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兼職履職報告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15 14: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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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兼職履職報告

篇(1)

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實施行政執法中,發現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監察執法機構應根據其違法行為的輕重程度和能否及時改正的具體情況,依據有關規定,口頭責令其改正,或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對拒不改正的,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監察執法機構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履行勞動行政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用人單位,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對解決勞動監察決定強制執行問題的答復》(法辦〔1998〕69號)有關規定,按相應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對用人單位違法侵害勞動者經濟權益的行為,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監察執法機構應依照《勞動法》、《勞動監察規定》等規定,做出有關用人單位須履行清償財產義務內容的行政處理決定。對拒不履行的用人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并按相應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篇(2)

內部控制是由企業全體員工負責執行的,目的在于合理保證企業的經營合法合規及財務報告信息完整可靠,其能否有效發揮作用與企業的內部治理聯系密切。參考美國的做法,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負責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查,并對內控的實施及自我評價情況進行監督、協調內部控制審計等。也就是說,審計委員會作為公司治理結構中監督內部控制運行的專門機構,理論上來說應該可以提高內部控制的質量。審計委員會制度在我國已經經過十余年的實踐與發展,絕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已經設立了審計委員會。在國外,審計委員會也已被實務界及理論界證實是一種有效的上司公司治理機制。但是,有研究指出,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設立更多的是為了滿足監管機構的要求及安撫媒體、傳遞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等信號。因而,在中國獨特的經濟運行背景下,借鑒西方發達國家設立起來的審計委員會是否能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內部控制質量這個問題十分值得進行探討。對此,國內學者已經進行了廣泛的研究,但是結論存在爭議。

二、理論研究成果回顧

楊忠蓮和楊振慧(2006)指出公司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可以減少財務報表重述的發生,即審計委員會能一定程度地幫助改善財務報告的質量。宋紹清和張瑤(2008)發現,設立審計委員會可以增加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程度。張先治和戴文濤(2010)使用問卷調查,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對企業內部控制有積極的影響。宋文閣和榮華旭(2012)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設立有利于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證明了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所做規定的合理性。董卉娜和朱志雄(2012)發現,審計委員會設立時間、規模和獨立性等特征對內部控制質量有正面影響。劉焱和姚海鑫(2014)指出,專業的審計委員會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質量。但是另一方面,部分學者認為審計委員會并沒有發揮對內部控制的監督作用。其中,程曉陵和王懷明(2008)研究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設立能提高公司績效,但對財務報告質量和公司對法律法規遵循影響不明顯。洪劍峭和方軍雄(2009)實證研究發現,審計委員會沒有發揮提高會計盈余質量的作用,并指出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制度的設計尚不完善。鄢志娟等(2012)使用案例研究的方法,發現審計委員會的功能不完善會造成公司財務報告的違規。陳漢文和王韋程(2014)則發現審計委員會在內部控制質量改善中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從以上研究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質量影響的文獻回顧中可以看出,審計委員會作為治理結構中監督內部控制運行的專項機構,其對內部控制的治理效果并未得到學術界的一致認同,有相當一部分學者認為審計委員會并未發揮改善內部控制的作用,沒有達到監管機構制定審計委員會制度的初衷。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這樣一個理論上可行,在美國可行的一個制度在中國企業的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三、審計委員會治理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一)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不強

審計委員會在履行對內部控制運行的監督和評價等工作時,其成員必須具備很強的獨立性,才能夠客觀、公正地行使其職權。因此,獨立性是審計委員會有效發揮其在內部控制方面職能的重要保障。但是現實情況是,由于我國制度安排及企業本身特有的原因,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首先,我國上市公司中“一股獨大”的現象比較普遍、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位也往往重合,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具有絕對的權威。審計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設的一個專門委員會,其成員由大股東或董事會提名和任命,也就是說實際上是大股東進行選定的,他們與大股東及公司高管有著密切的利益聯系,對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產生消極影響,無法代表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另外,董事會負責內控控制的建立和運行,當其維護大股東的利益時,其下設審計委員會的成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獨立性就會受到損害,往往會被迫放松對內部控制的監督。最后,《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五十二條規定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而不是全部,使得上市公司出于機會主義的動機而盡量降低審計委員會成員中獨立董事的比例,且有部分上市公司并未達到要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

(二)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有待改善

審計委員會的履職能力是保證其順利完成其對內部控制監督與評價等相關工作的基本前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專業能力、履職時間及獲取信息能力。由于審計委員會的主要工作職責之一就是審核管理者是否依據適用的會計準則來編制財務報告,以提供完整可靠的財務信息。因此,其工作與公司的會計、審計工作關系聯系緊密。對于專業能力來說,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只規定了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而對其他專業人士沒有做任何規定。但是對于審計委員會來說,其職責還包括對內部控制其他方面的監督評價,成員僅僅擁有財務、會計知識是不夠的,且現實中部分上市公司僅限于達到監管機構的要求甚至并沒有財務專家,審計委員會成員的專業性還有待提高。而就履職時間來說,充足的時間是審計委員會成員適當履行其對內部控制監督職能的最基本前提,但是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一般都兼職于多個企業,缺乏適當履職的時間,使得他們無法對上市公司進行全面了解并發表有意義的建議,損害了其履職能力。對于獲取信息能力來說,董事長和總經理常常兩職合一,是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者,可能會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拒絕向審計委員會提供內部控制運行的關鍵信息,阻礙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最后,激勵約束機制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委員會成員的履職積極性。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僅領取固定的津貼,且缺乏對其履職情況的考評機制,這對其履職的積極性造成了負面的影響。

四、改善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治理效果的建議

(一)提高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

篇(3)

在審計過程中,內審人員如果對被審計對象存在好感或者偏見,或存在工作責任感不強等主觀因素,都會對審計結果產生影響。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必須加強對基層央行內審人員的行為管理,提高內審人員的素質,引導和督促內審人員懂得干什么、標準是什么、要遵守什么和禁止什么等,從而實現對內審人員的外在行為管理。

(一)具備堅定的思想政治素質。

1.要樹立忠誠履職理念。內審人員要從根本上解決“為誰審計”的問題。忠誠履職既應是審計工作的落腳點,也應是內審人員的價值取向。要把涉及基層央行的重點資金、重點項目、金融生態環境、金融精準扶貧等方面的審計監督作為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管好國家錢財,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支持,贏得內部審計環境的優化。

2.要提升忠誠履職能力。基層央行內審干部要著力體現尚法求實的職業理念,體現客觀公正的職業特征,體現無私無畏的職業操守,體現忠誠為民的思想情懷。要確保忠誠履職,必須加強內審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審計監督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監督落到實處,使基層央行內審人員能夠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具備良好的審計道德素質。

1.要具備蓬勃向上的朝氣。內審工作繁瑣而單調、艱苦而清貧,許多同志數十年如一日堅持,畢其一生為之奮斗,不僅要面對工作的勞頓、崗位的疲倦,而且有時要面對物質的誘惑、家庭的困難。在這種現實情況下,內審干部要依法履職、忠誠盡責,必須胸懷理想、牢記責任,執著信念和追求,永葆朝氣與激情,精神振奮、埋頭苦干。

2.要具備團結進取的銳氣。基層央行內審干部必須把個人的理想、追求、榮譽、作為,融入到每名內審人員之心。在審計事業面前,多想敬業奉獻;在集體利益面前,少慮個人得失,自覺當好審計大廈的一塊磚瓦。而基層央行內審隊伍的團結,不是抱團取暖的團結,不是無所作為的團結,是要奮發進取、忠實履職的團結。

(三)具備扎實的人員業務素質。

1.要有敢于負責的底氣。內審效能能否有效發揮,關鍵在于我們內審干部能否堅持原則、依法監督,是否具有敢于負責的底氣。內審工作的底氣,來自于黨和國家法律法規提供的堅強后盾,來自于人民銀行規章制度的約束,來自于所有央行員工的充分信任,更來自于內審人員的堅強黨性與嚴格自律。內審干部從嚴遵守審計紀律,胸懷坦蕩、堅持原則,上無愧上級行黨委、下不愧基層央行員工,這樣才能真正擔負起內審執法重任。同時,還要端正審計態度,到被審計單位審計該怎么審就怎么審,不能顧及情面,也不能當“和事佬”,要有“針扎不入,水灌不進”的態勢。

2.要有全面的審計技能?;鶎友胄袃葘徣藛T要練就“火眼金睛”,去發現別人發現不了的問題、看懂別人看不懂的問題。要有正確的審計結果,出具的內審報告要在任何時候都推不翻,任何時候都能經得起檢驗,報告結果是毋庸置疑的。要有過硬的作風,要加強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設,加強自身監督和防控,“打鐵還須自身硬”,要敢打硬仗、清正廉潔。要有改革創新的勇氣,堅決避免在已有審計模式套路中往復循環的工作習慣,克服墨守成規、滿足現狀的思維模式,要有創新的責任、改革的擔當。

二、基層央行亟待加強對內審人員的素質培養

在基層央行內審干部的培訓上,要加強思想理論、黨性教育、道德品質建設,促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導內審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努力實踐。要培養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切實擔負起上級行黨委賦予的內審監督重大的責任感。要培養愛崗敬業精神,努力奉獻內審事業,服務于國家和人民銀行。要嚴于律己、率先垂范,積極培育優良的內審作風,樹立基層央行內審人員良好形象。

