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市場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2-07-26 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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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市場論文

篇(1)

一個健全的保險市場主體包括:保險商品的供給方、需求方和充當供需雙方媒介的保險中介人。目前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三種。根據我國相關保險法規的規定,保險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并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個人;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保險公估人是獨立于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以外的中介服務機構,其接受當事人委托,專門從事保險標的的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務的單位。三者之間在保險市場中占有不同的地位,是保險市場不可缺少的主體。

我國保險中介市場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保險中介市場的規范性不足

從目前保險中介市場的現狀來看,主要是政策法規滯后,中介機構得不到有力的引導和扶持。雖然頒布了《保險機構管理規定》、《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等一些法律法規,但從總體上看,保險中介法規還不健全,有些法規相對滯后。有些保險中介法規規定了市場進入的條件及其考核辦法,但在保險中介交易秩序的維護、保險中介市場環境的建立、保險中介市場環節及其監督活動的實施等方面,還缺乏法律依據。這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保險中介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帶來一系列問題,如失信現象的存在、保險中介機構的違規操作等。

(二)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觀念淡薄

為追逐眼前利益,保險中介機構緊緊圍繞的是保險公司和大客戶,根本沒有意識到或者也不打算面對社會公眾宣傳自身品牌和功能,導致社會公眾對其認知度和接受度較低。從社會公眾的角度來說,相當多的人對中介機構的性質、地位、作用及其經營的業務幾乎不了解。作為被保險人,往往把中介機構等同于保險公司;有的雖有所了解,但不知道如何利用中介機構為自己服務。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說,有些對中介機構有所了解,但對于如何借助中介機構進一步搞好保險公司的經營,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有些還不能與專業保險機構建立良好的信任及在此基礎上的穩定業務合作關系,甚至將其作為競爭對手來看待。

(三)保險人的角色定位不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有關管理規定,保險人分為專業人、兼業人和個人人三類。保險人角色定位不明,主要表現在:一是個人人在《保險法》中沒有明確規定,而保險公司內部的保險營銷員實際上就是個人保險人。雖然在現實生活中,個人人在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營,特別是壽險公司業務經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保險公司沒有將他們納入公司內部編制,他們與保險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是建立在委托合同上的委托關系,不僅不能夠享受與保險公司職工一樣的福利待遇,而且連關系到他們切身利益的養老問題也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二是兼業人的角色定位不明。早期的保險中介人主要就是帶有保險市場特有色彩的兼業人,他們對我國早期保險市場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目前,有些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仍來源于兼業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兼業人出現角色錯位或不到位現象。角色錯位是指兼業人作為投保人的代表,接受投保人的委托,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同保險人進行談判,簽訂保險合同,賺取手續費;角色不到位是指因激勵不夠、缺乏專業性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兼業人只是充當了保險產品展示櫥窗的作用,銷售努力不夠,未能充分發揮營銷渠道應有的功能(四)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目前,我國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特別是保險經紀和公估從業人員人數少,經驗缺乏,技術水平低,與業務發展要求相距很遠。按照有關規定,對保險中介機構的員工持證率有相應要求,但市場上絕大多數保險中介機構的持證率偏低。2005年9月,中國保監會組織轄下各保監局就專業保險中介機構業務人員持證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此次統計的機構有1575家,從業人員47316人,平均持證率為58.76%,其中公司39708人,平均持證率61.85%;經紀公司4686人,平均持證率39.31%;公估公司2922人,平均持證率47.98%。此外,即使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保險中介從業人員,也不代表其具有較高的從業技能、經驗和能力。

促進我國保險中介市場健康發展的對策

(一)發揮渠道應有功能

對于保險中介機構來說,保險公司和社會公眾均是其顧客。保險中介機構應以各種有效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傳遞有關信息,特別是保險中介的職能和作用,以啟發、推動或創造對保險中介服務的需求,同時樹立和保持良好的企業形象,爭取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信任和支持。保險中介機構應積極促進與保險公司之間的溝通,可達成以下共識:保險中介是保險企業營銷渠道的重要構成成員,既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又可以發揮渠道的協同作用,使用共同的后援支持系統,從多方位對消費者產生影響;同時,營銷渠道常常被視為保險公司或金融集團的關鍵性戰略資產,也是其核心競爭力的體現。

(二)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首先,重視管理人員的選拔和任用。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審核保險中介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其次,建立和發揮從業人員的專業化優勢。應繼續堅持嚴格的資格認定標準。可以在基本資格考試的基礎上設定分級分類的資格考試,以對從業人員進行更高專業技能的認定。在執業活動中也要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同時,堅持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保險中介從業人員還應爭取受教育的機會,通過學歷教育、崗前培訓、定期培訓等途徑,接受再教育,掌握最新的文化基礎知識和保險業動態,以使自己能夠適應不斷發展與變化的保險業需要。最后,樹立正確的用人觀念。保險中介機構應合理使用和培養員工,既立足于員工個人在智力、體力、能力、生理、心理、人格等諸方面的全面發展,又將員工的個人發展目標納入企業的組織發展目標之中,在促進個人發展的同時推動企業目標的實現。

(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

篇(2)

目前在房屋建筑施工中,經常遇到一些易被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產生于施工過程中,也產生于設計時對結構、構造的處理方式上。這些質量通病往往會對建筑的結構或者對建筑物的長久使用及維護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結合自身的一些體會,筆者試對這些問題的產生及相應的對策作一些探討。

1 施工中造成的板面鋼筋保護層過大的問題

樓板施工中,鋼筋綁扎完畢后,施工人員通常用馬凳形支托鋼筋將樓板面層鋼筋架立起來,防止其下墜,從而確保面筋的保護層不致過大。但這種看似可靠的做法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仍無法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1)馬凳架立鋼筋數量過少。施工方為節約成本,往往只放置少量馬凳筋,由于間距過大,使得樓板面層鋼筋只有局部被穩固支托,而仍有大片部位的面層筋會在施工中受外力的作用而產生下墜,從而導致保護層過大。(2)混凝土布料方式的影響。當樓板采用混凝土吊罐布料時,吊罐開斗卸料過程中,混凝土垂直下落會形成較大的沖擊力,加上馬凳鋼筋間隔過大,板面鋼筋極易被沖擊變形。與此類似,當采用汽車式混凝土泵將混凝土泵送至樓板上時,也會產生上述問題。(3)施工人員踩踏。混凝土平倉振搗完畢后,新澆混凝土面需作初步找平,此時,因板面鋼筋已被覆蓋,施工人員看不見馬凳鋼筋的支托部位,只能在混凝土面上隨意踩踏操作,極易將板面鋼筋踩撓下墜,且不易將其準確復位。

基于上述原因,筆者認為,要解決問題,關鍵還是要從板筋支托上著手,可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1.1 鑒于馬凳鋼筋的特殊作用,應在設計圖紙中對馬凳支托鋼筋的規格、型式及布置方式、數量作明確規定,并將該項計入設計工程量中。這種做法有兩方面的好處:一是承包方可不再為節約材料而減少馬凳數量,施工質量易得到保證。二是監理方能有更好的依據來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另外,由于馬凳的規格、尺寸均較小,且多可利用鋼筋制作后的剩余損耗廢料來加工,數量上的適量增加所導致的成本上升是微小的。

1.2 尋找降低成本及規范施工的途徑。可設想開發其它經濟的代用材料,比如塑料支托卡,該類卡件可根據不同的樓板厚度形成不同尺寸的系列產品,當定型并規模化生產后,其成本應會低于用鋼筋制作的馬凳。更進一步的改進是將其改為可回收式支托卡,在樓板面進行二次抹實壓面時隨抹隨拆,重復使用。這樣可使成本進一步降低,同時,該支托卡也可作為新澆混凝土面找平時的標高桿,以控制樓板澆筑厚度。

