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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__省財政廳召開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全省財政系統首屆青年工作會議。廳黨組成員全部出席,時任黨組書記、廳長的原崇信同志在會上作了題為《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健全機制,狠抓落實,進一步開創全省財政系統青年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講話。他在講話中就如何在全系統“加大實施跨世紀青年工程的力度,努力培養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優秀青年”進行了系統闡述,并首次提出了要在全系統開展爭當青年崗位能手和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進一步完善青年的崗位實踐活動體系。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討論完善《__省財政系統爭當青年崗位能手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實施辦法》,使全系統各級領導和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團員青年深刻認識開展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地投身到這一青年人成長、成才和成功的重要實踐中來。會議的成功召開為全系統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作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廣泛的宣傳發動。當時財政部還未在全國財政系統統一實施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就是在各省財政系統全國也僅__一家。時任團省委副書記的白云同志在講話中指出:“就青年工作,就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開這么大規模、這么高層次的會議,在我們省直機關系統還是第一家,歷數不多。”
1997年10月,__省財政廳和團省委聯合下發了《__省財政系統爭當青年崗位能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實施辦法》,標志著全系統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正式啟動。同時成立了黨組書記、廳長任組長,分管機關黨建的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機關黨委、辦公室和人事教育處負責同志任成員的高規格創建領導組。
20__年12月,根據創建工作的需要,由廳長辦公會議研究,__省財政廳下發了《__省財政系統青年文明號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從條件、程序、管理和獎懲等方面,對創建工作進行了詳>:請記住我站域名/
20__年9月,為了解決創建工作發展相對不平衡的問題,__省財政廳召開了全系統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現場會。通過組織大家逐章逐條學習《管理辦法》和對《管理辦法》的規范性解釋,到本系統創建示范集體和兄弟行業創建先進集體現場觀摩,到全國青年文明號城市參觀學習,全系統的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水平有了質的飛躍。客觀地講,現場會的成功召開,對全系統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的健康發展起到了中途加油、整理提高的重要作用。
二、狠抓落實,措施到位
1、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創造一流工作業績需要一流的管理。科學嚴謹、以人為本的管理是青年文明號的應有之義和基本內涵。為實現科學嚴謹的管理,__省財政廳要求各創建集體在完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配套以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從而形成了封閉的管理體系和科學的管理模式。可以說,__省財政系統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的過程就是科學嚴謹管理的過程,就是創建工作和加強管理有機結合、相互促進的過程。
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是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必須發揮群眾組織的特殊優勢(來源:文秘站 )。要實現以人為本的管理,必須加強團組織的自身建設。__省財政廳要求各創建集體組織和開展了結合實際、服務中心、豐富多彩、扎實有效的學習、文體和公益等活動,逐步提高了廣大青年的政治素質、理論素養、法制觀念、道德水準和實踐能力,充分調動了廣大青年參與創建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人翁責任感,充分發揮了團組織的突擊隊作用、聯系廣大青年的橋梁作用和“青年之家”的凝聚作用。可以說,__省財政系統創建青年文明號工作的過程就是實現以人為本管理的過程,就是把青年文明號集體建設成“青年之家”和“學習型組織”的過程。
2、有形創建,改進服務。體現高度職業文明需要一流的服務。優質、高效、規范、文明的服務也是青年文明號的應有之義和基本內涵。一流的管理必然產生一流的服務。隨著管理的進一步加強,服務功能的日趨完善,服務水平自然提升。青年文明號是一種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載體,有區別于其它載體的個性化形式,因而必須有形創建,將有形創建和改進服務結合起來。__省財政廳將有形創建分解明確為:成立創建機構,明確創建目標,完善創建制度,確定創建標準,制定創建 計劃,整理創建資料,更新創建硬件,懸掛創建牌匾,張貼創建標志,公開服務承諾,公示監督電話等具體內容,并且明確要求要把改進服務和青年文明號信用公約建設結合起來,“誠信為本、有諾必踐、恪盡職守、率先垂范”。在有形創建,改進服務的過程中,__省財政廳始終要求各創建集體的內容和形式一定要和諧統一,有內容無形式不是合格的青年文明號,有形式無內容更不是合格的青年文明號。在年度檢查和動態管理中,以實際行動充分肯定創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互相統一、互相交融、互相促進的創建,堅決反對和業務工作互相脫節、互相割裂的“兩張皮”創建。確保創建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方向。
一、申報條件
1.創新團隊以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研發基地為依托,研究方向屬于國家和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提出的重點領域的重點方向,主要從事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意義的基礎性、前瞻性研究;對我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具有較大牽引帶動作用、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的自主創新和技術應用創新研究。所從事的研究有明確的自主知識產權目標和標志性創新成果計劃,有明確的技術實現路線和切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創新團隊帶頭人具有寬廣的學術視野、較深的學術造詣、創新性學術思想和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能科學把握團隊研究方向和研究過程。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體中具有較強的凝聚力。
3.創新團隊帶頭人應是本省高校從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學第一線的全職人員,近五年內獲得部省級以上相關人才計劃資助或主持過部省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
4.高校校級領導不得作為團隊帶頭人推薦。兩院院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歲;其他團隊帶頭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歲。
5.創新團隊成員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長期良好合作的基礎、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具有良好的合作機制、環境條件和工作氛圍。所在學校能落實匹配所要求的資助經費。參加人員有明確的任務分工,每位成員對所承擔的研究任務能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
