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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風險,又稱道德危險,是一種無形的人為危險。壽險理賠中的道德風險行為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時,抱著贏利或賭博(非規避風險)的主觀心理態度,采用隱瞞、欺騙或其它故意不實告知的方式和手段,獲取保險理賠金的種種違公德和法律規范的行為。
道德風險行為涉及的保險金給付額高,在壽險核賠中非常典型,容易使保險公司陷入財務和法律上的困境,社會負面影響極大。針對道德風險行為的特點采取一定的核賠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道德風險行為的表現形式
1.1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欺詐
在實務中具體表現通常有以下幾種:
①以欺騙方式投保。例如有許多投保人在事故或疾病發生后才購買保險,并采用隱匿病情、替身體檢等方法通過核保這一關。
②編造或夸大事故。在事故發生后,以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夸大損害程度,以及隱瞞事故的有關重要信息等方式,來謀取保險金。例如,在保險合同生效后兩年內被保險人自殺,屬除外責任,然而索賠時,投保人一方可能隱瞞實情,以意外事故向保險人申請索賠。又例如投保人一方偽造死亡證明、捏造死亡事故來獲取保險金。
③故意制造保險事故。例如,為取得保險金偽裝被第三者襲擊,偽裝失足溺死、摔死,偽裝交通事故死亡,偽裝中毒死亡,偽裝海難死亡、偽裝失火死亡,偽裝自然死亡,偽裝自殺死亡等;采取自殘方式謀取保險金,如轟動全球的臺灣地區的“金手指”保險欺詐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④其它欺詐方式。如就同一事件向同一保險人多次索賠或向不同保險人多頭索賠等。
1.2市場營銷人員的欺詐
由于保險公司面臨著內外雙重壓力,致使許多公司以業務多少、保費收入大小論英雄。出售保險的營銷人員為了取得更好的業績,可能即使知道投保人投保的動機不正,也故意“視而不見”。另外,有少數業務員還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共謀隱瞞、錯報相關信息騙保騙賠。
1.3醫療機構的欺詐
如提供錯誤診斷,增加治療費用,延長醫療時間或頻率;與被保險人勾結,拒絕提供真實的醫療記錄或偽造證據等。
1.4保險公司內部職員的欺詐
主要有:有意錯算保險金,挪用差額;拖延保險金給付以自行占用;接受賄賂,不公正地處理投保或賠案,將有關核保核賠的信息提供給進行欺詐的人。
2道德風險行為的特點及其影響
道德風險行為屬于欺詐行為,具有以下特點:“保險事故”的發生距保險合同生效日非常接近。許多道德風險行為申請的保險理賠,在保單生效后10天以內就開始“出險”;投保金額高,投保險種、份額多,或多家公司投保;投保人提交的理賠申請資料不完整,或有關收據有涂改、變動,甚至有些內容前后矛盾。
道德風險行為對保險公司乃至整個保險行業都有著極大的負面影響:
①影響保險最大誠信原則的履行。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活動中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其含義是指保險雙方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以最大誠意,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互不欺騙和隱瞞,恪守合同的認定和承諾,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②影響到壽險核賠處理的效率和服務。由于有這些道德風險行為的存在,在實際核賠處理時,只能將所有的案件一視同仁對待,詳細考查。這樣的結果使保險人收集處理信息的成本增大,核賠處理的整體效率降低,同時也降低了投保人對核賠服務的滿意度,使保險人受到社會上“投保容易理賠難”的責難,影響了服務水平的提升。
③危及保險業的健康發展。道德風險行為使許多保險公司陷入巨大的財務損失和法律糾紛當中,既影響了公司自身的發展,又影響了保險公司在公眾中的形象,縮小了保險公司自身發展的空間,道德風險行為已成為保險業面臨的嚴重問題。
3壽險核賠工作的應對措施
3.1加強企業內部管理
3.1.1改進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直接影響業務質量的高低,許多理賠案件的發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例如,在一些體檢中,如果保險公司內部對體檢沒有嚴格的規定和制度,對前來參加體檢的客戶身份未進行有效的確認,很容易出現冒名體檢的現象,使一些健康狀況較差的客戶被承保進來。在賠付時,如采取大額賠款上門服務制度不僅可以防止一些非法分子冒名索賠,還可以擴大公司的影響力,樹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3.1.2對營銷員實施內部監控
營銷員作為保險業務首次風險選擇的把關人,是否按照公司的要求規范展業,嚴格操作,是影響業務質量的關鍵,尤其對于免體檢件,更是如此。營銷員在開展業務時,可以直接接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通過和客戶交流,可以掌握客戶的健康狀況、生存狀態以及投保動機,對這些情況的反饋,是核保人員能夠正確核保的依據。保險公司加強對營銷員的管理,加強對其業務的審核和控制,可以防止不良保單進入,提高承保質量。
3.1.3加強核保的風險選擇
對保險人來說,核保環節是保險業務的入口,也是進行風險選擇的重要環節。核保人員對業務的風險選擇和核保質量的控制,直接決定和影響事后的核賠結果。在核保時,核保人員不僅通過投保人提供的信息來進行風險評估,而且還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如生存調查、面見被保險人、體檢、詢問人和各類核保問卷等方式,來獲取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相關信息,準確地把握風險,較好地防范投保人一方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許多保險人提倡“核保從嚴,核賠從寬”的政策。但如果沒有核保從嚴的先決條件,核賠從寬將只能是對逆選擇和保險欺詐行為的放縱,對誠實善良投保人利益的傷害。
3.1.4加大計算機參與核賠的力度
充分利用網絡系統對所有的業務采用集中核保和核賠的方式。具體措施如下:在計算機中設置統一的理賠權限;對各類理賠及各類管理人員均應設置編碼及核賠的權限;從案件的接案、立案、初審、調查、理算、復核審批、結案歸檔均應由計算機全程控制。
為確保賠款案件審定的嚴謹性,在接案登記后,應由專門人員將報案信息錄入到計算機中,若此案未在報案時將信息錄入到計算機中,,則各種賠案給付資料均不能由計算機生成。財務部門在支付賠款時,應審核申領人資格,以投保單號或保險合同號查詢應付費記錄,以計算機打印的付款通知書、付款收據進行付費。所有案件的當前狀態均根據理賠案件的進展情況,由計算機在數據表中置入相應的標志。這樣既方便了保戶的查詢,又對假賠案有一定的約束力。同時也避免了同一被保險人出現多次索賠的現象。
3.2提高核賠人員素質,加強核賠調查
核賠人員是核賠案件處理具體的經辦人,是保險人防范業務風險最后程序的關鍵,他們的核賠理念、職業道德、核賠業務能力、知識水平等綜合素質,對核賠處理結果有著直接的影響。
壽險公司應有計劃的吸納醫務人員壯大自己的隊伍。聘請有經驗的醫生作為案件的把關人,經其確認后才能進行賠案的處理。道德風險行為者申請的理賠往往不符合醫學客觀規律。外力、致傷物、人體組織三者間的相互作用,直接關系到機體傷害的形成。了解這一點,會幫助判斷傷害的性質、程度。如該機體是否是自傷(自殺)、詐傷(詐殘),是否是精神心理因素造成的假象等等。
在核賠中,保險人處于信息劣勢的情況下,更需要核賠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在僅掌握投保人提供有限的信息情況下,能夠較好地判斷一個索賠案件的風險,判斷是否有逆選擇和道德風險存在,以及針對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一個具有豐富經驗和較高業務素質的核賠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對于識別和防范索賠案件的風險方面會發揮很大的作用。核賠調查是獲取信息和甄別信息的重要手段,為核賠決定提供可靠的依據。核賠人員作出核賠決定,不能憑主觀的臆斷和想象,而要用事實、證據說話。核賠人員根據自己的經驗,即使懷疑一個索賠案件可能有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存在,但如果不能取得有力的證據,也無法作出拒絕賠付的決定。
3.3加強外部協作和同業間協作
對于保險標的和保險事故的許多重要信息,都是來自社會相關機構和單位,而保險人要獲取信息,離不開這些機構和單位的支持、配合,他們是保險人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如被保險人在醫院治療或病故,對保險人來說,醫院就是一個重要的信息渠道;如被保險人發生自殺、意外死亡或他殺等事件,公安部門將會進行處理,并掌握事件的有關情況;如被保險人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將會處理等等;還有社會保險部門、檢察部門、法院等都是重要的信息渠道。
此外,目前壽險理賠查勘人員行使調查、筆錄的權力是很弱的,缺少法律強制性優勢,在當前這種情況下,為了得到充分而真實的信息,借助公安部門的手段及威懾力是非常必要的。
保險同業之間相互協作、相互溝通、相互聯系和對客戶資源信息的共享是非常必要的。每家保險公司都有眾多的客戶群體,在一家保險公司曾被拒緩保的客戶,可能會轉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也可能被另一家保險公司以標準費率承保進來;同樣,在一家保險公司進行騙賠的人,其黑手也可能會伸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或在多家保險公司惡意投保,通過保險謀取不當利益。如果每家保險公司都孤立對付這些情況,勢必得不償失,難以防范不良客戶的進入。因此,同業間應就這些客戶的資料建立共享的信息網,將有助于維護保險行業共同的利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地將不良保單拒之門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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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許建中.查勘———壽險理賠的重要環節[J].中國保險,1999(8)
也就是說,如果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了解與上市公司經理一樣充分,他們就能識別優良公司和不良公司,愿意為優良公司股票支付足額的價值,優良上市公司也愿意在市場上推銷其股票。這樣,股市就會把資金配置到業績優良的公司,這是股市的一個最基本的功能。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了解遠遠不如融資者,融資者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采取諸如捏造應收賬款、忽略壞賬、放大主營業務、財務包裝、內線交易、指令匹配等手段夸大業績,粉飾危機,欺騙投資者,逆向選擇問題因之產生。此類事例不勝枚舉,如紅光產業是成都的一家電子產品制造商,通過與會計師、律師、地方監督官員合謀炮制虛假賬目上市,在股市上籌措了4億元巨資,但該公司連續兩年篡改財務報告,把16800萬元實際虧損篡改為盈利7074萬元,后證監會暴露了該公司的造假行為,該公司股票直瀉,致使8000多名中小投資者囚受欺騙而賠錢。
道德風險是股票交易進行之后發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表現為股票的發行者通過掩蓋信息來侵犯股票購買者權益的一切敗德行為。股市道德風險可概括為兩個方面:其一,莊家與上市公司聯手推動股價上漲,通過“博傻機制”的放大效應欺騙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以“中科創業”為例:呂梁收購康達爾之前,覺察了康達爾虛假財務報表的黑洞,知道它遠非該業董事長所描述的業績良好,但呂梁還是以7億元巨資收購了康達爾,注冊成“中科創業”,呂梁為什么這么“愚蠢”?其實呂梁壓根就沒有想過要重組康達爾,利用二級市場上康達爾已經相當集,的流通籌碼來炒作圈錢是其真正目的。其二,大股東利用直接借貸、擔保貸款、挪用子公司資金等伎倆吞噬小股東權益。以廣東科龍為例:該公司是一家H股公司,曾被《福爾斯》雜志評選為世界300家最佳中小企業。廣東科龍公司2001年5月和6月為其母公司容生集團提供了總計2.3億元的擔保貸款,不久,容生集團還以廣東科龍公司為擔保人向中閆農業銀行貸款2.1億元,更有甚者,容生集團還要求廣東科龍公司為其支付根本不存在的廣告費用。截至2001年l2月,容生集團共欠廣東科龍公司約13億元,廣東科龍公詞股票,交易因之于2001年底被暫停。
