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4: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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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社會責任
一、 公司社會責任的內涵界定
(一)“責任”的語義解讀
辨析公司的社會責任,對公司的社會責任作出明確界定,首先應對“責任”一詞的概念加以澄清。在《現代漢語詞典》中,“責任”的釋義為:一、分內應做的事。二、沒有做好分內應做的事,因而承擔的過失。而在法學意義上,國內的通說認為應將“責任”一詞劃為兩層語義:一曰關系責任,一曰方式責任。前者為一方主體基于與他方主體的某種關系而負有的責任,這種責任實際就是義務;后者為負有關系責任(即義務)的主體不履行其關系責任所應承擔的否定性后果。
對于公司社會責任中的“責任”適用何種語義解釋更為恰當呢?此問題,涉及了法律義務與法律責任之間的區分。所謂法律義務,是指當法律規則規定的條件得到實現的情況下,一個人出于被要求作(或不作)為的狀態。而法律責任則是由特定法律事實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賠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于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法律責任以違反法律義務為前提,違背了這個義務才導致了法律責任的出現。回看我國《公司法》第5條的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其中的“必須”,表明公司處于被要求承擔社會責任的狀態,只有在違反這一要求(義務)時才會引起對不履行義務后果的承擔的第二性義務,即法律責任。由此得出結論,所謂公司社會責任中的“責任”,實質為為公司承擔的一種義務,一種基于與利益相關者相互作用的關系而對社會所承擔的一種法律義務。
(二)公司社會責任的概念界定
對于公司社會責任的概念,迄今沒有統一的界說。一些美國學者認為,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董事作為公司各類利害關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積極實施利他主義的行為,以履行公司在社會中應有角色。而斯蒂芬.P.羅賓斯的觀點則是“公司社會責任是指超越法律和經濟要求的,公司為謀求對社會有利的長遠目標所承擔的責任”。兩種定義前者側重強調了董事對社會利益的保護,后者則突出了公司的社會性,但都同時忽略了公司存續的根基,即公司以謀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所以兩種定義是否可取仍有待商榷。
國內學者對公司社會責任也有許多不同的界定。劉俊海先生在定義公司社會責任時指出,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的為股東們營利作為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的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朱慈蘊則認為,公司社會責任從廣義角度講,是指公司對股東這一利益群體以外的與公司發生各種聯系的其他利益相關群體的利益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負有一定責任,即維護公司債權人、雇員、供應商、用戶、消費者、當地居民的利益以及政府代表的稅收利益,環保利益等。還有一些學者認為這一概念應界定為,公司在依法實現營利目的增進股東利益的同時應該兼顧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凡此種種。
可以看出,不同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對公司社會責任予以關注,從而產生了對其概念的不同的表達。各家的觀點均有其界定基點的合理之處,但也許正是因為角度不同,以致迄今對這一概念未形成統一的界說。
筆者認為,公司作為一種以營利為目標的法人,追逐利潤是其根本。但公司同時又具有社會性,強調公司的資本有倫理,商業有道德。在界定公司社會責任這一概念時,二者不可偏廢其一,故在參考國內外學者在界定公司社會責任是的語境,對這一概念作出簡短定義,所謂公司社會責任,是指公司在最大限度的為股東謀取經濟利益的同時,所承擔的維護和增進股東利益以外的與公司發生利害關系的其他利益相關者之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二、 公司社會責任正當性的理念透析——以公司本質為視角
本研究的核心是學校社會工作介入我國高校學生工作體系的問題。各國學校社會工作的發展經驗表明,學校社會工作要發展,其重要前提是教育管理部門和學校內部行政系統的認可與支持,找準學校社會工作在教育體制及學校內部的學生服務體系中的定位。在中國的制度環境中,最重要的是處理好學校社會工作在高校學生工作中的地位問題。在80后、90后逐漸成為大學生主體的今天,大學生的問題日漸多元化、復雜化和棘手化,傳統的以思想政治教育為統領的學生工作模式難以滿足學生的需要。對調查問卷和訪談資料的分析表明,高校現有的學生工作體系的表現差強人意。不僅學生對學生工作的滿意度不高,從業人員本身也普遍存在著工作壓力大、成就感缺乏、對職業前景悲觀等嚴重問題。相比而言,學校社會工作充滿人文關懷的價值理念、寬厚的理論基礎和靈活多樣的工作方法,使得學校社會工作在解決日漸復雜化的大學生問題時,更容易被大學生所接受,更有針對性,也更能適應解決特殊問題的需要。本研究通過對思想政治教育和學校社會工作的價值理念、功能和方法的比較分析,認為學校社會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間存在互補性。
思想政治教育解決的是大學生因動機缺乏而導致的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如學習...更多動力不足、缺乏集體觀念和社會責任感淡漠等,而學校社會工作針對的則是個體因能力不足而導致的特殊需要。兩者不是競爭關系,而是互補關系,其目的都是為了把大學生培養成社會的棟梁之才。引入學校社會工作既有利于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也有助于推動學校社會工作的本土化,其結果是雙贏的。在此基礎上,本研究提出通過大學生成長服務共同體的組建,來實現對我國高校學生工作體制的創新。其方案構想是,將現有的高校學生工作體系中的心理咨詢中心、就業指導中心、社團服務中心等服務機構獨立出來,與學校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相整合,共同組建以學校社會工作理念為統領的服務與輔導體系。這一體系與現有的以思想政治教育為統領的教育和管理體系聯合,形成相對獨立的和長期并行的“協調合作模式”,從而搭建起既符合社會工作理念又適應我國現實國情的高校學校社會工作運行模式。
本研究的創新點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構建了高校學生工作的兩大系統并行運作模式,即以學校社會工作為統領的服務輔導系統和以思想政治教育為統領的教育管理系統的協調合作模式,為大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高質量、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第二,提出了構建“金字塔型”高校學校社會工作梯隊的設想。專家顧問負責專業指導,專業社工人員為學生提供具體的專業服務,而兼職人員主要由社會工作專業的師生和輔導員構成。第三,提出了在新時期推進學校社會工作本土化、實現高校學生工作體制的改革與創新的“雙贏”模式,從而使學校社會工作介入高校既能推動社會工作的本土化,又有利于增強現有高校學生工作體系的活力。
1.IE的研究對象是生產性系統。但是,這種生產性系統越來越不局限于制造類企業或物質生產部門,還涉及服務性的運作系統,也就是說IE從研究工廠活動逐步擴展為一般性的運營組織活動,進而有可能擴展、研究更廣泛的人文社會活動。例如,人機工程在工業設計中的拓展中,其研究對象出現新的內涵,認為人機工程學是研究人在設計、制造和使用人造物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人機關系[7];此外,針對人機工程的教育問題出現了“人機工程教育學(Educationalergonomics)”的理論,針對人機工程學方法和原則如何有效應用于實際的課題,則產生了“參與式人機工程學”(ParticipatoryErgonomics)的理論與方法[8]。
2.IE的目標是提高運作效率。盡管現代生產運營系統越來越強調對市場應變能力(效力)的研究,但提高效率仍然是經濟活動基礎性的永恒主題,IE正是在關注不同的效力問題的基礎上研究相應的效率提高課題,從而形成諸多的發展主題和方向,并得到持續地發展動力。對于人文社會系統及其實踐過程,社會性活動效率的持續改進和效力的設計以及適時跨越也是其關鍵議題,效力問題將更被關注。
3.IE的本質是持續改進,強調不斷挖掘潛力、堅信“最好”的工作方法和關注最大整體效益。永不滿足的精神在更廣泛社會活動的推廣,將有利于有益人文活動的保持和改善以及效力系統深入的、持續的創新。
4.IE提供了一套規范性很強的專用圖表工具,能夠幫助工業工程師記錄和分析要研究的事實提供了標準的表達形式和語言基礎,這是IE得以廣泛應用的重要原因。在社會行動領域有必要構建類似的、但適應自身特點的圖表表達和模型工具,除了對社會問題的描述和分析之外,更應該成為對龐雜社會科學知識進行調用的創新機制。
二、工業工程傳統在社會領域的拓展
工業工程關注的主要是生產性活動,這些活動是涉及人的社會性活動的特例,并具有某些類似的特點,但相對于單純的生產性系統,社會人文活動呈現更為復雜的特點。基于以上的分析,工業工程的研究和應用傳統有可能進行社會科學領域的拓展,在借鑒其某些研究的框架的同時,還具有自身的特點。對人類社會人文活動或者稱為社會交際行動的應用性研究,類似地會涉及人-技術-環境的分析框架,見圖2。當然,研究的目標、重點以及涉及的領域知識、工具方法的發展等,具有很大的區別。圖2影響社會活動效果的因素首先,相對于生產性運作活動的研究,一般社會往活動的研究除了關注活動的效率,更強調社會交際活動的效用/效力,所以,需要將社會性活動研究的目標定義為社會活動的有效性,包含活動效率和效力優化的雙重目標。在積極引入工業工程的圖表表達和模型工具的基礎上,發展對活動效用的描述、測量和分析的工具,會成為研究的重要方向。
對行動效用的關注,使得社會交際活動的研究更傾向于問題驅動型的分析思維,即首先分析面對什么樣的問題,然后在已有的知識中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區別于IE工具單純的對所需解決問題的描述和分析,社會人文活動的研究工具更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工具,既是問題分析工具,還是有關問題解決的知識庫,包括對各類專門知識的積累、總結和簡化,以及還是一個知識的搜索和確認機制。文獻[9]就嘗試將人因工程學的專門知識納入到TRIZ(發明問題解決理論)的沖突問題解決機制中,提高了人因工程學的運用性,有關研究具有很強的拓展價值。發展這樣的問題分析和解決工具對于解決持續涌現的、紛繁復雜的社會人文和交際問題具有啟發性,并有利于運用龐雜的社會科學知識。借鑒創新方法的理論,利用這樣的工具解決社會性問題的過程可以概括為見圖3。此外,在社會性活動的研究中,技術因素具有更廣泛的涵義,或者可以稱之為器物因素。這類因素不僅指一般意義上的工程技術因素,還包括社會性技術因素,例如,經濟機制、政治平衡機制、文化傳遞機制、沖突博弈機制、系統涌現機制等等。并且器物因素的分析具有相對的意義,也就是說某一因素屬于器物因素還是屬于人(參與者)或者環境因素的分析,需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有關分析只局限于參與者行為分析的范圍,則屬于人的因素;如果涉及到交際促進機制的研究,則需要歸于器物的因素;如果牽扯到有關環境和氛圍的分析,則屬于環境因素的分析。這樣,在社會交際環境/氛圍的研究中,既包括硬性的環境、機器和工作研究,更包括軟性的社會機制、氛圍的研究。而且,社會性活動效果的研究所涉及的有關知識,既包括科學、技術工程的知識,更涉及到各門類社會科學專門知識的運用,特別是在社會交往機制的設置研究上。
