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征信查詢員工作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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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征信查詢員工作

篇(1)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5)-0026-07

一、引言

20世紀50年代,伴隨著經濟發展和信用管理技術的提高,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征信業跨入現代信用管理階段,規范信用管理行為、保護個人征信主體權益成為各國征信業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1970年,美國制定出臺《公平信用報告法》,這是美國保護個人信用信息的第一部法律,主要通過規范征信機構及信用報告使用者的行為來實現保護個人征信主體權益的目的。英國也于1974年頒布了《消費信用法》,側重于通過保護征信活動中的個人數據來保護個人隱私。到了80年代,一些國際組織也開始認識到對個人征信主體權益進行保護的重要性。1980年,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頒布了“個人數據隱私和跨境流動保護指導原則”。1981年,歐洲理事會頒布了“個人數據保護協定”,這些國際指導原則或協定從大框架確立了個人征信主體應享有的知情權、糾錯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隨著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各國政府及理論界在反思危機發生根源的同時,也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給予了特別關注,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作為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表現形式,隨之受到廣泛重視。世界各國紛紛通過制定新法或修訂舊法來強化對個人征信主體權益的保護工作。如美聯儲制定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終規定:提高征信信息報送機構信息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有關措施》、《個人征信信息報送方指引》,通過強調征信提供者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來保護個人征信主體權益。

我國征信業尤其是個人征信業的發展起步相對較晚,與之相適應,對個人征信主體權益的保護工作也正處于探索階段。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并出臺了《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的建議。2000年2月,國內第一部聯合征信的政策性管理辦法《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試點辦法》頒布,為聯合征信擬定了初步的法律框架。同年7月,成立了全國第一家地方性個人信用局――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并正式開通了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服務系統。隨后,廣州、大連等城市也分別在個人征信領域進行了積極探索。2003年,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同年,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正式成立。2004年,在原有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基礎上,人民銀行啟動了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改造和籌建工作,并在2006年初步建成兩大征信系統,實現全國聯網運行。自此,我國征信業進入快速發展軌道,在這一過程中,應該說,對于個人征信主體權益的保護一直處于相對滯后的狀態。隨著征信服務領域的不斷擴大和個人信用報告的廣泛應用,人們對于個人信用狀況更加關心,征信維權意識不斷提高。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更是從另一個側面提升了我國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普通消費者對加強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的認識。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對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問題進行研究,既具有鮮明的國際背景,也符合我國征信業務發展的趨勢要求。同時,以近年來我國征信業務的具體實踐作為研究視角,在梳理、總結已有工作經驗與教訓的同時,也會對未來的實際工作產生較強的指導作用。

二、我國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實踐

由于征信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有關個人征信主體權益的概念和范圍目前尚無比較權威的界定,使用較多的是在征信業務中法律賦予自然人這一征信客體的諸多權利。我國《征信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個人征信主體的知情權、同意權、重建信用記錄權、異議權、救濟權五項權利作出了明確規定。本文就以權利為切入點,分析我國征信主體權益保護方面的探索與實踐。

(一)知情權及其保護

知情權是指個人有權向征信機構了解自己的信用狀況。在我國,《條例》主要從以下兩方面滿足個人征信主體知情權,一是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信用報告;二是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

在具體操作中,我國致力于不斷拓寬信用報告查詢渠道來充分滿足個人了解自身信用狀況的需求。目前,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方式包括傳統的現場查詢與互聯網等新型查詢方式兩種。現場查詢已延伸至全國各省、市、縣,居民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即可辦理。新型查詢方式以互聯網查詢為代表,這一查詢渠道從2013年開始先期在部分城市試點,目前已覆蓋到全國所有省市。此外,部分大中城市還提供了自助終端機查詢和委托商業銀行網點查詢等多種渠道。

綜觀兩類查詢方式,現場查詢的優勢在于簡單易行,適用人群廣,已被社會大眾廣泛認可;劣勢在于近年來隨著個人信用報告查詢量的快速攀升,現場查詢壓力日益增大,在查詢高峰期可能出現排長隊現象。而互聯網查詢的優勢則在于征信主體足不出戶即可了解自身信用狀況,便利性大大提高;劣勢在于要求查詢者有一定的互聯網操作知識,適用人群存在局限性,主要被中青年征信主體所推崇。

個人不良信息采集的事先告知方面,作為信息提供者的各商業銀行,多選擇短信通知方式,采用委婉措辭以避免客戶反感。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規定信息報送機構必須履行告知義務,但告知的程度和結果沒有涉及,導致商業銀行在告知方式選擇及告知時限設定上均有較大的靈活性,信息主體可能無法享有“自我糾錯”的機會。為保證商業銀行全面履行告知義務,人民銀行對此項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如針對消費者辦理業務時將手機號碼作為必填項的銀行,在使用短信通知時還必須同時結合賬單(包括電子賬單)方式通知信息主體。

(二)同意權及其保護

同意權是指個人征信主體享有是否同意征信機構采集,或者被他人、有關機構使用其信息的權利。根據《條例》規定,征信機構采集個人信息,信息使用者約定用途使用個人信息時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特別是金融機構向征信系統提供、查詢個人信息時,應當事先取得信息主體的書面同意。

在我國征信業務實踐中,商業銀行主要通過與征信主體簽訂包含授權條款的制式合同來取得書面同意。例如,銀行在(準)貸記卡、貸款申請表、信用卡章程或合約的格式合同中,通過與其他條款并列的形式,要求個人征信主體授權其向征信系統提供或查詢信用信息。這種制式合同的書面同意對金融機構來說操作簡單、使用便利,但對征信主體來說,由于受法律知識、交易環境、時間等限制,可能無法準確判斷其是否公平。

在人民銀行的監督指導下,我國商業銀行通過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開發新技術來避免出現違規查詢,保護信息主體同意權。例如對用戶查詢逐筆定位網協(IP)終端,確保查詢行為的準確跟蹤定位;設置單個用戶單日查詢上限,從源頭防范違規查詢行為;將查詢授權流程納入系統管理,規定分支機構將查詢授權書掃描入前置系統作為查詢條件,否則無法向征信系統發起查詢請求等。

對于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小貸公司、擔保機構等其他機構而言,因目前暫未接入征信系統,故其相關業務信息未納入系統。信息查詢方面,這些機構大多通過取得授權并委托商業銀行進行第三方查詢,或者由征信主體提供其從人民銀行查詢的本人信用報告兩種方式來獲得個人信用信息。目前,這部分機構暫時游離于人民銀行監管之外,其征信業務尚未有明確的監管辦法。

(三)重建信用記錄權及其保護

重建信用記錄權是指個人不良信息超過保存期限后,個人征信主體有權要求征信機構予以刪除并重新建立信用記錄的權利。在我國征信業務實踐中,根據《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5年,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超過5年的個人不良信息應予以刪除。

在我國,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多久合適一直存在爭議。有銀行業內人士認為,個人不良信息保存5年時間較短,因為對個人信用行為的預測需要進行有效的跨越周期的時序數據分析,時間短會影響預測結果;而消費者權益保護學派專家則傾向于金融包容學理論,主張5年個人征信主體信用重建的成本過高。此規定是否適合我國國情,還需要今后征信業實踐發展來驗證。

(四)異議權及其保護

異議權是指個人征信主體認為本人信用報告上的信息出現錯誤或遺漏時,有權向征信機構提出異議申請并要求更正。《條例》規定,信息主體可以向征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并要求更正;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異議后,應當對相關信息作出存在異議的標注,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并將結果書面答復異議人。

目前,個人征信主體提起異議的渠道主要有兩條。一條渠道是信息主體可以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直接提起異議,通常通過個人征信查詢及異議處理子系統處理,需要依次經過“征信分中心征信中心商業銀行總行商業銀行分支行商業銀行總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等多個環節,具體流程見圖2。2008-2013年6年間,征信中心共受理個人異議申請32903筆,據不完全統計,個人異議回復率99.23%,解決率97.99%。

另一條渠道是信息主體向報送異議信息的金融機構提起異議。目前,各商業銀行大多建立了個人征信異議處理機制,明確了各級分支行異議崗位職責,規范了個人征信主體異議申請流程。還有一些商業銀行實現了異議處理的全程電子化,對異議申請進行實時跟蹤。此外,人民銀行還采取多項措施來努力提高商業銀行異議處理效率,包括加強與商業銀行的溝通和業務交流、通過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方式建立商業銀行異議處理綜合評估機制、異議處理工作經驗和研究成果等。

比較來看,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直接提起異議的,處理流程相對繁瑣,需經多個環節、花費大量人力成本、耗時較長;但由于有征信中心全程跟蹤監控,異議回復率和解決率有保障。向報送信息的金融機構提起異議的,更直接高效,但可能出現異議不作為或推諉情況。

(五)救濟權及其保護

救濟權是指當個人征信主體認為信息提供者、征信機構或信息使用者在征信過程中侵害其權益時,有權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或向司法機關提訟的權利。這里的救濟權包括行政救濟權和司法救濟權。《條例》規定我國受理投訴的機構是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投訴的辦理期限為30日。訴訟的受理機構是人民法院,司法程序一般需經過法院立案、開庭調查、宣判等,所需期限較長。

從受理范圍看,相對異議來說,投訴和訴訟的受理范圍更廣。異議僅針對個人征信主體認為自身信用報告中存在錯誤或遺漏時,而投訴和訴訟是個人征信主體人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均可以進行,包括了征信活動中的所有事項。從處理流程及時限看,異議和投訴相對簡單快捷,訴訟程序繁瑣且耗時較長。從三種維權途徑的關系來看,三種手段均可以單獨或同時使用,異議權不是救濟權的必要前提,行政救濟也不是司法救濟的必要前提。

(六)受教育權及其保護

受教育權是指由于征信業務具有一定的專業性,所以個人征信主體有權接受類似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救濟等征信業務基本知識的教育。盡管《條例》對個人征信主體的受教育權沒有明確規定,但在我國征信業務實踐中,開展征信知識宣傳教育一直是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多年來,我國征信宣傳教育的體系框架已經逐步確立,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宣傳教育工作日趨常態化與制度化,在普及征信知識、提高社會公眾信用意識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三、目前我國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國對知情權、同意權、重建信用記錄權、異議權和救濟權的保護已經滲透到征信業務實踐的各個環節,互有交叉。但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約,我國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本文結合征信業務實務中產生的糾紛案例以及問卷調查,以征信業務環節即信息采集、加工、使用及個人征信主體維權等為主線,來具體分析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信用信息采集環節存在的問題

1、采集范圍界定不清,可能引發不當采集

征信業的迅猛發展,要求征信機構不斷擴大數據采集范圍。清華大學的《征信系統對中國經濟和社會影響研究》報告認為,如何擴大征信系統數據的采集范圍,將商業信用信息和公共事業信息納入征信系統,是未來我國征信業發展須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人民銀行開展的非銀行信息采集工作正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通過與其他機構的合作,將其所掌握的信息納入征信系統。

然而,在擴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圍的同時,由于信息采集范圍界定不夠明晰,容易使一些與信用無關或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被納入到征信系統。在以往人民銀行某分支行問卷調查中,69.41%的受訪者認為“計劃生育”、“醉酒駕車”等信息屬于個人隱私范疇,不應采集。

