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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政府投資項目指使用財政性資金和政府融資所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包括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理委員會及所屬各部門、各單位投資實施的項目;各級開發區(工業園區、裝備制造基地、物流園區)管委會投資實施的項目;市、區城司,國有、國有參股公司投資實施的項目。
第三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的投資主管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和監督,其它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行業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國家投資管理相關規定,做好項目申報、審批工作。
第二章項目審批
第五條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容包括: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對于建設容簡單的一般政府投資項目,可以合并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六條政府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程序: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按規定程序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相關要求予以受理,并委托市建設項目評審中心對可研報告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通知,項目建設單位據此辦理土地、環保、規劃、節能等支持性文件,并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初步設計編制完成并上報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市建設項目評審中心對項目初步設計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總投資額億元以下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接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億元以上項目批復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市本級、東勝區、新區和伊金霍洛城市中心區億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其它地區億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提交市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二)總投資額5億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審核后,提請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經上述會議研究決定的億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相應會議紀要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
第七條經批復的項目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是財政部門安排投資計劃的最終依據,項目建設單位依據批復的初步設計,遵循概算控制預算的原則進行施工圖設計,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第八條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后,兩年未開工的需重新報批。
第三章投資計劃
第九條政府投資項目應遵循量入為出、綜合平衡的原則。
第十條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于當年第三季度末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政府投資項目下年度建設計劃申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匯總后編制年度政府投資項目建議計劃,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第十一條政府投資項目計劃一經審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即向各建設單位下達投資計劃,財政部門應當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和支出預算,撥付建設資金。
第十二條未列入政府年度投資項目計劃,確需新增建設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第四章實施管理
第十三條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對項目建設全過程負責。
第十四條項目單位自建的政府投資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按相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并負責組織實施。委托市政府投資工程基本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市基建辦)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在辦理完項目審批、規劃許可、招投標等手續后,按《市政府投資項目移交接收程序》將項目移交給市基建辦實施建設。
第十五條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由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辦公室組織招標。
第十六條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建設監理制,建設監理單位根據國家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
第十七條政府投資項目中有關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各項服務的采購均采用合同制管理。
第十八條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建立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第十九條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的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實施項目建設。如主要建設容和投資概算確需調整的,必須事先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調整報告,履行報批手續。對未經批準擅自進行重大設計變更而導致超概算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受理事后調整概算的申請。
