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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1.問題的提出
電力施工企業作為建設施工高風險行業,在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的同時,大力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現場安全風險是各企業的重要工作,也是實現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石。筆者在分析近年來電力施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時,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施工項目部安全監督人員未能對各區域、各部位所有作業項目開展日常隱患巡查;2)施工項目部未能按“五落實”原則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現場風險未得到有效消除;3)企業總部缺乏各項目日常隱患排查工作信息,不能有效督導各單位隱患排查工作。
2.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化體系主要內涵
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監控,實現各基層單位隱患排查數據的及時上報、統計與匯總,數據實時共享,做到工作有計劃,過程有控制,事后有統計分析、積累和反饋。運用PDCA思想,將信息化貫穿于整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達到以最有效、最科學的手段促進安全工作的可控、在控。
3.推行電力施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化體系建設意義
(1)是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上級重要文件的保證。國發〔2010〕23號要求“企業要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監安全〔2013〕5號《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上級及行業主管部門也對電力施工企業隱患排查提出具體要求,隱患排查工作是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人員的重要工作職責。(2)是深化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保證。電力施工企業均建立了完善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但在基層施工中普遍存在制度不落實,規程不遵守現象。通過常態的隱患排查,透過現象追溯管理原因,從本質、從基礎管理上消除現場違章隱患,真正踐行“安全生產,預防第一,綜合治理”的原則要求。(3)是提升安全監管效能的重要保證。眾所周知,在電力施工現場,主要領導、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對保證現場安全生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隱患排查信息化系統實現數據的公布、分析、統計與獎懲運用,能有效扭轉主要管理人員隱患排查工作的走馬觀花、敷衍塞責的監管不作為現象,真正肩負起對現場違章隱患的查處、督促整改職責。
4.淺析企業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化體系構建
電力施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化體系可按照如下思路進行構建:(1)確定使用對象:確定隱患排查信息化系統數據錄入、審批、使用、匯總、統計與分析、對象等人員。(2)確定使用功能:按照不同專業和部門的需求進行功能劃分,具體包括兩部分的功能:項目管理功能和企業本部管理功能,流程圖和功能圖如下:(3)與WBS(項目工作分解結構)工作相結合:隱患排查工作細分到每個施工作業的WBS中去。在企業層面,結合企業的WBS模版進行控制,將隱患排查工作貫穿于整個企業的WBS作業中去,以達到公司重大安全風險防范的管理預期。同時,各項目依據企業的WBS模板進行細分,得到項目的WBS,項目依據自己的WBS開展隱患排查工作,以達到項目風險防控的預期。(4)與危險源識別相結合。隱患排查工作與WBS作業過程控制相結合,項目先進行WBS危險源識別與上報,系統對危險源和重大風險進行提示,管理人員有目標地開展過程控制。(5)關注整改封閉。隱患排查信息管理模塊包括問題登記、問題整改、問題檢查等,其目的是針對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及時反饋,將日常需要解決的安全問題納入系統進行及時流轉、溝通與處理,由相關責任人整改。項目部無法督促整改的隱患,由企業協調,組織各專業和部門合力解決。(6)結合PDCA實現全過程管控。企業層面可先對企業WBS危險源進行分析策劃,把每一個危險源分解到對應的施工作業的WBS中,做到危險源的事先策劃管理。當項目進行施工作業時,若該施工作業的WBS有與企業WBS危險源中對應的信息時,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特有危險源上報。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作業,可對存在的隱患信息進行上報,可達到對作業過程的檢查處理;最后如果企業管理人員對隱患上報的情況進行檢查時,若發現存在長期未整改的隱患,又可在問題管理模塊進行登記,形成整改通知單,以更嚴格的要求督促其進行整改,直至達到消除隱患的要求。從整個信息化設計中不難看出,安全隱患信息化遵循了PDCA的管理思路,即事前有策劃,事中有監控,事后有檢查和反饋。(7)實現數據共享。安全隱患排查數據能夠及時進入系統實現數據實時共享,便于管理人員及時檢查和發現問題。(8)實現數據利用。通過對長期積累的數據進行采集、分析處理和潛在信息挖掘,為公司決策者和職能部門提供管理依據和決策支持。
5.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化體系運行初步成效
從2013年10月份開始,我公司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化體系正式投入試運行階段。各項目安全員將每日隱患排查信息、專項安全等各類排查信息(如圖1),依據基礎數據庫中的填報單位信息,對其進行系統自動匯總生成“隱患信息日報匯總表”,經項目主管人員審批后上報公司本部。公司安全部門專人負責對各項目安全隱患信息每日審核、匯總、,在時做到把修改的隱患記錄信息提醒給相關填報人或負責人,并對需提請各部門和專業關注的隱患信息在時一并進行信息提示,督促整改封閉。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的隱患。
c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 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1、礦每周星期一的隱患排查會議由礦長主持,各分管副礦長、副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參加;專業每天的隱患排查會議由分管副礦長或委托的分管副總工程師主持,相關基層單位管理人員和部門人員參加;基層隊每班的隱患排查由值班隊長主持,班員參加。
2、對所排查的隱患必須按照“六定原則”落實整改,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資金、定負責人、定完成時間、定復查人。
3、礦每周一的隱患排查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則”明確整改;專業部門、基層隊及班組排查的隱患“六定原則”和閉鎖循環整改要求做好記錄,并嚴格按要求予以落實整改。p
第二條“現場隱患”是指生產安全職能部門和“六條線”通過現場執法檢查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對現場隱患按以下程序進行閉鎖循環管理。
1、發現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在執行下井帶班或日常入井檢查時,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尤其是重點工作頭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帶”納入列表管理,有計劃地開展不定期的現場隱患排查。