2、主、客觀原因造成采集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

在基層人民銀行征信業務實踐中,采集數據是否與真實情況相符,是個人征信主體與商業銀行產生糾紛最多的一類問題。結合征信系統數據質量提升工作,我們發現,信息出錯或遺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個人征信主體自身因素。首先,個人征信主體提供錯誤信息或對金融機構相關合同條款理解有誤。這主要是由于個人在銀行辦理貸款或信用卡業務時相關表格信息填寫有誤,銀行根據表格內容將錯誤信息上報征信系統。其次,還存在個人身份證遺失或外借他人、被第三人頂名貸款或辦信用卡產生錯誤信息。

二是商業銀行操作因素。首先,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將客戶信息錄入信貸系統時可能出現錄入錯誤。其次,在利益驅動下,存在故意違規報數行為。以一筆保證人“張冠李戴”案例為例,銀行客戶經理王某在為其客戶辦理貸款時,為了盡快發放貸款完成季末放款任務,為企業法人趙某編造了一個貸款卡號進而將保證信息上報征信系統。這個編造的號碼恰好是另一企業主劉某的貸款卡號,根據征信系統以貸款卡號為關鍵數據項抓取信息的抓數規則,趙某的保證信息被錯誤上報到劉某名下。

三是系統程序因素。一方面,除一些信托公司、財務公司外,目前征信系統數據報送主要采用商業銀行信貸系統與征信系統接口程序對接方式,兩個系統數據項不一致內容由接口程序通過一定規則自動計算生成。在這個過程中,接口程序和接口規則有可能出現問題導致數據出錯。另一方面,銀行信貸系統也可能出現問題。如2013年某銀行信貸系統升級改造,導致該銀行信貸數據推遲近半年才上報征信系統。

3、采集個人信用信息的同意條款易被疏忽,出現個人征信主體在實際不知情情況下的無效同意授權

同意權應是在充分了解、知情基礎上做出的同意決定。目前商業銀行對征信系統報送個人信用信的授權條款一般附著在借貸合同或信用卡申請書中,實踐中我們發現,大多數個人征信主體在簽訂合同時,更多注重的是其所申辦業務,對授權采集條款并未加以重視和理解。故其在授權信息被采集時并不知情,而是在下次貸款受阻等實際損害發生時才知道自己的信用信息被個人征信系統收錄入庫。

(二)信用信息使用環節存在的問題

1、無有效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征信專項檢查中發現,《條例》對個人征信授權規定的落實尚有待完善,銀行存在未經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授權書因要件缺失而缺乏法律效力、查詢授權未約定用途、查詢授權條款用詞不規范等問題。

隨著個人信用意識的提高,無授權或授權不規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已成為商業銀行與個人征信主體產生糾紛的高發點。有這樣一個案例。客戶楊某在A銀行申請信用卡被拒,原因為A銀行發現B銀行曾因信用卡審批原因查詢過楊某信用報告,但楊某并沒有B銀行信用卡,進而懷疑楊某因某些隱形原因被B銀行拒辦業務。楊某隨后因B銀行未經本人授權查詢其信用報告向當地人行提起投訴。由于事實清楚,當地人行對B銀行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2、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報告使用標準不一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個人信用報告使用標準存在差別,突出表現為不同機構對個人信用報告中不良記錄的容忍度有所不同,有的銀行在客戶授信審批時要求其累計逾期次數不得超過6次,而有的銀行則不得超過3次。同時,對于個人信用信息中不良記錄形成的原因、程度,也不能靈活分析、區別對待,只機械執行評價標準。例如,逾期1天和逾期30天,欠費幾元和幾萬均沒有區分,同等對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信用報告中不能區分善意欠款和主觀惡意違約”和“信用報告使用標準不一”是被調查者對我國征信業務現狀不滿意度最高的兩項。

3、非法出售、倒賣個人信用信息

征信機構和商業銀行等信息使用者內部相關工作人員可能接觸到大量個人信用信息,利益驅動下個別員工可能鋌而走險,非法出售、倒賣個人信用信息的案例均時有發生。2012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銀行內部員工非法出售客戶個人信用信息,導致銀行客戶資金被盜。非法出售、倒賣個人信用信息的后果非常嚴重,可能對個人征信主體帶來巨大的經濟、名譽損失。

【典型案例】在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中,非法獲取個人信用報告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犯罪人杜某通過網絡向上游賣家購買他人的個人信用報告,之后先致電報告所有人信用卡發卡銀行客服,根據報告內容回答客服提出的隱私問題并被確認身份,進而修改聯系方式。隨后,再致電銀行,謊稱信用卡丟失要求掛失并重新發卡。于是,新卡就寄到了杜某手上,之后就是瘋狂套現。

(三)個人征信主體維權環節存在的問題

1、異議處理渠道不暢導致異議信息無法及時處理

部分商業銀行只在省會城市一級分行設置異議處理崗位,而貼近大眾的網點不能辦理異議申請,為個人征信主體申請異議帶來極大不便。同時,商業銀行異議處理人員大多身兼數崗且崗位變化頻繁,工作銜接不暢造成工作人員對異議處理流程不夠熟悉。還有一些工作人員誤認為征信系統是人民銀行建立的、異議受理主體應該是人民銀行,導致維權事件發生時首先將異議申請人向當地人行引導。

而通過征信分中心提起異議,需要經過多個環節反復核查,流程相對繁瑣、耗時較長。在實踐中,征信分中心從業務辦理簡便、高效的角度考慮,針對同城異議,往往建議個人征信主體直接通過商業銀行提起異議,從而可能出現商業銀行與分中心之間相互推諉并拖延異議處理時間的情況發生。

【典型案例】2010年9月,成某將某銀行信息報送錯誤而導致其個人信用報告中11次錯誤逾期反映到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得到的答復是應到貸款發放銀行核實情況解決問題。2011年10月,成某到當地人行中心支行上級行反映問題,被告知直接到貸款發生行提交異議申請。2011年11月,成某第三次到當地人行中心支行反映問題,要求并最終辦理了異議申請。隨后成某的錯誤記錄被刪除。2012年6月,成某認為貸款發生行和當地人行中心支行相互推諉,導致其錯誤記錄時隔一年才予以刪除,故提出行政訴訟,將當地人行中心支行告上法院。

2、人民銀行行政權力有限導致部分糾紛無法通過投訴環節解決

人民銀行不具有準司法權,無法直接處理與消費者有關的事宜,導致征信業務中個人征信主體維權對司法部門過度依賴。信用報告一般涉及消費者個人重大的經濟活動,如申請住房抵押或經營貸款、求職或租房,由于人民銀行接受和處理消費者投訴的行政權力有限,很多侵犯消費者權利的行為必須訴諸司法部門,不僅使個人征信主體維權成本大大提高,也給金融機構帶來了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

【典型案例】某單位通過盜用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并偽造簽名的方式,聯合某房地產開發商,以150位職工名義騙取某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并造成職工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逾期”。直到部分職工申請住房貸款被拒后才發現問題并到當地人民銀行維權。因人民銀行不能進行筆跡鑒定、不能深入機構開展調查故無法核實貸款真偽,直至法院判定這150筆貸款與職工個人無關,征信系統相關記錄才予以刪除。此次維權時間長達4年之久。

3、個人征信主體維權多發生在事后使維權缺乏時效性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個人征信主體對自身信用報告關注度不夠,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原因六成以上是銀行信貸業務受阻,這就導致個人征信主體維權主張往往集中于事后。在征信業務實踐中,出現了部分糾紛對維權處理時限要求緊迫現象。這種情況下,即使事后的異議或投訴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也無法彌補對個人征信主體造成的不良影響。

深度剖析上述問題,我們發現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法律法規尚未健全,《條例》相關配套制度未完全出臺,法律實踐中司法解釋還是空白,使得目前我國征信業務相關法律安排在細節上還存在一些漏洞。例如,由于《條例》第十四條的兜底條款對信息采集范圍的界定具有一定靈活性,且缺乏相應的細化配套制度,導致出現信息采集范圍界定不清問題。再比如,《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信息主體認為被侵權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投訴,但卻未明確人民銀行可以行使哪些權力、可以采取哪些手段來核查和處理投訴,使投訴可解決糾紛的范圍受到一定事實上限制。

二是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相對個人的優勢地位,使銀行對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重視度不夠。一方面,商業銀行的相對強勢地位使其針對消費者的一些做法存在強迫接受的弊端。例如,對個人信用報告使用標準不一、包含同意條款的有關合同普遍為制式合同等,均有強制之嫌。另一方面,征信業務與商業銀行利益沒有直接關系,所以常常得不到足夠關注,表現為銀行上報數據出現人為因素錯誤、無授權查詢個人信用信息、銀行端異議申請渠道不暢等問題。

三是我國尚處于征信體系建設初期階段,整個社會信用環境和征信文化沒有形成,個人征信主體自身信用意識和征信維權意識不強。表現在個人征信主體因自身原因導致產生非惡意不良信用記錄進而影響今后經濟生活、在征信活動中因主觀忽視而沒有盡到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對自己的個人信用報告關注度不夠使維權行為多出現在事后、出現糾紛不知如何維權等。

四、相關建議

(一)盡快完善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一是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個人信息、個人敏感信息、個人隱私等內容,防止越界開展征信活動侵犯信息主體權益。二是盡快出臺《條例》配套實施細則,細化《條例》條款內容,增強可操作性。三是盡快出臺《條例》相關司法解釋,特別是應明確規定信息主體權益被侵犯的民生賠償事宜,使個人征信主體得到經濟補償以鼓勵其自我維權。

(二)征信機構合法合規健康發展

一是征信中心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創新服務產品,全面實現向服務型機構轉型。強化對征信系統接口程序的驗收工作,加強征信系統穩定性,提高個人征信系統數據更新效率;建立征信分中心服務質量綜合考評機制以提升服務能力,為個人征信主體提供方面、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務;征信分中心設置異議處理專人專崗、及時妥善解決征信過程中與信息主體產生的各種糾紛。二是私營征信機構抓緊時機加速發展,為個人征信主體提供多樣化服務。一方面,以增值征信業務為突破口,開發下游征信產品市場,為社會各種不同需求提供細分化信息產品;另一方面,可以加強機構間的互惠合作與業內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

(三)金融機構重視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征信相關工作。將個人征信主體權益保護工作提升到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塑造良好社會形象的高度。二是作為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金融機構要嚴格遵守《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內容,做好信息的報送及查詢。規范信用信息報送、查詢授權行為,完善書面授權條款格式;全面履行不良信息報送告知義務,滿足個人征信主體知情權;提高征信系統報數質量,從源頭減少爭議糾紛的發生。三是完善前置系統,積極開發風險防范和預警系統,從制度和技術層面限制違規操作的發生。如可在查詢前置系統設置上將信息查詢與授權及查詢用途相綁定,具體為系統在接受到查詢授權書掃描件后自動開啟貸前審批部門查詢用戶權限,發放貸款后自動關閉貸前審批部門權限并賦予貸后管理部門查詢權限。四是妥善處理各類異議、糾紛事件。基層銀行網點設置異議咨詢窗口,采取“首問負責制”,各級機構分級安排專人負責,從制度上杜絕搪塞推諉。

(四)加強監督管理

一是積極履行征信業監督管理職能。加強對征信機構及金融機構等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監督管理,建立征信業務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制度,嚴肅查處違規行為;高度重視征信主體投訴工作,基層人行努力做到異議與投訴崗位人員分離,維護個人征信主體行政救濟權。二是加快推進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建設。積極協調銀監、證監、保監、外管等行業數據的共享,以小貸公司、擔保機構等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為突破口持續擴大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步伐。三是指導并鼓勵征信業形成行業間的自律監管,建立定期信息披露或通報制度,通過行業協調機制維護征信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五)堅持不懈開展征信宣傳教育活動

