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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同樣具有雙向影響效應,一方面,它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中間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造成沖擊,進而影響到我國的金融穩定。
1.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和利潤增長有積極影響。
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中有利于組織低成本的存款。無論是基金開戶還是基金投資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不論基金是商業銀行通過為基金提供銷售、交易服務,在銀行系統內部十分簡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將存款劃轉為基金,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為自己擴大了客戶源。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費,獲取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是發起、管理、托管三權分立的機制,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基金托管業務必須由商業銀行擔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而且要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資產的條件,托管人必須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證基金發行、運營、贖回與清算的效率和質量,目前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來擔任,一些資本實力雄厚而且業務能力強的股份制銀行也加入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業務將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業務,具體見下表。從證券投資基金歷年托管費收入來看,托管費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經從1998年的1600萬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億元。商業銀行通過介入基金托管業務,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資產結構,促進商業銀行中介業務的發展,增加無風險業務收入,改善業務收入結構,也可以促進新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素質提高與知識結構的改善,為商業銀行現代資本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拓寬空間。
2.證券投資基金對銀行業的消極影響。
首先,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業務帶來了沖擊。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品種,具有強大的專業理財功能,它的出現順應了降低資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資者和融資者都愿意通過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出現存款“脫媒”
現象,使得商業銀行市場占有率不斷下降。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樣具有轉型經濟國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間接融資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仍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內迅速削弱其傳統業務,中間業務又無法迅速跟上,銀行的不穩定性增加,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產生沖擊。進而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對央行的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戰。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變化,對傳統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制度下的貨幣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使貨幣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貨幣定義不斷發生變化。毫無疑問,證券投資基金對貨幣政策工具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對央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提出了新的考驗。此外,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帶來的低風險高盈利效應,銀行同業競爭加劇,對銀行的服務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戰。
二、商業銀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對策。
①發揮商業銀行優勢,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對商業銀行帶來的積極影響,大力發展基金托管業務勢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強基金托管業務的市場開拓,不斷增加托管基金的數量和資產總量;另一方面,要加強銀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市場開拓,目的是將銷售的基金按照協議的要求推介出去、銷售出去。要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銷售基金,順應潮流盡快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便利投資人投資的方式,讓投資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銷服務。還可以借鑒美國籌建類似于“基金超市”網站,銷售各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慮銀行卡在基金銷售中的作用,還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銷售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便利。
②商業銀行爭取在政策指導下成立銀行系基金,開展多元化經營。2005年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公布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4月6日,確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為首批直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銀行。交銀施羅德、建信基金、工銀瑞信等銀行系基金應運而生。到2008年底,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規模逆勢增長,其中交銀施羅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銀瑞信成為2008年規模增長最快公司,而且贏得市場和不俗的業績。商業銀行可以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對銀行業帶來了新機遇,不僅有利于在分業框架下推動金融機構的多元化經營,而且有助于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要地位的商業銀行的儲蓄和資產的多元化。大量的儲蓄資金將有可能通過購買銀行基金的方式,間接進入證券市場,有效轉化為投資性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渠道。因此,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盡快盡早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存差,促進儲蓄———投資的轉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就可以轉換角色,成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經營基金業務。
③向開放式基金提供融資便利,進行業務創新,為混業經營創造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中允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這使證券業與銀行業合作又增加了一個途徑。由于開放式基金可能面臨非正常巨額贖回壓力而產生流動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銀行的短期資金支持,在當前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條件下,銀證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這也是商業銀行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為將來實現混業經營創造有利條件。
④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托管業務服務。基金托管要求銀行在財務核算系統軟件、清算網絡、監控手段、整體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改進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銷售和服務。商業銀行龐大的儲蓄網點、豐富的儲戶資源、先進的網絡設備、良好的信譽等軟硬件條件,不僅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銷售平臺,而且商業銀行擁有完善的清算結算網絡系統、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和完善的系統結構,完全可以承擔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在基金托管業務服務過程中,一定要采用先進的技術,發揮銀行的優勢,為證券投資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質量服務。