6.申報領域:自然科學領域。
7.要堅持團隊、平臺(基地)和項目的有機結合,特別是“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要堅持把創新團隊建設和創新平臺建設緊密結合。
二、申報范圍與名額
1.創新團隊的申報范圍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薦范圍限于高校的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教育部及省創新團隊計劃資助的不再列入申報范圍。
2.本次確立20個左右省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并實行限額申報。申報名額:“211工程”高校每校不超過2個,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過1個,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以不推薦。
3.鼓勵跨學科、跨高校組建創新團隊,鼓勵高校與國內外科研機構、企業合作組建科技創新團隊。積極提倡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風險共擔的合作攻關和集成創新。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推薦的創新團隊須按照《2009年度江蘇高等學校優秀科技創新團隊申請書》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必須突出重點,簡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內不超過80個頁碼。
第三條 考評工作從1997年開始,每兩年進行一次,考評的次年進行抽查復驗。
第四條 考評工作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查看、征詢意見等方式,以打分和綜合評議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考評達到85分的住宅小區為物業管理達標小區,達到90分的為物業管理優秀小區,達到95分的為物業管理優秀示范小區,由市建委頒發獎牌并通報表揚。
抽查復檢達不到考評時的水平的小區將取消其榮譽稱號。
第五條 參加考評的住宅小區必須實行物業管理一年以上,入住率達50%以上。
第六條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申報材料包括:
1.《廣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申報表》;
2.住宅小區規劃、建設、使用概況;
3.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報告;
4.業主委員會的評議意見;
5.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文件匯編;
6.住宅小區竣工圖(比例1∶500或1∶1000)。
以上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訂成冊,一式十份。
第七條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申報程序:
1.物業管理單位應在考評年度的第一季度內向區建委提出參加考評的報告,《廣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申報表》等申報材料一式十份同時送交區建委。
2.區建委在接到物業管理單位的申報材料后,組織區的有關專業部門對住宅小區的房屋管理、設備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物業管理單位經營運作等進行專業達標認定,填寫《廣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單項達標考評表》。
3.區建委應在考評年度的第二季度內將申報單位的材料以及區建委組織的單項達標考評材料報送市建委。
4.市建委在考評年度的第三季度進行綜合考評。
第八條 用地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組團、高層住宅、綜合樓宇的物業管理考評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附件一:廣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標準(略)
一、資助對象
本項目資助優秀藝術作品的傳播交流推廣活動。在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時,通過夯實藝術創作的群眾基礎推動“高峰”涌現。重點資助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優秀藝術作品傳播交流推廣活動,發揮引導和示范作用。資助項目應是: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項目;跟上時展、把握人民需求,符合傳播規律,體現創新意識,為人民喜聞樂見,公眾參與度高的項目;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內涵豐厚、方式靈活、手段創新,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項目。資助的境外傳播交流推廣項目應是: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民審美追求,能夠講好“中國故事”,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走出去”項目。
二、資助范圍
(一)本項目資助范圍包括:舞臺藝術,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作品的展演、展示等傳播交流推廣活動。不資助藝術家個人的作品展演展示、紀念活動和節慶賽事等。
(二)申報在境內展演的舞臺藝術作品,應是在服務基層、服務群眾過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歡迎,產生過較好社會影響的作品。申報作品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949年10月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場次應達到 1000場以上,并且從 2008年至今演出場次應達到 60場以上; 1978年12月3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場次應達到 400場以上,并且從 2008年至今演出場次應達到 60場以上; 1949年以后首演的作品,總演出場次不足 1000場的,應從 1978年12月31日以來演出場次達到400場以上,并且從 2008年至今演出場次達到 60場以上。
(三)申報在境外開展的展演、展示項目,應為國內有代表性藝術家群體或一流藝術團體的代表作品。
(四)申報項目應是在 2016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間實施的項目。
三、資助額度
藝術基金依據藝術門類、規模體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為每個立項資助項目提供不超過 500萬元的資助資金。
四、資助方式
(一)本項目以匹配資助為主。對在境內實施的項目,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補助展館劇場租賃、交通運輸和工作人員差旅等費用,不含劇目創排、展品征集、展陳布置、作品保險、宣傳推廣等費用;對在境外實施的項目,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補助國際間交通運輸和工作人員國際旅費,不含展館劇場租賃、劇目創排、展品征集、展陳布置、作品保險、宣傳推廣和工作人員食宿等費用。
(二)對立項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將先期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 60%作為啟動經費;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 40%的資助資金。
五、申報條件
(一)本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單位或機構。申報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12年
1月1日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同級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的單位或機構。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登記、注冊時間可與改革前連續計算。
2.