第二十條政府投資項目建成后,項目建設單位在6個月編制完成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委托市基建辦建設的項目由市基建辦編制),報請市財政和審計部門審核,通過后,由項目建設單位或市基建辦組織、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或市基建辦在15日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委托市基建辦承建的政府投資項目在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業主單位必須如期接收。
第二十一條項目建設單位在竣工決算審核完畢和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向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備案表,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未經產權登記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政府投資項目實行責任追究制度,項目法人為第一責任人。工程咨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相關合同規定承擔具體責任,對不遵守法律、法規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發改、財政、審計、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行業管理與監督,并向市人民政府匯報執行情況。市審計局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跟蹤審計。市監察局對項目建設單位進行行政監督。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對項目建設全過程實施稽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專項督查。
第二十四條政府投資項目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
0 引言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具有投資大、周期長、風險大的特點,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在項目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討、分析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方案存在的問題和相應對策。
1 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方案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國家對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缺乏專項的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沒有專項的BT模式方面的法律法規,使得BT項目在實際操作中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給BT模式的實施帶來一定的難度。
1.2 國家對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缺乏招商指導性文本
我國對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有專項的標準文本,但對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沒有相應的指導性文本,各地政府只能因地制宜實施對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管理,基本上一個項目制訂一個招商方案,而很難制訂適用于當地各項BT融資項目通用的招商方案,造成審定BT招商方案的周期較長。
1.3 對投資人主體資格的確定存在意見分岐
目前,對投資人主體資格的確定通常有如下三種不同的意見:1)投資人既需要有資金實力又需要有施工資質的企業法人(包括組成聯合體);2)投資人需要有資金實力而不需要有施工資質企業法人(但施工需要另行公開招標);3)投資人只需要有資金實力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上述三種意見往往爭論不休甚至難以統一。
1.4 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后,投資人是否還需要施工二次招標
目前,我國現行招標、招商方面的法規對建設工程項目招商后施工二次招標并沒有強制要求。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此問題仍然爭論不休,未形成統一意見。有一種意見認為招商公告可以要求具備施工資質的投資人參加招商競投,由于投資人已具備施工資質就不需要施工二次招標;另一種意見認為招商后無論投資人是否具備施工資質均應在招商后施工二次招標,否則就違反國家招標投標法或地方招標相關規章。
1.5 資金回報
資金回報確定高了,將會增加項目投資工程造價;資金回報確定低了,將影響投資人投資積極性并造成BT融資建設項目招商失?。毁Y金回報是招商人和投資人共同關注的焦點。
1.6 回購資金擔保
投資人在參加BT融資建設項目競投前,需要考察招商人信譽、財務狀況和建設項目償還投資資金來源,更要考察建設項目投資回購資金擔保方式和擔保效力,以確保投資資金能及時回購。沒有回購資金擔?;驌o力的BT融資建設項目將不被投資人接受而致項目招商不會成功。因此,回購資金擔保是BT融資建設項目招商的必要條件,如何確定項目回購資金擔保方式是BT融資建設項目招商至關重要的問題。
2 探討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方案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法及工作實踐
2.1 深入研究國家有關BT融資建設的相關法規,為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提供法律依據
BT融資建設招商人應依據法規,大膽探索適應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BT融資建設方案;只要不違背國家法規,應允許進行大膽實踐、總結;不應以個別項目出現問題而禁止BT融資建設。
在實踐中,BT模式招標原則上宜采用公開招商和競爭性談判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投資人。例如,四川宜賓臨港經濟開發區龍順家園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BT建設工程項目采用通過公開招商方式,該項目《招商公告》同時在《四川日報》、《四川建設網》(http://.cn)、《四川招商政務網》(http://)進行公開。
2.2 編制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參考文本,以規范BT融資建設招商行為
由于我國在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沒有相應的指導性文本,各地只能結合項目具體情況編制單項工程的招商文件,而且每個項目蝗招商條件均不相同,特別是對招商文件的主要條款基本上需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進行反復討論、會審,導致工作效率不高。
2.3 探討政府投資BT融資建設項目對投資人主體資格的要求
