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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信息化績效的懷疑,近20年來一直沒有停止。198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伯特•索羅說:“除生產率統計之外,你到處可以看到計算機。”這就是著名的“IT生產率悖論”,他認為信息化革命似乎只是在投入上轟轟烈烈,在產出績效上并不顯著;2001年10月,麥肯錫公司的《美國生產率增長報告》更進一步調查證實了美國大多數行業的IT投資是無效的。
盡管質疑的言論從來沒有停止過,但是理論上的爭議卻沒有阻礙實際的發展,信息化建設在國際稅務管理領域迅猛發展。如美國聯邦稅務局1998年開始了跨世紀的現代化改造,核心就是全面改造和強化其始建于1960年代的龐大的計算機系統,已經投資近100億美元;英國稅務局則把建立基于互聯網的為公民服務的電子政務作為”政府創新”和“達成善治”的根本,成為各國競相仿效的樣板;我國的“金稅三期”中央財政投資80億元,加上滾動配套資金,也勢必掀起稅務信息化建設的新一輪。理論和實踐的強烈反差使我們不禁要問:信息化建設究竟績效如何?該如何科學地進行稅務信息化績效的評估?本文將幾點問題進行論討。
一、信息化績效是組織績效而不是部門的或者崗位的績效。評價信息化的貢獻必須和組織使命、組織戰略聯系起來。
績效(Performance)概念源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的企業管理實踐,用來替代泰羅制時代的機械效率概念,以綜合地表征復雜的財務指標、市場占用率、激勵結構、企業文化等各種指標,反映企業的狀況和成就。在國內外的研究中,績效常常和效率、質量、效益甚至水平、能力、責任等概念聯系起來,使用者似乎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興趣對“績效”進行定義。績效評估是一個創新發展中的概念,內涵本身就是兼容并蓄的,外延也極其廣闊,只有結合特定語境,才能準確定義。結合本文研究意圖,所謂“績效”是指表現、狀態、成績、效果之意,含有過程和結果兩個層面。就稅務信息化而言,過程是指如何通過配置信息資源來改善管理,結果則是信息化成果對實現組織目標的貢獻程度。因此,從過程看,稅務信息化的績效不單純是一個信息化子系統的事后結果反映,而是和整個稅務管理的功能和成效相關;從結果看,不僅包含信息化子系統運營的效能和貢獻,還包括提升組織整體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這一點非常重要,蒸汽機在剛開始時確實比馬跑得慢,可它最終帶來了工業革命,這種系統能力的貢獻,馬是做不到的。
因此,我們定義稅務信息化績效評估的概念是:從組織使命和戰略的高度,對信息化建設在提升稅務管理的競爭能力以及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過程中,其作用和貢獻的綜合評判,是對稅務信息化建設的價值的綜合體現。
這個概念的提出,和當前稅務機關流行的普遍意義上的“績效評估”是由重要差別的。目前的”績效評估”實際上是基于目標管理(MBO)的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其評估對象最后細化到部門和崗位(人),目標是評價個人和層層分解的組織目標的符合程度。這種做法具有巨大的優越性,非常符合政府部門金字塔型組織結構和責任樹型傳導的特點,操作性很強。
但是信息化績效評估是組織績效的概念,簡單說是“對事不對人”,目的是評價信息化對整個組織目標實現的貢獻程度,如果還是傳統地把任務、目標按照行政序列進行樹形結構分解,在層層分解的過程中則不可避免地會損失系統性,因為信息化的作用帶有間接性、長期性的特點,如果就事論事,信息化的貢獻就會被等同于信息化工作部門的貢獻,其戰略影響力將被低估。而事實上戰略影響才是信息化的最大貢獻。
此外差別還體現在,和崗位目標管理剛性很強的“一票否決、末位淘汰”相比,績效管理更強調溫和的“持續改進”,因此績效管理強調正激勵,主要是“自己跟自己比”,基于基線的提升將使評估對象獲得成就感,橫向比較發現的差距也不是對自身工作的否定評價,而是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崗位責任制更注重橫向比較和排序,更多采用負激勵。
二、稅務信息化績效評估具有價值判斷上的復雜性,不能只理解為指標設計的公平全面和數據處理的科學。
從信息化績效評估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信息化的績效評估活動呈現復雜多樣的局面:
一是主體和角度的復雜性。信息化績效評估的主體,既有企業,也有政府,還有學術機構和中介組織。企業大多數是從改善自身經營管理的微觀視角出發,政府組織和公共事業部門則既有從改善內部控制的角度,也有從宏觀管理的角度如信息產業、社會信息鴻溝等視角出發;而學術機構和咨詢公司、行會等則興趣更加廣泛,不僅面向一個地區、一個行業、一個組織,甚至觸角延伸到整個人類和自然個人。既有自己對自己的內部評估,也有獨立第三方客觀視角評估,還有內外部結合的混合角度。
二是目的和標準復雜。大多數企業和公共組織的目標都是改善管理,但是針對的環節和用途不同,既有在規劃和計劃環節輔助決策的,也有在控制和報告等環節使用績效評估數據修正執行的,還有在預算分配和薪酬設計環節作為激勵手段的;除此之外,公共組織的外部績效評估還是一種展示手段,具有接受顧客評判的民主政治意義。在判斷的價值標準上,既有強調結果性的財務貢獻的,也有強調過程性能力貢獻的;既有強調微觀的效率導向,又有強調宏觀的公平導向。
三是手段和方法復雜。即使是同樣的評估主體基于同樣的評估目標和價值標準,在具體方法和手段上也會千差萬別。不同學科背景的專家帶來了琳瑯滿目的管理學、經濟學甚至社會學的工具箱;產出測量、效率測量、滿意度測量、標桿測量等各種方法應有盡有;即使是同樣的測量項目,在數據處理方法上,既有強調有主觀賦權的德爾斐法、層次分析法(AHP),也有強調客觀的因子分析、主成分法等。
概念上的模糊以及上述三個方面的原因,造成了當前公共部門信息化績效研究的百花齊放,尚未形成權威的體系。而且,目前國內的研究,似乎更加注重手段和方法層面的研究,成果也比較豐富,但是往往忽略了判斷價值元素的理論推導的過程,存在”重術輕學”的情況。
基于以上認識,我認為,做好信息化績效評估是一個復雜的理論聯系實際的過程,沒有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定式,但必不可少的應當具備以下三個基本元素:
一是明確目標定位,指績效評估主體、對象和評估目的的定義,以及由此決定的立場、角度、層次。就稅務信息化績效評估而言,主體和目的是比較容易確定的,本文的定義是稅務機關決策層對自身的信息化建設過程和效果進行的內部評估,主要目的是改進管理決策,兼有向上級機關報告和外部進行績效展示的用途。
關鍵詞:稅務信息化信息化管理“諾蘭”模型技術資源管理決策能力信息增值
走科技加管理之路,加快稅務信息化建設,是信息化時代稅收工作的重要任務。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在稅務信息化的推進過程中,我國各地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部署,在加快稅務信息化建設特別是信息化的軟硬件和基礎建設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稅務信息化工作已從初期的單點散裝階段發展成為數據集成階段,但實際工作中仍然存在著重復建設、設備利用率低、軟件不統一、業務不規范、信息不準確、運轉不順暢等問題。因此,本文以諾蘭階段模型為理論基礎,分析了我國稅務信息化的發展歷程和存在主要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
一、“諾蘭”階段模型的引入
把信息化應用到一個單位(企業、部門)的管理中去,一般要經歷從初級到成熟的成長過程。諾蘭(1973)首次提出了信息化的階段理論,即“諾蘭”階段模型。1980年,諾蘭對信息化階段模型進行了完善,將信息系統的成長過程劃分為六個不同階段,即:
(1)初裝階段。是指單位購置第一臺計算機并初步開發管理應用程序的階段;
(2)蔓延階段。隨著計算機應用初見成效,計算機配置和應用迅速增長,但同時出現了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數據的冗余性、不一致性、難以共享等;
(3)控制階段。管理部門了解到計算機數量超出控制,投資的回收不理想,計算機的應用進入了嚴格的控制階段;
(4)集成階段。就是在控制的基礎上,對系統中的硬件進行重新聯結,建立集中式的數據庫以及能夠充分利用和管理各種信息的系統。這時,信息化建設費用再次迅速增加;
(5)數據管理階段。即“集成”階段之后的“數據管理”階段;
(6)成熟階段。即信息系統可以滿足單位中各管理層次的要求,并真正實現了信息資源的全面管理。
諾蘭的信息化階段模型總結了發達國家信息化發展的經驗和規律。一般認為模型中的各階段是不能跳越的。因此,無論在確定發展策略或者在制定系統規劃的時候,都應首先明確本單位的信息系統所處的成長階段,進而根據該階段的特征來指導信息化建設。
根據“諾蘭”階段模型和稅務部門信息化的特點,我們可以將稅務信息化的發展劃分為以下四個主要階段:
(1)單點散狀階段。該階段往往是從稅務部門購買第一臺計算機開始,盡管稅務部門購置第一臺計算機的目的很簡單,可能僅用于打字,但卻有著里程碑的意義,標志著稅務部門對數字化生存的認可和信息化進程的開始。這一階段,稅務部門內部計算機之間沒有聯網,稅務部門內的信息都是以靜態的、孤立的狀態存在,即呈單點散狀信息化階段,它對應于諾蘭模型的初裝階段。隨著稅務信息化的推進,個別部門實現了辦公自動化或管理自動化,并開始對相關信息的整合,即進入“諾蘭”模型的蔓延階段;
(2)稅務部門內部分集成階段。在該階段,稅務各部門的基本數據已經實現數字化和局部數字信息溝通。這時,稅務部門己經逐步體現出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改進稅務工作環境的愿望,但對信息的整合還處于初級階段,稅務部門還沒有從戰略角度有組織地進行內部信息整合;
(3)稅務部門內整體集成階段。進入該階段,稅務部門有了全局的電子化業務流程。稅務部門的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不再
基于傳統的部門制,組織結構逐步扁平化。稅務部門使用了自動化過程的管理工具,具有了全局的基于廣域網的集成框架。這個階段對應于諾蘭模型的集成階段;
(4)稅務與其他相關部門的信息系統集成階段。該階段的稅務部門己經成為一個智能主體,能基于廣域網和Web技術與相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及企業之間互聯,稅務部門可以即時從其他部門獲取所需信息,也能為其他部門和企業提供相關信息。處于該階段的稅務信息化已經較為成熟,它已將整個稅務部門改變成為了一個開放的信息系統,從而能夠很好地進行內、外部資源的整合,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資源,擴大稅務部門的外延,實行柔性管理和個性化服務。這個階段對應于諾蘭模型的數據管理和成熟階段。
