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培訓總結匯總十篇

時間:2022-07-26 07: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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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培訓總結

篇(1)

1、新員工學習培訓,熟悉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

2、參加培訓、學習提升專業知識和客戶服務能力

3、銀行三方存管業務對接及開戶

二、KPI指標達成(如有)

2018年度業績完成情況分析 (須列明與全年目標值比對的實際完成比例)。

三、關鍵工作舉措與成果(主崗位)

1、新員工學習培訓。

積極按公司要求完成學習任務,了解了公司文化和規章制度;學習并掌握公司開戶及交易軟件使用方法;了解并掌握了公司常見理財產品類別、特點及購買方法;不斷地學習了解公司各項工作流程。

2、參加培訓、學習提升專業知識和客戶服務能力

主動學習報考各類職業資格,經過努力,于2018年11月通過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兩門科目,于2018年11月通過了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科目;積極參加公司的培訓會議,閱讀專業技能書籍及行業研報,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客戶服務能力。

3、銀行三方存管業務對接及開戶

按照公司要求與農行木壘支行及昌吉市支行對接三方存管業務,在公司與農行開門紅方案的支持和公司領導的指導下,共開戶1062戶,其中有效戶316戶。

四、關鍵工作舉措與成果(兼崗崗位,如有)

包括業務兼崗或黨、工、團等行政工作,重點闡述2018年所兼任工作崗位的關鍵工作舉措與成果。

五、主要不足或遺憾,下一步改善措施或對策

1、未能通過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基礎知識科目和證券投資顧問資格考試,下一步將加強學習,盡快通過相應考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

2、專業知識技能和客戶服務能力還很薄弱,需要加強學習提升。

六、2019年重點工作計劃

1、努力完成各項KPI指標。

篇(2)

 

一、幾個相關概念 

(一)終生教育 

終身教育是指對一個人從生到死的整個一生所進行的教育。具體來說,終身教育包含了縱向教育和橫向教育的連續和結合。從縱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發展的每個時期受教育的連續性;從橫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發展是互相結合的。從20世紀70年代起,從西方到東方,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終身教育都被廣泛接受,一些國家甚至通過立法等手段為終身教育的實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護航。 

(二)公務員的公務員能力標準 

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要求,國家人事部印發了《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此舉旨在貫徹落實進一步開發公務員人才資源,促進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各地、各部門在公務員培訓教育、錄用、競爭上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標準框架為參考依據,體現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據不同職務公務員的特點制定細化的標準。各地、各部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 

(三)公務員終生學習與終生教育 

《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明確提出學習能力,即樹立終身學習觀念,有良好的學風,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學習目標明確,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積累知識與經驗;掌握科學學習方法,及時更新和掌握與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知識、技能;拓寬學習途徑,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他人學。 

 

二、公務員樹立終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識經濟時代的必然要求 

隨著新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信息產業的崛起,知識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國面臨挑戰,需要學習的知識、需要解決的問題與日俱增。這一切對于處在各級各類崗位上,從事政府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務員提出了必須進行終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務員工作的本質要求 

公務員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公務員工作的本質要求公務員們要有豐富的知識、高超的思維能力、正確的決策能力、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等等。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更新的半衰期在縮短,知識的增長與知識的老化形成鮮明的對比,終身教育不再是口號,而是每個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實行動。 

(三)公務員不斷進步的內在條件 

一般來講,公務員的晉升要經歷由基層、中層到高層的發展提升過程,表面上看這一過程是官位的提高、權力的增大、責任的加重,實質上是知識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務員知識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個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公務員只有不斷地在工作中學習提高,更新原有知識,補充新知識,力求成為知識豐富、能力突出、站在時代前列的人,才能擔負起更高更重的領導責任。 

 

三、公務員終身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公務員制度的全面實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對公務員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務員教育培訓教育過程中也遇到了許多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培訓教育觀念落后。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對公務員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總認為培訓教育是“軟任務”,可搞可不搞,把培訓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種消費投資,片面強調日常事務太多,培訓教育會影響甚至沖擊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與學習矛盾仍較突出。全面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以后,實行“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原則”,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時間太多勢必會影響日常工作的開展。第三,培訓教育內容嚴重滯后。目前,全國各地公務員培訓教育除了學習指定的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之外,選修課的開設在地方公務員培訓教育中只是小范圍的嘗試,公務員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選擇余地較小,難以滿足那些素質較高、基礎較好、求知欲較強的公務員的需要。第四,培訓教育激勵機制不完善。盡管《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參加培訓教育是國家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作為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上述規定并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使得許多公務員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動地接受培訓教育。

四、改進公務員終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須明確終身教育的目的 

公務員進行終身學習必須首先端正態度,“正其心”、“誠其意”,弄清楚為什么而學。作為社會主義建設偉大事業的工作者,必須牢固地確立為國家、為人民、為黨的事業而不斷學習進取的使命感,這是公務員擺正自己位置,自覺地進行終身教育的內在動力。一個合格的公務員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為人民服務的事業中去,以積極主動的精神去學習,力求為人民掌好權、服好務,就具備了立于不敗之地的最基本素質。 

(二)提高思想素質和提高能力素質相結合 

對公務員進行終身教育,提高知識能力水平,必須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擺在首位,擺在“生命線”的位置,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水平決定著進行日常工作時的立場和方向。公務員進行終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視思想政治素質的鞏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維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質相結合 

篇(3)

(一)深入開展帶頭創先爭優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

《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開展帶頭創先爭優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的實施意見》對全區開展帶頭創先爭優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作了全面部署,各市各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和行業特點全面推進。要建立健全公務員主管部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要引導行政機關公務員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貫徹“六戒”要求,加大“六治”力度,講真話、辦實事,解民憂、求實效,滿腔熱情地做好服務人民群眾的各項工作。要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與政務公開有機結合起來,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公開機關的承諾、公開政策文件、辦事流程、工作結果以及相關政務信息,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要把活動的開展與做好本職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引導廣大公務員履職盡責,在本職崗位上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各市各部門要注重實際,創新方式方法,豐富活動內容,加強輿論宣傳,樹立各個領域、不同層次的先進典型,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我們將適時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總結各市各部門的成功經驗,促進活動健康深入開展。

(二)扎實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

要以忠于國家、服務人民、恪盡職守、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以政治信念堅定、精神追求高尚、職業操守良好、人民滿意為目標,在全體公務員中深化職業道德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大綱》,將職業道德作為各類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大公務員職業道德大講堂建設力度,通過組織公務員職業道德理論研討、創建機關文化、選樹公務員職業道德模范等有效形式,吸引和組織廣大公務員積極參與到職業道德建設中來。要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社會監督工作,建立健全投訴、整改制度,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完善社會評議機制。要把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與健全公務員管理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將職業道德作為公務員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規范約束的重要手段,夯實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的制度基礎。

(三)繼續大規模開展公務員培訓工作

要抓好《2011-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的落實,加強公務員培訓管理制度建設和基地建設,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體系,建立各具特色的公務員培訓基地。深入推進公務員“四類培訓”,豐富公務員初任培訓內容,擴大縣處級公務員任職培訓規模,推進專門業務培訓,廣泛開展在職培訓,全面提升公務員能力素質。繼續重點抓好中西部對口培訓和專門業務培訓,依托廣西教育培訓網,組織公務員開展網絡自主選學培訓,探索建立公務員網絡培訓學時學分管理制度,推進網絡培訓規范化。

(四)創新公務員考核工作

認真總結各市各部門開展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經驗,繼續改進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開展平時考核試點,努力破解考核指標、考核數據采集、考核結果運用等難點問題,逐步建立健全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標體系。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在公務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五)切實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

要加強調查研究和分類指導,完善基層公務員培養、使用、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優化基層公務員隊伍結構,激發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研究制訂特殊考錄政策,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切實解決少數民族、邊遠艱苦地區招人難問題。配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做好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工作,努力建設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基層公務員隊伍。