已經完成了申報項目的前期工作,能夠提供詳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與展演、展示承接方簽署的相關協議和已落實資金證明。
(二)每家單位或機構可申報 1―2個
項目。由多家單位或機構合作完成的項目,
應由其中一家單位或機構作為申報主體進
行申報,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三)在境外開展的項目須經有審批權限的文化主管部門批準。
(四)申報在境外展演的舞臺藝術項目,
應于 2015年 3月1日前完成作品創作,與
境外承接方簽署了演出協議,并且落實了
部分經費。
(五)申報美術、書法、攝影 ,工藝美
術作品在境內外的展示項目,應于 2015年
3月1日前完成策展和展品征集,與承接方
簽署了相關協議,并且落實了部分經費。
(六)已獲得“國家藝術基金 2014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前,不得再次申報本項目。
六、申報時間
本項目從 2015年3月1日起開始申報,至5月1日截止申報。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國家藝術基金網站( http:// ),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并將申報表和申報材料郵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將通知申報主體。
(三)對申報主體寄送的申報材料,管理中心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底稿。
八、申報材料
(一)《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表》;
(二)同級行政機關頒發的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應特別注明;
(三)開展傳播交流推廣活動的工作方案,與展演、展示承接方簽署的相關協議和已落實資金證明;
(四)申報在境內開展的舞臺藝術作品展演資助項目,須提供同級文化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成演出場次證明;
(五)在境外開展的項目須提供有審
批權限的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六)展演項目應提供完整的視頻文件,
展示項目須提供 5―10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七)申報材料在網絡提交后,須下載、
打印并郵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報材料為
文字材料的,要求統一用 A3紙雙面印制,
中縫裝訂,并在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報
材料中的照片,尺幅應為 8―10寸,夾在
文字材料內,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材料
為照片和音頻、視頻文件的,須將電子文
件存放在 U盤中一并郵寄 ;
(八)申報材料應于 2015年 5月1日
前郵寄給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評審部(以郵戳或交寄單為準)。郵寄地址:北京
市東城區青龍胡同 1號歌華大廈 A座16層,
郵編: 100007,咨詢電話: 400-025-9525。
九、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后,
管理中心將與申報主體簽訂《國家藝術基金
資助項目協議書》。《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表》作
為協議書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申報項目立項后,申報主體應同
意按照藝術基金安排,參加藝術基金組織
的出版、展覽、演出等公益性活動。
十、監督驗收
(一) 2015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
目應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結項驗收。如確需延期完成,必須于 2016年10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對資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組織專家對資助項目進行結項驗收。由多家單位或機構合作完成的項目,申報主體應及時將獲得立項資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負責在實施過程中與各合作方的協調,并作為責任方接受審計和監督。
(三)申報主體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后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主體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四)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并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采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資金、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主體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機構和個人責任:
1.
