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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對象,要根據不同情況加以確定
現代房地產開發對于開發項目的要求多樣化,使得成本核算對象復雜化,往往造成概念不清,無法明確核算的對象。這就需要成本核算時要根據工程的用途、地點、施工條件、施工隊伍的差異等因素分別處理。對于獨立編制預算的項目設計以及獨立施工的單項開發工程、結構類型與開發地點以及施工進度相近的群體開發項目,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成本核算對象。而對于大型的開發項目,由于工期較長、規模較大,并且在施工過程中由于需要分批安排進度。在核算時必須對竣工項目及時的進行核算,這就要求將這類的大型開發項目劃分多個核算單元,確定不同核算對象。
(二)確定開發成本的歸集、分配與轉結核算
一般來說,一些直接費用可以直接計入,開發成本中,比如建安工程費發生時可以直接進入開發成本中。有一些間接費用屬于多種產品共同負擔的費用,應當將其行歸集后采用合理的方法再分配到產品的成本中。像配套設施費等費用分配就是需要按照會計準則規定進行分配后計入成本中。如:按規劃建設面積為標準分配的前期發生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費以及工程費等,具體的操作是發生時記入開發成本項下的二級科目的前期工程或者費配套設施費等賬戶中,等項目竣工后,再按項目規劃建設面積重新分配,分別計入有成本中。
(三)成本核算項目的合理設立
對于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土地拆遷補償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費、前期工程費等等費用,本著便于分析研究、便于管理結算的原則,合理的劃分核算項目,不能羅列太多盡量合并。對于不同進度的開發項目,還要根據工作進度和付款情況,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四)要明確成本核算周期,重視項目竣工成本結轉核算
由于房地產企業具有開發產品周期長的特點,因而按生產周期核算趨于合理。為了計算經營利潤,考核經營業績和結清稅款,需要計算出項目的總成本和可銷售面積的單位開發成本。對于開發規模小的,地塊較少的項目,開發的周期較短,可按項目開發周期單獨核算。對于開發規模大的開發項目,周期較長的,可采用完工進度百分比法或按照開發物業類型分門別類的進行核算。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內容及核算的方法
1.房地產開發成本內容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構成房地產商品售出條件的全部投入及包括分攤的配套設施費、環境綠化費和外管網等全部費用。按投入資金的先后順序分為7個方面:(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主要指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搬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搬遷用房支出等;(2)前期工程費:主要指開工前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可研、規劃、水文地質勘探、測繪、設計、三通一平以及政策性收費支出等;(3)建筑安裝工程費;主要是指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筑安裝工程費。建筑安裝具體包括土建、水衛暖、電器、等方面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單位按約定取費及稅金;(4)基礎設施費:主要是指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5)公共配套設施費;主要是指開發小區內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如小區的學校、托幼、鍋爐房、供暖交換站、上水加壓站、自行車棚等;(6)開發間接費:主要是指企業所屬直接組織(如工程和材料部門)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勞動保護費、差旅費等;開發間接費還包括聘用監理公司的監理費;(7)項目貸款利息:根據財政部門有關規定,開發企業的項目貸款,利息可以直接記入成本。
2.房地產成本核算的方法
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成本歸集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為棟號核算法,即以每一棟樓為一個核算對象,一棟樓號一個成本卡片,卡片首頁分別記載著建筑面積、套數、合同價款、施工單位、供料形式、合同開竣工日期等。棟號核算法優點是能及時和詳細的反映每棟樓成本的內容,有利于成本分析和考核,符合“配比性原則”的要求,可以準確的結轉銷售成本。其缺點是會計人員工作量增大;另一種是項目核算法(也稱集中核算法),即以小區為一個核算對象,按成本項目集中歸集成本。其優點是減少會計人員工作量,但缺點是不利于成本分析,不利于與施工單位進行對賬。
筆者主張是多棟號小區時,又是多個施工單位承包,還是以棟號核算為主。如果小區所有棟號都是一個施工單位承包,采取集中核算也可。
二、材料供應的核算方法
1.按預算定額大包形式
舉例:工程按定額大包形式且由甲方供料的,依據施工單位領料單,按材料預算價格,借記:預付賬款,貸記:庫存材料,預算價低于市場價的差價,借記:開發成本,貸記:庫存材料。對于工程大包形式下超供材料的核算,依據甲方與乙方材料結算單,按市場價借記:應付賬款,貸記:開發成本。如欠供材料,依據甲方與乙方材料結算單,按預算價,借記:開發成本,貸記:應付賬款。
凡甲方供應材料記在預付賬款的,在撥付工程款時一并扣下。借記:應付賬款,貸記:預付賬款。
2.非工程大包形式
舉例:工程由甲方供料的施工合同,價款已扣除材料款,按實際供量的市場價格,直接記入成本。會計人員依據施工單位的領料單,借記:開發成本,貸記:庫存材料。在工程決算時,對超供的部分,按市場價扣回。借記:應付賬款,貸記:開發成本。
三、撥付工程款的核算方法
正常的撥付工程款分三個階段:一是在合同簽訂后數日內,撥付工程備料款,備料款一般不超過合同價的25%;二是在開工以后,按工程形象進度撥付工程進度款,一般撥到90%時暫停付款;三是在工程完工后,進行決算,扣除保修金后再撥付的工程款稱為決算工程尾款。
正常工程款撥付方法程序是:乙方(施工單位)每月向甲方上報“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結算單”,由甲方工程監理人員或甲方施工代表對乙方上報的價款結算單的工程形象進度進行簽證,再由甲方預算人員對乙方上報的價款結算單進行工程價值量的審定。甲方會計人員依據甲方預算人員已審定的工程價款結算單,借記:開發成本――X棟號,貸記:應付賬款――X施工單位。甲方決定給乙方撥付工程款時,甲方會計人員依據已簽字的發票和轉賬支票,借記:應付賬款――X施工單位,貸記:銀行存款。
對施工單位墊資的成本核算,乙方首先向甲方上報“已完工程量價款結算單”,分別由甲方簽證和審定,甲方會計人員根據審定的“已完工程價款結算單”,借記:開發成本,貸記:應付賬款――***施工單位。這樣,施工單位墊資馬上形成負債,同時增加了資產,解決了資產和負債信息失真的問題。
四、項目貸款利息的核算
一般企業把銀行貸款利息作為期間費用,記入“財務費用”科目,在損益表中核減本期利潤。而房地產開發的產品因建筑周期較長,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如把貸款利息當作期間費用,易造成開發企業年度內出現的大虧大贏不平衡現象,有悖于財務確定的“配比性原則”,對此,國家財政部規定,可以依據貸款利息通知單,借記:開發成本,貸記:銀行存款。
總之,房地產開發成本規范化核算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各個部門,成本核算與管理的好與差,反映一個企業的整體素質。因此,各開發企業應把成本核算與管理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千萬不要輕視它。
參考文獻:
【引導語】我國房地產行業的一個最大的特征就是就是投資方的資金投入數額極為巨大,隨著房地產行業的不斷興起,房地產行業中的全部投入資金量已經在我國屢創新高,成為了我國的國民經濟的重中之重。作為一項傳統行業,房地產行業的成本核算問題一直是所有房地產企業的領導者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因為,成本核算問題關系到房地產企業的贏利狀況,贏利狀況又將影響到房地產企業的未來的生存與發展。房地產行業屬于資金較為密集的行業,資金是房地產行業的命脈,一旦資金鏈斷裂則房地產企業必將以失敗而告終。因此,房地產行業必須對成本進行較為準確的核算以保證流動資金在可控下的穩定流轉,企業在可控的狀態下穩步向前發展。在對房地產企業進行實際的成本核算過程中存在著諸多方面的問題。
