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類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2-09-21 09:49:0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文化類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文化類論文

篇(1)

2資料分析要有條理性,主線要明確

《話說昌黎》欄目播出兩年多,搜集的資料裝滿了整個書櫥,包括書籍、視頻、照片資料,僅翻閱的文字資料就有成百上千萬字,尋訪了幾十位老人和學者,形成了20多萬字的節目角本。要把搜集到的資料最終消化并為我所用,需要經過分析整理甄別的過程。搜集到的資料有的很有條理,而有的則是散亂無章的,這需要我們像園丁一樣,把這些內容分類整理修剪,加工成美麗的花環。內容相同相近的放在一起,考慮每個選題的內容可以分幾個部分,確定為幾期,每期之間如何連貫起來,內容怎么銜接,每期的看點在哪里,一定要弄明白最想讓人知道的是什么,最值得人了解和記住的是什么。比如:《史夢蘭與止園》,從“京東才子”、“直隸一人”史夢蘭的畢生成就,到止園的輝煌與沒落,其思想要義是主要線索。《廣播電視60年》系列節目,則是以廣播電視人的經歷為線索,講述了各個歷史階段廣播電視給人們生產生活帶來的影響和變化,展現廣播電視在社會發展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及廣播電視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艱難歷程和輝煌成就。

3專題腳本要有全局性,是制作根本

專題腳本是電視節目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有自己的我和寫作規則。比如,配音和同期的內容怎么安排,鏡頭如何組織,這些落實到紙上,形成專題片腳本。專題腳本是后期制作的依據和根本,也是將前期搜集整理的資料做最后的編排、整理和取舍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會涉及到更為細節的東西,包括哪些內容用播音員配音的聲音,哪些用被采訪人的同期聲,這兩種聲音又如何恰當的結合在一起,組成一期完整的節目。我的原則是,被采訪人說出來的東西盡量保留,被采訪人沒有表達完整的,或是沒涉及到的,需要加以解釋和說明的,用配音。要把收集來的資料和鏡頭,與配音結合,這部分是為做到內容詳實而服務的,要在這一部分,盡可能多的把圖片、照片、視頻等形式的資料等展現給大家看。而在被采訪人的敘述過程中,也就是同期聲運用過程中,也盡量安排配以圖片或是字幕說明,盡可能準確的將事實說給觀眾聽。往往一個節目會涉及很多個被采訪對象,大家對同一件事情會有不同的了解和感受,所說的內容有不同也有相同,有互相印證的也有互相抵觸的,把這些關鍵的東西擺在一起,安排先后順序,主次內容,確定本期節目的重點在哪兒。然后,再用配音部分畫龍點睛,起到承接和說明的作用。被采訪人的同期,好比珍珠,而配音部分則是線,什么樣的珠子放在一起更漂亮,用什么樣的線串起來更好看,怎么串在一起才藝術,就要看采編人員的功夫和本事了。這里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相同或相近的,為了避免重復,可以讓一個比較權威的人來說話,如果沒有權威人士,就可以兩個人互相印證。另一種是不同的或者是截然相反的,可以讓兩個人各執已見,有結論的、可以定性的問題,當然要告訴觀眾最后的結果是什么,可是沒有結論的問題,編輯在這個時候千萬不能自作主張,判定孰是孰非,要讓觀眾去看,讓觀眾去思考,不能替觀眾得出結論。

篇(2)

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以消費需求為導向的企業出現了一種新的營銷模式——品牌文化營銷。它顛覆了傳統意義上以有形產品為中心的營銷模式,充分利用文化動因在營銷過程中的潛在作用使企業產品的競爭優勢凸現出來。關于文化營銷的含義引言中已經做了闡述,其核心任務在于價值觀的構建,而且在企業通過廣告等宣傳手段將產品的文化定位傳達給消費者之前,必須慎重考慮消費者的滿意度問題。也就是說,產品的文化定位是否能與目標消費群的價值觀達成一致。因為只有當文化營銷贏得了消費者的心理認同,從而產生消費欲望與購買行為才能算是成功的營銷策略。文化營銷的真正內涵在于細心觀察、甄別、培養或創建一種與目標消費群的思想意識一致的價值觀。從以上敘述可以看出文化與營銷顯然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美國學者A•克羅伯曾提出過“文化”的五種含義,其中有一條指出“歷史上形成的價值觀念乃是文化的核心”。而關于市場營銷的定義,著名教授菲利浦?科特勒這樣界定:“個人和集體通過創造并同別人交換產品和價值以獲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種社會過程。(周朝琦等,2002:49)”菲利浦教授提出的這一營銷定義從客觀實際出發著眼于消費者生理的和物質的低層次需要,然而當社會物質生活非常豐富,消費者生活質數逐漸提高時,消費者的價值和滿足將從基本的生理滿足層次更上一個層次,即看中產品中所包含的文化價值觀念。通俗地講,如今消費者購買商品已不再僅僅是購買“一種物的使用價值,而是購買一種品牌,一種文化,一種精神、心理上的滿足。(周朝琦等,2002:46)”因此,企業在宣傳產品使用價值的同時還應注重某種文化價值的傳輸,這樣不僅使現代消費者感到稱心滿意,也能使企業在正常價值之外又增加了附加價值,同時又增強了企業品牌競爭差別優勢,可謂是互利雙贏。

酒類產品文化營銷手段的實例分析例

篇(3)

二、學校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大學教育中存在的有些問題跟基礎教育有一定的關系,大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甚至可以與基礎教育相關。中國人口眾多,各個地區都面臨著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很多大學生找不到工作后就選擇了報考碩士研究生,導致研究生也難就業的問題。這些光追究學歷不考慮質量的教育體系為什么會蔓延?是學校教育,即教育體制所導致的。我認為中國的孩子負擔最重,他們一生下來會走路以后就承擔了國家未來發展的艱難任務。我們在教育的過程中是不是忘記或忽略了非正式教育的環節呢?按照生物進化論的觀點,勞動是創造人類的重要環節。那么現在的孩子們學會了生存的基本技能了嗎?就像現代人對電腦或網絡依賴性越來越強一樣,他們對正式教育的依賴性也越來越高,沒有自己的設想、愛好,沒有獨立思考的空間,沒有創造力等。我們的教育似乎在在制造一些機械性的機器,總想把孩子培養得十全十美,讓孩子什么都要學,課外學習音樂(鋼琴、小提琴等等)、美術、外語、數學等,當然以上課程對于孩子的思維發育有好處的,但是強迫的學習會使孩子對這種正式教育產生懷疑,失去積極性。有些孩子怕長輩,只能應付性地學習,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會起反面影響。“家有小兒,一天,忽地問道‘:爸,我明天可以不上學嗎?’父親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隨口應了一聲:‘嗯!’卻突然聽見了歡呼聲:‘哦!明天不上學了!’父親這才想起,明天即非周末,也非公休日,怎么就可以不上學呢?于是狠狠地說:‘不行,明天得去上學!否則周末不帶你去玩兒。’在今天的中國,我們有理由想象,這樣的狀況絕不僅僅只發生在一個家庭……”越來越多的都市孩子面臨如此的困惑,而想上學而沒有條件上不了學的偏遠的牧區、農區孩子也很多,這種問題教育學和人類學等學科也在研究并尋找解決的方法。現代人對于工具的依賴遠遠超出了原始人使用工具的情況,雖然原始人所創造的工具很粗燥,但那是他們在艱難的自然環境中的斗爭中所制造的,是普通生活中發現的。因此,培養孩子也要考慮地方特色和非學校教育中所學到的內容。

(一)教材和教師梯隊缺乏,是影響雙語教學順利進行的根源

邊疆民族具有獨特的生活方式,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也不相同,因此具有地方性知識的文化傳承和非正式教育的家庭教育以及社會化教育并存的特點。所以全國統一進行的雙語教育教學模式很難適應各地區的教育實際。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學校教育時統一的教材(統一編的小學、中學漢文教材)不能普遍使用的原因就是統一的語言———漢語。少數民族地區的孩子們也非常渴望學會一口流利的漢語,但是沒有很好的教學條件和教學設施,甚至缺乏優秀的漢語教師,而且少數民族地區(尤其是新疆,遼闊的土地上分散地居住著眾多民族)學校設立在偏遠的牧區或山區,教學環境很差,教師的待遇也不高,因此很少有教師愿意在那里教學。個案:“為了傳承哈薩克族非物質文化遺產“阿依特斯”文化的傳承和培養接班人,我們從2011年開始編纂阿勒泰地區青河縣中小學通用的課外教材《哈薩克族阿依特斯文化教材》(1)(2)(3),目前已經在青河縣各中小學開始試用,如果自治區政府和教育廳同意使用,我們想在新疆阿勒泰地區等哈薩克族聚集區普及使用,這在哈薩克族社會轉型期的關鍵時期對哈薩克族寶貴的文化遺產起到保存和傳承作用。”以上個案我們不難看出,這種地方性教材(尤其是文化類的教材)會促進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經濟等方面的全面發展,保存和傳承少數民族優良口頭傳統文化。

(二)民漢合校和雙語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為了富裕人民和解決這些地區孩子們的教育問題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牧民定居、奔小康、建設食宿學校(在牧區)、民漢合校(最近幾年全疆市、縣、鄉學校都實現了合校)、進行雙語教學工程等,其中我認為存在問題最多的應該是民漢合校和雙語教育工程的實施。民漢合校指同一個市、縣、鄉的民族學校和漢族學校一體化,并統一管理,統一授課。在這種一體化過程中明顯發現漢族學生和民族學生的差別,文化、習俗、教育等方面的差異。民漢合校的初衷是好的,是想提高民漢學生交流學習、提高團結、共同學習,但是交流肯定帶來一些沖突,尤其是文化上的沖突,這種沖突不是明顯的、容易發現的身體間的沖突,而是在思維方式、文化差異、習俗方面的沖突。民漢合校后為了加快少數民族學生的漢語教學,在小學、中學理科類課程都用漢語授課。這種教學方式,第一,對授課的民族教師帶來壓力,以前一脈相傳的用自己的母語進行教學的老師,一夜間要求漢語授課,使這些教師很難接受。第二,對于剛在小學和中學開始學漢語的少數民族學生來說,以他們的漢語水平接受這種教育會很吃力。一門學科最關鍵的部分應該是專業詞匯,小學、中學物理、數學、化學等課程都有自己的很多專業詞匯,這些孩子所學的只是初級漢語,只掌握了日常使用漢語,專業漢語學習還很差。這種情況下有些孩子會受到歧視,對學習不感興趣,越往后越沒有學習的興趣,嚴重時會導致退學、逃學等現象。也有部分都市孩子適應很快,容易適應這種學習氛圍,但是這些占少數。我們分析問題時不要用少數的成功案例來分析民漢合校、雙語教育中的問題,其實在這些教育模式中仍有很多問題。這些學生考入大學后,在大學基本上都用漢語授課,由于基礎很薄弱,在大學的專業學習和漢語學習中都遇到很大困難。甚至有些少數民族大學生利用他(她)們業余的時間學習外語(英語、外語、日語等),而不愿意學漢語,問題的根源出在基礎教育層面上,使他們對漢語學習失去了興趣。這些問題一方面說明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教學中沒有地區特色,教材中缺乏地方性的文化內容,另一方面在大學教育教學中學生們的動手能力很差,缺乏書本知識和實際實踐聯系能力,缺乏創業意識的培養。

