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5 14: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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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養實施規劃,實行“三項制度”。一是定期工作匯報制度。每日記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總結匯報、每半年一份調查報告。二是集中培訓制度。定期參加鄉村干部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使他們對如何更好地適應基層工作,提高自身素質,擔當起新農村建設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會議制度。鄉要求大學生村干部都要參加所在村的會議和鄉干部會議,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議程,了解鄉整體工作情況。
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養實施規劃,實行“三項制度”。一是定期工作匯報制度。每日記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總結匯報、每半年一份調查報告。二是集中培訓制度。定期參加鄉村干部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使他們對如何更好地適應基層工作,提高自身素質,擔當起新農村建設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會議制度。鄉要求大學生村干部都要參加所在村的會議和鄉干部會議,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議程,了解鄉整體工作情況。
XXX鄉黨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第一時間安排黨政辦梳理本鄉在職的留疆戰士和內招生名單、明確可到村任職人員,多次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遵照“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優良”的原則,嚴格把關,按照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等形式迅速確定7名留疆戰士,2名內招生到村任職。并于2月25日、3月10日兩次召開9名干部的動員會議,傳達自治區、地區此項工作會議精神,闡明到村任職的目的和意圖,幫助任職干部減輕思想負擔,做好去基層一線的歷練準備。同時明確各包村領導、第一書記、黨支部書記“三帶一培”的幫帶機制,切實擔負起到村任職干部的培育工作,著力提升任職干部的群眾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協調解決困難,體現關心關愛
干部到村前,由分管黨務副書記帶隊到各村對食宿情況進行摸底,與第一書記、村黨支部書記見面,明確干部到村后的職責任務,要求第一書記加強對干部的日常管理,將其納入工作隊員統一安排工作、統一安排輪休等,就干部到村后的宿舍、食堂、工作崗位等問題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切實為到村任職的干部搭建好工作平臺、解決生活上的后顧之憂;同時為到村任職的干部保留鄉政府的周轉宿舍,遇重大事項邀請干部參與,幫助其拋棄被邊緣化的思想,如:3月22日鄉黨委組織開展“新入職干部集體生日”活動,14名新入職的干部全員到場,活動現場為3名3月份出生的干部集體送上了生日祝福。
三、提出工作要求,充分發揮作用
一、工作上勤,率身垂范,剪挑重擔致力發展。xx鎮是xx縣的南大門,一個邊遠的較貧困的邊貿重鎮。由于區位因素,地理條件,在這個負債重,基礎設施較差的鄉鎮主政,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這方熱土的人民致富,為了給我成長和成熟的培養地的回報,我沒有絲毫的怠慢,只有用自己的知識和智慧,做到腦勤、手勤、腳勤、眼勤,勇擔這副大家庭“家長”的重任。我經常下鄉調研,為村干部、群眾排憂解難。對特困群眾送衣送物,掌握第一手鄉情民網資料。并且在冬修水利,防洪渡汛,森林防火,支援雙搶等活動中身心士率,親自參與。對一些急、難、險、重的工作親臨一線,坐陣指揮給予解決。通過調研,運用所學知識,形成富民強鎮的計謀,提交黨政人大領導集體研究,形成黨委、政府的決策,使全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們安居樂業,經濟逐步發展。
二、生活上嚴,艱苦奮斗,勤儉持家改善環境。鄉鎮是基層,基層就是基礎,鄉鎮與機關相比要清貧得多,而對于xx來說又格外突出。我在xx近七年了,從鎮長到書記,我深知xx財政的尷尬和xx機關的辛酸。我們沒有大手筆去消費的資本,也沒有打腫臉充胖子的豪言。我是一名農家子弟,我深深懂得農村的艱辛,我始終把艱苦奮斗作為“護身”“健身”的法寶。因此,我要當好這個大家長,只有與黨委、政府一班子人帶著全鎮鎮、村干部艱苦奮斗,勤儉持家。就連帶領村支書和養大戶代表到xx、xx等地參觀學習,也是省吃儉用,決不超標。外出招商引資選最便宜的賓館住,不進營業性的娛樂場所。為了節約,在“車子、杯子、機子、面子”上依章辦事,履行節約,我從未報過一分差旅費和出車補助,來客原則上在政府機關食堂招待,電話手機話費不超標,所住房子做到簡樸整潔干凈。家庭生活夫妻和睦,夫妻倆都是外地人,愛人在教育戰線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小孩在一小讀書,家教嚴格,妻子要被縣紀委、縣婦聯評為“廉內助”。
三、作風上硬,公正清明團結同志取信于民。“打鐵還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我是外地來xx工作的,深知“五湖四海皆兄弟”的滋味,我團結黨班一班人,當好班長,慎權慎利,公正地對待每一位同志,通過交心、談心解決心里疙瘩,民主生活會解決相互矛盾,從不行賄受賄,不跑官要官。在今年5月至7月黨委黨校學習期間,遵守學員規則,利用學習期間到省有關部門為政府爭取資金和項目,成功引進xx市xx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在我鎮帶家村落戶。我不賭博,不酗酒,不抽煙,與女同胞交往講究分寸,從不越雷池一步,在全鎮干群中取信于民,受到良好的評價。
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督查相結合。密切配合,協同合作,做好秸稈禁燒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治理范圍
全鎮范圍內實施農作物秸稈、落葉、雜草、垃圾等全年全域實行全面禁燒。
三、工作目標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村(居)職責,落實責任,狠抓秸稈禁燒工作,減少大氣環境污染,為城鎮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四、職責分工
(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鼓勵和引導培訓農民秸稈還田、秸稈養畜和生產沼氣,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新方法,加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宣傳和巡查。
(二)派出所。對蓄意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人,要予以嚴厲打擊,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協同有關部門依法監管,對拒不執行禁燒通告或以各種方式阻撓、妨礙有關部門執行公務的行為,依法及時查處。