二、我國稅務信息化發展的歷程
我國稅務信息化是從1983年起步的,通過二十多年的不斷改革和銳意創新,取得了顯著成績。目前,稅務部門己經成為我國信息化程度最高的政府部門之一。回顧我國稅務信息化的歷史進程,并結合諾蘭的信息化階段理論,我們可以將其大致劃分為四個主要的階段:
(一)起步階段(1983-1989)
1983年在廣東、福建、湖北等地的稅務機關開始把PC機引入計劃、會計工作,自此開始了我國稅務信息化的歷史進程。起步階段的稅務系統有微機應用人員3400余人,專業技術人員800多人,配備了286以下微機5300多臺。開發平臺一般為DOS操作系統和BASE數據庫。這一階段對應于“諾蘭”模型的初裝和蔓延階段,即單點散裝階段。
(二)初步應用階段(1990-1993)
1990年稅務總局決定全面實行稅收的征管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征收、管理、稽查分離和納稅人主動申報納稅的征管新模式,客觀上為稅務信息化工作的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1991年2月開始,國家稅務總局先后下發了《稅務系統計算機應用軟件評測標準》、《稅收征管軟件業務規范》、《稅收業務分類代碼》,這些信息標準化工作,為征管軟件的開發和應用提供了強有力的指導。這一階段對應于“諾蘭”模型的控制階段。
(三)快速發展階段(1994-2006)
1994年,隨著我國分稅制改革的實施,促使我國稅務信息化工作向縱深發展。1995年底,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在該階段十多年的發展中,計算機作為現代化管理的技術手段,已廣泛應用于稅務咨詢、稅務登記、發票出售、申報受理、稅款征收、會計統計和稽查選案等稅務管理各個環節,以及稅收決策與監控、辦公自動化、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檢查、出口退稅等各領域。這一階段實際上處于“諾蘭”模型中的控制向集成轉化的階段。
(四)數據集中階段(2006年至今)
稅務部門經過多年的技術和設備積累、網絡建設、軟件開發水平、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都有了長足的進步,同時各部門都有了自己專用的業務系統。從2006年起,國家稅務總局開始進行各大系統的數據集中,主要將數據從地市級集中到省局,如金稅工程等。這一階段是“諾蘭”模型中控制階段的結束和集成階段的開始,即稅務部門內的部分集成階段。
三、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用“諾蘭”模型考察中國稅務信息化的現實,可以認為,我們正處于從控制階段向集成階段轉移的過程中。通常,控制階段的前期特征是快速發展,但缺乏全局考慮,各單項應用之間互不協調,投資效益與預期相比有偏差。而控制階段后期,由于長期實踐使各方矛盾充分暴露,系統集成的要求逐漸得到理解。集成階段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目標是實現系統內的集成。在這種新的“諾蘭”模型階段下,我國稅務信息化的發展現狀與這一階段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稅務人員的信息化意識不強
隨著稅務信息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計算機應用知識的日漸普及,廣大稅務人員逐漸認識到了計算機應用的重要性。但由于傳統觀念、手工操作習慣等方面的束縛,不少稅務人員對稅務信息化還缺乏全面、深刻的認識。主要表現在:不了解信息技術對整個社會經濟所產生的沖擊、看不到信息化建設對稅務管理形式和內容變革的要求、不理解信息化對稅務管理工作的規范性約束等多個方面。由于對稅務信息化的認識不足和認識誤區,導致在實際工作中,用信息化來帶動征管現代化的舉措不夠堅決,考慮不夠周詳。
(二)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和整體部署
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和整體部署,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各自為政、重復建設、重復開發現象普遍;二是在開發稅務管理軟件中過分強調專業化管理,開發了許多相互獨立的稅收專業管理軟件,如稅收征管系統、出口退稅管理系統、交叉稽核系統、稽查管理系統等,但各系統之間缺乏有效溝通;三是各地征管改革進度不一致,征管業務不規范,不符合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同時,由于征管部門與信息部門的配合不夠協調,使征管軟件開發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難以從更高的層次協調局部與整體、一般與特殊、短期與長期的征管需求,影響了稅收信息系統的整體效益。
(三)稅收征管改革滯后于稅務信息化進程
隨著稅務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加強專業分工和調整組織機構、管理體制,推進征管改革,建立“集中征收、分類管理、重點稽查”的新模式。但是目前的機構設置不能滿足“集中征收”的要求,造成了人力浪費。同時,由于稅收管理制度建設的滯后,稅收管理程序和手續仍較為繁瑣,影響了稅收工作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另外,目前普遍采用稅收收入計劃指標責任方式也影響了稅務信息化的推進,該方式采取的是“上年基數加規定增長比例再加最低確保增長比例”的辦法,各級之間落實目標責任,稅收收入計劃指標成為與實際稅源脫節的“硬性任務”。這時,實行稅收征管信息化必然會與完成稅收收入任務產生沖突。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由于經濟條件落后,一切以完成稅收收入任務為前提,這時稅收征管信息化就成為一種“擺設”而無法發揮實際作用;在經濟發達地區,由于稅源情況好,即使不實行稅收征管信息化,也不影響稅收任務的完成,從而導致“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只是增加經費支出”錯誤觀點的產生。
(四)稅務信息化設備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稅務信息化設備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應用軟件開發與實際使用有脫節現象,導致所開發的軟件在一些部門和領域不能發揮作用;二是在計算機開發應用較快的地方,過于注重稅務機關內部的軟件開發和網絡建設,與其他部門的信息聯網、數據共享滯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網絡作用的發揮;三是計算機應用水平低,未能將現有計算機、網絡等資源充分利用到稅務工作中,造成了硬件資源和網絡數據資源的浪費。
此外,在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過程中,還存在基礎設施建設地區發展不平衡、高素質稅收人才隊伍缺乏、信息資源缺乏深度開發,以及安全監控能力欠缺等一系列問題。嚴重阻礙了處于“諾蘭”模型集成初級階段的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進程。
四、推進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根據對“諾蘭”階段模型和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推進稅務信息化建設,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采取積極措施:
(一)以信息化促進稅務管理扁平化
稅務信息化帶來信息的海量性、共享性、互動性,使信息不對稱現象得以根本改觀。由于稅務信息化使稅收會計信息可以共享,征收一線上報稅收會計資料變得不再必要;稅收一級稽查,由于人機結合的納稅評估、稽查選案的實行,征收一線不必同時承擔稽查職能。同時,由于多元化申報和網絡化繳庫的實行,納稅人不必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從而為納稅人提供了虛擬的辦稅服務。這些措施的實施有利于減少管理層次,促進稅收管理扁平化目標的實現。在現代稅收征管條件下,納稅人只需面對稅務部門的一個窗口、一部電話、一個網站,即可辦理完成有關稅收事宜,因此,我們應該在稅務管理和納稅人服務方面多下工夫,利用信息化帶來的有利條件,大力促進稅務管理的扁平化,提高稅務管理效率和質量。
(二)以流程管理信息系統拓展信息增值應用空間
目前,稅務系統正在以流程再造理論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強化內部管理和稅源監控。流程再造后,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管理層級減少,部分事務性審批環節簡化,有的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強化管理等。這時,關鍵是要強化對內部和外部的管理和監控:(1)分析控制。對內,通過程序檢測、人工提取分析,定期發送結果,監控考核兌現,以規范、制約操作行為和執法行為;對外,建立監控指標體系,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并根據整體管理需要,分析宏觀稅負,分析地區和行業稅收指標,查找征管薄弱環節,有的放矢地規范征納行為;(2)標準控制。就是運用知識管理理論,集中專家智慧,制定規范而又可以通俗化解讀的作業標準體系,明晰作業權限、內容、方法、時限和流向,實現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共享,提高稅務干部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3)智能控制。就是利用計算機系統對征納行為進行自動控制,以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強化計算機智能控制。
信息化建設與征管改革是相互依存、互為前提的,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也開辟了以流程為導向加快信息化建設的思路。信息化是流程再造的直接動力,也是實現流程再造目標的重要手段。可以說,沒有信息化,流程再造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沒有流程再造,信息化是不徹底的,也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因此,要盡快建立和完善流程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科技管理。
