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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衛生管理。
3.定義
規范公司各部門的衛生標準。
4.內容
4.1廠區及辦公樓衛生管理制度
4.1.1廠區的環境及辦公區域環境衛生的清潔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隨時注意保持干凈、整潔;
4.1.2隨時保持廠區內道路、水溝、公共區域、廠區內衛生間等清潔、無蚊蠅、無鼠害、地面無積水;
4.1.3每天9:00前將廠區及辦公樓內垃圾桶的垃圾收集至地面垃圾中轉站(保證垃圾桶周圍無散落的垃圾),廠區所有的垃圾必須于當天清運出廠;沖凈垃圾中轉站地面和墻壁,保證地面及墻壁無污垢及污水殘留;
4.1.4廠區內餐廳要求裝有滅蚊蠅燈、如遇滅蚊蠅燈壞掉不能工作時,需及時安排相關人員修理、更換;
4.1.5廠區環境每周必須進行一次滅蚊蠅、滅鼠工作,對廠區周圍環境、水溝、洗手間、公共區域進行噴灑滅蚊蠅;捕鼠籠進行滅鼠;
4.1.6以上工作內容(4.1.1―4.1.5)由人事行政部負責隨時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在《廠區及辦公樓衛生檢查表》中記錄,應定期向領導反饋人員工作表現。
4.2車間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4.2.1生產車間建筑材料使用無毒、耐腐蝕、易于清洗的材料;
4.2.2生產車間應整潔、無蚊蠅,工作臺無雜物,設備表面及輸送帶潔凈無灰塵,車間地面平坦、無污水、無污泥、碎爛紙皮、雜物等;
4.2.3生產車間使用物品的管理須符合7S管理制度要求,嚴禁把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
4.2.4設有與車間相邊的更衣室,其衛生管理按《更衣室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2.5在適當地點設置洗手池、消毒池,同時在進入水處理、灌裝間前設置過腳池;
4.2.6灌裝間進入處必須設置風淋室,風淋時間設置為至少15秒;
4.2.7進入生產車間人員衛生管理按《員工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2.8車間出口及外界相連的排水通風處裝有防鼠、防蠅和防蚊蟲設施;
4.2.9車間內的紗窗與外界相通的門不允許敞開,以免蚊蠅進入;
4.2.10車間在適當地點設置滅蚊蠅設施,并正常開啟,如有損壞,立即修復或更換;
4.2.11車間定期滅蚊蠅,夏季每周對車間滅蚊蠅一次,冬季視實際情況每一周或兩周滅蚊蠅一次,使用的藥品須適用于食品廠車間內用;
4.2.12車間內發現有蚊蠅等視為衛生不合格。車間內人員一但發現蚊蠅,須立即將其消滅;
4.2.13灌裝間衛生管理按《灌裝間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2.14每班必須有約15-30分鐘搞衛生,拖地、清理工作場地、紙皮、繩子、膠紙、廢瓶蓋、廢空瓶、爛標簽等必須分別清理或擺放整齊。
4.2.15每周必要時行衛生大掃除一次,擦門窗、玻璃、墻面,清理車間下水道。
4.3更衣室管理制度
4.3.1各生產車間必須設有與車間相連的更衣室;
4.3.2更衣間必須保持干凈、無灰塵、無積水、空氣流通、無異味;
4.3.3所有衣服、鞋必須入柜,且工衣、工鞋不得同柜存放;
4.3.4工衣和私人衣物、私人物品必須分開存放,并折疊、整齊擺放;
4.3.5所有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如口杯、食物等)不得帶入更衣室。
4.3.6禁止在更衣室內進食、吸煙、睡覺;
4.3.7所有柜門在未更衣時要求一律關閉,柜門鎖損壞應報告領導,便于及時更換修復;
4.3.8更衣室滅蚊蠅設施要求一直開啟;
4.3.9灌裝間的二次更衣室,要求潔凈服和工衣分柜存放,用塑料衣架整齊懸掛;
4.3.10人員離開后灌裝間更衣室要求開啟紫外燈。
4.3.11更衣室每天必須進行一次衛生管理。各車間按照衛生清潔區域劃分責任,安排更衣室清潔衛生工作,責任落實到人。
4.4灌裝間衛生管理制度
4.4.1進入灌裝間操作人員必須穿戴潔凈服、帽、水鞋、口罩(口罩須掩住口、鼻)按指定途徑,經過腳池消毒和風淋室風淋后,方可進入灌裝間;
4.4.2所有人員進入灌裝間之前必須按《灌裝間進入人員衛生要求流程》更衣、洗手消毒,進入灌裝間后必須用75%酒精對手部進行消毒滅菌,在工作過程中亦須每隔2小時對手部消毒滅菌一次。灌裝間操作人員要求手部微生物檢測的細菌總數≤500個/手;
4.4.3灌裝間操作人員不得將潔凈服、帽、水鞋穿出灌裝間二次更衣室。灌裝間應配備足夠的潔凈服、工帽、口罩、水鞋,并每班進行清洗、清潔處理;
4.4.4進入灌裝間人員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私人物品帶入灌裝間;
4.4.5進入灌裝間人員首先必須遵守《員工衛生管理制度》中關于個人衛生的要求以及洗手要求;
4.4.6進入灌裝間人員的管理:非灌裝間操作人員進入灌裝間必須有正當的理由,在《灌裝間進入人員登記表》中登記扣方可進入。按第2條更衣、洗手消毒,灌裝間操作工必須監督進入灌裝間人員的著裝規范及其執行衛生制度的情況,并作記錄。如不符合要求的,灌裝間操作工有權拒絕進入,如操作工未做檢查讓其進入的,操作工同時視為違規。
4.4.7灌裝間操作工在每班開始生產前,必須提前進入灌裝間,分別啟動空氣凈化裝置、封蓋機,必須用臭氧水徹底沖洗灌裝頭、回收接水盤。開機前沖洗10分鐘,第一圈水不封蓋應倒掉,并檢查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并作出書面記錄;
4.4.8生產前,洗蓋消毒液的濃度、灌裝水水質等需經品控員確認,通知合格時方可開機生產;
4.4.9交接班時,兩班人員應同時檢驗設備運轉情況,作好交接班記錄;
4.4.10灌裝間操作工應在開始生產前及生產結束后清潔設備表面,保證設備表面各個部位清潔、無灰塵、無污物。只允許用水沖洗或用干凈的溫抹布擦拭清潔,嚴禁用壓縮空氣吹噴;
4.4.11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出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修,報告當班領班并做好相關記錄。如檢修位置是易污染產品的部位(例:灌裝頭、沖蓋機噴頭等)恢復生產時應進行局部清洗,再用臭氧水清洗不少于5分鐘;
4.4.12設備維修人員應與操作工就維修結果及檢修部位進行溝通,維修人員要做好維修場地的衛生清潔工作,檢修后設備的清潔、消毒由操作工負責;
4.4.13設備大修后正式生產前,生產部應熏蒸消毒灌裝間后方可生產。
4.4.14灌裝間內要求清潔干凈。地面、設備、墻壁不得有污漬、油污等污物存留;現場無任何雜物擺放;掉地空瓶、瓶蓋立即撿起丟到不合格暫存框;
4.4.15灌裝間內要求保持明顯正壓,內外壓差應大于等于10pa以上;
4.4.16灌裝三合一機高效出風口正下方的空間區域潔凈度必須達到100級,灌裝間的其它區域潔凈度必須達1000級;或灌裝間整體空間潔凈度必須達1000級。對空氣過濾網的清潔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洗、更換,初效過濾器每15天清洗一次(原則上每月1日、16日清洗),中效過濾器、高效過濾器每年或每兩年更換一次,以確保灌裝間潔凈度符合設計要求;
4.4.17每周對各生產線灌裝間進行一次空間落菌檢驗,空間落菌要求沉降菌≤3個/皿(落菌時間30分鐘).當空間落菌檢驗結果超過標準時,必須加強相應灌裝間消毒,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空間熏蒸或加強空間噴酒消毒;
4.4.18灌裝間操作工對工作區域內的瓶蓋、次瓶、損耗瓶等必須及時清理出灌裝間,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4.4.19員工停機進餐時、因故停機時、停產休息等情況,必須開啟灌裝間內的全部紫外殺菌燈進行空間消毒。開啟紫 外燈后應檢查其工作狀態,確保所有紫外燈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否則應及時報告領班安排檢修、更換;
4.4.20操作工在下班前或交接班時,必須清理干凈工作現場,清潔生產設備;
4.4.21灌裝間空間消毒:在生產過程中按1次/2小時的頻率對灌裝間的地面、墻壁、墻角等空間噴灑300ppm濃度的復核季銨鹽;空間落菌和塵埃粒子檢測出現異常時,增加消毒頻率。消毒應在《灌裝間清理消毒表》中記錄。
4.4.22進入潔凈區工作時首先將總電源開關合上送電;
4.4.23為保證潔凈室的潔凈度,潔凈室每次使用時應提前30分鐘先開凈化送風風機,以便使各灌裝間進行自凈;
4.4.24禁止將容易發塵、發霉的物品及用具帶入灌裝間;
4.4.25進入灌裝間時必須先換鞋、更衣、穿戴連體潔凈服,工作時應盡量不作明顯擾亂氣流流向的運作
4.4.26每班生產結束后,應清理干凈,人員離開灌裝間曨應開啟紫外線殺菌燈對灌裝間進行消毒。如下一班開工時間距離本班下班時間達1小時以上應關閉凈化系統(時間差在1小時以內的應保持凈化系統處于工作狀態);
4.4.27工作完畢所有人離開潔凈室之后中,必須關閉總開關。
4.4.28每班檢查凈化系統的壓力是否正常。
4.4.29定期消毒、清洗初效過濾器(原則上每月1日、16日),每年或每兩年更換一中效過濾器和高效過濾器;
4.4.30每天檢查一次灌裝間的正壓差,應不小于5pa,否則必須檢查初效、中效過濾器是否堵塞,清洗更換、檢查送排風機是否運轉正常;
4.4.31每周一次用塵埃粒子計數器測定潔凈室的潔凈度,如不符合技術參數可調節送、回風管上的可調風閥來調節送風量和控制回風量,直至室內潔凈度達到其技術參數為止;
4.4.32中效過濾器、高效過濾器更換后,應用塵埃粒子計數器檢查高效過濾器與四周邊框密封是否良好。調節送、回風管道內的送風風量,用塵埃粒子計數器測定潔凈室內的潔凈度,直至達到技術參數要求;
4.4.3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應更換高效空氣過濾器:
1、氣流速度降到下限1.5米/秒;
2、更換初效、中效空氣過濾器后,氣流速度仍不能增大;
3、高效空氣過濾器的阻力達到初阻力的1.5―2倍;
4、高效空氣過濾器出現無法修補的滲漏、破損。
4.4.34空間落菌檢測
1、檢測頻率:1次/周;
2、檢樣數量:按附件規定分布檢樣組(每組包括1個總菌培養皿和1個霉菌培養皿)為宜。可視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布點數量;
3、每次由微檢員負責提前1天將次日所需的培養皿預備好,冷藏于冰箱;
4、檢測日,由當班微檢員負責檢測需監控的生產線灌裝間的空間落菌;
4.4.35空間落菌檢測培養皿放置要求:
1、放置前測試人員必須穿戴符合環境度級別的工作服,戴好口罩、雙手消毒;
2、測試時,灌裝間內不得多于2人;
3、放置穩定后,將培養皿打開,靠放在培養皿邊緣,測試時間為30分鐘。
4.4.36嚴格按規定位置放置培養皿;
4.4.37落菌檢測完畢,將培養皿蓋好,收集于籃子時里;
4.4.38培養皿放入培養箱培養(總菌培養:37°培養48小時;霉菌培養28°培養72小時);
4.4.39異常處理:若空間落菌不合格,書面通知責任部門改善,直至檢測合格;
4.4.40空間落菌檢測結果由微檢員詳細記錄于《灌裝間落菌、塵埃粒子、正壓檢測記錄表》中。
4.4.41空間塵埃粒子檢測
4.4.42在執行完畢第4.4條中平皿布點后,立即對灌裝間塵埃粒子檢測;
4.4.43檢樣數量:2個樣/灌裝間,一個樣必須是灌裝區域;
4.4.44空間塵埃粒子檢測要點:
1、檢測前測試人員必須穿戴符合環境潔凈度級別的工作服,戴好口罩;
2、測試時,灌裝間內不得多于2人;
3、嚴格按照規定的位置檢測;
4、取兩點檢測數據的平均作為灌裝間本次檢測結果。
4.4.45塵埃粒子檢測操作規范;
4.4.46異常處理:若塵埃粒子檢測結果不合格,書面通知責任部門發送,直至檢測合格;
4.4.47塵埃粒子檢測結果由微檢員詳細記錄于《灌裝間落菌、塵埃粒子、正壓檢測記錄表》中。
4.4.48各灌裝間正壓標準值:大于5pa;
4.4.49各灌裝間應安裝微壓表,便于品控員對各灌裝間的正壓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每天檢查并記錄。
4.5車間消毒制度
4.5.1灌裝間地面、空間環境的消毒:灌裝間按3.3-3.9平方米安裝1支15瓦紫外燈。員工停機進餐時、因故停機時、停產休息時等情況必須開啟灌裝間所有紫外燈進行殺菌消毒,開啟紫外燈后應檢查其工作狀態,確保所有紫外燈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否則應及時請相關人員進行檢修、更換;
4.5.2消毒頻率:
1、原則上每周行熏蒸消毒。灌裝間設備進行大修后必須熏蒸消毒后方可開機生產。并記錄于《車間熏蒸殺菌記錄表》;
2、如因生產需要不能停機進行熏蒸消毒,每周執行以下消毒方法:用300ppm復合季銨鹽噴灑消毒滅菌,對地面、墻角、空間均勻噴酒,然后開啟紫外燈,保持灌裝間密閉消毒至少30分鐘。
4.5.3消毒藥品用量:復合季銨鹽按0.3%-0.5%。
4.5.4消毒方法:將不銹鋼(塑料盆)盆均勻分布旋轉于灌裝間適當位置,把已稱量好的復合季銨鹽倒入不銹盆(塑料盆),再按要求量沿盆壁緩慢倒入復合季銨鹽,關閉灌裝間的門窗,密閉8小時以上,開啟空氣凈化裝置至室內復合季銨鹽排出后(約需1小時)開機生產;
4.5.5注意事項:倒入時應戴上耐酸耐堿手套操作;盆內不得放置紙質等易燃物品;配置好后應迅速離開灌裝間。
4.5.6車間管道及灌裝間設備(灌裝機、封蓋機)的清洗、消毒
4.5.7每天早晨開機生產前,水處理車間必須提前給生產車間供給合格的臭氧水,生產車間必須提前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機器設備不少于5分鐘(停產一天以上,必須清洗消毒不少于10分鐘),并經品控員檢測合格,通知可以開機方可生產;
4.5.8生產過程中如因故停機超過20分鐘,開機生產前必須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機器設備不少于5分鐘;
4.5.9如生產線長期未開機生產(停機時間達7天以上),必須用合格的臭氧水清洗消毒管道、機器設備不少于20分鐘,并經品控員取樣檢測合格,通知可以開機時方可生產。在生產過程仍需密切關注水質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停機繼續排水;
4.5.10如新生產線投產前,必須用合格的臭氧純凈水清洗管道、機器,用200目濾網檢查管道、機器設備異物情況,直至連續三次檢查沒有異物;然后品控員取樣檢測水質合格后,通知試生產。在生產過程中仍需要密切關注水質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停機繼續排水;
4.5.11灌裝間的機器設備表面及操作臺面的清洗、消毒,每天開機前及下班后必須用臭氧水徹底沖洗干凈;
4.5.12灌裝間與食品直接接觸的設備設施(如灌裝頭、封蓋頭、輸水管道等)修理后,先用干凈的濕抹布和洗潔精擦拭干凈,然后用臭氧水沖洗消毒不少于5分鐘后,方可開機生產,必要時由品控員判定是否需要取樣檢測水質;
4.5.13車間過腳池消毒液:每班由車間指定人員按1:100比例配制復合季銨鹽消毒液,品控員每班檢測一次并記錄于《車間使用消毒液濃度檢測記錄表》。必要時對過腳池消毒液進行抽查,發現消毒液不符合要求時立即要求領班處理。消毒液配制情況記錄于《車間消毒劑使用登記表》。
4.6車間蟲害防治制度
4.6.1應在車間設置紗窗、紗門和防蠅門簾,以防止蚊蠅進入車間;
4.6.2車間下水道口應設置水封,排氣扇口、通風口應設置鐵絲橫格子網,以防止飛蟲、爬 蟲進入車間;
4.6.3車間適當位置按要求數量設置熒光滅蚊燈;滅蚊燈的安裝應滿足如下要求:
1、距離地面適當高度,以利于對滅蚊燈進行檢查、清理為宜;
2、安裝在背光或處,以免減弱熒光的效果;
3、與堆放物品及工作臺面應保持50cm以上距離;
4、車間的出入口、更衣室、車間人流通道應安裝滅蚊燈;
5、車間滅蚊燈的安裝原則:以滅蚊燈能覆蓋整個生產區域;
6、車間滅蚊燈的安裝由工廠質量部會同生產車間,根據各車間實際情況確定車間內滅蚊燈的安裝位置及數量,報請生產總監后實施。
4.6.4車間應按要求設置、安裝防治設施;
4.6.5各車間應對防治設施建立明確的責任人。負責設施的日常維護、清理。每班上班前由責任人對各自負責的防治設施檢查;
4.6.6車間蚊蠅的防治:車間應對每臺滅蚊燈按區域編號并明確責任人。每班上班前,責任人對各自負責的滅景欒進行檢查,檢查內容為:滅蚊燈工作是否正常;蚊蠅、飛蟲數量。并將松果結果記錄于《車間滅蚊燈使用情況檢查表》;
4.6.7發現以下異常情況,應及時向領班及當班品控員匯報,對異常情況作出處理;
1、滅蚊燈蚊蠅數量異常;
2、車間發現活蚊蠅;
3、滅蚊燈無法工作或工作不良;
4、其它防治設施不工作或工作不良。
4.6.8車間應定期對生產區域用由質量部指定的滅蚊劑進行噴灑,以殺滅、驅趕車間內活體蟲害,并記錄于《車間滅蚊記錄表》;
1、蚊蟲多發 季節(如春夏秋),車間應每周用滅蚊劑噴灑一次;
2、蚊蟲較少季節(如冬季),車間應每月用滅蚊劑 噴灑一次;
3、選用國家衛生部門認可的在食品廠中使用的滅蚊劑,實施滅蚊前確認所有的原料、包材、成品、及暴露的設備窗口均已被安全遮蓋、隔離;
4、工廠質量部根據實際情況(如滅蚊燈蚊蠅數量異常、車間發現活蚊蠅等),認為有必要增加噴灑頻率時,車間應增加噴灑次數。
4.6.9質量部不定期對各車間進行車間害蟲防治工作的檢查、監督。
4.7員工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4.7.1工廠行政從事部門需組織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進行食質量量衛生和食品生產安全教育;
4.7.2定期對全廠員工進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關衛生規范法規的宣傳、培訓、教育;
4.7.2食品質量衛生和食品生產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屬地宣傳培訓,工廠行政從事部應對參加人員、教育培訓的效果等進行考核,并記錄存檔。相關記錄至少保存三年。
4.7.3生產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禁止化妝(如涂粉性化妝品);
4.7.4生產人員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物(如項鏈、耳環、戒指、手表等)帶入車間;
4.7.5進入車間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用、工作鞋、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必須將頭發全部包在工作帽內);
4.7.6生產人員不得穿工作鞋出車間,灌裝間人員潔凈服、工作帽、工作鞋一律不允許穿出灌裝間二次更衣室;
4.7.7嚴禁在車間內吃食物、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禁止在生產區域(生產車間、更衣室、倉庫等)存放食物;
4.7.8工作中隨時保持雙手干凈衛生。在如下情況下:開始工作前、進餐前后、清理垃圾后、處理廢料后、清理設備后、入廁后和其它相關操作會影響食品生安全的情況,必須洗凈雙手;
4.7.9未經許可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車間;經批準的外來參觀人員,須在我司指定人員的帶領下按指定路線參觀,并按我司要求更衣著裝;其余需進入生產車間的非生產人員,必須遵守本規范的規定;
