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4:56:22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社區工作人員思想匯報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二、建檔立制。
司法所堅持對每名矯正對象實行一人一檔,詳細記載了矯正方案、志愿者協議書、監護人協議書、公益勞動記錄、每月小結、談話記錄、電話匯報等方面的資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規范的基礎性臺帳。在管理機制上,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兩級管理網絡的作用,明確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務。實施社區每月一次例會制度,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長期發展和司法所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規范“接收”、“解除”程序。
為了規范矯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對矯正對象舉行人性化接收儀式,由街道司法所所長、矯正人員、社區民警、社區工作站負責人、監護人、志愿者、矯正對象等人員參加,規范了接收八項程序,使矯正對象在進入社區矯正前感受到矯正的嚴肅性和認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懾服作用。同時,司法所對每個解除矯正的對象也舉行解矯程序,對他們在矯正期間的表現進行綜合講評,最終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終,使矯正對象切身感受到矯正對他們的幫助,通過矯正悔過自新,重新認識自我。
四、專題教育和公益性勞動。
社區矯正對象的學習教育和公益性勞動,是提高思想認識,改變思想觀念,矯正其不良行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針對矯正對象的刑罰種類不同,選擇一些針對性強的法律知識,實行專題化教育,如對盜竊罪進行相關刑法知識的學習,做到有的放矢。根據性別、年齡、體質和特長以及刑罰種類不同,安排相應性勞動,如安排社區治安防范巡邏等。二是每個社區確立和選擇一至二個公益性勞動基地,如共建單位、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公共場所(社區公園、綠化帶),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提倡以分散為主,并實行公益勞動計分制,具體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區落實。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特別注重對矯正對象的走訪,及時了解他們的家庭狀況和按期思想表現,做到思想教育從嚴,生活關心到位。
六、正面引導。
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識培養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點帶面,提升監管質量。
(一)犯罪青少年的特點
青少年社區矯正是針對14到25歲的青少年。在這個年齡階段的青少年與其他的被矯正對象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青少年非常渴望獨立,想要擺脫成人對他們的約束,想要自由,但是卻又沒有足夠的閱歷。他們以自我為中心,自我意識增強,對他人的顧慮很少。對待很多事情,首先考慮的是自已,把自己的利益高于一切,不顧及他人和后果,以致做出很多不負責任的行為。并且他們的情感強烈,很敏感,時常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容易沖動,會因為一些挫折或者刺激引起不受理智控制的行為。
(二)傳統矯正模式的局限
1、不利于青少年的身體發育
傳統矯正模式造成青少年超強度的勞動現象,使得他們難以得到正常的身體發育的需要,心理容易走向極端。傳統的矯正模式大多以勞動來對青少年進行教育,以優化其性情品格,可實際變成了一種“強制性”的勞動,甚至超過本來所規定的勞動時間和強度,這對沒有發育完全的青少年來說,是非常不利的。生理上,會造成他們過度勞累,無法健康成長和發育。心理上,使他們的情緒更差,逆反心理更加嚴重,反而適得其反,沒有達成一開始保障其思想改造和身心的正常發展的目標,也與“寬嚴相濟”的政策背道而馳。
2、不利于對犯罪青少年進行“因材施教”
傳統的矯正模式多進行集中的教育,而且觀念較為落后。我國雖然為青少年罪犯制定了以教育為主的行動政策,意圖通過教育幫助他們重新建立正確的觀念,并認識到自己不合法、不道德行為的危害性。然而實際上,這種教育多以集中教育為主,不能保證教育的成效,也無法對個別情況采取特殊方法。教育的觀念落后,教育的內容也沒有與時并進,這樣的教育對青少年的改變發揮不了很大作用。
3、容易使犯罪青少年的標簽深刻化
傳統的矯正模式是以“監督”“管理”為主,使青少年處于封閉式的環境中,并且脫離了原來的生活。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青少年被隔離后變得安分守己了,可是實際上這樣很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發展,容易使其身上的標簽深刻化。從矯正場所出來后會被社會上其他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無法正常的融入社會,容易導致再犯罪。對于控制力弱、辨別能力低的青少年來說,極易產生交叉感染,使其在與其他罪犯的交往過程中又學習到了其他的犯罪行為,被其他罪犯的錯誤思想所誤導。
(三)社區矯正適用于犯罪青少年的作用
首先,社區矯正有助于犯罪青少年在良好的社區環境中成長,讓他們處在健康的環境中,可以避免與監獄中成年犯的互相感染,對他們進行再社會化有積極作用,使他們被優良的文化所感染,而不是繼續在不良環境中惡化。其次,社區矯正有助于對犯罪青少年實施“以人為本”的矯正觀念,不僅體現了人道主義的現代觀念,將和諧思想深入人心,還讓犯罪青少年感到被寬容被接納,尊重矯正對象的隱私。再者,有助于節省資源,提高矯正質量,社區矯正的實施可以緩解監獄目前困境,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的資源只占監獄的十分之一,比起監獄,社區矯正更可以提高改造的質量,符合現在的嚴寬相濟的政策要求,順應了國際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趨勢。