(三)以數據處理分析提升管理決策能力
解決信息質量低下,信息資源缺乏深度開發的問題,不斷提高市、縣兩級數據處理分析工作水平;建立省級涉稅信息資料庫,開展省級數據處理分析工作,是下一步數據處理分析工作的重點。首先是要建立省級涉稅數據庫和數據倉庫,逐步設計建立適用于數據挖掘、分析和展現的省級綜合數據庫,為開展省級數據分析工作奠定基礎;其次是要拓
展選題范圍,提高分析深度。主要是要充分考慮稅收政策變動、稅制改革對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影響,以及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從理論、實踐、技術層面上全面提高數據處理分析能力;再次是要充實和完善分析方法。主要是要在引入計量經濟學和統計學有關數學模型的基礎上,參考國內外在數據分析、稅收評估方面的成熟做法,提高數據處理分析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四)重組技術資源以實現稅務信息化
稅務系統的技術資源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收管理的技術人員,即所謂的業務骨干;另一部分是指信息管理部門的技術人員,包括了網絡、硬件、數據庫、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管理維護的技術人員。從目前的組織架構來看,真正實現“金稅三期”中提出的對現有的信息整合,實現以省市級信息集中的處理模式,必須考慮對現有技術人員的重組,才能夠實現從系統設計、系統實施到系統管理的完整過程。首先,要建立一個專門從事業務信息管理的機構,保證信息系統的“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其次,要構建由省級信息中心集中管理各地市、各基層單位的大型應用系統,并采用科學的系統管理模式,保證各系統的正常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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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6)03-0071-06
一、引言
稅收是國家金融的核心,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目前稅收已經成為我國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2014年中國國家稅收收入達到了119 158億元,占一般財政收入的84.90%①。但是長期以來,由于信息不對稱和管理手段落后等,在征納稅方面不僅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難以制止偷稅漏稅情況的發生,給國家造成了不少損失。
因此,稅收信息化是在Internet網絡技術發展中必然的趨勢,也被提到國家法律的高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第六條明確指出:“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化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
目前,我國的稅收信息化進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在納稅申報方面。自2008年起,我國開始實施金稅工程三期,該工程是我國稅收信息化進程的重要部分,其意義在于實現數據交換和挖掘,促進政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真正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但是粗略統計,目前使用的納稅申報系統裝有14套報表,表間邏輯校驗公式大于700條,數據項18 023項,幾乎所有的數據項都有格式限制,而且數據量在不斷上漲中。如此龐大的系統和數據以及復雜的邏輯關系,不僅不利于進行稅收的征納,同時對于數據挖掘和數據交互也起到了一定的阻礙作用,并不完全符合該工程的初衷。
另外,全球很多機構、學者已經認可了XBRL的運用和發展,并給予一定程度的重視,XBRL技術工具中一重要組成部分為XBRL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作為20世紀末新興并大熱的網絡財務報告及信息披露方式,XBRL自美國注冊會計師霍夫曼提出以來便得到了較廣泛的運用。1998年XBRL被提出并使用之前,中國信息披露的環境和質量較差,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準確性無法得到保障,同時會計信息監管環境缺乏嚴厲性,利潤操縱的行為屢禁不止,因此證監會對這類行為嚴加調查。而機構等廣泛使用XBRL之后,獲取信息的效率和可獲得性得到了增強,信息披露的環境和質量得到了較為明顯的改善。國內外學者幾乎得出一致結論,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有用性、可比性、相關性、準確性、透明度等可以隨著XBRL的運用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并且減少信息不對稱。會計通用分類準則XBRL的運用對于披露會計信息質量提升有較為明顯的作用,那么將其拓展,運用到稅務部門納稅申報表當中去,會是一個不錯選擇。根據目前納稅情況,整個納稅系統的開發和修改需要進行更為深入和全面的探討,本文從利用XBRL進行納稅信息呈報角度為稅收信息化提出相關意見。
二、文獻綜述
(一)關于稅收信息化的文獻綜述
國內對于稅收信息化的關注由來已久,大多數學者關注納稅制度及納稅系統設計和改進方面。孟麗和尚可文(2009)在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建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我國納稅申報制度改革的重點在于完善納稅申報立法,強化稅收服務,改革納稅申報方式,以更好地適應需求。米同好(2005)、夏碧野(2007)、于曉剛(2008)和張敬(2008)從各自的角度進行分析,對納稅系統進行設計,包括基于WEB進行相關模塊的改進及配備相關的電子簽名和電子證書。
另外一些學者關注到我國稅收信息化的建設過程,并提出相關建議。歐陽浩敏(2007)認識到納稅系統中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嚴重,利用“諾蘭模型”和“米歇模型”,借鑒美德等西方發達國家信息化經驗,提出我國稅收信息化改革的具體意見。孫麗瑩(2008)從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過程出發,對我國稅收信息化進程中的利弊進行分析,并提出相關的建議。李小海(2007)通過分析稅收信息化的進程以及現階段的需求,提出稅收信息化的必要性和相關改革措施。還有一些學者關注新興電子商務中稅收征管體系的完善。包雪(2014)對電子商務中的征稅問題進行分析,運用了博弈論的相關思想。
(二)關于XBRL的文獻綜述
自1998年霍夫曼提出XBRL以來,XBRL在全球諸多國家得到使用并廣泛推廣,很多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國內外對此的研究大同小異,主要集中在XBRL的使用對于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XBRL的運用有利于數據挖掘(劉靜,2004;Zabihollah,2002),滿足信息間的交互,實現信息的差異化需求(Bonso et al.,2001;McDonald,2002;Teixeira,2002);同時,利用XBRL進行會計信息呈報可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透明度,有效緩解會計失真及盈余操縱等問題(沈穎玲,2005;雷蕾,2011),進而影響投資決策(李芬桂,2012;Diane J. Janvrin, 2012; Vicky Arnold,2012)。另外,大量的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會計信息質量的可靠性、準確性、可比性、完整性、相關性、透明度會因XBRL的運用得到較大程度的提高(張天西,2006;李芬桂,2012;Debreceny et al.,2001;Turner and Zabihollah, 2002; Kernan,2004;Jon Bartley,2011),其作為會計信息呈報工具的有效性也因此得到驗證。同時,Premuroso等(2008)的研究結果表明,公司的治理結構同早期自愿以XBRL格式披露財務信息的決定顯著正相關。
另外,除了XBRL對于公司財務信息質量的影響研究外,XBRL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影響也逐漸成為研究熱點。涂建明(2003)在其研究中表明,政府借助XBRL能夠對其投資的重大項目以及對政府各部門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使得政府的投資績效以及政府績效得到有效可靠的評估,結果透明性將更有助于公眾監督。
三、XBRL在稅收呈報中的運用
(一)XBRL在日本、愛爾蘭國家稅務系統中的運用
1.XBRL在日本國家稅務系統中的運用
日本稅務電子化程度較高,除建設E-tax稅務平臺之外,還將XBRL呈報格式引入稅務電子化程度中。自2010年起,XBRL運用于財政服務系統EDINET,用來匯總上市公司數據,自2014年開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呈報須以XBRL格式呈現。
目前,用csv格式創建的財務報表和賬目在商用會計軟件中進行納稅申報,但是稅務電子化后,E-tax上的網頁申報將根據XBRL格式的財務報表進行XBRL格式的納稅申報,將XML轉化為XBRL,提高數據挖掘能力。目前該項工程暫定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日本XBRL體系如圖1。
2.XBRL在愛爾蘭國家稅務系統中的運用
愛爾蘭商業報告有限公司是愛爾蘭XBRL開發、推廣的公司,目前XBRL標準使用范圍涵蓋:中央數據中心、愛爾蘭注冊會計師協會、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愛爾蘭稅務局等。
目前愛爾蘭納稅申報XBRL的使用分為兩個有效階段:
階段1:會計年度于2012年12月31日結束,且符合愛爾蘭LCD的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納稅申報采用XBRL格式的財務報表。
階段2:其他公司于2014年1月1日之后申報企業所得稅的,需于2014年10月31日開始采用XBRL格式的財務報表進行納稅申報。
愛爾蘭XBRL稅收呈報結構如圖2。
(二)XBRL納稅呈報結構及流程
整個稅收信息化如圖3所示,包含相關標準、運維體系、應用系統、服務器平臺、存儲平臺、系統軟件平臺、測試環境、數據中心、廣域網、災備系統、認證系統等。在納稅呈報方面,主要涉及應用系統、服務器平臺、存儲平臺、系統軟件平臺、測試環境、數據中心、廣域網等幾大板塊。
進一步將整個納稅過程進行細分,加入XBRL呈報后所得到的流程如圖4所示。
XBRL分類標準由鏈接庫和模式文件兩部分組成,同時鏈接庫又包含了定義鏈接庫、標簽鏈接庫、列表鏈接庫、計算鏈接庫和參考鏈接庫五種。
根據圖4,XBRL納稅申報表的呈報是由對XML文件進行解讀轉化而來的,因此在了解XBRL報表之前,需要對XML有一個較為直觀、深刻的了解。
一個簡單的例子如下:
原始數據 XML數據
Li Ming Li Ming
No.999 Haisi Road No.999Haisi
Road
Shanghai,201424Shanghai
China
201424
在XBRL中,將需要報告的商業概念定義在分類標準中,標記的數據則存儲于利用分類標準生成的XBRL實例文檔中,但大致規則與XML語言十分相像。
一些基本信息的實例文檔含全部基本信息,如下載報表的網址信息如下:
000001
一般而言,一個分類標準中不含任何數據,但通常會包括使XBRL實例文檔成為有效文檔的元素。該元素可以表示為:
XBRL標簽和數據存儲在實例文檔中,如應交稅金的具體數值,中間存放的數據夾在標簽中間,例如:
<應交稅金>10 000
在納稅申報過程中,僅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報表就需要填報3張,輸入項達到350項,各報表之間的勾稽關系復雜,手續繁復,對于數據的挖掘十分困難。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為例,如表1。
根據XBRL分類標準實例文檔建立的相關規則和法規,對于上述申報報表附列信息進行XBRL呈報,如表2。
四、結論
我國稅收信息化一直處于國家重點發展的位置,包括金稅工程一、二、三期的開展都是我國稅收信息化進程中非常重要的項目。但是不得不承認,即使我國稅收信息化開展多年,還是存在著信息冗雜、數據關系復雜,無法達到相應的數據挖掘能力。本文從稅收信息化平臺的構建入手,細化加入XBRL納稅呈報后的結構圖、XBRL呈報,為實現數據挖掘提供了必要的保證。同時在整個稅收流程中引入XBRL報表的呈報,設計相關流程,并在實例文檔解讀的基礎上,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申報附表信息(一)為例進行XBRL初步模型的構建,為利用XBRL進行稅收呈報提供了相對較為具體和可操作的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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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源監控系統是稅務機關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稅源信息進行全面采集、分析和利用的稅務信息化應用系統。一般由企業端和稅局端組成。安裝在企業的企業端系統功能是用于對企業進行稅源信息監控、采集和數據傳輸;安裝在稅務機關的稅局端系統功能是用于接收所采集的稅源信息,并對信息進行分析和利用。稅源監控系統是稅務機關對重點稅源企業進行實時監管的重要工具,應用先進信息技術提高系統功能,對稅務機關降低稅源監控成本,提高稅源監控實效,從源頭堵塞稅收流失具有重大意義。
一、無線監控技術簡介及3G-EVDO優勢分析
1. 無線監控技術簡介
目前無線監控技術實現上有下面幾種方式:
(1)模擬無線數據收發模塊實現。該類監控數據傳輸距離主要由發射機的發射功率來決定,監控范圍受發射距離的限制,范圍小;數據在空中傳播,易受電磁等干擾,數據可靠性不好;模擬傳輸沒有很好的加密模式,安全性不好;數據傳輸率很低,不能滿足稅源監控要求的從企業原料采購到成品銷售的多個重要環節產生的數據采集及時性、準確性、安全性等要求。
(2)GSM網絡實現。這類監控通信方式是依托全球的GSM網絡,它的最大特點是打破了距離的限制,從而可以實現遠程監控。主要是利用GSM短消息業務或語音業務進行業務監控。語音業務就是利用語音信道進行通信,把各種信息轉化成語音信號計算機論文,通過語音信道發送。缺點是:由于網絡傳輸不穩定,短信中心容量等問題,信息發送不可靠,并且缺乏安全性;消息的發送到接受很多情況會有較大時延,加上內容長度限制和GSM上網速度只能達到9.6kbps,這種網絡環境無法滿足企業稅源實時監控和準確性的要求。
(3)GPRS網絡實現。GPRS是由中國移動推出的2.5G服務,是在現有的GSM系統上發展出來的一種新的分組數據承載業務論文服務。GPRS與GSM語音的根本區別是,GSM的基礎是電路交換,GPRS的基礎是分組交換。因此,GPRS特別適用于突發性的、少量的數據傳輸,也適用于偶爾的大數據量傳輸。和GSM相比的優點是傳輸速度較快,缺點是數據傳輸速度偏低,有跳躍性,只能滿足部分視頻監控的要求。
(4)3G-EVDO即CDMA2000 1x EVDO,是3G系統CDMA2000的演進版本,基于CDMA的集群技術。3G-EVDO系統設計的基本思想是將高速分組數據業務與低速語音及數據業務分離開來,利用單獨載波提供高速分組數據業務,而傳統的語音業務和中低速分組數據業務仍由 CDMA2000 1x系統提供,這樣可以獲得更好的頻譜利用效率,網絡設計也比較靈活,抗干擾能力強、信號穿透能力強、系統容量大。1x EV-DO 于2001 年被ITU-R 接受為3G 技術標準之一。
2. 3G-EVDO技術優勢分析
3G-EVDO是基于CDMA系統的升級,兼容了IS-95系統的空中接口技術,在升級上只需進行軟件方面的升級。而CDMA網絡經過7年多的建設,通信網絡覆蓋全國,基礎設備完善齊全,將會是最快升級到3G網絡的系統。通信過程中不會產生脈沖式射頻,當在周圍各種強電設備密布的情況下,不會給其他電器設備造成射頻破壞。3G-EVDO通信網絡覆蓋全國,并成為成熟和穩定的網絡,為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提供一個穩定、安全的接入環境。3G-EVDO系統本身網絡的安全性就好,傳輸過程中滿足IP化和多媒體化的需求,系統具備視頻編解碼處理、網絡通信、自動控制等強大功能計算機論文,直接支持網絡視頻傳輸和網絡管理,使得監控范圍達到前所未有的廣度。比較符合以后的發展方向。3G-EVDO可提供高達153.6kps的無線數據通訊帶寬,采用信道資源分配方式,可確保基于無線局域網絡的稅源監控系統企業信息傳輸的實時性。目前從技術先進性上來看,3G-EVDO是各種無線網絡通訊技術中最新的改良技術,在網絡安全、傳輸、解碼、分配、覆蓋等方面都有著明顯的優勢。
二、3G-EVDO技術在稅源監控中應用的意義
伴隨著網絡技術3G業務應用范圍不斷擴大,基于3G系統的無線局域網絡監控系統將會用到各個領域,3G技術與稅務信息化的結合也是大勢所趨。目前國內有關無線局域網稅源監控系統產品多數為針對2G無線網絡系統進行開發的,由于稅源監控圖像所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而2G通信系統本身又具有帶寬小、抗干擾能力差、衰落嚴重、誤碼率高等特點,稅源監控數據傳輸容易掉包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無法達到實時監控的作用。如何將遠程的監視、系統遙控、監控無線化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既可以基于無線網絡進行遠程的監視、遙控和圖像的傳輸,又具備通常稅源管控的功能,并且投入費用合理,能夠更加有效地確保系統運行穩定,將安全防范技術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是目前稅源監控信息化的應用的最大需求. 開發基于3G-EVDO無線局域網絡的稅源監控系統實現稅源監控管理網絡化、無線化、遠程化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實施全方位的稅源動態監控
基于3G-EVDO的企業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可深入企業生產經營全部環節,進行實時監控、采集企業生產、經營真實信息,實施全方位的稅源動態監控和納稅評估,對提高稅源信息采集質量、加強信息共享和綜合分析利用、查找和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稅源管理實效具有重大意義。
2.有利于解決復雜工業環境下有線網絡稅源監控技術難題
有關稅源監控系統的開發與應用,在國內也已有少量報道,但企業現有的局域網絡都是有線網絡,在工業環境復雜的企業生產環境中有線網絡的應用受到環境的很大限制,存在布局困難、損耗大、傳輸距離短、分布范圍有限、運行成本高的缺陷。無線局域網絡監控系統具有無限的無縫擴展能力,可組成非常復雜的監控網絡。無線網絡監控系統是監控和無線網絡傳輸技術的結合,它可以將不同地點的現場信息實時通過無線通訊手段傳送到無線監控中心。
3.有利于降低稅源監控成本
目前從技術先進性上來看,3G-EVDO是各種無線網絡通訊技術中最新的改良技術,在網絡安全、傳輸、解碼、分配、覆蓋等方面都有著明顯的優勢,具有綜合成本低計算機論文,只需一次性投資,性能穩定可靠,維護費用低,無需專人管理的特點。建立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有利于提高稅收行政管理的效率、降低稅源監控成本,解決有線局域網絡下監控中存在的監控點多、傳輸距離遠、覆蓋范圍寬、實時性強、適應復雜的生產環境等技術瓶頸。。
三、基于3G-EVDO的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設計
1.總體目標
在目前已有的基于有線網絡傳輸的企業稅源監控系統基礎之上,以3G-EVDO集群技術替代現有的有線網絡監控、數據采集與傳輸,設計實現基于3G-EVDO集群技術的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相比現有的有線網絡稅源監控系統,系統功能可在以下方面達到提升:
(1)稅源監控范圍擴大。基于3G-EVDO集群技術的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可實施全方位的動態稅源監控,對企業生產經營的采購、生產、庫存到銷售都進行了全方位的動態監控,實現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的數據信息進行實時采集傳輸和分析利用。使稅務管理部門能夠全面了解企業的實時經營情況,全面掌握稅源信息,減少稅收流失論文服務。
