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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首先要學好審計法律法規。近幾年來,我局一直按照審計署“人、法、技”建設的要求,認真學習《審計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學習與審計行政執法相關的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認真學習與審計業務工作相關的會計法、預算法、稅收征管法。通過學習,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做到自覺遵守《審計法》等法律法規。
2、廣泛宣傳《審計法》等法律法規
執行好審計法律法規,不僅我局審計人員要熟悉審計法律法規,更要讓全社會熟悉審計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執行審計法律法規的良好氛圍。為此,我局采取多種渠道宣傳審計法律法規,讓社會各界和有關單位了解審計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和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支持審計工作,主動接受審計。
3、認真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
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要靠制度和機制來保障。我局先后建立了《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辦法》、《審計復核工作辦法》、《審計業務會議制度》等制度辦法,健全了審計復核機構,完善了三級復核機制。同時,認真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全面規范審計行政執法行為,對審計執法的各個環節,全面加強控制約束,從制度上、程序上預防以審謀私、講人情、放棄原則等問題的發生。
4、依法行政提高審計執法水平
我局在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堅持依法行政,提高審計執法水平,緊緊圍繞“角度、廣度、力度、尺度”四個環節開展審計工作。一是圍繞中心,選準審計角度,將群眾普遍關注和反映強烈的問題及多年未審計的單位作為重點審計對象;二是突出重點,加大審計力度,著力查處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原則,做好違紀違規問題的定性和處理工作;三是拓寬領域,擴大審計廣度,積極開展重點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四是寬嚴結合,掌握處罰尺度。在依法審計的前提下,考慮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重在加強教育、促進整改,不斷增強單位領導和財務人員財經法紀意識,規范財務管理。通過這四項工作,我局既堅持依法行政,又提高了審計執法水平。
二、貫徹落實審計法律法規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全面完成審計業務
2007--2011年,我局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和其他各項專業審計工作為突破口,密切聯系我區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積極開展審計工作,全面完成審計業務。五年間共完成審計項目40個,累計查出違規資金130,050元,管理不規范資金1,220,032.52元,提出審計建議13條,向市審計局報送審計論文和審計信息22篇,審計項目被評為市級優秀審計項目二等獎2個、三等獎1個。
2、促進了審計規范化建設
我局繼續推行政務公開和執法公開,將職責范圍、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等方面的內容公布上墻,并相繼公開了審計聽證規定、審計處罰告知、審計工作紀律、被審計單位承諾書等方面內容,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了審計規范化建設。
3、提高了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我局堅持每星期業務學習制度,抓好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的學習和更新;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增強審計人員的服務意識,堅持“一審二幫三促”的方針,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加強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審前廉政談話制度,培養審計人員廉潔、公正、嚴謹的工作紀律,認真努力做好各項審計業務工作。通過這些工作,我局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明顯提高,在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工作的同時,沒有發生違紀違規情況,樹立了良好的審計形象。
三、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局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審計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問題,其突出問題是審計人員對審計法律法規學習不夠,業務知識還不夠全面扎實,勤勉工作、服務意識不夠濃厚。其原因是我局存在一定的重業務輕學習現象,沒有把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作為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的基礎根本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幾點建議
1、加強學習,提高審計人員法律水平與法律意識
要針對部分審計人員沒有完全掌握審計法律法規的現實情況,加強學習,做到每月安排一天時間,專門學習審計法律法規。要聘請法律專家和學者給審計人員講解法律法規,提高審計人員法律水平與法律意識,為嚴格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打下扎實法律基礎。
2、加強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能力