目前,政府投資BT融資建設項目對投資人主體資格要求主要有如下三種類型:1)投資人既需要有資金實力又需要有施工資質的企業法人(包括組成聯合體);2)投資人需要有資金實力而不需要有施工資質企業法人(但施工需要另行公開招標);3)投資人只需要有資金實力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下面以一個案列說明四川宜賓臨港經濟開發區已實施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對投資人主體資格要求問題,案例:四川宜賓臨港經濟開發區龍順家園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BT建設工程項目建筑面積約20萬m2,工程費用投資約3.2億元,建設工期720天;該項目具有建設規模大、專業性較強、工期緊的特點。因此,該項目投資人主體資格要求具有資金實力和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法人,不接受無施工資質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參加競投,以確保工程安全、質量,按時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
2.4 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后,投資人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施工二次招標
結合我國BT融資建設項目實踐,通常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施工二次招標。如果在招商公告已明確要求具備施工資質條件的投資人參加招商競投時,可由投資人直接施工而不需要施工二次招標。如果在招商公告無明確要求具備施工資質條件的投資人參加招商競投時,可視下列情況決定需要或不需要施工二次招標:若投資人的施工資質條件滿足項目施工資質要求時,可由投資人直接施工而不需要施工二次招標;若投資人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條件不能滿足項目施工資質要求時,可由投資人組織項目施工二次招標。
2.5 合理確定資金回報
通常來說,如果建設規模大、建設周期長、項目專業性強、工程復雜、項目回購資金周期短、項目回購資金前期比例高、當地資金平均融資成本高、國家宏觀調控嚴格和融資市場環境差時,由于項目需要投資人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管理水平、充足的流動資金、較強的融資能力和較強的抵抗經濟風險能力,因此此類項目資金回報應適當提高。反之,項目資金回報應適當降低。
2.6 合理確定回購資金擔保
目前,我國政府投資項目已限止國有土地質押,但可以采用指定地塊土地出讓地方收益部分作為回購資金擔保。四川宜賓臨港經濟開發區已實施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回購資金擔保案例如下:四川宜賓臨港經濟開發區龍順家園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BT建設工程項目建筑面積約20萬m2,工程費用投資約3.2億元,建設工期720天;該項目具有建設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特點。該項目回購資金擔保采用財政支付承諾和指定地塊土地出讓地方收益擔保組合方式。
3 結束語
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對促進地方經濟快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方案對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成敗和項目管理風險控制起關鍵作用。招商人應通過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實踐進行總結、提高,不斷探索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招商的新方案,以滿足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需要。
參考文獻
[1]張樹森.BT投融資建設模式.中央編譯出版社,2006.5
[2]王守清,柯永建.特許經營項目融資(BOT、PFI和PPP).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7
1、2012年任務安排情況
2012年國家下達我縣鞏固退耕還林工程總投資304.64萬元。其中:基本口糧田99.76萬元;沼氣池203座,投資16.24萬元;補植補造面積5680畝,投資28.4萬元;后續產業安排投資109.6萬元,油茶及工業原料林3190畝;農民培訓813人,安排投資24.39萬元;生態移民75人,安排投資26.25萬元。
2、項目實施情況
基本口糧田:安排坡改梯192畝、土壤改良960畝、農田水利實施建設774畝,安排在坳南鄉的江口村、牛田村、小灣村,曲白鄉的燈高村、上坪村、枧村、中村,石橋鎮的遼原村、梅荷村、沿曲村。該項已完成實施方案編制及批復,土壤改良及土地培肥正在有序開展,積極開展稻草還田。
農村能源建設:安排沼氣池203個,資金16.24萬元。該項目已完成實施方案編制及批復,項目正在實施。
農民培訓:共安排4個鄉鎮、18個行政村、813人,安排資金24.39萬元。該項目已制定方案及批復。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到項目村進行30余次宣傳,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二是開展退耕還林農村勞動力普查、進村指導服務,完成農民轉移技能培訓人員的相關信息調研統計;三是圍繞當地退耕還林后續產業、特色產業和突出“一村一品”發展要求,對813名退耕還林培訓農民明確培訓專業、培訓內容,現已培訓360人;四是利用各種渠道、就業和維權整理勞務供求信息,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把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來抓。
后續產業發展:該項目已完成油茶248畝、工業原料林4900畝,超額完成計劃,共完成投資129萬元。
補植補造:全縣共完成退耕還林補植補造4560畝,完成投資24.2萬元,完成計劃任務80%。
生態移民:生態移民75人,已全部落實到戶,已完成項目前期工作。
資金使用:我縣嚴格按照鞏固退耕還林資金管理辦法,采取縣級財政報賬制,現已報賬126.5萬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我縣項目實施單位編制了項目實施方案,縣發改委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和批準,并督促項目實施。
2、實行合同制管理。項目下達后,縣項目主管部門與項目實施鄉鎮分別簽訂項目合同,嚴格按“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明確鞏固退耕還林建設項目的目標任務,明確技術指標,項目質量標準,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獎懲辦法,切實完成好項目任務。
通過對3年來已經實施的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地調研了解到,海島項目管理中尚存在以下問題。
1.實施方案深度不夠影響項目實施
根據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的要求,項目的確立需要各省海洋主管部門組織項目承擔單位編制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方案,并報國家海洋局審批。然而由于時間原因和實施方案編制單位的水平等原因,對于工程標準和工程規模均缺少深入研究,方案的深度往往達不到要求,直接影響項目實施。(1)投資估算不準,無法完成批復工程內容。實施方案研究深度不夠直接影響投資估算的準確性,部分項目批復后,在進一步開展項目方案深化細化中發現,所批資金只能完成上報方案工程規模的一半甚至更少,造成與原批復方案嚴重不符,必須重新報批,影響項目實施。(2)方案深度不夠,未考慮因素較多。部分項目方案對必要性和緊迫性均研究不足,對于征地補償、方案比選與實施的可行性等均缺乏實地調研和落實,有些項目甚至出現施工順序、項目選址、建設方案等多處不合理,因此必須進行調整,以免影響工程如期實施。