4.7.10灌裝間操作人員衛生管理按《灌裝間衛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執行。
4.7.11生產人員的著裝情況及工衣、工帽的衛生清潔情況由當班領班每班進行檢查,品中不定時抽查。部門負責人日常巡查本部門員工的衛生情況,質量部負責人對全廠員工的衛生情況進行日常巡查;
4.7.12質量部品控員按每周一次的頻率對灌裝等崗位員工的手部衛生情況進行抽查檢測;
4.7.13所有檢查發現的不合格項,列入員工的當月績效考核,當日要求進行整改或限期整改合格。每周對不合格項進行統計,由生產總監簽批后在本部門內張貼通告和通報相關部門。
5. 區域考核細則
5.1衛生檢查頻次:每月至少一次,參與衛生檢查人員由質量部負責組織,具體參與衛生檢查崗位包含但不限于工廠副總、生產總監、各部門主管等;人事行政負責協助并通知;如現場衛生惡化或檢查平均分數低于85分時,增加檢查頻次;
5.2衛生檢查方法:一般采取眼看、手摸的方法。如灌裝區域規定“吹瓶間灌裝機間保持干凈衛生的狀態,無積塵、無生銹、無油污”,檢查本條時,檢查者要觀看內外的衛生狀況,如表面是否有灰塵(內外),如果有類似污跡,檢查者應該要求該崗當值員工清除這些污跡或者記錄下來,班后清除;“0”或“1”、“2”此項記錄為“0”分;污跡超過3處或者某一處污跡大小超過3cm*3cm或同等面積,此項記錄為“0”;無任何污跡,窗門關閉正常,此處記錄為“2”;中間狀態記錄為“1”;
5.3結果評定:
5.3.1各區域每個衛生項跟據實際衛生情況計分“0”、“1”、“2”,然后匯總;
5.3.2該區域最終得分,最后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5.3.3、責任范圍:生產部負責:井水區;水處理間;蓋、坯區;吹瓶、灌裝區域;洗蓋區;燈檢、貼標、封箱區;碼垛區;更衣室;設備部負責:高低壓房;五金備件庫;倉庫部負責:成品倉庫;輔料倉;化學品倉;人事行政部:廠區外圍;食堂;廁所;辦公區;品控部:化驗室、留樣室;
5.3.4、考核分數應用:區域檢查結果為80分以下時,用崗位衛生區域考核分數*系數0.7,依次類推;得分占比系數如下表:
檢查分數
得分占比系數
80分以下(不含80分)
0.7
80-85分(含80分和85分)
0.8
86-90分(含86分和90分)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區域劃分為:南辦公室走廊大門以東辦公室負責,走廊大門以西財務部負責;院子以走廊大門中心界定東西,以局西辦公樓門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門以東南部及東南角花壇由辦公室負責,大門以西南部由財務部負責,大門以東北部及東北角花壇由城建資產部負責,大門以北部及花壇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市場營銷部負責門前三包。文苑小區工地辦公室的衛生保潔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匯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公司衛生間管理制度
衛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樓衛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其它區域衛生間管理由所在單位責任人負責。
二、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志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干凈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保持干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五、便后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衛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衛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了解衛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8.飲水必須清潔。
9.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10.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11.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12.凡可能產生有礙衛生的氣體、塵灰、粉末之工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采用適當方法減少此項有害物的產生。
(2)使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此項有害物的散發。
(3)于發生此項有害物的最近處,按其性質分別作凝結、沉淀、吸引或排除等處置。
13.凡處理有毒物或高熱物體的工作或從事于有塵埃、粉末或有毒氣體散布場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線中的工作等,須著用防護服裝或器具者,應按其性質制備。
從事于前項工作人員,對于本公司設備的防護服裝或器具,必須善用。
14.各工作場所的采光,應依下列的規定:
(1)各工作部門須有充分的光線。
(2)光線須有適宜的分布。
(3)須防止光線的眩耀及閃動。
15.各工作場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須保持清潔,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階梯、升降機上下處及機械危險部分,均須有適度的光線。
17.各工作場所應保持適當的溫度,溫度之調整以暖氣冷氣或通風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場所應充分使空氣流通。
19.食堂及廚房之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保持清潔衛生。
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并實施的企業比例,中型企業65.00%、小型企業32.11%;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并實施的企業比例,中型企業75.00%、小型企業36.99%;建立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管理制度企業比例,中型企業75.00%、小型企業36.99%;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制度企業比例,中型企業75.00%、小型企業43.09%;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設置警示標識企業比例,中型企業70.00%、小型企業33.33%;勞動合同中有職業病危害告知內容企業比例,中型企業55.00%、小型企業36.99%。中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狀況明顯好于小型企業。不同經濟類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現狀本次調查272個企業中按經濟類型分:國有企業4個、集體企業33個、股份制8個、有限責任63個、外資企業3個、私營企業130個、其他企業31個。阜新地區以私營企業為主,占47.8%,其次是有限責任公司,占23.2%。調查結果外資企業、國有企業職業衛生管理狀況明顯好于其他經濟類型企業,各項指標均在50%以上。不同行業的企業職業衛生管理現狀本次調查272個企業中按行業分有:煤炭開采企業36個、非煤礦山24個、輕工業28個、化工醫藥23個、非金屬制品62個、制造業70個、其他行業29個。阜新地區以制造業為主,占25.7%,其次是非金屬制品,占22.8%。煤炭開采行業的企業職業衛生管理狀況最好,各項指標均在70%以上;其次是化工醫藥行業,各項指標均在50%~70%之間。
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企業比例占52.57%,開展職業病危害評價企業比例占18.75%,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企業比例占25.74%,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企業比例占41.54%,制定職業衛生教育和培訓計劃企業比例占22.06%,操作規程中含有職業衛生內容企業比例占43.01%,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企業比例占35.29%,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并實施的企業比例占34.56%,建立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管理制度企業比例占39.71%,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制度企業比例占45.22%,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設置警示標識企業比例占35.66%,勞動合同中有職業病危害告知內容企業比例占38.24%。在各項職業衛生管理指標中,最好的是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占52.57%,開展職業病危害評價最差,僅占18.75%。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企業應該制定切實可行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相關的預案,并嚴格執行。
要加強對企業職業衛生的監管力度,尤其應該加強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評價情況的監管,從源頭上控制職業病危害,確保勞動者的身體健康[1]。HSE管理部門和體系是迄今為止被發達國家廣泛應用的企業健康、安全、環保管理體系,我們應積極吸收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模式,將職業衛生工作納入企業的“健康、安全、環保”(HSE)管理體系,積極推進企業建立健康、安全、環保管理部門[2]。各級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疾病控制機構和職業病防治機構,均應積極開展對企業發展特征和管理體系的研究,探索和尋求實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作者:杜浩 劉麗紅 蔣春梅
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化工企業生產產品不斷被用到各項事業中,使用范圍越來越廣。然而,化工企業生產產品具有特殊性,對員工產生一定職業危害,處理不當將危及員工生命健康。化工產品生產過程中,釋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在粉塵、噪音及輻射等一系列不安全因素影響下,企業如果不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將對化工企業員工身體健康乃至整個企業的長期發展產生嚴重危害。因此,為保證企業的發展效益和員工身體健康,需要通過調研活動發現職業衛生問題所在,做好各項生產的安全防護措施。
1化工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存在問題
在追求經濟利益的企業發展觀念影響下,化工企業對職業衛生管理重視程度降低,由此對企業職工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由此給企業形象形成不良影響,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現象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存在問題進行分析如下:
1.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
隨著職工醫療保障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發展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在化工企業發展過程中,逐漸取消或分離了員工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員工在企業內無法得到職業防護所和醫療衛生機構的保障。現階段,較少企業中存在保證職工醫療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然而,具備醫療衛生機構的企業中醫護人員的專業性不強,導致化工企業員工未能得到很好的衛生管理體驗,對危害自身身體健康的環境知曉率較低,對維護自身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造成員工職業衛生管理水平較低,容易對職工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1.2職業衛生準則和制度未起實質性作用
職業衛生準則及制度是對職工的衛生管理水平起到保障作用,在實施過程中需要企業和職工履行雙方承諾及義務,自覺遵守職業衛生制度及準則。執行職業衛生準則及制度的目的是減少化工企業對員工形成的危害,降低職業對員工的危險因素,在執行過程中形成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共贏體系。然而,一些化工企業雖然建立了保護職工,維護生產秩序的職業衛生準則和制度,在落實上卻未能為員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不能明確提供管理流程及要求。在制定措施過程中,化工企業趨向于制定形式上的規章,對員工職業衛生管理方面未明確提出管理規定,將制度及措施作為擺設,成為形式。
1.3健康防護措施未落到實處
化工企業職工其工作環境的特殊性和危險性要求化工企業定期為職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作為健康防護措施的重要依據,但是,許多化工企業將普通體檢作為職工身體健康的衡量標準,未針對自身行業特點進行專門體檢工作,這對化工企業職工的健康防護產生不利影響。另外,化工企業運行過程中,其對職工的安全防護存在較大漏洞,具體表現為有害物質的檢測未與職工的健康指數掛鉤,在實施過程中物質檢測與健康體檢未進行有效對接和溝通,各項指標和數據未能充分分析和利用,造成化工中劑量反應關系和劑量效益關系被忽略,導致對化工有害物質及員工的健康未能建立實質性分析關系。
1.4忽視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受市場競爭壓力加大的影響,化工企業為追求更大經濟效益,在職工身體健康和職業衛生管理方面重視程度第,各項防護措施未能做到位。在設置安全防護措施方面,對有害物質的處理及過濾設施較為簡陋,職工長期置身其中,影響身體健康;在職業衛生教育方面,企業對職工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工作流于形式,形式單一,未能起到影響職工思想,提高職工衛生安全意識的作用,不利于員工身體健康及企業的長期發展。
2化工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對策思考
2.1明確責任,發揮主體責任
為提高員工職業衛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需要化工企業明確責任,發揮主體責任作用。化工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不斷督導,在衛生管理機構內配備專業人員,建立健全主體責任制。加強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各項職責明確,各項基本任務能夠落實到個人,明確實施流程,建立長期有效的服務機制,實行激勵措施,調動各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各種職業病。
2.2嚴格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和規則
針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規則形同虛設的問題,在實施過程中須明確主體責任,編制操作手冊,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流程。在實施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過程中,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加強對企業職工的教育及培訓工作,要求其遵守各項工作章程,提升自身職業衛生意識。
2.3有效投入職業衛生設施
為促進保障化工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在安全基礎設施上需要加大有效投入,提升安全防護水平。具體做法是,對需要經過特殊處理的物質,選擇合適位置安裝處理設備,引進先進技術及設備;及時淘汰老舊設備,定期建設和維護設備,對發現問題的設備及時維修;逐漸消除危險物質、氣體及噪音對企業職工造成的危害;對照國家標準檢查自身設備,如有不符,及時更換。
2.4堅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針對企業職工在化工生產過程中所受到的危害不同,有針對性地選擇不同健康體檢項目。摒棄普通體檢的做法,化工企業在實施安全防護措施過程中,注重將安全防護監測和職工的體檢結合起來,進行關聯性分析,進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險物質對員工造成的傷害,進一步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提升企業效益,促進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3結論
化工企業工作特殊性要求企業注重對職工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不斷提升衛生管理水平才能獲得長期穩定發展。堅持以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企業發展為原則,設置專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人負責,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準則,提升職工安全防護意識,同時,做好對職工的安全防護工作,加大職業衛生投入。