申報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
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
申報主體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等情形;
4.申報主體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十一、其他
(一)資助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注明該項目為“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
(二)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申報主體應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一、資助對象
本項目資助 40周歲以下青年藝術人才的創作活動。鼓勵藝術探索和創新,激發創作活力,推出創作新人,培育后備人才。創作的作品應是: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藝術作品;表現人民的偉大實踐、時代的進步要求,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為人民喜聞樂見的藝術作品;追求真、善、美,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內涵豐厚、形象鮮活、筆觸生動、旋律優美,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藝術作品。
二、資助范圍
(一)戲劇編劇創作人才;(二)曲藝文本創作人才;(三)音樂作曲創作人才;(四)舞蹈、舞劇編導人才;(五)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六)工藝美術創作人才。
申報項目應是在獲得藝術基金立項資
助后實施,且能夠在 2016年12月31日前
按要求完成結項驗收的項目。
三、資助額度
藝術基金通過定額資助的方式對立項
資助項目予以資助。(一)戲劇編劇創作人才項目為 20萬元;(二)曲藝文本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三)音樂作曲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四)舞蹈、舞劇編導人才項目為 10
萬元;(五)美術創作人才項目中的中國畫創
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油畫、雕塑創作人才項目為 20萬元,版畫創作人才項目為 15萬元,水彩(粉)畫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書法 (含篆刻 )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攝影創作人才項目為 15萬元;
(六)工藝美術創作人才項目為 15萬元。
四、資助方式
(一)藝術基金對立項資助項目,將先期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 50%;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 50%的資助資金。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創作采風、資料收集、材料購置和作品錄音錄像、包裝運輸、展覽演出、結集出版等與創作有關的支出。
(二)藝術基金將從驗收合格的項目中,組織專家評審出重點資助項目,擇優支持。對美術、書法、攝影和工藝美術作品將擇優收藏;對戲劇劇本、曲藝文本和音樂作曲以及舞蹈、舞劇編導作品將擇優推薦給藝術單位或機構組織排演,并支持其繼續申報藝術基金的其他資助項目。
五、申報條件
(一)本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個人。申報項目的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大陸)戶籍;
2.年齡不超過
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由本人工作單位出具推薦意見,或者由所在領域不少于 3位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薦意見。
(二)已獲得“國家藝術基金 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前,不得再次申報本項目。
六、申報時間
本項目從 2015年3月1日起開始申報,至5月1日截止申報。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國家藝術基金網站( http:// ),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并將申報表和申報材料郵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將通知申報主體。
(三)對申報主體寄送的申報材料,管理中心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底稿。
八、申報材料
(一)《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表》;
(二)申報主體本人的身份證或軍官
證復印件;
(三)申報主體曾在本領域獲得專業
獎項或參加過展覽、演出活動的,須提供
獲獎、參展、參演證書清單及復印件;
(四)申報戲劇編劇和曲藝文本創作
人才項目,須提供申報主體本人主要作品
2―3部和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故事梗概;
(五)申報音樂作曲創作人才項目,須
提供申報主體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樂
譜、音頻、視頻文件和申報項目的藝術構
思、完整或部分音樂小樣的樂譜及音頻、
視頻文件;
(六)申報舞蹈、舞劇編導人才項目,
須提供申報主體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
音頻、視頻文件和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
(七)申報美術、書法、攝影和工藝
美術創作人才項目,須提供申報主體本人
主要作品的照片 5―10幅和申報項目的構
思草圖、初稿復印件或作品小樣的照片;
(八)申報材料在網絡提交后,須下載、
打印并郵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報材料為
文字材料的,要求統一用 A3紙雙面印制,
中縫裝訂,在指定位置親筆簽名。申報材
料中的照片,尺幅應為 8―10寸,夾在文
字材料內,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材料為
圖片和音頻、視頻文件的,須將電子文件
存放在 U盤中一并郵寄;
(九)申報材料應于 2015年 5月1日前郵寄給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評審部(以郵戳或交寄單為準)。郵寄地址:北京
市東城區青龍胡同 1號歌華大廈 A座16層,
郵編: 100007,聯系電話: 400-025-9525。
九、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后,管理中心將與申報主體簽訂《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表》作為協議書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申報項目立項后,申報主體應同意按照藝術基金安排,參加藝術基金組織的出版、展覽、演出等公益性活動。
十、監督驗收
(一)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應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結項驗收。如確需延期完成,必須于 2016年10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對資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組織專家對資助項目進行結項驗收。
