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14 0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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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九個防災減災日,5月11日至17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為做好今年全市防災減災宣傳工作,經局領導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視察唐山重要講話精神和防災減災救災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明確活動主題,緊密聯系實際,引導廣大群眾關注防范各類災害風險,增強全社會災害風險防范意識,普及災害自救、互救知識,自覺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處置事務,切實提升防災減災知識和能力水平。
二、活動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基層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明顯增強,社會公眾防災減災知識普及率顯著提高,在校學生普及率達到80%以上,社會公眾普及率達到60%以上。
三、主要內容
(一)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市民政局在市政府應急辦的統籌指導下,開展大型廣場宣傳活動,制作防災減災公益廣告,在輕軌、公交上投放,各區縣可協調當地電視臺播放;各區縣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因地制宜地做好防災減災宣傳,做到報紙有文字、電臺有聲音、電視有影像、網絡有信息,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開展宣傳,要開展不少于1次的大型廣場宣傳活動;各區縣要深入開展防災減災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系列宣傳活動,通過在人員較為密集的廣場、社區、學校、農村設立宣傳展臺、制作宣傳展板、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舉辦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面對面地向公眾宣傳講解防災減災常識;已創和正在創建的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市級減災示范社區要通過廣場宣傳、分發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宣傳圖片、開設宣傳櫥窗、出黑板報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活動。
(二)開展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各區縣要根據轄區主要災害風險特點,集中開展一次全面、系統的災害風險隱患排查,重點做好社區所轄的城市地鐵、火車站、汽車站、大型商場、影劇院、集市等人口密集場所以及學校、醫院、居民住房、社會福利供養機構、政府機關、工礦企業、城市地下管網等重點部位的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編制社區災害風險隱患清單,摸清災害風險底數,對排查出的災害風險隱患,建立臺賬,落實責任,采取有效防范治理措施,及時消除隱患或加以防范,各區縣的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統計表要詳實準確并同工作總結一并上報。
(三)認真組織開展防災救災演練活動。市民政局在萬州區、墊江縣開展防災救災演練活動;各區縣要針對當地自然災害特點,因地制宜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范應急處置程序和綜合防范措施,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區縣要組織有關涉災部門、社區居民、學校學生、廠礦企業職工等開展不少于1次大型應急演練,提高基層綜合防災減災能力;要重點指導至少6個鄉鎮(街道)、6個村(社區)和所有敬老院開展防災救災應急疏散演練,讓群眾了解避災安置場所的位置,熟悉災害預警信號和應急疏散路徑,增強防災自救意識和能力,確保災時有序轉移,要通過演練,完善避災安置場所管理,切實做到災害來臨時安置有條不紊。各區縣于5月24日前將演練總結報市民政局。
(四)組織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區縣要圍繞“建1個平臺、發1份倡議、開1次會議、編1本名冊、建1支隊伍”的“五個一”組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建一個平臺,即建立防災減災救災信息交流平臺,及時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導信息,廣泛聽取社會力量對深入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建議意見;發一份倡議,即向本地發出倡議,宣傳我市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政策制度,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深入廣泛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開一次會議,即召開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座談會,廣發“英雄帖”、廣納“百家言”,局領導與社會力量負責人“面對面”交流,打通信息壁壘,促進互聯互通和工作互信;編一本名冊,即編印“社會力量名錄冊”,匯集有防災減災救災職能的社會組織和具有專業工作技能的骨干隊伍;建一支隊伍,即建立一支防災減災救災志愿者隊伍,使之成為防災減災的宣傳員、服務受災群眾的運動員、救災專業隊伍的協理員,充分發揮防災減災救災志愿者的作用。
(五)建設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市和各區縣要加強防災減災文化建設,創新宣傳教育形式,積極推進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為公眾免費提供體驗式、參與式的防災減災知識文化服務,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技能。市民政局依托xx大學、西南大學、xx師范大學、xx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等高校建立市級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各區縣要把學校、減災示范社區和避災安置點作為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充分發揮其示范和輻射作用,每區縣選擇不少于2個避災安置點、3所學校、4個減災示范社區作為本區縣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建設基地。
(六)進一步增強科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市級部門和各區縣要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防災減災科技資源統籌,進一步推動推進科學技術在應急救援、災情評估、社會影響評估、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運用和發展。市民政局要探索運用無人機技術開展災情評估并支持有條件的區縣運用高科技開展應急救援、災情評估、社會影響評估、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工作。各區縣要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充分發揮科技在防災減災中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科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每區縣至少要有1項高科技在防災減災中的運用成果。
四、工作要求
1.每周舉行升旗儀式,由校級領導進行國旗下講話。
2.每周召開主題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掃除活動。
4.每周五下班前為各班算好積分并公布在班主任群,根據11月積分情況公布11月份文明班級和優秀班級,并在升旗儀式上為獲得班級授旗。
5.組織三至六年級參加“科技托起強國夢”閱讀活動并上交讀書筆記。
6.青驕第二課堂學習率達成100%。
7.組織師生參加人民醫院科普宣教活動。
8.邀請交警隊人員到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9.召開班主任經驗交流會。
10.組織中隊輔導員培訓會。
11.組織師生進行“國家公祭日”默哀活動。
12.組織四年級師生參與消防疏散安全演練。
13.檢查防疫四表的填寫。
14.督促各班完成安全教育平臺反恐防暴進校園專題活動。
15.督促各班每周進行網上主題隊課學習。
16.組織各班注冊“金鐘罩”防詐騙平臺注冊。
17.安排惡劣天氣值班分工。
(一)認真開展春節慰問活動。我縣認真開展困難群眾慰問活動。全縣分13個慰問組到各鄉鎮走訪慰問困難群眾。慰問對象為離任村干、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等,發放慰問金xx元。2、我縣慰問廣西軍分區等41個駐軍部隊,慰問金額xx元。慰問優撫對象98人,慰問金額xx元。對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進行春節慰問,慰問對象687人,慰問金額xx元。
(二)社會救助工作。我局做好低保生活補助工作,XX年上半年我縣救助城鎮低保2618戶5230人,月人均發放保障金260元;1-6累計發放求助金額xx.88萬元;農村低保戶7356戶17920人,月人均發放低保金110元,1-6月累計發放救助金額xx.72萬元;五保戶1817戶1817人,集中供養218人月人均救助350元;分散供養xx人月人均救助xx元;1-6累計發放救助金額xx.63萬元;我縣醫療救助249人,救助金額xx.8445萬元;邊界0-3公里居民xx戶xx人,月人均補貼130元,1—6月累計救助金額xx.07萬元。
(三)救災救濟工作。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七個“防災減災日”, 5月12日上午,我局牽頭組織科技、氣象、教育、衛生、教育、地震、消防、水電等13個單位在縣德華街舉行大型街頭宣傳咨詢活動。上半年我局共接收上級撥付冬春救災款xx萬元,共救助4512戶xx人。各鄉鎮接到縣下發救災物資后,在政務公開欄和村在村務公開欄對救助人員名單和救助款數額進行公示。確保救災資金發放公開、公正和公平。在救助管理工作中,我們明確xx人民醫院門診部為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收治醫院、崇左市退伍軍人醫院為精神病人的定點收治醫院。上半年共救治流浪乞討人員共13人,其中跨省接送3人、精神病人2人。
(四)清明節祭掃服務接待工作。
我們認真抓好烈士陵園祭掃軟硬環境建設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清明期間祭掃活動的安全。上半年我縣共接待烈屬、戰友等共計有370批次 xx 人,我縣清明祭掃情況總體穩定,無出現群體性事件或不良反映。
(五)涉農資金專項整治活動。
我局對涉農資金進行整治行動,通過檢查,我縣民政系統的涉農資金全部采用封閉式管理運行,涉農資金在政府監管下,通過財政、銀行、用戶一步到位。沒有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封閉式管理和張榜公布增加涉農資金運行透明度,沒有出現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的現象。
(六)優撫安置工作水平。
1、今年年初,我局對全縣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準進行了調標,在鄉老復退人員由每人每月602元提高到713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由335元每人每月提高到385元每人每月;參戰人員的生活補助金由去年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xxx元。截止今年5月,全縣累計發放各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金xx元。XX年冬季,我縣共有退伍軍人118名,應發放義務兵優待金及自謀職業補助金分別為134.xxxx萬元和127.3萬元。截止目前,這兩項經費已全部劃撥到位,預計于6月底前可以發放到退役士兵手中。
(七)切實開展雙擁工作。
我縣各級黨委、政府牢努力為駐軍解難題、辦實事,解決軍人的后顧之憂。縣政府想方設法籌措資金xxx多萬,為縣人武部修建國一棟多功能綜合樓,對縣中隊、縣邊防大隊圍墻、住房、辦公設施進行了維修,給駐軍各部隊贈送電腦、手機、電器xxx余件,圖書1萬多冊,價值約21萬元。駐軍部隊官兵組織官兵xx余人次,幫助駐地群眾砍收、裝運甘蔗xxx余噸,解決了群眾甘蔗砍運難的問題。明江鎮村民燒荒時不慎引發山林火災,駐軍部隊緊急出動1xx名官兵撲救山火。我縣開展雙擁活動成效顯著,今年6月份我縣要爭取通過自治區雙擁查驗工作,實現雙擁九連冠目標。
二、XX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抓好主汛期各項救災工作。完善備災各項準備工作,落實救災資金和物資儲備,嚴格救災款物的監督管理。做好冬春期間災民和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做好防災減災宣傳、應急演練和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一)自然災害情況。年,我市共發生影響較大的自然災害3起,造成經濟損失4800萬元,所幸無人員傷亡。全年未發生森林火災。3起自然災害分別是:1、3月21日,全市有7個鄉(鎮)場遭受了80年未見持續近20分鐘的特大冰雹災害,冰雹所到之處,油菜等高桿農作物幾近完全倒折,損壞房屋17392間,死亡家禽150余只;2、受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影響,8月份以來我市降水持續偏少,到9月14日為止,高溫干旱天氣造成部分晚稻無法播種和不同程度的減產;3、因受穩定的大陸高壓控制,我市11月降水量不到5毫米,比歷年偏少91.7毫米,旱情嚴重。
(二)事故災難情況。年,我市發生各類安全事故22起,死亡15人,死亡人數較上年下降11.76%,占年度死亡控制指標的88.23%,受傷1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13人,受傷12人;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2起,死亡2人。分析年的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各項指標較往年均有所下降。其中:我市以城區交通秩序為重點,強化了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整頓工作,特別是對酒后駕車行為進行了嚴厲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上年下降13.3%,受傷人數較上年下降7.7%。
(三)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年,我市無一例公共衛生事件發生。主要做法:一是完善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指定專人負責;二是成立了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并組建了公共衛生應急專業隊,全年開展應急演練3次;三是儲備了一批應急物資;四是公共衛生常規工作扎實開展。
(四)社會安全事件情況。年,我市未發生。主要措施:一是積極推進情報信息的預警機制建設。逐步建立健全了大情報系統,建立了一支情報信息分析研判隊伍,對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做到預警及時、處置有力,牢牢掌握了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動權。特別是在全國“兩會”、“6·4”、國慶60周年、市慶20周年等重要敏感時期,廣泛搜集各類情報信息,做到了工作前移,信息先行,專人下沉。二是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先后多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對集中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三不放過”及“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妥善化解。同時,進一步完善了處置突發應急預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三是完善了長效工作機制。繼續堅持市領導接訪制度,認真開展涉法涉訴化解工作。
二、總結評估