⑤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前基金托管業務存在的很大問題是商業銀行托而不管,過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職能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監督管理基金規范運行,避免發生風險,影響金融穩定性,同樣是商業銀行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⑥加強銀行基金業務人員的培訓,在基金銷售過程中進行專業化的服務。由于基金是新業務,在分業經營的體制下,商業銀行人員難免對基金業務產生陌生感,對基金業務銷售和托管過程中需要具有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因此加強崗前培訓、人才引入和員工業務素質學習才能保證證券基金業務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一、數字化引領教育技術化
當今社會已逐步進入數字化時代,這就要求教師必須引領學習者學會學習、學會合作,從而使得學習者能夠充分挖掘出自己的獨特潛能與創造性。相應的,教師的教學模式也需要從傳統的集體授課改變為能依據學習者的個性化特點進行定制,教師的授課習慣需要實現從關注教材的呈現到重點分析不同學習風格的學習者需求的轉變,讓學習者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并成為合作學習者。
教育是人之自我建構的實踐活動,而技術也是人類發展的產物,是使人成為人的一個基本條件,必然先天地以人的價值判斷、以人的需求為其存在和發展的基本前提。因此,教育技術的存在基礎是教育與技術之“和”———使學習者不斷“文化”和“人化”,從使得教育與技術相互交叉融合。例如美國新版NETS•T中十分注重數字化環境中教師教學設計能力的完備。數字化的學習教育環境使得教育逐步呈現技術化的特征。
顧名思義,技術是指人類為了某種目的或者滿足某種需要而人為規定的物質、能量或信息的變換方式及其對象化的結果。技術規定了如何將一種物質(形態)變換為另一種物質(形態),將一種能量變換為另一種能量,將一種結構、形態的信息變換為另一種結構和形態。教育技術化是指在教育與技術“之間”的,特征式微妙轉化,“教育技術”不在教育中而是更多地體現在技術中。同時,“教育技術”是教育與技術的相遇,“教育”是實質內容,原本作為載體的“技術”也日益呈現教育的特征。在此前提下,教育與技術相濟相合,育生教育技術,并促使其發展。另一方面,教育對技術的要求是不同的,因為技術是多維的,人的價值和需要也是多層次的。
二、教師在教育技術化過程中的作用
有學者指出,作為教育功能的技術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解決學習者學習效率的問題,二是解決技術應該怎樣為學習者人文化服務的問題。而教師恰恰在這兩者的兼具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
如前所述,進入新世紀,數字化技術日新月異,此中教師運用其學科知識教和學,并運用數字化技術更新教學理念和模式,以便獲得促進學習者學習、激發學習者創造力與創新性的經驗。可以說,新時代的優秀教師必然應成為數字化時代工作和學習的表率,教師應展現出全球化和數字化社會中具有創新精神的專業工作者所應具備的知識、技能與工作方法。
通過展示與推動有效運用數字化工具和資源,教師可以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實踐,樹立終身學習的典范,在學校和專業共同體中表現出領導力。如果說20世紀末還可以成為傳統學習方式和數字化(E-learning)學習方式的混合。如今后者已明顯在挑戰前者的管有地位。例如我們說教師最常用的技術是PPT,而PPT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代替粉筆黑板來呈現課堂講授內容。但如果教師固步自封,就會造成教師改革理念的滯后,并由此引發對其他先進技術的降格使用,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育技術的深層影響。
在當今教育技術化的過程中,教師必須擁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學設計能力,以培養學習者具有高度創造力為目標,能夠決定何時選擇何種技術,從變革需求出發,創建有效的數字化學習環境,架設滿足學習者個性化學習的平臺,改變學習方式、學習文化以及相應的組織方式與學習關系。
這一點在語料庫語言學領域體現比較明顯,數據驅動語言學習是語料庫應用于語言教學中的一種教學模式。這種教學模式使得教師可以建立在語料庫的研究基礎上,同時吸納語言習得和認知科學的研究成果。在語料庫語言學的授課教師看來,教學研究所依賴的真實語言數據只是一種社會語言現象,這種可觀察、可量化和可描述的數據是探索社會文化語境中語言的意義與功能時最為直接和有效的數據,教育在這里已經體現出明顯的技術化特征。
三、有效利用教育技術化的價值特征
柯利認為,技術本身不負載價值,而是在技術的使用中,人的思想意識和經濟利益導致了技術的價值負載。教師作為數字信息化社會教育技術的使用者,教育技術化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要不斷地提高自身的素養,合理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教學,掌握好各項技能的使用。在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信息技術替代了教師的部分教學活動,但不管技術怎樣發展,在教育這樣的人文學科,更注重的是人本主義的發展,信息技術不可能完全替代教師在教育中的地位。發揮教師的主觀能動性,有效利用教育技術化的價值特征,正確處理信息技術與教育的關系是信息時代對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新的挑戰。此外,學校的管理人員也要正確地對待信息技術,因地制宜地選擇合理的技術推動教育的發展,發揮其價值的正向導向作用,而不能過分強調信息技術在教育中的作用,須知技術是手段,達到教育的發展才是最終的目的。
有學者成技術化是人類存在的方式。只要人存在,他就要追求自由,而人類追求自由離不開技術化。教育的技術化必然使得教育技術學成為顯學,而教育技術的出現不僅僅改變了教育實踐的面貌,而且也會帶來理解教育的新方式———一種基于復雜性理論和開發取向的理解方式。
參考文獻:
[1]安濤,謝英軍.關系思維視野中的教育技術圖景.電化教育研究,2009,(10):10-14.
[2]程桂芳,徐恩芹.新版NETS•T對我國教師教育技術培訓的啟示.繼續教育研究,2009,(11):59-60.
在合同法施行前,我國的合同法律制度中確立的是以懲罰性違約金為主的違約金制①。現行合同法則選擇了以補償性違約金為主的違約金制度②。作出這種選擇與改變的理由主要有:第一,懲罰性違約金與集中型的經濟管理體制即計劃經濟體制有著密切的聯系。計劃經濟體制一般傾向于采取較為嚴厲的經濟制裁措施,而市場經濟體制則比較注重違約救濟的補償功能,限制違約金的懲罰效果。合同責任主要是對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的補救,不應成為懲罰另一方的手段,否則不僅不符合交易的性質,而且與市場經濟等價交換原則相違背。第二,由于合同主要是一種交易,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而懲罰性違約金使雙方當事人在發生違約時享有不等價的權利義務,這在理論上不符合等價有償原則,在實踐中也為一方利用合同牟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了條件。第三,合同主要是一種交易,為了減輕交易當事人的風險,合同法要求違約責任的承擔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預見到的。如果違約金在訂立合同時無法合理預見,則風險極大,這就不利于鼓勵交易。而懲罰性違約金的弊端就在于它使交易當事人承擔了不可預測的風險。第四,懲罰性違約金容易誘發道德風險,使違約金的約定成為一種變相的賭博,這既不符合違約金制度保護正常交易本意,也不符合法律對公平正義的價值取向。而補償性違約金制度,則是強調當事人約定違約金時,應當注重違約金的補償功能,違約金數額應與違約后的損失大體相當。如果違約金數額與損失比較過高或過低,則法院和仲裁機構有權予以調整。基于以上理由,我國合同法選擇了以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
二、我國在選擇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選擇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忽視了兩個重要問題和因素:一是補償性違約金制度有效運轉的社會條件。補償性違約金制度主要在英美法國家采用,它們有共同的特點:發達的市場經濟、完備的社會誠信體系、良好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環境,重諾守信及違約補償的契約精神。由于具備這些良好的社會環境條件,美國合同法甚至倡導違約自由,把違約自由作為合同自由的有機組成部分,認為違約自由是市場經濟中優化資源配置的一種重要方式。合同訂立后,任何一方都有違約的權利和自由,只要給予對方足以彌補損失的補償即可。我國在不具備上述環境和條件的情況下,匆忙廢棄以懲罰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改采以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其社會效果不佳勢所必然;二是預防違約的替代性制度。懲罰性違約金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預防、遏制違約行為。我國舍棄懲罰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改采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后,沒有建立起能夠承擔預防違約功能的替代性制度,違約行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不信守合同成為普遍的社會現實就不足為奇了。因此,我國合同法選擇以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存在如下問題:一是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與我國國情不符。我國的基本國情是:發展中大國、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大多數創業者還處于資本原始積累階段,誠信缺失普遍化且日趨嚴重、法治觀念淡薄、法治環境惡劣、違約補償的契約精神稀缺。當合同當事人千方百計地尋求以違約手段獲取盡可能多的利益而不受懲罰的時候,期望他們主動進行違約補償無異于癡人說夢。二是補償性違約金制度不具有預防違約,遏制違約的功能,不能有效阻止違約行為。在美國,合同法不關注違約行為,因為違約必須補償并且獲得補償并不特別困難,故有補償性違約金制度足矣。而在我國,違約方只想通過違約牟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從不考慮應給予對方當事人足夠的違約補償。在這種情況下廢棄違約金的懲罰功能是很不明智的選擇。三是補償性違約金制度增加了合同當事人的交易風險。由于補償性違約金制度注重的是違約救濟的補償功能,違約的不受懲罰性促使當事人更多地選擇以違約方式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在這種合同法律環境下,當事人雙方在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很難對對方當事人是否信守合同沒有把握,對交易風險難以作出正確的預測和評估。當事人對交易風險心中無底的時候,放棄交易是一種明智的選擇。補償性違約金制度表面看來是鼓勵交易,但實際效果并非必然如此。四是補償性違約金制度與違約損失賠償制度功能重疊,沒有單獨存在之必要。補償性違約金與約定的損害賠償在性質、功能與作用上并無差別。補償性違約金制度人為地造成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形式的混淆,有可能使違約金取代損害賠償而在實踐中發揮主導作用,使違約賠償制度名存實亡。這種名為違約金實為賠償金的制度于交易當事人并無益處,不具有存在的正當性、合理性。