2 設計上的問題

2.1 梁內埋設線管

按規定,樓房的戶內用電線路均采用暗埋PVC 線管穿線方式布設。這種方式在美化布局、防止火災的同時,帶來了另外的問題,即對建筑結構的影響。以某住宅樓為例,該樓為框架填充墻結構,按設計要求,樓道內的配電箱及電話、有線電視接線盒的線路進戶采用框架梁內暗埋塑料線管方式進行,由于照明、電熱及弱電線路較多、分類也多,導致暗埋于梁內的硬塑管集束截面積較大,最大處達到梁截面的1/7,這樣的比例勢必會對框架梁的承載力造成影響,尤其當在某些情況下,結構承受的荷載達到設計值時,這種影響會很明顯,甚至會出現線管造成梁內部較大的應力集中現象,但在實際中,這類影響在設計階段是未被考慮的。筆者認為,這應當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在進行結構設計計算時,應針對這種問題考慮一定的富余度,以抵消其影響,少許的成本增加換來結構的安全是值得的,有關的規程、規范也應對此予以補充說明。

2.2 樓面初裝層

交付使用前,住宅樓樓面的裝飾一般都是做初裝層,即在鋼筋混凝土樓面上抹一層水泥砂漿找平層,至于下一步的裝修,則留待用戶自行處理。而用戶對樓面的裝修做法,又多以鋪貼面磚為主。從以上程序來看,做水泥砂漿初裝層存在以下兩個問題:

2.2.1 必要性問題。用戶對樓面進行二次鋪貼面磚裝修時,一般都先鋪筑干硬性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然后鋪貼飾面磚,砂漿同時也做找平用,這樣一來,下部的初裝層(也為砂漿找平層)實際上已多余,而且還無謂地增加了造價。

2.2.2 額外增加荷載。水泥砂漿初裝層厚度一般達2cm,給樓板增加的每平米均布荷載就是0.5kN 左右,在初裝層不必要的情況下,這種額外荷載是很不值得的。

2.3 小直徑配筋

房屋建筑中,樓道的中間平臺板(XB)及衛浴間的樓板多采用小直徑配筋,鋼筋規格多為Ф6~8mm。這在理論上固然是合理的,但在實際施工中,其缺點就暴露出來,筆者在混凝土澆筑過程當中發現,由于直徑過小,面層鋼筋極易被混凝土壓下撓或被踩踏下沉,有時甚至被壓至緊貼板底鋼筋,這種情況即使靠加密支托的辦法也不易防止。因此,如果這些部位的配筋在保持間距、位置不變的情況下,改用大直徑的鋼筋,如Ф10以上,再加上一定數量的支托,即可有效防止這種問題的發生。另外,因為上述部位面積較小,配筋量其實也較少,因此,改用稍大直徑的鋼筋并不會引起造價的明顯增加。

2.4 水泥焦渣墊層

住宅樓中衛浴間的樓地面基層的做法,設計上一般指明按標準圖集進行。而圖集中大都要求衛浴間的地面基層采用一定比例的水泥焦渣混合料回填,但長期的實踐經驗證明,焦渣內摻水泥是沒有必要的。

首先,摻入水泥的目的主要是使焦渣顆粒間結合緊固,不松散,提高整體堅實性,但應考慮到以下兩個問題:(1)實際使用的焦渣粒徑大小不一,級配差,拌和后的混合料內部空隙率很大,加上水泥用量少,其顆粒間粘結性還是較差的,對提高基層整體性起不了多大作用。(2)衛浴間地面及上部荷載較小,只要將回填的不含水泥的焦渣認真夯實就足以承受上部荷載,地面也不會出現沉陷、開裂等問題。

篇(3)

隨著時代的進步, 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的進步以及經濟的發展都有著直接的影響, 使人們的生活居住環境得到了相對有效的改善。但是, 隨著人們日益提高的物質文化需求, 人們對建筑結構設計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另外,在建筑行業發展的過程中, 依舊有許多的問題存在,相關人員在對建筑結構設計的過程中要注意對問題進行合理設計和解決。筆者結合自身的工作經驗, 簡要介紹了建筑結構設計中容易出現的一些問題。

一 、建筑結構設計的基本內容

1.建筑結構設計程序

在對建筑物進行設計的過程中, 要對其進行充分的考慮, 其相關的設計主要包括, 結構設計、電氣設計、建筑設計、給排水設計以及暖氣通風設計等。其中, 在對這些設計開展的過程中, 要注意對美觀、功能、環保以及經濟等方面的要求進行嚴格遵守。另外, 建筑物對自身所具有的使用功能進行發揮的基礎條件就是建筑結構, 其在建筑物的設計過程中占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2.建筑結構的分類

在建筑結構設計中, 可以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對建筑結構進行分類。從建筑物的高度和層數上進行劃分, 主要分為單層、高層、多層以及超高層的建筑物; 從建筑物實際的使用性能的方面進行劃分,主要分為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 從建筑物在施工建筑的過程中所使用材料方面進行劃分, 可以分為砌體結構、鋼結構、混合結構、木結構以及混凝土結構等; 最后, 還可以從建筑物結構形式的方面進行劃分, 主要劃分為剪力墻結構、排架結構、大路結、筒體結構以及框架機構等。

3.建筑結構的設計原則

在對建筑物進行建筑結構設計的過程中, 要注意對經濟、適用、安全、便于施工以及美觀等方面的原則進行遵守, 優秀的建筑結構設計通常是這五個方面的完美結合。在設計的過程中, 要對傳統的設計方式進行一定程度的改革, 減少其中無用浮夸的成分, 增加建筑物的實用性; 還要注意對建筑物的質量進行嚴格的把關, 使建筑物的質量得到保證,從而使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得到保證。

在對建筑物建筑結構進行設計的過程中, 要注意在設計方案中對科學進行貫徹落實, 使投入資金得到一定程度的節省; 還應在設計中對美學原理進行合理融入, 從而使建筑物的觀賞性得到一定的保障。最后, 要注意對建筑物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考慮, 保證相關的結構設計具有可想性, 從而使施工難度降低。

二、建筑結構設計中常見的問題與解決措施

1.地梁中存在的問題

在對建筑結構進行施工的過程中, 地梁中的問題是普遍存在的, 地梁作為建筑中的關鍵, 對建筑的整體結構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 相關人員在對地梁問題進行處理的過程中, 要注意對其進行小心處理。在建筑結構中, 地梁是與基礎相連的, 具有拉接的作用,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基礎中不均勻沉降的問題具有調節作用。另外, 在基礎被埋的比較深的時候, 使用地梁還能對其框架柱的計算高度進行降低, 在一定情況下影響著其內力分析。

為了使地梁問題得到較好的解決, 相關人員通常會對以下兩種方法進行采用。

其一, 就是把結構設計中的地梁當做是一層框架梁進行計算, 忽略地基土所帶來的影響, 用框架柱承載筑全部荷載, 但是, 這樣的處理方法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具有相當大的難度。

其二, 在設計的過程中把地梁單獨隔出來, 不參與對結構框架的整體計算, 在不計地梁彎矩的影響下使地梁的剪力傳給框架柱, 這樣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有利于在實際施工中的應用。

2.伸縮縫中存在的問題

對在建筑物進行結構設計的過程中, 混凝土在一定情況下會根據溫度的變化出現收縮情況, 從而導致混凝土豎直和水平方向的墻面產生變形。而且,在對建筑物進行設計的時候, 對混凝土的變化很難進行相對精確的計算, 這以現象就導致了按彈性結構計算出的值嚴重大于內力。因此, 相關人員在設計的過程中, 針對這一現象采取了相應的措施, 在房屋的長度超過一定的范圍時, 按照要求規范對伸縮縫進行建設。

但是, 伸縮縫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建筑物的美觀造成影響, 所以, 有些建筑物不建設伸縮縫。

針對這一情況進行探討分析, 在對混凝土進行運用的過程中, 可以對其進行設置后澆帶,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在混凝土中添加一定量的為膨脹劑, 從而使溫度而導致的收縮應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減少。在建筑物的實際施工過程中, 相關人員通常習慣將兩種方法進行結合, 從而使綜合效果得到提高。

