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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集團設立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和舉報箱,舉報電話為:968803,舉報箱設于集團四樓監察室。
第二條 集團及各公司各科室、線路、站點、各租賃場地等(以下簡稱各部門)或者個人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集團安全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安全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第三條 集團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登記舉報電話內容,并上報集團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受理。各崗位人員應積極配合,不得隱瞞。
第四條 集團監察室負責登記舉報箱內的舉報信并上報集團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受理。各崗位人員應積極配合,不得隱瞞。
第五條 舉報安全隱患、違法行為分類及調查核實時限。安全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集團重大事故隱患、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或人身傷亡的,集團安全副總經理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予以調查核實;
2、集團一般性安全隱患、交通違法行為,短期內不會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集團相關職能部門調查核實后于三天內反饋情況;
第六條 受理的舉報事項經調查核實后,屬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的,應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加以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通報與各公司。
第七條 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對提出要求反饋的舉報人應在要求時間內反饋處理情況,對嚴重隱患舉報人應按規定給予獎勵。
第八條 工作人員及安管人員下一線或上路發現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行為,應及時給予制止,幫助其糾正,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應發出整改通知書并督促落實整改。
第九條 重大事故隱患的報告。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及時向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逐級匯報。主要包括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原因、危害程度及整治程序、分析及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應由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自發現隱患開始30分鐘以內,在現場作業或值班、運營中及時報告事故隱患,集團對拖延時間報告造成事故的要嚴厲懲處。
(一)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下,由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和發生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組成調查處理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如實向市交通局報告。
(二)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4人以上10人以下,由市交通局組織調查處理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向市安監局報告。
(三)一次死亡3人或重傷10人以上,由市交通局向市安監局報告。由市安監局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二條事故調查處理
(一)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在接報后,主要領導和負責安全生產的人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和現場保護,并立即如實向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事故后的10至15天內,對本單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進行徹底排查,形成自查報告。積極配合區交通主管部門、市交通主管部門、市安監局及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調查組的調查。
(二)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在接到轄區事故單位的事故報告后,要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會同事故單位進行現場處理,初步查明事故的基本情況,確定事故等級并及時向市交通局報告。負責對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下的事故進行調查,在事故后10至15天內,形成調查報告上報市交通主管部門。
(三)市交通局接到區交通主管部門的報告后,對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4人以上的事故,向市安監局報告。對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4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組成調查組,對發生安全事故單位進行調查,并在事故后30日內形成調查報告。
第三條調查內容
(一)安全生產條件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
2.是否設置管理機構或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是否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是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強制標準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5.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強制標準要求。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4.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制度;
5.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制度;
6.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
7.是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8.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登記整改制度;
9.是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10.是否建立建立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1.是否建立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教育和培訓
1.新近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記錄;
2.離崗六個月以上及換崗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記錄;
3.在崗從業人員定期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記錄、檔案;
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的有關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記錄。
(一)一般規定
(1)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均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內容具體如下。
1查物的狀態是否安全
檢查生產設備、工具、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生產作業場所以及生產物料的存儲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人的行為是否安全
檢查有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重點檢查危險性大的作業崗位是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危險作業是否執行審批程序。