三、在我國合同法中建立單純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的必要性
在我國合同法中摒棄以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建立只具有懲罰的違約金制度很有必要。一是建立該制度有助于提高合同履行率,維護合同關系的穩定和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合同利益。在美國的法治完善的社會環境,信守承諾、違約補償是一種社會共識,因而合同履行率不為社會所關注,也不為當事人看重。而在我國,合同不能履行,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利益就很難實現,故信守合同尤為重要。懲罰性違約金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通過支付懲罰性違約金這個方式,提高違約成本,讓合同當事人不愿意輕易違約,信守合同,避免受到違約金懲罰。因此,懲罰性違約金制度具有預防違約、遏制違約、減少違約行為發生的實際功能,這是補償性違約金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二是建立該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客觀要求。我國尚處于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很多市場交易主體急于積累原始資本,導致市場上假冒偽劣橫行、不誠實不守信現象普遍存在于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中國歷來有治亂世用重典的社會治理方略。在市場交易領域或稱合同關系中摒棄以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采取單一的懲罰性違約金制度,是治理違約亂象、樹立信守合同社會風氣,維持正常交易秩序和市場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舉措,等到將來我國市場經濟發達了,社會誠信體系建立并有效運轉了,法治觀念、信守合同,違約補償成為社會共識了,那時就可以、也不需要懲罰性違約金制度了,改采補償性違約金制度就可以水到渠成、順理成章。在此之前實施補償性為主的違約金制度,屬于超越社會經濟發展階段、超越社會文明發展水平的法制理想主義,必然效果不彰。三是建立該制度有助于培養合同當事人誠實守信的合同法律觀念,有助于社會誠信意識、法治觀念信的社會中幸福地生活。今天的我們生活在一個假貨遍地、毒物橫行、欺詐常在的社會環境中,誠信成了稀缺之物。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生活,人們需要有高度的智慧,隨時隨地加倍小心,一不留神就會被人坑騙,這樣的生活毫無幸福快樂可言。要改變這樣的社會現實,靠空洞的說教、美麗動聽的語言是沒有意義的。社會誠信意識的形成,首先應當從交易誠信做起。人在社會中生活,每天面對各種各樣的交易,小到買米買菜、針頭線腦,大到飛機輪船、建設工程,每一筆交易都能誠實守信,就是誠信社會。人們誠信意識的形成必須基于一定的社會現實條件,它不可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建立懲罰性違約金制度,通過違約金的懲罰性迫使交易當事人信守合同,逐步扭轉忽悠欺詐的不良社會風氣,形成嚴格依約履行、違約賠償、誠信交易的社會道德風尚,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四是我國合同法舍棄懲罰性違約金制度后沒有建立起可以有效替代懲罰性違約金制度的相關機制,這種作法很不明智。有些學者認為,懲罰性違約金制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和表現,與合同關系當事人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原則相違背,理應將其拋棄。還想當然地認為,既然合同是當事人自愿平等協商形成的,當能自覺履行,一旦違約,給予補償即可,懲罰性違約金制度既不文明、也無存在之必要①。合同法施行十多年的實踐證明,這只不過是學者的一廂情愿而已。既然我們至今尚未創造出用以預防、遏制違約行為的,比懲罰性違約金制度更好、更文明的替代性制度,那么重新選擇懲罰性違約金制度應該不算丟人。
四、建立懲罰性違約金制度的基本設想
本文主張的懲罰性違約金制度是一種單一的違約金制度,它把補償性違約金完全排除。筆者認為,補償性違約金制度的內容,完全可以在違約損害賠償制度中得到體現和解決,沒有必要另行設立補償性違約金制度,補償性違約金不過是違約損害賠償的另一種說法而已。懲罰性違約金制度的內容應該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一)違約金的數額
根據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違約金的數額,包括違約金的支付條件、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式、違約金支付的絕對金額、違約金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支付責任等,由合同當事人自主協商確定。當事人關于違約金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公權力一般不加干預。賦予當事人的違約金約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促使當事人審慎地協商、確定合同條款,認真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盡量避免違約行為發生;有利于促使合同當事人審慎對待簽約行為,避免落入違約金陷阱,遭受無妄之災。在立法中也應盡力控制合同優勢方利用格式合同條款設置不合理的、顯失公平的違約金條款,避免合同優勢方惡意損害合同相對人的利益。
(二)違約金的性質
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只有懲罰性,不具有補償性。當合同當事人有違約行為,并且該違約行為給對方合同當事人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時,違約方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當事人的損失,而所支付的違約金不能抵補損失賠償額,也不能減輕違約方依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三)違約金的支付條件
當合同中所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的違約事實產生時,其違約金支付條件已成就。該違約行為是否給合同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不是支付違約金的必要條件。一方當事人只要舉證證明對方當事人具有應當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行為,就滿足了法律關于違約金支付舉證責任的要求,無需再證明該違約行為給自己造成的財產損失。
(四)違約金懲罰與違約行為相適應
合同當事人部分違約的,僅就其違約部分承擔違約金支付責任,全部違約的,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額支付違約金。
(五)支付違約金后其它合同責任承擔問題
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向對方全額支付違約金后,對方當事人仍然有權向其主張賠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當違約方支付了違約金并賠償包括可得利益在內的財產損失后,無權再向違約方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一方因不適當履行合同而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后,合同能繼續履行且對方當事人也請求繼續履行的,合同仍應繼續履行,并且仍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房地產開發離不開土地,作為稀缺資源,國家一直嚴格控制土地出讓一級市場。前幾年出臺的土地儲備、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面的政策的實施使地價不斷上漲;近幾年又因宏觀調控、信貸緊縮的影響,各地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市場不斷出現流拍的情況。開發企業應關注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掌握市場數據,爭取以客觀合理的價格取得土地。具體在競買過程中,應認真研究土地管理部門招標掛牌拍賣文件及出讓合同文本,做好土地可能成交價的分析工作,應特別注意土地在形成熟地之前的拆遷成本。同時為防范風險,根據預控的原則,在競拍前要為自己確定一個包括拆遷成本在內的可承受的心理價位。分析土地可能成交價與可承受的心理價位時宜采用房地產估價中的土地估價方法。
1.2建筑與安裝費用