年,我市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推進應急法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成立了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由市委副書記、市長古小平任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曾憲奎主抓應急管理工作,下設應急辦,指定了專人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時,我市進一步健全了地震應急、突發環境事件、突發地質災害、處置火災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汛抗旱、氣象災害、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涉外突發事件、糧食應急、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通信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二)制定完善預案,強化預案體系。市政府制定和完善了《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總體預案完善了《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等19個專項應急預案;各地、各單位也分別編制修訂了本地、本行業和領域的各類應急預案1424個,其中:鄉鎮村編制747個,街道社區120個,學校342個,醫院105個,企業65個,娛樂場所65個。鄉鎮村著重編制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共衛生、公共安全事件和地震預案。
(三)加強資源整合,增強應急能力。我市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進行了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的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資源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同時,適時啟動了人防地面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應急指揮平臺落在實處。
(四)進一步強化應急隊伍建設。我市共有專業應急隊伍241支,4919人。其中,部門單位專業應急隊伍28支,373人;湓城和桂林街道專業應急隊伍3支,82人;19個鄉鎮場專業應急隊伍65個,2007人;居委會專業應急隊伍27支,468人;村委會專業應急隊伍118支,1989人。鄉鎮場和村委會專業應急隊伍主要以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為主。
(五)積極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在重大時節和敏感時期,通過電視臺、報社、信息辦開展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宣傳專題欄目,高頻率高密度的向全市人民普及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知識。全市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應對法宣傳培訓活動。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尚存在少數鄉鎮村編制的應急預案操作性不強、專業隊伍應急演練不夠廣泛等薄弱環節,在2010年將進一步予以規范和完善。
三、工作建議
(一)建立健全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應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衣物、帳篷和飲用水等調集和發放機制,確保受災群眾不因餓、因渴、因凍、因病致死。
(三)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應急資源生產能力和儲備等動態數據庫,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四)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信息制度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
(五)加強化宣傳教育、員工培訓、演練和法制建設。廣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快普及各類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等方面的基本常識。加快培養各類危機管理人才,加強對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技能培訓,把危機管理知識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的重要教學內容,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應急管理隊伍。
四、典型案例分析
南義鎮第一號煤礦“11.23”頂板事故
為了更好的落實活動,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五進”宣傳活動領導小組。細化分工,明確任務,把“五進”宣傳活動納入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制度,全面抓好“五進”宣傳工作,切實把開展“五進”宣傳工作責任落實到人、具體到工作中去,形成搞好“五進”宣傳活動的良好局面,促進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開展。
二、活動開展情況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縣關于開展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認識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重點做好安全發展理念、公共安全知識、有關法規制度標準、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形勢任務及應急救援等工作舉措的宣傳教育,營造良好安全輿論氛圍,為全縣夯實社會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安全基礎。
(一)安全宣傳進企業。由縣安辦牽頭,各相關行業領域管理部門按職責參加,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密切參與的方式,通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將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企業日常管理工作,以“安全生產月”和“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等活動為契機,開展一系列安全知識宣傳、安全知識講座、安全生產展板展示等,強化了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意識,提升了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進一步筑牢安全管理防線;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推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和安全誠信體系建設,通過開展安全文化創演活動、設置安全宣傳欄、崗位安全標示、張貼安全宣傳標語、風險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應急處置措施等,深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教活動,推動企業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全縣13個加油站,4個液化氣充裝站等企業以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應急演練、放映警示教育影片等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查找身邊的隱患”活動,設立隱患線索舉報平臺,健全激勵獎勵機制;建立了安全“吹哨人”和內部舉報人制度,加大舉報獎勵力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了風險隱患,進一步保護了社會、集體和個人的安全權益。共開展企業安全講座6場次,組織企業負責人培訓3場次,組織企業開展應急演練4場次,進企業發放安全宣傳資料800余份。
(二)安全宣傳進農村。由縣農牧農村科技局牽頭,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文化和旅游、應急、林草、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廣電部門密切參與的方式,將安全宣傳納入全縣旅游產業建設工作之中,進一步提升廣大農牧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支撐和保障;把提高農牧民群眾安全意識、豐富群眾安全常識作為重點,通過舉辦“農牧民夜校”“送安全文化下鄉”、“學習雙語”、共發放安全知識手冊和安全知識宣傳資料5000余份,為村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涉農危險化學品、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災以及消防、居家、農機、用水、用氣等方面的應急知識;利用農閑、節慶、集市、廟會等民俗活動等時機,針對務工青壯年、農村留守老人、兒童、婦女和孤寡、智殘障等不同對象,共開展精準化安全宣傳和咨詢服務活動28場次,有針對性地普及災害應對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火災及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前后共組織120余人次赴實地開展15場次宣傳活動;積極開展群眾性安全文化創演活動,鼓勵民辦文藝團體、農牧民業務文藝演出隊進行安全文化創作,期間縣文廣局先后組織8次縣級文藝人員深入村組開展慰問演出;由縣級部門出謀劃策,鼓勵村組充分發揮文化院壩、農家書屋、文體活動室等場所的安全教育作用,全縣共設置23個安全宣傳櫥窗,營造了濃厚安全氛圍;完善農村應急避難場所功能設施、區劃標示等,偏遠的景區、主要道路和森林、草原、文物古建筑等重點部位,共設置45處安全警示標識。
根據市委、市政府2013年民生工程100件實事的安排,區委、區政府斌予我局實施的一共18件,其中執行上級政策規定的11件,區里新增安排的7件。通過實施,大部分民生實事基本落實。
1、提標工作落實到位。其中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仍按每人每年4800元執行,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220元;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城市戶口達到285元,農村戶口達到245元;城鎮“三無”人員供養標準和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同時對重點優撫對象、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均按新的標準規定執行,在春節之前全部調標發放到位。
2、政策性補助和改革工作落實。其中繼續為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繼續實施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全區救助各類困難群眾1822人;積極推進城鄉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實行省、區財政兩級負擔,全區安置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和復員士官122人,發放補助共計207.5萬元;加大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力度,在街道辦事處設立4個救助點和8個社區救助引導點;同時與東河醫院簽訂每月派清潔工對東橋路流浪乞討人員聚集點清掃臟物和消毒四次的協議。救助中,民政局還加強街頭巡查,給流浪乞討人員送衣物、送食品,將精神病患者送到醫院醫治。
3、社區建設與管理全面推進。到目前為止,已進行中心城區社區居委會設置布局規劃;社區辦公經費提高到8萬元,社區書記、主任每月生活補貼提高到1800元,其他工作人員提高到1600元;工資福利標準目前在全省最高。同時啟動一批社區標準化和街道中心社區項目建設,協商市直部門(單位)無償提供了一批閑置用房,為著力解決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問題創造了條件;各街道己選定打造4個精品社區,目前正在開展工作。在章江新區B6地塊建設的一處大型區級社區服務中心,目前己開工。以數字化技術為支撐,構建“感知型社區”,已由移動分公司起草建設信息呼叫平臺實施方案。
二、重點業務工作有效推進
1、加強低保動態管理。全面堅持了個人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聽證評議、張榜公示制度;強化責任,建立審核調查民政所長簽字、民政所蓋章的責任機制,使規范管理和能力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上半年,全區保障城鄉低保對象9018戶,18309人,清退不符合低保條件對象550多人。
2、加強救災救濟。全區下撥救災款111萬元,對災民和困難群眾進行春荒期間生活救助。根據出現的自然災害,及時上報了災情信息,落實了救災應急預案,并開展“5.12”防災減災日進校園進社區宣傳活動。
3、推進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指導水西鎮永安村創建1個精品農村社區。省政府下拔我區的社區干部生活補貼,全部由區財政全額發放到位。村(社區)堅持村務公開、居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落實了村(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及時提高撫恤補助標準,嚴格執行各類殘疾人員評殘標準,及時辦理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關系落戶,按時完成各類優撫數據錄入和上報工作。零散烈士墓搬遷工作,將與市民政局統一進行。
5、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為提高我區農村五保供養管理水平和能力,5所農村敬老院全部落實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參照全區其他養事不養人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參保)標準執行,院長月工資不低于1800元,財務人員基本上由鎮財務人員兼任。同時對五保供養資金和衛生、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強化責任,及時排除隱患,使每個敬老院保障了五保對象的生活和居住安全。同時加強民辦養老機構的服務管理,對全區現有11所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并建議楊仙老年公寓和厚德醫院探索發展養老、康復、醫療為一體的服務項目;在添立養生院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呼叫系統,增設了居家養老配餐送餐服務內容。
6、加強社會事務工作。一是規范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從今年起,逐步推行了公益性、福利性、社會服務性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并加強監管,堅決取締非法組織和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活動。上半年,全區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26個。二是依法開展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全區登記結婚2797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5086件,辦理收養登記23件。三是完成農村地名標志設置,全區5個鎮57個村共設置標牌69塊。
三、存在問題
1、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標準化建設難度大。主要原因是現有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沒有擴展空間,轄區內閑置用房協調難度大,新建、購買缺乏資金,也沒有地皮可新建。
2、社會救助家庭收入和經濟狀況核定機制不完善,在審核審批城鄉低保調查取證和清退低保對象工作中,普遍存在較大難度。
3、轉業士官安置工作單位難度大,需安置工作單位的人數多,個人企望和要求高,能安置去的事業單位少,企業單位不愿去,因此形成難安置的突出矛盾,并存在不辦手續、不報到,長時間拖延難落實的現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繼續抓好城市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抓好社區居委會設置規劃,抓好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標準化建設,指導相關鎮、街道辦事處打造6個精品社區,舉辦一期社區干部培訓班。