3.鋼筋錨固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時代的發展, 建筑行業也得到了相應的發展, 其中, 鋼筋建筑混凝土框架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對整個建筑的結構都有著直接的影響。在對建筑結構進行實際設計過程中, 其建筑的剪力墻的厚度達不到相關的要求, 從而導致鋼筋水平錨固的具體長度也達不到相關的要求。而且, 這個問題還得不到相關人員的重視, 從而導致鋼筋扎幫的困難以及混凝土澆搗的條件達不到等情況的發生。在對這一問題進行解決的過程中, 相關人員需要在剪力墻中對暗梁進行設置, 把框架梁在縱向鋼筋錨入暗梁之中, 從而使其達到相關的要求規范。

三、有效防護建筑鋼結構

對建筑鋼結構進行必要的防護工作也是確保建筑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之一。對鋼結構進行防護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防止建筑鋼結構被腐蝕,第二是防止建筑鋼結構出現火災等惡劣現象。鋼結構由于材質的特殊性很容易被腐蝕,因此可以在其表面噴射一定的涂料,并明確除銹的等級,去肉包涂料的材質和涂層厚度,使得能夠對鋼結構進行徹底的除銹,提高鋼結構的使用壽命。另一方面,還必須做好鋼結構的防火工作,嚴格按照耐火等級以及建筑不同構件的耐火極限對鋼結構進行設計,并且對鋼結構采取隔熱防護措施也是十分必要的。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極大的起到防火的作用。另外,在對鋼結構進行設計的過程中,還應該提高鋼結構的抗震能力。與傳統的混凝土建筑相比,鋼結構建筑并沒有對抗震等級進行劃分,而是按照設防烈度對鋼結構進行科學而合理的設計,充分重視板件的寬厚比是否符合一定的比例,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得到保障,為人們提供舒適的住宅環境,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

四、結語

綜上所述, 隨著人們的經濟水平以及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升, 人們對住房的需求也越來越高, 從而使我國的建筑行業得到了相應的發展。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 要注意對建筑結構施工設計工作的重視, 對設計水平進行最大程度的提高, 對經濟、安全、適用、便于施工以及美觀等原則進行嚴格遵守,從而使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一定的質量保證, 促進建筑行業的科學持續發展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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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顧長波 淺談在建筑結構設計中常見問題的分析[ J ].城市建筑,2013( 2 ).

3.黃澄瑩.房屋建筑結構設計中常見的問題探析[ J ].中國建設信息,2013( 12 ).

篇(4)

嘗試教學法的“鼻祖”邱學華先生提出:真正的嘗試教學法不是教師先講,而是讓學生在舊知識的基礎上先來嘗試練習,在嘗試的過程中指導學生自學課本,引導學生討論,在此基礎上教師進行有針對性地講解。嘗試教學法徹底改變了“教師講,學生聽”的注入式教學方法,變傳統的“先講后練”為“先練后講”,充分發揮了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這種教學方法對于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十分有利,在減輕教師“負擔”的同時也對學生起到了極大的減負作用。嘗試教學法在結構上跳出了傳統教學法的束縛,以傳統的“注入式”教學轉變為以學生自學、討論課本為主。嘗試教學法一般結構是:基本練習、導入新課、新課練習、鞏固練習、課堂總結。這五個步驟緊密相連、環環相扣,這為教師成功地組織教學提供了一個合理、科學的程序。特別在第三步驟的新課教學過程中,更能充分地體現學生的主體作用。新課教學過程又分為“在準備題引入的基礎上出示嘗試題、自學課本、嘗試練習、學生討論、教師講解”五個環節。本期以來我在各個單元解決問題的教學中應用了嘗試教學法,收到了相當不錯的效果。下面就談談自己在“解決問題”中運用嘗試教學的具體做法。

一、充分發揮準備題的引導作用——準備題與嘗試題緊密相扣

由于數學教材是系統的,知識是循序漸進的,所以教學時準備題的設計非常重要,每次的新課和例題都是前節課知識的“生成”,是學習新知識的鋪路石,由于新舊知識的這種密切聯系,教學中的準備題就起到了承上啟下的橋梁了作用,成就了準備題應與嘗試題更為緊密的聯系。

例如:在學習西師版六年級上冊第六單元解決問題中的例1時,我首先圍繞題目出示了準備題:三峽水庫2006年的水位是156米,2003年比2006年的水位低7/52,2003年比2006年的水位低多少米?學生先獨立解答然后講解:要求2003年比2006年的水位低多少米,就是直接求156米的7/52是多少米就行了。這種“求一個數的幾分之幾是多少”的問題在第一單元解決問題中就學過了。算式是:156×7/52=21(米)。在此基礎上我再出示嘗試題:三峽水庫2006年的水位是156米,2003年比2006年的水位低7/52,2003年的水位是多少米?為準確掌握新舊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系,準備題與嘗試題合為一體,體現了新舊知識間的連接點。

二、充分發揮課本示范作用——自學課本

每個學生都有一定的表現欲,嘗試題的出現,立即激發起學生的好奇心,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同時產生解決問題的強烈欲望。學生積極參與思考,起到思維定向作用。由于學生自身素質的差異,自學能力強、基礎好的學生經過準備題的“鋪路”能夠解答出嘗試題。而多數同學雖然積極性很高,但尚需輔助指導,這時教師出示自學內容同時給予點撥。出示自學提綱,附自學例題:三峽水庫2006年的水位是156米,2003年比2006年的水位低7/52,2003年的水位是多少米?自學提綱為:首先找出題里的已知條件及問題;其次畫出線段圖并觀察線段圖思考:誰是單位“1”? 2003年的水位與哪個數量有關系?在嘗試中,教師為學生創設嘗試的條件,給學生提出自學提綱,使學生能夠有計劃有目的地自學課本,自己探索,從課本中找到解題的方法。

三、充分發揮嘗試練習的作用——反饋信息,指導判斷

應用反饋原理在嘗試練習中,使學生真正了解了自己所學到的新知識,并強化對新知識的理解掌握。學生通過自學課本,掌握了解答嘗試題的方法,部分同學上臺板演,其他同學在練習本上嘗試完成,教師檢查學生對新知識的掌握情況,使學生感到自學新知識并不困難。這樣就可以加快教學速度,由學生獨立解答下面的題。把前面的已知條件稍作改動,把題目改為:三峽水庫2006年的水位是156米,2009年比2006年的水位提高19/156,2009年的水位是多少米?

四、充分發揮組內學生間的互補作用

通過學生自學課本后,靠自己的智慧解決了新問題,學生們肯定會生出許多的成就感。同時又急于用自己剛獲得的知識來解答嘗試題,這時教師要及時掌握學生學習的情況,通過討論提出的疑問,使學生掌握新知識的規律就成了新課中的關鍵環節,把新知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階段。在教學中讓學生找出課本上的例題與嘗試題的相同點及不同點。題里的數量關系相同,題意不同,解答嘗試題關鍵先算什么?為什么?通過學生討論得出的結論是:所求的數量與哪個量有關系,我們就要先算出哪個量,然后再解答所求的問題。也就是通過兩步計算才能解答出來。學生討論后需要教師的講解,學生講解與教師講解有機的結合起來。

篇(5)

1 引言

由于土地資源的緊缺,在現代城市建設中,建筑和交通向地下轉移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所以,對于地下室在功能和結構上的研究和設計也顯得越來越重要。同時,隨著城市建筑的高度不斷增長,地下室的結構也相應地向多層和深度發展,這對于地下室的設計、施工和防震、防水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為建筑行業普遍關注的重要內容和熱點。

一般說來,地下室是相對于大底盤的高層建筑的地下部分而言的,由于地下室的建設和施工是在地下作業,環境較為特殊,涉及到的施工類型多、工序復雜,是一項具有高度系統性的工程,涉及到結構設計、工程施工、選擇材料等等各個方面的因素,在質量上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很大。現把在地下室結構設計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分別介紹如下。