參考文獻
[1]姜云杰.化工企業職業健康管理現狀及措施分析[J].石化技術,2017(03).
(一)主干道:包括迎賓大道、城南街、環城路、八二三東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濱路、城東街、城東南街、城東北街、城路、南環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區主要街道。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城南街、八二三東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場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兒童公園正門口)、城東街(八角亭至東岳橋)、環城東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門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廟至外貿公司、春城酒家至鵬翔酒家、街心公園周邊)、溪濱東路(電力大廈至電信大廈)、溪濱中路(電信大廈至大橋)、溪濱西路(大橋至人行橋)、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閘壩至財政局套房圍墻)、中心廣場等的保潔及環衛設施的維護工作。
2、城鎮人民政府、五里街鎮人民政府、石鼓鎮人民政府負責縣環衛所承擔清掃任務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兩側人行道衛生管理、垃圾統一收集清運、日常保潔等工作。
3、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主干道兩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設置、日常維護工作及垃圾中轉場所的建設、維護、日常管理工作。
4、城區主干道路面要實行全日保潔,做到路面兩側無暴露垃圾,無亂搭亂建,綠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區留安路、新華路、溪路、中洲路、鵬源街、溪洲路、環翠路、安居路、通賢路、公園路、儒林街、溪濱路、真武路、崇華路、華福路、西安路、師范路、大路頭街等。
工作職責及要求: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次干道沿線的環衛設施的設置,負責進行日常保潔、衛生日常管理,每個鎮至少配備2輛密閉垃圾運輸機動車,2名清運工,做到城鄉垃圾日產日清,做到路面兩側無暴露垃圾,無亂搭建、亂堆放現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實行全日保潔;垃圾統一收集并集中運至垃圾中轉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要及時清理、轉運公路、沿河溪兩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組織對路網體系、排水管道的巡邏檢查,加強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對排水管道破損的,及時搶修、更換,確保排水設施要完好、暢通;對道路破損龜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時修補。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樓道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的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至垃圾中轉站。要設專人負責,實行全日保潔。
2、居民住宅區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有專人管理衛生。要做到小區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好,無蚊蠅孳生場所,無亂掛行為,樓道整潔,定期清掃,無亂貼亂畫,車輛擺放整齊,并禁止飼養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戶要認真做好室內外垃圾清掃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內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積水、衛生死角,改建水沖式衛生廁所,圈養禽畜,填堵縫隙,徹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環境衛生的日常保潔工作,自備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時投放到垃圾收集車。
(四)單位家屬小區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單位負責對所屬家屬小區進行公共環衛設施的統一設置,并設置專兼職人員進行小區日常環境衛生的保潔、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處理等工作。每個小區至少設置1-2名日常保潔員進行環境衛生清掃、管理工作。
2、城區各單位(含家屬住宅區)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有專人管理衛生。要做到圍墻內外、房屋室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好,無蚊蠅孳生場所,無亂掛行為,樓道整潔,定期清掃,無亂貼亂畫,車輛擺放整齊。單位廁所要做到潔凈、無糞跡、尿垢,基本無蠅、無蛆、無臭。
(五)物業小區、建筑工地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對所屬物業小區進行公共環衛設施的統一設置,并設置專兼職人員進行小區日常環境衛生的保潔、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處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單位負責對所屬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處理、工地日常保潔、建筑垃圾統一收集清運處理等工作。
(六)工業園區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內人行道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轄區內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管理,同時負責引導企業把工業園區產生的工業垃圾集中清運到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2、工業園區內各企業負責設置本企業內的環衛設施,生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點,統一轉運至垃圾中轉站點。
(七)人工湖
縣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人工湖水面保潔,組織專職人員進行全日保潔;每日不間斷檢查,發現湖面、橡膠壩有漂浮物時,及時清除,確保衛生;同時應及時清理坡岸的垃圾雜物,并將打撈清理的垃圾運送至垃圾中轉站。
(八)溪流、溝渠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城區各小溪流、溝渠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各村(社區)負責對轄區內小溪流、溝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兩側雜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場所,統一轉運,做到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確保小河流的干凈整潔。
2、城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溪流水體要組織群眾開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雜草,做到無漂浮垃圾,無積存雜物。每周至少開展1次巡查,其中“東岳溪、環翠溝”每周2次,發現水體有漂浮垃圾時,及時清理,確保河床整潔、水流暢通。
(九)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公共環衛設施的設置、管理。各鄉鎮負責對所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進行衛生摸底調查,并責成所屬村(社區)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組織專職人員進行日常保潔、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統一清運處理及公共環境衛生日常管理。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要對轄區內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亂搭亂蓋、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清理、糾正。組織巡查隊對轄區內亂搭亂蓋、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糾正非法行為。
(十)垃圾中轉站點建設、垃圾清運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點的設計、建設工作,做到設計科學、合理、實用。
2、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點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轉站點周邊環境衛生、整潔,及時清理轉運垃圾中轉站點內的垃圾,統一運送至垃圾填埋場所,集中處理。要使用密閉垃圾清運車輛,做到不灑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交通局負責加強對車站進行規范化管理,督促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環衛設施設置及日常環境衛生保潔管理。要做到車站、候車室內外衛生設施清潔;地面清潔無污物,無痰跡;物品、凳椅潔凈;天花板、四壁清潔無積塵蛛網;候車室基本無蠅無鼠。車站負責做好日常環境衛生管理,設立專職人員進行車站的日常保潔、垃圾收集、統一轉運處理等工作。要做好車站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2、縣文體局負責體育場館內的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體育場館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場館內的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場館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3、縣廣電局負責影劇院的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劇院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4、縣衛生局負責醫療機構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機構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醫療廢物要統一按要求實行袋裝化,避免污染周邊環境。要做好醫療機構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十二)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餐飲行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衛生局負責對城區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負責其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的監督、檢查。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各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縣環保局負責對城區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三廢”排放進行監管,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從業單位做好“三廢”排放處理設施。各從業單位要設立“三廢”排放處理設施,做到排放符合環保標準。
5、縣旅游局負責對城區星級酒店、旅游接待單位等的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對其室內外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星級酒店、旅游接待單位要做好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立、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無蠅、無鼠、無蟑等。
6、各從業單位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質監局負責對城區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要督促各單位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環境整潔,無蠅、無鼠、無蟑;實行垃圾袋裝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轉站(點)。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各從業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日常保潔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十四)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企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工商局負責城區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負責其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的監督、檢查。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超市、商場、食雜店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各經營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日常保潔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二、“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及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主、次干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的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癬”進行清理。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車站、商場等單位做好本單位所屬公共場地的“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轄區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3、居民小區。有物業公司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小區內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沒有物業管理公司的,由所屬村(社區)負責組織居民小區內住戶統一對小區內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進行清理。
三、綠化帶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做好高速出口至環島城雕路段兩側的綠化補植、人行道鋪設、公交車亭建設、廣告牌整理工作,沿線樹木修剪、補植,道路隔離柵清洗、廣告更換、時花更換,并做好兩側人行道及中間綠化帶的整治和保潔工作。縣城區公共場所和主、次干道綠化帶定期整理。做到樹形整齊、無雜草,無堆積生活垃圾,無堆放雜物。
2、城鎮人民政府、石鼓鎮人民政府、岵山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轄區民事協調工作及次干道綠化帶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樹形整齊、無雜草,無堆積生活垃圾,無堆放雜物。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沿線道路環境整治及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垃圾雜物亂堆亂放等行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線樹木涂白、路面保潔工作。每日對省道、縣道路面進行日常保潔,對綠化帶的垃圾進行清理、集中收集,統一轉運至垃圾中轉站。特別要對各條進入縣城的公路加強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綠化帶及兩側干凈、整潔,無暴露垃圾和雜物堆積現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主次干道沿線及兩側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每日對城區廣場、主、次干道進行巡查,對廣場周邊、主、次干道沿線及兩側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清理所屬居民生活小區、背街小巷等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鎮村兩級要組織巡查隊加強對居民小區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糾正、清理在公共場所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