(一)社會力量參與是公共文化服務本質屬性的內在要求
公共文化在本質屬性上具有公共性,表現為一定的群體共同享有這一文化。而“社會群體的平等參與是公共文化共享的重要形式特征,是實現其公益性的唯一途徑。”[1]實踐也證明,高效優質、豐富多樣的公共文化服務是多元主體共建共享的結果,社會力量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變量。這是因為,首先社會公眾是文藝作品、文化題材的思想源頭,他們生活在基層,活躍在各類組織中,所提供的文化服務,來源于生活,貼近實際,為大眾喜聞樂見。其次,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有利于傳承民族文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民族文化、非物質文化是靠傳承而延續的,社會力量則發揮著貯存、掌握、承載的重要作用。他們不僅是文化傳承的“活寶庫”,又是文化創新的“執棒者”。再次,社會力量參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補充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務上的投入不足。當前,財政投入總量不足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突出問題,而“經過市場經濟洗禮的現代公民已經不僅是公共選舉的平等‘投票者’,也不僅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消費者’,更不是政府立場的反對者,而是變成了改善民生的直接參與者和積極活動者。”[2]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民間隱藏巨大的資本潛力,通過鼓勵社會力量自辦文化,可以發揮拾余補缺的作用。
(二)社會力量參與是應對公共文化服務中的“政府失靈”的有效手段
公共選擇理論認為,政府失靈是指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時,由于缺乏有效的競爭和有力監督,政府人員會直接或間接地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選擇,導致腐敗活動和尋租行為,損害公共利益。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某些公共文化服務行業,“因政府特許或公共部門壟斷生產之后,就成為這一類公共文化物品和服務的唯一生產者或供給者,他們就會千方百計地阻止潛在競爭者的進入,從而獲得超額壟斷利潤”[3],進而影響公共文化服務的效率。基于政府失靈的根源,社會力量參與不失為一種應對的有效手段。首先,社會力量參與為廣大公眾提供了一條獲取公共文化部門信息的重要渠道,增強行政的透明度。廉政建設經驗表明,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政府腐敗行為發生的關鍵原因。通過社會力量的參與,社會公眾能獲得與公共文化服務相關的行政預算、公共開支和政策實施等政府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發揮約束政府人員的行為,避免或減少公共文化部門對民意的偏離。其次,社會力量參與有助于社會公眾監督公共文化部門的政策決策和政策執行。即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可以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成為監督和制約權力的最有效方式,因為社會力量參與“具有其他途徑所沒有的獨特優勢,即群眾性較強,監督具有廣泛性。”[4]只有將公共文化服務計劃、生產和供給的各個環節都置于社會力量強有力的監督下,才能切實抑制公共文化部門“失靈”的現象,確保行政偏好與公眾的實際文化需求的契合,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
(三)社會力量參與是社會文化組織和文藝隊伍快速增長的必然趨勢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以及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改革的推動,浙江省民營企業和各類社會文化組織、民間文藝團隊發展的速度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這為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了組織和人才保障。據有關統計顯示,浙江省擁有文體團隊30余萬支,業余文藝骨干50余萬名[5]。另外農村近年來社會文化力量的發展也能見得,目前,全省農村活躍著1300多支電影放映隊、1萬多支業余文體隊伍、500多家民間職業劇團、近2.5萬支業余文體隊伍、5萬余名擁有教學輔導、組織管理和技術服務的骨干隊伍,以及51.4萬余名業余文體骨干。[6]
二、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力量參與的浙江經驗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依托實力雄厚的民營資本和活躍的民間組織,在政府的積極推動和體制機制的引導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社會力量參與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各地涌現了一批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的實踐模式和典型做法。
(一)政府+群眾個體:麗水景寧群眾參與的“文化自治”模式
景寧畬族自治縣在構建畬鄉“幸福文化”,實施“文化名縣”戰略的歷史進程中,以群眾的文化需求為第一導向,大膽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建設“畬鄉文化,群眾主體”的服務體系。其中,以“文化自治、五權圓夢”為核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五權”保障機制建設是成功實踐之一。所謂文化自治,就是指群眾文化活動由群眾自己作主,自己說了算。所謂“五權圓夢”,就是實現文化自治目標的五個必要載體,“即保障人民群眾在文化工作中的知情權、話語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7]文化自治的具體舉措是:一是以文化預報為載體,實現群眾知情權。即每個月25日前,當地文廣部門確定下月將舉行的相關文化活動項目,并于月初通過當地的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對文化活動進行公開預告,以方便群眾提早安排,選擇參與。二是以“文化四合院”為平臺,實現群眾話語權。所謂“文化四合院”,就是文化部門通過舉辦各類座談會,主動邀請群眾按照“圓桌會議”的形式對文化工作發表意見、提出要求。三是以“鳳舞畬山”為舞臺,實現群眾的參與權。“鳳舞畬山大舞臺”由景寧文化部門統一設計,以群眾自編、自導、自演、自己組織、自己主持的文化活動為基礎,以重大節日、紀念日,各種賽事為契機,在全縣范圍開展的群眾實現表演夢想的文藝活動。四是以文化項目申報制度為載體,實現群眾的決策權。文體項目申報制度以“公開透明、自主申報”為主要特征,每個文體項目各鄉鎮,各業余文化團體,自主包裝,向文化部門自主申報,再接受省、市、縣評審專家組答辯評審,最后確定項目的經費補助額度和專業指導。該制度讓群眾自己做主,實現了群眾的參與決策權。五是以“文化項目責任上墻制”為載體,實現群眾的監督權。2011年開始景寧文化部門每年年初,根據群眾的文化需求,確定好全縣全年要實施的重點文化項目,統一公開制表上墻,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項目上墻,公開許諾,既讓群眾知曉一年的活動,也為群眾實現監督權提供了便捷的通道。
(二)政府+市場主體:寧波鄞州“天天演”服務外包模式
寧波市鄞州區圍繞“打造文化鄞州、建設文化強區”目標,大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改革和創新。2009年3月起實施的“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為公共文化服務外包提供了思路。“天天演”服務外包流程主要由五個環節組成:一是外包承接商的確定。鄞州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充當外包服務出資人,引進外包承接商。經過嚴格的評估篩選,確定和盛公司為承接商,承擔產品采購、供需對接、配送以及全程監督等任務。二是需求情況調查。在政府采購之前,由和盛公司負責,鄉鎮(街道)文化站協調配合,向社會發放文化需求調查表,通過對調查結果分析建立演藝劇目信息庫,確定“演藝產品采購目錄”,在演出前通過菜單式劇目方式供群眾選擇。三是演藝產品采購。和盛公司公開向社會演藝需求信息,演出意向單位投標競爭。由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政府采購中心、和盛公司負責人和專家、基層文化站以及群眾代表組成采購評審小組,負責招標評審,確定中標單位和劇目,簽訂采購合同。四是文化產品配送。文化產品的配送由和盛公司統籌安排,各鄉鎮(街道)文化站負責本區域的組織實施,保障演出活動的有序開展。五是監管和考評。在“天天演”服務外包中,監督和考評是環環相扣的。和盛公司作為演藝節目的采購方在鄉鎮(街道)文化站的參與下,對節目演出方進行全面監督,確保節目按采購協議完成。另外和盛公司接受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局的監督和考評。在“天天演”的服務外包中,政府主導,公司運作,專業生產,公眾參與是其運行的四種主要機制。通過服務外包,政府實現了職能的轉變即由“辦文化”轉向“管文化”,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采取公司運作的方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提高了資源的使用效率,節約了成本。天天演”面向全國進行采購,進行專業化生產,讓群眾享受到更高專業水平的文化產品。此外,公眾的參與,讓基層群眾“按需點菜”,充分體現了人民公共文化的享受權和選擇權。
(三)政府+社會力量:臺州“1%文化計劃”多方聯動模式
