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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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交易論文

篇(1)

網游虛擬財產一般指在網絡游戲中使用者透過所操作的角色,能夠于游戲中所利用與支配的游戲內的武器、裝備、寶物、土地、建筑物、寵物,以及其他具有類似特性的游戲內的虛擬物品,甚至角色本身①。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產能夠通過真實世界中的市場交易活動,而具有了使用者認定的價值。網游虛擬財產與現實財產有很大的不同,有著很明顯的特征。網游虛擬財產具有虛擬性、可再現性、期限性和易變性。

一、網游虛擬財產征稅現狀

(一)國內現狀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北京地稅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做出批復,明確規定個人利用網絡來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出售后所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應稅所得,應該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絡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2008年11月,北京市地稅局公布了《虛擬貨幣交易稅征收細則》,規定對個人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有效憑證的,將以個人銷售網絡虛擬貨幣所得,減去其收購網絡虛擬貨幣的成本,以二者的差額為稅基,按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不能提供相關費用支出憑證的,參照古玩字畫拍賣等其他財產轉讓所得征收辦法,暫以全部轉讓收入計征3%的個人所得稅②。雖然有了相關的征稅細則,但在實施過程中困難重重,至今也未見該政策真正得以實施,虛擬貨幣交易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仍處于“免稅”的事實狀態。

不難發現,玩家等非網絡游戲運營商之間虛擬財產交易的稅款征收,面臨著網絡虛擬交易所帶來的監管困難及法律、制度規定不到位、缺乏可操性等困境。

(二)國外現狀

有的國家和地區已開始關注并制定相關的網游虛擬財產拍賣的稅收政策。比如美國針對是否對網游虛擬財產進行征稅這一問題,考慮以在線拍賣數量是否達到經商標準等適用條件來進行確定;韓國《虛擬物品交易征稅法》規定,以網游虛擬財產的半年交易額為標準,分三個等級進行征稅。交易額少于600萬韓元(折合人民幣約為5萬元)的賣家免交交易稅;交易額在600萬韓元至1200萬韓元的賣家,需要經過交易中介網站申請商業許可并進行納稅;半年交易額超過1200萬韓元(折合人民幣約為10萬元)的賣家須單獨申請商業許可,并進行獨立財務報表的提交以及繳納稅金;我國臺灣省對網游虛擬財產拍賣的月交易額超過6萬臺幣的收入征收增值稅。我國稅務部門可以參考這些思路進行修訂和完善相關稅收政策。

二、我國網游虛擬財產稅收征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主體不確定

網游虛擬財產的交易形式為征稅造成了很大的阻礙,征稅主體難以確定。網絡賬號、店鋪等僅僅是無任何現實地域指向的網址,玩家或經營者可以在現實世界中的任何地方登錄該網址進行交易,其經營行為不具有現實世界的“場所”概念。用戶名亦可由其任意設定,用戶與網絡游戲運營商、第三方交易平臺之間都簽有保密協議,這就使稅務機關難以行使稅收管轄權,從而使具體的征稅主體難以確定。同時交易主體與其真實身份并沒有直接聯系,即使有直接聯系也可能因事先設定的保密協議而阻擋稅務機關追蹤納稅人的身份。虛擬財產交易當事人在進行交易時,不僅可以使用假名,還可以頻繁變換網址、改變用戶名或同時使用多個賬號。此外,玩家等非網絡游戲運營商之間還經常采取網上贈送虛擬財產,網下交付實際貨幣的私下交易方式,致使稅務機關無法查找納稅人的下落,亦無從取得正常的交易記錄。這些困難,客觀上造成納稅主體也難以確定。

(二)稅種稅目難確定

我國目前還未明確關于網游虛擬財產交易行為的適用稅種、稅目。我國在執行稅收政策過程中,各地稅務部門在征收網游虛擬財產以及其他數字化產品或服務流轉稅時,存在政策不一致的情況。例如網絡游戲點卡的銷售途徑及付款方式不同,稅種稅目也不同。對于同一網絡游戲運營商,由網吧或依托于銀行繳費系統銷售游戲點卡,還有以電信實物充值卡銷售游戲點卡,按增值稅進行申報納稅。若通過電信的電子支付形式銷售游戲點卡,則按照營業稅進行申報納稅。

(三)納稅地點難確定

傳統貿易中,由于納稅人的戶籍所在地、營業執照頒發地、稅務登記地、生產經營所在地等這些地點比較近或相同,因而容易確定納稅地點。但網游虛擬財產的特點使網游虛擬財產交易能夠很容易實現全球化經營,并且由于沒有交易場交易十分靈活、隱蔽,這大大增強了納稅地點的流動性、隨意性,稅務機關要準確確定納稅人的經營地或納稅行為發生地很難。

(四)交易額與財產原值難認定

網游虛擬財產交易從訂購、交付到結算均可在網上進行,交易過程中的商談、合同、訂單、結算票據等都以電子形式存在。這種無紙化交易流程,使交易記錄沒有書面憑證可查;同時,用戶還可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保護、掩藏交易信息;或者,對保存的電子交易記錄隨時不留痕跡地加以修改、刪除。這就使稅務部門難以取得準確真實的網游虛擬財產交易信息,計征稅款所需的交易金額及財產原值難以確定。此外,玩家、游戲工作室投入時間、精力在游戲過程中所獲取的游戲幣、道具等虛擬物品,其成本或原值更加難以認定。由于面臨上述困難,虛擬財產交易的稅款征收必然舉步維艱。

(五)征稅成本高

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電子報稅系統和繳稅系統,而網游虛擬財產交易雖然總交易額大,但具體每筆的交易額較小,交易頻繁,筆數龐大。無論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去申報納稅和繳納稅款,還是稅務機關對每筆納稅申報進行人工核定并辦理收繳稅款手續,都是非常繁重繁雜的工作。這樣的納稅過程相對于每筆稅款成本過高,乃至會得不償失。

(六)稅務監管難度大

在傳統稅務稽查上,稅務機關一般通過國內銀行獲取納稅信息。但電子支付系統正不斷的完善,人們在消費時逐漸偏向于電子貨幣、網上銀行等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相較于傳統的支付方式資金的流向變得難以追蹤,稅務稽查難度加大。

傳統的稅收制度是基于稅務登記、查賬征收和定額征收而修訂的,但在電子商務時代,傳統的操作模式已不能適應實際需要。網游虛擬財產交易的虛擬性、期限性和易變性等特征讓稅收征管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以電子形式記錄的電子憑證可以用電子信息技術不留痕跡地對其進行修改。沒有了紙質憑證,稅收審計稽查就不能用傳統的方式行追蹤審計,這樣稅務部門得到的信息就是不真實、可靠的。

三、對于我國網游虛擬財產稅收征管的建議

加強網游虛擬財產稅收征管,建立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征管模式,要根據網游虛擬財產的特征,吸收借鑒國外網游虛擬財產稅收征管先進經驗,利用現有征管資源,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分別采取可行的措施和對策:

(一)改革和完善稅法

我國應明確網游虛擬財產交易的性質、計稅依據、征稅對象等,構建網游虛擬財產稅收法律支撐平臺。國家稅務總局有關部門表示,在不增加新稅種的情況下,將頒布《新稅收征管法》建立網游虛擬財產的稅收征管法律框架。對現行稅法進行相應的調整,補充網游虛擬財產稅收的有關條款。應對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加以確認,保證網游虛擬財產的順利進行和發展。對我國現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所得稅、關稅等稅種補充有關電子商務的條款,這將為我們提供網游虛擬財產交易的稅款征收法律準備。

