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證券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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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金證券論文

篇(1)

關鍵詞:證券;基金;收益分配

1證券投資基金收益的范圍

證券投資基金收益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所取得的收入。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較,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特殊的會計主體,其收益的范圍以及確認標準問題歷來存在爭議,但由于收益范圍的界定又在相當程度上關系到收益的分配方案,影響各方經濟利益,所以必須要加以明確。目前,世界各國和地區大致有以下三種有代表性的收益范圍。

①大口徑方式,這種方式以日本為代表,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收益應包括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債券利息、其他利息和已實現資本利得(或損失)。

②中口徑方式,這種方式以美國為代表,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收益應包括現金股利、債券利息、其他利息和已實現資本利得(或損失),不包括股票股利和未實現的資本利得(或損失)。

③小口徑方式,這種方式以我國臺灣地區為代表,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只包括現金股利、債券利息和其他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和資本利得(無論資本利得是否已經實現)。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利息收入包括債券利息收入、資產支持證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收入等。投資收益包括股票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投資、股利收益等。基金的收益分配應當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潤指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值。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為正數,則期末可供分配的金額為期末未分配利潤的已實現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為負數,則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金額為期末未分配利潤(已實現部分扣減未實現部分)。

2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

證券投資基金相對于固定收益證券,價格波動性更大,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相對更高。同時,在基金收益分配中投資者的話語權不高。因此,為了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世界各國都強制規定了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充分分配制度。例如,美國的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給投資者,一般是每季度發放一次:基金的資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給投資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內繼續投資。收益分配以現金形式分配,但投資者可以選擇自動再投資。在日本,基金的收益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應全部分配。對于資本利得,在彌補上期虧損后,剩余部分的10%應分配給投資者。累計未分配的資本利得在基金運作期滿后,再一并分配。我國臺灣地區要求基金的分配一般應當一年一次,并在會計年度結束后3個月之內進行。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經實現的資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采用現金方式的,投資者可以將分配的收益再投資。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須采取現金方式,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年度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凈收益的90%。開放式基金按規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每年基金收益的最多次數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分配應當采用現金方式,但投資者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利潤,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同時,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年虧損后,才可進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

和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對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相比,我國對基金收益分配規定的

彈性空間更小,主要表現在:

分配方式上,我國要求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而在美國和日本,投資者有更大的選擇權,既可以選擇現金分配,也可以選擇將分配的收益再投資。

分配比例上,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凈收益的實際分配比例大大高于美國和日本。我國要求證券投資基金分配的收益不低于基金當年凈收益的90%。而在美國和日本,只是要求將收益中的利息收入的絕大部分分配給投資者,資本利得部分參與分配的比例很低(如日本的10%),或者是可以不參加分配。

3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存在的問題

我國關于基金收益分配的法律規定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保證投資者能及時、安全的獲得穩定的投資收益,但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問題

3.1基金資產變現問題

基金在進行收益分配時,為了換取收益分配所需的現金,必須在之前大規模得將股票等證券資產進行變現。在股票的大幅賣出和買入過程中,不斷存在比較大的沖擊成本和交易成本,還需要較長時間完成建倉,有可能錯過市場機會,存在很大的機會成本損失。這部分損失將由投資者承擔,影響了投資收益。尤其當處于一個持續的牛市中時,為了分配收益而變現資產所造成的損失會更大。作為一種法規政策,我們認為目前強制要求基金以現金形式分配不低于90%的凈收益的規定是不足取的。事實上,基金每年較為集中地變現證券,已經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3.2基金收益分配的規避問題

大多數的基金管理公司在收益分配問題上一直都表現的不夠積極,即使有大的收益分配政策出現,都配合和服從于“基金凈值歸于面值(1元)”持續營銷的需要。而且不少基金都通過基金分拆這一辦法來達到規避基金收益分配的目的。假如某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某個基金投資品種原先的每份凈值是2元,在基金份額分拆后,將原先的每份基金變成兩份以后,其拆分后的每份凈值就變成了每份1元。根據基金收益分配的條件可知,該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不進行基金收益的分配了。

Wind資訊統計顯示,盡管經歷了2006年到2007的大牛市,但仍有接近20只2007年之前成立的偏股型基金從2007年至今仍未分紅。其中,華寶興業、華安、華夏、上投摩根等基金公司旗下均有兩只基金入選“鐵公雞”之列。

3.3推遲基金收益分配的時間問題

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既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做為管理基金的管理人和人所作出的“逆向選擇”,也包括市場監管者制度設計本身的原因。由于投資者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存在比較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作為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并不會總以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有時甚至會犧牲委托人的利益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產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基金管理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做為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契約的規定獲得基金管理費收入。基金管理費收入是按基金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股票型基金一般為1。5%)年費率計算。這也就是說基金管理費收入的大小最終取決于其所管理基金資產凈值的多寡。無庸置疑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資產凈值越大,也就可以收取的更多的管理費,而基金收益又包括在基金資產凈值之中,這就導致了基金管理公司減少基金收益分配的數額或者推遲基金收益分配的時間。而這種基金管理公司利益最大化實現的基礎恰恰是建立在損害其基金投資人利益基礎之上的。

3.4基金收益分配不能滿足不同投資者的要求

按照心理賬戶的理論,投資者們對各種資產進行投資時通常將這些資產劃分成不同的層次,也就是放置在不同的心理賬戶,投資者對待不同的心理賬戶有不同的風險態度。低層的心理賬戶通常要求的收益比較低,如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信用級別高的債券等,相對而言投資者要求安全,穩定,投資者在這一層的投資表現出極強的風險厭惡。所以對待這一層的投資者要保證收益分配次數和分配金額。而在高層心理賬戶上的投資通常要求收益很高,具有很大的增值潛力,如投資于高成長基金、股票等。投資者也能夠承受很大的風險,投資者在這一層的投資則表現出較強的風險偏好,因此對待這一層的投資者,他們追求的是長期的資本利得,所以收益分配次數和分配金額可以減少,但至少要保證規定的最低要求。而我國目前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利潤的90%,并且應當采用現金方式,這種規定無法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對收益分配的要求。

4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的改進

首先,基金管理公司在設計基金產品時,應根據基金產品特性擬訂相應的收益分配條款,使基金的收益分配行為與基金產品特性相匹配。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在設計帶有分紅條款的基金產品時,應當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說明書中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第三,基金公司在上報產品的同時,要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說明書中約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應載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第四,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說明書中應該約定: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最后,基金合同中若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的條款,應詳細說明該條款的含義,“例如,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參考文獻:

[1]黃慶平淺議規范基金收益分配的機制[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8,(6).

[2]李俊英.我國公募與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制度比較[J].浙江金融,2007,(6).