五、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吧等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衛生局負責對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等“五小”行業的公共衛生設施、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檢查,確保其設施設置有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符合環境衛生規范。負責對城區“五小”行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公共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公共衛生設施正常運作。
2、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對“五小”行業果品箱(桶)和公共廁所等公共環衛設施的設置進行管理。要對城區“五小”單位垃圾清掃、袋裝收集、公廁保潔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
3、縣規劃建設局、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五小”行業招牌、燈箱廣告設置進行管理。組織巡查隊對城區各“五小”單位進行巡查,對違規占道設立招牌、燈箱廣告的,堅決予以清理、處罰。
4、縣文體局負責網吧等公共場所的環衛設施的設置,確保其設施設置有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符合環境衛生規范。督促其設立網吧內公廁專職管理人員,并做到公廁管理制度和投訴電話上墻,要采用水沖式衛生廁所,保持公廁整潔,無污水橫流、無蠅無蛆、無明顯臭味。要做到每日對環境衛生進行清掃、保潔,垃圾袋裝處理,集中送至垃圾中轉站(點)。
5、各從業單位要做好本單位內環衛設施設置,制定環境衛生管理制度,設立1-2名專職保潔員,每日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營業場所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6、“五小”單位要按規定設置垃圾收集箱、設立專職環境衛生保潔員,每日對營業場所的環境衛生進行清掃,垃圾統一袋裝送至垃圾收集場所,由縣環衛所統一清運;至少要設立公廁專職管理人員,并做到公廁管理制度和投訴電話上墻,要采用水沖式衛生廁所,保持公廁整潔,無污水橫流、無蠅無蛆、無明顯臭味。
六、家禽家畜、犬類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所有室外違規搭建禽畜、犬類棚舍進行清理拆除。要組織巡查隊加強日常檢查,及時清理拆除違規搭建棚舍,對放養的家禽家畜及犬類進行捕殺。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公安、農業、工商、衛生等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居民小區、背街小巷的飼養禽畜、犬類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城區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組織人員對流浪狗進行捕殺。
七、公廁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的建設、設立專職人員進行日常保潔及管理工作。
2、縣環衛所要落實公廁衛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廁至少設立1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每座公廁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縣環衛所負責對公廁制度落實,日常保潔及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經貿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衛生設施的設置,合理進行功能分區,做好環境衛生清掃、垃圾統一收集處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場內公廁干凈整潔、“四害”消殺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攤位設置規范,減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擺攤市場,逐步提升城市農貿市場規范化水平;協調轄區鎮人民政府做好臨時農貿市場垃圾及時清運工作,保持農村農貿市場整潔有序。
2、市場服務中心要做到農貿市場衛生設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統一設置水沖式衛生公廁,落實公廁衛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廁至少設立1名專職管理人員,公廁地面、墻面、蹲位清潔無臭,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蠅蛆;市場有專人保潔,場所內外整潔衛生,無暴露垃圾,無污水橫流,基本無蠅。市場每個攤位要配備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時清理垃圾,統一運送至垃圾中轉站(點)。
九、學校環境衛生管理
二、項目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在施工地食堂的食品采購、儲藏、運輸、加工等方面的安全。必須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設專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在施工地設立食堂(包括臨時食堂)必須在開工前向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四、食堂炊事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體檢證及相關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從業。
五、食堂必須建立健全下列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并保證嚴格執行。
(一)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建立相應臺帳。
(二)庫房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三)食堂烹飪加工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環節的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四)操作規程與崗位責任制。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病患調離衛生管理制度等
六、工地食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須設置獨立的廚房操作間和食物儲存間。具備禽肉、蔬菜分開的清洗池。
(二)食堂頂棚、墻壁、地面必須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墻面材料到頂并便于清潔,地面做硬化和防滑處理。制作間灶臺及周邊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小于1.5米。食物儲存間內糧食存放臺距離墻面和地面要大于0.2米。窗戶排風口距地面2米以上。
(三)食堂必須配備必要的排風、冷藏、消毒保潔等設備設施,配備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和符合衛生條件的垃圾處理實施并及時清運。
七、食堂加工食品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
(二)易腐食品冷藏。
(三)食堂禁止制作和提供涼拌菜。
(四)不得加工和使用變質、有毒、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產品。
(五)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
(六)禁止購買、存放、使用亞硝酸鹽。
(七)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和不潔物。
(八)嚴禁采購無證照商販經營的食品。
八、食堂使用的液化石油氣,應從取得北京市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購買,與之簽訂安全供氣協議并索要購氣憑證,建立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在食堂設置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液化石油氣設施和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監控,防止發生爆炸及火災事故。
九、食堂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除采取搶救措施外,應立即向縣衛生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值班電話:__________
公司主管(簽字):__________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第三條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行政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綠化、生產、后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監督使用。
第六條行政部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司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七條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八條室內(公司統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九條公司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員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人員進行。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按照行政部劃分的衛生責任區,負責清掃與保潔,并實行“門前三包”的責任制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統一使用的建筑物、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清掃與保潔。各部門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各部門自行負責保持清潔。
第十二條
公司內部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行政部在與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建設合同或協議時,就要把有關由施工單位負責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處置等事項寫進合同或協議。
第十三條臨時占用道路或場地的部門,負責占用區域和占用期間的清掃與保潔。
第十四條公司會議室的日常衛生由行政部負責清掃和保潔。但其他部門使用后應負責清掃整潔。
第十五條禁止在公司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道路或公共場地,禁止在廠區內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第十六條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第十七條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第十八條廁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盡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第十九條禁止在樹干、電線桿、建筑物上張貼各種海報、標語及廣告宣傳品(公司統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條必須按行政部規定的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廠區內嚴禁亂停放自行車和汽車。
第二十一條公司內(含員工宿舍)禁止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和動物。
第二十二條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對公共廁所、垃圾場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二十三條廠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
第三章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條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
第二十六條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柜內。
第二十八條室內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四章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分布在廠區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行政部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門使用并協助行政部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三十一條生產部、化驗室、食堂等部門產生的有機物、無機物垃圾不得任意遺棄,應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內。
第三十二條生產部門產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須按照公司《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置。
第三十三條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散裝產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廢棄物時,不得灑落和拋撒,如有灑落和拋撒,必須清掃干凈。
第五章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與管理
第三十四條環境衛生設施(垃圾箱、公共廁所等)的設置與管理,應當符合公司《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個生產車間的有關衛生工作事宜。
3.職責
生產車間管理人員應認真實行本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車間的衛生符合衛生評定標準。
4.工作程序
4.1生產人員的衛生管理
4.1.1健康管理
4.1.1.1生產人員必須在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對未取得健康證者視情況安排其他工作。
4.1.1.2對取得健康證的上崗職工,應針對不同崗位的工作性質由
生產部協助培訓部組織培訓,使其具備本崗位基本衛生知識。
4.1.1.3健康檢查應定期進行,每年至少一次。
4.1.2衛生管理
4.1.2.1個人衛生管理
4.1.2.1.1一般要求:一要身體健康,持證上崗;二要經過衛生知識培訓;三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職業道德。
4.1.2.1.2工作人員手部一旦有創傷、膿腫時,嚴禁從事生產作業。
4.1.2.1.3對患上呼吸道炎癥或口腔疾病的人,要暫時脫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嚴防對食品的污染。
4.1.2.1.4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穿戴好工作服、發帽,頭發不能外露,并保持清潔整齊。
4.1.2.1.5工作人員作業前應洗凈雙手。
4.1.2.1.6工作人員應做到勤剪指甲、勤理發、勤剪胡須、勤洗澡、勤換衣。
4.1.2.1.7工作人員操作時不準戴戒指、手鐲,不涂指甲油。不準面對產品咳嗽、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
4.1.2.1.8工作人員用手直接接觸產品時,應戴上完整、清潔的手套。
4.1.2.1.9禁止在工作場所中嚼口香糖、飲食,非必要時勿互相交談。
4.1.2.2工作衛生管理
4.1.2.2.1生產現場實行封閉式作業,非生產人員不得入內。
4.1.2.2.2原材料要清潔衛生,符合公司的檢驗標準。
4.1.2.2.3生產作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藝衛生要求。
4.1.2.2.4使用的容器用具和機械設備要及時或定期清洗、清潔、消毒。
4.1.2.2.5產品的外包裝應符合衛生要求,并應有規定的標識。
4.1.2.2.6避免成品污染。
4.1.3衛生教育:定期組織衛生教育。內容包括:衛生管理體系、食品污染種類與原因、個人衛生、環境衛生、工藝衛生等。