(一)培養共同愿景,創建學習型內審隊伍。

首先,要倡導內審團隊學習。通過團隊學習熟練地創造、獲取和傳遞知識,并提高基層央行內審干部學習和團隊合作的能力。這就需要培訓教育不僅僅是內審人員的事情,要有利于單位內審環境的優化,有助于單位內審轉型和發展。其次,要倡導全過程學習。將內審和培訓視為一個整體,相互依存、相互促進,要在干中學,在學中干,才能始終保持內審培訓的積極性和實效性。另外,還要倡導多樣化學習。內審作為一個整體,每一名內審干部不僅僅應該掌握本崗位的技能和知識,也應該學習其他部門和崗位的相關知識,這樣才能更好地相互協作,也有利于提高內審的工作效率。

(二)組織與個人并重,實現內審互利共贏。

在制定內審培訓計劃和培訓目標時,應立足于內審發展的需要,同時考慮個人發展需求,將內審培訓教育與員工個人的發展計劃、職業規劃結合起來,實行二者并重的內審培訓教育理念,使內審人員意識到培訓是與自己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的,就能夠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進來,切實提高內審知識的培訓效果,以達到人民銀行事業與個人共同發展的目標。

(三)準確定位需求,豐富內審培訓形式。

在內審知識培訓前,充分運用多種需求分析方法,從年初會議、集中內審培訓、內審專題研究三方面綜合考慮,針對不同層次、不同特點的內審干部準確定位,制定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內審知識培訓計劃和培訓內容,并嘗試運用更多審計培訓形式,以增強學習興趣。如針對青年干部職工思維活躍、接受力強、更喜歡生動簡潔的審計培訓形式的特點,可充分利用電視電話會議形式,通過flas課件等打造微課程,或鼓勵參加QQ群、微信群等互動交流,將學習游戲化、碎片化,在寓教于樂中學習他們需要的新知識、新業務和經濟金融熱點等;而針對年齡較大的內審干部職工,則可針對其感興趣的內審調研、內控檢查等專題進行教學或講座。

(四)開發整合資源,提升培訓師資水平。

當前基層央行內審培訓教育,主要是請本系統崗位能手進行經驗式授課,因受其專業水平、培訓技術技巧等方面的限制,已不能較好地滿足內審人員對快速知識更新的需求。因此,建議上級行要將優質內審培訓資源向基層行適當傾斜,多提供向知名院校和其他單位交流學習的機會,把優秀外部審計培訓理念、方法、講師“引進來”。同時,應注重提高本單位內審培訓人員的專業素質,鼓勵領導干部、技術骨干、青年崗位能手等擔任專兼職老師,建立內審師資遴選和動態管理制度,實現內審師資資源共享。

篇(4)

二、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從業人員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本單位經營、服務的重要位置,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預警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類問題;每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四、 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要求逐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員工,并定期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把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

六、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七、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

(2)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品的管理。 (3)確保消防設備系統正常運轉,落實消防責任制,做到人防與機防的有機結合。 (4)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確保安全運營。

(5)加強治安防范,確保本單位內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業安全,防止各類治安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6)鍋爐、電梯、機械加工設備等的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加強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的復訓再教育,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八、關心員工利益,解決員工實際困難,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和休息條件。

九、各單位每月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內容要求和時間要求,每半年嚴格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負責人簽署后上報總公司。

十、考核期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公司將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篇(5)

 

上半年工作簡結

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體系

一是健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了紀委副書記、紀檢員崗位責任制,優化完善了“三重一大”決策、逐級廉政談話、專兼職紀檢網員管理考核辦法、紀檢監察程序化管理等34項管理制度。

二是構建管理網絡。在全礦各單位設立12個支部書記任組長的紀檢組和15名紀檢網員為成員的兼職紀檢隊伍,積極搭建“岱莊紀檢”QQ群、“清風岱莊”微信平臺,張貼公示紀委舉報聯系方式,完善紀檢信息報送管理制度,全面暢通信息渠道,實現了紀檢工作網絡全覆蓋。

三是規范建立“兩單一檔”。建立了《礦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廉潔風險檔案》、《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廉潔風險防控單》和《單位(部門)職責權限清單》,全面掌控單位(部門)、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廉潔從業風險點。

四是制定下發指導性文件。落實集團公司黨風廉潔建設會議精神,立足礦黨風廉潔建設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二0一七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二0一七年效能監察和專項檢查的意見》、《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和《關于深化作風紀律督察工作的意見》四個指導性文件。

五是傳達壓力、壓實責任。壓實“兩個責任”,組織簽訂主體責任書12份,簽訂監督責任書12份;壓實“一崗雙責”管理責任,組織簽訂“一崗雙責”管理責任書65份,確保壓力有效傳導,職責全面明確。

二、創新模式,加強隊伍素質建設

一是網絡平臺抓教育。開辦“清風岱莊廉政微課”,通過現代傳媒“微信公眾平臺”,適時和展現反腐倡廉工作要聞、工作動態、示范典型、警示案例、廉潔書畫、廉潔故事、廉潔箴言等內容,普及廉政知識,弘揚廉潔文化,目前已推送9期。在端午節期間設計制作了“端午假期給黨員干部一張備忘錄”以溫馨的語言、警示廉潔思想意識,筑牢節日廉潔防線。

二是“以會代訓”抓教育。堅持紀檢網員工作例會制度以會代訓,強化理論學習和業務指導,進一步明確基層紀檢網員工作職責和下一步工作重點,增強敬業、勤業觀念。

三是廉潔談話抓教育。突出要害崗位和礦調度會上通報的問題責任人,采取“走下去、請上來”的方式,先后組織開展了17人次的廉潔從業提醒談話,并現場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通過咬耳扯袖般的講廉潔、談紀律,促進了履職擔當意識的提升。

四是內強素質抓教育。專職紀檢員堅持每天半小時業務學習常態化,通過網絡媒體、業務書籍,自我學習、自我提升,不斷增強新形勢下從事紀檢監察工作能力。

五是突出特色抓教育。圍繞培育岱莊特色廉潔文化,面向全礦下發了“我的家風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潔理念格言警句”征集的活動的方案。用身邊的廉潔故事和廉潔理念,引領廉潔思想意識的強化提升。

三、聚焦主業,嚴肅監督執紀問責

一是突出行政中心工作抓監督。重點對全礦各單位的勞動組織狀況、人力資源優化和工資獎金分配方案進行督察,規范指導、優化管理。

二是突出干部作風抓監督。制定下發了《關于深化作風紀律督察工作的意見》,重點對全礦各部門、各單位工作(勞動)紀律、干部作風轉變、工作日禁酒制度執行、干部履職效能等工作持續開展檢查督導23次,對存在問題的11名管理人員進行了警示提醒約談,推動干部作風持續轉變。

三是突出規范管理抓監督。紀委聯合審計,對采煤、掘進、通防等7個專業和單位的倉儲管理進行清倉查庫、清算盤點、建賬設卡,制定下發了倉儲物資規范管理制度,促進了倉儲物資管理規范。六月初對全礦各單位工資獎金分配方案、職工收入明細公開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形成專項檢查報告,提出了問題落實整改的具體措施與意見,督促各單位民主管理規范。

四是突出重點工程、項目抓監督。對土建工程施工、生活設施安裝改造、礦井設備升級等重點工程、項目實行“廉潔準入”,招議標期間現場監督簽訂廉潔承諾書,合同簽訂前組織開展施工單位和礦負責部門廉潔約談,并先后簽訂《廉潔工程(項目)管理公約》28份,實現了對施工單位和礦負責部門廉潔從業管理的雙管制、同制約。贏得了施工單位“有了廉潔公約,我們心里更踏實了,不用想這事那事了”的一致認可。

五是突出職能發揮抓監督。認真把握“四種形態”內涵,推進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施的常態化運用,制定下了《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共五章二十八條。目前運用該辦法已對11名管理人員進行了警示約談。充分發揮兼職紀檢網員工作在一線的監督優勢,及時了解基層單位管理人員思想狀況、存在的廉潔風險隱患問題,通過日排查、月匯報,針對突出性問題,下達“廉潔風險預警單”、“專項檢查問題整改單”,及時防范隱患、整改問題。先后下發預警、整改單12份,實現了隱患和問題的閉合化管理。在集團公司黨建工作檢查指導中,給予了較高評價。

六是突出流程規范抓監督。上半年以來,紀委圍繞礦井廢舊物資處理、廢舊機油、油桶處理、設備物資到礦驗收以及煤炭銷售等敏感性工作,主動跟進、深度介入,狠抓流程規范管理,及時參與了物資報廢處理工作的鑒定、拉運期間的過磅稱重、全過程掌控煤炭從洽談簽訂合同到發運出礦的規范操作情況,確保過程廉潔風險有效管控。

存在問題與不足:一是自身建設上與西部七礦之間還存在差距,距離集團公司“西部十一礦統一標準考核”的要求還存在很多問題與不足;二是黨風廉潔教育上形式少,還僅僅停留在廉潔約談、廉潔理念學習等傳統做法上,缺少較強警示效果的載體活動;三是紀檢網員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業務跟進指導上還存在欠缺;四是監督執紀管理停留在礦黨政安排的重點工作上,對一些要害崗位、關鍵業務操作的監督監管還未能及時跟進、立項監察;五是“四種形態”的理解運用還存在差距,警示約談的多,問責處理的少,不敢腐的震懾力還沒能有效傳導。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強紀委工作體系規范化建設

按照能源集團和集團公司紀委一系列指示精神,聚焦“廉潔企業、陽光國企”和“規范規矩性”礦井建設目標,立足黨風廉建設工作實際,全面對標、完善管理,壓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細化分解責任清單,依單履責、照單問責,促進黨風廉潔責任制實。