篇(2)

國際債券市場的二級市場蓬勃發展。債券市場信息傳遞渠道、風險和收益評估方式以及不同類型投資者的行為差異逐漸減小,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和對沖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復雜的財務管理技巧,根據其信用、流動性、預付款風險等的差異,在不同貨幣計值的不同債券之間進行大量的"結構易",導致各國債券價格互動性放大,價格水平日趨一致。

海外證券衍生交易的市場規模快速提高。幾乎在所有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都在進行大量的海外資產衍生證券交易。在新加坡商品交易所,既可以從事日經225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也有部分馬來西亞的衍生證券交易;美國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對象則包括了布雷迪債券和巴西雷亞爾、墨西哥比索、南非蘭特、俄羅斯盧布、馬來西亞林吉特、泰國銖和印尼盾等多種貨幣計值的證券和衍生產品。

二、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發展

在席卷全球的證券市場一體化潮流中,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悄然啟動。1992年,我國允許外國居民在中國境內使用外匯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關管理部門對于B股市場的總交易額實行額度限制,超過300萬美元的B股交易,必須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1993年起,我國允許部分國有大型企業到香港股票市場發行股票,即H股。部分企業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稱為N股。境外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必須匯回國內,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開設外匯帳戶,籌集的外匯必須存入外匯指定銀行。

進入2000年后,部分民營高科技企業到香港創業板和美國NASDAQ上市籌集資金,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在債券市場,我國對于構成對外債務的國際債券發行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由經過授權的10個國際商業信貸窗口機構和財政部、國家政策性銀行在國外發行債券融資,其他部門可以委托10個窗口單位代為發行債券,或得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特別批準后自行發債。債券發行列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并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在國外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必須匯回國內,經批準開設外匯帳戶,存入指定銀行。

三、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前景

隨著我國加入WTO步伐的不斷加快,我國證券市場正在逐步與國際市場接軌,國際化進程將明顯加快。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達成的雙邊協議,加入WTO后,中國將允許外資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事基金管理業務,享受與國內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當國內證券商業務范圍擴大時,中外合資證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資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資證券商將可承銷國內證券發行,承銷并交易以外幣計價的有價證券。

顯然,隨著金融服務領域的對外開放,我國證券市場將逐步走向全面的國際化。

這種全面國際化含義是:以資金來源計,國外資本以允許的形式進入我國證券市場,國內資本則可以參與國外有關證券市場的交易活動;以市場籌資主體計,非居民機構可以在國內證券市場籌融資,國內機構則可以在國外證券市場籌融資;國外交易及中介機構參與我國證券市場的經營及相關活動,國內有關交易及中介機構獲得參與國際證券市場經營及相關活動的資格和權力。

四、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利益

證券市場國際化進程的加快,將降低新興市場獲得資金的成本,改善市場的流動性和市場效率,延展市場空間,擴大市場規模,提高系統能力,改善金融基礎設施,提高會計和公開性要求,改進交易制度,增加衍生產品的品種,完善清算及結算系統等。

海外證券資本的進入,以及外國投資者對市場交易活動的參與,迫使資本流入國的金融管理當局采用更為先進的報價系統,加強市場監督和調控,及時向公眾傳遞信息,增加市場的效率。越來越多的新興市場國家通過采用國際會計標準,改進信息質量和信息的可獲得性,改善交易的公開性。交易數量和規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場流動性。而外國投資者帶來的新的證券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衍生產品的出現及發展。建立一個技術先進的清算和結算系統,對于有效控制風險、保持該市場對外國證券資本的吸引力、有效地分配金融資源具有重要的意義。

五、證券市場國際化的風險表現

證券市場國際化進程在帶來巨大利益的同時,也蘊涵著一定的風險:

1、市場規模擴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風險

與國際化相伴隨的外國資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國投資者的廣泛參與,在增加金融市場深度、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的同時,將導致金融資產的迅速擴張。在缺乏足夠嚴格的金融監管的前提下,這種擴張可能成為系統性風險爆發的根源。此外,由于國內金融市場發育程度較低,金融體系不成熟,相關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資本流入導致其金融體系規模的快速擴張,而資本流入的突然逆轉,則使其金融市場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場波動性上升

對于規模狹小、流動性較低的新興金融市場來說,與國際化相伴隨的外國資本大量流入和外國投資者的廣泛參與,增加了市場的波動性。尤其是在一些機構投資者成為這類國家非居民投資主體時,國內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表現得更為顯著。

由于新興市場缺乏完善的金融經濟基礎設施,在會計標準、公開性、交易機制、票據交換以及結算和清算系統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無法承受資本大量流入的沖擊,導致價格波動性上升。新興金融市場股票價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動性突然喪失的危險,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場波動。

3、與國外市場波動的相關性顯著上升

外國資本的流入和外國投資者對新興市場的大量參與,潛在地加強了資本流入國與國外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導致二者相關性的明顯上升。

這種相關性主要表現為:①國內金融市場與主要工業國金融市場波動的相關性,即主要工業國金融市場對資本流入國金融市場的溢出效應顯著上升。國外研究表明,美國股票市場波動性對韓國股票市場波動性溢出的相關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間高達12%;美國股票市場波動性對泰國股票市場波動性溢出的相關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間高達29.6%;美國股票市場波動性對墨西哥股票市場波動性溢出的相關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間高達32.4%。

這種溢出的影響表現為兩方面:其一,在市場穩定發展時期,資本流入國金融市場波動接受主要工業國的正向傳導,表現為二者波動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場波動顯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時,二者波動出現背離,甚至呈反向關系。

從日本和韓國股票指數的相關性看,從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數的相關系數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間,該相關系數達89.09%。從1992年7月到1998年5月,該相關系數下降到44.86%,此后,該系數再度提高到80.65%。

②新興市場國家之間金融市場波動具有一定的同步性。

由于新興市場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資流入周期及結構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場表現具有很強的同步性。

篇(3)

1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內部治理結構的現狀分析

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內部治理結構都是采用契約型,李建國、何孝星深刻的談到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內部治理結構的現狀。

1.1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主體的缺位

(1)在契約型基金中,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無論是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還是經營層內部,都沒有一個明確的主體來代表持有人的利益履行監督職責。個人持股監督成本太高,不免形成“搭便車”的心理,和“用腳投票”的方式,造成基金持有人幾乎不能形成對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監督。

(2)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雖然規定了基金持有人大會可以修改基金合同以及更換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但卻將召集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的權利首先授予了基金管理人,其次是托管人,并對基金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持有人大會規定了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門檻,所以基金合同的修改以及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更換事宜實際上均掌握在基金管理公司手中。

