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3 15: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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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客戶于 年 月 日與我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購銷合同》購買我公司開發(fā)的九龍明珠 號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積 m2,房屋總價款 元,業(yè)主自籌¥ 元,不足¥ 元,不足部份委托我公司向貴行推薦借貸個人住房貸款。
經(jīng)我公司對該客戶以及其家庭成員的經(jīng)濟狀況的了解,認為該客戶資信程度較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其月收入為 元,故推薦該客戶向貴行申請貸款。我公司承諾在該客戶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未辦妥交押貴行之前,愿提供該客戶申請的個人住房貸款(大寫) ,(小寫) 元的經(jīng)濟擔保。待兩證辦理后,交押貴行作為貸款抵押,同時解除我公司對該戶此項貸款的經(jīng)濟擔保責任(兩證未辦妥前,辦理期房抵押登記手續(xù))。
附公司有關情況:
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納稅號碼:
基本帳戶開戶行:
帳 號:
住 址:________郵政編碼:
貨款銀行:________電 話:
法定代表人: _____傳 真:
地 址:________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jù)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qū)(縣)____街道(鎮(zhèn))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jù)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shù)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jù)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jù)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xiàn)金到原貸款經(jīng)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chǎn)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事先經(jīng)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guī)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shù),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fā)現(xiàn)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jīng)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guī)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和《房地產(chǎn)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chǎn)登記機構個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私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lián)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xié)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xié)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jīng)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fā)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
6.3.3 未經(jīng)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chǎn);
6.3.4 其財產(chǎn)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chǎn)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xiàn)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fā)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chǎn)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_________元整(大寫)和該貸款項下所發(fā)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帳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帳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xù)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xù)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xù)擔保和賠償?shù)谋WC。