(三)申報主體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后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主體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四)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并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采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款項、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主體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
申報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
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
申報主體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等情形;
4.申報主體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十一、其他
(一)資助項目在結項驗收前,未經管理中心書面同意,實施主體不得自行安排資助項目作品的出版、展覽、演出或出售資助項目的作品。結項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展上述活動并且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注明該項目為“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
(二)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申報主體應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三)經藝術基金評審確定的征集收藏作品,申報主體應同意由藝術基金按公益性原則收藏,并按公益性原則支付費用,頒發收藏證書。未經藝術基金征集收藏的作品,申報主體可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后自行處置。
為弘揚傳統民族文化,促進優秀傳統建筑藝術的傳承和延續,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經研究決定進行第四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申報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申報及工作程序
請各地按照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選辦法》(建村[2003]199號附件3)的要求組織申報。
二、上報材料要求
(一)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表(見附件1)。
(二)申請報告。報告除概述申報鎮(村)的地理位置、環境條件、村鎮規模、水陸交通以及社會經濟和建設等狀況外,應著重說明其歷史傳統建筑群及其環境的歷史年代、原貌保存情況、現狀規模、空間分布以及價值特色等情況。
(三)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組織審查的保護規劃,包括規劃文本及位置圖、現狀圖、保護規劃圖(比例尺1/500至1/2000,視保護區面積大小及保護規劃深度的具體需要確定)。
(四)在總結前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認定工作的基礎上,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對原《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基礎數據表》進行了修訂,請按新修訂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價指標體系》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基礎數據表》(見附件2、3)填報。
(五)保護措施。包括對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繕、環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具體辦法。
(六)能反映該鎮(村)傳統建筑群風貌的,并與《評價指標體系》有對應關系的照片集、多媒體光盤、電子幻燈片(Powerpoint格式)等。
電子幻燈片包括以下內容:
1.概況及歷史沿革。
2.歷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該鎮(村)傳統建筑群風貌的,并與《評價指標體系》有對應關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稱)。
4.保護規劃簡介。
5.保護措施簡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廬陽區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廬陽區科學技術協會、廬陽區教育體育局、廬陽區中小學科普工作者協會及相關學校。
廬陽區第十屆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組織機構:
主席:黃|
副主席:姜鴻杰劉芳王翠英
執行主席:殷碩景董召奎谷云岳彩蓮
大賽執行:閆如成鄒磊
大賽組織協調:王碧波尹亮鮑妮娜
“創新大賽”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共同協商組成。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廬陽區青少年科普協會(區電化教育館408室)。
二、大賽宗旨:建設節約型社會、創新型國家
三、大賽主題:《節約、創新、發展》,科幻畫不單設主題。
四、大賽參加范圍:廬陽區范圍內職業學校、高中、初中、小學及幼兒園的在校學生和民辦機構輔導的學生。
五、活動內容:競賽活動包括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優秀科技實踐活動展覽、優秀論文評比和科學幻想畫比賽等。
1)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面向所有中、小學生。
2)參加發明創造比賽的作品應是青少年自己選題、自己設計、自己制作。評選委員會依據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評出優秀項目。
3)科學論文要求青少年自己選題、自己研究、自己撰寫;參加科學討論會的論文可以是中小學生在科技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中完成的調查報告、實驗報告、研究報告等。評選委員會依據論文的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評出優秀論文。
4)創新方案設計的參加者是中學生,它要求青少年運用現有的知識、通過收集和檢索獲得的信息,經過調查、走訪、分析、論證以及研究性學習,對重大現實問題可能設想的解決方案,或對未來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可能實現的新進步、新形態、新形式、新概念、新產品和新服務進行設計和創作。
5)創新方案設計的參加者是中學生,它要求青少年運用現有的知識、通過收集和檢索獲得的信息,經過調查、走訪、分析、論證以及研究性學習,對重大現實問題可能設想的解決方案,或對未來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可能實現的新進步、新形態、新形式、新概念、新產品和新服務進行設計和創作。
6)競賽類作品要求
1、每名申報者在一屆大賽上,只能申報一項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包括集體項目)。
2、申報者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2013年7月1日后完成的。
3、申報書不能與研究報告等其他申報材料裝訂在一起,否則視作不合格申報。
4、查新報告:所有參賽項目應提供查新報告,其中技術發明要提供專利查新報告。查新報告的格式會在申報表中體現。選手必須對類似論文或項目進行檢索,并說明自己的項目與他人的論文或項目相比有哪些創新之處。
