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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的十精神為動力,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建設“靖安人家”幸福工程為總目標,不斷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增強城鄉服務功能;堅持民生優先、服務為先、基層在先的原則,把社會管理工作的重心下沉到基層,著力夯實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工作。按照“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實用化”要求,大力推進社會管理信息化建設;按照“科學化、精細化、長效化”要求,大力推進城鎮社區網格化建設;按照“規范、高效、便民”要求,大力推進鄉鎮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建設,把全鄉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社會管理信息化建設,構建“網絡化運行”工作體系
黨的十明確提出了加強社會管理信息化建設,是提高社會管理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和直接推力,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形式發展的需要,主要構想是:按照上下對接,互聯互通,分級授權,信息共享的要求,打破部門界限和條塊分割,在全鄉范圍內建立一個社會管理信息平臺,橫向到社會管理行政調解職能的鄉直部門,縱向連接市、縣、鄉、村四級聯網,突出解決過去部門各自為政,信息難以共享、建檔查詢困難,不便更新運用的問題,建立社會管理信息收集和快速處理機制,實現網上查詢和網上辦公。
1、主要內容:一是全鄉統一專用網絡,統一硬件設施,統一業務技術,統一管理維護,實現“人、地、物、情、組織”六大要素的區域性,在信息化、規范化管理;二是重點運用實有人口和房屋管理、特殊人群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管理,“兩新”組織管理和若干民生服務系統,以及綜治、維穩、執法監督辦公和綜治工作績效考核系統;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按上級要求配置信息平臺專(兼)職管理人員,明確信息平臺管理員職責,規范平臺操作管理、信息報送、安全保密等規章制度,負責日常管理、運行維護,信息更新和技術保障工作,保障平臺安全有序運行。
2、實施步驟:建設階段(2013年2月—6月),按上級要求,在各行政村及鄉直部門全面推廣軟件安裝調試、系統初始化和信息采集、錄入、培訓工作,建立覆蓋全鄉的社會管理信息平臺,建立平臺運行的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驗收階段(2013年7月—8月),嚴格進行功能測試,系統性能測試,安全穩定運行測試,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平臺進行檢查驗收。
(二)大力推進行政村網格化建設,構建“網格管理”工作體系
網格化管理是基層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以行政村和鄉鎮集鎮為重點,在周邊大格局不變的基礎上,將全鄉劃分為若干基礎網格,用網格化的方式來整合社區資源,強化社區職能,提升社區服務。
1、主要內容:一是根據各行政村人口數量、人員分布、地域面積、治安狀況等基本要素劃分若干基層網格;二是配備管理力量,每個基層網格配備一名管理員,履行基層信息采集,矛盾糾紛調解,社會事務代辦,法規政策宣傳等工作職責;三是整合網格資源,以基層區域化黨建工作為主導,充分調動各個網格內多方力量共同參與網格化管理工作,組織在職黨員接受“雙重”管理,參加“雙重”生活,實現“雙崗”奉獻。
2、實施步驟:試點示范階段:選擇一個行政村開展試點;全面實施階段: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探索出一套標準化管理模式,在各個行政村及鄉直單位鋪開;檢查驗收階段:對網格化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進一步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網格化管理標準體系。
工作要求
(一)創新理念,勇于實踐。各鄉直單位、行政村要牢固樹立“發展是政績,社會管理也是政績”的理念,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進“三網”工作體系建設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的一項具體行動,作為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促進基層社會管理服務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周密部署,扎實推進。