2、填報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出井后立即在礦安全信息站填報隱患情況。
3、匯總隱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員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進行信息處理(在礦業公司安全信息系統上進行并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4、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安監部門在收到信息匯總后,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梳理歸類,按“六定原則”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同時建立隱患登記臺帳,履行簽字手續。
5、實施整改: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根據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實施整改。各基層單位要按礦的統一要求建立隱患公示牌,對本單位負責整改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公示,并及時修改、填充相關整改信息。
6、反饋整改信息:隱患整改完成后,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及時向安監部門和復查部門反饋整改信息。一是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整改完成情況,二是將隱患整改復查申請單反饋到相關部門。
7、復查驗收:由安監部會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復查驗收,復查情況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銷號或再次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四條對隱患復查的要求。
1、整改單位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填寫復查申請單,交安監部和專業部門后組織復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統上錄入整改情況。
2、復查時,負責復查的部門人員必須將復查卡帶到現場逐條逐項對照復查。復查后簽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統一進行銷號。
3、經復查未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信息中心應及時反饋到安監部門,并由安監部門再次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五條實行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對查出的隱患按照a、b、c、d四級進行分類管理,分級整改。其中a類隱患(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各專業部門每月24日前報礦安監部統一上報礦業公司組織整改,各專業部門同時報分管上級分管部門備案;b類隱患(一般重大隱患)即由礦組織整改的隱患,每月25日前由各專業部門報次月隱患整改項目、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到安監部,必要時在礦長安全辦公會上提出并落實整改方案;c類隱患(相對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由各專業部門組織整改,并報礦安監部門備案,安監部門和專業部門作為重點進行日常監控;d類隱患(一般現場隱患)由各單位組織落實整改,整改情況報礦安監部門備案。
第六條加強對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的日常監控力度。安監部門信息系統負責人每天對信息系統內的已通知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查詢,發現未完成的必須查明原因,并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復查。在每周一的礦隱患排查會上通報本周所有隱患的整改完成情況,并對未完成整改的責任人的處罰進行通報。
第七條安全信息系統的管理。
1、各單位由隊長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對信息的錄入和管理,一經發現系統不正常或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或疑問,及時與礦信息中心專管員聯系。
2、安全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詢和上傳。
⑵全礦員工身份信息查詢、井下全員考勤統計查詢。
⑶安全活動的記錄及查詢。
⑷隱患排查整改
①隱患登記:對各級檢查人員檢查的現場隱患進行登記建檔。
②整改通知:對登記建檔的現場隱患進行篩選,通知到整改單位。
③整改情況:整改單位將整改實施內容及相關情況反映出來,確認完成整改。
④整改監控:對隱患進行復查和對隱患相關信息實時監控。對隱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紅色報警;對整改完成未復查的用黃色報警;對復查通過的用綠色顯示。
⑸重點監控:錄入重點工程和重點防突頭面的相關信息,以便查詢和跟蹤監控。
⑹報表統計。
⑺數據上報。
第八條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考核
1、基層單位隱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條予以處罰,并按拖延日數累計。隱患罰款一律由單位管理人員承擔,其中單位黨政正職各承擔總額的25%,剩余部分由單位其它管理人員均攤。嚴禁將隱患罰款分攤給員工或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抵扣。
2、未按要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給予專業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人100元/次的罰款(未按要求形成相關資料并報安監部門備案的,視為未開展)。
3、未在信息系統上及時錄入完成情況,給予基層單位隊長罰款20元/天,未及時填寫并返回復查申請單,給予基層單位隊長罰款20元/次。
4、全礦各級管理人員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納入安全業績考核,由安監部每月5日前按規定考核,報礦相關領導審批后由工資科嚴格執行。
1.1為了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源和安全隱患,并及時、有效地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防范事故發生和整改隱患。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各類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風險評價程序》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廠級綜合檢查。
3.2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3.3日常檢查由各部門、班組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檢查負責。
4.內容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是否強;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行和健全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
4.1.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1.5
查紀律:查崗位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有無酒后上崗和無證上崗的情況.
