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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劉勰《文心雕龍》美美感方法論
劉勰的《文心雕龍》博大精深,歷來被認為是我古代最系統、最完整的一部文學理論專著。自60年代以來,“龍學”研究者開始從美學角度對《文心雕龍》加以研討,開掘其中深邃的美學思想,成果顯著,遂使這一當代顯學的研究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但有些問題尚需進一步澄清,另有些問題則有待深入開掘和拓展。這里談談個人的見解,補苴罅漏,故名之曰“發微”。
一
對美的本質,作為一種美學思想是必須首先加以界定的。劉勰一方面從宇宙本體論出發,認為美就是“文”,而“文”則是一種客觀存在,它作為“道”的一種形式原出于“自然”。這就肯定了美的客觀性。另一方面他又從人類中心說出發,認為美是作為萬物的中心的人創造的,“文”作為心靈的顯現原出于人。這就又從另一個角度肯定了美的主觀性。同時,他自覺或不自覺地把美劃分為三種范疇,即自然美、人文美、藝術美。從宇宙本體論出發,他認為自然美是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從人類中心說出發,他認為藝術美是人的創造,帶有主觀性;而人文美則是天人合一的產物,既有客觀因素又有主觀因素。這就是劉勰對美的本質的認識。
對自然美,他認為這是先于人類,不依賴于人類而存在的,它不是精神的產物,而是自由自在的。《文心雕龍·原道》:“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黃色雜,方圓體分,日月疊璧,以垂麗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理地之形;此蓋道之文也。”“傍及萬品,動植皆文:龍鳳以藻繪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畫工之妙;草木賁華,無待錦匠之奇,夫豈外飾,蓋自然耳。”
在他看來,天地、日月和動物、植物即天下萬物都有它美的形式,它不但不是人工所為,而且為人的創造所不及。這種認識源出于老子的“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和荀子的“王有常道矣,地有常數矣”,“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一類樸素唯物主義的觀點。
對人文美,他從天人合一的傳統觀念出發,認為人文美是與人類的生成所俱來的,天地萬物都有其自然之美,天與地之間出現了人,也就有了人文之美。《文心雕龍·原道》:“仰觀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兩儀生矣。惟人參之,性靈所鐘,是謂三才。為五行之秀,實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夫以無識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無文歟?”“人文之元,肇自太極。”
在他看來,天、地、人是所謂“三才”,即構成世界的三種本質因素,而人在三才之中是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的精華所在,是有性靈之物。人有性靈,便會有語言文字借之以表達思想感情,這種用以表達思想感情的語言文字就是人文之美,這也是自然而然的。這種認識源于《易傳·系辭》所表述的宇宙生成觀:“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即天、地萬物的本源是“太極”。如果我們把“太極”理解為一種精神實體的話,那么這種觀點顯然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但這種客觀唯心主義與前面所說樸素唯物主義也不無內在聯系。或者可以說劉勰樸素唯物主義的美學觀中不無唯心主義成份,客觀唯心主義的某些觀點中又不無唯物主義的含理內核。
至于他把人文美與自然美合而為一,相提并論,則是天人合一的傳統觀念的合乎邏輯的結論。天人合一是我國古代的一個哲學觀點,《莊子·齊物》說:“天地與我并在,萬物與我為一。”這種物我同一,人與天合為一體的境界為最高境界的觀點,即天人合一的觀點。既然天人合一,那么人之外的自然有其美,人也有其美,人文美也可以說就是一種自然美。這也是合乎邏輯的推論。劉勰把人文美等同于自然美雖然不盡科學,但人體之美,語言文字之美說它具有客觀性也是不無道理的。其實從宇宙本體論的角度來說,人體自身也是一種物,不過是屬別于“無識之物”的“有心之器”罷了。
對包括文學在內的藝術美,他從人文合一的角度出發,認為藝術美是人的創造,人具有這種創造能力和需要這種創造也是很自然的。《文心雕龍·明詩》:“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龍·情采》:“若乃綜述性靈,敷寫氣象,鏤心鳥跡之中,織辭魚網之上,其為彪炳,縟采名矣。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聲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雜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發而為辭章,神理之數也。”
在他看來,人受之于天而有喜、怒、哀、懼、愛、惡、欲等種種情感,人與外界相接觸或受到某種刺激,就會有所感發,通過不同形式的感發來表達思想感情,這是很自然的事情。這也即人文合一的觀念,它在《文心雕龍·原道》中有更為明確的表述:“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他還認為這種性靈的抒寫就是一種美。顯然,如果說《文心雕龍·原道》所說“文之為德”之“文”指自然更美,“人文之元”之“文”指人文美,那么這里的“立文之道”之“文”就是指藝術美了。而且藝術之美既包括文學之美的“辭章”,也包括美術之美的“黼黻”和音樂之美的“韶夏”。它們都是人的創造,而人之所以能有這種創造性,則為“神理”所支配。這“神理”便是天道自然的宇宙本體論,由天道自然的宇宙本體論而天人合一,由天人合一而人文合一,有其內在的必然邏輯。
在對劉勰的美學思想的研究中,有一種觀點認為,劉勰論美的出發點是“心”,美不是客觀的,而是主觀的產物,就此提出,在《文心雕龍》中“‘心’是美的內核。”〔1〕與此相近的觀點,還有人認為“劉勰把感情視為藝術的本源,靈魂和血液。”〔2〕這種觀點似有以偏概全的弊端。我們肯定劉勰把藝術美視為人的創造,但同時也肯定劉勰把這種創造的本源歸之于客觀世界,這在前面的闡述已清晰可見。那么,如果把美或藝術美的核心、本源僅止于藝術家的內心或感情,那就不僅不符合《文心雕龍》的本意,而且無異于把劉勰對美的認識歸之于唯心主義的一派了。這是我們所不能茍同的。
二
美學原則和審美功能是美學的基本問題。對美學原則,劉勰認為創造藝術美尤其是文學之美應當以圣人為楷模,以經籍為典范,象他們的作品那樣達到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統一,即自然和諧之美。這也就是《文心雕龍》在《原道》之后設《征圣》,《宗經》的本意。《文心雕龍·征圣》:“征之周、孔,則文有師矣”。“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圣人之雅麗,固銜華而佩實者也。”《文心雕龍·宗經》:“致化歸一,分教斯五,性靈熔匠,文章奧府。”這就是說,追求文學之美就應當向圣人學習,應當以他們的《詩》、《書》、《禮》、《易》、《春秋》這五經為典范。它們的創作原則都是一致的,作品既要有深刻的思想和真摯的感情,又要有華美的語言和巧妙的表達方式,此乃金科玉律。《情采》所說“文附質”,“質待文”;《才略》所說“文質相稱”,“華實相扶”也都是此意。完美統一亦即“自然”這美的最高境界。
對審美標準或批評標準,劉勰提出了“六義”說和“六觀”說。《宗經》“六義”是:“一則情深而不詭,二則風清而不雜,三則事信而不誕,四則義直而不回,五則體約而不蕪,六則文麗而不。”這里的“情”、“事”、“義”主要是從思想內容方面提出的標準,即感情深厚而不做作,事實具體而不虛妄,觀點正確而不詭詐。
“體”、“文”主要是從藝術形式方面提出的標準,即文風簡煉而不繁冗,語言華美而不靡麗。“風”則主要是指作品在社會中能產生積極的教化作用而不致造成思想混亂。《知音》“六觀”是:“一觀位體,二觀置辭,三觀通變,四觀奇正,五觀事義,六觀宮商。”“位體”是謀篇立體,“置辭”是遣詞造句,“通變”是繼承與創新,“奇正”是新奇與雅正,“事義”是選材與用典,“宮商”是平仄與韻律。這里包括了文學作品的諸多方面,既有題材、主題問題,又有語言、風格問題,乃至創造方法問題等,劉勰對審視文學作品考慮得是非常全面的。
現在的問題是,對“六義”和“六觀”到底什么是審美標準或批評標準,過去曾有些不同的看法,學術界引起過一些爭議。郭紹虞和羅根澤等人認為“六觀”是批評標準,趙盛德等人沿用此說。而陸侃如、牟世金等人則提出異議,認為“六義”既是劉勰對創作的要求,也是論文的六個批評標準。“六觀”則是需要考察的六個方面。后來牟世金又在《劉勰論文學欣賞》一文中說:“六觀,不過是從六個方面來進行觀察的方法,而不是六條衡量優劣的標準。”“‘六觀’就與批評標準毫不相干。”〔3〕馬白進一步指出:“‘六義’是劉勰所主張的文藝批評標準。其中‘情深’、‘風清’、‘事信’、‘義直’是政治標準,‘體約’、‘文麗’是藝術標準。”〔4〕如何看待這一分歧?我們肯定《宗經》“六義”是批評標準,也可以說是審美標準,但從《文心雕龍》全書總體來看,它主要是從作家的創作角度來要求的,所指藝術范圍也更大些,而不是就文學作品的鑒賞與批評來談的,所以它出現在總論《宗經》之中。然而我們也沒有理由就此來斷言“六觀”與批評標準“毫不相干”,因為劉勰在《知音》提出“六觀”之后,緊接著就說:“斯術既形,優劣是矣。”這里的“術”固然可解釋為方法、方面,那么,這里的“形”也不可忽視,“形”即表現。因而,這兩句話就應當疏解為:看看這六方面的表現怎么樣,作品的優劣也就顯現出來了。如果作此疏解,劉勰所說“斯術既形”的本意就不能說無涉批評標準,因為人們常說的“這方面的表現怎么樣”本身就是標準,自不待言。只不過是“六觀”主要從讀者鑒賞文學作品這個角度看問題罷了,所指藝術范圍也狹窄一些。
如果我們再在內涵上把“六義”和“六觀”加以對照,就會發現它們存在著一致性,即都強調了要從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的諸多因素中來要求和衡量文學作品,都強調了藝術的和諧完美。不同之處在于“六義”突出了作品的思想情感和社會效果問題,而“六觀”則補充了創作方法(通變)和藝術風格(奇正)方面的問題。綜觀“六義”與“六觀”,它們與前面所提審美原則是一致的,不過是在和諧統一這一美學原則下所派生的具體命題,“六義”側重于創作方面來談,所指范圍大些,“六觀”側重于品評方面而言,所指范圍小些,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了劉勰的審美標準和批評標準。
對審美功能,劉勰很強調文藝的美感作用,認為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文心雕龍·征圣》:“政化貴文……事跡貴文……修身貴文……”《文心雕龍·宗經》:“夫文以行立,行以文傳。四教所先,符采相濟。”《文心雕龍·程器》:“禽文必在緯軍國,負重必在任棟梁。”劉勰認為一個國家的政治、教化,表彰功德,修身養性,乃至軍事都貴于有文采。特別是人文關系,文章因人的德行產生,人的德行又借文章以流傳。所以孔子在文、行、忠、信四教中,把文放在首位,足見它的重要。
三
美感是美學中在研究美這個對象而外,需要研究的另一個對象,美感研究包括研究審美活動中的感知、移情、聯想、思維及情感等實踐活動內容。關于劉勰的美感論以前人們論及較少,一般都以為在劉勰所處的時代,對美感這一較復雜的美學問題還難以從理論上加以把提。我們認為,雖然《文心雕龍》中并未提到“美感”一詞,“美感”只是在近代我國譯介西方美學著作時產生的一個概念,但是這并不能說明《文心雕龍》并未論及有關美感的一些實質性問題。實際上,對美感接受的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審美的認識過程,美感的共同性和差異性等問題,劉勰在《文心雕龍》中都有所論及,只是尚未運用“美感”“審美”等現代美學概念罷了。劉勰美感論的基本觀點主要反映在《知音》、《神思》、《物色》、《總術》、《養氣》等篇目之中。
美感的接受基礎包括人的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等。生理基礎即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覺器官。我們對客觀世界的一切感知、認識和理解,首先要借助于感覺器官,美感自然也不能例外。感覺器官是我們產生美感的窗口。從這個角度來說,感覺正是產生美感的源泉。沒有感覺器官也就無所謂美感。感官的審美感知只是美感的第一步,它還有待于深入到人的內心,即實現對美的心靈觀照,從而成為特定的思想感情,這便是美感的心理基礎。劉勰《文心雕龍·養氣》說:“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心慮言辭,神之用也。”就是講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美感的心理基礎不僅是生理基礎的高級階段,而且是生理基礎的依存條件和原動力。馬克思曾說:“對于非音樂的耳雜,最美的音樂也沒有意義。”〔5〕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曾多處論及創作和鑒賞中美感的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的這種關系。他這樣論及創作中美感的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文心雕龍·神思》:“故思理為妙,神與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氣統其關鍵;物沿耳目,而辭令管其樞機。”“春秋代序,陰陽慘舒,物色之動,心亦搖焉。”“山沓水匝,樹雜云合。目既往還,心亦吐納。”劉勰認為,文學家作為創作主體對客觀世界產生美感而后才能萌發創作沖動,而文學家之所以能對客觀世界產生美感,首先要借助于感覺器官,即“物沿耳目”,“目既往還”,通過聽覺和視覺捕捉、接受客觀世界美的信息。舍此,無所謂美感,也無所謂創作。同時,劉勰還認為,感覺器官的審美感知還需要上升而為審美的心靈觀照,即“神與物游”、“心亦搖焉”、“心亦吐納”。這種心靈觀照也就是現代美學所說的“內在感官”或“黑箱裝置”對客觀世界所存在的美的深層感知。如果說感覺器官的審美感知只是知覺到客觀世界的現象,那么通過心靈觀照所構成的則是審美意象了。
他這樣論及藝術鑒賞中美感的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文心雕龍·知音》:“故心之照理,譬目之照形;目則形無不分,心敏則理無不達。”《文心雕龍·總術》“視之則錦繪,聽之則絲簧,味之則甘腴,佩之則芬芳。”劉勰認為,無論對自然美、人文美還是藝術美的鑒賞,美感的產生也都首先起自作為生理基礎的感覺器官,即“目”、“視之”、“聽之”,舍此,無法進入鑒賞過程,美感也無從談起。但在鑒賞中感覺器官的審美感知同樣有待于上升到作為心理基礎的心靈觀照,即“心敏”、“味之”、“佩之”,通過心領神會,通過咀嚼和把玩,才能真正觸及美的意境和真諦。無論在藝術創造中還是在藝術鑒賞中,劉勰認為生理基礎和心理基礎都是不可或缺的。關鍵在敏銳的洞察力和較高的審美情趣。
美感在藝術創作和藝術鑒賞中都有一個心理過程,即審美認識過程,只有通過這一過程在創作中才能構成藝術形象,在鑒賞中產生審美愉悅。審美認識過程是復雜而微妙的。劉勰對此也有形象的描述。《文心雕龍·物色》:“情以物遷,辭以情發。”《文心雕龍·知音》:“夫綴文者情動而辭發,觀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討源,雖幽必顯。世遠莫見其面,覘文輒見其心。”“夫唯深識鑒奧,必歡然內懌,譬春臺之熙眾人,樂餌之止過客。蓋聞蘭為國香,服媚彌芬;書亦國華,玩澤方美。”
劉勰認為,在創作中創作沖動由客觀世界美的事物所引起,文辭這種美的表現形式則產生于作家由美的事物所激發的思想感情。在創作中美感表現為“物——情——辭”這樣一個心理過程。而在鑒賞過程中,審美主體首先接觸到的是文辭,由文辭而在自己的心靈中喚起作家所體驗過的情感,由此而認識世界。在鑒賞中美感表現為“辭—情—物”這樣一個相反的心理過程。這也就是孟子所說的“以意逆志”。對由審美鑒賞所喚起的審美愉悅,即“深識鑒奧”“歡然內懌”。劉勰引用了《老子》中的兩段話來作比喻,一是第二十章中的“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臺”。一是三十五章中的“樂與餌,過客止”。這兩個比喻形象而恰切地說明了藝術鑒賞中的審美。
在美感的心理過程中離不開移情和聯想。所謂移情就是審美主體把情感外射到與“我”相對立的“物”上去,使審美主體的情感也為外物所具有,即達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劉勰對這種移情現象也有生動的描述。《文心雕龍·物色》:“春日遲遲,秋風颯颯。情往似贈,興來如答。”《文心雕龍·神思》:“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