2 地下室的埋置深度

高層建筑設置地下室對建筑物結構的益處很多。首先可以利用土的側壓力減小結構的滑移和傾覆,有利于上部結構的整體穩定性;其次可以減小土的重量,減少地基的附加壓力和沉降;再由于基礎具有一定的埋置深度,還可以減小地震作用對上部建筑的影響。地下室在具有足夠的剛度、承載力和整體性的條件下,可作為基礎結構的一部分。高層建筑基礎的埋置深度應滿足地基承載力、變形和穩定性的要求。位于巖石地基上的高層建筑,其埋深應滿足抗滑的要求。建議同一結構單元應全部設置地下室,并應當有相同的埋深。基礎的埋置深度為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基礎底面的距離,可按以下要求進行估算:

(1) 一般天然地基,不宜小于建筑物的高度的1/ 15 ,并大于3 m;

(2) 巖石地基可不考慮埋深的要求,但應驗算傾覆和滑移;

(3) 樁基礎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 18。

3 地下室合理層高的取值

當一座建筑的方案和結構設計確定下來后,一般就不應再做大幅度的改動和調整,只有樓層高度還是可以適當進行調整。對于地下室來說,其層高對整體的影響非常重要,這些影響主要體現在土方的開挖、降水方面的要求、基坑的支護、施工完成的工期、地下室的抗浮水位要求等等不同的方面。在設計中,設計人員往往會把層高設計得較低。因為層高是從結構層的最低點的基礎上,考慮設備的凈空要求和建筑本身的凈空要求加以確定的,所以,在設計過程中,采用提高其頂板的結構最低點,常常被看成是減小其凈高的有效方法之一。

具體地說,這種處理是:頂板和樓板一般采用寬扁型的梁、無梁的樓蓋或者使用預應力式的空心樓板。例如,在某工程中,當地下室的跨度最大值是9.6米時,人防等級就為核6級,如果使用普通的梁板,梁高的要求是1.2米;如果使用寬扁形式的梁結構,梁的高要只有0.8米;而在改為預應力的空心樓板后,只要有暗梁就行,這時梁高和板厚只有0.5米。由此可見,地下室的凈高受頂板結構形式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另外,如果能在設計中合理設置柱網,對地下建筑進行恰當、合理的調整,也可以明顯減小地下室的凈高。現在的地下結構,一般是用來作為停車場,所以,建議在設計時要根據結構柱網的形式,對車位以及行車道進行調整。這同時也對減小地下室在造價和成本方面也有很大的效果。這一點卻往往被設計人員所忽略。

4 地下室抗浮設計

4.1 抗浮水位的確定

地下室抗浮水位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地質場地土層差異性,場地土內地下水復雜多變性,給地下室抗浮水位的確定帶來了較大困難,然而抗浮水位又是地下室抗浮設計中一個決定性的參數。

如何做到既安全又合理的確定其抗浮水位?勘察、設計人員應遵照《巖

土工程勘察規范》及《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程》的相關規定進行勘察和分析。其中,根據《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程》第8.6.2 條,場地地下水抗浮設防水位的綜合確定宜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有長期水位觀測資料時,場地抗浮設防水位可用實測最高水位,無長期水位觀察資料時,應按勘察期間實測最高水位并結合場地地形地貌、地下水補給、排泄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2) 場地有承壓水且與潛水有水力聯系時,應實測承壓水位并考慮其對抗浮設防水位的影響;

3) 只考慮施工期間的抗浮設防時,抗浮設防水位可按一個水文年的最高水位確定。此外,設計人員對于下列一些特殊情況還應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論證:一是地下水賦存條件復雜、變化幅度大、區域性補給和排泄條件可能有較大改變或工程需要時,應進行專門論證;二是對于斜坡地段的地下室或可能產生明顯水頭差的場地上的地下室進行抗浮設計時,應考慮地下水滲流在地下室底板產生的非均布荷載對地下室結構的影響,不要籠統的采用勘察報告所提供的遠高于室外地坪的地下室抗浮水位來進行設計。水是往低處流的,若建筑物一側或多側是敞開的,水浮力不可能高出室外地坪;三是在有水頭壓差的江、河岸邊,且存在濾水層,應按設計基準期的最高洪水位來確定其抗浮水位;四是對于雨水豐富的南方地區,尤其應注意因地面標高發生變化后對原勘察報告抗浮水位的修正,防止產生地表水聚集效應對地下室的破壞。

4.2 解決地下室抗浮問題的方法

4.2.1 地下室整體抗浮

為防止地下室整體上浮我們通常采用兩類做法,一是利用建筑的自重(包括結構及建筑裝修、上部覆土等,不含樓面活荷載)平衡地下室水的總浮力,當不能平衡時,再就是采用錨樁或錨桿等來抵抗地下水的浮力。無論是增加自重還是增設錨桿的做法,都必須進行整體抗浮驗算,保證抗浮力(自重+抗拉力)大于水的總浮力。

4.2.2 地下室局部抗浮

地下室局部抗浮主要是對梁板墻柱結構構件的在水浮力作用下的強度驗算、變形驗算和裂縫驗算。對不滿足區域應該采取增加板厚,增大配筋或增設抗浮錨桿等措施。

5 地下室外墻問題

對于地下室外墻,一般計算時將底部作為固定支座(就是說,把底板看成是外墻的固定端),各個方向的側壁底部的彎矩和相鄰底板的彎矩基本相同,同時要求底板的抗彎應力不能小于側壁上的抗彎應力,盡量使厚度與配筋的量相匹配一致,這在地下車道的設計中最為突出,因為車道的側壁都是懸臂構件,一般要求其底板抗彎能力要大于側壁的底部。

對于在地面層上開洞的部位,比如樓梯間等,其外墻的頂部沒有樓板的支撐,無論是在計算模型中,還是在配筋構造時都應該和實際的條件相符合。當車道非常接近地下室的外墻時,車道的底板實際處于外墻的中部,在車道底板上會存在水平集中力的作用,就要特別注意外墻的承受能力。這也是在外墻設計經常被忽略的內容。

6 地下室頂板的設計

頂板的厚度不僅對于承受垂直荷載很重要,對于承受側向荷載也非常重要。其平面內的變形將影響樓層地震作用在各抗側力構件之間的分配。另外應避免或減少在頂板開洞,當避免不了時,應減小洞口面積,并對洞口周邊從構造上加強,以防止剛度突變或強度降低的不利影響。《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規定,當地下室的頂板作為上部結構嵌固端時,應采用梁板體系,樓板厚度不宜小于180 mm ,不宜有較大洞口,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地于C30 ,應采用雙層雙向配筋,每層每個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 25 %。當地下室的頂板不作為上部結構嵌固端時,樓板厚度不宜小于160 mm。

參考文獻

[1] 文華.論述地下室結構設計存在的問題[J].建材與裝飾,2008,(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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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 several common problems in structural design

guo wei-wei

(architectural design institute of shanxi jincheng jincheng shanxi 048000)

【abstract】there are many elements of design, specification does not make specific provisions, or provisions of clauses is not comprehensive, so that structural designers is easy to overlook.

【key words】structural design; common problems; discuss

結構設計中有許多內容,規范未作具體的規定,或規定的條文不全面,使結構設計人員很容易忽視。以下為本人在工作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問題,供同行們做結構設計時參考。

1.不上人屋面活載取值問題

平時會經常遇到不上人屋面因落水管堵塞而積滿水,又沒人疏通,這積水何載也不能忽視。如不上人屋面女兒墻高700mm,若積滿水,荷載為0.7x10=7kn/m2。而按《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第4.3.1條中規定不上人屋面活載取值僅為0.5 kn/m2。可見實際產生的荷載與設計規定的荷載相差較大。結構設計若按7 kn/m2考慮,那又給業主帶來很大的浪費。為此,本人建議建筑設計人員在不上人屋面女兒墻根部50mm處增設泄水管,萬一落水管堵塞,能及時排除屋面的積水。若能采取上述措施,按荷載規范要求,不上人屋面活載仍按0.5 kn/m2設計。對上翻邊雨篷也可采取上述措施以確保結構設計不考慮積水荷載。

