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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我局牽頭,與區規劃分局、區房產局聯合召開了圍繞推進城鎮化建設提升辦事效能和服務水平動員會(2分)
2、區效能辦、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產局、區規劃分局聯合發文,制定了《區圍繞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升辦事效能和服務水平工作實施方案》(廬效辦字[2011]11號)(2分)
3、實施方案明確了圍繞推進城鎮化建設提升辦事效能工作機制及辦法(2分)
4、向市建設局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了實施方案(2分)
二、落實工作任務(90分)
1、強化城鄉規劃編制(5分)
2、強化城鄉規劃制度建設(18分)
3、強化城鄉規劃監督管理(15分)
以上三項工作由區規劃分局負責落實
4、強化城鎮化督查考核(16分)
8)支持政策到位情況(8分)
我們正在與土管、公安、衛生、教育、社保等部門聯系,收集材料,爭取不少于4項,不扣分。
9)城鎮化督查考核方面(8分)
①配合市做好4次督導檢查工作,我們正在建立文字材料,力爭不扣分
②按時按要求做好年終考核自查工作,我們正在制定年終考核方案
③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和年終考核工作,我們準備近期組織
5、強化示范鎮督查考核(18分)
10)組織管理(10分)。鎮新城示范鎮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項目工程指揮部,落實工作經費及相關辦事人員,每月我們不少于2次進行檢查指導,對示范鎮工作進行調度達6次。這項工作不扣分。
11)規劃編制及推進方面(9分)
6月底完成重點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區規劃分局負責),示范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數量、工程量、投資額比上年均提高,項目建設按進度保質保量完成情況,我們正在收集材料,力爭不扣分是。
12)支持政策措施到位情況(5分)
各縣、區(市)農(林)畜牧局。
二、考核內容
考評內容按年初簽訂的農機、漁業安全工作責任書的責任目標和農業安全生產管理要求進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市農委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各縣、區(市)農(林)畜牧局農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評、考評小組考核、平時檢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區(市)農(林)畜牧局應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自評,按《2010年農機安全工作責任書》、漁業安全生產責任書有關內容逐項撰寫自評報告并加蓋公章,于2011年1月10日之前報送市農委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委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各縣、區(市)農(林)畜牧局自查自評的基礎上,按照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形成考核意見,提交委黨組決定表彰及責任獎兌現。
四、獎勵表彰方式(獎項設置)
按照考核得分,從高到低設一等獎5名、二等獎10名、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不予評獎。
五、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各縣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自評組織工作,切實保證責任制考核自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考核內容
根據長治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開展2019年度長治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長糧安考核字〔2019〕2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長縣政辦發〔2016〕61號)要求,結合我市糧食安全新形勢、新任務,本著“簡便易行、務實管用”的原則,2019年度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為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等6個方面14個重點考核事項45項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同時取消“定性評價考核指標”。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評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擔考核任務的各牽頭部門要按照《2019年度*****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評分表》(附件1)確定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要求,完成對2019年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自評打分和總結報告,備齊自評打分依據的文件資料,并按照《自評材料上報要求》(附件2)上報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查報告要全面客觀反映考核年度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的情況,總結成績,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門要對自查自評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部門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領導小組根據各牽頭部門的自評報告和部門評審意見,確定抽查對象,組成聯合抽查小組進行實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報告。