劉勰認為,“情”本為人類所有,自然物無所謂“情”,但在審美的心理過程中人的情感便會自覺不自覺地轉移到物上。譬如,無論春暖花開之日還是秋風蕭瑟之時,都會牽動人的感情,在觀賞自然景物之際把自己的特定情感象饋贈那樣賦予自然物,自然物引起自己的興致又象它對自己的酬謝一樣,通過心與境的交融達到了物我同一。再譬如,富于情感的藝術家,登上高山似乎山都化作自己的情,面臨大海似乎一望無際的海面都洋溢著自己的情。只有通過這種移情才能創造出美的意境,假若置身于良辰美景之中無動于衷,泰然處之,也就不會有美的創造。
所謂聯想就是由此一事物而想到彼一事物,由彼一事物又想到相關的其他事物的審美想象,通過這一橋梁構成的以少總多,以一統萬的意象。對此劉勰也有論及。《文心雕龍·物色》:“詩人感物,聯類不窮,流連萬象之際,沉吟視聽之區。”劉勰認為,詩歌的藝術美的創造正是在移情的基礎上,通過無窮無盡的由此及彼的聯想,才能構成具有美學意義的意境。其實這也就是在現代美學中所說的藝術想象或形象思維。
美感有其共同性,這種共同性使審美成為全人類的活動,使藝術創造和藝術鑒賞在人與人之間溝通起來,但美感又有其差異性,它使藝術創作五彩繽紛,也滿足了人們在藝術鑒賞中的不同需求。劉勰論美感的共同性已如上文所論,它是全人類相通的“性情之數”,即人的共同生理和心理所構成的客觀規律,亦即“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劉勰還注意到了美感的差異性。《文心雕龍·知音》:“夫篇章雜沓,質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圓該。慷慨者逆聲而擊節,醞藉者見密而高蹈,浮慧者觀綺而躍心,愛奇者聞詭而驚聽。”劉勰認為,由于美感的差異性不僅創作會有不同的風格,鑒賞也會有偏愛和異趣。
四
劉勰的美學思想在我國6世紀空前地達到了時代的高度,可謂獨步當時。對其后的美學思想也產生了重大影響,而且為后來的中國古代美學論著所難以企及。先進的理論成果總是與先進的方法論聯系在一起的。因而,《文心雕龍》美學成就的取得與劉勰掌握了比較科學的方法論分不開。
早在50年代范文瀾就已指出:《文心雕龍》既是文學批評,也是“文學方法論”〔6〕。60年代劉永濟也認為,“彥和此書,思緒周密,條理井然,無畸重畸輕之失。”〔7〕70年代楊明照也曾盛贊“他那嚴密細致的思想方法。”而后王元化、馬宏山人也都就其方法論有所論及,但專門進行探討的論文還較為少見。80年代馬白的《論〈文心雕龍〉的系統觀念和系統方法》及《從方法論看〈周易〉對〈文心雕龍〉的影響》兩文則是以新的科學方法探討《文心雕龍》的方法論的專論。他認為,“從方法論著眼,我們不難看出,貫穿《文心雕龍》全書的一條紅線便是樸素的初步的辯證思維方法。正是這種辯證思維方法,不僅使全書結構嚴密完整,而且分析剖視鞭辟入里,思想閃閃發光;也是這種辯證思維方法,引起中國美學史第一次歷史性的轉折,從而使《文心雕龍》獨立于世界美學之林,占踞極其重要的地位。”〔8〕應當說這是一個十分大膽而有見地的論斷。還有人認為,劉勰的方法論是“折衷”思想:‘擘肌分理,唯務折衷’確實是貫穿于《文心雕龍》的基本方法。這個方法要求看到事物不同的、互相對立的方面,并且把這些方面統一起來,而不要只孤立地強調其中某一方面。”“也正是由于采取‘折衷’的方法,使得劉勰對許多問題的看法是比較全面,客觀的。”〔9〕如果這里的“折衷”并非指不偏不倚調節過與不及的“折中”,而另有深意,那么,“折衷”也就是其辯證思維方法的一種含意。
總體來看,辯證思維方法是《文心雕龍》闡述其美學思想的最基本、最深層的方法,也是它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文心雕龍》的辯證思維方法表現在劉勰論美和文學的各個范疇和命題之中。諸如美與丑、道與文、心與物、情與采、文與質、通與變、古與今、奇與正、形與神、風與骨等相對范疇及相關論斷,他都能夠“撮舉同異”(《明詩》),“左右相瞰”(《熔裁》),“會通合數”(《體性》)“棄偏善之巧,學具美之績”(《附會》),即把握它們的對立統一和相反相成。具體來說,諸如文學活動中的作家與作品的關系,作品與讀者的關系,文學創作的整體與局部的關系,文學作品的內在本質與外在形式的關系,文學風格的異同關系,創作方法的繼承與革新的關系等等,他都能夠運用辯證思維方法來加以考慮和闡述。
例如就作品與讀者的關系,劉勰是這樣論述鑒賞與批評的。《文心雕龍·知音》:“夫篇章雜沓,質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圓該。”這里一方面談到作品本身的復雜情況,即文體的駁雜,內容與形式的諸多方面結合等;另一方面又談到讀者的復雜情況,即人們審美情趣和學識見聞的差異等。正是由于這兩方面的復雜情況造成了鑒賞與批評的見解多異,因而必須有一個正確的態度。這樣也就避免了片面性。
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劉勰是這樣論述作家創作的決定性因素的。《文心雕龍·體性》:“然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并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云譎,文苑波詭者矣。”這里劉勰視文苑為一整體,每一個作家都是一個局部,文苑的整體是由每一個作家的作品所構成的,所以出現了豐富多彩而又五花八門的局面。同時,他又視每個作家為一個整體,每個作家的創作又由他的才、氣、學、習這四個局部因素所決定,所以出現了風格各異的作品。這樣就把問題看得很全面了。
對內在本質與外在形式的關系,劉勰是這樣闡述情與采的關系的。《文心雕龍·情采》:“夫水性虛而淪漪結,木體實而花萼振,文附質也。虎豹無文,則郭同犬羊;犀有皮,而色資丹漆,質待文也。”劉勰對作品內容與形式的剖析,首先看到了它們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接著指出了內容對形式的決定性作用,這樣就使人們對作品的構成有一個全面、透徹的認識,而且在論述中,他把理論與意象的對立統一起來,給人以十分生動形象的理解,不可不謂手段高超。
再如《通變》中的“夫設文之體有常,變文之數無方”,“參伍因革,通變之數也”。則從歷史的縱向闡述了繼承與革新的辯證關系。同時,我們還應看到,劉勰的辯證思維方法是在不同角度上,不同層面上展開的,而且有其系統觀點和系統方法。
五
劉勰美學思想的哲學基礎是對儒、道、釋的博采眾長,兼收并蓄,并在汲取它們的合理內核的基礎上,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其美學思想自然也受到儒、道、釋的深刻影響。如儒家的天人合一,以意逆志,共同美感和論自然美等,道家的天道說、辯證法思想等,對此前賢已有所研究,但對其美學思想方法論淵源的研究卻有待深入和拓展。
關于劉勰美學思想方法論的淵源,60年代劉永濟就曾指出:“其思想方法,得力佛典為多。”〔10〕而后,楊明照也認為“他那嚴密細致的思想方法,無疑是受了佛經著作的影響。”〔11〕王元化和馬宏山等人則對此進一步指出是受了佛家因明學和“中道”論認識論的影響。這一點是應當給予充分肯定的,但其說憾在闡發欠詳。我國南朝佛教盛行,梁武帝曾推尊佛教為國教,而佛學中的因明學在當時的哲學領域還是一種比較先進的方法論。古印度在公元5世紀由哲學家無著和世親汲取了重邏輯和認識論的正理派的學說而構成的因明稱為古因明。古因明繼承了正理派的五支作法來進行推理,五支即:宗(論題)、因(理由)、喻(例證)、合(應用)、結(結論)。6世紀古印度的陳那及其弟子將古因明發展而為新因明,新因明推理用三支作法,三支即:宗(論題)、因(理由)、喻(例證)。比起五支作法更為簡捷明了。如:“宗”為某處有火,“因”為發現了煙的緣故,“喻”為若是發現了煙就會有火,象廚房等處。這“喻”、“因”、“宗”,其實也就相當于我們今天形式邏輯所說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所組成的三段論。這是一種科學的演繹推理方式,它的特點在于通過中項把大項和小項聯系起來,從兩個前提必然地推出結論,它反映了事物屬與種之間的包含關系。劉勰撰寫《文心雕龍》時正是古因明學隨佛教傳入我國的歷史時期。劉勰在定林寺依沙門僧祐十余年,精通佛典,自然也就諳熟因明,運用自如,這也就必然使《文心雕龍》說理合乎邏輯,部類分明,嚴密細致,有條不紊。
另外,佛門的“中道”說也使劉勰的理論不偏激、不片面,做到他所說的“圓照”、“圓覽”。佛典《大智度論》卷四十三:“常是一邊,斷滅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是為般若波羅密。”佛門的“中道”論認為,“常見”和“斷見”都是偏執一端的,只有離開“常見”和“斷見”二邊而取中道,即看到事物的遷流無常和又相續不斷,才能把握真諦。這其實與儒門的倫理思想和思維方式的“中道”或“中庸”相暗合。
在《文心雕龍》中對因明和中道的運用,可以說俯拾皆是。《原道》中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夫以無識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無文?”便是明顯運用因明所作的演繹推理。《序志》“若乃論文敘筆,則囿別區分”便是對因明學中屬種關系劃分的運用。正因如此,所以全書在整體上“上篇以上,綱領明矣”,“下篇以下,毛目顯矣”。至于“中道”論也是貫穿全書,《序志》批評“魏《典》密而不周,陳《書》辯而無當,應《論》華而疏略,陸《賦》巧而碎亂,《流別》精而少巧,《翰林》淺而寡要”,卻又不無自負而自信地說,“豈好辯哉?不得已也”。那么,他不同于他人的立論方法就在于“彌綸群言”,“同之與異,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務衷”。但是,他又并非不偏不倚,騎墻式地“折中”,而是“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舊談者,非雷同也,勢自不可異也;有異乎前論者,非茍同地,理自不可同也”。其“中道”的核心還在“勢”與“理”。
《文心雕龍》美學思想方法論的第二個來源是以《周易》為宗的儒、道、玄各學派中的比較科學的思維方式和方法論。對此一來源,80年代之前人們關注不夠,專門研究甚少,范文瀾和王元化等人對《文心雕龍》繼承《周易》中的某些觀點,曾有所提及,但尚未從方法論的角度來加以評說。馬白的《從方法論看(周易)對《文心雕龍》的影響》首辟此說并加以探求,他說:對劉勰而言,“蘊含于《周易》、《老子》、《莊子》等典籍中的儒則是他辯證思想的重要淵源。”〔12〕該文從劉勰分析文學現象本身的矛盾,提出一系列對立統一內容的命題,指出了他對《周易》中“分而為二”的思想方法的運用;從劉勰考察文學發展的內在規律性,勾勒“變動不居”的思想方法的運用;從劉勰辨別文學發展史的輪廓,指出了他對《周易》中事物的異同,深入揭示藝術思維規律,建立完整的文體論,指出了他對《周易》中“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的思想方法的運用。這些都是頗為深刻的。關于“分而為二”的觀點和方法,除貫穿于劉勰的文學本體論、創作論、風格論和批評論中而外,似還應補充上:劉勰對創作與鑒賞、批評中的主觀因素的辯證思維,即對主觀因素的對立統一問題的分析,也是運用了“分而為二”的觀點與方法。關于主觀因素中的對立,《周易·系辭》:“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運用此法,劉勰在《體性》中分析創作風格的不同時,認為由于作家“才”、“氣”、“學”、“習”的不一,“則數窮八體:一曰典雅,二曰遠奧,三曰精約,四曰顯附,五四繁縟,六曰壯麗,七曰新奇,八曰輕靡。”在《知音》中分析鑒賞與批評中的不同見解時,認為“知多偏好,人莫圓該。慷慨者逆聲而擊節,醞藉者見密而高蹈,浮慧者觀綺而躍心,愛奇者聞詭而驚聽。”這一切情況都是由“分而為二”的方法推演而出。關于主觀因素統一方面,《周易·系辭》:“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運用此法,劉勰在《體性》中分析不同創作風格的相反相成時,認為“雅與奇反,奧與顯殊,繁與約舛,壯與輕乖”,“八體雖殊,會通合數,得其環中,則輻輳相成”。這是它們統一的一面。在分析鑒賞與批評中又需有大體一致的標準時,他于《知音》中又認為,“無私于輕重,不偏于憎愛,然后能平理若衡,照辭如鏡矣”。這“衡”與“鏡”則是它們統一的一面。只有把握創作與鑒賞、批評中主觀上的對立與統一,才能全面地、客觀地把握創作與鑒賞、批評,這其實也就是《周易》中的“分而為二”。另外,劉勰對儒、道、釋、玄的認識,也是把握了“見仁見智”和“殊途同歸”這兩面的,因而能有一個空前透徹的看法。
六
我們認為《墨經》中墨家的形式邏輯應當是《文心雕龍》方法論的第三個重要來源。這一點似乎并未引起人們應有的注意。墨家的形式邏輯大體分為六個部分:明辯,言法,立名,立辭,立說,辭過。所謂“明辯”,《墨子·小取》說:“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異同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云云。“明是非之分”即確立是非的標準,否則無是非可言;“明異同之處”即在“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復雜事物中,把握同在何處,異在何處。他把“同”分為四類:“重同”即二名稱一實體,“體同”即部分在全體之中,“合同”即共同組成為一集體,“類同”即以類相從而同。“異”也分為四類:“二”卻二必異,彼不是此,此不是彼,“不體”即不由“兼”分出,不連屬之體,“不合”即不同所,集合的范圍不同,“不類”指分屬各類。“察名實之理”即考察名與實的關系,概念與對象的關系,思維與存在的關系。總之,“明辯”講邏輯的對象意義。
所謂“言法”,《墨子·非命上》說:“言必立儀”,“言”是立論,“儀”是法度。確立思維的兩大原則,即理由原則和同異原則。理由原則是“立辭必明其故”,同異原則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等。《墨子,經上》說:“同異而俱于之一”,這是同一律,大體如我們所說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一個思維形式保持自身同一。《墨子·經下》說:“彼彼、此此與彼此同,說在異”,這是矛盾律,大體如我們所說在一個思維過程中,一個思維形式不能既是A又是非A。《墨子·經下》還說:“合與一,或復否,說在拒”,這是排中律,大體如我們所說在一個思維過程中,一個思維形式不能既不是A又不是非A。總之,“言法”是講思維規律。
所謂“立名”,《墨子·小取》:“以名舉實”,即通過下定義來確定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他把“名”劃分為三種:達名,即范疇;類名,即普通概念;私名,即單稱概念。至于下定義的方法,《墨子·大取》又劃分為三種:“以形貌命者”,“以居運命者”,“以舉量數命者”。確定概念的外延離不開對概念的分類即屬、種劃分,《墨子·經下》:“區物一體也,說在俱一唯是。”這就是說要把同一屬的事物劃分為若干種。總之,“言辭”是概念論。
所謂“立辭”,《墨子·小取》:“以辭抒意”,即聯合兩個概念來反映事物的本然的聯系,屬判斷論。所謂“立說”,《墨子·大取》:“夫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者也。”即演繹推理。“故”類于因明之“因”,“理”類于因明之“喻”,“類”類于因明之“宗”。《墨子·經下》:“在諸其所然未然者,說在于是推之。”即歸納推理。所謂“辭過”則為謬誤論。
劉勰在《文心雕龍》中運用墨家的形式邏輯之處也貫穿于全書。如關于“明辯”中的“明是非之分”,即確立是非標準,劉勰論創作與鑒賞、批評所確立的《宗經》“六義”和《知音》“六觀”即是非標準。“明辯”中的“明異同之處”,即把握同在何處,異在何處,《序志》所說“同之與異,不屑古今”的方法就本源于此。再如關于“立名”中的屬種分類“區物一體也,說在俱一唯是”,《序志》所說“論文敘筆,則囿別區分”即是此法的運用,劉勰把天下文章分為“文”、“筆”兩屬,有韻之“文”和無韻之“筆”又各分為20種,每種里又有子目,如《明詩》中再將詩分為四言、五言、雜言、離合、回文、聯句等,十分細密。“立名”中的“以名舉實”下定義并以實加以說明,《序志》所說“釋名以彰義,選文以定篇”即是此法的運用,劉勰在論及每種文體時都首先下定義加以規范,并例舉典型篇目加以說明,如《明詩》“詩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義歸無邪,持之為訓,有符焉爾。”再如“立辭”中“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的演繹推理,《物色》所說“歲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遷,辭以情發。一葉且或迎意,蟲聲有足引心。況清風與明月同夜,白日與春林共朝哉!”即是此法的運用。“立辭”中“在諸其所然未然者,說在于是推之”的歸納推理,《比興》中“宋玉《高唐》云:‘焱焱紛紛,若塵埃之間白云’,此比貌之類也;賈生《鵬賦》云:‘禍之與福,何異糾纏’,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簫》云:‘優柔溫潤,如慈父之畜子也’,此以聲比心者也;馬融《長笛》云:‘繁縟絡繹,范蔡之說也’,此以響比辯者也;張衡《南都》云:‘起鄭舞,繭曳緒,’此以容比物者也。若斯之類,辭賦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興,習小而棄大,所以文謝于周人也。”即是對此法的運用。
劉勰的美學思想及其方法論都空前地達到了時代的高度,它不僅對我國古代美學思想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而且對我們今天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美學理論體系也有著重要意義。而我們對這方面的研究只能說是翻開了新的一頁,而決不是它的終結。(收稿日期:1995年12月2日)