2.衛生間荷載取值問題

在圖紙審查中有人提出,對于有分隔蹲廁的衛生間活載應按《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結構》中規定的8 kn/m2值進行設計,本人認為不妥。如今的衛生間隔板在建筑設計中都是采用木質板、塑料板或復合板,而非以前的預制水磨石板或磚砌體,因而只考慮蹲坑的重量就可以了。蹲坑一般抬高150mm,采用1:6水泥焦渣墊層(容重為14 kn/m3),墊層荷載為0.15x14=2.1 kn/m2,該荷載為局部荷載,又非全開間荷載,且應按恒載考慮。結構設計時可按原樓面恒載加上該部分抬高所增加的荷載就可以了,活載仍舊按《建筑結構荷載規范》第4.1.1條中規定的2.0 kn/m2計取,這樣比較合理。

3.后澆帶問題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第9.1.1條中規定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伸縮縫最大間距為55m,而9.1.3條則規定當采取后澆帶分段施工、專門的預加應力措施或采取能減小混凝土溫度變化或收縮的措施,伸縮縫間距可適當增大。這兩條使我們在實際設計過程中較難把握。采取后澆帶分段施工后究竟應控制房屋長度多少而不至于產生裂縫等不良現象呢?本人認為這取決于各地區的溫差和施工條件以及采取的措施等等因素。按照溫州地區的經驗,在55m~70m以內時,采取設置施工后澆帶及相應的構造加強措施而不設置伸縮縫,這在本人長期的工程實踐中證明是切實可行的,多個工程均未產生較大的裂縫。當然,具體過程還應通過有效的分析或計算,慎重考慮多種不利因素,確定合理的伸縮縫間距。在結構設計中必須對梁柱配筋進行概念上的調整,規范也規定當增大伸縮縫間距時尚應考慮溫度變化及混凝土收縮對結構的影響。首先是長向板鋼筋應雙層設置,并適當加強中部區域的梁板配筋,中部區域溫度應力顯然是比較大的。當框架結構超過70m時,本人認為必須采取特殊的措施才能不設置伸縮縫,譬如說采用預加應力,摻入抗裂外加劑等等。如果對超長結構,不能有效的分析清楚受力情況,本人建議還是應按規范要求設置伸縮縫,畢竟建筑上設縫只要處理得當還是不影響美觀的。

4.板面設置溫度應力筋問題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第10.1.9條規定在溫度收縮應力較大的現澆板區域內,鋼筋間距宜取為150~200mm,并應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溫度收縮鋼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縱橫兩個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1%。什么區域屬于溫度收縮應力較大的區域?本人認為對于規則較短的建筑物我們可以在各樓面邊跨及屋面層設置相應的溫度應力鋼筋,而對于超長結構,則建議在超長結構的長向均應設置雙層鋼筋。其余部位則可因人而異,功能重要的區域設置。

5.鋼筋砼水池保護層問題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第9.2.1條規定,板、墻在二a類環境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0mm,《給水排水工程構筑物結構設計規范》第6.1.3條規定與水、土接觸或高濕度保護層厚度為30mm,與污水接觸位35 mm,《給水排水工程鋼筋混凝土水池結構設計規程》第7.1.2條規定與此相同,而《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第4.1.6條規定防水混凝土結構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本人以為鋼筋砼水池砼保護層應按《給水排水工程鋼筋混凝土水池結構設計規程》進行設計,而地下室等重要的建筑物則要按《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設計。

以上是本人在結構設計中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的理解,難免有片面性。在今后的設計過程中,應以規范為依據,以概念設計為補充,不斷總結,使我們的設計更經濟合理。

參考文獻

[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01).

[2] 《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結構》.

[3]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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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這一重要的制度變遷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要求相關的制度變遷與之相適應,發展市場中介組織便是其中之一。

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健全的現代市場體系。農村經濟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不斷消除傳統體制與人為因素的影響,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市場體系,真正實現城鄉市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良好秩序。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配置是通過行政手段來完成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主要是通過市場機制來完成的,這是因為,市場經濟的有序競爭能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完善的市場機制能提供充分的供求信息,健全的市場體系能促進市場主體的有效經濟活動,在傳統計劃經濟逐步退出的農村,迫切需要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市場中介組織,并且通過這些市場中介組織功能的發揮,使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得到更加充分的釋放,從而使市場經濟體制更加趨于完善。

2.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需要

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資源配置的要求,政府職能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必須進行相應的轉變,在經濟領域,市場中介組織的參與能夠促進這種轉變并彌補政府職能轉變后形成的職能缺失。

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政府與市場明確的職能邊界劃分,只有明確的職能劃分,政府才能切實保障和履行應承擔的職能,市場也能夠發揮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此外,由于政府具有天然的權力擴張的本性和資源優勢,并且政府在與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博弈中常常處于強勢地位,從而引發權力異化,不利于經濟社會的有序發展。而成熟的市場中介組織則能夠推進政府決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規范政府行為,代替政府發揮很多本不必由政府負擔的職能。一方面可以精簡政府機構,提高辦事效率,更好地發揮其調控宏觀經濟,為市場主體穩定發展提供服務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市場主體向政府部門尋租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減少市場主體在經濟活動中的不公平競爭因素和成本。從這一點上來說,政府部門對于發展市場中介組織也同樣存在著需求。因此,政府職能轉變也內在地要求社會中介組織作為政府權力弱化后的承接者。

3.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規模經濟發展的需要

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采取企業化的運行模式,是市場經濟中自主的市場主體,具有利潤最大化目標,其自身具有發展的內在動力,更具有專業化的市場優勢,可以向農戶定期公布更準確的市場信息,引進更先進的生產技術與管理經驗,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在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的帶動下,通過向農戶提供及時準確的市場供求與價格信息,能夠引導農戶調整生產結構,促進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分工,增強適應市場的能力,逐步推動具有優勢的規模經濟的發展,引導農業向專業化、一體化、區域化發展,最終實現農業生產的發展和農民增收。

4.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弱化農民市場風險的需要

農業生產特別是傳統的農業生產,具有自然的弱質性(或自然風險)和市場弱質性(或市場風險)雙重不利因素。農業生產的自然風險與氣候、季節等因素存在直接相關性,人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自然風險,而不能從根本上消除自然風險。而市場風險則不同。從根本上說,農業生產的自然風險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在市場上得以弱化,例如,由于市場供求機制的作用,農業生產的自然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可以得到部分地彌補;由于政府再分配職能的體現,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農業生產的自然風險。但是,如果農業生產中的市場風險不能消除,則農業生產就會面臨雙重風險,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礙農業生產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從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戰略出發,通過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使農產品供求更加有機地結合起來,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弱化農產品市場風險。

5.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減少交易費用的需要

根據科斯的產權經濟理論,當外部市場的交易費用較高時,建立一種經濟組織是其經濟上的必然性。市場中介組織正是交易費用的產物。“市場中介組織的形成能夠減少交易費用”,[2]使市場更好地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就農戶經營而言,中介組織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功能和途徑主要體現在:第一,通過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可以實現農產品交易的規模經濟。在中介組織的作用下,農戶由分散購銷變為集中購銷,單個農戶的有限剩余形成規模剩余,提高了交易的集中性,有助于農戶爭取有利的交易條件,同時,大批量交易可使流通費用降低,享受規模經濟的優勢,避免農戶在市場中所處的劣勢地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和規避市場風險。第二,通過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可以簡化交易關系。交易成本的大小與交易主體和交易次數的多少是成正比的。這說明,市場中介組織開展的交易是有效率的,而且交易者越多,中介組織帶來的交易費用節約也越明顯。第三,通過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可以節約信息費用,提高信息質量。中介組織信息來源廣,范圍寬,尋找市場信息更專業、更可靠、更全面,它能夠用市場的超前性預測去消解農業生產的滯后性,并可根據價格信號來協調買賣雙方的交易活動,從而合理組織農產品購銷流向,減少交易中的不確定性,避免交易損失。同時,還可減少單個農戶直接交易時的信息搜尋次數,節約信息搜尋費用。第四,通過市場中介組織還可以抑制各交易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保護農民利益。市場中介組織擁有信息優勢,可降低信息的不對稱程度;市場中介組織具有較高的商品知識和質檢手段,可以強化質量檢驗;市場中介組織交易糾紛處理能力強,有能力解決合同履行中的糾紛,提高交易中的機會主義成本。二、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存在的問題