4.2設備衛生管理
4.2.1定期清洗設備,物見本色。
4.2.2生產作業過程中防止生產設備、管道、油等對產品造成的污染。
4.2.3合理選擇各種清潔劑及消毒劑:
4.2.3.1對有傷害性的微生物及病菌須有效;
4.2.3.2無菌、無臭、無味;
4.2.3.3與皮膚接觸而不產生傷害;
4.2.3.4容易操作且經濟實用;
4.2.3.5具有高效率的清潔力;
4.2.3.6可以存放很久,且不論原液或稀釋都不會因儲存而失去活性。
4.3環境衛生管理
4.3.1保持環境整潔,展現良好企業面貌,,置物有序。來廠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4.3.2墻壁、天花板、地面的衛生管理:墻壁、天花板、地面應定期清掃,如有破損應及時維修,并保持良好狀態。
4.3.3下水道及水管裝置的衛生管理:凡是有污水排出以及用水龍頭沖洗地面的場所,均須有單獨下水道和窨井,窨井直徑宜大,以免在寒冷季節因油垢凍結而引起阻塞。
4.3.4通風、照明設備的衛生管理:
4.3.4.1車間、倉庫、更衣室、衛生間、職工食堂等都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
4.3.4.2車間、倉庫、衛生間、職工食堂等應根據實際需要安裝相應的燈光設備,照明良好。
4.3.4.3在車間、倉庫等重要場所安裝防爆燈具或使用防護罩。
4.3.5洗手池的衛生管理:洗手池要配備洗手器具、肥皂、專用毛巾。洗手器具應按時檢修、打掃,及時補充衛生用品。
4.3.6更衣室、衛生間、浴室的衛生管理:
4.3.6.1更衣室:地面、門窗、桌柜和四壁清潔,玻璃明亮;桌面、柜內物品擺放整齊,墻壁不亂擺掛。
4.3.6.2衛生間:
4.3.6.2.1不得在衛生間內亂潑亂倒、亂丟雜物。
4.3.6.2.2不得在衛生間內放置雜物。
4.3.6.2.3不得在衛生間內亂涂亂畫。
4.3.6.2.4使用衛生間后,及時沖水。
4.3.6.2.5衛生間清潔人員必須保持衛生間干凈整潔,做到無異味、無積水、無雜物。
4.3.6.2.6及時對衛生間小便池投放清潔球,保障無異味。
4.3.6.3浴室:
4.3.6.3.1浴室更衣柜只可用于沐浴時存放衣物用。
4.3.6.3.2不得在浴室洗刷衣物。
4.3.6.3.3不得在浴室亂丟物品。
4.3.6.3.4用后保證水箱中不積水,以利下批人員及時洗浴并減少浪費。
4.3.6.3.5用后應及時排水,保障地面無積水。
4.3.6.3.6用后要及時清掃做到無污物、無雜物,干凈整潔。
4.3.6.3.7浴室門窗、燈具、長椅、更衣柜要經常擦洗保持潔凈
1.總則
1.1為明確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達到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保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遵循“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
1.3公司各級行政負責人為職業安全衛生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各級主管領導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直接責任人,履行職業安全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五同時”的原則是編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據。
1.5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1.6本制度規定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職責
2.1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職能部室及各服務部主任組成。
2.1.1其職責:
2.1.1.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2.1.1.2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2.1.1.3審定公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2.1.1.4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2.1.1.5組織安全大檢查。
2.1.1.6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1.1.7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2.2安委會辦公室
安委會下設辦公室是安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安全生產部,其職責是:
2.2.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2.2.2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2.2.3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2.2.4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對有嚴重事故隱患的部門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
2.2.5策劃并參加制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2.6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教育工作。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2.2.7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廠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并作出報告。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2.2.9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2.2.10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2.2.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
2.2.12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2.2.13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2.2.14協助公司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各類人員職責
3.1董事長
3.1.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3.1.2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目標,
審定公司安全規劃和計劃,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1.3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投入,確保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安全教育和安全獎勵經費的落實,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條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
3.2監事會主席
在組織監察審計工作的同時監察審計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3總經理(或受委托的片區人)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3.3.2組織制定并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3.3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3.3.4保證本部門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3.5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3.6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3.3.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3.3.8組織實施本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3.3.9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3.3.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3.4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3.4.1監督行政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
3.4.2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4.3參加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參加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的研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4.5努力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嚴防因思想認識問題,影響職業安全衛生,以致發生各類事故。
3.4.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領導
3.5.1在總經理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對分管范圍內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5.2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勞動力,在定員、定額工作中充分考慮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員工轉正、定級、調資、升級等考核中必須有安全內容。對患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應安排合適的新崗位。對疑似職業病患者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給與相應的待遇。
3.5.3督促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培訓。
3.5.4表彰獎勵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上有顯著成績者。處理不重視職業安全衛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瀆職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火災、重大爆炸事故的責任者。
3.5.5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6主管消防、保衛、人武的公司領導
3.6.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領導消防工作,組織制訂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工作。
3.6.2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和易制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3.6.3組織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動和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等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并負責組織培訓和演練工作。
3.6.4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6.5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組織消防設施專業檢查,按時檢查所轄部門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3.7主管生產、安全的公司領導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7.2組織分管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7.3認真執行“五同時”。實行安全和生產兩個指標同時下達,兩項工作同時抓。領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計劃,在生產調度會上,討論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要討論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3.7.4組織并參加各種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時檢查危險點,及時協調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3.7.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對造成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6負責將職業安全衛生重大問題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解決。組織制定、審批、協調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計劃,組織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管理,逐步改善生產作業條件。
3.7.7檢查督促安全生產部的工作,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經驗,對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3.8主管技術的公司領導
3.8.1領導技術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認真貫徹職業安全衛生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對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在技術管理方面負領導責任。
3.8.2為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公司本質安全度,積極組織工藝技術部門開展科學研究,用技術創新來提高公司的本質安全度。
3.8.3負責審定公司關鍵性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8.4在產品設計、定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過程中,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即: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等)的勞動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8.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因工死亡、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負責找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
3.8.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9工會主席
3.9.1領導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在工會工作管理方面負責。
3.9.2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條例。
3.9.3組織貫徹和監督實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3.9.4監督檢查公司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的情況,并督促主管業務部門撤消或糾正違反勞動法規的決定和措施。
3.9.5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加公司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未經上級部門審查或竣工驗收的項目,有權阻止施工或投產。
3.9.6參加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和車輛肇事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3.9.7組織制定工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應急處置預案,并監督實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領導
3.10.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所轄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