(二)推行網絡實名制

網絡上的非實名制給網游虛擬財產交易征稅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給網游虛擬財產出售人逃避納稅提供了條件。基于此,為確保網游虛擬財產交易收入征稅落到實處,應該推行網絡實名制。一個虛擬賬戶的開立,必須要有申請人的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等表面身份的信息。這樣,就能明確交易雙方身份,從而實現有效征稅,減少偷漏稅現象。

(三)網上交易平臺代扣代繳

近年來,隨著網游虛擬財產的交易愈加頻繁,5173網、淘寶網、易趣網、阿里巴巴等網站充當網游虛擬財產第三方交易平臺,為網民提供便利和安全的服務,越來越多的網民選擇這些交易平臺來進行網游虛擬財產交易。大部分的網游虛擬財產通過這些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讓第三方交易平臺承擔代扣代繳的義務,由交易平臺來代扣代繳網游虛擬財產交易稅,可以提高網游虛擬財產交易征稅的有效性,降低征稅的成本,減少偷逃稅現象,提高征稅有效性。

(四)根據交易模式確定應納稅額及建立虛擬財產價值評估機制

根據網游虛擬財產的交易模式,稅務部門在明確相關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可考慮研究、設計專門的征稅軟件,放置在銀行、電信的電子支付工具或網游虛擬財產交易商的服務器上,獲取支付工具或服務器上的交易電子數據作為計稅依據,以加強對網游虛擬財產的稅收管理。

(五)完善電子發票制度

電子發票,是用一系列的電子數據信息反映現實交易的憑證。電子發票可以極大地提高網游虛擬財產稅收征管的效率和降低征稅的成本。納稅人可以在線領購、在線開具、在線傳遞發票。并可以實現在線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在線監督,克服以往稅收征管的滯后性和流動性。網上申報納稅是指利用現代化設計和網絡技術,以電子信息方式進行申報和納稅。網上申報納稅不僅可以提高征稅的申報效率和質量,還可以降低稅收成本。再者,由于網絡技術,可以實現申報、稅票、稅款支付等電子信息在國庫、銀行、納稅人之間的快速傳遞,提高了效率。

(六)完善稅務監督檢查體制

稅務機關應當加快網上交易稅收監控系統的開發。該監控系統和網絡服務商的網絡服務器連接后,可實現自動跟蹤,進行網上交易記錄以及自動計稅,并且將交易信息、應納稅額等及時傳給稅務機關,從而全面高效地掌握網游虛擬財產交易情況,有效約束逃稅行為,大量減少逃、漏稅現象。納稅人也可實時查出應納稅額,了解繳稅情況,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結束語

伴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經濟的快速發展,網游產業也會隨著不斷成長,如何對網游虛擬財產進行征稅,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問題之一。綜上所述,面對目前我國網游虛擬財產的稅收征管困難,改革和完善稅法,從而明確納稅依據、納稅主體和應納稅額,完善電子發票制度,這將有利于實現對網絡虛擬財產順利征稅,減少網游虛擬財產稅收流失。

注釋

①美國學者Meechan的定義。

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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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Q幣是一種在騰訊網站統一支付的虛擬貨幣(1Q幣=1人民幣),通過購買Q幣卡,電話充值,銀行卡充值等方式獲得。Q幣可購買騰訊一系列相關服務,比如購買靚號、QQ會員服務、QQ寵物等,還可以購買QQ游戲中的道具。

其實,Q幣投票本是超女主辦方的噱頭,卻意外帶來了許多“麻煩”:粉絲們為了支持心愛的歌手,紛紛購買虛擬貨幣Q幣,僅淘寶網一天的Q幣交易就超過50萬元。一位25歲的小伙子已成為淘寶網上的Q幣大賣家,一個月僅靠賣Q幣就能賺近4000元,而他的Q幣是通過騰訊游戲倒賣裝備或者贏取得到的,還可低價收購一些Q幣。一位網絡工作人員稱,當時中小型論壇給版主的工資就是Q幣,然后兌成人民幣。

為了更自由更便捷地交易,人們不斷創造著能替換真實貨幣的東西,二十多年前游戲機的游戲幣紅遍大街小巷。與Q幣同時走紅的是新浪U幣、盛大元寶、網易POPO幣等,“虛擬貨幣”已經在互聯網這個虛擬世界里扮演上了“貨幣”的角色。

學者楊濤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與新聞》上發表文章稱,根據《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人民幣在現實中是有數量限制的,而Q幣等虛擬貨幣商家可無限發行,虛擬貨幣代替人民幣成為網上交易的一般等價物,必會沖擊我國的金融秩序,“泛濫后果不堪設想”。

實際上,虛擬貨幣并不是一個陌生的概念,而是一個誕生于10年前,逐漸壯大的貨幣家族。從其發展進程和屬性來看,主要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在特定平臺,特別是網絡游戲平臺、虛擬社區、電子商務網站封閉運行的貨幣。按其發行方或監管方規定,只能用于在所屬平臺買賣虛擬物品;二是已經具有更多傳統貨幣屬性,更接近傳統貨幣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瑞波幣等。此類虛擬貨幣借助互聯網技術、電子商務的推動,已經延伸到傳統貨幣體系以及實體經濟領域。

每一種虛擬貨幣都有自己的運行機制,通過各方參與者形成一個龐大的生態系統。以比特幣為例,其發行、支付,匯兌、交易,乃至衍生品等功能和業務,已經形成一個獨特的、同時又與傳統貨幣體系存在一定相似性的運行機制,走在了虛擬貨幣的最前沿。我們甚至還能看到虛擬貨幣身上已經有著傳統貨幣的影子: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世界貨幣。

比特幣的顛覆與重生,是人們對紙幣失望的另類表現

2009年,比特幣挾帶著一場支付革命橫空出世。根據比特幣發明者中本聰的比特幣“創世”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透視發明者的初衷:即通過建立一種全新的數字化貨幣體系,克服傳統金融體系特別是鑄幣廠發行貨幣模式下的各種弊端,為人們帶來更便捷、效率更高的交易和流通。

比特幣生逢其時。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紙幣的使用受到局限。此外,在次貸危機和債務危機爆發的背景下,全球貨幣政策在2008年至2013年經歷了三輪全局性寬松浪潮,貨幣的普遍、連續超發,也引發了世人對紙幣清償性的擔憂。

在紙幣的貨幣三性受到沖擊的背景下,比特幣的出現讓人振奮。比特幣最大的特征是“虛擬”,它不與任何現實有天然的關聯,這使其具有屏蔽諸多現實煩惱的優勢。它不與任何國家關聯,因此具有超性,這讓人們看到了完全規避紙幣匯率無謂波動的希望;它不與任何發行方關聯,且具有2100萬單位的天然發行上限,增量發行也有成本遞增的特點,這讓人們看到了完全規避紙幣超發風險的希望;它不與任何監管權威關聯,這讓一些人對其蘊藏的貨幣自由充滿了向往。

很快,比特幣從小范圍的流通擴展到更具體的應用環境,你可以購買商鋪和服務,可匯兌,進行跨境匯款,還能進行比特幣本身的交易。此外,我們還能夠看到,比特幣生態系統在進化過程中有意無意地促進了多領域的創新,例如:采礦機制造商發揚創客精神,通過對運算能力的極致要求帶動硬件創新;比特幣交易平臺在應對黑客一次次的攻擊后,不斷改善安全手段,無意中促進了互聯網安全領域的發展;各種機構提供基于比特幣的信用卡、ATM機、對沖基金等服務,不斷推進比特幣生態系統的壯大;在上述創新之上,最根本的創新在于:從金融體系的底層實現了與互聯網的鏈接……