二、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目前所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社區矯正在十多年的發展中,各地區逐步探索出與當地經濟、文化水平相適應的社區矯正模式。如在江蘇的10年探索中,確立了“黨政領導、政法牽頭、司法為主、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工作思路,北京市有其獨具特色的“3+N”社區矯正模式。上海根據城市自身的經濟發展狀況,創立了在一定程度上將“執法主體”和“工作主體”分離的制度模式。經過多年的實踐與探索,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挽救了很多青少年,使他們走上正軌,取得了不錯的成績。然而在矯正工作實施和開展的過程中,一些問題就漸漸顯現出來。
1、傳統觀念尚未改變
在我國傳統觀念中,一直有以報應刑罰為主的觀念,認為犯罪的人不可饒恕。部分人仍然覺得犯罪青少年是不可挽救,或者需要用嚴厲的懲罰方式來對待,否則在社會上只會繼續犯罪,對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就算矯正完成,重新步入社會之后,人們還是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們,覺得這種軟刑罰根本不能改變他們心底的邪惡。還有很多社區、政府等部門認為,矯正的工作只是公安局或者司法局的事情,與自己無關,導致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的參與率低,積極性不高。
2、法律體系不夠完善
法律的完善是一切制度能貫徹執行的根基,只有在它的支持下,社區矯正制度才能發揮應有的功效,兩者相輔相成,互相影響。法律體系的健全可以使工作進展得更加順利,法律的強制性可以確保矯正制度的有效執行。社區矯正從其根本上來說是刑罰的一種,就需要其在實施中展現它的權威性。除了《關通知》和《刑事訴訟法》中籠統地提及實行社區矯正之外,沒有具體的為青少年制定專門的矯治法律。
3、矯正主體不清
2003年7月“兩高、兩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指出,司法行政機關要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會同公安機關搞好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考察工作,組織協調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和幫教工作,街道、鄉鎮司法所具體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1也就是說,在現行的制度中,執行主體和工作主體不是同一部分,而是分散在兩個不同的機關部門。公安部門的執行理念一直都是“輕教育、重打擊”,根據其打擊數量來對此部門進行評估。然而矯正機構是以教育為主的理念,但是卻又沒有現實的管理威懾力,這樣只能靠軟教育的司法行政機關不能夠真正發揮社區矯正的效果。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或矯正效果不理想后,容易互相推諉,不能明確分清責任權限。
4、工作人員不夠專業
現在從事矯正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從司法機關、社區、監獄和勞教所等機構中調來的,還有一些是從社會上招募來的人,他們大多不具有專業水準,沒有受過社會工作的專業教育。高水平的專業社工人員由于各種現實原因不太愿意投身于矯正工作,大部分專職人員的流失較為嚴重。我國志愿者的數量較少,公眾參與率低,矯正機構里能夠熟知青少年的特點的人員較少,這些都使矯正工作無法快速健康發展。
5、矯正的項目和方法不夠恰當
對于青少年社區矯正仍在探索中的我國,只有少數地區設有區別于成年人矯正的項目,大多數地區是讓青少年與成年人一樣進行公益勞動,定期進行思想匯報。這些項目對青少年沒有針對性,犯罪青少年需要的是能適應其身心發展狀況的全方面的矯正項目,改正現有問題,挖掘內在潛力。在大部分的矯正工作中,也很少采用社工“助人自助”、“平等”、“保密”等價值觀念指導實踐。沒有一個好的理念和方式的指導,實踐中容易產生很多問題,也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三、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的完善及社工介入
(一)健全青少年社區矯正法律體系
在境外,為青少年社區矯正制定的法律都比較完善,形成了一定的體系,如日本的《緩刑執行保護觀察法》、美國的《少年犯罪與防治法》等。在我國,完善社區矯正體系著重有兩點。首先,對現有的法律要進行修改,統一執法和工作主體,把執法權交由司法行政部門,使司法行政部門有一定的權威性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嚴肅執行矯正工作,加大工作效率,消除銜接中的誤差。其次,只依靠目前的規定是沒有辦法建立一個全面的社區矯正制度的,《社區矯正法》有待被建立。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才能使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中的每一步更細致,減少漏洞。在法案中,要為青少年設立專門的章節,為未成年人的矯正制度提供明確的法律支持。對待未成年罪犯需要采取特殊的矯正制度和方法,為未成年人制定特別的消滅前科制度。
(二)完善青少年社區矯正機構
社區矯正發展較完善的國家都有自己的矯正部門,除了執行機構還有管理機構,并且有專門處理青少年矯正的部門,如美國有少年法院,英國則有青少年法庭和犯罪工作隊。然而目前,我國社會工作仍處在初步發展階段,社工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還不夠普遍。社區矯正現行政策是由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配合一起完成的,一些地區再引入社區的協作。但對于這些機構部門來說,社區矯正并不是他們的主要工作內容,只是工作中的一小部分,他們大部分的資源和精力還是用于機構的本職工作。所以,應該在社會工作機構中專門設一個社區矯正部門,由司法部門牽頭,具體行動由社工機構中的矯正部門來執行,這樣既可以使矯正具有權威性,又可以受矯正人員得到專業的服務。
(三)加強青少年社區矯正人員隊伍建設