一是逐步完善征信宣傳教育體系,探索建立征信宣傳效果評估指標體系,確保征信宣傳的長期、有效開展。二是加快推進征信文化建設,在征信機構、金融機構等征信業務從業人員中樹立“唯信、唯實、團結、創新”的征信文化核心價值觀。三是把征信宣傳教育與誠信建設相結合,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的溝通和合作,把征信宣傳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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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Issues on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of the Personal Credit Information Subject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ractices of Credit Information Business in China

QIU Yanfeng

篇(2)

錢不翼而飛

上海的陳女士今年2月到一家知名股份制銀行查詢卡內金額,蹊蹺的是密碼竟然不對。工作人員告訴她,卡內金額沒少,但是密碼被改過。陳女士并沒在意,將密碼改回。3月,奇怪的事情再次發生,陳女士的密碼再次被人改過,但資金沒少。陳女士還是把密碼改回,仍未理會。直到3月14日公安機關告訴她,其卡內資金被人劃走4萬多元,而且今年1月就已被劃走。

“我的卡沒有開通網上銀行,也從來沒丟過。”陳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當時銀行員工為何說卡內金額沒少成了不解之謎。差不多與陳女士的事件發生在同一時期,上海的黃先生忽然收到上述銀行的短信提醒,被自動電話繳費7千多元。因為根本沒有操作過類似交易,黃先生隨即到銀行交涉。銀行員工讓黃先生報案。

上海的六名被害人都有上述遭遇:在銀行卡和密碼都未丟失及泄露的情況下,卡內資金不翼而飛,被用于支付手機費、電話費等公用事業費,金額近30萬元。他們不知道,一條買賣銀行客戶信息的鏈條通過互聯網伸展開來,不法分子通過QQ群和手機短信完成了他們的“黑色交易”。

盜竊客戶銀行卡內資金的主犯朱某遠在江西,只有初中文化程度。

從2010年起朱某在網上購買了上萬條上海機動車車主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地址等。朱某把車主姓名、身份證號通過QQ群發給可以查詢相關銀行信息的下家。每查出一個人的銀行卡卡號、余額,朱某即支付200元酬勞。

而朱某的下家并非最終掌握客戶銀行卡信息的人,而是層層轉發信息的中介。往往要通過三至四層中介才能最終聯系到掌握銀行卡信息的“核心人士”。這些中介聯系的途徑只有兩個:QQ和手機短信。

通過上述方式,朱某得到了不少上海市上述股份制銀行持卡人的卡號。然后以持卡人的生日或簡單的數字組合猜出銀行卡密碼。被他猜出密碼的就包括陳女士、黃先生在內的六名銀行卡持卡人。

朱某沒有直接將被害人卡內資金打到自己賬上,而是用被害人的錢替網吧等電話費大戶繳納費用。朱某甚至在淘寶開了家專門代繳公用事業費的網店,以九折優惠招攬網吧之類的用費大戶。替客戶繳費成功后,網吧再把資金打到朱某賬上。這樣一來,朱某不僅可以順利套現,還不易被查出誰是盜竊卡內資金的元兇。

最低賣10元

客戶的銀行卡信息從銀行員工處泄漏,而銀行員工賣出一條信息最低只收10元。

據某股份制銀行原信用卡員工胡某供述,他2009年7月通過應聘進入該行上海信用卡中心工作,在征信崗位任職,可以根據客戶提供的身份證資料查詢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以及客戶在他行的信用記錄。

從2010年11月起,胡某開始通過QQ群出賣客戶信息。為了接收贓款,胡某買了一張建行龍卡和與之對應的身份證。

“我有3個QQ號用來這種交易聯絡。并且起名‘金融畢業生’、‘銀行黃牛’這樣的名字來暗示別人我能弄到銀行內部客戶資料。”胡某事后交代。

胡某是通過該行信用卡中心員工辦公室的公用電腦登錄銀行內部網站進行查詢,用戶名和密碼都是員工公用的。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開始到案發,胡某基本天天“接單”,多時每天查幾十條,少時每天查一兩條。胡某通過QQ或手機短信收到待查的客戶身份證號,然后到單位的公用電腦上查,將查詢結果通過電腦及手機短信的方式發給上家。胡某對每條信息收取40元到180元不等的費用,共獲利5萬多元。

在朱某、胡某等銀行卡詐騙案中還發現四大行中的兩家存在相似案例。

與胡某一樣,某四大行之一的武漢黃陂支行員工曹某同樣通過QQ群結識了買賣個人信息的中介,并從今年3月開始出售該行客戶信息。在曹某做柜臺時,把查到的客戶賬號、開戶行、開戶時間、余額等編短信發給上家。如果要查流水,就用手機拍下來再發到上家的QQ郵箱。曹某共出售一千余條客戶信息。

“剛開始查余額、流水都是50元一個,后來查詢余額30元一個,流水70元一份。”曹某說。另一家四大行之一的無錫榮龍支行員工董某以10元一條的價格,以類似方式出售116條客戶信息。

銀行員工通常幫中介查“包行”。“包行”是業內“術語”,就是指包括銀行卡卡號、余額、開戶時間、開戶行、持卡人姓名在內的全套信息。

監管空白區

銀行員工很清楚他們所出售信息的最終去向。

“向他們要客戶信息的是私人偵探、洗錢以及盜取卡里資金者……”胡某事后坦白。

實際上買賣客戶信息的行為已非常泛濫。

某保險公司人士向記者證實,保險公司以每條200元左右的價格從電信部門購買客戶電話、姓名、住址等信息;房產中介也坦言會從銀行、交易中心等處花大價錢購買客戶信息;醫院把孕婦信息賣給婦嬰用品公司等也都屢見不鮮。

“在個人信息管理方面,我國還沒有相應的法規,處于非常落后的狀態。一旦出現信息泄露情況,該處罰誰、怎么處罰都無法可依。連最重要的金融信息都得不到保護,更別說其他信息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征信行業人士表示。

篇(3)

個人征信查詢之

那么,如何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呢?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說一下個人信用報告是如何來的。

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加深,加快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建設成為社會共識。早在2003年,國務院“三定方案”就明確賦予中國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根據國務院部署,中國人民銀行從信貸征信起步,組織商業銀行集中力量于2006年先后建成了全國聯網、集中統一的個人和企業征信系統,實現信用信息的大集中。2006年1月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運行。

征信系統的建立,在全國范圍內為每一個有經濟活動能力的企業和個人建立統一的信用檔案,可以幫助金融機構了解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防范和化解信用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發展。通過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也可以使信用主體(個人、企業)更加重視自身信用記錄,降低信用風險,構建和諧社會。

走到今天,個人征信可以說已經是家喻戶曉,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需求也是非常旺盛。據了解,2016年全年個人征信的查詢量已逾千萬筆。

目前,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前往所在地中國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進行現場查詢;二是通過互聯網查詢本人信用報告;三是網銀查詢、商業銀行查詢等其他服務渠道。方式是有三類,但在具體查詢打印時卻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蹇觥

先說柜臺查詢。首先,一個城市幾乎只有一個或幾個中國人民銀行網點,網點少,且人工查詢流程繁瑣,效率較低;判斷是否為本人查詢,柜臺人員存在一定主觀因素;查詢排隊人員較多,查詢時間較長;中國人民銀行各地分支行綜合服務大廳查詢壓力大。

互聯網方式上線后,對臨柜查詢分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臨柜查詢量仍在快速增長。互聯網查詢因為考慮到信息安全的角度,個人征信系統與個人報告查詢網站存在物理隔離,導致互聯網查詢需要24小時后才能夠拿到個人征信報告,而且是簡要報告,非詳細報告。

商業銀行可以查詢個人征信,但像P2P等新興互聯網金融業務,這些互聯網金融機構本身不具備查詢資格,需要個人打印提供可信的個人征信報告,這部分需求還是得不到有效滿足。

“你能想象一個老百姓為了一份個人征信報告開車到幾百公里外的中國人民銀行窗口去辦理嗎?” 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終端實用新型專利發明人、北京信立合創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信合立創)總經理陳陵濤在1月16日接受《中國信息化周報》記者采訪時介紹,由于我國地域廣闊,中國人民銀行的覆蓋面不可能涉及到各個市縣鄉村,為柜臺辦理個人信用查詢提出了挑戰。陳陵濤的團隊在早期調研時發現,隨著消費金融的快速猛增以及互聯網消費形式的快速增多,導致個人征信報告的社會需求量快速增加。

為了解決個人征信報告柜臺查詢以及互聯網查詢方式中存在的問題,曾參與過中國最早期“個人和企業征信系統”建設的陳陵濤決定要打造一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自助查詢機,并突破了傳統金融系統數據調用的思維模式,創造性地將生物識別技術與征信查詢系統做了對接,實現快速報告查詢打印。自助查詢設備因其查詢效率高、比對準確、占用空間小、擺放靈活等特點,可以有效緩解臨柜人工查詢的工作壓力。

自助查詢打印設備解困

當全球第一臺以人臉識別為識別技術基礎的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于2013年12月中旬擺在中國人民銀行北京營業部時,它不僅僅改變了個人征信報告網絡查詢及柜臺查詢兩種查詢方式,更使中國的征信服務首次站在了全球征信信息化系統的前沿。

“早在2007年,我國就已經建立起了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這一系統將銀行賬戶實名制落到了實處,而在個人征信自助查詢機的研發過程中,我們考慮到了當時比較前沿的生物識別技術――人識別,將人臉識別與公安系統的身份信息進行比對,降低了審核時間,提升了審核效率,同時也提高了辦事效率。”陳陵濤回憶起最初的研發過程時說。

陳陵濤對記者在個人征信報告查詢機上進行了演示:根據提示將本人身份證放置在設備上進行掃描,身份識別是該設備進行的第一輪身份核查,當核查通過后,設備將身份證件照片與查詢人顯示的面部特征進行第二輪人臉比對,根據設備設定的比對相似度進行匹配,核查通過后,申請人可通過查詢設備進行申請信息錄入,隨后即可現場打印個人征信報告。“目前該設備應用的通過率為92%~95%。”

因為身份證上的照片一般都很小,只有幾K,所以這個技術實現的難點就在于如何保證這幾K的小照片與現場查詢人臉正確匹配。“我們在這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做了長期的試運行和大量的算法優化。”技術的革新帶來效率提升。此前,在銀行柜臺辦理打印一份個人征信報告平均用時為3分鐘/人次。而自助查詢機的工作效率則可實現1分鐘/人次。

以人臉識別為識別技術基礎的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商用以來,引起市場強烈反響。陳陵濤向記者回憶起2016年9月陜西省的一個項目。陜西是我國西部大省,然而中國人民銀行在陜西省境內有將近1/4的縣沒有個人信用報告查詢點,統計顯示截至到2016年9月末,陜西省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已分別收錄陜西省22.7萬戶企業和2266萬自然人的信息,錄入信貸余額2.4萬億元。面對強勁的市場需求與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征信查詢服務能力的嚴重缺口,陜西省相關單位提出了“征信服務零距離”的設想。

倘若要縮短征信服務距離,提升征信服務能力,首先必須解決分支機構少、服務人員有限的核心問題,“為此,我們考慮到中國人民銀行已經與各商業銀行實現了網絡的互通,我們可否通過自助查詢系統將觸角延伸至各地區的城市商行,建立查詢點。”陳陵濤說。