(二)加強專兼職紀檢隊伍建設

以集團公司講政治、講正氣、講程序、講效率、講紀律、抓落實“五講一抓”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強化紀檢網員工作例會制度,注重業務培訓指導,嚴格日常管理考核,規范工作業務開展流程,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隊伍

(三)創新教育模式,增強針對性、實效性

探索實踐“節點式教育法”。利用特殊時間節點,通過家庭助廉倡議書、發送短信、編發手機報、下發文件通知、會議傳達強調等方式,及時開展提醒式教育;抓住干部成長節點,對新任領導干部、新進人員通過“廉談話、廉承諾”等形式開展入門教育;結合重點崗位工作節點,進行廉潔風險提示和預警通告,開展防范教育;把握重大案件案發節點,推行案后警示教育“三個一”工作機制(組織一次分析討論,召開一次案情通報會,開展一次警示教育),開展警示教育,以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開展“黨規黨紀在心中”專題學習測試。通過微信平臺繼續推送“五部黨規”、上級指示精神、礦井管理規定以及廉潔警示案例、漫畫等廉潔學習資料,加強各級管理人員、“四管”人員的廉潔教育,并通過專題學習測試的形式實現以考促學、以獎促學的效果。

開展“我的家風家教故事”和“廉潔理念格言警句”評選活動。認真落實“我的家風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潔理念格言警句”征集活動方案,認真匯總、甄選典型事、優秀理念格言制作宣傳展板,利用微信平臺推送,用身邊的廉潔故事,教育身邊的管理人員;用同事的優秀理念思想引領廉潔從業意識的增強。

    利用地緣優勢,開展“感悟人生”教育。突出中秋、國慶、元旦等傳統節日期間廉潔從業的敏感期,圍繞增強警示教育的實效性,立足有利地勢,加強與周邊監獄的溝通聯系,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四管”人員到監獄開展案例警示教育,洗滌靈魂、感悟人生,形成思想上震撼、心理上的凈化,自覺規范自律,走好人生之路。

(四)突出特色,建塑廉潔文化品牌

一是實施“廉潔細胞”工程。立足實際,著眼預防腐敗抓早抓小,積極探索創新載體,引用“廉潔細胞”概念,堅持從機關部門、基層單位、重要崗位等基本單元抓起,以“細胞”廉潔促進礦井“肌體”廉潔。落實廉潔文化“六進”活動,扎實開展“廉潔班子”、“廉潔黨員”、“廉潔干部”、“廉潔崗位”和“廉潔科室”等典型選樹活動,強化示范引領作用發揮。

二是編制黨紀條規"口袋書"為領導干部"提神醒腦"。整理編制內容既涵蓋黨紀黨規又涵蓋企業管理制度的“口袋書”,通過知識問答、文字圖解、圖文并茂、簡單易懂的形式,形成視覺上的沖擊,思想上的洗禮。

三是建樹廉潔文化示范陣地。深入全礦各單位檢查調研黨風廉潔工作的進展情況,通過評先樹優、選樹典型,進行重點指導、強勢打造岱莊生建煤礦廉潔文化建設示范陣地,通過典型引領,帶動廉潔文化建設能力全面提升。

(五)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濃厚廉潔從業氛圍。

一是抓干部作風督查。加大機關科室重點崗位和關鍵部門履職盡責情況、八項規定執行情況、“”問題存在情況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對查處的問題點名通報,嚴肅處理,促進干部作風持續轉變。

二是抓廉潔風險防控。積極構建政工科室、專業部室協調聯動的“大監督”格局。通過強化重點業務的“痕跡”管理,健全風險預警、內外監督、糾錯整改機制,使重大風險可防可控。

三是抓效能監察和專項檢查。圍繞物資采購、供應、煤炭運銷、財務管理、節支降本、大額資金使用、勞動用工管理等重點領域,加強對“核心業務”辦理、“制度規定”執行、“問題整改”落實、“重點工作”推進、“日常業務”規范等工作監督,堅持專項檢查的制度化、常態化;科學選題、申報立項,扎實開展專項效能監察,切實以執紀監督推動業務監督,倒逼規范管理。

四是抓從嚴執紀問責。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有案必查、查實必究,尊重客觀事實、依規依據辦案,做到案件零庫存、結案零申訴。嚴肅查處違反“六大紀律”的行為,重點查處工作失職瀆職、侵害礦井和職工利益、以權謀私、克扣截留套取職工工資、違反“八項規定”以及利益輸送造成資產流失的行為,對行權用權失范、監督管理缺位等問題,拿起嚴格機制管理的“利劍”,對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問責,做到發現查處一起、通報處理一起,不設專區、沒有特區、沒有制度管理達不到的盲區,始終保持從嚴執紀的高壓態勢。

篇(6)

第二條 員工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員工是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

第四條 公司建立以崗位需求為依據的員工準入機制,逐步優化人力資源結構。

第五條 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應按照公司定崗定編規定,統籌規劃使用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提報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報告和需求計劃,統籌安排人力資源的使用、調劑和招聘。

第六條 公司堅持人員內部調劑的原則,內部無法調劑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的招聘與錄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員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 勞動關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條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前,若公司有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以《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單》書面征求員工的意見。員工必須在收到通知單后的10日內明確答復,并將本人意見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回復。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公司或員工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或員工答復不明確的),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

第九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調出或自愿離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離職手續清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離職手續。

與公司另有約定的人員,必須按協議履行完后,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條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專項協議(培訓、借調、保密等),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 員工的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員工教育培訓制度,員工培訓按《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執行。新錄用員工必須進行崗前三級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二條 公司建立員工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或《子公司考勤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員工薪酬、績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建立員工考核評價機制,為優秀員工成長提供平臺和晉升機會,具體執行《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在公司的統一安排下,員工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員工定職及在公司內崗位變動調整,應按《公司員工崗位定職、改職、提職管理辦法》程序執行。

第五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員工的權利

1.享受由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各類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權利。

3.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權利。

4.享有國家、自治區政府規定的節假日休假的權利。

5.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對各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有監督權。

7.對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權。

8.對違法違紀的行為有制止和檢舉權。

9.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八條 員工的義務

1.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全面完成所承擔的工作。

3.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調動。

4.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

5.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

6.發現隱患或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為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第六章 獎懲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獎勵制度,堅持以精神鼓勵為主。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

第二十條 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改革創新、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辦法執行《公司科技創新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與安全有關的獎懲事項,按照《公司安全獎懲辦法》等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員工在生產經營中及時發現和消除治安隱患,有效預防各類案件和事故的發生,按照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員工獲公司評選表彰的各類先進,享受規定的物質獎勵。

員工有其他先進事跡或重大貢獻,獎勵由公司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 獎勵程序

1.由員工所在單位、職能部門、子分公司提出獎勵申請,并附有關事跡材料,報相關部門審核,提交公司審批。

2.對員工的獎勵決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的,獎勵決定生效。對獎勵有爭議的,由公司工會牽頭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

第二十五條 對員工的懲戒

對員工的懲戒按照不同程度錯誤分為批評教育、待崗學習、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三種。其中待崗學習分為:待崗學習1個月、3個月、6個月。對待崗不足1個月的懲戒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評教育:由各單位、部門、子分公司進行。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

二、待崗學習

待崗學習應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由所在單位安教科負責組織相關培訓、考試??荚嚭细窈髨笕肆Y源部備案并安排相應崗位。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1個月:

1.違反公司的勞動、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2.6個月內工作出現2次及以上差錯(不含安全責任),不能勝任本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損失在1000元—2019元的;

4.一個考勤月份內,曠工半天者;

5.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造成損失在1000元—2019元的;

6.酒后進入工作場所滋事,影響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險場所違反規定的;

8.經查實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1個月的。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3個月:

1.待崗學習1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不到位、態度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2019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正常工作,造成損失2019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場所聚眾賭博、斗毆、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

5.經查實對同事進行惡意誣陷的,制造偽證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曠工1天的;

7.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各種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在2019—3000元的;

8.故意損毀文件、毀壞公物者;

9.其他較大違規行為公司認為須待崗學習3個月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待崗學習6個月:

1.待崗學習3個月期滿后對所犯錯誤認識仍不到位、態度仍不端正,一年內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假借職權,損公肥私,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數額在3000—5000元的;

3.損壞、侵占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數額在3000—5000元的;

4.未經同意擅自操作設備、儀器、車輛及具有技術性工具,且造成損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損毀公司財物,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損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離職守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3000—5000元的;

8.連續曠工天數超過1天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9.其他嚴重違規行為但尚未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國家《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懲戒的程序

一、待崗懲戒程序

(一)由員工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負責調查,寫出查證材料經當事人簽字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初審。公司按照懲戒審批權限作出懲戒決定。對員工的懲戒決定在公司范圍內公示。

(二)對員工的懲戒決定用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記入檔案。允許受懲戒的員工申辯,員工對所受懲戒不服,可以向工會申訴。

二、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辦理程序:

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單位、部門、子分公司調查核實相關事宜并提出意見報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決定前,應事先將解除事由告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合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單位糾正。公司在研究工會意見后,作出解除決定。解除決定應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 員工在懲戒期滿,由其所在單位、部門、子分公司按管理權限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考核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決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崗或另行安排崗位。員工重新獲得崗位后,在評獎、提級等方面,與其他員工享有同等權利。

第二十八條 待崗學習期間及期滿考核合格上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九條 對各級人員弄虛作假、濫用權力、打擊報復的,從嚴懲戒。