1.當今房地產開發成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即指房地產企業在其整個項目的開發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的總和。這些成本不但包括了前期的土地資源使用費用,而還也包括了前期投資所花費的費用以及工程設計相關的費用。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還包括工程材料、配套生產設施的購置或使用費用、融資費用、流通費用等。
1.1 土地和土建費用以及相關設備所產生的費用
土地是國家的寶貴資源,我國因土地的糾紛而引發的流血事件屢見報端,其中絕大部分的起因都是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目標地塊投資建設所致。土地是房地產開發的必要因素,土地不但決定了房地產一開發的位置而且也決定了房地產開發的出售價格,在房地產業的一句金科玉律就是價格決定的三種因素就是“地塊、地塊、還是地塊”。也正因為如此,我國的房地產行業才會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買到較為適宜的地塊,我國的許多大城市的地王也因此產生。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土地是房地產行業的根本。在我國的房地產行業中用于購買土地與土建開發的費用占到了房地產開發的總成本的百分之八十。房地產行業的費用購成較為復雜,單就其中的土地費用一項來說,就包括了土地的拆遷、租賃、成本置換、出讓金等費用。這些費用既構成了對于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否可行的判定的極為重要的依據,又構成了評價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濟效益的高低的標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的研究通常都是要通常計算開發總面積的總成本,再加上土地費用還要加上建筑費用、機械設備購置租賃費用、配套設施費用、人工費用、資金成本等。然后根據總面積的平均預測售價來決定該項目是否可行。
1.2 配套設備費用支出
配套設備的費用支出與土地土建費用占了房地產開發總費用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可以說這兩大項的費用幾乎就是房地產開發費用的全部。房地產不僅僅是單純的土建工程,也不僅僅只是構筑物,房地產還包括了讓房地產真正成為宜居的的相關的配套設備,比如水、暖、電、氣等,此外還有必要的通訊、綠化等設施,此外還包括了一些比如抵押金、保證金等項費用。我國目前有兩種房地產企業控制成本的方法,其中一種就是將高昂的土地購置費用的一部分交到當地政府機構,然后由政府機構出面強征土地,這種方法一般都會以較低價格的賠償,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房地產開發商如愿以償獲得土地告終。這種控制成本的方法雖然較為簡單,而且其中獲取的利潤較高,但是由于我國近年來法律的不斷完善,房地產商除極個別仍然樂此不疲而外已經較少有人采用。另一種控制成本的方法就是對配套設備費用支出進行控制。這項費用支出,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中最容易受外界因素所影響的費用,這些費用在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占有的比例大約在16%左右,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會采取有效手段對這些費用支出加以控制,其主要原因在于這些成本支出具有較大的可操作性。因此,這部分的費用支出可以通過很多渠道來降低,從而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1.3 開發管理費用支出以及融資成本
房地產開發行業與其他行業最大區別在于,房地產開發具有較長的建設周期,資金投入較大,另外資金風險也明顯的高于其他行業,因此,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項目投資過程中,只靠企業本身的資金是無法完成項目開發的要求,必須通過向銀行借貸的方式來獲得資金,由于房地產開發資金投入數額較大,融資成本相對較高。
2.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常見的問題
當今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成本核算中常見的問題有三點,第一、成本核算對象的確認不明確、缺乏有效的成本費用分配方案、開發成本計算不精確。下面將對這幾種常見問題進行逐一分析。
2.1 成本核算對象確定不明。當今的房地產開發規模參差不齊,占地面積小則幾十畝,大則上千畝。通常情況下房地產開發項目屬于成片分期開發,產品模式多種多樣,使得成本核算對象無法明確確定,當今的房地產成本核算會計制度上也沒有做出明確的指示,從而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難度加大,資金缺乏一定的確定性。
2.2 成本分配方法不當,分配方向不明確。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上的規定,只要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與產品有關的費用,都必須納入到產品生產成本當中,至于與多種產品生產有關的費用應算作產品的共同成本費用,因此應采取有效措施將這些資金進行分配,或采取其他方法將費用納入到相關產品成本費用中,在房地產開發行業中,對于房地產開發中的產品成本的核算也應遵守上述規定,在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土建費用和相應的工程費用屬于房地產開發直接成本。
2.3 成本周期核算不明。通常情況下,對一種產品進行核算的周期為月或者生產周,由于房地產開發周期較長,因此其核算周期較長,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成本核算的主要任務就是計算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所產生的總費用,從而有效的計算稅金。
3.針對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常見的問題應采取的應對措施
3.1 應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對成本核算對象進行確認,對于規模小的、周期短的項目,應以整個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主要原因在于,規模較小的,開發周期較短的工程項目沒有過多的成本分配問題,另外,這種成本核算對象具有唯一性。
3.2 根據房地產項目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資金的分配方法,對于相應的建筑工程費用可以作為直接成本,可直接將其納入到產品成本當中。
3.3 開發項目的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對于規模大的開發項目,應按照開發的進度進行成本核算,一個施工標段為周期單位進行成本核算。
【結束語】總而言之,房地產行業在我國的經濟體系中占有的位置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隨著當今房地產開發行業市場競爭逐漸激烈,使我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面臨著重大的考驗和挑戰,一個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想保證自身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對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工作予以高度重視,才能保證房地產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為國民經濟增長提供有利條件。
參考文獻
[1]李曉艷.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應注意的問題[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1,(01).
[2]楊曉梅.淺談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J].現代經濟信息,2011,(02).