社區矯正工作不同于一般性的普通工作,具有高度的專業性,需要執行人員有素養,受過培訓和高等教育。對青少年罪犯,需要矯正工作人員對他們的特性充分的認知。社區矯正發展較完善的國家,在這方面有著嚴格要求和專業原則,如香港規定執行者必須有社會工作大學學位的才可有上崗資格;美國對矯正工作人員的錄用早在1970年就有著較高的標準,對于緩刑官就規定需要碩士學歷。我國應在司法部門人員的配合下,以社工機構的專業工作人員為主導對犯罪人員進行矯正。對矯正人員的招募,需要有嚴格的要求,如需有社會工作專業學歷或有2、3年社會工作經驗。政府需在政策、資金等方面支持社工的發展,如提高社工者的待遇及社工地位,使社工在新興行業中崛起。在社工機構中需安排有專門的青少年社工來針對青少年進行矯正,與成年人區別開來。
(四)完善青少年社區矯正項目和方法
首先,應該將目前在進行的項目執行到位。一些地區在執行矯正項目時只是在走流程、完成任務,受矯正人員定期交一份流于表面的思想匯報,定期與司法部門負責人進行交流,交流內容大都差不多,而且大部分都匯報好的方面。真正實質性的內容是很難通過這種常規交流得到。矯正工作者應該充分了解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個好等,運用社會工作的個案方法定期對青少年進行家訪,針對青少年的特點與其溝通,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采用心理治療的方法使他們病態心理恢復健康。現有的定期思想匯報也不應該是強制性的書面報告,可以讓青少年在受矯正一階段過后對自己做一個不拘形式的總結。
其次,應該增設一些為青少年特別訂制的創新矯正項目,并且在各個項目的實施中,應該穿社工最常用的工作方法: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對于一些犯罪情節很輕不對社會造成威脅的問題青少年,可以讓他們在社區進行勞動服務,這樣既有利于社區的穩定發展又有利于青少年的改造進步。對于有嚴重犯罪情節的青少年,可以創建一種遠離青少年自身生活的軍事化的矯正訓練基地,以保密的方式讓犯罪青少年進入并接受嚴格的軍事化管理和訓練。矯正訓練營,是為了向犯罪人灌輸紀律和責任觀念而建立的一種實行軍事化管理和訓練的矯正機構。2這種新型的方式在美國已經開始運用,可以讓犯罪青少年在訓練的過程中重新找回自我,擺脫不良習慣。
為切實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身處打擊犯罪第一線的檢察機關應當肩負起落實我國刑法理念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懲處原則,貫徹修訂后刑事訴訟法明確提出的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的重任,通過多年來的司法實踐,不斷總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結合普蘭店地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點及類型,我們探索出一條與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共青團及婦女聯合會合作,社會合力,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機制。
一、機構協調,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體系
(一)多形式開展法制教育,做好普遍預防。檢察院應與團市委、婦聯聯合制定法制宣傳、宣講計劃,分為定期計劃與不定期計劃:定期計劃為每月固定一至兩次到轄區內中小學、專業技工學校等地進行普法宣傳,選派檢察干警和團市委委員、婦聯工作人員聯合實施計劃,針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產生的原因以及心理特點,就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與保護、如何加強有益身心的思想建設、開展健康向上的課余生活等方面進行講說、座談,并可設計生動有趣的案例開展模擬庭審、案件重現式的劇幕表演、演講賽、辨論賽等,充分調動未成年人的關注和參與熱情,寓法于教,在輕松、歡快的氛圍中,做好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預防工作。與此同時,在辦案過程中如果某一時期的未成年人涉案數量增多或某一地區未成年人案件比例上升,檢察院應隨時會同關工委、團市委及婦聯針對上述情況進行聯合調查,開展有針對的法制宣講、普法宣傳等活動。
(二)協力挽救個案犯罪嫌疑人,加強特殊預防。首先,檢察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后,應立即制定社會調查計劃,主要針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學習環境、成長經歷、性格特點、心理狀態及社會交往等情況。綜合未成年人案件的共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成長在不健全的家庭環境下,時有父母離異、或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家庭經濟困難等問題存在,因此,在進行社會調查時,應與關工委、團市委及婦聯進行持續溝通,相關部門派專人配合,成立社會調查小組,就其掌握的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等方面的內容與檢察辦案人員有效交流,以保證社會調查結果能真實反映涉案未成年人的性格特點、犯罪原因等情況。其次,檢察院應聽取關工委、團市委及婦聯工作人員對于案件及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剖析及處理意見,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最高宗旨,綜合具體案情做出最終處理意見。在此,檢察院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處理情況反饋信息表》,將與各機關共同進行的社會調查結果對案件處理情況的影響進行及時反饋,以便各機關對相關工作進行總結、完善。
二、專案專辦,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辦理機制