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chǎn)、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fā)給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chǎn)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guī)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以及貸款項下所發(fā)生的借款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方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xù)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xù)擔保和賠償?shù)谋WC,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chǎn)、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fā)給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chǎn)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guī)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反擔保保證書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jù)委托人/借款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xié)議書》中約定,由貴公司為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 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擔保而對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委托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xié)議以及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之約定為準。
二、本反擔保保證書擔保的范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約金/其他)、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以及貴公司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chǎn)保全或證據(jù)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三、本反擔保保證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
四、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債務(如本保證書第二條所述)負有法律上和經(jīng)濟上代為清償?shù)牧x務和責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償通知書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蜻B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愿優(yōu)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無條件地承擔第一位的反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六、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因上述委托擔保協(xié)議書、委托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受上述協(xié)議或合同效力的影響,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七、反擔保人在此確認并保證:
1、反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反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反擔保;
2、反擔保人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chǎn)(包括家庭財產(chǎn))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反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chǎn)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chǎn)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4、反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chǎn)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反擔保人非征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chǎn)(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chǎn)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反擔保人保證協(xié)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本反擔保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chǎn)尚不足以承擔對貴公司的反擔保責任,則反擔保人保證對不足部分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反擔保保證書第二條所述款項及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八、本反擔保保證書下的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組、改制、破產(chǎn)、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本反擔保保證書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與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文件的制約,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九、本反擔保保證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書引起的或與本反擔保保證書有關的任何爭議、分歧、糾紛,首先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按照以下第1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本反擔保保證書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貴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擔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書面形式按本反擔保書列明的地址送達反擔保人,反擔保人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反擔保人在變化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該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