3.10.2貫徹落實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法規、規程、制度、標準。監督檢查所轄部門對公司有關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10.3組織制訂公司房產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實施。
3.10.4組織對所轄部門及相關業務范圍的安全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門執行工程項目“三同時”的規定,按時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認真抓好各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1主管經營、質量的公司領導
3.11.1領導經營管理系統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經營管理、檢驗、計量管理方面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11.2負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經費預算審定工作,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
3.11.3執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執行國家“三同時”的規定。
3.11.4在組織項目建設時同時組織抓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監督所轄部門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2總會計師
3.12.1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專款專用。
3.12.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負責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審查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及時支付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費用。
3.12.4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3其他副總經理
3.13.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3.2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4總工藝師
3.14.1負責組織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裝置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3.14.2負責組織安全技術研究,領導工藝設計工作。
3.14.3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審。
3.14.4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藝,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
3.14.5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各種工藝規程中列有職業安全衛生操作內容,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3.14.6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14.7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審查是否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
3.14.8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監督技術人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批管理制度。
3.15總經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狀況和動態,經常教育員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門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并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3.15.3參與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3.16安委會辦公室主管領導(安全管理機構主管領導)
3.16.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并組織、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16.2組織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組織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3.16.3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3.16.4組織并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3.16.5策劃并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組織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16.6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16.7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3.16.8組織制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16.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6.10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3.16.11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3.16.12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16.13組織接觸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體格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癥人員,督促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處理。
3.17生產性部門主要領導
3.17.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7.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7.3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的正常秩序。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7.4嚴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操作人員班前、班中的崗位安全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
3.17.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部門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和實習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做好原始記錄備查。
3.17.6組織制定本部門負責的臨時性危險作業(登高作業、吊裝作業、動火作業、大型搬運作業、帶電作業、深坑作業、罐內作業、設備內部維修作業等)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措施工作,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17.7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按時檢查本部門危險點,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落實整改。
3.17.8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對職業安全衛生有貢獻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3.17.9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勞逸結合,做好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3.17.10領導并支持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7.11對本部門設備要加強維護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裝置完整、靈活、可靠。
3.17.12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一般管理部門主要領導
3.18.1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8.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8.3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8.4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18.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
3.18.6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7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領導并支持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聯絡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9部門其他副職領導
3.19.1在分管工作范圍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與規定。
3.19.2協助部門主要領導做好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在部門主要領導不在時認真履行部門主要領導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20團委書記
3.20.1宣傳國家和上級團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教育、勞動紀律教育。
3.20.2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活動。總結、推廣團員、青年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3.21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3.21.1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3.21.2編制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和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落實,按計劃和上級要求開展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
3.21.3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參加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1.4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工作,配合組織部、工會辦公室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3.21.5經常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巡查工作。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制止,發現特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先令停止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研究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21.6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會審,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3.21.7及時收集、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為領導及時提供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3.21.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如實登記、統計、報告因公傷亡事故。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21.9制訂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21.10負責對公司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進行業務指導;做好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工作。
3.21.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開展工作,積極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參加安全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管理人員至少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3.21.13監督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本部門安全生產決策;
3.21.14督促和指導本部門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21.15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
3.21.16參與本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承擔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
3.21.17參與審查有關承包、承租部門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資質;
3.21.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22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3.22.1協助部門領導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指示、規定、制度。做好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22.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積極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活動和業務會議,向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如實反映職業安全衛生情況,提供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并負責組織、指導本部門班組安全員開展好經常性的安全活動。
3.22.3積極宣傳勞動保護工作方針、
政策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負責對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知識的學習,負責建立和管理本部門有關安全檢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記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原始記錄,協助領導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競賽活動,做好有關安全獎懲方面的工作。
