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01 16: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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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篇(1)

水是生命之源,河流水環境質量好壞與沿河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直接關系到廣大群眾的飲水安全、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也關系到一個地區的城鎮形象和發展環境。加強河流水污染防治,保護好全鎮水環境既是以人為本的體現,也是踐行科學發展觀、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近年來,隨著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斷加強和深入,全鎮水環境質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部分河段的水質還常年未達標,場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養殖場、屠宰場、水產養殖等還未得到有效治理,農村面污染源治理難度較大。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全鎮水環境保護必要性和艱巨性,按縣委政府要求,切實抓好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明確任務,狠抓治理

1、抓好場鎮生活污水治理。對場鎮的生活污水,新建房屋必須100%配套建設沼氣池,原有建筑物的生活污水,要采取單戶建沼氣池、聯戶建沼氣池、單位建沼氣池、集中區域建沼氣群、統籌規劃建大沼氣池等多種形式,千方百計對場鎮生活污水進行收集處理。所有納入治理范圍的村(社區)原有建筑的生活污水處理率要達到30%以上。對農村生活污水,要結合新農村建設,以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為載體,對人畜糞污、生活污水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沼液用于農灌。

2、抓好畜禽養殖場和屠宰場的治理。對啟昌食品養豬場的廢水要經沼氣池處理后用于農灌,不能直接外排;屠宰場的屠宰廢水要經生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畜禽養殖場、屠宰場的糞便等固體廢物,要進行有效收集,綜合利用,不得隨意傾倒。對全鎮所有水域,要嚴禁肥水養魚;對網箱養魚要科學合理規劃與布局,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水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網箱養魚要取締和禁止。

3、抓好河流沿岸的生態保護。加大河流沿岸的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力度,做好土地利用的合理規劃與控制,防止水土流失;在農村逐步推行生態農業模式,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和化肥。

4、抓好河道與河面的管理。對河面漂浮物、水葫蘆等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打撈,每月要對每條河流至少集中組織兩次全面清理打撈。對污染嚴重的河道要進行清淤,并做好河面船舶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分解職責,整體聯動

水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多管齊下,才能抓好水環境保護的各項工作。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密切協作,整體聯動,共同抓好工作實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各單位的職責明確如下:

1、鎮聯系領導:對所聯系的整治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加強檢查指導,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各村(居):對所轄整治河段的各類污染整治負總責。負責轄區內場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實施。

3、鎮紀委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履行職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及社會穩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查處并追究責任。

4、環境治理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督促,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5、財政所:負責協調、指導財政資金向水污染治理傾斜,監督財政資金使用。

6、農技站:負責抓好流域內水庫監督管理,組織取締肥水養魚、清理整頓網箱養魚,協調解決保障流域基本生態用水。抓好農業面源治理工作,引導流域內農戶合理施用化肥、農藥以及農用塑料薄膜使用回收,大力推廣沼氣池建設。

8、林業站:負責抓好幼林撫育、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工作,組織將相關項目向河流流域安排。

9、國土所、建管站、規劃站:負責河道兩旁建筑工地排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監督禁止亂采、亂挖,牽頭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修復治理。負責治污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查和工程驗收。

10、安全辦:負責做好水上船舶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11、畜牧站:負責組織制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抓好畜禽養殖行業的污染治理。負責組織制定屠宰污染防治規劃,抓好屠宰場的污染治理。

12、中心衛生院:負責組織制定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規劃,并監督運行。

13、場鎮物業管理公司:抓好城(鎮)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并監督運行,協助相關項目的申報。

四、落實措施,強化保障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

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鎮黨委政府的要求,成立以村長(居)主任為組長的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所轄整治河段的各類污染整治負總責。鎮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并明確具體的工作人員,做好指導、督促、協調工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篇(2)

二、工作措施

(一)治污水

1、深化工業污染綜合整治

一是全面推進工業企業污染綜合整治。按照《市重點工業企業整治規范環境行業工作方案》(仙環委〔2014〕4號)、《市化工企業一廠一策整治方案》(仙環委〔2014〕3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產業安全環保工作的通知》(仙政辦發〔2014〕26號)要求,以化工行業整治為重點,督促(金士達、美邦)2家日排水量100噸以上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控系統。

二是深化工業園區污染綜合整治。加快新里仁口工業園污水公共管架和公共雨水明渠建設步伐,建設園區環保實時在線監控系統。督促園區相關企業嚴格落實“污水明管高架、雨水明渠排放、在線集中監管”的污染治理和預防措施。督促園內企業增加水污染物在線監控因子,確保在線監控系統能真實反映企業排水情況。

三是嚴格環境準入。制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明確提出禁止準入的新(擴)建產業、行業名錄,從源頭控制污染排放。嚴格控制耗水量大、排水量大、水污染物不容易降解處理的企業落戶。

2、深化生活污染綜合整治

一是加快鎮級污水處理廠及污水收集管網建設。要加快建設集鎮配套污水收集管網,提高污水收集處理能力,運行負荷要達到85%以上。

3、深化畜禽污染綜合整治

制定全鎮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全鎮畜禽養殖業發展規模及發展布局。督促指導各地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2016年8月底前,全面排查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并完成禁養區范圍內畜禽養殖設施的關停、拆除工作。2016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限(適)養區內畜禽養殖的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全鎮畜禽養殖糞污利用長效工作機制和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聯動工作機制,確保鞏固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二)調清水

1、加大生態調水力度。合理確定各類水利工程施工時間、

施工區域,科學調度各類閘站。

2、深入推進“百河保護行動”。加強河流清淤、綜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強向河流排水許可管理,嚴厲打擊不經許可私自向河流排放污水等違法行為。

3、加快生態修復步伐。科學制定江、河、湖水系聯通規劃,并加快實施步伐。加強系統生態保護與修復。

(三)保供水

1、加強全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2、加快提升城鎮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全鎮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經委,主要承擔全鎮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督辦檢查、通報考核等工作。相關部門要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專門班子具體抓的工作格局,細化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做到任務落實到人、責任明確到人、目標考核到人。