二、深入貫徹實施公務員法,進一步健全和創新公務員管理制度

(一)繼續完善公務員法配套法規

根據國家配套法規建設進程,及時制定廣西的實施意見。深入開展公務員法的學習宣傳活動,提高公務員對法律法規的熟知水平。繼續開展落實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執行情況檢查活動,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不斷強化依法管理公務員的意識,為法律法規的落實創造良好條件。

(二)建立健全公務員考試錄用新機制

公務員考錄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們要嚴格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確定的職責任務開展各項考錄工作。除特殊職位外,自治區級機關全部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市縣鄉級機關招考,要加大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力度。今年繼續完善從基層一線考錄政策,注重錄用人員來源的多樣化。繼續開展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工作。完善考錄政策體系,研究制訂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指導意見等政策性文件。組建自治區級面試考官、命題專家和閱卷專家等“三支隊伍”。各市也要逐步建立面試考官隊伍,建立考試考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要加強考錄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重點要加強紀律教育和紀律約束。對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要零容忍,特別是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三)嚴格規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扎實抓好已參照管理單位的依法管理,重點研究參照管理單位與行政機關并軌管理辦法。要組織參照管理單位開展公務員法的全員學習、培訓,適時舉辦參照管理單位主要領導和人事科長培訓班。各市各部門要組織其他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幫助大家熟悉公務員法,做到依法管理、依法開展工作、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堅持審批標準和程序,從嚴做好經常性審批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法做好參照管理單位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四)改革創新公務員選拔任用和管理機制

公務員選拔任用和管理機制是激發公務員隊伍生機和活力的客觀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黨政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精神,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進競爭性選拔任用方法,加大對競爭上崗的指導和宣傳力度,加強對競爭上崗考試考核的研究,提高競爭上崗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要積極推進公開遴選工作,我們將會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集中開展區直機關公開遴選活動,要通過公開遴選,強化從基層選人用人導向,探索建立培養選拔基層公務員的有效機制,進一步優化黨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結構、來源和經歷結構;打通公務員在各級機關之間的交流渠道,使公務員轉任制度更具規范性和科學性。各市也要積極開展公開遴選工作。繼續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工作,組織監獄、勞動教養機關開展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工作,指導防城港市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總結試點經驗。貫徹落實任免升降、調任規定,規范公務員任用、交流工作。

(五)繼續推進公務員監督約束機制建設

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進一步嚴肅公務員隊伍紀律,規范公務員履職行為。以《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實施五周年為契機,推進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組建工作,依法處理公務員申訴案件,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

三、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實做好表彰獎勵工作

(一)認真做好規范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

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評比達標活動管理辦法(試行)》,成立評比達標協調小組和辦公室,參照國家工作格局,設立常設機構,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為開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各市各部門要對現有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清理,落實分級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審批規模,規范獎勵經費使用。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重大工作和經濟社會形勢發展變化,探索研究表彰項目進入、退出機制,實現表彰項目在總量控制基礎上的動態管理。

(二)進一步加強表彰獎勵綜合管理

制定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推進記功嘉獎工作規范開展。要對實施行政獎勵的系統和部門實行計劃申報制度,對年度開展評比表彰的單位數量進行適當調控,推進表彰獎勵工作規范平穩開展。要做好表彰獎勵的審核把關工作,堅持面向基層一線,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使表彰對象經得起實踐、歷史和群眾的檢驗。對省部級以上的表彰獎勵工作,各市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報送推薦結果。要充分發揮表彰獎勵工作的激勵示范和引領作用,通過各種生動有效的宣傳,使先進模范事跡深入人心,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在全社會營造先進光榮的濃厚氛圍。

四、抓基礎固基本,扎實推進公務員管理系統建設

(一)繼續加強公務員管理系統機構和隊伍建設

我們將加強協調,各市也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力爭年內各市都建立公務員管理機構。要帶頭開展好創先爭優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深化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我們將組織公務員管理系統科以上干部輪訓,全面提升市、縣兩級公務員管理部門領導、市級公務員管理部門中層骨干和區直行政機關人事部門負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水平。以追求卓越、嚴格管理、團結和諧為主要內容,創建公務員管理機關文化。

(二)積極推進“三基一化”(基本制度、基礎資料、基本功和信息化)建設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的部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區公務員管理系統信息建設,推進公務員管理系統信息數據分中心和公務員數據庫建設工作,努力實現區、市、縣三級公務員管理部門網絡貫通和信息暢通。做好2011年度公務員統計工作,繼續組織市、縣和區直行政機關負責公務員年度統計工作的業務骨干培訓;各市各部門要認真采集數據,從源頭上保證數據質量,按時報送統計結果。要繼續完善基本制度和工作規劃,形成管理規范、銜接有序、協調通暢、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加強基礎資料、基本數據的收集、整理和運用,強化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功訓練,提高工作質量。

(三)積極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各地在部署重大任務、召開重要工作會議、開展重要活動時,要有計劃地開展新聞宣傳。對各市各部門在公務員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我們將及時總結,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各市各部門要及時報送工作信息,共同辦好公務員局門戶網站。

篇(4)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寫工作總結、專項工作總結、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進行。

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七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八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一條各考核單位可以將考核內容和等次標準進行細分和量化,結合本單位特點,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公務員制定具體的、便于操作的考核辦法。

第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應嚴格堅持標準,實事求是。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應當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以內。

機關當年在綜合性評比中被授予榮譽稱號,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給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的,該單位優秀等次的人數可控制在實際參加考核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以內。

優秀等次名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機關內各職務層次人員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機關在年度考核時設立考核委員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及從事公務員管理、紀檢監察工作、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

考核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考核工作計劃;擬定考核的具體標準和方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各部門的考核工作;審核主管領導對公務員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受理本機關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考核委員會的具體事務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承擔。

第十五條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被考核公務員的個人總結,進行綜合分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考核委員會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五)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被考核公務員簽署意見。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六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復核,復核期間,申請復核的公務員不得提出申訴;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本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訴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第十七條各機關應當于翌年3月底前將本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總結(含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人員情況說明)和優秀等次名冊、《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備案呈報表》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并及時按照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第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符合晉升工資條件的,晉升工資;

(二)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三)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并按規定調整其工資;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二條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而又無職可降的公務員,應予降低一個以上級別;無級別可降的,應予降低一個以上級別工資檔次;如果其職務、級別、工資檔次均處于最低狀況,則不再降低,但須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第二十三條經確認屬考核不實的,應重新確定考核等次,并及時更改有關待遇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調任、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轉任的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掛職鍛煉或參加扶貧、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等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時間半年以上的由掛職、扶貧或服務單位進行考核并提出確定等次的建議。考核材料及建議送派出單位,由派出單位研究確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單位優秀等次名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當年的軍隊轉業干部,由接收安置單位根據工作表現和轉業時的鑒定確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條當年退休的公務員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期間的情形外,年度獎金按本人當年工資及當年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第二十八條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第三十條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篇(5)

終身教育是指對一個人從生到死的整個一生所進行的教育。具體來說,終身教育包含了縱向教育和橫向教育的連續和結合。從縱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發展的每個時期受教育的連續性;從橫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發展是互相結合的。從20世紀70年代起,從西方到東方,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終身教育都被廣泛接受,一些國家甚至通過立法等手段為終身教育的實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護航。

(二)公務員的公務員能力標準

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要求,國家人事部印發了《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此舉旨在貫徹落實進一步開發公務員人才資源,促進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各地、各部門在公務員培訓教育、錄用、競爭上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標準框架為參考依據,體現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據不同職務公務員的特點制定細化的標準。各地、各部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

(三)公務員終生學習與終生教育

《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明確提出學習能力,即樹立終身學習觀念,有良好的學風,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學習目標明確,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積累知識與經驗;掌握科學學習方法,及時更新和掌握與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知識、技能;拓寬學習途徑,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他人學。