3.22.4協助部門領導組織開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仔細檢查事故隱患,制止違章行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等事故的作業情況,有權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22.5參加對本部門受壓容器、行車等重點設備的技術性安全檢查,參加制定本部門臨時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方案,監督有關人員嚴格遵守。督促本部門特殊工種人員及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3.22.6參加本部門研究制定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設備大修以及新建、擴建、改造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同時參加本部門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3.22.7參加本部門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進行本部門事故登記、報告,協助本部門領導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關人員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事故處理方面的各項工作。
3.23生產調度員
3.23.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規定,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在布置生產工作時同時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制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3.23.2參加產品試驗時,組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產品試驗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3.23.3在組織產品加工、裝配、運輸時,明確現場作業安全要求,提醒相關人員在加工、裝配、運輸過程中應注意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3.23.4因整改隱患需要加工的設備設施零、部件,應與產品零、部件同樣調度,按時間節點要求組織生產加工。
3.24動力管理、技術人員
3.24.1負責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管理和安全運行,保證公司科研生產的需要和正常運行,對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管理責任。
3.24.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電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3.24.3負責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努力做好水、電、氣、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檢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
3.24.4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電、氣、暖圖樣和電力裝置等有關資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電、氣、暖系統的質量關,參加工程驗收。
3.24.5經常深入生產科研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空壓機、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氣系統和電力設備的事故隱患及時編制整改計劃,并組織整改和驗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24.6及時做好相關設備設施及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工作,并做好記錄。
3.24.7編制相關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做好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工作。
3.25基建項目管理人員
3.25.1按照“三同時”原則辦理審批和驗收手續,認真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工會辦公室意見,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查和驗收,確保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25.2嚴格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施工隊伍的安全職責和施工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隊伍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對施工質量、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3.26后勤、房產管理人員
3.26.1按照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組織對公司廠房、辦公用房、輔助用房的安全性鑒定,建立公司生產經營用房安全檔案,對危房采取有效的預防加固和監控措施。
3.26.2為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維護修繕計劃,并組織落實。
3.26.3經常對公司內房產進行安全性檢查,發現問題(包括屋檐腐朽脫落、墻體脫落、墻體松動、漏雨、下水不暢等)及時落實修繕。
3.26.4雨季來臨之前及時組織對下水道進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災。
3.26.5冬季來臨之前做好防寒、防凍、防雪災工作。制定門窗修繕計劃和危房加固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26.6經常檢查公司路面狀況,發現坑溝及時安排修繕。
3.26.7關注氣象變化,風暴、寒流來臨之前通知各部門關好門窗,做好預防風暴寒流災害準備;大雪之后及時組織掃雪、清理危房積雪。
3.26.8嚴格執行“相關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在接待短期施工隊伍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同時要求施工隊伍填寫“施工隊伍安全信息表”,并口頭或書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員。
3.26.9在進行樹木移栽時或修剪時,應充分考慮操作過程的安全問題,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門技術人員
3.27.1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3.27.2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3.27.3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糾正。
3.27.4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匯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3.28生產班(組)長
3.28.1認真執行公司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責。
3.28.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情緒狀況等特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職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3.28.3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禁止行為。教育班組成員做遵章守紀的文明人。
3.28.4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組成員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開關手柄等是否靈活;班中檢查糾正班組成員的行為是否違章;班后提醒班組成員各種開關復位、做好設備和現場文明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3.28.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工作記錄。交班時,提醒接班人員應注意的事項和未解決的問題。接班時,要問清楚上一班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況,有無異常情況。
3.28.6做好班組成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對新調入的工人、長期病事假復工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進行現場操作指導。不得分配未經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崗獨立操作。
3.28.7組織班內成員開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進安全設施、消除事故隱患為目的的技術革新活動。
3.28.8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及時報告,要注意保護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組織全班組員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組安全員
3.29.1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工作,組織班組員工認真落實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絕違章作業,爭當安全、文明生產無事故班組。業務上接受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指導,積極參加本部門和安全管理系統組織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記錄。
3.29.2努力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教育和安全評價等活動。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嚴防事故發生。
3.29.3對新調入班組的工人、來班組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監督及時建立師徒合同或確定專人負責培養,使新到班組人員盡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負責組織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經常檢查班組成員的遵章守紀情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對職業安全衛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提請領導表揚鼓勵,并作為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考核成績,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告知有關人員或報告班組長進行解決。
3.29.5協助班組長進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
3.30管理、技術崗位人員
3.30.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3.30.2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法、不違章、不違規。
3.30.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
3.30.4對在工作過程中因違法、違規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0.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服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0.6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應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3.31技能人員
3.31.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3.31.4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3.31.5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3.31.6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3.31.8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1.9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1.10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4.職能部門職責
4.1生產調度部門
4.1.1嚴格執行“五同時”,堅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在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各級生產調度會上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2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生產安全。
4.1.3組織外場試驗時,制定外場試驗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確保外場試驗整個過程的安全。
4.1.4貫徹執行和廣泛宣傳上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條例、法規。認真做好人員、物資運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對本部門在用機動車輛、電瓶車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6經常對本公司車輛駕駛、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7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安全行車、安全運輸的競賽活動,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經常督促駕駛人員學習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駕駛人員、運輸車輛職業安全衛生的有關檔案資料和交通事故的檔案。
4.2設備能源管理部門
4.2.1負責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2.2組織制訂、修訂、審查有關動力生產和使用動力的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4.2.3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壓力容器、電氣、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和考核,確保其持證上崗。并對所管理和操作各種動力設備的員工進行遵章守紀的安全教育。
4.2.4負責機械、電氣、起重、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和定期安全檢驗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
4.2.5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確保設備始終保持安全運行狀態。
4.2.6按計劃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2.7按“四不放過”原則,負責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由于設備問題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查處重大設備事故和與人身安全有關的一般設備事故,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
4.2.8負責對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檔、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定期檢查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
4.2.9負責全廠手持電動工具、電風扇、電焊機的安全檢修,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并認真做好記錄。
4.2.10負責對全廠避雷裝置及電網接地系統的年檢,以確保公司建筑設施、危險場所的安全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4.3采購、庫房管理部門
4.3.1按計劃采購供應職業安全衛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購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時必須索取安全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
4.3.2負責按計劃采購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并負責保管工作。采購的特種勞保防護用品,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品安全標志應齊全。