(二)嚴格執法,綜合施策。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等惡意違法行為,綜合運用停產限產、查封扣押、按日計罰、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嚴厲查處;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機關。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和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將其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

篇(3)

(一)工作原則。按照信辦發〔2012〕168號文件精神,落實屬地管理、產權歸屬、分工合作、維護穩定四項總體原則,各單位(部門)要嚴格按照方案中的責任分工,履行好各自職責。

(二)目標任務。今年8月底,全鎮小(二)型及以上水庫全部退出承包經營,實行人放天養;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全面退出養殖,限養區、可養區內的養殖企業無害化處理設施全面建設到位,做到無害化排放,從而有效遏制全縣養殖污染。

二、明確工作任務

根據時間節點細化各村(居)的工作任務、具體責任。

(一)前期準備階段(3月底前):

1.建立工作臺賬(3月20日前)。一是對規模養殖場進行全面摸底。各村(居)對照下發的《畜禽養殖場基本情況匯總表》中內容,全面掌握轄區內規模養殖場的基本情況,建立臺賬,并由鎮水利站匯總。三是對公職人員參與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各村(居)負責對轄區內的水庫、養殖場中涉及干部職工或其家屬參與的,進行全面摸底,建立臺賬,并由鎮水利站核實匯總。

2.落實工作責任(3月底前)。鎮黨委書記及各村(居)支部書記為本單位水污染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村負責本轄區的水庫和養殖場的整治工作,每個水庫、養殖場都要落實一名責任鎮領導、一名責任鎮干部和一名責任村干部。

3.深入宣傳發動(3月底前)。一是加大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大社會面的宣傳,使水污染治理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激發全社會參與水污染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致全縣水庫承包戶、畜禽養殖戶的一封信》要發給每一個水庫承包戶、每一個養殖戶,宣傳整治意義,告知其整治的目標要求、時間要求。同時,建立走訪宣傳登記表,包括走訪干部姓名、走訪時間,農戶簽名等。二是鎮里設立舉報電話,常態化監督水污染整治工作。舉報電話要張榜公示至每個村小組,舉報一經查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4.制定村規民約(3月底前)。各村(居)要制定村規民約,對水庫退包、養殖場整治,對向水庫投肥養殖、排放傾倒糞污及養殖場不達標排放等行為如何處罰進行規定。村規民約制定后,對發現有投肥養殖、排放傾倒糞污及養殖場不達標排放行為的承包戶或養殖戶,鎮村對其從重從快予以經濟處罰。

5.成立整治工作組(3月底前)。鎮成立專門的水污染整治工作組,由鎮黨委書記陳良龍同志任組長,鎮長康平同志任副組長,根據目標任務、時間要求及村規民約開展整治工作。

(二)全力整治階段(4月1日-8月31日):

1.加大水庫退包力度。查處投肥養殖及排放傾倒糞污行為(整治全過程)。嚴禁向水庫投肥養殖和傾倒豬糞,村(居)要負責對在水庫內進行投肥養殖或傾倒豬糞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一起,立即進行處罰,并采取強力措施進行制止。

2.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村(居)為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的責任主體。一是嚴禁新建養殖場。從本方案下發之日起,全鎮范圍內禁止新建養殖場。各村(居)要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新建養殖場的,要立即制止,有關單位、部門一同參與查處。二是嚴控補欄。涉及自繁自養養殖場的,屬禁養區內的,由村(居)要報告給鎮水利站,鎮水利站負責限期關停或搬遷。三是嚴禁不達標排放。對限養區、可養區內養殖場的無害化處理設施不達標的,下達整改通知書,在7月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從嚴處罰,予以強制關停。加大養殖業無害化處理技術培訓力度,增強養殖戶環保意識。四是嚴禁在禁養區內養殖。對不配合關停或搬遷的,采取斷電、斷水、斷路等強硬措施進行整治。供電、供水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村(居)申請斷電、斷水的養殖企業,要在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斷電、斷水。5月底前,各村(居)禁養區內的養殖場需全部關停或搬遷。

3.建設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所有畜禽養殖場必須在7月底前建設完善無害化處理設施并投入使用。一是對屬限養區、可養區范圍內的養殖場,逐步實現糞污排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生豬養殖場要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焚燒爐、糞便堆漚發酵池、生化處理池、厭氧發酵池及沉淀池,所有生豬養殖場必須實行干清糞工藝。生豬無害化處理建設標準和工藝流程對照關于印發《縣生豬養殖污染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信辦發〔2012〕171號)中要求執行。生豬養殖場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若廢水排入河流的必須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未達標排放的養殖場進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關停。二是對符合標準的養殖場加強支持力度,在項目上給予支持,或給予獎補。

4.劃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由水利站負責開展本地區的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工作。5月底前,需完成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的前期準備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鎮的飲用水源區保護區的劃定工作。

5.加強水質水環境的監測力度。鎮水利站要定期不定期對水庫水質進行取標本送環保局進行檢測,要組織對小(二)型及以上水庫逐座進行水質取樣、檢測、確認水庫水質等級;4月底前至少檢測一次,7月底前至少檢測2次,對水質檢測達到規定標準的水庫,要將檢測結果定期在當地媒體及水庫現場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對違反環境保護法造成水源污染的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罰。

6.加大執法力度。各村(居)、部門加強日常巡查,加大對水庫投肥養殖或傾倒豬糞,養殖戶糞污直排等違法違規行為案件的查處力度。水利、農糧、環保要分別對水庫承包和畜禽養殖水污染行為加強執法查處工作。

7.實行干部帶頭。4月底前,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參與水庫承包、畜禽養殖場的,要帶頭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帶頭退包退養,建好無害化處理設施,做到達標排放。對不配合、不支持水污染治理的公職人員,由紀檢監察、組織、公安等部門加大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縣電視臺、手機報要曝光一批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情況,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8.建立銷號制。對水庫退包、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實行銷號制。對已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的,由鎮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參與驗收。驗收合格的,予以銷號。

9.攻堅克難,整治到位。水庫退包方面,所有小(二)型以上水庫承包戶及其機械設備等必須全部撤離。畜禽養殖方面,禁養區內的養殖場、未達標排放的養殖場必須全部關停。對未達到要求的水庫、養殖場,相關村(居)要組織力量進行重點攻堅,