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②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④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達到反擔保人的地址,即視為送達。
反擔保人(簽字): 地址: (指模):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配偶聲明:
(銀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財政部《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管理辦法》,我廳(局)愿為下述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債務的償還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貸款國別: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貸款金額:________ (幣種) ________(數(shù)額大寫)
我廳(局)愿為借款人因與貸款人簽署的關于上述項目的轉貸協(xié)議而產(chǎn)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國外銀行費用、轉貸手續(xù)費、罰息、違約金和其他應付費用)的償還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未能根據(jù)轉貸協(xié)議按期如數(shù)償付轉貸協(xié)議項下的到期債務,我廳(局)保證在收到你行通知后30個工作日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我廳(局)將以足額的貸款幣種或與之等額的人民幣歸還拖欠的貸款本息及國外銀行費用。在全部債務未清償之前,本保證不因貸款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人代表變更,法人組織機構變動及隸屬關系變化而失效。
保證期間自本證書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債務清償之日止。
1、在簽署本保證時,本人及配偶間不存有財產(chǎn)協(xié)議;在本保證期間,本人及配偶簽訂的財產(chǎn)協(xié)議,不得以此對抗貴公司或實質性減損在本保證書下的權利。即使是訴訟或仲裁等的民事調解協(xié)議,本人及配偶有義務向審理機關披露此項限制,以影響審理機關的效力認定。
2、各自以及家庭共同對共有財產(chǎn)的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贈與、抵押、置換、分配等)時,均事先征得貴公司的書面同意。
3、保證人共同向貴公司承擔償還代償債務及相關損失、違約金等的全額連帶保證責任,不受婚姻關系是否存續(xù)的影響。無論貴公司對債務人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反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等擔保方式),貴公司均有權直接要求本人在本保證書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本人不得以另有其他擔保為由減輕擔保責任。
附:本保證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和結婚證的復印件。
一、本人同意對《委托擔保承諾書》及今后可能發(fā)生的修改、補充條款中債務人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現(xiàn)任;如債務人未按《委托擔保承諾書》中的承諾按期足額還全部債務,導致貴中心損失的,本人保證在收到貴中心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貴中心。
二、本人用于清償債務人債務的資產(chǎn)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家庭(或個人)財產(chǎn)清單所列的全部財產(chǎn)。
2、 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chǎn)租賃、財產(chǎn)轉讓等所取得的現(xiàn)金、有價證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標、專利等專有權所取得的許可使用費及轉讓會員限時特惠最后一天,文檔免下載券特權立即送費等。
3、 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產(chǎn)、汽車、設備、土地使用權、承包承租經(jīng)營權等財產(chǎn)和權益。
三、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出現(xiàn)下列情況,無論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響本保證書的法律效力及繼續(xù)履行:
1、 本保證書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fā)生任何變化;
2、 本保證書所涉及的任何一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停業(yè)、撤銷破產(chǎn)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jīng)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項企業(yè)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法律文件等導致的變化。
四、在任何情況下,在貴中心尚未全部收回擔保代償款項之前,無論本人是否已經(jīng)向貴中心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貴中心代償款項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債務人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五、貴中心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委托擔保承諾書》及本保證書項下的權利,不視為貴中心對本保證書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本人履行本保證書的各項義務。