2004年10月,北京市東城區首創了網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分3批選擇若干城市(區)試點數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推廣北京市東城區網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從各地的運行實踐來看,應用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以后,城市管理整體效能得以提高,城市管理體制和機制普遍得以創新,城市管理初步實現了規范化和動態化,這就為城市管理理論的創新打下了基礎。
本文首先對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核心要素進行梳理,然后引入網格空間的概念,從管理創新的角度構建出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框架,從而完善和創新現代城市管理理論。
一、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主要經驗
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主要核心要素為“萬米單元網格管理法”、“城市部件管理法”、“城市事件管理法”和“城市管理雙軸制”等。
“萬米單元網格管理法”,就是在城市管理中以一萬平方米為基本管理單位,將城市所轄區域按照各級政府、街道、社區劃分成邊界清晰、無縫拼接的多邊形實地區域(即網格狀單元,又稱“單元網格”),由城管監督員對所分管的單元網格實施專業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準確定位。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把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區域內各項設施,即物化的城市管理對象作為城市部件進行分類管理;將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標定位到萬米單元網格地圖上,利用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統對其進行管理。
“城市事件管理法”,就是把人為或自然因素導致城市市容環境和環境秩序受到影響或破壞,需要市政管理部門處理并使之恢復正常的事情和行為作為城市事件進行分類管理;可將城市事件按照地理坐標定位到萬米單元網格地圖上,對其進行管理。
“城市管理雙軸制”,就是將原有城管的監督評價職能和綜合管理、綜合整治職能分離,成立“城市管理監督中心”和“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兩個機構,形成城市管理體制中的監督中心和指揮中心,兩個中心通過信息系統,實現無縫連接,協調一致地工作。
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主要成功經驗是,管理區域實現網格化,管理設施實現精細化,管理工作實現兩分離。這三點經驗,相互之間在某種程度上存在一定的聯系。監督員對網格內的城市管理工作承擔監督責任,管理設施和城管事件依托網格實現管理對象的準確定位和管理責任的清晰界定,監督中心、指揮中心和各專業/主管部門分工負責,協調工作。
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城市城區的新開發區、待開發區甚至郊區城鎮如何實行網格化管理還缺乏成熟的經驗。城市管理體制實行監督軸和管理軸雙軸運轉之后,監督軸自身的監督工作成為新的尚需應對的挑戰。城市管理中還牽涉到上下級政府權限劃分、橫向工作銜接、城管隊伍運行成本、工作質量評價等諸多問題。
因此,可以認為,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所建立的城市管理體制,其核心要素本身只是一些零星的經驗,這些要素之間也開始展現出某些聯系,但是其內部的相互關系還有待深入研究。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遠沒有發展成為一種嚴密且完整的新型城市管理理論,亟需從理論上加以創新和完善。
二、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架構
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架構,是在繼承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核心要素內在精髓的基礎上,引入網格空間的概念,將城市管理的關鍵要素進行科學配置,并再造運行機制,以精確定位管理對象、全面把握城管動態、有效協調各級職能和主管部門、科學調配管理資源,構建一個相對完善的城市管理理論體系,進而實現量化城管、精確城管和敏捷城管。