三、解決的措施

首先解決的問題就是在基礎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就是民漢合校后,雙語教學過程中教學模式的改革,其次是中小學教材和相關課程設置中的問題。雙語教學是在少數民族地區教育教學的核心,也是提高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由于在小學、中學里教學方式的不妥當,導致學習漢語的積極性受挫。由于突然實行民漢合校、漢語授課措施,給沒有心理準備的教師和學生帶來很大的壓力。應該實行教育改革之前對少數民族教師進行培訓,在專業和漢語授課方面能夠全面發展。在小學(民族班)課程里設立一門專業漢語學科,包括小學數學、物理、化學的專業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維吾爾語、哈薩克語等)詞匯相對應的內容。而初中和高中也同樣設立這樣的專業漢語課程并編出教材,同時從小學開始教授初級、中級、高級漢語課程。這樣學生進入到大學對于漢語授課的環境并不陌生,容易適應這種教學環境。大學教育教學中,設立專業時要考慮社會的需求,并且設置一些地區特色的課程讓更多的人了解該地區,如全校設立民俗、民族文化等公共課,以便更多的人了解新特的民族風情,設立旅游專業時也要考慮民族文化、民族民俗、人類學的有關知識跟旅游資格證等掛鉤,讓民族文化以正宗的方式介紹給旅客。在大學教學中盡量塑造條件讓學生的動手能力得到提高,改變教學觀念,提高學生的創業意識,學生也應該在大學能接受到創業、企業操縱等工作的運行過程和創建過程,從而及時適應社會,轉變觀念,把知識轉變為職業能力,減輕社會就業壓力。

篇(4)

在當前高校轉型發展的大背景下,實踐教學在本科教學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強。作為綜合性實踐教學中最重要一環的畢業論文,對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和進行科學研究及訓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然而,現階段高校的畢業論文都安排在學生畢業前的最后―個學期,時間短、任務重,并且與考研及就業沖突,嚴重影響畢業論文質量。為此,我們對2011級和2012級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取得了―些卓有成效的效果。

一、目前化學化工類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學期進行,有些指導教師自身科研實力突出,學生選題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和可擴展性,有些教師有較深的工科背景及橫向研究經歷,學生選題具有很好的應用價值和深入研究的潛力。畢業論文(設計)所在的第八學期恰恰是學生聯系就業的關鍵時間,學生往往忙于就業,無心論文,時間短、任務重,并且與考研復試、資格證考試、公務員考試沖突[2]。化學化工類畢業論文往往依托實驗,需要大量的實驗數據支撐,實驗實踐時間需求較大,導致很多課題剛剛獲得突破就急于結題,有些課題還未優化結果就要撰寫最終結論,一些很有潛力的課題還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就隨著畢業而被束之高閣。學生為了突擊應付畢業論文工作,只好假題假做,甚至有些學生進行網上抄襲或者使用百度百科等網絡文章拼湊成論文,有的學生找人論文,還有的學生直接改用本專業往屆學長的合格畢業論文上交等[2]。這些做法不但使得學校安排學生寫作畢業論文(設計)的培養計劃失去應該的作用和意義,還浪費稀缺的教育資源,敗壞學術風氣。

二、針對畢業論文(設計)存在問題所做的探索

針對目前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所面臨的困境,我院經過大量研討和調查后,對畢業論文工作進行了探究。

1.畢業論文(設計)提前進行的探索

因為畢業論文環節放在第八學期,就業等原因影響了畢業論文的進度、質量,所以我院嘗試對畢業論文(設計)靈活化處理,允許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第六學期結束的暑期至第七學期開學前三周的時間段內申請提前選題,部分學生暑假即可開始進行畢業論文相關工作。考研深造的學生可以利用長達一年的畢業論文系統的進行系統的學術訓練,化工設計類的學生可以將畢業論文工作和化工設計競賽的準備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而對于就業的學生則避開聯系就業的關鍵時間。

在第六學期結束時,化學專業的學生已經修讀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化工原理及相應的化學實驗,已經基本具備處理化學問題的基礎知識和基本實驗技能[3];文獻檢索、專業英語、畢業論文寫作及學年論文更是為畢業論文工作的提前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在第六學期結束時,學生提前進行畢業論文完全具備實現的基礎。

2.畢業論文(設計)與實習相結合的探究

高校本科實習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七學期進行,將畢業論文(設計)時間提前至第六學期結束的暑期的話與實習工作并無太大沖突,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部分學生提前進行畢業論文設計時間是第七學期開始,同時是本科實習開始的時間。這得益于我院的另一項探索即畢業論文(設計)與實習相結合的探究。我院與實習單位達成校外畢業論文(設計)合作教育協議,針對確定從事該行業的同學提供頂崗實習崗位。合作培養,共同指導學生的實習、畢業設計等環節,學生可以在實習單位參與一線生產的同時,完成第七、第八學期的相關學業。

三、畢業論文(設計)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問題

針對畢業論文(設計)施行的一系列的舉措,我院很好地緩解了畢業季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畢業論文期間本科生參與發表學術論文六十余篇,2011級和2012級畢業生共有241名成功考取了碩士研究生,李全良老師等指導的畢業生在第九屆全國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中榮獲二等獎,兩屆所有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均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績。

總之,根據化學化工學院的實際情況,畢業論文(設計)提前進行的探索和畢業論文(設計)與實習相結合的探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緩解了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中一些迫在眉睫的問題,較明顯地提升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

參考文獻:

篇(5)

(1)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的規范類型對經驗類型和理念類型的背離。就著作人格權而言,理念類型的著作人格權以著作人格為對象,權利表述為“對象+權”,而規范類型的著作人格權無法找到體的著作人格載體,只能以“行為+權”的方式表述。因此,導致規范類型上的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只能是按照權利體現的是作者的精神利益或是財產利益來進行劃分。理念類型與規范類型的著作人格權劃分出現了偏差。由于精神利益和財產利益是彼此對立的,導致在此基礎上的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類型的封閉性和絕對性,即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是一種非此即彼的關系,要么是人格權,要么是財產權,不存在中間地帶。在著作權立法中,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具體權項是按照權利的行使方式來進行歸類的。如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權利的具體行使方式被認為是體現了作者的精神利益而被劃歸為著作人格權,復制權、傳播權、表演權等被認為是體現了作者的財產利益而被劃歸為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劃分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邏輯理念類型,這一類型并不一定能在經驗世界找到原型。以發表權為例,如果作者只是發表而不希望從中營利,那么發表就只體現了作者的精神利益,而如果作者發表的目的就是希望將作品投入市場,那么發表則是獲得經濟利益的前提。著作權立法上的權利表達方式和理念上、經驗上的劃分方式產生了背離,類型劃分標準的不統一,必然導致規范、理念與現實的矛盾和沖突。

(2)制度設計對現實的背離。按照大陸法系的理論,著作人格權具有人身屬性,與作者不可分離,有別于著作財產權,二者本質屬性的不同導致了區分的必要性。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劃分在制度構建上的意義體現在:權利的期間、權利的行使、權利的限制等制度設計上二者存在不同。著作人格權一般沒有期限,而財產權有期限限制;著作人格權不允許剝奪、放棄、轉讓,而財產權允許放棄和轉讓;著作人格權相對于財產權而言,受到的限制更少。然而,現實生活中存在大量雇傭作品、委托作品,最終的著作權可能歸屬于雇傭者或委托者,此時就產生了原作者與著作人格權的分離。在法國的惠斯特案中(theWhistercase),法院認為如果作品未交付,則發表權在作者手中他可以任意處置,即使訂有契約,發表權也不受影響,不可強制作者交出作品,但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易言之,如果作品已交付,則發表權等權利應視為為合同相對方所有。從法國法律對集體作品以及雇傭關系下完成的計算機軟件作品所作的規定中,可以推斷出這兩類作品的創作者是無身份權的,法律將此權利授予了集體作品的組織者—既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自然人—以及計算機軟件作品的雇主。這導致了著作人格權與作者的分離,理論上不得不通過著作人格權的限制來自圓其說。

(3)司法對立法的背離。類型思維在法學上的意義還在于司法可以通過對法律規范的類推適用對具體案件進行裁決。然而,由于著作人格權理論上存在的爭議和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的矛盾性,導致實踐中,不得不通過司法的創造性解釋對這些沖突和矛盾進行糾正,類型思維的法律適用意義被消解。以法國為例,其版權法明文規定精神權利不可剝奪,而在面臨實際問題,法院出于合理公正的考慮,又不得不限制精神權利。在德國和意大利等國,其立法中同樣未規定精神權利的可放棄性,在對案件的處理中,法院對于合理限度內,即為權利的運用以及利益的平衡考慮也允許放棄精神權利。類型化思維要求的是規范類型能夠為司法實踐提供指導和依據,而不是成為裁判的障礙,否則便喪失了類型思維本身的意義,而著作人格權的制度構建由于與現實背離,其給法律適用造成困難。綜上,由于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規范類型與邏輯理念類型、經驗類型之間并不能一一對應,類型劃分給法律創制、法律適用帶來不便。因此,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的劃分喪失了類型思維方法的意義,應該摒棄這種劃分方式,在著作權立法上不再區分人格權和財產權,而是按照權利的行使方式進行統一規定。

1.2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去類型化的制度構建

(1)取消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的二元類型劃分模式。在著作權立法中,取消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的二元類型模式,不再區分人格權還是財產權,將各具體權能或權項統攝于著作權概念之下,并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分類,建立邏輯層次分明的著作權權利系統,并保持這一體系的開放性,以使其能有效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權利行使方式。

(2)在權利行使上遵循私法自治理念。著作權法不應事先預設權利是否可以轉讓、放棄或繼承,而應按照私權自治原則,尊重當事人對自身權利的處分和安排。在作品為個人獨立創作的時候,著作權歸屬作者所有,作者對作品有事實上和法律上的處分權,包括許可使用、權利轉讓等。但是,這種處分受到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的制約。以署名權為例,在法國,早期曾出現過認定轉讓署名權合同無效的判例。這是因為,署名權表彰的是作者與作品的聯系,而這種聯系涉公眾利益,對公眾承擔著一種質量擔保責任,如果允許署名權隨意轉讓,則無疑是對公眾信賴的一種欺騙。這也是合同效力受制于公序良俗等原則的題中應有之義。在作品為雇傭作品、委托作品的情況下,權利的歸屬由雙方自行約定,同樣,這種約定不得有損于公共利益,不得違背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2著作權類型化的重構

2.1以權利行使方式為標準,構建統一的權項劃分類型

當前,關于著作財產權類型劃分的學說和立法有不同的模式。在學說上,有的學說主張根據著作權的支配權性質,比照所有權權能,將著作財產權劃分為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四項權項。有的學說則主張將著作財產權劃分為作品使用權、對價收取權、售價分享權[12]。有的學說主張根據民事權利的類型,將著作財產權劃分為支配權、請求權、用益權和擔保權。一些學說則主張以利用作品行為方式為劃分標準,將著作財產權劃分為復制權、傳播權、演繹權等權利。筆者認為,根據類型思維的方法意義,劃分權利類型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過權利類型的劃分,進行法律創制和法律適用。換言之,即通過權利類型的劃分進行相關制度構建,并以此指導司法實踐。以此為衡量標準,將著作財產權分為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權,理論上合理,但是卻未突顯其在著作權制度構建上的意義,劃分為支配權、請求權、用益權和擔保權也存在同樣問題,至于作品使用權、對價收取權和售價分享權,也僅僅是在售價分享上對于著作權制度建設有一定意義,其他二權的制度構建意義仍然落空。由于以使用方式為劃分標準,將影響著作權制度的權利限制制度、權利許可使用制度、權利保護制度和侵權追究制度的構建。因此,筆者認為應以作品的具體使用方式為依據,進行著作權類型的劃分,并將原有的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各權項進行整合。