從2013年年初的80元人民幣到巔峰時期的7395元人民幣,僅僅用了9個月。之后,它的價格從7395元跌到2752元,也僅僅用了19天。2014年,經歷了黑客攻擊等負面事件后,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監管也開始從嚴,比特幣就此沉寂。不過今年9月,比特幣交易開始重新活躍。

繼比特幣被炒熱之后,各種互聯網“山寨幣”出現的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被大家所熟知的互聯網貨幣就包括萊特幣、萬事達幣、質數幣、比奧幣、瑞波幣、新星幣等數十種。這些互聯網貨幣幾乎都有著一套復雜的規則,夾雜著特有的計算機語言,如果不是計算機專業出身,或者深入研究過它們的鼻祖――比特幣的話,很難在短時間內理解和接受這些所謂的“山寨幣”。

比特幣和山寨幣的發明或許是一個偶然,但可以確定的是:虛擬貨幣的繁榮卻是一個必然趨勢。不管是中本聰還是其他發明者,他們研究出的特殊代碼成為網上購物、外匯匯兌、貨幣交易的有效媒介。在流通與交易過程中,這種媒介自然而然地具有了傳統貨幣的若干特征,甚至是某種意義上的“世界貨幣”。可以說,即使沒有比特幣,也會有其他類似虛擬貨幣吸引我們如此多的關注或使用。

黑客、政客、金融家:誰是未來貨幣系統的統治者?

如今,當你需要一本好書,可以登錄亞馬遜網站用Amazon Coins購買;當你看中了一件ZARA的裙子,上可以支持比特幣支付;當你需要匯款給遠在國外的陌生人,你可以通過Ripple而非傳統的銀行匯款來實現。虛擬貨幣現在已經滲透到了世界的每個角落。從《暗黑破壞神3》里的金幣、Facebook積分到飛行常客里程數,都是虛擬貨幣的多種形式。

目前,虛擬貨幣中衍生出一類社交貨幣。比如Ripple,它是一個開源的虛擬貨幣支付系統,它的目標是構建一個去中心化的、準許任何人創建自家貨幣的虛擬貨幣系統,唯一需要的就是要有人愿意用流通貨幣換你的虛擬貨幣。

通俗點說,迄今任何形式的支付系統都需要記賬單位。比如全球最大的支付平臺PayPal用美元,而中國支付寶用人民幣。你能想像支付寶和Paypal互相支付這樣的情景嗎?Ripple可以做到這一點。

人們普遍相信,互聯網會顛覆金融,就像它顛覆新聞、音樂和零售那樣。但是從目前來看,互聯網技術本身只會使交易過程變得高效、便捷,比如金融垂直搜索、移動支付、P2P借貸等,并沒有真正革了金融的命。

然而,作為金融權力結構中最核心的一塊,貨幣發行是否會遭遇互聯網貨幣的撼動呢?在如今“洶涌來襲”的互聯網貨幣中,誰將獨領?隨著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趨嚴,互聯網貨幣的命運又將如何?

或許眼下我們沒有明確的答案,但可以預見的是,在互聯網的技術和思想的有力支撐下,層出不窮的互聯網貨幣形態已經在影響著人們的生活、交流,以及支付方式。人們開始猜測未來是否存在這樣一種可能:虛擬貨幣最終取代由政府發行的美元、歐元等實際貨幣。

身為虛擬經濟領域的前瞻者,英國經濟學家愛德華?卡斯特羅諾瓦認為虛擬貨幣為經濟、社交和商業活動提供了簡便的解決方案,并創造性地提出下一代支付系統將是數字價值轉移系統。他清楚解釋:貨幣未來的發展仰賴虛擬世界與電玩,而非傳統的金融機構與政府。

篇(3)

2004年4月,法院維持了一審北京朝陽法院的判決,判令網絡游戲經營者北極冰公司恢復游戲玩家李宏晨丟失的虛擬武器裝備,并賠償原告因訴訟產生的經濟損失共計1140元。今年3月27日,繼中國首例網絡虛擬財產失竊案塵埃落定后,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重判兩名“Q幣大盜”胥某與陳某。自此,關于虛擬世界“財產”保護的問題引發了人們廣泛的思考。

隨著網絡技術不斷發展,網絡游戲與各種虛擬空間日漸風行,玩家通過游戲獲勝或購買“Q幣”來獲取各式“武器”、“段位”、“飾品”,而這些又成為“網絡扒手”的目標。從而產生了一個全新的概念——虛擬財產。而由于缺乏相關管理制度,這類“虛擬財產”是否屬于玩家,是否受到法律保護,成為廣大網民和法律學者關注的焦點。

虛擬財產是否受物權法的規范,要看它是否為物權的客體。作為無權客體的物,必須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夠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滿足人類某種需要的物體。民法上的物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虛擬財產獨立于人身之外;游戲的啟動與關閉,也是由玩家用密碼等特定方式進行操控,屬能為人力控制;并且此種虛擬財產可以使玩家在參與游戲過程中獲得愉悅感和對“財產”占有的成就感,也可算為具有特殊的使用價值,滿足人類特殊需要,理論上應屬于物權客體。物權客體具有以下幾個特征:物權客體主要是有體物;物權客體是特定物;物權客體是獨立物。虛擬財產可被認為是特定物,那它是否屬于獨立物呢?雖然“虛擬財產”不能獨立于網絡之外而存在,但虛擬財物雖然產生于特定游戲運營商的服務器,并且通常只能存儲在該特定服務器上,由玩家自己操控,因此應認為具有相對獨立性;虛擬財產既不屬于有體物,也不是法律上所有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隨著時展,人類生活方式和生存娛樂手段的多樣化,作為物權客體的物范圍也在擴展。物的概念之擴張就包括網絡虛擬財產。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和第七十五條都作出相關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財產受到法律保護。當今世界正處于知識經濟的時代,財富的概念已經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財產已經不再是僅僅局限于有體物,而更主要表現為無形財產。所以此“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也應當包括無形的財產。網絡世界中形成的虛擬財產具備許多與現實財產相同的屬性。就其來源看,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用現實貨幣購買,二是花費大量時間、精力通過“闖關”等方式贏得。并且,虛擬財產耗費了玩家大量無差別人類勞動,應具有價值,因此,網絡空間等虛擬財產都應作為物權的標的,建立所有權等物權。

對于虛擬財產所有權的歸屬,一般認為所有者應該是玩家而非網絡游戲運行商。所有權,因一定法律事實而取得,其取得方式包括兩類,即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勞動生產和孳息等方式;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主要為買賣、贈與、互易。在網絡世界中,玩家在通過買賣方式或付出勞動打游戲不斷升級虛擬角色的身份,以獲得虛擬財物,既有原始取得又有繼受取得。而且網絡游戲的另一個特點是虛擬身份和虛擬財物是可以持續保存,即玩家下線后,經營商仍在其服務器上保存玩家的數據資料,因此虛擬財物的產生和變化并不由運營商控制,而是玩家在接受運營商服務時特定行為的結果,具體虛擬角色和財物的種類和數量則是完全取決于玩家自身的活動。運營商只是在玩家游戲時提供相應的服務,并無對其任意修改的權利。由此來看,虛擬財物的所有權應當歸屬于玩家,這樣規定也有利于規范運營商的行為和保證玩家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對于虛擬財產可否進行交易,亦存在較大爭議。玩家對虛擬財產擁有所有權。所有權謂以全面的物之權能為內容之權利,所有人于法令限制之范圍內得自由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并排除他人之干涉。由此可見,作為物權客體的虛擬財產,可由權利人進行處分,其中“處分”有指事實的處分和法律的處分。其中法律的處分而言者,謂變更、限制或消減對于物之權利。對虛擬財產進行買賣,屬物權之合法范疇。