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架構的主要框架內容如圖1所示。
從靜態結構來看,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架構包括管理責任區域網格和映射到網格上的城市管理要件;從運轉流程來看,它包括監督、指揮、執行、評價4個相互關聯的工作環節。城市管理責任區域根據分級行政和駐地管理原則分為分級行政轄區和管理區域兩類網格。城市管理內容,即城管要件,根據物化和人化區分為城管部件和城管事件,疊加到網格之上就成為網格部件和網格事件兩類。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包括監督、指揮、執行和評價4個環節,每個環節的執行主體和參與主體不全相同。該架構假定支撐業務運行的信息工具內嵌在全流程管理的每個環節中,對這些信息工具不作專題說明。
具體而言,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就是將行政管轄區域和駐地責任區塊劃分成塊狀的城管網格,以某個基本單位的城管網格為城市管理的基本區域,據此將城區劃分成具體的塊狀單元進行管理。在每個單元網格中載入城管對象的基本屬性和城市管理的其他相關信息,在管理工具的支撐下,再造基于網格空間的城管流程,創新與網格空間相適應的城管體制,構建以網格空間為核心內容的城市管理體系。
三、網格空間管理過程
城市管理中的網格是指在各級政府行政轄區和駐區單位管理區域的空間上準確嵌入和精確展現城市管理空間數據和行為屬性的基本單元。引入網格之后,城市管理就建立起一個分層、精確、立體、透明、可控的管理空間,即網格空間,就可以實現管理空域、管理對象、管理過程、管理部門和社會參與者的整體融合。在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中,城市管理過程與空間數據和行為屬性通過網格做到密切相關,城市管理者可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準確反映問題,快速處理問題。
⒈網格劃分
網格的劃分,可以明晰城管責任,細化管理空間,均衡配置城管人員的工作量。城區可以分成多個責任網格,網格內的公共部件和事件都加以量化并實現定位,每個網格都有專人負責。
劃分城管網格,首先,要確定城市職能部門、城區、街道/鄉鎮、社區的管轄范圍,尊重各自的行政權限和行政界限,明確責任邊界;其次,根據城管工作的不同環節,劃分監督、指揮和處置等不同類型的城管網格,合理配置不同部門的管理工作量;第三,在社區網格之下的管理區域上進一步劃分駐地單位、公共空間的主責單位,建立單位網格,將城管對象的處置責任納入網格空間;最后,劃分最小單位的網格,即單元網格,均衡配置每個城管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量。這樣,可以初步構建出一個城市管理的網格空間。城管網格的劃分如圖2所示。
每一層次、每種類型網格的實際劃分,需要以現有行政區域和實際占地空間為準繩,以均衡管理、連續管理和屬地管理為原則,以街道、社區管片邊界和單位駐地范圍為基礎,結合自然地理布局現狀,將城市管理的行政區域劃分出若干個邊界清晰的多邊形塊狀管理區域,由城管人員對所分管的地域實施監控和管理。在城市的非建成區,城市管理部件經常變化,臨時性問題比較多,事件數量波動較大,為此管理網格需要不斷調整。
對于不同層級的政府部門和不同隸屬關系的職能部門,需要劃分適于他們履行城管指揮、處置和監督職能的責任網格。在實際運作中,各個專業主責部門的網格,還是保留采用原有的行政層級網格,不做進一步的劃分,以避免網格層級細化而帶來的內部機構調整。但是,每個專業主責部門所負責處置的城管部件或者事件,必須納入監督部門的城管監督單位網格內。
⒉城管要件
網格需要結合城管要件來描述城管問題,將管理對象定位到網格中。本文沿用信息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對城管問題的分類方法,采用部件和事件來描述城管要件和城管問題(具體如圖3所示)。城市道路、橋梁、水、電、氣、熱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園、綠地、娛樂設施等公共設施以及門牌、廣告牌匾等部分非公共設施,就是部件;隨地丟棄垃圾、隨意占道擺攤、路邊燒烤、亂貼廣告、違章搭建等,屬于事件。南京市鼓樓區把固定的管理對象稱作部件,把動態的城市管理對象稱為事件。
城市管理單元網格中的每個部件和事件,都可以按照統一的編碼規則進行編碼,實行分類分項定格管理。這樣,每個城管對象都有自己獨一無二的編號,相當于“城管身份證”,其中包含或者表征網格位置描述信息和城管要件屬性信息。只要知道任一個部件或者事件的編號代碼,就可以查出其名稱、種類、狀態、主管單位、網格編號、地理位置、處置聯系人等城管要素信息。在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中,不同管理環節的責任部門和社會參與者,依靠內嵌有城管要件的城管網格,準確獲取城管要件的信息,分類指揮調度部件和要件的主責單位,對其進行科學處置。
四、網格空間的演變路徑