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和工作計劃是否落實到各部門、各崗位,安全教育是否經常開展并使職工安全素質得到提高,安全生產檢查是否制度化、規范化,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整改,實施安全技術與措施計劃的經費是否落實,是否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處置工作。
(3)安全檢查的主要形式有:驗收性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經常性檢查、季節性檢查。
(4)工程參建單位應建立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重點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隱患和事故易發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均應按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交質監發【20xx】679號)要求,定期開展考核評價工作。
(二)安全檢查
(1)開(復)工前安全檢查。新項目開工前和在建項目停工后復工前,應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等相關部門進行工地的全面檢查,核查項目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整改,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方可開(復)工。
(2)定期檢查。工程參建單位開展檢查時,應由其主要負責人牽頭組織。定期檢查應明確檢查頻率,重點檢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范技術措施及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建設單位宜每季度組織不少于1次的檢查,監理單位宜組織每兩個月不少于1次的檢查,施工單位應組織每月不少于1次的全面檢查,施工班組每日應對施工生產進行檢查。
(3)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分為內業檢查和外業檢查。其中,內業檢查可分為保證項檢查和一般項檢查。
1、保證項檢查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安全生
產專項費用,風險評估管理,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
2、一般項檢查包括:分包單位的管理,持證上崗,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等
3、外業檢查包括:安全防護,施工用電,消防安全,設備安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執行情況,安全標志等。
4、專項檢查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針對工程建設的關鍵環節、關鍵部位的安全狀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檢查,宜對照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檢查,以發現并解決在施工前及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4)經常性檢查。檢查應由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或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施工作業進度適時安排。施工管理人員應針對當日作業分布情況,重點檢查安全生產關鍵部位和事故易發環節。經常性檢查應覆蓋施工全過程。安全監理工程師應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過程進行跟蹤巡視檢查。
(5)季節性檢查。檢查內容可根據施工安全敏感時間段(如冬季、雨季、放假時間較長的節假日等)確定,同時應對該時間段的安全注意事項(如防滑、防凍、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墜落、防疲勞、防思想松懈等)提前布置并加強檢查。
(6)驗收性檢查。主要檢查對象是施工現場新搭設的腳手架、物料提升機、施工用電、塔吊、外用電梯、大型模板支撐系統等項目。檢查應嚴格對照標準進行。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當存在兩個或多個分包單位共同或交叉施工時,驗收性檢查應由總承包單位組織,對相關作業部位的安全作業環境條件進行驗收和移交。安全檢查流程如圖所示
(7)安全檢查記錄和安全事故隱患整改、處置和復查。
1、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應立即制止,并責令其予以糾正。
2、各類安全檢查應按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結果應形成文字記錄。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應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3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情況應按期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銷項;復查情況應形成文字記錄。
(三)事故隱患治理
(1)施工安全事故隱患主要分以下兩類。
1一般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全部或局部停工整頓,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施工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2)施工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結合工程特點,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建檔、治理、驗收、銷號的工作制度,并設專人負責。建設、監理及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施工單位做好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登記建檔、制訂專項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的措施、資金、時限和責任人,并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報告。
(4)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時應及時糾正,嚴格審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對治理全過程予以監督檢查復核驗收。對施工單位不認真治理,或重大事故隱患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5)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內容包括:一是施工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三是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邊坡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演練以及有關應急物資設備的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施工班組安全事故隱患定期巡查記錄、自查自糾和銷號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6)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以防范腳手架、施工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7)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應做到五落實,即“方案落實、材料落實、資金落實、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1、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制訂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8)施工單位在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并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9)施工單位應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不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堅決予以停工整改。
(四)安全評價與改進
(1)安全評價
施工單位應以創建“平安工地”為安全管理目標,強化科學管理,對合同段創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評價結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保證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開展安全風險預控。經常開展安全生產自查和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自查,重點檢查“平安工地”建設情況、安全管理及工程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自查考核評價結果應存檔,并向監理和建設單位報備。