(2)稅源監控能力提高。基于3G-EVDO集群技術的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監控系統不再受企業地理位置的限制,適合遠距離傳輸,數字信息抗干擾能力強,不易受傳輸線路信號衰減的影響,能夠進行加密傳輸,可以在數千公里之外實時監控現場。特別是在現場環境惡劣或不便于直接深入現場的情況下,數字視頻監控能達到親臨現場的效果。即使現場遭到破壞,也照樣能在遠處得到現場的真實記錄。
(3)稅源監控實效提升。系統采用3G-EVDO集群技術、視頻壓縮編碼等諸多先進的信息化技術進行信息采集與傳輸,由于對視頻圖像進行了數字化,可以充分利用計算機的快速處理能力,對其進行壓縮、分析、存儲和顯示。通過視頻分析,可以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并進行聯動報警,從而實現無人值守。提高稅源監控范圍、質量和效率。
2.技術路線與技術關鍵
(1)技術路線:系統從設計到開發采用基于無線局域網絡稅源管理思想,利用3G-EVDO集群技術、視頻壓縮編碼等諸多先進的信息化技術進行數據無線網絡傳輸的新型系統,運用H.264視頻壓縮編碼技術和3G-EVDO無線網絡數據傳輸解決方案,通過建立統一的信息采集機制、統一的數據信息監控機制,構建面向應用監控、預警的信息化系統。采用跨平臺跨數據庫的設計技術、J2EE技術、三層/多層結構技術、3G通訊標準、TCP/IP協議等技術進行分析設計和數據交換標準。
(2)技術關鍵:基于3g-EVDO無線局域網絡技術稅源監控應用研究,提供3G網絡接口實現數據傳輸、共享、分析、預警;網絡帶寬自適應技術,根據網絡帶寬自動調整視頻幀率計算機論文,適應爆發性、大容量數據傳輸;基于無線網絡的點對點、點對多點、多點對多點的遠程實時企業生產經營現場監視;具有面向異構網絡環境的綜合管理能力。
3.技術創新
(1)采用3G-EVDO 、H.264視頻壓縮編碼技術等網絡通訊新技術,實現企業生產經營“購、產、存、銷”關鍵經營環節監控,解決傳統網絡傳輸方式的無法適應監控點多、傳輸距離遠、覆蓋范圍寬、實時性強、適應復雜等網絡稅收監控瓶頸問題,實現實時數據傳輸、接收,保證信息的安全性、穩定性、準確性、及時性;
(2)采用3G-EVDO 、H.264視頻壓縮編碼技術等網絡通訊新技術在企業生產關鍵環節實現實時的稅源信息采集,從源頭控制發票開票信息的不實,通過技術手段對企業真實的經營信息的分析,測算銷售數據,與納稅申報信息比對,實現異常預警。
(3)采用3G-EVDO網絡通訊新技術通過一個系統將多種系統整合在一起,將信息自動化,財務分析,稅源監控功能集于一身,實現對各類稅源信息的傳遞、交流、共享、存儲、協同,實現數據集成及數據的集中展現,做到全方位稅源實時控管,有效解決企業,稅務機關,政府,生產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真正實現了監控系統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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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信息化定義內涵
一、問題提出
稅收信息化作為一種信息化發展過程,給稅收管理帶來了深刻的影響。我國近年稅收信息化發展迅速,目前正處于稅收信息化一體化建設的關鍵階段。盡管稅收信息化是目前稅收管理領域的研究重點,國內學者對其研究較多,但眾多專著和論文中缺乏專門針對稅收信息化定義和內涵的討論,大多僅僅簡單提到稅收信息化一詞,重點多放在研究稅收信息化的目標、不足、改進措施方面。作為一個出現頻率很高的概念,人們對它的認識很不統一,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并且衍生出各種各樣的概念。本文試圖對學者對稅收信息化的定義和內涵的觀點進行對比歸納,以助于對稅收信息化定義和內涵的理解。
二、稅收信息化的幾種定義
隨著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人們對稅收信息化的認識也在不斷加深。征管電算化、稅收電子化、稅收信息化這樣的名稱變化體現了人們認識的不斷深入。與稅收信息化相關或類似的學術名詞還有信息化稅收管理、稅務信息化、稅收管理信息化,它們之間共同的也是最基本的特征都是信息化,所以這里不多加區分,僅以稅收信息化一詞涵蓋。通過對已有稅收信息化的定義和內涵進行對比分析,下文總結出了稅收信息化定義的三種類型。
(一)稅收信息化是信息技術在稅務管理方面的應用
譚榮華認為,信息化是指在農業、工業、科學技術、國防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深入開發、廣泛利用信息資源,加速現代化的進程。稅務信息化沿用信息化的一般概念,可以定義為,是指稅務工作各個方面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深入開發、廣泛利用稅收與經濟信息資源,加速稅務現代化的過程。譚榮華主編的《稅收信息化教程》大篇幅介紹什么是信息化,但并沒有關于稅收信息化的確切定義。
曾國祥在其主編的《稅收管理學》中認為,稅收信息化是指通過互聯網、內聯網和外聯網技術,實現稅收管理職能的電子化處理,為各級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提供稅源管理、征收管理和稽查管理服務,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稅收信息服務、稅收信息咨詢和涉稅指南服務。
曾飛、葛開珍更強調稅務信息化中的信息化特征,他們認為稅務信息化最重要的內涵或精髓在于,構建一個“虛擬機關”,即跨越時間、地點和部門的全方位的稅務綜合信息集合體。這個集合體至少要達到兩個目標:使稅務機關能夠有效地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并將其整合到稅收管理中去,實現稅收管理的目標;稅收信息的公開和可獲得性,使全體稅務人員能夠更容易的獲得各個方面的信息,提高稅收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李晶同樣從信息化的角度對稅收信息化進行定義,并對稅收信息化特征進行了具體的描述。她認為稅收信息化是信息技術在稅收領域的應用。真正完善的稅收信息化,具有納稅申報、稅款繳納、文書傳遞、信息反饋、入庫催繳、稅務稽查、會計統計等稅收服務功能,以及意見征詢、廣告宣傳等其他功能,多種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最終實現共享和傳輸匯總。
稅務機構是信息化各領域中信息技術的最大應用者之一,稅收信息化也是信息化的重要前沿領域。上述定義的共同點在于都是通過信息化這一更廣泛的概念范疇,對稅收信息化下定義。比較起來,它們屬于狹義上的稅收信息化定義。這一類型的定義也有不足之處,強調信息技術在稅收工作中的應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化所帶來的稅收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創新。
(二)信息化是一場稅收征管革命
稅收信息化不單單是簡單的把手工操作移植到計算機上,而是在信息技術支持下的一場稅收管理革命,涉及到業務重組、機構重組、不同層次機構事權的重新調整。稅收信息化=業務重組+機構重組+信息化。許善達強調稅收信息化首先帶來的是稅收征管的變革。稅收信息化從技術上保證了上級部門能及時獲得真實完整的基層征管信息,為分解和上收稅收執法權提供技術依托。
圩岸認為,稅收信息化作為一場稅收征管革命,其內涵可概括為“人—機器—人”,主要由兩個有機部分組成,先是機器管人,獲取詳盡、準確、全面的稅收信息,不受納稅人、執法者主觀意志的影響;其次是人管機器,培養合格的執法者,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最終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
胡小寧、鐘玲認為,稅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的重組和改造。通過重組和改造,使稅收征管體制更加科學、合理、高效,使稅收管理從金字塔式的管理向扁平化的結構轉變。
上述定義的共同點在于,相比信息技術在稅收領域的應用,更加重視信息技術應用所帶來的稅收機構重組、業務重組,更注重信息化所依法的稅收征管制度的創新。
該定義的不足之處在于,僅強調稅收征管的改革創新,忽略了稅收管理的其他部分。現階段我國進行稅收信息化的主要措施是進行稅收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建立“一個網絡,一個平臺,四個系統”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稅收征管系統僅僅是四個系統之一,另外還有稅務行政管理應用系統(包含辦公自動化、人事管理和行政監察),外部信息管理應用系統(進行外部信息交換和納稅服務)和決策支持管理系統(利用稅收信息進行稅收分析和決策)三個系統。上述定義在強調稅收征管革命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忽略了稅收行政管理、納稅服務、稅收決策等方面。
(三)稅收信息化是信息技術支持下稅收管理制度的創新
江蘇南京市地方稅務局課題組認為,稅收信息化應定義為,是將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稅務管理,深度開發和利用信息資源,提高管理、監控、服務水平,并由此推動稅務部門業務重組、流程再造、文化重塑,進而推進稅務管理現代化建設的綜合過程。
這一定義至少應包含以下內涵:稅收信息化是稅務管理改革與信息技術運用相互結合和互相促進的過程,以技術創新為驅動,在稅務管理中廣泛地采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稅收信息化是技術創新的過程,同時也是管理創新的過程,將引發管理變革,推動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人文觀念、組織模式、管理方式和業務流程;稅收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資源,只有廣泛采集和積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才能通過信息資源開發提高管理、監控、服務效能;稅收信息化以實現稅務管理現代化為目標,它既是實現管理現代化的強大推動力,又是管理現代化有機的組成部分,因而稅收信息化不僅包括稅收征管業務的信息化,還應包括稅務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李偉認為,稅收信息化的主要內涵在于,建立新形勢下的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和稅收管理制度,完成信息技術和管理科學支持下的征管制度創新、管理模式創新、為納稅人服務創新和經濟調控手段創新。