加強信息披露是解決股市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直接辦法。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是設立私人信息公司,專門搜集有關卜市公司財務狀況的信息,然后賣給證券投資者。在美國,諸如標準普爾公司、穆迪公司和價值線個公司就專門從事此類工作,它們將各種公司的資產負債以及投資活動的信息搜集起來,出版這些數據,并賣給投資者。不過,由于存在搭便車的問題,私人生產和銷售信息的系統只能部分解決證券市場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在搭便車問題使得私人市場不能夠生產出足夠的信息以消除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情況下,政府干預就必不可少。發達國家的第二個解決辦法就是政府對股票市場實施管理,強制市公司披露真實信息,使投資者得以識別上市公司優劣概括起來,發達國家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辦法就是把民間力量和政府力量結合起來,各盡所長。發達國家的這條經驗,中國完全可以借鑒,在加強證監會監管力度的同時應該鼓勵私人信息公司的發展,為投資者提供準確的上市公司信息。不過,中同股市的自身特征決定發達罔家的經驗只能部分解決中周股市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中罔股市有兩個不同于發達國家股市的特點:其一,它不足白而上產生的,而是自上而下建立的,或者說,它是政府生出來的;其二,由于市公司主要是經過改造的罔有企業,政府既是股票的主要供給者又是監管者,因此,政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兩個特點直接導致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為政府把股票市場定位為國有企業改制脫貧的工具,使得一些次級國企也取得了發行股票的資格,上市公司良莠不齊,股票市場成為國有企業圈錢的場所。如果政府對上市公亡d實施嚴格的監管,或許可以減輕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嚴重性,但政府本身就是股票的主要供給者,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身份使政府下不了決心對自己實行嚴厲的監管。本來證監會的主要作用是保護投資苦免受上市公司經理的欺騙,但在實際T作中,證監會本該承擔的責任被完全異化。所以,解決中國股市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政府必須從股市淡出,徹底改變目前的政策市局面。
只靠強化信息披露和改變政策市局面等經濟手段并不能徹底解決中國股市的倫理問題,重構中國股市道德體系才是治本之策。根據證券市場的行業特征,結合《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基本要求.我們認為,可以從四方面人手來重構中國股市道德體系。其一,構建善惡分明、是非分明和美丑分明的股票市場道德標準,部分個人和機構就有可能在高收益的誘惑下跨越道德界限甚至法律界限去追逐暴利,就會損害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就會擾亂股市正常的運行秩序,而這正是中國股市道德危機的集中體現。重構股票市場道德標準首先要厘定的是多高的收益水平才是正常的,才是健康的,才是道德的;其次要厘定的是獲得收益的手段和途徑是否符合公原則,是否符號正義精神,唯利是圖、見利忘義甚至損人利己的行為決不符合新時期股市的道德標準;最后要厘定的是從股市獲取的收益的使用是否有利于社會價值的再創造。簡言之,重構之后的中國股市的道德標準包括四點:依靠知識和智慧獲取公平利潤、依靠正直和誠信獲取陽光利潤、依靠拼搏和創新獲取功德利潤、依靠人人為我和我為人人獲取良心利潤。其二,構建既吸取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精華,又發映時代特征、時代精神和世界潮流的股票市場價值取向。中國股票市場不僅具有市場經濟的一般共性,更具有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道德體制的個性。發展中國股票市場,在遵循市場經濟的物質利益的原則的同時,還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的價值觀、人生觀和道德觀,必須將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同時不斷增強人們的自立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民主法制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弘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勇于創新,知難而進的時代精神。其j,構建正義和良知受到全社會尊敬和褒揚,邪惡和受到全社會譴責和鞭撻的股市道德環境。良好的道德環境是弘揚正氣鏟除邪惡,重構股市正確價值取向和建立理性投資理念的外部充要條件。媒體要大肆報道股市上的敗德行為、輿論宣傳要堅持正確的導向,為構建良好的股市道德環境作出貢獻。其四,以正直誠信、勤勉盡責、廉潔保密、自律守法為核心內容,重構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論文關鍵詞:股票市場逆向選擇道德風險
論文摘要:從本源上看,股市問題是個倫理問題。股市上的敗德行為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引發這兩個問題的直接原因在于股票市場上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解決股市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治標之策是強化信息披露和徹底改變股市的政策市局面,而重構股市道德體系則是治本之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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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是公共選擇的結果,具有準公共產品的特點,即具有社會性、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點;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自身實踐活動的發展而不斷發展變化。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現代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使它在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中起著“減震器”和“安全網”的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也顯得越來越重要。
社會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社會穩定擔負著巨大作用,因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非常重視醫療保險,政府以各種形式來組建、完善和提供社會醫療保險。在理想的情況下,醫療保險的提供不應改變被保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和醫療費用的變化,也就是說,保險當事人的行為不應該影響保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增加醫療費用的支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一條件是很難滿足的。在醫療保險中,醫療費用并不是完全由個體所患疾病來決定的,它還受個體對醫生的選擇、就醫習慣和醫生提供的醫療服務內容等因素的影響。大量的事實表明,由于醫療保險的提供,它為患者提供了過度利用醫療服務的動機和激勵機制,也給醫療機構的過度供給創造了更多機會和條件。即通常會引發所謂的“道德風險”問題。
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是醫療保險機構所面臨的一個最重要風險,也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在我國如何減少道德風險,提高對有限資源的利用率,防止對醫療衛生資源的過度消耗,卻值得我們認真去探討與研究。
二、道德風險及表現形式
在保險領域里,道德風險是任何一個保險人都必須面對的一個無法回避的風險。國家實行基本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后,使醫療機構和患者都成為“經濟人”,而“經濟人”在做決策時就會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其出發點。我國的基本社會醫療制度推出時間較晚,醫療衛生體制也存在諸多的缺陷,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在我國就更為嚴重。如何對其加以有效的防范與控制顯得極為迫切。
(一)道德風險的概念及其影響
道德風險最早源自于保險業,現在已經被廣泛應用到經濟生活中各個領域的各個方面,成為微觀經濟學的一個重要概念。道德風險亦可稱之為“敗德行為”,一般是指一種無形的人為損害或危險,是市場失靈的一種形式。泛指市場交易中一方難以觀測或監督另外一方的行為而導致的風險。[1]在醫療保險領域,道德風險是指一方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
在經濟活動中,道德風險問題相當普遍。獲2001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險市場時,發現了一個經典的例子:美國一所大學學生自行車被盜比率約為10%,有幾個有經營頭腦的學生發起了一個對自行車的保險,保費為保險標的15%。按常理,這幾個有經營頭腦的學生應獲得5%左右的利潤。但該保險運作一段時間后,這幾個學生發現自行車被盜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這是因為自行車投保后學生們對自行車安全防范措施明顯減少。在這個例子中,投保的學生由于不完全承擔自行車被盜的風險后果,因而采取了對自行車安全防范的不作為行為。而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就是道德風險。可以說,只要市場經濟存在,道德風險就不可避免。
(二)不同角度下的道德風險
1、從時間的角度分析道德風險。道德風險來自于個人的機會主義傾向,機會主義傾向假設以有限理性假設為前提。[2]是指人們借助于不正當的手段謀取自身利益的行為傾向。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以發生時間上的先后為依據,可以將道德風險分為事前的道德風險和事后的道德風險。事前的道德風險與事后的道德風險相互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系。
(1)事前道德風險。保險可能會影響被保險人的防災、防損措施,改變被保險人的行為,個體通過選擇不同預防措施會影響自身疾病發生的概率。事前道德風險會對被保險人疾病發生的概率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增加保險人在醫療費用方面的支出,給醫療資源帶來更多的消耗。