為加快推進臺州“文化大市”建設步伐,加大對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投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實現公共文化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公共文化需求,2005年12月,臺州市在全市范圍內實施“百分之一文化計劃”活動。“百分之一文化計劃”是指“在項目建設投資總額中提取百分之一的資金用于公共文化藝術設施建設。納入該計劃的投資項目包括所有政府性建設工程、所有城市臨街建設項目、占地2公頃以上的工業企業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公共建筑(含各類辦公樓、賓館和商業建筑等)、居住小區(含單體高層住宅樓)等”[8]。用于“百分之一文化計劃”專項資金除了提取的建設資金外,還包括財政專款、社會捐助等。“百分之一文化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是:一是工作機構的建立。為了進一步推動“百分之一文化計劃”的實施,2009年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百分之一文化計劃’建設指導委員會,負責決策重大公共文化項目建設,指導協調公共文化交流活動,制定公共文化項目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指導委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公共文化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百分之一文化計劃’專項資金的監管及具體的協調管理等工作。同時成立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藝術委員會,負責公共文化項目的評估,參與公共文化內容與質量的把關,對重大公共文化項目提供決策咨詢等。”[9]二是建設項目的選擇。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項目的申報,市建設規劃局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篩選確定可行項目,分批實施。三是設計方案優化。在建設項目確定后,項目主辦單位根據項目的特點,設計項目的執行方案,上報相關部門。四是建設項目的管理。對建設項目的管理臺州市提出“五個同步”,即實施內容應以及同步投入使用。與此同時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共文化設施建成后的維護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五是項目的檢查監督。“百分之一文化計劃”是一項新鮮事物,各建設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常出現各種問題,以致延誤項目的進展。對此,臺州市建設規劃局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制定了建設進度的走訪制度和督查制度,臺州市委市政府將出臺“百分之一文化計劃”市級相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以促進該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六是評比表彰。搞好試點,樹立典型,臺州市堅持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通過重點扶持、加強引導試點項目的建設,宣傳表彰樣板項目、經典工程,推動面上工作的全面開展。“百分之一文化計劃”不僅創新了公共文化服務多主體參與的機制,同時首創了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的新理念,拓寬了公共文化實施建設的渠道,體現了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群眾共享的建設思想。
三、啟示思考: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創新
轉變傳統的公共文化服務政府壟斷供給模式,通過體制機制設計,形成社會力量參與格局,是提高我國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現實路徑。浙江省鼓勵和吸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經驗,無疑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為創新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機制提供啟示與思考。
(一)創新投入機制,正確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
“一個良好的資金保障體系是公共文化服務的血脈。國外經驗表明,政府公共財政對公共文化只能進行有限度的投入,政府的責任應該是引導更多的企業和社會公眾對公共文化進行投資”【10】,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機制。一是要建立公共文化的融資平臺,以各種財政手段和政府擔保手段為支持,以財稅優惠政策為激勵,吸納社會資金的投入。二是完善社會捐贈激勵機制,通過減免稅費、資金扶持、表彰冠名等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的贊助,引導企業、團體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捐贈或贊助公共文化服務。三是設立公共文化基金,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導,廣泛吸納文化產業經營收入、社會團體捐贈和贊助的資金,確保資金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提高資金有效利用率,保障公共文化服務穩步發展。四是實施信貸優惠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公共文化服務事業提供支持和信貸政策傾斜。對公共文化服務經營者優化審貸業務流程,提高貸款辦理的工作效率和服務層次,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實行靈活的差別化利率政策。
(二)創新運營機制,構建多樣化公共文化服務運營模式
實踐證明,運營體制落后,供給渠道單一化,供給方式僵化等是當前公共文化設施閑置、供給效率不高的癥結所在。因此,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需要解決運營和管理的問題,鼓勵企業、非營利組織、個人等社會化主體參與公共文化的運營和管理,擴大公共服務的總供給量。一是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運營模式。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運營模式可以由以下環節構成:政府根據各文化單位的職能,通過指定或政府采購的方式挑選運營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權力責任,制定服務標準,優化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績效考評和激勵機制,設立政府部門、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和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督評價體制等,并據此作為是否適合運營公共文化設施的依據以及文化事業單位負責人晉升依據。二是營利組織運營模式。按照營利組織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同環節發揮的作用以及和政府合作的方式,營利組織運營模式可以采用三種形式,即委托生產、合同外包、特許經營等。三是非營利性機構運營模式。基于非營利性組織在公共文化運營中所發揮的功能,通常可以采用三種模式:服務替代、拾遺補缺和協同增效。
公益廣告作為一種社會傳播現象。由來已久。早在時期。人們就把“抵制日貨,請用國貨”的標語刷在墻上和印在火柴盒上,傳播抗日救國的思想,號召人們使用國貨。解放初期,徐百益先生為配合抗美援朝,制作了幻燈廣告片《志愿軍在朝鮮》,為配合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還先后編制了普選、愛國衛生、婚姻法等廣告宣傳幻燈片100多套,供全國各地放映宣傳。黨的后我國廣告業復蘇,1984年由《北京日報》、《經濟日報》、《北京晚報》等幾家報紙聯合主辦了“愛我中華,修我長城”的贊助宣傳活動。1986年。貴陽電視臺攝制了我國第一則經過專業創作的電視公益廣告“節約用水”。1987年10月,中央電視臺在每晚黃金時間里播出的“廣而告之”公益廣告欄目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好評。1996年9月全國開展“中華好風尚”主題公益廣告活動。推出了大量宜傳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廣告作品。1998年夏天,全國人民上下齊心抗洪救災期間也出現了許多優秀的公益廣告。在抗擊非典的行動中,公益廣告同樣起到了鼓舞人心的作用。
公益廣告在我國的發生和發展,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時代呼喚的必然產物。從我國國情出發,立足于本民族文化的傳統,來創造性地解決我們所面對的一切問題,這就是公益廣告的社會文化功能。我們希望通過公益廣告來塑造國民的文化性格,以構建起一種適應今天市場經濟需要的思想文化品德。提高國民的整體文化素質。
綜上所述,公益廣告應該是:面向社會廣大公眾。面對現實時弊和不良風氣,通過短小精悍的廣告形式、極其特殊的表現手法。激起公眾的欣賞興趣,進行善意的規勸和引導:匡正過失,樹立新風,影響輿論,疏導社會心理。規范人們的社會行為,以維護社會道德和正常秩序,促進社會健康、和諧、有序運轉,實現人與自然和諧有序發展為目的的廣告宣傳。
我們今天正處在一個歷史轉折時期,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斷地得到改善和提高。大多數人已經不再滿足于吃飽、穿暖和有住房了。一方面,在消費觀念上,人們有了更多的現代意識,講究科學,祟尚時尚,追求情趣,注重文化品位,體現自我價值。從另一方面來看,金錢以其巨大的震撼力,沖擊著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同時也深刻地震撼著每個人的心靈世界。造成人們心理的失衡和行為的不適應,也導致一些人的舉止不當。所有這一切。使我們今天的生活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使許多人心態失衡、行為失控。在這種形勢下,公益廣告怎樣才能把精神信息傳遞給受眾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此過程中,公益廣告還起著提倡社會公德。引導和培養人們的道德感、義務感、責任感。進而幫助人們確立一種新的價值觀的作用,并且按照時代的要求規范自己的社會行為。激發人追求美好舒適的生活。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公益廣告作為一種特殊的廣告形式,既是藝術的創造,又是文化的創造。凝聚著對社會生活的評價感受、理解。它所呈現出的價值取向、人文精神能夠使大眾在感受或欣賞設計作品時得到熏陶或影響。通過公益廣告的宣傳,把思想、意識、政治、信念、道德、紀律等信息傳遞給受眾。在提倡社會公德,呼吁文明進步、推動知識創新、科教興國、弘揚愛國精神各個方面,發揮其重要的輿論宣傳作用。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廣告事業已是方興未艾、蒸蒸日上。公益廣告作為一種簡短易懂的廣告形式,來提倡一種社會公德,喚醒一種社會良知,樹立一種社會行為規范,敏銳地提醒和規勸公眾調整自己的社會行為,來改善我們周圍的社會環境和生態環境,營造一個有利于經濟繁榮發展與社會文明進步的和諧的人文環境,就成為它的首要任務,并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這種影響力首先來自公益廣告的真實性、可信性,讓受眾真切地感知到這是真實的。就是發生在我們周圍生活中的事實,這種心理的認同感,來源于它的貼近生活。《控制人口,刻不容緩》、《為了你和大家的健康,請停止吸煙》等一系列經過多重取舍、提煉、概括、加工之后再現的公益廣告。既保持了生活的“原汁原味”,又能引導觀眾對生活做出規律性的認知。讓人們領悟:什么是過時的、荒唐的東西,應該拋棄;什么是新的適時的、得體的東西,應該學習、力行。從對這些廣告的品味中,讓大家去正確地理解人生,領悟人生真諦。感受到我們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真情厚誼。
公益廣告的出發點和歸宿點都在于它的社會公益性,“公益”通常是指廣大社會公眾的共同利益。當一個人的行為損害或危及了別人的利益時。即侵犯了公眾的利益。公益廣告始終把目光盯住人自身的完善,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從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上開掘主題。來規范人們的社會行為,倡導新風。