(三)鎮綜合執法辦。聯合各村(居)做好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宣傳和巡查工作,會同派出所做好違規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查處工作。
(四)鎮中心校。要加大對學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宣傳教育力度。
(五)鎮督查組。要加大督查力度,實行明察暗訪,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落到實處。
(六)各村(居)委會。1.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各村是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工作責任。2.簽訂責任書。鎮與村要簽訂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責任書,把責任落實到各村(居)。3.建立包干責任制。要充分發揮好鎮駐村干部、村干部作用。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包農戶、包地塊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責任到人。4.加強督查。農作物收割期間,各村(居)要組織精干力量,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對重點區域進行不間斷巡查檢查,確保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取得實效。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推廣秸稈還田、秸稈養畜等秸稈處理新技術。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鎮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的統籌安排,鎮環保辦設巡察督導,巡察督查主要職責是對火點、煙點、斑點進行巡查與處置,對鎮、村組干部在崗在位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的田塊與村干部一塊提供證據,同時做好巡查督查記錄。做到“四必查”、“四必處”即:有火必查、有煙必查、有斑必查、有報必查;有查必處、田主必處、問題必處。各村成立應急處置組,確保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及時趕赴現場,及時進行處置。
(二)營造禁燒氛圍。各村、社張貼秸稈禁燒通告,通過“小手拉大手”形式促進家長嚴禁焚燒秸稈,利用二級廣播、宣傳車輛做好音頻宣傳,結合大小會議、LED、懸掛宣傳標語等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把宣傳教育工作貫穿禁燒工作始終。
(三)明確職責。1.實行領導聯片,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和黨員包戶的網格化管理,一處著火點四級追究責任制度,實行禁燒無空白、職責無盲點、管理無縫隙、追究零容忍。2.逐級落實禁燒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是秸稈禁燒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禁燒工作,確保村組干部在崗工作和工作成效,不發生一處秸稈焚燒點。駐村鎮干部配合村書記和主任負責落實禁燒工作的各項規定,組織村組干部入戶宣傳禁燒工作,幫助群眾解決收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查處違反村規民約中有關禁燒規定的案件,第一時間聯系該組滅火隊立即撲滅,確保轄區沒有衛星遙感監測通報火點。3.村民要帶頭執行《村規民約》,主動參與秸稈禁燒工作。凡本戶焚燒秸稈(或焚燒秸稈的田塊不能認定點火人的,視為本戶所為),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4.在秸稈禁燒工作中,鄉村振興服務中心、綜合執法辦的職責是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指導、督查、檢查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確保及時發現、上報并制止焚燒秸稈行為;對出現火點的,積極配合派出所調查取證。5.派出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格履行職責,本著“能拘留不罰款,能罰款不警告”的原則,從嚴查處秸稈焚燒行為。尤其對“第一把火”,要從嚴從快查處,依據法律法規對焚燒當事人予以500--2000元罰款,并追究相應責任,連續三天通過村級廣播作檢討,書面檢討留村級存檔。
(四)強化巡查監管。在夏、秋收割高峰時段,全面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群防群治,對重點區域實行分片包干,專人負責,嚴防死守。
(五)嚴格獎懲。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全年目標考核中,按照鎮人民政府考核辦法嚴格落實加扣分考核項。如被市縣巡查隊發現“第一把火”,則取消本村級村干部個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被市、縣督查組發現通報的,給予駐村干部、村支部書記和主任通報批評,并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的接受組織處理;被衛星監控確定火點并被追責的,對該村該項工作實行一票否決,鎮紀委對駐村鎮干部和村三職干部依紀進行責任追究,給予紀律處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鎮、村、組各級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健全和落實秸稈禁燒工作目標責任制,嚴格監管,確保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取得實效。
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了“天上看、網上管、地上查”的全方位、立體式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監管模式,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制定下發了《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簡稱“15號令”),對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土地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嚴格保護土地資源、依法用地管地的意識,明確耕地保護責任,強化耕地保護措施,按照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全面落實好土地管理各項政策規定。要深刻認識違法違規用地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影響,正確處理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的關系,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土地的關系,切實維護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進一步加強全縣土地管理,落實監管責任是貫徹落實土地基本國策的需要,也是改善投資環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講大局,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增強土地監管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明確職責,建立分工協作機制