二、公務員樹立終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識經濟時代的必然要求

隨著新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信息產業的崛起,知識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國面臨挑戰,需要學習的知識、需要解決的問題與日俱增。這一切對于處在各級各類崗位上,從事政府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務員提出了必須進行終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務員工作的本質要求

公務員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公務員工作的本質要求公務員們要有豐富的知識、高超的思維能力、正確的決策能力、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等等。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更新的半衰期在縮短,知識的增長與知識的老化形成鮮明的對比,終身教育不再是口號,而是每個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實行動。

(三)公務員不斷進步的內在條件

一般來講,公務員的晉升要經歷由基層、中層到高層的發展提升過程,表面上看這一過程是官位的提高、權力的增大、責任的加重,實質上是知識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務員知識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個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公務員只有不斷地在工作中學習提高,更新原有知識,補充新知識,力求成為知識豐富、能力突出、站在時代前列的人,才能擔負起更高更重的領導責任。

三、公務員終身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公務員制度的全面實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對公務員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務員教育培訓教育過程中也遇到了許多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培訓教育觀念落后。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對公務員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總認為培訓教育是“軟任務”,可搞可不搞,把培訓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種消費投資,片面強調日常事務太多,培訓教育會影響甚至沖擊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與學習矛盾仍較突出。全面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以后,實行“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原則”,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時間太多勢必會影響日常工作的開展。第三,培訓教育內容嚴重滯后。目前,全國各地公務員培訓教育除了學習指定的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之外,選修課的開設在地方公務員培訓教育中只是小范圍的嘗試,公務員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選擇余地較小,難以滿足那些素質較高、基礎較好、求知欲較強的公務員的需要。第四,培訓教育激勵機制不完善。盡管《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參加培訓教育是國家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作為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上述規定并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使得許多公務員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動地接受培訓教育。

四、改進公務員終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須明確終身教育的目的

公務員進行終身學習必須首先端正態度,“正其心”、“誠其意”,弄清楚為什么而學。作為社會主義建設偉大事業的工作者,必須牢固地確立為國家、為人民、為黨的事業而不斷學習進取的使命感,這是公務員擺正自己位置,自覺地進行終身教育的內在動力。一個合格的公務員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為人民服務的事業中去,以積極主動的精神去學習,力求為人民掌好權、服好務,就具備了立于不敗之地的最基本素質。

(二)提高思想素質和提高能力素質相結合

對公務員進行終身教育,提高知識能力水平,必須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擺在首位,擺在“生命線”的位置,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水平決定著進行日常工作時的立場和方向。公務員進行終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視思想政治素質的鞏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維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質相結合

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應該既是一個思想家,有創新思維的能力,也是一個實干家,能夠全身心地工作。公務員能夠看得深,看到紛繁復雜的事物現象背后的本質和發展規律,能夠站得高、看得遠,看到現實事物未來的發展趨勢,從而未雨綢緞,見事早、決策快。因此,公務員在終身教育的過程中,要提高知識能力水平,就應該在提高思維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五)學習理論知識與社會工作實踐相結合

公務員在終身教育中為提高綜合素貢,首先必須養成讀書的良好習慣,尤其是要讀一些導師的著作,特別是哲學著作,學會哲學地思考問題,提高哲學思維能力。其次要勇于實踐,實踐也是一種學習,而且是更重要的學習,公務員提高綜合素質,實踐是必不可少的途徑,只有自覺地投身到領導實踐活動中,大膽地試,大膽地闖,才能更有效地鍛煉提高。再次,要勤于總結經驗、善于總結經驗,尤其是要善于從自己親身的經驗中,從自己的工作經驗和思想經驗,從自己犯錯誤的痛苦經驗中總結提高。最后,要在交流中提高。公務員應善于利用參加各種會議、培訓教育班的機會,和別的公務員進行廣泛的交流,注意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反思警戒別人失誤的教訓,勇于在請教學習中查找自己的失誤和不足,以利于整體的提高。

參考文獻

[1]羅納德·科林格勒,約翰·奈爾班迪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與戰略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2]趙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年

[3]黃洪民,當前我國公務員培訓中的問題和對策,黨建與人才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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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的現狀

2007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其中提出“十一五”期間要把全體公務員普遍輪訓一遍,使公務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明顯提高,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本領增強。地方政府也根據各地實際需要,制定公務員培訓計劃,切實加強公務員的培訓工作,提升公務員的整體素質。但是,培訓結果調查顯示,存在不少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存在法律保障薄弱、培訓內容與實際不符、培訓機構和人員缺乏專業性、忽視公務員自身體驗等問題。培訓的法規制度不健全,缺乏規范性。中國是高度異質性的國家,所謂異質性就是指極為不同的體制、習俗和觀點同時存在。異質性導致行政制度中出現許多不規范的管理,正如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中就存在著諸多不規范管理。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法制的規范,日前有關公務員培訓工作的單項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均未建立或不健全,現有的暫行條例和暫行規定較粗放,操作性差。有關培訓的經費保障、施教機構資格認證、培訓質量評估及培訓的具體方法規定均不明確,造成了公務員培訓工作中出現不科學甚至管理混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務員培訓制度的完善。公務員培訓的內容與公務員的實際需求不符,培訓結構形式化使得公務員接受培訓只是完成官僚制組織給予的任務,而自己的精神特質與聰明才智卻不投入其中,其結果必定是導致培訓的異化。在我國公務員培訓實踐中,許多培訓項目并非出于公務員自身的需求,而是來自培訓機構的想當然。公務員參加培訓純粹是為了完成任務,這是官僚體制中主動性缺失的表現,激勵機制的不完善,其結果就是導致公務員的行為與其精神意志的分離。我國的公務員培訓機構已成為專門的教育部門,與具體的政府職能部門相對立,從而使培訓機構對需要培訓的部門缺乏溝通了解,導致培訓機構專業水平低下。同時,培訓師由于長期固定在培訓機構,成為專門的教育者,缺乏在具體職能部門的工作經驗只能空談理論成為授課機器,喪失了其特有的本質屬性。公務員培訓過程中忽視了公務員的主觀能動性,采取“單面灌輸”的培訓方式,使得培訓中看不到公務員個體的存在。培訓者只是作為機器零件在機械運動,喪失了人格特質,不知學習的主動性、創造性為何物。不考慮需求的多樣性,整齊劃一,缺乏綜合能力的培養。

二、實施拓展式培訓的必要性

近幾年新錄用的公務員特別是市級機關的公務員,由于大部分都是“三門”干部,缺乏艱苦環境的磨練和基層實踐經驗,其綜合素質不能很好適應各項工作的要求,存在一些比較明顯的問題與局限,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政治素質上,相當部分新錄用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水平不夠高,從政治上把握大局、觀察和處理問題的能力較為欠缺;在群眾觀念上,部分新錄用公務員的群眾觀念和群眾意識淡漠,普遍不會和群眾打交道,有的個人意識太重,喜歡談自我價值,忽視了黨、國家和人民對自己的培養;在工作能力上,不少新錄用公務員的調查研究和組織協調能力以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較弱;在精神作風上,有些公務員缺乏艱苦創業精神,不能適應社會各種環境考驗,作風不夠扎實,脫離實際,工作干勁和堅韌性不夠。