一、房地產行業成本核算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房地產企業的特殊性,規模和項目開發周期的不同,因此很難按照一般企業的成本核算方法進行開發成本核算,存在很多問題:
(一)成本核算對象不明確
房地產項目用地一般從幾十畝到幾千畝不等,屬于成片開發,分期進行,產品形態有高層、小高層、公寓、花園洋房、別墅、商業地產等。如何確定開發成本核算的對象,是以整個開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還是分片、分期、分產品類型、單棟樓房為成本核算對象,這些在會計準則中并未明確。
(二)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方法不明確
根據成本會計有關知識,屬于生產產品直接發生的費用,應直接歸集到該產品成本中;屬于多種產品共同發生的費用,應通過一定程序先歸集費用并采用適當方法進行分配,間接歸集到該產品成本中。房地產企業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建安工程費屬于直接開發成本,而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均屬于間接開發成本,需要進行歸集和分配。如何對間接開發成本進行歸集和分配,間接開發成本歸集何處,按什么標準來分配,沒有給予明確的解決方法。
(三)成本核算周期不明確
產品成本核算一般按月或按生產周期進行,房地產開發產品由于開發周期長,只能按生產周期核算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計算出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可銷售面積的開發成本,以便企業結算出經營利潤和應交稅金,恰當評價經營管理層的經營業績。房地產開發工程成本核算周期比較明確,工程竣工驗收后即可進行竣工結算,但小區配套設施往往久拖不決算或延遲決算,進而影響項目結算。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房地產企業管理者的素質不高,成本核算水平低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沒有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主體,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主觀能動性,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企業已經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但有些房地產企業的管理者并不能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不能及時樹立市場競爭的觀念,照走過去的老路,造成目前有許多房地產企業成本管理落后,成本核算水平低。
(二)成本核算體制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
傳統的房地產企業成本管理,主要是根據財務部門的決算報告,這種核算體制經常因業務人員提出報告的時效性滯后而無法發揮成本管理的作用。由于缺乏成本管理中的事前預測和過程控制,只能靠制度被動地“卡”。一旦反映在財務賬面上成本失控,已是既成事實,則無可挽回。
(三)任意虛增建安成本,張冠李戴隨意調劑成本的現象時常出現
為了壓縮利潤額和應考核指標,房地產企業往往在建安成本上下工夫,一般在年末突擊虛列并結算工程成本。另外由于各項目所處位置、用途以及取得土地的價格等均不同,使得各項目的利潤空間也不盡相同,如有的是經濟適用房,有的是普通商品房。房地產企業為了偷逃稅款或延遲納稅,想方設法壓縮各項目當期利潤空間,有意將以后項目應攤銷的成本提前確認并結轉,造成各項目間成本張冠李戴,趁機渾水摸魚。
三、提高房地產成本核算水平的途徑
(一)全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和組織落實
加強和完善商品房成本核算的規章和制度建設,一方面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制度,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在保證成本會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還應根據企業實際規模因素,合理地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員。一般來說,大型項目還需設立成本工作組專門負責,有利于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報表編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的完成。
(二)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成本核算對象的設置必須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時,需要成本核算人員深入實際了解開發工程的地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因素,堅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則。不同特點的項目做不同的處理:一般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如果開竣工時間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隊伍施工,可以合并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對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開發項目可按一定區域或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三)準確地進行成本的歸集、分配與結轉
據成本會計有關知識,房地產企業開發過程中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均屬于間接開發成本屬于多種產品共同發生的費用,應按其現場管理性費用按各成本對象的建筑面積計算比例分攤,準確地進行成本的歸集、分配與結轉。
(四)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成本項目可以正確劃分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屬一級科目,在該科目下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四、結語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房地產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而成本核算在房地產開發中也起著關鍵作用。在實際操作中,應把成本核算貫穿于房地產開發的前期、中期、后期,這樣才能發揮它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黃蓉.房地產開發成本管理探究.工作研究,2009,(12)
[2]胡亞麗.淺談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的標準化.現代商業,2007,(30)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根據以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項目有六個,分別是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增加園林環境費、資金成本明細項目。(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有關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向政府部門交納的配套費,交納的契稅、土地使用費、耕地占用稅,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補償合作方地價,紅線外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建造費、管線鋪設費、接口補償費等。(2)前期工程費。指在取得土地開發權之后,項目開發前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費用。主要包括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復線費、定線費、施工放線費、建筑面積丈量費、方案招標費、規劃設計模型制作費、方案評審費、效果圖設計費、總體規劃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修改設計費、環境景觀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制圖、曬圖、趕圖費、樣品制作費、報批報建費、增容費、臨時道路、臨時用電、臨時用水、場地平整、臨時設施等費用。(3)基礎設施費。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及環衛設施等基礎設施支出。主要包括小區內給水管道、檢查井、水泵房設備、外接的消火栓、雨污水系統、室外采暖系統、室外燃氣系統、室外電氣及高低壓設備、停車管理系統、小區閉路監控系統等費用。(4)建筑安裝工程費。指開發過程中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主要包括包括土石方、樁基、護壁(坡)工程費、基礎處理費、結構及粗裝修造價、門窗工程、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費、室內設備及其安裝、居家防盜系統、對講系統、水電氣遠程抄表系統、有線電視、電話系統、公共部位精裝修、戶內精裝修費等。(5)園林環境費。園林環境費指項目所發生的園林環境造價,由于現在住宅小區園林綠化費用增加較多,單獨設立二級科目核算。主要包括公共綠化、組團宅間綠化、一樓私家花園、小區周邊綠化、雕塑、水景、環廊、假山、道路廣場鋪設、開設路口工程及補償費、永久性圍墻、圍欄及大門、室外照明電氣工程,如路燈、草坪燈、室外背景音樂、兒童游樂設施、各種指示牌、標識牌、示意圖、垃圾桶、座椅、陽傘等。(6)公共配套設施費。指房屋開發過程中,根據有關法規,產權及收益權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不能有償轉讓也不能轉作自留固定資產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主要包括: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不會產生經營收入的不可經營性公共配套設施支出,包括居委會、派出所、崗亭、兒童樂園、自行車棚等;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根據法規或經營慣例,其經營收入歸于經營者或業委會的可經營性公共配套設施的支出,如建造幼兒園、圖書館、閱覽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場等設施的支出;開發小區內城市規劃中規定的大配套設施項目不能有償轉讓和取得經營收益權時,發生的沒有投資來源的費用;對于產權、收入歸屬情況較為復雜的地下室、車位等設施,應根據當地政府法規、開發商的銷售承諾等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攤入本成本項目。