(三)綜合評價。2018年1月1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部門自查評分和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結果運用建議報領導小組審議。
(四)考核通報。考核結果經縣政府審定后,由領導小組向各部門及單位通報,同時,抄送縣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部門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三、工作要求
一、年度目標考評工作
年度目標考評工作要認真對照年初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按照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要求,綜合運用調查、考評、統計的方法,嚴格考核程序,全面考核目標完成情況,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一)考評程序
1、對縣(市、區)的考核
(1)自查自評。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對照市政府年初下達的各項責任目標任務,逐項對照檢查,認真總結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寫出自查報告,形成正式報告(一式5份)于2月10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
(2)考評認定。在各單位自查自評的基礎上,市政府督查室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五大類47項目標執行結果進行考核認定。考核認定結果經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審核后,于2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一式5份)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考核認定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部分考核認定單位進行重點抽查,確保考評工作公正公平進行。
(3)綜合評定。市政府督查室要認真對照各縣市區的目標任務,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目標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各項考核指標綜合分析,按照目標體系計算出各縣市區的綜合得分,提出考評、獎懲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2、對市直單位的考核
(1)自查自評。各單位要認真對照年初簽訂的《政府目標責任書》,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逐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月10日前將自查報告(一式5份)報市政府督查室。
(2)綜合評定。市政府督查室組織有關人員對照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依據省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考核認定結果,逐項計分,計算出各單位綜合得分,報市政府審定。
3、對省駐單位的考核
(1)自查自評。各單位對照年初市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逐項進行自查,并逐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月10日前將自查報告(一式5份)報市政府督查室。
(2)市政府督查室根據各責任單位年初簽訂的目標任務,依據省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考核認定結果,逐項計分,綜合考核評定,結果報市政府審定。
(3)金融系統的考核認定由市政府金融辦會同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認定情況由市政府督查室核準匯總,報市政府審定。
(4)省駐單位和金融保險單位的考核結果,經市政府研究審定后,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二)計分辦法
1、對縣(市、區)的考核。主要經濟發展及各項量化指標,按增量占40%、增幅占60%的比例計分,按照目標任務每增減1個百分點,相應增減該項分值的1個百分點;人民生活和社會指標、科技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指標、和諧社會和社會穩定指標,按照各考核認定單位考核認定結果逐項計分,綜合考核評定。
2、對市直目標管理參加單位和省駐單位的考核。嚴格按照年初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依據省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的考核認定結果,逐項評級計分,綜合考核評定。
(三)獎懲