審計學會雖是社會性團體組織,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隨著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審計作用的日益增強,審計學會作為審計事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應在“創新”和“服務”上積極尋求學會工作的新出路,發揮其應有的特殊作用:第一是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審計學會聯系全區各個行業、各個領域、各條戰線的廣大審計工作者,擁有一支學識淵博、造詣深厚的專家、學者隊伍,有著十分廣泛的群眾基礎和較大的社會影響,在審計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科研成果推廣等方面應發揮重要的作用,使之成為我區審計改革和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是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審計學會是政府審計系統聯系各級審計部門和廣大審計工作者的重要渠道之一,會員大多為從事審計實踐、教學、理論研究工作的同志,通過各方面的交流,不僅可以增強學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進會員之間的了解和協作,還有利于及時溝通信息,相互促進,提高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通過學會,加強政府審計與部門審計、企業審計的聯系以及審計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聯系,凝聚社會各方面的審計力量。進而推動全區審計工作的進步。第三是發揮審計科研的先導作用。在新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審計事業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審計工作面臨著更為復雜的審計環境,承擔著更為繁重的新任務,面對著更多需要研究和探索的新課題。審計學會具有專業人才多、學術氣氛濃厚的優勢,只有利用和發揮這一優勢,才能推出一批新成果,指導審計工作實踐,促進審計改革與發展。第四是發揮審計學會審計理論研究成果的宣傳推廣作用。審計學會聯系著各行各業,是宣傳審計工作、擴大審計影響的一個重要陣地和窗口。依靠審計學會普及審計知識,宣傳審計法規,開展審計質量控制研究,讓全社會更多地認識審計,理解審計。支持審計。
二、積極開展審計學會活動,不斷增強工作活力
審計學會應確立“開展學會活動,不斷“創新”工作活力,發揮學會橋梁紐帶作用的工作思路”實現“自養、自立、自強”的工作目標。一是要組織會員單位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組織會員赴審計現場。組織會員單位進行審計方法,調研分析、網絡建設等方面的交流。組織會員到有代表性的審計現場學習,深入現場進行實地察看,發現問題。既了解第一線的審計環境,又了解一線的審計程序進展情況。二是組織會員單位到外地學習考察。要經常組織會員單位或參加市審計學會組織的培訓及外出學習考察活動,開闊視野,增長見識。三是請有關專家為審計學會會員講座,提高審計研究水平。作為審計工作者不僅要掌握現代審計與審計準則的知識,還有必要了解審計的發展方向,研究探討效益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還要關注社會保障審計、符合國情的環境審計、國家金融審計、內部審計和計算機聯網審計等研究課題。四是開展審計法制宣傳教育。學會在宣傳審計法方面應采取三種形式:第一是動員團體會員單位積極參加審計法規學習;第二是在學會的季度例會上宣傳學習審計法律法規知識;第三是在審計培訓、審計咨詢的過程把宣傳審計法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協助政府審計部門宣傳審計法。五是建立審計學會工作現代化、網絡化。加強會員服務離不開服務載體建設,目前的服務載體遠遠不能滿足服務的需要。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做好網上服務載體建設。利用網絡技術服務會員;要逐步建立面向廣大會員和單位的教育、培訓、學術交流、咨詢的機構,使這些服務工作長期化、固定化,形成制度。
三、以學術研究和交流作為審計學會工作的主線狠抓落實
審計學會應是具有審計研究、交流職能的學術性團體,只有服從、服務于經濟建設和審計事業的大局,圍繞經濟和審計工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面向實際工作部門,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體現其價值,煥發其生命力。
一是緊緊圍繞審計改革與發展開展審計科研。審計學會要注重發揮科技人才眾多,聯系廣泛的優勢,注意引進先進的、通用的調查方法和IT技術,改進傳統的審計工作方式,以審計在實踐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為重點,聯系各方力量,立項開展學術研究,充分發揮審計科研立項在審計科研中的指導作用,保證審計改革得以積極穩妥地進行。要求全體會員密切關注全局性工作布置及審計調查、審計普查,及時研究、分析和總結,使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實踐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對事關審計改革全局性、基礎性問題加強研究,如管理體制、法制建設、審計方法、人才培養、審計技術等,探索審計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動審計改革邁上新臺階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緊緊圍繞地區經濟發展,開展審計實踐研究。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領導決策和企業經營越來越依賴審計信息,特別是數據準確、論據充分的審計分析。因此要求審計學會注意組織力量,對經濟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學會在學術研究方面每年都應堅持做到:1、制發審計科研論文的參考提綱。提綱的確定非常重要,重點是把上級審計學會下發的和本局制定的參考題目與當前企事業單位及區經濟發展的熱點問題相結合、充分體現審計分析內容的及時性和前瞻性。2、征集文章,組織審計學術評定小組或有關專家進行評審,評出各個等次,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3、進行學術交流,學會定期召開學術交流會議,請獲獎作者在會上交流分析和論文。4、每年開展審計征文活動并編印《優秀審計分析論文集》,把年內優秀的分析和論文編印成冊,在會員間互相交流學習。
四、大力加強審計調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審計科研成果是廣大審計科研工作者的心血結晶,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是推進審計改革與發展的動力。因此審計學會在重視調研工作的同時,必須重視調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第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調研的目的在于應用。只有通過應用,調研成果才能達到學術交流,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因此學會必須注意將調研工作全過程從選題、立項延伸到推廣應用,將調研成果的推廣應用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工作任務,納入工作計劃?并要求學會各會員單位深刻認識調研成果推廣工作的重要性,結合工作需要,確定推廣應用項目。使調研成果在實際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審計環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新晨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1]李鳳鳴.審計學原理[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