如開發商通過補交地價或人防工程費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門認可,取得了該配套設施的產權,則應作為經營性項目獨立核算應在該明細科目下按各項配套設施設立下級明細科目進行核算。(7)開發間接費用。開發間接費核算與項目開發直接相關、但不能明確屬于特定開發環節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包括工程監理費、預結算編審費、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等人工費以及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行政費、趕工獎、進度獎、建設主管部門的質監費、安監費、工程保險費、營銷設施建造費(樣板間、售樓處)、小區入住前投入的物業管理費用等。(8)資金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借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占成本構成比例有時也較大,所以可單獨設置明細科目核算。包括直接用于項目開發所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手續費,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匯兌差額等。
二、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方法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根據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成本核算對象。對開發面積不大、開發工期較短的項目,可以按整個開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對開發面積較大、開發工期較長、成片分期(區)開發的項目,可以按各期(區)為成本核算對象;同一項目有裙樓、公寓、寫字樓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區)劃分成本核算對象的基礎上,還可按功能劃分成本核算對象;同一小區、同一期有高層、多層、復式等不同結構的,還可按結構劃分成本核算對象;根據核算和管理需要,對獨立的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的配套設施,不論其支出是否攤入房屋等開發產品成本,均應單獨作為成本核算對象。對于只為一個房屋等開發項目服務的、應攤入房屋等開發項目成本且造價較低的配套設施,可以不單獨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發生的開發費用直接計入房屋等開發項目的成本。
三、合理設置開發成本會計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的規定,沒有開發成本和開發間接費一級科目,但依據企業會計準則中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企業在不違反會計準則中確認、計量和報告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增設、分拆、合并會計科目,企業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會計科目編號。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統一規定,并結合房地產企業會計核算的特點設置會計科目。房地產開發開發企業可將“5001 生產成本”科目改為“5001 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核算,但現在很多房地產開發開發企業都是多元化經營,因此建議保留“5001 生產成本”科目,增設“5002 開發成本”“5102 開發間接費”一級科目。開發成本屬一級科目,在該科目下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二級明細科目按其用途可設為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代建工程開發。在電算化條件下,為了減少科目級次,實務中可減化此二級科目的設置,直接在開發成本科目下按成本核算對象或成本費用項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1)按成本費用項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在開發成本一級科目下設置土地征用及拆遷費、前期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建筑工程費、園林環境費、公共配套費、開發間接費用、資金成本、成本結轉九個明細科目,成本結轉科目是電算化的需要設立的,輔助賬類型設為項目核算、客商往來,具體見表1。該方法的優點是項目賬和客商往來全部在輔助賬核算,科目賬清爽、簡潔,便于成本資料的比較和分析。缺點是不夠直觀,錄入憑證和查詢項目成本較復雜。適合項目很多的情況下使用,建議項目30個以上的使用這種方法。
(2)按成本核算對象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在開發成本科目下,二級科目按項目設置,三級科目統一,具體見表2。該方法的優點是項目成本一看便知,很直觀,查詢方便,缺點是項目多了科目會很多,科目賬不夠清爽、簡潔。適合項目較少的情況下使用,建議項目30個以下的使用這種方法。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特點設置開發成本明細科目。上述兩種方法都可以根據需要再設置下級明細科目,公共配套設施費明細科目下可以再設明細科目會所、游泳池等,但建議不要設置太細,否則錄入憑證和核算比較麻煩。另外如果需要可以將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代建工程開發設為一級會計科目,也可以在開發成本下將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代建工程開發設為二級科目,再按上述兩種方法明細核算。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成本核算舉例
以出包給外單位進行施工建造為例,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某年度內,共發生了如表3所示的房屋開發支出(單位:萬元)
假設科目按以上第二種方法設置,分錄如下(單位:萬元):
支付土地價款
借:開發成本――芳草地――土地征用及拆遷費 50000
開發成本――大同花園――土地征用及拆遷費100000
貸:銀行存款 150000
支付設計費
借:開發成本――芳草地――前期工程費 600
開發成本――大同花園――前期工程費 900
貸:銀行存款 1500
預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
借: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企業與承包單位依據工程價款結算單結算進度款
借:開發成本――芳草地――建安工程費 2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2000
借:開發成本――大同花園――建安工程費 6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6000
借:開發成本――在水一方――建安工程費 8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8000
支付工程款
借:應付賬款――芳草地 900
――大同花園 5800
――在水一方 8000
貸:銀行存款 14700
領用設備進行安裝
借:開發成本――在水一方――建安工程費 3000
貸:庫存設備 3000
分攤銀行貸款利息
借:開發成本――芳草地――資金成本 700
――大同花園――資金成本 1200
貸:應付利息(或過渡科目開發間接費――財務費用) 1900
驗收合格將開發成本結轉“開發產品”賬戶
借:開發產品――在水一方 61000
一、房地產成本核算的組成
(一)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
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體內容,大致占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房地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前,必須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稱樓地面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二)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
主要指水、電、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準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三)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
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量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計算開發成本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核算房地產開發成本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收集相關資料
在開發成本對象確定后,負責項目的財務人員按開發進度的進展情況,收集整理如下相關資料: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預算報告、土地轉讓(出讓)合同、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過程施工許可證、工程施工合同、配套設施合同、融資借款合同、預、銷售合同。對這些資料所涉及的金額、時間、進度等都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動態跟蹤,及時做好原始記錄和相關臺帳。
(二)資金的合理安排
房地產是資金密集型企業,資金的使用貫穿于整個房地產公司的經營活動,每個階段對資金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在開發成本階段,必須落實開發資金的來源。不管何種籌資方式,都要樹立最佳資金使用價值觀念。既要有充足的資金確保項目的順利,又要合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而降低整個項目的開發成本。
(三)稅收成本和會計成本的差異