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國現行法律對網絡無形財產尚無具體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虛擬財產的交易十分混亂。在虛擬財產交易“繁榮”的背后,制造病毒——傳播病毒——盜取賬號——網上銷贓,這四個環節已構成了社會公認的盜號產業鏈!盜賣QQ號、游戲賬號、裝置十分猖獗,有的已形成團伙,涉案金額高達百萬元。但讓人尷尬的是,由于司法目前對該領域的案件還處于摸索階段,有些地方法院甚至將此類案件劃入暫時不予受理的范圍,嚴重損害了眾多網民的利益。網絡虛擬物品惡意非法交易的泛濫,急需進行根本上的整治。對此,中國政府日前出臺限制使用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規定,并警告稱,這些貨幣可能對現實世界的金融穩定構成威脅。也有人大代表提出,應立法禁止虛擬財產非法交易,他認為,禁止非法中介交易后,犯罪分子盜竊的虛擬財產將難以流通,再次盜竊的“動力”就大打折扣,而正常的虛擬財產交易讓物主自由選擇,能有效保護虛擬財產的被盜。此觀點不無道理,但在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一味的強行禁止并不能完全禁止非法交易。一旦立法強行禁止,很有可能促使原有的交易形式從地上轉入地下,從國內平臺轉向國外網絡交易平臺,不僅會對現今的網游產業造成巨大沖擊,而且會增加政府管理的成本。

對于虛擬財產交易的規范,存在以下問題:首先,對于虛擬財產與現實貨幣交易的比率如何確定。是應統一規定,還是由買賣雙方或者網絡公司自行決定?其次,網民的真實資料如何管理,一旦被盜后,盜竊者的資料是否可以公開,是否侵犯其隱私權?

韓國文化部已于不久前向國會提交提案,要求在《游戲產業振興法》中加入“禁止進行虛擬貨幣中介”的規定,并對虛擬物品也做了立法保護為前提。在當前網絡日益普及的情形下,我們也應當學習韓國,采取相關措施,對虛擬財產進交易進行約束。具體建議如下:

首先,我國應該加強對網絡的法律規制,通過立法對網絡游戲用戶和運營商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予以明確。網絡游戲作為一個新興事物,目前處于立法空白之中,對網絡游戲公司的規制不盡完善。因此,加強網絡方面的立法是很有必要了,來規制網絡公司玩家雙方的行為,這不僅對保護網絡虛擬財產具有重大的意義,還可以防治各種網絡犯罪和網絡民事糾紛。

其次,網絡游戲公司應該加強行業自律,例如成立行業協會,來制定本行業的各種行為規范。比如網絡游戲中的各種游戲裝備應該如何定價,各個公司之間應該有一個統一的認識,不能各自為戰,這種同業間的競爭會導致問題難以解決。

最后,網民應該規范自身的上網行為,不隨意點擊下載未知軟件,以免在不知不覺的過程中下載了盜號木馬。而且應該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意識到自己在網絡上的有些行為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并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只有綜合社會、法律和個人的力量對網絡虛擬財產進行保護,才能讓網絡時代的各種新型產物為社會的財富增長和滿足大眾需求,這是極具現實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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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從亞當斯密在《國富論》提出“看不見的手”以來,經濟學市場領域是市場調節為主還是政府調控為主是一直爭論的話題。但不可否認的是,任何政府都從未完全停止調控行為,放任市場規律調節經濟。特別是在凱恩斯主義經濟學誕生后,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就我國而言,雖然本屆政府不斷簡政放權,努力回歸市場對經濟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但是宏觀調控手段在我國仍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就貨幣政策而言,幾乎所有的國家政府都以直接或者間接調控貨幣數量為主,關于貨幣流通速度的研究卻相比較少,即便在著名的費雪方程式MV=PT提出后,國內外非常多的理論也在假設貨幣流通速度是一個常數。

所以,本文意在對我國實體領域的貨幣流通速度進行研究,分析影響其變化的因素,驗證其變化是否穩定,并進一步揭示其變化的趨勢。從而在貨幣流通速度方面對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提出相關建議。

二、文獻綜述

國外自威廉配第開始就將貨幣流通納入經濟學研究的范疇,配第在其《貨幣略論》中,提出貨幣流動速度和貨幣流動數量方面呈反比,是互補的關系,并第一個提出了貨幣流通速度的函數。

魏克賽爾(1915)找出關于貨幣流通速度中最重要的5個變量:第一為人們對貨幣交易的需求,第二為人們對貨幣的預防性需求,第三為貿易信譽,第四為銀行的信用,第五為貨幣利率與自然率的差值,以上幾個方面決定了貨幣流通速度的大小。

費雪(1911)提出了清晰的貨幣流通方程式MV=PT,反映的是在某個時間上,貨幣周轉和商品周轉的關系。為了使得交易價值總量PT和名義貨幣量M相等,所以在貨幣存量M上乘以V即貨幣流通速度,代表在時間段中貨幣的平均周轉次數。

收入說主要是針對在費雪方程中一般價格水平比較模糊的缺點,同時結合宏觀領域國民核算的進展,庇古提出了收入方面的貨幣流通交易方程式MV=PY,其中Y代表的是國民收入,而V代表的是收入的貨幣流通速度。并且在此方程中,收入的貨幣流通速度V是一個比較容易觀察和計算的變量。

現金余額說的代表是劍橋的現金余額方程式,主要是劍橋經濟學家馬歇爾等人提出的,其表達式為Md=KPY,其中P乘以Y是代表名義國民收入,而Md代表的是對名義貨幣余額的需求,或者稱為是現金需求,K所表示的是人們手中所持有的貨幣量與名義國民收入之比的大小。不同于前兩者的貨幣供給理論,現金余額理論從貨幣需求角度入手,在貨幣均衡的時候貨幣的需求等于外生的貨幣供給。

相較于國外理論研究,我國對貨幣流通理論研究較少。基本可以分為,制度方面的研究和市場方面的研究。在制度方面,易綱(1996)將原有費雪方程式MV=PY中加入貨幣比例系數λ,得到新的交易方程MV=λPY,他認為我國貨幣流通速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國貨幣化進程的加快。曾利飛等(2006)認為隨著金融的發展,貨幣流通速度會上升但是效果不是很明顯,但是第三產業的發展會導致貨幣流通速度不斷下降。

在市場方面,馮菲(2010)認為交易流通速度具有明顯的順周期特征,并說明2000年前后交易流通速度和收入速度出現了分化,原因是金融交易引起的貨幣需求。胡正,秦娟(2012)運用1978-2009年數據分析得出隨著1992年中國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雖然我國實體經濟中的貨幣流通速度在下降,但虛擬經濟中的貨幣流通速度在加快且已經超過前者下降的速度。