2.基本建設項目前期程序繁雜影響工期
根據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要求,項目單位必須向發改部門申請項目立項后,方可憑發改部門批文辦理規劃、土地、環評、招投標等相關手續。在這個環節,部分海島整治修復項目承擔單位在國家海洋局批復項目后,又重新編制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分別報地方發改委審批,耗時較多;有的項目承擔單位則采用報地方發改委備案或者通過地方各部門聯合會商的方式獲得其他部門支持,辦理相關手續,既與地方有關部門銜接,又簡化了程序。但是不管采取何種方式,辦理項目前期相關手續的周期均在1年左右甚至更長。
上海海島項目管理提供的借鑒
2009年,上海在政府機構改革中設立海洋局,與上海市水務局合署辦公。由于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相關制度尚處于完善過程中,上海市發揮了海洋、水務合署辦公的優勢,在征得國家海洋局同意后,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的管理參照較為成熟和嚴格的水利工程和市政工程項目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即參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要求進行前期研究、審批、實施和驗收等全過程管理。
1.嚴格執行工程建設4項基本制度
工程建設4項基本制度包括項目法人制、項目招投標制、項目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上海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的管理嚴格執行工程建設4項基本制度。(1)項目法人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指經營性建設項目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的一種項目管理制度。國家計劃委員會(現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1996年1月制定頒發的《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要求,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必須組建項目法人,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2)項目招投標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在我國境內進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并在發改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具體明確了必須招標的范圍和標準。(3)項目監理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指出,國家推行建筑工程監理制度,并在建設部《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明確了建立范圍和規模標準。(4)合同管理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69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2.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簡介
由于上海的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主要參照了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管理,這里有必要對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簡單介紹。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一般分為8個階段,水利部對各階段都制定了嚴格的具體管理制度。①立項階段:編制項目建議書,主要闡述項目建設的必要性。②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方案設計,包括選址、需求和外部條件、工期、技術經濟等方面進行初步方案比選和工程估算。③初步設計階段:經方案比選最終確定設計方案,確定主要材料、設備,確定工程概算,控制工程投資。④施工準備階段:施工圖審查,管理部門開工許可。⑤施工階段: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施工,參建單位各盡其職。⑥試運行階段:對于機械設備進行一定時間的試運行,找出設備磨合及管理中的問題,進行完善。⑦驗收階段:確認無工程質量問題,并進行竣工決算。⑧審計階段:接受政府審計或委托審計事務所審計。
3.上海海島項目管理程序
上海在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中,根據國家海洋局的管理規定和海島項目的具體特點,對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進行了簡化,主要包括5個階段。(1)立項階段:根據國家海洋局的要求編制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深度做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深度,報國家海洋局審批。實施方案獲批后,由項目承擔單位確定項目法人單位、投資監理單位和招標單位等參建單位,并由項目法人單位根據工程資金量的大小確定是否需組織項目設計和施工、監理招投標,并組織項目的前期研究和報建。(2)初步設計階段:對已經國家海洋局批準的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方案進一步深化,編制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大綱。實施大綱做到初步設計深度,報國家海洋局審批。(3)施工準備階段:對已經國家海洋局批準的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大綱進一步深化,編制海島項目施工圖。施工圖編制完成后,報上海市海洋局審查,上海市海洋局審查通過后,批準項目開工。(4)施工階段:參建單位各盡其職。項目實施整個過程的資金管理由投資監理單位負責把關;工程質量問題由工程監理單位負責把關。在施工過程中,由項目施工單位適時對已經完工的單元項目進行驗收。(5)驗收階段:由項目法人單位組織竣工決算和法人驗收,上海市海洋局組織政府預驗收,國家海洋局組織政府驗收。最后接受項目財務審計。#p#分頁標題#e#
4.上海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中的幾點啟發
(1)細化制度,責任分解。上海的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均參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制定,更加嚴格和規范,有利于各級海洋主管部門與項目參建單位明確責權。(2)第三方把關,保質保量。引入投資監理和工程監理單位,代表承擔單位和法人單位進行資金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資金安全、生產安全和工程質量。(3)重視前期,減少反復。加大工程前期研究深度,由國家海洋局進行實施方案(相當于可行性研究深度)和實施大綱(相當于初步設計深度)兩次審批,大大加強對海島整治修復項目方案和資金精度的控制。(4)提前儲備,滾動推進。在上海水利工程管理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項目儲備機制。一是編制5年規劃,由水利部審批通過后指導今后5年項目實施;二是實行3年滾動項目儲備,要上的項目提前1年完成前期研究工作,確保前期研究深度。對于3年未實施的項目自動核銷出庫。
