理方面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嚴重。實際工作只停留在耕地丈量的范疇,缺失質量核算這就使國家無法準確全面地把握土地資源的經濟社會價值現狀,更難以防范耕地資源的隱性流失。實施耕地資源核算將會解決這一問題,耕地資源核算不僅對耕地的實物量進行核算,同時還對耕地的價值量進行核算,客觀地反映耕地的質量情況,能夠對耕地資源作出全面系統的評價,從而提高耕地的管理水平。
1.3實施耕地資源核算是改革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需要
現階段,我國采用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只重視經濟產值及其增加速度,資源消耗無法在國民經濟中反映出來。一個國家的礦產耗盡,森林大量減少,水源短缺,空氣污染,可是國民經濟核算卻表明收益增加,經濟運行良好,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在這種國民經濟核算制度下,必將導致盲目追求經濟增長,造成自然資源的毀滅性破壞。因此,必須改革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將自然資源核算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綜合反映經濟增加值和對資源造成的消耗。然而,我國資源核算的理論和實踐并不成熟,尚未形成涵蓋所有資源的核算理論和方法。實施耕地資源核算能夠進一步充實和完善資源核算的內容,加速資源核算在我國的研究和應用,推動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EEA)的實施。
2耕地資源核算的基本理論
耕地資源核算作為資源核算體系的一部分,其基本理論和資源核算是一致的,其內容以資源核算和土地資源核算為基礎。
2.1耕地資源核算的主體
耕地資源核算的主體是政府。政府應該指定專門的機構(例如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等)來實施核算。耕地資源核算至少每年開展一次,實際核算過程應按照行政級別自上而下地進行部署、自下而上地逐級匯總核算。
2.2耕地資源核算的內容
與土地資源核算相對照,耕地資源核算應該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實物量核算,另一方面是價值量核算。所謂實物量核算,是指對耕地數量方面的測算,側重于“量”的確定,主要使用土地丈量等基本方法,實物量核算是耕地資源核算的基礎;價值量核算,是對耕地的價值水平進行合理的評估,綜合反映耕地的經濟價值,側重于“質”的評定,由于土地的“質”屬于數學上邊界難以準確劃分和界定的處理對象,因此這一過程可通過模糊數學的手段來實現。價值量核算是耕地資源核算的重點,是耕地轉化為貨幣形態的重要過程。
實物量和價值量又都包括存量和流量兩個方面,存量和流量反映耕地資源的不同屬性。存量記錄某一時刻的數值,側重描述量的多少,是靜態數據;流量反應不同期間數值的變化,側重反應變化的程度,是動態數據。耕地資源核算應該包括實物量存量、實物量流量、價值量存量和價值量流量四個數據指標。
2.3耕地資源核算的程序
一項完整的耕地資源核算主要包括界定核算對象,實物量核算,價值量核算,存量和流量核算以及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部分。
實施中,首先應該確定核算對象,界定核算的范圍和特征,其次進行實物量核算,之后通過數學模型估計測算耕地的價值量。這時實物量和價值量都是存量數據,最后通過相鄰兩次存量數據的比較得出流量數據,反映耕地資源的增減變化,這就是流量核算。
耕地資源核算乃至資源核算的最終目標是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建立以綠色GDP為核心指標的國民核算。但從當前形勢看,綠色GDP核算的實施還存在很大的難度,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還需要時間。因此,現階段我們先不考慮耕地資源核算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問題,等到條件成熟再將其納人國民經濟核算。
3耕地資源核算方法
一項完整的耕地資源核算包括耕地資源實物量和價值量核算兩部分,既要進行存量核算也要進行流量核算。
3.1耕地資源的實物量核算
耕地資源實物量核算主要反映耕地核算期初和期末的實物存量以及期內的變動情況,目的是采集有關耕地屬性的精確數據。實物量核算主要是耕地測量,在技術方面主要采用土地丈量的方法,隨著技術的進步,土地丈量已發展為更為先進的技術和手段,主要有GPS技術、電磁感應技術等。耕地實物量核算的應用技術已經比較成熟,不是本文研究的范疇。
實物量核算可以借助賬戶來完成,這些賬戶通常都采用會計賬戶形式和復式核算方法,一般包含期初結存數、本期增加、本期減少和期末結存數等內容。這些內容滿足基本平衡關系:期末存量二期初存量+本期增加一本期減少。
3.2耕地資源的價值量核算
價值量核算賦予耕地資源一種貨幣性價值,是反映和揭示耕地質量的一種方法。耕地價值量核算的方法比較多,目前能夠為多方面接受的是收益還原法。這種方法以土地收益為理論依據,認為土地價格是土地收益的資本化,土地價格的高低取決于土地收益的大小。
這種方法的基本公式為:
MV=a/r
其中MV為耕地的市場價值,a為耕地的年純收人,r為耕地的還原利率。
首先要確定耕地的年純收人,其在數值上等于耕地的總收益減去耕地的總費用。
耕地總收益的計算取決于各種農作物的種植面積以及主產品和副產品當年的產量和市場價格。計算時可根據各種作物的種植面積,對各作物收益進行加權求和。用公式表示為:
其中R為耕地總收益,m;為第i種農作物的客觀產量,P"為第i種農作物的平均市場價格,k;為第i種農作物的播種面積,n為農作物種類數。
耕地總費用主要包括物質費用、人工費用、投資機會成本和相關的農業稅費等,其中人工費用采用工作日乘以勞動日工資價格來計算,投資機會成本等于物質費用與社會平均利潤率的乘積。
其次要確定還原利率。還原利率的確定是評估耕地市場價值的關鍵。具體測算耕地的還原利率時,通常采用”安全利率+風險調整值”的方法進行測算。通常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安全利率。對于一般種植業用地來講,其風險調整值可以在1%—2%左右,而種植多年生經濟作物的農地風險調整值可以大于5%甚至10%。