(一)實施高端突破,加快了高新產業發展。
一是迎接高新企業檢查和復審。為備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項檢查,縣科技局縣財政、地稅、國稅等部門對6家高新企業開展高企專項檢查工作,查找問題,限期整改,并對企業整改情況實施跟蹤管
理,確保企業整改落實到位。1家高新企業順利通過了高企復審。二是加快高新企業培育。全年新增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市級創新型企業各1家,省級民營科技企業2家,市級高新技術企業3家。三是
啟動高新基地建設。為加快“省電子元器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建設,縣委、縣政府啟動電子產業園項目(孵化器),截至目前,完成土石方開挖80萬方,占土石方總量的90%以上;孵化器園一幢1500平
米標準化廠房正在進行內外粉刷,新增一棟廠房正在一層澆筑;園區主干道硬化基本完成,正在進行人行道大理石鋪設、路燈桿線和官網的鋪設。1-10月份,全縣完成高新技術產值11億元,同比增長
15.6%,其中工業增加值3.3億元,同比增長17.8%。預計全年高新技術產值達到12.3億元,同比增長20.8%。
(二)強化主體培育,增強了企業創新能力。
一是抓中小企業備案。前后兩次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工作,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30家,公共技術服務機構1家。二是抓科技項目申報。積極組織國家、省、市級科技項目申報工作,其中新聯電器公司
的“超低色溫高效環保型節能燈管”獲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無償資助100萬元(含省配套);電器公司的“高壓大功率平板式晶閘管芯片產業化”項目被列入獲國家火炬計劃立項項目;省縣祁紅茶業有限公
司的“年產1000噸紅茶安全高效生產關鍵技術產業示范”項目被列入“2013年度國家星火計劃項目;全年新增國家級重點新產品1個、省級高新技術產品3個。三是抓創新平臺建設。全年新增博士后工作
站1家;新增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家,農業科技專家大院1家,在建孵化器1個。電器的“組合式大功率半導體芯片”喜獲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省紅茶發展有限公司的“紅茶品質提升關鍵技術集成應用研究與示范”與(集團)有限公司“新品種選育與示范推廣”均獲市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新聯電器陳建福獲“全市十佳科技創新帶頭人”稱號。
(三)加強院企對接,促進了政產學研合作。
年初以來,縣科技局緊緊圍繞紅茶與電力電子兩大產業,更加注重創新主體地位,深入推進創新載體建設,積極構建創新聯體合作,大力實施“走出去、引進來”戰略,強化產學研合作,增強企業創新
意識,提升企業創新能力。一是組織企業“走出去”。先后5次組織了閶華電子、硅鼎電子、新聯電器、虹川照明、華特電器、新飛電子、振億電子、晨曦電器等電力電子產業赴工程大學、學院等大專院
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對接活動,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書6份。二是聯系外商“引進來”。3月中旬,上海紅帝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來祁考察,就蚯蚓液肥試用品項目與祥源茶業達成合作意向;4月中旬
,江蘇睢寧縣委副書記率領開發區相關單位負責人來祁考察農業產業化項目,與集團達成合作意向;5月初,澳大利亞醫療器械進口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盈多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一同來祁考察金富醫療
器械有限公司,并達成合作意向;8月市臺資企業來祁投資考察,與縣政府簽訂投資合作協議書,協議投資2億元。三是開展科技招商。圍繞紅茶與電力電子兩大產業,精心編制招商項目書4個,
洽談成功2個,完成招商任務4600萬元。
(四)開展“清零”行動,強化了知識產權保護。
一是開展政策宣傳。利用“科技活動周”、“世界知識產權日”等開展知識產權知識宣傳活動,發放《專利知識問答》、《專利法》等宣傳資料3000余份。二是兌現專利補助。按照省、市、縣專利的資
助辦法,積極兌現專利補助。三是開展隊伍培訓。對企業專利聯絡員開展培訓指導,組織參加全市專利聯絡員培訓班,增強專利聯絡員的業務水平及責任意識。我縣程德明、普香云兩位同志獲2012年度
全市優秀專利聯絡員榮譽。四是實施“清零”行動。先后8次邀請了市百瑞知識產權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匯眾知識產權有限公司等專利機構來祁幫助企業開發、凝煉和申報專利。1-10月,全縣
共申請專利74件(其中發明專利25件),授權專利41件(其中發明專利5件),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長;5家企業完成發明專利申請“清零”任務。
(五)實施科技專項,加快了科技富民步伐。
我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實施科技富民強縣項目。一是深入開展農民技能培訓。結合美好鄉村、新農村建設等工作,縣農委農技推廣中心、婦聯、團縣委等單位
先后深入等鄉鎮開展科技富民強縣培訓及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培訓農民3萬多人次;二是繼續鞏固科技示范基地。對已建的鎮村茶苗無性繁殖基地、鎮大棚蔬菜種植基地、鎮村野生蔬菜種植基地、柏溪鄉白塔生態茶葉示范基地、新安鄉良禾村中藥材種植基地、祁紅鄉老胡村食用菌種植基地等10余個科技示范基地進行鞏固提升。三是大力培育示范龍頭企業。圍繞祁紅品質提升與升級,大力培育農業科技示范龍頭企業,加快企業技術改造與升級。祁紅發展公司進一步完善了“特種祁紅清潔化、自動化生產線”,目前已進入試運行階段;祥源祁
紅公司“工夫祁紅清潔化、自動化生產線”已正式投入生產運行,截至目前已生產“工夫祁紅”157噸。
(六)開展科普宣傳,提升了全民科技意識。
一是開展科技"三下鄉"活動。一季度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科技局、科協、衛生局、婦聯、人社局等多家部門,深入大坦鄉和塔坊鄉高源村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活動,共
計發放各種資料刊物2000余份(冊),解答各種技術、法規咨詢500多人次。二是開展科技專項宣傳活動。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5.12防震減災日、科技宣傳活動周及科普日期間,縣直相關部門在城
區中心廣場、祁馨廣場等地舉辦街頭咨詢活動,開展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防災救災、國防動員等政策知識宣傳,累計接受群眾咨詢3萬人次,發放宣傳畫冊(扇)、宣傳資料近4萬余份(冊),縣
醫院、中醫院、蛇科所的專家還為近千人次的市民進行了義診。三是貫徹落實《科技進步法》。財政、發改、經信、農委、稅務等部門開展科技執法檢查,自查自糾,順利通過市人大專項調研檢查
。
(七)召開科技大會,樹立了一批創新典范。
一是聯辦專題欄目宣傳創新典范。為引導企業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縣科技局與縣電視臺合舉辦了“科學發展、轉型升級”專題欄目,目前已為水泥公司、華盛茶業、新飛電子、電器、建興竹業等7家企
業制作了企業創新宣傳片,宣傳了七種發展模式,引導全縣企業走“科技創新、內生增長”之路,助力縣域經濟在新形勢下加快步入“依靠科技引領,轉方式、調結構、促升級”的創新驅動、轉型發展
的軌道。二是成果鑒定評審推選創新典范。經企業報獎、成果鑒定、行業初審,大評委會評審等環節,2010-2012年度縣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于2013年7月17日結束,共評選出22項縣科學技術獎,其中重
大科學技術貢獻獎1項;科技合作獎1項;科學技術進步獎20項(一等獎3項,二等獎5項,三等獎12項)。經縣政府常務會及縣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于2013年9月17日對外公示,公示期15天,2013年10月1日公示結束,報縣人民政府正式批準通過。三是召開科技大會重獎創新典范。10月24日,對全縣科技工作來講,全縣科學技術大會隆重召開,會議表彰了2010-2012年度縣科學技術獎獲得者,表彰了12家
縣科技工作先進單位;汪國際縣長作了全縣科技創新動員報告,進一步鼓舞士氣,增強科技創新使命感,開啟創新型建設新征程;楊龍書記殷切寄語全縣科技工作,希望全縣廣大科技工作者再接再厲,
勇攀高峰。
雖然在縣委、縣政府的關懷下,在相關單位的積極配合下,我縣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其他兄弟區縣相比,我縣科技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專利申請形勢嚴峻。今年我縣專利申請工作有了一定提升,增幅位列全市第一,但數量仍無法與其他兄弟區縣相比。二是高企申報條件不夠。目前我縣高新技術企業已達6家,全縣有條件的、達標準的企業均已申報,其他企業離國家高新技
術企業申報條件還有一定差距,無法申報高企。
二、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縣科技創新工作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深入貫徹全國、省、市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全面落實全縣科技大會提出的各項工作部署,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眼依
靠科技進步與創新,引領“調結構、轉方式、促轉型、帶升級”,突出區域創新體系的完善,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和經濟增長動力的增強,更加注重科技創新布局服務于產業未來發展,科技創新資源匯
聚于產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產出凸顯于經濟增長目標,更加注重創新主體的培育與壯大、創新載體的建設與增效、創新成果的開發與轉化,為建設創新型提供強勁的科技支撐。
2014年科技創新工作目標是: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1家,省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1家,國家、省級重點新產品2個,省市高新技術產品3個;新建省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農
業科技專家大院2家;申請國家專利突破百件件(其中發明20件以上);全縣高新技術產值達到15億元,增長20%以上。
為實現上述目標,我們將突出抓好以下七項工作:
一是以服務產業園(孵化器)建設為抓手,突出抓好產品創新引導、骨干企業培育、創新平臺建設三大科技工程和“芯片延伸配套”、“綠色光源系列”、“節能電機電器”、“祁紅品質提升”、“生
物工程萃取”、“綠色食品加工”、“醫療器械開發”、“新型材料”等十大高新專項,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和省級高新基地企業的培育和發展。
二是以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工程為抓手,突出抓好農民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培育等農業科技創新工作。
三是以推進政產學研合作為抓手,突出抓好企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四是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為抓手,按照“科技創新、專利先行”的指導思想,在落實兌現專利獎勵及申請資助政策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專利的開發與凝練、申請與轉化、資助與獎勵工作,將重心放在申
請環節,重點放在工業企業,重獎放在發明專利。
年初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廳大力支持和指導下,我們堅決貫徹年初制定的工作要點,盯住“重點工作抓突破、常規工作抓規范”精準發力,黨建工作、業務工作、項目建設齊頭并進,較好地完成了目標任務。社會組織黨建、安全生產、抓黨建促扶貧等項業務工作在市級工作經驗交流會上作典型發言。在全市舉辦的各項文體活動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績。5月份,喬恒廳長首次來XXX調研,更是給予了我們工作極大的肯定和認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進一步發揮
一是積極助力脫貧攻堅。我們在脫貧攻堅戰役中主動作為,按照“兩線合一”要求,農村低保標準調整到3200元/年。財政列支1000萬元的貧困人口醫療兜底救助專項資金,為貧困戶極大地解決了醫療困擾。發放兜底醫療救助資金158.26萬元。其中2016年發放68.26萬元,2017年發放90萬元。駐村工作隊在宣傳扶貧政策、實現“一村一品”庭院經營模式、市級幫扶落地、申報村級幸福院、協調打抗旱井等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受到包保鄉黨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評。
二是社會救助力度不斷加大。城鄉低保保障28685戶,42980人,累計發放資金10700萬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戶,13200人,發放資金4900萬元,人均補助水平309.3元/月;農村低保保障19885戶,29780人,發放資金5800萬元,人均補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難”家庭3000戶,3900人,發放資金550萬元。城鄉醫療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資金970萬元。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參保參合撥付資金404.18萬元,其中參保資金44.16萬元,參合資金360.02萬元。保障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共計1747人,發放資金695.88萬元。其中:農村“五保對象”1607人,發放資金578.28萬元。城市“三無對象”140人,發放資金117.6萬元。
三是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顯著加強。年初下撥冬春災民救助資金344萬元,用于災民口糧救助。“8?4洪澇”嚴重損壞房屋53戶99間,一般損壞房屋249戶437間,有效實施重建和維修工作,冬底前將全部完成。計劃投資256萬元、建筑面積800平方米的救災物資儲備庫新建項目開工建設。
(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民政的導向作用進一步發揮
一是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年初開展了基層民主和社區建設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對影響和制約基層民主和社區建設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辦法。組織城鄉社區參與全省城鄉社區建設典型評選,并推薦2個城市社區和3個農村社區為建設典型上報到省民政廳。11-12月份順利完成了社區居委會第十次換屆選舉工作。
二是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根據編辦批準,成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辦公室,安排2名專職人員從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社會組織成立黨支部29個。支持XXX市道路運輸協會成立黨建辦公室開展黨建活動,為其購買2萬元的健身康復器材和辦公設備。
三是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計劃,我們選擇3個城鄉社區開展民主協商試點,指導社區建立議事協商委員會,建立各項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層民主協商制度。
(三)雙擁模范城創建成果持續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進一步發揮
一是妥善落實優撫對象待遇。發放撫恤定補金、護理費、生活補助金合計975萬元,到位率100%。為1-6級傷殘軍人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他重點優撫對象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合計支出醫療保險費20.7萬元。為1-6級傷殘軍人核銷住院和門診藥費29.5萬元。