2.2以傳播權為中心,構建具備周延性與開放性的權利類型

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數字技術使私人復制簡單而便捷,網絡上眾多私人復制行為難以控制,同時各種作品利用行為要實現經濟利益都不得不通過同一種方式———傳播。“無傳播即無權利”反映的就是這樣一種事實。因此,控制作品傳播的權利應該是著作財產權的基礎性權利。筆者認為,在構建著作權類型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各權項的內涵界定必須明確、清晰。事實上,關于傳播權的范疇就有不同的學術觀點:有觀點認為最廣義的傳播權實際上等同于著作財產權,有的觀點認為傳播權即向公眾傳播作品的權利,不具有客體和傳播方式的具體規定性,有的觀點則把傳播權視為與復制權相對應的一組權利的總稱,是通過無形方式向公眾傳播的權利,還有的觀點認為傳播權就是交互傳播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鑒于理論學說的不統一,因此,要對著作權進行類型化,必須對相關權項的內涵進行準確界定。二是權項的劃分必須體現制度構建意義。權項的劃分必須在著作權制度設計上具有意義,如對合理使用制度、權利許可使用制度、網絡服務責任追究制度的構建上,都必須體現出權項劃分的意義。三是權項的劃分必須以經驗類型為基礎。之所以強調這點,是因為有些國家的著作權立法模式和一般大眾的認識有距離。如法國著作權法通過擴展表演的含義來涵蓋傳播權。按照通常的理解,表演指的是以演奏、歌唱、形體動作等方式再現作品的行為,而不應包括將作品公開傳播給公眾的一切行為。否則,會增加公眾理解的難度和法律實施的成本。四是通過確立不同層次的權項類型使權項劃分具備周延性和開放性。著作財產權的內容是歷史的產物———為應對新技術帶來的作品的新使用方式而不斷添加的。因此,技術總是走在了立法的前面,為了應對未來可能因技術創新而出現的新的作品使用方式,權項的劃分必須具備前瞻性和周延性,如以傳播權統攝各種技術類型的傳播,將有線、無線、交互式傳播統統歸入其項下,使立法兼穩定性與靈活性。

2.3以傳播權為中心的著作權制度構建

(1)以傳播權為中心構建合理使用制度。在前數字時代,著作權法律圍繞著復制權建構限制規則。無論是合理引用還是私人使用中的合理使用,主要針對的權能是復制權。除了在著作權法中明確列舉合理使用行為之外,“三步測試法”也成為判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性規則。國際公約在研究判定合理使用的一般規則時認為,所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重大經濟及特別重要價值的作品利用方式,都應該保留給作者。“三步測試法”要求對著作權的限制不能不合理地損害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實際上,可能影響權利人合法利益的是傳播權,如果作品使用人僅僅是復制了作品或者作品的一部分,但是并未將其傳播,對權利人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只有在其復制并加以傳播時,才會對權利人利益產生影響。例如,我國著作權法第22條(六)規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這一規定是合理使用的情形之一。由于我國將翻譯權、復制權規定為著作權的具體類型,因此第(六)項之規定是因為侵犯了翻譯權和復制權,但如果翻譯人、復制人只翻譯和復制而不傳播,權利人是無法控制也無必要控制。這說明傳統的著作權權項設計出現問題。關于合理使用制度的性質,有學說將其解釋為“侵權阻卻說”:即使用行為本身是一種未經權利人許可的侵權行為,只是為了平衡公眾和權利人利益,才將其視為合理使用。因此,合理使用控制的重心是在行為人觸及了傳播權的情況下,如何平衡公眾和權利人利益的問題。即在多大程度上、多大范圍上的傳播構成合理使用,而不應將精力放在根本不會對權利人利益產生影響的復制、翻譯等行為上。我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合理使用作出了規定。將圖書館向館舍內服務對象提供數字作品和以保持版本需要而以數字化形式復制的作品納入合理使用范疇。在用語表述上,將規制中心由著作權法上的“使用”,轉為“向公眾提供”,體現了合理使用制度從“復制權”中心向“傳播權”中心的轉變。但信息網絡傳播權只是傳播權的一個類型,有必要從立法模式和具體內容上將其與著作權中的傳播權進行整合。

篇(6)

【正文】

民商法學理論上,與證券有關的概念數量眾多,分層別類,實為繁雜。盡管各種證券法、票據法著作無一例外的對該問題進行了或多或少的探討,但各家學說不一,且對于各種證券相關概念的介紹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并未起到應有的提綱挈領作用。筆者試圖綜合各家學說,通過將不同的證券概念納入不同層次的方式,進行逐級類型化,最終提出具有概念體系意義的證券類型化理論,作為證券權利客體制度與證券法律制度的理論接口,并厘清證券分類方式的適用規則和證券性質的描繪規則。

一、證券類別體系化的思路與目標

(一)證券類別體系化的思路

證券類別體系化的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證券樹型結構分層與同層證券分類。筆者將各種體系化指標區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用于按照層級化的方法對證券種類進行體系化,稱為“證券分層”;另一類是用于對不同的層級證券內證券的區分,稱為“證券分類”,兩者結合,構成整個證券分類體系。證券分層是一種樹型結構,逐級展開而沒有交叉;證券分類則是在證券分層的不同層次,從不同的角度對該層次證券進行的分類,具有交叉性的特點。各種學說對于證券的體系化之所以顯得混亂,其主要原因在于只注意到了各種證券分類的交叉性,而沒有區分其層級性。以票據為例,有學者列出了票據的十種分類屬性:設權證券、有價證券、金錢證券、債權證券、文義證券、要式證券、無因證券、流通證券、提示證券和繳回證券。[1]另有學者列舉了九類屬性:設權證券、要式證券、文義證券、無因證券、金錢證券、債權證券、提示證券、繳回證券和流通證券。[2]考慮到后者所稱證券實際上是指有價證券,二者對于同樣的列舉內容竟然作了完全不同的順序排列,凸現出證券分類體系的混亂性。另外這樣的羅列方式如果不考慮證券性質的層級性,根本沒有任何意義。部分教科書甚至沒有區分證券種類與證券分層、證券分類,也可能造成一定的混淆。[3]因此本文首先希望通過構建分層體系,再對每一層級的證券適用不同的分類標準。

第二,分層標準選擇與同類型合并。證券分層標準實際上也是一種分類標準,只不過是作為整個證券類型化體系的主干。證券分層體系在每一下級層級可以選擇的路徑很多,分層路徑的選擇具有目的性。證券分層體系不是為分層而構建,而是通過這種分層體系的構建將重要的證券類型,按照類型化的層次,將法律規定的對象逐級剝離出來,納入最后展開層級,成為某些法律制度的調整對象,需要指出的是,傳統民法以貨幣證券(票據)為分類核心,隨著資本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現在的分類體系已經呈現出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兩大分類核心。在同層證券的分類上允許樹型展開結構之外的多種分類標準存在,但每種標準必須保持其一致性。按照每一分類標準進行的分類同時決定了該分類項的排列順序。對于統一標準下的同類型進行合并,減少不必的分類項以避免混亂。

第三,二分法與多重劃分相結合。同一層級上的分類可能存在典型的二分法與不典型的多重劃分的多種選擇。凡是對證券的二分法,均是以其中一類為分類核心,通過某一分類指標,將另一類證券排除開,凸現剩余部分的重要性,并作為下一層級分類的上位概念。多重劃分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某一分類標準實質上存在一定的漸變性質,因此可能同一標準下區分出兩個以上的類型。另一種情況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二分法交叉適用的結果,只是分類上的習慣,顯現出同一層級上的多重劃分。對于每一種證券分類的方式,首先應該判定其分類方法的實質,才能夠把握其分類的效果。無論是二分法還是多重分類,只要堅持一條單一而不交叉的分類路徑,就能夠獲得另一個重要的分類效果——分類結果的平面化,即將不同分類層次的被排除項與最后一個層次的分類項并列起來,不會產生交叉。第四,以法律規定為導向,兼顧商業習慣。對于證券種類的確認和分類以法律明文規定為導向,避免分類的過于理論化而脫離了實際運用的目的。這種分類的指導方式最重要的價值在于每一種分類在其適用的層次上,都能夠與某種法律制度相對應,保證其實用性,這一點與物的分類原理是相通的。有學者根據證券表彰的權利是否具有財產性,將證券分為財產權證券、非財產權證券,后者典型如會員卡、出席證。[4]這種分類并沒有對應的法律調整規范與之對應,因此本文也不納入分析框架。分類過程中也應兼顧商業習慣,尤其對于有價證券、證券等用語的稱呼,保持其用語方式的前提下,用廣義與狹義的概念進行區分,例如區分廣義證券和狹義證券,廣義有價證券和狹義有價證券。更為重要的是,整個證券分類體系實質上是以廣義有價證券為構建核心,而這個概念的內涵實質上是列舉式的,即以實現商業交易作為納入廣義有價證券的標準。因此,即使在學理上部分證券具有廣義有價證券的屬性,由于商業交易習慣的限制,仍然不納入廣義有價證券體系中去,避免由于強制性的理論分類導致與實務的脫節,這一點在彩票、大額存單、代金券和請求交付一定范圍內的不特定物的商品券[5]上表現得特別明顯。這些證券都具有一定的有價證券的特征,但如果納入廣義有價證券分類體系,將大大沖擊分類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二)證券類別體系化的目標

證券類別體系化的目標,包括基本目標和理想目標兩個層次。基本目標是構建一個體系化的證券分類體系,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兼容通說對各種證券分類的判斷。筆者試圖協調各種《證券法》、《票據法》教科書、專著、論文對于證券分類的各種描述,在確定與合并不同稱謂同一所致的分類前提下,以通說對于各種證券類別的分類描述作為研究的考察目標。第二,用不完全歸納方法構建證券層級。在確定證券分類的通說前提基礎上,推定將要構建的證券分類體系能夠確保兼容通說的分類,用不完全歸納的方法,反向推導證券應有的層級和每一層級上的分類。第三,基于證券層級和分類檢驗體系正確性。將通說認定的各種證券分類納入建立其的證券分類體系進行檢驗,確保每一層級的確立和層級上分類方式與通說相同。同時對于尚未定性的疑難證券分類和部分可能存在爭議的分類提出我們的建議,另外也將揭示一些證券較為被忽略的分類屬性,以確定與該類證券分層和分類所對應的法律制度的適用性。