第七章 員工內部退養

第三十條 員工內部退養政策原則上不予辦理。

第三十一條 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員工在內退期間的待遇

1.內退期間,公司予以發放內退生活費。內退生活費標準按離崗前本人崗位正崗工資標準的60%+工齡津貼支付,內退后不再享受績效工資、其他獎金、交通補貼及生活補貼。

2.內退期間,公司按規定繼續為內退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年金。

3.內退期間,取暖費等按當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標準發放。

4.內退員工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第三十二條 其他規定

1.已辦理內退的人員,在內退期間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內退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與其解除內退協議, 并解除勞動關系。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員工檔案并實行分類管理。員工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嚴格按照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 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合同文本,應保存備查。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發寧東鐵字〔2019〕16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篇(7)

第三條普法聯絡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堅決擁護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規;

(二)有較好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較強的法制觀念,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原則上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熱愛法制工作,熟悉本部門、本單位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況;

(四)工作積極主動,有較強的組織活動及文字表達能力,能夠勝任依法治區上下聯絡工作。

第四條各部門的普法聯絡員由個人自愿報名、部門組織推薦,上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各部門均應當選派一名普法聯絡員。

第五條普法聯絡員除完成本職工作外,同時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一)根據區各階段五年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計劃,積極向本部門領導提出建議,參與制定相應的本級規劃、計劃,并及時報送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貫徹落實區普法工作會議和聯絡員會議精神,及時向本部門領導匯報,提出并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措施。

(三)履行協調服務職能,協助本部門領導抓好法制宣傳與依法治理等相關工作。

(四)及時向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本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包括:動態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相關工作數據統計報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創新做法、工作亮點、先進典型。

(五)及時反映本部門需要上級統一組織協調的普法依法治理有關重大活動情況。

(二)貫徹落實區普法工作會議和聯絡員會議精神,及時向本部門領導匯報,提出并負責落實具體工作措施。

(三)履行協調服務職能,協助本部門領導抓好法制宣傳與依法治理等相關工作。

(四)及時向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本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包括:動態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相關工作數據統計報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創新做法、工作亮點、先進典型。

(五)及時反映本部門需要上級統一組織協調的普法依法治理有關重大活動情況。

(六)做好本部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參與配合和承辦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六條普法依法治理聯絡員實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全區普法聯絡員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主持和召集,全體聯絡員參加。會議主要內容是部署全區依法治區工作任務,交流依法治區工作經驗。在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召開會議。

(二)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聯絡員集中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根據每年依法治區工作計劃和實際需要確定。

(三)聯絡員每年向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工作一次,主要內容是本部門、本單位的學法、執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自身履行聯絡員職責的情況。

(四)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聯絡員參加各種會議和培訓情況,以及交辦的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勤登記,作為聯絡員年終考核評優的依據。

(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召開一次聯絡員工作總結表彰會,對完成任務比較好和工作成績突出的聯絡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怠于履職、不正確履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由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提出解除其普法聯絡員職務的建議。

篇(8)

為了使我行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能充分滿足全行的發展戰略和同業競爭的需要,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學習力、創新力和競爭力,我行根據全行的發展戰略和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對員工進行有計劃、有目的、有系統的培訓,以達到企業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目的

制定本辦法的目的在于進一步規范全行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促進培訓工作持續、有效地開展,逐步與國內外一流企業的員工培訓工作接軌,為建設具有我行特色的培訓體系奠定基礎;鼓勵員工參加旨在提高其自身業務水平和技能的各種培訓,不斷增強員工的崗位履職能力,為確保我行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智力保證。

第三條內容

本管理辦法共包括七章三十九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培訓管理;第三章:師資管理;第四章:資格考試管理;第五章:學歷補貼管理;第六章:培訓證書管理;第七章:附則。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行所有組織培訓活動的相關部門及全體員工,各支行可參照執行,也可比照此辦法另行制定,報我行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培訓管理

第五條培訓形式

目前,我行培訓的形式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三種。

1.內部培訓。這是我行開展培訓工作的主要形式。目的是為了更新和擴展員工的知識面,不斷提升崗位履職能力和工作效率,并為職業生涯發展作好準備。主要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后備干部培訓(戰略性培訓)、客戶經理(營業經理、大堂經理)培訓、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和新員工入職培訓等。

2.外派培訓。主要指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行組織的各類培訓(包括出國、出境培訓),或因工作需要但我行無法提供內部培訓的,經分管領導和部門同意參加社會上專業培訓機構或總行直屬院校組織的培訓。

3.員工自我培訓。我行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

第六條組織管理

1.人力資源部負責全行培訓工作的管理、指導和考核工作,并對各部室的培訓計劃、培訓實施、培訓質量及培訓費用進行審查和監控。各部室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做好本專業培訓的需求調查、質量控制、效果評介及培訓信息的建檔與反饋等工作,力求使培訓工作規范化,培訓效益最大化。

2.為確保培訓工作的有效開展,各部室都要按規定設立培訓工作聯絡員(兼職),負責與人力資源部的聯絡工作。聯絡員名單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若聯絡員發生變化,則相關部室須將變化后的名單在五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

3.每期培訓班都必須明確專人負責。二天(含)以上的培訓班要實行培訓項目經理制,指定專人擔任項目經理,負責培訓班所有事宜。包括辦班申請、培訓需求調查、撰寫分析報告、制定培訓方案、準備培訓教材、確定培訓教師、組織培訓質量評估、編制培訓預算和組織考勤、建立培訓檔案等。培訓結束后,項目經理還要將培訓需求分析報告、培訓教材(課件)、培訓課程表、員工培訓簽到表(詳見附件1)、培訓課程評估表(詳見附件2)以及培訓課程評估分析報告(詳見附件3)和考試考核成績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各類培訓班的培訓地點一律安排在我行規定的場所進行,非特殊情況不得擅自租借規定以外的場地。

第七條計劃實施

1.各部室須在每年1月底前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本專業的年度培訓計劃(詳見附件4)。人力資源部對各部室上報的培訓計劃負責審核,并編制全行年度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經行長辦公會議審查通過后,以行文形式下發,各部室須按計劃嚴格執行。

2.各部室上報的培訓計劃主要為兩天(含)以上的集中脫產培訓,每年每個部室的集中脫產培訓一般不超過三期。特殊情況必須追加辦班的,應在《培訓申班請表》(詳見附件5)上注明追加理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分管行長審批后方可實施。

3.對于不在我行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如:半天或一天左右的新產品、新業務一類的應急培訓、或以會代訓等,應由培訓主辦部門統一填寫《部門應急培訓登記表》(詳見附件6)在每季度末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為確保培訓質量,各專業部室都要從每年11月份開始組織下一年度培訓需求調查,進行綜合分析。每年的12月,匯總調查結果,并制定本專業年度培訓計劃。每年1月份,做好計劃的上報工作。

5.各部室在正式開班前(一般應提前一個星期)應向人力資源部門完整提供以下幾項資料:

①培訓需求調查分析報告(須附“培訓需求調查表”);

②培訓班申請表;

③各門課程的課件資料;

④培訓班課程表;

⑤若擬聘請外聘教師,則培訓主辦部門還需提供《外聘教師申請評估表》(詳見附件7)。

其中培訓需求調查分析報告至少包括以下幾項內容:⑴概述;⑵調查分析;⑶針對調查分析提出課程設置意見。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室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各部室只有在經過人力資源部門審核通過并簽署同意辦班意見后方可組織實施,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培訓費用。

6.上述各項工作管理流程請參閱附件8:《培訓工作流程》

第八條外派培訓

1.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我行指定、部室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

2.除我行指定外,其他參加外派培訓人員均須由部室領導簽署意見,并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附培訓通知)方可報名參加。

3.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回單位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的學習情況形成小結并遞交所在部門領導。支行行級干部(或機關部室正副總經理<含助理>)參加外派培訓的,應將學習小結報人力資源部。若外派參加出國、出境培訓、考察的,相關人員須撰寫調研文章或學習體會,報人力資源部。

4.員工個人申請外派培訓的項目主要限定在業務發展急需的,或與我行業務發展緊密相關的,經培訓考試合格后能直接或間接地增強我行的核心競爭力和社會美譽度,如,金融分析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風險管理師等。參加此類培訓原則上根據我行人才培養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或專業相關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詳見附件9),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我行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上報的人員從學歷、能力、工作表現及所從事的崗位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還需進行考試選拔。

5.外派培訓半年(含)以上或單項培訓費用報銷在8000元以上(含)的須與人力資源部門簽訂《培訓協議書》(詳見附件10)。

第九條培訓紀律

1.員工培訓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也不得隨意請假,如確因公請假,須向培訓主辦部門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員工參加培訓,必須在《員工培訓簽到表》上親筆簽名,嚴禁其他學員代簽,一經發現,代簽學員和被代簽學員均按曠課處理。

3.培訓主辦單位以簽到表為依據,將參訓學員的出勤記錄一并歸入員工培訓檔案中保存。

4.培訓期間,員工在課堂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或與周圍同志交頭接耳。同時,培訓學員須關閉手機或把手機調為振動檔,課堂內不允許接聽電話;

5.參加我行級及以上的系統內培訓,參訓學員須自覺攜帶總行統一下發的培訓證書。

第十條培訓檔案

1.各支行和我行機關都要建立培訓工作檔案。檔案的主要內容請參閱本辦法第一章第六條第3款,我行機關培訓檔案由各培訓主辦部門在培訓班結束后7天內移交給人力資源部。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各支行要將每個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考試考核成績以及獲得各種證書的復印件等等。

3.各支行教育干部和機關部室培訓聯絡員須在每年的1月底前,將本單位的行長助理<含>以上干部(機關為部室總經理助理<含>以上干部)年度培訓情況填入《我行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年度培訓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11),報我行人力資源部。