外部審計是指獨立于政府管理當局的國家審計機構以及執行獨立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進行的審計,其主體主要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兩個方面,其中社會審計是由管理當局批準設立的社會中介主要是指注冊會計師所進行的獨立第三方審計,應當指出本文所指的外部審計主要是指社會審計。相對于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外部審計由于獨立于當事企業不會受到企業管理當局的制約,只需要依法對國家和社會以及相關利益主體負責,因而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公正性與科學性。
一、我國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伴隨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的穩步推進,我國的外部審計尤其是社會審計得到了快速發展,以注冊會計師為代表的獨立第三方審計市場初步形成。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的外部審計還存在諸多問題,上市公司出現了較多的財務報告造假以及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以2013年為例,2013年共有10家上市公司及IPO企業因財務造假被證監會或當地證監局處罰,9家上市公司及IPO企業因財務造假正接受證監會調查,其中包括萬福生科、綠大地、新大地,天豐節能等。
二、我國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獨立性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審計法律制度體系不健全
盡管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管理當局先后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等多部法律法規中提出了外部審計對上市公司和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作用,并從外部審計的提名、選任、解聘、續聘及申訴程序等方面進行了界定。但是,仔細研究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我們發現無論是《公司法》第169 條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59條大都是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實踐操作性,從而給外部審計機構和上市公司的實踐帶來諸多影響和限制。
(二)外部審計市場發育不完善
西方發達國家外部審計的成功實踐表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外部審計市場發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將會影響和制約外部審計的獨立性,很顯然目前我國的外部審計市場還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管理當局對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價格的干預,導致會計師事務所的外部審計不是真正面對市場,而是往往面對政府和相應的監管機構,由此可能會導致誠實守信的會計事務所遭受“劣幣驅除良幣”的風險。二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層由于常常實際上集公司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于一身,導致內部治理機制不科學。上市公司治理機制影響外部審計的獨立性主要體現在外部審計委托人權的歸屬上,即上市公司外部審計委托人制度的具體實施和操作由誰說了算。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外部審計市場發育存在缺陷。
(三)上市公司外部審計收費不規范
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外部審計報告的質量應該與審計收費之間存在很強的線性關系,即高質量的外部審計報告需要過硬的審計技術和良好的職業能力,自然其收費也比較貴。可是,這種情況在我國似乎不太顯靈,在實踐操作中我國許多上市企業都會將期末資產總額、合并會計報表單位數等指標作為收費計量標準并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協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我國的CPA行業正處于發展的戰國時期,缺乏有效的規范管理,從而使得許多事務所為了攬取客戶,不惜血本相互壓價,壓低收費。
三、提高我國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獨立性的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健全外部審計法律法規
整體來看,增強我國外部審計尤其是社會審計的獨立性,歸根到底離不開強有力的法制建設,只有進一步加強外部審計法律法規建設,才會推動和促進我國外部審計獨立性的提高。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管理當局在外部審計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一是修訂和完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重點從外部審計提名、選任、解聘、續聘、辭聘以及申訴、強制輪換制度和強制拆分等多個方面切實增強法律條文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注冊會計師法》,并重點在行業監管體制、監管部門的責權范圍及其協調機制、行業協會性質職能以及自律管理機制、市場準入條件及限制及民事賠償責任等方面作出具體可行的操作規程。
(二)構建科學注冊會計師監管體系
在構建科學注冊會計師監管體系方面,我國管理當局可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文章。一是根據“法律規范、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的基本思路,科學規制財政部門、審計部門、證監會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關系,著力構建以政府監管為主導,以行業自律管理為補充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體系。二是進一步改進事務所聘任制度,著力強化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職能,切實規避上市公司在外部審計機構選擇方面由總經理或董事長一人說了算的情況出現。三是進一步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大力推行合伙制事務所組織架構模式,并通過實施稅收優惠、完善個人財產登記制度和共有財產分割制度來提高事務所外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報告的質量。