三、理論分析

傳導機制分析:實體經濟的增長理論上會促進貨幣流通速度的增加,而金融投機市場投機的增加可能會對實體經濟貨幣產生替代作用,從而導致貨幣流通速度的下降;市場利率的增加會增加儲蓄意愿減少信貸需求,從而減少實體經濟的貨幣流通速度。

建立理論模型:根據凱恩斯貨幣需求持有理論有,并聯立庇古的國民收入貨幣流通速度方程MV=PY,有(貨幣流通速度約束)。效用最大化下的新凱恩斯曲線,在其貨幣流通約束下解得:

(1)

(2)

通過分析方程(1)可以研究得出:

命題一:當其他條件不變時,預期到的國民收入上升時,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是增加的,這說明人們在預期到經濟趨勢向好的時候,貨幣流通速度會增加;當其他條件不變時,交易性和謹慎性需求k增加時,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是降低的。這可能是由于在經濟環境一定的情況下,交易商品的方式方法發生改變,或者交易性需求和謹慎性需求綜合作用,使得貨幣流通速度的相對下降。

命題二:投機需求h的變化要受到對經濟增長預期的影響,當預期到的經濟向好時,小于0,投機需求的增加導致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增加。說明在預期經濟增長的條件下,人們預期實體經濟市場的回報率會上升,所以相應提高該市場的投機需求,從而增加了貨幣流通速度;相反在預期經濟預期衰退的情況下大于0,投機需求的增加導致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減少,這可能是由于預期經濟衰退,所以投機的領域集中在金融投機市場上,從而減少了實體領域貨幣的流通速度。

通過分析方程(2)可以研究得出:

命題一:當其他條件不變的時候,市場利率的增加會導致實體經濟市場貨幣流通速度的降低,這主要就是因為人們儲蓄意愿的增加和企業信貸意愿的降低所致;反之市場利率的降低則會提高貨幣在實體經濟市場的流通速度。

四、實證分析

1.測算我國實體經濟市場上的貨幣流通速度

根據庇古的收入貨幣流通速度方程MV=PY,可以得到MV=GDP。但是由于本文研究的是實體經濟領域的貨幣流通速度,所以名義貨幣量M要減去兩個方面的數據:其一為金融投機市場上的貨幣量,本文用流通股票的市值代表;其二為法定存款保證金,這部分資金只是存放在央行的沉淀資金而不進入實體經濟領域。而且名義貨幣量用M2表示,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包括進入實體經濟市場的資金。

所以根據以上分析得出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通過選取國家統計局我國1993年-2003年的數據和人民銀行1993年-2003年數據計算可以得出:

我國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并非是一個常數,而是大致在0.9-1.6之間,而且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不是平穩的,而是自1993年以來有先加速再減速再加速的趨勢。

2.我國實體經濟市場貨幣流通速度和預期經濟增長、市場利率的計量關系

由于預期經濟增長率比較難以衡量和估計,本文假設人們可以根據本年的經濟增長率大致估計下一年的經濟增長率。即用本年的經濟增長率作為預期下一年經濟增長率的估計,建立多元回歸方程并帶入我國1993年-2013年國家統計局數據并用加權最小二乘法可得:

Y=1.38+1.51X1-0.06X2

(5.1)(-51.5)

F=1328

(其中X1代表我國GDP增長率,X2代表我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通過以上數據分析可得:

經濟增長率和市場利率對我國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影響顯著,從數據得出在我國,國民收入GDP增長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我國實體經濟市場中的貨幣流通速度增加1.51個百分點;而我國的市場利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我國實體經濟市場中的貨幣流通速度減少0.06個百分點。進一步驗證了理論模型中預期國民收入的增加對我國貨幣流通速度有促進作用,而市場利率的增加則對我國貨幣流通速度有抑制作用。

本文的實證部分主要說明了三點:

第一,通過計算我國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判斷我國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并非是一個定值,也并非平穩,而是在一個范圍(0.9-1.6)內波動的。這種波動可能來自于實體經濟增長方面和市場利率方面。

第二,通過計量分析,進一步在數據上說明了我國國民收入增長率和央行利率對我國實體經濟市場的貨幣流通速度是有統計影響的。其中我國國民收入對貨幣流通速度有著促進作用,而市場利率對貨幣流通速度有著抑制作用。

第三,結合第一點和第二點分析我國實體經濟市場中貨幣流通速度非平穩的原因是由于我國經濟周期和經濟的波動,還有貨幣當局央行的頻繁調整利率貨幣政策。使得我國貨幣流通速度自1993年以來呈現先加速再減速再加速的趨勢。

五、政策建議

1.在不考慮金融投機市場的情況下,貨幣當局增發貨幣量同時保持市場利率不變時,名義貨幣量的增加會導致國民收入增長,而且國民收入增長會進一步導致實體經濟中貨幣流通速度的增加,從而促進國民收入進一步的增長,產生螺旋上升效應。

2.在不考慮金融投機市場的情況下,貨幣當局不僅增發名義貨幣量,而且同時還降低市場利率的時候。則是對經濟的一種強刺激,兩者共同作用,可以比較迅速的提高國民收入。

3.在考慮金融投機市場的情況下,國民收入、市場利率和實體經濟的貨幣流通速度機制雖在也在發揮作用但有可能會減弱。因為有一部分貨幣量進入到金融投機領域,使得實體經濟領域中的貨幣量減少或者流通速度減慢,從而減少了貨幣政策的效果。

所以,在我國整體的經濟環境下,不僅要從貨幣數量和貨幣流通速度兩方面考慮貨幣政策的作用,同時也要考慮到實體經濟市場和金融投機市場對貨幣政策的“分配和稀釋”作用。

參考文獻:

[1]魏克賽爾.國民經濟學講義.上海譯文出版社,1989.

[2]費雪.貨幣的購買力.商務印書館,1934.

[3]易綱.中國金融資產結構分析及政策含義.經濟研究,1996(12).

[4]馮菲.我國貨幣流通速度分析-理論,邏輯,結構分析及其政策含義. [博士學位論文]南開大學,2010.

篇(5)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二、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

(一)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

我國商業貿易的快速發展給稅收帶來了機遇,但同時也對傳統稅收征管提出了挑戰。企業網絡交易的納稅人、適用稅種、適用稅率等難以界定。使稅收征管從一開始就陷入無從著手的窘境。

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雙方均通過電子商務(網絡)的形式形成交易,網上的價格可以隨時被修改、刪除或變更,銷售計量難以得到真實、合法的保證,且隨時有收不到或收不足價款的可能。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基礎。傳統企業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確。然而在企業網絡交易行為中,通常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往往被虛擬化、無形化、隨意化、隱匿化,實物形態存在的商品以數字在網絡上進行傳輸。對于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收入,無論是在線實現商品銷售收入,或是在線實現服務收入,都面臨著確認問題。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收征管的一大難題。

在網絡交易時代,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許多交易對象都被轉換為數字化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交易雙方在網絡中以加密的電子數據形式填制。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難度,不易查清買方和賣方的身份,收入難以確定,征收稅款無從下手,從而造成稅款大量流失。無紙化的網絡交易卻不能適應傳統的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制度,為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稽查等環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二)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供求雙方在網上直接見面,網上看樣品、談價簽合同、支付貨款,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生成各種電子憑證,無紙化的網絡交易程度越來越高,企業網絡交易對象均被化威“數字化信息”在網上傳送,稅務機關很難確定其交易對象的性質和數量。電子憑證可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據2007年10月18日河南財經報道,網上交易通過無紙化操作達成,交易數據、賬簿、憑證以數字形式存在,可以隨便修改而不留痕跡,且納稅人可以運用加密技術隱藏相關信息。而目前的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以財務賬冊、財務報表等書面憑證為主,對網上交易相關資料的收集十分困難,使得傳統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網上交易規模大、對象多,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網上交易稅務管理機構,普通稅務人員日常管理難度大。