建筑與安裝成本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是開發建設的所有建筑物的土建、安裝、裝飾、設備購置費用之和。建筑與安裝成本的控制可分招投標合同價管理、建設中造價管理及項目結算管理三個階段。招投標合同價管理是建筑與安裝成本控制的重點,這也體現了預控的重要性。首先應根據工程定額及工程類別等確定項目預算;然后在招投標過程中根據建筑市場、建材市場的供需情況,在預算的基礎上調整為招投標底價;最后根據投標方在招投標過程中的競爭情況確定中標者,并確定合同造價。建造中造價管理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采用合理的管理手段控制建筑與安裝成本支出的過程。因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有變更條款及工期、質量等方面的獎罰條款,所以合同造價并不就是建筑與安裝成本。
1.3政府規制費
房地產行業的主要工作對象除購房者外就是政府各有關部門。政府規制費也是開發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業界所謂“靠政策吃飯”所講的也就是政府規制費的管理。政府規制費主要包括項目立項、規劃、消防、環保、施工等手續辦理過程中應向政府各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各項費用的交納都有各級政府的文件規定。在這一階段工作過程中,正處于項目前期,開發企業尚未取得預售資格、很難取得銀行貸款,資金壓力很大。這時能夠利用各項政府優惠政策,免交、緩交各項費用,不僅能減輕資金壓力,還節省了貸款利息等財務費用。
1.4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即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居委會、派出所、幼兒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1.5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建設資金貸款利息等。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以上五類成本的控制能力及控制效果,可分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2控制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措施
2.1努力做好房地產投資決策
房地產開發決策階段的基本特征是智力化或知識密集性,決策工作是成本控制的關鍵,因為決策階段產生的決策結果是對開發項目的使用功能、基本實施方案和主要要素投入做出總體策劃。決策的好壞、優劣將直接影響整個成本控制。投資決策成本控制的關鍵是建立成本控制目標。決策階段的成本控制是事前控制,由于決策階段影響項目投資的程度最高,因此在決策階段就應對項目投資成本進行預測,建立成本控制目標體系,確定投資控制目標。對于投資決策階段的成本控制目標就是投資估算,投資估算的準確與否,是決定決策階段成本控制的關鍵。投資估算是擬開發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
2.2做好設計階段成本控制
控制建設工程成本,首先應從設計開始,因為設計是工程項目付諸實施的龍頭,是工程建設的靈魂,是控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提高經濟效益的關鍵。設計階段對投資的影響程度達70%—90%。設計階段工作水平的標低,設計質量的高低,不僅影響到施工階段投資的多少,而且也影響到項目建成投產以后經濟效益的高低。規劃設計的考慮,要圍繞商品住宅銷售的市場和利潤的大小來研究,如高層、多層的比例要合理,容積率高,設計平面組合好,將會使產品銷售好,從而經濟效益也高。因而要保證設計的質量,盡量減少施工期間的洽商變更,就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設計階段的工程成本管理。其措施,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設計階段的經濟論證;實行限額設計;實行工程造價和設計方案相結合的設計招標方法;加強設計出圖前的審核工作。
2.3在企業內部引進競爭機制
積極引進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在承發包上實行招投標,是實現成本控制工作的重點。把競爭機制引入全過程投資控制,在相對平等的條件下進行招標承包,擇優挑選工程承包公司、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實踐證明:引進市場機制,實行工程招投標,推行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是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建設工期、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同時,還是實現優勝劣汰,選擇理想的建筑企業作為合作伙伴,杜絕承發包領域的腐敗行為的有效手段。通過設計招投標優選設計方案,為工程造價控制創造了良好的開端,同樣,施工招投標,可以選擇報價合理,施工方案先進,技術力量強,工期短的施工企業,為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控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另外通過公平競爭,可達到優化施工組織設計,使人員、機械和材料的安排更加合理;提高了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縮短了工期,促進了銷售,加快了建設資金的回籠,從而達到降低工程造價的目的。
參考文獻
[1]陳溥才,郭鎮寧.房地產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與方案優化策略[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16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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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有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分析
1.工作流程
按照四年制普通高校教學計劃,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基本在第八學期開學進行,歷時十五周左右。畢業設計(論文)整個過程分為選題、開題、研究設計、論文撰寫和畢業答辯五個階段。
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是,一般由承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的指導教師擬制一些題目,供學生選擇。在題目確定以后,學生一般要經過開題、研究收集資料、題目設計、中期檢查和驗收答辯等環節,直至完成整個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2.現有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存在的問題
目前,本科畢業生就業形勢不容樂觀,升學壓力很大,從第七學期開始,畢業生就將重心放在尋找工作和考研上,基本無暇顧及畢業設計(論文);全國高校招生規模的擴大,高校教師數量遠比不上學生人數的增長,導致高校師生比過高,很多高校的不少專業,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超過8人,甚至達到十幾人;[2]部分青年教師的業務水平和能力有限。
由此導致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存在已下問題:
(1)師生比過高導致論文的題目假、大、空現象嚴重;課題的類型趨于理論研究、模擬仿真的比例越來越高,硬件或軟硬結合的綜合性課題的比例在減少。[2]
(2)部分學生輕視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所選的題目采取網上下載、東拼西湊、甚至抄襲等手段,沒有真正結合自己所學到的專業知識去研究、去解決、去綜合應用。
(3)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的方式過多依賴于電子郵件、電話等,與學生面對面的指導時間越來越少,對學生無法進行有效的監督。[2]
(4)學校管理部門對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還不能做到有效、實時進行監控,在學生畢業論文完成的各個階段上缺乏強有力的考核監控機制。[1]
二、我校對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的研究
過程管理基于目標管理,是對目標的無限分解和細化,它將管理的中心前移,通過實現科學的流程而最終趨向目標,具有落實性、可控性、創新性、閉環性、發展性等特點。[1]
1.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改進的方法
(1)依據過程管理理論,學校將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細分為七個環節:
教學大綱、選題指南、選題和任務書、階段報告和檢查、成績評審和答辯、成績評定和評優、材料存檔。
(2)學校將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分為管理流程和業務流程兩個方面:
管理流程的主要環節包括:教學目標和方向規劃、教學人員組織和任務協調、教學過程控制及教學信息管理。
業務流程的主要環節包括:選題、任務書、階段報告和檢查評價、成果評審和答辯、成績評定和評優、材料存檔。
(3)二者之間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2.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改進的關鍵點
(1)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環節的目的、教學大綱和選題指南的意義、任務書的作用、階段報告和檢查的性質;
(2)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內容的先進性、教學過程的專業性、教學文件的指導性、教學文檔格式的規范性如何體現;
(3)領導的價值觀、學術帶頭人的專業水平、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態度。
3.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流程改進的突破點
(1)教學計劃:推行選題指南、強化任務書工作;
(2)教學組織:專任教師與兼職教師相結合;
(3)教學過程:采用信息化網絡技術平臺;
(4)教學考核:評分區別學習表現(態度)、成果質量、答辯效果。成績由指導教師、成果評閱人、答辯小組獨立評分;
(5)教學文檔:分類管理、重點監控、簡化流轉。
三、結語
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環節是在校生最后一個重要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積極探索、研究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新模式、新思想,不斷完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可操作運行機制,才能提高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水平。