三、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大工作的推進力度,由水污染整治工作組,負責協調、調度、督查、宣傳水污染整治工作。

四、強化督查通報

篇(4)

1東魚河濟寧段現狀

東魚河是20世紀60年代后期,為了解決南四湖湖西地區洪澇災害而開挖的一條大型防洪排澇河道。干流起源于菏澤市東明縣劉樓村,向東流經牡丹區、曹縣、定陶區、成武縣、單縣、濟寧市金鄉縣、魚臺縣等8個縣(區),于濟寧市魚臺縣西姚村北入昭陽湖,全長174km。針對東魚河濟寧漁業用水區水質不達標、岸線缺少科學合理的規劃和利用且存在違法建筑和違法活動、排污(水)口眾多且排污企業清潔生產水平低、城鄉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河道生態防護體系不完善、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不足等問題,按照《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魯廳字〔2017〕14號)要求,濟寧市立足東魚河區域、流域的實際,統籌上下游、左右岸,自2018年全面落實水資源保護、河道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和執法監管等六大任務,東魚河水環境得到了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水生態系統實現了良性循環。

2綜合整治重點任務與對策措施

根據《東魚河綜合整治方案》(2018.05),東魚河綜合整治工程實施周期為2018—2020年。到2020年,使東魚河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2.1水資源保護

1)規范取水口監督管理。針對金鄉縣2處5萬畝以上中型灌區、小型灌區、8處分散小泵站灌區及魚臺縣20處分散小泵站灌區未取得取水審批的問題,依據山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業取水許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水資字〔2016〕29號),完成石佛灌區、曹莊灌區及8處分散小泵站灌區取水許可審批,規范管理取水許可,強化農業用水監管,不新增非法取水口。2)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針對魚臺縣3處已審批或登記的排污口未設置標志牌等問題,依據《山東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關于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魯水資字〔2017〕23號),按照入河排污口標志牌樣式和統一要求,設立入河排污口標志牌,實行入河排污口標志管理和動態監管。3)強化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山東省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將限制納污總量作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的重要依據,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制定分年度的水功能區納污總量削減方案,并納入年度考核。

2.2水域岸線管理保護

依據山東省水利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意見》(魯水管字〔2017〕15號)完成河道及其上所建的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劃界,埋設界碑界樁,政府公告形成電子化和數據化成果,與國土資源管理數據同步協調。結合岸線利用管理規劃,嚴格實施岸線用途管制。

2.3水污染防治

1)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積極推進沿河鄉鎮駐地及周邊社區污水管網鋪設,基本實現沿河形成徑流的生活污水全收集,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現象;集中連片村莊、城鎮周邊村莊以及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污水、垃圾處置體系,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型污水處理及回用工程;加強生活污水較集中排放點附近的溝、渠、塘等改造,推進人工濕地、氧化塘等建設與管理維護,充分發揮其水質凈化能力,持續改善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2)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針對農業農藥化肥有效利用率低、農業廢棄物未得到妥善處理等問題,依據《濟寧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單元達標方案》(濟政辦字〔2016〕230號),提升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推廣生態農業技術。

2.4水環境治理

依據《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的通知》(濟政字〔2017〕99號),將城鎮周圍的村莊和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垃圾處置體系,遠離城鎮的社區、集中連片村莊因地制宜建設環境基礎設施,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模式,鼓勵就地資源化,實現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規范化、常態化管理。

2.5水生態修復

針對灘地受人為干擾嚴重以及生態功能基本喪失等問題,加快實施退耕還灘、退養還灘工程;積極推進灘地種植結構、方式改革。針對河道防護林、緩沖帶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在有條件的河段建設河岸防護林帶,退耕還灘區域建設植被緩沖帶。

2.6執法監管

1)完善水環境動態監管體系。依據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魯廳字〔2017〕14號),落實河道管護責任人,建立河管員制度,明確崗位職責;結合信息平臺建設,搭建“一河一檔”動態監管框架體系。將河管員現場巡查與信息平臺動態監控系統有機結合,實現線上、線下雙重監管,基本實現動態監管全覆蓋和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測的全覆蓋。2)形成多部門協調共同監管機制。建立河道執法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各部門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實現河道聯合執法的制度化和常態化,基本形成政府主導,相關門共同參與的定式,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聯合執法機制。

3整治成效

濟寧市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堅持水岸同治、源頭截污、綜合防治,全力推進東魚河濟寧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東魚河濟寧漁業用水區水質年度達標率為75%,較2016年提升66.7%。通過深入實施水污染綜合防治,大力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面源污染防治,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控害,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2.3%,種植業化肥農藥使用量逐年減少,農藥使用總量較2016年下降17%,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積極推進水生態治理修復,建成魚臺縣王廟鎮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凈化工程,年凈化污水20.5萬t。依法取締沿河小型污染企業,工業廢污水預處理后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達標中水回用于農田灌溉,東魚河濟寧段主要控制斷面西姚斷面水質逐步改善,2020年總體達到III類水水質目標要求。

參考文獻

[1]《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魯廳字〔2017〕14號).

[2]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Z].2016.