監理單位應將創建“平安工地”作為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強化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審批,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平安工地”建設要求落到實處。按規定每季
度對監理范圍內各施工合同段獨立開展考核評價,復核施工單位自查考核評價結果。同時,對本監理合同段進行自查考核評價。監理單位的考核評價結果應存檔,并向建設單位報備。
建設單位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保證安全生產費用,對“平安工地”創建達標負總責。建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考核評價和獎懲制度,加強過程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對創建工作和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應予以處罰。監理單位應每半年對所有施工和監理合同段組織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建立考核評價臺帳,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建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檔案管理制度,對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考核評價記錄及結果應存檔,并將評價結果向負責監管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
1、群傷、重傷、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種質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為零。
2、無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預防發生人員輕傷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財務資金安全、貨物運輸、業務風險為零。
5、現場違紀現象做到人見人管,形成一個群防群治,人人維護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并結合工廠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檢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和物流管理程序);全面落實部門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好轄區內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和生產成品、物資;做好安全綜合檢查,徹底整改隱患事故、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須保持完好狀態;加強所屬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注重作風和廉正建設;組織制定本部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二)、認真落實公司2009年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書,結合部門的安全生產特點,制訂并落實部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計劃中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和重點,同時落實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行“一崗雙責制”,公司、車間、班組、員工逐級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教育、規范和隱患整改,確保各種生產成品的質量,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車間周查、部門月檢時,須對重大危險源和
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對其實行登記、建檔,并按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及時控制處理,并上報公司安全監督主管部門。
(五)、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財務、貿易、儲運部門加強公司資金、財產、貨物等物資流通領域的安全防護。
(六)、按照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調查,并認真落實公司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記錄。
三、安全獎懲
獎懲原則: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
(一)、人事行政部與安全主管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并做好各種日常安全管理臺帳,公司年終對各部門進行安全考核。
(二)、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和第4條損失重大的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定》或依據政府安全主管部門的處理意見對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和領導責任人實施處理,取消評先資格,記入年終目標考核。
(三)、全面完成了“安全控制目標”,年終由公司進行通報表彰。
(四)、未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和第4條損失嚴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門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設施完好率及安全隱患整改率的高低,作為部門評先的綜合依據,被評為安全先進部門的,公司通報表彰,并進行獎勵。
(五)、執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對于隱患整改多次不及時、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部門(包括車間或班組),年終取消評先資格,對其直接主管,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主管責任人: 安全目標責任人: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可分為三種:
(1)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2)各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3)個人舉報的事故隱患。
4、事故隱患分為內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兩類:
(1)內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做好記錄。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通報形成隱患的相關單位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做好記錄。在事故隱患消除之前,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隱患排查范圍涵蓋本單位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或設備設施(如:配電室、萬人海嘯池、超級大喇叭、天壺噴泉、旋轉滑梯、炮筒滑梯、高速滑梯、雪橇滑梯、山坡滑梯、兒童水寨、六道彩虹滑梯、兒童戲水池、潮汐漂流河、沖天回旋、迪斯科大轉盤、大擺錘、摩天環車、蹦蹦床、雙人飛天、激情碰碰車、觀光小火車)等。
6、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內容包括:
(1)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損壞現象,是否安裝了漏電保護裝置和接地保護等;
(2)疏散通道擠占、堆放雜物現象;
(3)消防設備設施維護(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防火卷簾門等)狀況;
(4)庫房、機房管理;
(5)應急廣播系統;
(6)違章操作(電工、焊工等未持證上崗);
(7)排油煙管道;
(8)液化石油氣瓶日常管理等。
(9)游樂設施的日常監管和維修作業。
7、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相關部門或具體負責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采取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防范措施,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隱患在整改完畢后,要進行復查驗收。
8、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1)根據工作分工,各部門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各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