心理風險是與人的心理狀態有關的一種無形的因素,它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關心、僥幸或存在依賴保險的心理,以致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和損失幅度的因素。如企業或個人投保了財產保險后放松對保險財產的保護措施;投保人身保險后忽視自己的身體健康等。逆向選擇是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現象。逆向選擇是說一個制度的實施非但沒有把好的對象選出來,反而使比較差的入選了,逆向選擇的存在說明此項制度是不合理的或者說是有待改進的。利用制度缺陷而獲得額外利益的行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逆向選擇使社會承擔的風險隨著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心理風險直接影響個體的逆向選擇,也影響事后道德風險發生的概率。個體的心理活動必須通過其行動來實現其目的,但心理風險是個體的心理活動,法律無法對其加以控制,只能通過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對其具體行動進行約束來減少心理風險。事前道德風險的發生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現象。
(2)事后道德風險。個體在患病后相應的治療成本不是固定的,患者可以在從便宜到昂貴的各種治療方案中進行選擇。實際上,對于治療方案的選擇并非越昂貴越好。由于這種形式的道德風險對于醫療費用的影響更大,因此,在醫療保險中,事后道德風險的防范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道德風險的發生與疾病費用的價格彈性有關,價格彈性大的醫療服務可能產生更大的道德風險。在這種道德風險的作用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相對較高的個人可以靠玩弄道德風險來解決不能享受醫療保險或享受待遇較低的家屬及親戚朋友的看病吃藥等問題。[3]因此,在經濟學中,將道德風險看作是人們醫療保健服務價格的需求彈性造成的經濟激勵機制的理性反應。
2、從微觀的角度分析。根據道德風險中不同主體在微觀上的表現,可以將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分為患者的過度消費引起的道德風險和醫療服務人員的誘導性需求而引起的道德風險。
(1)患者的過度消費心理。患者在投保之后,其實際承擔的醫療費用下降導致其對醫療服務需求的上升現象。由于社會醫療保險的提供減免了個體所需支付的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造成個體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就會比沒有醫療保險時的需求量大,從而導致對醫療衛生資源的過度利用。
(2)醫療服務人員的誘導性需求。醫療服務人員利用其信息優勢誘導患者接受過度醫療服務的現象。在誘導需求中,患者的不合理的醫療需求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醫療服務人員激發出來的。醫生兼具醫療服務的指導者和提供者的雙重身份,醫生與患者之間的信息又存在嚴重不對稱,醫療服務機構和醫生的收入與醫療費用的高低成正比,促使醫生對誘導需求產生強烈的愿望和動機。他們就會通過增加服務量和提高服務價格來實現自己目的。
三、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分析
醫療服務具有準公共性及專業性的特點,決定了其在提供服務價格和數量時,可能偏離市場的實際需求水平,造成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經濟學對醫療服務的觀念,在于強調醫療服務的需求是強調醫療服務是消費者用于生產健康的投入要素。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或不受傷害,而且還是生理、心理和社會幸福的完好狀態。由于疾病風險的不確定性,醫療服務又具有高度專業性,這導致消費者和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信息不對稱使得醫療服務的供給方缺少內在的成本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甚至可以造成供給方的誘導性需求,必然使醫療費用上漲的趨勢得不到有效抑制。
確立醫療保險制度,其初衷在于分散疾病風險,減少因醫療費用開支過大而造成的家庭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下降,從而保障公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但是,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客觀上提高了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水平,加大了對醫療衛生資源的消耗。我們必須看到,醫療保險制度在其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消費者的道德風險意識,使得人們對醫療服務產生過度消費,進而導致全社會醫療費用開支不合理的過快上漲。
醫療保險領域所涉及的醫院(醫生)、患者、醫療保險機構三方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且都會盡量維護自己的利益,相互之間就形成了一個微妙的博弈關系,于是,道德風險也由此而生。在醫療保險運行過程當中,無論是醫療機構還是患者都不需要自己掏錢,而是由第三方來支付的,因此造成道德風險的概率就大大增強。
四、道德風險產生的途徑
探討如何防范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必須首先對道德風險產生的途徑進行分析,才能對如何防范道德風險提出有針對性建議。醫療保險市場與普通的市場相比有它的特殊性,醫療保險市場實際上存在三個主體,即:保險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也來自這三個方面,即:一是被保險人(患者);二是醫療服務提供者(醫院);三是保險人(醫療保險機構),醫療保險機構的職能是直接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因而其實質上屬于醫療衛生體制范疇。在我國,由于體制原因而給醫療保險帶來的道德風險更為嚴重。
(一)患者的道德風險
作為醫療保險的需求方,患者就診時醫藥費不需要自己支付,而由第三方(即醫療保險機構)來支付,患者的醫療消費需求可能會無限膨脹,出現小病大養、門診改為住院等現象。在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下,人們將面臨較低的醫療價格,當消費者只需支付其醫療費用的一小部分,且他們的消費行為又難以觀察時,過度消費醫療服務的需求就不可避免。這種因醫療服務的提供使社會邊際成本大于邊際收益而形成的過度使用醫療服務資源的道德風險與醫療保險的目標相沖突,不利于醫療風險的完全徹底轉移。而且會嚴重破壞醫療保險系統的正常運行,造成醫療保險機構支出增加,甚至虧損,正常運行難以為繼,進而導致醫療保險市場萎縮。患者對醫療服務需求的膨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預防的忽視從而增加疾病發生概率。眾所周知,良好的生活習慣、合理的飲食結構、自我保健行為可以預防疾病的發生,減輕疾病造成的危害。參加醫療保險后,被保險人往往認為自己參加了保險,患病時醫藥費可以報銷,不需要自己掏錢,對如何避免風險的工作可能就會較少去做,如吸煙、不太注意飲食和不太注意鍛煉身體等等;個人減少了健康預防措施,從而改變疾病發生的概率,增加了醫療費用的支出,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短期內雖然無法觀察到,從長期上看卻增加了醫療衛生費用的支出。
2、患者的“過度消費”心理。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后,患者就診時不需要自己付費或付費很少,部分患者會提出要求給予過度檢查及選擇昂貴治療方案。“過度消費”的心理傾向很普遍,人們普遍存在著一種“多多益善”的消費動機。許多患者會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在許多情況下,治療方案的選擇可以有多種,使用其中任何一種治療方案都可以使患者恢復健康,而使用何種方案取決于醫生的偏好和患者個人的意愿,在提供社會醫療保險的條件下,患者相互之間存在攀比心理,使用低成本方案治療的患者會覺得自己吃虧,因此往往會放棄“便宜”的治療方案而選擇“昂貴”的治療方案,出現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現象,從而影響醫療保險機構的成本控制。
(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
在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醫、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以及患者對醫療知識的匱乏,使患者缺乏對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知識和能力,缺乏對醫療服務的提供者所提供服務的質與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的準確信息。國家不允許其他資本進入醫療市場,醫療行業具有較高的壟斷性,造成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是各類道德風險中最為嚴重的。
1、醫療機構對醫療服務的壟斷性。醫生在其提供醫療服務的整個過程中,掌握著主動權,對醫療技術又擁有足夠多的信息,患者在接受治療時不能討價還價,難以控制衛生消費的種類與數量,加上疾病具有突發性和需求缺乏彈性的特點,患者的被動地位非常明顯。病人在接受醫療衛生服務時,通常不能像在完全競爭市場上購買一般物品那樣可以通過比較的方式來進行選擇。醫生則可以通過抬高醫療費用,或降低收治標準或分解住院套取結算單元等方式增加醫療機構收入。在醫療衛生市場,病人獲得的信息是相當不充分和不透明的,如醫療衛生的服務質量,醫生的工作資質與技術水平等幾乎找不到客觀真實的鑒別資料。尤其對要支付的價格具有不可預測性,病人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就更沒有選擇余地,一直要到醫療服務提供結束后才能知道。醫療衛生市場存在的這些信息障礙使其不能正常而又有效地運轉。
2、醫療服務的過度供給創造了需求。較高的專業性使醫療服務常常處于壟斷地位,醫院具有醫療服務供給的排異特權,不允許外行提供醫療服務。在信息不對稱嚴重存在的情況下,醫生要求病人做什么檢查,吃什么藥,病人只能唯命是從。一方面,醫生為了保護自己,減少醫療事故發生的風險,存在著不適當服務現象,醫務人員從最大限度減少自身利益損失的角度出發,要求患者做“高、精、尖”醫療設備的檢查,甚至在病情已確定的情況下,仍然建議患者做這些檢查。另一方面,來自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表現為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過度供給”行為,也就是在傳統的按服務付費制度的情況下,醫療服務提供方因為其提供服務越多,得到的收益就會越大,醫生的收入與其提供服務量的多少是成正比的,這種經濟利益上的好處往往鼓勵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過多的或昂貴的醫療服務,從而誘發了需求。并且醫院和醫生的收入與其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數量相聯系時,在利益驅動下,開大處方、小病大醫等就成了一種必然出現的現象。由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通過更換不同劑量的藥品,提高用藥檔次,將過去價廉、療效高、實用的藥品變為價格昂貴的藥品。這就是所謂的醫療服務領域的“薩伊定律”:醫療供給創造醫療需求。[4]
(三)醫療衛生體制造成的道德風險
我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以及城鄉二元結構下的醫療衛生體制,也使我國醫療衛生領域道德風險更具有復雜性。實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后,對基本醫療保險政府在認識上存在誤區,認為醫療衛生服務不創造經濟效益,為減少醫療衛生費用的支出而把醫療衛生事業市場化、產業化,許多道德風險也由此而生。
1、“第三方支付”制度