篇(5)

地下水污染就在我們身邊

地下水就像地下形成的巨大水庫,如今,這個水庫出了點問題。根據日前國土資源部公布的《2012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在全國4929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近六成地下水為“差”,其中16.8%的監測點水質為極差級。

以我們生活的華北地區來說,4月26日,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水利部聯合印發《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存在重金屬超標現象,主要污染指標為汞、鉻、鎘、鉛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以及山東省德州等城市周邊及工礦企業 周圍;局部地區地下水有機物污染較嚴重,主要污染指標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區,河北省石家莊、邢臺、邯鄲城市周邊,山東省濟南地區、德州東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區。

如果說《方案》中的解釋還比較抽象, 那么近期在媒體上被熱議的“紅豆水”事件就更能體現華北地區地下水的狀況。今年4月,河北滄縣一處地下水呈現了紅色,當地的環保局長對此解釋說紅豆煮水也會出現這種狀況。我們在質疑“紅豆水”這一說法的同時,也不妨看看具體檢測數據:井水苯胺為每升7.33毫克,超出飲用水標準每升0.1毫克70多倍。這樣令人驚悚的數字在華北地區地下水檢測中并不罕見。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方案》是我國第一個針對區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王占生告訴記者,由于華北地區地表水資源不夠豐富,相較其他地區更加依賴地下水。而本地區人口密度較大,更要密切關注與人們息息相關的地下水污染問題。

抓住地下水污染的源頭

地下水深藏地底,它的污染從何而來呢?《方案》分析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成因。其中,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滲入補給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 年,該流域廢水排放量高達49.73億噸,未達標的斷面比例為60.6%,污染嚴重的河流渠道、過量施用化肥和農藥以及不達標的再生水灌溉區等對地下水環境 影響顯著。

同時,重點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華北平原石油化工行業(包括勘探開發、加工、儲運和銷售)、礦山開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場、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和填埋場、高爾夫球場等重點污染源對地下水產生點狀、線狀污染,部分中小型企業產生的廢水未加處理通過滲井、滲坑違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在這些污染源頭中,中國地質科學院現代生態環境研究所林景星教授特別提到了污水灌溉的危害,“20多年前,有些人認為用地表污水灌溉可以節約水資源,污水中含有廢料,更能帶來大豐收。這種方法造成的結果就是污水滲入地下,使得地下水被污染。”

不過,地下水污染程度根據埋藏的深淺有很大不同。王占生表示,目前淺層地下水污染較嚴重,而深層水質量普遍尚可。《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也顯示,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綜合質量整體較差,且污染較為嚴重,直接可以飲用的地下水僅占22.2%,未受污染的地下水僅占采樣點的55.87%。深層地下水綜合質 量略好于淺層地下水,污染較輕。

“但是,深層水也并非真的安全。今年初山東濰坊一些企業涉嫌通過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污的事情就會嚴重影響深層地下水,”王占生說,“而有時候深層水井沒有完全封好,使得淺層水滲入深層,也會給深層地下水帶來污染。”

地下水污染的危害不可不防

被污染了的地下水有什么危害呢?王占生介紹,不合格水對人體的危害,有看得見的,有看不見的。看得見的通常是微生物污染危害,可能致人突發急性疾病,好在國人習慣飲用開水,可以殺死微生物污染物,這個危害表現并不明顯。而看不見的危害,容易被忽視但更值得關注。飲用有機化合物超標的水,容易導致慢性疾病。一天兩天沒問題,但有機化合物會在人體中富積,最終對身體造成危害,嚴重時可能致癌、致畸、致突變。而“砷”等重金屬離子超標的水致癌危險則更大。

無法飲用,那么能不能用于灌溉呢?林景星表示,被污染地下水中的物質,尤其是汞、鉻、鎘等重金屬離子會在土壤中積累,對農作物有害,還是會間接作用在人體。很多地方用重金屬超標的地下水灌溉,使得當地大米重金屬超標嚴重,甚至出現了很多當地人都不吃當地產的大米的情況,而大米重金屬超標又不像蔬菜農殘超標那樣能快速檢測出來,會對人體產生長期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覺得只要“管住嘴”就能避免地下水污染帶來的危害,以為家中只要裝了飲水機便能放心了。而國外大量研究發現,水中有害物質只有三分之一是通過飲用進入人體,另外三分之二是通過皮膚吸收和呼吸進入人體――在洗浴、洗滌、刷牙、洗臉時,仍然逃不脫水質污染的影響。

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件“撓頭”的事

既然地下水污染有如此危害,如何才能使其重新變清呢?說起地下水污染治理,人們往往會想到地表水治理。其實兩者有很大不同。林景星表示,由于污染物進入含水層,以及在含水層中運動都比較緩慢,污染往往是逐漸發生的,若不進行專門監測,很難及時發覺。發現地下水污染后,確定污染源也不像地表水那么容易。

“更重要的是,在排除污染源之后,地表水可以在較短時期內達到凈化;而地下水,即便排除了污染源,已經進入含水層的污染物仍將長期產生不良影響。可以說,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件‘撓頭’的事,世界各國都為此困擾。因此,地下水污染應該重在防范,而不是治理。”林景星說。

同時,林景星介紹,在地下水污染尚未解決的情況下,盡量避免使用淺層地下水、選擇深層地下水是個可行的方法,因為深層水污染情況要輕得多。不過,長期使用這一方法會使深層水抽取過多,造成地下水面下降等問題,因此只是治標而不治本。“地下水污染真正治本的方法還是要依賴于自然水循環,保證地表水干凈,這些地表水滲透進地層,與地下水進行交換,使得地下水污染狀況減輕直至水質達標。當然,這一過程非常緩慢,至少也需要幾十年。”

在治標與治本之間,目前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對被污染的水進行深度處理。王占生介紹,深度處理可以通過活性炭等物質吸附水中的有機污染物,達到水質達標的要求。不過,深度處理方法目前還只是用于地表水凈化,尚未用到地下水,且費用高昂,不利于推廣。此外,對重金屬離子超標的地下水采用深度處理的方法也不管用,只能考慮離子交換、膜技術等,同樣存在著公益與費用的問題。

北京飲用水尚可放心

地下水污染治理并非一朝一夕,那么每天都要依靠地下水的北京市民該如何放心用水呢?根據《方案》,北京地下水情況也不容樂觀,南郊是有機物污染較嚴重的地區。不過,北京市區居民不必為了飲用水安全問題過分擔憂。

清華大學飲用水安全教研所張曉健教授告訴記者,在北京市政自來水系統內,都會保護水源井的深層水。一旦發現水源井重金屬或有機物超標,就會停止開采。如果發現某個水源井有微量無機物超標,也會采用調配方法,即把多個水源井的水混合,使得水質合乎標準。

篇(6)

文/井柳 新劉偉 江王 東張濤

地下水是我國重要的城鄉供水水源;全國30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835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半以上為地下水型水源地。目前,我國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不容樂觀,局部地區出現重金屬和有機物超標現象,嚴重威脅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要“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強化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面對我國嚴峻的地下水環境形勢,構建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勢在必行。