拓展訓練是上世紀90年代在中國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的培訓工具。它借鑒了國際上的通行的培訓形式和理念,結合中國現實國情,以管理學、心理學、組織行為學,社會學,經濟學,哲學,教育學等理論為依據,通過具體的戶外活動(場地、野外、水上等)和室內課程將特定的知識內容貫穿其中,使學員在妙趣橫生的經歷中,學習和理解相關的知識,感悟相關的理念,發掘自身潛力提升綜合能力。在新加坡,80%的文官接受體驗培訓課以促進觀念改變,美國外交部則定期給外交官提供體驗培訓,它成了公務機關傳遞概念的有效途徑。而在中國國內,體驗培訓還是比較新的事物,主要集中在企業培訓的領域,我們可借鑒國外公務員培訓的經驗,改善我國的公務員培訓。拓展培訓的意義主要體現在成功的心理訓練和團隊合作訓練。通過拓展訓練,學員在以下方面將有顯著的提高:認識自身潛能,增強自信心,改善自身形象,學會促進個人發展;克服心理惰性,磨練戰勝困難的毅力;啟發想象力與創造力,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認識群體的作用,增進對集體的參與意識與責任心;改善人際關系,更融洽地與群體合作;學習欣賞、關注和愛護自然等。

三、拓展式培訓的實施策略

1、團隊熱身

在培訓開始時,團隊熱身活動將有助于加深學員之間的相互了解,消除緊張,建立團隊,以便輕松愉悅的投入到各項培訓活動中。這類活動經典項目――破冰起航。活動要求:全體隊員分成若干個隊,每10-12人組成一隊每隊由一名培訓師及助理培訓師主持、配合本隊活動;各隊推薦或自薦隊長和旗手各一名;編隊歌,可自編曲,也可原曲填詞;起隊名,形象、有意義;隊訓,文字簡練、朗朗上口,具有震撼力;制作隊旗、隊徽全體隊員在隊旗上簽名,蘊意深刻;最后各隊相互展示、解釋隊名、隊歌、隊訓、隊旗。以破冰游戲貫穿始終,充分展示參訓人員的創意與激情集眾人智慧,濃縮創新意識,展示團隊風采,迅速形成一支擁有共同使命感的團隊。培訓將以組為單位,使每個人都積極地參與到培訓之中,團隊的所有成員必須共同面對困難、迎接挑戰、攻克難關。破冰游戲將有效打破人與人之間的隔膜,創造良好的溝通氛圍,激發熱情與斗志,通過此類項目,主要提高公務員溝通協調能力,以及社交能力。

2、個人項目

這類項目本著心理挑戰最大、體能冒險最小的原則設計,每項活動對受訓者的心理承受力都是一次極大的考驗。如:空中單杠,要求每一個隊員站在離地七米的空中,腳下是一塊厘米寬,一米左右長的木板,在前方一米以外的空中,懸著一根單杠,單杠隨風微微地晃動,每一個隊員要做的就是從木板上凌空躍起,抓住那根單杠;此項目需要隊員增強,克服恐懼心理勇敢地躍出去抓住單杠。克服、戰勝困難的勇氣,有著勇往直前的精神。劇毒廢墟場,設置一些有毒或者無毒的障礙物,要求是通過觀察判斷有毒無毒事物,安全離開廢墟場。公務員觀察能力,是對各種問題和現象的洞察力。這是保證國家公務員處理問題時,能夠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前提。可以通過現象看到本質,預見事物的發展和變化。增強判斷力,判斷能力是指國家公務員對工作問題進行分析觀察后,要對問題的性質、特征和現狀進行判定,作為執行政策和決策的依據。這也是國家公務員在掌握真實信息的基礎上,依據邏輯推理,做出某種判斷的決策能力。完成這些項目對初次參加培訓人員來說,第一感覺大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這種情緒控制下,個人需要在同伴的吶喊和支持下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完成項目,并在這個過程中體驗到實際中的困難遠不如想象中的困難那么大,領悟到“當你要放棄的時候,其實離成功已只有一步之遙。

3、團體項目

團隊項目以改善受訓者的合作意識和受訓集體的團隊精神為目標,通過復雜而艱巨的活動項目,促進隊員之間的相互信任、理解、默契和配合。經典項目:信任背摔,每一位隊員依次從一座高1.5米的背摔臺上直身向后倒下,其他隊員在背摔臺下平伸雙臂做保護。通過此項目建立團隊成員之間相互信任的基礎,通過身體接觸,打破大家之間的隔膜,盡快的進入培訓情景,學習換位思考,向自我挑戰,提高心理素質,戰勝恐懼,規范自我行為同社會、集體利益的關系。在日常工作中,有人總是習慣于指責別人工作做的不好,認為別人的工作都很容易做可真到自己做又如何?所以,在工作中,應從自身做起,對他人多一份寬容、理解和信任,有良好的適應能力,大家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才能使團隊具有凝聚力。團隊項目有很多種,但一般要求首先確立方案,明確分工,有效的組織協調是團隊成功的關鍵有效的利用搭配資源,是團隊成功的質量。相互協調和精心操作,才能保障計劃的順利實施。感受面對困難時,應有的態度和做事方式,擺正個人在團隊中的角色定位,是團隊成功的基礎。提高公務員組織能力,組織能力是指國家公務員在一定的工作環境中,能根據工作任務的特點和需要,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建立精干有效的工作機構和控制系統,實行科學的分工和授權,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善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并把他們組織到實現工作目標的活動中去的能力。

4、回顧與總結

回顧能幫助學員消化、整理、提升訓練中的體驗,以便達到活動的具體目的。總結能將學員培訓的收獲遷移到工作中去,以實現整體培訓目標。通常,培訓效果的鞏固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往往需要提供培訓的機構和接受培訓的組織共同配合來完成。對于拓展訓練的后期效果增強,有幾種方法可以運用,一種是根據培訓結果要求每個參訓者制定出行動計劃,并且進行定期的跟蹤和反饋。如果真的可以把這一點做到位,培訓效果就能得到很明顯的延續;另一種相對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重復刺激,經常回放參加培訓時的照片、錄像或者音頻資料等。“生活本身也是體驗,將體驗聯系到工作中,引發出新的體驗,進而使體驗效果得以延續,這對于培訓效果鞏固也具有明顯的作用”;此外,還可以采用加強對學員評估的多維度加權評估法來進行強化,先根據學員在培訓過程中的表現給出一個加權分數,同時,再跟蹤學員返回工作崗位后的進步情況,請送培單位相關部門再評分得到另一個加權分數,最后綜合得出學員的綜合成績,進一步反饋給所在單位,作為該學員今后晉升或提拔的一個依據,同樣可以起到訓練的后期強化效果。

四、培訓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課程與教材建設是拓展訓練課進入公務員培訓課堂必須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只有做好了拓展訓練課程與教材的建設工作,在公務員培訓課堂中推廣拓展訓練下才能更好的實施。將拓展訓練課程與體育、心理健康課程有機地結合起來,開發編寫適合的拓展訓練教材,使拓展訓練教學在公務員施教中更好地開展。公務員綜合能力的提高,不是簡單地靠一、二次的拓展訓練就能提高的,它只是政治思想教育、業務技能等培訓的一個補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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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建標:開展菜單式培訓是公務員培訓的新趨勢[J].繼續教育研究,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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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國公務員培訓制度的法律基礎

1.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的法律基礎

我國實行公務員制度起步較晚,雖然黨和政府歷來重視干部的培訓工作,培訓制度化發展標志性歷程主要體現在:標志我國公務員制度建立的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公務員制度的確立,無疑使公務員培訓再也不是可有可無、可松可緊的事情,而將被順理成章地納入法制軌道。公務員培訓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訓制度體系于1996年施行的《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規定》、《國家公務員出國培訓暫行規定》,以及《2001年一2005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 《2001年- 2005年國家公務員培訓綱要》、《2002一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2005年4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公務員法》則最終將公務員培訓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由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出臺了"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給我們解讀了公務員培訓的政策法規。此外,還有《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等政策文件,公務員培訓的法律化表明自我國公務員制度正式推行以來,公務員培訓制度取得了歷史性飛躍。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公務員培訓取得一定的成果,具體表現為:教學內容不斷充實提高;培訓形式向多樣化、科學化發展;培訓機構初步形成網絡;培訓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難看出,我國公務員培訓工作在許多方面總結和繼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優良傳統和經驗,同時也吸取了國外相關經驗,在新形勢下呈現出一種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1]。