稅收信息化涵蓋的內容包括:稅收信息一體化;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運行管理和維護;新增項目和升級項目的總體設計、開發管理、技術維護;數據管理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科學決策服務;信息化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升級;制定整合策略,不斷整合出現的新應用系統;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管理技術隊伍和社會技術資源利用的渠道和機制;技術創新和基于信息化的制度創新的理論探討和實踐。
羅偉平認為,稅收信息化是指利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優化稅務管理業務流程,整合、深度開發利用涉稅信息資源,以提高稅收決策質量、稅務工作效率,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的服務。它主要包括稅務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和征收管理手段電子化、稅務機關同外部協作單位之間信息共享、稅務機關同納稅人之間雙向信息互動三個主要組成部分。
這種定義不但包含了信息技術在稅收領域的應用,也包含了在信息技術支持下的稅收管理制度創新,屬于一種廣義上的稅收信息化定義。它的內涵在某種程度上與稅收管理制度現代化相近。稅收管理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經濟管理過程,是稅收信息化的總目標。稅收信息化是稅收管理現代化的根本推動力。
三、結論
稅收信息化作為信息化發展過程,包含三個層次的含義:一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生產方式,大幅度提高勞動生產率(信息化技術的應用);二是利用信息技術強化信息采集、處理、傳輸、存儲和信息資源的使用,提高管理、監控、服務的效能(信息化帶來的稅收征管的變化);三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使管理方式發生根本性變革,影響和促進人類發展和進步(稅收管理制度的創新)。以上三種類型的稅收信息化定義,一定程度上也是稅收信息化在不同層次的概括。
稅收信息化是信息化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和政府部門的其他信息化,和居民、企業的信息化密切相關。但迄今為止,國內外尚未對稅收信息化做出公認的定義。本文通過對已有的幾種稅收信息化定義進行對比分析,力圖厘清稅收信息化的定義和內涵,以有助于對稅收信息化的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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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戶籍管理,加強源泉控管。要突出兩個環節和一個管理手段;一是突出稅務登記環節。嚴格稅務登記審批,通過辦理稅務登記將納稅人納入戶籍管理,特別是對申請注銷、停歇業戶進行嚴格核查審批,審批前必須繳清稅款、墩銷發票。二是突出納稅申報環節。開展以刊報納稅及稅負變化情況為主要對象的納稅評估工作,采取事前介入、事中管理、事后防范的辦法,深入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詳細了解生產成本、利潤水平、財務指標的變動情況;對帳制不全的個體工商戶,在了解生產經營情況的基礎上,合理核定稅收定額,督促納稅人依法自覺如實申報納稅,大輻度壓低異常申報率,有效解決申報不實和零申報、負申報,以及賬外經營、體外循環、選避稅款、蠶食稅基等問題。三是突出“以票控稅”的管理手段。要在鞏固和擴大“以票管稅”成果的基礎上,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對飲食業、交通運輸業和建筑安裝業實行以票控稅,不定期對用票單位進行檢查,從源頭上堵住稅款流失。
(二)管戶管事結合,實施動態跟綜。新征管模式實施后,稅務機關推行了專業化管稅制度,在克服了以往專管員管戶執法不嚴、為稅不廉、責任不清等弊端的同時,出現了專管員坐等納稅人上門辦稅這種被動式的靜態管理情況,以及稅務機關對各類涉稅事項進行實地調查、核對、查驗等工作的缺位脫崗現象。因此,既要堅持專業化管理方向,也要吸收專管員管戶的成功經驗。即管事與管戶的有機結合,對稅源進行動態管理,做到哪里有稅源,哪時就有稅務人員。
(三)深化機構改革,強化管理基礎。隨著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和信息處理權的高度集中,上下級之間的中間層次將減少,管理寬度將加大。與此相適應,必須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重組征管業務流程,強化稅源管理。應當在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下,按經濟區劃合理設置稅源管理機構,最大限度地延伸稅務管理“觸角”,消滅稅源管理的“空白地帶”和“交叉地帶”。堅持一靠科技、二靠人、三靠崗責清晰和嚴格考核的工作機制,做到以事設崗,管事到戶,責任到人。
關鍵詞:納稅申報稅收征管評析
一、對現行納稅申報制度不足的分析
(一)納稅申報的法律規定尚顯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納稅申報在《稅收征管法》僅規定了3個條文,《實施細則》也只有8個條文,只是相當原則地規定了納稅申報的主體、內容和方式,對于將稅務管理與稅款征收緊密相連的中心環節——納稅申報而言,確實過于粗疏,納稅人僅依據法規條文難以理解與掌握納稅申報的全貌與具體程序,這使得納稅申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將大部分的規范空間留待稅收行政機關以部門規章的方式解決,又使納稅申報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僅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不符,納稅人權利也難免在具體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納稅申報控管不嚴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納稅款、是否屬減免期,均應按期報送納稅申報表。但實踐中,由于我國稅務登記制度尚未覆蓋到每一納稅人,僅僅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稅務登記的重點,稅務登記證件及相關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這部分納稅人身上發揮納稅申報的監督作用。而大部分的個人納稅者難以為登記制度所控管,自行申報也就缺乏制約機制。隨著我國個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漲,所得來源的日趨復雜化,納入自行申報范圍的個人納稅者將越來越多,如何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監督管理成為立法和實踐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申報方式選擇尚受限制
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自由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的選擇權,但隨后頒布的《實施細則》卻限定了這一選擇權的行使,明令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方可使用其選擇的申報方式。這對于信息化建設尚處進程中的我國也許實際,然而卻違背了下位階法不得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而且有背原立法條文的立法意旨。稅務機關當前應關注的是如何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征管計算機應用技術,以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提高申報效率,減輕納稅人的申報成本。
(四)申報業務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稅務業務仍停留在試行階段,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稅務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展工作,公正性難以保證;稅務業務不規范,行業自律性差,官方監督不夠,造成稅務人素質良莠不齊,服務質量不高。稅務機構對稅務機關的親緣性而對納稅人權利的漠視造成納稅人對其缺乏信任感,使稅務市場出現有需求但無吸引力的尷尬局面。業務遠遠落后于市場經濟發展、利益主體多元化、稅源結構復雜化對申報服務的需求。
(五)納稅申報服務有待完善
對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一直是我國稅法建設中的弱項。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集中規定了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中的諸項權利,使得我國納稅人權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觀,然而如何將這些權利落到實處,則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中需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問題。納稅申報的瑣碎、細致和經常性使得這一環節中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需求異常突出。如申報中的服務質量和保密義務是納稅人反映較多也最為敏感的問題。如何改善申報環境,提供便捷、優質的申報服務,培養自覺的服務意識是稅務機關需認真思索和改進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納稅申報制度的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問題,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可作以下改進:
(一)完善納稅申報立法
針對法律條文過分粗疏、在短期內再次修訂《稅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況,建議由稅收征管的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納稅申報的統一、詳細的實施辦法。長遠之策應該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納稅申報制度的規定,使其更具執法剛性和透明度。但現實的權宜之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立法意旨,提煉散布在各稅種法中的納稅申報的共性規范,同時總結實踐經驗和成功做法,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并行,制定《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明確并區分申報主體、申報內容、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程序以及罰則,便于稅務機關統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稅法意識與稅法知識尚顯單薄的納稅人全面理解、系統掌握,提高納稅人在申報中的意識和遵從度,實際申報才不會勉為其難。對于應嚴格管理的延期申報明確申請條件,要盡量縮小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增加延期申報適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報是涉及納稅人責任承擔和稅法正確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這方面我國目前在法律法規層次尚缺乏明確規定,可考慮在稅收行政規章的層次先期予以規范、補缺,在下一次《稅收征管法》修訂時上升到法律層面。
(二)改進申報方式的多樣化選擇
申報方式直接決定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國家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提高申報效率。郵寄申報、電話、傳真等電子申報方式在西方國家極為普遍,隨著計算機應用以及網絡的普及,網上申報成為各國申報方式發展的主流趨勢。如瑞典電子計算機的使用范圍已經覆蓋了所有稅種的登記、申報、繳稅、復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廣網上申報,大大節約了時間和人力,征稅成本也大為降低。英國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廣網上申報,為納稅人申報提供多樣化方式選擇。我國應盡快取消申報方式的批準制,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申報方式自由選擇的便利性。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同時,重視對網上申報方式的試行和推廣,并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這對于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現代化征管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重要課題。
(三)大力推行稅務申報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人忙碌的身影。稅務業務在發達國家極為普遍與繁榮。現代稅制的復雜、稅法的繁瑣以及稅額計算、扣除的專業性均使得理性的納稅人積極求助于具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的稅務師、稅務律師等稅務職業人。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正是在此契機下發展和完善各自的稅務制度。大部分國家均制定專門的稅務法規,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以及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如日本的《稅理士法》,德國的《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的《稅務士法》等。其共同特點也很明顯,即稅務人處于中介地位,遵循獨立、公正的準則,服務于納稅人權利保護,忠實于法律的正確執行,實現征納雙方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我國當前應借鑒國外相關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國的《稅務師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稅務人資格認定與考核、職業規范與懲戒,積極引導稅務制度的健康發展。嚴格稅務師和稅務機構的審批制度,加強行業監督,扶植行業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稅務人業務素質的同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規范稅務業務范圍,梳清稅務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使之保持獨立、公正的立場,以幫助納稅人正確、適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推動我國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健康發展。
(四)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強化申報控管
我國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有效推行,離不開稅收信息化建設。國外廣泛應用計算機、通信和網絡技術進行登記、申報、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計算機信息處理中心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網、信息共享,以及計算機在資料收集、分類、整理、貯存、交換、傳送以及申報表審核、稅款征收、匯算清繳、稅款退回、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應用,都使得納稅申報的效率與正確率大為提高。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均有稅收征管中運用計算機技術的成功經驗,美國現行的稅收信息系統模式就很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我國當前推行的金稅工程尚屬狹義,局限于增值稅的稅控管理,應盡快致力于廣義的金稅工程的建設,即稅務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提高征管質量和決策水平,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而實施的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它包括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和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其中,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內容涵蓋所有涉稅事務處理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強與國庫、銀行、海關、工商、財政、審計、企業等方面的聯網,并實現多種形式的電子繳稅和電子結算。
為加強申報控管,當前我國的納稅申報制度尚需稅務登記制度和稅務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稅務登記制度應將個人納稅者的登記監管納入其中,借鑒西方國家經驗,加快我國納稅人識別號的全面覆蓋率,通過稅務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稅務機關與工商、金融、物價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加強對申報不實、申報不當及漏報的控管。
(五)改進申報服務,增強服務意識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納稅評估是國際通行的一種稅收征收管理方式和手段。我國納稅評估概念是從國外的“assessment”和“au—dit轉譯而來,最早譯為“審核評稅”和“稽核評稅”,總局正式啟用納稅評估概念是在2001年l2月印發的《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行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中。2005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對納稅評估工作做出了全面、具體的規定,納稅評估工作在全國開始全面推行。如何有效地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已成為各級稅務部門關注和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 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的必要性及其意義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美國、日本、德國、新加坡、中國香港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開始致力于征管體制和方式的改革,它們雖然在稅制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但是,在稅收征收管理方法和手段上,卻有著共同的特點,即以“評稅”、“計算機核查”等不同形式實施著這一相同性質的管理方式一一納稅評估,并且都取得了較大的成功。由于實行納稅評估與稅務審計密切配合這一管理制度,國外發達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征管效率得到令人信服的很大提高,同時也給我國的納稅評估工作提供了借鑒經驗和啟示。