我國地下水環境形勢嚴峻地下水環境狀況不容樂觀

《2013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監測點總數為4778個,其中國家級監測點800個。水質優良的監測點比例為10.4%,良好和較好的監測點比例分別為26.9%和3.1%,較差和極差的監測點比例分別為43.9%和15.7%。主要超標指標為總硬度、鐵、錳、溶解性總固體、“三氮”(亞硝酸鹽、硝酸鹽和氨氮)、硫酸鹽、氟化物、氯化物等。與2012年相比,有連續監測數據的地下水水質監測點總數為4196個,分布在185個城市,水質綜合變化以穩定為主,其中變差的監測點比例為18.0%。《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披露,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存在地下水重金屬、有機物超標現象,主要污染指標是汞、鉻、鎘、鉛、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

經濟發展給地下水環境保護帶來壓力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城鎮人口不斷增加,城鎮化率大大提升,地下水環境保護壓力不斷升級。1978-2011年,城鎮人口由1.72億增加到6.9億;城鎮化率由18%增加到51%。城鎮化建設改變了地下水天然人滲補給條件,減少了地下水補給量,同時地下水開采量不斷提升,一些地區出現地下水超采現象,導致地下水位驟降,出現漏斗區域,并造成地面塌陷、海水入侵、土地鹽漬化等災害。另外,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斷增加,地下水污染事件時有發生。根據環境保護部2013年2月下旬至3月開展的華北平原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結果,涉水的25875家排污企業中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對其中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余元。

我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不完善現有地下水環境保護相關制度

地下水資源保護相關制度。一是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2012年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要求確立“三條紅線”,即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及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二是水權交易制度。獲得取水權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各種合理措施節約出的水資源,可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水的使用權有償轉換。

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制度。一是污染源普查及數據更新制度。2010年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啟動,對我國排放污染物的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調查,隨后又開展了污染源普查數據動態更新調查工作。二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2011年環保部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規范了我國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填補了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體系的空白。三是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對地下水來講,排污許可證制度屬于源頭預防范疇。四是地下水環境質量報告制度。國土和環保部門每年公布我國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和《中國環境狀況公報》。

我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體系,但從體系的完備程度和與時俱進角度看仍存在著很多問題。

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健全,環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順。目前我國頒布實施的有關法律法規中,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的條款較少。《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僅涉及39項指標,遠不能滿足現階段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我國地下水環境管理體制不順,各部門職能劃分不清,存在交叉,沒有形成地下水環境保護的合力。

對地下水污染防治關注度低,缺少針對地下水污染源的管控制度。污染源普查范圍大、數量多,沒有針對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工工業園區、、石油化工企業、加油站和油庫、高爾夫球場、再生水灌溉區和礦產開采及加工區等地下水特征污染源開展深入調查。未建立地下水污染源長期監管機制,導致我國目前地下水環境底數不清,地下水污染防治手段和措施落后。《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和《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每年的地下水環境質量信息,僅能反應出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不能對地下水源地和地下水特征污染源及其周邊的水質狀況進行分析和評價,無法指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國際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借鑒美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

美國在地下水環境保護領域主要建立了以下六項制度。

統一管理與多部門合作制度。美國地下水環境保護工作由環保局、農業部、內政部和能源部共同管理,各有分工。

污染預防和長效監測制度。美國重視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工作,對埋地油罐、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儲存池等均設置了防滲措施。目前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下水監測系統,地下水監測點位共計約42000個。

調查評價與風險評估制度。1991年,美國啟動了國家水質評價計劃(NAwoA),大約每10年對水質趨勢進行一次評價。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ASTM)將健康風險分析評價與地下水污染治理相結合發展出RBCA(Risk-based Corrective Action)模式。

污染場地分級管理與整治制度。《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CERCLA,即超級基金法案)要求,對發現的污染場地進行相關認定,以可能給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重大損害的程度來劃分,并收錄到“國家優先名錄”上。

污染整治基金籌措制度。超級基金主要來源于對生產石油和某些無機化學制品行業征收的專門稅、聯邦財政撥款、年收入在200萬美元以上企業的附加稅、聯邦普通稅、基金利息和向違法者征收的罰款等。

信息共享與公眾參與制度。美國環保局網站上,公眾可以免費獲取一些地下水環境信息;超級基金項目報告也在該網站上公開。

歐盟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

歐盟在地下水環境保護領域主要建立了以下三項制度。

統一管理與多部門合作制度。“歐盟環境委員會”統一制定水環境相關的法律、標準,以水質監測為主,大部分成員國由環保部門負責,地礦、衛生、公共事務等部門參與。

長效監測與信息共享制度。歐盟多數成員國每年開展2~4次水質監測,并上報數據庫,多數數據可免費共享。

專家討論制度。基于水框架指令成立地下水工作組,80多位專家一年2次會議討論指令實施情況。

日本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

日本在地下水環境保護領域主要建立了以下三項制度。

統一管理制度。日本地下水環境管理的政府專職機構為其環境省下屬水、大氣環境局內設置的土壤環境科地下水室。

調查評價制度。2002年《土壤污染對策法》出臺,要求對土地環境狀況開展調查評價,當土地被判定特定有害物質超過標準時被指定為污染地域。日本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已有20多年,劃分出了不同污染程度區域,平均每年投資3000萬日元。

污染整治及基金籌措制度。《土壤污染對策法》要求污染行為人和土地所有者必須對污染地域采取對策,開展污染整治。當找不到污染行為人時,整治費用由土地所有人負擔,“土壤污染對策基金”可提供部分補助。“土壤污染對策基金”主要經費來源于土壤管理、委托工程、委托調查費用部分捐贈和民間自發捐款等。

我國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構建

我國地下水環境形勢不容樂觀,地下水污染正由點狀、條帶狀向面上擴散,由淺層向深層滲透,由城市向周邊蔓延。根據黨的十報告要求,我國亟需構建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制度框架應當包括最嚴格的地下水相關環境法律法規、環境質量目標、污染預警機制、調查評價及污染治理體系、環境經濟政策等方面內容。