注釋:
〔1〕胡學遠,趙伯英:《“心哉美矣”》,《蘇州大學學報》1984年第3期。
〔2〕易中天:《劉勰論美的原則》,《武漢大學學報》1982年第1期。
〔3〕牟世金:《雕龍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94頁。
〔4〕〔8〕〔12〕馬白:《美學縱橫論》,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352、306、310頁。
〔5〕《馬克思恩格斯論藝術》(一),人民文學出版社1960年版,第244頁。
〔6〕范文瀾:《中國通史》,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531頁。
淮南王劉安在《淮南子》中強調人與自然的內在和諧。《本經訓》向往“至德之世”的生態狀況是:“天覆以德,地載以樂;四時不失其敘,風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揚光,五星循軌而不失其行。當此之時,玄玄至碭而運照,鳳麟至,蓍龜兆,甘露下,竹實滿,流黃出而朱草生,機械詐偽莫藏于心。”好一幅生態和諧完美的理想化景象。
碩儒董仲舒更是在其專著《春秋繁露》中借對遠古三皇五帝太平盛世的描述,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社會藍圖:
五帝三皇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稅。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民家給人足,無怨望憤怒之患,強弱之難,無讒賊妒疾(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發銜哺而游。不慕富貴,恥惡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蟲不螫,猛獸不搏,鷙蟲不觸。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雨時,嘉禾興,鳳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虛,畫衣裳而民不犯。四夷傳譯而朝,民情至樸而不文。[4](《王道》)
將以上引文與孔子講的大同社會相比較,孔子的“大同”社會只講“人”而不講“天”,董仲舒則不只講“人”,且特別突出了“天”。他說:“何為本?日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體,不可一無也。”[4](《立元神》)它們分工合作,和諧關系不能破壞,否則就會有災異產生。這事實上就回答了天、地、人生態系統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固有規律的問題。可以說,董仲舒的理想社會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而且包含著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生態智慧,是天、地、人三者的和諧,可以稱之為“理想生態社會”[5]。
另外,成書于兩漢時期的醫書《黃帝內經》也從人與自然的角度論述人體與四時變化、地理水土的聯系,認為四季氣候變化是否正常直接影響到人體的健康。《靈樞·歲露論》指出:“因歲之和,而少賊風者,民少病而少死;歲多賊風邪氣,寒溫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因此,季節性發病、時令性流行病都和氣候的變化緊密相連。東漢末年,醫學家張仲景說得更為直接:“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6]
在人與自然統一、和諧體系中,自然環境對人類社會具有決定性影響。漢初賈誼認為,自然界是運動不已的,而且有其自身的規律。這個規律就是“六理”:“六理……之所以生陰陽、天地、人與萬物也,固為所生者法也。”[7](《道德說》)《淮南子·主術訓》總結前人經驗說:“禹決江疏河,以為天下興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墾草,以為百姓力農,然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夫推而不可為之勢,而不修道理之數,雖神圣人不能以成其功。”對此,東漢思想家王充也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隨行而應人。”[8](《明雩》)要真正實現天下的和諧統一,人必須順應自然,并遵循其規律。
兩漢皇帝對月令極其重視,在詔令中頻繁強調要遵守月令,順應天時。如西漢成帝曾下詔:“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9](《成帝紀》)東漢安帝元初六年(119年)詔曰:“《月令》仲春‘養幼小,存諸孤’,季春‘賜貧窮,賑乏絕,省婦使,表貞女’,所以順陽氣,崇生長也。”[10](《安帝紀》)順應天時隱含了對自然法則的遵守,體現了人們對天、地、人大生態環境系統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依賴、共生共存辯證關系的樸素認識和把握。正如馮天瑜先生所說:“不能違拗自然規律,是中國古代哲人的一貫思想。”[11](p6)
但是,人類在自然面前并非無能為力。兩漢思想家在強調遵循自然及其規律的同時,又十分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去改造自然。如《淮南子》說:“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長。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則鯀、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12](《修務訓》)
簡而言之,兩漢時期的生態和諧思想實際包含三層意思:其一,天人一體,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系統;其二,天人共生共榮,自然生態和人類社會和諧共存;其三,遵循自然規律,法則自然。
二生態倫理思想
先秦時期,不少思想家已從不同視角、不同層面提出了部分的生態倫理規范,蘊涵著樸素、直觀的生態倫理思想,但他們仍處于不自覺的狀態,甚至帶有迷信的色彩。如《詩經·周頌》中有“懷柔百神,及河喬岳”的說法,意為善待百神、河川、山脈。在孔子心目中,堯、舜是法天而行的圣人,“唯天為大,唯堯則之”[13](《泰伯》)。這就肯定了人與自然可以統一,即“天人一體”,也從中透露出孔子對天即自然界有著一種發自內心深處的崇敬與熱愛,因為人的生命與自然界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兩漢時期獨尊儒術,以經治國,儒家“天人合一”的系統自然觀得到了進一步的認同。人們把自然當作朋友,甚至是當作父母兄弟看待,主張對生態環境要有正確的倫理觀,尊重各種生命權利,善待各種生命體。賈誼將統治者是否能把自己的德澤及于禽魚作為衡量其是否堅持以民為本的重要標準。他說:“文王之澤下被禽獸,洽于魚鱉,咸若攸樂,而況士民乎?”[7](《君道》)從以民為本的基點出發,論述古代圣王能夠德澤及于禽獸,這固然是為了宣揚圣王“仁德”之厚,但也未嘗不包含維護生態平衡的意義在內。他在《禮》中還說:“湯見祝網者置四面,……乃解其三面,置其一面……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其憚害物也如是。”賈誼明確指出湯的網開三面是“憚害物”。“物”,指的就是自然界的生物。
西漢劉向的《說苑》進一步發揮了孔子的山水比德說:“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無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義;淺者流行,深者不測,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綽弱而微達,似察;受惡不讓,似貞包蒙;不清以入,鮮潔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萬折必東,似意。是以君子見大水觀焉爾也。”[14](《雜言》)在這里,自然的一切特征都和仁人、智者的精神品質具有了類似性、對應性,都被賦予了豐富的倫理道德的意蘊。人比德于自然,在他們眼中,萬物都具有人格的意蘊,人與自然互溶互滲。
《淮南子·精神訓》將人的器官及其功能比附天地四時等自然現象:“頭之圓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時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竅三百六十六節。天有風雨寒暑,人亦有取與喜怒。故膽為云,肺為氣,肝為風,腎為雨,脾為雷,以與天地相參也,而心為之主。”其書《天文訓》、《時則訓》、《地形訓》中也有類似的說法。顯然,這種機械的比附是不科學的,但是認為人的肌體來源于大自然,人本身也是一種自然現象的存在,是自然萬物中的一類而已,這和天神造人的神學是不同的,有著重要的生態倫理意義。
董仲舒思想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天人合一”。為論證“天人合一”,董仲舒借鑒了《淮南子》天人比附的觀點,提出了“人副天數”說。董仲舒認為,人的倫理來之于自然,所以應對自然講倫理。他認為“天”即人,人即“天”的化身。“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類天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4](《為人者天》)在他看來,天地是以自身為模型創造了人。人一身有366小節,是副天一年的日數,有12大節,是副天一年的月數,人內有五臟,是副天地之五行,外有四肢,是副天地運行之四時,人之眼睛乍視乍暝,是副天之晝夜之交替,正是“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4](《陰陽義》)。總之,天是放大了的人,人是縮小了的天,天和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似性。
在《春秋繁露·人副天數》中,他通過分析人的命運和天地相連的關系,提出了“行有倫理副天地”的天地倫理觀。他說:“天地之符,陰陽之副,常設于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命與之相連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膚著身,與人俱生,比而偶之弁合。”董仲舒要求人的行為倫理要與天地相副,并明確地將儒家的倫理視野推廣到天地之間,即認為道德倫理不僅存在于人際之間,也存在于人與天地生態系統之間,而且這種人與自然的生態倫理關系與人類同時存在、同時發生,必須引起人類的高度重視。他強調:“是故事各順于名,名各順于天。天人之際,合而為一,同而通理,動而相益,順而相受,謂之德道。”[4](《深察名號》)
在人與自然關系的問題上,天、地、人以及萬物密切相連,但它們的地位并不均等。董仲舒說:“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貴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疚疾莫能為仁義,唯人獨能為仁義;物疚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獨能偶天地。”[4](《人副天數》)在天地的精華所生成的萬物之中,沒有比人類更高貴的,因為唯獨人類能施行仁義。這樣,人類就應當超然萬物之上,代表萬物與天地共行仁義。在這里,董仲舒突出了天人關系中人的主體地位,意在賦予人類對于自然界的責任感,強化人類的“超物”意識,以與天地共施仁義道德。也就是說,人具有優越性,他能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對待他人及其他動物,是道德的主動者和人,“人之超然萬物之上,而最為天下貴也”[4](《天地陰陽》)。因此,人類應當以一種自強不息的陽剛氣魄“制天命而用之”。但是,人并不能把自己看作世界上萬事萬物的主宰,不能以自然為仆人。相反,人應視天地為父母,視所有生命都與自己的精神相通,人與天地的關系應是融洽無間的。在認識和尊重自然規律的前提下,人們應自覺維持生態平衡,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
原始道教的《太平經》進一步提出“天父地母”的概念。這一概念不僅僅是一種比喻,更包含著深刻的思想內容。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看,《太平經》的“天父地母”概念體現了天、地、人互相和諧共同生養萬物的理念。《太平經》認為,自然萬物是天、地、人共同產生出來的:“夫天地中和凡三氣,內相與共為一家,治生,共養萬物。天者主生,稱父;地者主養,稱母;人者主治理之,稱子。父當主教化以時節,母主隨父所為養之,子者生受命于父,見養食于母。為子乃當敬事其父而愛其母。”[15](《起土出書訣》)這里強調“天父地母”以及由此所化生的“人子”共同生養萬物觀念,實際上反映了天、地、人共為一家的生態倫理思想。“天父地母”概念還意味著天地自然界與人屬于同類而應當受到像父母那樣的尊重,而不可傷害。在《太平經》看來,“天父地母”化生人,并養育了人,所以,人應當報答天地的養育之恩,要像孝敬父母那樣,尊重天地自然,“不失天地之心意,助四時生,助五行成,不敢毀當生之物”[15](《善仁人自貴年在壽曹訣》)。
[關鍵詞]兩漢時期;生態思想;生態和諧;生態倫理;生態保護
[摘要]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尊重自然規律、珍愛生命、倡導天人和諧的生態觀念源遠流長;而兩漢時期正是中國古代生態思想總結定型的關鍵階段。兩漢時期的生態思想不僅倡導生態和諧和生態保護,而且更為鮮明的是強化生態倫理。生態和諧、生態倫理和生態保護思想三者相互聯系、相互滲透、密不可分,這正是兩漢時期生態思想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特點。
Keywords: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eco-thought;eco-harmony;eco-ethic;eco-protection
Abstract:Chinesetraditionalthoughthaslongbeenattachinggreatimportancetotheecologicalideaswhichmaintaintorespectthelawsofnature,cherishlivesandadvocatetheharmoniousrelationshipbetweenhumanandnatur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havebeenacrucialtimewhentheChineseancientecologicalthoughtbegantotakeshape.Thetwodynastiesnotonlyadvocatedtheeco-harmonyandeco-protectionbutalsotheeco-ethic.Thesethreewerethoughttobeintegratedandnevertobedeparted,whichremainsthecharacteristicsoftheecologicalthoughtinth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尊重自然規律、珍愛生命、倡導天人和諧的生態觀念源遠流長;而兩漢時期正是中國古代生態思想總結定型的關鍵階段。顧后有益于瞻前,研究總結中國歷史上特別是兩漢時期的生態思想,對我們今天的生態認識與實踐將會產生積極的借鑒作用,可以使我們更加明智地面向未來。然而,目前對中國古代特別是兩漢時期的生態思想進行探討的文章尚不多見①。
3.政體。柏拉圖主張的是民主政體和君主政體相結合的混合政體。“兩者——專制和自由——限制在一定范圍內,事情就變得好多了”。柏拉圖還主張分權。他認為,為了任何國家的永久福利,需要在幾個方面劃分最高權力,把完全的統治權集中在同一人手中是毀滅性的。
4.法律權威。他說,在一個“真正的政體”中,統治者不是階級利益集團,而是上帝,而上帝藉以使其命令家喻戶曉的聲音,就是法律。因此,良好政體的根本原則是,統治者不應是個人或階級,而是不受個人感情影響的法律。
5.立法、執法和守法。柏拉圖在書中構建了人們的一切行為都由具體的法律來規范的新理想國。
由此可見,柏拉圖在他的晚年思想中實際上已經由早期的理想國式的所謂“人治”轉向了后人所稱的“法治”,這與亞里士多德后來的法治思想不可謂不一致。眾所周知的亞里士多德法治“公式”:
一、要有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二、制定好的法律得到人們的普遍遵守,在《法律篇》中都能找到出處。柏拉圖強調的法律形式實際上就是良法的問題,而柏拉圖不僅強調了守法,也強調了立法與執法,從當今的意義上看,柏拉圖似乎比亞里士多德更加進步。這一點與我們的傳統認識有了巨大的不同,那么怎么解釋這樣的進步與退步呢?