(一)檢察院內設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以下簡稱未檢科),專辦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未檢科的檢察人員均應為本院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經驗豐富、從檢時間較長、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且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辦案人,既有女檢察官,又有男檢察官。一方面充分發揮了女檢察官細心、溫和的性格特點,減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對抗情緒,而某些特殊的案件,如案件的未成年人嫌疑人又往往對女性辦案人員較為抵觸,不愿開口,這時男檢察官的作用較為突出。未檢科全面負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準逮捕及提起公訴,實現捕訴一體化。檢察院應與關工委、團市委、婦聯建立順暢的溝通平臺,就案件辦理過程中未成年人的思想波動、情緒起伏及可能影響案件進展的社會、人為因素進行交流,吸取相關部門處理未成年人問題上的先進經驗,對可出現的風險進行預估。
(二)制定針對未成年人的特殊案件辦理程序。未成年人的特殊告知。檢察院制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人告知書》,除了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義務外,還特別在告知書加入未成年人犯罪、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法律規定,如實交代案件事實、認罪態度好等酌定從輕情節。并將承辦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一并告知,以方便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與辦案人及時溝通。年齡證據的重點審查制度。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應當著重審查犯罪嫌疑人實施被指控犯罪時的年齡,原則上應采信被告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除此之外,出生證明、學籍、工作檔案、嫌疑人近親屬、同學、領導、接生人員的證言等都可以用來證實嫌疑人的年齡。如發現年齡證據有缺失,檢察機關一方面應要求公安機關補充相關證據,同時應積極與團市委等機關協調,幫助檢察機關調取相關部門可能存檔的學籍、檔案,以及同學、朋友、學校老師等人的證言。其他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作為認定未成年人年齡的證據。慎捕少訴,推行附條件不制度。為避免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而在看守所等關押場所受到重復感染和交叉感染,在批捕時一定要慎捕,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在審查階段,要慎訴,可訴可不訴的一律不訴,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加大附條件不制度的推行。符合以下條件的需作出附條件不處理: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同時應具備一定的監護條件,或當地有監管條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檢察機關在捕、訴前均應充分聽取關工委、團市委、婦聯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對監護、監管可行性共同分析,制定可行性方案。
三、社會合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回歸、改造機制
(一)建立附條件不回訪機制。檢察院應與關工委、團市委及婦聯聯合建立工作小組,共同對被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回訪。檢察院對被不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回訪,被不人在考察期內每月需向檢察院上交一份思想匯報,檢察人員同時根據現已制定的《附條件被不人跟蹤調查表》,聯合團市委、婦聯等部門工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被不人家中、學校及社區進行走訪,通過團市委、婦聯等部門的協調,與家長、老師或社區工作人員溝通聯系,隨時了解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工作狀況。定期回訪視案情、不人個人情況規定為一個月、三個月或半年回訪一次。此外,通過召集被不的未成年人進行座談,掌握思想動態,達到再次預防犯罪的目的。
一、充分認識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意義
社區矯正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探索行刑方式多樣化、改革和完善我國刑罰制度的重大嘗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之一,是推進我市法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新任務。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社區矯正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社會服刑人員監督管理機制,確保社會長治久安;二是社區矯正有利于提高監外執行罪犯教育改造質量,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三是社區矯正有利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實現刑罰執行工作的科學發展;四是社區矯正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
二、明確社區矯正的對象、任務、目的和職責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一)社區矯正的對象。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社區矯正主要適用于下列五種罪犯:
一是被判處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緩刑的;三是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即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期間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四是被裁定假釋的;五是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于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殘犯、女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應當作為重點對象,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