二是認真執行國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業161人,符合安置條件的9人。發放義務兵優待金505.32萬元,發放自主就業金212.99萬元。組織退役士兵技能培訓82人次,支付培訓費16.4萬元。
三是積極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兩節和“八一”期間分別對XXX市駐軍部隊、本市駐軍部隊、XXX市光榮院進行了走訪,慰問物品折合人民幣20余萬元。投入資金4.3萬元,開展為革命功臣送醫送藥活動。9月30日,組織全市黨政機關、中小學校、社會團體參與開展的“烈士紀念日公祭”活動,活動人數達千余人。
(四)提供和強化社會服務,民政的原屬職能進一步發揮
一是穩步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放養老服務資金264萬元,完善4個社區老人日間照料中心和36個農村幸福院建設,探索開展面向居家養老的康復服務。完成2017年農村幸福院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以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資源為依托積極申報醫養結合試點項目。
二是福利事業取得長足進步。福彩銷售2930萬元,居XXX各市(縣)首位,福利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31人;實施慈善救助,累計支出資金20.5萬元。與吉林省人民醫院合作對我市600人完成白內障免費復明手術;為5800名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535萬元,為6400名困難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近540萬元;救助孤兒51人,月人均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700元。
三是專項社會事務服務進一步強化。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整理、匯總上報和省級審核驗收,合格率達到96.9%,符合規定95%的標準,地名普查成果轉化工作已全面展開;組織起草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及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完成2017年度農村留守兒童數據統計上報工作;計劃投資4150萬元、改擴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殯儀館擴建工程項目已完成主體建設和附屬設施建設,正在進行調試階段。全市共火化遺體2000具,其中為900余名城鄉低保對象減免了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資金75余萬元;救助流浪乞討人員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殘疾人12人,投入救助資金12萬余元;辦理結婚登記2213對,離婚登記2250對;補領結婚證1986對,補領離婚證280對群眾滿意率達到100%。
(五)綜合能力建設水平不斷強化,民政為民宗旨得以進一步發揮
一是嚴格貫徹落實“兩個責任”。局黨組和紀檢組持續壓實兩個責任,年初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普遍談心,各副職領導對分管單位領導班子進行集體談話。各副職領導于7月初聽取了分管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匯報。局紀檢組和機關紀委主動作為,組織開展了長白山先鋒e支部啟動儀式、“書香民政·閱讀人生”讀書月、軟環境建設、“七一”演講比賽等一系列載體活動,推進了黨建和紀檢工作有效落實。
二是壓實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指導。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會議,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與消防部門協作定期開展民辦養老院安全整治。對8所存在取暖隱患的農村福利中心進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內線路加裝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強化綜治維穩工作。成立領導組織,局主要領導與機關科(辦)、基層單位負責人鑒定責任狀。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積極做好期間維穩工作,認真制定預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糾紛化解,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崗,責任到人。
回顧2017年總體工作,雖然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工作效能不斷提升,作風越來越扎實,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和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級工作力量薄弱,隨著城市社區建設不斷完善,工作力量日趨增強,完成社會救助工作難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難度的重點在村級,村一級干部勞動報酬對有志有為青壯年沒有吸引力,現任村文書普遍年齡偏大,工作質量很難保證。二是農村福利服務中心一鄉一所,先天不足,基礎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資源浪費問題突出,而且徹底杜絕安全隱患難度較大。三是解決非法民辦養老機構問題任重道遠。目前,我市市區內不具備消防條件的未經許可的民辦養老機構有16家(這還不包括隱性的分布在各個住宅小區內家庭式的養老機構),收養老人229人,有的已經非法經營20多年。由于這些養老機構不具備消防改造驗收條件,均存在重XXX全隱患。因入住老人較多,造成強制取締和行政許可存在雙重難度。
二、2018年重點工作安排
2018年,我們將在鞏固加強常規工作基礎上,圍繞重點工作找準“發力點”,精準發力,重點突破民辦養老機構整治,農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難點問題。努力向上爭取資金,申報項目,完成“兩線合一”、城鄉低保提標、農村幸福院建設、基層基礎設施維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實事。積極協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項惠民政策落實,保民生、保穩定,為我市經濟發展貢獻民政力量。
一是積極落實脫貧攻堅政策。按照上級要求,根據農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準測算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實施完成“兩線合一”目標。加強與農合、人壽等部門溝通協調,落實好我市精準扶貧醫療兜底政策。
二是穩步提升社會救助工作。完成農村低保按戶施保,“補差式救助”工作。加強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時結算效能。扎實推進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切實發揮“急難”救助積極作用。
三是扎實推進項目建設。一方面,大力推進XXX殯儀館和救災物資儲備庫工程項目,搶工期抓進度,爭取時間完成工期及驗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積極申請省級財政社會保障金和省級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廣殯儀館擴建維修和購置設備等項目,爭取2018年實施項目工程。
Xxx鎮中心幼兒園始建于2010年,現有教學班5個,在園幼兒160名,教職工29名,占地面積約1980.4平方米,建筑面積960平方米。幼兒園秉承“擁有愛心,學會關心,培養信心,激勵創新”的辦園宗旨,堅持“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新世紀兒童”的辦園目標,和“發展每個孩子,快樂每個孩子”的幼兒發展理念,傳承與發展以
“中華文化”為主題的園本特色文化,努力實現孩子在幼兒園健康、快樂、有愛的發展。
安全工作是我園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不斷加強我園安全工作的基礎建設,全面落實安全管理的工作責任,扎實做好園內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營造一個教育有方、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穩定的平安校園,園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申報創建“平安校園”。幼兒園安全工作心系千家萬戶,“幼兒園無小事,安全工作是大事”?。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園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緊緊圍繞“維護幼兒園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這一中心,扎實開展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現將近年來我園的安全工作簡要匯報如下:
一、強化安全管理,落實幼兒園“一崗雙責”。
1、加強完善相關制度,做到以章治園。在每月的月研判會上,我們把幼兒園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此外還經常召開安全專題園務會議,分析園所各層面容易出現的安全問題,研究制定具體方案和措施,促進幼兒園安全工作扎實開展。為確保安全工作責任的落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每學期開學初,園長與各類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使安全工作責任到人,實行層層負責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年初有計劃、有部署,平時有督查、年終有總結。做到職責相連,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落實幼兒園“一崗雙責”。
2、堅持做好安全值班,落實校門口領導值班制度,成立安全管理小組,由園長親自擔任組長,成員為各分管領導和班主任。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上報,并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切實將安全工作做扎實。
3、加強門衛管理制度。為保證幼兒安全,嚴格執行出入園制度,家長接送幼兒必須持有接送卡,如有特殊情況必需由家長事前說明。家長中途有事需要接孩子離園,先要給本班老師打電話,由老師將孩子安全送到家長手中。并規定凡不認識的人或未成年人來接孩子,一律不準放行。同時幼兒園大門安裝了一系列門禁系統。門衛、保安配備了盾牌、大頭棒、手持安檢儀、防護鋼叉等。以確保幼兒園生命財產的安全。
4、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每位教職員工都清醒的認識到安全工作是幼兒園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確保幼兒園保教活動正常進行的基礎和保障,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加強安全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做好幼兒園安全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經常性對園內場地、設施等方面的安全進行檢查維修,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燃。
5、實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定期布置安全工作,組織好安全工作的學習與培訓,提高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同時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園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圍內,將安全工作作為教師師德考核的標準之一。實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全體人員認真仔細地檢查并做好臺賬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侵害。
6、加強對缺勤幼兒的登記與記錄制度。班任教師細心、耐心呵護每一個孩子,不讓幼兒因此而受到各種傷害。教師每天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及時了解情況,關注幼兒的身體健康情況,對于帶病入園的幼兒需特別注意其飲食和用藥,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及時聯系家長帶回孩子到醫院就診。
7、加強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并保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通訊工具暢通。值班老師做到眼亮、耳聰、腳勤、手快,若發現不安全事故,及時做好處理,并及時上報,值班老師在完成自己的工作職責時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堅決杜絕無人值班的空暇。關注身邊的每一件事,共同為園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8、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各類預案制度。發現險情及時處理或向有關人員報告。此外,積極做好門衛保安總值班制度、幼兒交接班制度、衛生保健等十項制度。舉行消防演練
,提高應急避險能力。定期舉行消防知識培訓,學習正確使用滅火器的方法,掌握火場逃生要領,確保生命安全。一學期舉行了兩次消防演練,通過演練,進一步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應急避險能力。
9、加大硬件建設力度,積極改善辦園條件。安裝數字化監控設施,實現幼兒園監控無縫對接,有專人進行監控記錄。實現物防、人防、技防全覆蓋。
二、?落實責任,積極創建“平安幼兒園”
(一)注重安全管理的制度化
不斷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注重安全管理的制度化是搞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前提。為此,我園制定了《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食品、消防、交通應急救援方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學習制度》、《安全接送制度》、《安全獎懲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制訂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確規則,強化安全責任心,使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二)注重安全工作責任的落實,
1.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使抓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整改、有總結、有記錄。
2.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園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大型玩具、電器、消毒設施,發現隱患,專人負責,定期整改,并有記錄。
3.以班級為單位劃分安全責任區和安全責任人,并以張貼溫馨提示等。
4.加強早晚接送幼兒的安全管理。我們除了加強晚上離園管理,園內安排各班教師每天負責管理幼兒的安全和點名工作。召開安全負責人會議,打印《告家長節假日安全書》并親自送到家長手中。
5.加強晨間檢查。保健老師認真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為幼兒服藥時仔細核對班級、姓名、藥名和劑量,以防錯服,堅持有記錄。
6.加強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我園食堂有專人管理,建立食堂管理臺賬。食堂從業人員健康證等各項證件齊全。堅持索票、索證制度,嚴格進貨渠道。堅持做到飯前試吃、飯菜留樣制度,定期召開伙委會會議,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7.加強晨間活動、體育活動、上下樓梯的安全防范工作。活動前要求教師考慮周到,措施到位,規則明確。活動室要求老師合理安排,做到人到、心到、眼到。
8.做好安全工作的資料集累和歸檔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三、強化監督,提高教職工和幼兒的安全意識