在項目開發中稅務部門在核查所列置的成本范圍,與會計成本范圍有一定的差異。如稅收成本中規定,項目提取的維修基金不屬于成本范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成本中列置有嚴格的限制。因此,這些差異在計算項目土地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時都會涉及,所以,應加以關注。
三、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策略
(一)加強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建設和組織落實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制度,還應該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行業特點,建立和健全企業的規章,加強和完善房屋成本核算的規章和制度建設,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保證成本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促進企業成本核算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考慮自身規模大小和開發項目的規模特點等因素,在保證成本會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必須的成本核算人員。
(二)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對于建設一個現代多功能小區,其成本核算對象就顯得復雜。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員深入實際,研究分析總體項目的特點、管理要求、經濟用途、標準、建設交付期以及預決算的主體分項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設置必須堅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則。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時,應結合開發工程的特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因素,分別做如下處理:一般的開發項目,應以每一獨立編制的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圖預算所列的單項開發工程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如果開竣工時間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隊伍施工,可以合并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
(三)設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項目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屬一級科目,在該科目下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成本項目不宜開列太多,對于發生次數較少的成本費用,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并。對金額較大并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土建費用如屬于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四)準確的進行成本的歸集、分配與轉結
(一)建立健全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會計制度,并結合其自身的組織特點,制定并逐步完善其成本核算控制、投資決策、項目預算決算管理、成本費用審批、資產管理等相關的成本核算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實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同時要綜合考慮項目開發的規模、特點等因素,合理設置會計機構和配置成本核算人員,以保證提供準確、詳實的會計核算信息和質量。房地產開發企業制定的各項制度要保證切實有效的執行,而不能只制定不落實,逐步形成“算為管用,算管結合”的有效管理機制。
(二)切實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性工作
在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會計制度的基礎上,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據其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收集、整理、分析相關資料,主要包括項目預決算書、成本費用控制預算、資金籌措計劃、購銷合同、成本變動因素分析等。同時,做好原始記錄工作,主要包括各類成本費用支出的原始憑證記錄、現場各類簽證記錄、各類臺帳記錄等。成本核算基礎工作的重點在于建立和健全各類原始記錄,嚴格規范工作流程,認真做好項目預算決算工作。切實做好各項基礎性,有利于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位,為成本核算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
開發產品成本核算對象是指開發產品成本中,為了歸集和分配費用而確定的承擔者。合理的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是正確核算開發產品成本的前提,如果成本核算對象劃分過粗,就不可能全面、準確反映項目的實際成本水平及其狀況;反之如果劃分過細,就會有許多間接費用需要分攤,增加會計核算的工作量。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開發項目的特點及實際情況,選擇成本核算對象。
(一)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基本原則
1.一般的、小規模的開發項目,可將整個工程作為成本歸集對象,設立一個成本核算單位。
2.對于在同一個開發地點的群體開發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相近、又由同一個施工單位施工的,可以合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
3.對于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項目,應該以項目的工程內容和工期進度,結合企業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項目的一定區域或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成本核算對象需要在項目開工前確定,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改動,更不能相互混淆。
(二)確定開發產品成本項目的構成
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征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及其他因征用土地而發生的費用。
2.前期工程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前期準備階段發生的費用,包括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測量勘察設計費、各項臨時工程費用、“三通一平”費用等。
3.基礎設施費:指建設各項基礎設施發生的費用,包括與開發項目相關的、配套的道路、供熱設施、供水設施、供電設施、供氣設施、通訊設施及綠化等。
4.建筑安裝工程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出包或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筑安裝費及招投標費、工程預算編制費和審計費、質量監督費、竣工驗收費等工程附加支出。
5.公共配套設施費:指為開發項目服務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各項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費用,如水房、鍋爐房、消防設施等。
6.建設期利息:指為開發項目籌措資金而支付的建設期利息,項目竣工驗收后發生的利息則記入財務費用。
7.開發間接費用: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辦公費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公司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應在“管理費用”科目中進行核算。正確劃分成本項目,能夠客觀地反映開發項目的成本結構,為分析研究降低成本提供可靠依據和途徑。考慮到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實際情況不同,應根據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成本項目,并據此進行明細核算。
(三)成本費用會計科目設置及建立必要的開發
產品成本核算帳表、單證為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依據現行《房地產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開發成本”和“開發間接費用”兩個科目。“開發成本”科目核算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以及由“開發間接費用”科目轉入的開發間接費用;“開發間接費用”科目核算為開發項目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月末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該科目借方歸集的費用,根據成本核算辦法的規定,全額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核算是一項復雜的會計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制度建設、組織落實及完善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為成本核算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具體的成本核算需要以一系列的帳表單證為依據,運用科學的方法對成本資料和信息進行分析、整理、歸集、分配、計算。建立的單證、帳表包括三類:一是費用審批付款單等內部自制的成本費用類原始單證;二是工程進度、施工進度款支付情況、現場管理情況等原始記錄臺賬;三是成本會計核算帳表,如公共配套設施成本費用分配表、開發間接費用歸集分配表、項目利息支出分配表等。