1.2基金托管人地位缺乏獨立性

我國現行法規中規定基金托管人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之職責,但這種監督卻難以實現。這是因為:第一,基金的發起人一般就是基金管理人,他有權決定基金托管人的選聘。第二,由于基金托管人是按基金資產凈值0.25%的費率逐日計提托管費的,托管銀行基本上唯基金管理人的意志是從。另外,托管銀行市場競爭不充分,在12家托管銀行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有了整個托管市場份額的82.85%。

1.3對基金管理人的約束與激勵機制弱化

由于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主體的缺位與基金托管人缺乏獨立性,導致基金管理人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加大了基金持有人風險。這些損害行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基金管理人對市場進行操縱,謀求自己的不當得利。其二,基金管理人直接損害持有人利益,為其大股東輸送利益。對基金管理人激勵機制弱化還表現在對基金管理人的激勵機制單一、聲譽機制傳導受阻。一方面,以管理費用為核心的有形資產激勵。另一方面,以聲譽為主的無形資產激勵。由政府審核代替市場競爭,結果必然導致基金管理人用賄賂機制代替聲譽機制,因為它更經濟更有效,從而使聲譽機制傳導受阻。

2我國基金的內部結構的優化

2.1加強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約束

(1)引入授權組織(持有人大會、托管人、基金董事會、獨立董事等),由于投資者的高度分散性,引進“大股東”,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以形成對基金管理人的制約。比如引進保險公司、社保基金發揮大股東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在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并存的基金市場上,機構投資者比個人投資者更具有實力和能力對基金管理者進行監督。

(2)實行基金持有人代表訴訟制度,強化對基金持有人的事后補救措施。目前,我國《公司法》雖對股東的訴訟權做出了規定,但尚未引入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由于目前我國基金治理結構中存在著“內部人控制”,投資基金中關聯交易現象十分普遍,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職能根本就得不到保證,大大增加了基金運作的風險,因此在基金治理結構中導入基金持有人代表訴訟尤為必要。

2.2加強托管人對管理人的監管

作為基金發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有權選擇托管人,是造成托管人缺乏獨立性、導致其監督軟弱性的根源。要從根本上強化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必須改變基金托管人的選擇辦法。具體有兩種辦法:一種是由基金持有人直接選擇基金托管人,從經濟上切斷管理人與托管人的聯系。另一種辦法是借鑒德國的經驗,把對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選擇權交由監管機構。

另外,加強托管人對管理人的監管,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建立一套基金托管人的收益--風險機制,即基金托管人既然獲取了基金投資者給予的基金托管費,就要盡心盡力對基金的運作進行監管。如果是因監督不力甚至與基金經理人“串謀”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那么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這需要在有關法律方面建立相應的賠償制度。另外,就是引入外資銀行作為托管人,加大托管人之間的競爭,從而提高托管人的監管效率。

2.3完善對基金管理人的激勵機制

(1)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目標函數保持一致。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有兩個:第一,減少以凈資產值為基數按固定比率提取的固定報酬,增加業績報酬所占的比例,使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更好的與基金業績掛鉤;第二,讓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份額,分享基金剩余索取權并承擔經營風險。為了提高激勵相容程度,應該提高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的比例,并嚴格限制其轉讓,盡可能使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持有人風雨同舟。

(2)引入聲譽機制。聲譽機制是基金管理人出于長期利益的考慮以約束短期利益的沖動,它是維持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投資者之間不可缺少的機制。例如,基金管理人出于增加管理費和計提業績報酬所做的凈值操縱不會存在,因為這是一種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辦法,與基金管人的長期職業生涯相比,一次性的業績報酬是不足道的。

2.4嘗試發展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內部治理結構

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主要采用契約型內部治理結構,而在其他基金業發展已相當成熟的國家,比如美國則主要采用公司型。公司型基金首先是一個法人組織機構,它通常沒有自己的日常雇員,只設立一個基金董事會來代表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董事會由關聯董事和獨立董事組成,對股東負責,負責決定公司的營業目標,制定投資的政策和戰略,并控制管理目標的實施、監督基金各項運作。基金的各項具體運作事務主要是委托其他公司完成。公司型基金的明顯優點就是基金持有人可以有更大的監督和投票的權力,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3結束語

公司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的比較、選擇問題,雖然單純從契約的角度來看,公司型基金在治理效率上要優于契約型基金。對于兩種模式的選擇,最好的辦法或許是尊重投資者的簽約權,讓投資者去自由選擇,讓兩種模式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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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不干涉含義挑戰

不干涉內政原則(principleofnoninterventionofinternalaffairs)是從國家原則中引申出來的一項國際法基本原則,該原則指國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干涉在本質上屬于任何國家國內管轄的事務,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強迫他國接受自己的意志、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該原則也包含國際組織不得干涉成員國國內管轄事務之義。

一、不干涉內政原則的產生

不干涉內政原則源于原則,原則是現代國際法的基石,是國家固有的權利,是國家最重要的屬性。國家,是指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其對內對外事務的權力,其內涵包括對內具有最高統治權和對外具有獨立權兩個方面。一個國家根據其,享有獨立自主地處理其對內對外事務的權力,不受他國的干涉,這樣,一國范圍之內不受他國干涉的內部事務就是內政。

國家概念的形成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演進過程。最早是一個憲法學(國內法)上的概念,法國著名古典法學家、哲學家、政治思想家讓·博丹于1577年在其名著《論共和國》一書中第一次比較系統地闡述了“國家學說”。其后,洛克和盧梭等思想家分別提出“議會”和“人民”概念,但他們所強調的還只是國內法范疇,沒有涉及到國際法的問題。

1648年歐洲各國為結束三十年戰爭而簽訂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標志著近代國家的誕生。它第一次以多邊條約的形式確認了所有與會國的獨立與法律上的平等,概念正式應用到國際法領域中。18-19世紀,在反對歐洲封建統治和反對他國干涉的斗爭中,歐美國家學者的著述和政府文件都強調了國家的原則。20世紀,國家在反對武裝干涉、維護民族自決和促進國際友好合作中發展為國際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主要表現在1919年《國際聯盟盟約》和1945年《聯合國》對國家原則的確認和強化,該原則確認各國有權決定其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制度,保證各國處理其國內外事務的獨立自主,禁止外來的侵略和干涉,尊重各國政治獨立、和經濟權益。

二、不干涉內政原則的含義

(一)內政的含義與范圍

內政的概念最早出現在1793年法國憲法中,該憲法第119條規定,“法國人民決不干涉別國的政治,他們也不容許別國干涉自己的政治”1945年《聯合國》對內政的表述是:“本質上屬于任何國內管轄之事件”,該表述后經1965年《關于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其獨立與之保護宣言》、1970年《國際法原則宣言》以及1981年《不容干涉和干預別國內政宣言》等國際文件的確認和沿用,成為權威的表述。一些國家在某些公開的國際場合對“內政”的解釋也類似于《聯合國》的解釋。