1、充分利用家長園地宣傳窗、黑板、電子屏、校園廣播、告家長書、家訪等多種形式向全園教職工、幼兒、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向教職工、家長和幼兒做安全宣傳。
2、堅持開展幼兒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自救自護常識教育、行為規范教育、個人衛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災減災教育、突發事件應對教育等,把幼兒園安全教育納入課程體系中。上學期通過“家長義工”進課堂,邀請家長來園為孩子們進行自救自護常識教育,進行“安全校園文明行”授課,內容豐富、生動、氣氛活潑。
3、根據幼兒年齡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生動形象的安全教育活動。如:大班開展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為主的教育內容,開展“安全過馬路”、“有趣的交通標志”、通過環境布置、游戲活動、等形式,讓幼兒了解交通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中班開展食品安全系列主題活動,通過故事《豬寶寶生病》、《牙齒為什么會長蟲子?》,告訴幼兒不吃“三無食品”,懂得要吃干凈的食物,飯前便后要勤洗手,飯后要漱口,早晚要刷牙,從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小班主要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幼兒不隨便跟陌生人走,不隨便吃陌生人的東西。
4、嚴格執行衛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對幼兒的玩教具按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每周為幼兒曬被褥等。保健員督查保育員認真做好衛生安全消毒累計時間與記錄。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類環境創設的安全性
5、加強食堂飲食衛生安全的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伙管員做到日有檢查,周有小結,月按時匯報。
6、加強衛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兒每天晨檢率達100%。保健員認真做好每日缺勤幼兒的篩查與報告。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贛州市人民政府貫徹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的意見》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礦商貿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包括礦山,建設工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尾礦庫跨壩,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儲運,特種設備等事故;
(2)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
(3)工礦企業火災事故;
(4)供電、供油、供水和供氣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
(5)公眾聚集場所安全事故;
(6)通訊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7)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等。
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國家制定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見附件8.1),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突發公共事件(事故災難類)分級標準,是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Ⅲ級)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鄉(鎮)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鄉(鎮)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電網大面積停電、通信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等六項分別制定了專項預案,相關救援事項從其預案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報送和續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應急管理等相關事項從本預案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的科學指揮和人員的安全防護;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下,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按照屬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駐縣企業和省、市屬企事業單位發生事故災難后,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本企事業單位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并服從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事故災難處置以當地政府為主,上級政府有關部門予以支持配合,同時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必要時,由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組成人員直接指揮。
(4)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涉及關系全局、跨部門、跨地區或多領域的,預案制定、修訂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各方,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應靈敏、快速有效。
(5)平戰結合,預防為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性地做好應對事故災難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開展演練活動,按照“統一組織領導,整合社會資源,發揮專業優勢,提高裝備水平”的總體思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越性,充分依靠和發揮人民、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干警在處置突發事件中重要作用。建立統一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平臺,確保突發事故災難信息及時準確傳達,實現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6)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保證預警、響應、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險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加強救援人員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隊員的快速反應能力,不斷完善預案,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
(7)依靠科學,依法規范。貫徹依靠科學搶險救災的方針,實施科學救援。加強各類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研究,規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實現應急救援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要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的作用,實行民主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事故災難的科技水平。
1.6應急預案體系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是為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制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框架見附件8.2。
(2)縣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編制的預案。負有專項安全監管職責的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沒有編制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責任單位以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事故災難類預案為準),并與本預案相銜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編制礦山事故、危化品事故、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見附件8.3。
(3)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并報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企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急救援的詳細行動和技術方案,尤其是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聘請中介機構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置預案,報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針對城市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如經濟、文化、體育、民俗、娛樂、集會等活動)和高風險的建設施工活動(如城市人口密度區建筑物的定向爆破、水庫大壩合垅、城市供水、供電、供氣施工維護等活動)而制定的臨時性應急行動方案。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在縣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通過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2.1.2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縣安委會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縣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安全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執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決定和指示。
(2)承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4)組織編制和管理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指導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6)協調與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類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協調縣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的應急救援工作。
(7)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2.1.3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經貿委、縣*局、縣交通局、縣衛生局、縣總工會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縣發改委、縣國資委、縣礦產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民政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水利局、縣教育局、縣林業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質監局、縣供電公司、縣*消防大隊、電信*分公司等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人擔任。
2.3工作機構
縣政府有關部門(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各自的職責,具體負責相關類別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在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有關部門(機構)職責如下:
(1)縣國資局參與縣屬企業的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縣屬企業的應急工作。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
(3)道路交通、火災、民爆器材、公眾聚集場所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局負責組織協調。
(4)水上交通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
(5)漁業船舶水上安全、農機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協調。
(6)建筑施工、城市供水、供氣、燃氣等公用事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建設局組織協調。
(7)特種設備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協調。
(8)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由縣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
(9)通信、信息網絡安全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由縣信息中心、電信、移動*分公司、縣廣電局分別按各自職責負責組織協調。
(10)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縣*局負責指導,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縣交通局負責指導。
(11)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并由縣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15)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運輸保障由縣交通局、縣汽車站負責組織協調。
(16)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由縣發改委和縣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
(17)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善后處置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由縣民政局及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協調。
(18)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由縣供電公司負責協調。
(19)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由縣氣象局提供支持。
(20)事故現場環境監測由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
(21)信息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會同縣委宣傳部負責統一協調。