(四)建立開發產品成本核算的規范程序
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工作,是將其開發階段發生的各項費用,根據現行《房地產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屬性,進行合理的歸集和分配。前提是建立開發產品成本核算的規范程序。
1.依照現行《房地產會計制度》和有關規定,嚴格審核、審批發生的各項費用,確保費用支出的合理合法性,對不合規的費用支出應予以制止。
2.正確劃分應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和不應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費用界限。首先,非生產經營活動的耗費不能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如對外投資的支出和損失、捐贈、固定資產出售及報廢損失等。第二,生產經營活動的成本分為正常的成本和非正常的成本,只有正常的成本才可能計入開發產品成本,非正常的成本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而應計入營業外支出。非正常成本包括自然災害、盜竊等非常損失、滯納金、罰款;壞帳損失、存貨跌價損失、長短期投資跌價損失等資產減值損失以及債務重組損失等。第三,劃清開發產品成本費用與期間費用的界限。第四,應劃清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3.正確劃分各會計期成本費用的界限。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和會計分期假設,合理運用“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對于款項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待攤費用,及時攤銷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對于本期尚未支付款項但應由本期負擔(主要依據合同或預決算資料)的預提費用,及時計入本期的成本費用。
4.正確劃分不同成本對象的費用界限。對于應計入本月開發產品成本的費用需要在各開發產品之間進行劃分:凡是能分清應由某開發產品負擔的直接成本,應直接計入該開發產品成本;另外,對于各種開發產品所共同發生的、不易分清應由哪項開發產品負擔的間接費用,則應采用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開發產品的成本,并保持一貫性、連續性,便于比較分析開發產品成本的變化趨勢。
5.正確劃分已完工開發產品和未完工開發產品成本的界限并及時結轉。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已完工開發產品交付使用驗收證明,處理完工開發產品成本的結轉工作,將該完工開發產品歸集的全部成本進行完工結轉,同時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計算出單位成本和獨立銷售的單元成本,在完工開發產品中按單元進行明細核算,建立銷控臺帳。依據收入實現原則及時結轉已售開發產品銷售成本。
近年來,房地產業已經成為我國社會消費熱點和國民經濟支柱之一,呈現突飛猛進發展之勢。但與同時也存在著房地產價格持續不合理上漲,房地產投機性需求增加,市場運作不規范等矛盾和問題。因此,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措施,以改變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環境和運行模式,以達到促使房地產市場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在這種形勢下,建立和健全高效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日益成為各房地產企業打造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
所謂成本核算,是指房地產企業將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已發生的各種資金的耗費,按照已經確定的成本核算對象或使用范圍進行費用的匯集和分配的過程。及時、準確地進行成本核算,對于房地產企業完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為此,應在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實施目標-作業成本法,動態地進行開發成本核算,從而對實際成本形成過程有效地進行控制,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方法與成本控制的關系
一家房地產企業的競爭優勢是該企業綜合實力的體現,而最能體現這種綜合實力的是其成本控制的能力。所謂成本控制,是指企業管理者使用一定的方法對生產過程中構成產品成本的一切資金耗費進行科學、嚴格的計算和監督,將各項實際耗費預先確定在成本預算或標準的范圍內,并通過分析造成實際脫離計劃或標準的原因,采取有效的對策,以全面降低成本的一種會計行為和管理工作。而要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就要明確開發項目成本的內容,正確核算開發項目的成本,在各個開發環節控制各項費用支出。因此,房地產企業進行項目成本核算是為確定項目盈虧情況,為及時改善項目成本管理工作提供依據,以最終達到降低成本開支,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的目的。換言之,成本核算是房地產企業進行開發項目成本控制的具體途徑之一。
房地產企業進行開發成本核算,除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財會制度外,還應采用更加科學的方法,以提高效率,增加企業的效益。不管采用什么方法,都應準確地核算出企業內部的責任成本和開發項目的全成本。
責任成本核算是對開發項目中各個責任主體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歸集。一般來說,責任成本采用的是分級核算的辦法,即按照責任主體的層次分級進行核算,責任部門下設有責任小組,責任小組下設有責任人,從而保證了責任小組中所有責任人的責任成本就等于整個小組的責任成本,各個小組的責任成本之和就等于其所屬責任部門的責任成本。
通常情況下,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部進行責任成本的一級核算,負責對企業內各個責任部門的責任成本進行核算。各個部門則負責各個部門本身責任成本的核算,即責任成本的二級核算。責任部門下的責任小組將負責對小組本身的責任成本進行核算,即責任成本的三級核算。責任小組下的責任人則負責對自己的責任成本進行記錄核算,即責任成本的四級核算。每級責任成本核算都不是獨立的,而是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責任成本進行核對,以保證其正確性。
房地產企業開發項目的全成本指的是將房地產企業的所有成本費用都歸集到各個開發項目上,從而核算的開發項目的成本是一個完全成本。房地產企業開發項目的成本核算的載體是建筑產品,即對于房地產企業發生的每一筆費用都需要對應到建筑產品,即使該費用發生時不能對應到具體的開發項目,也應將這些費用按照一定的分攤方法計入到各個開發項目中去,從而形成完整的開發項目的成本,即開發項目的全成本。
值得指出的是,企業管理者要重視科學、合理地確定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間接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標準。特別是在材料消耗、周轉材料租用支出、水電費用支出分析、項目外租機械設備費用的分配,以及項目自有機械設備,器具攤銷和臨時設施攤銷等方面。合理的間接費用的分配標準的選取,可以為項目成本核算提供準確的數據,保證核算結果的準確度。
二、實施目標-作業成本法,動態地進行開發成本核算
項目是房地產企業收入的源泉,而項目成本控制對于項目盈利至關重要。客觀地說,盡管國內房地產企業都出臺了成本控制辦法,但項目各環節成本控制脫節現象普遍存在,制度執行情況大打折扣,粗放管理特征明顯、項目成本控制有效性不足。同時,大多數房地產企業都要等到某個項目完成之后才能核算出項目的實際成本,無法在項目開發的生命周期內隨時了解最新的動態成本狀況,同時,由于地產項目開發的動態性,這種成本管理模式很難反映出動態的真實成本。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化,房地產企業要想謀求生存和進一步發展,應在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實施目標-作業成本法,動態地進行開發成本核算,從而對實際成本形成過程有效地進行控制,使相關費用控制在計劃成本范圍內,實現降本增效的目的。
目標成本法作為一種現代的成本管理方法,實現了目標管理與成本管理的統一,具體是指企業在成本經營活動中,把成本目標從企業的目標體系中提取出來,將目標成本作為管理對象,用以指導、規劃和控制成本的發生和費用支出,從而降低成本耗費,提高資本增值效益。目標成本法中的目標成本是根據公司市場部門在市場調研與預測基礎上提出的產品價格與財務部門根據企業預算提出的利潤率反向計算出來的,即目標成本=銷售價格-目標利潤。
作業成本法以作業驅動理論為依據,是一種間接費用分配方法。該理論認為企業間接費用發生的原因是企業因生產產品所必需的各種作業所驅動的,間接費用與產量無關,而與驅動其發生的作業數量相關。通過資源動因的確認、計量,歸集資源費用到作業上,再通過作業動因的確認計量,歸集作業成本到產品上。項目管理者設置成本庫,歸集分配成本,并計入產品,再按照成本動因分配間接費用,產生相對準確的成本信息,實現成本計算與成本管理的有機結合,進而達到消除不增值的作業,提高增值作業效率的目的,最終提高企業成本管理水平。
作業成本法和目標成本法都具有突出的優點,也存在一些不足。將兩者結合起來,正好可以互補。具體做法是:項目管理者將目標成本的各個指標按作業鏈逐層分解,構筑完整的成本管理過程。包括預測目標成本、制訂成本計劃、分解目標成本、作業成本計算、作業成本控制和作業成本分析與考核等。再通過成本分析與改進,將目標成本指標的層層分解落實到作業層次,從而控制作業成本,用作業分析與考核的結果修正目標成本計劃,使目標成本管理與作業成本管理形成一個閉環的系統。
根據國內房地產項目的一般開發流程,可以將整個開發過程劃分為6個大的作業中心,即:策劃作業中心、前期作業中心、建設作業中心、銷售/招商作業中心、售后服務和物業管理/商業地產運營作業中心、公司管理作業中心等。其中部分作業中心還應分若干個二級作業中心,如策劃作業中心的二級作業包括房地產市場分析、風險分析、融資方案分析和建設方案設計;前期作業中心的二級作業包括項目規劃設計、報批報建、征地拆遷等。
作業的目標成本以作業中心為基本單位,將落實到該項作業的目標成本作為這一中心應完成成本的指標,當實際成本發生后,管理者還應編制反映實際成本與目標成本的責任報告。按照作業消耗資源的原理,把核算期內發生的所有資源費用按照實際發生作業的資源動因及其數量分配計入作業成本,確定產品生產所經過的各個作業中心的作業成本,按產品消耗作業的原理把作業成本分配至各產品并與目標生產作業成本進行比較,找出差異。在保證計劃合理的前提下,如果是單位作業成本偏高,就要努力挖潛;如果是作業量增多引起的差異,就要看該項作業是否產生產品價值增值,是否有無效作業的發生;如果是產量增加導致的差異,就要看增加產量有無造成存貨的積壓和浪費。與此同時,房地產企業應對項目開發的全過程進行成本監控,推行項目財會人員委派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財務檢查和大審計監督,將項目成本失控和成本信息失真減少到最少。