我認為,所謂的柏拉圖的人治與亞里士多德的法治并沒有實質上的差異,甚至柏拉圖前期的理想國思想和后期的法律篇思想在哲學基礎上也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在柏拉圖一生最后20年里,曾經是希臘精神生活中心的古老城邦的全盛時期已經過去:敘拉古遠征瓦解之后,雅典淪為第二流強國;在澤凱萊戰爭結束之時,斯巴達的霸權地位也一去不復返。希臘文明的存在,因東面的波斯人和西面的迦太基人的侵犯而遭到威脅。要保住希臘文明,只有依靠新城邦的建立或者老城邦的復興。而這時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嶄新或復興社會提供一套完善的政體和基本法律。柏拉圖的《法律篇》便在這樣的情況下應運而生。不可否認,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曾有所謂人治的主張,即由“敏于學習,強于記憶,勇敢、大度”的哲學王來管理國家和治理社會,并嘔心瀝血地為此制定了理論基礎,但當別人問他這種理想國在人間能否實現時,柏拉圖自己也感到惶惑,承認這種理想國只存在于天上,他說,“或許天上邊有它的一個原型,讓凡是希望看見它的人能看到自己在那里定居下來。至于它是現在存在還是將來才能存在,都沒關系”。晚年的柏拉圖根據自己長期切身的政治實踐所帶來的慘痛教訓,意識到“理想國”是不切實際的,在人間無法實現,轉而主張法治。基于這種認識,柏拉圖在《法律篇》中設計了新理想國的藍圖。美國著名法理學家博登海默也認為柏拉圖在其后半生對他的法律思想作了“實質性的修改”。
我認為,這樣的看法僅僅看到了表面現象,卻并為發現本質的同一。柏拉圖在《法律篇》中強調法治的良好功效以及具體的法律形式(即良法)的重要性和立法的重要性。亞里士多德同樣強調了制定良好的法律。但是,這樣完美的法律應當由誰來制定呢?亞里士多德并沒有給出答案。他的老師柏拉圖自己也回答不出來,事實上,他又一次陷入了如同理想國一樣的惶惑中,于是轉而唯心的求助于上帝,認為統治者不是階級利益集團,而是上帝,而上帝藉以使其命令家喻戶曉的聲音,就是法律。
那么也就是說,《法律篇》中的法律靠人同樣制定不出,還是得依靠天上的上帝,這同《理想國》中虛構的哲學王又有多大的差異呢?可見,柏拉圖的思想根基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在《法律篇》中,智慧具體化為法律,也許可說凍結為法律,在社會生活中法律規范在總體上可能是最為合理的。因而,現實的國家是法治的國家,是依靠守法的意向,通過培養服從法律的精神試圖達到和諧。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法治思想應當起源自柏拉圖,而非大家普遍公認的亞里士多德,并且柏拉圖前期的所謂“人治”思想和后期的思想實際上也沒有本質的不同,不過是具體形式的差異。
參考文獻:
[1]沈宗靈.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6).
[2]柏拉圖.理想國.商務印書館,1986.
[3]范明生.柏拉圖哲學述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但如果我們剝開主流意識的哲學觀念,立足于宇宙的全人類立場上看,這一觀點無疑是十分積極的。老子是第一個悟透人性致命弱點的人,他了解人的貪得無厭、爭強好勝,知道人會為了贏得尊貴和安逸而不惜互相殘殺,爾虞我詐,因而提出了“無為”的觀點。所謂“無為”便是對自身欲望的抑制。
老子認為人的生命是平等的,享有同樣的尊嚴。“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1]。人是沒有貧富貴賤高下之分的,而人是最不把別的生命尊嚴當回事的種群,隨意踐踏其他的生命,而且對于同類也是用盡心計加以荼毒。老子的“無為”就是從這一點出發,要求人類彼此尊重,平等相處,要處下居后,抱樸守缺,不要去追逐生命之外的東西。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2]。老子認為:“無為”就是不爭,不索取,不競爭,對任何事、人聽之任之,就是“無所作為”。在老子看來,無所作就是對自己的克制,就是對地球有限資源的節約,就是“小國寡民”理想的實現。在“道常”的帶領下,“無為”以至于“無不為”。你什么也沒作為,你就是大作為,沒有不作為。你抑制了欲望,你才是大智者,你的生命才能在樸素中放射出最燦爛的光輝。
由是觀之,老子的無為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
如果說對于老子誤解在與對老子文本,對于莊子的理解則在于莊子的人生。莊子更多的時候是以遺世高蹈,不食人間煙火的出世者形象出現在我們的印象中,其實在內心深處莊子是一個積極的入世者。
儒家的入世態度一望即知,而莊子的入世心理卻潛藏在深層,不易發覺。張松輝先生曾斷言:“莊子從本質上講是一位積極的入世者。”[3]士人的內心深處,無不交織著入世與出世兩種意識。儒家是將出世意識擠進深層心理而張揚入世意識的士人;莊子是將入世意識擠進深層心理而強化出世意識的士人。
如果說孔子構建了以“仁”為核心的倫理體系,莊子則發展為以“道”為核心的倫理體系,提倡更高標準的“大仁”、“大義”、“至仁”、“至親”、“至禮”、“至孝”。莊子從未忘記入世,忘懷政治,忘卻“內圣外王之道”,他也在追求“三不朽”。至于立言,孔子是述而不作,整理典籍,莊子卻有了一本儀態萬方,恣肆的《莊子》。莊子同儒家士人一樣,浸于先王典籍,不滿于“昏上亂相”的社會,都追求內圣外王之道,希望實現人生價值,對于現實,持相同的批判態度,是典型的入世者。
然而莊子看到“昏上亂相”的現實,也看到了自己入世的不可能,而才最終走向了“逍遙游”的出世。陳鼓應認為莊子處于人世間表現為一種與先是保持一定距離的藝術性的游世態度[4]。我理解這是在強調莊子提出的精神至上的思想。莊子在中國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齊同萬物精神至上,超越現實的思想,為出世者保持獨立人格開辟了一個心靈綠洲。
為了保持人格的獨立,莊子痛苦的放棄了入世的夢想,“虛己以游世”,“獨于天地精神相往來”。
道家的思想被道教廣泛的吸收發展成為道教教義,道家與道教之間的關系是同源的,道家的思想在道教中也有廣泛而深刻的體現,這使人們往往把二者等同。而道教又是出世的實踐者,于此人們便誤解道家是消極的。然而考察道教教義,我們不難發現即便是道教其思想中體現出的也并非消極。
“我命在我不在天”[5]葛洪提出的道教重要教義之一,是道教徒向死亡宣戰的口號,意為個人的生命同天地一樣,都是由自然之氣所化生,人如果憑借智慧通過造化之理,修道守氣,返本歸根,就可以與道同在,壽比天長。強調個人的生命,能由自我決定不由天地掌握。
道教這種“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在人生觀和實踐方面,都有其積極作用和現代意義。首先,這種思想蘊含著對人自身潛在價值的充分肯定,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這是一種激勵人不斷進取的積極的人生觀。這種積極進取的人生觀,對我們正確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其次,這種思想在實踐上有它的積極作用和現代意義。這主要體現在道教中人在觀察自我、天地及人類與自然環境關系的過程中,對發展中國科技、維護人類生存環境及形成正確的名利觀方面的巨大作用。
“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指出了個人的生命不由天地決定,而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強調后天努力的重要性和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不難看出這種思想是一種實踐積極的人生觀。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道家思想作為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和入世理論,只因迫不得已才選擇了痛苦的離去而逍遙于世外。我們對她誤解得已太久太深,老子在千年前卻已早已看透看淡,“知我者希,則我者貴,是以圣人被褐而懷玉”。[6]
如果我們能夠真正理解老子的“無為”思想,能夠認識莊子的入世理論,能夠體會道教思想的深刻內涵及對中國文化發展的巨大作用,不僅我們對道家的誤解將自然消失,而且也會發現道家思想的熠熠之光對我們人生的指導意義。
作為中國哲學的兩大思想內核,儒學經歷了兩千年發展,經漢代經學,宋明理學到五四以來新儒家,到當代就體系而言已經建立了新儒學,而道家還沒有建立新的當代體系,這就更需要我們認真正確的理解道家思想,摒除誤解,走向新的道家之路。
參考文獻
[1]《老子•第五章》.
[2]《老子•第三十七章》.
[3]張松輝著:《莊子考辯》,111頁,岳麓書社,1997.
[4]張松如,陳鼓應,張軍等著:《老莊論集》,133頁,齊魯書社,1987.7.
“西方現代科學管理模式”是20世紀初從泰羅的科學管理開始,歷經了行為管理學派、權變管理學派、系統管理學派乃至現在的學習型組織。但值得深思的是,當今西方眾多管理學大師如彼得·圣吉等卻對東方圣哲的管理思想推崇有加,這使得身處其中的我們頗為汗顏。德魯克曾經說過:“管理的本質就在于人性與實踐性。”而我國美學大師李澤厚先生特別提出了我國傳統文化的特點恰恰就是“實踐理性”。我國傳統圣哲管理思想的“內在的合理性”(Rationality)和“現實可操作性”(Feasibility)正是解決管理本質問題的天賜之作。“懷璧外求”不如“返觀自求”。
一、我國傳統管理思想的內在的科學合理性和持久的生命力
“不考其源流,莫能通古今之變;不明其得失,無以獲從入之途。”歷史是對真理最好的檢驗,不具備科學合理內核的思想是不可能具備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1.我國傳統管理思想具有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綜觀人類文明歷史,我國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國中惟一擁有5000年不間斷文明史的國家,沒有哪個民族和國家能象我國這樣歷經劫難卻依然經久不衰,具有無比強大的生命力和創造性。沒有歷史實踐檢驗的理論,是應該審慎對待的。我國封建社會結構5000年來的超穩定性,這無疑是中國傳統管理文化的內在合理性最有力的證明。一種文明只有具備了與客觀規律相一致的內在合理性,才能真正地持久穩定。明“道”和順“道”正是我國傳統管理活動的根本思想,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推天理,明人事”我國管理思想恰恰是把宇宙的自然規律科學合理地運用在人文社會上,而西方的科學思想僅過分注重在自然世界的把握上。如果說牛頓是因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對自然規律看得更為深遠的話,那么無疑站在孔子、老子、釋迦、耶酥等思想巨人的肩膀上,對宇宙人生的奧秘將體會得更為清晰透徹。正是這種管理思想的合理性和普遍性的規律,才是建立涵括古今中外一切人類文明管理哲學的基石所在,這也是人類千百年來共同智慧的結晶,理當不分文化和種族,為人類所共享。
2.我國傳統管理思想具有高度的統一性和同化力。
中華文明立足于人倫,以人為本的人類共性,以“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禮記·禮運)的大同思想為目標,避免了一切因宗教文化不同,語言和民族不同所帶來的分歧和困擾,,共存共榮,以中華民族所特有寬容博大的胸懷,使得眾多不同種族、宗教、語言的人們包括最重種族純潔的猶太民族也被中華民族所同化和共諧,所謂“天下之民歸心”。更為獨特的是中華民族“興滅國、繼絕世”的仁愛思想以和平的方式將人類先進的至善文明,源源不斷地輸入到東亞和南亞各國,使得“遠者來,近者悅”,德惠四海,恩及八方。所以,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博士把未來世界統一的希望寄托我國身上,并由衷地夢想成為中國的一員,他曾寫道:“世界統一是避免人類集體自殺之路。在這點上,現在各民族中最具充分準備的,是2000年來培育了獨特思維的中華民族。”西方啟蒙運動的創始者法國的伏爾泰亦曾寫到:“中國是地球上人口最多,管理最好,而且最優秀,最古老也最廣博的王國!……我們不能像中國人一樣,這真是太不幸!人類智慧不可能想出比中國政治還要優良的政治組織。……我認為只有中國才是世界上最公正、最仁愛的民族。”總之,以寬弘博愛、和諧統一為精神特質的中國傳統文明為當今國際世界宗教文化沖突,地區民族矛盾,政治經濟磨擦提供了合理可行的和平解決方法,其悠久的管理思想也成為世界國家之間和平相處樹立了的光輝典范。
二、我國傳統管理思想具有高度的現實可行性。
當代管理實踐中,不論是企業管理,國家管理,乃至軍事管理中應用我國傳統管理思想而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
1.儒教資本主義圈的國家經濟騰飛。
當代東方“四小龍”的經濟騰飛模式已印證了其高度的生命活力。以至于世界稱東南亞工業化地區為“儒教東亞工業文明”,日本為“儒教資本主義”。在世界商戰中,日本內以“四書五經”求和,外以“孫子兵法”為戰,成為現代工業化國家中惟一非西方國家。而韓國則用不到30年時間走完了西方國家歷經一個世紀的工業化道路。新加坡業已邁入新興發達國家,被人們盛譽為“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國家。”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先生曾說到:“盡管東方世界在自然科學的創造及文明程度落后于西方,但是東方的人文科學、道德倫理、處世哲理,以及東方世界人們的精神狀態,都是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的。”“這種文化價值觀是新加坡成功的一個最強有力的因素。”新加坡力從兩方面治理入手:一是從嚴立法、從嚴執法;二是建立“東方道德價值觀”。前者治標,后者治本,兩者相輔相成,即《論語》所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因此,創造了新加坡經濟成功直至現今的奇跡。
2.百年老店長盛不衰的管理奧秘。
IBM公司的總裁托馬斯·小沃森在《一個公司和他的信念》中寫道:“一個偉大的組織能夠長久生存下來,最主要的條件并非結構形式或管理技能,而是我們稱之為信念的那種精神力量,以及這種信念對組織的全體成員所具有的感召力。……我堅決相信:任何組織若想生存下去并取得成功,它就必須建立一系列牢固的信念,這是一切經營政策和行動的前提。”“一個組織的基本哲學和原動力和公司成就之間的關系遠遠超過技術或經濟資源、組織、結構、創新能力和時機。”此外,哈佛的巴納德教授在《經理的職能》中曾指出:“總經理的職能在于“系統地闡釋和確定價值目標,并特別強調總經理所倡導的價值觀只有全體成員所接受方可共有。”這提示我們一個共同管理哲學思想,一是要正確合理,方可持久穩定;二是要合乎人性,方可接受可行。日本“經營之神”松下幸之助先生這樣寫到:“任何員工只要認識清楚了松下電器公司的基本信念和方針。就能充分發揮每一個人的自主性。”任何員工若能真正地把握基本信念,把它溶入自己體內,行動自由反而會擴大,碰到問題究竟要采取什么行動,不必一一請示上司,可以溶入自己體內的基本理念為尺度,決定自己的行動。”松下一再強調:“如果你犯了誠實的錯誤,公司會寬恕的,把錯誤當作訓練費用,從中學習。但是,如果你違背了公司的基本原則和信念,就會受到嚴重的懲罰。”這無疑是面對一個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環境的有效管理辦法。所以,戴維斯在《公司文化管理》中認為:日本人之所以成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能夠在全國范圍內維持一種強大而有凝聚力的文化。米勒在《美國企業精神》中甚至認為:在全球的競爭時代,公司惟有發展出一種能激勵在競爭中獲得成功的一切行為的文化,方才立于不敗之地。這無疑把一個人人生價值觀的重要性,提升到一個公司甚至一個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值得深省。而觀察其成功的理念無一不暗合或主動順應東方圣哲思想。
三、我國傳統管理思想生命力的源泉是具有內在高度的科學合理性
現代系統科學理論和管理實踐正日益證明其內在的科學合理性。美國伯克利大學埃里克·詹奇在《自組織的宇宙觀》中寫道:“高超的管理藝術恰恰就隱藏于同時在幾個層次上去思考,感受和行動的能力之中。”“在西方世界,這種進化世界觀難以被領會掌握,然而它卻已造就了佛教和道德精神主義洗練的純粹過程哲學。”德國著名物理學家赫爾曼·哈肯在《協同學》中寫道:“改善每個人的生活是人類當今最重要的任務之一。無論對社會和個人來說,這個任務所提出的問題日益復雜。……看來越急迫的是,亟待找到一些基本原理,并從哲學上予以透徹剖析”“本書的發表在東亞、印度、中國和日本,都引起了特殊的反響,事實上,協同學與東方對世界的整體性觀察頗相一致。”隨著現代物理學博士F·卡普拉在《物理學之道》中曾如此論述:《華嚴經》所描述的多層次緣起的宇宙模式,與現代物理學的理論模式有著驚人的相似,并高推“佛教徒關于滲透的概念遠超于任何一種科學的靴袢理論。”
西方現代心理學中精神分析學派榮格、弗洛姆、薩特、叔本華、海森伯格、馬斯洛等當代大師,都在致力于從自我沖破、二元統一的東方“禪”文化的啟迪中獲得深刻透徹的啟示。并以此奠定了西方組織行為學、管理心理學的基礎。
管理的根本在于人,只有在對人性深刻洞察的前提下,才能提出合乎人性的科學管理之道。值得慶幸的是,歷久不衰,博大精深的中國傳統文化包涵了東方儒道釋圣哲對人性和世界規律作出了眾多深刻精辟的描述和正確闡釋,并提供一系列高度可操作性的認識和實踐方法。基于人倫,力求和諧。即所謂“實踐理性”的精髓。
四、對中國傳統管理哲學的治學態度和研究方法
我們對我國傳統管理思想應該具備一種冷靜求實的科學態度:
1.不要妄自尊大,固步自封。應該以開放積極的心態深刻反省自身的不足和陋習,并同時吸取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將東方人文管理與西方自然科學,本標結合,吐故納新,互輔互成,重塑民族的自尊和自知。
2.不要妄自菲薄,自毀長城。我們應把我國傳統管理文化中先進合理正確的一面,與古代統治者的恣意曲解和現代人的錯誤認識區分開來,重新建立民族自信和自強的文化精神。
基于以上態度,我們對我國傳統管理思想的吸納應該注意避免以下兩種過失:
一是努力不為外在的客觀物欲所動,方可排除因此而產生的盲目行動和感情好惡,如此方能使我們有暇去反省和觀察自身行動的價值取向和實施行為的合理性,以使得我們的思維角度和行為方式真正建立在對宇宙、人生科學規律正確清醒地把握之上。