六、 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貴中心根據(jù)《委托擔保承諾書》所提供的擔保債權被全部清償為止。
七、 本保證書一式四份,貴中心與本人各執(zhí)二份。
承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結婚證編號:-------------------------字,第---------------------號
住所:--------------------------------------------
保證書是一種項目所有者(稱為保證書債權人)、被擔保的建筑承包商(稱為保證書主債務人)和保證人之間的3方協(xié)議。保證人通常是一個專業(yè)擔保公司或財產(chǎn)保險公司。在3方協(xié)議下,保證人以其信用和名譽保證主債務人忠實地履行承包合同的義務,當主債務人未能履行其承包合同的義務時,保證人將安排這些義務的履行或賠償因主債務人未履行義務給保證書債權人帶來的損失。建筑承包保證書是保證書的一種。在美國盛行的其他保證書還包括忠實保證書、公務員保證書、信托保證書、法院上訴或強制令保證書、特許和許可保證書和分塊土地保證書。
保證書的種類
美國建筑行業(yè)中最常用的保證書有3大類:(1)投標保證書;(2)勞動力和材料付款保證書(下稱付款保證書);(3)履約保證書。美國法律規(guī)定,建筑合同總額超過一定金額的公共建筑項目的建設必須提供這3類保證書。這一要求源于一部被稱為“米勒法”的美國政府立法。
目前,合同金額超過10萬美元的聯(lián)邦項目被要求必須提供保證書,但低于10萬美元的項目也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擔保。州政府和市政府出資的建筑項目,在擔保范圍和數(shù)額上有一定區(qū)別。法律沒有要求私營建筑項目中保證書的使用,但事實上,保證書已被廣泛應用于私營建筑項目中。
并且,項目總承包商經(jīng)常要求其重要的分包商和供應商出示保證書來保證分包義務的履行,包括對更下級分包商和供應商的付款義務。因此,在同一個建筑項目中,往往存在由不同擔保公司擔保的涉及項目執(zhí)行的不同方面的多種保證書。
總承包商的保證書,保證書債權人為項目所有者;涉及項目某一部分的分包合同保證書,保證書債權人為總承包商。項目所有者在項目計劃和詳細說明中,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約和付款保證書,這些保證書的提供是簽訂任一建筑承包合同的強制性條件。
投標保證書
承包商參加某一建筑項目的投標時,將被要求出示投標保證書。投標保證書保證的內容包括:(1)使項目所有者確信中標承包商將以中標價格簽訂承包合同;(2)保證中標承包商隨簽訂好的建筑承包合同,提供履約和付款保證書。
投標保證書保證了投標結果的兌現(xiàn),或在中標者不簽訂承包合同時,保證項目所有者能獲得賠償,防止了輕率、不嚴肅的投標行為,提高了競爭投標體制的完善。并且,通過投標保證書,項目所有者可以知曉該承包商有能力提供履約和付款保證書。但投標保證書并不保證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的履行由履約和付款保證書來保證。
在美國,建筑項目招標時,最普遍的方法是“最低價中標法”,但投標者必須出示保證書以證明其為合格的投標者。但如果該中標者未能簽訂承包合同,或其投標保證書的保證人不愿意繼續(xù)提供履約和付款保證書,項目所有者可以按投標保證書提出賠償請求,并與要價次低的投標者簽訂相同的承包合同。而要價最低的投標者的保證人需要支付其被擔保人的投標價與次低的投標價之間的差價,這是保證人需要承擔賠償金額、保證人支付賠償金的前提是:
1.第二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范圍必須與原承包合同相同;
2.項目所有者必須確實為第二個承包合同承擔了一個更高的價格;
3.項目所有者必須以合理做法使第二個合同的簽訂費用最小化;
4.項目所有者應該適當遵守投標文件中要求的程序。
但也有一些保證書明確了一個特定的違約賠償金額,一般是保證書主債務人投標價格的5%~10%.這個違約賠償金額是保證人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即便項目所有者的損失超過了該數(shù)額。
例如:保證書主債務人A提供了一個20萬美元的投標價格,一般情況下,投標保證書的賠償金額是兩萬美元。如果A未能簽訂承包合同,保證人的最大責任為兩萬美元。如果次低的投標價格是21萬美元,則保證人對項目所有者的責任只有1萬美元(即21萬美元-20萬美元=1萬美元)。除非保證書另行規(guī)定,否則保證人不會被罰兩萬美元的保證書總額。
但如果次低的投標價格是24萬美元,則保證人的最大責任是兩萬美元,而不考慮項目所有者為承包工程支付的額外4萬美元(即24萬美元-20萬美元=4萬美元)。
付款和履約保證書
一旦承包商簽訂了承包合同并提供了履約和付款保證書,投標保證書就不再有效了,而由履約保證書來保證承包合同按項目計劃和詳細說明履行,由勞動力和材料付款保證書(下稱付款保證書)來保證為被擔保項目提供勞動力或材料的某些分包商和供應商將收到這些勞動力和材料應得的全部付款。
付款保證書
付款保證書的違約賠償金一般是主承包合同金額的50%~100%.如果建筑承包商未對項目分包商和供應商履行付款,項目所有者不必擔心分包商和供應商在項目上設定留置權或者要求項目所有者支付相應應付款項。相反,分包商和供應商可以直接向付款保證書的保證人提出付款請求。
當付款責任沒有被履行時,付款保證書的保證人需要支付被擔保項目所使用的或所包括的勞動力和材料,但請求支付人(分包公司和供應商)必須與保證書主債務人或其分包商有具體的合同關系,才能夠受到保證書的保護,保證書不涉及與保證書主債務人沒有直接合同關系的供應商。僅與項目分包商而非保證書主債務人有合同關系的下級分包商,若要按付款保證書提出有效付款請求,則有期限要求和通知程序。
保證人僅就保證書主債務人(承包商)的責任范圍對分包商或供應商承擔付款責任。比如某一分包商分包了同一承包商的A、B兩個項目,A項目有擔保,B沒有。A項目已經(jīng)履行了支付,B項目沒有履行。該分包商不可以B項目沒有履行支付向保證人提出支付請求。付款保證書的保證人的義務僅限于該保證書約定的保證項目。A項目的資金應只用于對該項目履行支付責任,而不能用于其他項目。
履約保證書
履約保證書擔保中標承包商按承包合同和詳細說明完成建筑項目,履約保證書的違約金額與被擔保的承包合同總金額相同。
當承包商不能完成項目或未能履行承包合同義務時,項目所有者可以要求保證人完成項目,或為承包商的違約行為向其提供賠償。但通常情況下,保證人可以選擇履行保證書義務的方式。比如說,保證人可以資助承包商完成項目,可以接管承包合同完成項目,可以向項目所有者提供一個新的承包商繼續(xù)完成項目,也可以拒絕接管工程,但在項目所有者完成項目后,向項目所有者提供賠償金。事實上,保證人通常會安排項目的完成,很少會拒絕接管項目,除非承包商和項目所有者間在項目上存在難以解決的爭議。即便如此,保證人通常也會努力解決爭議并安排項目的完成,這樣可以控制項目進程,并使損失最小化。但如果保證人發(fā)現(xiàn)項目所有者違反了承包合同,需要承擔責任,保證人就會拒絕按保證書彌補項目所有者的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保證人的責任與保證書主債務人的責任范圍是相同的,保證人的責任不會重于主債務人的責任。所以,主債務人行使的合同抗辯理由,保證人也都可以行使。而且,保證人還可以得到一些主債務人不能得到的其他保護,并且對項目所有者提出的賠償請求具有獨立的抗辯權。但遵守合同并公平對待承包商的項目所有者,在承包商不能履行承包合同時,能夠按保證書得到賠償。