5、評審標準。作品按照自主選題、自己研究、自己撰寫、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的要求。具體見《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章程》。
6、科技輔導員創新項目應附說明項目原理、用途、改進點等的材料和項目實物照片。
六、活動要求: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科技活動的領導,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和實施。要圍繞主題,以立足普及、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創新實踐為原則,廣泛開展活動。
七、參賽要求
1、嚴格規范競賽工作。堅持“自己選題、自己設計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寫”的“三自原則”,堅持“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的“三性原則”。
2、注重能力培養。注重青少年科學探究和創新實踐基本能力的培養。倡導青少年主動進行研究性學習,主動探索身邊的科學問題。鼓勵和發掘青少年質樸的原始創新意識。強調和提倡青少年主動發現、自主研究、自主創新。
3、作者人數規定。同一項目(競賽項目)的作者不得超過兩名,否則不予申報,兩名作者的項目視為集體項目,集體項目按10%的比例參評。一個項目的輔導老師不得超過兩名。獲獎項目只表彰第一輔導員。
4、科幻畫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5—14周歲的少年兒童。
2)作品要求:
①、參評作品要求符合主題,充分體現科學幻想;
②、參評作品一律在規格為38M×54M紙或其它材料上繪制,不需裝裱;
③、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畫、國畫、水彩畫、水粉畫、鋼筆畫、鉛筆畫、蠟筆畫、版畫、粘貼畫、電腦繪畫等畫種,作品風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畫類的美術品、工藝品;
④、參評作品僅限個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獨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體作品;
⑤、參評作品要注意構想的獨特性、新穎性。抄襲他人作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參評資格。
3)評審標準:按照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統一要求。
5、科技輔導員競賽要求
1)每名申報者在一屆大賽上,只能申報一項科技創新成果競賽項目(包括集體項目)。
2)申報者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從當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過兩年時間內完成的。
3)申報書不能與研究報告等其他申報材料裝訂在一起,否則視作不合格申報。
4)科技輔導員創新項目應附說明項目原理、用途、改進點等的材料和項目實物照片。
5)查新報告:所有參賽項目應提供查新報告,其中技術發明要提供專利查新報告。查新報告的格式會在申報表中體現。選手必須對類似論文或項目進行檢索,并說明自己的項目與他人的論文或項目相比有哪些創新之處。
八、申報材料:
1、科幻畫:科幻畫原件、申報表一式2份,一張張貼于作品背面,一張用回形針附在作品上。
2014年9月15日前,科幻畫申報材料、匯總登記表(同時報送電子版),逾期不接受申報。作品資料請自行留存,作品不退。
2、學生競賽項目:作品1份、申報書1份、查新報告1份(同時報電子版,每個作品建一個文件夾,文件名稱:學校+項目名稱)。
3、教師競賽項目:作品1份、申報書1份、查新報告1份(同時報電子版,每個作品建一個文件夾,文件名稱:學校+項目名稱)。
4、學生科技實踐活動:作品1份、附件1份(電子版同時報送)。
九、專家評委:為了提高我區青少年科技創新的水平,本屆大賽由廬陽區科學技術協會和廬陽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專家評審,并將邀請安徽省青少年活動中心、在肥科研院所專家和市科協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比賽進行評審。
評委會顧問:黃|(廬陽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姜鴻杰(廬陽區區委常委、科協主席)
劉芳(廬陽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王翠英(廬陽區政府副區長)
評委會主席:董召奎(廬陽區科協常務副主席、科技局局長)
殷碩景(廬陽區教育體育局局長)
評委會副主席:岳彩蓮(廬陽區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谷云(廬陽區科協委員、科技局副局長)
評審組組長:徐楠桔(省科協青少年活動中心副主任、安徽省青少年創新大賽組織成員之一)
鄭軍(科協青少年活動中心二室主任兼、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項目負責人)
評審組評委:韓德民(安徽大學中文系教授、省動物學會常務理事、安徽省青少年創新大賽專家評委)
孫怡寧(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安徽省青少年創新大賽專家評委、合肥市青少年創新大賽專家評委、安徽省青少年機器人大賽評委)
王剛(合肥市第一中學生物教研組組長、高級教師,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輔導員)
十、作品評審方式:采取專家評委評審,并提出修改意見。
十一、作品征集對象:廬陽區區域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及職業學校、民辦學校的所有在校學生。
十二、表彰獎勵:區級競賽根據不同項目設置作品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優秀社會實踐獎,另設優秀輔導獎和優秀組織獎。
十三、獎項設置:
1、科技創新特等獎(包括科技論文、發明制作、科學幻想畫、社會實踐):共100名
2、科技創新一等獎(包括科技論文、發明制作、科學幻想畫、社會實踐):共150名
3、科技創新二等獎(包括科技論文、發明制作、科學幻想畫):頒發獲獎證書
4、科技創新優秀組織獎6名
5、優秀科技輔導員:中、小學10名
十四、活動依據:依據廬陽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科普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廬陽區中小學科普工作考評標準》的要求開展本次活動。我們將廬陽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學校的參與率作為對學校科普工作考評重要條件之一。
十五、工作日程安排:
1、籌備:2014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
2、2014年10月15日成立第六屆創新大賽組織機構;
3、2014年11月18日上報作品;
三、我校在組織教師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堅持做好年度評審工作安排會和年度評審工作總結會。在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會上,明確當年評審政策,提出評審工作要求,以統一思想;在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總結會上,系統總結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交流工作經驗,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進的辦法。
2、評審政策規定公開、透明。對職稱評審文件,突出要點,條塊分明,一目了然,以利于評委和工作人員掌握、理解,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失誤。在接收申報材料時,將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時以文件形式公布于辦公現場和相關網站,增強政策的透明度。每年評審工作進行到接收材料基本完時,也就是開始評審之前,把前期工作基本情況、遇到的問題及初步處理意見,及時向教育廳職改領導小組會議匯報,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