2.盡可能地排除內在的一切主觀成見。我們應該確立既不接受一切的觀念,也不拒絕一切的觀念,而是建立理解一切的觀念,知道它如何產生、如何適用、又如何消滅的,如此方能使我們真正認清和把握宇宙萬物的自然規律,為人類的自由幸福建立持久穩定、正確的哲學內核。
在當今政治的多極化、地區沖突、民族矛盾、經濟磨擦、人權發展、環境危機、道德淪喪和黃毒泛濫日益充斥著世界,古今中外東西方文明正處于一個交互跌宕,互斥互融的新的融合階段。如何在這樣一個危機與機遇同時并存的當今世界,以一種開放積極、恢弘博大的胸懷和氣度,重新認識中國傳統優秀的管理思想中的合理內核與現實可操作性,吸納和運用東西方一切科學文明和人文精神的精華,重塑中華民族厚德載物、自強不息的固有精神,進而開創人類世界的共同文明和幸福未來,已經成為中華民族刻不容緩和義不容辭的歷史使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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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時期,社會危機日益嚴重,藩鎮割據,權臣傾軋之狀況有增無減.安史之亂以后帶來的影響沉重,生產力破壞,物質缺乏,物價飛漲.朝廷昏庸,宦官專權,社會政治腐敗.改革變新難以進行.另一方面,佛教道教勢力日益蔓延,尤其信佛佞僧風氣猶為奇重.韓愈一生經歷了安史之亂后中唐五朝皇帝,這一時期的背景和韓愈自己的人生經歷感覺到要結合現實社會,真正求圣人之志為己任,“冀行道以拯生靈”關心世道人心,民生疾苦,用“先王之道”來拯救當時混亂的政治和頹廢的民風.韓愈認為必須要重新振興儒學,強化儒學的正統地位,拒斥魏晉以來流傳于廣的佛道思潮,必須給人道仁義“定名”賦予儒家圣教內容,韓愈首創“道統”學說,倡導古文運動。而這一切他是為了解決一個尖銳的問題:如何從思想上鞏固中央集權制度,保證全國范圍內實現社會秩序的相對穩定,避免政治政局的動蕩。韓愈敏銳的察覺到佛道的思想有著不事君父、不擔賦稅給社會帶來了經濟損失和離心傾向的消極面,而這些消極面在藩鎮割據和動亂中已經充分暴露。韓愈認為應該要大大調整儒釋道三者關系,必須大大提高儒學的正統地位。
韓愈在人道仁義方面,認為儒家道德乃是以仁義為具體內容,著重以仁義規定道德,以仁義充實道德,注重“定名”。他明確了儒家道德的涵義和重要標志,并把道德賦予了儒家社會規范的性質,以用來拯救頹廢的民風,恢復社會“仁義禮智信”的儒家信仰。
在人性方面,韓愈提出了“性情之品有三”的學說,從人性分析出發,通過分析人性,來解決對人民教化問題,從人性上尋找拯救社會的本質依據。以因此來反對佛道二教的性情之論,弘揚儒家行為規范。
在人倫社會方面,韓愈最關心的如何改變社會的現狀,解決佛道二教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以及現實社會中的人際關系問題。他認為首先要正位綱紀,整合社會。他在批判佛教的清靜寂滅的同時也構造了自己理想中的社會模式。在這社會模式注重“正位”,從人生人文人倫等方面賦予儒家憧憬“大同小康”的模式。
韓愈的人學思想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儒家人學思想的延續、繼承和拓展,也是針對當時儒釋道的爭斗和社會危機所提出的社會思想。他的人道仁義思想還是人性理論的提出,都是力圖解決社會當時的危機和政治昏朽,試圖維護自己所處的朝代的政治制度的集權和復興儒學思想中社會規范。可以說在他的人學思想也是繼承了儒家文化的內涵:以倫理價值為中心、以社會國家為本位、以義務至上為準則、以民本主義為依據、以完美人格為理想以及以世界大同為歸宿。也正因為如此,他的人學思想呈現出三重性,表現出對人道的追求、對人性的透析和對人倫的關注。
一、人道仁義的定名倡導先王之道
韓愈自述一生口不絕六藝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絕.對儒學“尋墜緒之茫茫,獨旁搜而遠紹”(《進學解》)。史家贊揚他“深深本元,卓然樹立,成一家言”、“撥衰反正”、“可謂學道君子也”。韓愈在茫茫迷霧的儒學里,所“旁搜”和“遠紹”的“墜緒”和所“推尋”、“深探”的“本元“正是中國傳統儒學的先王之道,就是孔孟的仁義道德的人道定名。[1]
在韓愈看來,儒家的基本原則是仁義,而仁義最基本的精神是教人如何做人,以什么樣的精神做人,做什么樣的人等等[2],也就是人道。儒家的道德原則在人道中被賦予了充實的內容。韓愈在《原道》一文中指出:“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于外之謂德。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兇有吉。”
這里韓愈給仁、義、道、德下了定義,仁義二者有其特定的內容,是儒家所特有的;道德二者的意義比較寬泛,哪一個學派都可以用,對“仁”韓愈用“博愛”釋之(與孔子“仁者愛人”相通),意即對人充滿關懷和熱愛,始于孝敬父母、友愛兄弟,進而推及于任何人“泛愛眾”;這種“博愛”的心情必須通過行為表現出來落實到具體的實踐中,如得體適宜,即是“義”(與孔子“克己復禮”相通)。所以仁、義二者,一表現為內心修養,一表現為行動。按照仁義的標準去做即是“道”,不必要外界的幫助和安慰,切實具備仁義,達到自得自樂的地步,即是“德”。韓愈在這里是用“仁義”來限制“道德”,用“仁義”來充實“道德”。[3]“道德”是以仁義為具體內核,“其道易知,其教易行”,能夠達于四海,通于萬世的“天下之公言”。而真正能體現“仁義”原則的是“除天下之害,興天下之利”的“圣人”。韓愈弘揚仁義,給仁義道德寓于“定名”作為儒家總綱,其理論完整表現在韓愈以《大學》為綱領的儒學思想體系中,將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原則與個人的道德修養聯系在一起,用“將以有為也”的仁義道德,貫通內外兩個方面,融二者于一體。
韓愈對歷史上儒學受到多次挫折表現了極度的感慨。為了倡導先王之道的崇高和悠久,給仁義道德寓于“定名”。他創造了對后世儒學發展頗有影響的“道統論”,“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之死,不得其傳焉。”以此“道統”為理論依據,力圖恢復儒學在社會中的正統地位,同時以“道統”為人道價值標準,定名仁義道德,倡導先王之道,以存于內的“仁”到見于行的“義“來核實人道之本。
二、人性的三品規范善惡標準
韓愈十分注重現實社會生活中的人際關系問題,分析如何依靠倫理道德力量協調人際關系。他認為,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其解決途徑不在于外在的禮法綱常,而是靠內在的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之心。那么,人的內心是否能夠具有約束自己行為的素質和能力以及人的本性如何,對此,韓愈主要針對佛教的人性論,提出了“性之三品,情之三品”的學說,用之衡量人心善惡標準,推進儒學仁義道德教化之過程。
韓愈認為人有性有情。“性也者,與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性者五,其所以為性者五,曰仁,曰禮,曰信,曰義,曰智。上焉者之于五也,主于一行于四;中焉者之于五也,一不少有焉,則少反焉,其于四也混;下焉者之于五也,反于一而悖于四也。情之品有上、中、下三,其所以為情者七,曰喜,曰怒,曰哀,曰懼,曰愛,曰惡,曰欲。上焉者之于七也,動而處其中;中焉者之于七也,有所甚,有所亡,然而求合其中也;下焉者之于七也,亡與甚,直情而行者也。情之于性,視其品。”他認為性的內容是仁義禮智信,也就是儒家的五種倫理道德。又把人性分為上、中、下三個品級。他認為五種倫理道德在不同人身上的搭配以及所起的作用是不相同的,這樣,人性便有了高下之分;同時,他把情也分成三個品級,而高下取決于每個人對自己的情感表現不同。韓愈之所以認為如此,主要他認為情由性生決定,人的情感意志與人的本性是相一致的。人性中有中固有的仁義禮智信的道德倫理,但又因為情感的表現和人的稟賦能力的不同,而分為上中下。那么在現實社會倫理關系中通過情的“動而處其中”,來體現人的道德本性,人們的社會行為只有以儒家的社會規范作為標準,才能近善而遠惡。
韓愈的“性情三品”之論是為了反對佛道二教的人性思想所發的,由于佛教主張無為、出世,宣傳滅情,忽視社會規范和生活倫理。韓愈主張人不僅有“仁義”的本性,而且還有,和人的本性是相一致的,情之三品是性之三品的表現,性之三品是情之三品的發動。一方面人性有仁義道德的本性,有被教化向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的發動不同,導致人性的高下,有教化的必要性。“性情三品”之論是為了規范善惡標準,以為儒家先王之道的弘揚在人性上提供了理論基礎。
三、人倫社會的正位宣揚理想樂園
韓愈一生弘揚儒學,倡導先王之道,他最關心的社會問題是佛教和道教盛行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以及現實社會中的人際關系問題.在他看來,當時社會佛道二教的盛行給社會生產經濟帶來了巨大沖擊,佛教思想對于中國傳統民族文化的沖擊和破壞深為嚴重,以及由此造成了人們行為方式的變亂,導致社會”傷風敗俗”,”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人際關系錯綜,人與人之間充滿虛偽、欺騙和卑鄙,人情疏薄,人際不和諧。韓愈對此情形,他力圖抑邪興正,辨時俗之惑,正位人倫,弘揚儒學之社會倫理。他認為,整合社會的關鍵所在,是社會人倫正位之問題,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要孔孟之道立綱紀,正名分,盡本分。
韓愈在《原道》一文中指出:“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則失其所以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則失其所以為臣;民不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則誅”。他認為首先要明確君臣父子社會之名分,理清君民關系。君臣民各守職責“在其位,謀其政”。把儒學的仁義之道,向下落實到具體的社會,注重分清群體社會中的各自地位和具體責任[4]。“其民士農工商,其位君臣父子師友賓主昆弟夫婦”,“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在正位人倫的同時,韓愈進而描述了自己理想中的社會樂園:“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于外之謂德。其文,《詩》、《書》、《易》、《春秋》;其法,禮、樂、刑、政;其民,士、農、工、賈;其位,君臣、父子、師友、賓主,昆弟、夫婦、;其服,麻、絲;其居,宮室;其食,粟米、果蔬、魚肉。其為道易明,而其為教易行也。是故以之為己,則順而祥;以之為人,則愛而公;以之為心,則和而平;以之為天下國家,無所處而不當。是故生則得其情,死則盡其常。效焉而天神假,廟焉而人鬼享。”韓愈用先王之道的仁義道德來規范人們倫理生活,在這個理想社會中,名分綱紀正位,仁義道德定名,儒家思想深入人心,人們生活無憂,人人都有仁義道德之心,都自覺恪守個中社會規范,“以之為己,則順而祥”,使自己的欲望、理想得到滿足;“以之為人,則愛而公”‘人際關系和諧,人情通達;“以之為天下國家”,社會安定,政治清明,整個社會生活秩序“無所處而不當”,呈現和諧安定的局面。
在韓愈的思想中,唯有弘揚儒家的仁義道德,先王之道,才能向內里通自身生命,“修身正心誠意”,完善人格修養,達到“體安而氣平”;向外則通天下國家,“齊家治國平天下”,齊家于小康,融天下國家于大同,“施之于天下萬物得其宜”。外在的社會政治和內在的自身生命共融于仁義道德之中,彼此融通,彼此通達,彼此成就,達到“成己成物”的“合內外之道”,從而達到“萬物得其宜”的理想境界。
四、人道、人性、人倫的統一及其意義
韓愈一生仕途坎坷,但他一直致志于弘揚儒學,以復興儒學為己任,隨時隨地倡導先王之道,攘斥佛道,捍衛中國文化正統。面對當時社會動蕩,人心虛偽,道德淪喪之局面,其人生經歷也多為坎坷。但韓愈卻始終具有“往者不可復兮,冀來今之可望”的積極心態,有著關注人世、關切人生、關懷人事的胸懷。在其思想中,對人生、人倫、人道、人文等探索極其豐富。
韓愈在人道上是極度弘揚孔孟之道,發揚儒家仁義道德,想以儒家文化來拯救當時“不父其父、不君其君”倫理盡失的局面,把仁義道德落實到政治倫理日用生活之中;同時,他闡發傳統的儒家的先王之道,用仁義來充實道德,推崇《大學》為綱領的理論體系,將“治心”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內外貫通,為了能夠“明明德、親民、止于至善”于天下,使仁義道德于眾人,他又在人性思想上,提出“性之三品,情之三品”之說,為貫通仁義之道提供內在根據,一方面承認人性的道德本性,認為,任何人都是具有道德理性,它是“與生俱生”的;另一方面又承認在具體的生活中,人實現人性的稟賦能力和達到的境界是有差別的。這樣,既指出依照儒家仁義道德標準來完善人性的可能性;同時又提供按照儒家先王之道原則對人民進行教化的內在必要性。而先王之人道,性情之三品之人性都是最終回歸于人倫社會之中。
在韓愈看來,社會乃至整個宇宙本來是為“和諧”,人與人之間也是“和”的關系,社會規范的調整應該以儒家先王之道進行建構,對人民的教化應以仁義道德給予推行,社會名分得以確立,日常倫理得以正名,人道之仁義道德于內外貫通,人性去惡存善、改惡為善,人倫之社會和諧安定,三者統一以“無所而不當“。
【參考文獻】
1《中國儒學史》:趙吉惠趙馥潔/等主編,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2《中國儒學史·隋唐卷》:許凌云/著,廣東教育出版社
3《中國社會思想史》(上冊):王處輝/著,南開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4《中國人學思想史》:李中華/主編,北京出版社
5《新編中國哲學史》(中冊):馮友蘭/著,人民出版社
6《韓愈〈原道〉之解讀》:蘇文帥/撰,載于《孔子》(2000)
【注釋】
[1]趙吉惠趙馥潔:《中國儒學史》中州古籍出版社第476頁
一
一般認為,消費異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世界進人消費時代的伴生物。所謂“消費異化”是指消費超越了自身的內涵,使人的消費價值目標發生偏離,導致消費觀念和價值取向扭曲,消費的原始、本真意義發生了改變。這種消費“在本質上是一種‘異化消費’。本來意義上的消費是對使用價值的消費,其目的是對需要的滿足,這是正常消費。異化消費則是使消費與‘需要’、‘使用價值’相背離,過度地去追求不必要的消費,造成巨大的浪費,這是不合理的消費。“人們的消費就不再是滿足日常生活需要的一種手段,而成了一種對商品象征意義的符號消費,即成了一種異化消費。論及消費異化及其種種表現,可謂涉及諸多領域,俯拾即是。擇其要者,僅從以下兩個側面略作說明。
其一,符號化的扭曲與曲解。消費或消費行為“符號化”是指人們消費的目的并非為了滿足于各種消費品一般使用價值,而是為了追求具體需求以外的某些符號表征。“人們所消費的,不是商品的服務和使用價值,而是它們的符號象征意義。”閉現代社會,商品(包括各種服務)越來越多地帶有符號意義與特征,符號已成為商品的另外一種價值。然而,符號畢竟不是商品的全部屬性,也不應淹沒商品最基本的屬性。一段時間以來,相當一部分國人過分看重消費品的符號意義,過分追求符號的外延意義,使符號意義發生扭曲,消費行為、觀念發生了異化。一些人的消費目的更多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符號欲望”。其中有腰纏萬貫,一擲千金的富豪大款,也有追逐“時尚”,還談不上富足的工薪族。前者消費過程中追求各種名目的名牌、高檔消費品,目的是為了昭示自己的富有—消費品是其身份、富有的象征、標識,并不考慮消費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是否相符。對于豪華、奢侈的追求徹底消解了消費品最基本的屬性。于是,抽什么品牌的香煙,開哪國生產的高檔名車,穿哪個名牌的時裝成為這些人的消費追求;于是,為了迎合這部分人的消費需求,應運而生地出現了名目繁多的“天價”消費品:“天價年夜飯”、“天價香煙”、“天價豪宅”……。雖然他們只是人群中的少數或極少數,但所造成的“負激勵”效應卻是巨大的,催生了另一部分不屬于富豪、大款階層的、對消費和商品符號化情有獨鐘消費者。這些人的收人顯然無法和富翁大款相提并論,但對符號化的追求并不示弱:消費的目的也是為了顯示身份、地位,照顧“門面”,滿足虛榮心。于是,收人并不豐厚的“白領”吃住高檔,穿用名牌—追求高消費,成為生活水平的虛假符號。超前消費導致了少數人“花明天的錢,今天盡情享樂”的消費觀念和價值取向。有學者指出,高消費“為消費異化提供了溫床”閉。無論在我們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還是在發達國家,這種過度符號化的異化消費都是非理性消費,應當予以批判。
消費符號化從表面上看似乎是異化了消費品的基本功能,是消費行為的異化,但實際上是價值觀念的扭曲,產生的各種負面效應—所謂,卜經濟”效應,遠遠超出消費領域或經濟領域。其中,消費文化的導向作用在今天越來越顯示出強勁的勢頭。整個消費過程中,人往往受商品—符號的左右,人與商品的關系也發生了異化。針對符號及其消費意義的逐步增多,許多時候物品消費即是符號消費的現實,有學者指出:“符號消費的實質在于社會身份的建構”。人們購買消費品、商品的主要目的并非是為了滿足日常生活需要,而是為了追趕潮流、領略時尚、炫耀財富與富有等等與真正的商品屬性毫不相關的欲望—“符號欲”。此間,人是否“在場”取決于商品的符號“價值”。因此,“借助商品的符號價值,人們可以解釋為什么商品變成了欲望和著迷的對象,炫耀性消費為什么會發生,為什么有些商品會得到人們的偏愛,而這些問題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所無法解釋的。的確,根據生產決定消費的理論,無法解釋人們對符號消費的“執著”。也許我們只能從文化的視角進行剖析。因為“人的符號活動的實現就是‘文化’、‘文化世界’。據此,有理由認為,消費文化的“異化”是根源所在。
其二,浪費消費。某種意義上講,浪費消費也屬于消費符號化性質,與消費符號化有所不同的是,浪費消費不僅是消費符號化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且凸顯浪費特征,形式多種多樣,甚至滲透到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當中。所謂浪費消費顧名思義,消費本身即是浪費,絲毫不顧及節約理念的存在。一個比較典型的事例是國人送葬時的花圈開銷。一項統計資料顯示,國人每年為死者送葬燒掉的花圈價值竟然高達13.3億人民幣!無論出于何種需求目的,滿足什么類型的消費需求,每年白白燒掉十幾億元人民幣的紙張,對于一個人均資源非常不富裕的國度來說,都是一種巨大的浪費。中國本是一個有著勤儉持家,厲行節約節約濃厚傳統的國度,但由于消費主義以及某些不良風氣的影響,優良傳統正在被人淡漠,各種消費中的浪費達到了驚人的地步。時下的國人,無論身居窮鄉僻壤,還是大都市市民;無論是大款巨富,還是貧困人群,均對青年人的婚姻開銷表現出非常高的積極性和熱情。從嫁妝購置,到大擺婚宴,場面與鋪張一直呈上漲勢頭。各種花費,數量巨大,其中不乏有無謂的、屬于浪費性質的支出。當下青年人結婚上的花銷和“大方”的心態,窮人和富人并無本質差異,可謂“富人有一富人的奢侈,窮人有窮人的浪費”。人們在分析國人在婚喪上花銷的浪費原因時,大多強調陋俗文化在作祟。陋俗文化、不切實際的攀比之風的確助長了消費浪費風氣的蔓延。這些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從更深層次剖析,不難發現這些浪費消費也屬于消費的異化,背離了消費行為、消費模式最基本的準則:合理、正當、健康。