一個文明健康的社會,應該是社會個體成員通過良好的系統的教育,學習人類社會通行的行為規則,成為一個文明的人、善良的人。如“希望工程”系列廣告、為殘疾人獻愛心系列廣告等,都旨在正面提倡個體的文明修養,對社會的責任感、義、務感、對社會秩序的自覺遵守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與溝通、相互尊重與溫情、良好的社會風尚等,這樣有利于消除人與人、個體與社會的摩擦和對抗,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如在許多對義務獻血的宣傳中,有一句話是:我不認識你,但我要謝謝你。一句樸實無華。返璞歸真的話語。卻是一種至真至純的精神境界。這樣的一句廣告語,深入人心,其沖擊力和影響力自然不言而喻。
公益廣告作為社會教育的一種手段,不是強制的教育。而是通過溝通、勸導、警示等多種方式來影響民眾,傳遞社會提倡的精神和美德。喚起人們真摯的情感。警示公眾規范自己的行為,促使人們建立一種社會意識和社會責任,增進公眾對社會問題的了解和關注,從而得到公眾的理解,也有助于矛盾的化解。所以說,公益廣告的魅力就在于“潤物細無聲”,它能夠產生耳濡目染、潛移默化的效應,使公益廣告傳播的觀念在人們的生活中,自覺不自覺地受到影響,產生情感上的共鳴,自覺和無意識地接受設計作品的教育和熏陶,對塑造人類心靈,創造人類精神財富以促進社會文明進步,都會產生巨大和深遠的影響作用,比一般理論教育更強烈,也更持久,起著單純說教、灌輸所無法起到的作用。
二、農民工在實現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過程中所遇到的困境
(一)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率較低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2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顯示,2012年末全國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1901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314萬人。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717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52萬人。全年認定(視同)工傷117.4萬人,比上年減少2.8萬人;全年評定傷殘等級人數為51.3萬人,比上年增加0.3萬人。全年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數為191萬人,比上年增加28萬人。而對于2012年我國農民工達2.6億的總量來說,雇主或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比例僅為24%,可見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參保率雖然逐漸上升,但總體水平仍然不高。
(二)農民工工傷保險的申報率較低
雖然法律賦予了農民工享有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即使用人單位也為農民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但并不意味著農民工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就得到了實現。事實上,即使用人單位為農民工購買了工傷保險,而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之后也未能很好地實現其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于用人單位出于自身經濟利益等方面的考慮并未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使得農民工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實現成了空談。
(三)農民工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順利實現的制度障礙
農民工在實現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道路上還遇到了一系列制度障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法律體系上存在尷尬之處。在法律層面上雖然賦予了農民工享有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但實際上我們可以發現《工傷保險條例》的保障范圍并未涵蓋所有農民工,工傷保險的覆蓋面并不與《勞動合同法》完全相同,這會導致出現某些職工屬于勞動者卻不能參加工傷保險的不合理結果。二是工傷認定困難。農民工要獲得工傷保險待遇,首先要申請工傷認定,而工傷認定的前提是勞資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由于農民工文化素質偏低以及用人單位刻意回避雙方勞動關系,使得勞資雙方勞動合同的簽訂比率較低。如果勞資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農民工又無法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會推脫責任,使得勞資雙方進入勞動仲裁程序,并且在此過程中,用人單位極有可能阻礙農民工提供能夠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據,使得農民工順利獲取工傷保險待遇陷入僵局。三是農民工工傷保險爭議處理程序過于繁瑣。農民工在經歷工傷認定之后還得經歷繁瑣的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索賠程序。所有程序走一遍,普通時間大概在3年9個月左右,最長時間可達6年7個月左右,甚至更長。由于工傷保險爭議處理程序過于繁瑣,農民工必然會耗費過多精力以及時間成本,使得農民工在工傷待遇索賠過程中戛然而止。
三、農民工在實現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過程中遇到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意識上的偏差
1.農民工缺乏維權意識
一方面,農民工本身文化素質偏低,對工傷保險政策的認知途徑相對單一以及安全意識不高,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極為普遍。另一方面,農民工維權意識缺乏,首先關心的不是自己是否擁有工傷保險而是在發生工傷事故后通常選擇私了的方式直接找老板理賠。如果農民工因工傷保險而減少了工作機會,那么他們會視工傷保險為累贅,進而主動放棄相關權益。另外,繁瑣的維權程序和沉重的維權代價都會迫使農民工選擇私了、和解以犧牲自己的合法權益來換取盡早拿到少額的賠償,甚至直接放棄權利或選擇一種極端卻主觀上認為更有效的維權方式,如聚眾鬧事等。
2.雇主存在主觀意識上的偏差
用人單位作為經濟“理性人”,在主觀上不愿為農民工購買工傷保險或者不愿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工傷事故。很多用人單位單純追求經濟利益,通過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只簽訂口頭合同等方式逃保漏保,以降低企業成本。另外,企業在主觀上對參保欠缺積極性以及抱有逃保漏保的投機心理,部分企業甚至采取不署名投保方式,為部分人投保,若發生工傷事故再進行署名,利用制度的空子以此降低成本,而忽略了對農民工工傷保險合法權益的保障。
(二)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設計上存在不合理之處
一方面,農民工工傷保險在制度設計上無法適應農民工季節性強,流動性大、工作不穩定,經濟收入低,文化素質不高等特點。另一方面,工傷認定困難,工傷賠償程序設計過于復雜、時間過于漫長,工傷賠償待遇的計算標準與支付方式都與農民工居住地不固定和月收入不穩定的狀況不適用。農民工大都希望在發生工傷事故后能按規定及時得到經濟補償,但是由于農民工工傷保險的爭議處理程序過于繁瑣,一次性支付往往成為“空頭支票”。
(三)法律監管不到位
1.立法層次不高
從現行工傷保險法律體系可看出,雖然《社會保險法》于2010年10月28日得到了通過并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但其對于農民工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保障范圍及保障力度卻明顯不夠。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總體立法層次不高,主要包括:《工傷保險條例》、《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8號)等,主要構成多是行政法規,在法律效力上遠遠不及普通法律,缺乏對企業的約束力與保障農民工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權威。
2.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不夠
我國的工傷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必須為其職工繳費,但法律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處罰力度不夠,反而助長了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工傷保險條例(修訂)》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從中我們可以發現,對用人單位的處罰方式無非是責令限期改正與強制征繳,而這些處罰方式都僅囿于用人單位履行自身義務而對相關責任人處1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措施,對用人單位而言更是無關痛癢。
(四)政府執行缺乏力度
1.宣傳上的不到位
政府部門缺乏宣傳,使得農民工認知工傷保險政策的途徑比較單一與自我保護意識不高。絕大多數農民工對《工傷保險條例》等其他工傷保險政策的認知情況都缺乏了解,甚至有不少農民工未聽說過工傷保險相關政策。另一方面,政府部門缺乏對企業看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正確引導:一是未能讓企業認識到為農民工參保是自身應履行的法律義務;二是為農民工參保能夠提高其積極性與工作熱情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三是忽略了農民工在城市化建設中的巨大貢獻,企業應保障他們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
2.監管機制上的不健全
造成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勞動部門監管的力量有限,專業化機構及人才隊伍缺乏且不穩定,處理工傷事故效率低,導致企業逃保漏保現象普遍,監管質量難以保證。二是在客觀現實上,城市經濟發展水平高、農民工數量龐大、監管任務十分繁重,這些都對勞動部門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導致農民工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未能很好得到實現。三是涉及到與其他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從而加大了勞動部門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處罰的難度。3.監管執法上的缺位。法無禁止即可行,即使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假設沒有勞動執法部門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加以懲罰與規范,農民工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實現就成了“紙上談兵”。由于政府相關部門對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不夠,導致企業的違法成本過低,屢犯不改,即使是在農民工權益受到損害后,政府也未能主動向農民工提供必要的援助,易將農民工排斥在工傷保險體制之外。