1、對縣(市、區)的獎勵。對完成市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成績特別突出、綜合得分位居前列的縣(市、區),授予“市人民政府年度完成責任目標優秀單位”稱號;對目標完成情況較好、綜合得分居前列的縣(市、區),授予“市人民政府年度完成責任目標先進單位”稱號;對某項工作特別突出,在全省位次明顯前移的縣(市、區),授予單項獎。
2、對市直單位和省駐單位的獎勵。對全面完成責任目標、成績突出的單位,授予“市人民政府年度完成責任目標優秀單位”稱號;對責任目標完成較好、成績比較突出的單位,授予“市人民政府年度完成責任目標先進單位”稱號;對某項工作成績突出、業務指標明顯上升,在全省排序明顯前移,某方面工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授予單項獎。
3、懲戒。對因主觀原因未完成責任目標,工作中有重大失誤和總結中虛報浮夸現象的單位及責任人,追究責任,并通報批評。
二、年目標制訂工作
年是加快富民強市新跨越的關鍵一年。年度責任目標制定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四個重在”實踐要領,圍繞貫徹落實市三次黨代會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認真謀劃全年工作,科學制訂年度目標,力求年度目標更符合我市實際,更有助于推動追趕跨越發展。
(一)縣(市、區)目標制訂
年度縣(市、區)目標管理體系由市政府研究制訂。各縣(市、區)政府自訂本縣(市、區)的責任目標(方案),市政府督查室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報送的年度責任目標(方案)歸口協調后,2月底前將協調意見報市政府審定。按照省政府目標辦要求,從年開始,省直管縣責任目標由省政府組織制訂。
(二)市直目標管理參加單位目標制訂
1、目標體系。一是重點工作目標。根據年度重點經濟工作和重要工作部署,由市長、分管副市長確定市直單位分別承擔的重點工作,每個單位一般2項。二是日常工作目標。主要包括年度本單位主要業務工作安排,本年度抓的重點工程、具體項目等內容,由各單位根據職能提出方案,報分管副市長審定,每個單位不超過4項。三是共性目標。由市政府督查室協調有關部門統一制定。
2、制訂原則。一是目標內容設置要言簡意賅,嚴格控制目標數量。二是能量化的盡可能量化;無法量化的,盡可能提出形象進度和完成時限要求。三是業務相近的單位,目標設置盡可能統一規范,增加可比性。
(三)省駐單位和金融保險部門的目標制訂
1、省駐單位的目標制訂。由各單位征求其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后報市政府,具體辦法、原則和要求參照市直部門的辦法制訂。
2、金融保險部門的目標制訂。由市政府金融辦會同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統一制訂,經分管副市長同意后報市政府。
2010年是國家開展“五五”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規劃的實踐執行情況,實現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國家統計局已將2010年確定為普法工作“考核驗收年”,并擬于下半年組織開展普法檢查驗收工作。
為迎接國家統計局對我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同時為推出本市普法宣傳工作的創新典型和經驗,為下一步開展全市法制宣傳總結評比工作奠定基礎,考核驗收工作擬分三步進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核驗收辦法并征集意見;4月中旬印發考核驗收工作方案、考核驗收辦法以及相關文件;4月下旬,進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評:5月上旬,各區縣按照考核驗收辦法完成對本地區普法工作自查自評,上報自查自評表和自查自評報告。
全市驗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對各區縣普法考核驗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驗收結果及工作報告。
全市普法考核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普法骨干、規模以上報表單位和經濟普查對象(規模以下報表單位為主)不同層面開展普法學習、考試及注冊情況。其中,以組織開展規模以上報表單位普法學習、考試及注冊情況為考核驗收重點。
考核驗收采取填報自查自評表、上報報告材料、聽取工作匯報、實物實據檢查、審閱檔案資料、組織評估和測評等方式。
(二)圍繞統計立法、修法工作大力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
2010年是《統計法》修改,《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即將頒布施行,地方法規要做修改準備的關鍵一年。法制宣傳工作應緊緊把握統計法律法規修改、審議、出臺等重要時機積極展開,大力宣傳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的修改進程、動向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參與情況和觀點,要自下而上組織各種類型座談會、研討會,積極發動、廣泛參與立法、修法工作,結合實際,提出有價值的立法、修法建議,使統計立法、修法過程成為統計普法、學法的過程。
法制宣傳工作要著力抓好宣傳作品稿件的采編發和網上普法陣地欄目的定期維護,欄目內容做到保證數量、注重質量、講求時效。
結合統計法及相關法規出臺,及時組織全社會及系統全體人員學習、培訓。
(三)結合“12.1”地方法規施行15周年紀念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法》頒布日自主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周活動
一要充分利用現有普法宣傳陣地和辦公區場所,播放統計法制宣傳用語、懸掛宣傳橫幅、擺放宣傳展板增強宣傳效果,營造宣傳氣氛。