參考文獻:
成本信息是否公允直接關系到產品的內在價值水平的確定是否合理,同樣,產品的生產成本也是界定產品價格是否公允的基本尺度。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進一步擴大,大量的以涉及低價傾銷為特征的反壟斷涉外貿易訴訟案的出現,對為此提供“鑒證”基礎的成本信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基于目前新的制造環境,對我們目前所運用的制造成本制度從歷史的角度進行剖析,并就目前所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的發展進行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制造成本法的歷史演進
(一)早期的制造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顧名思義是制造業中所使用的成本制度。在以工業革命為背景的、以機器生產及提高產品加工能力和精度為特征的近代制造產業中,為了解決當時企業內部管理上所形成的(與傳統的作坊生產相比較)四個特有的內部管理問題(職能部門的業績考核、工序間產品勞務間的價值轉移尺度、期間利潤的有效計量和經濟資源利用效率的衡量),會計界運用了以“職能部門設置成本項目并按其歸集費用”(以解決前面兩個管理問題)和“產品確認并分配相關的產品成本項目”(以解決后兩個管理問題)的兩步費用的歸集與分配制度。這也就是解釋為什么今天的制造成本法不是“一步”歸集與分配制度,也不是“三步”甚至是“四步”的費用歸集與分配制度的原因所在。
早期的制造成本法的研究重心有兩個方面:
第一是基于企業的具體生產工藝流程和生產組織特點,設置與此相適應的反映職能部門費用發生情況的相關成本項目(廣義的),成本項目的設置沒有規范統一的要求,并按照誰收益、誰承擔的原則將企業在一定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歸集在相應的成本項目中,以實現第一步歸集所應達到的目標。
第二是按照職能部門與生產制造過程之間的關系,將所有成本項目確認為“產品生產成本項目”(也稱之為狹義的成本項目)與“期間成本項目”,凡是與生產制造過程之間存在關系的(不論直接相關還是間接相關)均將其視為產品生產成本項目,并用一定的方法將其在期間生產的不同產品生產對象之間進行分配,從而達到計算產品成本總額與單位產品成本的目的。
(二)制造成本法的歷史演進
制造成本法產生以來一直是朝“絕對真實”(absolutetruth)方向努力的,也即通過對“兩步費用歸集與分配”為對象的、以程序與方法規范為特征的進一步完善。當時在管理實踐上存在著一個衡量制造成本制度科學與否的標準,即只要單位產品的生產成本計算準確了(表明兩步都準確了),就說明管理上所有的管理問題都能獲得一種相對準確的信息支持。
上世紀初葉,為配合提高勞動生產率而發生的泰羅科學管理運動,其通過生產工藝與過程的標準化研究(標準化本身就能大幅度地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并且實施一種嚴格的考核制度,極大地提高了當時的生產效率,滿足了當時社會對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為了配合泰羅科學管理運動對事中成本管理的要求,將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事后的費用兩步歸集與分配改進為按照事先確定的標準成本和成本差異分別進行歸集與分配,通過差異的揭示與調查反饋,實現了成本管理工作從事后反映到事中及時執行階段,達到了成本管理質的飛躍。但這種管理上帶來的飛躍并沒有改變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基本功能,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服務功能仍然在發揮作用,因為其只是將傳統制造成本法下的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歸集與分配過程分解成“標準成本的歸集與分配”與“成本差異的歸集與分配”兩部分分別進行,兩者相加,其結論并沒有任何變化。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現狀
(一)制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論
制造成本法仍然從屬于財務會計的范疇,上世紀30年代為了適應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建立的財務會計體系,產品成本計量(為了計量出期間利潤與期末存貨價值的目的)仍然是財務會計的一個重要領域。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會計處理事項均應使用會計準則的理念進行指導與制約,而會計準則理念的內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確,而是在于目前的企業經營環境下,這種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稱之為GAAP,general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制造成本法的理論關鍵在于如何確認產品的成本項目構成,按照企業存在的相關職能部門設置成本項目,應該沒有什么分歧,但這些成本項目哪些應該作為產品成本的組成項目?哪些應作為期間成本的組成項目?與生產有關的職能部門相關的成本項目是不是將所有成本內容都應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還是部分成本內容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這些問題也構成了今天制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論問題。
目前對此理論問題的解釋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吸收成本(Absorbingcosting)觀點。其基本原理是只要該職能部門與生產過程相關,不論是直接與生產過程相關,還是間接與生產過程相關;不論其發生的費用是什么,都將其吸收到產品成本中去,構成產品的生產成本。二是動因成本觀點。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項費用能不能進入產品的生產成本,除了該職能部門要與生產過程相關以外(因為與生產過程無關的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費用根本不可能進入產品成本的),還要進一步確認其所發生的費用性質與產品的制造過程是否相關,只有在同時符合上述兩種條件時,我們才能將其確認為產品的生產成本,否則,即使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我們也不能將其確認為產品的生產成本。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現狀
從理論上講,動因成本觀點應比吸收成本觀點要好,因為從權責發生制的基本理念來看,收益了才能承擔相關的費用。如果某該項費用的發生與產品的制造過程無關,即使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也不能將其歸集在產品的生產成本上。但在實際工作中,對與生產過程有關的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費用,究竟哪些與制造過程有關?相關程度如何?哪些與制造過程無關?進行界定是非常困難的。從理論上講,如果能夠準確地認定其是變動性生產費用(與產品制造過程完全相關),將其作為相關產品成本構成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能夠準確地認定其是固定性生產費用(與產品制造過程完全無關),將其作為非相關產品成本構成同樣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實際中,真正能夠用較為純粹的方式確認其變動成本或固定成本特性的費用并不是很多,許多費用特別是間接用于產品生產的費用項目,往往表現為混合成本的特性,對其進行分解存在著許多主觀不確定性的成分,如果只是從企業內部管理的角度來加以使用,此種帶有主觀成分在內的不確定的會計信息還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其信息的質量與相對準確性和個人的職業理解是相關的,不會影響到其他信息使用人由于他人在判斷上的特性產生誤解。所以我們的結論是:在相關大量間接生產費用無法用一個準確且能夠被大家所能形成共識的觀念(生產費用與產品生產之間的關聯性)之前,盡管動因成本觀點理論基礎較為理想,但不符合財務會計公認會計準則理念的要求,也就不能為財務會計中的成本核算實踐所接受。
三、對制造成本法發展的一些思考
(一)規范產品成本項目的構成標準
吸收成本制度盡管在具體的費用確認上沒有辦法去分清其與產品制造過程之間的關系,但其最大的優點是其確認過程的規范與統一性,一是按職能部門確認費用的發生額是比較容易的,費用在哪個部門發生的,就應該由哪個部門所體現的成本項目進行承擔,在費用歸集上不會引起爭議;二是職能部門的設置與產品制造過程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容易取得共識方面的一致,在實踐上,與生產過程有關的職能部門,不外乎分為兩種,即直接生產部門和間接生產部門。盡管即使在與生產直接有關的生產部門,證明其所有費用100%與產品制造過程有關,也是非常困難的,不要說那么多與生產過程間接有關的職能部門了,但在分歧沒有消失之前,寧可不要去實現這種絕對的準確性,也應保持這種相對的準確性,即不論該項費用是什么,只要其與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全部作為產品的生產成本內容達到了會計準則對公允性原則的要求。
在我國成本會計實務上,1988年之前所使用的成本方法是沿用原蘇聯的成本計算方法,此種方法后來大家將其稱之為“全部成本法”(其實不能這樣稱呼,在西方會計中,全部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以及制造成本法幾乎是同樣的經濟涵義),其是將當時的所有費用(包括企業管理費用在內)全部納入到產品的生產成本,為了適應當時關貿總協定入關談判對產品成本規范的要求,我們從1989年就對原來的成本制度進行了改革,而真正意義的會計體系改革在我們國家應是在1993年頒布的“兩則”與“行業會計制度”。但到目前為止,我們對制造成本法的理解與西方國家的制造成本法相比,在實踐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現在對能夠進入產品成本的費用項目的理解,因為在現行的企業中對職能部門的設置,其職能關系與西方的企業還存在著區別,如生產車間的黨支部書記其職能與生產管理是否相關等。因而在實踐上,我們還仍然按照對費用項目的理解(看其是否與制造過程相關)來規范產品成本的費用構成(表現為國家頒布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我們認為在現代企業制度沒有完全規范運作之前,這種分歧肯定是存在的,關鍵在于我們如何合理地解釋。