四、保障農民工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實現的策略
(一)轉變意識觀念
1.農民工應提高自身素質,轉變就業及維權觀念
為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促進自身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得到實現,農民工不僅要提高自身素質,嚴格遵守安全作業章程,還必須轉變觀念。首先,農民應轉變就業觀念,不應將自身合法的工傷保險權利視為尋求工作機會的阻礙門檻,應該認識并珍惜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非主動將其放棄,這只會助長企業逃保漏保的投機心理。其次,農民工應該轉變維權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傷事故發生后應該合理運用法律武器進行維權,而不是選擇與企業私了或者一些極端方式。
2.企業應注重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首先,企業應加強安全作業的崗位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安全作業能力,重視工傷事故的預防,建立一套完善的工傷事故預防及處理機制。其次,充分發揮企業工會的力量,提高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感,樹立“人本意識”,認識到為農民工參保是自身應履行的法律義務,應充分保障農民工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以實現勞資雙方的共贏。再次,應認識到為農民工參保能夠提高其積極性與工作熱情有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二)完善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設計
首先,簡化繁瑣的工傷認定程序,建立工傷保險案件數據庫,對于近似案例總結出一定模式并進行模式化處理,設置專業機構處理相關的勞動爭議案件,達到專業分工、高效運行的效果。其次,調整工傷保險差別費率與浮動費率機制。農民工所從事的煤礦、建筑等高危行業通常是以農民工的工資標準為繳費基數的,但費率設置等級單一。針對不同的行業應實行差別費率機制,根據行業安全狀況及工傷保險費用的支出狀況作出適當的費率調整。其次,設計符合農民工特點的工傷保險機制,將農民工隊伍進行分類,可分為城市化的農民工,流動性的農民工,季節性的農民工三大類,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工傷保險規定。最后,建立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機制。對于工傷事故多發的高危行業,應注重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加強對農民工的職業培訓,提高防范與應對事故的意識和能力。在工傷康復方面,可建立專門的康復醫療機構,提供完善、專業的康復治療,加大對康復資源的投入,注重對農民工心理創傷的康復治療。在工傷費用的支付方面可實行“先行賠付”的舉措。
(三)政府加大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力度
首先,應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工傷保險相關法律法規,以提高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以及對工傷保險的認知,進而提高農民工的參保率。其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調整工傷保險條例的不合理之處。再次,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強化政府的監管職能,在執法上勞動執法部門要重視保障農民工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的相關法律的實施,建立專門機構培訓專業監管隊伍。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企業要采取嚴厲措施,加大處罰力度,加大其違法成本,以保證農民工的工傷保險社會保障權能夠得到全面實現。最后,可以建立專門的農民工工傷保險基金,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對違法企業的罰款、基金利息以及被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農民工工傷保險基金全部由企業繳納;對高風險的企業、行業多征收,反之少征收;工傷保險基金的使用應該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一、利用率低、利用范圍狹窄
據筆者所知目前大多數檔案館的年利用人次、卷次是不盡如人意的與國外檔案館的利用率無法相提并論從檔案的利用范圍來看更多的是為領導機關服務為社會公眾提供檔案服務的比例很小。
二、社會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差
人們對檔案館的性質、地位及其工作職能幾乎一無所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影響了人們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阻礙了檔案館社會功能的實現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檔案館宣傳工作沒有到位
近幾年檔案部門在社會上開展了多層次的宣傳活動。但這些宣傳活動一般是針對檔案法規及檔案工作自身而展開的對檔案館的宣傳卻未能做到同步進行。另外我國的檔案工作者歷來崇尚“默默無聞”檔案館工作人員更是如此只滿足于踏踏實實地做好本職工作頭腦中缺乏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及取得的勞動成果加以宣傳的意識從而影響到社會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
二、館藏匱乏
面向公眾為社會提供檔案服務必須有豐富的館藏作為后盾。從目前來看檔案館尤其是區縣級檔案館 館藏匱乏是影響其社會功能發揮的重要因素。從館藏結構上看雖稱得上“門類齊全”但通常只被領導機關利用的文書檔案占大多數科技檔案、聲像檔案等卻很少。從檔案內容上看真正具有查考價值的檔案實在不多可為社會公眾所用的檔案就更少了。
三、服務水平不高
檔案館功能的實現主要體現在檔案服務上。服務質量的高低必然會影響到檔案館社會功能的發揮。目前大多數檔案館的服務水平尚有待提高。主要表現在
一 利用方式單一
對于許多檔案館來說坐等利用者上門采取被動服務是主要的服務方式。而結合本區域內的中心工作提供主動服務針對館藏檔案內容開展方便、快捷的檔案咨詢等行之有效的利用方式仍然是“寫在紙上掛在嘴上”沒有真正付諸實施。
二 利用效率不高
這里所說的利用效率不是針對檔案館工作人員而言的查全率、查準率而是指利用者進出檔案館大門的麻煩、手工檢索的繁瑣、服務設施的不完善、閱覽環境雜亂等一系列問題導致了檔案利用效率的降低令有些利用者望而卻步。
三 編研工作缺乏成效
檔案館編研工作起步較晚。截止目前雖有一定數量的編研產品但大部分為應付升級達標匆匆而就質量不高實用性不強利用范圍狹窄利用效果不顯著。因此編研工作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上述問題都在不同程度上妨礙了檔案館社會功能的實現。要改變現有狀況充分發揮檔案館社會功能筆者認為應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一、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檔案館宣傳工作
一 組織宣傳活動
近幾年檔案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面向公眾而進行的形式不一的宣傳活動此起彼伏。各級檔案館應抓住每一個機會向社會展示自己。可通過懸掛條幅、印發圖片、回答公眾咨詢、贈送紀念品以至舉辦宣傳周、宣傳月等方式強化公眾對檔案館的認識。
二 借助新聞媒體的力量進行宣傳
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是宣傳檔案館的最佳場所是溝通檔案館與社會公眾的一座橋梁。檔案館與新聞工作者團結協作采取“廣而告之”的方式向公眾宣傳檔案館及檔案館工作成果介紹館藏檔案內容勢必會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 創辦刊物加強宣傳
檔案館可創辦刊物在自己的宣傳媒介上設立園地公布館藏檔案目錄及館藏檔案史料登載檔案內容簡介、介紹檔案館知識并在一定范圍內發行以達到宣傳檔案館的目的。
四 設立宣傳欄
檔案館在自家門前或選擇適宜場地長期設立宣傳欄將檔案館工作、館藏檔案內容定期介紹給公眾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可大大加深社會公眾對檔案館的認知程度。
除上述幾種方法外檔案館還可根據中國的傳統習俗在各類節日期間印制明信片、賀年片、日歷卡等免費向社會公眾散發盡可能地宣傳檔案館工作。
筆者認為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應遵循長期性的原則那種“轟轟烈烈一天默默無聞一年”的做法是收不到多少成效的。
二、做好檔案館各項業務工作充分發揮檔案館社會功能
檔案館為社會提供服務使檔案價值得以實現從而發揮其社會功能要通過各項業務工作的良好運轉才能得以實現。因此做好館內各項業務工作是使檔案館社會功能得以發揮的前提。
一 豐富館藏、創造條件
沒有豐富的館藏“實現檔案館社會功能”就成為一句空談。豐富館藏任重而道遠因而也一直是檔案館工作者乃至專家、學者關注的焦點。筆者認為目前在豐富館藏工作中應著重注意以下二點
1豐富館藏應注重質量
多少年來由于國情的限制、認識的不足以及有關法規的不完善“豐富館藏”被片面地理解為只是館藏數量的增加。量的多少成為檔案館是否壯大的標志,甚至被作為檔案館增編進人的條件從而導致了館藏量的大幅度增加大部分無價值的檔案被冠以“永久”、“長期”之美名多年藏于庫內留之無用棄之可惜既無助于檔案價值的發揮也給檔案鑒定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因此豐富館藏必須克服重量不重質的缺陷在修改、完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將確實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收集進館。
2做好檔案征集工作
征集是檔案收集工作的主要方式也是豐富館藏的重要途徑。從實踐上看征集工作不像接收工作那樣受進館年限的限制在時間的掌握上具有靈活性。另外征集工作范圍較廣不只是面對領導機關還要面向社會。所以通過征集方式進館的檔案從價值上來說更具有社會性這就為檔案館發揮社會功能奠定了基礎。
開展征集工作是很艱難的它要求征集人員必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極大的工作熱情要有正確判定被征集檔案價值的能力要及時收集有關信息確定征集目標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學知識正確處理與被征集者的關系還要將征集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連續性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征集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 做好檔案開放工作