第十一條培訓經費

1.各部室在每年年初(1月底前)提交培訓計劃時,還應同時提交每個培訓班的經費預算(主要指兩天或以上的集中脫產培訓,預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餐費、住宿費、場租費、教師授課費、教材費、交通費等)。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室提交的經費預算進行審查,并編制全行年度培訓經費預算,經與財會部門溝通協商后,報財務審查委員會審批。為掌握和控制培訓經費使用情況,計劃內的培訓費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批,財會部門負責審核。

2.應急性培訓和臨時追加培訓所需費用,需單獨預算并報分管財務行長審批后執行。

3.各部室在正式舉辦培訓班之前,須填寫《培訓班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簽字確認,財務部門根據《培訓班申請表》在預算額度內予以報銷培訓經費。

4.培訓班的教師授課費用按照本辦法第三章第十七條第6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行內組織的以會代訓或應急培訓一般不支付“授課費”(外聘除外),若確實制作了相關培訓課件,并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認可的,可以支付相應的課酬,但必須填寫培訓班申請表并提供相關培訓課件。

5.支付授課教師的授課費都須填寫“培訓教師課酬支付憑單”(詳見附件12)。

6.員工參加外派培訓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培訓費等費用,在培訓人員獲得培訓單位頒發的合格證書或證明等(參加會議性培訓等這類特殊情況例外)并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如,審查培訓證書等)后,方可到財務部門按規定報銷。員工參加內部培訓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按有關規定回所在單位報銷。

7.員工個人申請外派培訓并被批準的,其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完成培訓后通過考核獲得相關資格證書的,經我行人力資源部審核并與其簽訂相關協議后核定的報銷額度予以報銷。

8.員工參加與銀行業務無關的培訓,有關費用由個人支付,我行不予報銷,而且,培訓不得影響和擠占工作時間。

第三章師資管理

我行的培訓師資主要包括內部兼職教師和外部聘請兼職教師(簡稱“外聘教師”)兩大類,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師資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條兼職教師定義

兼職教師是指為滿足我行內部組織的各類培訓需要,所聘請的行內外授課人員。

第十三條內部兼職教師的任職資格

1.有較高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熱愛職工教育培訓事業。

2.理論基礎扎實,專業知識淵博;思想活躍、思路清晰,表達能力強;普通話較標準,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較強的教學組織能力。

3.從事銀行業務培訓的兼職教師,一般應有5年以上從事銀行業務的工作經驗,是銀行某項業務的專家或骨干。

4.必須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并持有我行內部兼職教師聘用證書。

第十四條內部兼職教師的來源

1.各級領導干部:各級領導干部皆擔負有培養員工的責任和義務,也是我行內部兼職教師的主要承擔者。

2.業務骨干:各職能部門的業務骨干是員工業務培訓的主要教師來源。

第十五條兼職教師的聘用程序

1.行內兼職教師一般由人力資源部和被聘對象所在部室共同協商選定,員工也可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自愿申請。外聘教師一般由人力資源部門選聘。

2.行內兼職教師的聘期為1年,由聘請單位向兼職教師頒發聘書。

3.凡員工自愿申報兼職教師的,必須填寫《兼職講師申報表》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專家對申報人員從資歷、課件準備、授課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和考察,達到要求者聘為我行兼職講師。我行每年組織一次評定;

4.行內員工受聘和擔任兼職教師以不影響本職工作為前提。

5.培訓主辦部門聘請外部兼職教師必須先填寫《外聘教師申請評估表》,經人力資源部資格審查確認后方可正式聘請。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專業背景、從事職位、教學內容、教學水平以及從事的培訓經歷等。

第十六條兼職教師的考核與續聘

1.我行對兼職教師的考核與續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兼職教師的授課情況、學員評估情況以及受訓出勤情況和日常工作表現等是續聘與否的主要依據。

2.每個受聘內部兼職教師在每年的八月底前,必須向人力資源部遞交一份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報告時間為上年度八月至本年度八月)。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年度參加行內外培訓(或受訓)情況、自我學習提高情況、培訓講義及課件資料準備情況等。

3.每次培訓結束,受訓學員都要對兼職教師進行考評,并填寫“培訓課程評估表”。培訓主辦部門要對“培訓課程評估表”進行匯總和分析,并撰寫《培訓課程評估分析報告》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把它和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報告一起作為對兼職教師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4.我行在每年的教師節前后對內部兼職教師考評一次,考評合格的可續聘為下一年度兼職教師;不合格的聘期內不再安排教學任務,聘用期滿后自動解除聘用關系,考評結果認為一般的要督促其改進提高。

第十七條兼職教師的職責和權利

1.根據培訓主辦部門設計的培訓方案和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如有改動應事先征得培訓部門的同意。

2.寫教材、制作課件和提高講授水平,提高培訓效果。

3.主動學習、消化外部培訓課程,并把對本行有用的培訓內容引入內部培訓課程。

4.外聘教師必須根據我行的培訓需要,提交教學內容和培訓方案。最后經主辦部門和培訓部門批準后實施。如有改動應事先征得同意。

5.擔任培訓咨詢顧問或者參與培訓項目開發。

6.按規定取得課酬。行內兼職教師一次授課(半天)的課酬標準為:

教師類別

一般員工

科級干部

(或中級職稱)

處級干部

(或高級職稱)

總行或省行行級領導

支付標準

300元/半天

500元/半天

700元/半天

按具體

情況確定

外聘教師的課酬支付由人力資源部按市場行情確定,具體由聘請部門在《外聘教師申請表》上提出擬支付金額申請,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批準后按實際支付額執行。

7.獲得人力資源部門提供的信息資料和參考書籍。

8.為兼職講師提供更多的學習和培訓的機會,包括外部培訓機構的公開課

程,內部培訓課程,各種形式的培訓師交流活動等。

9.行內兼職教師每年可享受500元的兼職教師資料費。

10.我行每年于9月10日教師節前后舉行一次內部兼職教師座談會,并根據人力資源部門對各位兼職教師的考核情況、年度授課情況和學員的實際反饋等,評選出若干名優秀兼職教師,并由我行領導頒發獲獎證書。

11.我行建立兼職教師師資庫,并將兼職教師的具體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職稱、職務、工作單位、聯系電話、授課名稱等要素公布在教育培訓園地的專門欄目上,最大限度地發揮兼職教師的作用,為我行的培訓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章資格考試管理

第十八條資格考試內容

本辦法所稱的資格考試是指與我行各崗位及專業領域有關的國際、國內及行業通用的各類專業資格認證考試。

第十九條資格考試意義

開展資格考試既是為了滿足企業發展戰略和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也有助于提升我行的服務水平和整體競爭實力,并能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提供鑒別從業人員從業能力和服務水準的科學依據,有助于進一步推動和促進我行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條資格考試類別

我行員工的資格考試主要包括行內崗位資格考試、行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考試和社會機構組織的資格證書考試三種。

第二十一條參與方式及原則

1.強制性參加。如,行內或銀行業協會組織的各類崗位從業資格考試。

2.組織選派。如,參加上級行或銀行業協會組織的資格培訓考試。

3.個人申請。對于社會上組織的與本崗位及專業領域密切相關的資格考試,員工可根據需要向組織申請參加。

4.自主決定。除個人申請外,員工也可完全自主決定參加或不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各類資格證書考試,但參加考試必須以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不擠占工作時間為前提。

第二十二條個人申請條件

1.行齡必須滿二周年(含)以上。

2.所申報的資格考試必須符合目前從事的工作崗位或專業發展方向。

3.上年度的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

4.必須征得所在部門和單位的同意。

第二十三條個人申請程序

員工個人申請參加資格考試,必須由申請人填寫《員工資格考試申請表》(詳見附件13),交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后,將申請表、相關培訓的招生簡章以及相關考試的介紹材料及費用等一并報我行人力資源部審批。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教育背景,結合其崗位資格條件、考核情況及其所在部門主要領導的意見進行審核。

第二十四條資格考試待遇

1.屬組織選派參加資格考試的員工,因學習、培訓、考試需占用的工作時間,以公假論處。

2.屬個人申請并經批準參加資格考試的員工,考試假期可享受不超過2天的公假。不足部分以調休、年休假沖抵,不能以調休、年休假沖抵的,按事假處理。

3.屬自主決定參加社會各類資格考試的員工不享受公假,培訓或考試所需占用的工作時間,只能以調休、年休假或事假處理。

第二十五條資格考試費用

1.員工參加由行內或銀行業協會組織且必須參加的各類崗位資格考試,若需支付考務費等費用,由員工所在單位先行支付。若考試未能通過,則單位先行支付的考務費等費用從該員工工資中扣回。

2.屬組織選派參加資格考試的員工,其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培訓費、考試費等費用,待其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并取得相關證書,經單位審核后可予以全額報銷。若未能通過全部課程考試而無法取得相關證書的,則被選派人員自己須承擔20%的培訓費和考試費。

3.屬個人申請并經批準參加資格考試的員工,由申請人先行墊付所有相關費用,待考試結束并取得相關證書和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可報銷60%的培訓費和考試費。

4.屬自主決定參加社會各類資格考試的員工,所有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資格考試補貼及申請

1.除組織選派考取的各類資格證書外,我行對個人申請或自主決定并考取以下國家正式頒布或業界公認的中級及以上資格證書的,將以補貼的形式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①對取得高級(國家執業資格一級證書)資格證書的獎勵2000元;

②對取得中級(國家執業資格二級證書)資格證書的獎勵500元;

③對取得注冊金融分析師、注冊財務分析師等國際或國內權威機構頒發的緊缺類執業資格證書的獎勵6000元(該項獎勵名單由人力資源部在匯總各支行或部室上報的申請名單中依據市場和我行對該類項目需求的緊缺程度篩選確定)。