二要緊緊抓住統計年定報布置會、統計業務培訓會的有利時機,播放普法宣傳片;開展會前講法、學法活動,增強報表單位統計人員依法統計意識。
三要積極組織開展送法進社區、到企業、下鄉村、上街頭宣傳活動,擴大統計法的社會影響力和社會公眾的知曉度。
四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優勢,通過組織座談、演講,舉辦講座、論壇、展覽等宣傳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1月初,下達開展全市統計普法宣傳周活動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上報宣傳周活動方案。
二、總體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目標
按照《全市統計法制工作要點》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安排,各區縣及開發區局隊要結合本局隊中心工作,對2010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出具體安排,明確全年及各階段工作任務和目標。4月底前,以局隊文件形式上報本年度法制宣傳工作計劃。
(二)創新統計普法宣傳方式和載體,擴大宣傳影響,提高普法效果
按照“向群眾匯報、請群眾評判、讓群眾滿意”的要求,精心組織開展好組織評議階段各項工作,引導領導干部積極接受群眾評價和監督,堅持未評先改、邊評邊改、評后快改,著力解決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狠抓工作落實,樹立群眾滿意形象,為加快實施“項目攻堅年”行動,推動黃藍經濟區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自查自評(8月初-8月中旬)。深入開展“訪民情、聽民意、作承諾、促發展”主題活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深入查找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形成自查自評報告,向社會公開承諾,接受群眾監督。
1、廣泛征求意見。圍繞評議內容,通過設立意見箱、公開征求意見電話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邀請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服務對象,開展以“征詢各界意見,解決熱點問題”為主題的懇談活動,實事求是匯報工作,真誠征詢社會意見。在單位內部廣泛開展談心活動,建立談心手冊,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建議。組織開展“三問一訪”活動,按照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要求,深入基層走訪調研,面對面征求群眾意見,傾聽群眾呼聲。
2、形成自查自評報告。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形成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自查自評報告。自查自評報告要實事求是,客觀評價工作和作風,全面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公開作出承諾。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深入自查自評基礎上,就改進工作、改進作風向社會公開承諾。
(二)群眾評議(8月中旬-9月初)。根據我局自身特點,組織社會各界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公開評議。
1、評議方法步驟
(1)內部評議。召開評議會,評議對象為領導班子和在職在崗科級干部。評議人員范圍:機關全體干部及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評議會上單位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作述職述德述廉報告,科級干部提供書面述職述德述廉報告,評議人員進行質詢,領導干部答疑,最后采取無記名方式投票評議。評議票由督查指導組現場回收、密封,并加蓋被評議單位公章。評議會要提前通知,確保到會率不低于95%。評議票由局辦公室按照規定格式(見附件)提前印制,并加蓋單位公章,評議時間由局辦公室與督查指導組溝通確定。
(2)服務對象評議。召開評議會。評議會的被評議對象、組織方式、會議程序與內部評議一致。參加評議人員為單位服務對象。評議人員按下列方式確定:單位內部評議人員少于10人的,提供20名服務對象的名單,由督查指導組從中隨機抽取10名評議人員;單位內部評議人員10-100人的,提供內部評議人員數量1.5倍的服務對象名單,由督查指導組按內部評議人員相同人數從中隨機抽取評議人員;部位內部評議人員超過100人的,提供150名服務對象的名單,由督查指導組從中隨機抽取100名評議人員。
內部評議會和服務對象評議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合并召開。
(3)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議。只評議單位領導班子。由縣“兩評一樹”活動辦公室組織,選擇120名“兩代表一委員”進行評議。
(4)企業、個體工商業戶評議。只評議單位領導班子。由縣“兩評一樹”活動辦公室組織,選擇300名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代表進行評議。
(5)市民和群眾代表評議。只評議單位領導班子。由縣“兩評一樹”活動辦公室組織,選擇2000名市民代表進行評議。
2、評議計分
(1)評議票各等次換算分值。評議實行百分制。各評議等次換算分值如下:“滿意”為100分,“基本滿意”為75分,“不滿意”為35分,“不了解”不計分、不計算有效票數。
(2)各類評議人員的計分權重。評議單位領導班子的計分權重:內部評議占25%;服務對象評議占20%;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議占15%;企業、個體工商業戶評議占15%;市民代表評議占25%。評議單位領導干部的計分權重:內部評議占60%,服務對象評議占40%。