洪水資源利用是指按照風險分擔、利益共享的原則.通過建設和完善滯、蓄、調、引、灌等工程設施,綜合采用規劃、預報、調度、應急預案等非工程措施,實施洪水風險管理,對特定規模洪水的公益性增值利用,具有綜合、風險、公益、增值等特征。在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涉及洪水風險管理、洪水資源利用規劃、河湖水庫調度、蓄滯洪區優化運用、地下水回灌等多種行為.需要調整多重利益關系,亟須加強相關法律制度建設。
一、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的重要性
1.適應洪水資源利用趨勢的內在需要
我闞水資源短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用水需求的日益增加,缺水威脅將進一步加劇,適度利用洪水資源將成為解決局部地區水資源短缺的重要途徑之一因此,洪水資源利用在規模和總量上都將呈現日益增長趨勢存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包括洪水資源利用規劃、洪水風險管理、江河湖泊水庫調度、蓄滯洪區優化運用及其補償、回灌地下水等,需要一系列制度予以支持。這些制度的確立和運作,單純依靠政策難以完全奏效,需要上升到法律層面上予以規范化、法制化.
2.協調洪水資源利用復雜利益關系的迫切要求
在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涉及各級政府、各級防總、各級政府部門、水工程管理單位、社會公眾等多重主體,各主體利益關系復雜而多元。在我國.雖然這些主體的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但個別時候針對具體事件,也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利益沖突或矛盾。如果不能及時妥善處理,就會形成新的不安定因素,這就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協調各方的利益.發揮法律制度的教育和引導作用,有效地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活動
3.解決洪水資源利用法律缺位的關鍵舉措
盡管目前我同已確立了“保障安全、充分利用”的洪水資源利用基本政策,要求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資源。然而前我同存洪水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卻處于缺位狀態:除了《天津市防洪抗旱條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規明確提出“鼓勵對雨洪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之外.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以及各種涉水部門規章均未規定洪水資源利用問題。洪水資源利用法律缺位,導致洪水資源利用面臨著一系列法律瓶頸,嚴重制約著洪水資源利用的有效開展。為此.在推進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有必要加強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
二、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
1.確立洪水資源利用的基本原則
洪水資源利用具有利害兩重性.其“利”體現在洪水一旦資源化,就可以像其他水資源一樣進行興利:其“害”體現在,除了洪水本身可能存在的危害性之外,還可能因為洪水資源化措施的實施帶來各種附加風險.如洪水預報誤差風險、調度操作誤差風險等。因此,為了充分利用洪水資源.需要適度承受洪水風險,并協調好不同主體之間基于洪水資源利用的利害關系.而這首先需要明確洪水資源利用的基本原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則:
一是保障安全原則.即利用洪水資源必須結合實時的工情、雨情、汛情,科學決策、審慎操作.保證度汛安全。
二是統一規劃原則,即通過合理的規劃,按照風險分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統籌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鄉間基于洪水資源利用的利害關系。
三是因地制宜原則,即利用洪水資源時需要注意結合各個流域的工情、雨情、水情,綜合考慮該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采取適宜的利用措施,實現洪水資源的優化配置。
四是綜合利用原則.即從全流域通盤考慮,既要考慮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河庫洪水錯峰調度以發揮防洪減災效益.還要考慮如何通過科學調度增加水庫容納水量及調蓄滯洪水量來提高水能水量利用率,綜合增加發電、灌溉和防洪效益。
2.確立政府主導的洪水資源利用管理體制
洪水資源利用作為一項有風險的公益性事業,需要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管理體制,賦予洪水資源利用主管部門較強的行政權力,以滿足應急管理決策的緊迫性和復雜性需要。為此,需要明確洪水資源利用主管機構的職責與權限,建立必要的監督制約機制,追究者的法律責任.以避免無序利用、不合理利用引發新的生態與環境問題。
3.確立洪水資源利用規劃制度
洪水資源利用與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不同,缺乏有效的利益協調與驅動機制.需要在政府主導下編制專業規劃,結合具體的雨情、汛情、工情.科學決策,相機實施。為此.需要明確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編制的組織形式、編制主體、決策程序、法律地位和有關機構及利益相關者參與的機制.規定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的執行與監督等。
4.結合洪水資源利用方式設計不同的法律制度