2.日本公務員培訓制度的法律基礎

日本公務員培訓的法律依據是戰后初期制定的《國家公務員法》和《地方公務員法》,這兩部法律后來都進行了多輪修訂[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據公務員法頒布了《職業訓練法》,該法第一條規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開發和提高勞動者職業所需要的能力,通過充實職業訓練內容,普及和加強職業訓練及技能鑒定,以謀求勞動者職業的穩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法律并對培訓的種類、方式和內容等作了規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國家公務員法》為基礎制定了《人事院規則》,它成為人事院執行研修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法》第3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人事院根據法律的規定,負責改善公務員報酬、工作條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議,確保職階制、考試及任免、報酬、研修、晉升、懲戒、申訴及其他公務員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負責做好公務員利益的保護工作"。日本《地方公務員法》也對公務員培訓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為使職員發揮及增進工作績效,應賦予其接受研修之機會"。

二、兩國公務員培訓的培訓內容與培訓理念

1.中國公務員培訓內容與培訓理念

我國公務員培訓主要有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在職培訓等。初任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領導科學、政策法規、廉政教育及所任職務相關業務知識等,重點提高其勝任領導工作的能力。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專門業務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機關根據需要確定。在職培訓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的培訓。在職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機關根據需要確定。

從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現狀來看,由于宣傳力度不夠,約束程度較低,曾出現了"培訓工作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尷尬局面。傳統的公務員培訓根植于計劃經濟的土壤,計劃經濟下的"國家包辦,高度集中統一"的方式,使公務員培訓漸漸跟不上時展的步伐,從而暴露出許多和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地方。同時市場經濟成分,經濟活動的多元化和復雜化,經濟全球化進程中高新技術革命帶來的信息化和網絡化,對公務員的知識結構、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發達地區對于傳統的"一次培訓,終身享用"的觀念日漸淡薄,不斷更新知識的再教育、繼續教育直至終身教育已逐漸成為公務員心中的普遍意識和自覺行為。公務員培訓的日趨制度化也逐漸使公務員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得到保障,開始由被動式培訓向主動式培訓轉變。

2.日本公務員培訓的內容與理念

日本的公務員培訓課程設計非常豐富,2005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開設的進修總課程數已達13,375門,進修學員達337,029人,其中授課時間超過20小時的課程達4119門,進修學員達99,524人。根據前述的日本公務員培訓種類及日本人事院白皮書,日本公務員的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干部行政官研討會

這類研修主要針對各府省部局長級、審議官級和首席課長級職員開展,培訓內容一般根據時事熱點設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務員培訓的主要方式,課程主要以公務員現狀思考、公共政策現狀思考、學習領導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題為核心來設計,參加此類進修的職員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職員外,還有來自民營企業、地方公共團體以及外國政府的相關人員,研修形式包括集訓進修、反復研討、交換意見等。

(3)女性職員研修

課程設計以提高女性職員的業務能力與職業素養為主,包括女性職業生涯規劃、女性自強等。還以"保持高漲熱情、發揮能力繼續工作"為主題,開展以休產假的女性職員為對象的"中央官廳女性職員公開研討會"。

(4)實務經驗者進修

這類研修主要針對從民間和企業招聘的有工作經驗的公務員而開展,一般為期兩天,課程內容包括國民服務意識、懲戒制度、公務員倫理講座和案例研究,同時會安排與老一輩的有實際行政經驗的公務員作交流討論。

三、兩國公務員的培訓機構保障

1.中國公務員的培訓機構

國家行政學院是我國最具權威且管理現代化的公務員培訓院校,以中短期在職培訓為主,隸屬于國務院,主要培訓副廳、局、司以上的國家公務員和培養高層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員,培訓經費由國家財政全額預算撥款。除國家行政學院外,中國政府還相繼建立了省級地方行政學院,其中地方行政學院的師資由國家行政學院和中國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培養。另外,黨校在我國成為對黨員干部進行理論和業務培訓的重要基地,同時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從事人事、人才科學研究的科研院所經過批準,也可以承擔國家公務員培訓的任務。但由于我國國家公務員培訓事業發展的時間較短,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管理干部學院之間的培訓范疇劃分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2.日本公務員培訓機構

在培訓的行政管理機構設置上,日本全國公務員培訓領導機構為日本人事院。作為對國家公務員進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組織,人事院受內閣管轄,負責公務員的招聘考試、薪酬、休假、研修服務、懲戒申訴、倫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訓方面,人事院主導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制定培訓的總體規劃并指導各相關府省培訓工作的實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組成,其中1人擔任總裁,人事官經國會同意、內閣任命、天皇批準后擔任。人事院下設事務總局,其下再設人才局、公務員研修所、8個地方事務局及沖繩事務所等機構。其中人才局主管國家公務員的招聘、晉升、職位管理、人才發展等事務,下設培訓協調處和培訓指導處負責對各府省公務員培訓工作的總體協調與全面指導。各地方事務局或事務所負責當地公務員的進修培訓。公務員研修所則是為各府省職員提供培訓進修的機關,是國家行政培訓機構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擔著全日本高級公務員的培訓工作,凡是通過選拔、考試進入高級公務員隊伍序列的公務員,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進入行政管理核心層面的公務員,都需參加該研修所的培訓后方能實現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現在,每年有大約2,000人在公務員研修所接受進修[3]。

四、公務員培訓體系研究的啟示

培訓工作是對公務員的長期投資,是對在職公務員進行的繼續教育,培養公務員履行職務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強工作人員的技能水平與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潛能,使工作人員開拓自我,超越自身,與此同時,還可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政府開支,提高生產收入,并適應行政改革的知識需要,這是培訓的作用所在。

公務員培訓的需求是高度多樣化的,包括知識、能力等大類,又包括知識和能力的多種構成要素,如決斷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復雜化的是,知識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僅需要與受訓者的職責領域結合起來(比如, 縣長和處長、商務部處長和交通部處長,職責領域存在巨大差別),而且要與他們的職位結合起來(比如同樣是決斷能力、協調能力,廳長和處長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實提高受訓練者的知識和能力,培訓內容的針對性顯然十分重要,否則,不僅意味著有限資源的浪費,而且會因為供需脫節而影響培訓對公務員的吸引力。在發達國家,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專業學位教育,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衛生(MPH)等。由于學員來源的多樣性,這類培訓的針對性還是有限的,著眼于綜合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可以說是"某一專業領域的通才培養模式"。對履職需要的專門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進行培訓。對于我們國家來說,公務員培訓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相對于其他幾個國家來說,沒有公務員培訓的立法保障,即沒有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法來對我們國家的公務員培訓提供指導的參考。此外,培訓內容較為單一,培訓理念上沒有真正把公務員培訓重視起來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務員培訓出現了國際化與市場化的趨勢,針對我們國家公務員出國培訓是否變成出國旅游等實際問題,還有待相關政策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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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鎮始終把《公務員法》的貫徹落實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來抓,抓好公務員法的學習和宣傳則是貫徹和實施的重要前提和保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涉及面廣、內容豐富,我鎮在強化機關公務員進行學習時,將學習宣傳的重點放在了對原文的仔細研讀上,吃透法律政策,達到融會貫通的效果。對我鎮全體公務員,尤其是新入職公務員以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學習和培訓,明確要求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學習、中層干部必須率先學習、普通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通過、印發原文讀本等途徑抓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的宣傳工作。