作為一種先進的成本管理方法,目標-作業成本法具有成本核算的動態性、適時控制的優越性。但是,這需要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管理人員及時掌握項目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的資料,來確定為完成項目開發所需消耗的各種資源,以及為合理的正常項目開發所需的各項措施費用和管理費用的目標,以便對開發過程進行動態管理和有效控制。上述信息資料需要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才能獲取并進行有效的管理,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構建完善的成本信息系統,這樣才能及時掌握最新成本相關的資料,才能保證決策的正確性。建設完善的成本信息系統,一方面能有助于房地產企業科學地分析和有效地監控各種成本,另一方面能有效地轉變房地產企業經營機制,轉變粗放經營的增長方式,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斷增強房地產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綜上所述,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成本的會計核算工作是十分復雜的。提高開發項目的成本核算質量,是強化成本控制,提升房地產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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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產企業投資開發中的成本核算特點
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是企業實現自身財務目標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對于資金密集型的房地產企業而言更是如此。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房地產價格的不斷升高,土地拍賣價格以及辦公樓租售價格也節節攀升,房地產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趨向于價格競爭了。因此,我國房地產企業要想在今后激烈角逐的市場環境下獲得更多的利潤,就必須加強自身的成本控制和成本管理。然而,房地產企業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又有著與別的傳統行業不一樣的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跟傳統行業比較起來,房地產企業的項目開發的會計周期都比較長,大概需要經過土地使用權取得、規劃設計、工程施工、銷售、竣工驗收和物業管理移交等六個階段,這六個階段的總計時間大約需要三年左右。因而,作為房地產企業而言如何在這么長的時間內進行工程項目的預算計劃、成本核算、以及成本決算成為很多房地產企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難題。
其次,成本核算方法和費用分配方式也存在差異。一般的制造類企業成本核算方法可以分為品種法、分批法以及分步法等,而房地產企業的開發組織方式只分為自營和發包兩種,并且在具體成本核算時只能夠根據具體單個項目設計圖紙進行施工;費用分配方式傳統上制造類企業一般有約旦產量法、定額成本法、定額比例法等,這些方法的共同特點是生產成本在一次會計時點上分攤至每個品項的產品,而房地產企業則不行,基本上不存在一個時點上分攤所有費用的問題。
最后,房地產企業投資開發中具有巨大的經營風險性和業務復雜性。房地產開發的特點決定了房地產企業經營上不確定因素相對于一般企業而言會比較多,一旦房地產開發的產品滯銷,房地產企業的經營必然面臨著生死抉擇。所以做好房地產企業的事前成本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可以從原則上幫助房地產企業規避不必要的經營風險,同時降低其經營業務的復雜性。
二、房地產投資開發中的成本構成
房地產投資開發的成本構成主要指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產品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全部開發中的成本投入、配套設施費的分攤、環境綠化費的分攤等。這些成本構成按照成本的使用途徑可以分為三個大的方面。
第一,前期投入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以及建筑安裝工程費。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指的是房地產企業開發時為征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如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安置居民拆遷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費指的是項目開工前所發生的費用,如項目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勘察設計費等;建筑安裝工程費指的是房地產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繪承辦單位的安裝工程款或者自己承建發生的各項安裝費用,如水暖電器、土建施工中的料工費等。
第二,項目開發中與施工相關的配套以及其他費用支出。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贊、公共配套設施費以及開發間接費用三大塊。基礎設施費主要指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照明等相關的費用支出;公共配套設施費指的是開發項目中不能夠明確轉讓的公共設施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如變電站、公用停車場等;開發間接費用主要指房地產企業所屬的管理各部門在施工中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施工人員的工資、福利費、施工設備的折舊費等。
第三,最后一個方面的成本費用支出則主要指的是房地產企業在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投融資成本,如銀行的利息貸款支出、業務上的招待費支出、為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而發生的人員費用等。要知道房地產行業是一個投資周期長、風險高、市場競爭激烈程度很強的行業,這方面的費用比不可小覷。
三、我國房地產企業投資開發現狀中存在的問題
房地產企業投資開發的成本核算是一個關系著房地產企業利潤的大問題,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歸結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即成本核算對象的確認、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方法、成本計算周期等。
1 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方法不太合理
根據通常的企業成本會計處理方法,一個企業生產中如果發現能夠歸屬于生產產品的料工費的話,就應該直接歸屬于生產產品的直接成本。如果是交叉發生的多種產品發生的成本費用的話,就應該通過一定的程序先歸集料工費,再采用適當的方法進行分配,例如約當產量法等。然而,對于我國的大多數房地產企業而言,由于項目投資開發中發生的大部分成本費用都是屬于直接開發成本,而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基礎設施費、設施配套費等均屬于間接開發成本,這些料工費占用的比例還都是比較大的。但是怎么樣對這些開發過程中的間接成本進行歸集呢,到目前為止,獨立核算的房地產行業會計準則并為給出明確的說法,很多房地產企業在處理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上也是各有不同。口徑難以一致。
2 隨意調劑成本,工程款決算與成本費用支出存在較大差距
旁地產企業在同一個時間內可能有好多個項目在同時進行開發。當然,由于每個項目的地理位置、市場用途以及土地出讓價格等的不同。會導致每個項目的利潤率不一樣,這個也比較容易理解,例如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開發、別墅等的利潤空間就會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有些房地產企業在進行項目成本核算時出于某種目的如偷漏稅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會人為地調整不同項目之間的成本分配,造成工程款決算與成本費用支出存在較大差距。例如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及時結轉應由商品房等開發產品負擔的配套設施費,一般多采用預提配套設施費的辦法,預提標準由企業自行規定。這樣會不可避免出現預提數與實際發生數發生較大的差異,不少房地產企業都會把其當成為調節當期利潤的重要關口。
3 會計成本核算不到位,虛列成本費用
房地產行業是屬于成本核算比較復雜的行業,涉及的會計期間也比較長,跟一般的企業成本會計核算存在較大差距。正是因為這種狀況的存在,導致很多房地產企業的成本核算不到位,成本費用列支不規范的現象。例如我國《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第六十二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將結算賬單提交買方并得到認可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而在實際操作當期的收入和成本并不能夠準確預轉,這就為企業虛列成本費用提供了平臺。
四、我國房地產企業投資開發中的成本控制與成本完善對策
1 合理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歸集和分配方法
目前,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于前面提到的六大成本項目的歸集核算不夠重視,只是將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等六個核算方面進行成本歸集,沒有明確進行分類歸集,也沒有進行費用組