4.2安全檢查形式
4.2.1
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2
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管理委員會。
4.2.2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部門領導。
4.2.3
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檢查,由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進行,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4.2.4
各專業性檢查,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委托有資質人員進行檢
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4.2.5
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的進行檢查,由分管的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4.2.6
經常性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面講清、記錄完整。
4.2.7
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3檢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制造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為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
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帶隊,質安部、生產部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質安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部負責復查。
第五條
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
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七條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執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托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
職
責
第八條
企業負責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
公司質安部職責:
1、協助企業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第十條
公司生產部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4、項目負責人需對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的帶班情況監督落實。
5、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條
參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表》,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內容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并將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應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應少于一次,并應分別由企業負責人(或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帶班檢查;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企業或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后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第十四條
公司和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后應組織復查。對一時難以整改并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情況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負責人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第十五條
質安部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第四章
考核獎懲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部于每季度初對上季度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
第十七條
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00元。
3、對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00元。
第十八條
處罰細則:
1、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2、企業領導帶隊檢查時間不符合規定的,每少一天處罰2000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處罰5000元以上,并取消個人評獎資格。
3、項目負責人未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給予5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
5、因安全生產事故問題引發相關方投訴、上級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況記錄者,每發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罰款。不及時上報事故隱患情況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檢查的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7、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未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8、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并繼續整改。視情節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安全思想隱患思想隱患是指安全生產中人的思想中存在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現安全意識淡薄、心懷僥幸、思想麻痹、粗心大意等不安全意識等。長期的實踐經驗和事故教訓表明,思想隱患是最大的隱患,思想上的隱患和問題往往要比物的隱患和問題更可怕、更有害。所以,要確保安全生產,在徹底排除整個生產系統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和問題的同時,更需要徹底清除每個人的思想上或心理上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和問題。本文探討了開展專項安全思想隱患工作的長效機制。
明確標準,建立程序