理想目標是通過該分類體系定義證券類別。如果本項研究能夠到達上述基本目標,所帶來的體系效應就是每種證券按照層級遞進和同級分類并列交叉的方式,一定能夠篩選出一定數量的分類屬性用于描繪某一實際的證券種類。那么,對于證券的分類描述將體現出三個體系強制特點:第一,描繪順序上應該按照上下層級遞進關系進行,這樣能夠逐步縮小分類的范圍,便于相應法律制度的適用。第二,在同一層級上,不同的分類標準通過交互分類的方式,能夠將下一層級的分類對象較為清晰的區分出來,但同時也可能出現空項。空項的出現提示了新的證券種類誕生的可能。第三,通過這樣的方式定義出的證券類別,應該是唯一確定的,否則應該引入新的分類標準,或者是分類體系上出現了問題。因此某種意義上講,證券分類的理想目標同時也是檢驗證券分類體系構建的最嚴格標準。

二、證券層級的區分與展開

根據上述體系化思路和目標,經過筆者的分析,擬將整個證券體系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級是證書與廣義證券的區分;第二層級只針對廣義證券展開,分為特殊證券和廣義有價證券兩類;第三層級在特殊證券和廣義有價證券體系中分別展開,其殊證券分為金券、資格證券、信用證券和其他證券四種,廣義有價證券包括物品證券和狹義有價證券兩類。第四層級在狹義有價證券中展開,分為資本證券和貨幣證券,其中貨幣證券主要是指票據,資本證券包括股票、債權以及各種證券衍生品種。具體分類方式及其說明如下:

第一層級之一:證書

史尚寬先生認為,與私法上之權利義務有關系的書據都可以被稱為證券,按其在法律上之效力,大致可以分為二類乃至三類,即分為證書與有價證券之二類或與起外加上資格證券一共三類。[6]證書與廣義證券的區分,是劃定證券范圍的最基本路徑。對此謝懷栻先生提出了兩種區分方式:按照“作用說”,證書只有證明作用,與權利本身沒有關系,而證券是行使權利的充分條件。按照“結合說”,證書只是從權利以外來證明權利的存在,不與權利相結合,所以行使權利與持有證書無關。而證券是權利與證券憑證的結合。[7]需要指出的是,部分臺灣學者所說的“證權證券”,如所有權狀,實質為證書。[8]而許多關于有價證券的文獻中,均提到了保險單,實際上保險單只是一種合同書,屬于證書而已。

第一層級之二:廣義證券

我國學術界通說認為,廣義的證券包括金券、資格證券和廣義有價證券三類,這種分類的標準是證券憑證與權利的結合程度。如果是按照這樣的分類方式,則證券的分類排列順序應該是金券、廣義有價證券和資格證券,只是因為證券分層體系的目的性,需要將資格證券剝離出來,突出廣義有價證券的地位。具體來說,金券與證券權利密切結合,不可分離。廣義有價證券與證券權利只能經過特殊程序分離,與金券一樣,都是行使權利的充分必要條件;資格證券與證券權利實際上可以通過其他證據證明分離,因此是行使權利的充分非必要條件。

我國臺灣地區學者對于證券的研究,一般是重寬泛的角度理解,幾乎所有與權利有關的契據、憑證都可以被稱為證券,只不過以廣義有價證券為研究主體,其他證券只是陪襯。[9]例如曾世雄先生認為,證券,實質上乃表彰私權利之書據。準此以言,凡紙張記載一定之文字,足以表彰私權利之法律關系者,不問其名稱為飯票、車票、電影票、提貨單、倉單、房屋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狀、門票,均為證券。[10]因此有臺灣地區學者提出,有價證券之外另有特殊證券,包括證明證券、免責證券、現金證券、信用證券。[11]所謂證明證券,實際上就是證書;所謂免責證券,實際上就是資格證券;現金證券大致相當于金券。這樣的觀點實質上是將多層分類平面化后,將有價證券突出出來,而沒有顯示出證券類別體系化應有的結構,但有兩點可借鑒之處:第一,將信用證券獨立出來,指稱僅具有供應信用功能的證券,如銀行發行的信用證、信用卡。第二,使用了特殊證券的概念,凸現出了廣義有價證券。我們建議,借鑒這種分類方法,略加改造,在第二層級,將廣義有價證券單獨分離出來,特殊證券再進行分類,便于在廣義有價證券領域進行更加技術性的展開。

第二層級之一:特殊證券

特殊證券包括傳統民法所稱的金券、資格證券以及信用證券,這三種列舉式的類別自成一體。另外,對于商事交易上未納入廣義有價證券分類的其他證券,作為開放的體系存在。

第三層級之一:金券

傳統民法認為的金券又稱金額券,是標明一定金額并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證券形式與證券權利密不可分的證券,其典型形式是郵票和印花。一般認為,金券具有三個基本特征:第一,證券形式與證券權利密不可分;第二,金券是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證券形式,如郵票用于信件郵寄,印花則只為繳納印花稅而使用;第三,金券由國家或國家授權機構制作,在形式上具有標準化和一律化的特點,任何其他機構或個人無權隨意制作或隨意變更其記載的內容。事實上,后兩者都是對郵票和印花的總結,只有權證密不可分才是金券的本質特征。

需要指出的是,貨幣不是金券。有部分學者認為,貨幣,特別是紙幣屬于金券。[12]筆者傾向于贊同謝懷栻先生認為的紙幣本身就是財產,而并非代表財產,[13]同時也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一般等價物。[14]至于金券和貨幣本身的某些類似性,只不過是適用規則的類似性而已。

第三層級之二:資格證券

資格證券[15]是表明證券持有人具有行使一定權利的資格的證券,凡是持有并出示證券者,被推定為享有并有資格行使權利的人;拒絕向持券人履行義務的,須提供確切證據。若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且證券持有人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其權利人資格,則無須持有證券即可行使權利。學者列舉的資格證券典型包括銀行存折、車船票、存車票、行李票等,筆者認為可以進一步分為積極資格證券和消極資格證券。積極資格證券即服務證券,即證券義務人對證券權利人有提供一定服務義務之證券。[16]如車船票、門票和購物票證(如糧票、布票等)。其中,購物票證有時被稱為無價證券,如山西省交城縣1962年購物分值卡片背面便印有“本證系無價證券,不記名,不掛失,允許互相轉讓,妖嚴禁倒販買賣”等字樣。[17]消極資格證券即保管證券,如銀行存折、存車票、行李票等。

第三層級之三:信用證券

所謂信用證券,是指僅具有信用功能之證券,而不具備有價證券流通之本質,如銀行信用證和信用卡。[18]

第三層級之四:其他證券

本類別用于安排一些難以納入傳統類別的證券,例如彩票、無記名大額存款單等。不少學者認為,彩票屬于一種有價證券,[19]其理由是彩票上的權利與彩票密不可分,因而彩票不屬于資格證券或者免責證券,進而認為彩票不屬金券,因此就是有價證券。[20]這種論證的邏輯較為混亂,按照該作者的思路,既然權利和憑證密不可分,應該被認定為金券而非有價證券。現行的《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中國福利彩票管理辦法》和《中國體育彩票管理辦法》都將彩票定性為“有價憑證”,實際上難以納入以資本證券和貨幣證券為分類核心的廣義有價證券系統。鑒于我國首部《彩票管理條例》已經提上國務院議事日程,并有望于明年出臺,[21]建議堅持這種表述,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無記名大額存款單具有類似性質。

第二層級之二:廣義有價證券

廣義的有價證券是記載和反映財產權利的證券的總稱。如《瑞士債務法》第965條規定“有價證券是一切與權利結合在一起的文書,離開文書即不能主張該項權利,也不能將之移轉于他人”《蒙古民法典》第78條第1款規定:“有價證券是證明償還一定數額之金錢的請求權、已在股份公司投資并因此享有的收益權,以及對財產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財產權的接受和處分權的文件。”[22]廣義有價證券包括狹義有價證券和物品證券兩類。狹義有價證券又稱金錢證券,物品證券又稱為非金錢證券,作此區分,應該是針對物品證券而作,主要是解決傳統民法的給付不能問題。[23]

第三層級之一:物品證券

物品證券,也稱為“商品證券”、“貨物證券”,是指針對特定商品擁有提取請求權的證券,它表明證券持有人可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其典型類型包括提單、倉單。

第三層級之二:狹義有價證券

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時期,有價證券成為了信用手段,因此狹義有價證券,包括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實際上就是商事信用工具,這才是法律關注的重點對象,又根據其功能[24]分為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事實上,為了強調二者的區分,理論上還創造了完全與不完全證券、絕對與相對證券、短期與長期證券等多個維度的分類方式,對此后文有詳細分析。第四層級的分類實際上就是證券分類的核心。

另外,還存在更為狹義的資本證券概念,僅指代表對一定資本所有權和一定利益分配請求權,而不包括債券。考慮到“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可能是債券,也可能是狹義資本證券,因此本文不再對資本證券作如此區分。

第四層級之一:資本證券[25]

資本證券就是常說的狹義證券,是指資金需求者通過直接融資方式向資金供應者直接獲得資金后,向資金提供者簽發的證券。資本證券作為獨立證券類別,關鍵在于其直接融資功能,是不完全、相對證券,是一種長期信用工具。根據《證券法》第2條,我國法上的不完全證券包括以下六大類:

第一類,股票。根據《公司法》第126條第2款的規定,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二類,公司債券。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發行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三類,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是指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為了籌措財政資金,憑借其信譽按照一定的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到期償還本息的格式化債權債務憑證。

第四類,證券投資基金份額。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證券和產業投資。投資基金分為產業基金和投資基金,我國尚未頒布產業投資基金法。基金還可分為契約型(信托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我國目前尚未準許設立公司型基金,契約型基金適用《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信托法》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法》同時規定了開放型和封閉型基金兩種類型。

第五類,證券衍生品種,包括權證、存托憑證(DR)和期貨交易合同等。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者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證券,或者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權證持有人可以根據市場請自主選擇行權還是放棄行權,且無須對自己的選擇承擔違約責任。權證按照其權利類型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認購權證,又稱認股權證,即看漲權證,是持證人在一定期限內,以確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普通股份的權利憑證。認沽權證就是看跌期權,認沽權證的意義是,權證發行人承諾在行權期內,認沽權證持有者可以按事先約定的價格把某個股票賣給權證發行人,權證發行人必須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入股票。存托憑證(DR)

存托憑證通常是指由一國之存托銀行收集并保管本國投資者于境外投資所獲得有價證券后,向該等投資者發行的代表投資者對原始有價證券享有證券所有權的流通證券。

期貨交易是相當于現貨交易而言的,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后,按契約中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并就買賣證券的數量、成交的價格及交割期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時期履行交割。該合同本身可以作為交易的對象,是一種證券衍生品種。

第六類,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國務院通常通過如下三種方式認定其他證券:第一,國務院直接制定和行政法規認定其他證券;第二,國務院授權機構,如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和行政法規認定其他證券。第三,國務院授權機構個案認定其他證券。

第四層級之二:貨幣證券

貨幣證券是替代貨幣進行支付和結算的有價證券,實際上就是“票據”,是指代表定額貨幣支付請求權的有價證券。[26]盡管不同學說對于票據的概念有不同的認識,本文所說的票據是指我國《票據法》規定的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票據是一種完全、絕對證券,是短期信用工具。

三、不同層級上證券的分類方式及其對應的法律制度

在不同層級之上,理論和實務上對于證券還有其他分類方式,這些分類方式是依托于證券層級展開的。不同層級上的分類方式主要有以下種類:

(一)廣義證券的分類方式

廣義證券層級上的分類方式,主要包括技術性分類和從廣義證券中分離出票據的分類方法兩大類:

第一大類:技術性分類。對廣義證券的技術性分類主要包括以下兩種:第一,要式證券、非要式證券。按證券的做成方式是否必須依照法定形式作成才能產生效力為標準,證券可分為要式證券和非要式證券。要式證券通過對證券格式的要求達到一定的格式控制,確保其安全性和流通性。第二,流通證券、非流通證券。按照證券能否在社會上以公共性規則,進行公開的流通為標準,證券可分為流通證券和非流通證券。能在社會上依公共性規則進行公開流通的證券,為流通證券,如上市的股票、債券等;不能依公共性規則在社會上公開流通的證券,為非流通證券。有學者認為,流通證券是英美法概念,是指得以背書或者交付而轉讓的證券,其范圍較有價證券為窄。[27]這就證明流通證券與非流通證券的分類是廣義有價證券之上層次的技術性分類方式,在特殊證券中也同樣適用。

第二大類:從廣義證券中分離出票據,主要包括以下三種:第一,“狹義的有價證券”與“廣義的有價證券”。謝懷栻先生將“狹義的有價證券”等同于“完全的有價證券”,將“廣義的有價證券”等同于“不完全的有價證券”。[28]前者實際上是最狹義的有價證券,特指貨幣證券即票據,后者實際上就是指資本證券和物品證券以及資格證券,但不包括金券。這種分類方式實際上也是試圖將票據從其他證券中分離出來。

第二,設權證券與證權證券。依證券形式與證券權利設定之間的關系,可將證券分為設權證券和證權證券。設權證券是指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本來不存在,而是隨著證券的制作而產生,即權利的發生是以證券的制作和存在為條件的。設權證券實質上是指票據。票據簽發前,當事人之間雖可有債權債務,但出票人簽發票據,為持票人設定了一個請求票據上載明的債務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權利,此種權利,與簽發票據前的債權債務徹底獨立,是“新生之權”。證權證券,是指旨在證明證券權利的證券。證權證券僅具有證券權利的證明作用,即使證券遺失或毀損,若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權利人享有證券權利,權利人依然可以行使證券權利。典型的證權證券包括提單、倉單、記名股票等。

第三,無因證券與有因證券。所謂無因證券,又稱為“不要因證券”,是指證券效力與作成證券的原因完全分離,證券權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作成證券的原因為要件的一類證券。“有因證券”,又稱為“要因證券”,是指以作成原因的有效性為證券有效的必要條件的證券。為了保持證券的無因性、法律上限制了證券上的抗辯種類,限制當事人在授受證券時進行審查的權利和義務。一般認為,無因證券就是指票據,[29]而其他證券,包括股票、債權、提單、倉單等都是有因證券。

(二)廣義有價證券的分類方式

在廣義有價證券上的分類方式是最為復雜的,包括以下五種:

第一,記名證券、指示證券、無記名證券、選擇無記名式證券與證券流通方式。這是對于有價證券最為基礎性的分類方式。一般認為,記名證券是指證券券面上記載權利主體的姓名或名稱的證券。無記名證券是指證券券面上不記載權利主體姓名或名稱。無記名證券的持有人被推定為證券權利人,得依照法律或相關規則的規定行使證券權利。指示證券是指由權利人以指示性文句確定的權利主體,通常使用于票據法領域,其規則類似于記名證券。除了上述三種權利人確定方式之外,還有一種復合變體,即選擇無記名式證券,證券上記載“權利人或持票人”為權利人,這種證券在使用上與無記名證券相同。[30]這種分類的效果區分主要體現記名證券與無記名證券之間,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流通性。首先,記名證券具有“認人不認券”的特點,流通性相對較弱;無記名證券有“認券不認人”特點,往往具有較高程度的流通性。第二,安全性。記名證券的行使依照證券持有人與證券權利登記人的一致性加以判斷,提高了證券的安全性;無記名證券則依行為人持有證券券面的事實加以認定,不排除持券人并非合法持有人。第三,證券遺失后果。記名證券遺失或毀損的,可依照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申請注銷原證券并補發新證,但無記名證券則不掛失,即使有充分證據證明證券遺失,也不補發新證。與記名證券、無記名證券對應的法律制度是證券的移轉方式,記名證券通過背書方式轉讓,無記名證券通過交付方式轉讓,因此記名證券也被稱為背書證券,無記名證券被稱為交付證券。

第二,物權證券和債權證券、社員權證券。依證券上所載權利為標準,廣義有價證券可分為債權證券、物權證券及社員權證券,這是一種依托民法學理論對財產權分類的分類方式。[31]所謂債權證券,即以債權作為客體的廣義有價證券。物權證券是指以物權作為證券表彰內容的證券形式。“其內容雖系以證券所記載貨物之交付為目的之債權;但其證券之交付,與物品之交付有同一之物權的效力。”[32]此時,從物的流通角度來講,被記載于證券上的貨物已由提單、倉單及載貨證券所代替,具體物已表征化為有價證券。在我國法律中,提單、倉單是典型的物權證券。所謂的社員權證券,即是社員權的證券化,典型的就是股票,是股權的證券化。關于債權證券與免責證券的關系是值得探討的理論問題,傳統民法認為免責證券與資格證券是同義詞。例如在謝懷栻先生的經典分類中,對于有價證券的舉例僅限于票據和各種債券,且在其闡述的“資格證券”與“有價證券”中均提到“持有證券的人可以憑證券向義務人行使一定的權利,義務人(依照證券負有義務的人)向持有證券的人履行義務后即可免責”的共同點。[33]按照謝懷栻先生自己的闡述,債權的有價證券包括三類:(1)以請求金錢為債權內容的金錢證券,包括票據和各種債券;[34](2)以請求交付物為債權內容的物品證券,如倉單、提單,以及請求交付一定范圍內的不特定物的商品券。(3)其他給付為債權內容的有價證券,如車票、電影票等。[35]但后文又提出倉單和提單兼有物權的有價證券性質,[36]因此筆者建議按照合并同類型的分類思路,確認“免責證券”等同于“債權證券”,后者恰恰揭示了“免責”的含義,這樣有助于消除由于分類標準不同造成的混淆,減少分類上的困惑。有學者認為作為娛樂場所門票的“磁卡”是有價證券,同時又是免責證券,[37]實際上就混淆了這兩種分類的層級,因為免責證券必然是廣義有價證券,但又可能不屬于狹義有價證券。

第三,政府證券、金融證券和公司證券。一般認為,按證券發行主體的不同,證券可分為公司證券、金融證券和政府證券,事實上還存在個人證券,如個人支票,但一般關注較少。公司證券是指公司、企業等經濟法人為籌集投資資金或與籌集投資資金直接相關的行為而發行的證券,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債券、優先認股權證和認股證書等。金融證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信用社、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行的證券。主要包括金融機構股票、金融債券、定期存款單、可轉讓大額存款單和其它儲蓄證券等。政府證券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其他機構為籌集資金,以政府名義發行的證券,主要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券兩大類。這種分類的法律意義在于發行條件不同。公司證券發行條件最為嚴格,政府證券最為寬松。[38]

第四,上市證券與非上市證券。按證券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證券可分為上市證券和非上市證券。上市證券,又稱掛牌證券,是指經證券主管機關批準,并向證券交易所注冊登記,獲得在交易所內公開買賣資格的證券。非上市證券,也稱非掛牌證券、場外證券,是指未申請上市或不符合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條件的證券。上市證券流通必須遵守證券法及證券交易所置頂的嚴格交易規則,非上市證券的交易規則相對簡單扼要。[39]第五,資本證券與非資本證券的區分。資本證券與非資本證券的區分,是一種對于廣義有價證券區分物品證券、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三類基礎上,將資本證券獨立出來的技術性分類,包括如下幾種區分方式,實質上也是對應的法律制度:

第一,集中發行(公共)有價證券和個別發行(商業)有價證券,前者相當于資本證券,后者相當于物品證券和貨幣證券。

第二,文義證券和非文義證券,這是按照證券上權利與所載文義之間關系的分類。一般認為,證券上權利的內容僅依證券記載確定,對于證券的善意取得人,證券義務人不得以證券上未記載事項相對抗,此種證券即為文義證券。文義證券實質上就是物品證券和貨幣證券,而資本證券就是非文義證券。

第三,提示證券與非提示證券。提示證券是指證券持有人向債務人請求履行證券上的義務時,必須向債務人提示其證券的有價證券。提示的意義在于讓義務人人知曉權利人證券上的權利而便于履行,因此如果持有人未提示其證券而請求履行義務,債務人不因到期未履行而負遲延責任。提示,分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主要適用于物品證券和貨幣證券,而不適用于資本證券,因此也是區分資本證券與非資本證券的一種方式。

第四,繳回證券與非繳回證券。繳回證券又稱“返回證券”,是指證券持有人只有交出證券才能受領給付的有價證券。實務和理論上很少有人作此區分,只是在對于物品證券和貨幣證券的描繪中,正面使用這一描述。而從理論上講,資本證券行使權利無需繳回證券,因此,也可以認為這是一種資本證券與非資本證券的區分方式。

第五,以證券之給付人為標準,非資本證券可以分為自付證券與委托證券,資本證券不存在給付問題,不適用這種分類,這也是資本證券與非資本證券的一種區分。前者為證券發行人自己為給付者,如倉單、提單、本票等。后者乃委托他人為給付者,如匯票、支票等。正式由于存在委托證券,才又出現了承兌的問題。承兌是指票據付款人承諾在票據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三)狹義有價證券的分類

狹義有價證券的分類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完全有價證券與不完全有價證券,也稱絕對證券與相對證券的分類。按照證券上權利的獨立性,學理上將狹義有價證券分為完全有價證券和不完全有價證券。[40]所謂非完全有價證券,又稱為“相對證券”,是指民事權利的設定或者行使、轉讓無須與證券形式相結合的有價證券。在最典型的意義上,非完全有價證券之持有人的權利取得或產生,無須與證券形式相結合,但證券權利的行使和轉讓應以持有證券為必要。所謂完全有價證券,又稱為“絕對證券”,是指凡是民事權利的設定、行使和轉移都必須與證券行使相互結合,并以證券行使的存在作為前提的證券。因此,完全有價證券作為對私權的表彰形式,其證券形式與證券權利在權利設定、行使和移轉三方面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這種證券也稱為“絕對證券”。葉林教授認為,在理論上,同時符合上述三個屬性的證券,事實上僅指票據。學者常表述不完全有價證券是證權證券,而不是設權證券,實踐中常見形態就是資本證券。[41]而一般認為貨幣證券具有設權證券和完全證券性質,資本證券則是證權證券和非完全證券。這些表述似乎讓人誤解為完全有價證券既然是特指票據,者就應該是廣義證券中分離出票據的方法,其實不然。“完全”與“不完全”的這種分類,實際上僅用于狹義有價證券的分類,而不適用于物品證券,也不適用于其他廣義證券,只有這樣,得出的結論才能夠與上文從廣義證券中分離出票據的方法保持理論上的一致性。

第二,短期信用工具與長期信用工具的區分,這實際上是一種會計學上的分類。票據屬于短期信用工具,在貨幣市場上,一定條件下可以轉讓和流通。以債券、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資本證券,屬于長期信用工具,在資本市場上,可以流通,具有交易價格。習慣上,人們通常所說的證券,是指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等長期信用工具,資本市場也因此稱作證券市場。