其它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對工作的需要,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2.4鄉(鎮)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也應在同級應急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其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責可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2.5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縣人民政府與縣應急委員會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
涉及多個領域、跨鄉(鎮)行政區域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縣應急委員會或者縣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依據事故災難的性質和危及程度,通過整合縣政府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資源,迅速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營地,組建人員搶救、醫療救護、工程搶險、治安保障、物資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善后處置、事故調查等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迅速展開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有關情況;負責對事態的監測和評估;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兵把關,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和協同,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縣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縣有關部門、單位、駐縣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抄送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
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直接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機構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各鄉(鎮)人民政府、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當縣應急委員會下達啟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令后,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專項預案,迅速下達應急處置命令,組織、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一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縣級應急委員會啟動相關預案,由相應級別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
4.2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附件8.1)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縣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縣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及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縣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鄉(鎮)人民政府決定。鄉(鎮)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1縣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及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縣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2.2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1)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應急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鄉(鎮)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鄉(鎮)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要及時上報縣政府,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3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鄉(鎮)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駐縣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上級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2.3.1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2.3.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響應
(1)在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指揮所有參與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
(3)迅速設立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營地,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安全措施;
(4)根據實際情況指揮救援隊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發展態勢,及時向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為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決策提出建議;
(5)負責對事態的監測與評估。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當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的監督檢查有關資料,為現場指揮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礎。
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轄區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根據需要,向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申請轄區外的社會力量支援,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協調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現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組織專家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分析報告及時上報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
4.2.3.3特殊情況的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縣政府主要領導到事發地指導、督促應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的事故災難。
(2)社會影響嚴重的重大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到事發地指導、督促應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的事故災難。
(2)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災難。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中有港澳臺或外國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由縣僑辦、臺辦按規定渠道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4.3基本響應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啟動后,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根據指令,
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人員疏散、現場監測、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搶險、安全防護、社會動員、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分工,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1)搶險救援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并根據突發事故類型,及時召集、出動專業應急隊伍實施救援。必要時,請求武警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擴大。
(2)現場監控
現場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部門應當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加強對重點地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可以調動武警部隊予以協助和配合。
(3)醫療衛生救護
事發地衛生醫療機構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縣衛生局或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根據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縣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災難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交通管制和運輸保障
根據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需要,事發地的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交通運輸保障組,由縣交通局、縣交警大隊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調派運輸工具,確保運輸道路和航道暢通無阻,將救援物資以最快的速度送達目的地。
(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需要公眾參與時,應當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6)群眾的疏散和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①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②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③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④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⑤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⑥負責實施治安管理。
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工程搶險組,由公路橋梁搶險組、電力搶險組2個專業組組成。公路橋梁搶險組組長由縣交通局負責人擔任,縣公路分局局長,公路、橋梁施工企業負責人為成員;電力搶險組組長由縣供電公司負責人擔任,供電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工程搶險組的主要職責:負責被事故毀損的公路、橋梁、電力等工程的搶修。
(7)調集征用
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縣應急委員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8)物資保障
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物資保障組,由縣發改委、縣經貿委、相關物資供應部門、救援物資生產企業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保證救援所需物資的供應。
(9)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縣政府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過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由縣人民政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申請本縣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10)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11)擴大應急
當事故態勢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縣應急委員會應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按程序向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支援。
縣應急指揮部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12)現場應急結束
通過應急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情況穩定,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停止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由現場指揮部報縣應急委員會決定宣布結束現場應急。
4.4指揮與協調
進入Ⅲ級及Ⅲ級以上響應后,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和救援隊伍、事發地毗鄰鄉鎮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省、市駐縣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發生在一些特殊領域或者涉及多個領域、跨鄉(鎮)行政區、影響嚴重的事故災難時,縣應急委員會領導及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組織協調指揮。
4.4.1縣政府有關部門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啟動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4)協調指揮本系統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5)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同時抄送縣應急指揮部。
4.4.2縣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向縣應急委員會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