(三)加強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引領和培育
提高我國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的獨立性需要高素質的注冊會計師作為基礎,尤其是良好的職業操守顯得的十分重要,為此要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引領和培育。一是加強注冊會計師后續教育,加大培訓投入,提升教育手段,改進培訓方法,注重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培訓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二是加強會計事務所內部的自律和運行機制,促進行業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的提高,引導和培育事務所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項決策、風險基金管理、內部風險控制、人力資源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強監管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主體作用,成立職業道德懲戒委員會,執行嚴格的行業道德懲戒機制。
參考文獻:
引言
環境會計的研究對于我國而言還處于初級階段,為了防止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重蹈覆轍,實施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規劃,加強環境保護,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博士論文,會計體系。我國必須加緊推行企業環境會計的實施。通過上文對環境會計的探討,結合我國國情,針對目前我國在環境會計方面存在的問題,筆者對我國開展環境會計提出以下幾條建議。
1 制定和完善環境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企業為追求自身的經濟利潤,往往不愿意實施環境會計,或者不能真實、準確地實施環境會計。博士論文,會計體系。為了保障環境會計在我國真實有效地推行實施,這就需要有相關法律法規的強有力的支撐。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環境會計相關法律體系,以強制的法律手段保障環境會計的法律地位,以法律形式約束、規范人們的經濟行為,使之符合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使環境會計有法可依,保證環境會計的順利實施。在制定和完善相關環境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時,可以在考慮我國特有國情的前提下,適當地借鑒、吸收國際上的理論成果和成功的實踐經驗。
目前,環境會計在目標上還很不明確,對其目標的正確認識是完善和發展環境會計的前提;環境使用者的群體還不夠普及,到現今為止,只有政府相關部門對其比較重視,并且依據企業在環境保護和環境污染治理的行為上制定出了一定得獎懲措施。博士論文,會計體系。除此以外,大多數企業部門和個人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意識還不夠強烈。我國要發展環境會計必須增強和國外學者以及相關部門的交流,我們需要借鑒國外成功的案例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加深我國環境會計理論方面和實務方面的研究探討,使我國的環境會計的理論和實務研究都跟上國際的步伐。
2遵循環境會計發展的循序漸進原則
按照事物發展的自然規律和我國經濟發展的自身特點,想讓環境會計的實施在我國一下子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是不現實的。我國的環境會計必然要經歷一個由萌芽、發展到逐漸完善的過程。對于不同階段,環境會計的應用要求也有所不同,從形式到內容,從核算方法到應用范圍,都要循序漸進,逐步提高。1、形式上,將復式記賬和單式記賬兩種方法的核算相結合,然后由單式記賬慢慢轉變成復式記賬;在信息披露方面可以先采用在財務報表中補充資料或附注的形式,再逐漸向正規的報表披露模式轉變。2、內容上,對比較容易操作的內容先確認、計量和披露,當發展成熟時對其全部內容進行核算。3、核算方式上,暫時對環境會計要素的核算不作非常嚴格的要求,之需要從現有的會計資料中獲得環境信息就可以,不過當環境會計要素的核算逐步發展成熟時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核算體系。4、推行范圍上,先在一小部分進行試點,然后推廣到全國各地。可以先在污染狀況比較嚴重或者國家重點建設的企業和行業進行試點,通過對其反映效果的觀察從中進一步改善,總結其中經驗,然后逐步推廣到不同行業不同部門不同企業,最后推廣到全國各地。博士論文,會計體系。
3加強政府管理部門對環境會計的監督
企業為追求自身的經濟利潤,往往不愿意實施環境會計,或者不能真實、準確地實施環境會計。政府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對環境會計的監督顯得尤為重要。博士論文,會計體系。社會公眾監督和社會中介監督都屬于社會監督的一部分。博士論文,會計體系。其中,社會公眾監督不具有法律效應,但是它的輿論影響不能忽視,它往往決定著媒體對企業的輿論導向,所以社會公眾的監督對企業在環境保護和治理方面是很重要的,這是促進環境會計完善的一個重要部份。然而,國家有關機構對環境會計的監督主要體現在強制性和專業性上,當前,我國國家審計機構還沒有環境審計這個組織,在相關的審計法律法規中也沒有對環境審計方面的內容作具體的規定。審計是一個重要的監督組織,在環境會計體系中建立環境審計是毋庸置疑的。目前,建立環境審計首先要了解環境審計法規建設;其次為建立環境審計做好物力人力和財力準備如配備環境審計人員;最后出具環境審計報告,這是我們進行環境審計得出的書面證明,是促進企業環境會計穩步前進的有效推進力。環境審計部門可以從核查原則、核查內容和核查材料上這三個方面對環境審計進行定義確認和披露。
4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能素質
作為會計處理的實際操作者,會計人員的會計專業技能極大程度地直接影響到國家會計準則和制度的實際貫徹執行是否合法真實有效。作為一門新興的會計學科,環境會計的實務操作還沒有被我國廣大會計工作者所熟悉,要想在我國大力推行實施環境會計,非常有必要培養一批高專業技能素質的會計人才,同時也要提高現有會計工作者在環境會計相關方面的專業技能。隨著人們對環境意識的增強,高新技術的出現,環保措施的進步以及綠色產品的產生,企業對環境管理的思想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以前,我們雖然經常強調生產商對其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物的排放,但是沒有改變其根源,污染源還是不斷擴散開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要想回到過去清新的環境,必須從產品的研發,生產到消耗再到回收利用等每個階段進行全方位的調整,只有從管理思想上徹底變革了才能保證每個環節的改變。對于會計的主要核算人員——財務人員就必須樹立起積極的環保思想,另外,環境會計是由會計學、經濟學、管理學和環境學多門學科相結合的應用學科,傳統會計中沒有這方面的內容,財務人員就需要對其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所以,財務人員在加強對環保認識的基礎上更要在專業水平方面下功夫。