篇(4)

 

一方面,網銀為人們的金融活動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在銀行業務不斷創新的同時,一些新型漏洞也成了犯罪分子聞風而至的掘金點。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2013年5月8日的首部《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稱,上海檢察機關2012年共受理金融犯罪審查逮捕案件849件,涉案1188人,審查起訴案件2490件,涉案3381人。金融犯罪案件數量同比2011年迅速增長近八成。

 

隨著網絡科技的飛速發展,金融犯罪中涉及網絡銀行的犯罪已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高危領域,以下是上海檢察機關金融處近期提起公訴并發出檢察建議的兩起典型案例。

案件一:手機驗證成了擺設

2012年2月至6月,上海。從事信用卡辦理業務的“圈里人”丁某,通過網絡論壇、qq群潛水,用錢購買到了大量他人銀行征信報告。擁有了這份征信報告,在外人看來銅墻鐵壁的網銀平臺,頓時成了一個充滿誘惑和機會的聚寶盆。

 

“足智多謀”的丁某開始揣摩起這份紙面上沒有太多秘密的征信報告,很快從中摸出了一些道道。他伙同田某,憑借征信報告上的信息,冒充信用卡持卡人,打電話到相關銀行客服,通過身份驗證后,迅速獲得了持卡人名下信用卡卡號,隨后將卡主預留的手機號改為其控制的手機號。預留手機被非法更改,此時不但素未謀面的電話客服不知中計,連卡主本人也被蒙在鼓里。丁某接著利用快捷支付功能,在淘寶網上開始進行虛假交易、購買游戲積分,瘋狂盜刷他人信用卡資金。僅僅四個月,林某和田某就通過這個方式分別盜刷資金94萬余元人民幣、9萬余元人民幣。

 

這還不算,丁某利用職務之便還和康某聯手,利用為被害人辦理信用卡過程中,留存辦卡人網銀u盾及個人身份信息資料的機會,“巧妙”利用銀行信用卡核發日與卡主收到信用卡的時間差,冒充卡主致電銀行客服,開通信用卡并更改預留的手機號。繼而,又通過網上虛假交易,盜取李某信用卡資金近5萬元。近期,丁某以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案件二:工作電子郵箱被盜導致泄密

2011年,喜歡上網的李某,在某銀行網上商城上拿到了某用戶的賬戶名和密碼。于是他登錄郵箱,發現此人竟是某銀行人力資源部員工,并且在郵件內收錄了該行部分員工的身份證號碼、借記卡卡號等信息。有點小聰明的李某,通過其信息資料,測試出了一部分人的相關密碼。隨后通過網上銀行系統,從蔡某等七人信用卡賬戶劃轉5.5萬余人民幣。所有過程,都在網上操作,犯罪隱蔽性很強。

 

2013年3月,上海市人民檢察機關就近期發生的相關案件,向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發出了有關預警通報。通報指出,近期上海市檢察機關先后辦理的多起犯罪分子冒用他人名義,使用非法獲得的銀行征信報告或持卡人信息,通過銀行電話客服驗證,獲取或變更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進而通過網絡等渠道實施的詐騙犯罪,反映出部分銀行電話客服身份驗證流程、客戶信息資料保管及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金融犯罪風險。

 

由此,檢察機關認為:

在當前存在銀行客戶資料大量泄露的狀況下,銀行電話客服不能僅以持卡人預留身份證號和電話號碼等靜態基本信息為身份驗證的條件,還應當設置動態的身份驗證程序,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銀行外泄的客戶資料實施詐騙犯罪。

 

切實保護客戶信息,切斷犯罪源頭。面對大量金融詐騙、電信詐騙犯罪,都源于客戶信息、公民信息泄露,金融機構應當重視客戶信息的保護,增強保護意識、完善保護措施、提高保護能力。要進一步加強員工對客戶信息的保密教育;建立完善客戶信息的保密制度;采取各種措施確保內部網絡安全。

 

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杜絕內部人員犯罪。金融行業,特別是銀行機構,如果每個環節上的操作人員,都能嚴格按照程序和制度辦事,不法分子就難以得逞。內外勾結的案件,不僅容易得逞,而且危害遠大于外部人員作案。

 

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在收到檢察機關金融檢察處相關風險提示后,迅速擬定了相關措施方案:

首先,提升身份驗證安全系數。對于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人行征信報告,通過銀行電話客服身份驗證,獲取卡號,并修改預留手機號碼問題。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客戶要求修改信用卡重要信息時,通過檢驗客戶交易(查詢)密碼,或回撥客戶預留電話等方式進行核實。

 

其次,嚴控涉密區域。對于某銀行內部人員作案的問題,目前其部門已禁止接待手機、筆、紙進入涉及客戶信息的辦公區域。

篇(5)

華坪縣現有4家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合計26000萬元,共有員工33人,其中管理層11人。2013年10月末,貸款余額26029萬元。通過調查了解,4家小額貸款公司均有意愿接入征信系統。

二、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統的意義

(一)運用征信系統信息優勢防范信貸風險

目前,4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客戶信用信息的來源主要來自收入證明、實地資產調查、利用社會關系了解打聽等,獲得的信息存在許多不確定性風險。由于區域限制、時間限制、對人民銀行征信查詢系統不了解等原因,4家小額貸款公司都不要求客戶提供企業征信報告或個人征信報告。接入征信系統后,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詢到貸款申請企業或者個人的信用報告,獲得與各大商業銀行同步的客戶信用信息,及時了解客戶的信用情況,為小額貸款公司準確的做出信貸風險分析提供有效幫助。

(二)縮短貸前審查時間提高信貸效率

據了解,現階段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審查時間一般為2至3個工作日,如需提供征信信用報告的再延長1至2個工作日,對比商業銀行效率相仿。但針對小額貸款公司客戶群多以中小企業和個人為主,客戶對貸款時間要求較為緊急的特點,還是存在較大的改進空間。接入征信系統后,小額貸款公司可以利用征信系統在5分鐘之內獲得客戶的信用報告,幫助小額貸款公司對客戶的貸款申請作出快速的處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避免多頭授信情況出現

小額貸款公司未接入征信系統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獲得客戶信息與商業銀行獲得信息不對稱,存在多頭授信的潛在風險,直接導致小額貸款公司不良貸款的增加。調查得知,某某利用小額貸款公司信息不對稱的漏洞使用其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在利達小額貸款公司辦理200萬元抵押貸款,同時用該房屋土地證及房產證復印件在楊源小額貸款公司辦理150萬元保證貸款,出現多頭授信情況,加大了信貸風險。接入征信系統后,客戶大部分與金融機構相關的信貸業務將錄入征信系統供金融機構使用,彌補了現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情況不能在企業或個人信用報告中體現的漏洞,避免客戶在多家小額貸款公司或者小額貸款公司與商業銀行間重復貸款的信貸危險,大大降低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風險。

(四)對貸款客戶形成信用約束

貸款客戶在商業銀行貸款逾期未歸還或未按時支付貸款利息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然而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未接入征信系統,在小額貸款公司借款不還也不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致使小額貸款公司對客戶還貸無約束力。更有甚者,一些客戶為防止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向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歸還商業銀行后以各種理由拖欠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統后,在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逾期歸還或未按時歸還利息的,也將錄入征信系統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從機制上產生小額貸款公司對客戶的約束力,保護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益。

(五)推動信用貸款業務發展

自成立以來,華坪縣4家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819筆,其中抵押貸款202筆;質押貸款19筆;保證貸款597筆;信用貸款1筆。由于征信體系構建不完善,為規避信貸風險,4家小額貸款公司信貸業務均以抵押貸款和保證貸款為主,信用貸款鮮有涉及。接入征信系統后,小額貸款公司客戶在其他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信息也能在其信用報告中體現,能夠幫助小額貸款公司更真實準確地了解客戶信貸情況,有助于小額貸款公司發掘潛在優質客戶發放信用貸款,推動信用貸款業務的新增長。

三、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統所面臨的困難

(一)對征信系統知識認識有限

在實地走訪過程中發現華坪縣4家小額貸款公司員工對征信知識認識較為薄弱,特別是多數業務員都是非經濟類專業畢業,對經濟金融知識了解有限,加之入職時未參加系統的入職培訓,對征信處于一知半解的狀態。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未接入征信系統,人民銀行在做金融機構征信業務培訓時也不涉及小額貸款公司業務操作人員,導致其征信業務水平無法得到提高。

(二)接入征信系統成本偏高

4家小額貸款公司均表示目前運營成本偏高,能接受的一次性投入接入征信系統成本在5至20萬元之間,若接入征信系統成本過高將難以接受,只能無奈選擇放棄。同時,期望征信系統后期運營維護成本能維持在每月1000元以內。

(三)缺乏專業系統管理人員

接入征信系統后,各小額貸款公司均能查詢大量客戶信用信息,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計算機安全、網絡安全等提出嚴格的要求,必須由專業的計算機管理操作人員進行系統日常維護及問題處理解決。而走訪過程中發現4家小額貸款公司均無計算機專業管理維護人員,其計算機操作及維護基本由年輕職工完成,如遇到處理不了的問題直接送至計算機維修點進行維修,暫時不具備接入征信系統的硬件要求。

(四)客戶信息安全保護措施不足

4家小額貸款公司客戶信息電子文檔均存儲于連接互聯網的普通計算機上,并且計算機只安裝了一般計算機用戶使用的360防火墻軟件,既沒有做到物理隔離,又缺乏專業防護軟件支持,客戶信息存在嚴重的潛在風險。同時,由于業務人員信息安全防范意識薄弱,未對結束交易的客戶信息形成一個完善的處理機制,導致這些客戶信息同樣存在巨大風險。

(五)上報數據質量要求嚴格

目前,對小額貸款公司上報數據管理較為寬松,只要求其每月按時上報公司報表,同時對重大事項進行報備,無其他報表要求。而接入征信系統后,基于征信系統基礎信息構建及信息準確性要求,必將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上報數據質量更為嚴格,數量也有提升,對報表數據采集等工作難度有所加大。

四、對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統的對策建議

(一)開展員工征信知識培訓

小額貸款公司應該要求業務人員了解相關基本征信知識。同時,人民銀行也應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征信從業人員培訓,增強業務人員的征信意識、提高業務人員的征信技術技能。加強與小額貸款公司溝通,加強業務指導,針對小額貸款公司缺乏必要征信知識且缺少系統培訓平臺的特殊情況,靈活調整征信培訓的時間、方式、目標人群等。

(二)強化風險防范機制

小額貸款公司在貸款審批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并要求客戶提供企業或個人信用報告,利用規范、合理的風險防范機制規避貸款風險,減少“人情債”、“朋友債”及依托社會打聽了解個人信用情況等現象產生的貸款風險。注重業務人員風險防范教育、明確業務人員的風險責任、建立風險控制獎懲機制,多措并舉落實風險防范。

(三)規范管理操作流程

篇(6)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4-0-02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居民的消費意愿逐步從普通的生活用品向商品住房、私家汽車等高檔消費品轉變,各商業銀行普遍開展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從2009年首次全國房車博覽會至今,居民汽車消費增速喜人。我國個人銀行貸款購車的比例將超過60%,與美國70%、德國65%、印度35%相比,處于快速成長的狀態。與之相應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風險也隨之突現且不易防范。筆者結合工作實踐,提出若干思考建議。