海島項目管理工作建議
1.提高實施方案的深度要求
目前由于地方上報的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方案深度不夠,導致工程規模、工程標準、選址、工程方案、工程量及投資估算等內容都不夠準確,為批復后的實施帶來很多未定因素。建議提高實施方案研究深度,通過方案比選,初步確定具有操作性的、可行的最優方案。
2.制定海島財政專項項目管理辦法
經過調查可以發現,地方海洋主管部門普遍反映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是一項嶄新的工作,目前與其相關配套的制度還不夠完善,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也缺少成熟的管理經驗。建議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工程管理類法律法規,參照水利、交通等行業管理經驗,盡快出臺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的管理辦法,并逐步完善與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相關的各項管理制度,確定項目管理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用以指導項目順利實施。
3.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
《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中要求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必須組建項目法人,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但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目錄中沒有專門列出海島整治類項目,目前地方在海島工程管理中方法不一,有的按照項目法人制,委托事業單位項目法人對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全過程監管;有的則由海洋主管部門直接監管。海洋管理部門直接參與項目建設有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之嫌,為規范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秩序,建議在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管理中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
4.建立項目儲備機制
由于基本建設項目涉及規劃和用地審批,必須與城鄉規劃中的其他專業進行銜接。此前,發展改革部門和建設部門等工程建設綜合管理部門都曾出臺嚴格的管理規定,故前期工作周期較長在所難免。建議提前一年開展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前期研究,滾動儲備,保證項目如期開工。
第一條 為做好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工作,規范管理程序,明確建設要求,落實責任主體,發揮示范作用,促進農村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綠色能源示范縣,是指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農業部共同認定的、以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為主要方式解決或改善農村生活用能的縣(市)。
第三條 綠色能源示范縣(以下簡稱示范縣)建設要按照“統籌規劃、完善機制、管建并重、持續發展”的要求,建立健全農村能源管理體系,推動項目建設規模化、專業化、市場化發展,形成可持續發展機制和自我發展模式,確保示范縣建設取得實效。
第四條 示范縣建設在國家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分級管理。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示范縣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的審查,以及示范縣建設的監管和竣工驗收??h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示范縣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的編制,以及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管與竣工驗收。
第二章 規劃及實施方案
第五條 示范縣須編制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規劃,明確技術路線、項目布局和管理要求。申請中央財政補助的須編制實施方案,明確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和實施主體。實施方案要在規劃的基礎上編制。
第六條 示范縣建設規劃編制要根據當地可再生能源資源特點、自然條件和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等,結合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農村能源發展模式,確定農村能源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第七條 示范縣建設規劃要全面分析全縣各鄉村的實際情況,包括鄉村分布、人口數量、用能狀況等,提出利用可再生能源解決農村生活用能的技術方案和項目布局,包括采用大中型沼氣、集中式生物質氣化、生物質成型燃料、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發電、小水電、小風電等技術解決農村用能問題的村戶數和消費量,并匯總形成全縣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
第八條 示范縣規劃要提出示范縣建設管理體制和項目建設運營模式,按照“政府扶持、企業負責、市場運作、多方支持”的要求,提出專業化投資、建設、經營管理的要求和相應措施,鼓勵縣域內同類項目由同一項目法人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形成規模效益,提高項目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九條 示范縣實施方案的制定要本著“資源充足、資金落實、技術可行、條件成熟”的原則,選擇經濟效益較好、建設規模較大、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項目,以同類批量建設的方式,實現規模化示范,帶動產業發展。
第十條 實施方案應明確具體項目、項目法人、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包括可解決農村用能的村戶數、能源供應量等)、技術方案、實施進度安排、技術經濟分析、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建設運營方式等。
納入實施方案中的各項目應編制項目建設方案。各項目的建設方案應經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部門審核。
第十一條 實施方案應明確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體系,建立監督考核制度,提出保障項目可持續運行的措施。