2.資格考試補貼申請每年一次,與學歷補貼申請同時進行。申請人須先填寫《員工資格考試和學歷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14)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所在單位審核,經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機關部室由部室負責人簽名)后報我行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二十七條人員管理及資料歸檔

1.凡由組織選派參加資格培訓考試且相關報銷費用在8000元及以上或屬個人申請并經批準參加資格考試報銷費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人員,在報銷前,當事人必須與所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簽訂《培訓協議書》。人力資源部門將根據實際報銷金額及資格證書的類別及等級等要素,約定具體的服務期限。約定的服務期自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之日起計算。

2.各支行和機關部室每年要對員工參加各類資格考試的情況進行統計。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考取資格證書的時間、類別、等級及協議簽訂情況等。相關內容一并歸入員工培訓檔案。機關員工的資格證書考試情況由各部室培訓聯絡員負責登記,每年末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一次。

第五章學費補貼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費補貼概念

本辦法所稱的學費補貼是指我行對員工通過以業余時間為主參加學習,完成本科及以上學歷規定課程,并獲得畢業證書的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

本辦法所指的畢業證書主要包括國民教育系列和黨校系列兩種,重點為國民教育系列。

第二十九條申請參加學歷學習的基本條件

1.員工行齡必須滿二周年及以上。

2.參加學歷學習的專業應符合本人所從事的崗位說明及專業發展方向。

3.上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且本人參加行內培訓期間的考試或考核均在“合格”及以。

參加海(境)外學歷(或學位)學習的員工,除須符合上述有關條件外,還需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我行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主要包括機關部門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和支行行級干部);

2.列入后備干部培養計劃的;

3.列入專業人才培養計劃的。

第三十條學費補貼類別

主要包括全額報銷、按標準報銷和部分補貼三種形式。

第三十一條學費補貼標準

1.我行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參加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經我行分管行長批準同意并取得畢業證書后,可報銷全部學費,但不再享受其它學費補貼。

2.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以按標準報銷學費,但不再享受其它學歷補貼:

①科級干部任職期間參加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并取得畢業證書的。

②在學習期間獲得我行(含)以上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勞動模范和優秀柜員工等綜合性榮譽稱號,或在獲得上述榮譽稱號后在兩年(按評選年度計算)內入學的;

③學習期間在業務技術比武比賽中獲得省分行個人前三名、總行個人前六名,或在獲得上述名次后兩年內(口徑同上)入學的。

符合以上三條標準之一的,相關人員可按以下規定報銷學費:

博士或博士后畢業:15000元;

研究生畢業:10000元;

本科畢業:5000元。

3.除上述情況外,其它員工通過在職學歷教育并獲得畢業證書后,可給予部分的學費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學歷、學位國民教育系列

黨校

博士畢業并獲得博士學位

5000

博士畢業

4000

研究生畢業,且獲得碩士學位

3000

2000

研究生畢業

2000

1500

本科畢業同時獲得學士學位

1500

本科畢業

1200

1000

單位:元

4.若實際學費不到上述可報銷額度的,按實際學費報銷。

5.任何人在參加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期間,若又報考參加同一層次的學歷教育,則其畢業后只允許報銷其中一個學歷教育的學費或享受一次學歷補貼(報考更上一層次的學歷教育并取得畢業證書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學費補貼申請程序

1.申請學費補貼者須在報名參加學歷教育前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支行(或部室)領導同意后,以行、部(室)為單位集中向我行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據此作為今后核發學費補貼的依據。入學前未向人力資源部報備而畢業后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補貼或報銷申請的,人力資源部不予受理。

2.員工畢業或取得學位后,須持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和畢業生登記表報所在單位,經所在單位核查無誤后,再由其本人填寫《員工資格考試和學歷補貼申請表》,經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和單位蓋章后,于每年年底報人力資源部,經審定后,將以行文形式下發可發放學費補貼人員名單和金額。各支行須按文件核定的金額為員工報銷或補貼相應的學費。

3.符合學費報銷條件的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報銷學費時,須持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并經有權人簽字后方可到財務報銷學費。

4.員工在獲得學費報銷或補貼后,若因個人原因離開工行系統,須退回全部已報銷或補貼的學費。

第三十三條其他

1.員工學費報銷或補貼費用從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帳戶中列支。

2.除按規定享受學費報銷或補貼外,員工參加學歷教育所產生的論文答辯費、代辦費、教材費、考前復習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3.工提供的學歷(或學位)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嚴禁提供任何虛假證明,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負責。一經發現,不但取消相應報銷或補貼資格,退還已報銷或補貼的學費,而且在全行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

第六章《培訓證書》管理

第三十四條培訓證書使用及編號

1.《培訓證書》是由中國工商銀行教育部統一設計制定,專用于記載員工參加我行及以上單位組織的各類培訓情況。

2.《培訓證書》實行一人一號,證書的編號由我行人力資源部統一編制,各支行應根據我行規定的編號范圍,確定每一位員工的培訓證號碼。培訓證書編號為八位數,前兩位代表浙江省,第三、四位代表我行,后四位為各支行所用號碼。

3.《培訓證書》中的基本情況、職務變動記錄、國外培訓記錄和繼續(學歷)教育由各支行負責填寫,并貼好照片及加蓋行印。員工參加國內培訓,每次記錄由主辦并管理培訓班的單位(部門)負責填寫。各支行通過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及時將員工參加各級、各類培訓情況錄入培訓檔案。

4.《培訓證書혋痐各支行統一保管(我行機關由員工自信保管),員工在參加我行以上(包括我行)各類培訓前,到支行領取《培訓證書》,并交培訓主辦單位,培訓結束后交回支行保管。

第三十五條培訓證書記錄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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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6-209-02

2010年,人民銀行縣級支行迎來新的“曙光”,人總行、分行及中心支行在年初的工作會議上均把“加強縣支行建設”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先后還相繼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建設的意見和實施方案,更加明確了縣支行的職能定位和履職重點。圍繞“五項職能”清晰定位,縣支行在當前形勢下發揮功能作用存在哪些制約因素,如何在縣域經濟金融的發展中發揮更大的功能作用,重塑基層央行的形象,本文結合轄區實際進行了多方位的探索,供上級行及同仁們商榷。

一、新形勢下縣支行功能作用發揮的制約因素

(一)傳統經辦業務的調減,動搖了金融服務的基礎和自身地位

近些年,發行庫零庫存管理割斷了縣支行與縣域金融機構的主業聯系,縣域貨幣流通的情況再無法迅速準確地掌握,不僅造成市場流通中的人民幣整潔度差,縣域和農村客戶合理的大額現金支取得不到供應和滿足,而且與縣域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及協作關系由緊密走向疏散;商業銀行數據大集中信息化建設對業務流程和組織體系影響的結果,迫使人民銀行支付清算系統不斷跟進,會計核算體系也隨之提位上升到中心支行層面,同時取消縣支行的同城票據交換和資金清算業務,使得縣支行對資金清算管理監督流于形式,與轄區金融機構的業務往來再度“冷卻”;金融統計信息數據集中上系統后,轄區金融機構統計數據停報的同時情況反映也中止,造成縣支行的金融統計信息不對稱,經濟金融運行情況分析質量下降,向上級行和當地政府提供決策依據的可用性低,協調溝通能力遞減。金融服務功能的衰退動搖了自身在當地的社會地位。

(二)金融監測機制的不完善,難擔維護轄區金融穩定的重任

在實際工作中,縣支行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和風險監測機制中的主導地位尚未得到應有的明確,對轄區金融運行的監測配套措施和政策措施不夠完備有效。一是縣支行日常風險監測缺少銀監部門的風險報告,不能對金融機構風險狀況實施現場檢查,只能靠收集一些監測指標數據對轄區金融機構風險狀況進行簡單分析判斷,監測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對轄區系統性金融風險做不到及時分析預警。二是在征集社會信用和保證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安全的信貸征信系統管理中,金融機構不及時向人民銀行數據庫錄入重要信息數據,致使信息系統反應滯后,功能弱化。三是縣支行的金融穩定工作在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等方面并未單設,一直歸口金融管理部門,其相關職能范圍不十分明確;同時縣支行也缺少真正熟悉金融穩定業務的專業人才,在建立維護金融穩定機制方面尚處于探索實踐階段,工作開展難以達到較為理想效果。四是與銀監部門、地方政府溝通協調難以到位,形不成監管合力,遇到金融突發事件往往會形成處置不及時或處置效果欠佳。

(三)貨幣政策工具的缺失,梗阻了信貸政策的傳導和貫徹落實

目前,人民銀行縣支行貫徹執行國家貨幣信貸政策的工具缺失、手段單一,督導轄區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和縣域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主要依靠“窗口指導”,但“窗口指導”約束力較弱,縣支行又沒有操作其它貨幣政策工具的自,無法激勵約束轄區金融機構,導致信貸政策的傳導作用弱化。況且,貨幣信貸政策傳導和實施需要全面的經濟金融監測信息體系作支撐,目前信息反饋的指標體系縣支行沒有建立,難以形成穩定長效的數據采集,且一些信息指標地方政府沒有反饋部門難以收集。加之,貨幣信貸政策執行涉及的相關部門配合不積極,縣支行履行做好貨幣信貸政策的傳導職能不是不盡其力,更多的是無奈和“望洋興嘆”。