(二)社區矯正的任務。按照兩院、兩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社區矯正的任務:按照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刑罰的順利實施;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公德教育,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使他們悔過自新,棄惡從善,成為守法公民;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再就業、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利于他們順利適應社會生活。
(三)社區矯正的目的是:社區矯正的直接目的是對矯正對象進行再社會化的教育,使罪犯適應并順利回歸社會;間接目的是增強社區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根本目的是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家長治久安。
(四)司法行政部門在實施社區矯正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相關部門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考察、組織協調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和幫助工作。
鄉(鎮、街道)司法所具體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監禁刑罰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2、依照有關規定,對社區服刑人員實施管理,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3、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4、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對社區服刑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5、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公益勞動;6、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三、加強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為確保我市社區矯正工作落到實處,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一是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公安、監所等部門的協調配合,認真做好銜接移交工作。對已在社區服刑的人員要與公安派出所做好人員檔案的移交銜接工作,主要是20**年底前的社區服刑人員,據統計有1339人。2009年1月以來的矯正對象人員檔案已基本轉到市司法局。現已有56人。今年,社區矯正對象檔案材料司法所還沒有拿下去的,要盡快到司法局搞好接交手續。司法所電腦要盡快聯網,申請郵箱,向司法局上報郵箱號。今后,在刑事裁判生效后,法院移送到市社區矯正辦公室的社區服刑人員的判決書、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等,將及時轉給司法所,司法所要進行登記,嚴格按照一人一檔建立檔案。在社區矯正的過程中,要密切配合公安機關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管理。同時,要認真接受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正,保證社區矯正的合法性。二是加強與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工商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爭取各方支持,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經費保障,為社區服刑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就業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同時,還要加強與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組織協調配合,為社區服刑人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等服務。
四、摸清情況,切實做到數據準、底數清、情況明
社區矯正工作對于司法所來說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這就要求從基礎工作做起。為了搞好社區矯正工作,就要認真摸清社區矯正人員的基本情況。一是要把社區服刑人員的底數搞清楚,防止出現脫管、漏管現象發生。各司法所在這次會議后,要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一次集中排查,主要把矯正對象的人數搞清楚。二是要把社區服刑人員的基本情況摸清楚,做到對癥下藥,因人施教。各司法所在開展對矯正對象集中排查的同時,要認真了解社區服刑人員的服刑類別、犯罪情況、矯正期限、現實表現、戶口所在地、職業、家庭等情況。在底數清、情況明的基礎上,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和教育,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區別對待,因人施教。
五、切實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服務
為了搞好社區矯正工作,要切實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服務,使他們悔過自新、棄惡從善,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公民。