洪水資源利用主要有四種方式:水庫調度.區域內河系聯網調度以及跨區域或跨流域水量調度,蓄滯洪區的優化運用,通過工程措施主動回灌地下水。不同的洪水資源利用方式,其法律制度建設重點存在很大區別:
①對于水庫調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洪水資源調度及風險責任承擔。為了充分發揮現有水庫等工程的調蓄水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資源,需要改變傳統的水庫調度模式。建立動態的汛期概念,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動態的汛限水位、調整具體的水庫汛期調度方案。在此過程中,伴隨著洪水風險的增加,需要確立相應的風險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
②對于區域內河系聯網調度、跨區域或跨流域水量調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洪水資源在不同區域、流域之間的配置、調度以及不同區域、流域之間在水資源、水環境方面的利益平衡。為了盡可能滯留洪水,可以利用聯網的河系或跨流域調水工程等,將本流域、本區域的汛期“棄水”調度到其他流域或區域加以儲存或利用,這就需要充分考慮不同區域、流域之間的水資源配置規劃.并進行相關的水量調度制度建設。由于洪水往往夾雜著各種污染物.因此,在洪水資源調度過程中,需要有效控制與管理污染物。限制污染災害在地區間轉移,避免造成更為嚴重的環境污染事故。
(3)對于蓄滯洪區的優化運用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蓄滯洪區的功能調整和受損者的利益補償為了合理利用洪水資源.有必要將蓄滯洪區的運用從單一的被動防洪調度轉變為主動的蓄洪興利和錯峰防洪等多種形式.為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社會管理和經濟調節機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規.制定和實施適宜的人口政策、產業政策,搞好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布局,促進蓄滯洪區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區內經濟社會的健康、有序發展。同時。應當根據各流域防洪規劃、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的要求.結合蓄滯洪區的土地利用、產業結構及經濟發展水平,以不同淹沒水深及淹沒時間為參數.劃分蓄滯洪區的啟用級別.確定相應級別的啟用決策機構。實現蓄滯洪區分級運用管理。在此過程中,需要加強蓄滯洪區運用補償立法.依法界定有關區域地方政府作為補償主體,明確補償資金的來源,規定補償金的支付方式和用途。健全補償基金的征收、分配和管理運作、資金管理機構的規章制度,規范補償金的發放、使用和監督等。
(4)對于主動回灌地下水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回灌設施建設與管理以及洪水水質的管理問題。有效回灌地下水往往需要修建地下截壩、攔水閘,開挖深井、滲溝等工程.為此需要對回灌設施建設與管理制定專門的法規標準。此外,洪水在較短的時間內匯集,水質難以控制,因此在回灌地下水的同時。必須采取必要的監督控制措施,保證水質不被污染,以免污染了地下水源,造成新的自然災害。需要明確可回灌地下的洪水水體質量標準體系,建立洪水水質檢測、報告制度及操作規程,加大利用決策的信息支持力度,完善利用洪水資源回灌地下的決策機制。對無視洪水水質,強行決策致使地下水體污染的,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5.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
為控制或減輕洪水資源利用過程巾可能遇到的突發性水災損失.必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包括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啟動程序、應急預案的演練、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各級應急響應中的責任義務與協同機制、加強應急反應能力建設的措施、應急決策后的評估制度以及相關責任追究制度等。
6.其他制度
除了建立、完善或落實上述法律制度外,還需要建立洪水資源利用的生態補償制度、跨區糾紛解決機制、水質監測與控制制度等各種制度措施。
三、政策建議
1構建由法律、法規、規章所構成的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
在今后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過程中,需要構建由法律、法規、規章所構成的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在法律層面.可通過修訂防洪法,增加有關洪水資源利用的條款。如將防洪規劃擴展為洪水管理規劃,確立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的地位;明確洪水資源利用的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地方和各行政管理部門之間在洪水資源利用行動中的溝通與協調,擴展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職能;將洪水影響評價制度由洪泛區、蓄滯洪區向整個防洪區推廣.由建設項目向與土地利用有關的規劃推廣;在保障措施中,明確洪水資源利用資金的來源,明確中央與地方的洪水資源利用投人原則,明確洪水資源利用基金在洪水管理基金中的比例等。在行政法規層面,需要及時出臺“蓄滯洪區管理條例”,合理確定蓄滯洪區的規劃管理制度、科學利用制度和損害補償制度,以促進蓄滯洪區的優化運用:需要在將來出臺的“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中建立地下水回灌制度,保障地下水的有效供給,從根本上緩解地下水環境惡化趨勢。在部門規章層面,為了具體指導我國洪水資源利用實踐,可以在有關水部門規章的制定、修改時加入洪水資源利用的相關制度。比如,在已納入水利部立法工作安排的“雨洪影響評價分級管理規定”“雨洪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丹江口水庫管理辦法”“尼爾基水利樞紐庫區管理辦法”“東平湖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中規定與洪水資源利用相關的制度。此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及相關地方立法機構可以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結合本地區洪水資源利用的實際需要,將國家確定的洪水資源利用制度予以具體化。