網格只是城市管理的空間基礎。基于網格空間的城市管理,需要將傳統的城管體制引入到網格空間,相應地要求城管機構設置、人員配置、管理方式等實行變革。具體來說,網格的格子劃分完、城管要件調查清晰后,還需要理順每個格子之上的部門間的職能關系網,甚至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和機制。
⒈城管機構的調適
傳統城市管理在城管機構設置方面存在的問題較多,例如,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市政府與區縣政府之間也存在職能交叉的現象,部門工作側重點和法律依據各不相同;產權部門和使用維護部門相互脫節;部門之間缺乏統一調度,協調配合的力度不夠,難以實現有效的聯動,等等。
網格空間中構建城管工作機構,可以直接參考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經驗。各試點城市在工作中,重新調整城市管理機構,建立起城管指揮中心和城管監督中心,實現雙軸化管理1(詳見圖4)。監督中心的職責,就是專門發現城管問題,對專業城管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監督評價;指揮中心就是根據監督中心的城管信息通報,通知各處置單位限時處理;收到處理結果后,再通知監督中心派人到現場核實。各處置單位(城市管理專業部門和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各類部件、事件問題的處置。在網格空間中通過機構分設實現監管分離,做到了發現問題的人與解決問題的人徹底分開,這種做法有利于提高執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網格空間中重建城管機構,還需要橫向協調好同級政府各職能部門,縱向協調好市、區各級政府部門。
⑴橫向銜接各職能部門
在網格空間下要做到城管機構的有效運行,需要通過調整機構設置來協調好各個職能部門,有效發揮各個主責部門和專業單位在城市管理中的積極作用,這是網格空間條件下重塑城管機構的重要前提條件。現有的城市基礎設施分屬于省市有關部門、區縣職能部門、街道、村莊、物業公司、企業等不同的組織,單靠城管部門或者各個專業單位來管理是無能為力的,需要將城管、市政、房產、園林、市容、環衛、建設等各專業部門以及區縣、街道的城管資源、執法力量和其他社會資源整合到統一的指揮機構下,以形成管理合力。各處置單位經整合后都作為城管的直接責任部門或牽頭協調部門,供指揮機構派單調遣。
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城市所建立的網格空間,就是通過重建城管指揮中心和城管監督中心,統一履行城管監督和指揮處理的職能。具體做法是:依靠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等信息工具,為各單位的協調行動提供統一的信息平臺;監督中心對各個專業部門的城管問題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指揮中心對城管相關單位和部門進行調度指揮,協調部門城管工作。
⑵縱向銜接各級政府
在政府間縱向關系上,城管網格空間要求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必須遵循“部件按屬主,事件按屬地”和“省市和區縣合作分工”的基本原則。
部件按屬主,要求網格上的城管部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符合現實,也充分尊重區縣政府、市政府、省或中央政府駐地各部門的權屬,但是網格部件問題的巡查和事后監督,采用屬地管理比較方便。城管部門在確定網格問題部件的產權單位之后,就可統一部件的責、權、利,落實責任。
事件按屬地,要求在轄區上發生的問題原則上由各區縣和專業部門處理,突出區縣屬地的主體地位,保證城市管理問題得到及時、快速的處置。對于重大城管事件、跨區域性城管事件或者地方上難以解決的城管難題,可由上一級政府部門統一協調處理。事件問題的巡查和事后監督,如同事件處置一樣,以區縣政府部門為主、市級政府作為補充的方式進行。
在政府間縱向關系管理權限的劃分上,各地在基本上遵循上述原則的情況下進行創新。例如,南京玄武區提出“部件歸口,事件屬地”的劃分依據;揚州市推行部件“先屬主后屬地”、事件“先屬地后屬主”的管理、指揮和處置原則;杭州市則按照“體制屬地為主、機制市區聯動”的基本思路開展數字城管工作。
⒉城管員配置
城市管理中引入網格空間之后,需要對城管員進行重新配置,合理劃分管理網格,以實現人力資源和管理網格的均衡配對。配置方法就是根據每個網格的預期工作量、實際管理面積來決定負責該網格的城管員數量,將多人共管某個層級的行政轄區改為單人專責若干個網格,從而有針對性地增強網格處置力量,實現管理區域的精細化,提升城管問題的發現能力和管理能力。成都市中心城區每位監督員負責10個萬米單元網格區域內的巡查監督工作;武漢市江漢區每2名監督員管理12個萬米單元網格。
城管員數量配置不是一成不變的。城管事件在各類城管問題中所占比重較大的特性決定了城管員數量配置主要考慮網格事件,而網格事件的多變性也決定了城管員網格配置需要不斷進行調整。