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是我國新時期強化稅源監控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其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納稅評估是一項具有開拓性的稅收征管改革,賦予征管工作新的內容
納稅評估作為一種稅收管理和服務手段,貫穿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納稅評估不僅是稅款征收和稅務檢查的銜接點,而且是稅收管理工作的重點和核心。隨著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和不斷完善,將引發稅務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以及工作內容和工作方法發生重大變革,并對稅收征管產生深遠影響。
(二)納稅評估有助于稅務機關加強對稅源的控管,堵塞管理漏洞,減少漏征漏管,增加稅收收入
建立在納稅申報基礎上的納稅評估,是稅務部門實施稅收管理的“雷達檢測站”,通過設置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對稅源進行動態監控,發現異常,及時進行處理,將納稅人目前大量存在的非主觀性偷逃稅款的錯誤及問題及時處理在未發或萌芽狀態,從而提高稅源監控能力和水平,促進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時又能有效地防范征納雙方的稅收風險,減少征納成本,達到強化管理和優化服務雙贏的目的。
(三)納稅評估可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
由于目前稽查部門獲取信息的渠道不夠暢通,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日管信息掌握了解得不夠全面。因此,無論是人工選案還是計算機選案,都帶有一定的盲目性。納稅評估經過評估分析,發現疑點,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減少了稽查部門對打擊偷逃騙抗稅款行為的盲目性,也有利于提高準確性和時效性,重點更突出,針對性更強。
(四)納稅評估有利改善稅收環境,促進誠信納稅
開展納稅評估的前提和依據是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和經營等相關信息。因而,采集的信息必須具有全面性、時效性,并能形成可利用的數據庫。這些可為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提供基礎信息和充分依據,對于建設納稅信用體系乃至誠信社會都有著重要推動作用。
二 當前納稅評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指導下,我國的一些基層稅務機關開展了以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為主的納稅評估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由于納稅評估工作在我國稅收征管中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還需要不斷完善。目前納稅評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納稅評估的定位不夠準確,內部協調機制沒有建立起來。
納稅評估對內是強化管理的手段,對外是優化服務的措施。因為目前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體系,所以納稅評估不是法定程序,也就不帶有強制性。但在實際執行中當納稅人拒絕約談或提供有關資料時,有的評估人員采取了罰款或停供發票等措施,這些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規范的做法。同時由于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這不僅制約了稅源管理信息的共享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也是制約稅源管理工作深度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基礎信息資料不夠完整、真實、有效。
納稅評估工作離不開數據資料的搜索、采集、積累和掌握,納稅評估過程中要進行大量的指標測算、資料比對等定量、定性分析,沒有數據資料,納稅評估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目前,我國稅務機關收集的評估資料存在不全面和不充分性,相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包括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以及外部相關部門信息等收集不全,同時還缺乏對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具有佐證作用的相關資料,從而使我國的納稅評估結果與客觀實際有較大差異。同時稅務機關取得的評估資料幾乎都是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資料,而目前會計信息不對稱現象較為普遍、會計信息質量不容樂觀,有些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難以真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信息可靠性和可用性不高。由于資料的不真實,評估結果誤差大。
(三)納稅評估缺乏細致準確的指標體系。
科學的指標體系是納稅評估系統評估篩選疑點納稅人的依據。目前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還很不系統,有的指標實際操作性不強。行業稅負和預警值設置不合理,因此現階段評估人員主要憑借管戶經驗對企業進行歷史時期縱向比較和同行業橫向比較,局限性很大。
(四)多稅種評估分別進行,增大成本,加重納稅人負擔。
根據《辦法》的規定,納稅評估工作的對象為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管理的所有納稅人及其應納所有稅種。納稅評估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戶責任開展。對同一納稅人申報繳納的各個稅種的納稅評估要相互結合、統一進行。因此,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時要特別注意避免對同一納稅人進行不同稅種的重復評估,避免評估人員多頭多次下戶,以降低稅收成本,減輕納稅人負擔。
(五)納稅評估人員綜合業務素質亟待提高。
納稅評估是一項復雜而又具有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稅收、會計、財務管理、計算機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需掌握各行業經營情況和特點。目前,從事評估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當一部分評估人員知識面窄,掌握評估的方法不夠,不善于從各種涉稅信息中尋找蛛絲馬跡或挖掘深層次問題,使評估工作流于形式,評估效率不高。
三 深化納稅評估的思考
在目前各級稅務部門強化稅收征收管理的工作中,納稅評估作為深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成為征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內容,隨著納稅評估工作的不斷實踐,其實效性已凸現無疑,但現階段納稅評估開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筆者對此有以下幾點思考:
(一)解決好納稅評估的法律地位問題。
當前,我國開展的納稅評估實質上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體系,這使得稅務人員和納稅人對納稅評估工作不理解、不重視。因此應努力尋求納稅評估的立法支持,給納稅評估一個法律上的身份。
(二)建立起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機制。
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就是要將稅源管理的分析、評估和實施三個不同環節統籌考慮,優化管理流程,在內部相關職能部門之間構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動、有機統一的工作格局。其核心就是要在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三者之間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雙向反饋機制,形成一個以稅收分析指導評估和稽查,評估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證評估疑案的有效落實,評估與稽查反饋結果改進評估分析和稅收分析工作的機制,以及時發現征管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薄弱環節,正確把握征管關鍵點,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
(三)要注意大力拓寬評估信息的來源和采集渠道。
納稅評估效果好壞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評估信息的占有程度。目前來看,缺乏全面、準確、有效的評估信息已經成為評估工作的瓶頸,必須花大力氣解決。辦法是積極取得當地政府及其行業管理部門的支持,拓寬評估信息的來源和采集渠道,通過相關管理部門廣泛搜集各類與稅收相關的信息,如工商、銀行、公安等政府部門管理信息;煤炭、燃油、水、電、汽、房屋、土地、車輛等行業管理部門信息等,為納稅評估提供充分準確信息。這在地方各稅的評估工作中尤顯必要。依靠地方政府部門實行綜合治稅的做法,是一個很好的拓寬信息來源、有效開展納稅評估辦法。
(四)創新納稅評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