(2)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4)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5)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6)指導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7)必要時通過縣政府協調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5信息
較大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由縣政府辦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牽頭處置事故的鄉鎮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其他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事發地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新聞輿論工作,迅速擬定新聞報道方案、確定內容,及時采用適當方式信息、組織報道。可能產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由縣政府辦及時組織對外。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通過縣級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者有關政府網站信息。
4.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迅速設立受影響人員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受影響人員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受影響人員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難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衛生部門應當做好和指導突發事故災難現場的消毒與疫病防治的組
織、指導工作。環保、環境衛生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環保部門應當加強對現場環境質量的監測工作。
(3)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對不能及時歸還或者損耗的物資,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4)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參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工資和獎金照發,原有的福利待遇不變;沒有單位的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
(5)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中的傷亡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
(6)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
5.2保險
重視保險在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中的重要作用,加強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保險工作。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參加災害事故商業保險。
保險監管機構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督促有關保險機構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做好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保險機構應根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險種,合理確定保險費率,不斷完善保險機制。
5.3社會救助
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府救濟方案,明確財政、民政、衛生、教育等部門的救濟職責和受難人員申請救濟的程序,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政府救濟工作及時到位。
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法律援助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確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法律援助內容,為受害人向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責任單位或者個人索賠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風險抵押金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發生后,將事故發生單位的風險抵押金轉為救援資金。
建立健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社會性救濟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基金,積極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社會救助資金,積極鼓勵和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
5.4總結備案
應急結束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各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及時總結事故災難搶救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為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提供有益的借鑒,并將情況書面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
事故搶救工作總結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和教訓,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議等。
凡本縣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會同現場指揮部、縣有關部門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于事故搶救工作結束后15日內將事故搶救工作總結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和市應急委員會。
5.5事故調查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事故調查組,負責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
5.5.1事故調查組負有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3)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建議;
(5)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5.5.2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事故搶救情況;
(3)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4)事故發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質;
(6)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7)事故教訓和應當采取的措施;
(8)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
(9)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工作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遇有特殊情況,經調查組提出并報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時間。國家對事故調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保障措施
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物資、救援裝備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發生地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網,逐步建設突發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專用通信與信息網絡。要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建立備份和應急保障措施。
以縣政府政務信息網為依托,建立健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快速應急信息系統。該系統包括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采集及快速傳送系統。常規信息
主要包括應急指揮機制、專業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器材、物資、專家庫等信息,由縣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提供,縣應急委員會掌握。現場信息主要是事故發生地自然狀況、現場秩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程度等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組織采集,縣應急委員會掌握。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對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采集的信息應當準確、客觀、真實、可靠、信息報送應當快捷、保密。
6.1.2縣應急委員會工作平臺要與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縣級應急指揮機構、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相聯通。
6.1.3縣應急指揮部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和單位事故信息系統應連接到縣安委辦,確保信息共享,以便隨時調用,為應急規劃和指揮決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
6.1.4縣應急指揮部辦負責及時收集、分析、處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縣有關部門應急機構和鄉(鎮)級應急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按周報、月報、季度報、半年報和年度報的要求,定期向縣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應及時報送。縣應急指揮部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1.5現場指揮部與縣應急指揮部之間以移動式衛星通信指揮車為樞紐,實現事故現場與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視頻、音頻、數據信息雙向傳遞。如果通信中斷,要在抓緊搶修的同時,由通信保障和通信搶修應急隊伍迅速建立衛星或者微波等機動通信方式,確保通信暢通;必要時,可緊急調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門和社會通信設施。
6.1.6縣電信、視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對本縣承擔應急通信、廣播電視保障任務的相關電信企業、廣播電臺、電視臺以及其他有關單位進行業務協調,優先配置資源,并負責實施應急通信的組織指揮,確保通信暢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在地的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6.1.7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建立并維護與應急活動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急機構、專家的通信數據庫,包括手機、傳呼機、家庭電話、傳真等多種聯系方式。
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當掌握本地或本領域所有應急機構和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系方式,以及備用方案。
6.2救援裝備保障
6.2.1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建設,以滿足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需要。
6.2.2縣應急指揮部建立有關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數據庫,并根據情況變化隨時更新。各級應急機構應將可供應急救援使用的設備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或建成時間、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級上報,供全市應急救援查詢和調用。
6.2.3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所在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確定責任人,加強對有關設施和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隨時投入救援和搶險工作。
6.2.4鄉(鎮)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救援隊伍按規定
配備必要的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6.3.1按照平戰結合、軍地結合、專兼結合、社會參與、規模適度、協調配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構建全縣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統一規劃、布局。
6.3.2縣應急委員會按行業建立專家小組,在原縣全生產專家組的基礎上補充部分人員。具體名單由縣安全生產應急委員會審定后另行頒布。主要職責:所從事專業發生事故時,受縣應急委員會的委派,調閱事故災難有關資料,參與事故災難救援的決策,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6.3.3礦山、危險品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或領域的企業要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搶險救援隊伍;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發生在本地、本單位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先期處置,必要時,為其它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提供支援。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應檢查和掌握應急救援力量,保證戰斗力。
6.3.4各專業救援隊伍的主要職責:配備必要的專業救援設備、器材和物資,定期進行救援演練;服從縣應急指揮部的調配,積極參與事故災難救援;保持應急通訊的暢通。
6.3.5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城市街道辦事處、社區要積極組織引導和借助社會資源,建立各類社會化、群眾性的搶險救援隊伍。
6.3.6各專業應急救援保障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裝備狀況、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等,每年12月底前向縣應急指揮部做出報告,重大變更要及時報告。
6.3.7必要時,請求駐縣武警消防部隊參與和支援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
6.4資金保障