(3)得分計算。評議票由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統一匯總計分,被評議對象某類評議人的初始分為該類評議人員有效票的平均分,被評議對象最后得分為各類評議人員初始分乘以各類評議人員的相應權重后的總和。
3、分類排序。根據被評議對象的最后得分,按本方案的分類(詳見附件)由高到低排序。
(三)結果運用(9月初-9月中旬)
1、及時報告、反饋。將評議結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并提交給縣督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和縣委組織部。同時,局“兩評一樹”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梳理匯總群眾意見建議。
2、納入年度綜合考核。評議結果占2011年度全局綜合考核中的“社會評議”分值的50%,并占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一定分值。
3、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對群眾滿意度高、工作實績突出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優先作為表彰對象。對群眾評議結果較差的班子和領導干部,限期整改,并對班子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干部進行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同時,活動延期2個月,由督查指導組督促其深入查擺整改,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保障措施
一、檢查目的
本次檢查,旨在了解各街鎮鄉、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實施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為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投資環境。
此次檢查的結果作為各街鎮鄉、有關部門和單位2003年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重要依據。
二、檢查內容
(一)法制基礎工作
1.行政執法機構是否健全,分管負責人是否落實;
2.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參加培訓合格,獲得行政執法資格證書并申領行政執法證件上崗,亮證執法;
3.行政執法案卷檔案是否規范,資料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填報政府法制業務統計報表。
(二)制度建設
是否建立了以下11項基本制度:
1.行政執法公開制度;
2.行政執法崗位執法責任制度;
3.行政執法程序制度;
4.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
5.舉報、控告制度;
6.監督檢查制度;
7.行政執法考核制度;
8.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
9.行政執法協助責任制度
10.委托執法責任制度;
11.行政執法責任制報告制度。
(三)行政執法工作
1.查處行政違法案件是否及時、準確,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處理適當,強制措施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結案率達到80%以上;
2.依職權解決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行政糾紛,是否存在推諉、拖拉等行為;
3.依法履行行政執法管理職能,是否存在越權處罰、重復處罰和行政不作為的情況;
4.行政罰款是否實行罰繳分離,行政收費是否實行收繳分離;
5.是否嚴格聽證程序。
(四)行政復議、應訴、賠償工作
1.是否嚴格按照《行政復議法》審理復議案件;
2.是否依法參加行政應訴;
3.是否依法做好行政賠償。
三、檢查考核方式和步驟
主要采取聽取匯報,現場檢查和召開座談會的方式進行。先集中聽取匯報,再分別現場檢查、抽查或審查有關文件、資料和行政執法案卷,召開行政管理相對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征求意見座談會。
在各街鎮鄉、有關部門和單位自查自評基礎上進行抽查,并結合日常工作落實情況予以考核。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標準,具體標準見附表。
四、檢查考核時間及人員組成
10月8日─15日,各街鎮鄉、有關部門和單位自查自評,并于10月15日前將自查自評及考核打分的情況報送縣政府法制辦;
10月16日─24日,縣政府根據各街鎮鄉、各部門自查自評及考核打分情況進行抽查。
檢查組人員由縣政府法制辦、縣目標辦組成,并邀請縣人大法工委同志參加。
各鄉(鎮)、縣直工會工作委員會。
二、考評內容及評分
考評內容分重點工作目標和共性工作目標兩部分,考核實行百分制,重點工作目標占70分(其中“兩個普遍”占40分),共性工作目標占30分,另設加分項目和一票否決項目。
(一)重點工作目標(70分)
《2011年全縣工會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表》(請見附表)
(二)共性工作目標(30分)
1、黨委高度重視工會工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委(組)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會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安排一定的工會工作經費,確保工會組織正常開展工作。(未召開黨委(組)會議研究工會工作的扣5分,未解決一定的工作經費的扣5分)(10分)