參考文獻
[1]辛鑫.環境會計要素的確認及計量[J].雞西大學學報,2010,(03):76-77
[2]劉潔亮,忻琦,査林蓉.環境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探索[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0,(11):16-18
[3]張曉會.芻議煤炭企業環境成本控制[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0,(02):186
(一)環境審計法規建設滯后
目前雖然我國已經制定了不少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不過環境審計仍然缺乏開展工作的直接依據,沒有權威性的法律確保環境審計工作的開展。這必然影響環境審計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二)環境審計理論基礎薄弱
有關于環境審計的論文還是很少,現有的文章對于環境審計的定義、對象和內容都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并且我國很多的環境審計理論都是直接套用國外的研究成果,沒有與我國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因此,我國環境審計理論研究還要經歷漫長的探索,形成我國自己獨特的環境審計理論。
(三)環境審計應用水平較低
我國的環境審計實踐程度和操作水平都還較低,從宏觀來看,政府審計僅僅針對環保資金的運用情況進行基本的財務審計;從微觀來看,企業也僅僅是為了節約資金支出而開展常規審計。因此進行內部環境審計的企業非常少,而民間環境審計的實踐更可以說是幾乎空白。
(四)環境審計評價標準缺失
現有環境審計評價指標已不適應循環經濟的要求,主要體現在評價指標選擇不合理。現有評價指標體系僅從法律法規遵守情況、內部控制環境、環保財務收支等方面進行評價,忽視了對企業發展可持續性的評價。其次,循環經濟思想體現不夠充分、完整。現有評價指標只是對資源利用的現有情況進行評價,沒有將資源的減量化、再利用率等環保指標包括其中。
(五)缺乏具備綜合知識的環境審計人員
從當前的情況可以知道,環境審計是一門涉及范圍比較廣的綜合性學科,它涉及到法律、環境、統計、會計、審計等各方面的內容,所以這就要求環境審計執業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綜合的素質,環境審計工作要有專業的隊伍作為保障。但是目前我國環境審計人員大多來自于財會部門,他們缺乏相應的環境知識和綜合素質,制約了我國環境審計的展開。
二、實施環境審計、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對策
(一)加強環境審計法規建設
我國已經制訂了一些與環境審計相關的政策以及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但目前還沒有直接用于指導環境審計的法律、法規體系;我國現有的審計準則不能對環境審計工作發揮應有的指導作用,還沒有專門制定環境審計的規范。因此,應盡快制定權威的,具體的環境審計準則,統一環境審計的評價依據,讓審計人員做到有法可依。
(二)開展環境審計理論研究
我們要加大環境審計理論研究的力度,大力發展環境審計研究。并將環境審計理論研究與常規審計理論研究相區分,借鑒環境經濟、環境管理、統計學等諸多學科的研究成果,將環境審計研究與其他相關學科相融合。在進行審計程序、方法等實用性理論研究的同時,加大審計基礎理論的研究,做到理論指導實踐,并超過實踐。
(三)不斷創新環境審計方法
基于循環經濟視角下的環境審計,首先要求各級審計機關根據區域不同的環境特點,積極組織相關審計機構和相關人員,通過平行或聯合審計的方式對共同關注的區域性生態環境事項,開展審計調查,并共同商討建立協商機制,我們可以開展跨專業的聯合環境審計和外聘專家合作審計等;其次要積極開展跟蹤審計,各級審計機關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和環保工程項目要積極試行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最后要積極運用信息技術與方法,如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和環境質量監測技術、排污費征收管理系統等。
(四)構建環境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循環經濟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指標主要分為直接指標和間接指標這兩個大方面,直接指標主要是經濟效益指標,它可以直接衡量企業的價值增值,企業的經濟性,為企業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間接指標主要包括:資源和能源消耗指標、綠色環保指標、廢物回收利用指標、社會指標。這些間接指標雖然與企業利益沒有之間關系,不過卻能為企業的可持續經營、企業的長遠發展帶來不可小覷的影響。
2.以服務大局為前提,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成果。一是在計劃安排上,以中央擴大內需建設項目以及本市財政性資金投入較大的城市基礎設施、廉租房建設、水利維修工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項目為重點關注對象,列入計劃;二是在現場審計上,嚴格按照《瑞昌市財政性資金及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審計實施辦法》進行審計實務操作,以合同和定額為依據,從賬目切入查財務、從核減入手審工程,深挖細查隱蔽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合理性、真實性,有效防止了漏繳稅費和虛增工程量、亂簽證、假簽證等問題的發生;三是在質量控制上,采取復審與回訪相結合,建立健全了審計項目質量的復核體系,對中介機構協審的項目,除建立健全中介機構自身復核、審計組復核、專職人員復核、負責人復核的四層復核體系外,必要時局機關還安排專職人員進行抽查復審,規范運作,確保質量;四是在結果處理上,力求做到上下一致、官民一致、內外一致、親疏一致,沒有出現一例“人情審”項目,確保了審計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去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16個,審計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0 357.41萬元,審定金額18 161.06萬元,核減投資額2 196.35萬元,上繳財政金額227萬元;并對建設單位項目超預算、招投標不規范、隨意變更簽證及漏交稅金等問題進行了處理處罰。
3.以信息化建設為契機,提高計算機審計水平。一是抓平臺建設。加大審計信息化建設力度,嚴格按上級業務部門的技術規范,高標準建設了審計會商系統,并為所有審計業務干部更新了臺式電腦和手提電腦,完善了硬件設施。二是抓繼續教育。采取送出去培訓、走出去請教、請進來傳授、坐下來交流等方式,鼓勵和督促大家學習OA和AO知識,不斷提升大家操作OA辦公管理系統和AO審計現場實施系統的技巧;同時通過獎、逼、限等途徑激勵和引導年輕干部取得AO認證資格。三是抓技術應用。通過能手對新手的傳、幫、帶,積極推廣先進的審計技術方法,大力推進計算機審計現場實施系統AO的運用,探索信息化條件下的審計工作方式,有效提高了一線審計人員計算機運用水平和全局工作的整體效能。