由于思想隱患多為心理活動,表現形式多樣,一般難以察覺,給隱患排查帶來一定的難度,為快速、準確識別各類“腦隱患”,大眾煤業將煤礦員工思想隱患重點分類總結為 “下井前有酒氣、精神狀態不佳、家中婚喪嫁娶、無視安全規程的不法人、迷迷糊糊的癔癥人、冒險蠻干的大膽人、粗枝大葉的粗心人、滿不在乎的馬虎人、投機取巧的懶惰人、外界刺激分心人、牢騷滿腹的氣憤人、休息不好的疲憊人、初來乍到的新工人、心余力虧的老工人、變化工種崗位的轉崗人、急于求成的草率人、遇事急躁的粗暴人、心神不定的心煩人及其他” 20種。每班班前會上由政工網員(專門負責思想隱患排查工作的人員)按照標準逐一排查,避免遺漏。同時,形成了規范的排查程序,思想隱患排查按“分析-排查-驗證-消除”的步驟進行,既要從思想認識入手,進行正向追問,最終以工作實際驗證思想狀態;也要從存在問題入手,進行反向追問,最終找出思想根源。
完善制度,建全機制
成立思想隱患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工作部,分別建立領導與員工的思想隱患排查制度,并定期進行考核。一是建立健全思想隱患旬報機制。為及時掌握基層開展思想隱患排查、化解工作情況,要建立思想隱患旬報機制,完善區隊-礦井-公司三級旬報體系。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旬報工作的指導,建立旬報工作臺帳,確保旬報工作的全面性、真實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約談機制。約談機制由公司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因現場隱患受到責任追究、因工作重大失誤受到處分等處理之后進行的預約談話活動,由上級黨委工作部、組織部、紀委聯合進行,對受處分人員匯報事情經過、反思思想和工作中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約談小組要給予思想疏導和關懷教育,確保受處分人員及時化解思想包袱,積極改正不足,提升工作質量。同時建立對中層及以下領導干部的約談機制,并建立約談檔案,對約談次數較多的員工要給與一定的精神或物質處罰。三是建立健全現場隱患反推機制。領導干部認真對照現場隱患,通過現場隱患排查深究自身在思想、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工作實際驗證思想狀態,以現場隱患治理找出思想根源。相關部門每月對照各礦領導干部責任追究情況檢查思想隱患自查情況。
動態掌控,多元消除
思想隱患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消除掉,也不是一勞永逸的,需要在不斷的實踐、總結中,持續推進,做到動態掌控、多元轉化,真正從根源上消除各類隱患。一是完善職工安全檔案,實現由靜止向動態的轉變。安全檔案是記載職工工作行為的有效記錄,是職工工作期間安全行為的集中體現。區隊要隨時更新電子檔案,詳細記載每名職工的學習、工作、家庭、生活、性格特點、脾氣愛好等基本特征,特別是職工安全記錄,如思想隱患化解記錄、違反勞動紀律情況、責任追究記錄及其它違反規定情況,做到動態掌握、及時記錄,確保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職工安全行為。二是加強隱患預防預控,實現由被動向主動的轉變。基層區隊要進行班前思想排查,扎實做好日常的排查工作,重點做好思想隱患預防預控,實施動態掌控法,針對關鍵時期和不放心人確定每旬摸排工作重點,明確責任人和工作時限,按照計劃進度開展摸排工作,提前預控員工思想,做到思想隱患預防預控由被動向主動的轉變。三是強化思想多元轉化,實現由單一向多元的轉變。認真分析員工的思想問題并進行分類,對排查出的重點人、不放心人,按照責任分工歸口教育,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轉化形式上,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動,如為職工過集體生日、發送生日安全祝福短信、家屬座談會、思想隱患人員互助討論等活動,充分發揮“父母恩,夫妻情,兒女心”的親情感染作用,將企業、家庭、個人有機地融為一體,從職工內心深處激發向心力和認同感。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總體規劃、屬地管理、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以企業分類分級管理系統為基礎,以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和安全隱患動態監管統計分析評價系統為核心,以強化安全監管責任機制、考核機制和企業主體責任為抓手,以完善落實安全標準體系為支撐,以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二、目標任務
建立市、縣兩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平臺,對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全過程管理,對重大隱患治理實施有效監管,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法制化,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根據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2〕2號)要求,市作為全省試點地區之一,從2012年起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道路交通客運企業、建筑施工企業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2013年在全市工礦企業和其他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進一步推廣普及;2014年鞏固提高,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三、工作內容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進行企業分類分級,細化完善隱患排查標準,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和監管監察方式等。
(一)開展調查摸底和企業分類分級
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調查、登記各類企業的基本信息,包括企業規模、安全管理和技術水平、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等,掌握企業底數及其基本情況。
根據市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市關于開展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阜安〔2012〕6號)要求,市安委會辦公室已于2011年12月12日印發了32個行業、領域的《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級別評定標準》,評定標準包括依法生產經營、組織保障體系、宣傳教育培訓、維護員工權益、落實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條件、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管理八項主要內容,符合《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將作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中企業分類分級標準繼續使用,前期已完成級別評定工作的地區和企業,不再另行開展分類分級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根據我市企業實際情況,將對《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級別評定標準》進行適當增補和調整,相關標準將另行。
(二)制定隱患排查標準
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制定、細化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同時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定標準為基礎,以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為主要內容,明確各類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標準和要求,做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