農村市場中介組織作為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在我國農村得到迅速發展并日益顯示其重要作用。目前,我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已初步建立,農產品市場交易方式已由集市貿易擴大到專業批發、跨區域貿易、“訂單”和期貨交易,逐步形成了以城鄉農貿市場為基礎、以批發市場為中心、以直銷配送和超市經營為補充的農產品市場體系。但從總體上說,我國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1.傳統觀念制約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

我國農村“重農輕商”的思想文化觀念源遠流長,商品經濟意識較差。此外,農民大多長期處在封閉的環境之中,商品經濟、商品流通、商品交換的概念和意識還沒有形成主流社會認識,從而導致農業生產的自給性意識一直較強,農業生產一直停留在傳統的生產方式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也相對滯后,這些因素又反過來影響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形成與發展。

2.農產品市場信息不暢通制約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

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對于市場信息的需求更迫切,依賴性更強。因此,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生產需要以下幾類市場信息:市場環境信息、市場需求信息、產品供給信息、市場價格信息、營銷渠道信息、促銷手段信息等。但是,目前農產品流通過程的信息化建設還不完善,不能滿足農業生產對市場信息的需求。從總體上看,一是對于全國大市場來說,信息量遠遠不夠,許多地區的農業生產還不能得到信息的指導;二是信息渠道不暢通,有的到不了鄉村基層,使眾多的龍頭企業、種植戶和運銷大戶對農業信息不甚了解;三是信息質量不高,信息包含的要素不全、不準確;四是信息滯后,即時信息十分短缺,不利于農產品市場體系的發展。

3.農產品市場組織結構不合理制約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

農業經濟生產中市場組織結構不合理,制約了農產品的流通與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產地批發市場少,具有商品集散功能和配套服務設施的物流中心更少,使得農產品在流通中損失較大。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滯后,不僅城市市場規模大于農村,而且綜合性市場多于專業性市場,缺少大型的輻射力強的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二是原有的農產品經營企業由于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及服務單調,缺乏競爭能力,很難適應現代市場競爭的要求,而其他一些從事農產品流通的個體經營者缺乏組織,規模較小,力量分散,更加無法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三是市場中介組織數量不足,同時,大多屬于初級狀態,功能也比較單一,農民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自己出售產品,交易成本過高,這也不利于農業生產的分工和專業化生產經營。

4.地方保護主義形成的市場分割制約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

由于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地區、部門條塊分割十分突出,以致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后,傳統體制的影響仍然存在并影響著統一市場的形成。地區、條塊分割造成地方市場運行邊界硬化,增加了農產品的運銷成本,影響了農產品的流通。各批發市場之間也缺乏必要的信息網絡聯系,市場信息出現分割和離散狀態,無法形成高效和統一的價格形成機制,現有批發市場所生成的價格信號對配置市場資源的功能十分微弱。這種地區分割、部門分割形成的市場分割主要表現在缺乏必要的市場準入機制和規劃布局以及市場中介組織、社會信用體系、市場法律法規等建設還不完善。

5.制度創新滯后制約農村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

我國的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無論從制度或市場因素看,都還存在諸多問題。農產品流通企業改制的重要目標是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但在如何實現轉制方面問題頗多,購銷體制運行不暢。因此,當前農業經濟中的主要問題不是在農業的生產上,而是在農產品銷售環節上,表現為農產品順價銷售困難,不能體現市場供求形成價格的機制。這些困難,表面上看是由于農產品企業經營不善造成的,但其根源是多年形成的農產品價格和價值嚴重背離,從根本上來說是體制上的深層次問題,是“政府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滯后引起的”[3]。由于農業經營特別是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制度創新滯后,致使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受制于農業經營制度和市場中介組織制度創新的影響而制約了農產品在生產和流通環節的有機結合。

三、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的措施

從我國目前農業經濟發展的現狀看,我國處于農業經濟的發展期,面臨的主要任務是農產品市場交易收益問題,即如何促進農產品更為廣泛地參與市場活動并不斷拓展農產品參與市場的渠道,提高農產品市場交易的收益,逐步提高農民收入。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有利于使農產品的生產與需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快農業生產的市場化進程,真正體現出農業生產的市場化。因此,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需要進一步完善的重要內容。具體地說,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應重點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1.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要走市場化的道路

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作為直接為市場各類經濟主體服務的組織,其健康發展離不開市場,中介組織的市場化有利于在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下,更好地發揮其中介作用,有效地滿足市場需求,實現自身的資源優化配置和社會的資源有效配置。因此,中介組織發展要遵循市場規律,鼓勵多種形式的市場中介組織發展,努力建設多元化的市場中介組織。

2.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要走專業化的道路

應根據農產品產地的資源與產品優勢,建立產地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形成廣大的帶動作用。此外,鑒于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本身所具有的專業性,應加大專業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以適應農產品市場專業化服務的特征。為此,需要建立適應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要求的教育培訓機制。政府應加大對職業技術特別是專業職業技術教育的投入,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培養適應市場需求的專業化專門人才,促進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

3.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要走信息化的道路

現代社會是信息化社會,信息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引導作用。中介組織作為以信息為依托的高智力部門,快速、靈活、有效的信息搜集和信息加工是決定其能否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市場中介組織可以利用信息技術進行組織創新、管理創新,可以利用網絡技術和網絡環境,提供更多具體的、實用性強的信息,提高網絡的利用率。可以利用用戶多、覆蓋面廣、傳輸速度快及其直接性和及時性等特點,在中介組織之間形成技術資源共享,在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建立信息平臺,從而為用戶提供寬領域、高層次、快速而有效的信息服務。

4.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要轉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傳統觀念

發展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是農產品向非農業轉化的途徑,也是農產品由自給性產品轉向商品的重要途徑,而我國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發展滯后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開放性和市場化程度低,從而傳統的觀念也沒有相應的轉變,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產品市場中介組織的發展。從政策的層面上來說,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應轉變觀念,克服存在的重生產輕流通、重數量輕質量、重產值輕效益等的狹隘觀念,切實樹立起商品意識、競爭意識,堅持產銷并重,突出市場的調節作用,堅持按價值規律辦事,追求增產與增收統一,做好宏觀調控中市場預測和信息服務,建立逐步開拓市場的有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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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道安裝

(一)常見的質量問題

1平基、管座澆筑混凝土不支模或模板不直順;

2管道接口安裝不到位,接口不嚴密;

3平基、管座混凝土不振搗或振搗不足,出現蜂窩、麻面,柔性管道基礎薄弱;

4成品保護不利,管材損壞現象較多,承插口砂漿不飽滿,平接口未按要求放鋼絲網,抹帶出現裂縫。

5管道內出現倒流水現象

6管道滲漏情況嚴重,污水管道閉水試驗不合格;

7專業管線試通不合格。

(二)采取的預防措施

1安裝管道前驗收每節管的外觀質量,所有管材的出廠檢驗報告,管材和膠圈的合格證;

2對于平接口管要按管徑大小對管口鑿毛處理;

3下管時不得用鋼絲繩串心吊下管,防止出現管口破損;

4安裝管道前定準管內底高程,管道安裝后用20m小線和吊線法測管道直順度和中心線位移,用電動葫蘆拉緊管道接口,橡膠圈不得出現扭曲現象;砂漿抹帶和承插口的三角灰要及時養護;

5平基、管座模板安裝支撐要牢固、直順,底部用高標號砂漿封嚴;

6 澆注前首先查看振搗棒是否能正常使用,在振搗過程中注意不要碰到管壁,澆筑時從管兩側同時澆筑砼。專業管線:試通要合格,電力多孔管道(維綸管)要求一層一澆筑,管枕安裝位置要準確,為保證其間距均勻、平直,可制作簡易木框架,管道安裝質量達到兩井之間孔內通視最好。管口與井內壁的關系,為方便穿電纜,一般做成八字形;管道回填專業回填要求采用石屑粉(管頂15cm),管材多為柔性,管道胸腔及管頂回填不易壓實,要求管道之間填充飽滿,管頂采用平板振動器壓實。柔性管材:伸縮系數較大,管口距離控制,及時回填減少溫差影響。