一、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基本前提所謂工作環境,是指影響審計工作開展和對其產生作用的外部條件,它是與審計實施程序、審計方法、審計步驟以及審計法規法律不同的因素。要科學地處理好這些因素,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之前,要客觀、全面地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不僅要了解該單位財務狀況,而且要了解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甚至了解人事管理、人員配備的情況;同時,要特別注意了解該單位以前的法律訴訟情況和原因,從而對該單位有個比較完整的認識,以便準確確定適用的行業制度、法律法規,研究減少審計風險的辦法和措施,使審計工作做到有備無患。
(二)科學借鑒審計人員的審計結果無論是政府審計還是社會審計,其審計的業務、方法是相似的。所以,科學借鑒以前審計人員的審計文書,從中分析審計問題的內容和問題產生的原因,為實施審計工作界定范圍、判斷重點,同時,也為合理配備審計人員和合理分布審計力量做好準備,以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避免審計風險。
(三)實施“承諾書”制度,劃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會計和審計工作是性質不同的兩項工作,因此,會計人員和審計人員各自所負的責任也不盡相同。會計人員應對其報告的財務信息負責。審計人員負責審查財務信息的處理和報告是否符合既定準則,是否真實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與財務相關的各種情況,而對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錯報不負責任。因此,為避免審計風險,在審計組正式審計前,應由被審計單位對其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承諾。對是否存在“未決訴訟”和是否為別的單位進行供款擔保等情況做出說明,并加蓋被審計單位公章、法人代表章、財務負責人章,填制“承諾書”,以明確劃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防范審計風險。
(四)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避免來自方方面面的干預“獨立性”是審計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保證審計工作客觀、公正的基礎,也是避免審計風險的根本前提。如果審計的各項工作從一開始就無法保證其獨立性,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影響,有的讓“關照”,有的讓“照顧”,那么可想而知,最后的審計結論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要嚴格執行審計回避制度,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審計風險。在做好以上重點工作的同時,還要注意把握兩點:一是對陷入財務困境的被審計單位要特別注意;二是要與熟悉審計人員法律責任的律師建立長久的關系,經常交流經驗,以避免審計風險和法律責任。
二、嚴格審計程序,依法實施審計工作,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審計工作有一套嚴格、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步驟,不能按主觀臆斷去隨意操作和評價。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三十八個審計工作規范去執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具體來說應搞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周密制定審計方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在擬定審計方案時,除按照審計方案編制的一般方法將此項目應當審計的主要內容寫進去外,還必須將審計風險的控制點找出來。這要充分引用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結果去做。要認真執行審計程序,特別是注意執行審計文書的送達、審計報告當面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和審計處罰聽證等程序。
(二)依法實施審計、準確恰當定位在實施審計過程中,要盡量掌握完整的財務資料,同時也應當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有重點地審查和核實,要注重對審計風險控制點的審查和分析。對每個審計事項從實際出發、選用適當的審計依據,做出科學的判斷,從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做出準確的定性。定性依據要特別注意依據適用的范圍、時效、內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審計風險。
(三)評價客觀公正、處理處罰適用審計評價要在內容、方式、標準和用詞方面的準確規范,防止主觀臆斷、任意褒貶,隔離客觀事實。評價要有合法、充分的依據,對涉及的具體事項如果證據不足,法規依據或業務標準不明確,不要輕易作出評價。在評價的基礎上,處理處罰要客觀公正,事實要清楚明確。另外,在審計報告出具前,要求被審計單位拿出審計中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進行整改與糾正的書面承諾,避免審計報告發出后長期不能落實或不落實無從追究的現象,以減少審計風險。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制定職責明確的管理制度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審計風險,必須以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作為根本點,并配合必要的職責分工,提高大家的風險意識,才能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主要應加強以下幾點工作:
一、內部審計的本質與職能
1、內部審計的本質。新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指出:內部審計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定義中包含了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能、內容、本質等要素,而這幾項要素是構建審計理論結構不可或缺的部分。
2、內部審計的職能。具體來說,現代內部審計具有監督、管理控制、評價鑒證、服務等四項職能。
(1)監督職能。企業內部審計的監督有兩層含義:一是代表企業股東及董事會等決策層對本企業的會計機構及其他職能部門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看其是否正確執行企業的經營方針政策,是否完成任務,不僅在于查錯防弊,重要的是檢查評價;二是業務上受當地政府審計廳局的業務領導,代表國家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2)管理控制職能。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審計活動,對企業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各部門進行徹底的檢查、取證、分析和評價,客觀公正地做出結論,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領導進行科學的決策,強化內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經濟效益。