二、科學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貫徹落實

(一)公務員日常管理情況

1.公務員的錄用和登記。自《公務員法》實施以來,我鎮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凡進必考”、“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開展公務員錄用工作。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且有相應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向上級部門提出考錄公務員的申請,并對崗位安排、年齡限制、專業類別等報考條件進行科學合理設置;對縣人事局統一招考、擬錄用的公務員,按照上級要求,進行嚴格考察,2014年至今,我鎮共組織專門力量對5名新進公務員進行了實地考核。嚴格按照《公務員登記實施方案》規定的登記原則、范圍、對象、條件和程序,對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進行登記,仔細填寫《公務員登記表》,嚴格把關,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2.公務員退休、辭職和辭退。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退休的規定,對我鎮符合退休條件的龔方榮等幾位同志,依法辦理退休相關手續;根據《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試行)》和《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認真清理公務員相關情形,無管理對象辭去公職和被辭退的情況。

3.公務員的考核、獎勵和懲戒。每年年底我鎮均按照管理權限,根據上級下發的關于公務員年度考核文件,對機關科級以下公務員進行考核。按照考核對象個人進行總結、主要領導群眾意見、民主測評、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的程序進行考核;2015年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創新實施《鎮亮牌考核辦法》,進一步規范公務員的日常考核管理,將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優評先、提拔推薦的依據。對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符合獎勵情形的機關公務員,給予通報表彰,并依法向上級推薦,申請予以獎勵。鎮紀委切實履行執紀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公務員用人機制執行情況

1.公務員交流、競爭上崗。為全面提升我單位公務人員工作能力和綜合素養,我鎮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對機關中層干部實行輪崗,以便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的綜合型公務員隊伍。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程序、條件及要求,扎實做好公務員職務升降工作。堅持原則不動搖,履行程序不變通,嚴格履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委研究決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通過對擬提拔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各方面進行嚴格考察,配合競爭上崗機制,擇優選任,確定機關內公務員晉升中層干部人選。

2.公務員回避。在執行公務和公務員崗位設置上,從嚴貫徹公務員回避制度,凡遇處理公務過程中涉及公務員本身利害關系及其親屬的利害關系的,該公務員必須回避。

(三)公務員權益保障情況

1.公務員福利、待遇執行情況。我鎮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執行,根據上級下發的執行標準,于每年年初合理編制財政預算,并按時申報工資調整資料,按規定的標準足額、及時繳納五險一金,保障公務人員正常待遇,解決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后顧之憂。另外在機關內為家住較遠的職工提供了部分宿舍,建設了職工食堂,充分提供后勤保障。如無緊急事務需處理,國家法定節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證了公務員的正常休假和帶薪休假。

2.公務員培訓。建設學習型機關是中央著眼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的重要戰略決策,我鎮始終高度重視公務員的培訓工作,不斷強化培訓的針對性、時效性、統籌性和科學性。一是領導帶頭學習,在開展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時,根據學習內容把范圍擴大到全體機關干部,引導機關干部做到學以立德、學以增智、學以致用;二是對新進公務員和從事部分重要業務的公務員,積極與市、縣級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推薦其參加業務培訓,收到明顯成效,僅2014年我鎮共推薦7名公務員就有到日報、縣檔案局等部門學習培訓。

(四)公務員履行義務情況

我鎮高度重視公務員隊伍素質培養和行政職業能力提升,全鎮上下形成了遵紀守法、勤勉盡責、為民務實、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全體干部職工均模范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忠于職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執行政策、落實規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主動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同時,我鎮也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等公務員法配套政策法規。

三、存在的問題及整改建議

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由于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內容豐富,我鎮在認真貫徹落實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學習仍需進一步加強,了解掌握還不夠深入;二是對公務員的培訓力度還需進一步增強,培訓經費投入上還有所欠缺;三是公務員交流渠道還不夠暢通,輪崗范圍不夠大;四是仍然存在借用的現象,一定程度上減弱了鎮上的工作力量;五是因工作業務繁忙等客觀原因,導致部分公務員公休、補休未得到有效落實或未全部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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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政治、經濟、科技的發展變化對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公務員要適應并勝任當前和未來政府管理的要求,僅依賴學歷教育和工作后的業余自學及實踐探索遠遠不夠,因而國家特別注重公務員培訓。培訓必須能夠增強公務員的職業競爭能力,為其職業發展過程中提供機會,并通過培訓這一手段,激勵公務員更加適應政府要求,實現雙贏。但隨著中國公共事業管理改革持續推進,我國公務員培訓激勵機制問題日益顯露,急需深入研究。本文結合當前我國公務員培訓機制的現狀,對公務員培訓機制中存在的種種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基于激勵機制的培訓變革策略,努力提高培訓激勵的實用性,充分發揮培訓機制在提升公務員隊伍素質、調動公務員積極性方面的作用。

一、公務員培訓機制現狀

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國家公務員的培訓工作在培訓規模、培訓內容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機制現狀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公務員培訓規模明顯擴大,培訓內容更加切合實際

據不完全統計,10多年以來,我國開展各類公務員培訓超過2000多萬人次。尤其是最近幾年,公務員培訓的參訓率不斷攀升,每年大約有200多萬人次參加培訓。公務員初任培訓率基本達到100%,對口培訓骨干公務員7100余人次,公務員法律法規輪訓600多萬人次,培訓人事干部10萬余人次。

近幾年來,我國公務員培訓工作一直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有效保障了中央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例如在全國范圍內公務員中開展對于世貿組織的基本知識培訓,以提高政府應對外來挑戰的能力;在公務員隊伍中開展電子政務與數字化信息化等內容的培訓,以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在有關政府部門有效推進關于公共管理碩士專業的學習教育,以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專業性。

(二)公務員培訓方法不斷創新,培訓體系逐步建立

我國公務員培訓方法有所創新:一是20世紀80年代的干部培訓,普遍沿用了高等教育的灌輸式教育模式;二是20世紀90年代公務員制度實施后,教學模式逐步擺脫了體系式方法而形成了以專題講座為主的研究式教學模式;三是2000年以來,案例式等現代培訓方法逐漸被采用。

近10年來,行政學院、各級黨校和其他干部學院正成為我國公務員培訓的主要陣地,在公務員培訓工作中肩負著重要的任務。與此同時,各部門還建立了自己的政府干部培訓中心,這些中心在公務員培訓工作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這樣,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公務員培訓體系正在逐步建立。

(三)公務員培訓選擇余地較少,缺乏專職培訓管理干部

在現實的公務員培訓過程中,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培訓除了學習培訓所規定的公共和專業必修課之外,選修課的開設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公務員對于參加何種培訓學習的選擇余地較小,難以滿足那些素質高和求知欲強的公務員的需要。

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部門一般沒有專職培訓的管理干部進行培訓工作,基本都是由人事干部兼任,甚至有的單位和部門沒有設置培訓綜合管理部門,需要時,就臨時從其他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二、存在的問題與原因分析

隨著知識經濟和信息社會的發展,對我國政府來說,若將培訓作為一種激勵手段,使公務員在獲得自身需求的同時,能夠更好的為政府和社會服務,還需對現有的培訓激勵機制進行完善。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的激勵機制存在以下問題:

(一)培訓工作與職位任用脫節,公務員參與動機不明確

培訓的最終目的是要把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工作行為與培訓內容聯系起來,公務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情況,將作為任職和晉升方面的重要依據之一。但是在實際培訓過程中,公務員的培訓工作與職位任用相結合作為約束性條件,很難得到落實。是否參加培訓并沒有作為公務員任用的必要條件之一。

公務員的參訓動機研究對于搞好公務員培訓工作也同等重要。制定培訓制度時,不僅要規定應該參加培訓的群體、參加何種類型的培訓、培訓的時間地點要求以外,還應規定按照要求去做,與不按照要求去做的不同結果。只有履行這種硬性規定,才能促使公務員激發更高的積極性來保住現有崗位,引發參訓動機,在參加培訓的過程中通過努力達到新的目標。但現行的培訓制度沒有充分明確公務員參訓動機,不能對公務員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