各鎮(區)、各部門應明確自身職責,切實承擔責任,對所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落實“上下聯動、分塊包干、屬地管理、責任到人”的常態監管機制,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不斷提高防違治違工作水平和效率,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1、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本轄區內土地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的日常監管,組織協調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基層所(站、綜合執法中隊)開展聯合執法和巡查,及時制止、報告本轄區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并組織轄區范圍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和復耕工作。
2、各行政村對本區域內的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負有及時制止,并向當地鎮(區)或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的職責。村主職干部是本村建設和用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村級土地協管員是本村土地管理工作直接責任人,村兩委成員要積極配合鎮(區)及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的執法行動。
3、縣國土資源部門是違法用地行為的執法主體,依法履行對違法用地的監管職責。國土監察大隊要加強巡查,及時預防、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行為,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動協調、配合鄉鎮做好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工作。
4、縣城鄉規劃建設部門是違反規劃建設行為的執法主體,對鄉鎮規劃區內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依法查處。
5、縣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縣城規劃區域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巡查、制止,依法查處、清理和拆除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建物或其它設施。配合其他鎮(區)做好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工作。
6、縣公安部門負責維護拆除違法建(構)筑物行動的現場秩序,依法對在違法建設工作中的妨礙公務行為進行處置,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對移送的各類刑事案件要積極組織查處。加強對暴力抗法、打擊報復執法人員行為的查處,保障執法人員的合法權益。
7、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房地產產權證明文件,或者不能提供合法租賃手續的生產經營者,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8、縣供電部門不得向違法用地的工地、違法建設用戶供電,對私自接電行為,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9、縣林業、交通運輸、公路、水利等部門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還應當與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及時移送屬于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的案件。此外,縣城規劃區內由縣城管執法部門牽頭,建立城管、國土和山城鎮政府聯合巡查、聯合打擊制度。
10、縣監察局、效督辦等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檢查的職責。
三、強化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對,不履行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管理職責,本年度內因監管不力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情節輕重依法追究責任。
1、村級土地協管員不按要求開展巡查工作,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未及時發現報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通報批評;一個村一年內造成3-5宗以上(1000人口以下3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類推)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沒有及時發現、制止、報告的,協管員給予解聘,村主干做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一年內造成5-8宗以上(1000人口以下5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類推)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沒有及時發現、制止、報告的,村主干按程序給予停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除縣城規劃區外,其它區域造成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的:①包村鎮領導、干部所駐的村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未及時報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超過責任指標的(1000人口以下5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類推)責令包村干部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通報批評。鎮轄區范圍內20%以上的村超過上述指標的,責令國土資源所、村建站(綜合執法中隊)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②包村鎮領導、干部所駐的村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未及時報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超過責任指標的(1000人口以下8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類推)給予包村干部效能告誡,包村鎮領導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通報批評。