(3)評價鑒證職能。內部審計的評價是內部審計人員依據一定的審計標準對經營活動及其績效進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斷。評價過程的實質是針對審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缺陷進行評議,從而肯定成績,指出不足的過程。評價是內部審計的核心職能。鑒證是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及其經濟活動的鑒證和證明,據以做出審計結論。
(4)服務職能。企業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有兩層含義:一是要為本企業服務,對最高層負責,完成其指派的任務;二是為國家審計機關及企業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服務,完成他們交辦的工作。
二、我國內部審計現狀
1、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隸屬關系不清。傳統模式下的內部審計不適應新形式的發展,而新的內部審計準則、標準、工作流程等規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這些都導致了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缺乏評價標準。我國企業的內審機構獨立性差,甚至有的企業的財務部門的負責人兼任內審部門的領導,其監督制度形同虛設,導致隸屬關系不清,監督不力。
2、內審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受到限制。從我國現狀來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大多設置于管理層之下,在高層管理人員的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為管理經營者服務,其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強,從而影響到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
3、內審的工作范圍過于狹窄。直到目前,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還僅限于財務領域,重點在檢查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查錯防弊上,很少觸及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域。
4、內審機構和人員設置不合理。我國企業集團內部審計人員大都是財會人員出身,其中不少沒有接受系統的專業訓練,缺乏足夠的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與經驗,因此使內審的重要作用無法充分發揮。
5、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發展推動作用的有限性。國家審計機關有權審計、管理和約束的是那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的屬于法定審計范圍的各級政府及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而對上市公司及其他不屬于國家審計法定范圍的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而言,內部審計工作要不要開展以及如何開展則取決于其他有關政府部門和單位的內部管理需要。
三、建立和完善我國內部審計制度的對策
1、應加強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建設。從目前看,雖然《審計法》提出“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但《審計法》中的內部審計側重于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指導與被指導關系,如何健全內部審計則“無法可依”。我們應該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的經驗,制定出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有中國特色的內部審計法規和條例,從法律層面上增強內部審計制度的健全。
2、確保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企業在設置內審組織機構時,應堅持獨立性和權威性兩條原則。獨立性原則是內部審計區別于企業內部其他職能部門的重要標志。無論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離開獨立性,審計結果將毫無意義。內審機構應由企業第一負責人直接領導,對其負責并報告工作;應獨立于各職能部門,并對其進行監督;內部審計人員應與被監督對象無利益關系。這樣,才能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客觀、公正,才能有效發揮審計作用。權威性原則體現在內部審計機構在地位和設置層次上的高低,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就越大,內部審計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
3、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企業經營環境的日益復雜和競爭的更加激烈,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要求,內部審計人員不僅需要精通財務會計,還需要適當了解其他業務領域,掌握相關知識與技能,以便更好地實施審計并為企業管理服務。
主要參考文獻
關鍵詞:
審計風險;內部審計;內部審計風險;內部控制
一、引言
2013年2月10日審計署審計長會議通過了《審計署關于審計工作的規定》,并于同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在這份目前有關內部審計相關法規中法律地位最高的文件中對內部審計的定義可以看出,與外部審計對比起來,從定義中透露的信息就可以看出兩者之間存在的區別,也就是在內審中是本單位的經濟情況和效益情況被作為內部審計的對象,作用是為公司管理層提供幫助其進行正確經營決策相關的有用信息。然后正如審計風險無法完全消除為零,內部審計工作也同樣存在風險。內部審計出現的年份比較靠后,人們對于內部審計的認識是不足的,可能會忽視內部審計;同時行業起步較晚,也導致了行業內的專業人士即資深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不足;內部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也還未發育健全;和其他的會計核算工作一樣,內部審計也被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所影響著。所有這些因素都影響著內部審計風險,雖然不能完全消除了可能導致內部審計風險的所有因素,但它是可以預防和有效控制的。因此,本文將側重于描述內部審計的概念和內部審計風險,以及成因和防范的方法。