(三)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網絡交易的稅收歸屬于增值稅當中。納稅人應該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網絡交易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等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在:納稅主體不清晰、征稅對象不明確、納稅地點難確定、納稅環節將改變、法律責任難定性。企業網絡交易稅務登記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網上身份認證制度,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網址、電子郵箱號碼、電子銀行賬號等上網資料,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交易的情況、申報納稅情況不清楚,無法在線核查和監控。隨著企業網絡交易的發展,商業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說,企業網絡交易利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已無法依靠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法律制度來規范網上交易行為的課稅。

三、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企業網絡交易相配套的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稅收問題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借鑒國際經驗,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各要素給予明確的界定,以確保建立公平的稅收法制環境。

建立專門的企業網絡交易登記制度,使用企業網絡交易專用發票,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明確電子申報數據的法律效力;確立電子票據和電子賬冊的法律地位,明確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例如,我國可以立法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因為如果沒有相關登記,稅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同時我國應加快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費管理。

針對網絡貿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來源地、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互聯網稅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重點修改與網絡貿易關系重大的流轉稅、所得稅法。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首先,增值稅法中要增加有形貿易(離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通過什么方式實現,都征收增值稅;其次,營業稅法的修訂,把網上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而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再次,相應的所得稅也應適當調整,如因網絡貿易引起的所得稅稅基在國家之間任意發生轉移,造成國際避稅,給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帶來嚴重的沖擊,因此網絡貿易在所得稅法中的完善成為稅法修訂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能夠規范網絡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的競爭市場,使其健康地發展起來。

(二)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

為適應網絡經濟的“無紙化”,必須盡快建立電子納稅申報制度。征稅機構必須首先實現電子化、網絡化,并使自己的網絡和銀行、海關、工商、網絡營銷者的私人網絡甚至國外稅務機構的網絡連通,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全國從國稅總局到省、地市、縣四級建立一個統一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該系統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網絡交易及電子商務經營狀況的嚴密監視。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可以減少征稅成本和工作量,增強稅務部門的征稅效率和監管力度。而納稅人則不出門就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報稅和繳納稅款。同時,稅務局與銀行實現了稅銀聯網,保證了稅款能及時上繳國庫。

稅務部門應當加大稅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從硬件、軟件和人才上改善監控條件,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備案、核算、代扣代繳等稅收征管制度,開發自動征稅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高科技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納稅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

稅務部門可以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個稅收監控中心。要求企業提供有關的合法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信息、稅務登記證等資料,與提供網上支付手段的銀行、交易雙方的認證機構等部門聯網。當買方企業登錄到賣方企業主頁的網站,選購商品,通過賣方主頁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要求每一筆交易都被實時地傳送到稅收監控中心。通過該中心,反饋信息給買方,保障買方合法的權益,同時也能令賣方(網絡交易企業)順利完成電子票據的生成,以此無紙憑證進行繳稅。稅務部門通過在互聯網上的稅收監控中心,提供統一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發票系統與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掌握網絡交易賣方進貨渠道、進貨量、進貨價格等信息。這樣,稅務部門聯合物流公司、倉庫、銀行等各個環節通過交易平臺的稅控裝置,獲得了納稅人真實的網上交易數據,就可以監控網絡交易的應納稅額,實現網上交易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了網絡交易平臺的征稅管理。

(四)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

篇(6)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二、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

(一)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

我國商業貿易的快速發展給稅收帶來了機遇,但同時也對傳統稅收征管提出了挑戰。企業網絡交易的納稅人、適用稅種、適用稅率等難以界定。使稅收征管從一開始就陷入無從著手的窘境。

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雙方均通過電子商務(網絡)的形式形成交易,網上的價格可以隨時被修改、刪除或變更,銷售計量難以得到真實、合法的保證,且隨時有收不到或收不足價款的可能。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基礎。傳統企業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確。然而在企業網絡交易行為中,通常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往往被虛擬化、無形化、隨意化、隱匿化,實物形態存在的商品以數字在網絡上進行傳輸。對于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收入,無論是在線實現商品銷售收入,或是在線實現服務收入,都面臨著確認問題。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收征管的一大難題。

在網絡交易時代,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許多交易對象都被轉換為數字化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交易雙方在網絡中以加密的電子數據形式填制。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難度,不易查清買方和賣方的身份,收入難以確定,征收稅款無從下手,從而造成稅款大量流失。無紙化的網絡交易卻不能適應傳統的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制度,為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稽查等環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二)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供求雙方在網上直接見面,網上看樣品、談價簽合同、支付貨款,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生成各種電子憑證,無紙化的網絡交易程度越來越高,企業網絡交易對象均被化威“數字化信息”在網上傳送,稅務機關很難確定其交易對象的性質和數量。電子憑證可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據2007年10月18日河南財經報道,網上交易通過無紙化操作達成,交易數據、賬簿、憑證以數字形式存在,可以隨便修改而不留痕跡,且納稅人可以運用加密技術隱藏相關信息。而目前的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以財務賬冊、財務報表等書面憑證為主,對網上交易相關資料的收集十分困難,使得傳統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網上交易規模大、對象多,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網上交易稅務管理機構,普通稅務人員日常管理難度大。

(三)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網絡交易的稅收歸屬于增值稅當中。納稅人應該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網絡交易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等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在:納稅主體不清晰、征稅對象不明確、納稅地點難確定、納稅環節將改變、法律責任難定性。企業網絡交易稅務登記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網上身份認證制度,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網址、電子郵箱號碼、電子銀行賬號等上網資料,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交易的情況、申報納稅情況不清楚,無法在線核查和監控。隨著企業網絡交易的發展,商業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說,企業網絡交易利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已無法依靠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法律制度來規范網上交易行為的課稅。

三、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企業網絡交易相配套的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稅收問題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借鑒國際經驗,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各要素給予明確的界定,以確保建立公平的稅收法制環境。

建立專門的企業網絡交易登記制度,使用企業網絡交易專用發票,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明確電子申報數據的法律效力;確立電子票據和電子賬冊的法律地位,明確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例如,我國可以立法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因為如果沒有相關登記,稅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同時我國應加快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費管理。

針對網絡貿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來源地、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互聯網稅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重點修改與網絡貿易關系重大的流轉稅、所得稅法。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首先,增值稅法中要增加有形貿易(離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通過什么方式實現,都征收增值稅;其次,營業稅法的修訂,把網上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而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再次,相應的所得稅也應適當調整,如因網絡貿易引起的所得稅稅基在國家之間任意發生轉移,造成國際避稅,給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帶來嚴重的沖擊,因此網絡貿易在所得稅法中的完善成為稅法修訂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能夠規范網絡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的競爭市場,使其健康地發展起來。

(二)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

為適應網絡經濟的“無紙化”,必須盡快建立電子納稅申報制度。征稅機構必須首先實現電子化、網絡化,并使自己的網絡和銀行、海關、工商、網絡營銷者的私人網絡甚至國外稅務機構的網絡連通,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全國從國稅總局到省、地市、縣四級建立一個統一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該系統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網絡交易及電子商務經營狀況的嚴密監視。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可以減少征稅成本和工作量,增強稅務部門的征稅效率和監管力度。而納稅人則不出門就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報稅和繳納稅款。同時,稅務局與銀行實現了稅銀聯網,保證了稅款能及時上繳國庫。