建立最嚴格的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進一步完善我國地下水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技術指南。盡快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增加并明確對地下水環境監管相關要求;建議編制地下水污染防治條例,增強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和《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出臺,標志著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正式納入了國家層面的決策,應積極落實《規劃》和《方案》要求,保障各項任務如期完成;盡快啟動我國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監測標準、修復際準等制定工作;修訂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編制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污染修復防控等技術指南。

建立統一管理與多部門合作制度

應厘清各部門在地下水工作領域的任務分工,充分發揮各自優勢,設立專門的地下水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聯合環保、國土、住建、水利、衛生、工信、農業等部門和單位,對全國地下水環境實施統一監管。環保部門主要負責對地下水污染源及水源地的環境監管,國土部門重點關注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水利部門重點關注地下水資源量變化情況,住建和衛生部重點關注水廠及飲用水水質狀況,工信部重點關注產業布局對地下水環境產生的影響,農業部重點關注農業面源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根據我國地下水環境現狀、地下水功能區劃和污染源分布情況開展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劃分為“一般保護區”、“防控區”和“治理區”,從宏觀上掌控和指導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污染預防和長效監測制度

應加強對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工業園區、石油化工企業、加油站和油庫、高爾夫球場、再生水灌溉區和礦產開采及加工區等地下水特征污染源的控制與管理,根據不同污染源特征,分別提出污染源頭控制要求,如加油站埋地油罐應設置雙層管或防滲池;面對我國城鎮化迅猛發展態勢,應加強對城鎮生活污水及固體廢物的管控,做好廢水、廢物收集處理及防滲措施,降低其對地下水環境的污染風險;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和信息數據庫,形成監測井長期維護和數據定期上報機制。

建立地下水環境調查評價制度

我國雖然在重點區域、城市地下水動態監測和資源量評估方面獲得了大量數據,但這些難以完整描述地下水環境質量及污染情況,我國地下水污染底數仍然不清,應通過開展全國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的調查評估工作,以地下水源和特征污染源為重點調查對象,循序漸進,摸清家底,并建立地下水環境調查評價長效機制。

建立污染場地分級管理與整治制度

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污染場地及其周邊地下水功能和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建立優先整治清單,實施污染場地分級列管。對人體健康風險值超標或準備再度開發利用的場地,根據已確定的修復目標,開展相應修復工作。

建立污染整治基金籌措制度

厘清污染治理責任,實行“誰污染、誰負責、誰治理”;對于無主污染源由國家或地方政府負責整治。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向污染地下水環境的工業企業征收整治基金。通過制定綠色信貸、保險、優惠稅率及污染場地再開發等輔助政策,鼓勵開發商及民間資金的流入。

建立信息共享與公眾參與制度

通過網絡平臺及咨詢熱線,向社會公開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價、污染場地整治等信息,接受公眾與媒體監督。

主要

參考文獻:

[1]陳鴻漢,劉明柱,永葆地下清流——《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建議[J].環境保護,2012(4):23-26.

篇(7)

我區以“生態立區”的戰略為指導思想,以水污染防治工作為重點,持續改善和提升轄區內“五湖一河”水環境質量。 

一是強規劃。近年來,區政府與有關環保公司簽訂梁子湖流域、斧頭湖及金水河流域生態保護框架合作協議,區政府明確畜禽養殖的“三區”劃定及退養工作任務。江夏與咸寧共同編制《斧頭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對斧頭湖及水域周邊環境進行整治。 

二是強方案。區政府制定魯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計劃從水產、畜禽、農業面源、村鎮生活污水等污染源著手,開展魯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擬定拆除湖泊漁業三網設施實施方案,對湖泊漁業三網設施拆除工作作出安排;擬定城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建設目標。區環委會先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方案任務分解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要點,將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務及要點逐條分解落實。 

二、加大投入,強化項目建設。 

一是鞏固和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成果。五年來,我區連續實施環梁子湖流域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落實環湖村莊、集鎮生態建設的工作任務。 

二是大力推進“清水入江”工程實施。經過長期論證和多方面努力,我區以PPP模式實施的“清水入江”工程正式啟動。工程總投資51.1億元,項目建設總周期15年,包含污水處理廠及雨污市政管網、湖泊水利工程、濕地、綠地、市政景觀配套等項目,建成后,日污水處理能力將達到57萬立方米。 

三是全力保障“三網”拆除工作的開展。全區湖泊“三網”養殖總面積22.26萬畝,涉及5個街道辦事處,100個經營業主和1家國有企業,全力保障我區梁子湖(南北咀)、斧頭湖、魯湖、湯遜湖、上涉湖等湖區“三網”拆除工作。 

三、完善機制,強化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的大環保工作機制。區委、區政府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同部署、同考核,實施了江夏區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制度,全區上下形成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考核的大環保工作機制。 

二是建立“五個一”的大督查機制。即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制止,第一時間處罰,第一時間追責。排查各類企業,督促掛牌督辦企業按時完成限期治理任務。查封違法排污企業,實施按日計罰。 

三是建立健全“湖長制”。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原則,區黨政負責人為一級湖長,湖泊(河流)流經區域的街道負責人為二級湖長,環湖(河流)各村負責人為三級湖長。堅持水陸共治、部門聯治、全民群治的水污染治理模式,加強水管理、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維護水生態。 

四、樹立典型,強化亮點打造。 

近年來,我區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積極探索,樹立典型,打造了一批亮點工程。 

一是打響了一場生態環境保衛戰爭。以梁子湖周邊村灣環境連片整治為示范點,開展生態修復示范項目建設。建立環湖濕地保護區,采取嚴控、慎批建設項目、禁止新增畜禽養殖項目等措施,保護沿湖周邊自然生態環境。推進以清潔生產、清潔養殖為主要內容的產業配套,著力打造有機食品基地,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林果業,構筑生態屏障和生態修復系統。我區共創建省級生態街道3個,省級生態示范村50個;市級生態街道6個,市級生態示范村124個。 