4.3.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法律法規和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
4.3.4對危險物品的運輸、儲存、發放和報廢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按規定控制、審批、發放危險化學品,確保生產現場不超量。
4.3.5在采購、安裝、調試設備時執行《“三同時”評審制度》和《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3.6定期回收處置生產現場的廢舊物資(含廢氣油、廢酒精、切屑等生產廢棄物),確保生產現場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生產。
4.4公司辦
4.4.1在安排、總結公司工作時,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納入公司計劃和總結內容,并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計劃落實工作。
4.4.2及時調整安委會成員,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并經常檢查有關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4.4.3協助生產安全部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4.4.4根據季節情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4.5組織部
4.5.1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檢查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考核意見。
4.5.2參加重傷以上傷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章指揮,造成重大責任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的黨員干部,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組織處理。
4.5.3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應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應有的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搞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黨、團活動。
4.5.5認真做好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員工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4.5.6協助生產安全部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4.6人力資源部
4.6.1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負責選配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生產工藝和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員從事專職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4.6.2不得將有殘疾的工人,職業禁忌癥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崗位。因工傷、職業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員工,根據勞動保護有關規定,妥善安排適當工作。在勞動調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4.6.3負責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職業安全衛生教育應列入企業教育工作計劃,并認真落實。
4.6.4負責參觀、實習人員和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4.6.5保證勞動定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制定勞動定額時,充分考慮勞動條件、勞動強度。
4.6.6搞好員工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職業安全衛生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參與重傷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4.6.7公司雇用的臨時工、外包工合同中,應有專門的安全條款,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4.6.8組織員工進行文化、技術學習培訓時,同時安排有關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教育內容。
4.7檢驗計量部
4.7.1按技術條件驗收零部件和成品,對產品安全性要求的錯驗、漏驗負責,并及時反饋信息。
4.7.2及時處理用戶對公司產品存在的有關安全問題信息,嚴重的要列入質量整改計劃,或向公司領導提出更新換代建議。
4.7.3組織對動力系統壓力容器、氣瓶等各種壓力表、計量表及公司各部門的儀器、儀表等的檢查、校驗、建檔。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在用壓力表、計量表、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負責處理,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措施,納入計劃,進行解決。
4.7.4制定并執行本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落實。
4.8技術管理、質量管理部門
4.8.1在制訂科研生產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評審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員參加,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三同時”評審。
4.8.2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好各檔案室、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的消防、安全負責。
4.8.3按檔案管理規定,做好安全檔案的歸檔、保管工作。
4.8.4負責提供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資料。
4.8.5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新成果和勞動保護新技術,對安全技術的運用、推廣、創新有成績者,給予表彰、獎勵。
4.8.6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與其他條件同時審定。
4.9設計部門
4.9.1在產品的研制、定型過程中積極探索和采用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的新技術、新設備,充分考慮產品的安全性,解決產品研制、定型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保證設計出來的產品安全可靠。
4.9.2在設計新產品、自制設備設計時,應積極采用人機工程及各種相應的安全技術和防護措施,使產品、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制、投產前,提供相關安全操作資料。
4.9.3組織科研產品進行外場試驗時,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規定,并認真落實執行。
4.10工藝管理部門
4.10.1負責公司生產現場的工藝布局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制定,對工藝布局文件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安全性負責。
4.10.2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進行工藝平面布局時,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4.10.3在編制各種工藝規程時,同時編制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4.10.4參加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4.10.5采用新工藝、推廣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應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安全生產部會審。
4.10.6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4.10.7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進行新工藝、新技術培訓時,應同時進行相應的安全操作培訓,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11財務部門
4.11.1在財務管理上,正確處理安全和生產的關系,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專款專用。
4.11.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對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措施費用保證及時支付與結算。
4.12企業管理、計劃管理
4.12.1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計劃時,同時編制職業安全衛生年度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2在落實、考核公司各部門經濟技術指標時,同時落實、考核職業安全衛生指標。
4.12.3編制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4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急待解決的安全問題,負責通過調整或追加計劃及時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4.12.5在組織實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時,執行公司《“三同時”評審制度》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4.13工會辦公室
4.13.1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
4.13.2積極向員工宣傳黨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組織并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自我保護的安全知識教育。
4.13.3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職能,認真監督檢查行政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4.13.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認真執行。
4.13.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4.13.6總結、交流勞動保護工作經驗,表彰職業安全衛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4.13.7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保護員工的生命權、健康權、休息權,做好女員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4.13.8保護員工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提建議、提意見的民主權利和員工在工傷責任事故處理中受處分后的申述權利。
4.13.9在開展勞動競賽時必須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3.10在組織舉辦各種活動時,負責編制相應活動現場處置預案,并負責組織培訓、落實。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門
4.14.1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負責。
4.14.2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4.14.3組織各部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制定各項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4.14.4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應急知識教育培訓,確保員工“人人會報警、會逃生、會使用身邊的滅火器材”。
4.14.5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做好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定期檢測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及設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狀態。
4.14.6參加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方面的火險特性研究。負責禁火區域動火作業的審查及現場監護工作。
4.14.7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易制等化學危險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流失。
4.14.9定期檢查賓館、食堂、單身宿舍、綜合科技樓等消防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4.14.10負責做好自然災害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努力提高員工遇警不亂,從容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4.12負責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進貨渠道正規,清洗到位,確保食品符合有關食品衛生標準,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染事故。
4.14.13發生事故后醫務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妥善處理工傷事故受傷者的傷情,避免、減少因誤診而拖延傷情導致增加受傷者痛苦或致殘的情況。傷情嚴重的應及時護送受傷者到醫院搶救。
4.14.14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衛生保健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簡易臨時急救方法。
4.14.15負責廠房、辦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有問題的房屋進行鑒定,提出對危房的處理意見(拆遷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蟻的檢查、防治工作,確保廠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體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4.14.18負責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經常檢查路面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暢通。
4.14.19負責制定廠內各種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
4.14.20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
4.14.21在進行樹木移栽或修剪時,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監察審計部門
4.15.1在監察審計其他工作時同時監察安全生產工作。
4.15.2參加對部門和中層以上干部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4.15.3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
5.附則
5.1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5.1.1“一崗雙責”:崗位職責、安全職責。
5.1.2“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生產經營工作包括公司的生產、工藝制定、科研與實驗、科研管理、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管理、綜合管理、設備管理、計量管理、合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