但何為“在本質上屬于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國內外未有一個公認的確切說法。正如阿庫斯特在《現代國際法概論》中指出的那樣:聯合國中對內政解釋引起的爭論比的任何其他規定都更多,但是,在實踐中,這一條的解釋迄今始終是不確定的。為什么對內政的解釋始終是不確定的呢?有學者認為原因有三個:(1)內政的范圍不斷發生變化,這樣給內政下定義比較困難;(2)各個國家由于社會制度、國家利益不同對內政的解釋也就不同。

國際法上的內政不是一個地理概念,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于一國內政,其標準是既要符合國內法,更要符合國際法及條約規定的應履行的國際義務,二者都符合,尤其是在不違反國際法及條約規定的應履行的國際義務的前提下,才是本質上屬于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只符合國內法,而不符合國際法及國際條約規定的應履行的國際義務的行為,就不是內政。

必須指出,內政的范圍不是固定不變的,它是隨著國際關系的變化及國際法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及發展的。

(二)“干涉”的界定

實際上,在國內外許多國際法學者的著作當中,對干涉正式進行界定的并不多見,而且至今還沒有取得比較一致的意見,這恰恰從一個側面折射出國際法界定干涉的困難。

不干涉內政原則的精華即禁止干涉的主體是國家和國家集團,包括聯合國及其所轄機構;禁止干涉的范圍是內政、外交事務和各國選擇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制度的權利;禁止干涉的方式是武力、經濟、政治等措施。從國際法上對不干涉內政原則的界定,可以看出國際法上不干涉內政原則有兩層意思:1.是對于在本質上屬于一國國內管轄之事件,別國或國際組織不能列入議事日程,也就是說不能討論;2.是對于在本質上屬于一國國內管轄之事件別國或國際組織無權介入。

三、不干涉原則在全球化時代遭遇的挑戰

全球化的直接結果是使整個世界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各國利益相關體,使得原本屬于一國內政的事項變為國際共同關心事項,如在人權、關稅、匯率、反恐、禁毒、網絡、環境、能源、疾病預防和懲治犯罪等,在全球化的作用下,其范圍和影響都是世界性的,在全球化時代“集體利益,就是國家利益”。對于上述任何關涉全球利益的問題的解決需要國際社會的協調合作,而合作的形式就是簽訂雙邊的或多邊的條約,明確彼此的義務和責任,這又使得本屬國家內政問題變成了國際問題。

四、結語

國家是現代國際法的基石,即使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概念和不干涉內政原則仍然是國內政治和國際政治得以維系的核心價值。

198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不容干涉和干預別國內政宣言》更是強調該原則“對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和實現《》的宗旨和原則都最為重要。”可見,和其他國際法律文件對國家內政的維護是明確的和一貫的,它沒有也不可能為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干涉他國內政提供法律依據。在全球化時代的國際關系中,切實遵循不干涉內政原則,既是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保障,又是發展國際合作的基礎。

注釋:

[1]賀鑒.“人道主義干涉”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沖擊.河北法學.2006(11).

[2]李伯軍.論國際法上界定“干涉”存在的問題—以《聯合國》為視角.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7).

篇(5)

1.財政、資金對國家財政安全的交互作用

財政和金融共同主導著社會資金的流動和資源的配置,極大影響著社會經濟結構和產業發展方向,二者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既相互協調又相互沖突[1]。財政與金融都以資金作為載體,均擔負著合理、有效調控經濟以穩定物價、發展經濟、促進就業的職責,有效調控的實現需要以財政和金融的健康運行為前提,也需要財政和金融從不同角度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因此二者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一定的協調性,正是二者的協調為國家經濟安全提供了保障。然而,財政資金的籌集具有強制性,資金的使用具有無償性,而調控重點在改善經濟利益分配上,與金融非強制籌集資金、有償使用資金、著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等特點格格不入,因此,二者也存在著強烈的矛盾沖突[2]。這些矛盾沖突處理得當則有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進而有助于維護國家財政安全,處理不當則會影響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最終也會危機國家財政安全。

2.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對國家財政安全的交互影響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是無處不在。金融風險是金融活動的內在屬性,產生于多元的經濟活動主體和不確定的經濟活動,存在于一切金融活動[3]。由于金融與財政息息相關,一旦國家出現金融風險,國家財政為穩物價、保增長,勢必擴大支出化解或減輕金融風險,扶持金融機構。這就打破了財政原有平衡,增加了財政負擔,使得財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危機。

由于經濟運行因素、政治因素、自然因素、技術因素等因素的影響,國家財政也面臨著一定風險。財政具有分配資金的功能,因此當面臨風險時,國家財政會動用一定金融手段來解決消弭風險,這就將財政風險轉嫁給金融,增加了金融風險,進一步削弱了對國家經濟的調控能力,對維護國家財政安全是極其不利的。

綜上所述,財政和金融各自存在著一定風險,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通過財政與金融的交互作用影響著國家財政安全。要規避或減輕兩種風險對國家財政安全的影響,需采取有效手段對財政與金融的交互作用進行監控、預警,即建立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

二、建立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

目前,財政領域中極少有從財政金融交互影響的角度出發,建立國家財政風險預警系統的案例,但有學者通過研究國內外大量財政和金融案例,發現了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在形式與危害上的相關性[4]。因此,本文認為,要維護國家財政安全乃至國家經濟安全,亟需著眼于財政和金融的交互影響,建立一套能夠有效預警風險的體系,防止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相互轉嫁,引起國家財政和經濟的進一步惡化、失控。

1.系統的建立原則

財政金融交互影響下的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的構建應堅持國情性、國際性、宏觀性、可行性等原則。

國情性原則是指系統建立過程中所涉及的指標、警戒線、風險權重等需從本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進行選取、設定,需符合本國的經濟、政治制度和政策,符合本國經濟發展特點和內容,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風險預警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系統建立的國際性是指系統需基于國際認準的金融風險管理指標和先進的財政風險管理理念,如《巴塞爾協議》、財政風險矩陣等[5]。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今天,要想獲得長足發展,就必須與國際接軌,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這樣,國家財政就面臨著國際國內的雙重風險。因此,建立的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需在指標概念及相關理念上與國際權威保持一致,這樣才能同時預警國際、國內的風險,有效維護國家財政安全。

國家財政安全預警是國家財政風險的宏觀管理,這就要求預警系統能夠從宏觀角度出發,整體性地反映財政風險。宏觀性原則要求預警系統的指標具備高度概括性,且相互補充,能夠客觀、全面地反映財政風險的總體狀體和變化,能夠實現對宏觀財政風險的完整描述。