涉及國人消費行為中的浪費問題,除了前面列舉的兩個典型事例外,還可以列舉出許多。盡人皆知的事例可信手拈來:餐桌上的浪費、一次性用品的泛濫成災、名目繁雜的“豪華包裝”等等。國人每年在餐桌上的浪費不舍為天文數字,“豪華包裝”的資源浪費同樣驚人,媒體屢屢予以尖銳批評,依然有禁難止。無疑,這些浪費消費也屬于消費異化,堪稱日常生活消費中另一種特殊“符號消費”。消費異化的大行其道與消費主義思潮的涌人有直接關系。但剖析各種非理性消費,又不能簡單地將其歸咎于外來文化的影響。必須承認,我們自己原有的某些消費陋俗文化的存在,有意無意之中助長了消費主義思潮背景下的消費異化。顯然,由于消費異化種種負面效應,致使消費異化成為人們關注的社會問題。許多情況下,浪費消費、消費異化在現實生活中助長了陋俗文化的蔓延,反之,借助消費異化,陋俗文化也得到了大行其道的“有力支持”。兩者可謂“相得益彰”。過分追逐符號化、浪費鋪張是消費異化的主要內容,從不同角度凸顯著非理性消費的特征。針對五花八門的浪費,有人建議出臺《反浪費法》。誠然,依法治理浪費有可取之處,但對于消費異化、浪費消費的治理完全“依法辦事”可操作性并不強。因為消費畢竟是個人權利,在權利本位社會里,抵制消費異化主要還應來自道德、文化層面的支持。文化不可能徹底改變、扭轉消費異化,但健康的消費文化對于倡導理性消費、合理消費、適度消費、節約消費,自覺抵制消費異化必將起到積極作用。
二
關于消費異化、浪費消費等,學術界多有論述,但主要側重經濟學、社會學、文化學等學科領域。筆者認為,應側重文化批判的視角認識消費異化,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種異化現象是必要的。如何營造符合中國國情的消費文化和文化氛圍,一直是人們關注的課題,筆者認為應側重如下幾方面:
第一,文化的批判與批判的文化。所謂文化批判,主要指既對各種直接影響人們消費心理、價值觀的陋俗文化進行批判(并非對整個消費文化進行批判),還應對伴隨消費主義進人本土時挾帶的種種消極的價值觀和消費理念予以批判,如與異化消費密切相關的享樂主義、金錢至上等價值觀的批判等。這里所說的批判的文化主要指,建構新型消費文化過程中,刻意培養消費者對本土陋俗文化、外來消極文化認知的自覺,使廣大消費者能夠理性地消費,能夠對消費異化有本質的認識,進而強化對消費異化的抵抗力。當然,批判的目的不僅僅限于顛覆,更重要者在于建構。我們確實需要建構新型的消費文化,一方面通過新型的消費文化抵制陋俗文化的侵蝕;另一方面,則通過新型消費文化的建構,實現文化批判的目標。批判消費異化,營造健康向上的消費文化,首先應在理論上對消費意義予以認知。必須告知國人,什么樣的消費理念、行為模式才是合理的、理性的、健康的,才是我們倡導推行的。一般來說,消費的第一推動力是需求,即消費是由需求決定的。消費者消費各種消費品一方面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求,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滿足某些精神需求。消費異化消解了消費品的自然屬性、物理屬性,突出、追求的是符號價值,說到底是一種文化的異化。因此,展開對消費異化的文化批判是必要的。
第二,關注消費倫理。根據讓·波德里亞的消費理論可知,消費具有倫理性,是一種倫理現象。因此,消費必須遵守相關倫理的約束。今天的消費倫理應側重兩方面內涵:一是弘揚傳統文化中勤儉節約的理念,并使之成為消費理念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勿忘可持續發展、代內公平和代際公平,積極提倡可持續消費。消費理應恪守相應的倫理準則種種帶有“透支”性質的各種消費,既是消費的異化,也有違于合理的、適度的消費原則。“適度消費的精髓是節約。崇尚節儉的消費是自古以來的美德,即使在物質生活富足的今天也還是一種美德,仍需大力提倡。我們主張節約,決不是讓人們去過‘苦行僧’式的生活,不是反對人們追求更幸福的生活,而是為了避免資源的過度浪費,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破壞,使人、社會與自然能夠和諧發展,而這正是為了使人們更幸福的生活。
針對消費異化、符號化,除了應當大力倡導合理消費之外,還應經常告誡國人,能夠揮灑自如消費的只是少數人,絕大多數人應選擇適度消費,“適度消費就是在滿足人類生存發展需要的基礎上,在不降低消費水平的前提下,人們的消費不超出自然的承載能力與個人生理的承載能力,消費水平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和收人水平,排除多余消費和避免超前消費。時下某些人的消費行為與國家倡導的節約經濟形成了強烈的反差,也與收人、國情形成了悖論:一方面,我們承認自己是發展中國家;另一方面,對各種高檔奢侈品的消費比之發達國家并不遜色;一方面存在著生產過剩與消費拉動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面,則是對商品符號和意義的狂熱追求;一方面,我們認同資源并不富足的現實,另一方面,消費資源消費的大手大腳讓發達國家“望塵莫及”;所謂消費的“個性化”,與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的平均收人并不相稱……。這些悖論說明了消費倫理的缺失(有人稱之為失范),有必要針對消費異化、浪費消費重塑新型的消費倫理觀念。
第三,倡導理性的消費價值觀與合理適度的消費理念。什么是理性消費價值觀?我們認為,核心內容應是適度消費,對各種消費有一種“量力而行”的自覺,能夠認知消費品的物的屬性和符號之間的關系,不為符號所左右,符號不會是消費價值的全部。消費只是人生存和發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必須對消費有正確認知。物質消費能夠滿足人們的各種需求,也具備激發人們向往幸福生活的功能。然而,不健康的消費理念往往把正常的消費異化為對物質、消費品占有的無限沖動,并形成了賺更多的錢,購買更多的消費品,縱情享樂的循環圈。這些現象與商品、消費的泛化與馬克思所說的“商品拜物教”價值觀念絕無二致。任何形式的消費異化,一覽無遺地表現為消費者對物質財富的極度追求,必然導致物欲泛濫,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無止境的物欲追求必然隨之泛濫,各種腐朽、沒落思想均可在此找到滋生的土壤,對人們精神生活的負面消加作用是巨大的。
消費異化對人們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產生著深刻的影響,使人們的思想、精神也隨之發生異化。“人們在享受消費所帶來的滿足和快樂的同時,卻淪為了消費的奴隸,人們在消費中迷失了自我,進而導致精神家園的失落”。“費異化使人越來越與自身的本質相異,喪失著美好、素樸的‘精神家園’。事實證明,異化消費、過度消費、把消費視為生活終極目的的行為模式并不能夠給人增加幸福感,無法體驗精神生活的神圣與崇高,大多僅僅局限于物欲消費的滿足,人淪落為物、享樂的附屬物。主體性在物質消費、符號消費、追逐富足中悄然淪落,滿足各種欲望的多重選擇與精神家園逐步缺失并存,消費異化支配下的人勢必缺少精神超越,批判意識無從談起。故此,建構新型消費理念、消費價值觀不僅是對消費異化的批判,更有助于人們回歸自己的精神家園。消費社會的現實不可回避,批判消費異化,建構新的消費理念、價值觀念則是國人不能繞過的思想歷程。
董仲舒是西漢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其公羊春秋學以儒家思想為主體,廣泛吸收了陰陽五行以及其他學派的思想,結束了春秋戰國時期“道術為天下裂”的思想局面,初步建立了適應大一統政治專制的思想體系。董仲舒是完成先秦儒家思想轉向的一個關鍵人物,徐復觀說:“在董仲舒以前,漢初思想,大概上是傳承先秦思想的格局,不易舉出它作為‘漢代思想’的特性。漢代思想的特性,是由董仲舒所塑造的。”探尋董仲舒的音樂美學思想,不僅可以理清由先秦至漢代儒家音樂美學思想的發展線索,而且能夠對音樂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的作用有更深刻的理解。
關于音樂的本源問題,先秦儒家的荀子有重要的論述。他認為音樂首先和人的情性有關,《荀子·樂論》篇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于聲音,形于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僅從此句來看,荀子似乎肯定了音樂發端于人的情感,人的情感獲得外在的聲音、動靜等形式,內外結合就形成了音樂。但是在荀子的思想中,音樂這種自然人性上的起源恰恰成為音樂要被否定的一面。荀子是持“性惡論”的,“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生而禮義文理亡焉。”既然人的本性為惡,由人的本性而來的耳目之欲就應當成為禮儀防范的對象。這樣,荀子必定要為音樂尋找另外一個具有合法性的起源,這個起源就是“先王”,《荀子,樂論》篇說:“故人不能無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汗之氣無由得接焉。”荀子把音樂分為雅樂和聲,聲是發端于人的情性且無所節制的音樂,而先王所制定的雅樂則具有“以道制欲”的作用,可以使臣民的情感合理地發泄而又不至于讓社會產生動亂。由此可見,在荀子看來,具有合法性的音樂實際上是建立在其人文性根源之上的。
在音樂本源這個問題上,董仲舒吸收了不少荀子的看法,但他最終把荀子的觀點巧妙地融進了天人感應的思想體系中。董仲舒同樣有把音樂本源歸之于自然人性的看法,比如《春秋繁露·楚莊王》云:“樂者,盈于內而動發于外者也。”在回答漢武帝的策問中,董仲舒說:“故聲發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膚,臧于骨髓,故王道雖微缺,而筦弦之聲未衰也。”與荀子的性惡論不同的是,董仲舒主張性未善論,他認為人之本性有善和惡的可能,因而需要后天的教化使人性走向善的一面。他說:“性如繭如卵,卵待覆而為雛,繭待繅而為絲,性待教而為善。此之謂真天。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于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這種主張雖然沒有像荀子那樣把人性完全推向了惡的一邊,卻仍然強調了王道教化在人性向善上的決定作用,因此,“發于和而本于情”的音樂在董仲舒看來雖并非就是惡本身,卻依然有走向惡的可能性。在此基礎上,董仲舒和荀子一樣要為音樂尋找一個自然人性之外的根源,《春秋繁露·楚莊王》云:“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興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這種思想和荀子關于雅樂的看法如出一轍,都強調了王者作樂的重要性,其目的是通過王者對音樂的制約而導向社會政治的和諧與鞏固。
在音樂具有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這個問題上,董仲舒可以說是直接繼承了荀子的衣缽,但董仲舒賦予了天至高無上的地位,這點和荀子的制天命的思想很不一樣。在董仲舒思想中,音樂的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其實最終都歸結為天。首先,音樂發端于人的情性,而人的情性發端于天。《春秋繁露·深察名號》說:“人之受氣荀無惡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誠。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在于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身亦兩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身有栣,與天道一也。”身有貪仁,實際都來自天的陰陽之氣,這樣,音樂以人的情性為本,實際是以天為本。這里的天是陰陽之氣所構成的天。荀子也有用氣解釋音樂的思想,《荀子·樂論》說:“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但荀子這里說的氣主要指人的血氣,董仲舒說的氣則是作為天地宇宙構成元素的陰陽之氣,人的情性是由這種陰陽之氣所構成,以人的情性為發端的音樂自然也是由陰陽之氣所構成的了。其次,雅樂由王者制作,但王者之所以為王者是順應天命而產生的。在王者作樂這個問題上,董仲舒提出王者作樂是為了“見天功”的觀點,《春秋繁露·楚莊王》云:“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樂于終,所以見天功也。”董仲舒認為王者受命于天,為了表示他是承受天命而不是因襲前王,就必須改變舊的制度,但是音樂卻不屬于改制的范圍,新王朝建立之初用的還是前代的音樂,因為音樂是為了表示天命的成功的,因此要等到王者用新制度成功治理社會之后,王者才能制作新王朝自己的音樂。用以表彰自己的功績。可見,王者作樂在董仲舒這里同樣追溯到了天上面。這表明,在董仲舒思想中,天是音樂最終的本源。
先秦儒家關于音樂社會功能的看法集中體現在“和”這個概念上。荀子認為音樂可以在多個社會群體間建立一種諧和關系。《荀子·樂論》說:“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荀子認為音樂可以實現君臣、父子、長少之間的情感溝通,緩解由等級區分帶來的社會矛盾。荀子關于和的論述容易使人認為荀子是想打破或者消除人與人之間的等級界限的,但這種看法是一種誤解。維持社會群體間的和諧確實非常重要,但荀子認為只有和諧而沒有區分是社會動亂的一大根源,《荀子·富國》云:“人之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窮矣。故無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樞要也。”因此,群必須要以分為前提,否則不僅無益而且有害。同理,音樂能夠實現社會群體間的和諧,這是它的一大功能,但是這一功能必須要以等級區分為前提,否則將會使社會產生動亂,“樂姚冶以險,則民流慢鄙賤矣。流慢則亂,鄙賤則爭。亂爭則兵弱城犯,敵國危之。如是,則百姓不安其處,不樂其鄉,不足其上矣。故禮樂廢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因此,樂的社會調和功能始終要和禮的社會區分功能結合在一起,《荀子·樂論》云:“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也者。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在此,我們發現在荀子的思想中,音樂的社會調和功能實際上可以看作一種更為深層次的社會區分功能。他說的“樂合同”是以“禮別異”為前提條件的,即音樂的調和功能必須建立在社會群體的等級區分基礎上,“樂合同”發揮的調和功能不但不是取消社會的等級區分,反而是要使社會群體在心理上更樂于接受這一等級區分。
先秦另外一位儒家大師孟子對音樂的社會功能的看法則有明顯的不同。據《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記載,孟子得知齊王喜歡音樂,便向齊王詢問,齊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由古之樂也。”這一觀點和荀子以及董仲舒強調王者制作雅樂的看法很不一樣,在荀子和董仲舒看來,只有王者制作的雅樂才能導民向善,但孟子認為無論先王之樂還是世俗之樂都是一樣的。在此前提下,孟子提出了“與民同樂”的觀點:“今王鼓樂于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從表面上看,孟子這里也是強調音樂具有社會調和的功能,能使各個社會階層處于和睦愉悅的狀態。但要注意的是,孟子關于音樂調和功能的看法和荀子關于音樂調和功能的看法是不大相同的。孟子主張性善論,在他看來,人人天生就有善的本性,并不因為社會等級的不同而有差異,“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于人而疑之?圣人,與我同類者。”因為圣人和常人在本性上來講都是一樣的,所以對于美也有大致相同的感受,“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聲也,有同聽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所說的“與民同樂”是建立在這種人人皆有善性的基礎上的,因此“與民同樂”在孟子那里有抹平等級區分的理想主義精神,而所謂先王之樂和世俗之樂也因為人人皆有善性而變得沒有什么差別。這種觀點顯然和荀子有很大的不同,荀子的音樂思想以禮別異為前提,因此在荀子的著述中我們幾乎看不到有關與民同樂的描述,他所闡釋的音樂的調和功能也不帶有孟子意義上的抹平等級區分的理想。