在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產信息平臺,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統,主要包括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安全隱患動態監管統計分析評價系統等,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過程記錄和管理。通過該系統,企業對自查隱患、上報隱患、整改隱患和接受監督指導等工作進行管理,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各級監管部門對企業自查自報隱患數據、日常執法檢查數據、隱患整改和監管措施執行到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有效監管。
(四)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和監管監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皖政〔2008〕69號),落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有關行業(領域)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依照企業的分類分級,在監管頻次和內容等方面實行差異化監管監察,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獎懲機制
突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過程管理和結果量化。將開展企業調查摸底和分類分級、細化制定隱患排查標準、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以及加強對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執法檢查和專項督查等推進體系建設的過程管理,納入對有關地區、部門和企業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重要范疇。對未按要求自查自報隱患的企業,在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的同時,要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安全監管。對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企業,優先安排重大隱患整治技改貼息(補助)資金。
四、工作步驟
全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主要分為建設試點、推廣普及和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建設試點階段(2012年5月至年底)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完成所有企業的分類分級工作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道路交通客運企業、建筑施工企業的試點建設任務。
(二)推廣普及階段(2013年)
借鑒試點工作經驗,完善工作制度和標準,在全市工礦企業和其他重點行業(領域)推廣普及,建立分級分層次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4年)
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情況檢查,進一步完善體系建設工作制度、標準和使用管理辦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進適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為切實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安委會成立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承辦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安排專項資金,緊密結合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學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充分調動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的積極性,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部署、同時推進、同時評定,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責任,強化目標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和行業“十二五”規劃,明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政策措施、重點項目等,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實施。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將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情況作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在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績突出的,要予以公開表彰和獎勵;對沒有按要求完成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部門、單位和主要負責人及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統一規劃、分類推進、屬地管理、行業負責”的原則,學習借鑒北京市順義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經驗,以建立企業分類分級管理為基礎,以推進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報和政府實施動態監管為核心,以強化各級各部門職責、考核機制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筑牢安全生產基礎,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切實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二、目標任務
2012年,建立市、縣(市)區兩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平臺;市和各縣(市)區同步開展建設試點,市級試點地區安排在肥西縣、瑤海區和新站區,積極完成省安委會賦予的試點工作任務。各地要選擇1-2個鄉(鎮)街道和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開展試點。2013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平臺逐步向縣(市)區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推進。通過“平臺”建設,對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全過程管理,對重大隱患治理實施有效監管,促進企業由被動接受向主動排查轉變,由行政執法推動向落實主體責任轉變,由治標難治本向提升本質安全轉變,實現安全隱患排查常態化、規范化、法制化。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建立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三、工作內容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進行企業分類分級,細化完善隱患排查標準,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和責任主體等。
(一)開展調查摸底和企業分類分級