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與“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設計有關,醫療服務的費用不是由被保險人本人直接支付,而是由第三方支付。這種“第三方支付”的特點和結果是:(1)患者(被保險人)和醫生(醫療服務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的感覺是“免費的”。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盡管醫療費用在交易過程中金額可能很大,但他們雙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都面臨著“零”成本;由于醫療服務的需求者并沒有受到其支付能力的限制,其結果必將是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背離。(2)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醫生事實上是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這兩個委托人共同的人,在這復雜的委托關系中,由于信息嚴重不對稱,醫療機構、保險機構、患者三方之間信息不通暢,加之健康的標準和治療的效果與其他服務相比很難界定和度量。所以,“健康”這個標準就難以寫進合同之中,更何況一種疾病存在著多種治療方案,不同個體之間在體質上也存在差異,采取哪一種為最佳就更難以明文規定了。由于醫、保、患三方權利義務的不對等,醫務人員和投保人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聯合起來對付保險機構。[5]
2、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我國對衛生資源的配置過多地集中在東部地區、大城市、大醫院,集中在醫療上,而不是公共衛生和廣大農村基層,造成了衛生資源分配的不合理狀況。受市場經濟作用的影響,衛生資源的重復配置所形成的閑置和浪費,加上醫療機構基礎設施的改造、醫療補償機制不完善所引發的誘導需求等因素。[6]
表1
衛生總費用
年份衛生總費用
(億元)衛生總費用構成
(%)城鄉衛生費用
(億元)衛生
總費
用占
GDP%
合計政府預
算衛生
支出社會
衛生
支出個人現
金衛生
支出政府
預算
衛生
支出社會
衛生
支出個人
現金
衛生
支出城市農村
1978110.2135.4452.2522.5232.247.420.43.04
1988488.04145.39189.99152.6629.838.931.33.27
19983678.72590.061071.032017.6316.029.154.81906.921771.84.70
19994047.50640.961145.992260.5515.828.355.92193.121854.384.93
20004586.63709.521171.942705.1715.525.659.02621.691964.945.13
20015025.93800.611211.433013.8915.924.160.02792.952232.985.16
20025790.03908.511539.383342.1415.726.657.73448.242341.795.51
20036584.101116.941788.503678.6617.027.255.84150.322433.785.62
注:①本表系調整后的測算數;②按當年價格計算;③2001年起衛生總費用不含高等醫學教育經費。
數據來源:衛生部《2005年中國衛生統計年鑒》
數據顯示,從1978年到2003年,衛生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1978年的3.04%上升到1988年的3.27%,1998年則上升為4.7%,特別是1998年到2003年的短短5年,上升到了5.62%(見表1)。衛生總費用的籌資渠道不外乎三種:即政府、社會和家庭。政府財政預算中用于衛生的總費用在全國的衛生費用支出中所占比重從1982年最高時38.9%下降到2000年最低時的15.5%。家庭籌資卻從1978年20.4%上升為2001年60.0%,并且城鄉差距越來越大。
我國政府在醫療衛生方面的投入不斷地大幅度減少,個人支出自然大幅度增加。最后都表現為個人看不起病、吃不起藥。國家相對減少對衛生事業的投資和撥款,又對集資加以限制,鼓勵衛生醫療機構廣開財源,提高效益,采取的措施是把醫藥費收入與醫院利益掛鉤,把醫療衛生事業作為一個產業來經營,這一切都具有促使衛生保健系統進入市場,或使其逐步適應商品化的傾向。醫療機構對資源的利用極不合理,存在極大的浪費。
3、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太窄。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非常低(見表2),承保范圍和水平也有很大的不足。新實行的基本醫療保險也沒有為職工家屬和學生提供保障,在實際運作中更沒有覆蓋城鎮非正規就業的勞動者。從表2中我們可以發現,截至2003年底,基本醫療保險僅覆蓋城鎮職工人口的31.10%,其所占城鎮總人口的比例僅為20.81%(不包括全國農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過窄,造成一種普遍的現象就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藥,一卡多用(醫療保險卡)等中國特有的風險問題。
表2
我國城鎮社會醫療保險發展概況
年份參保職工
人數
(萬人)離退休人員
(萬人)基金收入
(億元)基金支出
(億元)參保人數占城鎮
就業人口%參保人數占城鎮
總人口%
1994374.6025.703.202.902.011.17
1995702.6043.309.707.303.692.12
1996791.2064.5019.0016.203.972.29
19971588.90173.1022.9017.107.654.47
19981508.70369.0019.5015.606.984.51
19991509.40555.9024.5016.506.734.72
20002862.80924.20170.00124.5012.378.25
20015470.701815.20393.60244.1022.8515.16
20026925.802475.40607.80409.4027.9518.72
20037975.002927.00890.00654.0031.1020.81
數據來源:根據各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和《中國勞動統計年鑒》有關資料匯總
4、醫療制度不完善
具體表現為政府制定的“以藥養醫”政策,使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醫院)必須依靠銷售藥品實現自己的生存,并且還要從藥品的銷售中獲利,醫務人員的收入也與開出藥品價值的多少相聯系。醫生的工資獎金與醫院的經濟收入掛鉤,想方設法從病人身上創收就成了醫生的本能選擇。部分地區出現平時不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體出現不適需要住院,就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去參加醫療保險,出院后就停止繳費。也是制度上的缺陷。
常寧市中醫院的“經濟管理方案”,就是一種“以藥養醫”政策的具體體現。這種制度的存在更促使醫療機構想方設法從患者身上創收,并且這種制度并未觸犯現有的法律和政策。院方聲稱,經濟管理方案符合《勞動法》第47條和國家三部委2000年31號文件,具有明確的政策法律依據。[7]這種“不給錢給政策”的方式已經成為主管部門縱容醫院亂收費的通行方式。政府一味鼓勵衛生行業去講究經濟效益,財政自給,這就相對地轉移開了對“預防為主”政策的關注,因為預防和保健在經濟上是不盈利的,因此出現了整個社會對預防保健和公共衛生事業越來越不重視的傾向,從而給未來的健康和醫療埋下了巨大的隱患。湖南等地幾乎滅絕的血吸蟲病又有復發抬頭的跡象,就是忽視預防和公共衛生事業的惡果之一。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國家體制和政策造成的。
五、道德風險的防范
以上分析了道德風險產生的原因及其根源,道德風險給多方的利益帶來了損失,是各方主體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制度約束軟化而導致的一些不符合社會道德和法規的社會現象。加強對道德風險的防范也是勢在必行。如何防范道德風險自然應從其產生的根源著手。
(一)對被保險人的防范措施
1、適當提高醫療保險自負的比例。提高醫療費用的個人支付比例,可以鼓勵參加保險的患者參與成本管理,監督醫療供方道德風險并防止其與醫生合謀。但是,患者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處于劣勢,醫生對醫療費用的影響力遠遠強于患者,且患者的過度消費也必須通過醫生的配合才能實現[8]。由此可見,這種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此種方法必須與其它方法配合使用。
2、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全民覆蓋。當前,我國應取消二元社會,不應該像現在這樣搞城鄉二元化的社會管治,通過戶籍管理制度強化社會等級身份等歧視性的制度,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真正實現廣覆蓋。如果全社會中每個公民都享有基本的衛生醫療保健,根本就不可能也不會出現中國特有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藥,用別人的醫療保險卡來冒名頂替的現象。國家應強制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均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不允許“想保就保,不想保就不保”的現象。
3、提高全民的衛生保健意識。參加醫療保險后,參保人認為自己擁有保險,患病不需自己付醫藥費或只需支付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往往會放松對自己的衛生保健工作。針對此種情況,可以采取經醫療機構診斷,因患者吸煙、酗酒等不良衛生習慣等原因而直接引起的疾病提高自付比例或者拒保。而對很少患病的參保者則可采取降低自付比例、提供免費體檢等方法作為一種獎勵。鼓勵大家加強自我保健,增強體質,減少疾病的發生。城市以社區、農村以村莊為單位,定期舉辦衛生保健知識講座,提高人民的衛生保健意識。
(二)醫療服務機構道德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醫療機構是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醫、患雙方的信息存在嚴重不對稱,現行的“以藥養醫”的醫療服務價格補償機制,醫務人員的個人收入與醫務人員為醫院創造的經濟效益掛鉤,也推動了醫療機構道德風險的滋生和蔓延。
1、改革醫療服務機構的管理部門。當前我國醫療機構的管理機關是各級衛生部門,而保險機構作為“第三方支付”者,沒有對醫療機構的管理權,起不到監督作用。應對衛生醫療體制進行改革,將醫療機構的管理權交給保險機構,衛生部門則監督醫療機構和保險機構相互之間業務往來關系,對醫療機構提供技術上的指導。
2、行使對醫療機構的檢查權。醫療保險機構要定期對病人的付費單據對照病歷、處方等進行核對檢查。要建立和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的評審和鑒定制度。社會醫療保險機構、企業和病人對醫院服務質量、費用等有權進行監督,包括對不合理的醫療服務拒絕支付醫藥費,索取賠償直至解除醫療保險合同。[9]也可以參照商業保險的做法,即在病人住院后的規定時間內,必須向醫療保險機構報案,否則,醫療費用將要被保險機構扣除一定的比例,醫療保險機構則應及時派人員到醫院進行實地檢查,予以核實。在患者治療過程還應不定期進行巡查。
3、切斷“以藥養醫”的渠道。政府及有關管理機構應該加大藥品市場改革力度,一方面,加大醫藥產品生產結構的改革,規定醫療機構采取招標采購,提高采購的透明度避免眾廠家競相向醫療機構推銷藥品,暗地給付醫生回扣,導致醫藥價格嚴重偏離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實行醫藥分離,即醫生只擁有處方權,醫院只提供診療服務,除備有急救所需藥品外,不能直接向患者出售藥品,患者憑醫生的處方在定點藥店購買藥品。在這樣的情況下,由于醫院和醫生不直接涉及藥品利益,可以有效地遏制醫藥費用的大量增加。
(三)改革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
現存的許多醫療道德風險從表面上看是醫院和患者兩方造成的。筆者卻認為,其實許多問題都是政府在體制上沒有理順,各職能部門沒有負起應承擔的責任而引起的。必須對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進行改革。