鎮轄區范圍內20%以上的村超上述指標的,給予國土資源所、村建站(綜合執法中隊)負責人效能告誡,給予鎮分管國土資源、村建的領導通報批評;③包村鎮領導、干部所駐的村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未及時報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超過責任指標的(1000人口以下10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類推)給予包村干部相應紀律處分,給予包村鎮領導效能告誡。鎮轄區范圍內20%以上的村超上述指標的,給予國土資源所、村建站(綜合執法中隊)負責人相應紀律處分,給予鎮分管國土資源、村建的領導效能告誡。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各鎮區域內違法占用耕地建設面積突破新增建設用地耕地面積15%的,按照“15號令”,追究鄉鎮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3、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因履職不到位,造成全縣一年內發生較多違法用地,后果嚴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負責人、分管領導相應處理。縣城管監察大隊因履職不到位,造成縣城規劃區內發生較多違法建設,后果嚴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縣城管監察大隊負責人、分管領導相應處理。
4、縣國土、城鄉規劃建設、城管等相關部門對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設的;對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等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應制止而未制止、應受理而未受理、應立案查處而未立案查處的,導致一年內全縣違法占用耕地建設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雖未達到15%但造成惡劣影響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照有關規定,分清責任,給予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相應紀律處分。
5、縣林業、交通運輸、公路、水利等部門不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當事人的行為查處不及時的,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其它有關職能部門在打擊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聯合行動中,應當提供協作和配合而不提供,或“不作為”、“緩作為”、“亂作為”或因部門職能導致打擊查處不力的,對該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直至主要領導紀律責任。
6、單位或個人違法違規審批造成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依法依紀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重增強監督能力。為了增強履職能力,我們堅持以監督法為依據,重點把握了五個環節:一是把握監督原則,堅持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做到“監督不代替、支持不干預、到位不越位”。二是把握監督內容,選擇監督的內容求精不求多,緊緊圍繞全區實施“一業三區”的戰略,圍繞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大事、要事進行監督審議、視察、調研和執法檢查。三是堅持調查研究,每次常委會審議前,都成立專題調研視察組,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力求查實情、看實況,從而使常委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四是擴大知情渠道,每次常委會會議,我們都根據會議議題,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會議,增加了監督工作的透明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眾的關注和參與程度。五是注重監督實效,每次常委會提出的審議意見交由“一府兩院”辦理后,都要求他們限期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并且召開專題主任會議,聽取他們的報告,有效地提高了監督審議的質量。同時,改變以往的傳統監督方法,注重強化了監督質量。今年我們采取召開專題工作落實會議的方式,把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的負責同志都找到一起,統一部署年度工作。從而,為區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開好頭起到了促進作用,增強了監督的實效,也提高了常委會的威信。
“三扣”。一是扣減建設用地指標。濰坊市委、市政府規定,對違法用地面積大、不能按時整改到位的縣市區,嚴格按照15號令實施問責,同時扣減建設用地指標,違法占用耕地1畝扣減1畝,違法占用基本農田1畝扣減2畝,把扣減的指標優先安排使用到重點項目和依法集約用地先進單位。近四年全市扣減建設用地指標2900畝。二是扣減財政辦公經費。立足管住、管好土地,積極運用經濟手段遏制違法用地行為發生。2012年,安丘市政府出臺辦法,將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與鄉鎮財政經費使用相聯系,按增減掛鉤項目補助標準的2倍扣減財政經費,即鎮街每發生1畝違法用地扣減財政經費42萬元;對違法用地整改不力、違法問題突出的鎮街,由紀檢監察部門給予相關負責人黨紀政紀處分。峽山生態發展區出臺規定,對因違法用地問題被上級扣減建設用指標的街道,每扣減1畝計劃指標從財政撥款中扣減20萬元經費,同時對列入全市違法用地重點街道的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問責,一年內不得提拔使用。三是扣減村干部工資。村(居)是遏制違法違規用地的最前沿,也是薄弱環節。去年以來,濰坊市積極探索將違法用地責任分解到包片干部和村“兩委”成員,從源頭上杜絕違法用地發生。昌邑市各鎮街與包村干部、各村(居)支部書記或村主任簽訂《土地使用管理責任狀》,將土地違法情況與干部使用、工資相掛鉤。近三年,昌邑市根據“責任狀”規定,因為制止違法用地不力,共有10名、5名和2名村支書(主任),分別被扣發1到6個月的工資,在全市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峽山生態發展區王家莊街道出臺辦法,規定街道年度工作千分考核中,出現違法占地的實行一票否決,并扣減村“兩委”干部工資1000元、扣減包村干部500元。
“三停”。一是停止申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凡是發生土地違法問題的縣市區和鄉鎮街道,一律停止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申報;二是停止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市級驗收。對違法用地案件查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堅決停止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申報和市級驗收;三是停批一切土地審批業務。對違法用地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停辦一切土地審批業務。