一、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風險及成因

(一)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是指由于商業銀行外部經濟因素變化而造成的信貸資金風險。一是個人資信信息缺失風險。個人征信制度不健全,銀行無法全面評估借款人的資信,貸款資料的填報內容主要以借款人申報為主,很難考證借款人資信信息的真實性。汽車消費市場的風險從未來看,車價是逐漸降低的趨勢,如果客戶無力還貸或惡意逃債,銀行即使拿到了作為抵押物的汽車,其實際價值也遠低于已放出的貸款,使銀行資產蒙受損失。二是環境變化風險。由于汽車營運環境和個人工作、家庭支出變化,將對客戶按期歸還貸款產生影響。客戶跑車營運受到外部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許多營運車輛停運,造成借款人不能取得收入而延期歸還貸款;受汽油價格的影響,使借款人不能達到預期收入而影響貸款的按期償還。

(二)信用風險

一是信用評價系統風險。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評價系統和個人收入、財產申報制度,銀行難以真正判斷和掌握借款人個人信譽狀況以及還款能力,在借款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時,無法對借款人個人信用及財產形成有效的制約。二是償債能力變化風險。借款人償債能力下降或因失業、工作變動或出現其他經濟等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借款人還貸能力下降,甚至喪失還貸收入來源,使貸款形成風險。三是與經銷商的合作風險。有少數經銷商不講信用,改變貸款用途或惡意詐騙如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公司法人,與經銷商串通,以公司內部人員名義,申請貸款用于公司周轉;個別汽車經銷商幫助借款人偽造購車資料、首期付款證明,捏造虛假身份、虛假收入證明及聯系地址等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手續;經銷商經營困難,以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名義取得銀行貸款,用于自身周轉或投資。多頭信貸由于銀行之間缺乏信息共享,借款人分別在不同的銀行貸款,信用較差的借款人無力還款,形成賴賬,使銀行遭受巨額損失。

(三)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銀行經辦業務的各個環節由于違規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風險。一是與經銷商盲目合作風險。對合作經銷商擔保能力分析評價不夠,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在汽車金融信貸業務推出的初期,合作伙伴以生產廠家及其特約經銷商為主;其后與生產廠家沒有隸屬關系的大量的民營私辦經銷商紛紛出現,部分商業銀行為爭取市場份額,逐步放松了經銷商準入要求,只要經銷商交存一定基數的保證金,就可為其提供汽車信貸服務,出現了經銷商收到購車人分期應還款項而不歸還銀行貸款的問題。二是貸前調查風險。由于調查不細致,不能獲得客戶準確的信息資料僅僅關注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職業和工薪收入證明情況,放松了對借款人的其他方面的調查,有的銀行信貸經辦人員對借款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都未進行核實,致使借款人輕松地獲得大大超過其還款能力的借款。貸中審查偏松,甚至流于形式。對借款主體還款能力的審查把關不嚴,對各種還款能力的證明缺乏有效識別,提供的個人收入證明與個人稅單顯示的收入不相匹配;有的借款人月收入數不足以償還月還款額;還有的汽車貸款首付款比例過低,造成變相零首付的事實。貸后跟蹤檢查不落實。缺乏有效貸后監控機制,對所貸款項是否真正用于購車、購車后是否及時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滿一年后車輛是否及時續保等問題落實不到位;貸款逾期后也未能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加以催收,以致進一步擴大了風險。

二、防范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個人信用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系統的個人征信體系,依法收集個人背景資料,調查社會、經濟活動信用情況,記錄、整理和分析個人的信用檔案。憑本人身份證可查詢個人信用,關注自己的信用記錄。客戶信息報告,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重要客戶系統,柜面等多種渠道向單位客戶提供與客戶相關的基本信息報告,包括單位客戶信息查詢,客戶編號查詢,客戶賬號查詢,客戶提醒信息和客戶信用資料查詢等。

賬戶信息報告,通過各種渠道為客戶提供賬戶余額,狀態,利息等賬戶基本信息報告,以滿足客戶內部資金管理需求的產品,包括存款賬戶信息,法人透支信息,貸款賬戶信息,集團賬戶額度信息等。有利于銀行完善風險管理,切實提高資產質量。

(二)完善風險分擔機制,構建銀行、保險、車銷商多層次風險控制體系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涉及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方,任何一種汽車消費信貸模式都必須平衡各方的利益,兼顧汽車信貸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多贏”,同時建立和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形成銀行、保險、汽車經銷商多層次風險控制體系。這樣的機制有利于發揮各方的積極性,有效避免汽車貸款業務發展過程中的短期行為,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使多贏成為“長贏”。在三方風險分攤的具體方式考慮上,可以采用比率控制、分期墊付、聯合催收、三期預賠、法律訴訟的原則進行合作。即銀行不再要求經銷商和保險公司墊付所有的逾期貸款,而采用一定的逾期比率控制,超出這一比率,由經銷商和保險公司共同墊付;墊付方式由經銷商和保險公司協商確定;逾期貸款的催收工作由三方聯合進行,可以分區域、也可以分客戶或采用其他合作催款方式;一旦客戶出現三期逾期貸款,由銀行直接向法院提訟,訴訟期間的逾期貸款由保險公司實行預賠制度,待法院執行到位后返還保險公司。由于在規定控制比率內不墊款,銀行勢必要加強對客戶資信情況的調查,確保貸款用途,并積極參與貸后的管理工作;而經銷商也要承擔資金的墊付,經銷商在選擇客戶上加以約束,與客戶簽訂購車協議真實性,迫使其注重風險控制;保險公司則可以大大緩解資金墊付的壓力,有利于提高其服務質量。這樣,就可以有效地將貸款風險分攤給合作各方,形成多層次的風險控制機制。

(三)規范行業競爭,注重長遠發展

競爭推動發展,但如果無序競爭,則會導致市場的混亂和風險叢生。從長遠考慮,加強市場的管理,強調行業自律規范顯得尤為重要。

在銀行方面,各銀行間通過銀行業協會或其他協商方式,對市場競爭行為進行規范。一是對各銀行與經銷商、保險公司三方合作方式進行規范。從大環境來說,各家銀行所面臨的汽車信貸經營環境是非常相似的,這就有制訂統一的三方協議的基礎,一旦確立了統一的合作協議,有關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就可以得到進一步的明確,不僅有利于規范經銷商、保險公司的競爭行為。二是確定統一的貸款利率。有關借款利率,人民銀行確定的浮動空間為基準利率下浮10﹪至上浮30﹪區間內,所以這個幅度對銀行來說有很大的彈性,如果不加以協定,勢必會使銀行為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而不惜采用降價策略。

(四)推廣直客經營模式

直客經營模式是指貸款人直接到銀行貸款中心申請貸款,銀行根據其資信情況授予不同的信用額度,客戶根據此信用額度選擇經銷商購車,之后由客戶直接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采用直客模式發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使客戶直接面對銀行,并可根據各自的資信程度取得不同的授信額度。這樣做是一是增強了銀行對客戶資信進行調查的風險控制意識,有利于分析客戶資源的質量,進一步把好準入關;二是客戶經過銀行的評估取得一定金額的授信額度,可以有更大的余地來選擇經銷商,有利于客戶降低購車成本;三是豐富了銀行對客戶資源的直接掌握,有利于聯動相關的其他銀行產品營銷業務。

(五)加強汽車貸款業務的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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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背景

中國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整體重要性日益顯著,不僅增加了就業,成長型中小企業、民營高科技企業已成為中國經濟增長和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成為嚴重制約企業發展。這一現象主要源于金融機構所承擔巨大的貸款風險。依照國家發改委對中小企業發展較好、信用擔保機構較多的省份進行調查,中小企業被拒貸率達到56%[1]。因為國家仍未建立相關的企業和業主檔案,所以金融機構不能對存在不良行為的經營者進行有效的防范。為了降低貸款風險,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持謹慎態度。由于國有銀行不信任中小企業,從而采取了不利于中小企業貸款的審批辦法。

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信用經濟。目前由于我們國家的信用體系建設嚴重滯后,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對中小企業法人代表的信用狀況沒有記錄。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主要是一種信用關系。銀行無法了解企業領導的信用背景。缺乏信用體系,這樣合作雙方的信任和交往只能從零開始、從問號開始。所以,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征信與信用評級機構至關重要,可以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基本條件,銀行依據企業的信用等級給予貸款,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降低利率,免除抵押,既為中小企業提供了相對公平的融資環境,也能優化銀行資產的質量。

2.中小企業征信與信用評級的重點、難點

中小企業征信與信用評級機構通過廣泛采集、加工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依據一定指標進行信用等級評定,提供關于企業信用狀況的調查、評估或者評級報告等征信產品,可以增加市場主體的透明度,為市場主體間的交易安全提供保障。

中小企業征信與信用評級的程序主要包括:信用評級撰寫報告數據處理信息征集;跟蹤測評;信息存檔結果公示。

重點在于征信、信用評級、評價報告的撰寫和數據信息存檔。難點在于征信渠道的使用、信用評價指標的確定、模型的確定和使用以及貫穿于整個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信息系統的設計與實現,其中尤其是信用數據庫的建立。

3.基本思路

3.1 征信

中小企業的征信能夠反映出被調查企業以下信息:對供應商應付帳款的按期支付情況;對銀行貸款的按時還本付息情況;對顧客提供服務和產品的質量、數量、交貨期等的保證情況;對員工提供的各種權益保障履行情況;按時足額納稅情況;遵守法律法規情況;企業財務報表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情況。

依照獲得信息的方式,征信渠道劃分為直接渠道和間接渠道。直接渠道是指通過多種公開手段拿到的企業、個人的征信資料。間接渠道是指在部觸犯法律的情況下從第三方信息提供機構獲得的資料。其中,直接渠道是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對中小企業的征信渠道主要包括:

(1)稅務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2)公安、法院等政府部門;

(3)商業銀行;

(4)報刊、雜志等新聞出版物和互聯網站;

(5)官方公報和數據庫;

(6)其他信息提供機構。

一個國家的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和征信服務的全面開展,首先必須創造必要的法制環境。在我國缺乏完善、高效的信用管理法制環境的情況下,征信工作的開展更應該注意必須能夠合法地取得真實的企業信用信息,并在法律規范下對經過處理的信息進行公開和公正的報告。對征信渠道的使用可以通過公開渠道免費獲取;依法從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信息提供機構獲取信息;通過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獲取信息;企業和個人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通過間接渠道獲得的信息。

目前,我國仍屬于非征信國家。按照其他征信國家的經驗,建立起我國自己的信用制度和企業征信模式是當前的緊急任務之一。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不能純粹靠市場力量來自發建立企業的征信制度。應由政府出資,建立中央銀行中央信貸登記系統,建立起全國網絡數據庫系統。

3.2 信用評級

(1)評級主要指標

企業規模:企業人員狀況、企業資產狀況、企業股東(關聯公司)、獎懲記錄;

財務效益:企業經營狀況、企業財務狀況、企業銀行記錄;

產品開發:產品開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例、產品開發技術來源、主導產品專利權、產品開發技術獲獎情況;

質量管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狀況、主導產品應用狀況、客戶評價;

營銷服務:客戶滿意度、營銷服務網絡建設。

(2)評價模型

信用評價方法包括多種統計、數量等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可以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對指標進行評價。