可行性是指預警系統中的各項指標是切合國家財政宏觀管理工作需要的,是適應國家財政發展和改革需要的,且在數據獲取方面具有方便、及時、準確、權威的特點。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預警系統得到切實落實,才能真正發揮風險預警作用。

2.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指標

財政風險根據表現形式的不同,可分為顯性風險和隱性風險,其中顯性風險包括直接顯性風險和或有顯性風險,隱性風險包括直接隱性風險和或有隱性風險。有學者結合漢娜財政風險矩陣和我國實際情況,指出國家安全財政預警系統應包含4個子系統、23個風險預警指標。4個子系統即直接顯性風險系統、或有顯性風險系統、直接隱性風險系統、或有隱性風險系統。

直接顯性風險系統中包括財政集中率、稅收彈性、財政赤字率、外債負債率、國債負擔率、國債償債率、國家財政債務依存度、中央財政債務依存度、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比重、投資性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等10個指標,或有顯性風險系統包括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資本充足率、失業率、國有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經產項目差額/GDP、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率等7個指標,直接隱性風險系統包括預算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預算外收入占財政收入比重、財政支出對財政收入的彈性3個指標,或有隱性風險系統包括M2增長率、股票市值/GDP、股票市盈率3個指標[6]。其中,直接顯性風險系統中的指標透明度和確定性最高,風險可控性最大;有顯性風險系統和直接隱性風險系統中的指標不確定性較大,可控性較小;或有隱性風險系統中的指標的不確定性最大,可控性最小。

這些指標涉及了對國家財政安全有重要影響的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財政活動和金融活動,較全面地反映了國家財政管理面臨的風險因素,確可作為國家財政安全預警系統的預警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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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行浮動傭金制度對我國證券市場主要參與主體的近期影響

1、投資大戶和機構。

不少投資機構與大戶幾年前就開始享受到了較大傭金打折的優惠,傭金五折的現象非常普遍,有些資金量非常大的機構甚至出現了二三折的情況,折讓后的傭金水平一般已低于2‰。不少學者估計,經過改革后一段時間的調整與淘汰之后,傭金水平將與此大體相當。無論最終各證券公司調低后的傭金水平到底如何,它至少會高于部分已享受較大擁金折扣的投資者的傭金成本。雖然大部分投資者會從傭金下調中獲益,但是,資金規模較大的投資者獲得的實惠則會相對較少。因此,傭金改革只不過將暗折公開化,對大戶與機構目前還難以有太多實惠。但是,從長遠看來,由于市場的規范化、完善化和手續的進一步簡化,大戶將來自然會從中受益匪淺。

2、中、小型投資者。

一方面固定傭金制度不利于證券市場競爭機制的培育,暗折早已是禁而不止,在2000年的傭金大戰中,盡管有關部門嚴禁傭金暗折,但是返傭之戰仍然愈演愈烈。長期支付著相對較高傭金成本的中小投資者,無疑渴望獲得公平待遇,希望證券公司公布的傭金水平是對所有投資者一視同仁。另一方面,較高的費率標準提高了證券交易成本,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參與評判市場的積極性。因此,此次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調整是降低投資者證券交易成本的一項重大舉措,其中、小型投資者將在一定程度上獲得更加公正的地位,并且也會從降傭中獲取較大利益。

3、經紀類證券公司

經紀類證券公司的收入來源主要依賴交易傭金。據統計,去年證券公司的利潤構成里面,9%以上的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入超過了其業務總收入的5%以上,在浮動傭金制中,強烈的競爭有可能使傭金降得很低。那些既不能做投行業務、也不能做證券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或咨詢服務等業務的一般純經紀類公司,由于收入結構單一,將可能面臨被淘汰或被收購兼并的命運;而一些主要依靠大戶交易運作的營業部則因為明確傭金浮動后,營業部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對客戶優惠,傭金調整對其造成的實際損失不會很大。統計分析顯示,戴至2001年上半年,全國共有101家證券公司,其中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下(包括1億元)的證券公司共46家。他們都是經紀類券商,約占證券公司總數的46%.這46家證券公司的營業部共350家左右。假設這些券商的收入來源基本上都是傭金收入,且實行浮動傭金制后為爭取客戶均收取最低限傭金(交給交易所的費用),根據它們目前的運營成本——平均每家營業部成本約為每年500萬元,則350個證券公司營業部的營運成本約為每年17.5億元,他們的總注冊資本約為27.6億元——估計不到兩年注冊資本將全部賠掉。

4、綜合類證券公司

傭金下調意味著營業部減少單筆交易的收入。傭金下調千分之二,綜合類券商收入會下調15%,經紀類券商的收入就會下調43%,因此傭金下降,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會下降。但綜合類證券公司一來實力雄厚,可以承受一定時間和一定程度下的損失,另一方面它們一般也做投行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或資詢服務等業務,并且同時它們往往擁有大中型客戶——在浮動傭金實施前就已經給予了較大傭金折扣,因此受到的損失不會太大,相反,綜合類證券公司還可以利用資金優勢,下調傭金,搶占市場,增強實力。

二、傭金改革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趨勢

1、近期價格大戰的預測。

實施傭金浮動后,在短期內通過價格戰搶地盤的競爭戰術將很難避免。在降傭政策公布之后,成都的“川財證券”便打出了“零傭金”的招牌,上海的江南證券推出了傭金“年費制”,無錫、蘭州等地個別證券營業部也提出了“零傭金”、“年費制”等傭金方案,其它券商也推波助瀾。但是,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各證券公司應在充分認清自身實力的基礎上,制定自己能夠承受的傭金標準。理論上,邊際成本是完全競爭市場中價格決定的主要依據,長期邊際成本等于價格是廠商長期均衡的條件。根據全國證券公司上報的經紀業務成本數據,可以測算出證券公司1998年至2000年連續三年達到經紀業務盈虧平衡的平均傭金率大約是2‰,2001年度可能更高一點。而我國證券公司目前傭金收入在全部營業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超過50%,2001年度有約三分之一的證券公司虧損。如果個別證券公司一味強行壓低傭金收取標準,不僅不利于證券公司自身發展,而且可能損害整個證券業長遠發展的利益,還可能違反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傾銷法等)。中國證券會和證券行業協會也反對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但是短時間內壓低傭金的競爭似乎還是很難避免,博弈的結果將是券商競爭格局的重大變化。

2、遠期策略。

浮動傭金制的實行對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無疑將產生深遠的影響。調整浮動傭金制將引起券商競爭格局的變化,經營模式也會逐漸發生重大變化,同時還將推動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業務的變革,甚至促使整個市場投資理念發生轉變。