二是謀劃了一套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我區的“清水入江”工程,是湖北省第一個以PPP模式建設運營的項目,也是首個全收集、全處理、全回用工程。建成后將實現江夏區600平方公里城鎮化區域污水的“全收集、全處理、全回用”的總目標,有效解決污水轉輸和尾水排放的問題,促進湖泊保護目標實現。 

篇(8)

堅持防治結合、堵疏并重、教育引導為主、行政強制為輔的原則,切實加強城區洗修車行業的規范管理,有效解決洗修車業占道經營、環境污染、影響市容等突出環境問題,實現洗修車業規范經營,規范管理,健康發展。

二、整治重點和措施

對城區所有洗修車場所,按部門職能職責,明確牽頭領導,協同部門,分塊專項推進。

(一)規劃專項整治組。由縣住建局牽頭,公安、城管等部門配合,對城區所有洗修車場所按照是否取得規劃許可,進行專項清理,取締無規劃許可洗修車點。

(二)占道經營整治組。由縣交運局牽頭,城管、工商和質監、公安等部門配合,對占道經營、污染街道(人行道),影響道路交通的洗修車點予以規范,或者予以取締。

(三)環保設施整治組。由縣環保局牽頭,公安、水務、城管等部門配合,對洗修車點是否規范建設排水管道,污水是否進入截污干管,是否建設沉砂池、隔油池,是否設置廢油收集處置設施等進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排污管網整治組。由縣水務局牽頭,環保、住建、自來水公司等部門配合,對污水收集管網進行排查,修復損毀管網,延伸建設截污干管,有效收集洗修車廢水進入污水處理廠。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20日前)。各專項整治組在全面、詳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專題動員部署會議,專項整治通告和責令整改書。

(二)自行整改階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經營業主根據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進行自我整改。

(三)核查驗收階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專項整治組對各業主自行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視自行整改情況,或依法取締,或依法處罰,確保整改落實。

四、工作要求

篇(9)

行動計劃確定了十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隨著新環保法、“大氣十條”、“水十條”的實施,地方和企業會發現污染環境的成本越來越高。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就會被重罰,甚至被取締。

同時,“水十條”要求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制定實施全國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

二是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水十條”規定,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并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備案。

推進循環發展。加強工業水循環和再生水的利用,

三是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保護水資源,首先要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水耗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將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其次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在東北、西北、黃淮海等區域,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推廣農作物節水抗旱技術。

四是強化科技支撐。

“水十條”要求完善環保技術評價體系,加強國家環保科技成果共享平臺建設,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發揮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推動水處理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示范推廣控源減排和清潔生產先進技術。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等機制。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

五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水十條”規定理順價格稅費。加快水價改革。縣級及以上城市應于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健全稅收政策。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大型環保設備,必需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資源稅稅費改革等工作。研究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六是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完善法規標準。健全法律法規。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排污許可、化學品環境管理等法律法規制修訂步伐,研究制定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環境功能區劃、節水及循環利用、飲用水水源保護、污染責任保險、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環境監測、生態流量保障、船舶和陸源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規。

加大執法力度。“水十條”規定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達標企業應采取措施確保穩定達標;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

七是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強化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明確各類水體水質保護目標,逐一排查達標狀況。深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統計監測體系,將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移動源等各類污染源納入調查范圍。嚴格環境風險控制。防范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

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編制實施七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

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編制實施七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保護海洋生態。

九是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實施本行動計劃的主體,要于2015年底前分別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確定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環境保護部要加強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篇(10)

為全面、系統、真實地掌握資江流域水污染源現狀,我校組織高一年級學生利用2007年國慶假期開展資江流域桃江段水污染源現狀調查。調查工作歷時一個星期,已基本完成任務。現將有關調查成果報告如下:

一、調查工作開展情況

(一)認真制定工作方案

我們起草了《資江流域桃江段水污染源現狀調查實施方案》。明確了調查目的和意義、調查范圍和內容、調查步驟和時間安排。

(二)全面進行工作部署

此次調查,要查清資江流域桃江境內干流和一級支流的所有工業、水上運輸業、畜牧業、農業污染源的廢水、廢渣及生活廢水和垃圾對資江水環境的污染狀況。調查組以高一年級學生為主體。

(三)及時督促分工自查

我們將調查工作分工明確到了班級。地理老師督促與檢查,安排專門人員,深入實際,客觀、準確的掌握情況,及時填好各種統計表格,形成匯報材料。

(四)集中組織實地調查

在收集匯總各班級分工調查掌握到的情況的基礎上,我們組織調查組成員進行了集中實地考察。核實了縣城、三堂街、修山、馬跡塘、武潭等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情況,縣腫瘤醫院、中醫院、人民醫院的醫療廢棄物、醫療廢水處理情況,資江干流排污口排污情況。

(五)研究形成調查成果

我們在匯總各班級分工調查掌握的情況及集中實地考察、核實到的情況,并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寫了《關于資江流域桃江段水污染現狀及近年整治情況的報告》。

二、調查掌握到的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我縣位于湘中偏北,是一個由湖區向山區過渡的丘陵區。特殊的地理條件,構成境內河流較多、水資源豐富,資江自西向東流經我縣馬跡塘、武潭、大栗港、鲊埠、沾溪、三堂街、修山、浮邱山、桃花江九個鄉鎮,全長102公里。流域面積在一百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級支流有7條,即志溪、獺溪、沾溪、沂溪、善溪、敷溪、碧螺港,總長205.15公里。整個資江流域桃江段覆蓋了全縣十五個鄉鎮,資江干流和一級支流是養育桃江人民的“母親河”。隨著我縣“工業強縣”戰略的推進、資江水電梯級開發的實施、城鎮集居人口的增加等形勢的發展,資江水污染隱患越來越多,水質保持壓力越來越大。具體情況如下:

1、企業排污情況。我們對資江流域桃江段的排污企業進行了詳盡的調查,共調查污染企業434家(本次調查中所有數據以2006年為統計基準年),其中:紙廠104家、竹木制品171家、銻品冶煉26家、煉釩企業13家、水泥17家、采礦23家、醫院31家、其他行業49家。本次調查的434家企業,共產生廢水1010.29萬噸,廢水處理量177.69萬噸,處理率17.8%。共排放廢水805.07萬噸,廢渣23.98萬噸。

