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4: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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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響堂法庭堅持把隊伍建設放在首位,以活動為載體,以學習教育、自查自糾、接受監督等為主要方式,不斷提升隊伍素質,為創建文明法庭奠定素質基礎。一是強班子,嚴兵先嚴將。該庭班子成員把自己的言行作為干警的導向,堅持“律人先律己,嚴兵先嚴將”的管理理念,少搞言教多身教,給干警做出好樣子。在辦案上,班子成員做到不暗示、不誤導、不干預、不打招呼,不讓干警戳“脊梁骨”;在工作上,他們和干警一起送達、審案、調解,一起摸爬滾打,同甘共苦;在紀律上,要求干警做到的,他們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他們首先不做,以自身的表率引導干警的思想和行動。二是抓載體,提升隊伍內在素質。該庭堅持以各項活動為載體,依托活動查擺問題,針對問題落實整改,不斷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如在今年開展的榮辱觀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等項活動中,該庭干警認真學習了總書記關于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科學發展觀等重要論述,并通過自己查、領導提、互相幫等方式深入查擺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狠抓落實。同時,該庭還開展了“每日一小時”讀書活動,今年該庭干警人均讀書筆記達到3萬字,學習心得人均3篇,從而營造了濃厚的學習氛圍。三是治作風,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為進一步轉變作風,該庭專門開展了“作風四治”活動,即在思想作風上治“散”,凝聚干警合力;在工作作風上治“懶”,培養干警雷厲風行的作風;在廉政上治“貪”,防止司法腐敗,確保司法公正;在生活作風上治“饞”,不該吃的堅決不吃。
二、規范司法行為,創建規范法庭
響堂法庭堅持把規范司法行為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創建規范法庭。一是在語言上體現“咬文嚼字”。該庭在努力推廣使用普通話的基礎上,主動使用文明用語,對來訪當事人做到了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同時,在解答當事人法律咨詢和庭審、調解案件過程中,堅持“咬文嚼字”,使用“法言法語”,確保不出現語言失范問題。二是在態度上體現“平易近人”。對來訪當事人,堅決杜絕了冷、橫、硬、推以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問題,全部做到公平相待,態度和藹可親,使他們感覺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尊重,從而拉近法官與人民群眾的距離。三是在儀表上體現“端莊大方”。該庭干警堅持規范著裝,在接待當事人、送達法律手續、開庭審理案件時,做到了佩徽、掛牌、持證上崗,既體現了法官的威嚴,又體現了對當事人的尊重,同時還方便當事人的監督。四是在環境上體現“整齊優美”。該庭干警/!/堅持每天提前到崗,利用上班前的時間清掃衛生,整理物品,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每月一徹底清掃,使辦公場所干凈整潔,井井有條,使當事人有一種清閑心怡的感受。
三、倡導廉潔自律,創建廉政法庭
該庭堅持把廉政建設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努力創建廉政法庭,確保司法公正。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并結合審務公開,向社會公開做出廉政承諾。嚴格落實了中央政法委“八個不準”、省政法委“約法三章”、省高院“六個嚴禁”等禁令,做到了在金錢面前不動心、名利面前不伸手、權利面前不謀私、法律面前不讓步,堅持了秉公執法,不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該庭干警就先后拒請拒禮30余次。二是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同時,該庭在嚴格落實院規范化管理考核制度的前提下,緊貼管理的難點和熱點,結合實際對本庭的各項制度進行了重新修訂和整理,從日常工作到審判工作到八小時以外都做出了細致的規定,實現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轉變。三是努力構建監督體系。在主動接受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的基礎上,充分發動全庭干警互相監督,在庭內營造良好的監督氛圍,并主動走訪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及當事人,征求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監督。廉政建設的強化和監督制度的健全,確保了該庭在司法活動中的公正廉潔,不徇私情。今年以來,該庭未出現任何違法違紀問題和群眾投訴舉報案件。
三、倡導文明婚俗,唱響和諧旋律
婚姻登記處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了“來有迎聲、去有送聲、微笑服務”,確保了每一對符合登記條件下新人如愿以償,并利用“五五”普法、“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走上街頭,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婚姻法》,免費向群眾發放法律法規手冊,向服務對象講解違法婚姻的危害案例,詳細耐心地向群眾講解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手續,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勞動人事廳、局(勞動局、人事局 ),財政廳(局):
各地在貫徹國發[1978]104號、[1980]253號文件過程中,對于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職革命殘廢軍人傷口復發治療期間,能否享受與本部門、本單位因公(工)負傷致殘的職工的相同待遇,以及對離休、退休的特、一等革命殘廢軍人能否發給護理費的問題,執行不一。為了統一政策,現作如下通知:
一、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在職革命殘廢軍人傷口復發治療期間,在工資和生活困難等福利待遇方面,享受本單位因公(工)負傷職工的同等待遇。
二、對于離休、退休的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特、一等革命殘廢軍人,應參照國發[1978]104號、[1980]25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由發放離休費、退休費的單位發給護理費。
因戰因公殘廢人民警察、殘廢工作人員和參戰殘廢民兵民工屬于上述情況的,其有關待遇也按本通知精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