A、產品策略方面:從通道服務向理財服務轉變

券商經紀業務的產品是為投資者提供證券交易服務,國外券商在傭金自由化后產品品種日趨多樣化,主要呈現以下三種類型:一是價格低廉的交易服務,即為客戶提供自動交易手段,其目標消費者是不需要咨詢服務的投資者;二是為客戶提供交易通道的同時增加了咨詢服務,開展此類服務的券商一般沒有自己的研究力量,而是通過第三方的研究資源來滿足客戶的需求;第三類產品是經紀業務的最高層次,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投資咨詢服務,有的甚至客戶買賣股票,這實際上已經發展為一種委托理財業務。實際上外國券商目前已經分化成全職經紀商、折扣經紀商和高折扣經紀商等三種類型,分別提供從“通道服務”直到“委托理財”的多層次服務,極大地提高了證券市場的運作效率。而到目前為止,我國券商的經紀業務主要是通道服務。交易傭金降低后,券商會在提供通道服務的同時,力爭為投資者提供財務顧問、現金管理、財務計劃等多樣化、綜合性的服務,盡快實現商業模式由通道服務向理財服務的轉變。

B、價格策略方面:從單一定價向多元化傭金結構轉變

盡管改傭前國內多數券商針對不同資金量的客戶提供不同的返傭比例,但從國外經驗看,傭金費率的結構遠不如國外券商豐富和靈活。長期來看,我國券商可能會針對不同的細分市場,推出多樣化傭金結構以供投資者選擇,具體可能從兩個方面入手:(1)根據客戶不同的資金量和交易金額制定不同的傭金費率,這里的傭金費率可以是與交易金額掛鉤的固定比率傭金,也可以是與資金量掛鉤的年費傭金制;(2)與客戶收益掛鉤的浮動傭金制度。所謂收益掛鉤的浮動傭金制就是對投資者的每筆交易只收取少量的基本傭金,只有當投資收益達到一定水平時才收取增值傭金。與收益掛鉤的浮動傭金制度實際是為客戶提供了風險管理的增值服務。

C、銷售渠道方面:由現場交易向非現場交易發展

以網上交易為主的非現場交易是全球證券經紀業務發展的趨勢,具有下單方便、資金回流快、資訊獲取靈活和咨詢服務便利等特點,股民可以通過互聯網和電話等多種通道進行下單和獲取信息,擺脫了以往下單必到營業部的束縛,縮小了中小散戶與大戶及機構之間的信息差距。目前國內券商營業部現場交易的成本過高,總量調整在短期內難以完成,因此應該采取“變有形為無形”的策略,通過大力開展非現場交易來擴大客戶群體,分攤和降低成本,逐步實現營業部現場交易和各種非現場交易并存的新型服務模式。因此同時在這場變革中,有一個很大可能從這次競爭中突圍出來的群體,就是與網絡技術結合比較緊密的新型券商。

D、促銷策略方面:從分散促銷向統一營銷發展

從國外經驗來看,當經紀業務的競爭水平達到一定程度后,券商必須從產品、價格、區位、促銷、流程以及形象演示等多視角來全方位地進行形象推介,以提升經紀業務市場份額。我國券商以往在營銷過程中各營業部孤軍奮戰的特點比較明顯,不利于規模經濟效益的發揮。未來的趨勢可能走向全面的客戶營銷體系,要求以公司為整體來面對所有的客戶,通過建立由多部門人員組成的營銷小組,來充分利用公司所掌握的資源,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樹立客戶營銷的競爭優勢。

3、目前浮動傭金制的實施措施還是單一的,既沒有補充說明,也沒有配套制度,缺少相關配套的改革措施。我國證券公司之間的競爭還屬于“低水平重復競爭”,如果浮動傭金制實施成功,市場將形成以大規模券商、專業特色券商和新型券商并存的局面。而這一切離開了相關的持續的制度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證券行業準入、營一網點設置、業務創新等方面和其它方面,將會有更多的有關核準制下的市場化方向的政策予以頒布。

傭金浮動制是我國證券市場適應加入WTO的必然選擇,也是作為證券市場規范化、國際化、市場化改革的重要步驟。目前的傭金制度改革只是剛剛起步,從監管部門到證券公司、投資者,都面臨著新的考驗。傭金市場化后,證券公司必須轉變傳統的經紀業務運作模式,加大成本控制和業務創新力度,提高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可以預料一些經營管理不善的證券公司終將被兼并或退出證券行業,而那些真正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證券公司將不斷發展和壯大。最終傭金改革將促進證券公司優勝劣汰并進而全面提升證券業的整體實力,各投資者也會從中受益非淺。

「參考文獻

(1)劉秀蘭:《關于中國發展網上證券交易思考》,《金融教學與研究》2001年第3期。

(2)蔣健蓉:《國證券市場傭金制度的發展思路》,《上海金融》2000年第10期。

篇(7)

 

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Trusts,以下簡稱“REITs”)是海外成熟證券市場普遍存在的一種專門投資于出租型成熟商業房地產資產的基金型投資產品,其產品投資特性介于傳統股票與債券之間。迄今為止,海外證券交易所已有上千只REITs上市交易。為了滿足投資者多樣化需求,我國正在積極研究REITs產品可行性與方案設計。不過,我國股市投資者歷來有偏好新股或新產品的傳統,新股上市首日眾多投資者趨之若鶩,市場波動劇烈(平均為300%的漲幅);再如,首批上市(1999年)的封閉式基金交易異常活躍,以基金金泰為例,上市首日漲幅達39.6%,換手率達43.68%,在隨后的20個交易日內有6個交易日漲停。在這種背景下,REITs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后價格走勢如何變化、投資者對REITs的交易行為如何、REITs產品上市后市場波動如何?需要我們去認真探索。

本文研究目標包括兩方面:其一,對REITs 產品上市后可能市場交易進行分析;其二,考察論證如何有效避免投資者盲目投機,特別是防范首只REITs上市后可能的爆炒情況。為此金融論文,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研究:

(一)考察海外典型市場REITs上市后的市場運行狀況;

(二)考察我國滬市類似產品的投資者構成及交易行為特點,并重點就1998年基金上市后市場運行狀況進行案例分析;

綜合以上研究結果,我們期望提供具有實踐操作意義的政策建議,以幫助REITs產品在我國滬深交易所順利上市交易。

一、境外REITs產品上市交易對市場影響分析

REITs自1960年在美國出現后,先后在英、法、德等發達資本市場涌現,并獲得了迅猛發展。根據GPR(Global Property Research)全球REITs 指數規模統計,全球證券化房地產市值規模從1984年的280億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00億美元。REITs產品的平均規模由1984年的2.06億美元增長到2007年的24億美元。