(四)貨幣證券(票據)的分類方式

所有的有價證券制度,在票據上都發展到了極點,表現得最為典型,所以票據法就成為了現代證券法的核心。[42]因此許多有價證券的分類,實際上都是專門為了指稱票據而作的。有學者認為,我國主流民法教材[43]認為的有價證券是設定并證明某種財產權利的文書的觀點是錯誤的,混淆了有價證券、設權證券和完全有價證券混淆了,認為有價證券與設權證券是交叉關系。其理由在于引用德國法分類,認為與設權證券相對的是宣言證券,并舉例遺囑和記載不動產物權之移轉或設定之書面文書。并認為設權證券記載的權利并不都是可移轉的權利,甚至并不都是財產權利,因此認為設權證券不必是有價證券。[44]筆者認為,遺囑和不動產物權變更文書,都屬于證書而不是證券,不應該納入證券考慮。而非財產權的設權證券,更是不知所指,非財產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二者似乎不能以證券方式設定。因此,設權證券實際上就是專指票據。無怪乎該文作者也承認:事實上大部分有價證券都不是設權證券,如股票、公司債券、提單、倉單等。不過,若干有價證券(如票據)因同時兼具設權證券之性質,學理上稱之為完全有價證券。[45]如前文所述,完全有價證券實質上就是指票據。有關票據的分類方法又分為票據內部體系的技術分類與票據種類自身的分類兩大類:

第一大類:票據體系內部的技術性分類。許多被學者提到的分類方法,實際上是僅針對貨幣證券的技術性分類,用于區分出支票、匯票和本票等實際運用的票據種類。適用于各種票據的常見分類方式主要是幾種:第一,支付證券與信用證券。[46]以票據的性能,即票據的授受是依據信用還是依據現實資金關系,以及票據的支付期限為標準,票據可分為信用證券和支付證券。以金融機構信用為基礎的票據是支付證券,即支票;以發票人自身信用為基礎的票據是支付證券,即匯票和本票。第二,通常有價證券和準有價證券,其分類標準是有價證券之形式是否完備。證券上記載之文字,足以形成證券法律關系者,是為通常有價證券;證券上記載之文字,尚須補充方可形成證券法律關系者,為準有價證券,例如空白授權票據。[47]第三,即起證券和遠期證券。理論上講,匯票和本票除見票即付外。還可以另外指定到期日,但我國《票據法》只規定了即起匯票與遠期匯票,本票僅限于見票即付。

第二大類:各種票據種類自身的分類。還有一些證券的分類,則更純粹的是匯票、本票和支票自身的不同種類,已經不能作為分類方式來使用,如根據常見的不同標準,匯票可以分為銀行匯票與商業匯票、光票與跟單匯票、一般匯票與變式匯票等,本票可以分為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國內本票和國際本票,支票可以分為普通支票、保付支票、劃線支票和轉帳支票。票據的種類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目前我國只有銀行本票,而沒有商業本票,支票只有普通支票、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等。

四、證券分類方式的適用規則與證券性質描繪規則

(一)不同層級分類方式的適用規則

筆者建立本證券分類的目的,是為了厘清不同層次上各種分類標準的關系,因此不同層級的分類方式本身也必須統一適用證券類別體系化帶來的體系化效應。不同層級證券分類方式的適用規則主要包括以下幾條:

第一,上級分類方式可用于本層級和下級分類。按照證券分類層級展開的證券類別體系,其主要效果之一就是區分不同分類方式的適用層級,層級越高的分類方式,自然可以適用于本層級和下級分類各個層級中的各種證券分類和證券類別。一些適用性可能在單獨列舉時候被學者忽略,但通過體系化的解讀,我們能夠將一些高層級的分類方式,引入到某些證券類別上,同時引入的就是這種分類方式所對應的法律制度。

第二,下級分類方式不能適用于上級分類方式中其他類別。與第一條規則相反的,就是下級分類不能適用于上級分類中的其他類別。以廣義有價證券為例,適用于該層級的分類方式,如記名證券、無記名證券,物權證券、債權證券和社員權證券,政府證券、金融證券和公司證券等分類方式,都無一例外的可以適用于物品證券和狹義有價證券,進而適用到資本證券和貨幣證券,但這些分類卻不能適用于任何一種特殊證券,更不可能適用于證書。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盡管記名與無記名的法律技術可以適用于部分特殊證券,但這種法律技術與廣義有價證券意義上的記名和無記名證券的含義是不同的,后者與相應的法律制度和交易制度相聯系。作出這種層級區分恰恰是為了保證這些法律制度和交易制度運作的純潔性。

第三,同一層級上不同分類方式的交叉適用規則。包括分層標準在內的同一層次上的不同分類方式,對于該層次以及該層次下的所有證券分類和類別都可以交叉適用。其基本規則是,在每一種分類方式中只能選擇一種類別,分類標準之間不能混淆。

(二)證券性質描繪規則

上述不同層級分類方式的適用規則,同時也適用于證券性質的描述,能夠解決證券性質描述中的層次、順序和數量問題,并避免錯誤和混淆。筆者建議,按照分類層次從高到低、同一層次以分層方式為主的順序排列對證券的描繪,未涉及則不列,如記名、無記名等技術性類別。以票據為例,應該包括三個層次的性質描述:第一層級:要式證券、流通證券、設權證券、無因證券;第二層級:狹義有價證券、債權證券、個別發行證券、文義證券、提示證券、繳回證券;第三層級:金錢證券、完全有價證券(絕對證券)、短期信用工具。對于各種不同的票據種類,在票據性質的基礎上,再增加描繪:支票是委托證券、支付證券,本票是自付證券、信用證券,匯票是委托證券、信用證券。這樣才不至于遺漏,也不會發生混淆。

【注釋】

[1]參見梁宇賢:《票據法新論》(修訂新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2頁。

[2]王志誠:《票據法》,臺灣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52-58頁。

[3]參見葉林:《證券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6頁。

[4]曾世雄、曾陳明汝、曾宛如:《票據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8頁。

[5]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頁。

[6]史尚寬:《有價證券之研究》,載鄭玉波主編:《民法債編論文選輯》(下),我國臺灣地區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1頁。

[7]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頁。

[8]曾世雄、曾陳明汝、曾宛如:《票據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8頁。

[9]參見范中超:《證券之死——從權利證券化到權利電子化》,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頁。

[10]曾世雄、曾陳明汝、曾宛如:《票據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頁。

[11]王志誠:《票據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6-20頁。

[12]張谷:《商法,這只寄居蟹——兼論商法的獨立性及其特點》,載高鴻鈞主編:《清華法治論衡-法治與法學何處去(下)》(第6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3]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頁。

[14]參見楊立新、王竹:《論貨幣的權利客體屬性及其法律規制》(未刊稿)。

[15]傳統學說認為“資格證券”與“免責證券”系同一所指,本文研究后認為,“免責證券”范圍更大,參見后文。

[16]張谷:《應久慶訴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國民商法律網。

[17]/mini/shopstation/SHOP/detail.asp?table=供應票&id=76517。

[18]王志誠:《票據法》,臺灣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19-20頁。

[19]韓世遠、邢軍:《彩票合同四題》,《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3期。

[20]韓世遠:《彩票的法律分析》,《法學》2005年第2期。

[21]參見《問題探討:彩票立法值得期待》,《工人日報》2007年12月9日。

[22]海棠、吳振平譯:《蒙古國民法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頁。

[23]參見曾世雄、曾陳明汝、曾宛如:《票據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4頁。

[24]董安生:《票據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頁。

[25]參見葉林:《證券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5頁。

[26]參見董安生:《票據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頁。

[27]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頁。

[28]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頁。

[29]參見王志誠:《票據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4頁。

[30]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頁。

[31]參見謝懷栻:《論民事權利體系》,《法學研究》1996年第2期。

[32]史尚寬:《有價證券之研究》,載鄭玉波主編:《民法債編論文選輯(下)》,我國臺灣地區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6頁。

[33]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頁。

[34]相當于該書前文的“有價證券”,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頁。

[35]相當于該書前文的“資格證券”,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頁。

[36]參見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頁。

[37]張谷:《應久慶訴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國民商法律網。

[38]參見葉林:《證券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頁。

[39]參見葉林:《證券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頁。

[40]參見董安生:《票據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7頁。

[41]葉林:《證券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頁。

[42]謝懷栻:《票據法概論》(增訂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頁。

[43]按照張谷先生的列舉,包括佟柔主編《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3年,75頁;王利明主編《民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93頁;魏振瀛主編《民法》,北大和高教出版社,2000年,127頁。參見張谷:《商法,這只寄居蟹——兼論商法的獨立性及其特點》,載高鴻鈞主編:《清華法治論衡-法治與法學何處去(下)》(第6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注釋94。

[44]張谷:《商法,這只寄居蟹——兼論商法的獨立性及其特點》,載高鴻鈞主編:《清華法治論衡-法治與法學何處去(下)》(第6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篇(7)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國外學者與旅游文化學有關的研究起步比較早,在長期的研究過程中,已經實現了從不同的角度開展學科分野研究,并且在識別出多種旅游文化的基礎上開展實證分析,如:均質化、人造景觀、麥當勞化、游客凝視、文化真實性、旅游族群性、文化商品化等。其在開展旅游文化的研究過程中,將研究的重點放在文化的解釋上。而我國與國外的研究相比,在旅游文化有關的研究方面起步相對來說比較晚,并且將關注的重點放在旅游文化本體認知上,其認為必須要先明確的界定出旅游文化的概念,才能夠將其應用具體的旅游文化現象中來,但是始終未能對旅游文化的概念做出明確的界定,這也使得關于旅游文化的研究存在一定的迫切性,并且旅游文化也被賦予了工具性的特點。但是隨著我國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其中產生了大量的旅游文化之實,只是還沒有形成名正言順的旅游文化之名。這也是我國旅游文化學研究所面臨的困境,一方面存在大量的學科研究成果無法通過旅游文化學整合;另一方面旅游實踐當中存在的很多案例都沒有在文化視野下降進行考察,這也是導致旅游文化本體一直模糊不清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總的來說,國內外在開展旅游文化研究時,在研究重點及喜好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二者都具有各自的特點。

二、旅游文化研究所面臨的困境

在我國高等旅游教育當中,對于旅游文化具有明確的要求,要求能夠明確的界定旅游文化的內涵與外延,但是當前不管是在學者的研究還是在教學的過程中,旅游文化一詞出現的頻率頗高,但是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定義。隨著各項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逐漸在尋找一種能夠擺脫旅游文化認知困境的方法,于是通過跨學科的方法來審視旅游文化的方法應運而生,其中以文化人類學視野來探究旅游文化就是各種方法中的一種典型代表。

作為一種的特殊的、新興的文化類型,在開展旅游文化相關研究的過程中,若是僅僅局限在旅游學的范疇當中開展相關研究,就會導致所給出的認知結果、研究結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要想真正促進旅游文化學研究跳脫出當前的困境,在現有基礎上開展跨學科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三、文化人類學視野下的旅游文化