(二)培訓課程與內容缺乏針對性,考核體系不健全

現實狀況中公務員培訓流于形式,以應付上級行政指令為目的,對公務員個人發展并沒有實質性的幫助。同時,在培訓課程設置上,現有的培訓課程對工作方法、工作內容及對勝任工作所需知識、技能和特征等的描述不詳盡,公務員培訓內容缺乏依據。

通過參加培訓,公務員所取得相應的成績應與組織獎勵相掛鉤。但是培訓成績的取得,還需要進行培訓考核。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考核體系不健全,首先,培訓考核缺乏嚴肅的考試紀律,還普遍存在著作弊過關、人情買賣的考核現象。其次,我國公務員培訓考核標準模糊,并沒有將考核目標轉化為具體的、量化的科學的標準體系,在進行考核時大都采用了籠統的評價方式。最后,考核方式方面,我國公務員培訓考核過于注重對公務員學習效果的直接考察,對公務員參加培訓后工作行為的考核有待加強。

(三)培訓制度落實不理想,獎勵公平不完善

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落實情況不理想,主要表現在:首先,培訓需求分析對個體差異重視不足。中國政府部門過于重視組織的需求分析,側重人力資源培訓與開發服從于政府部門的發展目標;而對職位差異與個體差異的忽視,造成了對職位能力需求和公務員自身能力狀況分析相對不足。其次,培訓結果評估不完善。目前,中國公務員培訓質量評估體系僅側重于對公務員的學習成果進行直接考察,從而忽視了對公務員參加培訓后工作行為的考核,沒有真正起到驗證培訓效果的目的。

目前我國公務員認為對于培訓獎勵的公平感愈強,或者培訓的價值越大,公務員參與工作的積極性與從工作中獲得的滿足感就越強。就獎勵公平的角度來看,要使獎勵公平合理,既要使培訓和使用真正結合起來,也需要政府部門建立科學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但從我國公務員培訓實際情況來看,公務員培訓與獎勵脫節嚴重,培訓結果與晉升的聯系并不緊密,大大削弱了公務員參加培訓的動力,獎勵公平需進一步完善。

三、對策與建議——構建公務員培訓激勵機制

在現代管理理論中,所謂激勵便是要處理對象的需要、動機、目標和行為四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因而在公務培訓過程中如何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激發其參與熱情是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主題,同時也是提高培訓工作質量和效果的關鍵,而最大限度激發公務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完整的培訓激勵機制。具體而言,這種機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構建:

(一)培訓內容激勵

要使培訓成為激勵,首先是要合理設計受訓者與培訓內容的關系。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以及奧德弗的ERG理論,公務員培訓的內容應該滿足受訓者的成長發展的需要,并且能夠使得受訓者的參與動機能夠實現,這種動機主要包括了受訓者的期望和培訓的效價。只有當培訓的內容可以滿足二者,才能使得受訓者參與培訓的熱情與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從而產生提高培訓效益的內在動力。

首先,做好公務員崗位描述與分析。政府部門必須科學地構建崗位分析,撰寫清晰的崗位描述,對各個崗位的工作條件、目標和要求進行清晰的說明,尤其要明確崗位的工作勝任特征,使培訓課程設置能夠緊密圍繞政府職能和中心工作及受訓者的崗位要求。

其次,建立勝任特征模型,為培訓內容提供依據。基于勝任力的培訓內容與傳統的培訓內容具有很多不同之處,主要表現在:注重深層勝任特征,關注經驗分析,放眼未來等幾個方面。為了更好的在培訓內容方面激勵公務員,提高公務員參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基于勝任特征的培訓內容不僅涉及組織和培訓者的現狀,更為組織和培訓者的未來指明方向,試圖從勝任特征入手完善公務員培訓內容,可以促使培訓為政府戰略更好地服務。

再次,通過需求調查建立科學的培訓課程體系,努力提高培訓激勵的強度。科學、全面的需求調查是取得培訓激勵效果的前提,政府要充分運用各類激勵因素來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熱情,這種激勵手段首先需要保證受訓者的“保健因素”還有滿足“激勵因素”,二者相互結合才能有效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培訓激勵的強度。

(二)培訓考核激勵

培訓激勵機制的構建是一種動態的過程,上文主要是從培訓的行為上進行激勵機制的構建,本部分則主要側重于培訓結果的分析,即培訓結果的考核激勵。培訓效果的激勵,其主體是政府的主管部門,而客體則是受訓對象。二者的目標是不相同的,因而關注的重點也不盡相同,對于考核的執行者政府而言其目標是為了部門的公務員素質的提升;對受訓的公務員而言,其參加培訓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自身的需求。在實際操作中進行評估考核的方法多種多樣,政府可以通過座談會、訪談觀察、面談與問卷調查等方法,取得相關數據。通過培訓考核進行激勵,主管部門要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要嚴格考核紀律。在培訓考核中要嚴格實施考勤制度,在考核的程序上應建立嚴格的監督控制機制,對考核評估的結果進行監督審查。同時,若被考核者提出申訴,復議機制也需進一步完善。

其次要完善考核方式。對公務員培訓考核要從兩個方面來完善:一要豐富直接考察的方式,比如進行角色模擬、主管與客觀相結合等方式進行考核。二要對公務員參加培訓后一段時間內的工作行為進行考核,考察培訓對受訓者工作實際的影響。

再次要明確培訓考核的評價標準。培訓成果的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公務員對所學技能和原理的掌握程度、對所學習培訓項目的反應、公務員經過培訓后在實際崗位工作中行為的改變等。政府部門在對公務員培訓進行考核時,應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科學合理的設置考核標準。

最后要確保培訓考核激勵價值的實現。對于培訓效果的考核應與公務員的晉升和薪資待遇掛鉤,對參加培訓后能力提升快、工作業績優異、培訓考核優秀的公務員進行物質獎勵,使公務員能夠主動參加培訓,從而持續地提高培訓效果。

(三)培訓方法激勵

培訓機制的構建除了需要從內容和結果評價上保證需要、動機和目標上滿足激勵機制的實施者與參與者,還需要從行為上有效的保證培訓激勵的有效實施。要選擇合適有效的培訓方法需要考慮培訓的內容、培訓目的、受訓者自身特點以及政府已具備的培訓資源等因素。

首先要重視在線培訓體系的激勵作用。相對于傳統學習方式來說,在線培訓或電子學習可以促進學習與工作的結合,有著沒有疆界限制的優勢。同時,政府為公務員學習設計多種培訓途徑與渠道,提供政府獎學金,建設網上學習政府、網上開放學府,從而形成在線培訓的“e政府培訓”模式,大大提高了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了公務員參與培訓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起到了激勵導向作用。

其次要重視非正式培訓的作用。相比于正式培訓,非正式培訓在階段劃分、方式確定和成本績效等方面更注重靈活性,在培訓內容和方式選擇上更具有針對性并有所創新。在當前環境下,我們應該與時俱進,大膽探索,改革公務員培訓制度中不合理因素,結合自身情況,進一步明確培訓目標、不斷創新非正式培訓方式,提高公務員自身對培訓的認識程度,提升公務員參加培訓的熱情和積極性,使培訓激勵得到最有效發揮。

再次培訓機構和教師要不斷探索和總結有效的培訓方法,比如通過互動式教學、情境模擬、案例分析、分組辯論賽等方式使受訓公務員真正參與到培訓環節中,親身感受案例與情境帶給自身的深度思考,從而體驗到培訓的重要性,加深對所學知識和技能的理解,從而提高公務員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享受培訓的樂趣。