1、改革藥品生產和流通模式。藥品由藥品生產企業流通到消費者身上時,是通過層層加價的方式進行的。我國生產藥品的企業有5千多家,存在藥品生產企業重復建設多、規模小、水平低,競爭激烈,藥品超額利潤多數被藥品經銷商所賺取,企業在銷售領域投入的經費過大,銷售成本過高,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對現有的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兼并,減少企業數量,提高規模生產能力。藥品營銷企業更有1萬7千多家,同樣存在小而多的現象,相互之間為生存,不斷進行著惡性的競爭,經銷商為了使自己的藥品及醫療器械能推銷出去,采取給醫生藥品回扣、對招標方或醫療機構的人員進行商業賄賂等方式,成為醫療界的一個毒瘤。可以實行由藥品生產企業直接參與投標,減少中間環節。也可以采取藥店直接由醫療保險機構經營,藥品生產企業只需要通過競標的方式與社會醫療保險定點藥店之間產生業務往來,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2、將事后按服務項目后付制改為按病種預付制。按病種預付制,就是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住院天數、臨床診斷、病癥、手術、疾病嚴懲程度等因素,將病人歸入不同組,每個分組都代表具有相似病癥和適用相似治療方案的病例。再根據疾病輕重程度及有無合并癥、并發癥等將每組分為若干級,對每一組及其不同級別都制定相應的支付標準。[10]借鑒國外一些國家的成功經驗,按病種預付制強化了醫院降低成本的動機,使醫療服務提供者承擔了部分醫療成本風險,同時考慮不同病種和不同醫院的級別,議定各項服務的合理收費標準。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實施按病種定額預付制后,在促進醫院努力提高醫療服務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按病種預付制成為世界衛生組織竭力推薦的一種支付方式。
3、提高國家在衛生費用方面的投入。盡管衛生費用的總額增長較快,但衛生事業本身的發展卻趕不上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且這種增長是在國家投入不斷減少,個人支出不斷增長,個人在衛生費用支出所占的比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實現的。只要多數百姓自費就醫,看病貴就永遠是制度難解之痛;只要多數醫院還要直接向病人賺取維持運轉的費用,看病貴就是社會揮之不去的陰霾。不從根本上改革現行的醫療衛生籌資機制,不從分配制度上兌現憲法的承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因此,提高國家對衛生事業的投入是根本。
4、加強疾病的預防和保健工作。國家對預防和公共衛生事業的忽視,也體現了這種重眼前而忽視長遠的社會哲學。今天忽視了對慢性病發生和擴散的主要危險因素的預防,如吸煙、高血壓、食物構成、環境污染等,今后將要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更何況健康方面的損失具有不可逆性。世界銀行1992年的一個研究報告預測,按照中國目前的人口、健康及政策狀況發展下去,衛生健康費用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例將由今天的3.4%增長到2030年的24%。如果是加強預防,提高現有的醫學水平和服務效率,這個比例到2030年則可以保持在10%左右;而僅僅是預防本身就可以把這個比例降低15%。可見預防對整個國民經濟是一種效益極高的投資,它對中國未來的健康衛生狀況、人民生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具有特殊的意義。建議將基層的衛生醫療機構改為保健康復機構,為本社區的居民提供醫療保健及預防知識。
六、結語
本世紀上半葉我國人口進一步老齡化,對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構成雙重的壓力。目前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仍然存在成本高、效率低與公平性差等問題,不深化改革就難以應對經濟轉型和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改革的關鍵是更加有效和充分地提高醫療服務資源利用的效率,同時強化政府在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為弱勢群體提供最后醫療保障等方面所肩負的職責。
表面上看,患者、醫療機構存在的道德風險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根本的原因是國家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管理與政策體制不符合醫療衛生事業。只有國家改變認識,改革目前的醫療制度,才能改變目前的狀況。不管是從社會效益還是從經濟發展的角度,國家都應該更加重視醫療保健事業,應該把預防疾病和公共衛生事業建設用法律的形式變成國家行政和財政支出固定的一部分。預防為主,免除后患。曾被聯合國稱贊的初級衛生保健網和公共衛生網是中國的長處,是中國能在短期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法寶,應該保持和發揚。應該使公共衛生事業制度化、規范化、群眾化。當前,我國醫療保健的重點已不再是流行病和急性病,而是預防和治療慢性病;不再僅僅是婦幼保健問題,而是越來越多的中老年人的健康問題;不再僅僅是飲食和水的衛生問題,而是綜合的環境污染和生活方式變遷所帶來的健康問題。
健康是人類共同美好的追求,每一名患者都應該享有平等的受治療的權利,醫療衛生服務不論從經濟,還是從醫療的角度,均應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國家理應實現全民醫保,不要再讓“人人享有衛生保健”只是一句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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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過度用藥以藥養醫政策雖然一直被抨擊,也受到一定的抑制,但仍然難以徹底改變。藥品名目繁多,成本低而售價高,成為一些醫療機構和醫生謀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一些醫療機構中,存在著不因病施藥,而是開貴藥、多開藥的方式獲取利益,例如在療效相似的藥品中,醫生更傾向于開價格更高的藥或者是進口藥,甚至給患者開一些不是很必要、可用可不用的藥品,這類行為不僅損害患者利益,加大患者經濟壓力,更造成資源的浪費。
二、控制醫療機構道德風險的建議
(一)建立醫療機構監督審查機制要防范醫療保險中醫療機構道德風險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這就需要對醫療機構的管理部門進行改革。目前我國主要由社會保障機關、或者是衛生部門對醫療機構市場進行監管,保險機構只是作為第三方支付者參與進來,對醫療機構并沒有管理權,監督作用十分有限。社會保障行政機關以及衛生部門工作質量不高,嚴重影響對醫療機構的監督,針對這種現狀,可以賦予醫療保險機構一定的管理權,令其有、有能力、有渠道對醫療機構進行更好的管理。醫療保險機構也應該定期派有專業知識的人進入醫療機構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定期對醫療機構的行為進行考評,從而更好的規范醫療機構。監督體系中另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就是輿論監督,醫療機構應該采取開放的態度,為群眾輿論監督提供平臺和渠道,從而更好的構筑醫療保險的誠信環境。患者以及群眾要提高自身維權意識,積極參與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處理。
(二)完善醫療機構激勵機制完善醫療機構激勵機制一方面需要加強醫療道德教育的正面宣傳,另一方面要建立獎懲分明的激勵政策。醫療機構需要鼓勵、督促醫療機構進行道德學習,將出色的醫療工作者作為榜樣,進行正面的引導,對醫德高尚的醫護人員要進行表彰好獎勵,同時,對不能嚴格遵守醫德守則的醫護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對于嚴重違反醫德的醫護人員更要給予處分。而醫療保險機構也可以積極參與激勵機制的激勵,例如,醫療保險機構可以向醫療機構提供一個激勵基金,定期將被保險人在該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與其他同類型的醫療機構的相關費用進行比較,在其他條件類似的前提下,如果該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低于一定水平,則可以支付激勵基金,如果高于一定指標,則收回或倒扣激勵基金。從而激勵醫療機構更加積極主動的降低自身醫療費用,而保險機構也可以獲得一個更好的監督渠道,配合建立起有效的監督機制。
(三)建立醫療市場聲譽機制加強監督和激勵只是輔助手段,醫療機構和醫生的自律才是關鍵。建立有效的市場聲譽機制,可以督促醫療機構和醫生加強自身行為約束,進而更好的防范道德風險發生。醫療機構和醫生的聲譽可以由衛生部門等醫療行政機關進行評定,更要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患者的評定和監督。這要求有專門的調查機構對醫療機構的醫療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對患者進行調查,獲得一手資料,還需要有專業、有效的指標和統計方法對獲得的一首資料進行處理,最終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定結果,在此基礎上形成的聲譽機制才能加強醫療機構和醫生的自律性,督促其對自身行為進行制約。
(四)避免以藥養醫要徹底規避以藥養醫現象,有關部門必須對醫療市場進行改革,對醫療藥品生產商的生產結構進行改革,在藥品收購環節采用招標方式,提高公開透明度,避免因醫生收取回扣導致的藥品價格畸高的行為。也可以采取醫藥分離的方式,斬斷以藥養醫的渠道。即令醫生只有處方權,醫生只提供醫療服務,除了急救急需藥品,均不直接向患者出售,患者通過處方單在藥店購買。這種方式下,醫生和醫療機構與藥品收益分離,可以遏制過度開藥的現象。
美國研究者認為傳統的存款保險制度對增強銀行系統的穩定性及降低銀行系統爆發危機的概率影響不大。
1.研究者借助于對參保銀行與未參保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比較,得出的結論是前者小于后者;研究者還將新參保銀行納入實證分析研究,對參保銀行、未參保銀行和新參保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進行動態比較,結果發現新參保銀行的安全性有所降低。
2.通過probit模型分析得出推論是:競爭激發銀行的冒險經營,冒險經營的銀行特別是新銀行更需要加入存款保險體系獲得安全保障,因此形成安全持續的存款保險體系設計的障礙。
(二)加拿大學者對傳統存款保險制度誘發銀行道德風險的研究
2007年,加拿大學者對本國存款保險制度進行了研究,得出與上述相似的結論: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易增加銀行機構的非系統風險,存款保險制度也更強烈地刺激銀行選擇開展風險性高的業務,試圖將風險轉移,從而逃避對存款人的責任。
(三)國外研究者關于降低銀行道德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研究
為降低道德風險,美國、日本及歐洲的一些國家對傳統存款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而且在法律、金融監管規則進行了理論和實證研究,核心是按照風險程度制定保費標準,并且隨時根據風險變動情況來調整保費,以減少逆向選擇所帶來的體系風險。
(四)國外關于基于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下加強存款保險機構和對銀行監管以降低銀行道德風險的研究
上述概括的內容更多的是各國側重于存款保險形式本身誘發銀行道德風險研究綜述。近二十來年國外也不曾間斷對涉及到如何根據具體金融環境和監管環境發揮存款保險最大作用的研究。研究的結果主要包括存款保險的透明度、保護程度、可計算性及道德風險指數設計等,旨在將顯性存款保險與銀行管理水平相匹配,以保證銀行有效防范道德風險。
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與道德風險產生的現實因素
建立的效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必要客觀分析我國銀行業在隱性保險制度下的道德風險和將要推出的顯性保險可能增加的道德風險。
(一)傳統金融體制下隱性保險與道德風險問題我國銀行全額存款保險的隱性保護機制一直是我國銀行體系安全保證要素之一。從建國到改革開放前三十年,商業銀行出現的問題,都由國家財政買單,施以對存款人利益保護。在國家信用支撐下的銀行機構、存款人對自身的潛在風險是輕視的。因而幾十年來銀行倒閉案例發生廖廖,即使偶發銀行風險,存款人利益也沒受到絲毫損失.