(二)重審作業成本制度
當然,基于成本動因的觀點所建立的作業成本會計(ABC),從成本管理的角度來看,其通過產品耗費作業,作業耗用經濟資源的理念,將產品成本與費用通過作業的紐帶連接起來,真實地反映了產品對經濟資源的消耗水平,為產品成本管理提供了真實有效的信息。但在作業無法準確界定,特別是無法量化作業量(Activity-drivers)時,將其運用在財務會計中的成本計量時,會導致不同的會計職業判斷人產生不同的判斷標準,是不符合會計準則中的“公允性”精神的。但作為企業內部管理使用的會計信息系統,這種以企業自己為職業判斷標準的成本制度,在改善產品成本水平相對真實性,提高與產品資源利用效率等相關的決策方面肯定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三)建立綜合成本信息系統
相關性特征是衡量成本信息系統質量的重要標準,在目前還無法統一對產品消耗作業、作業耗費資源的認識條件下,企業內部應利用現有的信息化的有利條件,特別是結合企業內部的ERP系統,建立一個基于多重服務目標的綜合成本信息系統,即基于對外財務會計目的而建立的“兩步”制造成本制度和基于企業內部管理為目的(反映產品真實資源消耗)的作業成本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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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優化建筑施工組織管理的重要意義
隨著城市建設用地的日漸緊張,大型建筑、高層建筑近年來不斷增加。這些建筑在施工難度、施工工序等方面都較傳統建筑要繁瑣很多。在這種行業形勢下,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良好的組織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施工過程中的混亂現象,加快施工建設的進程,進而縮短施工周期,對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有重要的作用。同時,科學、有序化的組織管理,能夠使施工的各項工序,按照施工設計的指標和設計圖紙的規范嚴格進行,進而提高了建筑項目的整體質量水平。此外,高質量的建筑項目組織管理工作,能夠有效的避免施工過程中危險作業的交叉進行,減少了施工過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2 目前建筑施工組織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 施工質量的組織管理不到位
目前,國內許多工程項目在施工建設的過程中,對于施工質量方面的組織管理方面的重視程度還不夠,沒有切實落實好施工過程中一些重大項目的質量審核工作,影響了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比如:在建筑施工過程中,許多管理者沒有切實對施工人員的施工狀況進行嚴格審查,沒有及時發現實際施工中與理論設計的差異,造成工程項目達不到理論設計的標準;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項目和工序較多,許多管理者有時會忽略一些重點項目的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工作,致使許多施工人員對于施工建設的一些規范和注意事項不明確,影響最終的施工質量水平;此外,在施工建設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施工條件的要求,有時需要對原有的施工的規劃和設計做出一定的調整。對于調整工作,企業的組織管理者應當把調整計劃讓相關工程項目專家進行審核,通過后才能批準施工的進行。而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由于這方面的組織管理不到位,往往忽略這個流程,極易影響最終的工程質量。
2.2 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不到位
近年來,建筑工程的項目的施工難度加大,施工周期加長。為了保證施工建筑的整個過程中的有序化、高效化,科學、完善的施工人員組織管理工作十分必要。目前,我國許多城市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現場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工作并不到位。許多施工人員并沒有充分明確各自的分工,沒有明確自身施工項目在整個工程建設的作用,經常使項目建設達不到預期的標準。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對現場施工人員組織管理不到位,經常使得施工的無序化,多種危險施工交叉作業等情況的發生。這不僅使工程建設的整體質量難以保證,同時也給工程建設帶來諸多的安全隱患,不利于施工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因此,相關企業組織管理人員要切實、有效的加強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工作。
2.3 新型施工材料組織管理不到位
近年來,隨著建筑領域的不斷發展,科技水平的提高,許多新型的材料被引入到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設過程中。這些新型材料如果能夠有效的運用到施工建設過程中,不僅會提高建筑的整體外觀質量和實用性能,而且能夠提高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但是,有時這些新型材料使用不當或者材料本身存在質量問題,將會對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國內一些建筑企業,經常發生引入新型材料后造成的建筑質量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建筑施工企業對于材料的組織管理不到位。相關企業管理人員沒有對這些新型材料的質量進行嚴格的審查,使存在質量問題的材料投入建設中,影響建筑的質量。
3 優化建筑施工組織管理的措施
3.1 優化施工質量組織管理的有效措施
為了切實、有效的保證城市建筑施工的整體質量水平,在施工的建設過程中,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質量的組織管理工作。由于工程項目施工期間,許多項目會同時進行施工,施工組織管理人員,要提早介入、認真規劃,有效的加強建設過程中各個項目的質量管理和控制,切實保障工程的建設工序按照設計階段的標準進行。同時,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組織管理人員要加強一些重點項目的圖紙審核、技術交底工作。對于一些較為復雜的施工工序或施工難點,要及時與建設方溝通,找到科學、合理的解決對策,切實提高工程項目的質量水平。此外,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組織管理人員要加強新技術和新方案的質量審核力度。尤其是對于需要變更的一些施工工序,都要把調整規劃交予相關專家進行質量審核。新的調整計劃在確定沒有問題后,才能批準繼續進行施工建設。某商務樓施工過程中,公司嚴格按企業標準及企業OA系統進行質量組織的管理。加大了工程管理效率,提高了工程的質量。(如下圖)
3.2 優化施工人員組織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工程項目施工的整個過程中,為了充分落實好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工作,企業管理人員要根據工程的規模、工程的進度以及其它一些實際情況,合理的進行工程任務的分配。通過合理的任務規劃和分配,并推行質量目標的責任化制度,使每個施工人員都能成為工程質量的控制主體,從而提高施工質量。加強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進行科學的職責分工,可以有效的把復雜的建筑工程有層次的分解,把任務分配到個人身上,使每項工作都能夠高效、保質的完成。此外,為了更好的落實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工作,使施工人員更好的完成好工程任務,企業管理人員還要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培訓。采取一些組織管理方面的培訓和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工作,使施工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建設項目的特點以及多種機械的使用技巧等,來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從根本上提高施工質量。
3.3 優化新型施工材料組織管理的有效措施
隨著建筑施工過程中,新型材料使用的不斷增多,加強新型施工材料組織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加強建筑周轉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轉材料的利用率,如下圖所示,項目部將主體工程使用結束的方木材料有序堆放,合理保護,在下個工程中仍可繼續使用,節約工程的成本。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應用新型材料時,相關組織人員要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并確定施工技術的一些必要保證措施;同時,相關組織管理人員要加強新型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對新型材料進行必要的試化驗,并把試驗結果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充分做好材料質量的監管工作。材料是建筑項目的物質基礎,是工程項目質量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因此,企業相關組織管理人員務必要對施工現場準備階段所需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做好材料質量把關,進而保證工程項目的高質、高效。
參考文獻: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是將藍圖變成現實的過程。施工質量直接關系到能否達到工程建設的目的,能否發揮理想的工程效益。目前,我國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但存在的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1影響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
1.1人員