現代政府受制于傳統的管理機制,在培訓效果與激勵機制的構建上達不到原有目標,人力資源也未能得到合理地開發。隨著現代社會政治經濟不斷發展,政府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公務員培訓要應對國內形勢、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積極轉變思想觀念,更新管理體制,加大經費投入,主動對公務員培訓進行變革,運用在線培訓等方法實施全員培訓,通過需求調查建立科學的培訓課程體系,同時選擇合適的時機與形式進行個性化培訓,不斷提升公務員培訓激勵機制的有效性,實現由傳統培訓向現代培訓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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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是政府第一資源,是政府職能的具體履行者。服務型政府創建必然對公務員隊伍的能力建設產生重大影響。

(一)服務型政府要求公務員創新治理理念。由現行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務型政府,政府及其公務員必須改變“公民義務本位,政府權利本位”“為民作主”“官即管”“凡服務必由已出”等傳統觀念,樹立“以人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樹立“有限型政府”“有效型政府”“民主型政府”“企業型政府”“治理型政府”等新理念,努力做到“向人民學習,為人民服務,請人民評判,讓人民滿意”。

(二)服務型政府要求政府及其公務員不斷改進及創新公共決策機制。政府必須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的調研制度,按照政策制定的科學要求,深入調研,優化方案以提高決策的科學化程度。同時還要建立和完善重大決策的專家咨詢制度、法定程序制度、征求意見制度、聽證和公開制度、可行性和不可行性論證制度等,以提高決策的民主化程度。

(三)服務型政府要求公務員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行政法的兩大基本原則,是政府及其公務員在行政管理中必須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服務型政府強調政府由法而生,受法所控,依法行事,承法之責;政府服務須程序化、規范化,公務員實施行政行為既要合法,也要合乎正義;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不得濫用自由裁量權。

(四)服務型政府要求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公開透明。服務型政府是透明政府、櫥窗式政府或魚缸式政府。政府行為在陽光下操作,因此在服務型政府中,政府管理和服務的運作方式是公開透明的。政府向社會公開各項規章制度、辦事程序、期限和結果,實行決策公示預告、聽證和通報等一系列政務公開制度,將公務員的行為納入公眾視線接受公眾監督。

(五)服務型政府是責任型政府,公務員是責任型公務員。在服務型政府模式下,政府責任主要體現在政府及其公務員盡心盡力為公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上,但如果政府及其公務員未盡其責出現服務不佳、服務失敗并導致重大損失時,則須承擔法定的救濟責任。因此,把“服務”從管制型政府視角下的恩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視角下的責任,這是觀念上質的飛躍也是對公務員提出的一種高要求。

二、服務型政府模式下公務員的核心能力框架

確定公務員核心能力框架既有利于公務員自身努力,也有利于公務員的培訓選拔任用及考核。我國對公務員核心能力構成的認識過程,集中體現在不同時期公務員培訓目標及重點的變化上。十七大以后首次全國人事廳局長會的召開,是一個對黨的十六大以來人事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根據十七大報告,明確未來5年人事工作發展思路。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成為人事工作的主線、著力構建人事公共服務體系、人事工作吹響改革創新號角是此次會議的亮點。

從以上對近年來公務員核心能力構成認識的簡單梳理中不難看出我國對公務員核心能力構成的認識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公務員核心能力的內容既相對穩定又與時俱進,順應了政治文明建設的方向,和親民、愛民、為民的政策取向。這些認識對服務型政府模式下公務員核心能力框架的確定具有指針作用和決定意義。那么在服務型政府模式下公務員核心能力框架究竟如何?應充分考慮如下因素:

一是核心能力與非核心能力。服務型政府對公務員的能力要求很多,但要重點建設和提升的是圍繞服務職能構筑的核心能力集群。所謂核心能力是指公務員履行職責完成使命所需要的最基本最本質具有決定意義的能力。依據其指向的對象范圍不同可將其劃分為全體公務員通用核心能力(適宜全體公務員)、部分公務員通用核心能力(適宜某類公務員如領導職務類或某一特定職類)、特定公務員的核心能力(適宜某一特定職位)。

二是普遍與特殊。即要甄別哪些是所有公務員應共同具備的核心能力,哪些是特定公務員應具備的特殊核心能力。以特殊性為例,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兩類公務員的工作雖有交叉重疊之處,但其核心能力差異還是顯著的。領導職務類公務員須高屋建瓴、總攬全局、判斷形勢、科學決策、應對復雜局面等,而非領導職務類公務員則主要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好職位具體工作處理、日常具體事務。因此,相對側重執行能力及直接面向公眾的服務能力。特殊性還包括特定職位的特定核心能力,如寫作能力之于文秘類公務員,外語能力之于涉外類公務員。

三是具體與抽象。對公務員核心能力要求的表述如果過于抽象、籠統和寬泛就不便于操作,難于規范,不利于實踐應用。因此,其表述應盡可能簡明扼要,具體明確。

四是絕對與相對。公務員無論其身處何位都是國家的行政管理者,對其核心能力的要求總有許多共同之處,這是絕對的;由于公務員職位眾多,越是職級接近,工作性質相近的職務,對任職公務員核心能力要求越相近。因此,公務員能力差別又是相對的。另外各種能力劃分也非絕對的,也存在一定的交叉重疊包含關系。

五是穩定與發展。在一個特定的社會歷史時期公務員核心能力的主要內容應保持相對穩定,但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環境的變遷,又須不斷跟進及時調整。我國近年來對公務員提出的能力要求,較好地反映了服務型政府的內在本質,符合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應加以總結補充和完善。

三、創建服務型政府進程中強化公務員核心能力建設的舉措

服務型政府創建是政府以轉變職能為核心的一次重大變革和自我轉型,在此進程中必然要求公務員隊伍的素質,尤其是能力素質及時跟進。因此,國家必須聚合各種有效力量多管齊下,強化公務員核心能力建設。

(一)轉變觀念培育新的行政理念強化服務精神。強化公務員能力建設,必須以轉變能力觀念為前提,要克服傳統的以“官本位”或“權本位”為核心理念繁衍的“關系本位”,以學而優則仕為導向的“學歷本位”等理念障礙。樹立能力本位的核心觀念,各級政府還要加大對公務員的觀念教育,促其克服諸如“官即管”“政府萬能”等管制型政府觀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以客為尊”依法行政等服務型政府理念,努力增強政府公信力、親和力及公務員的服務精神。

(二)營造良好學習環境,打造學習型公務員隊伍。政府應通過建章立制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創建學習型政府。通過制度安排物質精神鼓勵等激發廣大公務員的學習熱情,激勵他們依照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在實踐中加強自我學習、自我磨練、不斷提升能力,實踐鍛煉、學習理論、效仿榜樣和反思自省等都是自我提升能力的有效途徑。

(三)改革和完善公務員制度。我國公務員制度建設盡管成就不小,但其缺憾亦不少,如考試錄用中的暗箱操作;職位分類制度的不完善;公務員考核獎懲中的非客觀化、非標準化、非科學化;公務員職務任免升降中的隨意性;長官意志性和非民主性;公務員培訓中的非規范化和非法制化;回避制度的形式化;工資福利制度的激勵作用有限等。其中公務員分類制度、考核制度和職務升降任免制度因存在缺陷,成為公務員能力建設的制度障礙。

(四)進一步推進公務員能力培訓。重視公務員能力培訓是近年來西方各國公務員制度改革的趨勢。創建服務型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對公務員的能力培訓,各地各級政府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解決教材師資經費等問題,切實提高培訓質量。

一是要突出培訓重點,即著力提升各類公務員在服務型政府模式下所需要的核心能力。

二是突出針對性,培訓前要加強對公務員的能力需求調查,依據調查因人培訓、因崗培訓、應需施訓,培訓后要重視效果,追蹤反饋。

三是不斷創新培訓方式和手段,應借鑒國外現代培訓模式及先進技術。提倡雙講式、研討式、案例式、調研式、現場式、情景模擬等靈活性、互動性、碰撞性、啟發性教學方式,廣泛采用多媒體、電子信息、網絡遠程教學等無紙化技術實現學習資源的交流與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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