在亞洲市場,繼日本在2001年推出REITs后,新加坡、臺灣和香港等較成熟資本市場也相繼推出REITs。其中,在新加坡證券市場中,REITs在過去的三年里從無到有,發展迅速,市值年增長率達到108%,已經占到其證券市場市值的10%,成為亞洲最大的REITs市場論文提綱怎么寫。香港市場也于2005年11月推出了第一只房地產基金——領匯,并籌得218億港元,超額認購達到130倍。

(一)REITs投資收益及對分散市場風險的作用

作為房地產類投資產品,REITs具有不同于其他產品的收益和風險特征。從收益角度看,根據NAREIT(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 EstateInvestment Trusts)對1972——2005年期間各類產品投資收益的統計結果,可以發現, REITs 產品與其他證券產品相比年收益率較高,僅次于小盤股,高于大盤股與債券(見圖1)。根據Bloomberg統計,全球REITs(即富時EPRA/NAREIT 指數)從2001年到2006年的年化報酬率為21.09%、年化標準差為12.57%。在此期間,摩根士丹利

資本國際公司(MSCI)世界指數股票年化報酬率為3.72%、標準差為13.92%;花旗集團全球政府債券指數年化報酬率為4.11%,標準差為2.55%。這意味著在諸多產品中,REITs指數的風險調整后收益(Sharp指數)最高,即REITs產品在相同風險下,回報率最高(見表1)。此外,REITs 平均年配息率達5.27%,不僅高于全球債券(4.57%),更優于全球股票(2.18%)。

圖1 各類產品投資收益比較

資料來源: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表1 各類別產品夏普比率比較(1970-2006)

 

年份

類別

夏普比率

1970-1981

1982-1999

2000-2006

商品

0.3984

0.1654

0.3356

REIT指數

0.2577

0.4742

1.392

國際發達股市

0.0841

0.4809

0.0911

美國股市

0.0301

0.7381

-0.0806

美國固定收益市場

-0.1375

0.8193

0.9032

美國長期國債

篇(8)

廣大朋友們,關于“國外金融證券評級體系比較”是由論文頻道小編特別編輯整理的,相信對需要各式各樣的論文朋友有一定的幫助!

一國評級制度的有無及其具體的實現模式,是與該國經濟體制中的銀企關系密切相關的。一般而言,在銀企關系相對微弱、企業以直接融資為主的金融體制中,對評級的需求較強,其制度設計以美國為代表;若銀企關系密切、企業融資以間接方式為主,則對評級的需求不足,其代表國家是德國和80年代以前的日本。隨著我國直接融資比重的逐漸增大,證券評級工作應引起足夠重視。評級通常包括證券評級、企業評級、金融機構評級、國家主權評級等不同種類,其中證券評級的評估對象又可分為債券、優先股、基金、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信用證等。債券評級作為評級制度的起源,不僅是證券評級的核心業務,其做法也是其他評級的重要參考,因此本文的討論將主要圍繞債券評級展開。

證券評級是指運用評估體系,通過對與該種證券有關的諸多因素進行綜合考察與分析,對證券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等方面的質量作一綜合評價,并以約定的符號予以列示的評估活動。作為降低資本市場交易費用的一種重要工具,證券評級已成為西方金融制度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國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評級制度也在不斷地發展完善。然而,證券評級制度并非是作為一個制度體系中超然獨立的個體而存在的,它與所處的經濟、法律等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本文將從制度比較的角度出發,對西方國家的評級制度加以研究,并與我國評級業現狀及具體國情進行對比,以期得出具有政策性意義的結論。西方國家的證券評級制度證券評級始于本世紀初的美國,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其積極作用也逐步為其他國家所認識。目前,在日本、英國、法國、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評級制度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考慮到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不同,這里將選取美國、德國和日本的證券評級制度作為三種不同類型的代表。

篇(9)

工薪階層是以較為固定的勞動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經濟群體。寫作論文隨著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場發展的成熟,作為社會經濟群體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階層有了投資證券的經濟條件和現實需求。因此,基于各類證券品種的特點和證券投資的風險分析,研究工薪階層的證券投資具體策略問題,對于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和工薪階層資產的增值都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一)工薪階層的收入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薪階層的收入逐年增加。據統計,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超過8%,工薪階層繳納個人所得稅占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5%。以北京市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萬元以上的共有74.95萬人,占到工薪項目納稅人數的10.5%。“工薪階層都是低收入者”的觀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階層的抗風險能力同步增強,具備了進行證券投資的經濟條件。

(二)工薪階層的理財現狀

2005年底,我國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高達28.72萬億元,增速為18.95%,遠遠超過國內生產總值9.9%的增速,其中城鄉居民的儲蓄余額也劇增到14.11萬億元。高儲蓄的現狀直觀反映了當前工薪階層仍以儲蓄為理財的主要方式,但是儲蓄的低利率使之無法為工薪階層帶來較高的收益。大量調查表明,工薪階層已經不滿足于單一儲蓄的理財現狀。然而,工薪階層的特點使其無力進行大額的房產或實業投資,對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不熟悉、投資專業知識相對缺乏也將他們擋在證券投資的大門之外。

二、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主要產品

工薪階層收入有限,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小,因此投資的主要目的是在確保安全性的前提下獲取一定的收益。寫作畢業論文目前,我國適宜于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工具主要有:債券、股票、基金。

(一)債券

債券是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分為政府債券(又稱國債)、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在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上,公司債券的數量很少,金融債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國債。金融債券和國債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債券主要是由機構投資者買進,因此適合于工薪階層購買的主要是國債。國債是由國家發行償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最安全的投資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種債券中最低的。國債的發行價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較復雜,但是國債的利率也是根據銀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國債的利息收入是免稅的。因此國債作為個人投資的渠道,要優于定期存款。對于收入較低、抗風險能力差的工薪階層,債券的收益比較穩定,變現能力也比較強,風險不高,是一種適合工薪階層投資與儲蓄雙重目的很好的理財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開業,中國開始出現股票投資,股票投資者獲利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利用價格差;二是紅利。在現階段中國股市,個人投資的獲利渠道主要是類似賭博的利用價格差投機。按照經濟學的觀點,決定股票價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經常炒股的人都知道,價格和漲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沒什么關系。現階段的中國股市還不規范,對于工薪階層來說,由于多種因素使之投資股票存在許多劣勢。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時間很少,因此,股票投資風險較大,很難把握。雖然股票投資是個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但對于工薪階層來說,投資股票必須謹慎,適合于有相當的閑置資金、風險承受能力較強者。不過參與股票投資,切忌不可將絕大部分資金投資股票。