(3)對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部門要按職責分工進行查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或具體負責人限期消除。
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單位全面自查、行業專項檢查、政府綜合督查”和風險預警防控“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把握隱患治理和安全生產主動權”為目標,深入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有效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為實現全區教育系統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二、排查治理內容
一是單位的安全組織機構、人防體系、技防、物防等設施和各項安全制度建設體系是否健全與正常運作;二是單位的建筑物、車輛、水電氣、公共衛生、危險品、周邊治安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種安全事故隱患。特別是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學校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三是教育局各部門辦公場所的防火、防盜、車輛管理等安全隱患。
三、排查方法
根據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此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活動采取條塊結合、各負其責的方法進行。各單位在排查過程中,要明確排查環節,登記備案,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有記錄。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3月7日至20日,各單位結合區教育局文件要求,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定活動方案,認真填寫《事故隱患登記表》、《危險源點排查登記表》、《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情況月報表》,并建立安全隱患臺帳。
(二)3月26日前,各單位向區教育局綜治辦報送《安全事故隱患匯總表》、《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匯總表》、《危險源點排查匯總表》,同時報送各單位開展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月活動總結(書面材料及電子稿,書面材料加蓋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活動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抓緊制訂并落實活動工作方案,明確隱患集中排查治理的量化目標,嚴防隱患排查走過場。強力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認真總結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經驗教訓,狠抓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環節,確保此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制
要切實落實各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對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不落實、排查不徹底,以及由于隱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局有關領導負責對其所分管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整治消除工作的督查;幼兒園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治消除工作,由成教辦、基教科負責督辦;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車隊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勤工辦負責督辦;局機關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督辦。基建、危房、水電、消防領域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基建科負責督辦。
(三)進一步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任務
各單位要通過開展3月份“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活動,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通過深入排查,一要建立、完善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目錄和臺賬管理,對重大隱患要按照“一案一檔”的要求建立隱患檔案,并抓緊制訂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計劃;二要確定本單位已查出的重大隱患監控責任名單,明確監控、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四)嚴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請各單位在3月26前將本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活動方案”、相關報表(見附表)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活動工作小結報區局綜治辦。
(五)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二、責任人負責組織對本班所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管理,并對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事故負責。
三、責任人負責在所管理的班級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和有關防火防盜、安全用電、食品衛生、交通安全等知識。
四、責任人應經常檢查本班的電器線路,發現隱患立即整改,若自己不能整改的立即通知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凡本班有飲水機的,要對此引起的中毒等事故負責。
五、責任人要對本班學生所發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盜、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負責。
六、責任人要認真組織、管理好本班參加的一切集體活動,并對此負責。
七、責任人要利用時間培養本班學生的安全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并對本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八、責任人要堅持報告制度,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對此引起和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
一是安全生產工作基本制度統一規格上墻。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嚴格按照統一規格制作并懸掛《安全生產法》、《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鄉鎮人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鄉鎮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鄉鎮人民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制度》、《安全監督員職責》、《鄉鎮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二是安全生產工作文書統一格式使用。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統一使用市安委會監制的專用文書,共兩類15種。第一類為安全生產工作專用文書9種:《安全生產問題呈閱單》、《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到表》、《安全生產工作機構人員登記表》、《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登記表》、《職工傷亡事故情況快報表》、《安全教育受訓人員登記表》、《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安全生產檢查檔案》、《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紙》;第二類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文書6種:《現場檢查記錄》、《整改通知書》、《督辦通知書》、《整改情況復查記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查處記錄》、《安全生產問題移送記錄》。