2.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上下聯動路徑進行推進
在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過程中.可以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上下聯動路徑進行推進。一方面,洪水資源利用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在這種情況下,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適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據情況先行開展相關法規建設,包括制汀適用于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性法規或者地方政府規章等。通過地方性立法先行.不僅可以滿足缺水地區科學合理利用洪水資源的立法需求,而且可以因地制宜,積累經驗。另一方面,伴隨著洪水資源利用的實踐推進和各種制度建設的探索,適時“自上而下”,由國家推出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全國范圍內洪水資源利用的開展。從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上看.也只有在法律法規層面引進洪水管理理念并對防洪法進行修改,并出臺蓄滯洪區管理條例、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規之后.才能表明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真正建立。
3.分階段、分步驟、有計劃地推進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建設
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的學生塑造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技能的社會需求人才是學校的根本任務,要完成合格人才的培養任務,就要做好管理、教學等各項工作,做好各項服務工作。作為學校一員,筆者既承擔教學任務,又承擔辦公室日常事務。如何協調好教學與行政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是筆者個人努力的方向和關注的重點。
(1)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現代教育強調:教育為人民服務,學校為學生著想。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在提示我們,應確立和形成服務意識和服務理念,并最大限度地為社會、家長、學生提供優質、周到的服務。作為一名現代教師,要清楚自身定位,自覺摒棄傳統的“教師至上”的觀念,樹立“學生至上”的觀念,自覺把自己定位為“保姆”“服務者”的角色,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熱心、誠心對待廣大師生。教師在關注學生學業的同時,應更為熱切地關注學生的精神成長,從細節入手,從小處抓起,真正去理解和落實“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切實為人的全面發展服務,讓每一位學生都在學習的過程中享受到成長的快樂。急家長之所急,想學生之所想,把我們的工作切實做到學生、家長的心坎上,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2)扎實做好服務工作。如何協調好教學與行政工作?筆者覺得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一是要以教學工作為重心,切實提高教學服務質量。作為一名青年教師,要認識到自身在教學經驗、駕馭課堂能力、專業素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努力查找自身問題,花大力氣、下真功夫做好備課、上課、輔導等教學工作。同時,主動向教學經驗豐富的老教師、教學技能突出的中青年教師學習,善于總結經驗,勤于查找不足,精于提升素質,嚴于教導學生,切實提高講課水平,提高育人質量。二是要做好行政工作。對于承擔的行政管理工作,除精心、務實、嚴謹地做好工作以外,還要經常向自己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施加壓力,自我提高,盡善盡美地完成工作任務。比如,遇到教學任務和行政工作沖突時,筆者總是給自己鼓勁,要求自己不能懈怠,抽時間,找空當,加班加點地完成工作任務。三是要協調好教學與行政事務。工作無大小,無輕重、貴賤之分,說到底,都是為了搞好服務,為了發展好學校事業。既要重視教學,又要重視行政事務。要在教學工作完成之余,保質保量地完成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不怠工,不扯皮,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把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教學與行政事務“兩不誤”,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二、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