包括參與建設的組織者、指揮者和操作者。每個工作人員都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著工程質量,高質量的人及其高質量的工作才能帶來高質量的產品。提高工程質量的關鍵在于提高人的素質,包括人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技術素質等。
1.2材料
材料的管理應從以下3個方面控制:一是嚴把材料采購關,必須“三證”齊全,才可進入倉庫;二是嚴把質量關,實行材料報檢制度,施工單位自檢、監理抽檢、政府質量監督機構和社會共同監管;三是嚴格執行采購計劃的同時,根據進度和現場情況適時調整,以便保證質量,減少損失。
1.3機械
施工機械設備對施工質量有著直接的影響。所以在施工機械設備選型時,應注意經濟上的合理性、技術上的先進性、操作和維護上的方便性;要根據工期、工程量大小,安排各類機械的數量;確保滿足施工要求;對特殊設備按要求通過相關部門檢測方可進場,一般設備要定期維修,保證施工安全[1]。
1.4方法
施工方法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一些工程常因施工方案考慮不周或施工工藝落后,而造成施工進度推遲,質量達不到要求和追加投資等情況。因此,在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時,必須結合技術、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以確定施工方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
1.5環境
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因此,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采取有益的措施嚴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現場,應營造文明施工和文明生產的環境。更為重要的是要搞好地方干群關系,尊重地方風俗[2]。
1.6工程設計
設計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在建設項目確定以后,工程設計就成為基本建設的關鍵問題了。對于在建設的時候能不能加快速度、保證質量、節約投資,在建成后能不能獲得最大的經濟效果,設計工作起著決定作用。一個先進的設計,應該采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合理地布置場地,組織好生產流程,應有利于提高生產效益,降低成本,提高質量。
2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措施
2.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領導重視與否是搞好水利工程質量工作的重要前提。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以對人民負責和對歷史負責的責任心真正把工程質量工作落到實處。全面落實責任制,明確單位領導、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具體工作人員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并加強監督和檢查。按照水利工程行業規范和技術要求,組織施工;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要追究責任,即工程質量終身制;徹底扭轉工程當事人置工程質量于不顧的態度,避免工程出現問題一走了之的現象發生。
2.2認真抓好施工質量管理
施工中的質量管理涉及建設、監理、設計、施工4方面。建設單位是主體,具有協調其他各方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和管理的責任和權利。各方應積極配合,努力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創造優質工程。具體說來,施工中應著重抓好以下環節。
(1)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技術方案。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各方要根據國家有關施工規范,結合該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針對該工程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中要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2)實行工程監理制。監理是受業主委托對工程質量進行監控的,依法享有對工程質量進行監控的權力,所以要樹立監理人員的權威。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違反施工程序或質量不合格,監理有權責令其停工、返工,或者與相關部門會商后采取處罰措施。
(3)建立建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監理、設計、施工4方都要有自已的質檢組織,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總責。施工中要對工程分階段、分部分按程序進行檢查驗收。施工單位所設質檢工程師、專職質檢員負責施工自檢及施工文件的填寫和編制,按單元工程報驗程序報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并及時向質檢組織匯報質檢情況。
(4)施工過程中,施工各方要切實把質量控制放在首位,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施工單位要自覺堅持質量第一的觀念,質檢組織要有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把質量關。
2.3強化質量控制措施
質量控制實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是開工前對施工企業提交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進行審核,特別是對各企業投入工程的技術人員的數量和素質提出具體要求。對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和運到工地的機械等進行控制,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不得進入工地。
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實行“二級三檢報驗制”,它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第1級是為保證監理目標的實現,指令施工企業建立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施工企業終檢的質檢機構與質檢制度;第2級是施工企業在其內部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填報“報驗申請單”,報監理工程師工程復驗,復驗合格后由業主終驗,保證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工序施工,對單元工程、監理工程師在評定表上簽驗收意見和評定質量等級,關鍵工序要有業主、監理、設計、施工、共同簽字,以確保每道工序都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3]。
事后控制是對已完成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繼續進行觀察、檢測,收集運用過程中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對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
2.4發揮監理工程師作用
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控制體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質量保證體系上的。后者是基礎,沒有一個健全的、運轉良好的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監理工程師很難發揮作用。因此,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首要任務就是在開工令之前,檢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沒有肯定答復,不簽發開工令。監理工程師的職能是指導、監督和檢查。“指導”是向承包商提出應如何去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監督”是在實施過程中考查其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制止一切違規行為;“檢查”是對運行結果進行考核,包括各工序、階段的檢查、驗收和質量評定工作。如果讓監理去代替施工技術員、質檢員,不僅是力不從心,而且責任不清,其結果必然使施工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弱化,甚至逐步放棄,從而使整個質量體系處于混亂狀態。
2.5嚴禁轉包工程
主體工程不能分包;對分包資質要嚴加審查,不允許多次分包。項目部是獨立性很強的經濟、技術實體,是對質量起保證作用的關鍵所在。一旦轉包或多次分包,責任會不明確,從合同法來講是企業法人負責,而在實際運作中,是無人負責。
2.6處理好業主、監理、施工的關系
在建設管理中執行業主負責制、監理制和招投標制,是一個巨大的進步。3方都有一個觀念轉變的過程,各自找準位置是最重要的。對號入座、進入角色之后,3方的關系就易于處理好。3方之間不是上下級關系,也不是對立關系,而是合同雙方平等互利關系。業主和監理雖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動方,但是必須認清:施工單位是建設的主體,質量控制的好壞,主要取決于施工企業。分工雖然不同,但都在各自崗位上共同對國家負責。與地方政府各部門關系是否正常,是關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個良好環境的大事[4]。
2.7加強建設資金管理
工程投資是確保工程建設的重要保證。投資應統一管理,實行專戶儲蓄、專款專用,單項工程單獨記賬,避免投資被擠占或挪用。要嚴格控制資金使用,要按合同要求、工程進度和質量分期付款。凡是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進度未按要求違反合同條款的,可以拒絕付款。要通過招標辦法進行承包,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達到降低工程造價,提高工程質量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張榮芳.淺談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措施[J].中國科技縱橫,2010(11):321.