可采取招標方式選擇投資經營主體(項目法人)。同一項目法人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全縣多個項目的,應提出總體建設管理體制和運營方案。
第十二條 示范縣建設規劃、實施方案由縣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主管部門聯合上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及財政和農業主管部門,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主管部門初審后,聯合上報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農業部。
第十三條 國家能源局會同財政部和農業部,對示范縣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進行審定。審核內容包括總體方案可行性、項目技術工藝可行性、項目經濟可行性以及項目建設管理方式和運營模式等。其中,技術工藝可行性由農業部會同國家能源局和財政部按照《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技術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審核。審定后聯合批復實施方案。
第三章 項目實施
第十四條 經審定的實施方案中的各項目,應落實建設條件,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部門按照項目建設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批復。
第十五條 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示范縣建設需要,加強對示范縣項目建設的技術指導,進一步完善農村能源技術服務體系,加強人才培養和技術培訓,提高新形勢下服務農村能源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條 項目建設要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制度,按照建設方案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確保項目建設的安全、質量和進度。
項目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內容和標準。由于條件變化,需要對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進行較大調整的,須按規定程序報有關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 示范縣項目建設實行定期報告制度。項目法人應每季度向縣級能源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每年底前,縣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將項目進展情況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匯總后報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農業部。
第十八條 項目竣工后,由縣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農業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依據建設方案、技術管理辦法以及技術和產品推薦目錄等,重點對項目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工程檔案、運營體系等進行驗收。
示范縣項目全部建成后,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農業主管部門依據批復的實施方案及有關文件規定,對示范縣進行驗收,驗收報告報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農業部。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十九條 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制度、安全生產制度、原料保障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質量控制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等,加強技能培訓,推行持證上崗,保障項目安全可靠運行。
第二十條 縣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建立示范縣項目運行統計制度,記錄項目運行信息和數據,包括原料消耗、能源產量和銷售量、解決農村用能的村戶數和用能量、就業人數、利稅等。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信息和數據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部門匯總后報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農業部。
第二十一條 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農村用能有償使用機制,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通過以城帶鄉、以工補農等措施,建立城鄉能源一體化服務體系,促進示范縣項目可持續運行。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對示范縣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農業部門對《技術管理辦法》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項目法人有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的,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建設實施或竣工完成的,關鍵設備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作出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暫停項目建設,對情節嚴重的,提請或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對地方有關主管部門組織推動不力、嚴重影響示范縣建設進度;不能如期完成示范縣建設任務的;在實施方案和建設方案審查中把關不嚴、造成損失的,將取消綠色能源示范縣資格。
第二十五條 各省(區、市)可結合當地情況制定示范縣建設管理實施細則。
一、搞好審前調查
審前調查是確定審計內容、審計范圍、選擇審計方法和步驟、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的必備環節,是工程建設期審計質量的前期控制。要想提高工程建設期的審計質量,審計人員首先應熟悉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材料,了解工程設計范圍、建設規模、采用的工藝方法、選用的主要工藝設備、投資概算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對所掌握的內容尤其是投資概算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找出審計重點,做到科學合理,全面考慮。同時,還應收集相關的法規文件,強化專業知識,使審計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二、重視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龍頭”。它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第一個綜合性文檔,通過統籌計劃和安排,明確審計目標和細化審計內容,從根本上規定了建設期審計發展的方向。審計實施方案是實施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審計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是否嚴格執行了審計程序,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審計評價要求審計組只對所涉及的審計事項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好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審計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