3、建立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按照職稱申報、評審的工作步驟和流程,建立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各單位軟盤報送資料的同時,要求紙質報表加蓋公章,核對無誤輸入計算機,實行計算機統一管理,簡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接收職稱申報材料和評審過程中提取信息的錯誤。
4、建立評委回避制度。對發現托人情、跑關系、投票表上全同意等一些問題時,可以針對個別評委申請回避,同時實行隨機從評委庫里抽取評委等原則,增強了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5、評審環節注意政策的把握。每個組安排聯絡員,聯絡員的任務是給評委提供工作服務,及時反饋組內評審動態,掌握評委的工作態度等,這樣可以及時了解掌握情況,進行工作指導,盡量做到各組之間政策把握適當。
四、我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1、論資排輩之風盛行,只要年限到頭,資料齊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評不出水平,又阻礙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評職稱變成了一種形式主義;
3、職稱與工資福利掛鉤,于是出現拉關系和暗箱操作現象,直接滋長腐敗和不正之風;每年都要評職稱,直接造成職稱貶值,
4、評審過程中看不到被評者的工作態度和實際工作能力,導致評審不公平;
5、脫離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職稱評審不是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在科學設置崗位的前提下進行評審,而是按照上級下達的計劃及職稱評審條件硬件,有多少評多少。
6、教師隊伍缺乏生機。不少教師把職稱作為終身的奮斗目標和一切工作的出發點與落腳點,一旦職稱到手,就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形成“一勞永逸”、“職稱到手、事業到頭”的消極思想,造成教師隊伍缺乏生機和活力。
7、在評審標準上尚缺乏科學、系統的評價體系,片面強調了資歷、學歷、外語、論文等因素,而忽視了教學、科研的綜合評價。在職稱評審過程中,片面強調了量化的硬件,致使不少申報者為職稱評審湊論文,只追求短期效應,缺乏長遠目標,對大課題攻關和取得標志性成果意識不強。
8、國家規定的“雙職稱”制度根本難以實施。職稱評審機制死板,引導不夠。
五、對我校教師職稱評審條件、程序、方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1、進一步嚴肅職稱工作紀律,保證公開、公平、公正。
(1)、認真落實上級部門關于嚴肅職稱申報工作紀律的意見和政策,嚴禁弄虛作假。如出現申報材料造假、異校申報、異崗申報、“插隊”申報以及其它弄虛作假情況,將收回申報職數,并視情況作出通報批評、核減下年度申報職數、個人三年內不得申報評審相應職稱等處理。
(2)、財務人員、后勤服務人員以及其他非教學和教育管理、研究崗位人員,不得申報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未兼任教學任務的教育管理、研究崗位人員不能按教學人員申報。
(3)、要進一步完善職稱評聘量化評分細則,并要保證評分細則相對穩定,不能一年一改,更不能因人設定評分條件。
2、業務負責人應加強學習,保證申報材料質量。職稱工作業務負責人應切實加強政策和業務學習,對申報材料在初審時認真把關,保證申報材料的準確齊全,不得因不熟悉政策或自身業務素質不高給申報人員帶來不良后果。
一、申報要求
1.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工程設計人員只能通過一個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和有關主管機構必須嚴格按照人事部、建設部和交通部國人部發〔20**〕18號文件中對申報材料的規定進行申請、審查和復審。
3.對于工作調動且在新的勘察設計單位工作不滿1年者,應由原單位出具業績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證明應由原單位人事(干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主管機構應將本地區或本部門的申報材料意見函、申報人員審核情況記錄表(附表2)、申報人員個人申報材料審查一覽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報送電子文檔)認真匯總,連同申報材料一同上報。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5.申報人員及其單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證明文件必須齊全有效、準確無誤,并且與申報表相符。獲獎人員必須提供發獎單位認可的獲獎項目的主要設計人員排名表。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注冊申請表并通過聘用單位按程序申報;
2.聘用單位在個人的書面申報材料上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按隸屬關系將申請材料上報:省直屬甲、乙級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報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中直駐皖甲級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本單位核實;其余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核實后,將申報材料匯總,并出具意見函。于20**年7月15-20日內報**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三、工作進度安排
1.為了保證工作進度,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部門主管機構應于20**年7月15日—20日期間將經審核同意推薦的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材料及電子文檔報送**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3.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對審核后的申報材料進行復合,提出意見,并整理匯總上報道路專業委員會。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執業領域問題
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制度暫行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的執業領域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區、廠礦及其他專用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及相關業務。申報資料中凡涉及上述4個專業方向,并符合國人部發[20**]18號文附表2規定的業績證明文件均視為有效。
(二)、新舊專業范圍問題
道路工程涉及面廣,各院校專業設置龐雜。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國人部發[20**]18號文附表1中,但與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相近的,申報時須提供其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設置表”,經所在單位核實并提出符合“本專業”、“相近專業”的意見,通過各地有關部門初審后,報道路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審查確認。
(三)、考核認定范圍和單位資質問題
申報人員須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中要求的單位資質條件包括各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甲、乙級資質,不特指道路工程類設計資質。