檔案開放就是在無損國家和個人利益的前題下將檔案向社會公眾開放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檔案的價值。所以做好開放工作是保證檔案館社會功能得以實現的一個主要方面。開放檔案時應嚴格依照檔案法及有關法規認真篩選、審慎鑒定符合開放條件的檔案必須向社會開放另外應做好開放檔案的宣傳工作通過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開放檔案目錄介紹開放檔案內容以便社會公眾知曉為開放檔案之利用創造條件。
三 提高編研工作水平
編研工作是檔案利用工作的較高形式是開發館藏檔案信息資源的重要手段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檔案館社會功能的發揮。從目前實際工作來看檔案館(尤其是區縣級檔案館 編研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筆者認為應做到以下兩點
1加強編研力量
編研工作開展起來周期長見效慢因此在一些檔案館未得到領導的高度重視。無論在機構的設置上、人員的配備上還是職能的安排上都存在著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給編研工作的開發增加了難度。只有加強編研力量增加人、財、物的投入為編研工作開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才能保證編研工作的正常開展不斷提高編研工作的水平。
2提高編研產品質量
撰寫出具有較高使用價值實用性較強易于傳播的編研成品才能說明編研工作在檔案館社會功能的實現中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提高編研產品的質量要求編研人員必須堅持實用性的原則。這一原則應貫穿編研工作的整個過程。
四 運用電子計算機參與檔案館的管理與利用工作
電子計算機的高效、準確有助于實現檔案館的社會功能。從目前來看應努力做到以下兩點
1實現電子計算機檢索提高工作效率
現在一部分檔案館雖然配備了電子計算機錄入了不少檔案信息并編制了各種專題目錄但并沒有真正實現電子計算機檢索。一方面是由于適用的管理軟件尚未出臺另一方面有些檔案館把電子計算機的應用看作是實現現代化管理的“花架子”尚未認識到實現計算機檢索的迫切性。因而檔案館工作效率不高影響了其社會功能的實現。檔案館工作人員要提高認識并與科研部門積極合作盡快實現電子計算機檢索。
2建立信息聯網實現檔案信息資源共享
檔案作為一種信息若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必須進入信息高速公路進入社會的大信息網絡這是實現檔案館社會功能的最佳手段。筆者認為目前應做到兩點第一檔案系統內盡快實現三級聯網。即市館、區縣館、檔案室三級聯網使檔案信息在較為廣泛的范圍內得以交流為檔案價值的實現創造條件。第二盡快加入公共信息網使檔案信息的利用具有更加廣泛的社會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檔案館的社會功能。
五 舉辦展覽建立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近幾年檔案館社會教育功能越來越受到重視舉辦展覽建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是發揮這一功能的主要方式。筆者認為舉辦展覽應抓住時機配合國家大事或本區域的中心工作而開展同時應因地制宜不必拘泥于形式那種非要辦出規模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三、進一步提高檔案館工作人員的素質
檔案館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較高的素質在發揮檔案館社會功能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提高素質應做到以下兩點
一 鉆研業務提高工作水平
檔案館工作人員作為國家財富的保存者、守護者、檔案館的主人應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認真鉆研業務開展深層次的研究工作發揮檔案的價值為實現檔案館的社會功能盡到自己的責任。
面臨的問題。我國工會組織在發展過程中難免遭遇挫折,首先,我國工會是以“任命制”或“委派制”為主要形式的,這就造成工會在行使職能中都是對上級負責而忽略會員的利益。長久以來在職工群眾中的信任度和權威一度降低,群眾基礎日漸薄弱;其次,現在的企業中,工會不是必需的組織,處于可有可無的尷尬境地,發揮的作用也是微小的,這主要是因為工會干部力量、活動場所、活動經費等基本建設條件沒有給以重視,未得到保障[2]。面臨的挑戰。和諧社會的建設要求我國必須進行社會轉型,在轉型的非常時期,社會形態、經濟體制、利益結構和群眾傾向都會發生巨大的變化。我國社會的轉型必然不能面面俱到,會損壞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從而導致眾多職工的下崗,深化了社會的矛盾,政府的公共服務會遭受群眾的責難,受到質疑。矛盾的不斷激化會動搖社會秩序的穩定。現代金融危機的威脅下,我國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和勞動關系受到沖擊,進一步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我國企業的深化改革,使得各社會矛盾和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大眾對國內經濟、文化的發展和與外界交流的不斷加深的觀念層次不斷加深,思維方式開始轉變。從近幾年發展來看,我國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在國民經濟中仍然處于極大的優勢地位,經濟成分也不斷地向著多元化發展,這一變化引起工人隊伍的大規模膨脹和勞資關系的日益復雜。可想而知,工會因為工作領域和對象的大部分調整,必須更加地鞏固自己,不斷求新向上。
建立健全服務機制。一是健全勞動競賽動力機制,給予企業發展新生命。發動創新思維,通過積極動競賽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引起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與發改委、財政、勞動等部門頻繁接觸了解,緊密聯系,積極合作,從而激發大量中小非公企業參與各類競賽的興趣,從而更加完善競賽制度,提升活動水準和現實效能;二是健全評先創優引領機制,使得先進模范樹立良好榜樣,成為導航燈[3]。進一步改善工會的先優評價制度,尤其針對各級勞動模范的評選和表彰工作的建設,發動勞動模范的奉獻精神,主動教授技術服務,積極解決企業的技術難題,在企業中加大宣揚勞動模范和先進人物創新和奉獻的精神,從而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和提高;三是健全職工素質提升機制,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在職工培訓方面,精神關注和財力投入要并重,這樣才能使得職工培訓體系更加健全,并且要建立完善的經費監督制度,使企業培訓經費使用情況透明化。把職工的道德素質,愛國意識,科學技能水平的提高納入考量,給予重視。精心設計服務載體。緊跟時代步伐,響應黨的號召,爭創“共同約定行動”、“工人先鋒號”,繼續堅持和不斷完善“同舟共濟保增長,建功立業促發展”競賽活動、把創新品牌的打造納入攻堅工程的建設。工會應該成為職工們的“大學校”,鼓勵市職工利用業余時間進行學習,積極參加培訓,加大培訓基地建設的投入,爭取把職工“技能培訓、競賽、晉級”一體化的工作機制融入企業發展中,如有先進操作(服務),則可通過以工人名字命名的方法進行鼓勵,推廣藍領人才品牌的建設。要通過推進和諧企業的制度建設使得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更上一層樓,在工作激勵和權利約束制度的建設方面給與充分落實,各企業間共同推進合作,協調政府與工會和勞動者三方關系,同時規范各方協商機制,完善勞動關系的矛盾解決機制,切實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把創先爭優活動與實踐相結合。企業制度規劃中,要切實的把創先爭優機制理論與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的實踐活動結合起來,以大帶小,如通過大型項目帶動經濟、大活動推動發展、大平臺拉動增長,確保創新活動符合大眾需求,取得社會實效。一是面向世界樹立新形象,推動經濟轉型并且升級。近年來,國際形勢以及國內經濟社會的局面變得日益復雜,企業各機關部門干部職工要適應這一變化,必須提升他們的科學發展能力,企業隨機應變、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也備受考驗,創新思維的激發,活力的提升有待探索,我們應該大力開展“創新突破建新業、轉型發展立新功”的大行動,在市級機關基層工會組織和市級機關部門之間展開競技,虛心接受合理意見,使得機關干部向服務型人員轉變;二是突顯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優勢,在和諧企業的建設方面,把企業、市級機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和接受作風評議的園區工會都召集起來,共同聯合,創建利于工會組織發展的長效機制。各企業間加強交流,互相走訪,互提建議,敢于對市級機關部門單位提意見,求改善。借鑒外國先進企業的企業名庫制度,即在企業名庫中不定期的隨機進行企業的抽取,對市級機關部門進行計分評價,定期進行跟蹤和分析,這樣市級機關部門就處于企業的監督之下,有利于其職能的發揮和的服務質量的保障,從而建立群眾公信力。
總之,工會組織應該以職工群眾的利益為根本利益,注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一切因社會轉型而引起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甚至轉化為機遇。我們需要做的是,注重創新思維,改變原有陳舊工作理念,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工會組織注入新活力,發揮工會組織的強大力量。
本文作者:李強工作單位:中國水電顧問集團西北勘測設計研究院
本文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與原因、必要性及現實意義、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有利條件等方面進行了論述,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農民工,一個不同于而又介于農民和市民之間的群體,具有農民身份的產業工人。他們為城市的繁榮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由于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及其固有的經濟社會制度,就使得農民工游離于城市和農村之間。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因此,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一個急需破解的難題。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與其原因
(一)現狀
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人員大約有1.2億人,進城農民工約為1億,長期以來他們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其社會保障程度較低。一項調查結果表明,到20__年底,中國農民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分別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農民工的企業補充保險、職工互助合作保險、商業保險的參保率就更低,分別只有2.9、3.1和5.6[i]。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一份最新調研顯示,在“五大社會保險”中,已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但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左右,醫療保險的平均參保率為10左右,此外,絕大多數農民工未參加失業保險,而生育保險農民工也基本未參加[ii]。