三是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內業資料統一分類建檔。按照《福建省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考核細則》要求,按常規工作、基礎工作、監管工作三個方面劃分,建立20個門類業臺帳檔案。常規工作檔案8類:日常工作原始檔案、發文登記保存檔案、來文登記保存檔案、安全生產會議檔案、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檔案;基礎工作檔案6類:安全生產工作基本制度檔案、安全生產責任制檔案、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檔案、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安全生產機構人員檔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情況檔案;監管工作檔案6類:現場檢查記錄檔案、整改通知書檔案、督辦通知書檔案、整改情況復查記錄檔案、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查處記錄檔案、安全生產問題移送記錄檔案。
湄洲灣水域舉辦溢油應急演習
為了保護海洋環境,檢驗溢油應急反應指揮協調能力和作戰能力,日前,泉港區組織福建煉油廠、福煉油港儲運公司、泉港興通公司、“湄港油1”船、區安監局和海事處在湄洲灣水域開展溢油應急演習。溢油應急演習按照演習劇本時間順序分為事故發生與報告,溢油評估、決策與應急行動,現場指揮清污行動,演習結束、艦艇返航四個部分,演習充分展示了泉港區政府溢油救援應急的實力,為航行更安全、讓海洋更清潔營造了健全的機制和先進的管理手段。
南安:農村電工培訓實行半軍事化管理
近期,南安市安監局與南安市電力總公司聯合開展農村電工安全培訓,加強農村電工的安全意識。本批學員總共277人,分成六期,聘請了上級安監部門領導及南安職專的教師講課,講授了有關安全生產常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電工操作技術知識。為了使學員學有所得,在培訓期間對學員的生活、學習等方面實行半軍事化管理,由部隊士兵出任教官,對學員的生活、學習等方面加強管理。在教官的嚴格要求下,學員的整體素質得到很大的提高,培訓結束后由泉州市安監局組織對學員進行安全知識考核,由南安市安監局聯系南安市醫院組織對學員進行體檢。做到安全意識深入每一個電工的心中,為建設一支強有力的農村電工隊伍奠定堅實的基礎。
松溪縣建立特殊工種無證上崗舉報獎勵制度
一是在審查新、改、擴建工程、零星修繕、加工項目資質時,首先嚴格審查特殊工種是否持證上崗,對無證上崗者一經查實,按照《安全生產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二是召開已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人員會議,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持證人員有義務向安監部門檢舉無證上崗行為。
三是在有線電視臺播放特殊工種無證上崗舉報獎勵制度,公開舉報電話,并對舉報者予以獎勵。
秀嶼區安全生產檢查注重實效
莆田市秀嶼區安全生產檢查不圖形式、不走過場,注重在效果上下功夫。一是采取日常檢查和重點時期檢查相結合。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組織轄區、行業的安全自查,區安委會在“兩節”、“兩會”、“兩個黃金周”等重大節日期間開展全面性的安全生產聯合大檢查,確保安全檢查不掛“空擋”。二是狠抓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實行定人、定責任、定措施、定時限,并定期跟蹤復查,確保隱患整改到位。三是實行安全檢查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對隱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業,區安委會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加大懲處力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關閉。四是加強隱患整改情況的督查。區政府適時組織監察等部門,對各鄉鎮、各牽頭部門檢查整改本轄區、本行業中的安全隱患情況進行督查,對整改不力的單位或個人,在全區進行通報。
豐澤區安監局編印“安全生產檢查手冊”
1、全年無群傷、重傷、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種質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為零。
2、無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預防發生人員輕傷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現場違規紀現象做到人見人管,形成人人維護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職責:
(一) 1.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工序操作規程, 并結合車間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檢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全面落實部門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好車間和各部門內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和生產成品、物資;
2.做好安全綜合檢查,徹底整改隱患事故、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須保持完好狀態。
3.加強所屬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注重作風和廉正建設;組織制定本部門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二) 、認真落實公司xx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書,結合部門的安全 生產特點,落實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 、建立、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 日常綜合安全檢查、教育、規范和隱患整改,確保各種生產成品的質量, 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 、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車間定期檢查時,須 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對其實行登記、建檔,并按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及時控制處理,并上報公司安全監督主管部門。
(五)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告安全事 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調查,并認真落實公司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記錄。
(六) 出現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應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力爭減少損失,并避免事故擴大化;發現隱瞞不報者,將依照公司制度嚴肅處果嚴重,
二、活動時間
安全事故的集中排查治理活動從現在起到9月中旬,為期一個半月。
第一階段:全面組織排查和檢查,梳理事故隱患;
第二階段:落實重大隱患的跟蹤、論證和上報;
第三階段:開展重大事故風險的分析評估,落實控制措施。
三、排點和分工
㈠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和使用單位安全隱患。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
㈡建筑施工工地、直屬公房、道路和橋梁設施等安全隱患。由區住房和建設局牽頭負責。
㈢道路交通、危化品運輸單位安全隱患。由公安交警大隊牽頭負責。
㈣人員密集場所及“三合一”、“群租房”等安全隱患。由消防大隊牽頭負責。
㈤各街道辦事處按照年度目標責任書及“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其所屬區域安全生產工作。
其他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關監管部門負責。
四、工作要求
㈠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按照方案部署深入細致開展拉網式大檢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真正做到全領域、全方位、全過程實現隱患排查治理。要繼續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政府組織、部門落實,企業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分工,不折不扣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嚴格工作問責,對排查不力、工作敷衍、隱患嚴重的部門和單位,要嚴肅追究領導和關人員的責任;對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嚴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