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調查、登記各類企業的基本信息,包括企業規模、安全管理和技術水平、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等,掌握企業底數及其基本情況,建立監管監察對象數據庫。
按照企業基本情況,結合企業的行業(領域)屬性和安全監管工作的相似性,對企業進行分類,對同一類型企業的安全狀況進行安全等級評定。確定各級、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范圍,建立“按類分級、依級監管”的安全監管模式。
(二)制定隱患排查標準,開展自查自報。市級相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定標準為基礎,細化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做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各行業和領域的企業按照標準和規定及時主動自查自報安全隱患,主動接受政府部門監督。
(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依托“金安”工程和市安監信息系統等安全生產信息平臺,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統,主要包括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安全隱患動態監管統計分析評價系統等,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過程記錄和管理。通過該系統,企業對自查隱患、上報隱患、整改隱患和接受監督指導等工作進行管理,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自查自報隱患數據、日常執法檢查數據、隱患整改和監管措施執行到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所有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實施有效監管。
(四)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和監管監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皖政〔2008〕69號)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合政辦〔2009〕4號)要求,落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有關行業和領域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依照企業的分類分級,在監管頻次和內容等方面實行差異化監管監察,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落實隱患治理程序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的指導意見》(安監總辦〔2011〕75號)和《關于加強中央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合安辦〔2012〕2號)精神,通過全面調查摸底,確定分級管理企業名單,全面落實綜合監管、專業監管、屬地管理、行業管理等安全隱患監管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行隱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登記、檢測監控、掛牌督辦、整改、評價、銷號、上報、統計、檢查和考核等制度,實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蓋和無縫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獎懲機制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突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過程管理和結果量化,將開展企業調查摸底和分類分級、細化制定隱患排查標準、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以及加強對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執法檢查和專項督查等推進體系建設的過程管理,納入對有關地區、部門和企業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對未按要求自查自報隱患的企業,在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的同時,要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掛牌公示,對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企業,優先安排重大隱患整治技改貼息(補助)資金。
四、工作步驟
全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主要分為建設試點、推廣普及和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建設試點階段(2012年5月至年底)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確定試點單位。市將在肥西縣、瑤海區和新站區全面鋪開試點工作,同時,在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各選擇2-3家大型企業開展試點,按時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5-6月份,市安委辦召開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和科(處)室負責人會議,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方案》和《工作指南》進行宣貫,明確階段任務、工作措施和宣貫要求,努力營造政府大力推動、企業積極響應的良好氛圍。
7月份至年底,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在規模以上企業中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同時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險有害因素等實際情況,選擇條件較好的規模以上企業作為本地區、本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單位,力爭今年底前達標。
(二)推廣普及階段(2013年)
借鑒試點工作經驗,完善工作制度和標準,在全市規模以上企業中推廣普及達標,在部分小微企業中開展試點工作,建立分級分層次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4年)
在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和小微企業中基本建立先進適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逐步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態化和規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為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安委會成立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承辦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安排專項資金,緊密結合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科學組織實施。要充分調動各生產經營單位的積極性,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部署、同時推進、同時評定,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責任,強化目標考核。要按照安全生產職責規定,落實各行業和領域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工作責任。