著眼查找自身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立足職能職責和當前開展的重點工作,依托“兩聯一進“群眾工作全覆蓋,深入各鄉鎮,走村入戶,了解社情民意,深系鄉鎮開展1次蹲點調研,征求意見,查問題,找準癥結,拿出破解難題的實招硬招,轉作風,強擔當抓落實,使調研的過程成為加深對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密切聯系服務群眾的過程,成為加快實現“三地兩心一時代”奮斗目標的過程。
二、調研內容
圍繞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解決主題教育需要重點整治的問題,圍繞全縣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圍繞應對和化解全縣面臨的各種風險挑戰,圍繞貫徹落實省委“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州委“一屏四帶、全域生態,三地共建、五業同優”和縣委“三地兩心一時代”部署,結合“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確定的生態保護、產業發展、社會治理、脫貧奔康、鄉村振興、全域旅游、基層組織建設、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等8個重點課題及人社重點難點工作開展調研。調研要緊盯問題,真正把情況摸清楚,把癥結分析透,研究提出解決問題、改進工作的辦法措施。
三、調研地點
結合“兩聯一進”群眾工作全覆蓋,深系村下哈拉瑪村等地。
四、調研方式
調研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座談交流、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實地查看等多種方式進行。
五、工作安排
(一)調研準備。在調研前,科級領導干部要對照主題教育要求,對照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要求,對照開展革命傳統教育、形勢政策教育、先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要求,充分借鑒“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經驗做法,采取個人提出調研題目,集體研究、分頭組織實施的方式,合理確定調研主題、時間、地點等。時間安排:9月下旬前
(二)深入調研。調查研究要鮮明問題導向,不搞“作秀式”“盆景式”調研和不解決實際問題的調研。堅持實事求是,采取不打招呼、不預先安排路線、不開匯報會、不搞層層陪同,直奔基層一線、直插問題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深入鄉村、基層站所、聯系點,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面對面了解情況。要注意聽取村干部等基層一線黨員、群眾意見;要注意召開座談會、走訪調研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資料,努力做到了解深入充分、數據掌握詳實精準。時間安排9月下旬到10月中旬
(三)典型分析。科級領導干部要在充分了解相關情況、科學分析相關數據的基礎上,運用所學知識進行歸納整理,探索新特點、新規律,深入分析研究問題,注重以解剖麻雀的方式開展典型個案分析和難點問題攻關。對調研中掌握的先進經驗,要認真研究推廣復制的價值,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找出矛盾主要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為檢視問題、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做好準備。時間安排:10月下旬前
(四)收集匯總。將科級領導干部調研報告匯總,及時報縣委主題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時間安排:10月下旬前
(五)成果運用。調研結束后,科級領導干部要對調研情況進行梳理,通過集中研討、專題匯報等方式交流調研成果,進步完善工作思路和舉措,要把調查研究解決問題作為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過程,將調研成果轉化為解決問題的具體行動。時間安排:10月下旬前完成成果交流,并長期堅持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20__年工作要點和#人辦發[20__]22號通知要求,縣人大常委會采取縣鄉人大聯動的方式,通過抽樣入戶核實、走訪座談、查閱資料等方法,對我縣城鄉低保和五保戶供養工作及縣民政局長##同志履職情況進行了視察調研。從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鄉鎮人大組織部分代表組成了25個調研組,抽查了50個村2個居委會中的低保4227戶8052人、五保648戶663人,涉及資金5822405元;縣人大常委會抽調部分常委會成員、縣民政局分管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兩個調研組,抽查了8個村3個居委會中的低保969戶1758人、五保112戶112人,涉及資金1220947元。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城鄉低保和五保戶供養工作
(一)城鄉低保和五保戶供養工作開展情況
20__年,我縣全面開展了農村低保工作,到20__年底全縣累計保障農村困難居民47302戶78574人次,發放保障金3007.5萬元,縣財政配套資金224萬元。低保規模從當年的5189戶7124人、低保金102.6萬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__年的17552戶320__人、低保金2026萬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縣在原來城鎮定期定量生活補助對象的基礎上,將15個建制鎮的困難居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0__年擴面將更多困難城市居民納入城市低保對象,共保障998戶2626人,全年發放低保金123.9萬元;20__年提標,保障人數增加到3700人,共發放低保金、取暖費、雙節補助676.2萬元。20__年,我縣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全面啟動,采取包幫并戶、集中供養、分散供養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從當年供養2714人、發放供養金325.7萬元、人均發放1200元發展至20__年供養人數2811人、發放供養金702.8萬元,人均發放2500元。三年來,累計供養五保人數8239人次,發放供養金1360.9萬元。城鄉低保及五保戶供養工作的開展,為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發揮了巨大作用。從視察調研的情況看,縣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項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強了領導,強化了政策宣傳。成立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調整充實了基層工作人員,縣民政局設立了低保股,各鄉鎮成立了民政辦,配備了工作人員2-3人,保證了城鄉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運轉;制定了《##縣城鄉低保實施細則》,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為組織實施城鄉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圍繞城鄉低保保障范圍、申報審批程序、保障標準等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采取業務培訓、印發資料、召開會議、廣播電視、公布咨詢電話等有效形式,加強了低保政策的學習宣傳。