稅務部門應當加大稅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從硬件、軟件和人才上改善監控條件,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備案、核算、代扣代繳等稅收征管制度,開發自動征稅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高科技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納稅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

稅務部門可以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個稅收監控中心。要求企業提供有關的合法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信息、稅務登記證等資料,與提供網上支付手段的銀行、交易雙方的認證機構等部門聯網。當買方企業登錄到賣方企業主頁的網站,選購商品,通過賣方主頁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要求每一筆交易都被實時地傳送到稅收監控中心。通過該中心,反饋信息給買方,保障買方合法的權益,同時也能令賣方(網絡交易企業)順利完成電子票據的生成,以此無紙憑證進行繳稅。稅務部門通過在互聯網上的稅收監控中心,提供統一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發票系統與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掌握網絡交易賣方進貨渠道、進貨量、進貨價格等信息。這樣,稅務部門聯合物流公司、倉庫、銀行等各個環節通過交易平臺的稅控裝置,獲得了納稅人真實的網上交易數據,就可以監控網絡交易的應納稅額,實現網上交易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了網絡交易平臺的征稅管理。

(四)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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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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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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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孔立平:《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與對策》,《商場現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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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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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中圖分類號:F82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0-0085-03

世界貨幣的出現是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行國際貿易的世界各國需要使用一種雙方都認可的可作為價值尺度、支付手段和儲存手段的貨幣中介。最開始金銀等貴金屬充當了世界貨幣的職能,19世紀后期隨著英帝國的發展英鎊成為除金銀外的主要世界貨幣(英鎊主要限于在其殖民帝國內發展),二戰后美國超強的經濟實力又使美元登上了世界貨幣的舞臺并在20世紀70年代后與黃金徹底脫鉤。美元作為世界的核心國際貨幣,在整個世界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客觀地看,一方面美元作為國際貨幣的發展是基于世界經貿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也是美國剝削世界價值的一個重要途徑,尤其是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沒有黃金約束的美元開始悄無聲息的掠奪其他國家的發展成果。

一、美元的發展歷史及其作用

首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美元的發展:1792年,美元在13個殖民地形成了貨幣區,經歷了金銀復本位制和金本位制。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由于各國停止了黃金的進出口,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二戰后各國損失嚴重,唯有美國經濟得到空前發展。黃金源源不斷流入美國,1945年美國國民生產總值占全部資本主義國國民生產總值的60%,美國的黃金儲備從1938年的145.1億美元增加到1945年的200.8億美元,約占世界黃金儲備的59%,相當于整個資本主義世界黃金儲備的3/4,這使它登上了資本主義世界盟主地位。在強大的經濟實力和雄厚的黃金儲備支撐下,二戰后形成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美國遵循的是金融渠道投放,貿易渠道回流的美元環流方式,這個時期美國和世界經濟的循環是良性的,因為國際經濟運行有美國實體經濟的支撐,美國輸出美元的同時也提供實際產品。但因為發行出去的美元并不全是流回美國兌換黃金,很大比重是形成了對美國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所以美元發行數遲早會超過美國的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最終于20世紀70年代崩潰。而從這時開始不再受到黃金約束的美元的消極作用開始不斷展現出來。美元只是美聯儲發行的信用貨幣,其發行沒有明確的制約條件,只是取決于美聯儲實施的貨幣政策,卻仍然充當著國際貨幣的功能。在這種美元本位制下,美元開始通過貿易渠道投放,金融渠道回流,美國對外經濟表現為資本與商品的凈輸入,這時期國際經濟的良性循環已不復存在,因為美國對世界提供美元的同時不提供任何產品,而是更多的以政府債券和其他金融資產的形式提供,即各國持有的美元不再能兌換黃金,只能購買美國的債券和其他金融資產,即國被迫為美國經常賬戶赤字提供融資,維持美國的消費。美元發行的支柱虛擬化了。在美元本位制下,只要人們對美元有信心,只要這種美元循環不被截斷,美國就可以通過創造和發放金融產品以及政府債券支撐這些赤字,維持美國的負債式消費,但是這會導致全球性的流動性剩余。概括地說,美元霸主地位的直接支撐物已經是美國龐大的虛擬經濟,并且導致了世界性的流動性膨脹。這也同時說明了債務經濟模式是各國自愿供養美國這個經濟大戶,造就了美元權利與義務的錯位。美國通過操縱世界貨幣和金融,將眾多組合進以它為中心的美元本位制,首先是歐洲各國和日本,接著是東亞各國。結果一種新型依附――貨幣金融依附形成并逐漸得到發展,美元的消極作用越來越明顯但各國都被“綁架”。

美國這種利用資本和金融賬戶為經常賬戶融資的方式在一段時期內維持了美國和世界經濟的繁榮。然而,美國實際資源和資本的雙重流入,國實際資源和資本的雙重流出,是一種不合理的經濟發展模式,具有不可持續性,也正是這種不合理的經濟結構為次貸危機的滋生提供了土壤:美國消費者的透支消費習慣;世界各國金融資本流入美國壓低的美國市場利率;美國政府為了提高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和吸引國際資本而推行的金融自由化為次級抵押貸款和相關衍生債券的泛濫提供了空間。所以說,美元本位制支持下,美國經濟赤字融資的結構性問題決定了次貸危機爆發的必然性。

二、美元及其他世界貨幣的現狀

(一)美元的現狀

21世紀初納斯達克網絡泡沫的破滅使美國金融業受挫,影響了外國投資者對其的信心,因此2001年以來雖然美國政府一直表示堅持強勢美元的政策,但實際上美元卻是一直在走下坡路,次貸危機的爆發則進一步加劇了這一趨勢,從2001年至今,美元對世界主要貨幣已貶值了37%。美國政府卻并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阻止美元頹勢。2003 年 5 月,美國前財長斯諾在法國舉行的西方七國財長會議上宣稱,美國在繼續實行強勢美元政策的同時,不再單以市場匯率來衡量美元強勁的程度,強勢美元政策并不體現在匯率方面,而是體現在對美元的信心方面。于是,美國政府表面上推崇強勢美元,而在現實中卻獨享聽任美元貶值帶來的諸多好處,當中出于維護美國國家戰略利益的考慮是顯而易見的。這種制度安排的最大特點是,一個國家的貨幣戰略就可以“綁架”整個世界經濟體系。

但是目前美元貶值并沒有超出美國和美元持有國的承受范圍,因為一旦美元貶值出現惡化,各方力量都會投入干預的武器,畢竟美元的基本穩定牽涉著全球所有國家的經濟利益。對于亞洲國家而言,如果美元貶值導致本國貨幣升值過猛,他們將會義無返顧地拋出大量本幣買進美元,進而從阻止美元下滑的速度;對于歐洲國家而言,統一的利率杠桿即借助于減息的力量就可以遏制美元貶值的節奏;而在美元生產國美國政府眼中,只要美元貶值助長并惡化了國內的通貨膨脹,其大規模干預將不可避免,而且美國要想繼續保持其世界經濟金融強國地位,強勢美元是必不可少的前提。美國政府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阻止美元頹勢原因只是因為其認為目前世界上暫時沒有其他貨幣可以取美元而代之,因此放任美元貶值并從中獲利。總之,由于美國早已意識到匯率不僅是一種價格,更是一國戰略性的宏觀經濟調控工具。因此,我們更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全球第一經濟大國沒有理由坐視美元的衰落。因此,美元貶值的下限是不損害美國在全球政治經濟格局中的霸主地位。一旦超過臨界點,美國對美元的匯率變動必然會做出新的調整。