一、高校行政管理概述
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行政管理組織應當是相關法規認可的教育管理機構,同時,在高校的管理中,堅持依法治教的原則,使高校開展的一切教育活動符合相關教育法律的規定[1]。因此,應不斷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領導及行政管理人員官本位思想嚴重,法律意識淡薄
在現今高校管理中,高校領導及行政管理人員官本位思想較為嚴重。一些高校領導在決策中不按法律和規章辦事,獨斷專行,行政管理缺乏法制的監管,使得學校決策及糾紛的解決方案缺乏法律依據的支撐。
(二)我國教育立法不夠完備,高校校規校紀沒有結合法律法規制定,缺乏合理性依據
我國教育立法主要有《教育法》及其后出臺的《義務教育法》、《學位條例》。在高校行政管理方面,只有《教育法》對其有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規定的細化規范,從而造成高校行政管理具體操作中缺乏法律的規范,嚴重加大了高校行政管理法制化難度[2]。
各高校在制定自身的規章制度過程中, 沒有依據法律法規,致使校規校紀的規定超越法律授權內容,于法無據,甚至與法律法規相沖突。高校行政管理中忽略程序的正當性,法律規定學生被學校處罰退學、開除時,享有充分的異議權和救濟時間,實踐中,高校往往對此程序走形式,程序的不公正最終導致實體不
公正。
(三)高校行政管理機構中缺少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置
據統計數據表明,當前高校設置法律事務機構的情況并不多,全國1900所高校,外加300多所民辦高校,只有50所左右的高校設置了法律事務機構,所占比例僅為2%.此外,教育部直屬高校設置法律事務機構的高校比例較高。75所教育部直屬高校有30%的高校設立了法律事務機構,而非教育部直屬高校設置法律事務機構的比例只有1.22%。民辦高校則目前都未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可見,教育水平和層次越高的高校越重視法律事務工作。然而,筆者還發現,在設立了法律事務機構的高校中,也有接近一半的高校將其設置在學校辦公室下面,并沒有將其獨立為一個機構。并且各高校對設置的法律事務機構本身在名稱、性質、職能、地位、待遇等方面有較大的差異,情況較為雜亂。
三、加強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設的措施
(一)在高校中加強法制觀念的宣傳,依法治校
十八界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各行各業對照自身工作紛紛加強法制建設。對于高校而言,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應加強依法治校,在全校廣泛進行道德教育和法制宣傳,提高教職工和學生的法律意識。
(二)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立法建設,科學制定校規校紀,、校規校紀的執行堅持人性化原則
為加快我國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進程,一方面,需進一步完善我國教育立法,尤其是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立法。鑒于我國立法對高校行政管理只有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細化規范,筆者認為,應盡快出臺關于高校行政管理的條例,將高校行政管理的內容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化,使得學校在行政管理過程中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應科學制定校規校紀,校規校紀的執行堅持人性化原則。高校制定校規校紀應建立在科學、高效的基礎上。校規校紀的制定不僅僅在于管理約束學生,也要保證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在法律授權范圍內制定,不能越權甚至與法律相沖突。高校在執行校規校紀過程中,應嚴格遵循正當的程序,并堅持人性化原則。
(三)高校應建立法律事務機構,并建立高校行政管理有效的監督機制
為推進高校法制化進程,應強調法治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對此高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置法律事務機構。當前高校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共有一下4種方式:(1)設置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該機構不僅有明確的職責,而且有人員編制,不僅承擔學校的法律事務,而且是建設現代大學制定、促進依法治校綜合協調機構,對學校依法做出決策起著重要作用。(2)將法律事務機構設置在學校辦公室或其他部門之下,處理學校法律事務。如前所述,這一類型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3)由學校的具有法學背景的教師兼職承擔法律事務。
(四)聘請法律顧問,聘請校外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
筆者認為,第一種方式即設置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是最理想的方式,尤其是對規模較大、院系較多、獨立分支機構較多、法律事務較多的高校。高校設置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能有效踐行依法治校理念,推進高校法制進程,為學校決策和管理的合法性做出重要作用。
對于規模較小、法律事務較少的高校,也不應忽視依法治校的建設,可靈活使用上述幾種方式。讓辦公室或其他職能部門兼任法律事務管理職責,并聘請校外律師事務所或本校有法律實務經驗的教師擔任法律顧問,但切勿將學校法制建設束之高閣。
2008年8月,我院新住院大樓試營業,我從此不再擔任責任護士兼組長,跟其他同齡護士“享受”我們醫院對老護士的特別照顧——上換藥班。這個班的設立不是我們醫院才有,其他醫院也一樣,即承擔科室藥品的領取及借退、備齊各種藥品,負責換藥器械的清洗、消毒、滅菌及物品的送取,核對醫囑、把口服藥和外用藥送到病人手中(只有這段時間,才是我與病人接觸、溝通,并向病人極其家屬做好健康宣教、調解醫患矛盾的最佳時間),送化驗單及血標本到檢驗科等等。突然之間,與病人接觸的時間少了,我感到從未有過的失落。我開始反思,我晉級副高為了什么?護士的出路在哪里?為什么醫院不按職稱上崗,把護士、護師、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都安排做同樣的事情 只考慮年齡,不考慮能力的用人機制何時才能打破?別人只想老了工作輕松一點,我為何想為病人多做點實際的事情?
雖然心里不踏實,我還是勤勤懇懇地把本職工作做好,盡量不讓別人說閑話。“徐姐,我和你調換一下,你來當責任護士,我來上你的換藥班。”同事常常跟我調侃。說實話,大部分四十歲左右的護士都想上這個“換藥班”,與病人接觸的時間少,身上的責任輕多了。如果下午沒什么事情,還可以呆在家里,有事要同事打個電話再去醫院,像醫生一樣自由,誰不想?我從區醫院到現在,干責任護士工作也十幾年了,真是累得夠嗆了,加上四十歲之后,視力下降,手腳不靈便,靜脈穿刺等護理操作,也確實覺得為難了,不得不希望年輕人多做些了。為了病人和集體利益,我只能服從安排,不能打腫臉充胖子顯擺自己能干了。但是,我絕不能放棄對護理事業的美好追求,我要繼續堅持學習、實踐、總結,擴大護理服務的空間,除了醫院里的病人,還有家庭、社區及網絡世界里,都是護士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地方。
雖然我們縣里還沒有一位晉級正高的護士,但是現在國家的政策在鼓勵基層護士晉級,只要有機會,我就要爭取。另外,有一位曾經當護士比我小幾歲,讀高護班之后改行當婦產科醫師,現在晉級主任醫師兩年了,難道護士就甘于落后,不思進取嗎?我能否實現晉級正高的愿望?有想法,就必須有行動。從2007年開始,我陸續參加了高級職稱英語、計算機、公共課、護理專業培訓及考試考核,撰寫論文并發表,參加全國性護理學術會議,并指導本院主管護師以上人員撰寫論文,組織全院護士加入湖南省護理學會,鼓勵本院護士積極參加當代護士舉辦的全國性護理學術會議。為了了解國內外護理動態,我自費訂閱了《當代護士》、《現代護理報》、《中華護理雜志》、《中國護理管理》、《中華護理教育》等護理專業刊物,并且參加《現代護理報》和《中國護理管理》等機構舉辦的繼續教育,獲取合格學分。
在任職年限、學歷、英語、計算機、公共課、學分等各方面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我于2011年申報了主任護師,并且在7月份的護理專業理論考試中取得了較好成績。因為論文投錯了刊物(有兩篇論文刊發在非法刊物上,我上當受騙了),我晉級正高失敗了!當我2012年,全身心投入論文備戰,并且把在正式刊物上之后,我等來的消息就是——醫院沒有正高指標。我院只有7個正高指標,已經有7個主任醫師了,要等到2015年醫務科劉主任退休了,才有1個正高指標,到那時,等待晉級正高的副主任醫師及副主任護師已經在20個以上了,我又老了幾歲,還有精力和時間去與他們競爭這個正高指標嗎?我不敢想,也不愿再去徒勞。失去的永遠失去了,我只有改變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態,繼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正晉級不晉級只有工資區別,我何必為了幾個錢去拼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