(四)依法行政能力的低下,抑制了功能性監管的執法效率

縣支行金融執法隊伍中既懂金融理論知識,又懂法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欠缺,法律事務部門沒有單設,人員多為兼職,全面開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力基礎相當薄弱。所以在開展功能性監管的執法檢查中,正確全面地運用法律法規有一定的難度,常常是經驗替代法規,行政程序只求合理,大大制約了金融執法質量的提高。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了9項檢查職責,縣支行至少有6項可以開展,但除了反洗錢外,其他做的都不夠好。更重要的是金融法律法規要么缺少處罰尺度,要么規定的處罰額度普遍較高,在貧困地區依法執行較難,因自由裁量尺度不好把握,往往以象征性的處罰替代法律規定的處罰條款,形成了不作為甚至是濫用權力的隱患。還存在的困惑因素是執法檢查方式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仍沿用看報表、翻傳票、查臺賬等傳統方式,使得執法檢查質量和效率大打折扣。

(五)行員年齡的老化和短缺,適應不了新形勢下履職的要求

以某縣支行為例,現有的28名員工中,按第一學歷劃分,初中生11人,占總數的39.29%;高中生7人,占比為25%;中專生10人,占比為35.71%,沒有一名科班出生的大專以上畢業生。按年齡劃分,30歲以下的一人,30至40歲的一人,兩人均為轉業軍人,占比為7.14%;40至50歲的14人,占比為50%;50歲以上的12人,占比為42.86%,平均年齡48歲。顯而易見,支行的整體狀況是:學歷層次偏低,年齡結構老化,員工綜合素質不能適應新的工作要求。盡管實施了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但支行內設機構及崗位均按上級要求對應設置,內設部門職能的“小而全”和專業人才“少而匱乏”的矛盾比較突出。以目前支行的人力資源狀況,主要精力集中在國庫會計工作和內部管理,難以“面面俱到”地充分履行基層央行的各項職責。

二、圍繞職能定位,探索縣支行提升功能作用的一些途徑

(一)延伸和拓展金融服務功能,保障縣域金融體系高效運行

縣支行金融服務方面的傳統業務雖然有所調減,但新的業務職責在不斷增加和完善。為了做到“有為才有位”,重樹人民銀行縣支行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和地位,必須創新服務手段,拓展縣域金融服務領域。一是拓展和創新國庫服務功能。將國庫服務功能拓展到改善民生、提高國庫行政效率的各個層面。比如:涉農補貼資金的直撥到戶、社保資金的直撥到戶、非稅收入的直達入庫、國庫資金的直接支付和財、稅庫銀的橫向聯網工作等。二是依靠金融基礎設施服務縣域金融和經濟發展。大力推廣銀行卡業務改進縣域支付清算環境,尤其要鼎力支持農村信用社盡快推出農民工卡,解決農民外出打工結算不便的問題。完善縣域身份核查系統、支票影像系統、反洗錢系統運行,為縣域金融發展提供公共服務支持。三是貼近縣域經濟主體、貼近群眾的生產生活,宣傳貨幣政策、反假幣知識、外匯知識、征信知識、金融法律法規等,提高縣域經濟主體的金融素質,在金融領域充分體現人民銀行縣支行金融服務的效果。

(二)著力改善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維護轄區的金融穩定

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首先要利用兩大數據庫(企業和個人信貸信息基礎數據庫)功能加快縣域社會征信體系建設,充分挖掘現有的經濟金融數據資源,監測轄區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投向,分析資金使用情況,主動開展風險提示,為縣域經濟和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持。拓展對非銀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將國家職能部門采集到的企業及個人信用資料充實到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中,為縣域經濟的發展提供征信支持。另外,加大對金融誠信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維護轄區金融穩定是縣支行最重要的職責,要下大力氣建立和完善維護金融穩定的工作協調機制,困難再大也要克服,這是《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三條賦予的職責。為了確保轄區的金融安全,縣支行要積極主動協調融通,加強與金融監管機構的密切配合與合作,定期召開轄區金融穩定協調會議,共同維護轄區金融穩定;要搞好轄區經濟金融預測預報體系建設,定期對轄區經濟金融運行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和分析,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制定轄區應對金融風險預案,不斷提高應對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增強“窗口指導”的效力,疏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渠道

針對人民銀行縣支行在新形勢下“窗口指導”作用在實踐中的弱化趨勢,當前,應進一步設計和明確縣支行窗口指導的工作原則,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窗口指導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根據窗口指導的總要求是使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意圖落到實處,經濟變量按照人民銀行的意愿發生變化,讓存款類金融機構獲利或免遭損失??h支行窗口指導的原則應設計或明確為:雙贏原則,只有以成本最低化和收益最大化為出發點,存款類金融機構才會真正自覺地去執行政策;地方特色原則,窗口指導工作必須高度關注轄區的經濟特色,才會引起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的足夠重視;現實可操作性原則,既要有現實政策基礎作保障,又要有實際工作意見可以執行。遵照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一是要建立窗口指導工作的獎懲機制,對認真執行窗口指導意見的金融機構給予激勵,減少其工作成本,對拒不執行窗口指導意見的,要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二是縣支行利用貼近微觀經濟金融主體和縣級政府部門的便利,可以不定期地通過召開金融聯席會、形勢分析會、貸款項目推介洽談會、專題研討會等形式,傳達窗口指導意圖,擴大人民銀行貨幣信貸政策影響力。同時,積極對外履職,服務縣域經濟金融發展,承擔銀政、銀企溝通橋梁,配合當地政府搭建多層次的融資平臺,積極解決“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三是探索開展金融機構執行貨幣信貸政策的效果評估,配合上級行研究信貸政策評估的程序辦法。四是注意充分發揮縣支行對縣級政府的經濟金融專業參謀和助手作用。通過信息調研等有效載體,做好縣級政府部門的專業參謀,尤其要主動承擔縣級政府安排的金融調研課題和任務,通過高質量的信息和調研成果,準確、全面、及時地反饋縣域經濟典型情況。

(四)堅持依法行政,強化縣域金融協調管理

在當前金融業務分業監管的框架下,縣級銀監辦事處僅3~4人,力量有限。人民銀行縣支行幾乎是縣域唯一健全的金融行政管理組織,面對國家行政體制改革和財稅體制改革朝著有利于縣級行政體制發展方向去調整的實際情況,縣支行的基礎作用、獨立作用可能越來越突出,而不是越來越弱化,在改革中人民銀行縣支行完全可以勝任金融管理、組織協調的職責。一方面,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縣支行應主動履行其法定金融管理職責,既要搞好對金融機構的服務,又要強調金融管理,牢固樹立“管理與服務并重”的觀念,發揮縣支行在整個縣域金融服務領域的核心作用、引導作用和組織協調作用。另一方面,應吸取美國次貸危機引發金融危機的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中國人民銀行法》,重新賦予人民銀行更大、更多的金融管理權和金融監督權,同時縣支行的上級行應加強對縣支行開展金融監管工作的指導考核,從而提高人民銀行系統維護金融穩定的水平。

(五)弱化縣支行部分職能,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履職能力

針對縣支行人員短缺、年齡老化、素質不高的現狀,建議取消或弱化縣支行一些內部管理或形式上的事務,如內審、紀檢監察、工青婦、宣傳教育、勞資統籌、部門信息等,由上級行統一調度和管理,緩解縣支行人員少、崗位多的工作壓力,減負后以利于更好履行社會職責,提升功能作用。對現有職工要加大培訓力度。一是要開展全員性的業務培訓,著力提高全員隊伍素質。二是強化崗位培訓,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中青年骨干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專業培訓和崗位輪換培訓。三是要制定統一的縣支行業績考核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履職水平。

三、加強縣支行建設,增強其功能作用的幾點建議

1.健全人才保障機制。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選拔和考核體系,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實施合理的激勵手段,促進人才的合理選用。

2.建議上級部門健全有關法規,盡快完善各項工作機制,便于縣支行工作開展,特別是在反洗錢、信貸征信、金融穩定工作等方面。建議在法律上賦予縣支行更多的權限,尤其要強化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督處理權,確保縣支行順利、有效地履行各項職責。

3.加大年輕優秀人才的引進力度,提高縣支行整體素質,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防止在機構整合的過程中,縣支行人員過于老化,不能適應新職能的需要。

4.適當增加政策工具在基層行的運用。賦予縣支行更多的貨幣政策傳導職能,將直接與地方金融機構密切相關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分層次、分階段地向縣支行延伸,使基層央行有職、有責、有權。比如:恢復縣支行再貸款運用權和再貼現窗口,使其成為縣支行傳導實施貨幣政策的重要手段,逐步消除阻礙貨幣政策傳導因素。

參考文獻:

1.王洪章.加強人民銀行縣支行建設的幾個問題.中國金融,2009(18)

2.西安分行課題組.人民銀行縣支行履職能力建設思考.中國金融,2010(1)

篇(10)

隨著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念和公司治理架構的逐步形成和建立,農業銀行內部控制管理及風險防范體系也得以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總行、各省級分行和市級分行均建立了專門的內控管理和風險防控部門,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方法,內部控制和風險防控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對于承擔著整個農行經營任務的縣級支行而言,內控管理和風險防控在點和面上,均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

一、縣級支行內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員工合規意識不強、風險意識淡薄的問題是內部控制管理面臨的最大難題。

有些員工風險意識較弱,認為風險防控是領導的事,與己無關;有些員工法律、規章意識淡薄,借方便開展工作之名,以不影響同事之間相互團結協作為理由,相互之間無原則信任,不僅放松對自己的要求,對別人的違規行為也視而不見、知情不報,從而導致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崗位制約制度的行為屢屢發生;還有些員工受社會不良風氣和金錢的誘惑,頂風違紀、內外勾結,打銀行客戶資金的主意。同時,少數單位的領導干部在執行規章制度上打“球”,無視法律、法規及銀行的各項規章制度,甚至為了完成目標任務,不惜鉆制度空子,故意違規。個別行為隱藏著較大的風險隱患。