2、排污口排污情況。本次共調查排污口共438個,其中直接入河排污口25個(含城市管道排污口4個)。主要分布在桃花江鎮、馬跡塘鎮、灰山港鎮、三堂街鎮、鲊埠回族鄉地域的資江干流、獺溪、志溪。直接入河排污口共排放廢水213.72萬噸,其中COD5512.31噸、氨氮88.13噸、鉛0.0027噸、砷0.0036噸。

3、城鎮生活污染源情況。縣城和流域內各集鎮年生活污水產生量2348萬噸,其中縣城為438萬噸,其它各集鎮為1910萬噸;生活污水排放量1643.6萬噸,其中縣城為306.6萬噸,其它各集鎮為1337萬噸。縣城和流域內各集鎮年生活垃圾產生量為8.4萬噸,其中縣城為5.5萬噸,其它各集鎮為2.9萬噸。

4、農業、畜禽養殖業污染情況。2006年,我縣農藥施用總量達550噸,施用面積達66.30萬畝,施用范圍包括全部的水田和部分旱地、園地,施用強度達0.83公斤/畝。化肥施用總量78540噸,其中氮肥47547噸、磷肥16770噸、鉀肥7534噸、復混肥6969噸,施用面積達97.61萬畝,施用范圍包括全部耕地和部分林地,施用強度達80.46公斤/畝。

5、資江河道船舶污染情況。固定在本轄區內航行和作業的各類船舶共有139艘,其中客船14艘、貨船41艘、渡船(含汽渡)44艘、挖沙船40艘。

6、流域內水土流失情況。目前,全縣水土流失面積72110公頃,占全縣總面積的35%,其中有輕度水土流失面積39120公頃,中度水土流失面積24200公頃,強度水土流失面積7820公頃,劇烈水土流失面積970公頃。全縣年土壤侵蝕總量達265.16萬噸。

7、水電開發對沿江居民飲水安全的影響情況。根據國家長委批準的縣域資江4級水能電站開發計劃,目前馬跡塘、修山電站已相繼建成并投產使用,白竹洲電站正在建設中。筑壩后將造成資江桃江縣城水域流速減小,污染物遷移轉化速度減慢,稀釋擴散能力減弱,縣城的水源由原來的流水變成呆水,泥水淤積河床,在縣城周圍水域形成污染帶,可能導致桃花江鎮生活飲用水水質惡化,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

8、植樹造林、退耕還林情況。從2003年到2006年,退耕還林工程共完成7.6萬畝,其中退耕還林3.9萬畝,荒山造林3.7萬畝。長江防護林工程共完成2.6萬畝,其中人工造林0.8萬畝,封山育林1.6萬畝,幼林撫育0.2萬畝。

轉貼于 (二)我縣近年防治資江水污染的情況

近年我縣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大了對資江河道及其一級支流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收到了較為明顯的效果。

1、污染企業整治情況。2006年底至2007年初,對全縣的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違法排污行為進行了清理整治。查處資江流域違法企業20家,對54家企業進行了限期整改,關閉了104家小紙廠,減排廢水562.08萬噸,削減COD3131.3噸,削減氨氮31.02噸;關閉小煉釩廠13家,廢水減排2.45萬噸,削減COD1.35噸。

2、河道亂采濫挖整治情況。2003年以前,我縣資江河道遭到了嚴重的人為破壞,在河道內亂采濫挖,向河道內亂扔亂倒現象十分嚴重。通過整治,資江河道由原來的110條挖沙船作業控制到了40條作業。亂采濫挖現象得到了遏制,對有資格作業的挖砂船只規定了作業河段、作業時間,并按要求配置了專按尾砂的自卸駁,將棄置的尾砂運至河岸河邊護腳。向河道隨意傾倒垃圾、渣土的現象大大減少。

3、水土流失治理情況。從1998年起至2005年止通過連續幾年重點治理,全縣累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6.6平方公里,項目所在地區的生態環境有了較大的改善。

(三)資江桃江段水污染防治面臨的突出問題

當前,我縣境內資江干流及一級支流水污染防治面臨的突出問題主要是六個:

1、工礦企業排污超標。全縣434家排污工礦企業,廢水處理率僅17.8%,達標排污率僅52.4%。每年800萬噸工業廢水,24萬噸含污廢渣排入了資江一級支流和干流。

2、域鎮生活污水未處理入河。全縣城鎮每年1643萬噸生活污水未作處理,與雨水合流通過下水道直接排入了資江水系。特別是縣城七星橋和鲇魚港兩個生活污水排污口處在縣城生活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直接污染縣城飲用水源。

3、域鎮生活垃圾處理率低,滲濾液流出多。全縣各集鎮年產生活垃圾8.4萬噸,經簡單填埋處理的僅3萬噸,64%的垃圾未處理,近11萬噸垃圾滲濾液流入了資江水系。

4、絕大部分醫療廢水直排入河。全縣31家醫院僅縣人民醫院一家有廢水處理設施。每年15萬噸醫療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了資江水系。

5、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我縣是農業大縣,且農業生產方式相對傳統,農藥、化肥施用強度大而利用率不高。每年550噸施用農藥的70%,7.8萬噸施用化肥的50%未得利用,直接或間接排入了資江水系。

6、水電開發造成了資江水體自然凈化作用減弱。電站大壩攔截蓄水,使原來流動的活水變成了死水,各種生活垃圾、漂流物長時間滯留腐爛、變質,污染了資江水質。

另外,水上運輸船的油污及廢水未經處理、流域內水土大量流失、河道內仍有亂采濫挖、部分規模畜禽養殖廢水廢渣未作處理等等,均造成了對資江水質的污染。

三、加強資江流域桃江段水污染防治的建議

(一)組織科學論證,制定防治規劃

資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和統一規劃,綜合治理。

(二)抓住工作重點,推進綜合治理

縣、鄉兩級政府將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資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對防治工作的領導,把防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三)增加經費投入,確保規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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