先秦盂、荀二人關于音樂社會功能的論述無疑給董仲舒以極大的啟發,在《春秋繁露》中,我們發現董仲舒有整合這兩人觀點的傾向。《春秋繁露·楚莊王》云:“制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御這里董伸舒強調了改制和作樂的不同,改制是王者順應天命而改變舊制度,以表明上承天命而不是舊秩序的延續;作樂則是王者根據民心所向來制作的。董仲舒說:“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頀》而文王作《武》。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于己也。”舜、禹、湯、文王這幾個圣王所作的雅樂是根據當時的民心所向來完成的,“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時,民樂其三圣相繼,故《夏》。夏者,大也。湯之時,民樂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荀子也強調圣王制作雅樂以教化百姓,但是圣王根據什么來制作雅樂,荀子并沒有過多地言及,荀子想要強調的是音樂的教化作用,他說:“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因此,百姓主要是作為被動的教化對象而存在的。相比之下,董仲舒更重視民心在圣王作樂中所起的作用,圣王并非任何時候都可以制作雅樂的,只有在建立盛大的功德并受到百姓共同喜愛之后圣王才可以作樂。從這里看,董仲舒在一定意義上繼承了孟子那種與民同樂的思想。但是我們也要看到,董仲舒這里講的“民之所同樂”和孟子的與民同樂畢竟不是一回事,董仲舒雖然比荀子更注重民心的作用,但董仲舒不可能有孟子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他是主張“以人隨君,以君隨天”的,因此董仲舒不可能完全接受孟子的與民同樂思想。詳細考察董仲舒的原意,可知他所說的“民之所同樂”并非君王和臣民之間的“同樂”,而是臣民對君王承受天命所感到的快樂,君王承受天命并且建立盛大的功德,就能使所有的臣民都感到快樂。董仲舒這種看法既不同于荀子那種強調王道教化的音樂觀,也不同于孟子那種強調君民同樂的音樂觀,或者毋寧說,董仲舒在這里表現出了整合孟、荀二人音樂觀的努力。一方面,通過強調民心在王者作樂中的作用,董仲舒希望抑制在荀子音樂觀中過分張揚的君力;另一方面,通過強調臣民對君王順應天命產生的快樂,董仲舒又希望避免孟子音樂觀中的民本思想對大一統帝國等級秩序的顛覆。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把董仲舒的音樂觀概括為中國古代大一統政治趨于成熟階段的一種音樂理論。
TheInheritLogicalityofConfuciusTheoryof“TheMean”
Abstract:Confuciustheoryof“TheMean(Zhongyong)”hasitsInheritLogicality,(Zhongyong,usuallytranslatedas“TheMean”,meanstoattainduemeasureanddegreeandtoavoidextremes.)theauthor’sviewpointcanbesummarizedasthefollowingfourpoints:
First,thelogicalstartof“theMean”theoryis“Shangzhong”,(whichmeanstolaygreatstresson“theMean”always.)Theessenceof“theMean”is“Shizhong”,(meaningtoadheretotheprinciplesof“theMean”allthetime.Thiscanalsobeexplainedas“toseizetherighttimeandattainduemeasureanddegree”.)“Zhongzheng”isthe“canon”of“theMean”,(whichmeanstofollowtheprinciplesof“theMean”inaccordanceofthemornsofthesociety.)“Zhonghe”,(meaningtoattainahighlyharmoniousstate,)istheidealtargetofthetheoryof“theMean”.
Thebasicconnotationof“Shangzhong”is“nottooverdoandnottounderdo”or“nomuchandnoless”.“Shizhong”means“nothingwrongandnothingrightbecauseofthatjudgementtoathingvariesatdifferenttime”.“Zhongzheng”is“proprietyandrighteousness”.“Zhonghe”ahighlyharmoniousstateofthenature.“Shangzhong”isaconceptbelongingtotraditionaltheoryoriginally.Andtheconceptsof“Shizhong”,“Zhongzheng”and“Zhonghe”weredevelopedfromthe“Shangzhong”byConfucius.Theseconcepts,whicharethemajorpartof“theMean”theoryofConfucius,hadgreatlyenrichedandexpandedthetheoryof“Shangzhong”.
KeyWords:theMean、Shizhong、“Zhongzheng、Zhonghe
“中庸”思想,起源甚古。相傳早在氏族社會,帝嚳便“溉執中而遍天下”。[1](五帝本紀)堯舜時代,又有所謂“允執其中”的說法。[2](堯曰)成書于殷周之際的《周易》一書,更是鮮明地體現了“尚中”的傾向,如在《易經》六十四卦中,被《易傳》及后來的易學稱為“中爻”的二、五兩爻吉辭最多,合計占47.06%,差不多占到了總數的一半;其兇辭最少,合計僅占13.94%。[3](p146)足見其對“中”的重視。春秋末期的著名哲學家孔子,十分重視對三代文化的傳承和弘揚,在他的思想中,也包含了豐富的“尚中”觀念。以此為出發點,孔子建構了自己的“中庸”思想體系。本文即對此予以簡要的剖析。
一、尚中:中庸的邏輯起點
孔子的“中庸”思想,其邏輯起點,是傳統的“尚中”觀念。從《論語》及相關典籍中不難看出,“中”是孔子品評人物、選才交友的標準之一,也是其自我修養的行為準則。如:“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2](先進)師,顓孫師,即子張。商,卜商,即子夏。二人均為孔子弟子。子貢問孔子,子張和子夏誰更強一些,孔子評價說:“子張有些過分,子夏有些趕不上。”子貢以為,子張“有些過分”,自然要比“有些趕不上”的子夏強些,孰料孔子的回答則是:“過分和趕不上同樣不好”。在這里,孔子衡量弟子孰優孰劣的標準是“中”,即“無過無不及”。
又如:“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2](子路)“中行”,即中道之人。孔子認為,得不到合乎中道之人和他交往,不得已而求其次,也一定要交到激進的人或狷介的人。因為激進的人一意向前,狷介的人也不肯做壞事。可見,孔子選才或交友的理想標準也是“中”,不得已才求其次。
“中”也是成就“君子”品格的指導思想和行為原則:“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2](雍也)“文質彬彬”也就是前文所謂的“中行”,關于此點,《顏淵》篇的一段話正好可作注腳:“棘子成曰:‘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子貢曰:‘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駟不及舌。文猶質也,質猶文也。虎豹之鞟,猶犬羊之鞟。’”棘子成,衛國大夫。“鞟”即皮革。子貢的意思是說,禮儀形式和樸實的基礎這兩個方面,對君子來說同等重要,假如把兩張獸皮的毛全部拔去,就分不出哪張是虎豹的皮,哪張是犬羊的皮了。因此,對一個人而言,美好的素質和合理的行為都是不可偏廢的。
以“中”為標準,孔子常常告誡人們思想行為要合乎中道,如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2](泰伯)朱熹解釋說:“好勇而不安分,則必作亂。惡不仁之人而使之無所容,則必致亂。二者之心,善惡雖殊,然其生亂則一也。”[4](P105)“好勇而不安分”就是孔子所謂的“勇而無禮”;“惡不仁之人而使之無所容”,則有類于孔子所謂的“直而無禮”[2](泰伯)。二者的行為方式雖或不同,但思想根源卻是一個:即“一意孤行”,而不能中道行之。有見于此,孔子十分推崇“中庸”之德:“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2](雍也)。從孔子的贊揚(“其至矣乎”)和惋惜(“民鮮久矣”)中不難看出,在孔子的心目中,中庸之德是何其完美。
事實上,孔子本人也正是以“中”為自己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準則的,其曰:“吾知乎哉?無知也。有鄙夫問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2](子罕)“兩端”,或謂指“不及和過頭兩個極端”;[5](p26)或謂指“事情的兩個方面”。[6](p160)總之“叩其兩端”是孔子在認識事物、獲取知識、解疑釋惑的過程中體會到的一種思想方法,此種方法,其核心即為“用其中”。就道德修養和行為修養的層面說,孔子“用其中”的具體體現則是:“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2](子罕)“毋意”,不懸空揣測。“毋必”,不絕對肯定。“毋固”,不拘泥固執。“毋我”,不唯我獨是。“子絕四”,則是指孔子沒有“意”、“必”、“固”、“我”四種毛病。[4](p87-88)在這里,“四毋”的核心仍是“中”。這種思維觀念、行為原則,或許可以謂之“允執其中”。這說明,對于傳統文化持“因、損、益”態度的理性主義大師孔子,對傳統“尚中”觀念是持完全贊成的態度的。
二、時中:中庸的內在本質
如果說“尚中”是傳統觀念,為孔子所繼承,并成為其“中庸”思想的邏輯起點;那么“時中”則是孔子對傳統“尚中”觀念的豐富和發展,是其“中庸”思想的邏輯展開。
與“中”一樣,“時”也是一種起源甚古的觀念。早在堯帝時,就曾“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7](堯典)。孔子一向重視“時”,其曰:“導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2](學而)強調“時”對于治理國家的重要。不但治國,就連說話,孔子也是“時然后言”[2](憲問),并主張“言不當其時則閉慎而觀”[8](二三子)。不但說話,就連看到飛鳥,孔子也不免“時哉時哉”之嘆:“色斯舉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2](鄉黨)因此,孔子特別強調:“君子務時。”[8](二三子)
孔子的貢獻在于,將“時”與“中”聯系起來,形成了“時中”的觀念:“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4](中庸章句)“時中”,即“隨時以處中”,用《論語》所記孔子的話說,就是“無可無不可”:“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于是,無可無不可。’”[2](微子)這段話,記載了孔子對那個時代公認的幾位賢人的評論和比較。透過這種評論和比較,孔子說明了自己與他們的不同之處。孔子說,不動搖自己意志,不辱沒自己身份,這是伯夷、叔齊的特點。柳下惠、少連降低自己意志,屈辱自己身份了,可是言語合乎法度,行為經過思慮,那也不過如此罷了。虞仲、夷逸逃世隱居,放肆直言。行為廉潔,被廢棄了也是他的權術。[2](p197)而孔子認為自己與他們不同,乃是“無可無不可”。
如何理解孔子的“無可無不可”,《孟子·公孫丑上》的一段評論正好可以做其注腳:“(公孫丑)曰:‘伯夷、伊尹何如?’(孟子)曰:‘不同道。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又《孟子·萬章下》載:“孟子曰:‘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由孟子的評論可知,孔子的“無可無不可”就是“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或“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不難看出,孔子與其他諸人的區別在于,其他諸人固守一節,而孔子則“無可無不可”。所以孟子說:“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4](萬章下)“圣之時者”即“隨時而處中”。
孔子的“無可無不可”或“時中”觀念,還可以從下面的幾則材料中體現出來:
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2](公治長)
子曰:“寧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2](公治長)
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2](衛靈公)
孔子在這三則材料中談到的三位人物,其具體境況雖或不同,但卻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都能“識時務”:南容的識時務在于,政治清明、國家太平時總有官做,政治昏暗、國家混亂時也不致被刑罰。孔子看中了他這一點,把自己的侄女嫁給了他。寧武子的識時務在于,政治清明、國家太平時便顯示聰明,政治昏暗、國家混亂時便裝傻。孔子很佩服他“裝傻”的本領,慨嘆其中有一般人學不到的奧妙。蘧伯玉的識時務在于,政治清明、國家太平時就出來做官,政治昏暗、國家混亂時就把自己的本領收藏起來。孔子因此譽之為“君子”。三位人物的“識時務”,雖然主要表現在政治方面,但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算是“隨時而處中”吧。由此不難看出,在孔子那里,因應時變,或見或隱,或貧或富,其準則在“時”;所以孔子強調“君子而時中”。
孔子晚年,對《周易》情有獨鐘,在其研究《周易》的過程中,對“時中”問題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在相傳為孔子所作的《易傳》中,“時中”的觀念更為突出。如《艮》之《彖傳》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9]本則《傳》文,特別申明了“時止”、“時行”之意。強調或止或行,或動或靜,都要因其時。“時止時行”,就是“與時偕行”,“動靜不失其時”,也就是“時中”。“時中”,即“中”而因其“時”,“時”而得其“中”。得其“中”,所謂經也;因其“時”,所謂權也。有經有權,故能變通。此所謂“變通者,趣時者也”。變通趣時,即變化日新。能趣時變通,即是“識時務”。而識時務,能日新,就可以常保通泰。此所謂“日新之謂盛德”[9](系辭傳)。
三、中正:中庸的規范原則
前面說,“時中”就是變通趨時,這種“變”,并非沒有標準,其標準就是“禮”,“禮”是孔子中庸思想的規范原則。孔子說:“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2](里仁)朱熹《集注》引謝氏曰:“適,可也。莫,不可也。”[4](P71)“無適”、“無莫”正是“無可無不可”。然而,“無可無不可”必須服從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禮義。這也正是孔子所說的:“禮乎禮,所以制中也。”[10](仲尼燕居)
在《論語》中,有不少材料反映了“中庸”與“禮”的關系,如孔子說:“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2](泰伯)過分恭敬,而不約之以禮,就未免勞倦;過分謹慎,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流于膽怯懦弱;過分敢作敢為,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盲動闖禍;過分直率,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尖酸刻薄。恭敬、謹慎、勇敢、直率,本來都屬于人的好品德,但孔子認為,如果發揮不當,或不用禮來約束,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很明顯,在這里,“禮”是成就人之恭、慎、勇、直四德而使之適中的規范原則。又如:“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2](雍也)“博學”是孔子所提倡的一種學習態度,如其曰:“君子不器。”[2](為政)即君子不應當像器皿一樣只有一種用處。而如果想有多種用處,無疑需要博學。但孔子同時又強調,“博學”不能走極端,必須“約之以禮”,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不離經叛道。
孔子特別重視“禮”在“中庸”中的意義和作用,要求“君子之行也,度于禮”[11](哀公十一年)。“度于禮”,即是“就有道而正焉”。[2](學而)從這個意義上說,合于禮就是“正”。孔子很強調“正”,如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茍正其身矣,于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2](子路)“身正”就是行為合于禮。由“正身”,孔子進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張,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顏淵)也就是要以禮為規范,衡量人們的等級名分,以使人們的等級與其名分相當。名分相當,就合乎禮,也就是“正”。
其實,“正身”也好,“正名”也好,實質都是“以禮制中”。“以禮制中”,就是把禮作為中的規范準則,可以說,孔子講中,其尺度就是禮[1]。而其講禮,目的也是為了達到“中”。前引“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就是以禮“制中”的很好例證。《禮記》說,“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10](曲禮上),“故君子有禮,則外諧而內無怨”[10](禮器),也說明禮具有致中的作用。這誠如荀子所說:“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為中?曰:禮義是也。”[12](儒效)
四、中和:中庸的理想目標
從“中”的層面理解“禮”,則“禮”的實質可以謂之“和”。“和”也是先民十分重視的觀念之一。孔子很注意體會“和”的價值和意義。其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2](子路)“和而不同”,就是,恰到好處。這一點,春秋時期齊國著名政治家晏嬰的有關論述,或可作其注腳。晏嬰說,“和”,如果用烹飪形容即是:“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嬋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11](昭公二十年)用現代術語說,“和”就是多樣性的統一。“同”,如同“以水濟水”,“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同上)用現代術語說,“同”就是沒有差別的絕對的同一。