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城鄉建委、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旅游局、市農委、市林業和園林局等部門分別負責所監督管理行業(領域)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各級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和指導作用,加強對有關行業和領域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監督檢查,將開展體系建設工作情況作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獎懲力度。對工作進展突出的地區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進度遲緩、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安全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的,嚴肅責任追究。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集中開展“四項排查”重要工作部署,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突出重點,加大力度,深入、細致、有序、有效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從而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基層建設,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水平,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預防和有效遏制各類旅游安全事故,保持全市旅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黨的十勝利召開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取得實效,市旅游局成立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三、排查范圍及內容
(一)排查范圍:
全市旅游生產經營單位:旅行社、星級飯店、A級旅游景區(點)、星級鄉村旅游點。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旅游生產經營單位的基礎設施、技術裝備、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制度建設、責任落實、現場管理、檔案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旅游企業健全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設立專兼職安全管理員的情況;
2、規章制度建設情況:簽訂安全責任狀,健全應急預案,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制,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3、安全管理經費及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情況:安全生產和管理所需經費和設施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業務及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特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的完好情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高壓容器和電梯、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5、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6、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7、旅行社租用車輛符合資質情況,所組建的團隊沒有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旅游活動項目情況;
8、涉水域活動的設施設備要重點檢查,救生員及救生設施一定要配齊配好,安全有效。
四、方法步驟
這次安全隱患排查,各市(區)旅游局(辦)要牽頭對本地區旅游行業進行隱患排查,市旅游局負責海陵區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對各市(區)進行抽查和督查。具體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8月22日前)。各地、各旅游企業要根據隱患排查總體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進度,細化工作目標。請各市(區)旅游局(辦)于8月22日前將實施方案報送市旅游局綜合法規處。
(二)排查整改階段(8月23日至10月20日)。重點突出在汛期、強降雨等特殊災害天氣做好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市旅游局9月10日前將聯合相關部門對海陵區涉旅企業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相關單位要按照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落實整改,沒有排除隱患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或關閉;市旅游局還將結合國慶長假對重點旅游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確保假日期間旅游行業安全無事故;10月上旬市旅游局將對各市(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市(區)旅游局(辦)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認真組織檢查驗收和開展“回頭看”,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治理、跟蹤督辦。市旅游局將對前一階段排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各市(區)旅游局(辦)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總結于10月29日前報送市旅游局綜合法規處。
五、工作要求
1引言
近幾年隨著我國核電技術的逐漸發展,在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隱患排查及處理技術也得到了進一步發展,為深入推進核電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在具體操作層面能促使核電廠建立電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機制,促進核電廠電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現就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排查和隱患治理兩方面進行研究分析。
2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排查
2.1作業環境
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作業環境排查需要從廠區環境、地面環境、生產區域采光、應急照明、物料碼放、設備布局、庫房、叉車、充電區、安全標識等方面進行,進而完成整個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在實際作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的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電氣安全管理規程》(機械工業部[86]機生字76號)等國家規范性標準對作業環境實施安全隱患排查[1]。
2.2生產設備、設施