通常,事件問題發生的數量高于部件問題發生的數量。例如,2006年6月26日至7月5日,江蘇揚州市城市管理問題共立案1795起,其中,事件問題立案1167起,占65%,部件問題立案628起,占35%2。而且,網格事件的發生數量具有季節性、周期性的特征。如南方城市進入汛期后,排水管淤塞、污水外溢的事件明顯增多;農作物成熟季節,農民進城占道售賣的事件增加;酷暑天氣,年輕市民戶外活動增多,占道燒烤的事件容易增加;夏秋季節,裝修房屋的家庭開始增加,亂倒垃圾和渣土遺撒的投訴也就增長。即使在一天之內,城管問題也帶有規律性,城管員數量或工作時間也要靈活調整。每天中午、上下班時間、下午4時至晚9時等時段和周末、節假日等公眾休息時間,大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居民區、車站、城鐵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區,發生城管問題的可能性在增加,需要在這些時間段內對這些網格加大巡查,甚至是增配城管員。
對于這些富有規律性的城管問題,城市管理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城管網格重新配置監督員,重新分配專職人員的單元網格,做到負載均衡。
⒊管干分合
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城市在城管流程上實行管干大分離。具體來說,就是通過機構獨立設置實現監督和指揮相分離,通過引入社會力量處置城管問題來實現問題處置與具體執行的適度分離。監督和指揮之所以相分離,主要是因為過去城管部門集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監督檢查的職責于一身,容易形成“養懶漢”的逆向激勵導向。在試點工作中,監督中心負責發現城管問題,指揮中心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處理,最后監督中心進行監督考核。問題處置與具體執行適度分離,實質就是外包城管問題處置工作。例如,浙江椒江城區將110條主次街道為期一年的“牛皮癬”清洗保潔工作,外包給公司,實現市場化操作;杭州市通過招投標將城市管理問題的上報外包給多家信息采集公司。
城市管理引入網格空間之后,是否都要實行管干大分離這種做法,值得商討。
⑴指揮管理和監督評價
指揮管理和監督評價相分離,依靠監督中心來監督和評價處置部門的工作情況,初步解決了專業部門處置結果的監督問題,但是,在理論上又必須面對如何監督監督中心及其監督工作人員的現實問題,如何針對監督員和監督中心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督機制。一些城市已經開始探索監督員的監督機制,防止監督員和城管問題主責部門合謀監督中心。“背靠背”檢查就是監督監督員的一種方法:每天由監督中心抽調部分監督員組成巡查隊,隨機抽取若干網格,對照監督員標準化的巡查路線圖,對當班監督員上報問題進行“背靠背”檢查,重新全面上報該網格內城管問題;監督中心受理后,與該網格主責監督員上報問題進行比對,若比對結果不一致,即作為該監督員漏報問題進行處理3。此外,城市管理還可以發揮信息工具的技術監督特長,利用監督員手中的信息采集器的空間地理定位功能,對監督員一天的監督行程進行電子跟蹤,查看該監督員的行程是否和其規范的巡查路線圖相吻合。無論是“背靠背”的人員監督還是技術監督,都是對管理員的內部監督。如果對監督中心的工作監督存在普遍缺失,那么監督中心的監督權力就會缺乏有力的制約。
指揮管理和監督評價不能絕對分離,兩者需要根據城管問題的性質進行適度的融合。對于簡易城管問題可略去其中的指揮調度環節,將監督職能和處置職能相統一,由監督員直接處置,事后報告職能部門。如針對井蓋錯位、零散垃圾、零星亂張貼等小型且量少的輕微事件,監督員可以“現場發現、自行處理、快速結案”,避免因機械執行指揮管理和監督評價相分離的規定而將簡單問題復雜化。
指揮管理和監督評價兩者職能相分離,主要還是靠監督創新、工作過程公開、部門和人員責任公開來實現,這必然意味著機構和職能要各自獨立。即使是對監督中心及其監督工作人員建立起科學的監督機制,或者再新建一個專職監督機構來監督監督中心,城市管理機構仍然比較復雜,內部行政管理成本依然居高不下。
⑵問題處置與具體執行
問題處置與具體執行適度分離,必須解決外包的邊界及其邊界管理問題。從現有經驗來看,城管外包重點放在受損部件的維護、非執法類事件處置和信息支撐上。在外包過程中,主責單位還需制定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確定履約方式,監督履約,控制成本,加強監管。
五、結語
網格空間的本質就是量化管理空域,細化管理責任,創新管理手段,規范工作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屬于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技術創新的范疇。基于網格空間進行城市管理,在理論研究上還是剛剛起步,需要不斷豐富;在實踐中尚需繼續總結數字化城市管理試點的最新經驗,融合各方特點,拓展衍生功能,從而解決城市管理中“政府失靈”問題,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政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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