保證人提供的服務
保證書不同于保險單
保證書既不是信用證,也不是保險單。相反,保證人僅僅通過同意用自己的信用和名譽支持承包商以使其符合建筑承包合同的要求來為承包商(保證書主債務人)提供一項服務,理論上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為得到擔證而支付的費用(通常稱作保證費)也不同于保險費。在保險中,保險公司假定其將在某些保單上遭受損失,相應地收取一定的保險費。然而保證被視為是保證人將保證書作為一項服務提供給保證書主債務人,而且保證書主債務人將完成其全部承包合同義務,從而避免給保證人帶來任何損失。故從理論上講,所有違約責任應當僅由違約承包商來承擔,這是非常合乎邏輯的。事實上,保證人的風險是保證書主債務人可以控制的,而保險風險則是締約者無法控制或者只能有限控制。
由于保證書是一項服務而不是保險,所以在美國,擔保費用要比傳統(tǒng)保險費用少一些。擔保費用通常是承包合同金額的1%~3%,大項目的擔保費用還可能少于1%,但風險較大的項目的擔保費用可能會有調整。雖然承包商要向保證人支付擔保服務費,但該費用通常被認為是建筑承包合同中的一項特殊費用,因而事實上是由項目所有者間接支付的。
保證人為承包商提供的最重要的服務是,使承包商符合承包合同的資質要求。這就是為什么所有大型公營項目都要求有保證書,絕大多數(shù)私營項目所有者也要求有保證書的原因所在,并且,許多承包商也要求其分包商出示保證書。如果承包商或其分包商不能取得保證書,就沒有資格承包絕大多數(shù)的建筑項目。所以,保持與一家擔保公司持續(xù)的合作關系,對絕大多數(shù)美國建筑承包商和分承包商來說是重要的。
保證書不同于信用證
保證書也不同于銀行信用證。建筑承包商是否能獲得擔保,主要是根據(jù)其經(jīng)驗、商業(yè)信譽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對其在其他未完成的承包合同中的資金風險的評估。保證人需要確認要求其擔保的承包商具有履行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術和資金方面的能力,并且沒有在其精通領域外冒險或承擔過多的義務。雖然承包商的資金能力很重要,但承包商并不一定需要向保證人提供抵押金(物),而向銀行貸款時則會被要求提供抵押金(物)。因此,承包商經(jīng)常能夠獲得擔保又不至于妨害自己的現(xiàn)金流和信用度。這樣,通過保證人的擔保,承包商可以向銀行表明他有能力完成項目,并能將自己的建筑風險分散給各個利害關系方,在事實上也提高了他的信用聲譽。而且,既然保證人僅僅是給承包商提供了一項服務,而不是貸款,那么保證書比傳統(tǒng)的信用證要便宜。
項目所有者不必擔心已獲得擔保的承包商的履約資格,因為承包商已經(jīng)通過了保證人的資格審查。保證人對承包商的預先資格審查,排除了履約效率可能低下并會給項目帶來麻煩的承包商。相對于項目所有者而言,保證人審查承包商的所有履約歷史和工程方案,因此提供了比項目所有者所能做到的更好的資格審查。保證書證明承包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具備履行承包合同的經(jīng)驗、能夠獲取施工所用的設備、具有合同要求的資金能力、有良好的信用史和一個既定的信用度。項目所有者就不必再重復這一審查了。重要的是,保證人對承包商的預先審查,為項目所有者提供了項目及時完成的保證、避免項目所有者承擔額外開支和保證所有分包商及供應商能得到付款這些服務之外的一項額外服務。
雖然理論上講,承包商應該很好地履行承包合同以使保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實際情況往往不是這樣的。承包商有時確實會陷入資金困難、承擔過多資金義務、在投標時出價過低或在其他方面遇到使其難以履行承包合同的情況。但也正是因為這些情況的存在,對項目所有者而言,保證人提供的擔保是一項不可或缺的服務。保證人不僅向項目所有者保證項目將被完成并且所有分包商和供應商都將得到付款,而且因其職業(yè)經(jīng)驗,可以快速糾正違約行為、估計履約需要的條件,以及為建筑項目的迅速完成提供便利。在美國,保證人依靠法律和建筑顧問來加速項目完成的進程,這也使項目所有者收益。即使面臨資金困難,一個與其保證人有著長期良好關系的承包商也許可以通過制定一項回報保證人的互惠條件,來說服保證人為其提供資助來完成項目,從而避免因違約可能帶來的破產(chǎn)。
對保證人的責任
盡管項目所有者通過承包商提供保證書來降低建筑風險,但項目所有者和承包商對保證人同樣承擔著某些責任。項目所有者和承包商的行為均不得增加保證人的風險,其行為還必須有利保證人。保證書是一種3方協(xié)議,項目所有者和承包商必須明白,保證人可能會因為項目所有人和承包商的請求不一致,而被置于兩難境地。因此,他們必須盡力縮小差異,因為所有當事人的共同目標是,及時、高效率地完成項目。
項目所有者和承包商應該保留項目進程的所有記錄。當保證人被卷入一個項目爭議中來時,或當項目所有者終止了主債務人的承包合同并要求保證人來履約時,各方當事人必須對保證人進行的調查給予配合,并為保證人提供所有相關文件。重要的是,無論項目所有者還是主債務人的行為,均不得使保證人的風險有實質性增加的可能。對承包合同工程的所有更改都必須符合原合同條款的要求。而且,項目所有者和承包商(或者在一個分包商保證書方案中,承包商和分包商)都不得從事任何旨在欺詐保證人的活動。
項目所有者應該合理利用項目資金,并向承包商支付已進行的工程部分的資金。在承包商違約的情況下,剩余的項目資金應該用來保證項目的完成及賠償保證人對項目分包商和供應商進行的付款。如果項目所有者對承包商進行了超額支付(例如,向承包商支付了尚未進行的工程的資金),而該承包商后來又出現(xiàn)違約,保證人則有權要求免除承擔與這部分超額支付相等的賠償金額。類似的,項目所有者不得從事增加項目風險活動,或實質性地更改承包合同,而應該對項目進行合理的、謹慎的管理。
申請擔保時,承包商必須提供準確信息,避免在有關自己的資金狀況、履約歷史和任何其他相關信息方面誤導保證人;應當提供保證人要求的所有文件,并定期更新和補充這些信息。
保證人經(jīng)常會要求被擔保承包商、該承包商公司所有者及姐妹公司簽發(fā)一份“賠償協(xié)議”,要求這些公司和個人賠償保證人因擔保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承包商和其他賠償人必須明白,他們要對被擔保項目負主要責任,而保證人只承擔從屬責任。只有當承包商和其他賠償人的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被擔保項目的債務時,才能請求保證人資助。主債務人必須在請求處理過程中提供合作,包括不得妨礙保證人“賠償協(xié)議”中的權利。
承包商還必須通過遵守承包合同,及項目計劃和詳細說明來確保保證人在該項目中的利益。承包商必須遵照時間表履行合同,并及時對項目的所有分包商和供應商進行付款。承包商必須將從項目上收取的所有資金用于確保項目的完成,并不得將項目資金挪于他用,以妨礙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