(二)現代金融體制下隱性存款保險與道德風險問題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我國銀行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競爭壓力和經營風險增大,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誘發的道德風險產生新的表現形式:首先,長久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已經形成銀行、存款人對存款安全保護意識放松,存款人根本沒有自己的存款與銀行共存亡的憂患意識,在對此類問題的隨機采訪中,存款者的態度大多是不屑。可以看出,存款者已經形成了國家和銀行的安全是合而為一的思維定式,即使在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則中也難以制約銀行道德風險的發生。其次,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本身的不均衡,破壞了銀行的公平競爭。我國銀行體系中的國有控股型大銀行的隱性保護來自于中央政府,而中小銀行卻來自于地方政府,資金支撐力量的不均衡助長了中央政府保護下的大型銀行道德風險發生的規模和概率,同時也為大銀行實施激進的經營策略,取得市場先機創造了條件,對中小銀行帶來較大的不公平。
(三)現代金融體制下顯性存款保險與道德風險問題
當前我國正面臨隱性存款保險向顯性存款保險轉變的格局。理論上講,這一轉變可產生對銀行道德風險降低的預期,實際有推高銀行道德風險的可能。原因是:一是與利率市場化相伴而生的存款保險制度勢必增加銀行追求高收益,承擔高風險的可能。二是我國銀行業仍處于低水準的成本管理階段。在存款保險制度下,容易導致銀行通過增加高風險資金業務的比例來增加收益,彌補加入存款保險體系后增加的成本。三是存款保險制度實施之初有可能導致銀行自我管理的松懈,引發對存款人利益的忽視。
三、借鑒國外存款保險制度的理論與實踐建立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建立需要在保護存款者利益、維護銀行體系穩定及維持存款保險體系的安全三者間找到有效的均衡點,同時要充分認識我國的國情,全面借鑒國外有關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存款保險制度。
(一)存款保險制度內容設計應體現對銀行道德風險的最大約束
存款保險制度無非包括投保機構、保費、被保存款類別等要素。其中投保機構的投保資格及保費確定對銀行道德風險約束效力較大,這兩個要素的確定需要更謹慎些。第一,投保機構確定。我國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第二條中規定,投保存款保險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但實施細則確定時應該設立銀行機構投保的門檻,如對風險大、債務重、有問題的金融機構應排除之外,以利于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由于我國居民高儲蓄率,同時存在一定程度的大銀行壟斷,在設定銀行投保門檻時應該慎重。第二,差別費率確定。《征求意見稿》第九條明確了費率是:“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雖然借鑒了國際經驗考慮了風險差別費率,但風險差別費率制定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較高,確定時要保證在對銀行各類指標評估準確、真實基礎上體現出差別,才能促進銀行控制風險。由于我國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最初實施一步到位的差別費率是有一定風險的,因此應把握好實施費率差別化的節奏,不能因一種安全制度的建立形成另一種安全隱患。
2次貸危機中的道德風險
2.1次貸申請人的道德風險
2000年至2003年美國推行的低利率政策推動了貸款的增加,過剩的流動性促使物價上升。2003年美國通貨膨脹壓力顯現,為了抑制國內通貨膨脹,美聯儲從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的兩年間連續17次上調聯邦基金利率,利率的上升直接導致浮息貸款利率上調,借款者面臨的還款壓力驟然增加,與此同時房地產業進入蕭條期,貸款申請人很難獲得新的次貸,即使出售房地產也不能償還本息。而次貸申請者大多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信用記錄也良莠不齊,當他們發現無力還貸的時候,拖欠和違約也就不可避免。即使一部分購房者有能力繼續維持還款付息,利率的上升也會削弱其提前償付的意愿。因此道德風險隨著利率的上升逐漸暴露。
2.2住房抵押貸款公司的道德風險
2001年以來的房地產牛市使美國投資房產的熱情空前高漲,當大多數美國民眾形成對房地產市場長期看多的預期之后,房價震蕩上升的格局就很難在短期內被打破。繁榮的房地產市場擴大了購房者對房貸的需求,對房貸的需求人群從原來信用較好的高收入階層擴展到信用等級相對較低的中低收入階層。這就促使住房抵押貸款公司向中低收入階層開拓市場。另一方面,住房抵押貸款公司可以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MBS),將風險轉移給投資者,住房抵押貸款公司因貸款占用的資本得到釋放,回收的資金可以繼續擴大貸款,從而加大了房地產投資者的杠桿的乘數,增加收益的同時也使風險成倍的增長;隨著住房抵押貸款公司流動性的增強,它們有能力進行業務的創新,這也使得信用等級較低的中低收入階層有可能成為次級按揭貸款的貸款對象。因此,一方面由于對貸款客戶的爭奪,另一方面由于可以通過將貸款進行證券化來轉移風險,住房抵押貸款公司沒有對貸款申請人進行嚴格的審核,無視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鼓勵其對現有的抵押貸款進行過度再融資,甚至教唆貸款申請人通過一些技巧和手段在經濟條件未發生任何改變的情況下,提高信用分數,從而獲得較低利率的貸款。還有一些住房抵押貸款公司為了擴大業務,未根據有關規定向貸款申請人真實、詳盡披露有關貸款條款與利率風險的復雜信息。這都使得次貸工具的風險不斷升高。
2.3投資銀行的道德風險
在傳統的資產證券化流程中,發起人將已發行的貸款“真實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V),形成與該資產組合的“破產隔離”,投資銀行根據該發起人剝離資產的情況對現金流進行重組,設計出與資產組合的特征相匹配的次貸擔保債務憑證(CDO)產品。在此過程中,由于CDO產品的設計是以資產組合的特征為基礎,因此能夠更有效地規避風險。但是過熱的資本市場使對高收益債券的需求急劇增加,投資銀行為了擴大業務,他們會根據不同的信貸標準制定不同的債券條款和利率。此時CDO產品的設計更多地是依據投資者的需求而非資產組合的特征,這就從根本上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
2.4機構投資者的道德風險
投資次級抵押貸款證券將面臨四種主要風險,即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機構投資者運用復雜的模型和定價工具來評估上述風險,經過計算將次貸定義為低風險高收益的債券而大量增持。但復雜的定價模型也不可能涵蓋市場上所有的信息,一旦模型的假設條件不復存在,那么由該模型推導出的理論價值便沒有任何的意義。次貸危機是房價改變上漲的趨勢引發的引用風險,但遺憾的是大多數機構投資者對這樣的風險估計不足。此外,機構投資者并不完全公開內部核算收益率的模型以及相應得防范風險的方式與能力,因此市場對自身所承擔的次貸風險并不了解。
2.5評級機構的道德風險
信用評級是資產證券化中的重要一環,被證券化的資產組中可能包含眾多的單項資產,投資者無法直接了解到投資標的的基本信息,信用評級就成為投資者了解證券風險和收益的重要途徑。獨立性和客觀性是信用評級機構生存的基礎,即不被市場的情緒所左右,但是在次貸危機爆發的整個過程中,信用評級機構卻沒能將市場引向健康的軌道,反而加劇了市場的崩潰。由于評級機構大部分的收入來自發行方支付的評級費用,也就是說評級機構一方面收取咨詢手續費,另一方面又對這些產品進行評級,這就出現了委托人和被評估人相同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評級機構難以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此外,信息不對稱也是導致信用評級公正性和客觀性降低的一個原因。盡管評級機構十分了解自身設計的評級模型以及如何提高信用評級,但他們在網站上或評級報告中只是簡要介紹評級的方法,并不公布評級的數據來源與核心的評級方法。這就導致了評級過程的透明度降低,使得投資者、監管機構與被投資方和評級機構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兩端。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得市場和監管當局對評級機構的約束作用減弱,難以阻止評級機構通過設計出高評級的證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這樣的信用評級無法保證其應有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2.6監管機構的道德風險
監管部門有責任對市場各類參與者進行及時的風險提示,規范各類金融機構,正確處理房地產金融創新和有效管理金融風險之間的關系。而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一個原因是監管部門對市場進行早期預警做得不夠。
資產證券化本身是一個工具,其結果好壞取決于金融資產質量和整體金融監管環境。由于前些年美國資本市場形勢較好,金融機構的競爭比較激烈,使得金融資金流向一些可能在正常情況下得不到融資或者還款能力比較弱的主體,金融資源獲得的難度低于正常標準,這就降低了金融資產的質量。若監管當局采取有效措施,將危機消滅于萌芽狀態,此次危機的危害還不至于如此之大。但美聯儲受制于不干涉企業經營活動的慣例,未能及時與相關監管部門合作對已經露出危險苗頭的次貸業務進行干預,及時抑制住房抵押貸款公司過度放貸和投資銀行過度投機的行為,終于釀成危機。監管部門的失職為次貸危機埋下了隱患。
3次貸危機中的道德風險管理啟示
3.1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
次貸危機中道德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和獲取信息的高成本,因此解決道德風險的根本途徑在于降低信息的不對稱性和降低獲得信息的成本。因此必須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機制。首先應完善貸款規范,嚴格審核貸款申請人的財務狀況與信用狀況,降低日后的違約風險。其次,應促使從事住房抵押貸款的銀行和保險機構,在各類貸款和保險產品的營銷中,要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產品信息讓借款者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減少信息不對稱對借款人權益的損害。推進標準化的合約、貸款審核程序、借貸標準,規范銀行貸款和貸后的服務。最后,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管理。信用評級機構主要通過證券評級和企業資信評估來傳遞信息、控制風險以降低整個社會的信息成本。投資者的信任是投資行業繁榮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如果有來自于專業市場機構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即通過信用評級機構對項目評價認可,將有利于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另外,信用評級機構作為專業性的機構,其收集、傳遞信息的功能較之其他機構更為迅速準確,能夠輔助投資者進行信息分析與決策,減少不必要的投資失誤,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
3.2強化資本市場監管,防范中介機構道德風險
資本市場監管能夠剔除市場中的不穩定因素,制約影響市場公平的行為,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地發展。資本市場監管的重點在于防范中介機構道德風險。這場次貸危機說明每一個市場參與者都以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在特定的條件下,難免會產生一些參與者以犧牲他人的利益換取自身利益的行為,影響市場的公平和公正。
這就要求監管部門及時更新市場規則,積極對市場加以引導,嚴厲打擊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應嚴格規范現有中介機構的行為,以建立起一批高質量,具有獨立性、公正性、權威性的社會中介機構,使中介組織成為一種能真正具有制約力的、公正的社會公眾力量,為投資主體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同時構建完善的金融市場準入機制、金融市場行為監管機制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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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的內涵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是以戰略觀和系統觀為指導思想,以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為導向的新的審計方法。而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則是在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上發展起來的,是將審計風險模型運用于制度基礎審計之中,并以此指導審計工作和進行審計風險的控制的一種舊的審計方法。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法,除了繼承吸收傳統的詳細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的優勢外,在適應經濟業務復雜化和合理規避審計人員風險的要求下,體現出:重點在于對風險的評價和防范;重心前移至計劃階段;內外環境相結合,以實際審計結果作為調整重點;合理預期的使用,有效地識別各種重大錯報風險等特點。
二、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必要性