除社會保險外,農民工的社會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現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會救助方面,現行城鎮社會救助體系只覆蓋城鎮戶籍人口,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權益,農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許多地方政府也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一些有關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如20__年,廣東省出臺了《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農民工應參加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20__年北京市頒布了《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用工合同,并為其辦理養老保險;20__年上海市推出了《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綜合保險;20__年成都市下發了《成都市非城鎮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農民工可以享受工傷補償或意外補償、住院醫療費報銷、老年補貼等幾項綜合社會保險。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規中,有不少規定的險種不完整,這就很難保障農民工的權益,同時,由于這些法規和規章的效力層次較低,其實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認為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程度低、權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總結為主客兩大因素。
從主觀方面來看,首先,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農民工的保護,同時一些政府搞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沒有從農民工的真正需要出發,而是為了完成上級政府的規定,層層向企業安排,許多地方政府把養老、失業、醫療三險“捆綁”推行,由于農民工的繳費能力較低,導致參保率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業雇主對農民工缺乏自覺保護意識,認為支付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加大了企業成本,這就導致他們對農民工參保采取消極應付的行為。最后,由于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其社會保障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自己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的缺失。
從客觀方面來看,首先,我國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及其相關的體制是農民工社會保障權利缺失的根本原因,農民工和市民雖然共處一個空間,但二元結構所折射的二元社區導致他們在收入、保障權利等方面存在著很大懸殊。其次,農民工作為一個群體,具有規模龐大、構成復雜及流動性強的特質,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差異性較大,并且保險基金的區域統籌與農民工的跨省流動存在著沖突,于是導致農民工參保中斷、退保現象頻繁。
二、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及現實意義
在已有的有關農民工社會保障研究的文獻中,專家學者們普遍認為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總結起來無非是從社會整體和農民工個體兩個大方面來進行論述的,本文從以下方面進行了概括: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農民工就可能放棄土地保障,讓渡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就可以實現產業化、集約化經營,從而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市場經濟要求經濟活動按市場來運行,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建立一個對所有生活在城鎮中的人具有一個公平、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提高農民工自身抗風險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促進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也可以加大農民工對自身投資的力度,從而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內需;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能夠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和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有利于企業的成長發展和企業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適時有效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政策,保持農民工的人力資源優勢,將對我國新型工業化產生積極影響。
從政治穩定和發展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加快城鎮化發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突破口,“三農”問題的癥結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鄉矛盾,而農民工的形成和發展,實際上為緩解“三農”問題開辟了一條現實之路;農
民工的權益保障問題是一個弱勢群體的民生問題,是任何一個崇尚公平與正義的社會必須正視的問題,只有解決了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才能體現社會的公正性,體現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也是改變二元結構下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結構性失衡的需要,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長期目標的必然要求,也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2020年我們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意味著要把數以億計的農民轉化為市民,只有高度重視維護這些未來城市新市民的權益保障,這一戰略目標才會順利實現。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轉型的需要,體現了公平與效率,有利于促進社會的整合和穩定;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不銜接,阻礙了農村人口的城市化進程,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農民工進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戰略實現的需要;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社會和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和諧不僅是人與自然的和諧,更是人與人的和諧、城鄉的和諧,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最后,從農民工自身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保障農民工基本權益,減輕其心理壓力,從而提高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質量和發展需求;有利于引導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使他們在滿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兼顧自己的長遠利益;同時,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也是保護農民工中婦女、兒童這種生理與社會雙重弱勢群體的需要。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有利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這就為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條件。
首先,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了二十多年,國家財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強。雖然國家還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為全部農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會保障,但是我國已經具備為農民工建立初步社會保障的經濟條件。并且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在于制度設計和政策引導,充分調動雇主、企業和農民工等社會資源,過分強調國家財力不足和過高估計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代價是一種思想上的誤區,理應將其摒棄。
其次,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政治條件也是具備的,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而且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寫入《憲法》,而農民工作為共和國的公民,理應與市民一樣享有對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指出,把改善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創業環境,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研究制定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作為今年政府工作重點來抓。政府應該著手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機制,更好地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人道主義精神