二、內部審計風險成因的分析
(一)內部審計機構本身存在的問題
1、審計主體專業素質不高。大多數內部審計人員是從財會部門專向審計方面的,造成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專業度不足、風險意識淡薄、職業判斷準確度難以保證等問題,也就使得出現內部審計風險的可能性增加。由于缺乏專業素質和工作經驗,內部審計人員可能選擇錯誤的審計方法,審計程序等,得出錯誤的審計結果,最終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審計報告。因此,缺乏專業素質的審計人員勢必會加大滋生內部審計風險的可能性。2、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大多數企業內審部門往往與會計部門相關,甚至是沒有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直接由財會部門完成相關工作。這必然導致了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的缺失。不僅很難獨立開展審計工作,還會導致不自主的內部審計人員難以從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的公平,公正和客觀的視角留下充足的審計意見。3、內部審計機構缺乏權威性。與外部審計的作用,內部審計職能是提供相關的參考,公司的管理或治理的評估和決策提供相關信息,以及內部審計是由以組織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人或機構。而正是這種權威性的缺乏,使得企業組織可能忽視了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二)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內部控制是內部監督管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內部審計監督和決策管理機制的程度的質量會計工作,從而影響內部控制風險的內部審計。就像一個企業監管機構的內部控制,監管機構實施的經濟活動。內部控制的缺陷與不足,可能導致該組織的活動很容易發生欺詐和漏洞造成了一定的內部審計風險。因此,內部控制存在不足,不僅可能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成本,還可以提高內部審計風險出現的可能性。
(三)審計方法本身存在的問題
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在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的時代,為了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內部審計工作,大多數審計工作采用抽查法的方式,抽樣技術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審計方法的選擇對審計結果有很大的影響。若選擇了不恰當的審計方法或者選擇的審計方法自身存在某些缺陷,這些情況都會導致內部審計風險的出現,并且出現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四)內部審計相關法規不健全
在本質上內部審計是對會計的再監督,是具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約束的必要性。但現狀是與其他審計法相比內部審計相關法律基礎比較少。內部審計的最高規定是《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法律層次低,標準體系不健全,審計質量控制標準不健全。這種內部審計工作依法困難的現象也使得內部審計風險水平提高。
三、防范內部審計風險的對策
(一)提高審計主體的專業素質
首先要提高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或主管的管理能力和決策能力;其次,選出真正具有專業資格和任命競爭力的內部審計人員。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培訓和繼續教育,同時內部崗位也可以進行輪換、定期交流。內部審計還可以創造一些激勵機制,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可以幫助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二)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與權威性
完善內部審計機制,建立明確的責任分工,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減少了其他部門或人員對審計工作的干擾,保證了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讓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以及其中存在的問題,給出更加客觀合理公正的審計結論,從而降低內部審計風險水平。
(三)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有效的內部審計取決于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完整的科學。內部控制制度的發展應該是科學合理,并與企業生產經營以及組織和管理要求相一致。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是完整的,有效的,涉及到企業管理和環節的各個方面。同時審計人員也要學會變通,在內部控制薄弱的環節,可以適當地采用詳細審計的方法,更加合理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四)健全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體系
引入新的內部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內部審計規定的法律地位,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只有建立了完善健全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體系,審計人員才能在內部審計工作中面對千差萬別的各種情況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有效地防范內部審計風險。
四、結語
內部審計風險雖然是客觀存在,難以完全消除的,但不是無跡可尋,通過分析風險成因來尋找相應的解決措施是防范內部審計風險的重要途徑,也正是本文所敘述的內容框架。總而言之,提高審計主體素質,增強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改進審計方法,認真遵循執行內部控制,只有這樣,才能防范內部審計風險,更好地完成內部審計工作。
參考文獻:
[1]吳壽元.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研究[D].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學位論文,2012:21-36
[2]魏國玲.淺談內部審計風險及其防范[N].河北經濟日報,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