(一)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對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從刑罰的懲罰性來看,懲罰性體現于對權利或人身自由的不同程度的限制,這些限制的實現就需要監督管理。我們知道,社區矯正是一種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當然,對矯正對象實行監督管理是必要的。從矯正對象的人身危險性來看,這些人都是某種程度上的犯罪分子,為預防這些人的犯罪,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險,對他們進行監督管理也是必要的。對社區矯正對象管理要堅持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的原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是對社區矯正對象的人事檔案、犯罪檔案、矯正檔案等各類信息資料的管理;二是對矯正對象限制人身自由的管理。比如被判處管制的、宣告緩刑或假釋的人員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告司法所,并經縣級公安機關批準等;三是對社區矯正對象行使公民權利限制的管理。如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未經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還不得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四是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定期報告的管理。矯正機關要督促矯正對象定期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以便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改造情況。
(二)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社區矯正是一個教育的過程,經過對矯正對象的教育,使其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公民。在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上,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具有針對性,才會有成效。在教育的內容上,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規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他們積極的、健康的心理狀態,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早日回歸社會。在教育的方法上,一是采取多角度的教育方法,提高矯正質量。開展警示教育。司法所以開展警示教育形式指出矯正對象的犯罪行為給社會造成的危害,告誡他們避免重犯。如組織他們參加旁聽法庭審判,使他們直觀的認識到犯罪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傷害;組織他們學習法律知識,幫助他們樹立遵紀守法的理念;開展引導教育,司法所要通過組織矯正對象參加有意義的活動,讓他們感受到自己是社會的一分子,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潛移默化的引導他們樹立起積極向上的心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如組織開展公益勞動、寓教于樂的文體活動等,促使他們更好地融入到社會之中。開展感召教育。司法所通過對矯正對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從更高層次感召他們,用先進的事跡來激勵他們,使他們重新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從根本上減少和預防違法犯罪。開展主題教育。司法所要結合形勢,積極開展內容豐富的主題教育活動,如開展“八榮八恥、從我做起”為主題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學習活動,以“社會給予我溫暖,我為社會獻愛心”為主題的向災區、貧困地區捐款捐物的活動,通過參加學習和捐助活動,激發他們進一步樹立社會責任感。二是借助多層次的施教主體開展工作。對矯正對象的教育要借助家庭、社區工作人員(村社干部)、調解員、社區矯正志愿者隊伍的力量,才能把對矯正對象的教育搞好。三是要采取因人施教、有針對性開展教育。如侵犯他人或國家財產類犯罪分子,大都是好逸惡勞之徒,就要對他們進行熱愛勞動、靠勞動致富方面的思想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一是采取個別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個別教育就是通過走訪、個別談話等形式和途徑,對矯正對象進行經常性的教育;集中教育主要是對矯正對象進行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育;要把個別教育和集中教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確保教育效果。二是正面引導與反面教育相結合。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對服刑人員的先進事跡及時表揚和鼓勵,弘揚正氣;對不服從管教、有違紀違規的人員,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促進其轉化。
(三)要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區矯正對象的服務。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幫助社區矯正對象克服在生產、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鼓勵、指導其合法就業和自謀職業,以利于他們盡快融入社會,適應社會生活。
六、建立健全制度,使社區矯正工作實現管教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