比如,財務指標反映了企業的信用狀況,采用信用評分法,利用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的分析和模擬,可以預測出企業破產的可能性,進而預測出企業的信用風險。較為著名的是Altman的Z計分模型[2]。其中,(Z1主要適用上市公司;Z2適用非上市公司;Z3適用于非制造企業)

Z1=1.2X1+1.4X2+3.3X3+0.6X4+0.999X5

其中X1=(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資產總額

X2=未分配利潤/資產總額

X3=(利潤總額+利息支出)/資產總額

X4=權益市場值/負債總額

X5=銷售收入/總資產

對于Z值與信用分析的關系,Altman認為Z小于1.8,風險大;Z大于2.9險較小。Z2=0.717Xl+0.847X2+3.107X3+0.420X4+0.998X5

其中X1、X2、X3、X4、X5同上

Z3=6.56X1+3.26X2+6.72X3+1.05X4

其中X1=(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資產總額

X2=未分配利潤/資產總額

X3=(利潤總額+折舊+攤銷+利息支出)/資產總額

X4=所有者權益/負債總額

Altman認為,根據上述公式計算的Z值,如果Z小于1.23,風險很大;Z大于2.險較小。

(3)等級評定

在得出各項指標加總的信用評價分值后,就可以進行信用等級的評定和信用評價。

信用分值信用等級信用評價:

95-100 AAA 信用極好,商業合作風險低,產品質量穩定,資金充裕、流動穩定,付款及交貨正常,企業及產品通過相關認證或受到獎勵,可予優惠信貸及通關、結匯等貿易便利安排;

85-94 AA 信用良好,商業合作風險低,產品質量穩定,資金充裕、流動穩定,付款及交貨正常,,企業及產品通過相關認證或受到獎勵,可予優惠信貸及通關、結匯等貿易便利安排;

75-84 A 信用好,商業合作風險低,產品質量穩定,資金流動穩定,付款及交貨正常,可給予信用及貿易便利安排;

65-74 BBB 信用較好,商業合作有一定可控風險,產品質量較穩定,資金流動穩定,付款及交貨基本正常,應慎重給予信貸及通關、結匯等貿易便利安排;

55-64 BB 信用一般,商業合作有一定風險,產品質量較穩定,資金流動基本穩定,付款及交貨基本正常,應注意防范風險,審查付款及交貨約定;

45-54 B 信用較差,商業合作有較大風險,產品質量一般,資金流動不穩定,付款及交貨有一定問題,應注意防范風險,嚴格審查付款及交貨約定;

35-44 CCC 信用較差,商業合作有很大風險,產品質量一般,資金流動不穩定,付款及交貨有一定問題,應注意防范風險,嚴格審查付款及交貨約定;

25-34 CC 信用差,商業合作有極大風險,產品質量不穩定,資金流動不正常,付款及交貨有問題,以防范風險為主;

15-24 C 信用很差,商業合作風險很大,基本不具可合作性;

0-14 D 信用極差,瀕臨破產倒閉,無可合作性;

未確定 NR 資料不齊,無法確定。

3.3 評價報告

完成評級以后,需要撰寫信用評價報告以便公示。報告按不同用途可以分為簡單企業資信調查報告、標準企業資信調查報告、深層次企業資信調查報告等。

用于爭取銀行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是深層次企業資信調查報告,其內容包括企業業務范圍、業務現狀、對外投資、發展前景以及歷史沿革等基本狀況,企業實地考察、行業狀況、與銀行往來等的信息,理想信用評級和額度,連續三年以上較為詳細的財務比率和財務數據分析、行業基本狀況和發展情況、綜合經營信息、企業競爭力分析等資料,同時也包含企業主要領導的個人信用,對競爭對手進行的分析等,并給出對企業的綜合評估,主要是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對企業做出評價。這不僅能幫助客戶了解企業全面的生產、經營、管理情況,還可以作為贏得顧客、擴大企業業務范圍、爭取銀行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也可于大型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和企業重大經營活動的決策參考[3]。

另外,還需對報告進行適時更新。更新的部分通常包括被調查企業的即期財務報表,也包括企業的管理層、股東的重大變動、經營情況和公司法人、地址、電話等注冊信息的變更情況。

3.4 存檔,納入信用數據庫——信息系統的構建思路

中小企業征信與信用評級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的設計和建立包括成熟的大型數據庫平臺、信息系統、網絡系統的設計和建設方案以及專業性網絡維護隊伍的組建方案。

信用數據庫是中小企業征信與信用評級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中國中小企業的基本信息、經營狀況信息和信用評價信息。包括工商注冊和年檢數據、企業普查數據、人民銀行的企業還款記錄數據、企業產品質量投訴數據、法院訴訟數據等。信用數據庫需要滿足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廣泛性、時效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由于對系統的時效性的要求,信用數據庫需實現不間斷服務,必須在多個高性能服務器間建立群集,萬一服務器出現問題,在若干秒內備用服務器將啟動接管所有服務。同時,機房內24小時由專業的工程師值班,以便及時處理故障,更換備件。對病毒入侵、黑客入侵、工作人員失誤、火災、斷電等安全威脅做到很好的防范。

將所采集的數據進行篩選,把一些不合格、不準確、不完整的數據剝離出去,保證入庫數據的質量。其次是將數據進行科學的分類,征信信息和評級結果按照企業基本情況、負責人情況、注冊信息、質量管理情況、經營情況、產品資料、財務狀況、銀行記錄、獎罰記錄、信用等級等幾大方面內容保存入庫,并保持實時更新。

數據庫信息既作為信用評估(認證)的基本依據,同時也對國內外客戶,特別是融資機構提供查詢服務,并可根據不同需要進行分類查詢。如按企業信用等級查詢,可以查詢到企業的信用狀況和征信背景信息;按產品名稱查詢,可以查詢到該產品的主要生產企業,以及企業的產品狀況、質量標準等;按企業名稱查詢,可以查詢到企業的基本信息概覽;按地區查詢,可以查詢到某一地區的中小企業資料。

4.項目可行性評估

溫總理在十屆人大二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發出“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抓緊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征集體系、信用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的號召。目前,建立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工作正在各個層面上緊鑼密鼓的展開。加入WTO以后的過渡期所剩時間不多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之一是必須加緊培育國內信用評級機構。這樣環境和政策為該項目開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如果能利用好征信渠道獲得真實的數據,并致力于各種相關數據的及時更新,該項目將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極大的推動力。

參考文獻:

[1]孫常珂.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及解決對策[J].中國棉花加工,2012,04: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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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中的信息一共分為三類:一是身份識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二是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三是公共記錄,包括欠稅記錄、民事判決等。

央行還在不斷完善這個數據庫,未來,個人支付電話、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信息等公共信息都會被記錄在案。將來,一個曾經“跑路”的老板,即便想東山再起也無法從銀行貸款;一位誘騙過女學生的大學老師無法晉升;一名職業經理人會因為劣跡而被徹底驅逐出金領圈子;買房或租房前,雙方要像交換名片一樣,交換個人信用記錄…… 個人信用報告里,都有什么?

建立個人信用報告,前提是定義一個“人”。

美國的個人信用體系堪稱是全世界最成熟的,因為每位美國公民都擁有唯一的社保號碼,這個號碼將美國人一生所有的信用記錄都串在一起。

但在中國,信用卡和貸款還款、各種消費信息、民事糾紛和違法記錄都保存在不同的部門,甚至,與它們綁定的個人信息都不是唯一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學號、戶口……

2000年6月,中國內地第一份個人信用報告出爐。這份提交給工商銀行的報告,出具機構是一家第三方資信機構。本來,中國人民銀行憑借先天的優勢,可以成為中國最大的個人信用記錄“大管家”,有能力在全國層面構建一個社會信用系統。但這樣強制推行,難免有涉嫌壟斷業務或者侵犯個人隱私的質疑。更何況,央行一時半會也無法搞定水電煤氣、通訊公司、保險公司等各個機構,更無法直接從公安、司法、人事、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調用信息。

2003年,國家層面的個人信用體系終于起步,整整十年后,九個省份的居民終于可以在央行征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了,又過了一年,個人信用報告的服務范圍終于擴大到全國大部分地區。

但是,想獲得自己的個人信用報告,首先要有個好記性。

在個人征信中心的網頁上注冊,需通過數字證書、銀行卡信息或回答問題來驗證身份。你要牢記自己什么時候辦過信用卡或貸款,額度是多少,辦理的銀行地址在哪里,填錯了,不好意思,回去慢慢想。

實在想不起來,你也可以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到當地的人民銀行現場查詢。

如果你只是好奇,那奉勸你查一次玩玩就好,因為從2014年6月開始,查詢個人信用記錄開始收費了:每年前兩次免費,第三次開始,每次收費25元。

2013年,全國一共有500萬人查詢了自己的信用信息,其中超過兩次的有44萬人,央行因此認為,對于一般人來說,兩次基本能滿足日常需求。除了信用卡和貸款的逾期、未結消記錄外,個人信用報告單從上到下,還有這些信息:為他人擔保、資產處置、欠稅記錄、民事賠償、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未來,這份報告中甚至會包括手機和固定電話的欠費記錄。

在信用記錄的最后,是最近兩年里對你的個人信用記錄產生興趣的機構和個人名單―銀行、征信中心以及它們查詢信用報告的具體日期。 不看政審報告,看信用報告

如果你覺得這些信息對你的影響,僅僅是辦信用卡的額度和申請房貸的審批速度,那你對個人信用的認識還停留在五年以前。

在招聘時,一些用人單位已經把政審材料改為個人信用報告,尤其是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行業,在招聘時都會要求應聘者提供個人信用報告。

在國內許多地區,個人信用報告甚至能影響到一位官員的晉升之路。湖北省政府曾出臺《湖北省個人信用信息采集與應用管理辦法(試行)》,此辦法規定,在評選先進時,需要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換句話說,一個在各方面表現都不錯的公務員,可能因為某次忘記了信用卡還款日期而與“先進員工”失之交臂,甚至可能因此影響仕途。

信用報告如此重要,用途也越來越廣,怎樣才能避免信用報告中出現不良信息?