“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實際上也就是“中”。從這個意義上說,“中”與“和”在本質上是相通的。雖然我們沒有充分的材料證明孔子已經形成了相當成熟的“中和”觀念,但于相關文獻中也不難發現,孔子的中庸思想是包含著“中和”觀念的:孔子說:“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11](昭公二十年)這是孔子評論鄭國著名政治家子產的“臨終遺言”時所說的一段話。據《左傳》記載,子產臨死前,曾告訴他的接班人子大叔說,為政的關鍵,在于針對不同的對象,或寬或猛,寬猛適中(同上)。孔子稱這種寬猛相濟所達到的適中狀態為“和”,并引《詩經》“不競不絿,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遒”的詩句,稱贊子產的為政之道是“和之至也”。孔子所引詩句,出自《商頌·長發》。大意是說,不相爭也不急躁,不強硬也不柔軟,施政行令很寬和,百樣福祿集如山。[13](p681)孔子以此形容子產的“寬猛”之論,認為這是達到了“和”的極點。子產死后,孔子“出涕曰:‘古之遺愛也。’”(同上)孔子用“和”概括子產的“寬猛”之論及《商頌·長發》中所表現出來的“適中”思想,表明孔子已經意識到了“中”與“和”的內在關系。
關于“為政”,孔子還說道:“為政以德,譬若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2](為政)“北辰”,即與地球自轉軸正相對應的天球北極,在地球自轉和公轉所反映出來的恒星周日和周年視運動中,天球北極是不動的,其他恒星則繞之旋轉。故古人稱北辰為“天樞”。孔子認為,統治者以德治國,就會使自己像北極星一樣,在一定的位置上,別的星辰都圍繞著它。可見,“德政”所體現出來的和諧,猶如天體運行之和諧,自然而然。也許正是基于這層體認,孔子曾對其弟子子貢說:“我不想說話了。”孔子不想說話的原因是:“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2](陽貨)不難想象,當孔子說這段話時,其對天人和諧的感受是何等的強烈。
孔子是一位音樂大師,其音樂欣賞水平之高,常人難以企及。他在齊國聽到《韶》樂,竟很長時間嘗不出肉味[2](述而)。這種境界的獲得,恐怕與他對天人中和之美的獨特體認不無關系。而孔子對音樂作品的評價,也常常以中和之美為原則。如其評價《關雎》說:“關雎,樂而不,哀而不傷。”[2](八佾)而當孔子聽到魯國太師摯演奏該樂時,感覺滿耳朵都是音樂。[2](泰伯)
生活中的孔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2](述而),即溫和而嚴厲,有威儀而不兇猛,莊嚴而安詳。“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同上)孔子在家閑居,很整齊,很和樂而舒展。這大概就是圣人的中和之象吧。這種氣象,看似平常,卻體現了“天下之大本”、“天下之達道”,所以“仰之彌高,鉆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后”[2](子罕),其境界深不可測。《易傳》所謂“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先天而天弗違,后天而奉天時”[9](系辭傳),或許就是這種“中和”境界的寫照吧。
五、結語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孔子的中庸思想有一個內在的邏輯,傳統的“尚中”觀念為其邏輯起點,以此為基礎,孔子結合“時”與“中”,使傳統“尚中”思想由靜態單一的結構(“無過無不及”),發展成為一動態變易的系統(“無可無不可”)。同時,孔子又發揮自己精研禮學的優勢,以禮制“中”(“禮乎禮,所以制中也”),使“無可無不可”的動態變易系統始終遵循著“經天緯地”之禮而展開,并由此直契天人秩序之美,使中庸上升為一種對天人和諧之美的體認與追求。
孔子的中庸,既是一種思想方法,又是一種行為準則,更是一種理想目標。作為一種思想方法,它能使人適其“度”;作為一種行為準則,它能使人合于“禮”;作為一種理想目標,它則幫助人們體認并受用宇宙自然的和諧之美。“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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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K234:N91(2)=34[交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583-0214(2008)05-0114-07
Keywords: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eco-thought;eco-harmony;eco-ethic;eco-protection
Abstract:Chinesetraditionalthoughthaslongbeenattachinggreatimportancetotheecologicalideaswhichmaintaintorespectthelawsofnature,cherishlivesandadvocatetheharmoniousrelationshipbetweenhumanandnatur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havebeenacrucialtimewhentheChineseancientecologicalthoughtbegantotakeshape.Thetwodynastiesnotonlyadvocatedtheeco-harmonyandeco-protectionbutalsotheeco-ethic.Thesethreewerethoughttobeintegratedandnevertobedeparted,whichremainsthecharacteristicsoftheecologicalthoughtinth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尊重自然規律、珍愛生命、倡導天人和諧的生態觀念源遠流長;而兩漢時期正是中國古代生態思想總結定型的關鍵階段。顧后有益于瞻前,研究總結中國歷史上特別是兩漢時期的生態思想,對我們今天的生態認識與實踐將會產生積極的借鑒作用,可以使我們更加明智地面向未來。然而,目前對中國古代特別是兩漢時期的生態思想進行探討的文章尚不多見①。
兩漢時期是中國古代經濟發展的一個高峰期。然而,與經濟發展相伴而行的卻是生態環境的不斷破壞和惡化:土地濫墾,“伐木而樹谷,燔萊而播粟”[1](《通有》);毀林嚴重,平原地區的天然森林資源已趨枯竭。尤其在一些農業開發較早、人口密度較高的地區,已經明顯感到了木材的匱乏。如《鹽鐵論》中有關于梁、宋等地缺乏木材的記載。由于生態的破壞,環境質量下降,水、旱、蝗和疾疫等災害發生十分頻繁,兩漢時期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災害多發期。據統計,自漢高帝元年(前206年)至漢獻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年)425年間,共有242個年份發生了災害,發生各種自然災害420年次(災害發生的次數以年計算),平均1.01年發生1次,可謂無年不災[2]。
面對生態環境破壞和惡化的狀況,兩漢思想界的有識之士提出了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和諧統一、崇尚自然、注重倫理、加強保護等主張,政府也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法令,這些都體現了時人的生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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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陳業新的《秦漢時期生態思想探析》(《中國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總結了秦漢時期生態思想的部分內容以及秦漢時期生態保護的主要措施。但遺憾的是,作者卻沒有注意到漢代生態思想中極為顯著的生態倫理方面的內容。
一生態和諧思想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有著密切的聯系,主要體現為人對自然的征服和自然對人的制約。要想保持二者之間的良好態勢,就必須使之趨于和諧。《禮記·中庸》說“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淮南子·天文訓》認為“陰陽和合而萬物生”。可見,兩漢時人并不是把天、地、人三者孤立起來考慮,而是把其看作一個相互聯系、和諧、平衡運動的大整體,強調人與自然共生共存,倡導天人和諧。“天生萬物,以地養之,圣人成之。功德參合,而道術生焉。”[3](《道基》)
淮南王劉安在《淮南子》中強調人與自然的內在和諧。《本經訓》向往“至德之世”的生態狀況是:“天覆以德,地載以樂;四時不失其敘,風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揚光,五星循軌而不失其行。當此之時,玄玄至碭而運照,鳳麟至,蓍龜兆,甘露下,竹實滿,流黃出而朱草生,機械詐偽莫藏于心。”好一幅生態和諧完美的理想化景象。
碩儒董仲舒更是在其專著《春秋繁露》中借對遠古三皇五帝太平盛世的描述,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社會藍圖:
五帝三皇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稅。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民家給人足,無怨望憤怒之患,強弱之難,無讒賊妒疾(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發銜哺而游。不慕富貴,恥惡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蟲不螫,猛獸不搏,鷙蟲不觸。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雨時,嘉禾興,鳳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虛,畫衣裳而民不犯。四夷傳譯而朝,民情至樸而不文。[4](《王道》)
將以上引文與孔子講的大同社會相比較,孔子的“大同”社會只講“人”而不講“天”,董仲舒則不只講“人”,且特別突出了“天”。他說:“何為本?日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體,不可一無也。”[4](《立元神》)它們分工合作,和諧關系不能破壞,否則就會有災異產生。這事實上就回答了天、地、人生態系統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固有規律的問題。可以說,董仲舒的理想社會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而且包含著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生態智慧,是天、地、人三者的和諧,可以稱之為“理想生態社會”[5]。
另外,成書于兩漢時期的醫書《黃帝內經》也從人與自然的角度論述人體與四時變化、地理水土的聯系,認為四季氣候變化是否正常直接影響到人體的健康。《靈樞·歲露論》指出:“因歲之和,而少賊風者,民少病而少死;歲多賊風邪氣,寒溫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因此,季節性發病、時令性流行病都和氣候的變化緊密相連。東漢末年,醫學家張仲景說得更為直接:“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6]
在人與自然統一、和諧體系中,自然環境對人類社會具有決定性影響。漢初賈誼認為,自然界是運動不已的,而且有其自身的規律。這個規律就是“六理”:“六理……之所以生陰陽、天地、人與萬物也,固為所生者法也。”[7](《道德說》)《淮南子·主術訓》總結前人經驗說:“禹決江疏河,以為天下興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墾草,以為百姓力農,然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夫推而不可為之勢,而不修道理之數,雖神圣人不能以成其功。”對此,東漢思想家王充也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隨行而應人。”[8](《明雩》)要真正實現天下的和諧統一,人必須順應自然,并遵循其規律。
兩漢皇帝對月令極其重視,在詔令中頻繁強調要遵守月令,順應天時。如西漢成帝曾下詔:“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9](《成帝紀》)東漢安帝元初六年(119年)詔曰:“《月令》仲春‘養幼小,存諸孤’,季春‘賜貧窮,賑乏絕,省婦使,表貞女’,所以順陽氣,崇生長也。”[10](《安帝紀》)順應天時隱含了對自然法則的遵守,體現了人們對天、地、人大生態環境系統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依賴、共生共存辯證關系的樸素認識和把握。正如馮天瑜先生所說:“不能違拗自然規律,是中國古代哲人的一貫思想。”[11](p6)
但是,人類在自然面前并非無能為力。兩漢思想家在強調遵循自然及其規律的同時,又十分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去改造自然。如《淮南子》說:“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長。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則鯀、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12](《修務訓》)
簡而言之,兩漢時期的生態和諧思想實際包含三層意思:其一,天人一體,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系統;其二,天人共生共榮,自然生態和人類社會和諧共存;其三,遵循自然規律,法則自然。
二生態倫理思想
先秦時期,不少思想家已從不同視角、不同層面提出了部分的生態倫理規范,蘊涵著樸素、直觀的生態倫理思想,但他們仍處于不自覺的狀態,甚至帶有迷信的色彩。如《詩經·周頌》中有“懷柔百神,及河喬岳”的說法,意為善待百神、河川、山脈。在孔子心目中,堯、舜是法天而行的圣人,“唯天為大,唯堯則之”[13](《泰伯》)。這就肯定了人與自然可以統一,即“天人一體”,也從中透露出孔子對天即自然界有著一種發自內心深處的崇敬與熱愛,因為人的生命與自然界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兩漢時期獨尊儒術,以經治國,儒家“天人合一”的系統自然觀得到了進一步的認同。人們把自然當作朋友,甚至是當作父母兄弟看待,主張對生態環境要有正確的倫理觀,尊重各種生命權利,善待各種生命體。賈誼將統治者是否能把自己的德澤及于禽魚作為衡量其是否堅持以民為本的重要標準。他說:“文王之澤下被禽獸,洽于魚鱉,咸若攸樂,而況士民乎?”[7](《君道》)從以民為本的基點出發,論述古代圣王能夠德澤及于禽獸,這固然是為了宣揚圣王“仁德”之厚,但也未嘗不包含維護生態平衡的意義在內。他在《禮》中還說:“湯見祝網者置四面,……乃解其三面,置其一面……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其憚害物也如是。”賈誼明確指出湯的網開三面是“憚害物”。“物”,指的就是自然界的生物。
西漢劉向的《說苑》進一步發揮了孔子的山水比德說:“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無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義;淺者流行,深者不測,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綽弱而微達,似察;受惡不讓,似貞包蒙;不清以入,鮮潔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萬折必東,似意。是以君子見大水觀焉爾也。”[14](《雜言》)在這里,自然的一切特征都和仁人、智者的精神品質具有了類似性、對應性,都被賦予了豐富的倫理道德的意蘊。人比德于自然,在他們眼中,萬物都具有人格的意蘊,人與自然互溶互滲。
《淮南子·精神訓》將人的器官及其功能比附天地四時等自然現象:“頭之圓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時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竅三百六十六節。天有風雨寒暑,人亦有取與喜怒。故膽為云,肺為氣,肝為風,腎為雨,脾為雷,以與天地相參也,而心為之主。”其書《天文訓》、《時則訓》、《地形訓》中也有類似的說法。顯然,這種機械的比附是不科學的,但是認為人的肌體來源于大自然,人本身也是一種自然現象的存在,是自然萬物中的一類而已,這和天神造人的神學是不同的,有著重要的生態倫理意義。
董仲舒思想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天人合一”。為論證“天人合一”,董仲舒借鑒了《淮南子》天人比附的觀點,提出了“人副天數”說。董仲舒認為,人的倫理來之于自然,所以應對自然講倫理。他認為“天”即人,人即“天”的化身。“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類天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4](《為人者天》)在他看來,天地是以自身為模型創造了人。人一身有366小節,是副天一年的日數,有12大節,是副天一年的月數,人內有五臟,是副天地之五行,外有四肢,是副天地運行之四時,人之眼睛乍視乍暝,是副天之晝夜之交替,正是“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4](《陰陽義》)。總之,天是放大了的人,人是縮小了的天,天和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