二是規范了程序,比較合理地確定了對象。各鄉鎮結合實際,按照農村低保屬地管理原則,以戶為單位,統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徑,核定家庭收入。在對象確定、申報和審批上,大多數鄉鎮堅持了“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基本完成了“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規定程序。由于我縣貧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難人口多,財政拮據配套資金少,貧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納入不現實。通過摸底調查,認真測算,本著低標準起步,小范圍啟動,再逐步擴大的原則,根據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條件和城鄉居民收入狀況,對溫飽線以下的城鄉貧困居民進行分類施保、分檔補差。對癡、呆、傻、殘民政救濟對象予以重點保障,對生存環境惡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暫時難以維系的一般貧困戶也納入保障范圍。在低保實施中縣鄉都健全了低保檔案管理制度,對城鄉貧困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分類排隊,登記造冊,實行一戶一檔,并按照縣有檔案室、鄉有檔案柜、村有低保臺賬的標準完善設施、規范管理,及時掌握收入狀況及其他相關情況,努力探索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標準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模式。
三是加強了監管,力保資金安全。為規范資金運作程序,縣財政局、民政局聯合制定了《##縣城鄉低保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縣鄉兩級建立了低保專賬,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全縣城鎮低保和部分鄉鎮農村低保、五保實現了財政一折通發放,對因年老體弱、智障、殘疾的對象,鄉鎮委托村組黨員干部及監護人、包幫人監督使用。
四是規范管理,保障“五保”供養。按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扶養人無扶養能力的;無勞動能力的;無生活來源的“三無”條件,嚴格審批程序并頒發《五保供養證書》,。分類確定包幫責任人和監護人,加強供養金管理,確保供養金及時足額到位。新、改、擴建敬老院(安置點)28處,集中供養五保戶370人,集中供養率達到了14
%。每年投資7萬元將五保對象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解決了五保對象看病難等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低保政策學習宣傳不到位
低保實施以來,雖然縣鄉都采取了各種方法,加強了對低保政策學習宣傳,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傳面窄,干部會開的多,群眾會不好組織開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眾知曉的少;二是學習不夠細,鄉村干部的學習僅滿足于能應付工作,學習不系統、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向群眾宣傳解釋不清。三是宣傳內容單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層面,對于補助對象、標準、項目等宣傳的少。由于宣傳不到位,造成了村組干部和群眾對農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認識,從而影響了低保工作的正常開展。一些基層干部和群眾誤認為農村低保制度是一項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給的,人人有份,只要納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現了競爭參保的現象;更有少數群眾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條件,戲稱“吃低保是國家發工資”;部分村干部在對待低保戶退保問題上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思想,該核銷的不核銷,使“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工作落不實。
2、低保對象確定待規范
部分鄉鎮村組、居委會沒有嚴格按規定確定低保對象,“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成擺設,調查中發現大多數村都是由村兩委會的干部說了算,相當一部分村張榜公布沒落實,致使“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走過場,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的問題,使不該保的保了,該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資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將不符合條件的親戚納入低保對象的。如:洞河居委會張先余、吳時懷兩戶均是現任居委會主任的親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況比較好,不符合低保條件卻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會張開初屬供銷社下崗職工,于08年12月辦理養老統籌手續,月享受養老金1200元,同時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會王家鳳與兒子、兒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開了一個理發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職工遺屬在享受遺屬生活補助的同時享受低保補助的。如:洞河居委會田先春丈夫過世前為糧食部門職工,現享受遺屬生活補助230元,同時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財政飯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會原支書常青海,家里開商店,大兒子在縣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會有一教師的家屬也在享受低保補助;五是有個別農戶存在同時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補助的。如關廟村二組的余發典在與其兄享受低保補助的同時也在享受五保供養補助,但五保供養金發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卻是余發檢,村干部說余發典與余發檢為同一個人,但經過調研組查看余發典的身份證件發現與余發典五保供養證的名字、年齡均不相符;香爐村一組的田宗會在與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補助的同時也在享受五保供養補助;六是有不分殘疾程度、家庭收入狀況,一律把殘疾人和老年人納入低保的。而這些殘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來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條件卻在享受低保補助。七是有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將老人推向社會吃低保的。調研中發現相當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條件并不差,有開商店、開舞廳、開麻將館、外出務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贍養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贍養義務,并說“國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資金兌現環節有漏洞