另外,美元的重要支撐面――美國的經濟實力仍然較強,尤其是人力資源及創新優勢明顯:美國人口僅占世界人口的5%,而其科學家、工程師及研究人員占世界的近1/3,研發開支占世界40%,發表的科技論文占世界30%。所以盡管美國面臨海外特別是新興經濟體越來越大的競爭壓力,各方面的領先優勢有可能縮小,但美國依靠其人力資源優勢依然處于以創新驅動為特征的世界經濟發展的中心,也有極強的適應新的競爭格局及調整的能力,因此,未來長時期內美國實力地位難以撼動。更重要的是,美國仍是世界最開放、最靈活的社會,能夠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思想、商品和服務,面對外國公司或海外市場的挑戰,美國能不斷適應和調整。這是美國的巨大優勢,也可能是難以逾越的優勢。盡管美元近幾年不斷貶值,但美元的霸主地位有可能持續較長時期。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前IMF首席經濟學家羅戈夫稱:世界貿易和金融體系存在巨大的惰性,歷經幾十年和兩次世界大戰英鎊才失去超級貨幣地位;現在美元還沒有任何明顯的繼任者,絕大部分世界貿易還是以美元計價,各國央行所持有的外匯儲備的一半以上依然是美元。目前美國的GDP只占世界GDP的24%,但美元儲備卻占世界外匯儲備的55%,并擔負全球貿易3/4的結算職能,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2007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在全球每天價值 3.2 萬億美元的貨幣交易中,有 86%涉及美元。 雖然這一比例較 2001年的 90%有所下降,但目前尚無別的貨幣能夠替代。顯然是得益于美元的特殊地位。而原先被持有的大量美元要被“消化”掉,也并非易事,因為大量拋售意味著推波助瀾,更快更厲害的貶值帶來的則是資產嚴重縮水,繼續持有也是同樣的風險,擺脫這個困境面臨兩難。因此,在較長時期內,美元在全球貨幣體系中的主導地位仍難以撼動。

因此,我們認為,本輪美元貶值并非經濟基本面因素所致,美元走弱還屬于貨幣當局“可控制的貶值”。同時,美元貶值僅是短期波動,未來繼續走弱的空間仍將受到多種因素的抑制,特別是伴隨著美國經濟和全球經濟的健康增長,美元可能還會回到強勢的位置上。

(二)其他世界貨幣的現狀

自1999年歐元成立以來,歐元的國際地位就被廣泛討論,歐元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量化角色在幾年中有所提升。如此發展的一個原因是,歐元接管了一些前國家貨幣的職能,特別是德國馬克。但歐元區的共同預算導致赤字融資的缺乏,也就是說歐元區作為整體的經常項目相對平衡無法促進歐元的國際化使用。而且創立歐洲共同債券、國家公債的歐洲化和歐洲經常項目赤字的發展這些促進歐元國際化使用的有力措施也并不被歐盟當前的經濟政策體系所鼓勵。換句話說,沒有合適的配備來提供足夠的歐元的流動性到國際社會。再加上歐洲目前的債務危機,歐元自身的地位都遇到了一定的威脅,所以如果歐元對歐洲內部的政治經濟結構和進程沒有重要的影響力,那么歐元的國際地位提升是難以實現的。

自1975年以后,日元逐漸進入其他國家的官方儲備資產。1980年后,日元在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占比快速上升,并于1990年達到了歷史高點9.15%。此后,日元在國際儲備中的占比發生了相反的變化,日元占比由高點開始逐步下降,到2008年已經下降到3.1%,近兩年才又因為金融危機的原因有所提高,但仍在5%以下。日元國際儲備中地位經歷的盛衰輪回,實質上是境外日元需求變化的結果。究其原因首先是日本經濟增長率在1990年步入緩慢增長的分水嶺,其次是日元資產收益率過低,最后是日元匯率的波動性高。這些因素都導致日元暫時只能成為一個二流國際貨幣。

相對于日本和歐洲等經濟強國經常成為美國的利益博弈對手,英國則與美國保持著特殊的友好關系,再加上英國作為一個老牌發達國家其貨幣的在世界的地位影響基本定形。所以英鎊作為主要國際貨幣,但不可能成為最強勢的貨幣的形象也基本確定。

所以就目前來看,全球要顛覆以美元為主導的國際貨幣體系是不現實的。危機引發全球經濟衰退,美國的形象及其經濟金融實力受到損害,但美元的實質地位并未受到損害。投資者或投機者信任美國和美元,繁榮的時候如此,危機的時候也如此。而對歐洲、日本則不具有這樣的心態。這并非僅僅在于美國的金融實力,還在于綜合競爭力。對美元的信任是建立在美國整體強大和具有吸引力、給國際社會以信心的基礎上的。

三、世界貨幣美元的發展趨勢

雖然美元的國際主要貨幣地位不會立即動搖,但由于各國已經意識到危機的存在,所以國際貨幣體系的調整乃是必然趨勢。

全球化需要全球治理結構,這樣一種結構的存在對全球經濟的發展是重要的,但是它是各種力量均衡的結果,而不是全球經濟發展的內在的、自動的結果。就目前以美元為主的國際貨幣體系來講,不存在全面推倒重來的條件,任何改革和重構都是有困難的。首先,美元作為一個國家的貨幣,當它與黃金儲備相聯系時曾經充當了很長一段非常有效的國際貨幣,很多國家因為其貨幣與美元的固定匯率而取得了國際貿易的成功和長足的經濟發展。盡管在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之后美元與黃金脫鉤,國際貨幣體系進入浮動匯率階段,但是由于美國有著強大的經濟政治軍事實力,美元又是國際貨幣的“核心錨”,許多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洲國家,產業結構都是以制造業出口導向為主,因此在國際結算貨幣和匯率釘住目標的選擇上都難以擺脫美元,普遍存在著“浮動恐懼”(fearof floating)的現象,只有采取與美元實行固定匯率的機制,企業家和投資者才敢簽訂大宗、長期的采購合同,也只有貨幣釘住作為工資與預期價格的穩定器以及出口增長的促進器,才能以此來獲取充分的國際投資。因此,美元的堅挺對世界來講,對發展中國家來講,對擁有巨額美元儲備的國家來講,都是期望看到的結果。但就長期(二十年或者三十年)來說,美元的衰落基于以下原因也是歷史的必然。第一,經濟實力發生變化,尤其是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的迅速崛起,改變了世界經濟力量的對比。第二,競爭力的變化。美國制造業大規模的轉移和大量低技能勞動者的存在,大大降低了美國國內許多傳統產業的競爭力。第三,宏觀結構性問題。美國雙赤字現象的長期存在,金融業的發展脫離實體經濟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發展,都使美國經濟結構的調整還需時日來探索,而且也必將付出不小的代價。所以對世界貨幣體系的長期變動而言,美元的使用頻率和儲備比例會隨著美國整體實力的相對衰落而有所減小,但其霸主地位仍難撼動。

參考文獻:

[1] 朱太輝.美元環流、全球經濟結構失衡和金融危機[J].國際金融研究,2010,(10):37-45.

[2] 白煒.近年來美元貶值的多重視角分析[J].武漢金融,2009,(7):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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