由于工程建設期審計的實施過程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所以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是高質量完成建設期審計的關鍵。因此,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應首先確定審計跟蹤點。審計跟蹤點的設置是建設期審計的關鍵,它直接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和效果。審計實施方案應明確選擇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影響較大及事后不能審計或事后審計難度較大的內容作為審計跟蹤點,規定其作為必審內容。審計跟蹤點應細化,如防腐保溫工程、重要的基礎施工過程、設備工藝管線的試壓等,使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相對固定,避免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其次,應在審計實施方案中明確審計需參加的施工管理活動,目的是掌握工程的整體情況,使審計工作更有主動性。如主要設備的招標、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查、圖紙會審、工程投資款撥付等,這些活動審計人員必須參加,以及時了解建設項目的動態變化,為保證審計質量做好基礎工作。
三、強化審計實施過程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中心環節。在工程建設期審計中,由于審計工作日比較長,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各樣的審計風險,再加上審計人員自身能力的限制,對某一問題做出錯誤的判斷在所難免。所以,為了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強化對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首先,應明確相關審計人員的責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審計復核制度;其次,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按照審計準則的有關要求編制描述性的審計工作底稿,獲取直接、有效的審計證據;再次,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糾正,保證審計任務順利、高質量地完成。
工程建設期審計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應強化審計基礎工作,準時按照被審計單位通知的時間到達現場開展審計,及時記錄有關審計事項和內容,完整顯示審計過程。在發表審計意見和做出審計決定時,根據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和時限性,可以選擇口頭、審計底稿及審計整改單、審計公文等形式,保證審計結果直接、及時地作用于工程項目。例如,在對×單位承建的“××深冷裝置改造工程”的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該工程消防水罐的防腐存在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設計圖紙規定罐內防腐需要噴涂四遍才能達到質量要求,而施工單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有的僅噴涂一遍就達到設計厚度,嚴重影響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審計人員及時出具審計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立即進行了返工處理,確保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這種現場及時糾正發現問題的做法,不僅為優質高效地完成建設項目提供了有力保證,也提高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信譽。
四、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完善審計質量控制
省水務廳:
根椐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省水務廳的要求,我委完成了2010年度儋州市水井嶺水井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該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項目位置
水井嶺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位于儋州市中北部,行政范圍屬于東成鎮、中和鎮、新州鎮、王五鎮、儋州林場的交界處。離市區那大鎮36km,共分為四個小流域,即為水井村小流域,桶井頭小流域,黃村小流域,邁格小流域。水井村小流域位置水井嶺東北面。
二、項目建設內容及工程量
主要建設內容:規劃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67km2。具體為:1、工程措施:谷坊壩63座, 截水溝53.457 km,溝頭防護3.491km,溝邊埂10.0 km,沉沙池2口,;2、林草措施:整地4.42萬個;栽植水保林14.67hm2;經濟果木林5.3 hm2;播草籽草0.93 hm2;3、封禁治理措施:封禁治理300 hm2;永久性宣傳牌5塊。
主要工程量為:挖土方56530.2m3,填土方70690.1 m3,漿砌石6826.1 m3,砼39.2 m3,批擋6980.2 m2。勞動工時458983.34工時。
三、投資概算
工程總投資為513.77萬元。其中,工程措施380.58萬元,占總投資的74.08%;林草措施37.85萬元,占總投資的7.37%,封育治理措施17.5萬元,占總投資的3.41%,;獨立費用62.87萬元,占總投資的12.24%;預備費14.96萬元,占總投資的2.91%。
四、工程效益
項目建成后,各項治理措施全部發揮效益,每一年的蓄水效益將增加86.54萬m,保土減蝕效益為8.93萬t,減沙率達到112.6%。年一年的增產值為123.43萬元
(一)畫好“規劃圖”,突破審計調查。
我們緊緊圍繞滿足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要求抓好“三個會議”的落實,對審前調查的步驟和方法、審前調查方案編制、調查人員的分工等進行規范。一是由審計組長召開碰頭會,調查分析情況,安排工作重點;二是由審計組長依照《審計學習培訓制度》召開培訓會,組織審前培訓,做好審計培訓資料收集整理和記錄工作,并將審計培訓工作納入局目標責任考核范圍;三是由分管領導召開布署會,對審前調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指導審計組確定審計目標、范圍和重點內容、重點事項,使其真正實現準則的要求和意圖,充分發揮審計調查的基礎性作用。