按照規定,低保金發放由財政部門將低保資金直接撥到縣信用聯社低保專戶,實行社會化發放,確保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戶。當前我縣保障金發放有由信用社“財政一折通”發放、定期到鄉鎮領取和由有關人員現金等幾種形式。城鎮低保全部實現了“一折通”,而農村低保和五保目前僅有城關、蒿坪、毛壩實行了“一折通”。調查發現沒有實行“一折通”的,資金兌現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較大。如洞河鎮低保金由民政辦集中在鎮政府兌現,由于兌現時沒有公布名單、金額,工作人員給多少,低保戶就領多少,在該鎮紅巖村隨機抽查十多戶所領資金沒有一戶和民政辦發放表對得準的;該鎮民政辦在兌現20__年五保戶每戶900元震災款時,將其分列為20__年1-9月每月100元補助金發放至全鎮的五保戶,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說明這種兌現形式存在明顯漏洞。
4、動態管理工作進展慢
調查中發現有的低保戶連續幾年都在享受國家補助,但家庭經濟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規定不能再享受國家補助仍然享受;多數鄉鎮民政辦與村組、社區干部反映低保存在著“好進難退”,低保動態管理進展緩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辦與村組、社區干部要定期跟蹤隨訪低保家庭,以隨時了解最新情況。實際工作中,一方面許多低保戶采用種種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檢查工作,以冒領多領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戶,在收入達標被取消低保資格后心生不滿,認為損害了自己應得的利益,有謾罵、攻擊民政、村組、社區干部的現象,阻礙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下崗、失業、疾病等造成的貧困是暫時的,當被保者擺脫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運行機制而言,退出機制反應慢是一個普遍現象。另一方面對被保者的經濟收人動態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勞動所得、投資所得、繼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為主管的民政部門,對被保者經濟收入上的動態監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組、社區干部也很難做到有效監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線家庭不能及時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濟標準審定和“脫保”工作還存在很多困難。
5、“五保”工作需加強
一是有少數村組的五保戶監管責任未落實,有的雖然落實了監管責任但村組干部對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疏于檢查。二是五保對象多為癡、聾、傻、啞、殘,理財能力差,供養金實行銀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親自領取,由他人代領,在資金使用監管上容易出現漏洞。三是對集中供養的對象,敬老院(安置點)沒有專設管理人員,多為臨時聘請,存在責任落不實,管理不規范,服務水平低等問題,人員、編制、經費等有待解決。四是現有敬老院(安置點)太少,不能滿足目前五保人員的安置需要,要繼續加大敬老院(安置點)的建設力度。
(三)建議及意見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力度
實施農村低保制度,是黨和政府實踐科學發展觀、高度重視解決“三農”問題的具體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舉措,是一項民心工程。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低保工作長期性、重要性的認識,繼續加強對城鄉低保政策的學習宣傳,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要進一步采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方式,有效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城鎮低保政策,讓廣大群眾知曉城鄉低保政策。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宣傳導向,改變人們的一些落后的傳統觀念。如低保是國家的救濟,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無能為力的表現等。要使“主動申請低保,積極走出低保”的觀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難戶對低保的性質有正確的認識,即低保不是施舍與恩賜,進低保的目的是為了能夠最終走出低保,而不是永遠躺在政府的懷抱里。
2、嚴格低保評審程序
在低保對象確定、申報和審批上,堅持“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嚴格執行“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實行層層評議,層層把關,“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務求公正、公平、公開,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戶一人,不錯保一戶一人”。民政部門要查“村評”記錄,看有無群眾代表參加;要重點監督公布環節,要公布舉報電話,要查公布內容全不全、范圍廣不廣、次數夠不夠。防止村組搞形式,走過場,把好進口關。要堅決糾正部分村在低保評議中以“村兩委會”代替應由“村委會成員、村民代 表、其他人員”組成的村級評議小組評議低保對象的問題。
3、積極推進動態管理
嚴格落實低保工作職責,加強入戶訪視,做到低保類別清、致貧原因清、補差金額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據低保家庭收入變化及時調整低保金,對超過保障標準的家庭及時、堅決停保。工作人員要克服畏難情緒,該退保的退保,該降低標準的降低標準,該追究責任的追究責任,真正把低保動態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針對部分申請低保人員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情況,有的采取虛報、偽造、隱瞞、騙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制定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打擊騙保的不良行為,以維護低保政策的嚴肅性,使政府有限的資金切實用在需要幫助的人群身上。建議在入保時同時簽訂《脫保協議》,細化低保戶的責任義務及相關法律責任,從制度上促使低保對象消除依賴思想,堅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處境,走出低保范圍。