成結構關系的分析。筆者認為我國房地產企業應當規范地對成本項目進行歸集,例如房屋開發中發生的供水、供電、排污、通訊、綠化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支出,一般應該直接分配計人有關房屋開發成本信息對象的“基礎設施費”成本項目,借“開發成本一房屋開發成本”,貸“銀行存款”等科目。在成本費用的分配方法上,成本分配也應該選擇合適的方法,不能夠隨意分攤。具體方法的選擇應該結合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例如基礎設施費用的分攤應主要采用因果關系法,即按照基礎設施費的歷史成本發生原因給以合理分攤。總之,成本的歸集和分配應該能夠提供準確的經濟決策信息、客觀的成本核算方式,為企業的會計預決算提供堅實的基礎。
2 強化會計監督,加大稅務監管力度
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慢慢成熟,針對于房地產行業的會計制度應該得到不斷完善和加強,尤其是對于房地產企業的一些會計監督制度。從近些年來看房地產行業會計造假現象嚴重,很多企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偷漏稅現象,其中隨意調劑成本便是一種相當重要的手段。因此,企業外部審計部門、財政稅務相關部門應該加大外部監管力度,對不真實核算工程預決算的企業、不按照規定核算收入和成本的房地產企業加大監管力度,從成本核算控制層面上確實提高房地產企業的會計核算水平。
3 制定科學的材料領用流程,節約現場管理監督費用
房地產企業在具體施工過程中應該針對主要材料制定科學的材料領用流程。實行限額發料,對于在成本領用中有良好表現的節約行為給予適當的獎勵,超出標準成本領用限額的或者超出項目預算材料限額的應當給予一定懲罰。另外,在現場施工中也應注意管理費用的支出限額,雖然這些費用與項目成本直接關聯性不是很大,但是這項費用的有效控制可以為其他成本費用項目的列支提供一個較好的影響典范。
關鍵詞 成本核算 問題 對策
一、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意義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從事土地、房屋、配套設施等開發建設的經濟實體。它的基本任務是為社會提供多種開發產品(建設場地、商品房等),以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其產品和服務的特殊性要求資金運用的科學性。因此,規范成本核算對于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有利于企業形成科學的成本核算機制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勞動耗費,不論是構成開發成本還是作為期間費用,它們發生于企業開發經營全過程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代表了企業的整體耗費水平。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企業的成本預測、計劃、分析、考核和改進等控制工作,綜合的分析企業成本,形成合理化、系統化進而形成科學化的成本核算機制,能夠提高房地產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有利于經營者進行正確的決策
房地產企業的市場規模較大,面臨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因此其發展過程中的風險性高于其他行業。企業經營者的成本決策和經營決策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企業的未來發展。企業經營者利用真實、準確的成本進行決策,其資金運用的風險性就會大大降低,同時幫助企業節約資源和成本,擴大企業盈利。
二、房地產企業成本費用規范化核算中的問題、對策及注意事項
(一)房地產企業規范成本核算的注意事項
1.成本分攤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選擇正確的方法分攤房地產開發項目中的成本費用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開發土地往往分期開發建設,這就造成了在成本核算時需對于土地價款、前期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資本化利息、開發間接費等項目進行分攤,如何在各期開發成本中合理準確的分攤一直是成本核算中的難題。由于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以及房地產企業會計制度為對該項核算未予以明確的規定,在實務中,很多房地產企業一般根據自身的需求采用各種方式進行分攤,還有些企業憑經驗或受某些利益的驅使,隨意結轉調劑成本;對于各項目實際應承擔的成本結轉沒有一個公允、合理、科學的法則約束,其結果不僅侵害國家利益,而且加大企業經營風險,危機投資人利益。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應按受益的原則和配比的原則分配至各成本對象,具體分配方法可選擇占地面積法、建筑面積法、直接成本法、預算造價法”。在實務操作中,應根據分攤費用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國家規定的方法選擇合適的予以區別處理。例如:分期開發房地產可以選擇占地面積法進行分攤;帶商鋪的住宅項目可選擇建筑面積法進行分攤;帶公共設施的房產開發項目可選擇直接成本法進行分攤。
(2)合理的暫估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完工時尚未支付或準確計量的工程成本
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三十二條規定“出包工程未最終辦理結算而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在證明資料充分的前提下,其發票不足金額可以預提,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這就要求企業在對出包工程暫估成本予以重視,如果工程成本核算不實,就會降低成本管理質量,影響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一般來說,暫估成本需要財務人員及房地產項目建設管理人員密切配合,根據已建立的工程項目合同臺賬及相關的計量支付單證,由財務人員和和房地產項目建設管理人員合理判斷,以估計未來商需支付的成本金額;也可以聘請專業的工程造價結算人員,對未來需發生的成本做出專業的評估。
2.借款費用資本化中需要考慮的事項
房地產企業開發房產項目,首先要從公開市場競拍取得土地或者從其他企業受讓取得土地。在現實工作中,房地產企業受讓土地后,并非對取得的土地馬上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而是予以區別對待,有些項目馬上進行開發建設,有些則是作為儲備地塊未立即開發建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第五條規定: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開始資本化:(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由于儲備地塊使用方向尚不明確,雖然滿足了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可以資本化第1、2點條件,但明顯與可以資本化的第3點條件 “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不相符,因此筆者認為為土地儲備而支出的借款費用應予以費用化處理,待土地使用方向明確后,再將其借款費用進行資本化。
3.設置合理的會計明細科目
根據開發成本中實際情況和財務核算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成本”科目下一般設置八個明細科目“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資本化利息、開發間接費、其他”,但筆者在實務中發現,由于存在本文所述未能合理預估房地產開發成本等情形,且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成本明細中未設置“暫估成本”及“結轉開發產品”明細,造成開發成本明細賬的期末余額與房地產企業設置的工程合同臺賬期末數不一致,在提供內部參考財務信息及進行開發項目竣工決算時,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去整理各個明細賬目,才能得出正確的財務數據,費時費力。筆者建議應根據房地產企業實際情況,可以在“開發成本”科目下設置“暫估成本”及“結轉開發產品”明細,這樣便于及時統計相關信息,供房地產企業經驗投資決策時使用。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列支資金成本應注意的事項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1)企業的融資過于依靠銀行信貸
2010年1月至9月,我國的房地產來源于國內貸款9,398.1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達8,630.61億元,銀行信貸資金成為我國房地產企業主要融資渠道。但是基于我國的基本國情,央行自2010年起已連續多次加息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在流動性趨緊的情況下,銀行貸款的門檻和難度不斷提高,各項貸款投放明顯減速,增加了房地產企業取得貸款的難度,因而其資金的投量和投向的嚴格性限制了很多房地產企業的未來發展,滿足不了房地產企業經營開發的資金需要。
(2)民間借貸籌資成本稅前列支存在的問題
在中長期貸款收緊的情況下,房地產企業為了籌措維持企業的經營開發所需的資金,大多選擇民間借貸,雖然民間借貸籌集的資金能夠暫時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壓力,但是相應籌資所支付的資金成本往往高于取得銀行借款所支付的資金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所以籌資成本的列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又形成一個難題。
2.房地產企業應對措施
中小型房地產開發企業從銀行取得貸款的難度增加,而民間借貸又存在資金成本稅前列支的問題,在實務操作中,一般房地產開發企業采用以下兩種方式,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又能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籌集所需要的建設開發資金。
(1)委托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商業銀行開辦委托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允許企業或個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代為發放貸款,貸款對象、利率、用途由委托人自行確定,商業銀行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但不承擔貸款風險。
(2)房地產信托:房地產信托就是信托投資公司發揮專業理財優勢,通過實施信托計劃籌集資金。用于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委托人獲取一定的收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