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已有的責任機制已經不能很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政府審計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政府審計風險也為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所重視。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適應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要求新的審計方法
進入新世紀以來,整個世界處于一種急劇變化的過程中,全球性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隨著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政府與其所面臨的多樣的、急劇變化的社會經濟環境之間的聯系日益增強。世界各國的聯系更為緊密。全球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和社會經濟組織之間相互依賴性的增強,使得政府所處的環境更為復雜和多變,這種情況下的風險控制和防范就顯得更為重要。所以引入以風險控制和方法為主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傳統審計方法的局限性要求進行改變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通過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定量評估,來確定審計的時間,范圍和內容。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實質上是制度基礎審計方法的發展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它還不是一種新的審計基本方法。它在理論與實務兩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己經在理論和實務中體現了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推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勢在必行畢業論文格式。但將其應用在政府審計之前,必須明確政府審計與社會審計有明顯的差異。只有準確地了解其差異,才能更好的發揮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作用。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應用于政府審計所面臨的問題
政府審計引入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在現實中面臨著許多實際問題。
(一)現代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和道德規范的缺失
首先,運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在審計之前對被審單位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調查了解,確定期望審計風險。而期望審計風險的大小取決于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依賴于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其次被審單位內外環境千差萬別,而大部分審計人員熟悉的只是審計、會計的業務,而對其他專業方面了解很少。還有,由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范圍被擴展,會計師需要關注的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范圍決定了專業能力范圍的要求,這就要求會計師充分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如果審計人員在風險判斷上出現方向性錯誤,會導致其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證據證明審計結論,就極有可能導致審計無效率或審計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合理科學的衡量審計風險水平。
另外,對法律風險的預期影響審計人員道德風險。一般來說,當審計人員認為法律風險較高而可能引起較大審計風險損失時,可能會執行盡可能詳細的程序來保證審計質量。而當其對法律風險的預期較小而不會引起明顯損失時,則可能會減少審計程序。目前我國審計人員承擔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因此,全面實施風險導向型審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而會降低審計質量。
(二)地方審計機關獨立性不足
開展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存在的一些不可量化的風險做出主觀判斷,因而對獨立性有更高的要求。在地方上,審計機關被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視同為一般行政機關,其經費來源主要是年初預算安排和罰沒收入返還兩個部分,在一些財政緊張的地方,基層審計機關有時連正常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都得不到保證,沒有充足的經費保證,政府審計機關不能正常開展工作,有時審計機關為了保證占總預算經費絕大部分的預算管理資金,勢必與被審單位形成某種變相的利益紐帶關系,會在一定程度上遷就被審單位,避重就輕,甚至互相串通,從而嚴重違背審計獨立性原則。另外,審計人員方面,受體制和觀念的影響,地方行政首長對審計人員有巨大的影響力,依法審計在許多地方沒有落到實處。
四、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對策
從我國政府審計機關風險管理的現狀出發,要在政府審計中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應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 進一步強化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國際資本的流動帶動了審計的跨國界發展。我國審計準則從一開始就是借鑒國際慣例,并在國際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制定的,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風險導向審計不是制度基礎審計之外的一種方法,而是制度基礎審計的發展,是以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為立足點制定審計戰略,制定與政府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的審計計劃,使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有效地進行風險評估,可以簡化風險導向審計工作。
風險評估的過程主要是風險辨識、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政府應根據各種風險的分類,進一步細化,得出可能存在的風險之后,運用特定的風險評估方法,根據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決定控制程度和策略。在全面風險管理過程中進行風險評估,風險可以分為5類,即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風險意識是風險導向審計得以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只有意識的提升,才能加快工作的效率和提高工作的穩健性。
(二)打造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是能否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決定性條件,人才隊伍的專業水平也決定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所能發揮的作用,因而是重中之重,必須通過內部培養、外部吸收的辦法,打造一支符合風險導向審計要求的專業審計隊伍畢業論文格式。審計機關能否擁有一批具有相應能力的審計人員,對能否有效開展風險導向審計起決定作用。審計機關應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特別是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同時激勵審計人員自主提升,從社會上吸收各類專業人才。
(三)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實現風險導向審計的網絡化信息系統的資源共享
要推動社會建立完整信用體系,在政府、銀行、協會及審計機構等單位之間連網,實現資源共享。審計機構本身也應建立龐大的數據庫,按類別、行業收集、存儲、更新審計人員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所需要掌握的會計和審計準則內容以及審計對象所在行業、企業戰略,成功、失敗審計案件介紹等信息,以不斷拓展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同時為政府審計完善管理的信息依據。
(四)完善審計制度以保障審計獨立性
要保持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就要求政府審計機關在經濟上斷絕與被審單位的聯系,就必須解決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問題。對此,政府必須要制定出具體的措施和辦法,把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落到實處。首先要對審計機關的經費進行垂直管理,這樣不僅切斷了同被審單位的經濟聯系,而且切斷了與同級政府的經濟聯系,審計獨立性明顯增強;其次是提高審計機關經費的優先級,使之得到地方財政的優先保障,經濟落后地區地方財政實在不能完成的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由上級財政直接撥付;還有是對審計機關審計經費情況定期進行行政性抽查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明確政府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
針對政府審計人員責任輕,法律規范弱化的現狀,最好的辦法是,對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進行明確,讓審計人員清晰的認識到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同時做到有所擔當。理性的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在明確合理的權責范圍下,審計人員自然會主動的履行審計職能,規避審計風險。權力方面,宏觀上,應當加強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與規范化。明確界定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范圍,在審計法中對經濟責任審計要有明確規定,對政府審計的目標和內容要進行規范,同時明確規定必須進行政府審計的單位和項目,通過法律適當地加強審計權力。責任方面,政府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如果出具虛假的審計信息,給國家、社會及個人帶來利益損害,就應該對此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對此可以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加以明確。只有在明確的權責范圍下,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人員個人而言才具備其應有的意義,能夠得到審計人員主動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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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醫療保險;道德風險;防范
一、商業醫療保險的特殊性
相對于一般的保險產品而言,商業醫療保險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表現為保險服務過程涉及到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三方。投保人(被保險人)通過向保險人繳納保險費而獲得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保險人通過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對醫療機構進行補償,醫療機構則通過向被保險人提供醫療服務而獲得保險人的補償。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處于同一個醫療服務和保險運行系統當中。一方面,保險人、醫療機構均以保障被保險人(病人)的醫療需求為社會目標;另一方面,又要維持各自的生存與發展,以利潤(或價值)最大化為內在的經濟目標,產生相互利益制約。商業醫療保險獨特的市場關系,使得保險人除與被保險人關系緊密外,與醫療機構的關系也非常緊密。
在保險公司沒有介入之前,醫患矛盾可謂由來已久。在醫療機構和醫生的收入與其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數量相聯系的情況下,由于利益的驅動,醫生給患者開大處方、小病大醫的情況司空見慣。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對稱,醫生和病人在醫療過程中處于不同的信息層面上。病人對醫療診斷和治療,與醫生相比顯然知之甚少,而醫療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病人不可能冒生命危險對醫生的診斷治療方案提出質疑。從表面上看病人可以自由選擇醫生、醫院以及醫療處理方案。而事實上,病人在就診時往往只能任醫生擺布。另一方面,醫生既是患者的顧問又是醫療服務提供者,這種雙重角色是一個矛盾。醫生不可能完全從患者利益出發提供治療方案,醫生在決定提供哪種治療方案上存在經濟利益。當病人缺乏醫療知識時,醫生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利用其特殊身份,創造醫療服務的額外需求。