6.4.1縣人民政府所需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經縣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縣財政預算。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縣財政局負擔。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影響較大的地區,根據事發地實際情況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縣財政適當給予支持。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補償或者救助。
6.4.2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撥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應當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6.4.3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專款專用。
6.4.4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6.5物資保障
6.5.1縣發改委具體負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縣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供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5.2縣經貿委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用品的及時供應。
6.5.3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建
立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物資供應。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與需要,建立相應的物資儲備制度。
6.5.4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需要與本地有關企業簽訂協議,指定有關生產、服務企業作為預備轉產、擴產和提供應急所需服務的企業。
6.5.5縣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有關數據庫,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其內容包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所需物資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更新年限以及被指定作為預備轉產、擴產的有關企業的名單、生產能力等。
6.5.6加強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現上述情況,應當依法查處并及時予以補充;對過期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新。
6.5.7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需要而本縣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毗鄰縣(市)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從其他縣調入所需物資。
6.6基本生活保障
縣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照縣人民政府的安排,具體負責與省、市民政廳(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并會同事發地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6.7醫療衛生保障
6.7.1縣衛生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醫療救治單位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數量、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并擬訂醫療救護保障計劃,明確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衛生設備、物資等的調度方案。
6.7.2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6.7.3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救死扶傷的原則,盡最大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并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的不同環節和實際需要組織實施應急救護。醫療急救機構負責院前急救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專科救治工作;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當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8交通運輸保障
6.8.1縣交通局負責公路、水路運輸設施、車輛、船舶以及水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縣*局負責道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8.2縣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用于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
6.8.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施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勝利開展;道路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能夠及時組織和調集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緊急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8.4公路運輸經營單位必須全力心赴,確保應急指揮、救援人員和物資、器材、裝備的優先輸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6.9治安維護
*、武警按照有關規定,參與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縣*局應當會同縣武警消防大隊擬訂治安保障計劃,明確應急狀態下維持社會治安秩序的各項行動方案。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地的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部門實施治案保衛工作。
6.10人員防護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不同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等實際情況,指定或者建立與本地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緊急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可與人防工程、公園、廣場、文化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或者改造相結合。必要時,可以征用機關、團體、學校的場所以及賓館、招待所、酒店、文化娛樂場所作為臨時避險場所。
各鄉(鎮)人民政府制定人員緊急疏散預案,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場所;對因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緊急疏散的人員應當妥善安置,并確保疏散人員的生活必需品。
6.11公共設施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2技術儲備與保障
縣應急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委員會,并建立信息庫,提供2種以上方便、快捷的聯系方式,以便及時制定、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提供咨詢、指導意見。
6.13宣傳、培訓和演習
6.13.1公眾宣傳教育
縣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識。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縣新聞部門要通過媒體將事故災難應急報警電話、自救互救、防災減災常識告知公眾;各類教育機構要加強應對事故災難的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13.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組織人事部門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13.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縣應急指揮部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14監督檢查
縣應急指揮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應急指揮部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縣政府,經審定后送有關部門實施,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預案和行動方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獎勵的具體實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經濟處罰;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縣際溝通與協作
縣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鄰縣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鄰縣救援活動,開展鄰縣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8附件
8.1國家制定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事故災難類)分級標準(試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標準,作為各地區、各部門報送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標準和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分級處置的依據。
事故災難類
(一)安全事故。
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l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國內外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或我民用運輸航空器在境外發生的墜機、撞機或緊急迫降等情況導致的特別重大飛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單船10000噸以上國內外民用運輸船舶在我境內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設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5.重要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長江干線或黑龍江界河航道發生斷航24小時以上;
6.造成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經濟中心城市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20%以上,對區域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積骨干網中斷、通信樞紐遭到破壞等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
8.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支付、清算系統國家處理中心發生故障或因人為破壞,造成整個支付清算系統癱瘓的事故;
9.城市5萬戶以上居民供氣或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的事故;
10.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或損失的特種設備事故;
11.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l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2.國內外民用運輸航空器在我國境內,或我民用運輸航空器在境外發生重大飛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噸以上、10000噸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險化學品船發生碰撞、觸礁、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遭受破壞,或因災嚴重損毀,造成通行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5.重要港口遭受嚴重損壞,長江干線或黑龍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斷航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6.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經濟中心城市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50%以下;
7.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軌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24小時以上的事故;
8.大型集會和游園等群體性活動中,因擁擠、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9.其他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特別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設施發生需要進入場外應急的嚴重核事故,或事故輻射后果可能影響鄰市和境外的,或按“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3級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細菌等微生物在實驗室研究過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系統構成嚴重威脅,或造成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的災害;
7.臺灣省和周邊國家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
8.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5000立方米(幼樹25萬株)以上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1500畝以上,屬其他林地3000畝以上的事件。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包括: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或l、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2.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盜伐、濫伐、聚眾哄搶森林、林木數量達1000—5000立方米(幼樹5萬一25萬株)的事件,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500一1500畝,屬其他林地1000—3000畝的事件;
4.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