(三)基金

基金產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種。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產品類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為主要投資對象,其股票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總規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將大眾投資者的小額資金集中起來,寫作碩士論文投資于不同的股票組合。這種以追求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增值為投資目標的特點決定其受股票市場波動的影響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類型中風險最大,同時收益率最高,適合那些追求較高收益、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工薪階層投資者。經常炒股的工薪階層可以考慮將部分資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是一種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基金基本上屬于收益型投資基金,一般會定期派息,具有低風險且收益穩定的特點,適合于想獲得穩定收入的投資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種半開放式的基金產品,在存續期內一般不接受投資者的申購。管理該類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過擔保和穩健的投資風格,在一定的投資期間內為投資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證,同時通過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資,為投資者提供額外回報。在市場波動較大或市場整體低迷的情況之下,保本型基金為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同時又期望獲取高于銀行存款利息回報的中長期投資者,提供了一種低風險同時又具有升值潛力的投資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結構和運作原理的關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場牛市中難以跑贏大市,但它卻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險品種,適合于喜愛投資憑證式國債之類產品的投資者。

三、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風險與原則

(一)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風險

作為工薪階層,絕大部分收入來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長幅度較低。對于工薪階層來說.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動性都得到滿足的前提下,投資才是明智的。投資有風險,個人理財的各個渠道也具有風險,寫作醫學論文只是風險的特點與各種投資工具的類型有關。作為工薪階層,投資于證券市場,必須首先了解各種風險的存在。雖然各種投資品種的風險不同,但是各種投資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風險特征,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經濟環境風險。

1.市場風險。任何市場中都存在風險,只是各種市場的風險特點不同。以股票市場為例,在1997年的香港金融危機中,如果沒有國際炒家的投機活動,香港股市也不會有那么史無前例的波動。雖然香港最終戰勝了國際炒家,但畢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2001年以來中國股市的低迷使無數股民損失慘重。

2.利率風險。利率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也是許多投資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據,例如債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較低時,債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當利率上浮后,原來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資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現實利率,導致相當的損失。

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指資產的變現能力。債券、定期存款的變現能力很強,利息損失很小;股票的變現比較隨機,股價的波動比較頻繁,變現的損失也不確定,但一般變現的損失比較大;至于其他的理財工具也同樣具有一定的變現損失。

4.經濟環境風險。經濟景氣的時候,投資的收益高漲,股票、基金、部分期貨,甚至貴重金屬都會升值,但是債券就要貶值。

(二)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原則

1.保障生活需要原則。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準備上學費用,可以預留現金以備一段時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長期投資,例如債券、基金等。理財的收入歸根結底還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則。工薪階層投資要保證資產安全,須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適宜的投資品種。對于一個高級管理人員來說,如果其家庭現時收入和長期收入預期很高,而且還有相當的一筆閑錢,那么可以考慮做投機性強風險大的項目。但對于一個普通員工來說,其家庭現時收入和長期收入都比較穩定,沒有多少閑錢,節余的錢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養老醫療,那么這個人就只能謀求安全性高、收益穩定的投資項目。

3.合理規劃原則。每個人的收入是長期的,收入也是長期的。確定一段時期的財務目標可以使個人能夠積累資金,滿足將來的資金需求。

四、工薪階層證券投資的策略

(一)抓住時機。低價買進策略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這句話在工薪階層證券投資中尤為重要。寫作職稱論文每一個時機的到來,都包含在政治形勢的變化、經濟發展趨勢、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費心理的變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時機的把握需要投資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識并充分發揮個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資敏感性。如果時機把握不準,就會給投資人帶來很大的損失。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何時買進是關鍵的投資策略。就購進時機而言,不外乎于證券行市景氣時進場或于證券行市低迷時進場兩種情況。在證券行市景氣期,此時是短線投資的良機。投資人若想搶短錢、賺差價,便可值此即時進場。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投資報酬率較高,但風險也較大,原因是上述景氣指標反應到證券市場需有一段時間,況且投資人個個都會依此原則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漲,需求增加,可能最終落個“買高賣高”的結局。證券市場低迷時,人們深受“便宜沒好貨”價值觀念的影響,常有“追漲不追跌”的投資習慣。其實,證券行市景氣循環受周期影響,有繁榮一定有低迷,卻可能是最好的時機,關鍵在于證券市場景氣低迷時是否大膽進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運用時勢。

(二)分散投資。一“石”多“鳥”策略

投資與投機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貪”。它要求投資者把資金分散在股票、債券、基金或存于銀行等多種投資渠道。對于同類型的投資品種,也要采取分期限、分產品等適當分散的策略。根據不同的變現情況,注重長短期品種的結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證的情況下,適當提高投資的流動性,進一步降低投資風險,提高變現能力。這可借鑒傳統的投資“三分法”,雖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減少風險并獲得相應的經濟收入。

(三)深入研究。領先一步策略

個人投資想盈多虧少,就必須在審時度勢、捕捉商機上高人一籌。很多人風潮一起就很快跟隨追漲,當然可能賺上一筆。但想大賺一筆,就必須主動先人一步尋找信息,挖掘商機,并對此作出科學合理的分析與判斷,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資市場的搏殺中處于主動地位。

(四)高低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階層投資者在將現金投資為有價證券時。通常總是按照預定的計劃根據不同的價格分批地進行,以備不測時攤低成本,從而規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帶來的較大風險。如果在證券投資中投入了未來有既定用途的資金,則更應傾向于風險較小證券的投資,如國庫券等。

(五)按需而變,時間分散化策略

根據投資有價證券的風險將隨著投資期限的延長而提高的原理,建議工薪階層在年輕時家庭收入較少、消費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經濟收入水平時,由于風險承受能力也較強,可以考慮進攻型的理財策略,比如將其資產組合中的較大比重投資于股票;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將股票的投資比重逐步減少,主要購買各項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較為穩定型基金,并加重債券投資的比重;到老年階段,應該以投資收益有底線保證的國債為主,盡量少選風險大的激進型證券,以避免養老費用的損失。

(六)委托理財。借“雞”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較可靠的富有投資經驗的合資伙伴,也可以嘗試將資金托付于其進行投資。現在全世界投資渠道、投資工具越來越多樣化,多種信息收集做到準確、及時、全面將更加困難,收集成本也越來越高,因此個人投資在市場上很難立于不敗之地。因此,委托他人進行投資,或購買受益憑證,或給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資成功的一種策略。

(七)理性審視。風險轉移策略

對風險大、收益高的項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資方式,可向負責該項目的富有實力的投資方進行投資,讓出部分收益,轉移投資風險。寫作工作總結如通過申購投資基金的辦法,可將部分投資風險轉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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