醫療保險的介入,改變了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關系,切斷了醫患雙方直接的經濟聯系,大大化解了兩者之間的矛盾。患者不太在乎醫療費用的多少,醫院也沒有了財路變窄的危機,患者和醫院都皆大歡喜。可事實上矛盾并沒有消失,而是將大部分轉移到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介入使得醫療服務雙方的直接經濟關系消失或退居次要地位,而保險人和醫療機構、被保險人的經濟關系上升到了主導地位。此時保險公司作為醫療衛生領域的外行,作為支付醫療服務費用的第三方,不僅要控制醫療機構的過度服務行為,而且還要面對眾多的被保險人在投保之后濫用醫療服務的現實,以及醫患雙方合謀騙取保險賠償的可能。所以,保險公司介入醫療保險領域,表面上是解決了醫患雙方的矛盾,而事實上只是把原來的雙方交易關系演變成了保險公司-被保險人-醫療機構的三方關系,這只是矛盾存在的另一種形式而已。
二、商業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
投保人的道德風險可以分為事前道德風險和事后道德風險,事前道德風險是指投保后,被保險人受傷或生病之前,他們可能會以一種更為危險的方式生活。例如,被保險人將更有可能抽煙,或者繼續保持更易患病或受傷的生活方式。當然這種道德風險在醫療保險領域并不是特別明顯,畢竟人的身體(或生命)是無法用貨幣來衡量的。一個理性的人是不會因為投保而不在乎自己的健康的,因此,本文將事前道德風險忽略不計。事后道德風險是指被保險人患病或受傷以后,對醫療服務的過度利用。事后道德風險在醫療保險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服務付費方式下的醫療保險意味著投保人患病時基本不承擔醫療費用。結果,在不需要特別關注成本的情況下,投保人傾向于要求更多的醫療服務,使得醫療費用極度膨脹。
二、我國農業保險中存在的道德風險及其原因
通常保險中所指道德風險是由于個人的行為不端、不誠實、居心不良或有不軌企圖,故意促使風險事故的發生,以致引起社會財富損毀和人身傷害的風險因素。多指投保人群體中所出現的道德風險。在我國農保中所出現的道德風險,不僅包括傳統的保險中的投保人的道德風險,也包括保險業務人員以及相關部門的道德風險。
(一)投保人方面出現的道德風險投保人方面所出現的道德風險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故意造成保險事故,其中又分故意損毀保險標的和受災后不積極搶救保險標的。前一種主要是因為部分農民認為購買了保險沒有獲賠是不劃算的,所以故意損毀農作物或牲畜來獲取賠付,而保險公司理賠時又很難判斷是否故意造成。第二種是因為部分農民認為,購買保險后出現災害,保險公司會賠付,損失是保險公司的不是自己的,沒必要去搶救保險標的。這都是因為農保知識的普及還不夠。二是發生保險事故后,謊報受災數目。例如農戶為自養牲畜投保,發生瘟疫后,投保標的損失了一半,為獲得更多賠款,將其他農戶未投保牲畜作為自己的受災保險標的要求賠付。保險公司很難判斷哪些是承保標的,哪些不是。該現象的出現,主要是因為農戶的誠信問題。
(二)保險業務人員的道德風險現階段從事農保的業務人員大都是“半路出家”,致使其對業務了解不透徹,對許多問題沒有解決的經驗,職業素質參差不齊。農保近幾年才在我國迅猛發展起來,其政策、制度還在摸索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漏洞,再加上國家為支持農保發展所提供的大量財政資金補貼的誘惑,一些保險業務人員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逐漸顯現出道德問題。例如,一些農村的業務人員為了簡化自己的工作,讓投保人自行填制保單,既未認真地履行向投保人說明解釋保險條款內容的義務,又未進行認真詢問,造成理賠糾紛;又如,一些人員對農保的資金補貼起歹心,開出假保單來騙取保費,使得部分地區保費虛高和財政資金流失;甚至有業務人員偽造發生風險事故并自行領走賠付,使得保險賠付虛高,真正發生保險事故時,農戶無法得到賠付。
(三)相關部門和機構的道德風險我國各級政府將補貼撥付給從事農保的保險公司。這部分補貼資金數目較大,且在保費中占比很大,一般為保費的80%。商業保險公司要開展農保業務要依靠地方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的宣傳和介紹,而一些手中捏著財政補貼資金的相關部門和機構就趁機從中收取高額的傭金和手續費,使得補貼資金變相挪用。而一些存在腐敗現象的相關部門和機構,甚至公然克扣財政補貼資金,嚴重影響社會風氣,也損害了保險公司和投保農戶的利益。
三、如何解決農業保險中道德風險
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程序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和控制測試以及實質性的測試三個方面。其中,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三個方面:①加強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掌握,從而有效的明確企業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風險;②對于已經識別的風險進行等級劃分,并加強重大風險與特別風險的監督;③有效的依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制定下一步的審計工作。控制測試主要是檢查與評估被審計單位在內部控制方面的有效性,并依據其檢查結果進行提出合理、針對性強的建議,進一步的明確實質性測試的關鍵點。實質性測試的目的是有效發現重大問題,主要是對各類的重大事件進行實質性的測試,并從其中進行獲取具有針對性強、結果可靠的審計證據。
2.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意義
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從企業經營中風險進行入手分析,并全面的將審計單位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剖析,從而有效的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益。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應用風險導向審計還能夠有效的提高內審審計工作人員發現問題與報告問題能力,使得風險降低到最小,從而更好的幫助內審部門進行審計的內部控制。同時,風險導向審計與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相比具有以下幾個優點:①有效的將工作重點前移。這種模式主要是從審計測試逐漸到風險評估轉變,重點在于審計測試,從而有效的彌補傳統工作中的不足,更好的避免審計過量或者審計不足等情況發生;②風險評估更直接。這種模式與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模式相比,二者對于評估重大錯報的幾率也不一樣。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從經營風險進行入手分析,更好的反應出經營狀況,從而提高評估效果。
二、風險導向審計在實際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應用
1.經濟責任審計中經營管理風險的關鍵風險點
目前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現的風險主要來自于三個方面:一是對于國家法律法規的違反,主要有收入、成本、損益不真實,導致資產流失和偷逃稅費;違反電價政策,對國家宏觀調控的產業讓利銷售、不征少征差別電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在業擴環節多收費等;通過關聯交易轉移經濟利益到多經、集體企業。二是對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不遵循,目前國家電網公司實行集團化和集約化管理,對投資、擔保、貸款、資金管理、招投標等諸多放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定,劃分了各個層級的權責,但仍存在違反規定制度的現象,如:超越權限的重大投資項目不按規定報批;違反上級規定出借資金給無投資關系企業,為無投資關系企業提供擔保和委托貸款。三是內控控制不力形成經營風險,主要有決策管理制度不健全;預算管理和考核制度不健全;關鍵業務管理不到位等。
2.風險導向審計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使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應把握住風險導向的核心內容:一是從宏觀上把握審計所面臨的風險,注重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經營風險和戰略管理進行分析;二是注重運用分析程序,綜合分析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三是擴大審計證據的外延,審計證據不僅應包括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所獲得證據,還應包括了解企業及其環境所取得的證據。隨著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不斷應用,從而有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強化風險綜合性評估
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常常存在風險評估不到位的情況,使得未能夠有效的發現經濟責任人在風險領域中的舞弊情況,從而很容易造成審計失效。而風險導向審計的應用,將工作的重點轉移,并且依據單位的發展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風險走向,重點強調了風險的綜合性評估。同時,緊密的與評估程序、測試程序進行密切聯系,從而達到的提高工作人員對審計風險的認識。例如,風險導向審計重點是對任期內的被審計單位中的某幾項工程投資情況和工程量表以及工程相關財務報表與賬簿進行綜合的分析,并且對于資金量比較大,且變動異常的項目進行重點的分析,從而更好的評估風險狀況。
2.2明確控制風險的范圍、內容及重點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主要是有效的深入客戶進行發現存在的重大錯報情況,重點的了解客戶與風險的評估,并依此進行評估電力企業的內部控制設計存在的風險問題。其中,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控制環境和控制程序以及控制制度等,體現在組織結構是否合理、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和各種制度的修訂與完善以及職位的職責等。而風險導向審計進一步的明確評審程序的重點,加強領導干部任期內的內部控制合理性與執行情況,從而有效的督促被審計單位進一步的完善相關指導,提高整體管理水平。由于整個模式加強了內部控制的調研和分析以及評估,從而更好的找出內部控制的風險弱點,使得控制風險的范圍、內容及重點更加明確,從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
2.3降低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
風險導向審計具有較強的邏輯性與科學程序,從而有效的避免電力企業中的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其中,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主要是指審計工作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收集的資料不全面、不可靠和不真實等,未能夠精準的了解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作出錯誤的評估,從而引起不良事件的發生。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主要分為3個階段,加強初級審計,對企業的審計工作有所了解,并分析企業在創造價值方面的優勢與劣勢,評估經營風險。然后進行審計測試,除了對固有的風險進行評估之外,還對其他的引起重點錯報的相關因素進行分析,從而更全面的了解內部控制情況。有效的依據評估的狀況,從而制定針對性的控制措施,由此的降低控制風險。例如,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中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問題,并利用使用的政策與法規進行繼續審計,從而了解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初級審計意見進行適當調整,有效的避免控制風險。
2.4解決“先離職后審計”的難題
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模式的時間比較長,且形式也比較單一,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前任領導和接任領導對工作都不管的情況,從而導致工作質量下降。目前,多數的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先離任后審計”的重大問題,使得整個工作的開展受阻,并降低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情況嚴重的會導致國民經濟受損。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主要采取審計人員“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相互結合方法,并準確的對財務報表與責任風險進行專業的風險評估和預期的判斷。首先,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從企業的戰略管理進行入手,有效的了解戰略風險與經營風險的導向性,并逐漸的落實審計的工作范疇與重點,然后進一步的明確審計工作的程序與達到的目的。最后,依據審計的測試進行判斷正確性,依據“自下而上”的模式進行規整財務報表中的風險,并統一意見。由于整個過程均涉及到各個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有效的將各個經營部門與經濟責任人緊密聯系,避免了相互扯皮和推脫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