2、建立工會與政府聯席會議制度。鄉鎮工會工作委員會每年至少與同級政府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并有會議紀要。(5分)(未召開聯席會議的扣5分)
3、加強工會領導班子建設。(1)工會工作委員會主席及成員按規定辦法和程序任免;(2)企業工會主席按規定辦法和程序配備;(3)鄉鎮、縣直工會工作委員會和企事業工會配備兼職經審干部;(4)本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按同級副職級配備。(6分)(每項1.5分,未按要求落實的項目不得分)
4、加強工會組織活動陣地建設,凡建立工會組織的村(社區)、非公企業等單位都要有固定的活動場所,開展活動情況有記錄,全年活動不少于2次。(5分)(無固定活動場所的扣5分,有場所但沒有開展活動或活動次數未達到2次及以上的扣3分)
5、積極參與做好工會系統“進萬家企業、訪萬名職工、解萬家困難”及以“學、訪、幫、評”為主題的“四萬”活動。(4分)(未積極參與活動并完成相關任務的扣4分)
(三)加分項目
下列內容經縣總工會主席辦公會確定后可以加分,每項加分最高不超過2分。
1、工會工作有重大創新,在全縣、全市乃至全省率先開展和實施,影響面大,并被上級工會在有關會議上進行總結推廣的。
2、調查研究及理論研究成果有重要價值,被同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以上人員作出批示、被政府有關部門采納,并產生良好效應的。
3、編報的重要信息引起市總、縣委及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并作出批示的。
4、其他可以給予加分的內容。
(四)一票否決項目
1、“兩個普遍”工作目標沒有完成的。
2、本地本單位發生重大職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責任事故,沒有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造成應對工作被動的,或者遲報、漏報被上級點名批評的。
3、本級工會及所屬單位出現違風廉政建設、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三、考評程序
(一)報送自查自評材料。
1、請各地各單位于11月10日前,對照本辦法確定的重點工作目標和共性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逐條逐項進行認真總結和自查自評,按照有關規定得出本單位各項工作目標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書面報告報送縣總工會辦公室。其中,“兩個普遍”專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應形成專項工作自查自評材料,分別報送縣總工會辦公室和保護保障部。報送材料應將正式報告及電子版、相關圖片或實物資料說明同時上報。
2、自查自評材料應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為重點工作目標和其他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應對照上述目標要求逐項寫明完成情況。第二部分為特色工作完成情況,要求寫明開展每項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會影響。第三部分為一票否決項目情況和加分項目情況,并標明最終自查得分。
(二)考評
1、日常檢查。縣總工會將不定期組織對各地各單位創先爭優工作進行督辦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
2、初審。由縣總工會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被考評對象全年工作總體情況和自查自評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被考評對象是否具備考評資格。
3、召開匯報會。各申報單位匯報2010年創先爭優工作情況,匯報時間8分鐘。匯報結束后,由縣總工會領導、聽取匯報的其他申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縣總工會相關部室負責人按百分制進行評分(含加分數值),上述三個評分結果分別按40%、30%、30%比例計算總評分。
四、考核等次及獎勵
(一)考核等次
根據年度考核結果,設全縣工會工作創優爭先“達標單位”、“先進單位”、“優秀單位”三個等次。
1、達標單位。綜合審核評分在80分以上的,經縣總工會主席辦公會審核確定后為年度“達標單位”。
2、先進單位。在達標單位中按60%的比例確定名額,由縣總工會主席辦公會審核確定。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服務型市政局建設,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市政事業在創新中發展。通過檢查評估工作使我局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服務大局上有新突破,在工作作風上有新改進,在服務質量上有新進步,在人員素質上有新提升,不斷樹立“高效、廉潔、務實”的良好形象,為*區創造良好的經濟軟環境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組織落實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我局重新調整了行政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志強
副組長:李振行劉永革匡建封
成員:劉宏寶王振中李紹太熊朝樸方淑敏
范國華祁欣王乃震趙雷張勖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局紀檢監察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檢查評估范圍
我局參加檢查評估的范圍是:機關相關科室、各基層單位。
四、檢查評估內容
主要包括效能監察、依法行政、行政效率、勤政廉政和工作實效五個方面的情況。