最好的辦法,當然是不留下不良記錄。信用卡和貸款按時還,稅按時繳,不論手機還是固定電話盡量不欠費……另外,即便你不小心錯過了還款日期,也有挽救的方法。

首先,如果忘記信用卡還款日期,或者少還了幾毛錢的零頭,在三天之內還可以補救。信用記錄都先由商業銀行記錄,然后再上報央行。只要三天內還款,商業銀行就會刪除延遲還款的記錄。

銀行和其他商業機構在意的,永遠只是“惡意”的信用污點,所以,如果你確實因為其他原因導致信用卡或貸款還款逾期,還可以向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提出異議申請,在個人信用報告上發表個人聲明,甚至向法院提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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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貸前業務風險管理規定

1.禁入客群…………………………………………2

2.資料認定標準……………………………………3

3.前端風險識別……………………………………5

二.貸中業務風險管理規定

1.錄入審核…………………………………………6

2.實地征信…………………………………………8

3.簽署協議…………………………………………9

4.信用教育………………………………………10

三.貸后業務風險管理規定

1. 客戶回訪與反欺詐調查……………………………11

2. 貸后還款提醒………………………………………11

3. 協助逾期管理………………………………………12

4. 協助催收行為規范…………………………………13

四.附則…………………………………………………14

一、貸前業務風險管理規定

1.禁入人群

第一條 一線營銷類:地產中介員、導購員、直銷員、電信營銷員、保險業務員、證券經紀及銷售員、理財顧問。

第二條 一線服務類:導游、清潔公司、家政公司、搬運公司、洗車廠、加油站的一線操作人員和個體的員工、保安、酒店服務人員、廚師、休閑娛樂業從業人員。

第三條 文化交通類:司機(長途客車、貨運司機)、電信業咨詢員、客服員、營業員、收銀員、外派記者 、自由撰稿人、特約設計師、自由美術創意者、個體演員、歌手。

第四條 從事國家安全保衛類:、公檢法、武警類、國安、軍隊編制人員、消防員。

第五條 高危工作類:航運、造船類 遠洋漁業船工、遠洋船員。特技演員、試飛員 、私人礦主、礦業挖掘工。

第六條 工作不穩或無業類:個體戶雇員、自由職業、無業人士、宗教類 僧侶、道士。

第七條 其他類:各類企業工作不滿一年的勞務派遣編制人員。

第八條 營銷中心禁止類:如火車站(機務段,車輛段,客運段、工務段,供電段,以工作證為準)、洪城大市場、歐菲光、方大特鋼、鄉鎮供電站所類、德興銅礦、經營業主等。

2. 資料認定標準(資料準備)

第九條 資料初審指:營銷引流機構營銷人員對客戶預備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判斷是否符合營銷中心業務風險認定的標準。

第十條 身份證件認定標準:必須是我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加辦理的回執,且證件完整、清晰、在有效期內、與申請人一致(身份證有效截止日期距離申請日期60日以上)。

第十一條 銀行卡認定標準:申請貸款所需銀行卡原則上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借記卡,且必須為1類賬戶(該銀行卡不得在貸款前后期綁定其他機構還款使用。)

第十二條 工資流水認定標準:必須為申請人名下反映個人工薪所得的6個月以上(勞務派遣員工的需12個月以上)的銀行賬戶流水,流水中應含有“工資”、“薪金”、“獎金”、“”或“財政統發”字樣,勞務報酬等不計入工資所得(1.一個賬戶每月最多接受兩筆最高金額的工資,兩個以上銀行賬戶的,每月最多接受四筆最高金額的工資。2.非按月發放的獎金,季度的按3個月進行計算,年度的與不能確定的按12個月進行計算)。接受的工資流水材料有:銀行柜臺打印的流水、自動柜員機打印的流水(需看見客戶名字與賬號)、網銀流水的截屏。流水出具日期應在申請日2周之內。營銷引流機構的營銷人員需逐筆計算并標注出客戶的工資性流水,計算出申請人6個月平均工資流水。

第十三條 工牌與名片認定標準:應能清晰反映申請人與工作單位情況。工牌必須包含顯示單位名稱與客戶姓名兩項內容。名片信息應包括單位名稱、部門、聯系電話等。

第十四條 公積金認定標準:要求提供申請人所在地連續6個月或6個月以上公積金繳存記錄,(勞務派遣員工的需要提供連續12個月或以上的公積金繳存記錄),公積金官網查詢狀態顯示為正常,出具日期應在借款申請日1個月內。客戶如因單位變換了繳納頻率(如之前為月繳,變更為季繳)、延遲繳納或公積金中心入賬不及時導致公積金繳存記錄最近繳存期限不符現有準入標準的,可補充提供近12個月的工資流水網銀截屏(需進件人員親見截屏并簽名),工資流水需體現申請日近1個月的工資發放情況以證明客戶在職,不接受近期公積金繳納頻次為半年繳或年繳。

第十五條 社保認定標準:要求提供申請人所在地連續12個月或以上社保證明(勞務派遣員工的需要提供連續24個月或以上的社保證明),出具日期應在申請日一個月內。可接受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證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供社保記錄查詢的,由借款申請人現場登陸,客戶經理或進件人員截屏打印并簽名親見)、社保局前臺或自助機器打印的社保參保憑證與繳費清單。

第十六條 個人完稅證明:要求提供連續6個月或6個月以上(勞務派遣需要提供12個月或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稅單信息應包含且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申報收入、繳稅金額、繳稅時間等,根據稅單信息,計算申請人稅前平均月收入、繳稅金額。可接受稅務機關前臺出具、手機查詢、稅務機關網站查詢的個人完稅證明加上個人納稅清單,出具日期應在申請日一個月內。

第十七條 房產證明:房產證原件,查冊證明,發票加購房合同(或貸款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借款合同(或購房合同)+客戶近6個月貸款銀行卡還款流水(需人行報告顯示本人名下住房貸款在供記錄,且還款流水與人行月供相符)。查冊證明需(體現借款人與房產狀態)。購房發票需(所有涉及購房的發票包括契稅發票、印花稅票等)。購房合同需(購房要素頁和合同簽字頁)月供,只認可證明按揭必須滿6月(含)以上且離按揭到期18個月(含)以上,并在人行征信中有所體現。

第十八條 按揭房認定標準:按揭必須滿6月(含)以上且按揭到期月份18個月(含)以上,并在人行征信中有所體現。

第十九條 同時應提醒告知客戶在簽署協議與信用教育環節,需留存客戶3個月手機電話詳單(需客戶賬戶號與密碼)。

3.客戶前端風險識別

第二十條 客戶前端風險識別指:營銷引流機構根據自身義務在推薦客戶申請中郵消費金融業務時所涉及的客戶信息進行風險識別,保證信息真實有效。嚴防制造或偽造資料欺詐貸款。

第二十一條 營銷引流機構在推薦客戶辦理中郵消費金融業務的同時,應做好客戶風險識別,包括但不限于確認客戶是否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是否具有穩定的居住場所以及其他間或性居住場所、是否具有償還貸款的經濟能力、本次貸款真實用途、是否存在違法過往、是否有不良嗜好、客戶所屬行業是否被行政法規禁止、是否信用記錄良好、不符合營銷中心風險要求規定。

第二十二條 營銷引流機構推薦的客戶需有完整的客戶流轉表,表中相關內容應反映客戶貸前審查內容與工作人員逐項簽名。

二、貸中業務風險防范規定

1.進件前審核

第二十三條 進件前審核指:營銷引流機構營銷人員,已履行完推薦客戶的貸前業務風險防范規定,將推薦的客戶帶至營銷引流機構風險合規部,進行進件前的審核(注:進件前是指錄入中郵消費金融公司審批系統之前)。

第二十四條 營銷引流機構風險合規部必須指派專職的風險合規人員對推薦客戶進行進件前的風險審核工作。

第二十五條 風險合規人員對客戶進行風險審核內容必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識別、客戶面審、申請資料的核查、信息電核等。

第二十六條 風險合規人員在對客戶進行風險審核時,應采取合理有效手段的方式。必須包括但不限于,有效鑒別客戶身份與提供申請材料者為同一人、客戶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了解借款的真實用途、評估客戶信用狀況、還款來源與能力、合理測算客戶貸款額度與實際需求。

第二十七條 風險合規人員應對客戶進行身份識別,防止偽冒申請而導致欺詐貸款,應對客戶進行身份的識別包括但不限于核對客戶本人與證件照相貌差別、身份證號碼的熟悉程度、身份證地址、年齡、戶籍信息。

第二十八條 風險合規人員應對客戶進行申請材料的核查,必須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真實性、流水明細(頻繁顯示小金額出賬是否有購買彩票等習慣)、收入走勢與分布、工作證明(公章)、通過網查或其他方式核實房產是否有效(是否正在掛網售賣或以售賣未及時更變信息)。

第二十九條 風險合規人員應對客戶進行面談審核,通過營造良好的交談氛圍,盡可能多收集客戶多方關鍵信息,全面了解客戶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與崗位職能(是否兼職或長期不在單位)、居住住址(是否有多處住宅或家庭成員)、真實負責(是否存在多頭共債及收入不匹配)。房貸還款來源(自己還是家屬還款)。

第三十條 風險合規人員應對存疑的客戶進行電核,預防客戶貸后失聯,進一步了解客戶的生活工作情況。如單位電話(是否掛靠、休假或離職)、手機號(是有有多個號碼及其使用時長)、聯系人電話(是否虛假或姓名與關系不一致)等。

2.實地征信

第三十一條 實地征信指:營銷引流機構推薦的客戶,通過中郵消費金融公司審批后,營銷引流機構應由營銷人員與風險人員共同對推薦的客戶進行實地征信核查,并將實地征信情況反饋至營銷引流機構的風險合規部。

第三十二條 風險合規人員需對已實地征信的客戶相關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流程。

第三十三條 實地征信材料必須是“一表八地”。“一表”指風險評估表、“八地”指拍攝實地征信的影像材料。

第三十四條 實地征信中所拍攝得“八地”,必須清晰、可識別。

第三十五條 實地征信影像材料中“八地”分別為:客戶單位地址街道門牌號和單位大門照片各一張、單位場所內部照片二張、客戶家庭住址街道門牌號或小區大門一張、家門口一張、家庭住宅內部照片三張。

第三十六條 客戶單位地址街道門牌號和單位大門照片、客戶家庭住址街道門牌號或小區大門的照片,應含實地征信人員至少一名與客戶共同入鏡。

第三十七條 單位場所內部照片二張分別,應含客戶坐在自身工位上,實地征信人員站立于客戶身旁拍攝一張。另一張為客戶坐在自身工位上拍攝的內部全景照片(全景照片應體現其場所內其他人員工作環境)。

第三十八條 如客戶工位屬于獨立辦公室,單位場所內部照片二張分別,應含客戶坐在自身工位上,實地征信人員站立于客戶身旁拍攝一張,另一張為實地征信人員站立于,客戶獨立辦公室門口,拍攝工作場所的內部全景照片(全景照片應體現其場所內其他人員工作環境)。

第三十九條 家庭住宅內部照片,應含客戶坐在客廳相關實地征信人員站立于客戶身旁一張。客戶坐在臥室相關實地征信人員站立于客戶身旁一張。客戶站立于廚房中的全景照片(全景照片應體現其廚房的整體情況)

第四十條 實地征信中的“八地”內容,應體現地址與時間相關水印,且水印體現內容為沒有修飾的原件。

第四十一條 風險合規部實地征信人員根據調查情況如實填寫風險評估表,并要求分支機構負責人與風險崗雙簽名(風險評估表可復印自留)。

第四十二條 引流機構風險合規部,應將“一表八地”做好保存工作。同時按月度為單位,在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交至營銷中心一份備檔。(風險評估表要與影像資料相互對應,便于識別)

第四十三條 實地征信啟用的客戶有:(1)年齡小于25歲或大于50歲的。(2)離異。(3)普通單位-無房的。(4)非本市戶籍(戶口或身份證非本地)。(5)獲批金額大于或等于10萬的月供專案客戶。(6)存疑客戶。

3.簽署協議

第四十四條簽署協議指:客戶獲批額度(實地征信)后,應在營銷引流機構的風險合規人員指導下,通過網絡視頻簽約方式,由客戶本人簽署營銷引流機構的居間服務協議、流轉清單、承諾書等在推薦業務過程中所涉及的書面材料,簽名應清晰、規范、不易抹滅。

第四十五條簽約過程必須涵蓋以下:對客戶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對客戶進行協議講解、對客戶的貸款用途、貸款意愿、還款來源、還款能力進行風險排查,對營銷人員的工作行為進行合規反查。

第四十六條 風險合規人員在指導客戶簽署相關協議前,應明確告知客戶其貸款的資金提供方、收費主體與標準、咨詢與投訴方式等信息。

4.信用教育

第四十七條 信用教育:營銷引流機構的風險合規專員需對客戶進行相關風險提示,如明確告知客戶貸款金額、還款日期、還款金額、還款銀行卡號、未及時還款會導致的不良后果等。