就核電廠電氣安全生產設備、設施進行隱患排查,其隱患排查的總體內容包含生產設備、設施建設排查、信號和顯示器排查、控制系統排查、緊急開關排查、意外啟動預防排查、工作位置排查、工作照明排查、特殊要求排查等幾個部分。在排查的過程中按照每一項內容的相關國家生產安全標準、設備使用維護標準對其進行基本排查。需要注意的是在對工作位置、照明、特殊要求三項內容進行排查時,需要根據每一項內容的具體操作內容和操作行為對其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其中工作位置安全隱患排查包含位置要求、座位、操縱室、操作姿勢幾個方面;照明安全隱患排查包含照明亮度和照明插座使用;特殊要求排查主要包含防火與防爆、液壓和氣壓、可動零部件、高速旋轉與易飛出物、噪聲和振動幾個部分。
2.3用電安全
對核電廠電氣用電安全隱患實施排查工作,其中包含電工自身安全、絕緣設備安全、值班流程安全和線路、箱柜、設備的安全隱患排查。針對電工自身應該定期對電工的四肢運動功能和身體健康進行檢查,以排除安全隱患。針對絕緣設備的使用方面,應該加強對絕緣設備分配、使用年限、定期更換維護等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以保障設備的整體安全性。針對值班用電安全主要是針對值班變電室的變電安全、操作安全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以保障值班人員的整體安全性。對線路、箱柜、設備安全隱患排查上主要采用的是分區域、分階段性的立體設備安全隱患排除方法,進而從內而外的保障核電廠用電的安全性。
2.4危險化學品安全
對核電廠電氣安全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主要是從藥品庫房的位置、庫房建筑結構、庫房地面要求、庫房監控系統、庫房排風系統、庫房液體流散系統等對其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首先,針對庫房位置需要按照危險化學物品倉庫單獨建立的方案實施安全隱患排查。此外,對于庫房結構、庫房地面要求方面需要從可燃性、鐵欄高度、防雨、防雷、防靜電、防潮等方面對其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在其監控系統安全隱患排查上需要從實時性和對危險物品檢測覆蓋率兩方面進行排查。在其排風系統和防液體流散系統安全隱患排查的過程中側重的是對化學物品倉庫排風的完整性、液體流散的準確性等方面對其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以保障整個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性。
2.5職業衛生和職業危害防治
針對核電廠職業衛生、職業危害防治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主要包含作業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和健康監護安全隱患排查。在作業場所安全隱患排查的過程中:①對于不利于職業病防治和勞動者健康技術、工藝和材料均需要排查;②針對有毒作業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針對紅色區域警示線標志繪制隱患進行排查;③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④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在健康監護、隱患排查上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應建立:①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補貼;②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③如實、無償為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④對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等。
2.6應急管理
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應急管理排查需要從應急預案、教育、組織體系、物資和應急結束五個方面對其建立管理方針。在應急預案上需要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對應急管理、應急搶險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以及對安全生產應急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裝備自主創新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制度給予表彰獎勵,并組建企業自身專業應急救援隊伍[1]。在其教育方面,需要及時地做好核電廠周邊社區居民的宣傳教育和告知工作。在其組織體系建設上選擇具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質的人員承擔組織體系建設管理。在其物資上需要儲備應急物資,并且將其作為企業安全審核、安全排查的標準。在其應急結束后,必須對緊急援救工作方案進行排查。
3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治理
3.1強化企業安全文化建設
從強化核電廠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入手,進一步對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進行治理。首先,建立企業安全文化管理體系,以決策層責任為上層文化中心,下屬管理層責任,延伸到企業個人責任響應,進而完成整個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其次,建立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管理體制。針對核電廠的安全事務建立安全政策,以具體工作內容為基本,實現具體方法、具體單位執行,將傳統的口頭匯報轉換成文本匯報,建立安全匯報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對企業整體電氣安全隱患的治理。最后,在企業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加強安全工作的落實和人員資格審核工作。在安全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方面,要實現內容清晰、流程準確、文件保存三步走的方針。在對人員資格審核方面要嚴格執行崗前和在崗培訓要求,要強化員工的整體分享意識和從業人員核安全意識的培訓。從文化建設的角度要強化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及時排查、及時治理。
3.2拓展企業安全培訓業務
為進一步加強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必須從其企業安全培訓建設方面入手進行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13號)的相關內容及法律責任,對核電廠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其次,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4號》的內容,加強對生產單位安全文化培訓建設。
4結語
論文就當前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進行了分析研究,進一步總結了在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的過程中,應從作業環境,生產設備、設施,用電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職業衛生和職業危害防治,應急管理六個方面,對其進行分項目、分內容的安全隱患排除,以保障排查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在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治理的過程中通過強化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拓展企業安全培訓業務的方式對核電廠電氣安全隱患進行集中治理,提高核電廠電氣安全管理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