文化人類學的研究重點是文化,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該學科當中積累了與文化功能、文化特性、文化內涵等有關的理論體系,若是能夠借鑒這些體系,應用于旅游文化的認識、解讀與界定工作當中,對于旅游文化學有關研究是非常有利的。在實際的開展研究的過程中,若是在發生層面來限定旅游文化的外延,那人類學對于文化的傳統認知與旅游文化是存在一定的差異性的,這就需要在開展相關研究的過程中,能夠從深層次來探索文化人類學與旅游文化學之間的共性,如:結構、功能、內容等方面的共性,這對于確立旅游文化本體是非常有利的。但是若是在開展研究的過程中,完全不做限定的開展跨學科研究,那么旅游文化就可能與多個學科之間存在聯系,如:藝術學、建筑學、宗教等等,這不僅僅容易導致旅游文化本體的泛化,也容易導致出現旅游文化學被多個學科瓜分的現象。但是相對之下,文化人類學對于旅游文化學認知研究的利大于弊。可以說,在文化人類學所包含的各種文化當中,旅游文化是一種特殊的文化,其是在旅游這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之下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文化表征,在這種特殊文化的指引之下,人們能夠實現某一種特殊的功能需求,但是實際情況中,這種功能需求實現與否受到目的地文化及客源地文化的影響非常大。通過旅游文化能夠看到人類存在的復雜性,從而對人類的存在狀態有一個新的審視,另一個角度來看,要想對旅游文化的產生、形成及演變過程有一個全面準確的理解,也可以借助于文化人學的民族志等方法開展研究,從中獲取一些特殊旅游文化現象的資料,并在此基礎上予以升華,演變成為與旅游文化客觀認知有關的積累。由此也可以看出,旅游文化確實是文化人類學的一種特殊形式,從文化人類學的角度來分析旅游文化是可行的。

篇(8)

中圖分類號:G0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17-0084-02

的歷史唯物主義理論,第一次用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即從“現實的人”出發來洞察人類社會及其發展。認為,有生命的人的存在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而人類生命存在的前提條件是解決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物質生活資料。人類生活一開始就面臨兩種生產:“根據唯物主義觀點,歷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結底是直接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但是,生產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人類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1]2伴隨著人類繁衍行為必然產生相應的婚育倫理觀念。唯物史觀第一次科學地揭示了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關系,認為婚育倫理作為人類倫理觀念的一部分,其形成與嬗變同樣需要到社會物質生活基礎、從社會經濟關系中才能得到合理解釋。因為“這種歷史觀和唯心主義歷史觀不同,它不是在每個時代中尋找某種范疇,而是始終站在現實歷史的基礎上,不是從觀念出發來解釋實踐,而是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形成。”[2]92

一、史前社會人類以生殖崇拜為核心的婚育倫理文化的形成

史前社會人類勞動工具簡陋,生產經驗缺乏,主要依賴狩獵、采摘為生,生存環境十分險惡,物質生活資料極度匱乏,只能勉強維持生存,加之醫學知識的缺乏,人的平均壽命很短。有學者推算石器時代原始人類的平均壽命大約只有19歲。低下的生產力水平決定了原始人類無法單獨獲取物質生活資料,他們必須聯合起來才能圍捕野獸,在險惡的環境中艱難生存。在這種生存境況下,保持種群的人口興旺成為關乎氏族家庭生死存亡的頭等大事。人口繁衍得越多,他們才越有力量獲得食物,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擺脫種群滅亡的威脅。因此,史前社會人類從自身利益出發形成了最初的婚育觀念,這就是對人口繁衍的強烈渴望,祈求男女擁有更強的生殖能力。史前時期文字尚未發明,觀念文化尚處于萌芽階段,人類最初的婚育倫理觀念只能以習俗、巖畫、宗教等原始方式表現出來。世界各民族普遍存在過的生殖崇拜,正是史前社會婚育倫理的原始形態。生殖崇拜不僅是原始社會現實生產條件、生存環境的必然產物,也是人類對世界認識不斷深化的結果,是人類自我意識不斷覺醒的反映。人類在經歷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動物崇拜之后(典型地表現為圖騰崇拜),在漫長的生產生活實踐過程中逐漸將自己從自然界分離出來,認識到自身的意義和價值,進而產生了對種群繁衍的崇敬感和對生殖現象的神秘感,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生殖崇拜。比如古代許多民族都有生殖之神,在古希臘和羅馬是男性普里阿帕斯,中國古代的生殖之神則多為女性,如送子觀音、送子娘娘等。現在國內外已經發現許多最古老的藝術――原始巖畫中,都可以看到對男人或雄性動物生殖器的夸張表現與贊賞,它生動地反映了古代先民對人類旺盛的繁殖能力的贊美和渴望,對家族、部落人口興旺的虔誠祈求和迫切愿望。

二、中世紀婚育倫理文化是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集中反映

中世紀受生產力發展水平制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始終占據著主導地位。這一時期小農經濟的基本生產方式是以人力、畜力、手工工具等為基本生產手段,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農民不但生產自己需要的農產品,而且生產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業品。農民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消費單位和生活單位。首先,由于小農經濟生產能力低下,只能滿足簡單的生活需求,一代代維持簡單再生產,抵抗風險的能力十分脆弱。手工工具的勞動效率決定了每個勞動力能夠提供的剩余勞動非常有限,所以家庭的人口越興旺,勞動力越充足,生活財富的創造就越有保證。在傳統的家庭養老的體制下,子女越多老人的贍養也才越有保障。其次,中世紀人類健康知識與醫療技術較原始人類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醫療條件依然很差,人類戰勝疾病的能力還很低,子女的死亡率較高。在這種條件下,家庭子女越多,家族香火的傳承就越有保障。再次,在封建宗法社會里,家族勢力越大,就越有利于維護個體家庭和家族的利益,而人口興旺是家族勢力的基礎。這些因素決定了封建社會婚育觀念必然是多子多福、養兒防老。中國封建社會一個重要的道德準則就是“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傳宗接代被認為是每一個家庭成員至高無上的責任,集中反映出這一婚育倫理文化特點。

重男輕女、男尊女卑觀念是中世紀婚育倫理文化的重要內容,這同樣是農業文明這一社會物質基礎的產物。創始人揭示了人類婚姻家庭制度的演進歷史規律。婚姻家庭的原始形態是建立在氏族制度之上的血緣家庭,血緣家庭中人類的婚姻形式是群婚制。群婚階段必然形成母權制社會,這是因為在群婚狀態下只能確定子女與母親的關系而無法確認父親。“只要存在著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從母親方面來確定,因此,也只承認女系。”[1]38隨著原始社會末期金屬工具的發明和農業、畜牧業產生,穩定的剩余財產開始出現,男子在財富創造中的作用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動了男子父權意識的覺醒。“家畜的馴養和畜群的繁殖,開發出前所未有的財富的來源,并創造了全新的社會關系。”[1]50而原始社會晚期隨著從氏族大家庭中獨立出來的對偶制小家庭,最終推動父權制戰勝母權制,推動一夫一妻制個體家庭的誕生。這一家庭制度的重大轉變的直接動力,就是男子要求保證自己創造的剩余財產遺傳給親生子女。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唯一有效的措施就是把妻子確定下來,實行一夫一妻制。“隨著財富的增加,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據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產生了利用這個增強了的地位來廢除傳統的繼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動力。但是,當世系還是按母權制來確定的時候,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須廢除母權制……”[1]53在整個封建社會小農經濟生產方式下,社會自然分工把婦女限制在家務勞動的狹小范圍內,家庭財富創造的主體始終是男子,家庭男孩子越多,勞動力就越充足,家庭農業勞動收入以及贍養老人就越有保證。而圍著孩子與鍋臺轉的婦女始終扮演著被男子“養活”的角色,被視為生兒育女的機器。正是男女在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決定了婚育倫理文化中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大男子主義觀念的合理性。

三、工業文明時代婚育觀念的轉變是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

近代工業革命實現了機器替代手工工具的技術革命,延續千年的傳統自然經濟生產方式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這種生產方式的劇變必然引起家庭關系與婚育文化的相應革命。工業技術革命給家庭帶來的直接沖擊,是養家糊口與創造家庭物質財富的勞動不再是男人的專利。新的工業經濟生產方式催生了適合婦女的大量工作崗位,同時也創造了對婦女勞動力的極大需求。正是生產方式的這種變革為婦女解放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近代工業使婦女得以擺脫數千年家務勞作的束縛,從以往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到走出家門,開始擁有了與男子一樣的職業。她們不再是“家庭婦女”而是以“職業女性”的身份出現在社會上。一旦婦女與男人一樣有了獨立的經濟收入,在經濟上不再依附于男子,具備了擺脫男子支配的經濟實力時,婦女人格與思想便獲得了獨立的物質基礎,她們便會毅然決然地把千百年來歧視婦女的“三綱五常”“三從四德”之類的道德倫常徹底摒棄。在這一時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婦女解放、婚姻自由、生男生女都一樣等就順理成章地成為被社會接受的全新婚育倫理文化。

工業技術的不斷進步推動著社會化大生產深入發展,市場經濟推動人類社會交往日益擴大與頻繁,社會競爭的壓力越來越大,生活節奏越來越快,這些變化從多方面影響著家庭和婚育倫理文化的變遷。首先,現代工業經濟、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財富的創造越來越依賴科學技術進步,而不是勞動力的數量,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產業比重不斷上升,社會對勞動力的數量需求呈相對縮減趨勢,失業――勞動力過剩成為工業革命后新的社會問題。這一變化直接動搖了千百年來多子多福的傳統婚育觀念。其次,現代醫學知識和醫療技術不斷發展,人類健康水平提高,平均壽命延長,孩子的死亡率大大下降,傳宗接代不必要一大群子女做保障。再次,現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率先建立起來社會保障制度,引起人類養老模式的根本轉變,即由家庭養老轉向社會養老。而生活工作節奏的不斷加快也使得子女贍養老人越來越難,千百年來養兒防老的觀念被動搖了。最后,與中世紀傳統家庭恰恰相反,現代家庭財富的創造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不再依賴勞動力數量,相反,家庭人口增加,撫養子女成本不斷提高,撫育更多子女消耗大量精力時間,反而影響家庭財富創造與積累,影響家庭生活質量提高。多子不再多福,在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發生重大轉變的社會大背景下,傳統的婚育倫理價值觀隨之被顛覆,傳宗接代的宗法義務婚育觀,被個人本位主義為基礎的享樂主義婚育觀取代。當人們的養老不再依靠子女時,“單身貴族”“丁克家庭”(DINK――Double income and no kids,即夫妻雙方有收入但卻不要孩子)現象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與之相伴隨的是明媒正娶的婚姻倫理與傳統的觀念被動搖了,婚外同居、排斥生育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潮流[3]。

四、結束語

人類自然生育狀況是落后生產方式的產物。現代醫學與科學技術把人類帶進了調控自身生育行為的計劃生育階段。中國特定的人口大國現實決定了中國的人口政策。計劃生育政策在中國不同社會基層、不同職業、不同文化層次的人群中的接受程度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這是很正常的現象。特別是農民對一胎化和男孩女孩都一樣的觀念很難接受,這是因為我國農村依然落后的生產力與小農生產方式制約著農民的思想觀念。“意識的一切形式和產物不是可以通過精神的批判來消滅的……而只有通過實際地這一切唯心主義謬論所由產生的現實的社會關系,才能把它們消滅;歷史的動力以及宗教、哲學和任何其他理論的動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4]22只有當中國農業現代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業生產勞動男女承擔并無差異的時候,當農村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健全起來的時候,農民的封建婚育倫理觀念殘余才會被徹底蕩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高速發展,隨著中國步入全面小康社會,國人的婚育觀念發生著令人驚訝的變化。隨著我國社會養老制度逐漸建立和完善,當人們不再依靠子女養老以后,傳統的孝道觀念必然受到挑戰,幾代同堂的大家庭將越來越稀罕,社會養老方式將為社會所普遍接受。“單身貴族”“丁克家庭”“非婚生子女”現象的出現同樣是不可避免的。