(二)畫好“施工圖”,突破審計方案。
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編制辦法》的基礎上,我們要求編制審計實施方案來龍去脈要清晰,相應要素要明確、具體、詳細,達到能夠指導審計人員按方案操作的程度;召開審計方案審查評估會議,對審計實施方案進行集體審查評估,主要評估審前調查是否滿足編制方案的要求,是否滿足指導審計組實現審計目標要求,是否具備指導性和操作性。使其充分體現被審計對象的特點,發揮審計實施方案的龍頭作用。
(三)畫好“路線圖”,突破審計記錄。
要求審計組按照審計實施方案的規定動作開展審計,并對審計記錄全程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使其能清楚反映審計實施過程,成為其他審計人員理解其執行審計措施、獲取審計證據、作出職業判斷和得出審計結論的“路線圖”。一是進行大會點評。由法制復核科按照項目進度對審計組審計記錄質量進行通報,每周在集體學習時進行現場集中點評,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見。二是實施分管領導閱批。由分管領導依照審計實施方案具體指導現場審計,擇時閱批分管審計組的所有審計記錄。三是加強監督考核。將審計記錄審理情況納入《目標責任考核》,法制復核科依據這一辦法對所有審計人員的審計記錄進行檢查考核,并將檢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使其真正起到“監視器”的作用。
二、積極創新,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發展無止境,創新無終點,我們勇于打破思維定勢,用創新來破解工作中的難點,形成工作的新局面。
(1)項目概況;
(2)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據;
(3)項目需求及目標分析;
(4)項目建設選址;
(5)項目建設方案;
(6)外部配套條件分析;
(7)項目實施方案(含實施進度計劃、項目法人組建方案、招標方案、實施代建制方案等;
(8)土地利用與移民安置方案;
(9)環境影響評價;
(10)投資估算;
(11)資金籌措方案;
(12)費用效果分析;
(13)社會影響分析;
(14)風險分析;
(15)結論和建議。
2.重點關注的問題:
(1)項目需求及目標定
(2)項目建設方案(建設地址選擇、占用土地、建筑方案、公用工程等);
(3)項目實施方案;
項目實施應特別強調實行代建制。政府直接撥款投資的項目,應重視招標方案的分析制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政策法規的要求進行。
(4)土地利用與移民安置方案。
對于以土地劃撥方式用于國家機關和軍事用地等項目的建設,應根據項目建設方案,確定永久征地和臨時占地范圍,進行征地拆遷影響的相關調查,分析拆遷安置計劃是否符合項目影響人群的實際情況;對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內容的合理性進行分析,判斷是否存在盲目擴大拆遷規模的情況,拆遷補償和安置措施是否存在人為降低標準,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情況。
(5)環境保護措施方案及環境影響評價
對于可能對環境產生重要影響的政府投資項目,應基于減少污染排放,強化污染治理,保持環境可持續能力的原則,結合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提出可行的環境保護措施方案。
對涉及自然及文化遺產保護的項目,應研究提出相應的保護措施方案。
環境保護措施方案通??砂ㄔ陧椖拷ㄔO方案之內,而環境影響評價及其報告則另成體系,由具有專項資質的咨詢單位負責編制,并由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審批。
(6)投資估算:
進行建設投資和流動資金的估算,并對建設投資及其構成的合理性進行分析評價。
(7)資金籌措方案:資金籌措方案評價包括:
①評價擬建項目采用的政府注資方式的合理性;
②資金來源的可靠性以及項目所需投資能否得到足額、及時供應;
③項目法人單位自籌資金投入在數量和時間安排上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需要。
(8)費用效果分析
①政府直接投資的公益性項目的產出效果一般不能貨幣量化,應盡可能地采用非貨幣的量綱進行量化,采用費用效果分析的方法對項目建設方案分析比較,進行經濟合理性評價;
②難以進行量化分析的,應進行定性分析。
(9)社會評價(社會影響分析)
二、實施方式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業主管理、事權統一”的原則,根據各自實際,選擇改造實施方式。不管采取哪種方式,達到有關規定招投標數額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如果采取節能服務公司改造方式,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參與投標的節能服務公司應滿足下列條件:具備國家或?。ㄊ校┯嘘P主管部門認可的節能服務資質、注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銀行授信額度2億元以上,社會融資能力3億元以上,專業技術雄厚,具有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和穩定運行的能力。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縣委、縣政府辦公大樓室內及所屬公共區域的LED照明改造;
(二)2014年底前完成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建設的縣直其他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辦公樓及所屬公共領域等LED室內照明改造;
(三)各鎮公共照明領域(即公共場所、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建設的照明工程領域)LED室內改造任務于2014年底前完成。
四、任務分工
(一)各鎮推廣應用LED室內照明產品工作,由各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方案可參照本方案制訂。
(二)縣LED照明技術及產品推廣應用聯席會議負責制訂全縣推廣應用LED室內照明產品實施方案,并按照《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實施方案》及《推廣應用LED室內照明產品實施方案》的要求協調組織實施。
(三)縣委宣傳部、科技局、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開展LED室內照明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四)縣直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制訂本單位推廣使用LED室內照明產品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五)縣教育局負責組織縣本級公辦中小學校、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單位制訂推廣應用LED室內照明產品的實施方案,并督促各鎮公辦中小學校、學前教育、等單位LED室內照明產品推廣應用工作。
(六)縣國資委及負有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負責組織所監管國有企業制訂推廣應用LED室內照明產品的實施方案并督促實施。
(七)縣衛生局負責組織縣本級各公辦醫療衛生機構制訂推廣使用LED室內照明產品的實施方案并督促實施。
(八)縣文廣新局負責組織指導縣本級文化娛樂、群眾體育活動等公共場所推廣使用LED室內照明產品。
五、政策支持與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