4、完善制度加強監督
一要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實施。民政部門要嚴格堅持審批制度,不因任務重、工作多而減少審批環節。要制定和完善科學的量化標準,使低保對象的界定進一步規范化、科學化。要始終堅持申報對象公開、家庭經濟收入公開、審批金額公開的原則,把農村低保工作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要強化低保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把審批關,堅決杜絕人情低保、關系低保、混吃低保、騙吃低保等現象的發生,確保全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二要加強城鄉低保資金管理,建立城鄉低保資金管理運行機制,保證城鄉低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進一步規范資金發放形式,加快農村低保“財政一折通”工作進程,在盡快實現社會化發放的同時,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總結研究行之有效的發放形式,確保資金安全。三要嚴格按政策標準適時調整保障對象及補助金額,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動態管理長效機制,杜絕“一保定終生”、“養懶漢”和保障標準長期不變等現象,提高農村低保的整體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實施監督的多元化管理,通過民政、審計、紀檢等部門行政監督、社會輿論等手段進行全方位監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有必要對鄉鎮民政辦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資金分批進行審計,以堵塞漏洞,查處違規違法行為。五要積極探索把城鄉低保工作與扶貧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的脫貧新途徑。各鄉鎮政府及扶貧辦、民政、農業等部門,要探索城鄉低保與相關配套政策的有機銜接,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困難群眾的長效幫扶機制,特別是低保對象在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或幫扶措施,為其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切實增強低保戶的“造血功能”。積極扶持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尋求就業渠道或脫貧項目,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救助工作從“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讓低保家庭早日脫貧。
二、關于##同志個人履職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同志自20__年8月擔任民政局局長以來,能帶領局黨組一班人,圍繞縣委構建富裕、文明、和諧新##的總體部署,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履行“解決民生,維護民利,保障民權”的職責,按照“統籌兼顧,單項突破,點上創新,面上拓展,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陽光、安全、法制、和諧”四大民政,著力加強“民生工程”建設,不斷提升民政工作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績。
一是注重了隊伍建設,轉變干部作風。##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隊伍建設和機關制度建設,圍繞學習型機關的創建,在系統內形成了濃厚的學習氛圍,從而增強了民政干部的學習意識、宗旨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和廉政意識,干部作風發生了明顯轉變。工作中能夠接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嚴格執行人大決議、決定,認真聽取并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二是堅持了項目帶動,提升服務水平。經過篩選論證,編制上報項目17個,申報中、省投資1.16億元,已爭取到救助站、減災安居工程、社區建設、鄉鎮敬老院、災后恢復重建等項目。止20__年底投資2530萬元的縣救助站、殯儀館、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資1920萬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戶,安置2208人,民政項目建設進度加快。20__年底納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計發放低保金676.2萬元;納入農村低保17552戶320__人,累計發放低保金2026萬元,城鄉低保范圍進一步擴大。全縣城鄉低保、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全部納入農村合作醫療,累計投入287萬元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對大病對象實施了有效救助,醫療救助基本實現城鄉覆蓋。將全部五保戶2714人納入供養范圍,新、改、擴建敬老院(安置點)28所,集中供養370人,農村五保供養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災后,及時爭取國家賑災資金,下撥鄉鎮災民建房資金2296.42萬元、生活補助資金517.52萬元;發放救災糧58萬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單衣5000件;完成災民建房1088戶2827間,解決了3438人災后住房問題,災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婚姻登記、優撫撫恤、城鄉社區建設等社會事務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三是堅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陽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夠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和貫徹執行《婚姻法》、《收養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各類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和行政執法上崗考試,嚴格執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的工作程序,公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辦事程序。對群眾關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撫恤金補助、社會救災救濟、社會捐贈款物等“熱點”問題,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實行“陽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