今天的生物科技尤其是基因工程等先進科學技術,正在把人類帶進選擇生育的新階段。生命生產前所未有的具有了可控制性。試管嬰兒、人造子宮、基因工程、克隆技術等現代生育技術的發展,在對傳統的生育模式帶來巨大沖擊的同時,也將帶給人類嶄新的婚育倫理文化。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篇(9)

中圖分類號:J9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09)11-

一、引言

1951年,黑澤明的《羅生門》在威尼斯電影節上獲得金獅獎后,日本電影開始以一種高姿態進入到世界電影的舞臺。而隨著日本影視登陸中國市場并占據了中國市場的相當的份額后,關于日本影視發展的模式和特點的思考也越來越普遍。本文試圖從武士道、能樂、歌舞伎以及日本的其他傳統文化中解讀日本影視表演的類型化。

“類型化”在影視范圍內一般是指“類型化電影”即“類型片”,而在本文的解讀中,影視表演的“類型化”更多的指向于模式化、規范化以及程式化。

二、類型化表演的角度分析

日本傳統的黑社會電影中大都充斥的是英雄主義的悲壯之舉。這種悲壯除了通過汗血淋漓、刀光劍影、尸橫遍野等表現外,更是由演員的表演傳遞出來。通常,這些演員的表演已經趨于類型化。演員要表現出角色的重情重義、肝膽相照,這時的演員則需要冷峻的眼神、霸氣的動作以及相對的殘忍。早期高倉健的表演不僅代表了崛起于日本黑社會電影時期的絕大多數男演員的表演風格,而且對于后來日本男演員的表演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

除去男演員們的正義凌然之外是一般女演員的類型化表演,表現在夸張的表情和更加夸張的動作。這種現象自日本電影誕生就普遍存在著,比如《青春殘酷物語》中久我美子的表演。

三、類型化表演的文化淵源

(一)武士道精神的衍化

“大和民族是一個尚武的民族,武士道精神滲透在每個陽剛的日本男人血脈里。”11世紀開始,武士道精神已經成為日本封建社會主導的道德規范,而在當代,它標志著日本大和民族的民族精神。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將黑社會團體合法化的國家。在日本,黑社會團體有著自己的準則,黑社會成員也有著相應的行為規范。青春動作片、任俠片、實錄片等一系列黑社會電影的出現在內容上是對武士道精神的宣揚和追捧。于是,銀幕上出現的一個個黑社會的成員成了武士道精神的代名詞。即使是日本影視業發展到現在,武士道精神的傳輸依舊沒有間斷。

(二)繪畫、戲劇等傳統技藝的啟發

法國著名影評家皮埃爾•比耶爾曾說過:日本電影的優點來源于日本文化,同時又體現了日本文化,所以它給予人們的印象是和日本的文化實質完全相同的。的確,日本電影受日本傳統文化影響頗深。首先,日本繪畫喜歡以四季為主題,而畫面中的人物則成為了陪襯。在潛移默化影響下的日本電影多用遠景來表現主題,而其中的人物則變成了景物中的一個很小的組成部分,要想在相對宏大的空間中突出角色、突出自己,夸張的表情和夸張的動作成為了必不可少的元素。

除去繪畫,戲劇同樣有著重要的作用。現存日本最早的電影則是由歌舞伎演員作為主角的《賞紅葉》。雖然,在電影發展的初期,歌舞伎是看不上電影的,“不過電影卻從這個江戶時代的大眾戲劇那里吸收了很多養分。戰前的古裝戲演員從藝名到扮相,甚至化妝、肢體動作、發聲都受到歌舞伎演員的影響。”如同中國的京劇一般,置身于一個華麗的大舞臺上的歌舞伎表演有著自己的程式,“程式是規范的、夸張的,不是簡單直接地反映生活。它雖來自于生活但卻是生活素材的高度提煉、加工、裝飾。”受此影響的日本電影,尤其是無聲電影在其表演上也會有不自覺的夸張,在他們看來這不是做作,而是生活的高度真實。

在歌舞伎之外,能劇對日本電影有著深遠的影響。能劇中的每個主角基本上都會擁有屬于自己的一個面具,而這個面具就是角色的象征和最直接的體現,無論是相貌還是性格。而在除去了面具的電影中,每個演員都面臨著給自己的角色進行定位的問題。此時,“臉譜化“成為標榜角色的一個特征。這里的臉譜化并非指的是京劇中的臉譜,而是指臉譜化的表演,即用夸張的表情和動作來表現人物特點、性格。同時,“面劇是能劇表演外側的較直觀的屬性,將一個角色的內心逼真的刻畫在‘臉’上,而不再需要任何多余的表情,既是‘無表情’,又是‘無限表情’”。因此,可以說作為特例的北野武的反戲劇化表演實際上是一種高度的戲劇化。

(三)傳統與現代文化的碰撞

在日本,等級制度是相當嚴格的,同時男尊女卑的思想也深深地刻在日本人心中。因此男女不同也是電影演員力圖通過表演傳達出來的,這也就出現了演員突出自己性別特點的表演,男性更加陽剛凸顯封建家長的姿態而女性更加陰柔凸顯了母性的一面。

同時,當下的影視劇表演也受日本漫畫的影響頗深。許多影視劇都是由漫畫改編而來,而漫畫當中的人物絕大多數的時間是運用夸張的表情和動作來體現人物性格特點、推動劇情發展。而在日本,漫畫產業已經相當成熟,產業覆蓋面波及男女老少。因此,影視表演受其影響也不足為怪。

就是在傳統和現代的交互影響下,日本影視的表演越來越傾向于類型化,越來越具有日本本國自己的特色。

[1]陸彭.高倉健的表演藝術與日本文化.代傳播.2009(1).

篇(10)

一、緒論

自從有了文化,人類就戴著文化這副有色眼鏡去看待自然,使不同時期的自然觀有著特殊時期的文化特點,不同時期的自然打上了人類文化發生作用的印記。

二、本論

(一)人與自然中的文化及其關系

一切動物生存的基本條件是能夠適應環境。低級動物依靠本能應付環境,大自然將對它們基因遺傳的結果做出裁決,優勝劣敗,適者生存。人類這種高級動物與其它動物的本質區別,就在于人類有意識與理性,自然界并沒有給人類造就什么特異的本能,人對自然環境非常廣泛的適應能力是后天學習的結果,由于這種學習,人類的適應能力甚至成為改造能力、創造能力。后天的學習發揮了人類基因所規定的開放性潛力,并且在愈來愈大的程度上影響著人、自然的演化。

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人是唯一能夠取得支配地位的動物,以致人與自然矛盾的協調和解決也只能取決于人。由于人的社會性,使人的行為受到一定時期科學技術水平,社會發展狀況及生存環境的限制,所有這些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教育的內容,一切文學藝術的導向,社會政治政策的確立,特定歷史時期的價值觀,道德觀等等構成人類行為活動的背景,決定了人對自然所采取的態度,這就是文化。文化是一個社會具有的,并傳給后代的傳統體系,它包括人們的行為準則,價值觀念,道德標準,以及獨特的宇宙觀。事實證明,文化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文化作為歷史地凝結的生存方式起源于人的超越性和創造性,是人的類本質活動,即人的實踐活動的對象化。文化哲學視野中的這種本體意義上的文化,不是與政治和經濟等社會活動外在并列的具體的文化活動,而是人在于人的全部生存活動和社會活動的內在的機理性的存在。換言之,文化的基本功能是從深層次判斷制約和支配個體行為和社會活動的內在的機理和文化圖式。

文化還有其教育功能,主要體現在它通過家庭啟蒙、社會示范、社會心理、社會輿論、學校教育、新聞傳播等各種手段把系統的行為規范體系加諸生活于這一文化之中的個體,實現文化的規范和約束作用。

當把視野從個體行為轉向社會活動或社會運動時,應當說,在社會運行層面,文化的功能主要體現為政治,經濟等社會活動及其社會制度安排的內在機理和圖式。

(二)人與社會中的文化及其關系

所謂人的社會化的文化角度是指把個人社會化看成是人類文化遺產的傳遞和延續的過程,即認為個人社會化的實質是人類文化遺產的轉移過程。

文化之所以與社會化緊密相關,其根本原因在于從廣泛的意義而言,文化與社會結構幾乎難以區分,它們是同一現象的兩種不同概念,事實上的確如此,一方面,文化是知識和工具的聚合體,人類意識到自身的主體地位,從而能自覺地適應外周環境;另一方面,文化又是知識、信念的寶庫和一套系統的規則、體系,據此,人類得以相互聯系、相互交流和相互溝通。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也許可以說,人不是別的什么東西,它是“聰明的文化的動物”。

人的社會化過程,彌漫著廣泛的文化因子,充溢著深刻的文化特質。首先,從內容上來說,個人社會化就是一個社會的文化教化過程。無論什么類型的個人社會化過程,都是特定的文化遺產的傳遞和內化過程。無論從理論事實,還是從歷史實踐的演進看,個人一般來說,不可能隨意地選擇文化環境。人自娘胎墜地,所進入的就是一個特定的經世代創造、積累和傳承下來的文化環境,即前人的文化遺產。文化遺產的代際轉移過程就是社會對個人的文化滲透和文明教化過程。個人從“生物人”到“社會人”,只能靠特定的文化教化;個人從生到死所遭遇的全部社會生活,也都離不開特定的文化教化過程。

其次,從方式上來說,個人社會化就是人被動接受和能動選擇社會的文化規范和準則的統一過程。個人社會化的受動性和能動性是辯證統一的。其受動性表明個人不能隨意地選擇社會化的歷史條件和具體環境,不能逃避社會的教化和改造,因而人的社會文化本質的實現表現為一個具體的、歷史的現實過程;其能動性則表明個人社會化不同于動物的群體化,人的本質的發展、實現表現為一個積極、主動的自為獲取的過程。受動性和能動性貫穿于個人社會化的整個過程。

最后,從結果上來說,個人社會化就是個人獲得人格和自我、培養社會角色以及實現社會文化轉移,完成世代交替的統一過程。一方面,通過個人社會化,個人獲得了人格和自我,培育了社會角色。另一方面,通過個人社會化,社會實現了文化轉移,完成了世代交替。文化轉移并不是簡單的機械的傳遞過程,并不是歷史重復,而是通過社會的文化教化和生活實踐而形成的不斷實現的創造發展過程。這個過程的完成是全體社會成員社會化的共同結果。

三、結論

無論是人與自然還是人與社會都離不開文化,可見文化已經是社會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不僅促進人的完善和發展,更增強了國家的凝聚力,因此,對于文化的理論探索,特別是文化在哲學層面的探索,都是人類不斷向前邁進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和落腳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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