第四十八條 營銷引流機構風險合規人員在客戶簽署完相關協議后,指導客戶下載中郵錢包APP并完成放款操作。

第四十九條營銷引流機構的風險合規部需對網絡視頻簽約全過程的影像資料進行留痕保存(留痕保存期間為客戶貸款結清后半年)。并于每月5號之前由風險合規部負責人拷貝至營銷中心備份。

三、貸后業務風險防范規定

1.客戶回訪與反欺詐調查

第五十條 客戶回訪與反欺詐調查指:營銷引流機構已完成對推薦客戶全貸中流程風險防范措施后,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客戶回訪與反欺詐管理手段。

第五十一條 營銷引流機構風險合規部應指派專職的風險合規人員對已放款的推薦客戶進行回訪與反欺詐調查。

第五十二條 客戶回訪,應包括但不限于詢問客戶對辦理流程中的服務是否滿意,貸款到賬金額、還款日期、還款金額、還款卡號。在推薦辦理的過程中是否遇到相關工作人員強制扣押銀行卡、身份證、強制收取超額服務費行為。并再次明確收費標準與主體、投訴與咨詢方式、未及時還款而導致不良后果。

第五十三條 反欺詐調查,應包括但不限于對貸前風險評估表中的內容進行調查,判別與其風險評估之間的差距,并在風險評估表中簽名。

第五十四條 營銷引流機構風險合規部需對客戶回訪與反欺詐調查過程中的管理動作進行錄音留痕保存,以備營銷中心不定期檢查(留痕保存期間為客戶貸款結清后半年)并于每月5號之前由風險合規部負責人拷貝至營銷中心備份。

2.還款提醒

第五十五條 還款提醒是指:營銷引流機構根據推薦客戶情況,于客戶還款日前五日內進行還款提醒工作及相關還款事項的解答和客戶維護工作。

第五十六條 還款提醒應由營銷引流機構專職的風險合規人員進行管理。

第五十七條 還款提醒應包括但不限于還款日期、還款金額、還款卡號、存入時間、還款方式、對客戶已留取信息采取“關心式”的方法進行風險預判,及時將高風險客戶情況反饋協助逾期管理相關人員。

第五十八條 引流機構需對還款提醒過程中的管理動作進行留痕保存,(留痕保存期間為客戶貸款結清后半年)并于每月5號之前由風險合規部負責人拷貝至營銷中心備份。

3.協助逾期管理

第五十九條 協助逾期管理指:當客戶產生逾期時,營銷引流機構需做好協助逾期管理工作。

第六十條 協助逾期管理工作應包括但不限于,推薦客戶的前九期還款提醒、逾期管理、協助常規催收動作。

第六十一條 協助逾期管理中對于首期還款客戶、前三期內還款客戶做到無逾期。必須將還款首期至第九期的客戶逾期率嚴格控制在3%之內,不良率1.5%之內。

第六十二條 協助常規催收動作,應包括但不限于“電話催收”、“到訪催收”。

第六十三條 對于首期未還款客戶、前三期未還款客戶應立即采取“到訪催收”,四至九期未還款客戶應加大“電話催收”力度。

第六十四條 “到訪催收”,應做好訪前準備工作。必須采取一個客戶的了解、兩個設備檢查好、三張照片的原則。檢查設備手機、錄音是否電量充足,在預備要接觸到客戶前全程錄音。照片三張,第一張在標有顯著路標或相近地路標或顯著建筑下或小區大門口牌匾下協助外訪人員合照。第二張在客戶家門口合照。第三張與客戶談判過程中的現場照片;

第六十五條結合過往的催收記錄,做出判斷。原則上1-30天客戶外訪賬戶占比應不高于50%。31天以上客戶外訪催收賬戶占比不應低于40%。外訪人員不得低于二人,不多于四人。

第六十六條 營銷引流機構需對協助逾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管理動作,進行影像與錄音及表格等相關資料進行留痕保存(留痕保存期間為客戶貸款結清后半年)并于每月5號之前由風險合規部負責人拷貝至營銷中心備份。

4.協助常規催收行為規范

第六十七條協助常規催收行為是指通過包括但不限于電話、信函、短信、到訪等方式向逾期客戶提示還款的行為。

協助催收過程中,禁止采取下列行為之一:

(1)倒賣客戶信息;

(2)私自保留或泄露客戶信息;

(3)利用相關資源處理個人事務;

(4)泄露相關業務信息及毀壞中郵消費金融的聲譽;

(5)向客戶提供錯誤信息;

(6)擅自向外部網絡及其它部門發送客戶信息;

(7)擅自打印客戶或相關信息或將客戶及公司信息帶出公司;

(8)對客戶及親屬朋友采取恐嚇、騷擾、辱罵、暴力、威脅的方式催收;

(9)采取破壞客戶、他人及公共財產的方式進行催收;

(10)涂鴉、張貼告示及具有公共傳播性的相關方式進行催收;

(11)未經客戶同意,強行闖入客戶及聯系人住宅;

(12)未經客戶人同意,強行以物抵債,進行私下販賣;

(13)在7:30-21:30 之外的時間進行外訪催收;

(14)在協助常規催收過程中以中郵消費金融及其營銷中心名義向客戶提供無法兌現的承諾;

(15)借用郵儲銀行、中國郵政、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名義或公安、法院、其它司法及行政執法機關的名義進行協助常規催收;

(16)向客戶收取應收賬款以外的任何費用;

(17)代收受客戶還款資金;

(18)要求客戶還款至應還款賬號以外的賬戶;

(19)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經濟利益;

(20)私自制作印有郵儲銀行、中國郵政、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LOGO的催收信函及電子郵件并對外發送;

四、附則

篇(10)

二、信用卡業務風險種類

自1994年至今,商業銀行信用卡進入了創新發展階段,金融環境和政策環境的改變,使得信用卡業務的風險種類越來越多而復雜,但總結起來說可以分為兩類: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

1.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在信用卡信貸市場上,銀行職員操作不當導致的風險,系統控制失靈,而且具體的管理機制和流程未切實實施。首先,從銀行角度說,因為各種條件的限制,銀行不可能完全了解消費者的真實財務狀況,表現為疏忽大意的的違規操作和利用職務便利的不和規定發放信用卡。各項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在員工工作中沒有形成原則;其次,從消費者角度說,網上銀行的發展使消費者辦理相關業務更便利,但由于知識的限制和熟悉程度的影響,錯誤地利用了網絡等便利措施;這樣的風險銀行不可能有效控制。這反映了風險防范機制存在一定的漏洞。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借款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合約及時、足額償還銀行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首先是持卡人帶來的信用風險,道德因素可能會影響自己的信用卡消費行為,多是信用卡小額貸款和分散性較強的原因,因此個人征信體系亟待完善,大的風險環境暴露了居民征信系統還有很多的不完善;其次是銀行方面行動的滯后,當持卡人的資信情況發生變化,各種因素造成財務危機,無力償還信用卡欠款時,銀行方面不能及時對持卡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調整,最終導致損失。

3.欺詐風險

欺詐風險是借款人和銀行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借款人利用信息優勢,騙取信用卡惡意透支。中介機構的交易風險,信用卡在流通階段,由于持卡人和商戶的謀利行為造成的偽卡欺詐和非法交易(如信用卡套現服務,不合規定的信用卡營銷等),使得各合法主體遭受了損失。這也充分反映了我國監管機構的責任不到位。

三、信用卡業務風險現狀

1.信用卡風險管理的 政策環境仍需改善

關于信用卡業務的法規政策涵蓋了金融創新、風險管理、金融市場交易等各個方面,正是這些法規政策的存在,給銀行業務發展帶來了良好的環境,促進了整個信用卡產業制度的優化和規范,但是金融產品創新時刻發生,客觀環境不斷變化,,然而目前的政策還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來跟上信用卡產業的不斷變動。

2.銀行信用風險積聚造成發展遭遇瓶頸

銀行產業在經濟的發展帶動下發生了深刻變化,尤其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得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銀行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維持發展將擴大市場份額、市場品牌作為信用卡業務經營的目標,這種單純追求發卡數量的粗放式經營,導致在最初的普遍擴張后,發展面臨瓶頸,各類風險不斷出現,使得銀行不得不考慮,風險的識別、計量和管理手段問題。

3.信用卡指標整體偏低

與國外相比,我國居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習慣于保守消費,對透支消費缺乏動力,金融消費理念還是普通的儲蓄存款,對信用卡缺乏詳細的認識和了解,導致一些惡意透支等違法行為,產生欺詐風險。

四、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1信用卡相關法律體系不健全

法律作為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應不斷變化來滿足更科學的需要。目前來說我國還沒有形成完善的信用卡法律體系。首先,信用卡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業,沒有專門的法律作為保護;在我國基本法律中也涉及到信用卡風險管理,包括利用信用卡的犯罪行為,但對信用卡管理的專門法律還沒有形成,因此總會存在一些法律糾紛沒有可以查詢的專門法律。另外,涉及信用卡管理的規定各種法律法規之間也有相互的沖突和矛盾,信用卡業務涉及到國際結算,如果按照國際法則進行操作,則有些規定會與我國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因此國家在制定專門的信用卡管理法律時也要結合相關的國際條例進行一致性整合。最后,信用卡管理法律也應與時俱進,漸進地調整法律內容,絕不留下不應有的法律空白。

2.信用卡風險管理技術相對落后;信用卡業務的審批

我國商業銀行在進行信貸審批時采用專家制度法,根據經驗和已有專業知識進行審批,這種定性分析帶有的主觀色彩會嚴重影響信用評價,同一個申請人會有不同的授信額度,這種控制風險的方法已很落后。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應盡量改進技術,找到一種客觀的方法來控制風險是很必要的。

3.個人征信體系不完善,宣傳力度不夠,人民意識不強

各家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業務的過程中,會查詢各自的征信系統,信用信息不夠完整,資源沒有得到共享,這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費,而且信用額度的授予差距較大,會給不法分子帶來犯罪的便利。對待風險,消費者的態度是保守和片面的,這不僅帶來信用卡業務繼續發展的瓶頸,也給不良消費帶來了發展契機。

五、商業銀行信用卡風險的防范措施

1.建立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力度

法律是人們生活的準則,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做事遵守法律社會才會和諧,信用卡業務發展也離不開法律的約束,我國現在信用卡業務發展較快,相應的法律法規沒有跟上步伐,無法保障信用卡業務的良好運行環境,因此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非常必要。政府等相關部門要深入地進行市場調查,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和調整法律法規,對信用卡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銀監會要對銀行進行嚴格監管,對銀行業等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行業監管信息系統,對金融機構風險進行評價、分析。

2.建立內部風險控制機制,組建高素質的風險管理團隊

風險管理已經成為現代商業銀行管理的重點,要有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來開展風險管理工作,為更好地控制風險提供人才支持;同時要加強組織結構建設,定期根據需要調整機構組織,進行全行范圍內的風險控制宣傳教育;最終要通過指標將信用卡風險與員工的個人績效相掛鉤,嚴格考察信用卡的差錯率、透支不良率,形成日常的風險考核制度,風險意識內化為每一個員工的謹慎行為,每一位員工積極主動地開展風險管理和防控工作,形成了良性的工作機制。

3.完善個人征信系統,嚴格審批信用卡的發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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