再次,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是一個影響到社會不穩定的因素,農民工社會保障權利的缺失是社會分配不公的表現,而社會保障制度就是為了協調這種不良社會氛圍而確立的。國際社會保障協會第28屆全球大會《宣言》中指出,為了減少貧困和實現社會融合,必須將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擴大到那些尚未從任何正規社會保障計劃中受益的群體,而農民工就是那些尚未從任何正規社會保障計劃中受益的群體。如今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都給予了更大關注。因此,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具備了一定的社會條件。
四、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對策建議
在已有的研究文獻中,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這一問題大家討論的比較多,分歧也比較大,沒能形成相對一致的意見,更沒有能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一是把農民工納入到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如張啟春認為通過戶籍改革將農民工變成城鎮居民,進而將其納入鎮社會保障體系或者通過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擴面將農民工直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二是建立相對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如李迎生認為推出相對獨立的面向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必要的,并提出了建構一種作為過渡形態的“三元社會保障模式”。三是把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如楊立雄認為把農民工納入城鎮統一的社會保障體制和參照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新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兩種模式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不具備可行性,可行的方案是把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快改革、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并在適當時機,與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統一接軌。
筆者認為在現階,由于人口老齡化、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我國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壓力也很大;城鎮社會保障資金缺口較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不規范;在這種情況下,將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對本來就困難重重的城鎮社會保障無疑是雪上加霜。對于第二種方案——建立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這與我國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是背道而馳的。將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是與農民工的特點不符的,農民工是新興的產業工人,已經不同于農民了;此外這種方案也是與我國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加快城市化、現代化發展的目標相背離的。筆者認為現實可行的辦法是根據農民工的現實狀況和需求,按照多層次、多類型、靈活便捷的原則來提供社會保障,并確保這一制度能使城鄉易于接軌。最近勞動保障部課題組在調研報告中也指出,農民工應實行分層分類保障,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保障目標和政策建議,該課題組的建議在新時期保障農民工的權益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從農民工的現實狀況出發來建立分層分類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從長遠講,就是在保障農民工最低生活需要的基礎上向保險型社會保障邁進,進而進入福利型社會保障,最終建立城鄉高度統一、社會化、法制化、規范化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難度大,在構建過程中要有周詳的謀劃,僅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更應該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因此本文提出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對策建議如下:
1、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只有掃清了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障礙因素,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才能迎刃而解。首先,改革現行的戶籍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取消針對農民工制定的限制性就業政策,逐步改變農民工因為一個戶口而喪失社會保障權利的現狀。其次,改革勞動用工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勞動力市場的不完善,對不同的勞動力有不同的態度,導致農民工在工資收入、工作分工、子女入學等方面存在著明顯歧視。再次,改革土地制度,為了提高農村生產力,釋放農村剩余勞動力,必須改革,讓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進行規模化機械化生產,集中土地的可行辦法是讓土地自由流動,必要的時候可以采用“土地換保障”。
群眾文化是廣泛的概念,其內涵極為豐富。從文化現象方面而言,社會主要由人、自然環境和文化組成,群眾文化則是人參與最多的文化種類,它滲透到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文化建設方面,群眾文化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代表了中華民族的特色,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構成部分,它與精英文化同步,與文化建設產業和民族的民間文化密不可分。所?^群眾文化活動主要指的是由當地人民群眾自行組織、開展、策劃的文化活動,其形式多種多樣,其內容也是大眾化的和貼近人民生活的。群眾文化活動最顯著的特點便是其強烈的群眾性,事實上它不僅范圍廣泛,而且傳播渠道也十分廣泛。筆者做為浙江富陽市文化館的工作人員之一,通過多年的實踐發現群眾文化活動不但能夠為老百姓提供合適的文化舞臺,還能夠增進不同地方人們之間的交流。
二、群眾文化的社會功能
群眾文化的重要內容主要便是群眾文化活動,人們需要借助活動的方式來舒緩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壓力,從而能夠有更好的精神投入到其他的生活工作中。然而群眾文化的社會功能不止這些,其功能還體現在了多個方面。
1、娛樂與交流功能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在越來越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變得越來越忙碌,不少人還會利用原本的業余休假時間來學習專業技能,人們相互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少,群眾的娛樂生活變得索然無味。因此群眾需要通過充實自身的文化生活來提升百姓幸福指數,多參與群眾文化活動便有利于讓人們在集體活動中獲取更多的快樂,也能夠增強相互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比如筆者在組織浙江富陽群眾文化活動的時候往往以太極拳、廣場舞、乒乓球等活動來充分調動群眾在群眾活動中的自娛性以及積極能動性。
2、儀式與團結功能
我國是聞名世界的禮儀之邦,一個人從出生到去世都有著相關的禮儀。人類生活中的禮儀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地區的禮儀規矩也有著一定的差異,但是根據相關習俗這些儀式又是必不可少的。群眾文化活動能夠很好地體現上述的儀式,人們通過參加這些儀式不僅能夠豐富自己的人生經歷,還能通過儀式參與來提升團隊的凝聚力。比如浙江富陽萬人排舞大賽激情舉辦,這些舞蹈活動和儀式的舉辦不僅能夠讓富陽當地的人們對于舞蹈有更為深刻的認識,還能夠很好地豐富當地群眾的精神生活。
3、符號與象征功能
群眾文化能夠最為直觀地反映民族文化和當地風俗,群眾文化做為一個城市的標志往往能夠很好地體現出一個城市的生活氛圍。比如浙江富陽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設施建設方面便十分注重,尤其是筆者熟悉的文化館建設更是如此,通過這些設施的建設能夠為浙江富陽在全省乃至全國打造良好的形象,并且結合豐富多彩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來充實富陽人的精神活動和生活氛圍,最終有效促進浙江富陽的整體發展。
三、群眾文化的文化價值
群眾文化是文化建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樣也有著十分重要的文化價值。群眾文化的發源、發展、傳播都有著顯著的地方特色,同時也體現了深厚的文化價值。
1、群眾文化與主導文化
主導文化是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形態,社會的主導文化往往能夠支配文化、領導文化并且發揮主導文化的領導作用,群眾文化在潛移默化的引導著群眾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這不僅能夠有效豐富人民群眾的業余生活,也能夠提升人民群眾的精神力量。比如筆者在工作中對于廣場舞、暴走、跑步等群體性文化活動的出現便十分重視,在工作期間也多次組織舞蹈類的群眾文化活動,從而吸引更多富陽群眾的參與,借此對浙江富陽群眾文化加以推廣,從而能夠有效豐富富陽當地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也能夠彰顯出群眾文化活動的文化價值。
2、群眾文化和文化產業
群眾文化建設中的群眾文化和文化產業都是不可或缺的,群眾文化建設主要有以營利為主的文化產業建設和以國家公益為主的文化事業建設構成,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有文化市場的支撐,而文化市場則主要取決于人民群眾對于文化藝術的消費能力與鑒賞能力。在開展浙江富陽群眾文化建設的過程中,社會公共設施尤其是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是重要的組成部分,為群眾提供有效的群眾文化活動場所是浙江富陽文化館的宗旨,它不僅能夠繁榮我國文化體育事業,也能夠有效提升中華民族整體的素質。
3、群眾文化和精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