二、檢查井、雨水口砌筑

(一)常見的質量問題

1不浸磚、浸磚及拌和砂漿使用污水;

2砌筑砂漿拌和不均勻,標號不足或在瀝青路面上拌合;

3管道(包括支管)連接工藝不規范,影響功能和外觀(檢查井內管頭未與井壁齊);

4檢查井井底未用砼打底而是用砂漿打底,井底厚度不夠;

5砌筑用磚未浸水,砌筑砂漿不飽滿;

6流槽未與墻身一起砌筑,直線井流槽不直順,轉彎井流槽不彎順,流槽砌筑高度不對;

7踏步位置不正確,間距不符合要求;

8蓋板位置安裝錯位,有翹動現象;

9抹面出現裂縫,表面不平,接茬明顯,色澤不一致,有空鼓、裂紋、脫落等現象,井內尺寸不嚴格,抹面未用模具;

10雨水口四角砌筑不規范未按“七寸頭”砌筑;

11支管與井、口連接觸管道破損未整修;

12雨水口與路邊線不吻合;

13、成品保護不到位造成污染、損壞情況較多。

(二)采取的預防措施

1施工前由項目總工出具施工技術交底,嚴格按交底施工;

2 砂漿采用集中拌合,抹面前灑水浸磚防止裂紋、脫落;

3施工完畢檢查井高度控制在基層下,最后一塊加固;

4按標準井要求的各部位尺寸砌筑,主要控制井室、收口高、井寬等尺寸;

5必須嚴格控制雨水連接管的中心線,雨水口砌筑可在道路基層完成后進行,與立沿石的相對關系應準確。與立沿石的距離改為13-14厘米(單磚11.5+抹面厚度1.5+縫寬1,不設坡度做成平的),尺寸40*148(原為38*145,井框內口與井壁形成1或1.5的錯臺,影響抹面),周邊外觀處理,兩側順接長度應對稱,宜在20厘米左右,應將井框勾勒出整齊的形狀,做到輪廓分明;水泥混凝土平沿石的井框周圍必須采用細石混凝土填充,并抹壓密實;天然石材的,因井框處無法安裝正常厚度的平沿石,應采用3厘米板材下腳料切割成需要的尺寸,進行鑲嵌粘貼,正反面安裝正確,外觀應做精細;

6回填時,夯機夯實四周,無法夯實的采用底標號砼灌實。

三、管溝回填

(一)常見的質量問題

1層次不清晰,未做臺階搭接;

2壓實不到位,局部不密實;

3回填材料未按配合比拌和均勻;

4虛鋪厚度與擊實不匹配,厚度超標;

5局部傾填、干填或水沖填;

6壓實度不合格造成返工或后期出現沉陷破壞。

(二)采取的預防措施

1每層夯實后要留出臺階,打夯機打不到處應用手夯;

2水泥類混合料使用前應測水泥含量;

3回填前先把回填料在槽邊拌合均勻,顆粒大的石塊、土塊要過篩再倒入槽內;

4依據使用的夯實機具類型、夯實遍數定虛鋪厚度;

5 夯實完畢后隨時抽檢壓實度;

6回填時管兩側同時回填避免位移。

四、石砌排水溝

(一)常見的質量問題

排水溝基礎、墻身砌筑石塊,大小偏差較大,山皮石較多;砌筑時存在“填芯砌法”和“灌漿砌法”;部分石料太大,難以上墻,部分墻體砂漿不飽滿,造成孔洞現象;勾縫應直順,沉降縫垂直貫通;薄石立砌,錯縫寬度不足;石砌擋墻勾縫粗糙,寬度不一致,不平行;縫寬超標,丁石數量不足,長度不夠,邊墻坡度不正確,砌體無養生措施;磚砌擋墻砌筑砂漿污染路面。

(二)采取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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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是建筑業,而擴大基建投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是其響應國家擴大內需政策的表現,從而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增加了很多就業機會,對促進國家經濟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建筑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因此參與建筑施工的人員特別多。產品固定、人員流動大、露天施工、立體交叉作業多等是建筑業的特點,這也就決定了它施工過程中危險性大、工作條件差、影響安全的因素較多,加大了安全事故的預防難度。除此之外,建筑從業人員中,較多的是農民工,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比較多,導致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經常發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十分嚴重。因此,各級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減少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發生,例如2004 年2 月1 日開始施行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建筑施工中的常見安全問題

2.1 員工安全常識缺乏,自行導致的安全問題

建筑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較低,是建筑業的一個普遍現象。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建筑施工人員中,有一半以上是農民工,他們從農村進入城市,成為建筑工人,其知識結構、工作方式還與專業建筑施工人員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還不能很好的適應建筑業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另一方面,由于他們所學知識有限,再加上沒有基本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訓和教育,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比較薄弱,自我防護能力極差,這是導致安全事故經常發生的重要原因[1]。

2.2 自然災害防備不當導致的安全問題

對于自然災害防備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是遠遠大于其它安全事故的。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對暴雨、雷電、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防備不當,容易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例如,某建筑企業在夏季完成一項工程,該建筑物位于山腳,由于連續的暴雨出現,導致泥石流發生,造成多名施工人員傷亡。此外,泥石流破壞了大量的建筑物,導致經濟損失十分慘重。

2.3 施工安全設備低劣導致的安全問題

在建筑施工中,由于材料設備不完善,施工工藝比較落后,再加上沒有健全的防護設備,使得安全事故經常發生。例如,人工挖孔樁工程,由于施工設備低劣,容易造成坍塌、中毒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在完成高處作業時,容易引發高處墜落事故,主要由于模板大支撐體系、竹木腳手架等都是木質的,壽命相對短些,而很多承包商為了節約成本,獲得更多利益,繼續使用已經壞損的設備,這樣安全性就大大的降低了,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井字架、龍門架等施工機械,由于其安全保險裝置比較落后,容易出現機械傷害事故。可見,建筑施工安全設備低劣是導致安全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

3.建筑施工安全問題的解決措施

3.1 安全教育隨時抓,安全觀念人人記

加強安全教育是解決建筑施工安全問題的根本所在,即讓每一個施工人員懂得安全知識,熟練掌握安全技能,并且深刻勞記自己的安全行為責任。這樣就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培訓,讓他們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等基本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為了更好的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可以對他們進行嚴格考核,只有合格后,才能讓他們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對于一些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操作崗位證書才能上崗,然后進行作業[2]。

第三,對于進入施工現場持證的高處作業人員,像架子工等,由于施工條件特殊,必須定期對他們進行體檢,以保證身體素質符合高處作業的要求。

第四,對施工生產中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嚴厲的處罰,以此起到警告作用。

第五,對施工生產中違章操作員工首先要停工,其次還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受到一定物質、精神等處罰。

除此之外,施工企業還應該建立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確定目標,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安全教育內容,要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必要時候可以結合一些案例。

3.2 及時檢查施工設備避免意外

建筑施工與其它行業不同,其有著特定的因素,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必需要注意檢查施工設備。首先,要按照防雨、防臺風、防洪、防觸電等安全規定,做好現場基礎設備的檢查。其次,及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器材,以免發生火災等事故。再次,對于施工設備,尤其是井字架、龍門架等施工機械,要做好安全保護裝置,并且定期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保養,以保證其安全運行[3]。

3.3 獎懲并舉,督導相互監督

建立一系列的獎懲制度,有利于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減少。首先,對于安全教育落實較好,安全事故發生較少的施工企業,國家應該給予一定的獎勵,從而引導其它企業以之為榜樣,向其學習。其次,對安全事故中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企業應該給予表彰和獎勵,從而激勵員工付出更多的奉獻精神。對于不服從指揮,造成安全事故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慘重的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移交給司法部門進行處理。例如,某建筑施工企業,領導制定一系列獎勵措施,從而使企業員工的整體安全意識特別強。主要獎勵是:當一個工程結束后,沒有重大的安全事故發生,就給每位員工發放一定的物質獎勵。這樣久而久之,員工們都特別重視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極大的減少了安全事故的發生,給該企業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4.結語

總而言之,建筑施工中的安全問題,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重視,無論是在理論研究方面還是在實踐應用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還存在著一些不足,通過分析建筑施工中常見的安全問題,就要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進行解決,同時要落實好層層負責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環節,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實現安全生產零事。

參考文獻:

[1]趙忠,淺談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建筑安全,2011(10).