(二)網點長期存在的“重經營、輕管理”的經營理念使內部控制執行蒼白無力。

隨著股份制商業銀行向三四線城市擺攤駐點步伐的加快,農行縣級支行,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地區的縣域支行和基層網點業務經營競爭日趨加劇,加上任務指標的“層層遞加”,基層行忙于業務營銷拓展、疏于風險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大部分員工、大部分時間、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打開營銷市場,如何完成業務經營指標上,合規管理、風險控制的工作基本上屬于“靠邊站”。“任務指標都完不成,哪有時間干這個”是很多基層網點負責人經常抱怨的話。

(三)支行內控管理勢單力薄,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管威懾力。

一是專業的內控管理人員嚴重欠缺。縣級支行系統基本沒有專業的內控管理團隊,甚至沒有專門的內控管理人員。以泰興農行為例,內控管理職能歸屬網點管理部,部門人員8人,最年輕的42歲,為部門主要負責人;其次為49歲,部門副職,分管安全保衛;其它6人均在53周歲以上(4人為退二線管理人員,4人將在3年內退休)。由于有效勞力欠缺,內控管理工作只好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兼任。因時間和精力的局限性,加之各條線專業知識的欠缺,部門能獨立開展的,除了簡單的“飛行“檢查,突擊檢查一些代保管、違規保管、客戶信息泄露等方面的問題外,深層級的內部控制檢查活動幾乎難以展開。二是各職能部門之間難以形成監管合力。由于各部門職能不同,工作有異,人員緊張,作為內控管理的牽頭部門要協調組織各部門協同開展一次全面的內控檢查活動,難度很大。不是部門派不出人,就是出工不出力,怕得罪人,當“老好人”,敷衍了事,起不到應有的監管作用。三是季度盡職監督檢查質量不盡如人意。按照農行系統現行管理體制,各條線都有內控管理職能,應對本條線的內控管理負責。從當前現狀看,除了運營和安全保衛條線的日常監管工作能有效開展,其它部門基本上就是依賴上級行的檢查和一季一次的盡職監督檢查。而條線每季一次的盡職監督工作,質量也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為面上不能做到全覆蓋、點上深度不夠、系統錄入資料欠規范。

(四)監管層面對“常見病”、“多發病”查處不嚴,制度的嚴肅性被削弱。

一些沒有產生后果的輕微違規違紀行為,管理層一方面擔心打擊員工積極性,影響工作熱情;一方面因這類問題涉及面廣,為“多發病”、“常見病”,受“法不責眾”思想的影響,檢查發現后基本上以積分、批評教育為主,沒有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導致制度的嚴肅性被削弱。同時,也給員工造成了一種“小問題不算問題,不會被追責”的不良心理暗示,導致員工放松了對制度執行的要求,甚至一些很容易避免的問題,也會因“這個問題沒什么、不要緊”的心理暗示而難以得到有效糾改。

(五)機制不健全,不適應內外部監管越來越嚴的形勢要求。

健全、有序、高效、嚴密的內控制度和嚴謹、規范的操作流程是常態化防范內部風險的前提和基礎。而當前農行內控制度在某些方面還不能適應這種要求。一是新業務、新產品的管理制約機制推出滯后,跟不上新業務、新產品推出的速度,有的甚至連業務操作方面的基本規范要求都未能達到就推向市場,不知不覺中形成了風險。二是制度規定缺乏操作流程的細化,導致在履職過程中有較大隨意性,影響制度執行的統一規范性和嚴肅性。三是缺乏對制度執行過程的評價標準。以“結果論英雄”,就連縣級支行的年度內控評價都是以錄入ICCS系統的檢查問題和整改結果為依據,而這些檢查問題又受到諸多因素(如檢查次數、檢查覆蓋面等等)的影響,科學性明顯不足。同時,這樣的評價標準也導致了基層行不能常態化、長效化地關注制度執行過程。

二、增強縣級支行內部控制管理能力的建議

牢牢把握“夯實管理基礎、提高發展質量”的工作要求和“強管理之基、固發展之本”的工作主線,以轉變思想觀念為前提,以開展合規文化建設為先導,以檢查督導為手段,以推動部門條線履職為重點,全面提升縣級行合規風險管控能力。

(一)培養員工的風險合規意識。

員工風險合規意識的高低是影響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因素。一是管理層領導,比如支行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網點負責人、運營主管等必須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良好健全的內部控制是業務經營發展的重要保障,意識到自身在內部控制過程中需承擔的責任,真正重視內部控制和風險防控工作,對整個內控管理良好氛圍的形成起到引領作用。二是要加強對員工合規管理上的宣講和風險文化上的教育,全面落實員工合規文化“四個必須”要求(每次例會必講、每位員工必談、每日回顧必看、每次自查必檢),使員工能有效識別和防范各類風險;使“風險就在眼前、案件就在身邊”的理念在員工心中落地生根,并外化為嚴格制度執行、合規辦理業務的實際行動。三是加強對違規人員的懲處力度,對產生了后果的業務違規行為和員工風險行為,要從嚴從重處理,絕不姑息;對一些沒有產生后果的輕微違規現象,也不能不聞不問、輕描淡寫,一帶而過,夠得上處理的,要處理責任人,夠不上處理的,要加強批評教育和業務培訓,有效打破“法不責眾”“、輕責不究”的局面,有效促進全員風險合規意識的提升。

(二)打造一支合格的內控管理隊伍。

縣級支行內控牽頭部門最少要配一名能力和素質都能勝任崗位的內控管理專業人員,由專門的人做專門的事,解決當前兼職人員時間有限、精力不足的問題,其它各條線也必須要明確一名兼職內控管理人員,負責條線內控管理和合規工作,提升條線檢查和監管質量。要加強對各單位負責人、運營主管內控管理能力的培養,對存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耽誤業務經營發展”錯誤想法的,進行“洗腦”式的教育,促其思想轉變、認識提升;將內控管理工作納入年度述職和考核的重要內容,內控管理不力、年度內控考核不合格的,要下崗學習甚至撤職。同時,要加強對上述人員內控管理知識的定期培訓,以管理人員思想和素質的“雙提升”,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強對內部制度的梳理、修訂和完善。

基層行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制度漏洞,要及時報告、分析和匯總,在各類檢查中也要將查找制度上的不完善、不合理,作為工作內容。本級行制度上的問題要及時修訂,以免漏洞擴大;本級行權限范圍以外的,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提請有權行及時梳理、修訂和完善。同時,對一些新業務、新產品在辦理過程中,如發現存在明顯的制度和法律風險漏洞的,要提請上級行停止辦理,待制度完善后,再重新進入市場。與此同時,必須建立主動合規的激勵機制和違規行為的約束機制,改變目前獎懲機制與現實形勢不對等、不對應、不對稱現狀。一是要建立違規連帶責任追究制度。凡是下級行發生違規事件或行為的,同時上追兩級領導連帶責任,即:二級支行發生違規事件或行為的,除追究二級支行當事人和領導責任外,同時上追一級支行領導層責任和條線部門負責人責任。二是建立違規長期責任追究制度。在任期內發生違規行為,責任人及承擔違規連帶責任的領導無論是否已經提任、轉崗、離崗等,都必須追究其任期內的違規責任和違規連帶責任,徹底改變目前對違規當事人及應承擔違規連帶責任的領導在崗追不到位、離崗沒法追的現象。三是建立領導違規扣分積分管理制度。凡是違規直接責任人和應承擔違規連帶責任的領導,除了進行經濟、行政處罰、績效掛鉤外,還要進行違規扣分積分管理,凡違規扣分積分達到一定限度的,在一定時期內不得提任。四是建立合規積分獎勵制度。對于主動揭示問題、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并積極主動進行整改的,以及管理行職能部門主動幫助、輔導本條線查找問題、推動整改的,均實行積分獎勵制度,獎勵積分與機構績效掛鉤,與內控評價掛鉤,與部門考核掛鉤。獎勵積分累計到一定額度以上的,可以開展各類積分獎勵活動,如可以開展合規積分兌換獎金制度。五是實現獎罰對應制度。對照各項工作的獎勵力度標準以及目前績效工資標準,盡快修訂出臺違規行為的處罰新標準,實現獎罰對稱。六是建立違規行為與風險保證金掛鉤制度。按季度在員工工資中人均切出一定額度的工資與違規管理掛鉤,一旦發生違規行為,不僅按照《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處理直接責任人,同時,直接責任人、責任區管理者的風險金全部扣除,其他知情人員也將扣除部分風險金,實現單位內部員工之間風險共擔,強化員工之間相互監督和檢舉力度,有效打破“有情不報”、“作壁上觀”的“老好人”心態,增強合規合力。

(四)落實內部控制“三個層面”職責。

要明確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不是內控部門一個條線的事,每個營業網點、每個條線部門都是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主體,要承擔與各項業務相伴而生的信用、操作、市場、流動等各類風險職責。網點和部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同時,要落實好“三個層面”的內部控制職責,即:各營業網點和前臺業務部門要嚴格制度執行和合規操作,落實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職責;支行職能部門既要加強業務指導,以免一線操作人員觸犯制度,又要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履行盡職監督檢查責任。要根據各自業務特點及風險防范、內部控制的客觀要求,開展對本條線盡職監督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輔導,督促條線問題的及時整改,強化條線輔導和督導作用。后臺監管部門要最大限度地查漏補缺,確保風險隱患無遺漏,切實發揮好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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