申報單位須為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內設機構和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院、所)不得單獨推薦申報。
(四)、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問題
1、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是指道路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在工程設計單位從事道路工程設計和技術管理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累計計算。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后,又取得本專業研究生學歷的,其本專業研究生學習時間可作為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計算。
(五)、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問題
1、道路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系指道路工程項目負責人(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經理),以及工程建設項目中道路工程專業的專業負責人、設計人、審核人和審定人,但不包括工程咨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2、道路工程專業設計獲獎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包括獲獎證書上的人員或原始申報表上的人員。
(六)、工程業績問題
1、道路工程專業設計項目規模按《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2號)確定。
2、申報人員應提供本人簽字的每個大、中型項目的主要設計文件或圖紙圖簽的復印件一張。
(七)、獲獎項目問題
1、全國優秀工程設計獎和省、部級道路工程專業優秀工程設計獎包括設計獎和標準設計獎。
2、道路工程專業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機構(省級獎評審委員會)、國務院各部門頒發的與道路工程專業相關的科技進步獎。
3、獲獎證書上的所有人員均可視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不在獲獎名單內的不予認定。對已獲獎而未頒發個人獲獎證書的獲獎項目,申報人員須提供該項目申報獎項時的原始申報表,優秀工程設計獎還應提供由申報人簽字的主要設計文件或設計圖紙一張。
(八)、離、退休人員的考核認定問題
1、已達到離、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在崗、在編人員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但受本單位返聘的人員,由本單位負責推薦申報考核認定。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并受聘于其他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單位的人員,由現聘用單位推薦申報考核認定。
(九)、高等院校在職教師申報考核認定問題
第二條(適用對象)
選擇在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的國家、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機構,授牌開放一批重大產業技術平臺(以下簡稱平臺)。
第三條(服務范圍)
面向主導產業、重點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提業技術服務。
第四條(遵循原則)
平臺開放共享堅持“誰開放、誰受益”,“誰服務、誰受益”,“誰使用、誰受益”的原則。平臺授牌采取自愿申報方式,成熟一批,授牌一批。
第五條(平臺授牌)
(一)申請授牌條件。
1.具有一定規模的可供開放共享的科技創新基礎資源,能為我市企業提供研究開發、中試轉化、檢驗測試等必要的儀器設備和場地。
2.擁有為科技創新和產業化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負責人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3.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和業績,具有明確的專業服務方向和服務項目,擁有一批具有創新需求的服務對象。
4.具有較完善、有效的開放共享運行機制和較健全的管理體制,有明確的服務標準,能保證技術服務的公正性,并能以良好的服務獲取受理收益,實現自我良性運行。
(二)授牌程序。
1.申報單位應填寫申報材料,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申報材料包括:(1)市重大產業技術平臺申請書;(2)單位科技資源、科研隊伍現狀,目前可對外提供的服務領域、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服務形式和收費標準以及近兩年的對外服務情況;(3)其他材料(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等)。
2.市科技局組織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市科技局授牌,統一命名為“市重大產業技術平臺(產業類別)”,并對外公布。
第六條(評估管理)
建立對平臺的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制度,市科技局定期組織對平臺開放共享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以此作為對平臺獎勵和確定是否繼續掛牌的依據。
第七條(經費支持)
市科技局在市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中設立平臺專項資金,用于對平臺開放共享服務需求方(企業)的補貼和服務提供方(平臺)的獎勵。
第八條(需求方補貼)
由市科技局負責,對我市企業(項目)采購平臺技術服務的內容和金額進行審核,以發放“技術服務優惠券”的方式給予平臺服務需求方不超過技術服務合同金額15%的資金補貼。
補貼程序為:
(一)市科技局與平臺共同平臺服務政府資助指南;
(二)企業依據與平臺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向市科技局申請服務補貼;
(三)市科技局根據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組織對企業申報的技術服務項目補貼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資助項目及補貼標準,技術服務合同執行完成后,向企業發放“技術服務優惠券”;
(四)企業憑“技術服務優惠券”獲得平臺同等金額的服務費用優惠,相應款項由市科技局支付給平臺服務提供方。
第九條(提供方獎勵)
市科技局根據平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給予平臺服務提供方不超過技術服務合同金額10%的獎勵,單個平臺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獎勵經費應主要用于平臺建設。
獎勵程序為:
(一)每年第一季度,由市科技局組織對平臺開展技術服務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評估期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采取材料審核、現場抽查、用戶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進行績效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
(三)市科技局根據平臺績效評估報告確定等次,并向符合條件的平臺撥付績效獎勵。
第十條(激勵政策)
平臺單位應制定相關激勵政策,鼓勵科研人員積極參與技術平臺開放共享服務。
第十一條(平臺監督)
加強平臺對外服務行為監督,對平臺提供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或年度績效評估不合格的,由市科技局負責摘除平臺掛牌。
第十二條(解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