[2]周俊,胡濱,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鐵道運營技術,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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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國家社會經濟與技術的飛速進步發展,高層建筑在我國各大城市越來越多。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給工程設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結構設計中常見的幾個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高層建筑結構設計 問題

1高層建筑結構受力性能對于一個建筑物的最初的方案設計,建筑師考慮更多的是它的空間組成特點,而不是詳細地確定它的具體結構。 建筑物底面對建筑物空間形式的豎向穩定和水平方向的穩定都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建筑物是由一些大而重的構件所組成,因此結構必須能將它本身的重量傳至地面,結構的荷載總是向下作用于地面的,而建筑設計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要搞清楚所選擇的體系中向下的作用力與地基土的承載力之間的關系,所以,在建筑設計的方案階段,就必須對主要的承重柱和承重墻的數量和分布作出總體設想。 對于低層、多層和高層建筑,豎向和水平向結構體系的設計基本原理都是相同的,但是,隨著高度的不斷增加。豎向結構體系成為設計的控制因素,其原因有兩個:其一,較大的垂直荷載要求有較大的柱、墻或者井筒;其二,側向力所產生的傾覆力矩和剪切變形要大得多。 與豎向荷載相比,側向荷載對建筑物的效應不是線性增加的,而隨建筑高度的增高迅速增大。例如,在所有條件相同時,在風荷載作用下,建筑物基底的傾覆力矩近似與建筑物高度的平方成正比,而其頂部的側向位移與高度的四次方成正比,地震的作用效應更加明顯。在高層建筑中,問題不僅僅是抗剪,而更重要的是整體抗彎和抵抗變形,可見,高層建筑的結構受力性能與低層建筑有很大的差異。 2結構選型階段 對于高層結構而言,在工程設計的結構選型階段,結構工程師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2.1結構的規則性問題。 新舊規范在這方面的內容出現了較大的變動,新規范在這方面增添了相當多的限制條件,例如:平面規則性信息、嵌固端上下層剛度比信息等,而且,新規范采用強制性條文明確規定“建筑不應采用嚴重不規則的設計方案。”因此,結構工程師在遵循新規范的這些限制條件上必須嚴格注意,以避免后期施工圖設計階段工作的被動。 2.2結構的超高問題。 在抗震規范與高規中。對結構的總高度都有嚴格的限制,尤其是新規范中針對以前的超高問題,除了將原來的限制高度設定為A級高度的建筑外,增加了B級高度的建筑,因此。必須對結構的該項控制因素嚴格注意,一旦結構為B級高度建筑甚或超過了B級高度,其設計方法和處理措施將有較大的變化。 在實際工程設計中,出現過由于結構類型的變更而忽略該問題。導致施工圖審查時未予通過,必須重新進行設計或需要開專家會議進行論證等工作的情況,對工程工期、造價等整體規劃的影響相當巨大。 2.3嵌固端的設置問題。由于高層建筑一般都帶有二層或二層以上的地下室和人防,嵌固端有可能設置在地下室頂板,也有可能設置在人防頂板等位置,因此,在這個問題上,結構設計工程師往往忽視了由嵌固端的設置帶來的一系列需要注意的方面,如:嵌固端樓板的設計、嵌固端上下層剛度比的限制、嵌固端上下層抗震等級的一致性、在結構整體計算時嵌固端的設置、結構抗震縫設置與嵌固端位置的協調等等問題,而忽略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有可能導致后期設計工作的大量修改或埋下安全隱患。 2.4短肢剪力墻的設置問題。在新規范中, 對墻肢截面高厚比為5-8的墻定義為短肢剪力墻。且根據實驗資料和實際經驗,對短肢剪力墻在高層建筑中的應用增加了相當多的限制,因此,在高層建筑設計中,結構工程師應盡可能少采用或不用短肢剪力墻,以避免給后期設計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3地基與基礎設計方面 地基與基礎設計一直是結構工程師比較重視的方面,不僅僅由于該階段設計過程的好與壞將直接影響后期設計工作的進行,同時,也是因為地基基礎也是整個工程造價的決定性因素,因此,在這一階段,所出現的問題也有可能更加嚴重甚至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 在地基基礎設計中要注意地方性規范的重要性問題。由于我國占地面積較廣,地質條件相當復雜,作為國家標準,僅僅一本《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無法對全國各地的地基基礎都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規定,因此,作為建立在國家標準之下的地方標準。 地方性的“地基基礎設計規范”能夠將各地方的地基基礎類型和設計處理方法等一些成熟的經驗描述和規定得更為詳細和準確,所以,在進行地基基礎設計時,一定要對地方規范進行深入地學習,以避免對整個結構設計或后期設計工作造成較大的影響。 轉貼于 中國論文4結構計算與分析方面 在結構計算與分析階段,如何準確,高效地對工程進行內力分析并按照規范要求進行設計和處理,是決定工程設計質量好壞的關鍵。由于新規范的推出對結構整體計算和分析部分相當多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和改進,因此,結構工程師也應該相當地對這一階段比較常見的問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4.1結構整體計算的軟件選擇。目前比較通用的計算軟件有:SATWE、TAT、TBSA或ETABS、SAP等,但是,由于各軟件在采用的計算模型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因此導致了各軟件的計算結果有或大或小的不同。所以,在進行工程整體結構計算和分析時必須依據結構類型和計算軟件模型的特點選擇合理的計算軟件,并從不同軟件相差較大的計算結果中,判斷哪個是合理的、哪個是可以作為參考的,哪個又是意義不大的,這將是結構工程師在設計工作中首要的工作。否則,如果選擇了不合適的計算軟件,不但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且有可能使結構有不安全的隱患存在。 4.2是否需要地震力放大,考慮建筑隔墻等對自振周期的影響。 該部分內容實際上在新老規范中都有提及,只是,在新規范中根據大量工程的實測周期明確提出了各種結構體系下高層建筑結構計算自振周期折減系數。 4.3振型數目是否足夠。 在新規范中增加一個振型參與系數的概念,并明確提出了該參數的限值。由于在舊規范設計中,并未提出振型參與系數的概念,或即使有該概念,該參數的限值也未必一定符合新規范的要求,因此,在計算分析階段必須對計算結果中該參數的結果進行判斷,并決定是否要調整振型數目的取值。 4.4多塔之間各地震周期的互相干擾,是否需要分開計算。一段時間以來,大底盤,多塔樓的高層建筑類型大量涌現,而在計算分析該類型高層建筑時,是將結構作為一個整體并按多塔類型進行計算,還是將結構人為地分開進行計算,是結構工程師必須注意的問題。如果多塔間剛度相差較大,就有可能出現即使振型參與系數滿足要求,但是對某一座塔樓的地震力計算誤差仍然有可能較大,從而便結構出現不安全的隱患。 4.5非結構構件的計算與設計。在高層建筑中,往往存在一些由于建筑美觀或功能要求且非主體承重骨架體系以內的非結構構件。對這部分內容,尤其是高層建筑屋頂處的裝飾構件進行設計時,由于高層建筑的地震作用和風荷載均較大。因此,必須嚴格按照新規范中增加的非結構構件的計算處理措施進行設計。5結束語 總之,在高層建筑結構設計中,結構工程師不能僅僅重視結構計算的準確性而忽略結構方案的實際情況,應做出合理的結構方案選擇。高層建筑結構設計人員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處理建筑設計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參考文獻 [1]肖峻,高層建筑結構分析與設計[J],中化建設,2008[2]范小平,高層建筑結構概念設計中相關的幾個問題應用分析[J]福建建材,2008 [3]李國勝,多高層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中疑難問題的處理及算例,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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