五、檢查評估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底前)
組織召開全局行政效能建設動員部署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進一步完善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分工。重新調整后的組織機構名單與9月2日前報區紀委執法監察室。
(二)檢查整改階段(9月份)
對照檢查評估的內容和具體指標標準,機關各科室、基層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在本部門、本單位組織開展“五查五看”活動,即一是查效能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情況,看本單位行政效能建設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查指標分解落實情況,看行政效能建設檢查評估指標是否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落實和運用,對照指標還存在哪些問題和不足。三是查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情況,看效能建設制度是否健全制定出臺的相關制度規定和改進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并得到有效落實。四是查行政效能糾錯及責任追究情況,看糾錯機制是否建立,責任追究依據是否明確,受理投訴渠道是否暢通,解決投訴是否及時有效。五是查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立項實施情況,看效能建設工作資料與臺帳是否完善,效能建設工作是否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
本著邊查邊改的原則,采取各種形式集中精力解決影響和制約本單位行政效能提高的關鍵問題和不足。
(三)組織實施階段(10月—12月份)
按照區委文件要求,行政效能建設綜合檢查評估采取統一組織、分組實施、分項評估、逐項計分、加權綜合的方法進行。我局自查工作在局行政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局紀檢監察、人事、辦公室、管理、考核辦、法制等相關部門組成自查評估小組,在全局范圍內進行內部自查。采取機關科室專項考核、基層單位自評、評估小組檢查的方法進行綜合檢查評估。今后每年將進行兩次評估檢查工作,上半年在7月底以前完成,下半年在年終進行。今年,我局具體實施計劃是:
1、基層單位自評工作(11月1日—11月15日)
基層單位檢查評估工作采用基層單位自評、評估小組深入基層單位檢查相結合的方法。自查工作可以采用向執法相對人發放問卷、走訪社區群眾、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征求意見、內部職工民主測評、內部互查等多種形式開展評估活動。基層單位組織開展自查評估情況報告及自查評估結果,經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于11月20日前報局領導小組備案。基層單位自查評估情況總結要做到“四個反映”一是要從報告中反映出來本單位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的做法、效果、經驗,不能簡單地寫成年度工作總結;二是要從報告中反映出來本單位自評過程中的組織形式和方法,體現自評主體的多元化;三是要從報告中反映出來本單位在行政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或不足,以及對我局開展行政效能建設綜合檢查評估的意見建設;四是要從報告中反映出填寫《自評表》各項分值的客觀真實性,即報告中文字的內容與《自評表》各個評估項目的分值相吻合,一致。上報的自評報告將作為綜合成績評定的參考。
2、機關科室自查工作(11月1日—11月15日)
機關各科室對照《*市政局行政效能建設目標責任分解方案》進行自行檢查,并得出評估結果于11月20日前報局領導小組備案。。
3、綜合評估檢查工作(11月16日---11月31日)
由局評估小組深入基層單位和機關科室根據檢查評估標準進行檢查,結合各單位自評情況形成最終評估結果。按照總得分情況評定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評估總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好;評估總分在*-80分(含80分)為較好;評估總分在79分至70分(含70分)為一般;評估總分在69分以下為較差。
4、總結提高(12月份)
12月份由局行政效能領導小組對今年我局開展行政效能建設檢查評估工作進行總結。積極營造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的良好環境,形成人人抓效能,事事講效能,處處顯效能的工作局面,促進整體工作上水平。
六、工作要求
二、規范整理,完善材料。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內業資料整理工作,相關會議記錄要整理完善。要協調組織好鄉鎮、街道公安戶口冊、文化戶口冊滾動登錄工作,做好體現鄉鎮、街道“雙高普九”工作整改和素質教育實施工作等材料的整理。各鄉鎮(街道)應提供的備查材料包括:
1、學齡人口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登記表(文化戶口冊)、殘疾兒童、少年花名冊及醫院篩查鑒定書;
2、上級轉移支付收支情況總賬、明細帳及有關憑證(前三年)、鄉鎮(街道)經費年度決算報表及有關賬本憑證(前三年);
3、成立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領導機構的有關文件、實施素質教育的工作制度、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制度、對中小學素質教育實施領導的方案、有關會議材料、領導講話、具體措施等;
4、政府堅持依法治教的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